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大全(20篇)
合同是商业领域中最常见的一种文件,它在保护交易安全和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自愿,并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果你需要签署合同,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并修改为适合自己的内容。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甘肃省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景泰县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如下:
1.管材:所有管材材质按图纸设计施工,所有管道按规范要求铺设;
见附表。
开工日期:20xx 年 1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 年 5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天(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2、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7日内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 乙方在工期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工程的交叉配合;
6、 合同工期遇到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
(2) 甲方不能按计划提供有关资料和施工现场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的;
(3)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不可抗力因素以政府限定为准);
(4) 甲方分包队伍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影响到施工进度的;
(5) 其他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情况。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8乙方在投标时已到工地现场踏勘、了解了工地位臵、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因此在施工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二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称“合同”),现双方对该合同补充如下:
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已经房管部门预测为 平方米。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双方同意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五条的约定。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部分或全部房款或按揭首付款,出卖人交房的时间和办理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可以顺延。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部分或全部房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是,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自第91日起买受人每日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出卖人有权在两年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除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外,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应予返还。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未以现金等出卖人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的,适用上一款约定。
办理完毕所有权证书前,买受人未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银行贷款致使出卖人被扣划保证金或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追偿并有权在两年内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应予返还,已交付的房款出卖人不予退还。
国家对按揭贷款或税收政策的变化,不构成买受人逾期付款或不能办理按揭的抗辩,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买受人自行解决。
合同解除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备案手续。
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七条的约定。
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七条的约定。
房屋交付的条件为房屋已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五家单位验收合格。 买受人未按出卖人发出的房屋交付通知载明的.日期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交付通知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双方同意除交付期限外,不适用合同第八条的其他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买受人同意,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和业主委员会未聘选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使用房屋的物业管理先由出卖人指定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依法制定的临时规约以及出卖人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买受人在接受商品房交付时,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同意与出卖人所签订临时规约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继续履行并严格遵守,并按照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缴纳有关的物业管理费用。
该房屋所在社区内的地下车位、地上车位、会所、人防工程等未作为公摊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开发建筑成本未计入房价,其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封闭。
六、出卖人应按相关规定在小区综合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七、本补充协议如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除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
九、合同及本协议自出卖人、买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月 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的《 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 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 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四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买卖双方的实情,签订如下协议:
买卖人向出卖人购买的花园__号楼__房,现出卖人、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附带的室内固定装饰,室内家具和电器。总金额___.该项费用双方约定在商品房音交付使用时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方。
一、该项费用不列入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发票中,也不要办证的产权总价中。
二、保修责任:土建部分、水电安装由交付使用之后保修半年,各电器在购买时开具的保修单的保质期限之内。装修木工不在保修之列。
三、装修设备的验收,由买受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有在本补充条款加以说明的部分不作变更。
五、本补充协议经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名后生效,本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该房装修款共__元,分四期付清,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第二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三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完第四期如买人逾期付款,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的方式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签名:
法定代表:
年月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五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_________元)。
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______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20g___年____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六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文字定义: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居住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广告内容: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住宅寿命: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
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文件交付: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违约条件: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管道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管线安装: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暖气计费: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及价格每季度每平米。
健康保证: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绿地定义: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绿地面积: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施工进程: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三期工程幢,二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年月日和年月日。三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年月日和年月日。
公共设施:幼儿园个,面积为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停车场个,面积为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邮局个,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会所、健身娱乐设施: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电话接通时间:年月日。
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大写: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岐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3、均价:出卖人承诺此楼的平均价格为(大写:元),所谓平均价格是指全楼成交款与全楼套内使用面积之比,如果在买受人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均价并非此数额,则有权要求出卖人每平方米支付(大写:元)的违约金。
房款障碍: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年月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年月日。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入住缴费: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本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费用。
买受人入住: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交付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毕竣工备案,则买受人有权进入,并对房屋进行管理与控制。
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出卖人将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图、各种管线图等技术资料,以保证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集体组织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居委会能够根据此技术资料对房屋进行全面的修缮与养护;并承诺20年之内买受人所支付的维修成本不能高于房屋价格的20%。
责任承担: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年月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等待时间,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转移效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七
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_____》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居住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条?广告内容
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条?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条?住宅寿命
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
第8条?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9条?文件交付
第10条?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条?商品房户型
第12条?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13条?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第14条?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15条?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_____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16条?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17条?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18条?违约责任
第19条?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20条?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2条?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及价格每季度每平米。
第23条?健康保证
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4条?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第25条?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6条?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27条?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8条?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29条?施工进程
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三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三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0条?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停车场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局_________个,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所、健身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1条?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_____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32条?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33条?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_____裁定。
第34条?公平价格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岐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3.均价:出卖人承诺此楼的平均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所谓平均价格是指全楼成交款与全楼套内使用面积之比,如果在买受人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均价并非此数额,则有权要求出卖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35条?房款障碍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36条?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第37条?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8条?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第39条?入住缴费
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本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费用。
第40条?买受人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41条?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42条?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43条?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毕竣工备案,则买受人有权进入,并对房屋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44条?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5条?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46条?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出卖人将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图、各种管线图等技术资料,以保证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集体组织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居委会能够根据此技术资料对房屋进行全面的修缮与养护;并承诺20年之内买受人所支付的维修成本不能高于房屋价格的20%。
第47条?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8条?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等待时间,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49条?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600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原合同》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九
一、公平原则
补充协议条款的制定并不是房地产商的单方行为,购房者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同样具有平等主张、保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权利。任何发展商以单方名义制订并要求购房者无条件签署的补充协议都有可能是违背购房者意愿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开发商在要求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时,应对其内容予以明释。例如,在销售精装修房屋时,有的开发商对于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装修标准的改变,只是明确了告知购房者的义务,而对于改变后的质量、价格、档次、环保均不予明确,根本没有给予购房者选择或是确认的权利,这在实际上已经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使买卖双方产生纠纷。
开发商制定的补充协议往往有失公正
所谓格式条款合同,又称格式合同,它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合同条款。
格式条款合同的特征是:(1)格式条款合同文本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2)格式条款合同要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3)格式条款合同的内容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点。(4)在格式条款合同中,条款制定人在订约中处于优势地位。由于双方地位差异,合同条款容易显失公平。
二、合法原则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只有约定的内容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实际交易中,开发商在起草补充协议时,有时为了迎合或是满足个别购房者的利益要求,将一些公用面积和使用空间擅自“许配”,从而损害了其他购房者的利益。例如,一家开发商在销售写字楼时,购房单位提出了一个条件,即将写字楼的外墙使用权归该购房单位无偿使用。开发商明明知道外墙使用权归所有购买写字楼的业主,开发商个人没有任何承诺的权利,但是,为了促进销售,在没有得到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便同意了这家购房单位的要求,并将此条款写入补充协议。事后可想而知,由于合同约定的该内容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利益而导致此项内容无效。
购房人签订补充协议时有权伸张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购房者在签署由卖方起草的补充协议时,有权要求卖方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当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采纳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在通常情况下,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因此,在签订补充协议时,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补充协议加以修改和补充,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开发商以单方名义制订并要求购房者无条件签署的补充协议,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三、注意事项
1、广告和售楼书中的有关内容。消费者入住时发现房子有些地方与当初广告和楼收中承诺的并不一样,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并不鲜见。把广告和楼书中的相关内容加入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作为消费者投诉的有利证据。6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为了保护购房人利益,规定将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具体明确的、并且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说明和允诺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如果违反这样的内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补充协议中一定要注明因开发商违约造成退房的违约责任。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消费者退房的事很多。但也仅限退房,对开发商如何“补偿”要求的不多。开发商违约致使退房,负些赔偿也是应该的,因为这种“赔偿”和消费者交定金但“不买不退”的道理一样。许多合同中都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误工等,开发商可以不负违约责任,但却不可作为开发商推脱责任的借口。
3、对物业服务所达到的标准也应注明。物业服务是办完入住手续后才发生的事实,与业主当初想象的可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容易产生纠纷。在合同中注明要求及责任,对双方都有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把所有内容规定完整,也很难具体、明确。制定补充协议应依照以下三个原则进行:
一是细致: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将整个交易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其中涉及广告、合同、退房、退款甚至离婚和死亡等都应予以充分考虑;其次是对涉及房屋的质量、面积、配套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最后是对可能产生争议的地方,包括一些有借鉴意义的案例订入协议。
二是违约责任:订立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每一项义务都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责任都会产生违约对应的后果。
三是举证责任:购房者在目前的全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较难行使知情权,在诉讼或仲裁中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按照一般举证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是无法有效地保护购房者权利的,所以补充协议在某些方面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规定由开发商来承担举证责任,以此来保护购房者利益。
如何通过一份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充分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房地产交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为避免制定无效条款,双方在签署补充协议时,应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有效合同的规定,来拟定合法的合同条款。另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双方出现新的协议内容或需要对原来签订的内容协议变更,均可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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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合同原则
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居住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条广告内容
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条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条住宅寿命
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
第8条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9条文件交付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条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条商品房户型
第12条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13条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第14条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15条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16条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17条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18条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条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20条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2条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及价格每季度每平米。
第23条健康保证
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4条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2019年。
第25条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6条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27条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8条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29条施工进程
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三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三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0条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停车场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邮局_________个,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所、健身娱乐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1条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32条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33条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34条公平价格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岐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3.均价:出卖人承诺此楼的平均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所谓平均价格是指全楼成交款与全楼套内使用面积之比,如果在买受人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均价并非此数额,则有权要求出卖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35条房款障碍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36条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第37条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8条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39条入住缴费
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本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费用。
第40条买受人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41条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42条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43条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毕竣工备案,则买受人有权进入,并对房屋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44条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5条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46条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出卖人将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图、各种管线图等技术资料,以保证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集体组织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居委会能够根据此技术资料对房屋进行全面的修缮与养护;并承诺20年之内买受人所支付的维修成本不能高于房屋价格的20%。
第47条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8条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等待时间,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49条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一
20**年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延伸到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老师。请-19参加工作,未享受福利分房或享受不足(中级职称90平方米;高级职称110平方米),且98年12月1日之后购房的老师。自行登录外网—鼓楼校区—总务处,下载“购房补贴各项材料”文件夹,认真阅读文件中“购房补贴提供材料”,并按要求准备各项材料、有条件可按要求打印好各种表格(用a4打印,今年区不提供表格,表1除外)。
本周四(3月24日)下午5:00,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带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打印的材料到鼓楼校区六楼报告厅开会。届时将现场指导填写表格,整理、审核材料(现场提供一台复印机)。
总务处
20**年3月22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二
卖房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买房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栋,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售给乙方。
1、甲方将建成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以后,该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所有权同时转给乙方,甲方及任何人从此不得享受有该房屋的任何利益及相关收益。如有纠纷甲方应当给予排除。
2、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纠纷,交房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房屋出售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在_______日内付清房款。
4、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单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条约要求退还房产的,包括他人因甲方原因提出房产权属的,可以按已付房款和房屋建设装修等相关费用及利息,利息为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并按照房款总额100%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也可以根据本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和相关费用另外加房款总额100%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以上两种赔偿方式由乙方选择。
5、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履行加倍赔偿。当甲乙一方无民事能力时,其监护人负民事赔偿责任。
6、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7、乙方在需要修改产权底单和变更大产权以及办理其它关于产权方面的手续时,甲方应出具相关证明并且配合乙方办理相应手续。甲方在配合乙方成功变更产权后,乙方须支付甲方费用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三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买卖双方的实情,签订如下协议:
买卖人向出卖人购买的zz花园__号楼__房,现出卖人、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附带的室内固定装饰,室内家具和电器。总金额__.该项费用双方约定在商品房音交付使用时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方。
一、该项费用不列入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发票中,也不要办证的产权总价中。
二、保修责任:土建部分、水电安装由交付使用之后保修半年,各电器在购买时开具的保修单的保质期限之内。装修木工不在保修之列。
三、装修设备的验收(装修标准详见合同附件),由买受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有在本补充条款加以说明的部分不作变更。
五、本补充协议经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名后生效,本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该房装修款共 __元,分四期付清,须于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期;__年__月__日前付第二期;__年 __月__日前付清第三期;__年__月__日前付完第四期;如买人逾期付款,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的方式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签名:
法定代表:
日期: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下称“该物业”)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房屋买卖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不包括该物业内的附属_________万元,合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实际成交价为人民币同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乙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该转让价后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乙方放弃索取该转让价发票的权利。
三、若乙方未能支付上述转让价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合同,且乙方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收到上述转让价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合同,且甲方除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无条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上述转让价。
四、本协议与买卖合同约定不相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对买卖合同作出变更的,继续以买卖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五
乙方(受让方):翁x
甲方林xx将x市x区x街x弄670号b幢402房及贮存间壹间(产权证号为“x房权证涵江区字第hj3504038号”)转让给乙方x珠为业。双方就上述购房事项于20xx年11月21日签订一份《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已于20xx年底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已于20xx年11月21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5万元整(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20xx年初甲方交付房产证时乙方支付房价款1.5万元整(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乙方合计已向甲方支付购当时商品房款人民币16.5万元整(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二、因甲方原因,目前上述房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双方约定,上述房产所有权(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乙方所有。如遇房产拆迁改造或遇政府整体征收,相应的补偿全部由乙方享有。在国家政策允许房产更名时,双方应及时无条件将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更名为乙方,乙方已缴更名地税款8673.74元,如果将来更名时地税款高于8673.74元,则高出的'部分地税款由甲方承担。
四在房产未更名之前,如果政府对所有房产全面积征收房产税,则该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政府仅对拥有多套房子的业主征收房产税,从而导致该房产需缴纳房产税的,该房产税由甲方支付。
五、除非乙方愿意或者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甲方没权强行收回该房产。
六、甲乙双方及其继承人都必须遵守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及证人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证人:身份证:
签约时间:二0xx年xx月xx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六
甲方,卖房人: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一栋,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出售给乙方。
1.甲方将建成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以后,该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所有权同时转给乙方,甲方及任何人从此不得享受有该房屋的任何利益及相关收益。如有纠纷甲方应当给予排除。
2、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纠纷,交房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房屋出售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在_______日内付清房款。
4、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单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条约要求退还房产的,包括他人因甲方原因提出房产权属的,可以按已付房款和房屋建设装修等相关费用及利息,利息为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并按照房款总额100%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也可以根据本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和相关费用另外加房款总额100%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以上两种赔偿方式由乙方选择。
5、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履行加倍赔偿。当甲乙一方无民事能力时,其监护人负民事赔偿责任。
6、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7、乙方在需要修改产权底单和变更大产权以及办理其它关于产权方面的手续时,甲方应出具相关证明并且配合乙方办理相应手续。甲方在配合乙方成功变更产权后,乙方须支付甲方费用___________元。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七
出卖人:法定代表人: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买卖双方的实情,签订如下协议:
买卖人向出卖人购买的zz花园__号楼__房,现出卖人、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附带的室内固定装饰,室内家具和电器。总金额___。该项费用双方约定在商品房音交付使用时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方。
一、该项费用不列入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发票中,也不要办证的产权总价中。
二、保修责任:土建部分、水电安装由交付使用之后保修半年,各电器在购买时开具的保修单的保质期限之内。装修木工不在保修之列。
三、装修设备的验收(装修标准详见合同附件),由买受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有在本补充条款加以说明的部分不作变更。
五、本补充协议经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名后生效,本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该房装修款共__元,分四期付清,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第二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三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完第四期;如买人逾期付款,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的方式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签名:
法定代表:
__年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八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丙方:________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一份《优惠购房协议书(2)》,现就该份协议书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按照上述《优惠购房协议书(2)》的约定,乙方向丙方购买房屋后,甲方将分六年将合共13万元的购房补助款支付给乙方,其中,20xx年9月10日支付2万元。现因乙方在向丙方购买房屋前已获得甲方所赠的位于_____________宿舍一间,为此,三方一致同意,乙方需于甲方将20xx年的上述购房补助支付给乙方后的两个月内将甲方先前所赠与的宿舍退回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对《优惠购房协议书(2)》的违反,甲、丙双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优惠购房协议书(2)》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丙方:
日期: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十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对所购期房的善后事宜,经过充分的协商,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确认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是甲乙双方与_________ 公司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该《_________》约定双方购买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家园_________ 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的商品住宅;该房为期房,_________公司承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于甲乙双方。
二、双方确认该房屋首付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系乙方______个人支付,余额全部由甲方______个人支付;另为购此房,甲方______个人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该贷款系甲方_________个人逐月偿还。
三、现乙方_________自愿放弃购房人的权利,自愿将上述购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甲方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承诺协助甲方_________将该房小产证办在何的名下,可向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出具放弃产权的书面声明;若该房小产证只有办在甲乙双方名下,乙方_________承诺将通过转让、更名、赠与等手续放弃该房屋的产权,不向甲方_________主张任何房款并协助甲方 _________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需要的过户手续。
四、双方商定,在该房屋的小产证办在甲方_________一人名下且甲方______________正式从房地产管理部门拿到房地产证书之日,甲方_________将乙方_________个人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返还给 _________。
五、以上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房屋总价款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篇二十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乙方购房资金的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房屋售价每平方以3200元计价,乙方购买套房屋共计面积平方(每套平方),总售价为万元,甲方欠乙方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共计元,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购房款,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以本协议的条款作为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
1、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后,若乙方要求退房,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无条件回购房屋,如数退还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购房款,并按照月息2%的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计算占用时间从购房协议签订之曰起至退款之日止。如甲方无能力或违约不回购房屋,房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应支付的总房价款为万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不承担甲方出售房屋其它任何费用。
2、甲方按照第1款条件要求回购房屋,如乙方愿意要房不同意甲方按照约定回购房屋,则乙方要按照房屋总价万元支付房款,既购房价格为每平方3200无,并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3、如甲方在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年内出现无法回购房屋或工程无法竣工,房屋不能使用的情况,乙方还有权向甲方法人及其子公司、担保人追偿损失,担保人使用私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应当追偿的损失包括本金、资金占用费及追偿债务的一切费用。
4、如果甲方在回购期间能够融资,应当优先归还乙方的购房款,如果甲方不按照约定归还乙方的款项,乙方即可获得所购房屋: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必须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反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如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损失。
三、本协议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难以解决,任何一方可通过当地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四、本补充协议具有优先于购房合同的效力,如果购房合同其中条款与本补充协议发生冲突或存在争议,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担保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