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返狼群读后感(优秀10篇)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一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二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这个问题,我叩问过,却无法回答。我很困惑,直到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才拥有了答案。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写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濒死的小狼。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嗥,将小狼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那,或许是母性的力量。
小狼触动了李微漪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并给他取名叫格林。
“我给他取名叫格林,英文“green”,因为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只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出生的那片绿色的草原。”
格林是只草原狼,与城市格格不入,经历了数不清的惊险事件后,格林在城市待不下去了,狼嚎被邻居举报,格林又急切地渴望自由,李微漪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去了草原獒场,并约定:陪他重返狼群。
獒场的藏獒既狂暴,又对狼深痛恶绝,但格林凭一己之力化敌为友,在庞大的獒群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可在獒群中,狗性占据较多,格林在其中逐渐被熏陶成了一只平庸的狗。李微漪心急如焚,咬牙和老友亦风一起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深处一片荒芜的狼山生存。
在狼山,格林找回了自我,并成功重返狼群。
送狼千里,终有一别。
李微漪流着泪,舍不得格林离去,这时,亦风开口了:“还是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啊!”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李微漪看着格林盛满荒原的眼睛,明白了答案:
“自由。”
是啊,自由远比活命更重要。爱他,就给他自由!
格林走了,为自由远行。
自由,可能带着欢笑,可能带着泪水;自由,幸福,激动伴随着痛苦,失落;自由,超越万物,超越生死。为了自由,可以放弃所有;为了自由,可以丢下一切。
“格林宁可一文不值的流浪,也不愿价格不菲的被高贵囚禁。”
为自由远行,为自由而奔向远方。自由的快乐,是没有自由的人万万想不到的。无论自由带来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自由温柔而迷蒙,危险而狂野,但仍然遮不住它惊心动魄的美。
自由,是野性,坚毅的,冷血无情却还留有一丝温存。自由,是希望的曙光,是世界的色泽,是所有的精彩!
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自由。离开腐朽与约束的第一步,就是自由。格林为自由远行,但风雪又抹平了自由的痕迹,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自由,简单,无声却庄重。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
“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起伏的远山仿佛是温顺的巨浪的脊背。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三
狼是一种令人厌恶、唾弃的动物,可在《重返狼群》里,可以看到小格林多么聪明可爱。格林是一只出生在若尔盖大草原的狼。出生便没有父母。
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在安全的囚禁与可怕的自由里,她选了自由。这是草原狼应有的。
在重重危险中,在狂风暴雨中,小狼长大了,并和李微漪一起来到了草原。终于有一天,作者带小狼遇见了狼群。
就在这心酸又快乐的一天,狼子格林迈开小爪,走向狼群。其实,狼也舍不得。
是的,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让我们懂得了许多人世间不可改变的道理。这,便是小狼的命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四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五
妈妈给我推荐一本书,叫《重返狼群》,我一看书太厚,没劲。妈妈让我给点耐心慢慢看,不必一次读完。我看著看著,发现这书太有意思了,现在我每天看一点,有不懂就问妈妈,都停不下来了。
书上说:狼爸爸为了找食物,被猎人打死了,狼妈妈也伤心死了。剩下的小狼崽没有了父母照顾,最后的一只也快死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把它救回家,悉心照顾,把小狼救活了。从此,小狼把女孩当作妈妈,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有危险,有欢乐,也有感动。
其实,这本书我只读了一小半,但迫不及待想和大家分享,介绍给同学们看,等我把书读完,我还要跟大家讲小狼和它妈妈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六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荡气回肠!你侧耳倾听,“嗷呜——黄花”。咦,怎么有“黄花”的声音?其实,这些特殊的号声,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它渐渐长大,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许不会相信,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书,我常想:李微漪瞒着父母,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我想不是。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头的确名贵,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征!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小时候,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长大了,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
书的最后,李微漪说:“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歌声响起,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颂你;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篝火点燃,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夜幕中的若尔盖,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这祝福,胜过狼髀石!《重返狼群》我喜欢,因为它真实,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七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身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身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身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身的孩子,为了让它能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八
这个寒假,我反复几次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心起伏难平。这本书让我一会儿泪如雨下;一会儿大汗淋漓;一会儿心惊胆战;一会儿热血沸腾。作者在文中的步步惊心,带给我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
读到作者李微漪(养狼女),我称她狼妈,初见到奄奄一息的小狼。她那既兴奋又伤心的心情时,我也是又哭又笑。高兴的是有只小狼还活着,难过的是其他六只小狼全死了。小狼是因为装死才存活下来的,我没想到小狼崽是这样的'聪明,他用装死来迷惑众人,五天未进食竟然还活着。读到狼妈把小狼带回家,取名格林。放在天台上放养,并想办法激发小狼格林的野性基因时。我敬佩狼妈对动物的尊重和理解。狼妈采用在实践中锻炼格林。读到草原河水里漂浮着各种垃圾,井水里的水比加过牛奶的咖啡还浓时,我很伤心也很生气。这么美的大自然,却被人类丢弃的一个个垃圾污染成这样,真叫人痛心。同时我又为草原里的动物们生存环境而担忧。文中盗猎者们肆意大量捕杀狼,只是为了得到一张狼皮,以致狼群几近绝迹。我痛恨那些坏人,我要呼吁人们:不要再猎杀动物了,不要再穿裘皮大衣等。人类已经破坏了大自然的生物链。再杀下去,人类将面临更大的危机,子孙后代该怎样生存。狼妈带格林重返狼群。在草原,遇见善良的牧民:南卡、多吉、扎西、巴桑……他们都对狼妈和格林那么友好,尽一切力量帮助狼妈。我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良与淳朴。
狼妈李微漪为了小狼牺牲种。种。冒着生命的危险,九死一生,最终使格林成功重返狼群。读完这本书,让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那半大的小狼在吃羊或鼠兔时,知道给狼妈留条腿;在狼妈病倒时,小狼会日夜焦虑的守候,还会把自己的“私藏”野兔喂妈妈;在狼妈被疯狗追咬时,会毫不犹豫拼死救狼妈……狼的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精神值得我们人类学习。作者的善良与胆大妄为更让我敬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九
拿到《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我便一直没碰它,因为我讨厌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随便翻开,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便认真品味起来。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小狼所展开,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动人心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只小狼,并把它带回家饲养。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经常和居民发生冲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带回草原,进行野化,在经历了无数次生生死死,小狼终于回归草原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狼是贪婪的动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什么《三只小猪》《小红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成语词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说狼是最坏的动物。所以刚看这本书时,我是抱着抵触的心理去读的。可读完后,不管这故事是真是假,我还是被打动了,狼,看上去凶狠,奸诈,贪婪,谁又能想到,“狼妈妈“生病时,不进温暖的棚子,无论风吹雨打,还是睡意朦胧,都坚持守在窗边。“狼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追赶大狗。冬天食物匮乏时,总是跑出来之不易的猎物分享给“狼妈妈”。这些真实又感动的事例,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
不仅是这样,狼对于自然生态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没有狼,野兔会疯狂地吃光花草树木,传染病疯狂地席卷世界,自然平衡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现在很多人站起来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话“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