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大全(14篇)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之间约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起草合同时,应该注意使用明确和具体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和不确定的词语。合同中的条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符合交易的需要。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二
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xx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1元、地下每车半小时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四
聘用单位(甲方):
地址:
服务单位(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护卫人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根据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定岗定位部署。
2、 乙方在甲方护卫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执行防火、防盗、门卫、巡逻等项安全防范工作。
3、 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拟定门卫、巡逻等到保卫工作实施细则,经乙方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1、甲方聘用护卫人员 名。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服务地点
1、甲方付给乙方服务费每人每月 元,每月合计 元。
2、甲方付乙方护卫人员保险费每项人每年70元,合计 元,一次性付清,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3、服务费实行予付制,两项之合计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予付护卫员上半年服务费及全年人身保险 元,下半年劳务费甲方要在 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乙方。
1、 甲方应为护卫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就餐、文化活动等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就餐,甲方应付给乙方每人每天伙食费元。
2、 甲方负责护卫人员在工作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甲方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3、 甲方有权对护卫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调节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护卫人员。
4、 因乙方护卫员工作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要求赔偿。
5、护卫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包括训练),每周最多不超过40小时。每月休假按照,〈〈劳动法〉〉和乙方具体规定执行。外地护卫人员实行轮流探亲制,护卫人员探亲均填写〈〈护卫人员探亲批示表〉〉,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字经公司批准执行。护卫人员在正常体假、探亲期间乙方别补人。若甲方因工作需要护卫人员加班时,由甲方安排时间补体或给护卫人员付加班加时费。但加班加时不得超过〈〈劳动法〉〉有关规定。
(二)乙方:
1、 乙方负责护卫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提供护一人员服装。
2、 乙方负责护卫人员的业务、思想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 乙方负责护卫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纪失职行为的处理。
4、 乙方有权对甲方保卫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甲方认真研究改进。
1、 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变更合同部分条款。
2、 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可协商终止或解除合同。
3、 若续定合同或终止合同,一方应于合同期满三十日前提出。
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管理部门或由人民法院裁定。
1、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 如遇国家物价调整,服务费按物价上涨指数调整。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业主)
丙方:(承租人)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__大厦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__大厦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kw(a)。
甲方从__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相380v/220v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1、用电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有质疑时,可向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若确属甲方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用电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用电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签订本协议时,依据供电局与甲方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向用电方收取电费预缴金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用电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电费后,全额退还用电方。
5、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结清电费,甲方在约定用电方缴费期的最后二日向用电方发出书面催费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缴费的,甲方有权在催缴通知规定的日期中止向用电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
6、用电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用电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用电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7、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用电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参考《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用电方无需使用甲方变电房供电、或本协议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变更止。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各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代表: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x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x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x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x一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因该车位是出售车位,故在租赁期间若有业主购买该车位,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另行调整车位,但甲方应于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一个月车位租金、管理费和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以后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费用。
如乙方不按时交纳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转租/出售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车位租赁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申请可以续订合同,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租赁,该车位转租/出售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七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户卫人员的主要任务:
1、护卫人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根据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定岗定位部署。
2、乙方在甲方护卫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执行防火、防盗、门卫、巡逻等项安全防范工作。
3、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拟定门卫、巡逻等到保卫工作实施细则,经乙方同意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聘用护卫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甲方聘用护卫人员名。
2、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
3、甲方服务地点
三、礼仪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1、甲方付给乙方服务费每人每月元,每月合计元。
2、甲方付乙方护卫人员保险费每项人每年70元,合计元,一次性付清,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3、服务费实行予付制,两项之合计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予付护卫员上半年服务费及全年人身保险元,下半年劳务费甲方要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为护卫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就餐、文化活动等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就餐,甲方应付给乙方每人每天伙食费元。
2、甲方负责护卫人员在工作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甲方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3、甲方有权对护卫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调节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护卫人员。
4、因乙方护卫员工作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要求赔偿。
5、护卫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包括训练),每周最多不超过40小时。每月休假按照,〈〈劳动法〉〉和乙方具体规定执行。外地护卫人员实行轮流探亲制,护卫人员探亲均填写〈〈护卫人员探亲批示表〉〉,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字经公司批准执行。护卫人员在正常体假、探亲期间乙方别补人。若甲方因工作需要护卫人员加班时,由甲方安排时间补体或给护卫人员付加班加时费。但加班加时不得超过〈〈劳动法〉〉有关规定。
(二)乙方:
1、乙方负责护卫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提供护一人员服装。
2、乙方负责护卫人员的业务、思想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乙方负责护卫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纪失职行为的处理。
4、乙方有权对甲方保卫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甲方认真研究改进。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签:
1、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变更合同部分条款。
2、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可协商终止或解除合同。
3、若续定合同或终止合同,一方应于合同期满三十日前提出。
六、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管理部门或由人民法院裁定。
七、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如遇国家物价调整,服务费按物价上涨指数调整。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九
甲方:
地 址 :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住 所:
公司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 (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 区(市、县) 路(街道) 段(巷) 号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
(五) :
(六) :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3、 。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 。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二) ;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五) ;
(六) 。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
附件二: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驻安保人员实行全天_____小时负责厂区内的安全护卫工作,按照乙方的保安工作职责规定,并结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对甲方辖区内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严格管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保安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门卫访客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擅自入内,确实保障好甲方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严格执行车辆登记制度,准确维护好车辆的进出、停放秩序。
3、严格执行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出厂物品必须认真核对及检查,以防甲方财产的流失。
4、严格执行防盗巡逻制度,认真做好夜间财产安全的守护工作。
5、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主管汇报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工作班次及岗点安排:_______________
共配备保安人员____名,每班配备保安人员_____名,按____班____小时工作制,轮休____人,确保无脱岗、空岗现象。
三、费用: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安保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共计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安保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安保工作人员的其它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安保人员的费用实行按月结付,甲方在每月底收到乙方服务收据后,在次月的20号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条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乙方的保安费用。
五、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为乙方的安保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有线电话、组织训练学习和场所等,并为乙方的安保人员提供服装、器材等。
(二)甲方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安保人员,向安保人员明确指出安保任务和工作要求等。
(三)甲方应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厂区人员配合和支持乙方安保人员履行安保职责。
(四)甲方如发现不合格安保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乙方应及时派员到位。如遇人员不能及时补充的情况,由乙方安排加班并支付加班费用,确保不缺岗、空岗。
(五)在乙方安保人员进驻甲方担负安全护卫工作期间,甲方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器材,重点区域应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做到人防技防结合,确保财物安全。
(六)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六、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应有良好的素质,穿着规范,能与甲方人员和睦相处,沟通合作,做好甲方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二)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保安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三)乙方有权根据乙方公司任务要求,调换安保人员。
(四)每名安保人员全年可休假52天,需由乙方视情况安排休息。
(五)如甲方辖区发生安全事故(偷盗、火灾、自然灾害、人员伤亡、斗殴等),乙方安保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110、119、120及有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报公司专(兼)职主管人员,并听从指挥,同时协同甲方保护现场,向警方及有关部门提供事故发生情况。
(六)乙方发现辖区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包括不限于围墙破损、路灯损坏或灯光不足、门窗、玻璃破损等),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答复和改进,如甲方不作相应回复或未采取整改措施,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因甲方的内部管理不当包括但不限于:
1、因甲方内部的管理漏洞,流失物品是以甲方单位制定的正常出门程序,值勤保安依据制度或物品流转凭证将物品放行或传递的。2、非外来偷窃事件发生,因甲方内部的管理制度不严,甲方保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所造成的仓库保管物品盘点缺失。及其它一切属于甲方的原因而出现的财产流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如甲方所发生失窃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后证实是由乙方安保人员监守自盗而造成,则所造成无法追回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照原价扣除相应折旧费给予全额赔偿。
(九)如甲方所发生失窃事件,经现场查实,失窃地点在保安巡查区域内,失窃过程中存在门、窗、锁、防盗栏等被人为破坏的迹象,而保安人员未在失窃过程中发现并采取措施的,由此确定是因保安人员未执行夜间巡查工作或保安人员巡查不力等工作失职而造成甲方失窃损失的,所造成无法追回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按照原价扣除拆旧费给予赔偿。
(十)本合同中上述条款所约定损失赔偿,只限为甲方的物品类有形财产的损失,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_______________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和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其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以及因甲方员工内部偷盗造成的员工私人财物的损失。乙方工作人员失职赔偿最高限额为全年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
本合同中所定赔偿范围:只限为发现财物失窃时间与报案时间不超过24小时内的上述财产报损。本合同中所定赔偿认定方式:
2、如失窃事故的在发生存在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职过错,甲乙双方应在发生事故后的十五天内积极处理,协商后确定赔偿金额,乙方于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认定赔偿款项。
本合同中所定赔偿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赔偿金额后,乙方在保安服务费发票中直接扣除赔款部分并在发票上注明赔款金额的,甲方不需出具收款发票给乙方。
2、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赔偿金额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赔款的,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出具收款发票给乙方。
(十一)在确定甲方财产损失数额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条件执行:
1、在发现事故后甲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工作日内不超过24小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通知到乙方管理人员。
2、对于事故现场,甲方应不作任何移动、破坏或抹掉痕迹,以利于警方的勘察及乙方对于事故发生确认,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有关事故发生的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前来协助处理,在处理事件中甲方及甲方的有关人员应配合警方及乙方的咨询、询问。对于事故现场已遭破坏,以致公安机关无法确定是否发生有关盗窃案件,乙方有权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如失窃事故涉及保安监守自盗或失职过错的赔偿事宜,甲方必须在乙方人员到达后,立即向乙方提供有关进货单和出货单等有关单证,并与乙方人员一起立即对有关仓库进行盘点,以便确定有关损失清单。如甲方拒绝进行盘点的,乙方有权对此次失窃事故拒绝进行赔偿。
4、经乙方书面确定甲定甲方财物损失后,甲方于三天内将损失清单以及能证明相关的财产价格的发票及其他合法单证和报案证明交给乙方。
5、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单据以及了解财务的市场价格后,按本合同第六条(十)项的最高赔偿限额范围内,根据保安失职情况会同甲方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认定赔偿款项。
6、对于公安机关已侦破的案件,乙方将根据公安机关确定的犯罪分子犯罪数额及本合同第六条第(十)项的最高赔偿限额范围内确定有关赔偿数额。
(十二)服务期间,如乙方安保人员在其保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值勤中遇到自身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医疗费用;如乙方安保人员在正常保安执勤工作中遭受甲方内部员工或受内部员工指使的暴力伤害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处理并各自承担50%的医疗费用;如乙方安保人员值勤中因抢救甲方生命财产而致伤、致残或死亡,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如乙方安保人员因执行甲方非保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而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可负责或配合处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需向对方支付(实际使用人数)一个月的安保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三)本合同期内,如乙方安保人员违法违纪严重而导致甲方重大负面影响,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合同期内,如因乙方的过错或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逾期支付安保服务费,需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安保服务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立即撤离队伍,同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追究乙方安保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十、甲乙双方所订保安规章制度等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保安人员的任何承诺,乙方保安人员个人对甲方所作的任何责任承诺,不构成对乙方的任何约束。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十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十二
一切从业主的需要出发,在物业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xx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xx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十三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__大厦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__大厦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__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相380v/2v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三、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四、用电计量。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
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有质疑时,可向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若确属甲方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用电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用电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签订本协议时,依据供电局与甲。
方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向用电方收取电费预缴金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用电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电费后,全额退还用电方。
5、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结清电费,甲方在约定用电方缴费期的最后二日向用电方发出书面催费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缴费的,甲方有权在催缴通知规定的日期中止向用电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
6、用电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用电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用电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7、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用电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参考《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用电方无需使用甲方变电房供电、或本协议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变更止。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各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产开发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幢单元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6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10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如未被业主、业主大会续聘,自本协议终止起日内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3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14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15遵守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
16依据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19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2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3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2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四、安全防范。
内容。
(1)门岗值班;。
(2)物业管理区域内巡视;。
(3)公共报警监控;。
(4)。
责任。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尽到安全防范责任;。
(3)维护小区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内容(1)限速、限重、禁鸣;(2)车辆进出管理;(3)停车泊位管理;(4)____________。
·责任(1)车辆行驶、停放有序;(2)保持小区安静;(3)维护交通安全;(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24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4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24为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24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内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传;。
(4)____________。
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畅道;。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绿化。
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
(2)清理公共绿地;。
(3)必要的补种;。
(4)____________。
责任。
(1)及时养护,促使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少虫害、无枯死;。
(4)____________。
一、房屋外观。
24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24户外无违章安装的防盗栅栏和空调;。
24房屋场地无违章搭建;。
24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4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4定期维护保养;。
24专人维护保养;。
24____________。
三、环境卫生。
24环境整洁、无污染;。
24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4____________。
四、绿化。
24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24美观协调;。
24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24道路畅通有序;。
24车辆停放整齐;。
24____________。
六、保安。
24统一服装,持证上岗,文明值勤;。
24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止重大责任火灾、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24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时修理,两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20分钟到现场,24小时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业主报修及时率达90%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多层公寓元/m2?月;。
别墅元/m2?月;。
小高层、高层元/m2?月;。
非住宅元/m2?月;。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业管理费标准的70%向甲方缴纳;。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向乙方分摊。
七、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
24露天车位:;。
24车库:;。
24摩托车:;。
24自行车:;。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参考《杭州市物业管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甲方统一布设,但不得有损小区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
二、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额的支付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24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甲方与业主签订的第一份协议,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