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生执法工作总结(案例15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学习和工作目标。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明确总结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布置,按照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的工作要求,狠抓组织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打造“蓝盾”品牌,全面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把打造“蓝盾”党建品牌,守护人民健康作为党建工作的整体要求和目标,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建工作的主线,以此武装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头脑;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此践行“两学一做”;立足单位工作实际,重点突出,结合自身情况,区域特色,将党建与卫生计生优质服务、文明执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和学教两协调、两促进。
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7次,党支部共建活动3次,党员廉政学习5次,党员讲党课6次。内容充实的党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完成新常态下的各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位年初被省卫计委、省文明办表彰为“湖北省文明卫生计生监督局”,支部7月被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红旗党支部”称号,市卫计委党组授予“优秀党支部”称号。
二、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一)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上半年修订完善了《xx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制度汇编》,涵盖工作机制,行风政风建设、财务、会议、集体活动、安全,应急机制等七大方面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通过运行效果明显,组织纪律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了将纪律,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系统,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基于国家、省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系统的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掌握度不断提高,我局已基本实现监督,执法的现场证据收集,现场文书打印,现场信息上报的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人为干预,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规范卫生计生执法监督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局已为一线执法科室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在上半年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已实现全过程记录,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达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覆盖。
(三)办好“卫生监督讲堂”,提高执法能力
卫生监督讲堂是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的一个重要载体。监督员轮流上讲台,以案释法,从典型案例入手,详细讲解了卫生计生执法过程中在法律适用、执法规范化,应当注意规避的风险等方面问题,从监督实务出发,内容充实,调动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出爱岗敬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共举办“卫生监督讲堂”10期,学习专题10个,培训人数200人次。
三、狠抓业务管理,全面推进各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一)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不放松
上半年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为主线,开展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范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截止4月底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2家,摸排生活美容机构446家,发放宣传医疗美容告知书220份,清理宣传医疗美容字样及宣传画33处,监测搜索引擎10个,网站网页8个,立案7起,责令改正7家,警告5家,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75万元,有效的震慑了不法行为。
二是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等内容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纠正。上半年已立案处罚3家医疗机构目前正在走程序,行业执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不松懈
一是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和信誉体系。对辖区251家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并对151家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评出a级单位6家,b级单位26家,c级单位119家,建立了定期评定的进出机制,促进了行业的良性竞争。同时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统一公示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水平,通过增强监督信息透明度,使广大市民更加重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养成在走进公共场所时主动了解和关注公共场所相关卫生信息的习惯,保障自身健康权益。
二是完成饮用水卫生监测与每日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与每日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原则,做了如下工作:
常规监测工作不停,常规监测指标不变。每月1次9项常规指标检测和每季度1次42项指标的监测工作不变。增加每周5个监测点和每日2个监测点水质监测。对xx城区选取了5个有代表性的水质监测点,每周对水样进行抽样,检测结果同步公示在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栏上;每日选取两个水厂较近的出水点为取水点,对水样进行抽样检测。通过对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规范了城镇供水、用水活动,及时发现供水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了城镇供水、用水安全。
(三)整治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行业违法行为不手软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中医医疗机构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查找中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及感染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共检查1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立案查处4起,共计罚款金额5万元。进一步促进全市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措施,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
二是组织全市11个县市区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共检查131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抽检198个产品,发现7个问题产品,涉案金额45756元。同时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建立健全验收、索证制度。在省局的统一指导下对协调全市执法机构对“鼻舒堂”类消毒产品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鼻舒堂”经营店11家,立案查处10家,已结案8家,其中没收非法所得共51933元,罚款人民币共44000元。
(四)职业放射卫生、保障从业人员权益不松懈
一是狠抓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市直12家放射诊疗单位2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和1家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是组织全市长期工作在医疗放射及放射相关工作一线的1033名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质量,推进完善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制度,积极维护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放射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与安监局联合进社区、进企业宣传,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现场共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2000份,接受现场咨询千余人次。针对xx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侧重粉尘,高温,噪声以及油漆等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宣传,社会反应强烈。
(五)开展扎实有效卫生计生稽查工作不含糊
一是完善投诉举报反馈机制,严格回访制度。上半年受理群众及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共9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1500元,群众回访率100%,投诉举报处理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4月份起对全市55家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专项稽查活动,共完成抽检病历431份,处分894份;对55家医疗机构均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下一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问题与建议
(一)双随机任务分配规则设置有待完善
,单位较分散,路程较远而基层监督机构没有配备执法车辆,从执法平台租用车辆成本加大;二是由于部分专业执法人员较少导致任务分配不合理;三是疾控中心技术支持存在一定困难。但是我市上半年仍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目前监督完成47件,任务完成43件,因种种原因任务关闭5件,监督完成率97.92%,完结率100%。第二批双随机任务正在执行之中。需要说明的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引入卫生监督出发点是好的,是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需要。但是“层层双随机”却改变或曲解了“双随机”的本意。就目前情况来说,有国家卫生监督中心下达的双随机,有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双随机任务与国家相同,有本市下达的且必须经“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的“双随机”,部分专业被监督对象抽取比例要求达到100%如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检查等,部分专业被监督对象抽取比例要求达到50%如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在监督管理单位,监督人员改变的情况下,这样的“双随机”显然失去了意义,同时也增加了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被检查单位的负担。
(二)信息
报告
系统数据维护滞后生育监督信息平台即国家信息报告系统中尚有不少处于营业状态但许可证过期而未更新或关闭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校验,变更等基础信息维护缺失,给日常监督工作及信息报告工作带来了不小的被动,在当前问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无疑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希望引起各级领导
足够的重视。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围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先进典型。二是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六聚焦六整肃”,严查严改,坚定不移做到“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组织开展了“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五个纯粹”,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知识测试,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得到了提升。三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实行盘点销号,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县委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激发党员和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意识。四是严格落实县卫生计生委党组下发的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成立以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领导责任制,强化学习教育,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增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四月份以来,在市爱委会领导的精心组织下,xx市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市爱卫〔20xx〕06号《关于深入开展第十九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各项活动内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活动任务。
接到有关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爱国卫生月工作。要以这次爱国卫生活动月为契机,结合当前“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的开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力争使大家自觉维护清洁环境的思想意识和法律意识有一个大的提升,局机关的公共场所卫生有一个大的改观。尔后局及时充实调整了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副局长张建业为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一是组织全体科室、中队人员传达卫生月活动有关内容,强调爱国运动活动的重要意义,号召大家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参与,为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而努力。二是加强后勤保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重点学习《xx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xx市实施〈xx省爱国卫生条例〉细则》和《xx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出板报、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维护公共环境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及时曝光工作、学习中的不文明行为和有害作法,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一)局爱卫领导小组加大日常督导力度(每周至少两次),重点对会议室、仓库、卫生间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四害”易滋生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要求相关单位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
(二)在建设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局继续加大卫生管理费用投入,购买了喷雾器、洁厕剂、“敌杀死”等灭蚊除害物品、设备,从而为搞好健康卫生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三)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四月份,我局共清理各种违章占道现象600余次,治理超门店经营行为200余次,拆除私搭乱建设施50余处,处理乱贴小广告案件 16起。
(四)积极参与4月7日、4月13日市组织的“万人清洁城市”义务活动和“讲正气、讲文明、讲卫生、促和谐”集中宣传活动。在此次活动中,我局人员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余份,清理张贴小广告的电线杆、围墙40多个,清扫各类垃圾20多处,从而为我市卫生月的顺利开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
1、由于执法工作比较繁忙,组织学习卫生健康方面知识的时间不是很多,导致队员在这方面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还不强。
2、由于资金紧张,局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投入还十分有限,致使一些卫生服务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3、卫生健康方面的对外交流还比较少,致使在这方面的管理还比较落后。
1、继续加大各种宣传力度,使全体人员“城市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治理环境卫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动氛围更加浓厚。
2、通过加大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力度,使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后勤保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
3、积极总结管理经验,搞好对外交流,使我局的卫生活动开展得更加全面、深入。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执法监督室年终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我们的工作正有序的向前推进,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支部发文30份,完成二一二年度党费的收缴、建立专项帮户制度、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三名,并向局党委上报了二一二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二、创先争优: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意见》。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及作风整顿活动。
三、权利公开:再一次对大队的职权进行清理、公示、上报、上传政府网站,及时回复了政务中心的建议并对建议不同意原因进行了解释。
四、行政执法: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组织学习培训、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的`ic卡执法证件的申报等资料完善、协助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及日常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与大队每一名职工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目标责任书》及廉政承诺书,在超限站点、机关制作设立了意见箱。
六、目标考核:对年各股室、中队、站的工作目标,依据大队年初制定的《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了目标考核。
七、精神文明:准备完善了各项市级精神文明单位验收资料,被交通厅、公路局授予全省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八、对超限站点的检测设备,联系厂家进行了全面维护及平时的日常维护,对东榆超限站点的监控设备进行了重新安装。
九、档案管理:对各中队的处罚、赔补偿文书进行审核,并分类归档,对以前的超限运输检测卸载文书进行了集中销毁。
十、考勤考核:严格考勤制度,对请假一天以上的进行登记,对一年来大队各股室、中队人员的上岗情况及加班情况进行了统计。
十一、执法监督:上路督查48次、查看并填写了监控情况、发督查通知8份。
十二、站务管理:二0一二年大队继续进行板块运作,执法监督室挂东榆超限检测站,股室加强了对超限站点的站务管理,安保设施的增设,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十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配合大队其他股室、中队做好了临时性工作、森林长廊建设等阶段性工作。及监督,保持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十四、节假日值班、汛期值班,督查工作。
十五、建立了《公路三乱》专档和创建法制县工作专档。
十六、完成了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存在的不足:
一、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
二、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
三、上路督查的数量还不够。
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学习工作将十八大精神融合到工作中去,实践科学发展观。
二、开拓创新精神不够。
三、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工作还缺乏系统化和高质量要求。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上半年,全县执法监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以来,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1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市级立项5个,自办1个,协办(三共同)3个。通过执法监察,共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5条,发出督查通报4份,受理投诉件及领导交办件9份,办结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了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监察局统一布置,从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6月对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5个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保证了专项督查工作落实。二是把握督查重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法人责任制、进度、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9次,采取现场察看、审查资料、帮助指导、解决困难、组织讲评等方法全面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迎接了中央扩大内需监督领导小组对我县的检查,对县中医院项目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截止目前,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已进入验收阶段。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从年初监督检查以来,对工程进度缓慢,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建设部门及项目部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2条,组织讲评2次,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落实,统一规范了资料目录,资料建设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滞留、挪用、挤占资金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年初,按照高委发[20xx]14号文件关于《20xx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实。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建设、卫生、工商、市容、创卫办、爱卫办等部门开展了对县各镇、各部门履行职责,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创建薄弱环节重点跟踪。对各镇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镇容镇貌、农村卫生环境、农村无害化改厕等重点薄弱环节,采取跟踪检查,责任到人,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当场反馈了问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提出监督工作建议10条。
(三)开展了对固城湖水域及沿岸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
上半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县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卫生、交通、环保、建设、工商、供电、公安、农林局及淳溪、阳江镇等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把固城湖水域船舶整治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归类、规范、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深入船户调查摸底,紧扣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对固城湖水域内所有船只进行了登记分类和清查,对从事餐饮经营的船只进行友情提醒和宣传教育。三是着眼长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对航道水域坚持常规性检查和动态检查,拆除经营招牌4块,就餐指示牌1块,发放告知书400余份,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队伍及巡查制度,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四)开展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监督检查。
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对我县“龙墩水库加固除险”、“湖滨大道西段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监察。组织了2个重点工程项目4个标段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合同》,实行了双合制。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中标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和协调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6月上旬,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通过招投标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
(五)开展了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对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了宣传学习。会同县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若干规定》,增强他们依法招标、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利用标语、橱窗、黑板报对《若干规定》进行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在深入学习和理解《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督促县发改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审计服务、工程监理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会同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备案管理等规定。通过执法监察,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了建筑市场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
(六)开展了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高政发[20xx]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动了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一是加大组强领导力度。召开了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议,下发了对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今年10月底前100%上网运行。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为提高县行政服务办证大厅运行质量,组织对外经局、农林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不符合规范,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导,对重点单位多次上门辅导,共组织2次业务培训,33个执法部门负责人员共计170多人参加,提升了各单位人员对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和运行能力。
(七)开展了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县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镇的民政经费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中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四座谈”的方法,对每镇10-15户的经费领取对象,验看银行卡和发放标准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检查质量。检查中对个别镇因财政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费发放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
(八)开展了对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
上半年,按照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20xx年至20xx年城市房屋拆迁和征地拆迁项目执法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各拆迁项目指挥部等为成员单位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议,布置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由县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提出了做好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了对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我县拆迁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检查,确保专项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对拆迁前期管理、补偿安置、补偿费用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采取了听取汇报与座谈相结合,走访与查看相结合,先后听取汇报6次,查阅了20xx年至20xx年房屋拆迁项目的资料台帐,走访拆迁户10户,电话抽查了解拆迁户10户,发放民意调查问答30份,收回30份。截止目前,共检查房屋拆迁项目11个。其中县城房屋拆迁项目8个,拆迁面积43603平方米;征地房屋拆迁项目3个,拆迁面积64800平方米。重点选择了20xx年湖滨大道征地拆迁项目和20xx年县木材厂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了深度检查和剖析,共查找问题6条,对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及遗留问题等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目前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入整改完善阶段。
三、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对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成效还不明显。二是执法监察项目监督检查不够深。特别是在工作面广、量大时,工作不够深入。三是执法监察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手段单一。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暑的工作任务;
(二)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对“重点工程”跟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八)继续规范和推进基层纪委监察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20年xx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进行艾滋病防控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展板20块,制作张贴宣传海报40张,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协管员84人次,出动车辆20辆次。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为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候诊大厅及皮肤性病科监督检查率为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总抽查率为92%(不足10人的单位抽查全部从业人员),经过广泛的宣传讲解及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县辖区内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摆放安全套单位覆盖率为100%,放置安全套房间率为95%,其他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为90%,住宿、沐浴、歌舞厅、车站及医疗机构安全套无偿提供总覆盖率为80%,抽查从业人员中持健康证比例97%,实施艾滋病防控干预措施比例为95%。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在县农业局和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按照县农业局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减少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及早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
根据市支队和县农业局的要求,我们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宝鸡市2010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要求,我们及时制定《扶风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1、开展辖区内种子市场检查工作。以小麦、玉米种子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我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内种子企业、种子销售点和走乡串户的种子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严格种子市场准入。同时加强对种子经销点的备案登记,要求种子企业在种子销售前对其所委托代销点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经销,并核查了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全面掌握了我县种子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建立起动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将假劣种子案件的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查处侵权品种、无代销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审先推品种、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委托代销种子手续不规范、不齐全、超代销经营范围、擅自引种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种子、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案件43起,其中立案3起、当场处罚案件40起,扣押种子8800公斤,由于整治力度大,加上正面教育,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规范了种子市场秩序。
-3不违规经营违禁药品,产品分类摆放、明码标价、店面清洁卫生。二是开展“三品”农产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深入全县获证的5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检查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情况、产品包装、标识情况、有无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现象。我队在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重点抓好5家大型超市、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地基监管工作,与5家超市、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地基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每一家经营单位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从店面卫生、经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进销货台帐记录、明码标价、仓储设施、无不合格农产品、诚信服务等方面进行多次检查验收、评比,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予以停业,规范农产品销售市场。今年以来,我队共组织抽检11批次,抽检蔬菜、水果等样品124个,检查总合格率达99.62%,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
我队在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对每一宗投诉案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处理,并认真做好相关笔录,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调查清楚后及时处理,对调解不成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今年共接到投诉7起,处理7起。
-53.没有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仪器和经费,检测手段落后,无法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4.监管存在死角。因农时紧,农资经营面广、点多,对村组及偏远地区检查不到位。
九、明年工作安排
1.继续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执法队伍。
2.举办农资经销人员培训班,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农资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和重大执法行动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3.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资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搞好卫生杀虫剂和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五种高毒农药的宣传。
4.继续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提高农资经销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假劣农资,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依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我单位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属于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8名。其中公务员类行政执法人员20名,其他类行政执法人员28名。
(二)行政执法开展总体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我单位共实施行政处罚132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件)。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行政执法专栏公示,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隐私秘密保护性公示。二是落实事前公开,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工作信息,政府动态栏对20xx年完成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清单、文本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进行了公开。三是严格规范事中公示,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佩戴执法证件及公示执法身份;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行政执法程序行为,通过走访调查被监督对象,深入了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中行为,严格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四是积极落实事后公开,邛崃市卫生健康局以季度为周期,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规范文字记录,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落实专人负责稽查,开展办案过程及季度案卷评查,以“两阶段、双评查、季度通报”方式,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文字记录。二是推行音像记录,采用监督执法记录仪与文字记录相结合方式,有效衔接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三是严格记录归档,邛崃市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由专人负责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使用、存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3.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审核机构,我局设立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委会”),“案委会”设立案件初审和集体审议流程,负责审理全局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二是明确审核范围,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初审;组织召开案委会会议。三是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全面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案件事实等内容,并对审核情况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四是明确审核责任,严格规定案件承办机构报送全部材料进行初审和集体审议,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审批的执法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四)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1.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定情况。不予处罚9项、减轻处罚6项、从轻处罚10项,与去年相比,20xx年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无变化。
2.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公开公示情况。我单位于20xx年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进行了公开公示。本年度开展不予处罚案件0件、减轻处罚案件0件、从轻处罚案件0件。
3.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情况。我单位在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场所中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开展说服教育10次、劝导示范10次、预警提20次、行政指导115次、行政约谈1次、行政回访0次等。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市检察院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联系交流,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今年没有涉及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
(一)一线执法人力不足。通过统一公招,补充监督人员。持续加强监督协管员能力培训,提升监督协管员辅助监督执法能力,充分发挥乡镇监督协管员作用。建立、畅通协管监督信息交换渠道,及时接受一线监督信息、下发部分乡镇监督任务,补齐人员不足短板。
(二)监督执法装备不齐,监督队伍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通过开展“会前学法”活动,要求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及学习成果分享讲解,利用“一学一分享多人共学习”创新性方式,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二是健全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日常法律法规及卫生专业知识培训,不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使用熟练度,持续更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四是配备配齐执法装备,以新时代执法装备,保障卫生监督员监督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促进卫生监督员便捷、清晰、多方位调查取证,快捷、高效、全时段信息报送,逐步实现卫生行政执法的智慧化、信息化、创新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推进卫生行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等行政执法工作引导提升。二是拾遗补缺、健全制度体系。将“三项制度”贯穿始终,结合本部门卫生执法工作实际,对照前期工作拾遗补缺,对“两规定一办法”进行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探索创新建立行政执法卫生领域细化规章制度,推动制度整合,推崇制度引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行为及能力。三是保障经费投入,提升队伍能力。完善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100号)和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卫监督秘〔2020〕601号),2020年12月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管理措施》,一是全面推行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制作并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书》,向社会全面告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律依据、申请材料要求、办理时限、事中事后监管等。制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明确告知申请人承诺事项及违反承诺事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对申请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向申请人认真说明、解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相关公示内容。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五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营业后,卫生计生监督员将对公共场所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十
严格卫生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所有行政许可工作须经过六安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审核,简化许可步骤,优化许可程序。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49件,全部按时办结,无一例投诉举报。
根据国家卫健委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制订完善了《xx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购的首批三台(套)现场执法手持终端系统和四台现场执法记录仪在一线监督执法科室投入使用。同时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启用新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文书,对询问室和听证室进行改造,装设音视频监控设备,完善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一
2020年,在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和县卫健委的支持和领导下,我委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要求,加大卫生健康日常监管力度,强化执行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综合监管目标任务,现将自查总结如下。
按照《中共城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城口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城委编委发〔2020〕8号)文件精神,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更名为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卫生健康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于2020年4月29日完成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公章更换工作,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开启卫生健康执法新篇章。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治理“五种歪风邪气”,建设党支部活动室主题墙,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集中学习12次;三是抓党建促脱贫,开展“支部连线.巾帼撑起半边天”三八节慰问贫困女性活动和“建党99周年.脱贫路上走一走”主题党日活动。在“脱贫摘帽”、“国家抽查”等几项重大扶贫任务上,全体职工每月4次深入农户家中,帮助贫困户熟悉政策标准并梳理已享受政策,动态了解贫困户就业动向,促进稳岗就业,保质保量完成扶贫抽检任务;疫情防控期间,支队党支部为帮扶村筹集爱心口罩500个、消毒药水10公斤。四是积极引导单位职工线上注册中国社会扶贫网建设消费扶贫重庆馆,多渠道帮助贫困户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合计完成线上线下消费扶贫任务20828.8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冠疫情肆虐,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时,全体卫生监督员挺身而出,第一时间回到岗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人员少、防护条件十分简陋的情况下,全体卫生监督员听从指挥,全力以赴投入抗疫工作,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交通卡点共计136家单位开展全覆盖多点次监督检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3份。同期开展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卫生、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指导,辖区各类被监督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支队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社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与社区干部一起充当排查员、宣传员、消杀员,共同守护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健康安全防线。助力全县复学复工复产,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2020年10月,在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城口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强化执法力度,稳步提升执法质量
截止2020年12月25日,各专业应监督户数628户,实际监督628户,监督户次数1300。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案件共19件,罚款53220元,没收非法所得25元。严格执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未发生重大疏漏或严重错误,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全面完成卫生健康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信用重庆”和“城口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持续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年初计划,各科室扎实开展了卫生健康各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查处无证行医案件6起,罚款金额25000元。医疗废物与医疗污水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处罚3家,罚款金额3000元。对辖区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15家用人单位开展了尘毒危害专项检查,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3份,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处罚1家,切实保障了劳动者职业卫生健康权益。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共处罚公共场所2家,罚款金额25000元,有效促进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抽查辖区内8所中小学,对其中2所经专业机构检测教学环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学校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进,切实保障师生的卫生健康权益。在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督检查中,对1家场镇集中式供水水厂安排未取得合格健康证工作人员从事供管水工作,给予限期改进、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是根据新规范新要求,重新对考核细则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制定了《城口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考核细则》;二是开展了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协管工作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落实了半年督导考核制度,对各乡镇卫生院协管工作各项目巡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协管工作有效实施。
为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我支队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国家卫生监督培训平台、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及法治考试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习考试及本级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级移动执法终端运用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法规认知应用水平和监督执法能力。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平台、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以案释法专题宣传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正面宣传报道,提升健康执法良好形象。全年开展各种宣传活动6次,撰写信息39篇,其中市总队监督杂志采用6篇,城口新闻网采用5篇。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xx年,局党组结合本局实际,及时充实和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宗倏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政执法督查等责任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细则和依法行政制度,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责任、量化分工,切实做到了上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目标,强化责任
年初,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法制办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和提高全区民政系统人员的行政行为、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同时,局党组与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办)民政办(所)负责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分解到科室(站、所、办)、分解到人,坚持做到行政执法工作与民政常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抓,确保了本局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渠道、信息畅通,有利地推进了全区民政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年初,局党组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效能,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工作责任措旋。如:2oxx年7月,殡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石板镇一丧葬用品店散发租冰棺的违规广告,我局及时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监督劝导,对当事人做好行政处罚约谈,劝其停止散发虚假广告行为,并于次日进行了行政处罚回访,当事人接受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劝导,及时停止了散发虚假广告的行为。
二、树立民生建设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切实让低保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1、为低保人群解困。一是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为了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运行,我局按照“三级公示”的原则,并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公开申请低保政策、手续、程序和举报电话,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公众性和透明度,坚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为了保证低保对象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低保金,我局采取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城市每月、农村每季度将在指定的银行领取到低保金,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发生。截止11月,我区城乡低保5067户、1094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0.77万元。其中城市1664户、3028人,发放低保金23.7l万元,12月分月人均补差66.23元;农村3403户、7917人,发放低保金17.06万元,11月份人均补差18.87元。
2、为低保家庭解难。为了确保低保户与其他家庭一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区政府就低保户安装天然气费用减免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与5家在新都城区开展营销业务的天然气公司协调,达成共识。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对全区1688户低保户使用天然气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未使用的有1274户,其中烧柴火的有39户、烧蜂窝煤的有1024,烧液化气的有211户。针对实际情况,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新都区城市低保户天然气安装费用减免补贴方案》请示,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原则通,予以实施执行。一是减免费用。对xx年在全区城市低保户中天然气管道已入户,但因经济困难未交安装费用的给予了减免,低保户只交上500元(目全新都区每户正常安装费用为3060元),就能享受到城市化家用天然气。二是实行补贴。对减免安装费用后仍有困难的城市低保户,经我局调查核实,由区财政以每户300元实施补贴,对以后出现天然气管理铺设到户的城市低保户,因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安装费用或气未通的,也将享受到减免、补贴政策。这样,我区城市低保户最少的只交200元钱就能用上天然气了,使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策对他们的关心关怀。
(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做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加大老年人的维权力度,维护老年龄人合法权益。针对社会上出现个别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或人,个别老年人赡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造成无钱打官司的现象,我局利用区老龄委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老龄委工作站,成功援助了l起子女殴打父亲的案件:积极协调区法院审理1起父母起诉一子三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成功调解赡养纠纷25起,老年人满意度达100%。
2、大力推进基层民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我局在进一步深化、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大了村(居)务、组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重新调整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组务合入村务公开栏,增加“涉农价格公示”、“廉政文化建设”等公开项目,使公开的内容、项目更规范、更加完善了。同时,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村(居)务、组务公开,完善和健全村(居)级财务管理、集体财产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居)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
3、认真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加大城市流浪(流动)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力度。本年度依法救助325人次,其中妇女91人次;儿童58人次,其他人员176人次。救助率为100%。
4、依法做好殡葬改革、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xx年,我局加大对殡改法规的宣传力度,分别于3月20日至4月10日和9月10日至9月20日共出动宣传车2 3台次,深入各社区、村、组进行了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发放资料8ooo余份,书写、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覆盖面达99%以上;我局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本年度,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056对、10112人;离婚登记1526对、3052人。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牢固树立依法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为民责任意识
1、依法服务。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和“创优”活动标准,我局在政务大厅设立的民政部门办事窗口,为服务对象办理《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和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了政府窗口统一受理的服务格局。今年我局又两次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整合,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由23项缩减为2o项,《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办理,规定的工作时限由30天缩减为15天;民间组织、社会团体规定办结时限由6o天缩减为10天,这样既减少了办事时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办事群众的好评。本年度,我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达100%;职责职权、审批程序和依据、收费依据、办理时限公开率达1oo%;企业和服务对象反映问题督查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达l00%。
2、文明执法。我局执法人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殡葬改革、查处不规范民间组织和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执法中,坚持人性化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程序合法、无乱罚款、乱收费、乱法的行为.3、为民服务。我局在为群众办理与其他部门联办件数上,工作人员主动以服务型转变为能动型,加强上下部门(含区级部门)的衔接,为办事群众减少“跑腿”次数,能现场联办的,坚持“即办件”办理,不能实行“即办件”的,以窗口形式要件审查与相互协作实质性审查相结合,有机衔接、高速运转的审批方式,推动审批办事效率的提高,把服务流程明亮化与部门内部行政资源整合有效结合,逐步推动组织再造,方便了群众。
本年度,我局无一人在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过程中被上级机关通报、被中央、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年度,局党组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以民生建设为主线,不断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文明执法作为民政部门为办事对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努力实现区委提出的“翻番调结构,全面建小康,构建和谐新新都”宏伟目标做出积极地贡献.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三
2021年,市卫健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目标及任务,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职能,将“双随机”监管、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具体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效能监管,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执法办案力度。2021年共立案处罚757起(一般程序案件511起,简易程序246起),其中一般案件:公共场所408起,传染病防治61起,医疗卫生23起,职业卫生5起,放射卫生8起,消毒产品卫生2起,涉水产品卫生1起,学校卫生3起;简易案件:传染病防治179起,医疗卫生7起,职业卫生26起,公共场所27起,放射卫生6起,消毒产品卫生1起。作出处罚决定共714起,结案714起,罚没款共计395778.33元。
2.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各项疫情管控措施落地生效,今年我局继续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执法督查。一是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查,重点督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控措施落实、消毒隔离等工作,对发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存在未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中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立案174起,医疗机构未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立案178起,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医疗机构关停15家。二是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管,重点对大型宾馆、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人员未按规范佩戴口罩立案42起。
3.开展投诉举报查处工作。为规范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反馈程序,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今年共接到投诉举报31起,其中涉及非法行医21起,公共场所8起,传染病卫生2起。属实14起,立案13起(一起情况属实,由环境部门查处),不属实17起。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今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双随机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单二库”建设;二是开展国家双随机监督监测,国家双随机共抽取总单位数共190家,目前已监督检查190家,监测69家,完成率100%。已检查单位按照要求在衢州卫健委和江山卫健局政务网站上开展公示;三是开展省双随机工作,已建立双随机任务数共32个(其中19个为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抽查任务全部引用信用规则,信用规则引用率100%,共抽取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单位171家,完成率100%,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执法检查全部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客户端开展,手机端录入率100%。
5.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结合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今年我局通过不断建设“智慧卫监”智能监管平台,在平台中新建立了宾馆透明保洁模块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计分系统等新系统,截至目前“智慧卫监”平台已建立了口腔诊疗智慧监管、重点传染病监管、医疗机构口罩智能监管、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等共10大模块,实现更有力、更高效、更精准的卫生健康执法模式。今年通过智慧卫监执法平台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等非现场执法78起。风险预警平台共接收风险预警事件56起,立案处罚8起。非现场执法工作得到了衢州卫健委副主任潘新花的肯定和批示。
6.开展医疗机构执法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院依法执业,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整治工作会,7家民营医院、11家门诊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对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开展部署和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多部门联合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1月份联合医保局和市场监管局,对我市辖区内7家民营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分别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疫情防控、病历文书、依法执业、药品器械、医疗保险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医疗机构专项监督,共检查85家民营医疗机构,出动卫生监督员169人次,立案94起。
7.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根据衢州市卫健委关于职业病危害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要求,分别在经济开发区和卫健局召开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300余家企业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同时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执法和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目前企业已申报并已办结状态42家;因填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不全、职业健康体检开展情况人数与接害总人数不一致等问题,被退回处理企业33家。对存在场所危害因素超标、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等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立案查处31家。
8.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衢卫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借助辖区协管员力量,由协管员协助各医疗机构就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转、登记的情况等内容。共检查医疗机构193家,发现存在医疗废物方面的问题立案50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48万元。
9.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执法。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放射诊疗操作中未落实放射卫生防护措施进行立案查处。本次专项执法中共出动卫生监督101人次,共检查25家放射卫生医疗机构,发现问题并进行立案处理的放射卫生医疗机构14起。
10.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检查。积极开展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对我市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场所、消毒工艺流程、餐饮具独立包装标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本局在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做好产品自检的基础上,每月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查消毒餐饮具样品400份,大肠菌群合格率达100%,每个季度抽检沙门氏菌、感官指标消毒餐饮具样品共15批次,格率达1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抽检12批次,其中发现2家存在不合格,已立案查处。
11.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为进一步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2021年我局继续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根据投诉举报、乡镇墟日巡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2起,其中移交公安1起。
12.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专项。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专项监督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59家,出动卫生监督员108人次,查处医疗机构对使用后的医疗器械棉球或棉签未按照类别分类收集在专用的容器内的案件5起,查处口腔诊所的口腔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不规范的案件7起,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案件1起,查处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的案件1起。
13.开展打击医疗美容专项。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一是开展自查,提高行业自律。要求我市2家医疗美容诊所和2家综合医院美容科(室)落实主体责任,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中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教育,提高行业自律,加强医疗美容质量管理与控制。二是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维护医美市场秩序。结合投诉投诉举报线索、日常监督巡查,今年共对2家机构涉嫌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开展立案处罚。
14.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每季度对全市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水厂、峡口水厂)开展卫生监督和监测(2个出厂水监测点、2个水源水监测点、6个末梢水监测点)。共抽样检测水源水8份,检测出厂水8份,检测管网末梢水24份,合格率都为100%,并在江山政务网上进行结果公示。
15.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一是根据省2021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工作方案及双随机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对本校的学校卫生安全隐患进行了自查,65所学校全部按时完成了春秋两季开学自查工作,自查率达到100%。同时结合双随机监督检查对我市18所学校实施了以传染病防控为检查重点的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二是今年5月份我市一学校发生聚集性结核病疫情,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针对学校在传染病防控、学生体检、卫生室设置、消毒产品索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了该校立案处罚并指导改正。三是结合中高考节点,我局按相关文件要求对各考点进行卫生监督保障。四是对全市各学校及幼托机构的分管领导及安全员进行学校卫生工作培训。2021年对学校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饮用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问题开展立案处罚3起。
16.开展夏季游泳场所执法专项。为更好落实游泳场所卫生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我局联合体育局召集辖区内所有游泳场所的相关负责人开展培训部署会,对负责人进行泳池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告知游泳场所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全市游泳场所进行改造,加装游泳场所在线检测设备,目前我市4家游泳场所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正常使用中。对24家游泳场所进行了检查和游泳池水质进行现场抽检,检查24家游泳场所中,合格单位12家,不合格单位12家均进行了立案处罚。
17.开展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行为专项。目前,江山市无已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同时我局对全市24家开设有妇女保健科、妇科等相关专业科室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并督促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未经允许不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进一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全面清理目录、备案等管理措施。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照分离”“无证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积极配合省卫健委开展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试点工作,推进个体诊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备案制改革。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上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企业诉求闭环管理和全程响应机制落实,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数据归集、应用和修复。
3.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政务服务2.0一网通办率达100%,配合营商办督查科完成简版办事指南编制。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政务服务办件网上办理率达到90%。大力推广“浙里办"浙政钉”等app,抓好场景模式下多业务协同“一件事”,推进政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
4.依法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按要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上报本部门的负面清单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本部门审批事项目录和审批材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各类监督检查,防止因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选择性执法,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情况发生。
卫健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1815余件,其中政务网收件1379件,手机app收件815件,物理大厅收件436件。在市营商办组织的1月至12月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评中,卫健局窗口获得8次一等奖,4次二等奖,窗口工作人员每个月均获得“月度服务之星”称号。
完成少数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根据2020年省卫健委人口监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违法对象不再主动征收社会抚养费。2021年当事人因孩子上学、经商、买房等需要,自愿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市人民法院根据卫健局的申请,共对1个案件进行了结案,征收社会抚养费为6372.38元。
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卫健局按行政应诉“1+1+x”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被诉行为承办人、律师或法制机构人员出庭应诉;按规定开展行政应诉情况备案。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均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无未按法定期限答复、未按行政复议机构要求答复或未全面提交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21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建档单位180家,新发许可证112家,实施日常性监督检查180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近70份;对一起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健身馆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600元整,已完全履行。针对部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过期未能做到及时办理、消毒间、布草间未能做到专间专用、清洗消毒的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巡查。严格执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x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监督实施方案》(舒政办秘〔2020〕36号),强化日常监管。全县供水单位日常监督覆盖率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率100%,供水单位建档率100%。全年换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22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年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水质检测不合格并责令立即整改、重新采样的供水单位9家,并将其中的7家单位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办、县水利局和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存在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的供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饮用水问题分析会,并要求各水厂立即行动,限期整改到位。对1家未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管制水人员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800元整,现已结案。三是开展“护卫健康二号”行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舒卫监督〔2020〕6号),进一步明确县乡监管职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消费者代表和新闻媒体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邀您行”现场体验活动情况1次,举办饮用水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班1次,饮用水安全卫生宣传活动2次,受培训、宣传370人次,并有电视报道2次,网络报道3篇。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了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微信群,宣传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交流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经验。遇干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卫生监督员会提前在群内向各水厂负责人预警告知,便于各水厂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此项工作受到了市卫生监督局的肯定。
(三)学校卫生监督。建档学校119所,对80所学校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完成学校综合评价23所,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合格的学校有18所,不合格的有5所。同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督促落实整改。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一是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制订了《xx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以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以及5%的未定级医疗机构为综合评价范围,共计44家。经评价,优秀单位3家,其中二级医院2家,采供血机构1家;合格单位41家,其中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21家、其他医疗机构18家和疾控机构1家。二是开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组织机构管,建立并维持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程序,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计划,安全检查,实验室布局,实验室环境设施,实验室安全设备,医疗废物的处理等十八个方面,对全县四家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医疗机构监督。一是制订下发《关于印发xx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卫计〔2020〕110号),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委分管主任委副组长,县卫生监督所、委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二是召开全县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组织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四是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工作的函》,印制安全就医温馨提示1234宣传海报384块,并在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的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会28场次,共计培训1800人左右。五是10月4日开始,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城区2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督查,对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责令限期整改。六是10月15日起,安排十个督查小组,对全县21个乡镇、317家村卫生室,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查工作。
(六)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根据《六安市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卫计监秘〔2020〕26号),对辖区内唯一一家取得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虽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医疗美容科,但未设立医疗美容科,也未开展医疗美容及相关诊疗活动。二是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诊疗活动等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了xx县单采血浆站、安徽本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现非法开展细胞免疫细胞诊疗活动行为。三是加大日常巡查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无证行医4起,立案4起,罚款人民币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633万元。
(七)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一是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日常监督工作。对24家放射诊疗单位单位开展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县唯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22家放射诊疗单位开展2020年度放射场所防护和放射诊疗设备仪器性能检测。完成对24家放射诊疗单位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二是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xx县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放射卫生专项工作会议,组织全县所有放射诊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整改报告。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八)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5月份举办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和卫生监督检查员参加的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培训班,进一步细化考核方案,注重以工作效果体现考核实绩,并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截止目前,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巡查1206次,信息报告14条,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等未出现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的现象得到了进一步的遏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卫生监督工作真正实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基本实现了协管项目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
(九)卫生应急及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并参加了委机关组织的卫生应急演练。县两会及高中考、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制定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安排卫生监督员驻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活动期间住宿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卫生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贯彻落实迅速。为有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负责人任成员,机关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纪检组长兼任局效能办主任),保证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机构,推动了城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在年初即制定《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我局行政效能建设见成效,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精简会议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职责。
(三)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机关作风。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局从服务承诺入手,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办事程序,我局的职能、职责及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局办事指南,除在办公地点上墙公示外,还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二是坚持文明用语,实行亮牌服务。我局机关所有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并在接待来人、来访时做到“五个一”,即:给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作一个明确答复、道一声再见,有力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科室严格按照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首位接待或接话人员要负责对来人、来电热情答复、办理到位。四是对来文、来件推行“限时办结制”。对来文,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无特别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件,我局本着方便群众出发,能当天办理的,当天给予办理,不能当天办理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四)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管理。一是我局按市上要求对所属的1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行政审批科集中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二是进一步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实行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做到既规范管理,又方便于民。
(五)实施“三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由于执行到位,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一起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同时,为不断增大政务公开透明度,让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市两台、两报和新华网泸州分频道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了城管专栏,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清理”结果、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投诉、各项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涉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在江阳、龙马潭的各个社区增设了城管宣传栏、发放便民服务卡,推进“城管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开通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使老百姓得到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先后为大山坪刺园社区、北城濂溪路社区等解决了安全护栏、排污不畅等问题,收到了锦旗3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一)以人为本,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继续实施条街巷改造,编制上报了43条街巷路灯、下水道、道路改造维护项目的设计方案;完成了枫林街等4条下水道抢险工程,阳光路农贸市场侧等2条下水道和青果湾等2条路灯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施工。
二是完成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委托重庆大学规划研究院编制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查和勘测工作。
三是精心组织环卫设施建设,完成了泰安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的土建和设备安装,预计在7月投入试运行;渗透液处理系统已完成工程结算和预算审核,节约经费28万元。四是完成新建公厕、垃圾库和果皮箱定点设位和维修工程设计等招投标工作;开展城区旱厕清理工作,制定了改造方案。
(二)维护有力,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垃圾日产日清,上半年清运垃圾9.54万吨,清运率100%;对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实施单元式无害化填埋处理和定期消杀,覆盖填埋垃圾12000m2,绿化15000m2,达到了“国卫”要求。
二是及时维护环卫设施,城区78座直管公厕、174座垃圾收集点和900多个果皮箱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新建垃圾收集点铁件3个,维修更新198次,维修果皮箱539个/次,城区环卫设施完好使用率95%以上。
三是加大化粪池等环卫设施监管力度,对城区42xx个化粪池和199个垃圾收集点、2xx个公厕进行建档管理,新建化粪池一律进行备案,现已备案19个、备案验收31个。
(三)创新模式,环卫作业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严格按照《泸州市20xx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中机械化作业达40%以上,城区保洁率、“五无一净率”98%以上。二是探索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待遇挂勾,在去年底在市环卫三所管辖小市片区试点,经过半年运作来看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现着手在市环卫一所拟启动承包作业。三是加强市区城两级配合,主动与街道、社区协调,有效解决了16米以上、以下街道及社区结合部清扫保洁职责不明、环境卫生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