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社会工作服务心得(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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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一
一实习安排:
xx年5月4日至xx年6月25日,在南京市救助管理站儿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习。每周四9:16:30,上午针对流浪儿童开展各种主题的小组活动,内容有益智类、娱乐型等;下午进行通过一些小游戏与孩子建立关系,开展个案访谈和记录,丰富个案资料。同时,单位督导也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技巧通过示范传授给我们。
二实习目的: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发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和纠正;
亲自带领小组群体,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与他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给在大学生活中不适应人群提供一些专业技巧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从实习中获得一些专业工作的技巧与经验;
培养专业的认同感,真实的体验社会工作者角色。认识社会工作崇高的价值理念。
三实习意义: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在带领小组的过程中,通过小组计划书、招募组员、开展小组活动、评估与总结,使我们能够很好的掌握小组工作的流程,技巧与实际操作的能力;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提高自己在实践中与他人的交流与沟通能力;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而且为身边受困人员提供帮助,对自己所学的专业认同感有很大地提升;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及时予以新的补充,从而得到更好的改善自己的专业水平;在实习中,能更多的更实际的培养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素养,也能较多的明白社会工作的价值所在。总之,实习触发了我们的思想,也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只有通过了实习,才能真正有深刻的体会,才能感受到工作中所获得的那种愉悦感。实习和没有经历实习的人结果是不一样的,而主动实习和被动接受实习还是不一样的。
实习安排中,我们首先要书写一份实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知道我们是想在哪些方面进行学习。在前后几天的思索中我选择社会工作在行政方面的内容,所以我实习的地方就是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办公室。在这期间,我感觉自己学会很多,最基本的是我知道如何从学生角色转变成工作员角色;对社会工作事业、志愿者事业的了解;对文字表格的实际操作运用;起步阶段制度的制定等等。下面就简单介绍在办公室工作重要性,办公室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以通过做好会议服务、公文撰写、信息调研、督促检查、财务管理等项工作,保障山泉社会工作站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其主要职能是根据领导意见及工作需要草拟印发各类文件资料,并对各部门以理事会名义制发的文件负责把关;负责会议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处理工作员工部门之间关系;搞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山泉社会工作站领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负责对用人单位工作员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确保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履行职责任务。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二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目标、原则、主体、内容、方法和程序。
项目评估可参照使用。
社会工作服务social work service
面的专业性服务,以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social work service program
服务要求所设计、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任务。
3 评估目标
3.1 评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专业服务效果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3.2 总结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提炼社会工作服务技巧,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项目的资质提供依据。
4 评估原则
4.1 客观性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准确反映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投入、运作、产出以及成效方面的实际情况。
4.2 专业性原则
注重考察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在服务项目中的运用。
4.3 系统性原则
目的整体情况。
4.4 可操作性原则
评估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易于操作。
5 评估主体
5.1 评估组织者
统筹评估相关事宜。
5.2 评估执行方
评估组织者直接组建的专业评估团队或受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组建的专业评估团队。
评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不少于5 人的单数组成;
年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30%;
——不少于1 名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财会人员。
6 评估内容
6.1 项目方案
项目方案的评估应包括: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策划是否专业、规范;
——服务对象界定是否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的覆盖范围和目标指向;
——预算方案是否体现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公益导向性的原则。
6.2 项目实施
6.2.1专业人员配备与使用
施中发挥相应作用。在人员使用过程中,是否能够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团队协作。
6.2.2物资配置
在项目实施中,使用的场地、设备、服务设施及相关物资是否能够满足项目运行需求。
6.2.3专业服务价值理念运用
保密”等专业原则。
6.2.4专业服务理论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正确依据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理论。
6.2.5专业服务方法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恰当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
6.3 项目管理
6.3.1项目行政管理
是否制定和执行了项目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
6.3.2专业规范性管理
是否制定了服务对象权益保障制度。
6.3.3项目进度管理
度,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6.3.4服务质量体系与督导
机制;是否提出持续改进机制。
6.3.5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
项目执行机构是否对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预估,是否制定了项目应急预案。
6.3.6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执行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6.4 项目成效
6.4.1目标实现程度
评估内容包括:
——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达成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数量完成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对象改善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组织及其专业团队从项目实施中得到成长发展的情况。
6.4.2满意度
评估服务对象、购买方、项目执行方对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与成效的满意度。
6.4.3社会效益
对项目的影响力、可持续性、可推广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社会反响:奖惩情况、宣传报道、研究成果;
——决策影响:对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
——资源整合:组织参与、社会捐赠、志愿者参与。
7 评估方法
7.1 资料分析法
资料分析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日常工作记录(如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记录);
风险管理);
务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和项目各类工作报告(如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
7.2 观察法
观察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服务对象的互动等;
侧面了解项目的服务过程。
7.3 问卷法
问卷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息;
——依据项目总体目标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及抽样样本;
——在问卷调查结束后,评估人员应对问卷回收情况、问卷填写完整性和内容真实性进行质量复核。
7.4 访谈法
体意见进行访谈。
7.4.2与项目执行方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访谈:
该项目给组织带来的影响以及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困难;
观、理论和方法的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7.4.3与项目购买方代表就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访谈。
8 评估程序
8.1 制定评估方案
8.1.1起草方案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组织方的要求,起草详细的评估方案。
8.1.2方案内容
评估方案内容应包括:
——目标任务;
——基本方法;
——进度安排;
——人员安排;
——经费预算;
——风险控制。
8.1.3方案确认
评估执行方应将评估方案交评估组织方确认,双方确认同意后签订委托评估协议书(见附录a)。
8.2 组织人员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针对项目开展评估培训。
8.3 发送通知
安排。
8.4 实施评估
被评估方应根椐评估要求提交自评报告。评估执行方在收到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评估。
评估实施过程中,被评估方应根据评估需要,及时向评估执行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各类资料。
8.5 出具报告
8.5.1报告内容
评估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
——评估开展情况;
——项目及执行基本情况;
——评估结论及建议。
8.5.2评估结果反馈
沟通,征询被评估方意见。
评估执行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送达评估委托方。
9 评估报告运用
9.1 项目购买方
9.1.1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购买方是否继续委托或中断委托项目的决策依据;
善的参考依据;
9.1.3评估报告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9.2 项目执行方
9.2.2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执行方对项目经验的总结和对项目进一步改进的参考依据。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委托评估协议书
表a.1给出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委托评估协议书的样式。
表a.1 委托评估协议书
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评估。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 ||
(一)项目评估范围: 接受乙方项目评估的,系 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共计 项。 | ||
(二)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 | ||
(三)项目评估工作时间要求: | ||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评估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费用包括完成评估工作的所有运作资金、人员工资等有关费用。 2.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 %项目评估费,其余_______%项目评估费在乙方提交评估报告后付清。 经费划拨至如下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评估及报告撰写过程享有指导权,对乙方撰写的评估报告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估经费使用及各项评估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对于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在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开展评估工作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讨全部经费。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评估工作经费。 (2)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项目承办机构,尽力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按本协议规定获得评估工作经费;为完成本次评估工作,可以向甲方提出给予必要支持的要求。 2.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完成项目评估工作,出具真实、完整、专业的项目评估报告。由于受项目评估工作性质的约束,以及项目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发现的风险,因此,乙方的评估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项目执行单位的项目管理责任。 (2)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项目执行单位的组织机密严加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未经项目执行单位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组织机密和项目执行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 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出具评估报告(如因项目执行单位未能及时提供评估资料等原因造成延期的,另行商定)。 | ||
三、违约责任 | ||
1.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或终止本合约,并保留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对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进度延期,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对于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有效地履行本合约,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直至终止合约。 3.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甲方(盖章): |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三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义乌市地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西城路167号。
第三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经中共义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义乌市民政局举办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办资金2.36万元,由义乌市民政局出资。
第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为社会组织会员及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第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培育扶持、公益创投、信息服务、培训交流和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地名档案管理和地名图、书、志的编纂。
第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行业管理部门为义乌市民政局。
第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登记管理机关为义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人、主任、副主任;
(三)审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章程;
(四)监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管理单位职责。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举办单位的义务:
(三)维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义乌市民政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施行业评估和监督。
第十二条职工的权利: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五)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维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十四条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第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改革发展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支部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将相关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党支部内通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第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书记1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十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二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是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公益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研究干部人事、重大工作决策、重大财务收支和依法行政有关重要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要遵循“提出课题—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班子决策—监督实施”的科学民主化程序。
主任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在核定的职数内,由举办单位按照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
第二十三条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
第二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视情况设置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由工会召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职工代表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中心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并审议主任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聘任考核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审议上一届(次)中心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
(六)讨论其他需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
(七)职代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代会意见时,可临时召集职代会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代会规定的有效表决。
第二十九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
第三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接受全体职工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服务内容、服务规范长期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不定期在单位内部通报。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三十二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第三十三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章程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审查;
(五)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六)章程核准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第三十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
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四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照本章程第四十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据本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四
第一条本中心的名称是:宜宾市携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由王桃、邓艳玲、唐焕丽、凃吉容、李爱阳、李小英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完善与优化社会工作评估机制,逐步健全评估制度,积极培育评估主体,不断完善评估内容,严格设计评估程序,确保有效实现社会工作评估的绩效考察和专业成长双重目标。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宜宾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宜宾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王桃、邓艳玲、唐焕丽、凃吉容、李爱阳、李小英。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6万元;出资者:王桃、邓艳玲、唐焕丽、凃吉容、李爱阳、李小英金额:王桃(一万)、邓艳玲(一万)、唐焕丽(一万)、凃吉容(一万)、李爱阳(一万)、李小英(一万)。
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方案评估、执行评估、终结评估等社会服务项目评估;
(二)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专业度、价值、资产等综合能力评估;
(三)开展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提供专业培训;
(四)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购买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或其他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中心章程;
(二)审批业务活动规划;
(三)审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中心理事和总干事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中心总干事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中心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中心总干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中心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中心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中心理事、总干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中心财务;
(二)对本中心理事、总干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中心理事、总干事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中心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中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中心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中心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中心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中心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2015年9月2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五
第一条本中心的名称是xx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刘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30000.00元;出资者:刘涛,金额:30000.00元。
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组织活动;
(二)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本中心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中心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中心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本中心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本中心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中心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中心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中心财务;
(二)对本中心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中心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中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本中心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三条本中心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中心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中心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16年12月3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六
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忙碌又充实的每一天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基于当下,着眼于未来,认真仔细地总结经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此,首先就从我实习的单位开始介绍起。
**市位于**中部,全市辖6县1区,119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驻地为xx区。总人口30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7万人。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关注民生问题、保障民生事业蓬勃有序发展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而地方民政部门对此承担着重大的责任。诸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赈灾、五保户、社会组织、基层政权民主建设、福利彩票、丧葬、婚姻等关乎民生问题的事物都属于民政部门的业务范畴。xx市xx区民政局是xx区政府下设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民政局下设双拥办、老龄委、救灾救济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民政综合股等科室,同时还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是xx区殡仪馆、xx区殡葬所、xx区救助管理站。
在对民政系统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业务有了初步的认识后,为更好地实现专业技能的运用,我决定到基层第一线,用实践检验自己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于是我申请来到xx区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xx区救助管理站,救助站承担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护送和安置以及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等工作。工作面向的人群多为弱势群体,可以说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活动有较大的空间。受助人员在参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参与方式,对自我能力的挖掘和整合能力不足,同时对自我认知和接纳处于明显的不自信状态,这就需要通过加以引导,帮助他们重新整合和接纳自我,在社会实现互参与中增能。社会工作者以其专业特点和使命,理所应当地承担了这个重要的任务。
**市救助管理站,其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5月的xx收容遣送站。2003年8月1日,伴随着新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正式更名为xx市救助管站,隶属于xx市xx区民政局,现有配编13人。根据《救助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xx市救助管理站是xx市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救助管理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护送和安置;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拉大,政府对于城市人口流动的限制日益放宽,学校布局的改变,使得流浪乞讨问题日益凸显。
自2003年8月新制度实施以来,面对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跨越式转变的巨大挑战,xx市救助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救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首先,对救助管理的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更新改造。救助管理站拆除了原先遣送站的各种隔离栅栏和铁门铁窗,并增添了食宿、卫生、洗浴等场地设施,为救助工作营造了宽松舒适的环境。2013年10月初,位于火车站附近的新的救助站综合大楼也将正式投入使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也将挂牌运作。届时,环境更加整洁舒适、设施进一步完善、增加娱乐场所,这一切无不显示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其次,抓好转制工作。救助站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加强管等方法,使干部职工掌握了救助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式方法,增强了服务意识和救助思想,使得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工作方式开始逐步发生转变,为今后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再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救助站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逐步健全并使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深入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流浪乞讨人员,为他们提供自愿和无偿救助。
xx区救助管理站承担着跨区接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任务,其任务量之大,难度之深,都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我在实习岗位要求:1.每周值班一次,每次两天(每天24小时在岗);2.负责登记受助人员信息;3.对于特殊受助群体,如残疾人、流浪儿童、精神疾病患者等进行初步访谈和制定社会工作介入计划;4.值班期外,还需参与街头劝导、护送受助人员来站、离站工作。
1.社会工作专业技法只有结合实际加以实践才能发挥积极作用。任何一门学科需要的都不是纸上谈兵,社会工作更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以此为蓝本开展的社会工作专业活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专业技法加以灵活地运用。
就我所在的实习地点xx区救助管理而言,每年承担的救助任务量重、救助难度大,被救助人员在地域、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如果单纯地运用一套救助模式显然是不合理的。这里以年龄这个因素为例,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既有未稚气未脱的少年儿童和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又有腿脚不灵便的耄耋之年的老人。针对少年儿童和老年人,我认为应该更多的为他们争取保护性资源,以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福利院为平台,对暂时无法返乡的未成年人和老人提供更人性化的救助,当受助者进入这些机构后,社会工作者便可以有效利用机构的场所和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小组活动或个案辅导。而对于青壮年,一方面,我们应当保持不批判的态度,给他们以积极地关注,让他们觉得自己正在被关注;另一方面要引导和帮助他们对自己进行重新探索和整合,必要时为他们争取发展的资源。
目前**区救助管理站新的场所尚未正式投入运营,旧站的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可供开展专业活动的场地和设备,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工作的专业活动因此只停留在喊口号的层面,其实只要用心,小事中也能体现社会工作对受助者的人文关怀。面对受助人员,我们给他们一个微笑、与他们握手、拍拍他们的肩膀、为他们递上一杯水等等都可以让他们放下防御体制,使得他们逐渐向你敞开心扉。在救助站实习这些日子,站里有两个受助人员,一位是聋哑人、一位是孤寡老人,两人都没有查明户籍所在地,所以一直在站里接受救助。起初他们带有很强的防御机制,通过前文中提到的一些列方法,我一次又一次与他们耐心地沟通,如今的他们变得轻松了很多,也开始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沟通,不管是语言性的交流还是非语言性的交流,总之他们开始慢慢尝试着重新融入社会,当然就目前而言只是救助站这十几个人范围内的小社会。起初救助站的大门是锁着的,他们二人自从进站后就再也没出去,而我在说服值班的工作人员后,陪着他们在周围时常走走,再过了一两天开始主动打扫院子、洗自己的床单被套,还有他们也开始去喂院子里的狗儿……俨然,他们已经对这里有了一种家的感觉,也开始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
而这一切成果的取得,都是将社会工作专业技法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才发挥出的巨大作用,因此我用一句诗来总括我的第一点心得,那就是“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
社会工作者真实收入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待遇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七
1、实习地点:__市__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
2、实习时间:
3、实习部门:街道办事处__办公室
4、小组成员:___、___
二、实习目的
3、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素养,个性是职业应用素质,和交流沟通的潜力,以更好的让学生们在毕业以后适应实际的工作要求。
三、实习单位及部门简介
1、实习单位:__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是由___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辖五个社区居委会,在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忙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处理群众来访及办理辖区人民政府交办事项。上传汇报基层社区居民群众的意愿,和下达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和行政事项。
四、实习资料
六,实习心得
为期两周的街道办事处课程实习,进入了尾声,在光明路街道办公室实习的这段时间里,真的感触很多,无论是对自我的认识还是感触自己所学到的有限知识,都让我对此次的街道办事处实习感到很有价值;不仅仅让我们对自我专业相关领域有了很大的实际认识,而且也透过了这次的社会学课程实习让我们锻炼了自我的社会实践潜力,完善自我,不断进步。
可能对于我们同学们来说的收获就应是学会了如何去工作,同时去树立用心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必须要认真,多做事才能更好的了解工作状况,更加专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从而取得领导的信任。少说话,就是少说无关紧要的话,埋头认真的对待工作,以谨慎负责的态度工作,得到同事间的认可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而这样的实习认识就是我们一个学生走向社会化的过程所需要明白和准备的社会阅历。
和信息录入,更多的是熟练利用网络系统来完成日常工作。所以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就应要注重办公自动化技能素质的自我提升,不断的完善自我和丰富自我。而且,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中,其中实际上最需要我们自我要求严格的就应是,同学们自我综合素质需要全面。因为当我们进入社会工作了,很多时候需要接触不同的任何事物,要想能尽快的融入新的群众,被他人认可,这就需要我们有一技之长,长他人之所短,长他人之所不能,不断的拓展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丰富自我知识储备。
透过两个星期的实习,是对我们自我的不断锻炼,同时也接触了关于我们劳动社会保障专业相关的关于基层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实务这也有利于我们以后再学习关于社会保障理论知识的时候,能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在这次的社会学的课程实习中,也更能让我们在社会工作中,对社会群体和社会主角的定位有充分的认识,更好的让理论学习在实践中不断的得到深化的认识。实习中同时,也能在实践中不断获得课堂上所不能学到的东西。两个星期的实习生活将是我的大学生活中的一份宝贵的社会实践阅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会对自己有很大的帮忙。透过实习,在社会实践中深化课堂上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也丰富了实际工作的社会经验,到达将所学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的目的。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习心得范文五篇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八
为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础,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实际,决定在@@市、@@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南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腾飞的大局,按照“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司法管理、资源整合、社工运作”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邪教、禁毒工作为突破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减少犯罪新举措,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南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工程,又是一项创新性的事业世界秘书网,,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整体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工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司法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市)区统一按市模式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乡镇(街道)一级,,以县城所在镇、中心集镇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为重点,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
(一)政府推动、社工运作原则。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是对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有益探索,是深化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新平台、新抓手、新载体,是构建和谐南通的本质要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从人力财力上给予大力保障,依托基层司法所,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原则。社区社工工作以及社会各方面,既有政府客观的政策调控,又有具体部门微观的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通力协作,认真履行世界秘书网,工作职责,行使法定职能,指导和帮助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积极稳妥地推进,实现专门机关和专门力量的有机结合,确保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抓出成效。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社区矫正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协助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协助做好禁毒工作。
专业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面对面地矫正和教育活动,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帮助工作对象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对象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负责工作对象的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按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辅助性工作;负责对村、居(社区)社工人员及志愿者进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一)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要按照5万人以上镇配备3名以上专业社工,5万人以下镇配备2名以上专业社工的要求,配强配足专业社工,县城所在镇应加大专业社工的配备数量,专业社工由乡镇(街道)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具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政治素质较好,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在专业社工中,要注意优化年龄结构,做到老、中、青结合,同时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
(二)村、居(社区)社工工作站。工作站依托村、居(社区)委会建立,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担任站长,与村、居(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工作人员由志愿者组成。
(三)建立村、居(社区)社工志愿者队伍。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牵头,具体由乡镇(街道)团委指导村、居(社区)落实。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主任由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为常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司法、公安、综治办、610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指导。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根据设定的工作目标和业务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自主开展教育培训、公益劳动、法制宣传、信息采集、人员管理、基础防范等工作。专业社工在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分片负责和指导村、居(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每个社工都要明确岗位职责,使五项工作都有人做、有人负责。
从有利于指导工作出发,各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与司法所相邻办公。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市××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工作站。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登统计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要明确社工工作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要求等规定。司法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和专业社工进行统一考核。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人员应严以律己,履职尽责,勤奋工作,高效廉洁;对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懈怠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
(二)专业社工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遵循低工资、高浮动原则,即工资与实绩挂钩,在确定基本工资后,其余费用结合工作考核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统一确定。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和社工工资费用由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按比例分别承担。
(三)村、居(社区)工作站配备的专职站长经济待遇参照同级村干部待遇执行,适当增加通讯、交通补贴。
(四)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有必要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脑、传真、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一)坚定信念,加快推进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充分认识到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政法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所采取的新举措;是全市政法工作的新的增长点,填补了政府管理职能上的空白;是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也是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新探索;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创新,是社会管理发展的新方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正确对待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总结经验,不断规范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上报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总结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充分展示自身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要在规范上做文章,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要进一步推进专业社工的区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一个新亮点,率先在全省出成果、出经验。
(三)加强指导,加大对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力度
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市将对各县(市)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并作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九
(2019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中心的名称是xx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刘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30000.00元;出资者:刘涛,金额:30000.00元。
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组织活动;
(二)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本中心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中心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中心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本中心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本中心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中心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中心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中心财务;
(二)对本中心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中心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中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本中心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三条本中心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中心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中心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16年12月3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
按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发〔〕29号)部署,从**年至**年利用3年时间,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部门、企业包保帮扶工作,为确保包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特制订此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环境为切入点,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建设美丽乡村,努力使全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村中的部分村屯及**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薄弱村、重点提升村。
通过3年包保,被包保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县平均水平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2%;水泥路在“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向“屯屯通”和“户户通”延伸,道路两侧要实施边沟围墙一体化,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居民适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村屯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健全和完善村办公室、文化科技活动室、农民书屋、休闲健身广场、消防设施、医疗卫生室和计生室等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包保部门、企业包保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围绕“二十”方针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和组织建设,协助和指导所包保村屯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至**年度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履行相关程序,引导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突出产业开发。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新农村建设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帮助包保村筛选优势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每个包保部门、企业都要在包保期内,帮助所包保村至少研究1个促进农民增收、拉动能力强的经济建设项目。
(三)协调资金项目。要从基层和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协调资金、项目和技术、人才,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对接阶段。**年9月10日前,各包保部门、企业完成与包保村对接工作,制订包保方案,选定驻村指导员,开展包保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9月至**年12月,全面启动、实施包保工作。
(三)总结和验收。各包保部门、企业每年要对包保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文材料,附带帮扶资金、物资证明材料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末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年12月底前,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对包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反映包保经验和成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包保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抓包村工作,相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并实行派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各部门、企业要针对包保村新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包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加强协调,搞好对接。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切实肩负起和履行好联系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对上对下及时沟通工作的重大责任,增强帮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包保单位都要和所联系的包保村进行帮扶工作对接和协调项目的对接,也可以通过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包保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扶持,形成合力。包保单位要明确包保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人、财、物和科技的投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包保村开展义务献工活动,帮助包保村屯谋划经济发展项目和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进行科技、文化、信息传播,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各种疑难问题,千方百计完成包保工作任务。
(四)加强检查,认真考核。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包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包保单位包保工作开展情况;经常深入农村检查包保项目和协调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包保投入情况认真审核,实地验收,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一
为切实转变林业系统行风,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求真务实、诚实守信”意识,着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林业队伍,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决定,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除市政府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外,不自行增设任何审批项目。
1、林业证费办理进入林业服务大厅。按规定审批办理木材运输、野生动植物运输、植物检疫、林权等证件。对手续齐全的,每份木材运输放行证在20分钟内办理完毕;每份植物检疫证在15分钟内办理完毕;每份林权证半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每份证的收费8分钟内办理完毕。
2、执法人员对简易程序的木材案件当场由2人在一小时内执行完毕,对一般程序木材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各木材检查站对手续齐全、货证相符的木材运输车辆登记后立即放行。
3、申请人提出的木材采伐许可、林地使用、山林流转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已受理木材采伐许可、林地使用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已受理山林流转申请的,7日内评估完毕,30日内组织公开拍卖。
4、认真做好营造林工作。基层上报的.营造林作业设计7日内给予审批;造林结束后30日内完成造林验收,造林资金到位后7日内拨付。
5、热情接待和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情况简单的信件二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对情况复杂的信件三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调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信访者。
放行办、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实行“四公开”制度,即公开上岗人员身份、公开木材及其制品折算标准、公开收费法规依据、公开林业行政处罚权限及处理结果。林业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各林业工作站要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年度采伐计划指标落实。在上级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后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提交落实到村、户。及时提供有关采伐、设计、核实等服务,接到林业生产单位采伐申请报告后15日内组织完成有关设计或核实工作,及时上报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立即审批。对不符合条件,超额超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申报,一律不批。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行政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不按规定办理或拖延办理的,引起行政相对人不满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按《国家公务员法》和《上饶市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本承诺由市林业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二
依托“互联网+”,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方式,也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以及慈善募捐等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依然面临信息化基础薄弱、信息公开不广泛、互联网服务不充分等问题。当前,运用“互联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任务很紧、场景很广、创新很快、潜力很大,需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加快行动、主动作为,着力在未来三年(2018-2020年)将《“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相关任务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统筹布局。强化“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安排,聚焦《“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目标和重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深化部门合作、上下协同、纵横联动。
——坚持用户导向。以群众的办事需求、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社会力量的参与需求、行政机关的监管需求为着眼点,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优化办事流程,改善用户体验,推动信息惠民。
——坚持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广泛运用互联网治理手段、大数据辅助决策,完善寓管理于服务的动态监管体系,与时俱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坚持融合发展。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推进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汇聚融合、合理利用,推动社会组织依托互联网更好发挥作用,增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主要举措。
1.优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服务。把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任务部署,统筹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推动相关办事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协同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完善分类服务指南,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开发友好服务界面,加强移动终端服务及信息推送,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评估、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业务网上办理,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化多跑路。配合法规修订与制度实施,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条件配备、互联网应用能力建设,健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移动办公、无纸化作业、电子档案管理,着力提升登记管理效能和为民办事服务水平。
2.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库、一网、一平台”的技术方案,兼顾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整合,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含行政审批、综合监管、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开发与升级),为民政部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业务支撑。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小步快跑、迭代开发,增强工作灵活性,夯实“互联网+”基础。推动有需求的地方使用部本级业务办公平台,支撑各级工作人员依托同一平台交流业务、答疑解惑。加快制定社会组织元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及相关信息系统接口标准,推动不同层级、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数据融通、信息互通,协力打破“信息孤岛”。
3.推动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加强社会组织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数据存储、交换与利用,对增量数据逐级汇总、实时更新,对存量数据系统排查、分级完善,提升全国社会组织登记数据的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条件成熟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专业机构,组建专门团队,开展全国数据日常监测、精细管理、及时纠错。依托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民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民政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依法依规交换、分享和利用社会组织数据资源及相关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探索采用监控大屏、数据地图、关系网络、智能语音提醒等展现方式进行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支撑宏观决策、日常监管、风险预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与公众查询。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民政门户网站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公开,优化全国社会组织数据统一查询服务,实现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年检/年报信息、信用信息、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等数据一网通查。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各自优势,面向社会开放依法可公开的社会组织数据资源,支持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社会组织查询服务,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加强移动端信息公开服务,推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建设,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拓宽与网络媒体合作渠道,扩大面向基层群众的正能量传播,提升社会组织的知晓度与公信力。
5.运用互联网手段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网络舆情监测,跟踪社会组织网上活动信息,对潜在风险点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优势,及时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社会组织网上投诉举报机制,实现举报信息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系统自动对接。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互联网上非法社会组织信息,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具体线索。打通与国内主流搜索引擎、新媒体服务商的数据接口,在搜索结果、服务列表中标识合法社会组织信息,拦截屏蔽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引导社会组织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和互联网传播水平。鼓励社会组织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自觉学网、知网、用网。引导社会组织加强网站、自媒体建设,推广使用便捷易操作的管理软件、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推动工作方式从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引导社会组织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把握网络传播分众化、差异化特点,加强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发声,推动品牌建设与传播。鼓励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协同优势,积极参与网络公益、网络扶贫,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增强资源筹措能力,实现社会组织服务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搭建社会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对话和会商的渠道,为社会组织在相关互联网平台开设账户、开展宣传、开通服务提供便利,增强社会组织运用互联网优质资源开展活动的能力,激发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活力,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启动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成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一期)面向地方的部署使用,初步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登记管理知识库、离任审计管理模块的开发部署,实现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基于二维码技术的法人基本信息加载,签订并启动实施与相关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备忘录,实现互联网搜索引擎直接查询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共用。
2019年,全面部署使用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基本完成数据“一数一源”质量管理,初步完成法人库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并面向地方部署试运行,推动与地方社会组织信息化系统对接,实现与民政部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有效衔接整合与复用;推动手机端移动办公,启用方便实用的微信小程序,形成社会组织自媒体宣传矩阵,切实帮助社会组织赋能。
2020年,完成法人库项目验收及地方部署使用,打通电脑端、手机端兼顾的线上服务流程,推动“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服务延伸基层,实现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办公、网络化服务;丰富社会组织大数据监管模式,做到及早预防、主动甄别、关联处置、系统排查、辅助决策,推动形成“互联网+”服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治理智能化的新格局。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汇总。建设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加强数据收集,汇聚服务资源,掌握行业动态,辅助开展从业人员、服务机构的台账管理、就业培训、内部治理、激励惩戒与资讯交流,助力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推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信息。依托互联网平台推送技术及地理信息技术,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与服务提供者之间“零距离、多渠道、精准化”的供需对接机制、服务品质评价模式,扩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公众的覆盖面、可及性,让城乡居民能够便捷享受身边的社工服务。
3.推动社会工作大数据分析运用。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传播,展示具有中国特色、契合本土需求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广方法专业、公众欢迎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加快形成多维度、高效能、全流程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探索运用“互联网+”,创新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辅助决策分析,促进政策完善。
(二)进度安排。
2018年,深入论证应用需求,深化系统设计,形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方案;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探讨推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可行性,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发挥各方参与主体的能动性,基本实现“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和有效识别。
2019年,启动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汇聚各地社会工作数据,形成依托大数据分析的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模式,搭建方便公众定位查询的互联网渠道,推送属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信息,丰富社会工作项目、品牌、理念的互联网传播模式。
2020年,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含手机移动端),实现全国社会工作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社会工作人员、机构、项目和服务对象之间有效对接供需,扩展社会工作服务可及性、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与指定。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关于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要求,升级改造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相关地域、领域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工作,推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汇聚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为社会公众便捷参与志愿服务、形成完整志愿服务信息、掌握志愿服务发展动态、科学进行决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推动志愿服务流程优化。把握志愿者的分众化特征、个性化需求,优化信息系统的流程设计,发挥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为有需求的个人和组织提供网上服务渠道,搭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对接平台,提供实名注册登记、活动搜索报名、人员招募录用、服务时间记录、证明查询打印等全流程、多场景、便捷化服务,引导推动志愿服务规范高效开展。
3.推动志愿服务的联合激励。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为依托,会同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加强志愿者褒奖和优待,丰富与完善具体待遇和措施,扩大志愿服务精神、志愿服务活动的网络传播和典型宣传,助推完善公民信用信息制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人们的爱心与热情,使志愿服务成为社会风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广泛部署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有效汇集志愿服务数据信息;结合“金民工程”实施,研究形成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方案;依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存量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形成具体合作方案。
2019年,完成全国志愿服务系统迭代升级改造,启动相关地域、领域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及数据对接工作,开发手机用户端小程序并推广使用,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打造全流程、便捷化服务,增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公众知晓度、用户友好性。
2020年,基本建成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库,实现相关部门间的志愿服务数据共享与汇聚,形成与互联网企业、平台共同推进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实现志愿者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弘扬与互联网传播深度融合。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互联网募捐信息规范发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指定和日常监管,指导平台加强募捐信息发布审核,扩大网络传播范围,防范网络舆情风险,营造“人人公益、随手公益”的网络公益环境。指导公募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间开展对接,打造便捷、规范、畅通的筹资渠道,为慈善组织筹措善款、扩大影响提供规范指引。
2.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统一公开与透明查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慈善中国”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内容维护,加强数据对接,拓展客服体系,提升运用网络开展慈善募捐备案管理的效能,方便慈善组织办理相关事项、公开慈善信息,方便公众便捷查阅公益慈善的“明白账”“放心账”。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益捐赠、善款追踪、透明管理等方面的运用,构建防篡改的慈善组织信息查询体系,增强信息发布与搜索服务的权威性、透明度与公众信任度。
3.推动慈善捐赠联合激励与惩戒。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探索建立涵盖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信用数据库,加强慈善捐赠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推动备忘录各参与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向慈善组织、捐赠人提供多种优惠便利措施,并联合惩戒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完成第二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并加强能力建设;选定“区块链”技术方案,完成“慈善中国”平台新一轮升级改造,基本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初步实现各地慈善组织、网络募捐等数据定时汇聚。
2019年,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地方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启动慈善捐赠信用信息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产品的对接,推动慈善信息在互联网搜索结果页直接展示,基本实现“慈善中国”平台的数据即时更新、多方共享和便捷查询。
2020年,运用先进技术记录慈善项目全程信息,努力推动网络募捐善款从捐赠者手中到受助者手中全过程有迹可查,基本实现全国慈善组织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开募捐金额等数据互联互通、智能统计和透明监管,增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社会公信力。
(一)加强思想武装。
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为主线,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民政服务”,组织系列培训、集中调研、专题会议、主题宣传和远程视频教学,确保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运用“互联网+”,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思想入脑入心、用到实处。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志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至少围绕“互联网+”作一次报告或开展一次学习成果分享,引领所在部门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工作模式束缚,着力构建开放、互联、共享、集约、透明的工作方法体系,自觉运用互联网,加快工作转型升级。
(二)加强组织实施。
按照“互联网+民政服务”的总体部署,与各有关职能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做好“三社联动”等民政业务协同,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的内部衔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单位和软件研发机构、网络社会组织的能动性,统分结合,借力用力,加大协作,灵活实施,形成效应。将“互联网+”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地方业务工作评估范围,定期进行总结、督查和通报。适时在“互联网+”发展较好地区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工作局面。部、省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部门明确专人或专岗从事“互联网+”工作,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激励机制,抓好项目规范管理,重视廉政风险防范,尽快形成一支耐得住寂寞、敢啃能啃硬骨头、既懂互联网又熟悉业务的信息化骨干队伍。
(三)加强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国家、地方社会组织法人库、“金民工程”等重大电子政务项目提供的资金和系统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取项目经费,保障有困难的地方使用全国系统,推动数据资源逐步汇聚到民政统一大数据中心。发挥各地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动性,探索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设置有关“互联网+”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就“互联网+”申请项目立项、筹措经费,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互联网+”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与产品推介,协同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互联网传播。
(四)加强政企合作。
在职能范围内,加强与优秀互联网企业、平台的合作,视情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把握互联网创新规律、“放管服”改革趋势,以行动方案为基础,大胆探索实现路径,积极拓展合作内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标准制定、模式推广,不断丰富公众参与、开放透明、清亲兼顾、良性互动、与时俱进的政企合作模式。
(五)加强安全防护。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规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法人库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办事群众等用户的信息保护,防止隐私泄露、信息不当使用。建立网络安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节点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和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三
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1)经受理的规划项目,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后不需要提交评审会的项目,15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审查意见。初审后需要提交评审会的项目,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商评审会召开时间,评审会开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评审纪要。按照规划审查意见或评审纪要修改完善的规划项目报我局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规划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1)对于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经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自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的施工报建
具备条件的项目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我局设有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设立监督投诉信箱(设在大楼通道),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承诺工作纪律的,请投诉到本局监督箱。我局自接到投诉后15天内给予答复,对于拖延办事的人员,视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我们将及时向客户作出解释。
1、上述承诺时限指项目在本局的办理时间。呈报上一级部门或需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审批的'项目,时间不计在本局的承诺时限范围内。
2、承诺时限中的“工作日”指法定工作时间。
3、对于提前审批完毕的项目,我局将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四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二)发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和纠正;
(三)亲自带领小组群体,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与他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给在大学生活中不适应人群提供一些专业技巧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五)从实习中获得一些专业工作的技巧与经验;
(六)培养专业的认同感,真实的体验社会工作者角色。认识社会工作崇高的价值理念。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一、在带领小组的过程中,通过小组计划书、招募组员、开展小组活动、评估与总结,使我们能够很好的掌握小组工作的流程,技巧与实际操作的能力;二、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提高自己在实践中与他人的交流与沟通能力;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而且为身边受困人员提供帮助,对自己所学的专业认同感有很大地提升;三、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及时予以新的补充,从而得到更好的改善自己的专业水平;四、在实习中,能更多的更实际的培养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素养,也能较多的明白社会工作的价值所在。总之,实习触发了我们的思想,也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只有通过了实习,才能真正有深刻的体会,才能感受到工作中所获得的那种愉悦感。实习和没有经历实习的人结果是不一样的,而主动实习和被动接受实习还是不一样的。
实习安排中,我们首先要书写一份实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知道我们是想在哪些方面进行学习。在前后几天的思索中我选择社会工作在行政方面的内容,所以我实习的地方就是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办公室。在这期间,我感觉自己学会很多,最基本的是我知道如何从学生角色转变成工作员角色;对社会工作事业、志愿者事业的了解;对文字表格的实际操作运用;起步阶段制度的制定等等。下面就简单介绍在办公室工作重要性,办公室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以通过做好会议服务、公文撰写、信息调研、督促检查、财务管理等项工作,保障山泉社会工作站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其主要职能是根据领导意见及工作需要草拟印发各类文件资料,并对各部门以理事会名义制发的文件负责把关;负责会议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处理工作员工部门之间关系;搞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山泉社会工作站领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负责对用人单位工作员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确保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履行职责任务。下面有一些自己在实习中的体会,可能有些同学这样认为上帝是对他们的不公平,我们要知道欲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愿意去做一些无聊而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强,做一些类似于打扫卫生的事情觉得委屈了自己,其实不是这样的,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等一些琐碎的事情只不过是暂时的,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刚到一个部门,你不可能对别的工作有所掌握,是要慢慢的接触和学习才能够慢慢上手的。刚步入工作是不能害怕辛苦的,因为你的资历和条件不允许你清闲,当你真正的把工作做好了,那才真正的有资格做更高一层的事情。刚来实习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但一经慢慢地做起来,才慢慢地了解和把握了工作,从中也收获了很多的乐趣,我想对于大多数的工作都应该是如此吧,不要轻言放弃,也许收获和成就就在眼前。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五
任何行业均有其模式,正是因为其行业模式的独特性才让行业呈现个性和丰富的内涵。社工行业在中国近年悄然出现,尤其在珠三角地区,社工行业可以说是如火如荼。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你的服务对象是谁
你的服务对象是谁?不知道服务对象是谁,无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或是社区工作,知道你的服务对象是谁是你开展服务的第一步。不知道服务对象是谁,几乎是初进入社工行业甚至是进入行业一段时间的社工最常犯的错误,因为大多数社工往往是从自己想做的服务、能做的服务出发,而不是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如今社工服务开拓的是行业,是技术,而产出的却是价值,是服务的品牌,是社工带给服务对象软性的东西,但社工的服务却不是专利,所以你必须要清楚你的服务对象是谁,为什么政府要购买你提供的服务给居民。
2、描述你的服务对象
为何要描述你的服务对象?如何描述你的服务对象?这都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的。描述你的服务对象,将服务对象描述得越细越能针对的设计你的服务。描述你服务对象包括他们的年龄、性别、婚姻状态、居住地区、收入水平、兴趣、爱好、习惯等,同时你也要描述他们接受过哪些服务,他们现在接受的服务的成效如何等。
3、确定服务对象的主要问题
人一生要面对的问题千变万化,种类更是纷繁复杂。服务对象可能同时面临若干问题,也可能此刻面临某一个主要问题,似乎人从生下来到这个世界便和问题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求学问题,工作问题,交朋友问题,家庭问题等等。你的服务对象也一样也会面临着诸多问题,等待着你和他一起去应对。然而“主要矛盾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起到支配作用”所以你的服务对象虽面临着无数问题,但请你详细的罗列出来,生理问题,身体疾病、智力等,然后在这诸多的问题中,去评估服务对象的主要问题,轻重缓急,其次再协助服务对象去解决。
4、厘清服务对象的需求
通过以上的分析,现在我们便要走向服务对象的需求。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生理、安全、爱与归属、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步瑞德山的需要理论指出人的需要有表达性、感觉性、比较性和规范性需要。但就现在服务的状况服务对象的需要可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物质需要包括服务对象需要的各种以解决自身住房、低保补助、生存环境的各种物质需要,而精神需要则包括各种心理、灵性、尊重等在精神上达到满足的需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如今的服务对象中大部分仍然是在物质层面进行求助,而精神上需要的服务仍要进行挖掘。
1、服务价值 免费要喝
价值是你提供给服务对象的。社工的服务基本上是免费的中国大陆几乎是政府或是基金会购买,而在香港偶尔会收取少许费用。在这里不讨论收费问题,而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的服务是免费的来参与的服务对象却较少呢。我们的社工在小区里、在广场上发放我们的宣传、招募单张,宣传着我们的免费服务,然而居民们多数却是看看就走过而不关注免费或是不免费,这多少会让我们的社工有些小失望。我们提供给服务对象的服务完全是免费的,但服务对象不来参加你的小组、活动是因为你的免费已没有吸引力,真正的原因在于你提供的服务内容,你能帮助服务对象解决些什么问题,或是能给服务对象带来哪些方面的升值。举个简单的例子社工在社区里免费派发纸巾,居民趋之若鹜,场面火爆。为什么?道理很简单,纸巾给居民带来的用途显而易见可以用来檫桌子、上厕所等,这便是纸巾的价值。
2、服务是解决服务对象问题的方案
我们的服务对象是谁?他们在哪里?他们发生过什么?服务对象的问题是什么?我们能做什么?当你在设计你的服务方案时,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都不可避免的要思考,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服务是解决服务对象问题的方案,是在实现我们的服务方案之后,能让服务对象达到一种理想的状态,而不只是关心服务对象现今的问题,所以服务方案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
这里的服务关系我认为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和服务对象的关系,一个是和服务本身的关系。和服务对象的关系比较好理解,和服务的关系则是我们对服务本身所进行的总结、反思、提升的关系。
1、服务关系频率的发生。我们和服务对象多久见一次面,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参加我们活动1-2次,或是自此就再也不参加了,还是服务对象就从未参加过我们的服务。社工和服务本身的关系,我们会有定期的督导、培训,但并不能说明我们和服务本身的关系就很亲密,在社工行业初步起步的阶段,仍然有许多人抱着尝试的心态进行学习,这本无可厚非,关键在于这些行为是被动产生或是主动接受最为重要,所以和服务本身的反思亦是很重要的。
2、情感关系。人是感情的动物,当我们和服务对象,服务本身发生一定的关系时,或多或少会带有个人的感情,无论是自发的或是被触动的,如对服务对象的怜悯,同情之情等,而对于服务本身有时候则会感到迷茫、无奈、无助等,处理好与服务对象,服务本身的情感关系。
服务本身并不会走到服务对象面前,而服务提供者却能让服务传送到服务对象面前。所以当我们知道了服务对象是谁,制定了解决服务对象问题的方案后,我们就该想想如何让这些在纸上的东西走到服务对象的眼前、家里,让他们参加我们的服务。即是我们说的服务渠道通路,就现在的情况,社工服务的传递大致可以分为几种渠道,一是户外的宣传,如宣传栏等,二是线上的宣传利用现代网络进行宣传,但此类宣传比较少,其次是利用活动、开展服务的时候对服务进行宣传,四是开展新闻发布会式的领袖式宣传,要求社区内的领袖进行发布会,要求其通过其影响力去宣传,但此类渠道依然很少。所以当我们的服务传递渠道出现堵塞或是不顺的.时候,则要进行修正,改善,甚至创新传递的渠道。
2、合作伙伴。链接资源是社工最常用的手法之一,在链接资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和很多部门、组织产生联系,形成一定的合作关系。这其中涉及到合作伙伴的开拓和关系的维持,所以在这一方面能够给予社工锻炼自己外联、沟通、策划等各种能力,在此对于社工经常进行合作的伙伴有居委、街道相关科室等,社工可在服务的过程中进行梳理和归纳。
服务成效似乎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我们在撰写服务方案着重考虑的方面,需要我们在开展服务的时候认真收集和仔细提炼。就成效而言,依服务所辐射的点、线、面来看,成效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服务对象的改变如在认知、行为、态度等方面,因为社工首先提供的服务就是面对一个一组一群服务对象的,这便组成来一个一个的点,其次有一个一个点链接成一条线如一个范围内(社区)人群的改变以及在整体范围面貌的改变如社工在社区开展宣传服务,社区的整体环境干净程度提高来,再次则是整个街道层面的成效一是街道的整体面貌的改变,其次街道可以总结值得推荐的经验。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六
为迎接20xx年3月18日“国际社工日”,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扩大社会工作社会影响,总结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动员广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市社工办拟于3月中旬举办第二届“武汉社工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021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建设幸福武汉社工与您同行
(一)传播社会工作知识,树立专业社工典范;
(二)提升社会对专业社工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营造尊重社工良好氛围,推动武汉社工事业发展。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最美社工评选、社工成果展、社工站观摩、社工电影巡放、社工专题巡讲、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各单位分工如下:
(一)市民政局:1、组织20xx年度武汉最美社工评选活动;2、举办第二届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最美社工颁奖典礼;3、组织“武汉最美社工”媒体系列宣传报道。
(二)7个试点部门及19个试点单位:1、试点部门组织本部门试点单位统一制作社工试点成果展版(每个试点单位2块,规格2米×0.8米);2、各试点单位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设立社工知识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社会工作宣传资料,方便群众取阅;3、组织电视台、电台、报社报导社工典型实例,并以新闻、专题、专刊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社会工作知识的普及。
(三)7个中心城区民政局:1、组织开展社工站实务观摩活动(每个区不少于20人);2、组织社区开展社工电影巡放活动(每个区不少于5场);3、组织社工专题巡讲并组织集中收看《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工作》专题片。
(一)本次活动由武汉市民政局牵头协调,7个市直试点部门和7个中心城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民办社工机构全力配合。
(二)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提供社工站观摩点、社工影碟、及《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工作》专题片。
(三)试点部门和试点区要根据“社工宣传周”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3月7日前送市民政局备案。
(四)7个市直试点部门和4个试点区的成果展板请于3月12日前送市民政局。
(五)各单位要做好“社工宣传周”的宣传总结工作,于3月28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民政局。
武汉市社会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七
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发〔〕29号)部署,从xx年至xx年利用3年时间,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部门、企业包保帮扶工作,为确保包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特制订此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环境为切入点,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建设美丽乡村,努力使全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xx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村中的部分村屯及xx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薄弱村、重点提升村。
通过3年包保,被包保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县平均水平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2%;水泥路在“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向“屯屯通”和“户户通”延伸,道路两侧要实施边沟围墙一体化,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居民适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村屯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健全和完善村办公室、文化科技活动室、农民书屋、休闲健身广场、消防设施、医疗卫生室和计生室等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包保部门、企业包保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围绕“二十”方针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和组织建设,协助和指导所包保村屯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和xx年至xx年度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履行相关程序,引导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突出产业开发。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新农村建设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帮助包保村筛选优势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每个包保部门、企业都要在包保期内,帮助所包保村至少研究1个促进农民增收、拉动能力强的经济建设项目。
(三)协调资金项目。要从基层和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协调资金、项目和技术、人才,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对接阶段。xx年9月10日前,各包保部门、企业完成与包保村对接工作,制订包保方案,选定驻村指导员,开展包保工作。
(二)实施阶段。xx年9月至xx年12月,全面启动、实施包保工作。
(三)总结和验收。各包保部门、企业每年要对包保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文材料,附带帮扶资金、物资证明材料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末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xx年12月底前,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对包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反映包保经验和成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包保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抓包村工作,相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并实行派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各部门、企业要针对包保村新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包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加强协调,搞好对接。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切实肩负起和履行好联系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对上对下及时沟通工作的重大责任,增强帮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包保单位都要和所联系的包保村进行帮扶工作对接和协调项目的对接,也可以通过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包保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扶持,形成合力。包保单位要明确包保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人、财、物和科技的投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包保村开展义务献工活动,帮助包保村屯谋划经济发展项目和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进行科技、文化、信息传播,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各种疑难问题,千方百计完成包保工作任务。
(四)加强检查,认真考核。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包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包保单位包保工作开展情况;经常深入农村检查包保项目和协调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包保投入情况认真审核,实地验收,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