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模板16篇)
写心得体会不仅仅是为了达到一个写作的目的,更是提升自身思维和表达能力的过程。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把握逻辑关系,合理组织文章的结构和段落。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一
附件1:
阳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督促本局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市民政局是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有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四、本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等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应当主动如实向社会公开。
五、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应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也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以其规定。
七、本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和查询。
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本局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必须描述清楚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特征,以便本局工作人员查询。
九、本局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根据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二
结合日常工作中依申请公开办理实践,就有关问题探讨如下:
一、公开范围
二是政府信息是事先存在的,不需要另行加工、制作,如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由相关部门加工或者分析,则不属于公开范围。
以下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除外;
3.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
4.过程性信息,包括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疑问:
若文件以党组织文号印发,或虽没有文号但制定主体包括党委部门,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三定”方案属于党委文件。对于行政机关的职责等内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公开或获取。但“三定”方案不属于政府信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审计机关制作的对领导干部的内部管理监督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不具备外部性,不属于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主体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简单来讲,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牵头,谁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不等同于国家机关。
三、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从信息公开角度,政府信息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公务员招考等15类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公开的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2.依申请公开。
登记补正环节应注意的问题:申请材料明确的,及时登记并转办;
申请材料不明确的,给予指导和释明,7个工作日内或一次性告知,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期限。
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原因,说明理由。
答复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规定七种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政府信息提供方式、优惠费用制度:
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公开的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
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三
为确保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四
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下的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电子政务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积极开展争创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标兵单位活动,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三、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制度
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重视政务公开流程再造,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20__年底镇政府把政务公开纳入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部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估。各单位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社会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本镇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五
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2.请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给定资料
1.如果想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需要经过哪些手续?很多人都会选择在所在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我国4.5万个政府网站应当承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能,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但是,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以下简称“报告”)中,同样是省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有着天壤之别。在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积金查询”栏目,可以查到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所有信息,包括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机构和办理费用五个方面,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键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等信息,找不到任何相关信息。
报告指出,北京市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广泛,特别是行政收费信息公布及时、全面;通过明确公开时限和建立多部门公开信息的协调机制,保障了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政府公报出版的连续性强,分类细致,便于查阅;政府网站的集成度高、检索功能完善、栏目设置合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新闻发布会制度已经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也较完备。上海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行政级别高于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新的“三定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并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处为专门机构。根据《2009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已经达到165人。
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广泛性这一测评指标中,北京市政府比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得分高出9分。《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附件中,包含了具体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从而获得了满分;在政府网站的检索功能测评指标中,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首页设有“搜索栏”,经过研究团队的实际测试,支持标题搜索、全文搜索、模糊搜索等多种搜索。
在“依申请公开”这一测评指标中,天津市成为报告特别提出的优秀范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且申请时仅要求提供申请人姓名、证件号、联系方式等,没有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研究团队发起了5宗信息公开申请,都在法定期限内获得了回复。两宗拒绝提供信息的理由分别为:“请与市红十字会联系,因为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和“申请内容不明确”,没有违反条例之处,而且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事项,提供了相关机关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说理较为充分。
在这份报告中,得分超过60分的省级行政单位共有12个,及格率为40%。而在被测评的43个国务院下设机构中,及格的仅有银监会和商务部。
值得关注的是,被测评的各省(区市)与下属地市相比,总分往往领先下属地市十多分甚至二十多分,“这个结果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政府信息公开自上而下推行的现状,也说明了目前我国信息公开的资源集中于高层级政府机关。”王锡锌教授认为,“目前信息公开在地方政府落实得不好,越往基层落实得越差。95%以上的县级政府甚至没有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而信息公开需求的重心在基层,资源配置的重心却在高层,二者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 “报告显示,在全国分区统计中,中南地区的平均得分最高。这给我们一个启示,行政透明度不和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例。所以,我们建议推广信息公开的典型,着力解决中央与地方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域发展不平衡和不同层级政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王锡锌教授建议。
2.2009年10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一公开政府“账本”,就引来大批想来“审一审”的市民。昨天和前天,首次公布市直部门预算的市财政局官网被市民“点爆”,大部分时间处于难以登录状态。广州市财政局的网站23日一度因为蜂拥而至的下载浏览而“瘫痪”了。
这是中国内地城市第一次在网络上将政府“账本”完全摊在了阳光下。点击打开后可以看到,文件完全由图片格式构成,占用了2.08g的硬盘空间。如果打印成普通杂志般大小,将会如两块砖头厚。此次公开的预算涉及到从市委办到食检所的114个部门,每个部门的预算内容包括“部门基本情况”、“预算收支基本情况”、“项目支出基本情况”、“收支预算总表”,及详细的“收入预算总表”和“支出预算总表”。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说:“这只是一个开始,明年只要我们的部门预算经过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就立刻上网,向社会公开。”
以最为庞大的、足足有18页的广州市教育局预算情况为例,人们除了可以看到教育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外,还可以看到农民工子女教育补助经费、技工教育支出等详细科目,以及每一所市属学校的预算收支情况。广州市的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有关专家指出,这一举措是近年来广东乃至全国各地持续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化建设步伐的一个新高潮。
24日记者多次查阅这些部门的年度预算,但大部分时间都打不开,而且查阅起来并不方便,需要过许多道关卡才能看到预算真容。可能由于查阅人数较多,网站打开非常慢,打开一个页面要么打不开,要么显示不完整,需要不断刷新许多次才能打开。部门预算公开采用的是简单的文件下载索引列表,需要逐个下载后才能观看,而文件完全由图片格式构成,占用空间很大,下载非常费时间。
记者打开预算文件后,发现预算内容还是比较详细的,但各部门预算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的地方,许多地方只是“点到为止”,较为含糊,如广州市委办公厅的“支出预算总表”,只简单罗列了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而预算总额达到9548.83万元,公众对这些预算的具体去处并不太了解。公众十分关注的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这“三公”消费在预算支出中没有找到相应踪迹。
3.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土地市场问题,国土资源部在近日发布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表示,该部门户网站专门开设“土地市场”频道,加强对土地市场信息的发布。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中。
报告称,2009年,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集成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城市地价网、中国国土资源报及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站的相关信息,专门开设“土地市场”频道,设置了土地出让、供地计划、地价信息、用地审批、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政策法规、违法案件、土地资源概况、市场分析、理论探讨等栏目,建立有效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权威发布各种土地市场信息。
2009年,该频道以及相关网站共上传监测监管系统数据90万余条,其中土地交易合同(包括出让合同和划拨用地决定书)33.9万条,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和供应结果三类信息共计7.8万条,对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部认为,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结果的公开,政策措施解读不够,行政审批过程公开不够,社会公众参与不够。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土资源部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司局和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同时对条例施行前产生现依然有效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按照轻重缓急逐步予以公开。同时将重点建立政务公开的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将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方式和奖惩,纳入到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中,把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
4.“钓鱼式执法”被公众质疑有“罚款经济”利益驱动。为查究竟,北京律师申请上海市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19个执法单位公开近两年来处罚黑车的罚款数额,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上述机关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很多人认为,北京律师很可能会得到“不尽如人意的答复”,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没有具体规定什么可以公开?公开范围笼统、原则,不具有强制性。
这些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2009年7月中旬,重庆的车主们严重质疑市政管理委员会:为什么燃油税改革后,养路费和部分公路收费都被取消,而重庆仍然收取路桥费?政府应该公开路桥费的收支情况。但相关负责人却说:“此事敏感,不能说。”上海一孟姓业主,曾要求上海市虹口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公开国际明佳城《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该局以“该信息属于行政机关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为由,拒绝公开。
针对此,某法律专家建议:“法律必须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作出界定,否则实践中,行政机关常常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借口,妨碍信息公开。”
当前,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政府机关、涉密单位日常工作越来越依赖计算机信息系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机关、单位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比较薄弱。针对这种情况,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保密设施、设备规划建设和配备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采取分级防护的措施,可以使涉密信息系统的防护重点更加突出,方法更加科学。而保密设施、设备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将从源头上彻底解决机关、单位在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管理中的安全保密问题。新修订的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这样规定,既强调依法保密,又强调依法公开,这就非常正确地规定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二者之间划出了清晰界限。
正如一个公民要保护自身信息的安全,一个国家也要保护自身信息的安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同时,也要看到,信息资源应该合理充分利用,掌握和使用信息也是一项权益,特别是公民有权利也有责任了解政府信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监督政府。不应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那些应依法公开的信息。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做到保放适度。该公开的不公开,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该公开的公开了,同样也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前,既有定密过多、范围过宽、解密不及时的问题,也有该定不定、该保不保、高密低定的问题;既有该公开而不公开的问题,也有不该公开而公开的问题。这两类情况同时存在,同样有害,都有违保密法的基本原则。
这次修订对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作了充分考量。一是明确规定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二是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三是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定密不当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四是明确规定解密制度,设计了自行解密和审查解密两种解密方式。
5.今年7月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对网友提出的三类问题的回应出现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页面上。此前,6月25日,上海市市长韩正也曾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发表公开信,对今年网友的46条留言进行分类回复。这些问题涉及住房保障、户籍制度改革、“世博大礼包”发放等热点话题。据悉,上海市已经出台具体解决方案,并在逐步实施中。
作为唯一一家覆盖全国的互联网官民互动平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已经走过4个年头。截至目前,日均接收留言1300—1500条,有41位省级主要负责同志、157位地市级主要负责同志对网友留言做出公开回复。“领导会看我们的留言吗?”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设立之初,工作人员接到网友电话问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5个“80后”编辑会耐心向网友解释:留言板上所反映的问题,编辑都会交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供领导审阅、批示。
近年来,领导干部上网已成现实,国内政府门户网站数量已逾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网上民意重视的程度加强,“政府2.0”的概念逐渐流行开来,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认可,地方门户网站上纷纷出现了“留言板”、论坛等互动版块。
人民网总裁、总编辑廖玒认为,既然互联网已进入了web2.0时代,电子政务也不能停留在单向传播阶段,应当提供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中,网民和党政领导可以进行双向的沟通。《地方领导留言板》便是在这样的理念支撑下搭建起来。
“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人民网也不能回避,应当有一个地方,把大家对同一类问题的想法聚到一起。”廖玒说。
截至2010年7月30日,已有41位省级主要负责同志以公开信等方式在留言板回复网友的留言。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投身到网络问政的潮流之中。
国家行政学院某教授认为,网络问政作为一种新事物,推动了公民参与政治,推动了民主化进程,有助于社会开放,利大于弊。
网友对网络问政的认可度越来越高。现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编辑们很少被问及诸如领导人会不会看到网上留言之类的问题了,越来越多的网友参与到网络问政的活动之中。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组2009年的调查结果显示,面对“您认为哪个渠道最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问题,高达69%的受访者选择“网络”,而选择“信访”的受访者仅占2.5%。
正如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所言:“领导干部不仅要上网收集‘网情’,更要下网办好‘网事’,实现政民互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6.金融危机当前,中国以4万亿元巨额投资“救市”。一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及公众舆论,无不对4万亿投资计划与资金流向强烈关注。作为回应,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非常欣慰地向各位朋友报告一个真实情况”:从审计结果来看,目前尚未发现重大的违法违规或者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报告固然令人欣慰,但其所展示的是一个结果,公众渴望的却是过程,是有关4万亿资金的更详尽也更便于公众监督的信息公开。
在同样的背景下,美国总统奥巴马日前签署了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同一天,白宫便开通了经济刺激计划的官方网站,让公众查询和监督资金使用详情。这个官方网站的首页称,经济刺激方案的执行将透明可信,并将通过各种形式公布资金走向,具体到各联邦政府机构、各州甚至各政府承包商。网站还承诺,数月后,民众就可以通过网上详细的数据评估奥巴马政府刺激经济措施是否得力。
美国政府在为救市方案获得参众两院通过而极尽折腾的同时,也为如何回应民间关注而焦头烂额。虽然一波三折,但其中的逻辑链条却是明晰的。这就是整个救市方案都必须严格限定在民意机构许可的范畴之内。这既包括方案需要经过国会审定并通过,同样包括其方案及资金走向应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在这个逻辑之下,相关救市信息的公开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如何公开得更加详尽细致,如何更便于民众的查询与监督。
中美两国政治、经济制度完全不同,因此,同为巨资救市,操作方式也不尽相同。有国际舆论认为,中国的救市措施,或许比美国的更有效。这个判断对不对,未来的实践结果会告诉我们答案。但是,相关信息要尽可能公开、透明,却是大家都应遵守的准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个道理已是常识。即便4万亿不会出现一分一毫的“跑冒漏滴”,也并不表明没有公开的必要。事实上,若有用好4万亿之信心,便有不拒公开之勇气。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请概述给定资料反映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20分)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必写成文章,不超过300字。
二、依据给定资料,谈谈你从下面一段文字中得到哪些启示。(15分)“报告固然令人欣慰,但其所展示的是一个结果,公众渴望的却是过程,是有关4万亿资金的更详尽也更便于公众监督的信息公开。”
要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
三、××省正在研究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请依据给定资料为其撰写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内容提纲。(25分)要求:措施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四、结合给定资料的具体事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40分)要求:(1)思想深刻,观点明确;(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畅达;(3)总字数900-1100字。参考答案: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请概述给定资料反映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20分)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必写成文章,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我国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信息公开的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央与地方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域发展不平衡和不同层级政府发展不平衡。
第二,信息公开的层级不合理。省(区市)信息公开情况优于下属地市,越往基层落实得越差。而信息公开需求的重心在基层,资源配置的重心却在高层,导致二者产生矛盾。
第三,信息公开不细致,公开形式不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公开结果较多,缺乏过程的公开,导致社会公众参与不够。另外公开网站速度过慢,不便于操作。
第四,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方面未具体规定公开内容,缺乏体制性保障。公开范围笼统、原则,不具有强制性,增加了信息公开的推行难度。
赋分说明:四个点,每个点5分,提到相应观点2分,阐述说明清楚再赋1-3分。不超过300字,多3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二、依据给定资料,谈谈你从下面一段文字中得到哪些启示。(15分)“报告固然令人欣慰,但其所展示的是一个结果,公众渴望的却是过程,是有关4万亿资金的更详尽也更便于公众监督的信息公开。”
要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
参考答案: 面对金融危机,我国政府积极加大投资,拉动经济,并且对投资资金进行了严格审核,避免了重大的违法违规或者重大损失浪费,但是相比美国政府对投资方案和资金走向进行细致详细公开,我国仅仅公开了审计结果,不便于公众的查询和监督。(9分)信息公开是建设信息化、透明化政府,避免****,鼓励民众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因此应改革相关体制,转变政府官员观念,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对政府施政行为的过程进行详细公开。(6分)赋分说明:详细参见括号内分值赋分。不超过200字,多2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三、××省正在研究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请依据给定资料为其撰写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内容提纲。(25分)要求:措施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8年国家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我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分)首先,通过明确公开时限和建立多部门公开信息的协调机制,保障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3分)其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议事协调机构;(3分)第三,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处为专门机构;(3分)第四,加强对基层政府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3分)第五,加强对政府人员引导和培训,培养其主动公开信息的观念;(3分)第六,完善地级政府网络等基础设施。(3分)各地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和配合,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和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3分)赋分说明:详细参见括号内分值赋分。不超过300字,多3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四、结合给定资料的具体事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40分)要求:(1)思想深刻,观点明确;(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畅达;(3)总字数900-1100字。
写作思路:
给定材料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这个主题展开,揭示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各地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的各种做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透明政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于推动民主政治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考生可通过对材料的阅读和分析,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透明政府”为中心论点,或写作一篇重在解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的策论文,或写作一篇重在分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因和重要意义的政论文。
无论是策论文还是政论文,都可以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结构安排写作。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入,简要概括现存问题,提出中心论点;第二部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针对问题,结合原因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需要考生注意的是,题干中明确要求要结合给定材料的具体事例,因此在写作过程中一定要紧扣材料,善于运用材料当中的典型事例进行论证。
赋分说明:
内容:
扣分:无标题扣2分,每3个错别字扣1分,最多扣2分。字数多于1100字,每多50字,扣1分,最多扣2分。字数少于900字,每少5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六
同志们: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当前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我就如何全面推进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施行《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经过长期的准备和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继《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它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作为行政机关重要职责法定化,这必将对转变政府行政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条例》的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为做好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并进行专题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尽快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工作。本月初,国家行政学院又专门就贯彻实施《条例》举办专题研讨班,辅导各省、区、市进一步了解《条例》、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温家宝最近指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由此可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目前,北京、安徽等省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北京市在20xx年底完成了《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已经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安徽省为制作和发布格式统一的政府信息,专门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一直以来,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在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条例》的正式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与国家的要求比,与先进省市的进度及成效比,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还有待健全;有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还没有落实;梳理政府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系统;编制《指南》和《目录》等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按照国办要求,4月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完成施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并要进行自查。我市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条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二、理清思路,围绕全市总体部署做好实施方案
市委、市政府对做好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高度重视。在3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鸿举市长特别指出,我市要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等制度,把所有能够公开的办事原则、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时地完整地向社会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规范透明运行。在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监督检查、新闻发布等制度,尽快完成政府信息的全面梳理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同时还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在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更多的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但是《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电信、移动、邮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开,参照条例执行”。因此,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也应当加快步伐。《条例》施行后,要从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一方面,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公共企事业单位也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切实做好公开工作。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提高公开水平。
三、明确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对待,抓好落实。
(一)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保障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
一是学习保障。要求各区县、市级部门认真反复学习条例,熟知条例的各项规定,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迅速完成政务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按法定程序制定工作流程,搞好公开平台建设,方便公民、法人、基层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有效行使,确保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群众满意,确保政府信息工作不成为被告。
二是组织保障。还没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单位,要尽快落实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
三是措施保障。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加紧建立政府信息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是经费保障。要按照中央和市里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考虑,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
五是目标保障。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每年,各地各部门要制订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确保完成。市政府办公厅要组织检查并定期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六是渠道保障。要明确信息公开索取场所和途径,以确保本地本部门公开信息的提供。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窗口、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要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并及时变更、增补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和各级普法教育部门要制订《条例》宣传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了解《条例》、使用《条例》,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为他们正确行使这项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司法局要将《条例》列入“五五”普法内容。市人事局、xx行政学院以及各级人事部门、公务员培训机构,要举办专题培训班,把《条例》列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条例》的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分散在政府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中,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关键。各地各部门务必要认真对待,要按照全市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在做好行政机关信息梳理的同时,还要做好指导本行业中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梳理工作。在梳理过程中,要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要着重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的信息。同时,要注意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切实做到“该挡的要挡得住、该透的要透得出”。信息梳理工作具体来说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于20xx年5月1日前的政府信息,可以分阶段、分步骤,由近及远,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此项工作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全部完成。另一方面对于今年5月1日后的政府信息,要做到随时产生,及时公开,要把信息公开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四)抓紧编制《指南》和《目录》。编制《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施行《条例》最急迫最关键的工作,是施行《条例》的核心保障。公开《指南》和《目录》既可以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随意性大的问题,又能方便公众按图索骥获取信息,同时对解决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瓶颈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
按照国家的要求,我市采用了统一规范的模式编制《指南》和《目录》,市一级的《指南》和《目录》已经基本完成。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并细化相关内容。同时要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整项工作必须在本月底前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五)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种多样,相对于传统模式,政府网站最能保证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存储信息的丰富性、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使用信息的广泛性。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市里的统一要求,切实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一是要摒弃惯性思维,转变观念,更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使网站上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得到有力保证,使政府网站真正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二是要强化政府网站群的功能,形成以xx公众信息网站为龙头,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网站为区域中心的政府网站群,并深度整合部门网站,实现资源共享,使公众能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享受到政府网站群所带来的快速查询和便捷服务。三是要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要以施行《条例》为契机,公开信息为基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xx﹞12号)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咨询受理办法,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努力实现“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网上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四是要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要认真做好监督监管工作。要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网站管理机制,加强交流和检查,充分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推动网站建设。同时,要千方百计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安全。
同志们,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能够达到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关键在于《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扎实。因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求真务实,不断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努力推进xx发展新跨越。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七
(试行)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厅机关各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目标是: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规范权力运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处室、单位的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公开情况;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情况;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项时间的公开情况;履行承诺及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便民措施的公开情况;省长信箱、厅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项目的办理回复情况。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厅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牵头并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派员参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具体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4种。
第八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被考核处室和单位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处室和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综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核实和评定,确定考核等次,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处室和单位。
第九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处室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评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档次的处室和单位,当年处室、单位以及负责人、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第十条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各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事业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承办处置本处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考核中发现的下列行为,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没有指定承办人;
2、没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不践诺;
3、应当公开的没有按要求公开,或公开的内容虚假、空泛,没有实质性内容;
4、不及时处理群众申请、举报、投诉,对责任人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
5、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回复,甚至刁难和打击报复;
7、其它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行为。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八
请求事项:请求被申请人公开《通政办发2013(55)》文件。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通州区二甲镇居民。现准备农村建房,因对通州农村建房的具体规定不清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获取农村建房的相关信息,恳请在法定期限内满足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通州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九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十
一、概述
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为原则,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阳光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领导小组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网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各区镇、各部门也不断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承担日常工作,真正把“谁主管谁负责”落到实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工作稳步推进。
首先是人员配备到位。县信息公开办设立在政府办,由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分管,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同时要求县网管中心、监察局等落实专人配合。其次是资金保障到位。设立专门资金用于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进一步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在县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各区镇、各部门也拨付专项资金在县行政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室等开辟了覆盖城乡、网点齐全的信息查阅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第三是制度保障到位。先后制定完善了《海安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第四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作为对县级机关部门的一项考核内容来抓,通过考核来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成效。
围绕国务院及省、市文件要求,以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的事项为重点,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运行程序。分组召开了5次全县区镇、县级机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培训会、民生事业信息公开推进会,力促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一方面,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把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下,便于人民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对应予公开的在法定期间内答复,不应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
(四)借助科技互动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设立“领导信箱”,通过领导批办,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形式,向申请人公开信息。完善“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通过整合全县各区镇、各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的热线服务电话和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库,努力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为目标,对涉及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记录、查阅、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定期间内予以答复。力求做到群众只记一个电话号码,只打一次电话,就能及时、快速、有效地得到所需的政府信息。此外,借助手机短信功能,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内容编成短信进行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让全县人民最大限度地了解政府信息,有效发掘信息公开带来的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00余条。
1.充实主动公开范围
度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化教育体育方面公开了《县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等等。其他方面,每次政府常务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等重大会议结束之后,均及时予以公开;各镇、各部门发布及时发布动态信息5800余条。
2.优化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市民通过海安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各区镇、各政府部门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2)公共查阅点。在县档案馆设立了公共查阅点,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各县级机关大多设立了公共查阅点,全县所有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和信息公开栏,主动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3)网上回帖。及时关注西祠胡同“海安漫思”、“海安石板街”,百度“海安吧”等热门论坛,通过“网络回帖员”或“网络发言人”对相关信息进行答复。
(4)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的澄清机制,对涉及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为民办实事等重大事项举行发布会。
(5)其它渠道。县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所辖各镇、各部门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采用设立公示栏、公告牌,编印办事指南、信息手册,开辟咨询电话、报纸公报,941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图文点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均及时予以回复。有的予以告知,有的告知暂无信息,有的告知向相关部门申请。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县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后申请人主动撤销;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后因申请信息所涉事宜达成协议,起诉人主动撤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的来看,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向前推进,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还不够;二是一些部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一些区镇、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尽力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公开新方式、新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平台互动功能,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其他公开方式,实现多元化公开方式,便于广大群众及时知晓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考核细则等工作制度,强化考核的推动促进作用,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十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由张波局长任组长,康伟民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学臣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都是免费信息。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不断完善和深化,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低现象。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通过宣传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按条例规定及时将政府规范性文件、法规等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提高信息的知晓率,不断提高信息编写质量,提高我局信息的社会认知度。
(三)积极争取资金,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设备,适时完善我局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十二
在信息化的社会里,信息成为及其宝贵的资源,而政府则是信息的最大拥有者,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已成为时代发展的需要。2007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有效实施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对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年以来,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各方的关注和重视。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地区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为该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行政机关透明、开放、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快国际化、市场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但在当前政府部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得苍白而无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亟待提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由于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2、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阻碍信息畅通的误区。当前,在确保政务信息畅通中还存在着三个误区,这同样成为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误区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误区二,重形式轻内容。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此外,在信息公开中,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缺少对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众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难。一些网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几个月都没有更新,还有一些政府网站成了内部网,公布的都是政府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动态。误区三,重公开而轻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信息的简单发布。
3、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政府社会管考,试大网站收集理水平提高的重大进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特别“危及社会稳定”会否成为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值得观察。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现在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因此,此类信息公开尺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
4、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条例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仍给政府机关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送有关部门批准。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
5、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大多限于宣传条幅、公告栏、公告手册等,运用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比重依然较小,运用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务信息更是微乎其微。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6、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该既包括行政事务办理的结果又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目前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有的单位只是将一些行政程序编印成册供政务信息使用者在现场查阅,或仅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有的单位虽然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搬上了红盾信息网,但是要么只是公布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要么虽然公布诸如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但是更新速度太慢,一年或两年以前的信息也赫然在列。除此,在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于抽象的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或者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7、政府信息公开变成了政绩公开,政务公开栏变成了政绩光荣榜,而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闭口不谈,尤其回避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
二、成因剖析
1.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内尚有许多部门和工作人员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有的甚至认为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后,造成议论纷纷的局面,会影响社会稳定,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
2.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漠,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受阻。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质是推进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手段,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服务意识问题。如果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把当行使政府职责看成是手中的权力而非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时,那么其政务公开必定是避重就轻搞形式,以种种借口推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缩小公开范围、压缩公开深度。目前,尚有不少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的事务就是本部门的权利范围,不愿也不必让他人知晓。
三、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对策建议
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高政府领导干部 “阳光意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这就使得信息公开的程度取决于部门主要领导的“阳光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政府官员要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密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者都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不可偏废。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政府官员的执政理念。
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但相关部门实施办法仍未出台。各个政府和各个部门应根据《意见》的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加快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特别是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第四章“监督和保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3、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第一、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明确的公开或保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当事人申请有权机关确认相应法律违宪和确认相应法规违法,相应信息则必须公开或保密。第二、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没有公开或保密的规定。除非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该信息公开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否则相应信息必须公开。第三、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保密规定,但保密的范围、条件或对象不明确,相应信息是否能在某些范围内、在某种条件下向某些对象公开,则应取决于相应法律考试,大网站收集法规制定机关对法条的解释和法院以往对相应案件的判例。第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国家秘密就要适时进行变更和调整,该降密的降密,该解密的解密。同时,强化保密管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为信息公开与保密提供保障,切实提高发现和查处泄密隐患、泄密事件的能力。
4、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要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同时,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5、完善政府行政行为过程公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于结果公开、程序公开,而对过程公开基本上没有涉及。社会公众所期望的信息公开涉及面更宽,如官员财产情况,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过程等。应加大对于重大公共决策,过程的公开比结果的公开,及时公布“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各种会议提供市民旁听席、开展意见征求会等。
6、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提供便宜服务。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
7、渐进的将条例完善为法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统计法》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相对应冲突的法律法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从行政法规尽快“升格”为法律,将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更为全面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总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打造“阳光政府”迈出了第一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论从思想、行动到制度都非易事,这是一个不懈努力的长期过程。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步地扎实推进,脚踏实地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无须操之过急!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景区(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区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抓好信息审核、信息编目、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对各村、各单位送交信息的检查和核实,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各乡、场、处、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供依法公开的信息。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各单位应主动、及时报送其新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产生之日后及时交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
第四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在业务工作流程中公开,或者已经规定公开程序的,按该规定公开;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报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应以原文、原条款、原词句公开,不得加入个人理解性、判断性的内容。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办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送、备案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牵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及时上报区领导,并协调相关科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
6、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
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第六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各单位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区分管领导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所有政府信息必须经区领导审签后才能按要求公开。
第七条: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程序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并根据区领导指示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报。同时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查阅接待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要求进行。
第八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因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1xx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xx镇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王雪峰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董涛为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农业、计生、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列出专项工作经费,明确2名兼职工作人员,配备2台电脑,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申请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公开。一是通过宣传单、信息公开栏、印发材料等形式进行公开。2011年投入2.3万元,在政府办公楼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布有关政府工作动态、重大投资项目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地方性法规条例等内容,使之成为群众了解政府、参与政务和监督政务的重要窗口。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坚持定期网上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及时整理相关公开材料,随时网上公开。除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网外,我们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向安徽农网、安徽乡镇综合信息平台、亳州报等单位和媒体提供公开信息。力争做到公开及时,内容详实、条例清晰、操作简单。三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投入专用电脑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加强培训,抓好宣传。
镇党政班子将《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利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机会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使用《条例》。利用镇村全体干部大会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干部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镇政府先后安排专人参加了2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议,信息员认真学习了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等有关知识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5条。重点公开的内容有:镇村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任用情况;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主要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为主,全年共受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已全部按照规定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1,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公开意识不够、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等。
(二)、改进措施
2012年,我镇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和网站建设,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十五
2012年,根据县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职。我镇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平飞任组长,副镇长余树强、纪委书记陶春雷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我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我镇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远程教育为载体,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我镇网站仅一名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本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巷子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心得体会篇十六
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xx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
一是完善机制。并由专人负责,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具体承办相关事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办将信息工作纳入了对干部的年度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年度对信息工作进行计分考核,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为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同时,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同时,还通过加强本办门户网站的建设,以及与新闻媒体合作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学习,信息公开意识增强。认真组织本办信息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各信息员对信息公开的意义有了较大的提高,不仅按照政府要求及时采集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还主动提供本单位掌握的资料进行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xx年,我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工作信息36条,通知通告11条,机关建设、部门规章信息2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59条,其他信息58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在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我办最新的工作动态。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办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推行政务公开主要做法
1、抓组织机构建设。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台办主任吴小红任领导小组组长,机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解决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问题。并明确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2、抓制度建设。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后,我们着手抓制度建设,对照《xx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义务;界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程序;明确了信息传递暨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等一系列内容。
3、抓标准建设。大量信息的传递需要科学、规范的管理,否则难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问题。经过研究,我们统一了系统内信息传输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了传输平台,解决了内部信息传递和管理的标准问题,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建立,责任已明确,已向社会公布《xx县台办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xx县台办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内部信息传递标准也已建立,传输平台已搭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大;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提高,主要是考虑到审批程序的需要,对部分审批事项的文件没有及时公开。例如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对部分信息是否属于应公开的政务信息难以把握等等。
20xx年,我们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是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台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四是严格考核,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按照《xx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规定,对县台办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