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通用18篇)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时间内学习、工作或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和感悟的总结与概括,它不仅可以让我们回顾所经历的事情,更能促使我们思考和成长。每次总结后,我都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这让我深感总结的重要性。总结是对过去的反思和总结,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总之,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进步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哪些技巧可以使心得体会更具可读性和说服力?以下是一些关于成长心得的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反思的机会。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一
“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准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严”当头,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党之所以能在90多年间始终成为领航中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带领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除了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严密的组织体系,依靠的正是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举头三尺有纲纪”,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对规矩的敬畏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严以律己,贵在防微杜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慎初、慎微、慎行,方可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
清廉之行,方有清正之誉。严以律己,重在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应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倘若只把“律己”当做口号、流于形式,难免出现台上台下“两个样”,所言所行“两张皮”的现象。部分官员曾以公正、廉洁、清正自诩,言犹在耳,却在实际行动中越过“红线”,因沾不义之财、染不正之风、干违法之事“落马”,教训深刻、值得深思。
严以律己,自律必不可少,他律也不可缺。在着力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的同时,要不断筑牢法治防火墙,完善遏制权力“越线”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切实消除权力寻租、腐化变质的“空间”与“土壤”;更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严以律己,是摆在所有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永恒课题,值得时时警醒、事事谨记。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由此可见,我党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党建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干部队伍建设。好的干部队伍是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前提,从严治党就应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随着世情、国情的复杂变化,受市场经济浪潮的侵袭,我们党内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根源上出现了问题,其实就是“总开关”的问题,种种问题毫无保留的体现在了干部的作风表现上,使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和高度关注。就此我们应该加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力度,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消除精神倦怠的危险,用可持续学习和实践的能力消除能力不足的危险,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消除脱离群众的危险,用严格的制度消除消极腐败的危险,使我党的干部整体具备接受考验和面对危险的思想政治保障。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培养工作。俗话说的好,鸟择木而栖,士为知己而博。我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创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毫无疑问地说明了我党的执政地位,而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是执政地位的体现,体现的好坏主要是看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能力表现,这就要看领导干部是否具备高效的常规工作能力、迅速处理应急事件的工作能力。《曾国藩家书》有这样的话,凡吏治之最忌者,在不分皂白,使贤者寒心,不肖者无忌惮。若犯此症,则百病丛生,不可救药。也就是说,凡是地方长官处理问题,最怕出现的弊病就是不分青红皂白,使好人寒心失望,使坏人肆无忌惮。如犯此病,就会百病丛生,不可救药。这句话告诉我们,当领导干部的能力与职务职位不相匹配时,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党内工作人员和群众寒心失望,从而使党在人民群众中丧失公信力。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如果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问题将极大地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也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领导干部有般标的作用,群众最需要的就是敢担当、敢负责、敢碰硬、敢闯敢干的干部。不能让那些碰到困难绕着走、吹牛皮说大话、敷衍塞责的干部我行我素、自由自在、左右逢源甚至如鱼得水。严把干部选拔关,规范领导干部的选任工作,把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民办事。着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改进人选产生方式,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退的机制,使干部队伍充满活力。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制度监管工作。领导岗位的干部不应该有特权思想,也不应该有官本位的思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职权行为。应该构建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严格执行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等制度,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诫勉谈话、询问和函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干部预警谈话机制,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履职用权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改进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言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使用,会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良现象在很大程度得到扼杀,对重塑我党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我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三
“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在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不仅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切看到了中央持之以恒深入反腐的政治定力,同时也是对有关反腐错误认识的有力回应。
党的以来,我们党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局,打虎拍蝇,形成雷霆万钧之势,极大振奋了党心民心。然而,社会上也不时出现一些杂音、噪音。这些错误认识,不管是出于认识浅薄还是别有用心,都会混淆视听,干扰反腐大业。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事,与普通群众没有多大关系。这是一种错误甚至危险的思想。无数案件告诉我们,腐败的背后恰是对群众利益的侵害。如果人人都认为反腐败“与自己关系不大”,或与己无关,甘当冷漠的观众,对消极腐败现象听之任之,不作坚决斗争,就会纵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最后必然导致党和国家利益、自身利益受到更大侵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反腐败斗争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群众支持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动力,群众举报是获得腐败线索的重要来源。因此,我们既要做反腐败最坚定的支持者,也要做最积极的参与者。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鼓吹“为官不易”“为官不为”。这种观点十分错误。假设有干部在反腐面前玩起花样,或者很不适应对腐败的高压环境,整天松松垮垮、拖拖沓沓、得过且过混日子,那只能说明这类干部思想和行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或者说有的本身已经腐败变质。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岂可将清官、能官与庸官、贪官混为一谈?随便问问身边的老百姓,又有几个认为“官不聊生”了?常言道:“心底无私天地宽。”在风清气正的创业干事环境中,严以律己、克己奉公,本来就应是干部的常态;管住嘴、管住手,从来都不是对干部的苛求。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打击面过大,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这简直是无稽之谈。附着于权力的各种腐败对经济发展有致命伤害。事实一再证明,一个地方贪腐越厉害,公平竞争环境就会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就很难激发活力,老百姓的利益受损也最大。当前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为中高速是一个必经阶段,与反腐败没有因果联系。事实上,反腐败不仅不是经济发展的对立面,相反还是助推器,因为它斩断了政商之间不正当利益的输送渠道,挤掉了“消费泡沫”,释放了真正的内需,压缩了寻租空间,优化了发展环境,使市场机制、创新驱动进一步凸显,将经济运行推上一条可持续良性发展轨道。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是权力斗争和权力更替的表现,是打压对手的政治手段。毫无疑问,这是把严肃的反腐败斗争庸俗化为极为荒谬的阴谋论。纵观中外历史,执政党内部的严重腐败是最危险的因素,甚至是致命因素。即使是先进的政党,如果不能采取得力措施全面从严治党,抓紧解决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也会失去人心,最终丧失执政地位。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本上是为了解决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的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无论职务有多高、影响有多大,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其中没有什么权力斗争,没有什么“纸牌屋”。
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大病、重病、顽疾,必须大治、重医、用猛药。社会上之所以会出现和传播这些错误认识,正说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碰到了腐败分子的痛处,其目的就是希望调整当前正风反腐的方针政策,让正在拧紧的作风建设发条松下来,正在前行的反腐败战车停下来。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政治定力,认清反腐败的重要性、艰巨性,及时澄清、坚决破除这四种错误认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进一步落实好已部署的各项重大反腐举措,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四
近日,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xx年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学习情况,作为公司班子成员,对如何完成公司“转型发展、挖潜提效”的中心工作,推进公司的作风建设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提出是继“八项规定”之后,对党的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明确指出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在于领导带头。
一个单位作风建设做的好不好,群众主要看得是基层党员,基层党员主要看得是中层干部,而中层干部看得就是领导班子成员,上行下效。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给中层干部带一个好头,中层干部给普通党员带一个好头,形成一层带一层,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公司的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我作为公司领导班子的一员,在作风建设上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身要正。领导班子成员杜绝“四风”,持身以正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班子成员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用权为民,不以权谋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时刻遵守“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身正气,在工作中忌人心浮躁,忌作风浮夸,才能树立威望、赢得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指出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就是为领导干部指明了作风建设的方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学习弘扬焦裕禄“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真正能够低下头、弯下腰地走到基层职工中去,加强同基层职工的联系,大力弘扬团结奋斗、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切实解决职工反映的困难。
在工作中,要继续加强一线联络点的作用,及时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分析原因。对有能力解决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可行办法,限期进行整改;暂无能力解决的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并积极思考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给予职工回复,说明情况,寻求理解和支持。
二、讲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团结一致是一个公司想干事、能干事、干大事的保障。做人要实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团结的基本要求。一个对同志忠诚老实、襟怀坦白、公道正派的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任。作为公司领导班子的一员,要坚决抵制拉帮结派的情况,杜绝互相拆台、拖后腿的不良现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公司“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根本任务上。需要注意的是,团结不是沉默,在工作有分歧的时候,要积极进行交流和讨论,沟通思想,相互学习,坚持在大局下求同存异。
三、业务要精。领导班子成员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其精湛的业务水平是一个公司凝聚人心、促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以德服人,以才服众,德才兼备是一个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有的素质。目前公司正处于经营困难期,盈利能力不断下降。
我作为公司班子成员,深刻意识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公司突破经营瓶颈,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发展的关键。我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自觉加强学习,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坚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同时经常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基层调研,深入研究自身分管工作,了解各项工作实际,杜绝形式主义,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会在处理问题中深化学习效果,切实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分管业务部门及基层职工的工作交流,对分管业务的状况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从以前扎紧制度藩篱、严格实行他律,到现在自我约束成为习惯、变成自律自觉,我深刻认识到杜绝“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完成现阶段中心工作就是我们破题的关键,持之以恒的决心和制度建设的长远打算就是我们解题的捷径。我们要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完善已有的制度,清理不适用的制度,制定实用的新制度,将作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为公司健康发展尽职尽责。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五
在为期20天的春季科级干部培训学习中,我又饱尝了一顿“理论大餐”,接受了一次“精神洗礼”,思想上充了“电”,能力上加了“油”。培训期间,紧凑高效的教学安排、科学设计的培训内容、认真严谨的师资水平、和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我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基层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勤学善思,夯实理论基础。这次学习培训的目的在于促进工作,推动发展,新常态、新形势下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作为一名在农村一线工作了10年的青年干部,在处理一些矛盾、解决一些问题时,有时会感到力不从心。如何在处理解决新难题、新矛盾面前做到游刃有余,我认为,只有勤学善思科级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科级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周围同事学,向基层群众学,做到理论政策学透、业务知识学精、基本技能学熟。并用学到的知识提升自己的内在素质和业务技能,将学到的理论和方法指导自己今后的本职工作,从而提高自己在基层一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实践,提升实干能力。能干事、善干事体现了一种责任,会干事、干成事则体现了一种能力。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更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做好当前农村一线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作为一名年轻干部,除了要有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还要具备务实创新、勇于实践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紧密联系实际,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同时,要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争创一流作为一种使命、作为一种追求,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面对、敢于解决,确保每项工作都能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突出一个“好”字,把农村的广阔天地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缤纷舞台,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农村工作新局面。
严于律己,永葆清廉形象。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着很多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在基层一线的工作就是与群众直接打交道,所以,我们必须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坚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和青年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时,作为一名乡镇纪检书记,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提出的“三严三实”为总体要求,继续在全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为期20天短暂而充实的学习培训,使我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我将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广泛涉猎,兼收并蓄,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为临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六
按照州委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领导小组的安排,近期通过组织聆听高德荣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以及对杨跃国、李云忠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后,深有感触。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折射出了人生道路的不同选择:高德荣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而典型案例令人扼腕、发人深思。
领导干部严以修身,是提高人生境界的必修课。我国古代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宋代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反映出古人的高尚情怀。共产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就在于严以修身。党章明确规定党员的第一条义务,就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素养,有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
从报告、报道中看出,高德荣同志之所以做出那么多动人的事迹,就在于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一颗朴实为民的心。他虽然文化理论水平不高,但他务实为民,致力帮助生活在贫穷落后山区的民族群众脱贫致富,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呕心沥血,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的具体表现。而同样身处在领导干部岗位上的杨跃国、李云忠,也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可为何会跌入腐败犯罪的深渊,成为反面典型?剖析其案件原因,是由于他们的理想信念滑坡,人生追求转向,一个“私”字在作怪。他们可以在各种场合把党的理论、人生观价值观讲得娴熟,谆谆教导别人,而自己却表里不一。外表一副正人君子,心中却打着“公”权“私”用的小算盘,暗地里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虽然外壳是共产党人,内核却己经变质。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从严从实、从心灵深处上修好为民服务的身,才导致私欲膨胀,人生坐标倾斜,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勤学善思,加强党性锻炼,筑牢理想信念。惟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好党员好干部。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是构筑为官造福民众的根本基石。高德荣、杨跃国、李云忠他们同样肩负着富民兴邦的重任,而高德荣的先进典型就在于他对权力的正确理解和运用。他始终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一份神圣的责任,在位履职时不是当“太平官”,而是数十年如一日,扎根边疆山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深入到群众中间,千方百计地带群众走出贫困。为了群众,他宁愿离开优越的工作环境,置身到穷山沟与民同甘共苦,最终闯出了一条脱贫之路,赢得了广泛赞誉。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成为新时期共产党人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光辉典范。
反观杨跃国和李云忠则不然,他们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私利的手段。如杨跃国,声称自己在瑞丽没有办不了的事,他利用手中权力为私企老板大量输送利益,从中捞得“盆满钵满”,最后被权力搞得身败名裂。再如李云忠,也是玩弄权术的高手,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他,凭借考察干部、人事调动、发官帽之机,大肆敛财,最后成了别人利用的工具,自己也逃不了跌入犯罪深渊的噩运。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来自人民的。常怀感激之情,常守忠诚之志,常视责任作为一种使命,任何时候都要严以用权。如果错误把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走上邪路就成为必然,心存侥幸的人等于自掘坟墓。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人民办好事,为社会造福,用不好就会被这把利剑扼杀,成为刀下鬼。现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在位履职,一定要敬畏法纪、严以用权,切实做到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只有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政治本色。
领导干部严以律己,是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规矩则乱。党员有党章规范其行为,领导干部也有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无视纪律,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难以自拔。杨跃国、李云忠的违纪违法事实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剖析杨跃国、李云忠案不难发现,他们所追求的,是自己的升迁,自己的钱袋,自己的后路,子女的“前程”,为给子女留下钱财而不惜吞噬人民的血汗。照理说,对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他们是清楚的,但为什么置之不顾呢?他们明知受贿是犯罪,为何还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除了他们在人生观价值观上发生扭曲外,与他们的法纪意识淡薄密切相关。正是由于对纪律约束的轻视和不严谨,导致最终酿大祸,将自己送上历史的审判台。历史表明,奢欲无度,必会人亡政息;制欲止奢,多会成就一番大业。杨跃国和李云忠在他们忏悔中作了深刻的反思,值得我们警钟长呜。
与此相比,高德荣则是严以律己的楷模,他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特别是廉政的纪律。在其事迹报告中,我们看到他从不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家人谋取一己之私,这种严以律己的作风,真是难能可贵,可谓是我们奋发向上的动力。
党性强,则百毒不侵;党性弱,腐蚀必后生。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领导干部如何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关键是要严以律己,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时刻怀有敬畏之心,时时处处以党规党纪为行动准则,在自己的心理上筑牢一道永不溃口的反腐大堤,在拒腐防变中经受考验。
总之,通过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管好自己,安全无虞;放纵自己,危险在即。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七
我局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我局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必须继续保持先进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听了“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动员报告、学习会议精神,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学习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遵守机关作风建设,并且以提出的“六个坚持”为标准,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以基本理论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要自觉地加强思想改造,清除头脑中非无产阶级思想,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真正理解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履行一个干部的职责。正如所说的那样:领导干部讲政治,最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实践,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上。无论自己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 的工作作风,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
要善于学习,掌握工作的本领。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没有雄厚的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尽管有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事倍功半。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一个合格的干部,就要克勤克俭,生活上严要求。古人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铮铮言词,现代教育家陶行知也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今天,我们干部应继承先贤的优良品质,具有更高尚的情操。我们孜孜追求的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争取全人类的解放。当然,这不是说干部要做苦行僧,干部也同样需要一定的物质享受;但是,在物质享受面前,每个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用党纪国法管好自己的头脑,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今天,面对着灯红酒绿、花花世界,有些同志变得昏昏然,在物质享受面前翻了船。这方面的例子太多太多,在我们身边就有为了几百元、几千元的赢头小利,而不择手段的人,有在公款宴会上大吃大喝的人,当然更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达数百万元者,这些人尽管只是干部中的少数,但他们的行为已经给我们党抹了黑,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一现实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我们每个干部在生活中应该做到:
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业绩;一比待遇,就会比出问题来。
2、非分之想不可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你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
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
在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里,我们每个干部只有把握时代的脉搏,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xx大文件,时刻不忘党的性质和宗旨,才能永远保持我们干部的纯洁性;也只有这样,我干部才能不辱使命,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带头人。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八
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践行党的宗旨贯穿到抢抓机遇、推动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各项工作中,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向实现历史性跨越目标奋进。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事,满腔热忱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古人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干部就是要办事,领导就是要服务。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在其职,履其责,勤奋敬业,做出实绩,才能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表率作用。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行动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切实办好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真正让群众满意。
“公生明,廉生威”。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淡泊名利,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开展践行宗旨教育,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这次教育,省委要求采取抓日常教育的方式进行,但是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新的要求。教育的主要任务和抓落实的措施十分明确,就是要着重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在充分履行职责上下功夫,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尤其要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整改任务的逐一落实;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依法清理、简化和下放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这些办法和措施,既是用日常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教育,又是对深化日常教育工作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教育的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不能认为是抓日常教育就不重视,更不能因为刚刚才搞学习实践活动,又搞集中教育而产生厌倦情绪。要把践行宗旨教育与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日常学习教育的计划、规定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好整个教育。对于教育的重点任务措施,做到早准备、早部署,在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找准开展教育的着力点,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各地要注意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针对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医院、农村、街道等单位的不同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要求,对具体时间和措施作出安排。
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是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只要我们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教育当中,就一定能确保践行宗旨教育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九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党员在作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作风问题由来已久,且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转变作风很难一蹴而就。如果前热后冷、上热下冷,忽热忽冷,或者前紧后松,上紧下松,时紧时松,就会功亏一篑。因此,要以“三严三实”取得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不仅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也是党员干部立身为官的作风准则,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其中,“严以律己”的要求既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老话题,更是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课题。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对古今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前,领导干部面临的考验和诱惑十分复杂,能否常怀律己之心,是其永葆政治本色的内在保障。
“严以律己”就是要突破定位这个关口。“木自腐而后虫生”,分析那些滑入歧途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在“糖衣炮弹”面前放松了要求,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最后葬送了自己。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面对的考验十分复杂,受到的诱惑多种多样。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慎独慎微、勤于自省,才能坚守道德防线,永葆政治本色。这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
“严以律己”就是要突破慎独这个关口。慎独,就是要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见异思迁、见利忘义,恪守自己的为人风范和处事品格,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慎独也是要求必须强化自律精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省才能做到自知,自知才能达到自律。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守住理想信念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以律己”更要突破慎微这个关口。细节决定成败,祸患积于忽微。许多干部半世勤勉,最终锒铛入狱,令人扼腕,往往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小节开始的。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领导干部在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方面,也面临许多必须慎微的度量关节线。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通往的是公款、公权;老婆、孩子,被撬动的是为人为官的基础防线。要一辈子“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把慎独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
《官箴》曰:“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只要全体党员检察干警坚持严以律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就能以良好的党风促检风带民风,全体黄龙检察人就能朝着建设“全市第一、全省一流”检察院的目标砥砺前行。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健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将那些埋头苦干、作风扎实的干部遴选出来,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同时将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干部拒之门外;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施展,让不谋事、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靠边站,树立这样能上能下的鲜明用人导向,是对于部最直接、最有效的鞭策与激励,也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法门。
乱作为等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新修订的《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的宝贵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供了明确的抓手和遵循。
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必须要靠制度的刚性。此次《规定》最值得关注的看点之一,是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扩充为15条,这为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解决“干部能下”这一关键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党内法规依据。例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这是对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站稳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的明确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再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第四条指出,“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乱作为的,这对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扎实为民谋福扯具有鞭策作用,倒逼党员干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登于虚声,不驰于空想,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锤炼一支堪当时代重任、敢于开拓进取的执政骨干队伍。鲜明亮出用人标尺,涵养良好用人生态,浚其源、固其本,镁而不舍、久久为功,广大党员于部必将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开创新局面、创造新辉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
201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试行7年来,对督促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严管干部制度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修订版《规定》,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调整下来,打破“金饭碗"的铁律,需要更加清晰可操作性的规制性要求。此次出台的新规,就在要求的细化上下足了工夫。比如,为增强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下;“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下,等等。总体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而突出。
推进于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
“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该《规定》全文共十九条,明确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被各界称为“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一、打破“金饭碗“铁律,是整治干部不作为的战术突破
《规定》的重点和亮点,就是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于部的相关规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不适合的干部调整下来。这就打破了“金饭碗"的铁律,将于部的“上”与“下”与优胜劣汰法则对接起来。而向下调整的主要渠道有六个方面,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中组部负责人在印发《规定》答记者问中表示,“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
显然,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为有效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反腐高压下,乱作为明显被控制住了,但是不作为、缓作为却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多的人中出现了。由于没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级机制,一些“懒官”和“庸官”在领导岗位上熬日子、混饭吃,造成了懒政怠政的氛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
去,其实只是起点,关键还要上得好、下得好,这才是“能上能下“真正的含金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夺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可谓“重构政治生态”和“制度治党”的战术突破。
当然,要实现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作为平衡。对此,《规定》不仅为干部能下划出“硬杠杠",并以科学合理的设计,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而且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通道”。这就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真正实现“人岗匹配”“职得其人,才得其用”,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规定》还明确强调,对于问题干部,在被组织调整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拨任职。这为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复出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可谓既是“破冰”更是“融冰”。
二、关闭“潜规则"暗道,是整肃官场用人歪风的新制度常态
实上存在诸多潜规则,这些潜规则催生了一批不称职的官员,如:能力不强、政绩平平,却平步青云的“大平官”;溜须拍马、钻营有术,却只上不下的“投机官”;唯上是从、媚上压下,见风使舵、迎合领导喜好而混上去的“捷径官”;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甚至税视党纪国法,把犯错当本事的所谓“能官”,等等。同时,有的领导干部即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仍然“稳坐钓鱼台”;有的官员被问责免职后,又悄悄复出,或异地异岗为官,被群众嗤为“金蝉脱壳”;有的看似是降职降级或免职,实则得到了提拔。
此次中央新规的出台,不仅彻底杜绝以往的“牛栏关猫”现象,而且严丝合缝地关紧了领导干部只上不下的“潜规则”暗道。铁的纪律面前,干部的“上”与“下”成为关系其“乌纱帽"的最直接约束。实际上,解决和打通官场“能下”机制,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已见政策风向,多名违纪的副省级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中央新规此时的出台,无疑十分明确地传递了强烈的信号:将以降级的“下”的方式来有效震慑官场、警示官员。
干部管理三驾马车,作为调整干部职务、职级、辞退的重要依据。这显然是推进官员“能上能下”成为制度常态,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官场选人用人歪风邪气“开刀”,有利于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于部考核评价方式。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
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调整下来,打破“金饭碗"的铁律,需要更加清晰可操作性的规制性要求。此次出台的新规,就在要求的细化上下足了工夫。比如,为增强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下;“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下,等等。总体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而突出。
推进于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
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该《规定》全文共十九条,明确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被各界称为“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一、打破“金饭碗“铁律,是整治干部不作为的战术突破
向下调整的主要渠道有六个方面,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中组部负责人在印发《规定》答记者问中表示,“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
显然,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为有效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反腐高压下,乱作为明显被控制住了,但是不作为、缓作为却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多的人中出现了。由于没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级机制,一些“懒官”和“庸官”在领导岗位上熬日子、混饭吃,造成了懒政怠政的氛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
所以,《规定》侧重于以整治不作为来打好“能下”这场关键战役。对那些不作为、不称职甚至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干部,坚决地调整下来,正是为了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因此,上得来、下得去,其实只是起点,关键还要上得好、下得好,这才是“能上能下“真正的含金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夺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可谓“重构政治生态”和“制度治党”的战术突破。
当然,要实现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
激励机制作为平衡。对此,《规定》不仅为干部能下划出“硬杠杠",并以科学合理的设计,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而且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通道”。这就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真正实现“人岗匹配”“职得其人,才得其用”,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规定》还明确强调,对于问题干部,在被组织调整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拨任职。这为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复出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可谓既是“破冰”更是“融冰”。
二、关闭“潜规则"暗道,是整肃官场用人歪风的新制度常态
事的所谓“能官”,等等。同时,有的领导干部即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仍然“稳坐钓鱼台”;有的官员被问责免职后,又悄悄复出,或异地异岗为官,被群众嗤为“金蝉脱壳”;有的看似是降职降级或免职,实则得到了提拔。
此次中央新规的出台,不仅彻底杜绝以往的“牛栏关猫”现象,而且严丝合缝地关紧了领导干部只上不下的“潜规则”暗道。铁的纪律面前,干部的“上”与“下”成为关系其“乌纱帽"的最直接约束。实际上,解决和打通官场“能下”机制,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已见政策风向,多名违纪的副省级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中央新规此时的出台,无疑十分明确地传递了强烈的信号:将以降级的“下”的方式来有效震慑官场、警示官员。
《规定》明确提出,坚决调整“四不干部”,即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于成事的于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中央还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个通知一个规定一个条例”形成了干部管理三驾马车,作为调整干部职务、职级、辞退的重要依据。这显然是推进官员“能上能下”成为制度常态,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官场选人用人歪风邪气“开刀”,有利于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
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于部考核评价方式。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二
现代政党都是有纪律和规矩要求的,没有纪律规范不能成其为政党,没有规矩约束就更不能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任务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光有成文的规矩不够,还得有不成文的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
党的纪律和规矩涉及党内生活方方面面,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中国的事情,向来是上行则下效。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对党忠诚、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淡薄,对纪律熟视无睹,不按规矩办事,终将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彻底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必须挺身而出、进行坚决斗争。
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组织疏于教育、怠于管理、惮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处理不严肃,就可能导致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教训极为深刻,必须引以为鉴。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担负起来,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管理监督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要自觉对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有效震慑。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三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第八款:“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规定的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党的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部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特别强调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方面,集成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共产党人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新时期道德的精华,具有很强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要求。
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处事之本,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们每个党员,都必须按照党章的要求,履行这种义务。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倡导和践行这种价值观。把诚实守信当作自己的生命。
《吕氏春秋·贵信》所言:“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礼稷不守;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对于处在执政党地位中国共产党来说,取信于民是最为重要的。只有政府守信,赏罚分明,人民才能信赖政府,遵纪守法,对于政府来说,祸莫大于无信。
为什么“三堵五闹”愈演愈烈?到了政府必须进行专项治理的地步?是因为公权失出了威信,人们不相信政府,于是政府成了“被欺负”的弱势政府。为什么一提给公务员涨工资,就迎来骂声一片?是因为老百姓把公务员与贪官划成了等号。为什么老百姓不爱看新闻,不订党报党刊?是因为他们认为那里面很多东西都不是真的。为什么人们对党组织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无动于衷?是因为人们经历太多的“一阵风”式整风运动,感受多了横亘在他们面前的“最后一公里”。为什么社会上对转变执政党的工作作风执怀疑态度?是因为人们看多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什么人们看到各种各样的反“反四风”共开承诺,不屑一顾,是因为政府太多的承诺都难以落实。
党的以来,党中央出台了许多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制度,政策,并严格地操作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普通老百姓看到了希望。
作为一名党员,一个基层党组织,我们重温党章,就是要遵守党章的规定,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让我们从倡导和践行诚信做起吧,尽自己的一份力,不要让老百姓的希望变失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献出一点微弱的力量吧。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四
今年广东省委把“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作为今年作风建设主题,并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我是市一名地税系统的领导干部,分管县区局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及纳税服务工作,目睹当前的工作情况,深感省委“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我们县区局地税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内人员,年龄结构偏大,40多岁以上人多;学历层次低,思想因循守旧,工作激情低,吃大锅饭思想较重;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要改变这些情况,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需要,就必须“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面对新时期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及纳税服务的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要认真学习省委“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精神实质,领会深刻内涵,认真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
·抓作风,提升队伍形象。要正视我们队伍存在的不足,努力按照省委的要求,群众的希望,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满足新时期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及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持续深入,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开展为群众服务的各类有益活动,激发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为建设公正、廉洁、高效地税做出积极贡献。二是令行禁止,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日常纪律教育工作。每个人员一定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与健康的生活情趣,以抵御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要不断强化自身修养,以克服心浮气燥;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确保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三是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签定廉政责任书。要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人民满意地税队伍,要签订廉政责任书,以责任制的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确保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提能力,增强工作本领。要按照按照省委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锻炼,切实提高五种能力。一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树立群众工作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 ,增进群众感情,做到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着力回应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建设和谐地税。三是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地税工作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首先必须做到规范执法。在加强规范执法建设中,要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要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来看待执法效果,把它作为检验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试金石。四是树立现代传播理念,着力提高沟通能力。要破除纪检监察工作神秘化的过时观念,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五要提高服务水平,善于向群众做宣传工作,善于与群众沟通,听取群众意见,介绍地税工作情况,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维护团结稳定、和谐睦邻的大好局势。通过抓作风,提能力,养成优良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奉献自己力量。
提高执行力,促进工作提速、高效。“事业的成功靠决策,更重要的靠执行”。如果说环境、条件、设备是工作的“硬实力”,那么执行力则是更重要的“软实力”,只有把“硬实力”与“软实力”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并驾齐飞,才能使各项工作得到真正发展。
·明确执行力建设的目标任务。一是建设驾驭局面的宏观能力。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驾驭各种复杂局面,敢于面临新情况,分析新矛盾,拿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尤其是在紧急突发情况面前,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思路清晰,从容化解,有序处置,妥善应对。二是建设团结协作的系统能力。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执行力。大家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清白人、团结上的领路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苦干实干;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既要能干事,又要能共事,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培育团队精神,形成团队合力,把心思用在发展上,把力量凝在事业上,把干劲用在落实上,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政通人和的工作氛围。三是建设求真务实的工作能力。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尚空谈,不坐而论道,不喊华而不实的空 口号,不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搞装门面的表面文章、虚假政绩;做到思路上求实,工作上唯实、作风上务实、措施上扎实、行动上落实。四是建设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在平常的工作中正确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大力增强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五是建设开拓创新的发展能力。创新是创造性的执行,是在总的思路、政策下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做好具体工作的能力。世界是发展的、变化的,特别当前新形势下的地税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把握规律,因时因地制宜,大胆开拓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途径与方法。一是通过忠于职守,展示执行力。促进发展是地税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强化执行是完成目标的第一要素。执行力建设不是句空洞的口号,它必须体现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要牢固树立中心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服从意识,使之成为执行工作任务的最高准则;要坚持原则,强化内部管理,狠抓整顿规范,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法制化管理,向管理要执行力,打造高效快捷的执行链条。二是通过问责追责,强化执行力。牢记职责和使命,是执行力的原动力,要强化执行责任,无条件执行集体决议,不能打任何折扣。执行中要合理划分工作层次,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全员责任 制,通过问责追责,做到责任“全覆盖”,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三是通过检查监督,提高执行力。全面检查、全程监督是保证决策执行最有效、最有力的手段,要充分发挥检查监督工作在决策执行中的作用,通过党政监督、上级监督、同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构建全方位的检查监督体系,使一切不执行、假执行、乱执行的行为无处遁形。四是通过激励约束,增强执行力。赏罚分明,是提高执行力的核心。要通过物质的、精神的、政治的、组织人事方面的措施正面激励,通过思想引导、典型启迪、经验推广等方面的措施鞭策勉励,敦促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对完美执行的不懈追求,把干部职工执行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好、维护好、发展好。要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与年终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大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奖优罚劣,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积弊,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五是通过“四个一”活动,优化执行力。通过“读一本好书、谈一个经验、树一个理念、干一件好事”的“四个一”活动,优化执行力,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努力干工作,做出出色成绩。
通过明确执行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执行力建设的途径与方法,着力提高我们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及纳税服务的执行力,使全体干部职工以高昂的热情、充足的干劲,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促进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上列机关中的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二章到龄免职(退休)
第六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
第七条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干部到龄前3个月,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延迟理由、延迟时间等具体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延迟免职(退休)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干部工作年限、年龄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党委(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研究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第三章任期届满离任和任内调整
第九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领导干部达到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应当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延长。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交流任职、改任非领导职务、保留级别待遇等方式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
第十条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被中止任期、免去现职的干部,应当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第四章问责追究调整
第十一条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具有下列应当履行而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职责情形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追究其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具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所列问责情形的。
(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外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具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所列问责情形的。
(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有效治理,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治理不力的。
(四)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五)因工作失职或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或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六)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七)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列问责情形的。
(十)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不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十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
(十三)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不力、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或恶劣影响,具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列情形的。
(十四)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不力,具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所列问责情形的。
(十五)虚报浮夸、谎报政绩,造假数字、假典型,或者好大喜功,违背发展规律、脱离工作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十六)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不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
(十七)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督办交办的问题不及时回应、整改和查处,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十八)精准扶贫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应当承担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
(十九)在上级部署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和抗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非因客观原因而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十)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十二条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应予问责的,应当区分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根据所承担责任大小、问责情形等具体情节确定问责方式。
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第十三条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启动问责调查。如有第十一条规定之情形发生,党委(党组)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原则上,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对干部管理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二)提出问责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党委(党组)提出问责建议。问责建议提交党委(党组)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核实有关情况。
(三)作出问责决定。党委(党组)根据问责建议,经集体讨论作出问责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党委(党组)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四)执行问责决定。党委(党组)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党委(党组)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问责涉及干部任免的,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党委(党组)或上一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五)反馈执行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将有关问责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将执行情况报告党委(党组),并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责令公开道歉的领导干部,不认真整改、不纠正错误的;停职检查的领导干部,停职期间没有认识错误、深刻反省、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复职后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况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可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专业特长等因素,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不得担任原任职务或者原任职务监管部门的领导职务,一般不安排担任党政正职。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符合条件重新任职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程序。
第五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
第十五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应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等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没有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经党委(党组)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的;在领导班子中搞自由主义、团团伙伙或者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的。
(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的;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的。
(五)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为谋取个人利益或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欺骗组织的;在组织谈话、函询或者调查有关情况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或反映情况的。
(六)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七)作风飘浮,不求实效,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维护群众权利,严重脱离群众,违背我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中有关作风建设要求的。
(八)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不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成效不大,推进中心任务、重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为官不为、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对改革发展新问题新矛盾不主动作为、不积极破解,得过且过,当“太平官”,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十)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畏缩不前、迟疑观望、不敢挺身而出的。
(十一)不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管理混乱、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在上级组织的年度考核和目标考评中,问题突出,群众满意度不高,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
(十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经组织认定工作不得力、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三)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提前结束试用期的;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十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损害等事故或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情节不适用问责处理,需要调整的。
(十五)经纪律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反映问题较多,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六)品行不端,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七)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八)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为自身或者相关利益人骗取利益或荣誉的。
(十九)能力素质、精神状态不能适宜新形势、新常态要求,又不积极改进提高或改进提高效果不明显,经组织认定人岗不相适、不宜担任现职的。
(二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第十六条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除试用期不合格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外,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调整动议。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档案审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初步认定具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所列情形,需要启动调整程序的,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调整动议,也可以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拟调整干部的分管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向党委(党组)提出调整动议建议。
(二)考察核实。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综合分析情况和有关方面反映,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考察核实应当听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分管领导的意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三)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应当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并作出回复。
(四)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五)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从干部调整岗位的次月起,调整其级别和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及严重程序,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于调离岗位的干部,另行安排工作不得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
第十八条因不适应担任现职被调整的干部,同时需要问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十九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对免职后暂时不安排职务的,可酌情安排临时性、专项性工作。暂时不安排职务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期间其待遇按同级非领导职务对待。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度较高,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任用。
第二十条不属于上述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因工作需要进行的正常干部交流、工作调动和岗位调整,按干部工作例行规定进行。
第六章不能正常履职调整
第二十一条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保留职级待遇等方式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能够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可以调整到适合的岗位。调整前,党委(党组)应当与被调整干部谈心,听取个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职务调整后,保留原职务层次的医疗待遇,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健康原因调整的干部恢复健康后,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干部自身条件,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干部非组织选派,经组织批准,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同意、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学习结束后,可安排相应职务。
第二十三条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应当免职。
第七章自愿辞职
第二十四条领导干部因家庭困难、身体不适应等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有更适合干部成长发展机会的,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或辞去公职。
自愿申请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者公职的,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报经任免机关批准,办理免职手续。其中,辞去领导职务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保留级别待遇等方式予以安排。
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个人认为自己不能适应岗位,主动要求转任非领导职务,应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关规定,经任免机关批准,予以调整。
第八章违纪违法免职
第二十六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需要免职的,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建议意见,在处分之前作出决定,也可在党委(党组)研究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并明确。
第二十七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应当及时予以免职。
第九章工作责任和纪律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综合表现,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
第三十条正确把握干部问责、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等认定标准,注意联系干部工作基础、外部环境、复杂矛盾、岗位特点等因素客观评价干部,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第三十一条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出发,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激励干部奋发有为。
第三十二条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对干扰组织调查、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决定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具体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中共江西省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省已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下一页更多“南昌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六
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公报10月29日公布后,立即引起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大家普遍认为,公报中既有目标要求,又有路径指引,既有指导思想,又有具体措施。
“十三五”的脚步渐渐清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铆足干劲,乘势而上。
一项目标,勾画美好图景
公报提出,到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让县长非常激动:“党中央对贫困地区空前地关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被问及对公报哪些话印象最深刻时,县委书记脱口而出。他说,“十三五”期间,大方县将发展和扶贫紧密结合,加快发展速度,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难题,坚决打赢扶贫开发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
全会公报中不是就发展说发展,而是大篇幅涉及党的建设,这无疑是对基层干部担当精神、干事激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打造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十三五”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备受群众关注,作为基层宣传干部对下一步工作有了思考:“要全面准确宣传好阐释好全会精神,比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等。”
一张蓝图,提升发展境界
绿色发展理念让市委书记看到未来发展的方向:“作为我省重要的磷化工产业基地,福泉将坚持走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循环工业发展路子,迎接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生活更富裕的小康生活。”
“很接地气!”副镇长说,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表明中央很重视城乡协调发展,无论是广度还是力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李雪斌相信不久就会有相应的政策和更多的项目得到落地实施。
航务管理局局长指着手边做了标记的报纸告诉记者,“十三五”期间黔西南将提升快捷水运通道的运输能力,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和港口物流发展,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
村支书最关注的则是现代农业发展。他在村里带头办起了蛋鸡养殖场,目前饲养的20xx多羽蛋鸡,每月收入达2万元。“看来我这条路走对喽!公报中提到,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道路,大大增强了我们发展农业产业的信心。”
全会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赋予推动经济转型的使命,“这说明未来大学生有了更广阔的天地,我的压力更大了,动力也更足了。”
一个宗旨,全民共奔小康
在村民眼里,过去五年的发展成就触手可及:政府提供补助为农户盖起了新房,村里建起了污水处理厂、修通了水泥路,村民守着青山绿水开起了农家乐,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650元……全会提出,到20xx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让他无限憧憬,“有国家政策支持,日子肯定越过越好。”
公报一经公布,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就被“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消息刷了屏。“眼下,日子越过越好了。全会公报中的这项民生‘红利’,不仅能让孩子有个伴,而且还能缓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种种矛盾。”
已是上市公司“小股东”的社区居民非常振奋,“公报说要‘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我们六盘水搞‘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很符合五中全会精神嘛。”肖元庆坦言,像他这样没有土地没有手艺的人,“三变”政策就能解决小康问题。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认为,xx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能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这是广大基层群众的福音,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学习宣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
全市领导干部会议11月1日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把学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科学谋划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到20xx 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指出,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是在我们党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会议,全国关注、举世瞩目,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绘就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目标明确,方向明确,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的重要讲话,提出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新理念,具有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们做好当前和“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学习好、贯彻好xx届五中全会精神,既是全市当前一项最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以实际行动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xx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真正做到真学真用、融会贯通。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的战略判断上来,统一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新理念上来,统一到“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上来,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实际编制好我市“十三五”规划。要吃透上情,把握市情,掌握外情,强化机遇意识、政策意识,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更大的支持。要全面总结我市“”时期取得的成绩经验,认真研究好“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问题、重大方向、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找准聚焦点和落实点,扎实推进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文件,带头深入作研究,带头深入做宣讲,带头深入抓落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层层传达全会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专家辅导、座谈研讨等方式,抓好全会精神的研讨、宣讲和培训,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大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重要进展、重要成果,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信心、加油冲刺、发力攻坚,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确保“”规划圆满收官,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紧盯目标、重点、节点不动摇,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切实抓好扶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大会精神,把扶贫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决战三年、摆脱贫困,坚决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要按照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深入开展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化解“百日攻坚战”,着力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谋划“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深入查摆工作中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让纪律严起来、作风实起来、行动快起来。要抓好“三变”改革,进一步深化拓展改革经验,推动“三变”改革向更深层次、更深领域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认真做好市委全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要超前谋划做好明年经济工作,努力在项目化、目标化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实现明年一季度 “开门红”。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七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和体会。
强调,“三严三实”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践行“三严三实”,首先要把严以修身作为为官做人的基本要求。要重修养、讲德行,养成高风亮节,做到以德修身、以德服众。组织把我们放在领导干部的重要位子上,若德不配位,不仅肩负不了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也带领不了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必须做严以修身的典范。
要把党性修养作为严以修身的核心内容。必须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立场。最重要的是分清公私,明辨是非,正待义利。必须始终坚守精神家园。要做道德模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要重视家庭建设,落实好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要把“慎”、“省”作为严以修身的重要途径。“慎”就是要心怀敬畏,手握戒尺,自我约束,决不逾规越矩。“省”就是要不断反躬自省。自觉接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见贤思齐,多向优秀人物、先进典型学习,多向基层干部、人民群众学习。用实践检验和提升修为。时时处处严以修身,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推动上海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指出,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之“严”,就在于它是党性修养的水准不断提升、理想信念之根越筑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越把越严的过程,需要一辈子的修炼、磨砺和提升,需要在学习、工作、生活、实践中常修勤修的高度自觉。做到严以修身,对党忠诚,头脑清醒,必须做到“三个始终”。一是始终要有知行合一的自觉,有笃学之功、务实之果。宣传系统的改革发展,必须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服从服务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服从服务于上海的改革发展战略,把握好阵地和市场的关系、导向和效益的关系,不断增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影响力、竞争力、说服力、感召力。二是始终要有明辨是非的清醒,慎思明辨,善行至远。考虑问题,看准、看深、看远;抓工作,敢抓敢管敢负责,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三是始终要有成就“大我”境界的追求。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胸襟宽广,人格高尚,事事出于公心,在一心为公为民中成就“大我”。
关于“三严三实”的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指明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三严三实”是有机整体,相互贯通,“严以修身”是基石。从思想来源看,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探究的是为官做人之本;从核心价值看,它是共产党人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体现,夯实的是理想信念之根;从实践需要看,它是改进思想作风的“良药”,解决的是管党治党之本。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基础是每个党员干部在修身做人上,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觉悟和境界,汇聚在一起,全党就有清风正气。严以修身,首先要引领思想、夯实根基,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关键要用人得当、导向鲜明,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同时强化管理、形成习惯,把“三严三实”作为监督约束干部的行为准则,把住关键环节,如干部的家事家产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当前要落实好市委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强化制度执行。
强调,“先禁己身而后人,打铁还需自身硬”。“修齐治平”者,律己修身先行;修身不足,“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空谈,这不仅是古人对从政者要求的起点,更是共产党人执政的底线思维。践行“三严三实”,理当“修身为先”。做到严以修身,保持清醒头脑,关键在于“严以修心”。修身重在修“信念”,信念的本色在忠诚。要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脚下走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肩上背负起为人民服务的天职。修身重在修“情怀”,情怀的本源在为民。搞统一战线就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说到底就是在凝聚人心,我们同党外人士交朋友会有私谊,但私谊要服从公谊,出于公心为党结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诤友挚友。要通过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加深同群众的感情,坚定为民的情怀。修身重在修“品德”,品德的本质在干净和高尚。修身重在修“作为”,作为的本义在实干。要把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严以修身,与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在精神上提振信心,在工作中加强实干。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八
时光飞逝,转眼间20xx年过去了,20xx年在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的指导下,做好绩效材料的收集汇总及相关工作,同时做好会务管理、各种专题活动的汇报等自己分内的工作,同时加强政治学习,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职责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
认真学习党的精神以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在工作方面
始终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在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专题汇报、“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办公室工作量大,为做好各项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加班加点,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
1、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默默无闻。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做好各种专题汇报,会议会务工作、年度各项考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2、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利用办公室学习资料传阅或公文处理的同时,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在文字材料上有所提高。
3、吃苦耐劳勤于奉献。面对办公室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三、工作纪律方面
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注重自身的修养,尊重领导、团结事、谦虚谨慎、严格自律,虚心接受领导的批评和同事的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自觉维护全局的整体形象,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
四、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打算
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理论知识、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创新意识还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更加深入地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论,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实践,科学地研究、思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自己能够与集体共同进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特别是加强会务的办理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