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通用16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增长。我们可以通过列举具体例子来说明总结的观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优秀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的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对20xx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学习解读的活动。作为安技办的技术员,经过x经理对20xx年度工作报告的解读使我受益匪浅,为我20xx年的工作计划提供了方向。
总经理的年度报告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城燃公司的工作完成情况,认清形势,并安排和部署20xx年的工作,动员和鼓舞广大干部员工,凝聚力量,坚定信念,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公司跨越式发展。
会后,我认真反思,我觉得身为安技办的xxx,现在必须认清4点:一是自己是否具备了本岗位安全生产的基本技能;二是对自己的责任区、风险点是否清楚;三是是否掌握一旦发生事故的工艺处理、逃生和控制事故扩大的方法,是否有请求政府协助救援的意识;四是“xxx”、“11.22”事故对我的触动有多大,我是否依然认为事故是别人的事,距离自己还很远。
安全为天、安全为德。没有安全观念的企业是没有发展
前途的企业,更谈不上对企业和社会负责,没有安全意识的人也是没有道德的人,同样谈不上对自己和家庭负责。所以,我们必须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来认识安全,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结合自己的岗位,我觉得在今后将加大对设备的管理力度,加强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定期对场站各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两票制”,对设备坚持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首要重点工作xxx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上,从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上,从管理手段和措施上,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都应当有一个新思路、新要求和新目标,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的日常工作中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二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修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其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6.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7.每日清洗燃气具,每周清洗燃气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8.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9.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交接,并保留一月的文字交接记。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三
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能源之一,但如果使用不当或出现安全隐患,可能会对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为了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我从生活中的点滴细节中不断总结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对安全燃气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共享和提醒。
第一段:了解燃气的基本常识。
我们要使用燃气,首先需要了解燃气的基本常识。对于新居住的地方,我首先会了解燃气的来源、管道布局和燃气设备的分布情况。我会查阅相关资料,了解该地燃气的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此外,还要掌握燃气的燃烧性质和特殊的气味,便于在异常情况下及时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了解燃气的基本常识是预防事故的基础,同时也能提高我们对燃气的认知和理解。
第二段:日常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在日常使用中,我常常注意与燃气有关的各个细节。首先,在安装燃气设备前,我会选择正规和有资质的安装公司,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接着,在使用燃气设备时,我会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工作正常和安全可靠。此外,我会认真阅读使用手册,遵守使用规范,不随意拆卸和改动,以免引发安全隐患。同时,定期清洁灶具和燃气管道,确保畅通无阻,防止积灰和堵塞导致的漏气和火灾事故。在使用燃气设备过程中,我也会培养良好的使用习惯,比如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燃气阀门,不随手拉扯燃气管道等,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
第三段: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在燃气泄漏的紧急情况下,我们需要迅速和冷静地应对。一旦发现明显的燃气泄漏,首先要迅速打开门窗,确保室内空气畅通。接着,切勿使用明火和电器开关,以免引发火灾。然后,尽量避免产生摩擦和电火花,移动至安全地点通知燃气公司或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和等待过程中,切勿操作电器和使用明火,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关闭燃气总阀。燃气泄漏是十分危险的情况,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和冷静,正确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段:燃气使用中的安全知识宣传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我认为有必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大家普及燃气使用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比如在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展板、讲座和演示等形式向大家普及燃气的基本常识和危险预防方法。此外,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安全知识和案例,达到更大范围的宣传效果。只有提高广大民众对燃气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才能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燃气使用环境。
第五段:个人职责与安全责任
最后,作为燃气用户,我深知自己的个人职责和安全责任。在使用燃气时,我要时刻保持警惕和负责任的态度,严格遵守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同时,我也要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做好个人的安全责任,才能更好地预防燃气事故和减少安全风险。
总结:通过对于安全燃气的心得体会的总结,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不仅是燃气公司和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个使用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只有通过加强了解、提高安全意识、正确处理紧急情况和宣传安全知识,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燃气使用环境。因此,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享燃气带来的便利和舒适。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四
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能源之一,无论是煮饭、取暖还是洗澡,燃气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燃气的特殊性质,不当使用或操作可能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燃气的安全使用意识,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在此,我将分享一些我在使用燃气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
在使用燃气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燃气是一种可燃气体,主要由甲烷组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了解这一点,我们就明白了燃气的一些风险,并能正确应对。此外,我们还要知道燃气的具体使用方法和操作细节,比如燃气阀门的开启和关闭、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的操作方法等,这样才能更加安全地使用燃气。
第二段: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的注意事项
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是燃气使用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在安装过程中,我们需要将燃气设备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确保有充足的空气流通。同时,要确保燃气管道安装牢固、严密,杜绝燃气泄漏的可能。在使用过程中,我们要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如燃气灶具的点火器、阀门是否正常等,如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三段:正确处理燃气故障和泄漏
燃气故障和泄漏是燃气使用中较为常见的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一旦出现燃气泄漏,我们首先要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首先,关闭室内明火和燃气设备,阻断火源。然后,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室内燃气。最后,及时报警或联系燃气公司,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此外,当我们发现燃气设备出现故障时,也应及时通知燃气公司进行维修,切勿擅自拆卸或修理。
第四段:安全用气的生活习惯
安全用气不仅仅是一个临时的行为,它应该成为我们的生活习惯。首先,我们要养成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习惯,如燃气灶具的清洁和维护,防止堵塞和泄漏;其次,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排除室内的燃气;此外,煮饭、取暖和洗澡时,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留意就离开使用的燃气设备,以免发生意外。
第五段: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
安全使用燃气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责任,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呼吁更多人关注和重视燃气的安全问题。可以通过社区宣传活动、家庭讲座等方式向大家普及燃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使用方法,提高整个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同时,政府和相关单位也应当加强对燃气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
总结:
燃气的安全使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通过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注意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的注意事项、正确处理燃气故障和泄漏、养成安全用气的生活习惯,并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的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分公司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对20xx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学习解读的活动。以下是我对报告学习的心得体会:
20xx年,公司沉着应对复杂、严峻的市场、政策环境及安全生产形势,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在城燃公司和分公司的领导下,全体干部员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公司跨越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xx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总体实现了稳中向好的态势,分公司发展初见成效,20xx年经营业绩保持稳定,“气化陕西”工程深入实施,市场开发有序推进,积极扩展城市燃气业务,加快乡镇气化步伐,安全运营平稳可控,资本运作逐步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作为分公司的安检人员,今后将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项任务,为表决心,本人计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己20xx年的工作:
加强客户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管理体系。由于客户燃气
知识的缺乏、安全意识的淡薄以及分散性、不可控性等因素的影响,客户安全用气是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今年一是修订、补充完善相关标准、流程,如入户安检标准、安全检查登记表、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等;二是推广先进技术,消除客户安全隐患,如不锈钢波纹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三是实施有效的安全宣传手段,如微信平台等;四是推广燃气用户保险,降低经营风险;五是聘用小区燃气协管员,建立“企业--协管员--客户”三级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提高客户户内设施的安全性,逐步转变客户安全意识,由燃气企业提醒客户变为客户主动要求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居民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作业标准(试用)》,进一步完善入户安检的“规定动作”,保证安检任务指标化、安检职责和内容清晰化、安检工作流程标准化、安检行为和操作规范化。
精彩的201x已经过去,富有挑战的201x已经到来。让我们团结起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工作,团结奋进,为推进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六
安全燃气是我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正确的使用燃气设备和保持燃气安全,不仅能够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能够为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在使用燃气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愿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正确使用燃气设备
正确使用燃气设备是保证燃气安全的基础。首先,我认真阅读了燃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了解了每个按钮和开关的作用,并熟悉了设备的使用方法。在进行操作之前,我始终确保设备的通风、燃烧和排烟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风良好。此外,我还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燃气连接管道和阀门,确保没有漏气和松动现象。通过这些举措,我能够有效地确保燃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第三段:习惯养成与安全守则
安全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密切相关,因此,我坚持养成了一些良好的使用习惯。在用燃气设备烹饪食物时,我始终保持锅具的稳固,同时用盖子盖好锅,以防止油烟、水汽等飘溢并接触到火源,从而减少火灾的发生概率。在用完燃气之后,我习惯将燃气开关关闭,避免燃气泄漏。此外,如果我长时间不使用燃气设备,我会将燃气阀门关闭,以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这些安全守则是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坚持的,对于保障燃气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段:检查与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燃气设备也是保障燃气安全的重要举措。我每半年都会请专业的燃气维修人员来对燃气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维修人员会对燃气热水器、炉灶等设备的外观、通风系统、管道连接、电器线路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并清除设备内部的积灰等杂物。如果发现有燃气设备出现隐患或老化现象,我会及时更换或修理。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我能够尽早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燃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段:宣传与教育
安全燃气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也积极参与到燃气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中。我通过将自己的使用经验和安全意识分享给亲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正确使用燃气的重要性。此外,我还鼓励周围社区或小区组织燃气安全知识的培训讲座,邀请专业人士讲解安全燃气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通过这些宣传和教育活动,我希望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对燃气安全的关注度和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的燃气环境。
总结
安全燃气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正确使用燃气设备的方法和守则,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同时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燃气环境,保障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七
为有效防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xx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凡属xxxx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一)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x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八
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三违”行为。
三、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建立自查记录台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四、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操作燃气设备设施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安全培训考核台帐。
五、用气单位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一、作业环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间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五)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气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气管道与配电盘、配电箱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与接线盒、开关、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以内设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沿墙、柱、楼板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也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五)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集中监控;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放系统,通风量应满足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六)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严禁从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充装燃气。不得使用自有、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无使用登记证、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散热器设置隔热板时,可减少到0.5m。
(四)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五)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
(六)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七)钢瓶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不要用火烧烤、浇热水等办法加热钢瓶,也不能在阳光下曝晒钢瓶。
(八)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九)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使用单位应建立使用、更换记录,到期应当立即更换。
(十一)严禁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换记录;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二)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在本市进行品牌备案,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应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
(三)严禁用明火试漏。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九
家用燃气壁挂炉是集使用水、电、气(火)于一体,能够提供生活热水和独立采暖的先进设备,使用既方便又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最近几年来,在国内市场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业主如果能正确使用,不但能提高壁挂炉的使用效率,更能延长其使用寿命,最主要的是大大的节约了能源,以下介绍一些壁挂炉使用方面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由于热传导的特性,壁挂炉的实际运行费用与建筑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影响因素有房屋的隔热、墙体的厚度、保温材料、窗户的保温性等。墙体阳光是有角度、移动、短暂的,特别是有屋顶的住户,要做好相关保温措施,不要一说壁挂炉就说太耗气了,用不起。
关于水压:
1、用户在使用前,首先应检查壁挂炉的水压表指针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说明书中规定的标准水压为1-1.2帕,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暖气系统和锅炉内都存在一些空气,当锅炉运行时,系统中的空气不断从锅炉内的排气阀排出,锅炉的压力就会无规律的下降;在冬季取暖时,暖气系统中的水受热膨胀,系统水压力会上升,待水冷却后压力又下降,此属正常现象。实验表明,壁挂炉内的水压只要保持在0.5-1.5mpa之间就完全不会影响壁挂炉的正常使用。如水压低于0.5mpa时,可能会造成生活热水忽冷忽热或无法正常启动,如水压高于1.5巴,在供暖时系统压力升高,如果超过3巴,锅炉的安全阀就会自动泄水,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正常情况下一到两个月左右补一次水即可。
2、特别提醒:系统补水后一定要关闭壁挂炉的补水开关,长期出差的业主应将供水总阀关闭。建议在壁挂炉的安全阀上加装一根排水管,以避免壁挂炉水压过高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壁挂炉显示(e2)每个厂家生产设备的显示代码不一;
3、壁挂炉在启动时,如果检测不到火焰,就会自动进入保护状态,壁挂炉的e2故障指示就会一显一显。造成此事实的原因是对之相连的燃气曾经出现过中断。此时应检查燃气系统查找可能存在的故障:1、天然气是否畅通,有无停气 2、气表电池无电 3、气表中的余额不足4、燃气阀门未开 5、燃气表故障等(以上几种现象可以通过做饭的燃气灶来验证,找到原因并解决) 6、燃气报警装置(电磁阀上有一个圆型帽在正常情况下是翘上的,如果相反就是关闭状态,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要检查家中是否有漏燃气的地方,自己弄不懂的最叫专业人员上门检修,也有燃气报警装置作出错误的判断)。7、检查供水供电系统并排除故障;此时如想启动壁挂炉,必须将壁挂炉进行手动复位至e2显示熄灭后方可。
注意:天然气属特种行业,如需拆改管道或燃气系统问题请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安全事项;
1、必须要保证壁挂炉烟管的吸、排气通畅。壁挂炉烟管的构造为直径60㎜/100㎜的双芯管,壁挂炉工作时由外管吸入新鲜空气,内管排出燃烧废气。壁挂炉燃烧时需要吸入的空气量大约为40㎡/h ,所以产生的废气量也较多。因此业主在装修封闭阳台或移机时,必须将烟管的吸、排口伸出窗外,不得将其封在室内或是使用单芯管,否则锅炉在燃烧时容易将排出的废气吸回,造成燃烧时供氧不足,极易导致壁挂炉发生爆燃、点不着火、或频繁启动等现象,给生命财产安全留下隐患。
2、壁挂炉在工作时,底部的暖气、热水出水管、烟管温度较高,严禁触摸,以免烫伤。
注意:烟管的拆装最好由专业人员操作,以避免烟管接口处密封不严,引发事故。
冬季防冻;
1、壁挂炉可以长期通电,特别是冬季,如果壁挂炉或暖气内已经充水,必须对壁挂炉设置防冻、准备充足的电和燃气,以避免暖气片及锅炉的水泵、换热器等部件被冻坏,各种品牌的供暖用壁挂炉都设有防冻功能,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说明书。
注意:在设置防冻功能后,必须要保证家中的水、电、气充足和畅通。为防止万一,设置防冻后也要定期检查检查锅炉的水压以及工作情况,把自来水总阀门关了,确保万无一失。最好最经济的办法就是把壁挂炉系统内的水排出来,用气泵吹。
关于节能;
一、 节水:
1、热水龙头不宜一下开到最大:“每分钟出水量超过3升时,壁挂炉都可以正常工作的”,打开热水龙直至有热水流出时,壁挂炉有大约6秒的延时过程,这时壁挂炉和水龙头间的管线内都为冷水,所以这段时间内即使将水龙头开至最大流出的也是凉水。如果开到最大,将会有大量的冷水白白得浪费掉。所以在使用热水时应该先开小水流,等待壁挂炉启动至点火延时后再根据您的需要调整水流大小,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水,而且水的升温时间短。特别是浴室离壁挂炉较远的大户型尤为明显。
2、将热水流出前流出的冷水用容器储存;如小水流不启动,可能是壁挂炉内管路脏或热水启动感应部分不灵敏或者是你家中的水龙头里面的网被水垢堵上了。可找专业的维修人员上门解决。理论上讲热水温度超过55度时很容易产生水垢,所以温度设定不宜过高,在55度以下比较合适。
3、在洗澡的过程中尽量减少水龙头的开关次数:因为每开关一次热水龙头,壁挂炉就要启动一次,就要有6秒左右的延时,这段时间内又有大量的冷水白白的浪费掉。而且壁挂炉在烧热水时,没有达到设定温度前都是以大火燃烧,这样也增加了耗气量,同时也会缩短其使用寿命。
二、 节气
1、关闭或调低无人居住房间的暖气片阀门:如您的住房面积较大、房间较多、而且人口又比较少的情况下,那么不住人或者使用频率低的房间的暖气片阀门完全可以关闭或调小,这样相当于减少了供热面积,不仅节能,而且在正常使用的空间供暖温度上升也会加快,减少了燃气消耗。
2、白天上班家中无人时不宜关闭壁挂炉,将温度档位调至最低即可:很多上班族习惯在家中无人时,将壁挂炉关闭,下班后再将锅炉放置高档进行急速加热,这种作法非常不科学。因为这样就等于一切从头开始,由于室温与壁挂炉设定温度温差较大,壁挂炉需要时间大火运行,这样不但不节能,反而会更加浪费燃气并且增加了住户挨冻的时间,而且有锅炉或暖气片被冻坏的危险。
3、如果您长期出差或尚未居住则将锅炉与暖气片内的水放掉:建议您求助专业人员将锅炉和暖气片中的水排放干净,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不使用燃气,更不用担心锅炉或暖气片被冻坏。
4、使用壁挂炉温控器:壁挂炉房间温控器是壁挂炉的标准通用配件,一般除日本韩国的品牌外,其它品牌都留有标准的温控器接口。房间温控器一般装在客厅或者卧室,房间温控器能够自动检测房间里的温度,并与设定的温度进行比较,如果房间里的温度低于设定温度,温控器就会让壁挂炉燃烧,反之,就让壁挂炉停止燃烧。这样能够防止室内温度过高,无谓的浪费天然气,并且也不影响室内温度的舒适性。同时,现在还有更加节能的可以一周编程的房间温控器,可以设定节能和供热两种温度,可以很简单的把白天没人在家的时间段设成节能状态,晚上有人在家的时候设成供热状态,这样不用每天出门和进门时不需要去开关壁挂炉,并且能保证白天没人在家里家里不会结冰,又能节给天然气。(比如西门子一周编程型壁挂炉温控器rde10.1型,每天24个小时都可以编程,出厂缺省设置为。供热运行模式温度设定值为20度,节能运行模式的温度设定值为8度。周一到周五6点到8点为供热模式,8点到17点为节能模式,17点到22点为供热模式,22点到6点为节能模式。周六和周日7点到22点为供热模式,22点到7点为节能模式。)
关于壁挂炉的保养;
1、壁挂炉的结垢原理及危害:壁挂炉的核心问题是热交换的效率和使用寿命,而影响这两个方面最大因素的就是水垢问题。尤其是在我们使用生活热水时,由于需要不断地充入新水,而且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水质较硬,这样就使换热器的结垢率大大增大。而随着附着在换热器内壁上的水垢不断加厚,换热器管径便会越来越细,水流不畅,不仅增加了水泵及换热器的负担,而且壁挂炉的换热效率的也会大大降低,主要表现为壁挂炉耗气量增大、供热不足、卫生热水时冷时热、热水量减小等症状。若壁挂炉的换热部件终保持在这样一种高负荷的状态下运行,对壁挂炉的损害是非常厉害的,特别是板式换热器的危害更大,用户在选择时要特别的注意,尽量选择套管式的换热水器。而且还要选择密闭式设计的壁挂炉,这样没有大气中的氧气进入,所以就不可能与水中的钙,镁,钠等结合,所以减少了结垢的概率。
2、暖气片内杂质及水垢对锅炉的影响:壁挂炉担负着暖气系统内水的循环,由于水内含有杂质并且具有酸性,对暖气片及管道内部会有一定的腐蚀。而我们所用暖气片大都为铸铁材质,暖气片内的砂模残留物和其它杂质,在工程安装时不可能完全冲洗干净;加上暖气系统内的水始终是封闭循环的,壁挂炉的暖气部分又没有过滤网,这样暖气片及管道内部的锈蚀残渣及水自身的杂质就会通过壁挂炉的循环水泵再度进入到换热器内,这些杂质在高温情况下不断分解,又有一部分变成水垢附着在了换热器的内壁上让其管径变得更细。从而使循环水泵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长期运行就会造成壁挂炉的循环水泵转速降低甚至卡死,严重影响其使用寿命。
3、暖气片内的水不宜经常更换:对于暖气系统,由于初次使用时暖气片内含有大量的杂质,建议使用一年后将其中的脏水放掉,重新注入新水,间隔几年后再进行更换。因为每更换一次水都会有大量的水碱被带入,而固定的水中含碱量则是一定的;因此暖气系统内的水不宜频繁更换。经过一个取暖季后,若清洗保养也只需对壁挂炉单独进行即可。
4、定期对壁挂炉进行清洗保养都有哪些好处?
1)可以提高壁挂炉热交换的效率,降低燃气消耗量。经实验对比,在同等条件下运行过的两台壁挂炉,经过清洗保养后的壁挂炉比没有经过清洗保养的壁挂炉加热速度明显快25%左右,也就是说壁挂炉经过清洗后可以在原有基础上节约25%左右的燃气。如果按每100平米的房子用气约600元/月计算的话(每天耗气10立方米=2元),一年(含供暖季)的时间您在使用壁挂炉会节省800---1000元左右!
2)延长壁挂炉的使用寿命,通过内部清洗除垢可有效降低水泵、换热器等主要部件的负荷,从而使锅炉运转更加顺畅,延长了其使用寿命。若每一到二年对锅炉进行一次清洗保养,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3-5年。
3)增加壁挂炉运行的安全性,通过上门清洗并对壁挂炉运行进行专业的全面检测及调试,能及时、有效的发现并消除壁挂炉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确保壁挂炉能够安全运行。
5、什么情况下的壁挂炉需要清洗保养?
1)您的壁挂炉已经不间断得使用了两个以上的采暖季。
2)感觉壁挂炉燃气使用量比以前增大。
3)壁挂炉供热时间增长、卫生热水时冷时热、单位时间内热水出水量减小。
4)壁挂炉运转声音增大,不时会发出异响。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 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义 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储存、运输、使用、经营、设施保护及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等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部门为本市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城市管理(住建)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消防、住建、规划、交通、交-警、环境保护、工商、发改、经贸、气象、价格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管理、强化应急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 燃气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并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燃气工程及其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七条 燃气场站建设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燃气管道(中压以上)建设应当完善行业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和质监部门相关手续。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和建设燃气供应场站,应当进行环境保护论证和安全评价。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完善工程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纳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畴。
严禁采用挂靠、分包、转包等方式承接燃气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
第九条 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燃气设施,不得投入使用。燃气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供气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燃气工程技术档案。
第十条 燃气设施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计量、防(灭)火、防雷接地等相关专业部门管理的,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质监、消防、气象等部门依法进行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燃气安全设施建设应当提高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安全保护措施的科技含量,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的燃气安全管理指挥调度体系。
第十二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在地面设置标识牌、转角桩等标志标识并注明产权单位、抢险报修电话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带及其他标志标识。
第十三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以及动用明火等作业;
(四)爆破作业;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铺设管道和从事打桩、挖掘、顶进等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经与燃气经营企业协调一致方可开工建设。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安全保护指导。相关部门在进行有可能涉及燃气安全的工程施工项目审批前,应当避开燃气设施保护范围。
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对前款规定的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对场站内燃气设施,小区内的立管、调压器等公用燃气设施进行巡查。
第十六条 因施工等人为原因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毁的,责任人应当协助燃气经营企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抢修,恢复原状。抢修费用及其他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对不配合燃气经营企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安全告诫置之不理的施工单位或个人,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泄漏的,由燃气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发生燃气事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依法向辖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和安监、消防、质监、环保等部门报告。
抢险抢修时,可以依法拆除妨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和建(构)筑物。事后应当由事故责任方及时修复、补偿。
抢险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抢险抢修作业。
抢修室内燃气设施时,用户应当无条件拆除违法遮挡包裹燃气设施的装饰装修物。用户不拆除的,抢修人员可以拆除。
第十八条 占压燃气管道的违法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对所运营的燃气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护,重点部位设置安全监控装置,逐步建立燃气设施安全监控数字指挥调度系统。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
(二)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以管道燃气干管与支管接口处为界,接口以外的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接口以内的,由用户或者投资者负责。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费用,按前款规定由责任人承担。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逐步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实行定期安全评价制度。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周期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执行,其它燃气经营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安全评价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在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间,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状况或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组织评价。未参加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由燃气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主体意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燃气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网格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专项燃气事故应急抢修预案,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抢修队伍,配备通讯器材、抢修设备、防护用品,设专岗24小时值班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服务电话。
应急抢修预案应当报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等部门。
第二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中从事安全管理、技术和操作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操作规程,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人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定期对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用气规程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提出改正意见。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燃气经营的气源。
第二十七条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或者非自有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钢瓶间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七)倾倒残液、在核定的经营场所外摆放、销售燃气钢瓶;
(八)销售无合格标识的钢瓶;
(九)向液化石油气钢瓶中充装、掺混二甲醚或其他物质。
(十)储存量超过核定数量;
(十一)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储存、使用瓶装燃气;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申请相关检验机构对管网设施、相关设备、仪器仪表及报警装置等进行检验,应当根据其运营的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设计使用年限制定维护更新计划,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程。管道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应当与用户签订燃气供应使用合同,完善瓶装燃气的销售登记制度,定期对燃气使用、存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燃气供应单位应完善燃气用户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对用户进行入户安全宣传。
燃气经营企业及燃气供应站(点)应当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确保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在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安装有燃气设备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应当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动保护装置。
第三十条 燃气单位用户应当建立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管道燃气单位用户的抢险抢修预案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的抢险抢修预案相衔接。
第三十一条燃气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遮挡、包裹、改动燃气管道、设施;
(二)将燃气器具或者设施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气设施的接地导体;
(四)安装、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连接器;
(五)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计量装置;
(六)加热、摔砸、倒置、曝晒燃气钢瓶;
(七)倾倒燃气钢瓶残液,钢瓶之间倒气;
(八)擅自改变民用燃气用途,将民用燃气用作工业原料、替代乙炔等作为切割用气体等;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记或者漆色;
(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露;
(十一)擅自安装、使用或者维修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器等燃气器具;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经过国家质量认证的,并且经过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列入当年《贵州省燃气器具销售目录》的燃气器具。燃气器具应当由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企业安装维修。
第三十三条燃气用户发现燃气管道泄漏及设施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燃气用户告知后及时抵达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处理,未能及时到达处理的,用户可以向燃气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十四条 提倡家庭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和安全自动切断阀,使用高强度金属管替代橡胶软管。
为提高抗风性能力,提倡燃气用户参加燃气商业保险。
第三十五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燃气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通过道路运输燃气的必须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专用车辆,并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中心城区 燃气配送运输车辆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车辆,按就近原则实行配送。
第三十七条 负责城市(镇)内燃气运送的车辆企业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按照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危化、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要求和本市相关规定,完善企业运输资质和驾驶人、押运员从业资格。
第三十八条 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验,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第三十九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燃气设施、经营、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质监、消防、气象、安监、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对燃气设施及燃气经营、运输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不得拒绝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举报及投诉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燃气主管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第四十二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指导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十三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燃气安全预警联动和事故救援方案,并指导燃气企业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第四十四条 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指挥调度系统。发生重大燃气事故,应当及时调度进行抢险救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燃气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燃气设施及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从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遵义市人民政府令
遵府令[2015]64号
《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2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暨第51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
为进一步强化厨房安全管理,确保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及燃气设备运行安全,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确保厨房及公寓楼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措施。
第一条厨房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度上墙),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有专人具体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条厨房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天然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第三条使用天然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使用燃气灶具要按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
第四条使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它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厨房供用电要采取防爆措施。
第五条定期检查天然气管道是否漏气,检查方法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定期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立即进行更换。
第六条发现漏气时(或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出现报警信号时),立即关闭气源,清除火种,切勿启动和关闭电气(及照明)设备,打开门窗通风(直至可燃气体报警信号自行停止),再进行检修。
第七条使用燃气灶具时,不得离开现场,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
第八条对燃气灶具等设施,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灶具发生故障时,不要强行使用,需请专业人员修复。
第九条厨房工作结束时,最后离开厨房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厨房区域安全后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确认燃气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确认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第十条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必须爱护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除用于防火救灾之外,一律不得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一
二、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用气场所、燃气储存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并将电器开关设置在场所室外。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二
1、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
3、此规定由工程部与公司共同制定。
1、本部门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2、本部门负责工程部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要保持清洁。每个工作日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收拾干净。
3、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1、工程部在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下做好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对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工程技术管理。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三
三不要。
1、不要擅自拆除、增设、改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2、不要在装有燃气设施的室内住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能存有第二火源;
3、不要在燃气设施上悬挂、捆绑或存放物品。
注意通风。
冬季的时候使用燃气较多,易造成室内氧气不足,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尤其是使用燃气热水器的用户一定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大室内空气补给,避免缺氧造成人员伤害。
定期检查胶管。
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用管卡将胶管固定好,防止胶管意外脱落引发泄漏;胶管不得穿墙越室;胶管长期使用容易老化、龟裂、弯折或损坏,应经常进行检查、更换,防止漏气,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定期自查燃气管道接口。
可以用小毛刷蘸肥皂液涂抹燃气管道接口的方法,来检查自家的燃气设施是否漏气,如果发现有气泡就表明漏气。发现燃气泄漏时,迅速打开门窗通风,一定不要开启任何电器,杜绝明火,远离燃气泄漏地点后拨打天然气公司服务热线。
灶具点火切莫急。
燃气灶具打不着火时应注意,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保天然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灶具虽未点着火,但天然气已多次释放到周围,遇到明火极易引起燃爆。
要做到人走火熄。
要切记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每次用气后及时关闭灶具、关闭灶前阀、关上厨房门,并确保厨房窗户敞开通风。关火时一定要将旋钮关“到位”,即旋钮旋至竖直后被里面的弹簧弹起。如果关闭不“到位”,虽然火焰已经熄灭,但是仍有少量气体跑出来,这也是很大的安全隐患。要培养“人走火熄”的好习惯。
注意燃气跑漏。
烧水、煮粥、煮奶时,器皿不要装得太满,以防溢出将火浇灭发生漏气;用完气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灶具开关、灶前阀门;睡觉前最好检查,关闭厨房门,微开厨房窗户。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四
当前城市燃气爆炸、火灾、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率呈上升趋势,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我司特与用气单位(个人)签定燃气安全检查责任书,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单位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级规定,经建设部门或燃气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实行燃气安全责任制,单位法人(用气户主)为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员及操作员必须懂得安全用气常识和燃气设备、设施的操做规程。
四、不得擅自将燃气管道、气表进行包裹,必须拆除妨碍安全供气的所有障碍物。
五、凡使用燃气的用户不得在同一空间使用第二火源。用方用气场所必须确保宽敞和通风良好。
六、 燃气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变动、损害供气设施。
2、私接燃气管道或者盗用燃气;
3、擅自转供燃气;
4、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5、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6、 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8、钢瓶必须要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或倒放。
9、钢瓶必须要远离热源,摆放在易搬动、周围没易燃物,较通风的地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钢瓶加热。
10、不准私自拆卸、改装液化石油气专用设备,有问题请交供应单位处理。
11、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要及时关紧瓶阀,打开门窗,进行通风疏散,在泄漏场所,要严禁各类明火(包括烟头)严禁开、关各类任何电器设备。
12、严禁私自排放钢瓶中的残液(气)。
七、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各用气点均配燃气探测器,检查日常检漏查漏,并做好记录,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及时报告天然气公司。
八、若单位对燃气安全管理不力,或者个人不顾有关规定擅自所为造成的事故,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燃气安全检查,协助天然气公司搞好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除事故隐患。
十、因未履行本本责任书的职责,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责任单位自负。
十一、此安全责任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时间: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 时间: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一、用气单位负责的天然气安全管理范围是:全部天然气设施(天然气管道、阀门井、调压器、燃气表、过滤器、阀门等)和天然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因此次天然气安装给大厦其他租户或业主造成任何损失的`,由用气单位负责.
二、用气单位负责人为天然气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天然气设施、燃气用气器具和天然气使用的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
三、用气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写字楼关于保护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的通告,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正确使用天然气。做到无盗用和转用天然气的行为发生。
四、保护天然气管道设施和设备,确保无擅自移动、开挖、覆盖、重压、拆除、涂改、毁坏和危及天然气管道设施及警示标志的行为发生。
五、负责督促员工在使用天然气时遵守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
六、接受天然气公司和业主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保证本单位所负责和使用的天然气设施(管道、阀门井、气表、调压器报警器、燃气用气具)运行良好,清洁卫生,无人为损坏。
七、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制度,负责落实天然气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必须明确一个安全员、专门负责天然气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对天然气阀门、气表、调压器等重要部位的保养和检查,具体在使用前:一查鼓风系统是否正常;二查排烟系统是否通畅;三查燃气阀门开关是否牢固紧密;四查燃气开关是否操作灵活。使用中:查操作人是否在岗,所负责的燃气设备设施是否工作正常。使用后:查各种开关阀是否关闭。发现问题或需要维修应及时与天然气公司联系,进行维护维修和整改,并按年度向天然气公司交纳维管费。
八、新增或拆除天然气设施和使用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向业主进行申报,办理相关手续,严格禁止私拆私接天然气管道设施。
九、在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范围内施工或进行明火作业,必须提前向业主报告,经同意后,由业主派人现场监护,督促其对管道设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危及天然气安全的各种施工行为,业主有权责令停工并恢复原状。否则由此造成事故或损失由用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十、对天然气公司或业主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认真落实。接文要签收,整改有措施,事后要反馈。
十一、在所管理的范围内发生管道破裂,天然气泄漏等灾害事故,主要责任人应迅速报告并保护现场,引导协助专业人员抢修和进行事故调查,并承担事故责任。
十二、在所管理的范围内因违章用气或违章施工引发事故使输配气设施遭受毁坏,由用气单位应承担抢修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业主 用气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北京王府井银泰in88各商户财产及人员安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府井in88特与 签订《燃气安全责任书》。各燃气使用单位有责任并认真遵守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在北京王府井银泰in88使用燃气的商户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二、制定本单位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的措施和燃气安全使用规程,并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三、使用燃气的各商户应定期(每日)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设施、设备带故障运行,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拨打燃气集团报修、抢修电话(96777),并告知大厦物业方。
四、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二知: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知燃气具构造;
三会: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会保养维护燃气具、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及报警。
五、涉及使用燃气的各商户,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管理。
六、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燃气具操作、使用或维保需做好登记,并存档。
七、使用燃气的各商户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具、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要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八、为避免因烟道积油、污迹过多而引起火灾事故,使用燃气的各商户要定期(每两个月)
清洗燃气操作间内的排烟道,并有文字记录及验收记录,
九、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严禁吸烟、开灯、动火、接打手机等,迅速使用排风扇,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燃气集团:96777; 工程技术部:59785623)
十、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商户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十一、对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圈占挪做他用,对闲置燃气灶具应关闭阀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十二、燃气公司在安全检查时各商户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隐患整改,待整改完毕通知公司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十三、各商户需妥善保管燃气配套物品(如:燃气卡、燃气表钥匙等),如因商户原因丢失将负责自行补办,所产生的损失由商户自行负责。
十四、商户自场地交接起承担燃气设备、设施保护义务及责任,如因商户未按相关要求及法律规定使用燃气设备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王府井in88和燃气使用商户各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王府井in88 商户公司盖章: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五
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食堂用气安全管理,排除各种用气隐患,提高食堂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预防火险火灾事故及气体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燃气管道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各食堂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新安装的燃气管道,应经试压、试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条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第四条用户不可自行改动燃气供气设施,若需对管道及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拆除的,应提出申请,报燃气公司处理。
第五条燃具发生故障后,应请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不得自行更换维修。
第六条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燃气专用胶管应每两年更换一次,胶管连接处应使用喉码锁紧,长度不应超过2米,严禁穿墙越室。发现胶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学院在食堂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或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产权归属学院,用户(各食堂)应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餐饮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委托厂家或燃气公司等专业单位维护、检测。
第八条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燃气管线、燃气表等定期除尘清理。
第九条燃气管道不得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以防管道连接处泄漏。
第十条不得在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周围堆物、堆料及使用明火。
第十一条用气场所应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建立食堂燃气使用及燃气管道巡查制度。各食堂设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对燃气主管道及各支管道、阀门、燃具灶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巡视、使用记录,留存台账。
第十三条每周至少两次用肥皂水检查全套天然气管道、阀门接口,发现泄漏立即关好天然气总阀,及时修复或向餐饮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委托天然气公司维修好后才能使用。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备查。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第十四条厨房燃气灶具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第十五条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食堂管理人员,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第十六条食堂从业人员,特别是燃气炉灶操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初期火灾。
第十七条各食堂应健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定专人接受供气单位的安全用气知识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应熟悉管道燃气基本知识、操作方法和步骤,掌握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每次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有无漏气情况。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开启风机和锅灶风机排除残气,应及时报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九条点火前操作人员应开启抽气风机和锅灶风机,检查是否正常运转。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二十条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不可“气等火”,防止因爆燃产生危险,即先点燃引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二十一条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流量表前总阀、用气设施(含燃具)阀门,并确保泄漏报警器等工作正常。每天工作结束后责任人员要检查厨房总供气阀门是否关闭,各灶具阀门是否关闭,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当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燃器具自身阀门和燃器具前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各食堂管理人员经常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