热门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范文(17篇)
心得体会是对我们经历过的事情进行总结和概括的方法。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拓展思维和深入分析,不仅停留在表面的描述和感受。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一
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能源之一,但如果使用不当或出现安全隐患,可能会对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我从生活中的点滴细节中不断总结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对安全燃气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共享和提醒。
第一段:了解燃气的基本常识。
我们要使用燃气,首先需要了解燃气的基本常识。对于新居住的地方,我首先会了解燃气的来源、管道布局和燃气设备的分布情况。我会查阅相关资料,了解该地燃气的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此外,还要掌握燃气的燃烧性质和特殊的气味,便于在异常情况下及时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了解燃气的基本常识是预防事故的基础,同时也能提高我们对燃气的认知和理解。
第二段:日常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在日常使用中,我常常注意与燃气有关的各个细节。首先,在安装燃气设备前,我会选择正规和有资质的安装公司,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接着,在使用燃气设备时,我会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工作正常和安全可靠。此外,我会认真阅读使用手册,遵守使用规范,不随意拆卸和改动,以免引发安全隐患。同时,定期清洁灶具和燃气管道,确保畅通无阻,防止积灰和堵塞导致的漏气和火灾事故。在使用燃气设备过程中,我也会培养良好的使用习惯,比如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燃气阀门,不随手拉扯燃气管道等,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
第三段: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在燃气泄漏的紧急情况下,我们需要迅速和冷静地应对。一旦发现明显的燃气泄漏,首先要迅速打开门窗,确保室内空气畅通。接着,切勿使用明火和电器开关,以免引发火灾。然后,尽量避免产生摩擦和电火花,移动至安全地点通知燃气公司或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和等待过程中,切勿操作电器和使用明火,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关闭燃气总阀。燃气泄漏是十分危险的情况,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和冷静,正确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段:燃气使用中的安全知识宣传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我认为有必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大家普及燃气使用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比如在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展板、讲座和演示等形式向大家普及燃气的基本常识和危险预防方法。此外,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安全知识和案例,达到更大范围的宣传效果。只有提高广大民众对燃气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才能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燃气使用环境。
第五段:个人职责与安全责任
最后,作为燃气用户,我深知自己的个人职责和安全责任。在使用燃气时,我要时刻保持警惕和负责任的态度,严格遵守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同时,我也要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做好个人的安全责任,才能更好地预防燃气事故和减少安全风险。
总结:通过对于安全燃气的心得体会的总结,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不仅是燃气公司和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个使用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只有通过加强了解、提高安全意识、正确处理紧急情况和宣传安全知识,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燃气使用环境。因此,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享燃气带来的便利和舒适。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二
安全燃气是我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正确的使用燃气设备和保持燃气安全,不仅能够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能够为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在使用燃气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愿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正确使用燃气设备
正确使用燃气设备是保证燃气安全的基础。首先,我认真阅读了燃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了解了每个按钮和开关的作用,并熟悉了设备的使用方法。在进行操作之前,我始终确保设备的通风、燃烧和排烟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风良好。此外,我还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燃气连接管道和阀门,确保没有漏气和松动现象。通过这些举措,我能够有效地确保燃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第三段:习惯养成与安全守则
安全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密切相关,因此,我坚持养成了一些良好的使用习惯。在用燃气设备烹饪食物时,我始终保持锅具的稳固,同时用盖子盖好锅,以防止油烟、水汽等飘溢并接触到火源,从而减少火灾的发生概率。在用完燃气之后,我习惯将燃气开关关闭,避免燃气泄漏。此外,如果我长时间不使用燃气设备,我会将燃气阀门关闭,以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这些安全守则是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坚持的,对于保障燃气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段:检查与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燃气设备也是保障燃气安全的重要举措。我每半年都会请专业的燃气维修人员来对燃气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维修人员会对燃气热水器、炉灶等设备的外观、通风系统、管道连接、电器线路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并清除设备内部的积灰等杂物。如果发现有燃气设备出现隐患或老化现象,我会及时更换或修理。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我能够尽早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燃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段:宣传与教育
安全燃气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也积极参与到燃气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中。我通过将自己的使用经验和安全意识分享给亲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正确使用燃气的重要性。此外,我还鼓励周围社区或小区组织燃气安全知识的培训讲座,邀请专业人士讲解安全燃气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通过这些宣传和教育活动,我希望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对燃气安全的关注度和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的燃气环境。
总结
安全燃气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正确使用燃气设备的方法和守则,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同时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燃气环境,保障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三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修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其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6.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7.每日清洗燃气具,每周清洗燃气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8.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9.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交接,并保留一月的文字交接记。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四
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能源之一,无论是煮饭、取暖还是洗澡,燃气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燃气的特殊性质,不当使用或操作可能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燃气的安全使用意识,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在此,我将分享一些我在使用燃气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
在使用燃气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燃气是一种可燃气体,主要由甲烷组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了解这一点,我们就明白了燃气的一些风险,并能正确应对。此外,我们还要知道燃气的具体使用方法和操作细节,比如燃气阀门的开启和关闭、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的操作方法等,这样才能更加安全地使用燃气。
第二段: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的注意事项
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是燃气使用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在安装过程中,我们需要将燃气设备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确保有充足的空气流通。同时,要确保燃气管道安装牢固、严密,杜绝燃气泄漏的可能。在使用过程中,我们要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如燃气灶具的点火器、阀门是否正常等,如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三段:正确处理燃气故障和泄漏
燃气故障和泄漏是燃气使用中较为常见的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一旦出现燃气泄漏,我们首先要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首先,关闭室内明火和燃气设备,阻断火源。然后,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室内燃气。最后,及时报警或联系燃气公司,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此外,当我们发现燃气设备出现故障时,也应及时通知燃气公司进行维修,切勿擅自拆卸或修理。
第四段:安全用气的生活习惯
安全用气不仅仅是一个临时的行为,它应该成为我们的生活习惯。首先,我们要养成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习惯,如燃气灶具的清洁和维护,防止堵塞和泄漏;其次,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排除室内的燃气;此外,煮饭、取暖和洗澡时,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留意就离开使用的燃气设备,以免发生意外。
第五段: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安全使用燃气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责任,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呼吁更多人关注和重视燃气的安全问题。可以通过社区宣传活动、家庭讲座等方式向大家普及燃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使用方法,提高整个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同时,政府和相关单位也应当加强对燃气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
总结:
燃气的安全使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通过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注意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的注意事项、正确处理燃气故障和泄漏、养成安全用气的生活习惯,并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五
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之一,但如果使用不当,很可能会造成危险甚至引发火灾。为了提高燃气的使用安全性,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燃气使用习惯。以下是我总结的几点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的心得体会。
首先,确保燃气设备正常运行是使用燃气的基本要求。在使用燃气之前,我们应该检查燃气设备的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例如,要检查燃气灶具是否安装牢固,阀门是否开启,燃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的情况等。同时,我们还需要定期维护和清洁燃气设备,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如果发现燃气设备有故障或疑似漏气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切勿自行拆卸或修复,以免引发意外事故。
其次,正确使用燃气设备也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我们在使用燃气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别是注意火源的控制。在打开燃气阀门之前,要先关闭明火,并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如纸张、布料等,以防止引发火灾。另外,使用燃气灶具要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燃气中毒的风险。当我们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确保其出水温度适宜,以免烫伤。使用燃气烤箱或火炉时,要将容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避免火焰直接接触到易燃物品。总之,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另外,及时发现和处理燃气泄漏也是非常重要的。燃气泄漏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旦发生泄漏,应迅速采取措施。首先,我们可以通过燃气的异味来判断是否有泄漏情况。一旦闻到燃气的味道,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其次,我们可以用肥皂水或泡沫液涂抹在燃气泄漏处或燃气管道连接处,如果有气泡冒出,就说明有泄漏的地方,应立即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在处理燃气泄漏过程中,千万不可使用明火或开关电器,以免引发火灾。
最后,燃气使用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安全意识,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他人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共同维护燃气使用的安全。此外,学校、单位和社区也应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使用燃气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通过确保燃气设备正常运行、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燃气泄漏以及增强安全意识,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燃气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燃气使用习惯,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生活环境。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的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对20xx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学习解读的活动。作为安技办的技术员,经过x经理对20xx年度工作报告的解读使我受益匪浅,为我20xx年的工作计划提供了方向。
总经理的年度报告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城燃公司的工作完成情况,认清形势,并安排和部署20xx年的工作,动员和鼓舞广大干部员工,凝聚力量,坚定信念,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公司跨越式发展。
会后,我认真反思,我觉得身为安技办的xxx,现在必须认清4点:一是自己是否具备了本岗位安全生产的基本技能;二是对自己的责任区、风险点是否清楚;三是是否掌握一旦发生事故的工艺处理、逃生和控制事故扩大的方法,是否有请求政府协助救援的意识;四是“xxx”、“11.22”事故对我的触动有多大,我是否依然认为事故是别人的事,距离自己还很远。
安全为天、安全为德。没有安全观念的企业是没有发展
前途的企业,更谈不上对企业和社会负责,没有安全意识的人也是没有道德的人,同样谈不上对自己和家庭负责。所以,我们必须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来认识安全,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结合自己的岗位,我觉得在今后将加大对设备的管理力度,加强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定期对场站各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两票制”,对设备坚持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首要重点工作xxx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上,从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上,从管理手段和措施上,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都应当有一个新思路、新要求和新目标,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的日常工作中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七
燃气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和舒适。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燃气也存在潜在的危险。为了确保我们的安全,我们需要学会正确、安全地使用燃气。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经验总结,我从中体会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下面我将在这篇文章中与大家分享。
首先,正确的安装和维护是使用燃气的前提。安装燃气设备时,需要选择专业的安装人员进行操作。他们了解相关的安装要求和操作步骤,并能正确地将燃气管道和设备连接。此外,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果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请专业人士进行修理。
其次,合理使用燃气是关键。首先,我们应该养成随手关燃气的好习惯。当我们不再使用燃气时,应该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其次,我们要合理调节和控制燃气的使用量。尽量不要长时间使用大火力和高温度,特别是在没有人看管的情况下。在煮饭和加热的时候,要保持警惕并遵循使用说明,以免煤气超负荷运行。另外,不要忽视燃气的泄漏问题。一旦闻到燃气味道,我们要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并尽快关闭燃气和电源,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三,注意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我们要加强安全意识,不可掉以轻心。安装烟雾报警器和燃气报警器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设备能够及时发现有毒气体的泄漏和燃气的积聚,并及时发出警报。同时,我们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和灭火器等灭火设备,以便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控制与扑灭火源。此外,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第四,加强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可以参加燃气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和应对事故的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我们还可以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模拟火灾事故和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以此来训练和提升我们的应对能力。
最后,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政府、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举办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和讲座,提高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媒体也可以开展相关专题报道,提供燃气安全方面的知识和信息,引导公众正确的使用燃气。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知道和掌握相关的使用技巧和应对策略。
综上所述,安全使用燃气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学会的技能。我们要正确安装和维护燃气设备,合理使用燃气,注意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享受燃气带来的便利和舒适,同时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八
燃气是我们家庭生活中常见的能源之一,它的使用方便快捷,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家庭的安全,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并注意安全问题。通过多年的使用经验,我总结了一些燃气安全的心得体会。在下面的五个方面,我将与大家分享这些经验和体会。
首先,安装燃气设备要选择正规厂家,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在购买燃气设备时,我们应该选择有信誉的厂家。正规厂家的产品质量更有保障,而且在售后服务上也更加周到。同时,安装燃气设备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他们对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有着更深入的了解,可以避免一些安全隐患的发生。因此,在选择燃气设备和安装服务时要慎重考虑,确保安全。
其次,使用燃气设备要注意安全操作。在使用燃气设备时,我们应该留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查可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部件。其次,要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风环境良好。燃气需要充足的氧气才能正常燃烧,如果环境中氧气不足,就会产生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危及人体健康。最后,要避免使用明火或烟火接近燃气设备。明火一旦接触到燃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综上所述,要做到安全使用燃气设备,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操作。
第三,要定期检查燃气管道与阀门的情况。燃气管道和阀门作为燃气供应的重要环节,其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安全。定期检查管道和阀门的连接情况,确保其无漏气现象。同时,要保持管道与阀门的整洁,避免管道被堵塞或者阀门卡住。如果发现管道或者阀门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四,家庭成员要具备基本的燃气知识。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应该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包括燃气的特性、燃气设备的操作方法以及如何处理燃气事故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教会孩子正确使用燃气设备的方法,并告诉他们一旦发生燃气泄漏要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警。只有提高家庭成员的燃气安全意识,才能最大程度地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
最后,要定期进行燃气的安全例行检查。我们应该定期请专业人员对家庭的燃气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他们会用专业的设备检测燃气的压力、流量和含氧量等。通过定期检查,我们可以了解燃气系统的整体安全状况,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只有经过专业人员的安全检查,我们才能放心地使用燃气,确保家人的安全。
与燃气打交道虽然方便,但其安全风险也不能忽视。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心得体会,我们应该能够更好的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只有保证家庭的燃气安全,我们才能放心使用燃气,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九
1、天然气用户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天然气规定。
2、管线、阀门、炉具等设施要做到无缺件、无破损、无漏气,安全可靠,灵活好用。
3、炉具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厨房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流通,用户用气时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换气扇。
5、用户停止用气时必须关闭气管线主阀门和炉具阀门。
6、所有炉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符合东营地区燃气要求,严禁使用自制炉具。
7、外来探亲人员用气时,必须先学会操作,了解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后方可用气。
8、如发现室内有天然气味,应迅速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此时不准点明火和开关电器,要立即查找漏气部位,及时消除隐患,经检查确实无天然气味方可用气。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
当前城市燃气爆炸、火灾、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率呈上升趋势,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我司特与用气单位(个人)签定燃气安全检查责任书,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单位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级规定,经建设部门或燃气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实行燃气安全责任制,单位法人(用气户主)为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员及操作员必须懂得安全用气常识和燃气设备、设施的操做规程。
四、不得擅自将燃气管道、气表进行包裹,必须拆除妨碍安全供气的所有障碍物。
五、凡使用燃气的用户不得在同一空间使用第二火源。用方用气场所必须确保宽敞和通风良好。
六、 燃气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变动、损害供气设施。
2、私接燃气管道或者盗用燃气;
3、擅自转供燃气;
4、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5、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6、 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8、钢瓶必须要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或倒放。
9、钢瓶必须要远离热源,摆放在易搬动、周围没易燃物,较通风的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钢瓶加热。
10、不准私自拆卸、改装液化石油气专用设备,有问题请交供应单位处理。
11、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要及时关紧瓶阀,打开门窗,进行通风疏散,在泄漏场所,要严禁各类明火(包括烟头)严禁开、关各类任何电器设备。
12、严禁私自排放钢瓶中的残液(气)。
七、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各用气点均配燃气探测器,检查日常检漏查漏,并做好记录,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及时报告天然气公司。
八、若单位对燃气安全管理不力,或者个人不顾有关规定擅自所为造成的事故,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燃气安全检查,协助天然气公司搞好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除事故隐患。
十、因未履行本本责任书的职责,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责任单位自负。
十一、此安全责任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时间: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 时间: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一、用气单位负责的天然气安全管理范围是:全部天然气设施(天然气管道、阀门井、调压器、燃气表、过滤器、阀门等)和天然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因此次天然气安装给大厦其他租户或业主造成任何损失的`,由用气单位负责.
二、用气单位负责人为天然气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天然气设施、燃气用气器具和天然气使用的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
三、用气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写字楼关于保护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的通告,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正确使用天然气。做到无盗用和转用天然气的行为发生。
四、保护天然气管道设施和设备,确保无擅自移动、开挖、覆盖、重压、拆除、涂改、毁坏和危及天然气管道设施及警示标志的行为发生。
五、负责督促员工在使用天然气时遵守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
六、接受天然气公司和业主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保证本单位所负责和使用的天然气设施(管道、阀门井、气表、调压器报警器、燃气用气具)运行良好,清洁卫生,无人为损坏。
七、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制度,负责落实天然气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必须明确一个安全员、专门负责天然气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对天然气阀门、气表、调压器等重要部位的保养和检查,具体在使用前:一查鼓风系统是否正常;二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三查燃气阀门开关是否牢固紧密;四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使用中:查操作人是否在岗,所负责的燃气设备设施是否工作正常。使用后:查各种开关阀是否关闭。发现问题或需要维修应及时与天然气公司联系,进行维护维修和整改,并按年度向天然气公司交纳维管费。
八、新增或拆除天然气设施和使用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向业主进行申报,办理相关手续,严格禁止私拆私接天然气管道设施。
九、在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范围内施工或进行明火作业,必须提前向业主报告,经同意后,由业主派人现场监护,督促其对管道设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危及天然气安全的各种施工行为,业主有权责令停工并恢复原状。否则由此造成事故或损失由用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十、对天然气公司或业主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认真落实。接文要签收,整改有措施,事后要反馈。
十一、在所管理的范围内发生管道破裂,天然气泄漏等灾害事故,主要责任人应迅速报告并保护现场,引导协助专业人员抢修和进行事故调查,并承担事故责任。
十二、在所管理的范围内因违章用气或违章施工引发事故使输配气设施遭受毁坏,由用气单位应承担抢修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业主 用气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北京王府井银泰in88各商户财产及人员安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府井in88特与 签订《燃气安全责任书》。各燃气使用单位有责任并认真遵守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在北京王府井银泰in88使用燃气的商户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二、制定本单位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的措施和燃气安全使用规程,并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三、使用燃气的各商户应定期(每日)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设施、设备带故障运行,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拨打燃气集团报修、抢修电话(96777),并告知大厦物业方。
四、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二知: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知燃气具构造;
三会: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会保养维护燃气具、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及报警。
五、涉及使用燃气的各商户,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管理。
六、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燃气具操作、使用或维保需做好登记,并存档。
七、使用燃气的各商户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具、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要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八、为避免因烟道积油、污迹过多而引起火灾事故,使用燃气的各商户要定期(每两个月)
清洗燃气操作间内的排烟道,并有文字记录及验收记录,
九、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严禁吸烟、开灯、动火、接打手机等,迅速使用排风扇,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燃气集团:96777; 工程技术部:59785623)
十、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商户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十一、对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圈占挪做他用,对闲置燃气灶具应关闭阀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十二、燃气公司在安全检查时各商户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隐患整改,待整改完毕通知公司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十三、各商户需妥善保管燃气配套物品(如:燃气卡、燃气表钥匙等),如因商户原因丢失将负责自行补办,所产生的损失由商户自行负责。
十四、商户自场地交接起承担燃气设备、设施保护义务及责任,如因商户未按相关要求及法律规定使用燃气设备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王府井in88和燃气使用商户各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王府井in88 商户公司盖章: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一
三不要。
1、不要擅自拆除、增设、改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2、不要在装有燃气设施的室内住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能存有第二火源;
3、不要在燃气设施上悬挂、捆绑或存放物品。
注意通风。
冬季的时候使用燃气较多,易造成室内氧气不足,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尤其是使用燃气热水器的用户一定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大室内空气补给,避免缺氧造成人员伤害。
定期检查胶管。
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用管卡将胶管固定好,防止胶管意外脱落引发泄漏;胶管不得穿墙越室;胶管长期使用容易老化、龟裂、弯折或损坏,应经常进行检查、更换,防止漏气,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定期自查燃气管道接口。
可以用小毛刷蘸肥皂液涂抹燃气管道接口的方法,来检查自家的燃气设施是否漏气,如果发现有气泡就表明漏气。发现燃气泄漏时,迅速打开门窗通风,一定不要开启任何电器,杜绝明火,远离燃气泄漏地点后拨打天然气公司服务热线。
灶具点火切莫急。
燃气灶具打不着火时应注意,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保天然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灶具虽未点着火,但天然气已多次释放到周围,遇到明火极易引起燃爆。
要做到人走火熄。
要切记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每次用气后及时关闭灶具、关闭灶前阀、关上厨房门,并确保厨房窗户敞开通风。关火时一定要将旋钮关“到位”,即旋钮旋至竖直后被里面的弹簧弹起。如果关闭不“到位”,虽然火焰已经熄灭,但是仍有少量气体跑出来,这也是很大的安全隐患。要培养“人走火熄”的好习惯。
注意燃气跑漏。
烧水、煮粥、煮奶时,器皿不要装得太满,以防溢出将火浇灭发生漏气;用完气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灶具开关、灶前阀门;睡觉前最好检查,关闭厨房门,微开厨房窗户。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则。
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设、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八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九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项目档案。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方式取得,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于经。
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五条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瓶库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风;。
(四)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第十六条进行瓶装燃气充装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
(二)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供气。
管道燃气设施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通知用户,并按规定的时间恢复供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
第十九条燃气计量表及计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或者产权所属单位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每两年免费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用户。
第二十一条用户应当依照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施工方案,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接通输气管道,保障正常供气,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在燃气输配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五)擅自打桩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输配管道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在本市经营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在本市经营燃气器具的,应当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
第二十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经营、使用、设施保护、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二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发生燃气事故时,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有关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燃气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第三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本市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在安装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认上述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气。燃气经营企业、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对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二)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四)加热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五)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六)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钢瓶燃气;(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未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罚款,对燃气经营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停止经营或者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__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三
二、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用气场所、燃气储存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并将电器开关设置在场所室外。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四
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五
为进一步强化厨房安全管理,确保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及燃气设备运行安全,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确保厨房及公寓楼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措施。
第一条厨房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度上墙),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有专人具体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条厨房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天然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第三条使用天然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使用燃气灶具要按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
第四条使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它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厨房供用电要采取防爆措施。
第五条定期检查天然气管道是否漏气,检查方法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定期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立即进行更换。
第六条发现漏气时(或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出现报警信号时),立即关闭气源,清除火种,切勿启动和关闭电气(及照明)设备,打开门窗通风(直至可燃气体报警信号自行停止),再进行检修。
第七条使用燃气灶具时,不得离开现场,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
第八条对燃气灶具等设施,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灶具发生故障时,不要强行使用,需请专业人员修复。
第九条厨房工作结束时,最后离开厨房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厨房区域安全后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确认燃气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确认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第十条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必须爱护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除用于防火救灾之外,一律不得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六
为有效防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xx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凡属xxxx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一)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七
1、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
3、此规定由工程部与公司共同制定。
1、本部门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2、本部门负责工程部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要保持清洁。每个工作日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收拾干净。
3、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1、工程部在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下做好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对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工程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