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告监管的论文(模板20篇)
总结是对我们经历的一段时间内所学到的知识、经验和感悟进行梳理和归纳的过程。怎样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和价值?接下来将为你展示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窍门,希望能帮到你。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一
伴随着p2p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其吸引资金的能力不断提升,存款资金沉淀及带来的客户增长成为商业银行虎视的焦点,各商业银行也纷纷准备开展该项资金托管业务。比如,年江苏银行已经与开鑫贷实现了资金托管合作,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民生银行也均与不同平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设银行也正在与陆金所洽谈资金托管业务合作事宜。根据《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指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履行为委托人资金进行安全保管、资金清算、监督资金使用和披露资金使用情况托管服务,以达到委托人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提升信用的目的。这为商业银行p2p网贷平台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奠定了制度基础。
目前,各商家已经开展p2p网贷平台资金托管的商业银行,对于资金托管均能实现“平台管账目,银行管资金”的功能,但操作模式各不相同,大致有以下三种,都有一定借鉴意义。
3.1建立双层账户或虚拟账户体系进行资金清算。借款人与投资人在平台注册账户之后,同步在商业银行生成一个二级账户或者虚拟账户,两个账户实时同步,同样会根据交易规则、充值提现操作生成余额及债权债务列表,前台交易,后台划拨资金。商业银行除了对二级账户或虚拟账户进行管理,还要对平台及客户资金进行每日清结算。而且二级账户或虚拟账户完全由持有人来操作,避免了平台挪用资金,账户持有人可以通过银行网银系统查询账户交易明细。目前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采取该方式。
3.2通过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资金清算模式。投资人及借款人需持有商业银行的个人账户并开通网银。资金募集期间,交易中的双方通过平台撮合,达成投资意向,投资人将资金从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划入平台的专用托管账户,募集完成后,借款合同成立,投资人资金直接划转至借款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如果筹集金额不足、项目流标,资金则退回投资人账户。平台的托管账户只做项目对应合同的资金流转使用,托管账户不能提现或者改变资金流向。目前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对于p2p网贷资金托管均为此种模式。
3.3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方式进行资金托管。p2p平台在商业银行开立托管专用账户,托管账户作为投资者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的虚拟账户。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受理投资人开户和账户签约申请,第三方支付公司接收投资人投资指令并完成资金划转,进而集中向商业银行出具资金清算指令,由商业银行对托管账户资金收付进行记账和账务核对。目前,建设银行打算采用此方式。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二
209月1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第17号总局令,公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即将于20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广电总局称,《办法》是迄今为止关于广播电视广告的效力最高、规定最完整的专门管理办法。
《办法》公布后在各方面引起了较大反响。广播电视媒体已经在研究如何确保广告收入不减少的问题;其它媒体似乎看到了扩大广告市场份额的机会;老百姓则认为明年终于可以少看点广告了。更有甚者,为了不减少广告收入而将原计划明年播出的电视剧提前到了今年。《办法》真的有如此威力吗?广告真的会令行禁止吗?本文试图对《办法》做一些较深入的比较和剖析。
透视广播电视广告的新规矩
新瓶装旧酒旧法穿新衣
《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在此之前确实没有专门规范广播电视广告的规章,从这个意义上说《办法》是新的。但是,没有这方面的规章不等于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据笔者初步分析统计,《办法》总共30条,至少有18条内容是重复或基本重复原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旧有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1995年《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等。
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要高于规章,因此,规章重复表述法律、行政法规的已有内容是毫无意义的。但《办法》作为规章,《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作为规范性文件,其在法律效力方面并没有实质上的高低区别。也就是说,从规范性文件到规章,改变的只是形式而已。符合法律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同样可以作为依法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活动的依据。国家广电总局为贯彻《办法》而发出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在《办法》正式实施前要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加大对超时超量播放广告、在电视剧中任意插播广告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可见,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广播电视广告现象并非是无法可依。
更多的合法广告更短的黄金时段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广告不得超过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时间,原广播电影电视部199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现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坚决制止随意插播、超量播放电视广告的紧急通知》均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套节目播放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套节目每天播出总量的15%,18:00至22:00之间不得超过节目总量的12%。
但是,在《办法》里面,允许播放广告的时间总量却被大大延长了,同时,应当少播广告的所谓黄金时间也被大大缩短了。《办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套节目每天播放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套节目每天播出总量的20%。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其每套节目中每小时的广告播出总量不得超过节目播出总量的15%.两相对比,其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广告播出总量由15%增加到了20%,晚上黄金时间段由四小时缩短成了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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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的论文篇三
大部分p2p网贷平台资金流动方式为:平台在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账户,投资者将资金汇总到平台账户,随后根据投资人投资项目选择情况划拨至借款人账户。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平台挪用资金的`问题,但是资金托管可以通过建立资金和平台的隔离机制,为投资人设立专门账户,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者商业银行按照投资人指令进行资金划转,实现点对点的资金流动监控,从而杜绝平台挪用投资人资金、建立资金池、平台自融等道德风险。
目前,已经有部分平台建立了备付金托管机制,即平台将借款人融资资金部分比例(一般不超过4%)的资金存管在商业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一旦出现借款人违约,平台通过商业银行将备付金直接将本金和收益支付给投资人。但在此模式下,由于投资者资金仍是汇总到平台账户,仍然有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对于备付金的托管并未形成对于平台交易资金实质托管。
商业银行提供的资金托管服务严格意义上需要达到投资者资金账户独立、托管人根据投资人指令将资金划付到指定借款人账户、到期将借款本金和收益回收到投资人账户的功能,以实现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但要达到此目的,履行托管义务,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2.1监管缺位问题。目前,对于p2p网贷平台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都处于缺位,在国家未出台明确的规章制度之前,如何区分和界定平台性质,避免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也是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需要考虑的问题。
2.2开立独立投资人账户问题。由于p2p平台参与投资的投资人来自全国各地,持有的银行卡也遍布不同商业银行,对于异地、跨行的账户如何实现托管,如何接收指令并完成划款,对于跨行转款手续费收取方式等问题,需要借鉴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做法。
2.3及时操作的问题。由于p2p网贷平台资金交易是7*24小时操作,与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时间存在极大差异,如何用系统方式既实现托管审核划款指令和执行划款操作实时完成,又不形成垫款,也是商业银行需要解决的问题。
2.4投资人教育问题。商业银行对于p2p网贷平台资金进行托管,并不表示对于资金投资安全性的承诺和保证,仅能实现资金不被挪用,若出现平台倒闭或者借款人违约,商业银行不承担责任,如何让投资人接受并认同,需要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以规避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声誉风险。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四
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探讨俞云鹤
201*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明确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和“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何贯彻《决定》的重大原则和创新精神,在《电信法》立法过程中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是值得立法机关、主管部门和电信业内外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轨迹
为了探讨如何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有必要回顾一下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轨迹,以作出符合实际的分析。
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轨迹,是伴随着电信业的发展和改革而逐步进展的。根据电信监管主体和制度的不同变化,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8年以前,国家通过邮电部对全国的邮政和电信实施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和电信实施管理,形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级管理体制。这一阶段,我国电信管理体制的特点是管理机构“政企合一”,各级邮电管理局既实施行政管理,又经营邮电业务。因此可以说,当时在我国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电信监管体制。
第二阶段,199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撤销邮电部、电子工业部,组建成立信息产业部。2000年,《电信条例》发布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继成立,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管职能。在这种垂直集中统一的电信监管体制中,地方政府与通信管理局之间没有直接的领导关系,各地通信管理局更类似于信息产业部的派出机构。这一阶段,电信监管机构已基本实现“政企分离”,我国开始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电信监管体制。
第三阶段,12月,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订了议定书和有关法律文件,其中包括承诺开放电信服务业的文件。为适应这一改革开放形势,我国在加大电信改革的同时,加快了《电信法》的立法进程。目前,《电信法》草案正在国务院进行审议,看来今年年底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不可能。这一阶段尚未完结,电信监管机制在这个阶段中将依照《电信法》予以重构和创新。目前各方面对于《电信法》草案,仍然有许多不同意见。我国究竟应当设定什么样的电信监管体制,也尚未定论。
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的几点弊端
电信监管体制是《电信法》立法的关键问题。《电信法》历次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是一种比现行体制更加强调集中统一的体制。
目前正在国务院审议的《电信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国务院电信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电信监管机构)依法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电信监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依照电信监管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原则重新审视《电信法》草案,发现《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端,是比较明显的。
(一)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目前,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突破7亿,居世界第一;互联网上网人数超过一亿,居世界第二;电信业已成为我国的支持产业之一。面对如此庞大规模的电信和信息服务市场,在现行垂直单一的电信监管体制下,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已经十分困难。由于信息产业部在各地设立的通信管理局和地方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一地并存,通信管理局又不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因此在各地电信监管上存在着机构重叠、力量分散、妨碍服务、影响效能的体制性弊端。据了解,电信监管机构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各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人员通常不到20人,加上信息产业部分管电信的人员,全国从事电信监管工作的人员仅仅数百人,根本无力对我国庞大的电信市场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管。然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试图坚持并进一步强化这种垂直单一的电信监管体制,将几十项监管任务都法定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一家承担,使体制性弊端更加突出。以行政复议为例,不采用条块给合、分级管理的体制来做到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疏导压力,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就没有法律依据来分工处理电信领域的争议和纠纷,造成所有案件都要到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去处理的局面,必然形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管困境,与《决定》提出的以人为本原则不相符合,最终导致无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电信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飞速发展,广大电信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加强电信监管力度,提高电信服务水平,构建与广大用户的和谐关系,已成为电信监管机构和电信业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大事。在这种形势下,再延续甚至强化这种集中统一的垂直监管体制,并不能真正加强电信监管,是既不利于电信改革与发展,也不利于更好地为广大电信用户服务的。
(二)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电信具有集中性、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将电信全程全网的技术特点与一统到底的管理体制相混淆,拟推行比现行监管体制更强调集中统一的垂直监管模式。但是它忽视了电信同时具备的其他特点,即电信还具有综合性、社会性、建设配套性强的特点。为适应电信的这两方面的特点,应当按照《决定》提出的科学发展原则,从促进电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实行中央与地方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电信监管体制。
这方面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不应当把地方政府排斥在电信监管体制以外。近十年来各地信息化建设的实践证明,全国各地地方政府对于加强电信监管、促进电信发展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促进信息化建设包括电信的发展,是地方党委和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当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监管协作配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显示了电信监管应当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必要性。
地方政府在电信网络建设与规划上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诸如集约化通信管线的建设、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等,地方政府都承担着重要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责任,并根据需要提请地方人大立法或者制定政府规章,促进了各地电信业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历来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中央曾多次发文,强调互联网管理体制要遵循各有分工、加强属地管理的原则。信息安全涉及城市安全和经济安全,是需要综合治理的全局性问题,需要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参与管理。显然,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绝不仅仅是电信监管机构一家能完全管得了的事情。
在电信群体性矛盾的及时处理方面,基本上是依靠地方政府来协调解决的。近年来,地方政府花费了较多精力解决电信领域频发的各类社会突发事件,如电信用户集体性维权行为、针对设置通信基站的群体性信访、电信公共资源的无序争夺等,与电信监管机构协同工作,妥善处理,保障了电信的稳定发展。
然而《电信法》草案,除规定地方政府具有配合电信建设的义务外,无视地方政府参与电信管理的成功实践,无视地方政府在电信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所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完全排斥地方政府的参与,是违背科学发展原则的,是很不合理的。
(三)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改革开放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电信法》草案在设定电信监管体制时,借鉴了国外电信监管体制和我国银行、证券业监管体制的情况,决定设立集中统一的电信监管体制,即设立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及根据需要在地方设立派出机构。
应当肯定,电信业与银行、证券业在统一性、专业性、技术性强这些方面是相近的,电信监管体制借鉴我国银行、证券业监管体制的情况来设定,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更应当看到,电信业包括电信制造业和电信服务业两大领域,涉及电信改革和发展的许多任务与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息息相关,仅仅靠垂直统一的电信监管机构一家是无法圆满完成的。例如,电信管道建设与维护、驻地网建设与维护、公共电信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以及相关重大矛盾的及时处理等事项,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或协作,肯定是做不好的。据此,《电信法》草案在设定电信监管体制时全盘照抄我国银行、证券监管体制,是不适当的。
也应当肯定,鉴于电信业规模经济的共同特性,借鉴发达国家在电信监管体制方面的经验,是必要的。但是更应当看到,近十年来在许多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电信法律改革的浪潮,其中包括对电信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在美国,为充分发挥各州的作用,已进一步完善了联邦通信管理局(fcc)和各州之间在电信监管体制上的协调,将本地电话的部分管理职能和开放本地电信业务的部分决策权交给了各州政府。在英国,已从过去单一的政府专职部门的监管体制,改革为增加电信行业的自我管控、消费者的自由选择以及其他政部门的配套监管的混合体制。在澳大利亚,国家通信管理局(aca)和竞争与消费委员会(accc)负责电信监管事务,并在各州设立办事处,与州政府共同处理电信监管事项。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尽管对电信大多实行中央监管机构的直接管理,但同时都十分注重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对比之下,我国《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完全排斥地方政府的作用,并没有很好地借鉴和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
(四)这种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冶国家”。
《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与我国宪法、法律关于国家机构职权的规定有所相违,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原则不尽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立法要“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第六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协助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并且监督它们遵守和执行法律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对照这些法律规定,《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排除地方政府对于电信及与电信相关建设事项的管理职能,不符合宪法关于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也不符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立法法》有关规定,电信并非专属中央管理的领域,应当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出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重构和创新电信监管体制。
(五)这种体制与依法行政的权责一致原则不符。
《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电信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管职权,也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我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都相应对行政许可机关、行政处罚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规定有法律责任。国务院为推进依法行政,在全国政府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电信监管机构,作为依法行政的机构之一,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行政执法权责一致的原则。
然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没能很好贯彻这一原则。《电信法(征求意见稿)》共143条,直接涉及电信监管职能的条文达79条,其他条文也多与监管的要求相关。可以说,赋予电信监管机构的职权是很多、很大的。但是,对电信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制约的规定却几乎设有。《电信法(征求意见稿)》“法律责任”一章列举了许多法律责任,分别针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电信用户、电信监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其他相关方面,都一一设定了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唯独对于电信监管机构作为执法机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整部法律草案没有一条关于电信监管机构法律责任的规定。事实上,个别电信监管机构由于违法行使职权而侵犯电信企业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导致纠纷和诉讼发生,是已经存在的现象,将来也不可能完全堵绝。因此,无论是从针对实际情况需要,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出发,《电信法》都应当明确规定电信监管机构的法律责任,不应有丝毫异议。
三、对《电信法》创新电信监管体制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我国《电信法》立法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电信法》的立法进程,自1980年提出立法计划、开始起草工作以来,已历经26年之久。据悉,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电信法立法论证会,就《电信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协调。信息产业部前任部长吴基传曾专门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作了电信法热点难点问题的讲解。然而,由于三网融合和由此引发的监管体制等很多问题,需要在有关部门之间协商解决,《电信法》草案至今还在国务院审议中,估计年内《电信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已不可能。现在,《决定》这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以《决定》创新精神重新审视《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以有力的指导。
目前,在我国法学界、法律界和电信业内外,围绕我国电信监管体制问题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为了创新电信监管体制,笔者吸取有关机构、企业和人士的意见,就《电信法》创新我国电信监管体制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当前电信改革,是应当放松监管,还是应当加强监管?
有的观点认为,我国电信改革当务之急是扩大市场竞争范围,减少政府监管,应当采取放松电信监管的措施。笔者认为,我国电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应当加强电信监管,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电信发展与改革。
应当承认,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是承诺逐步开放电信服务业市场的,相应地政府以行政行为干预电信市场的现象将逐步减少,实现电信服务业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但是,当前我国仍处在入世后过渡期,电信业作为我国新兴支柱产业,刚刚从计划经济运作模式逐步转向市场经济经营模式,当前电信市场还存在不少无序竞争、违法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严重问题。加之我国电信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作为电信业的基本法《电信法》尚未出台,电信市场依法运转的法治环境尚不具备。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近些年来不时实施电信市场专项治理措施就证明,我国电信市场还相当不成熟,还存在普遍的违法违规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仿照电信发达国家那样,完全由市场经济规律自行调节,实施放松管制的改革战略,要求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将加强监管力度转变为放松监管而鼓励市场竞争,很可能会事与愿违,导致电信市场的无序竞争等问题更加严重,以致损害电信发展与改革的深入开展。
结论是,按照《决定》所指出的:“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要求“政企分离”,还是另外要求“政监分离”?
有的观点认为,我国电信监管机构要真正成为独立的监管机构,不仅要做到“政企分离”,还应当做到“政监分离”,即电信主管机关与电信监管机构分离。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我国应当建立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实现“政企分离”,但是并没有“政监分离”要求。
我国在加入世贸《议定书》附件中承诺:“中国电信主管机关按照《参考文件》第5条原则作为独立的监管机构运作”。而这里所指的《参考文件》第5条是这样规定的:“第5条独立的管理者管理机构与基础电信服务供应者分离,且不对其负责。管理者使用的决定和程序对于所有市场参与者应是公正的”。在这些承诺中,确实有电信监管机构必须做到“政企分离”的明确要求,但是并没有“政监分离”的要求。相反地,明确中国电信主管机关在“政企分离”基础上是作为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运作的,从同一组织机构而言,更象是“政监合一”,而没有“政监分离”的含义。因此,认为加入世贸就意味我国电信机构还要实现“政监分离”,并没有任何合法依据。
应当承认,实行既完全独立于企业、又完全独立于政府的电信监管体制,即实现“政企分离”和“政监分离”,是许多发达国家电信监管体制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未来的大势所趋。但是更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电信业的市场化、法治化程度还很低,全国从事基础电信运营的仅六大电信企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电信市场竞争多元化条件尚不具备,因此还难以完全依靠市场自身机制调控电信市场秩序,还需要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进行指导和规范。
结论是,按照《决定》关于“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建立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但不应当强制要求“政监分离”,《电信法》也不宜对电信监管机构作出“政监分离”的规定。
有的观点认为,《电信法》历次草案,都始终坚持构建集中统一的垂直电信监管体制,是正确的,应当坚持。笔者认为,如果从推动电信业实现从“政企不分”改革为“政企分离”,从而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我国垂直统一的电信监管的设立与发展确有其历史意义。那么,在《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原则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今天,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电信监管体制和《电信法》草案设定的电信监管体制,也确实可以发现其存在不少弊端,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
因此,应当从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和地域广阔的具体国情相适应,吸收我国现行有效的无线电监管体制的基本经验,将强调垂直领导、条块分离的电信监管体制,创新改变为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中央与地方条块给合、两级管理的电信监管体制,从而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和促进我国电信业的改革和发展。
结论是,建议将《电信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监管主体与体制)修改为:
“国务院电信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电信监管机构)依照本法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与本部门职责范围有关的电信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电信的机构在国务院电信监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与本部门职责范围有关的电信监督管理工作。”
有的观点认为,《电信法》草案,采用在“第一章总则”中专门用一条规定“监管主体与体制”,简明扼要,留有余地。笔者认为,《电信法》草案,应当在规定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对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及各部门、各地方电信监管机构的设置、职权、组成、监管程序、法律责任等重要事项,分别作出原则规定。
从我国立法和执法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在早期所订法律法规相当原则,条文较少,虽然简明扼要,但是对于法律的实施带来了不少问题,往往出现难以操作的困境,或者出现凭执法者本身的理解随意执法,造成全国各地法制不统一的局面。因此,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步伐,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订立或者修订越来越详尽细致,可操作性也越来越高。特别是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立法机构从统一法制、服务人民的高度,都对相关内容作了详尽确切的规定,法律法规篇幅都较大。因此,《电信法》作为电信基本法律,作为电信监管机构依法监管、电信企业依法经营、电信用户依法维权的主要法律依据,应当对电信监管机构的相关内容作出权威的法律规范,而不宜仅用一条法条原则规定监管主体与体制。
结论是,按照《决定》所指出的:“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笔者作为一名关心我国电信立法的律师,希望本文作为一家之言,如能引来权威人士提出高见,并进而能使有关立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电信企业对创新电信监管体制作出一定考虑,也就达到本文的目的了。在此,让我们关心《电信法》立法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以《决定》的要求共勉:“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才能得到发挥,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五
1.当前古代文学教学改革的研究现状
中国古代文学是高等教育中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门基础学科,是中文专业的主干课程,目前在各大高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秘书、新闻等相关专业都有开设。古代文学不但是人文学科各专业学生必需的专业要求,同时也是学好其它课程的基础。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难度大、覆盖面广、教学时间短,这本身就给古代文学教学增加了难度。随着时代的发展,价值观念的变化,就业压力日益严峻,古代文学作为基础学科,不能产生即时经济效应,日益受到冷落。在一些学生看来,古代文学只不过是“故纸堆”“老古董”,与现代生活脱轨,与市场经济缺乏直接联系。有学生认为,多学几首古典诗词不如多把握几条计算机命令更能获取择业机会。不但是学生,很多学校领导、社会大众都有类似的疑问。这些困惑体现了他们对古代文学课程社会价值的怀疑,这样的怀疑不单出现在古代文学上,整个中文专业很多课程都面临类似的尴尬。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学习积极性普遍降低,中文系学生没有读过《周易》、《论语》、《庄子》等重要的文化典籍,没有完整阅读《红楼梦》等“四大名著”的现象已属常见。古代文学的教学逐渐陷入困境:学生学而无味,教师也教而无趣。目前教育界对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改革也提出了各种真知卓识:如秦惠娟提出:课程自身缺乏活力和创新精神,也是学生学习兴趣减退的一个原因。诸如课时锐减、要求降低、教学过程流于表面、教学手段严重滞后、文学课堂干枯板结甚至乏味等多方面的因素,使得古代文学教学面临诸多严峻的挑战。几十年来通用的社会背景、作者生平加作品分析的三点式“文学史模式”,也断送了古代文学的丰富性和生命力[1]。这一论述可以说基本囊括了眼下古代文学教学中的所有困境。而针对这些困境,各种改革呼声此起彼伏:建立新型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率,采用多种手段,改革教学方法,如有执教教师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适当运用大专学生正方反方辩论赛的形式,组织学生就古代文学上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开展辩论。下半年,笔者在任教的中本99级3、4两个班就曾组织学生就对《史记》主要是伟大的史传文学作品还是主要是伟大历史著作这一问题开展辩论,……大家普遍反映,这(辩论形式)比老师一人在课堂介绍《史记》的成就印象深刻多了。”或者“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恰当地采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手段,如使用大屏幕投影仪、播放录像资料、诗词吟诵曲等,以使教学更直观、更生动形象,使教学取得更好的效果。”[2]各种摸索都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也难免老生常谈。目前关注利用地方文化资源进行古代文学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利用地方文化资源———教学操作中的可行性
2.1地方文化资源的可利用性
“地方文化资源包括市、县范围内的文艺人才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同文化发源紧密联结的文化设施、资金等。”[3]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演绎了五千年的沧桑文明史,在每一寸土地上都流淌着历史文化的血液。将这些历史文化资源整合、利用,不仅有助于保存传统,传承文明,也对当下的文教工作有着非同小可的意义。如笔者所在的河南省,地方历史文化资源颇为可观,许昌的三国文化、安阳的殷商文化、开封的宋都文化,洛阳的古都文化等。发掘这些文化资源,并将其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来,这对渐失活力的古代文学来说,也是一股清新山泉。
2.2如何利用本地文化资源进行古代文学教学改革
2.2.1资料的搜集整理。有针对性地对当地的古代文学资源进行整理,可以通过地域性图书馆进行文献整理。地方文献包括有:政府编纂的史料,包括各级政府组织专家学者编纂的志书和职能部门编辑的行业志;地方名人著述、传记、民间传说等。载体形式可以是书、报、刊、手迹等传统文献,也可以是电子文献、网络文献等新型文献。资料搜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专人专门下大力气去进行。按照教学大纲尽有的放矢,而又不断开发新资料。如笔者所在的洛阳市,就有学者进行了地域断代文人集团考证,已有一定成果。[4]这些成果归纳整理,运用到教学当中,既补充了僵化的文学史,也开拓了学术新田地。
2.2.2开设相关课程。可以依据当地具体资源,开设地域文学文化课程。“为发掘、继承地方文化资源、弘扬安徽的人文精神,激发乡土情感,同时也为了弥补中国古代文学内容丰富而课时不断紧缩的缺憾,合肥学院在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大三、大四年级,开设了“皖籍名人研究”“、皖籍作家作品简介”等地方区域性、人文类选修课程。”[5]以许昌为例,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120回中有51回、172处涉及许昌,曹魏定都许昌,曹魏文化中的“建安文学”、“建安七子”,其诗词、歌赋、散文等文学作品形成的“建安风骨”,对中国文坛影响极大。以嵇康、蔡琰、邓静、尹商等为代表的音乐家、曲艺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历史文化影响。据此,可以开设“许昌与三国名人研究”、“许昌与三国文化研究”等课程。
2.2.3教改、科研相结合,培养学科特色。从地域文学来研究地域文化,从地域文化角度来研究主流文化,也是一种创新,既可以开拓思路,又可以充分而客观评价当地古代作家在当时文**流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和影响。开设地方性、人文类选修课程,能将科研与教学有机融合起来,并相互促进。已有学者教师对地方文化资源的运用进行了讨论,也已进行了具体教学过程中的实践[6]。
3.利用地方文化资源进行教改的意义
3.1激发学生情趣,调动学习动力
人的认知活动和情趣紧密相联。任何认知活动都是在情趣的诱导下产生的。因此,在教学中,当学生的情趣被充分触发起来时,教师期待的目标和效果就容易达到。其二,情趣有感染作用。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爱好,在一定条件可以互相感染,形成共鸣。所以,教学中,无论是教师或作品中的情趣都能对学生发生影响。其三,情趣具有印刻作用。真挚而深刻的情感、理趣会深深地印在人们心中,长时间地影响人们的思想行为。正是情趣的这三个特性促使我们在教学中必须注重唤起学生爱好,触动学生情感,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将所处地域文化资源作为打开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认同感的一把钥匙,让学生意识到脚下的土地曾经有多少前辈文豪流连,自己所学习的环境有着怎样辉煌的历史。一个小小的典故,就能触发学生的兴趣,一个小小的故居或茔冢,或许就能印刻学生一生。
3.2调整教学模式,培养文化自豪感
季羡林谈及人文社会科学的精神驱动力时谈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决无疑问。但人文社会科学对生产力的发展难道就不起作用?……1995年10月22日,该报(《光明日报》)第一版有一篇文章:《精神文明也出生产力》,用了一个‘出’字,绝妙!常听部队的同志们讲:解放军某一个部队,或团或连,只要有过辉煌的成绩,它就成为这个部门的传家宝。青年士兵一进入这个部门,就充满了自豪感,作战勇敢,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我们的大学生何独不然”“……给大学生进行提高人文素质教育,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利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历史上优秀的传统,是其中最重要的'方法。解放军的例子可以为证。”[7]很多高校都处在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挖掘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进行梳理,作为古代文学教学改革的动因和依据。以笔者所在的河南省洛阳市为例,周公、老子、孔子、王充、二程等哲人,汉光武帝、隋炀帝、武则天等天子,杜甫、李贺、白居易、元稹等无以计数的文人名流或诞生于此,或流连于此,或终老于此。儒教、道教、佛教兴于洛阳。铁锥刺股、洛阳纸贵、程门立学,一个个美妙的典故点缀着这九朝古都的神韵。如果教师在教学开始阶段,不是照本宣科讲“绪论”,而是为学生介绍洛阳丰厚的文化底蕴,洛阳成百计数的文豪墨客,使学生真实体会到徜徉于这样一个文化胜地,自然生出自豪感,便能大大削减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的抵触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再如,教师能适当地利用本地的文化资源对学生进行引导,让学生参观古人遗迹,可能瞬间就消减了古代文学与今日青年学生之间的时空距离感。
4.结语
中国古代文学作为一门传统学科,其教学方法在长期教学过程中,业已演化为一种较为固定的教学模式,这就是教师以“讲”为主,不厌其烦地介绍文学现象,分析作家作品,探讨它们发生、发展之根源。在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教学目的的新形势下,古代文学教学的价值和意义不应该局限于大学课堂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而是要高屋建瓴,站在历史的高度、当代的角度,将其纳入到文化发展、人格健全和社会进步的宏大视野中来。利用地方文化资源进行古代文学教学改革,对地域文化资源的整理归纳利用,对高校古代文学教学改革应有较大的实践意义。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六
受历史遗留因素影响,我国的广告管理一直在“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之间徘徊不定,于两种体制的狭窄罅隙之间艰难生存。随着世贸约定期限的逐渐逼近以及受众心智的成熟,“广告生态环境”也受到剧烈震荡,“生态链”的断链让广告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中国广告管理体制面临转折点。
关键词:广告管理;体制
1“内忧外患,拔剑茫然”――我国广告管理体制的艰难生态环境
(1)具体的可执行性法律细则缺乏,大多为原则性条款,法律体系亟待完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1995年2月1日实施起,为新中国新时期广告业的发展起到了理性法律保障的作用,规范了行业发展,在相当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随着完全市场经济的深入以及推进,新型媒体的普及以及广告传播方式的革新,在以往广告实践基础上制定的《广告法》部分条款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司法审判的需要,其它专门法规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老龄化”趋向。大多数条款为原则性的规定,过于宽泛,缺乏可执行性细则,这对司法审判也提出了一个难题。法官的自由操纵性变大,不少主观臆断的案件时有发生,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同时,《广告法》与专门法以及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内容不统一的交叉重叠现象,到底是依据哪部法规来判罚具体的案件?这种多层次多维度体系造成了广告监管法律层面的繁杂庞冗,缺乏逻辑同一性。
(2)“令难行禁不止”――行政管理的执行力缺失,处理效率有待提升。
我国广告行政管理的执行力偏弱。这一现象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培养人才乃至人才渊薮的封闭限制性。“多层批准”制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某一个环节的延误可能导致整个流程的瘫痪。政策更新的滞后以及政府管理部门人员专业广告素养的缺乏导致实践处事效率递减。这种现象是典型的“令难行禁不止”,受损公司与群众叫苦连天,执法人员有苦难言,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交流两者意见。
(3)“政出多头,多面监管”――谁的管理谁做主。
其四,网络传媒、手机等新媒体的广告刊载也必须符合“信息产业部”的限制。各部门的协调机制在“政出多头,多面监管”机制下出现运转障碍,“政令多出”成为中国广告监管最突出的特色之一,也是区别于国外广告监管体制的最大中国体制产物。
(4)陷入沉默的螺旋漩涡――民间声音难以“抵达圣听”,社会监管收效甚微。
舆论监督是完整广告监管机制的重要补充部分。我国大部分受众维权意识不高,在遭到虚假广告导致自身利益受损时,若损害不大,往往采取“自认倒霉,小事化了”的态度;仅有部分消费者向消协提出维权申诉。但这种措施往往是事后“亡羊补牢”的补救措施,没有很好的“事前防范”机制将事故消弭在萌芽状态;况且,部分受众的.个体自发行为缺乏群体的“联合力”,无法集结为拧成一股绳的力量;中国审判实例中尚未有“集团诉讼”制,一个消费者的成功获赔无法推及到其他消费者利益共享。社会监督的“缺位’往往会导致商家行为的“越位”,无法有效挟制商家不法行为。
(5)先天残疾与因果循环怪圈――完善的广告行业自律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独立经费的缺乏、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留下的“强政府、弱社会”的过于浓厚的行政色彩抑制了广告行业自律体制的完善发展,造成其对政府的过度依赖;自主性的缺位、对政府部门迟迟未能“断奶”又使得政府加强对其约束。这样往复循环的因果怪圈,让我国广告自律行业体制迟迟未能独立发挥应有的作用。
2危险机遇并存的双刃剑――归去来兮,鼓角铮鸣,我国广告监管何去何从
(1)经济危机扩散蔓延,游戏规则重新定义,行业即将面临洗牌。
金融海啸席卷全球,与经济关联紧密的广告行业势必无法免灾。众多大型广告代理公司营业额锐减,仅靠大客户的订单勉强支撑度日;中小型广告公司即使惨淡经营也难以摆脱行业洗牌的结局。游戏规则的重新定义使得广告市场更为规整洁净,体制性的重整使得广告管理也可能因此“减负”不少,从而为整体制度的革新缔造新机遇。
(2)广告管理的社会压力渐重――消费者利益受损,虚假违法广告难辞其咎。
社会新型人际关系的构建使得人们对个人空间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强烈,广告媒体由于交互性和纵深性的属性,对人类的影响也因此日渐深远。但虚假违法广告也更加猖獗,尤其是在食品和药品等关乎人身生命安全的产品上,问题频出,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政治秩序的良性运行。
(3)是机遇还是重重伪装的危险――世贸组织开放压力下的势在必行。
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之一,应当按照签订协议的要求在一定期限之内开放相关领域。作为最有潜力的市场,众多国外广告公司势必纷纷涌入中国市场“攻城拔寨”,瓜分市场。在新势力的冲击下,传统的广告主、代理商、发布媒体之间的关系即将面临重新定义。中国广告管理体制应该在短暂的阵痛之后快速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风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适应国际规则轨道,书写管理新篇章。
(4)传播媒体与传播技术新变革,编制广告监管的复杂性与多维性。
竞争的加剧使得媒体盈利由“暴利”进入“薄利”世代,报纸、电视、杂志、广播四大传统更是在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强烈冲击下,面临市场衰退以及产品退化等问题。网络杂志的出现更是吞噬着传统媒体的市场份额;新型媒介以及新传播技术的不断涌现使得广告市场更加复杂多元,新概念层出不穷,让广告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多维环境,驾驭难度大大提升。
(5)消费者广告素养的提高,为管理改革带来整体环境的资源优化。
随着我国向完全市场经济方向的深入发展,我国广告从业人员的整体职业素质不断提升;但消费者的广告素养教育曾一度落后。随着电视购物的发展以及网络购物的兴起,广告专业知识不再是那么阳春白雪遥不可及。“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广告越来越普罗大众,与受众的生活紧密相连,进而成为一种“通识义务教育”。广告传播的民主化使得消费者的自主性得以日益发挥,消费者不再依赖于政府与业界的“传道授业”,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大监督”统一战线为广告管理的环境优化整合了资源。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七
04月号总第87期·近年来,互联网以其庞大的目标受众群体和传播过程的超时空性、互动性等鲜明特征获得了广告商的青睐。主管部门对网络广告的监管也非常重视,自5月全国第一个规范网络广告的规章《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颁布以来,相关部门已实行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网络广告行业。近期,刚刚出台的“限广令”也对传统电视台电视剧中的插播广告进行了规范,为此,很多商家把目光投向了网络,网络广告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网络广告主要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所有广告信息,包含刊载在网络媒体、搜索引擎、电子邮件、网络软件、网络游戏等网络应用形式上的广告。
网络广告在短期内呈现出了极速发展态势,行业发展也显现出自身特色。
第一,从网络广告的内容看,当前还存在着虚假、违禁广告等情况。
特别是药品、食品等关系百姓生命及经济安全的商品中,虚假、违禁广告更为严重,违禁广告借助网络开放的传播特性大行其道,扰乱广告商业环境,也同样损害了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第二,从网络广告的播放来看,存在着“修改”或“调换”等问题。
我国网络广告的审查是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查制为主,加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自律审查制为辅的二元审查模式。对于大多数广告而言,其内容的审查由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自主完成(药品、农药、兽药、医疗、医疗器械、中医药、保健食品七类需事先审查)。许多广告经营商利用这点私自这些广告一旦流入网络,监管机构不可能获取全面信息对其进行监查。
第三,从行业的角度来看,网络广告还处于发展初期,不像传统电视广告已有相对成熟和规范的广告价值体系,也缺乏被市场一致认可的评估通用货币一一“收视率”。这种规范的缺失使得网络广告的交易缺乏公平的平台,网络广告提供商无法有效证实广告的投放价值,广告主也无法“货比三家”,准确得知广告的实际投放效果和行业效果标准,使得整个行业处于各自为说的混沌状态。
尽管政府监管机构对视频等形式的广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监管,但广告内容、播出频次、播出范围甚至播出内容仍然存在“黑箱”,特别是对监管机构来讲,网络广告运作黑幕仍旧不得而知。市场上不同的网络调查公司、广告投放优化公司各执一词,人们很难在众说纷纭之中看清整个行业的规模、结构及发展趋势。
作为新兴行业,网络广告的规范、监管已经势在必行,如箭在弦。
其一,只有在行业发展初期就进行规范,才能保证在后续发展中少走弯路且方向正确。而且,互联网的发展瞬息万变,监管的时机难以把握,如果放任其发展,商业的一系列“潜规则”、默许条例将根深蒂固,规范、监管所遇到的阻力将无法预估。
其二,监管系统的建立将在很大程度上切断违法广告的传播途径,提升政府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让普通受众不再受违法网络广告之苦。尤其是药品、农药等七类特殊商品广告的'集中管理,将会成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网络受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普通民众受益良多。
其三,建立完善的网络广告监管体系和系统,将为严厉打击违法广告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保障。依据网络传播的特性和技术性,建立广告内容的提供者和播放平台的监管系统,逐步建立网络广告播放站内监控和第三方监管机构的审批、传输、播放、监测的统一平台,从长久来看,将会省去加码、传送等程序,避免内容提供格式、内容不统一,节约大量的人工成本。
其四,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网络
广告监管体系和平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加相关管理机构的公信力;有利于规范网络广告内容,切断不良广告信息的传播源头,从而净化网络环境,建设网络安全。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八
p2p是peer-to-peer的缩写,指个人对个人之间的借贷。p2p网贷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把借贷双方连接起来实现各自借贷需求,平台通过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模式的新兴行业。由于p2p网贷具有投融资起点低、审批流程相对快捷、自主定价权限高的特点,自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于年成立以来,截止到年12月底,全国目前正在正式运营的网贷平台共计约1575家,成交量超过370亿元,发展迅猛。———数据来源于网贷之家客观上讲,p2p网络借贷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中小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渠道,真正起到了在货币市场中用好存量、盘活闲置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拓宽老百姓投资渠道的作用。但伴随着该行业的飞速发展,平台跑路、欺诈事件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积极性,因此对该行业引入资金托管、加强行业监管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1p2p网贷主要风险情况分析
1.1道德风险。由于p2p网贷行业还没有统一的、真正意义上的监管,只依靠行业自律,因此道德风险成为p2p网贷平台最大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p2p网贷平台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债权拆分并将债权债务关系期限错配,投资者实质上是与平台交易,平台形成巨大“资金池”;另一种则是p2p平台通过虚构借款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实则为平台“自融”。
1.2信用风险。正常来讲,p2p网贷平台应该为信息中介。但在实际运营中,其往往担任金融中介和信用中介的角色,平台往往以自身为借款人担保以保证债权实现。p2p网贷中很多为信用贷款方式,在我国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备、经济增速下滑、实体经济发展放缓的大趋势下,企业和个人流动性趋紧,加之p2p平台风险控制能力和审贷经验相对不足,违约风险概率加大。
1.3经营风险。由于p2p网贷平台无资本充足率等杠杆限制、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较低,往往还附带担保,更有部分平台进行债权拆分、期限错配,从而使得p2p网贷平台的流动性经营风险攀升。
1.4网络风险。由于p2p网贷平台依托的主要是互联网技术,如果技术不过关,很容易遭受程序员攻击从而出现挤兑现象,从而对平台资金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平台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投资人信心。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九
第一段:引言(200字)
广告作为商业传媒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广产品和品牌、促进消费者消费意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广告中存在一些虚假宣传、妨碍竞争等不良现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广告监管机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参与广告监管并从中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我深刻体会到广告监管对于商业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第二段:加强监管的必要性(200字)
广告作为商业传媒工具,其内容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特性,遵循规则准则。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往往采用夸大宣传或虚假夸张的手法,误导消费者。这种不良宣传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还会扭曲市场竞争秩序,破坏整个商业环境。因此,加强广告监管显得尤为必要,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健康运行。
第三段:广告监管的重要性(200字)
广告监管在广告行业中扮演着监督、引导和规范的角色。它通过监控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了广告行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它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增加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感,直接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告监管还能帮助整顿广告市场秩序,减少不良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助于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
第四段:广告监管的体系建设(300字)
广告监管需要建立完善的体系,包括制定广告宣传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以及实施监管的有效机制等。这个体系应围绕准确、真实、合法等原则来制定规则,并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和调整。同时,广告监管部门还应强化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不良广告的产生。
第五段:广告监管的不足与展望(300字)
尽管广告监管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方面,广告监管的手段和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加强法律监管手段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广告监管的力度和频率也需要加强,确保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未来,广告监管应更加注重创新监管理念和技术手段,更加注重跨界合作,提升监管效果,有效抵制不良广告的传播,推动整个广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100字)
通过参与广告监管并从中获得的心得体会,我深刻认识到广告监管对于商业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广告监管的加强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还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繁荣。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的体系建设,加强监管的力度与频率,创新监管手段,共同打造一个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广告行业。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
广告创意过程是一种复杂的思维过程,是激活潜意识,孕育和产生灵感的过程,并且受主观客观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广告创意必须依照广告策略的整体框架进行。广告创意离不开广告文化,广告文化从属于大众文化。广告作为一种大众消费文化在推动社会发展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文化和文化心理对广告的影响
1、文化和文化心理对广告影响的方式。
文化是影响广告的最重要的环境要素,它不只影响着广告的内容变量,如战略及其反映的价值观等,而且也会影响着其执行要素,如颜色等。同时,文化心理也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的主要要素,文化能够被人们所了解和控制,并且由上一代传送给下一代。广告主通常依据中心价值观来选择其主要的诉求点,由于价值观与人们的行为严密联络而且很难改动,所以文化层面上的价值观会直接影响购置行为。
例如,立白洗碗液的广告创意用男人洗碗很辛劳的主题,来强调在家务分担上的男女对等而感动女性购置者。“妻管严”、“居家型男人”不只是中国一种文化现象,更是强调男女对等的一种矫枉过正的文化心理,在女强男弱的心理暗示下。女性会产生更多的心理优势,这种让女性愉悦的心理优势,会激起她们对品牌确实认和购置行为。在生活中,食品经销商为了迎合这种女性解放也改动了促销战略。往常我们看到了更多的快餐、便当食品、饭馆、外卖食品和送餐效劳的广告,无不迎合了女性寻求对家务对等的心理需求。
2、广告创意对文化差别的洞悉和对文化心理的迎合。
同全球性广告应表现不同的民族文化风貌一样,广告面向不同国度,也应运用当地的民族言语,包括语音、词汇、句子构造和习用法,愈地道愈纯粹愈好。这是对当地文化的尊重,也是对当地消省心理的迎合。
例如日本的三菱汽车公司向美国市场倾销产品时,创制了下列广告:notallcarsarecreatedequal。熟习美国历史的人一见这则广告,立刻会想起《美国独立宣言》中“allmenarecreatedequal”。日本广告商将原句中的men改为cals来突出广通知求的目的。将原来的肯定句式改为否认句式,道出了该车的优越性能。这则广告词套用了美国度喻户晓的名句,使三菱汽车在美国胜利地翻开销路。而三菱公司向我国停止广告宣传时将其广告词改为“古有千里马,今有三菱车”。巧妙天时用了中国古谚,运用对偶这种中国人喜欢的修辞手法,使中国消费者读起来既亲切熟习,又生动形象。
在广告创意过程中,跨文化的新陈代谢固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一种文化在另一个文化范围内被不合理地运用,也会让广告创意产生严重恶果。
新年期间俄罗斯数家电视台播放了箭牌“傲白”广告,中国国歌居然作为广告背景音乐。日前,箭牌公司发表声明表示,该广告曾经停播,并正式抱歉。记者走访了超市商场,发现箭牌旗下的绿箭等5大产品销量有所降落,而消费者对箭牌的品牌印象是大打折扣。
所以,我们假如想对人类的文化有一个深化的理解,就必需深化地理解人类的心理。西方爱国的方式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能够把国旗缝在牛仔裤的口袋上:在中国,宪法有明白规则。国歌和国旗都是庄严崇高不可用于任何商业宣传的,作为一种国度的符号,尊重国歌曾经为中国人特定的生活方式之一,滥用中国国歌就是不尊重中国,这是中国人不可承受的。广告能够无孔不入,但是广告永远都不可能凌驾于文化之上。固然这则广告没有在中国播出,但是无论它呈现在哪里,都会伤害到中国人的情感,由此招致的抵抗结果也应该由企业主和广告筹划人承当。
中国文化和文化心理对广告的影响
1、中国文化和文化心理的特性。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面,儒家强调从我做起去追求社会调和。所谓“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很多创意表现并不是很出色的广告,由于强调了调和对等的文化心理被受众认可。获得了不俗的成果。
2、中国文化对广告的影响。
当一种文化传播到另一种文化圈时,经过自我调整,主动顺应该文化圈的文化形式、文化特征、民族个性和民族作风,就会顺利融入该文化而被承受。在广告跨文化传播活动中,广告人盲目不盲目地理论着“文化顺应”原理。
中国民间风俗中的节日文化是广告信息的重要载体。节日普通是消费的高潮,也是广告筹划的热点。在中国,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是传统的民族节日。依照习俗,饺子、元宵、粽子、月饼分别作为这几个节日特有的食品,表达了民族的心理和情感。这些中华民族的民间风俗,成了广告文化的重要背景及筹划材料。
肯德基自1987年在北京前门开出中国第一家餐厅之后。到目前已是中国范围最大、开展最快的快餐连锁企业。肯德基何以修得“正果”?这要归功于其胜利的跨文化营销传播战略。调查肯德基的品牌传播战略,不难看出诸多外乡化的文化顺应痕迹。例如,肯德基的电视广告盘绕着小波一家的故事展开了一系列的生活剧。将肯德基的产品与小波一家的生活分离在一同,表现出浓浓的家庭气氛和诙谐情调。肯德基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国际品牌经过文化顺应融入中国文化、博得中国市场的模范。
国外很多产品商标词的翻译也是如此,并不直接音译或意译,而是依据产品性能特性,分离中国文化和汉语言语,在原商标词的根底上,译出既契合中国人的心理习气,又很有东方文化情味的汉语商标词。如revlon化装品被译为“露华浓”,出自李白诗《清平调》:“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引经据典,音义并重,十分贴切,既女性化,又高雅艳丽。中瑞合资企业消费的系列罐头食品“乐口福”英文商标为“lo-covo”。“乐口福”不只与外文“locovo”谐音,而且意义上传神。它既抓住了群众向往安康快乐的心态,又点明了产品的品位特征,可谓一箭双雕。
3、中国文化心理对广告的影响。
广而告之广告公司为20北京奥运会制造的公益广告“生命源自最初的幻想”,经过婴儿纯真的梦境折射出奥运肉体回归到生命最初的打动和力气。婴儿自身的形象就带着纯真、活力、生长的意义,当这种意义和奥运肉体分离在一同时。就能很恰当地表现奥运会最初兴办时辰的.目标。熟睡的婴儿偶然在睡梦中踢脚、握手的小细节都交叉了运发动圆满动作,让人明白任何奇观的降生都能够在生命最初找到线索。
北京奥运会的公益广告,既要突出外乡的觉得,同时又要有国际感。只是加进去一些中国化的视觉元素,就算是尊重了本国文化了吗?还是添加几个外国人的面孔。就算是兼容一切文化而显得国际化了?这些的确是一些文化符号,但是文化的分离更应该是肉体深处的一种认同。在这条公益广告中,其表现手法还是很中国的,包含了“以人为本”,也包含了“人之初”的中国传统文化和天人合一的调和思想。同时它又是世界的,由于那种生命的力气,人类追求的共同幻想,是超越言语的,任何文化背景下的人都能看得懂的内容,这才是这则公益广告所折射出的文化内涵。
1986年5月,在芝加哥举行的第十三届世界广告大会上,美国广告界的知名人士辖诺贝蒂范德努特以“文化的艺术和科学”为题作了长篇发言。她说:“假如没有人做广告,谁能发明今天的文化?你又能从哪儿为文化活动找到一种比广告媒介更生动的宣传方式呢?……我们应该供认。我们的确影响了世界的文化,由于广告工作是当代文化整体中的一局部,是文化的传播者和发明者。”
广告除了具有传播性外。其内涵还表现了广告主及广告筹划制造者对生活的了解及价值观念。文化是人类历史开展的产物,广告是社会经济高度开展的产物。在现代社会中。广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讲,广告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不只向我们传输商品信息,更影响我们对世界的知觉和自我觉得。
综上所述,现代广告创意呈现出史无前例的丰厚性,折射出共同的文化内涵。文化是影响广告的最重要的环境要素,它不只影响着广告的内容变量。影响着其执行要素,同时也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的主要要素。中国人是有本身文化特性的消费群体,特有的文化心理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即便在国际市场大获胜利的跨国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后,假如不理解中国文化和文化心理,而是傲慢地套用国际广告创意的做法,也常常适得其反。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一
一、导言。
广告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产品极其丰富之下的产物。在信息社会的今天,广告已经成为传播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社会信息的有力工具和手段。而这次企业参观,带着喜悦与期待的心情,跟着广告老师,全班同学一起来到佛山著名的南风古灶、中国陶瓷城、乐从罗浮宫参观。古典古色、富丽堂皇、皇家贵族享受,让人沉浸其中,也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广告。
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广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广告包括非经济广告和经济广告。非经济广告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又称效应广告,如政府行政部门、社会事业单位乃至个人的各种公告、启事、声明等,主要目的是推广;狭义广告仅指经济广告,又称商业广告,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或企业占领市场、推销产品、提供劳务的重要形式,主要目的是扩大经济效益。
二、品牌
品牌形象,一般指人们对某一事物因概念、感觉、想法、印象、评价而产生的综合结果,既反映了人们对某一事物表象的认识,也反映了人们对这一食物本质的认识。佛山陶瓷在中国的陶瓷行业中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佛山陶瓷产区现有陶瓷企业350多家,生产线达1200多条。而石湾产区到止,陶瓷年产值已超过200亿元;拥有很多实力雄厚的企业和极具知名度的品牌。石湾陶瓷企业在产品质量、技术开发等方面一直走在国内同行前列,在全国陶瓷产业发展中起着引领潮流的积极作用。佛山,是我国最大的、最重要的陶瓷生产基地,而石湾陶瓷则是佛山一张亮丽的“名片”。正因为有了石湾陶瓷,佛山享有了“南国陶都”的桂冠;正因为有了石湾,才形成了今天以石湾为基础延伸发展起来的“大佛山陶瓷”这一地域经济的概念。
20,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被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陶瓷英才网、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授予“中国陶瓷名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12月,佛山禅城陶瓷产业被列入“广东省首批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
石湾历来有“南国陶都”的美誉,有源远流长的陶文化底蕴,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原始社会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制陶的历史,到唐宋时期已经非常发达,明清两代达到鼎盛,自明代起,石湾的艺术陶塑、建筑园林陶瓷、手工业用陶器等就不断输出国外。改革开放后,石湾陶瓷范围更广,品种更多样,规模更庞大。
乐从的罗浮宫,是罗浮宫集团旗下的一品牌。罗浮宫国际家具博览中心自开业至今,已成功的承办了六届中国(乐从)国际家具博览会。为乐从家具业进军国际市场提供了无与伦比的交易平台。数以万计的中外客商涌入乐从这一璀璨的商都,乐从家具市场也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家具贸易集散地。家博中心云集了:美国健威、林保坚尼、生活大师、等近400家世界家具知名品牌。经营范围涵盖了所有的家具类型,能满足不同文化背景、审美情趣的不同层次客户的需要。
为什么佛山的陶瓷城与家具城可以发展到家喻户晓的品牌呢?
他们是如何进行品牌定位,成为领导者品牌呢?
产品品牌成为领导者品牌,对一个企业,意味着恒久不变的竞争优势,最大一般也会被认为最好,具有其他品牌所不具有的优势。它的获得主要包括以下的:第一要从市场分析入手,看所要进入市场的特点;第二,市场细分是关键,从市场中切割出一块子市场,把自己做成第一,是获得领导者品牌的基本思想;第三,首先宣传或首创一个市场概念,并把它牢牢与自己的品牌联系起来,当人们涉足某一消费领域时首先就想到你的品牌,那么你就成功了。很显然,佛山陶瓷与家具都做到了,很棒!
而品牌定位有一下几个法则:争做第一法则(要想使你的产品深入消费者的头脑,就应当想办法使自己成为某一方面的第一,而不是仅仅提供比市场上已有产品更好的产品。);竞争导向法则(从竞争的角度分析自身以及竞争者的定位策略,是为了赢得相对于竞争品牌的比较优势。);聚焦法则(市场营销中最强有力的战略是通过它定位将焦点集中在一个简单的名词或概念上,使自己的品牌在潜在顾客的头脑中拥有一个独特的概念,以及一个独特的、无法被其他品牌取代的位置。);观念竞争法则(创造出可以为消费者头脑所接受的观念或者发现消费者头脑中已经存在的观念,实际上相当于发现一个新的市场。);独创性法则(定位观鸟要独特而有创新性,应该寻找独特的尚未被其他品牌使用的定位观念,使他成为消费者心中的第一,并归自己专有。);占据头脑法则(定位的最终目的是征服消费者的头脑,即在消费者头脑中成为某一方面的第一,占据一个难以被其他品牌夺走、取代的位置。)。
以下就是参观中国陶瓷城,乐从罗浮宫一些产品的品牌定位与广告宣传:
三、cis与视觉识别
cis:即企业识别系统或企业形象战略,就是将企业经营理念与精神文化,运用整体传达系统,传达给与企业有关系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企业内部与社会大众),并使其企业产生一致的认同感。cis旨在将企业理念精神、企业行为规范和企业视觉化识别三位一体化、战略化地塑造企业形象,使企业达到最佳经营状态。cis是策划的思想、理论在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活动中的应用。cis设计综合了谋略、计划和设计三方面的运作。cis战略是一种超越传统观念的企业形象整体战略,是企业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cis作为当今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武器,具有系统性、统一性、差异性、传播性、稳定性、操作性、动态性等特点。cis的主要功能包括:
a)识别功能:cis是企业用以象征自身文化、经营理念和职业特征的特定形象组合。所以在视觉上必须具备造型语言的原创性、独特性,以形成企业间的差异性和视觉上的识别性。
b)管理功能:cis从经营理念层次使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统一于企业的整体目标。
c)传播功能:cis的视觉传播性够有效地刻画企业个性,突出企业精神理念,使消费者产生一致的认同感和信赖感。
d)应变功能:在保持基本属性的前提下,针对市场的变化进行调节,保持充分弹性,才能实现有效的动态管理。
e)文化教育功能:通过大量广泛的宣传教育,强化员工的归属意识、参与意识,培养其对企业的责任感,是企业内部产生凝聚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员工素质的必要手段。
cis由三个相互关联的子系统组成:理念识别(mi),行为识别(bi),视觉识别(vi)。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二
巴塞尔核心原则要求,有效银行监管必须明确界定被监管对象,包括明确规定已经获得执照并接受银行监管的各类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并严格控制“银行”一词的使用。对我国外资银行的准入而言,对被监管对象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可以在我国设立外资银行的投资主体的法律资格,其二,外资银行可以采取的法律形式及其开展业务的范围。
二、准入监管的市场化导向
监管的市场化导向就是监管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措施以尊重和自觉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力量为价值取向。比如,同样是出于考察外国申请者的经营品德和缓冲本地银行业过度竞争压力的监管目的,香港用逐步提升申请者在本地设立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格的办法(由注册存款公司后至限制持牌银行再至持牌银行),内地采取“一刀切”地让申请者设立办事处或者代表处等待一定期限的办法。前者注重从申请者在本地市场竞争中的`经营表现来考察其品德,后者消极地关注申请者排队等待的时间。我们虽不能因此就推断哪一种办法更趋国际化,但哪一个更具备市场化导向和更有绩效显而易见。
三、许可标准与持续监管标准一致
鉴于在一些国家,对银行的许可发照和持续监督由不同的部门负责,有效银行监管不仅应当建立明确而客观的许可标准,而且还应保证许可标准与持续监管标准相一致。这样,当一家既存机构不再符合标准时,就可据此吊销其执照。
一般而言,金融监管大致分两种模式,即单一监管模式和多头监管模式,中国基本上是单一监管模式。由中央银行集中行使监管权力,其合理性在于,央行实行垂直管理的庞大的分支机构是实现金融体系监管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有利于保持许可标准与持续监管标准的一致性。但我国现行规定欠缺对许可及其相衔接的持续监管这一动态过程的规制。因此,应在我国立法中借鉴些规定,以求得对外资银行的许可与持续监管相协调。
四、实事求是地对待准入门槛的宽松化步伐
任何金融自由化步伐在一定的市场发展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极限,这种极限就是本地金融体系的适应能力和金融监管水平的极限。香港,虽然监管水平较高,但金融体系复杂且有一定的产业负担,故同样需要审慎对待外资银行准入门槛的宽松化问题。其经过多阶段的分步放开,直至才最终取消了海外申请者在资本实力方面的特殊要求以及取消“三家分行限制”,就是审慎对待准入门槛宽松化的明证。内地目前对外资银行的准入门槛主要体现在对申请者资本实力的限制上。笔者认为,除了绝对不可轻易放弃这一限制外,还需借鉴香港的历史经验,改革代表处制度,设置银行业务范围的分类许可制度,即越高级别的银行业务,越是要把申请者在本地经营规模和经营品德表现作为市场准入的考虑条件。
五、使用评级结果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
随着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管理方式的转变,监管部门将越来越多地使用评级结果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
据悉,我国融资结构的特点是以银行信贷为主,间接融资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几乎达到90%,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仍不能满足信贷业务规模的发展。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国内商业银行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主要应为内部评级初级法或标准法,即采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计量信用风险。对于尚无能力建立内部评级体系或内部评级成本较高的商业银行,采用外部评级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降低信贷风险控制成本的有效途径。
六、注重对外资银行的地区和国别分布管理
七、完善对外资银行市场退出环节的监管
经营不佳的外资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必然逐渐退出市场,因此建立外资银行的退出机制和完善退出过程非常必要.我国应针对外资银行制定相关法规,完善和细化外资银行的市场退出标准以及接管、清算等法律程序,使之更具操作性,以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并防止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金融危机的滋生和蔓延。
总之,外资银行积极参与我国的经济建设,无论是从入世承诺来说,还是效益体现都是利大于弊的。放松准入监管有助于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也最终有利于银行业的长期稳定,但放松准入监管必须以银行业的安全为前提,循序渐进,应明确界定被监管对象,以准入监管的市场化为导向,实事求是地对待准入门槛的宽松化步伐,注重对外资银行的地区和国别分布管理,同时建立完善外资银行的信用等级评估以及高效合理的外资银行退出机制。
纵观全局,外资银行从最初的几家到现在的庞大的规模,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对待外资银行不同时期的不同策略,另一方面我国也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监管经历。随着外资银行发展壮大,同行业竞争,金融系统风险累积会越来越严重。监督外资银行防止发生金融风险波动、维护经济秩序、弥补市场缺陷是我国监督机构所面临的考验,合理利用、监管外资银行任重而道远。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三
20xx年,我县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打防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流通环节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xx县工商局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四个百分百”:
1、加大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合法。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一是在作出食品流通许可决定的过程中,在遵循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的同时,严格把好审核关,根据日常监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和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条件符合后发放行政许可;二是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过程中,对实际不经营的经营户,一律要求变更许可登记项目后在进行验照、换照,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有效,对尚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验照、换照。三是根据有关要求,规范乳制品等重点监管食品的行政许可行为。截止11月,我县现有各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24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164户,内资企业78户,外商投资企业2户。
2、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与100%的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一是及时更新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内容,确保责任书的内容涵盖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在日常监管的过程,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指导,告知经营者未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违反的法律条款,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并树立依法行政的工商形象。三是片区责任人对所管辖的片区食品经营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经营户的变动信息和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做到及时签订,不留死角。
3、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责任,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宣传,让食品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树立食品经营者不但要对自己负责,同时更应该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二是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耐心细致的对经营者讲解鉴别和发现问题食品的相关知识,让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食品。三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4、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的责任,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留存可追溯制度。一是在过去建立食品安全进销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食品进销货台帐,对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户,一律要求使用食品批发一票通。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进货单据按照进货日期顺序装订好食品进货单据,并保存完整,留存2年。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上级安排布置的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
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今年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集市、城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杂店、城乡批发部、超市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法定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1906户,检查农村市场102个次。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1、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经营户969户,取缔无照经营2户,立案查办销售过期食品案件1件,罚款20xx元,没收过期食品23公斤。
2、开展了含黄曲霉素m1超标乳的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24户。
3、开展“瘦肉精”专项市场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经营户105户次。
4、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商发〔20xx〕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辖区范围内的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对本辖区酒类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户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酒类经营户基本能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查验记录还有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质检报号字号登记不规范。没有发现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42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户数668户次,检查市场10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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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四
一、抓监管,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1、注重部门协作,发挥整治合力。一是召开了安徽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并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了《安徽省工商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工商广字〔20xx〕43号),对我省今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作了部署。二是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市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察。
2、注重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20xx年4月至7月,省工商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动员会、省属主要媒体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省属媒体广告监测结果季度通报会,下发了《安徽省工商局等八个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徽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监管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通知》,会同省委宣传部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于6月24日至6月28日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等八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监测、巡查医药广告212637条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47件,行政告诫广告817条,立案查处180件,暂停3家媒体药品、医疗器械、非药品健康产品广告发布资格。
二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活动。20xx年8月至10月,省工商局部署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活动,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对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及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上发布的涉及信用贷款、无风险理财等内容的非法集资广告进行专项清理。排查清理活动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268人次,执法车辆655台次,监测、排查广告135662条次,检查相关媒体、企业376户,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发出行政告诫42件,立案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案件11件,罚没款11.63万元。
3、注重广告监测,掌握违法广告发布趋势。20xx年,省工商局继续完善广告监测系统,提高广告监测质量。一是调整广告监测对象,根据广告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将安徽老年报纳入了广告监测范围。二是升级广告监测系统,增加对各市广告监测及市级媒体广告进行抽查的功能。截止10月底,全省共监测媒体广告557万余条次,发现违法广告6.1万余条次。其中,省局广告监测中心共监测媒体广告136万余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4万条次。
4、注重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截止10月底,省工商局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21件、其他部门移交24件,做到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绝不推诿,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5、注重行政指导,强化媒体把关能力。一是通过定期召开媒体通报会,及时召开媒体负责人约谈会等方式,指导媒体贯彻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健全广告审查制度,落实广告审查责任。二是对广告监测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交的虚假违法广告,按照违法广告处理“四步法”予以处理,重点采用行政约谈及行政告诫的方法,对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警示。截止目前,省局共约谈省属媒体11次,下发行政告诫书34份。
6、注重案件查办,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震慑。截止9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955件,罚没款361万元。其中,省工商局进一步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对部分省属媒体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共查办广告案件10件,结案7件,罚没款8、18万元。
二、抓服务,促进广告业健康快速发展。
1、注重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一是出台了《安徽省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并认定芜湖广告产业园为“安徽省广告产业园区”。二是多次赴国家工商总局汇报芜湖广告产业园建设情况,争取将芜湖广告产业园申报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2、注重“走访助企”活动。一是赴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商报、金鹃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热线等广告经营单位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其广告经营状况,及时解决广告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二是会同省局公平交易局组织召开监管对象座谈会,听取广告经营单位对广告监管执法的意见、建议;三是召开了芜湖广告产业园建设座谈会,听取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单位、部分广告经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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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管理权限下放。下发了《安徽省工商局关于下放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权的通知》(皖工商广字〔20xx〕8号),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权下放给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工商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4、注重广告人才培养。配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广告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指导省广告协会开展广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参与组织了20xx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全省参考171人,合格54人,合格率为31、6%。其中,32人通过广告师考试,22人通过助理广告师考试。
三、抓公益,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配合省文明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安徽省工商系统“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引导新闻媒体、广告企业积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抓培训,加强广告监管工作队伍建设。
11月中旬,省工商局在合肥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广告业务培训会。全省各市以及省直管县工商局广告科(股)负责人、广告监测工作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围绕广告监测判定标准、广告案例分析、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内容展开,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五
一、网络广告概述
网络广告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从表面上理解,就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在互联网上制作和发布的广告。
目前,网络广告发布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络出版物发布广告。这种方式与传统广告的发布方式非常相似,只是载体由纸面媒体转变为电子版本;二是开设网址直接发布商业电子信息。一些著名的企业,依靠其知名度吸引社会公众来访问自己的站点,从而实现广告宣传的目的;三是电子邮件广告。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传播广告,实现广告宣传的目的,比传统的信函广告在操作和发送上要简便易行的多;四是通过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服务发布广告。这种方式主要是在isp的主页上发布广告,公众在访问isp主页寻求服务时,就必须要接触主页上的广告内容。
二、当前网络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较之于传统的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广告而言,我国网络广告仍处于不够成熟阶段,缺乏有效的规范,存在着诸多方面问题。
切相关。
二是网络广告骚扰现象严重。体现在插播广告多,上网浏览或下载过程中,浮动式广告随着鼠标的移动而移动或者突然弹出等带有强迫性阅读特征的网络广告甚至不点击还无法对网页关闭,严重影响用户浏览和阅读网页。
三是垃圾广告电子邮件。由于电子邮件成本低,速度快,覆盖面广,催生了大批赢利的运营商。对于用户而言,邮箱充斥大量垃圾邮件,严重占用信箱大量的空间,甚至可能使重要邮件无法接收到,贻误商机。
四是消费者个人隐私外泄。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上网者真实的身份证明及信用证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个人资料常被网站卖给某些广告商或企业,对公民的隐私构成一定威胁和侵害。
五是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缺乏保障,各种不实广告充斥网上,利用网络广告欺骗用户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空壳公司在网上开设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甚至伪造公司名称,或者冒用其他公司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阻碍了网络广告的健康发展,导致网络广告市场混乱和行业诚信度的缺失。
六是发布广告行为不规范。目前,一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企业或者医疗机构的自有网站或者网页大多未经审查即自行发布宣传自己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的广告信息,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工作中产生的难点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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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确定难。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但互联网不受空间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浏览,也就是说,任何地方的工商机关都有管辖权。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是一大难题。
二是对违法证据确定难。查处违法广告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上证据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因为网上电子文档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对网上证据的有效性存在争议,且电子证据易丢失。从执法实践看,执法人员从网上打印的含有违法内容的网页,必须得到当事人的确认才能作为证据。但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常常对违法网页内容予以否认。
三是法律依据寻找难。目前,我国尚无专门对网络广告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加之网络经营行为的特殊性,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网络广告监管的需要,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
四是违法责任追究难。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里,违法广告经营者并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因而对违法责任人寻找难。即使有真实的地址和名称,有的违法者远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出事后人去楼空,处罚决定书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五是执法手段到位难。主要包括对网络广告监管的硬件设施不到位,没有专门用于监控网络的设备和软件;查处机构不到位,多数基层工商机关没有专门管理网上交易行为和对网上违法广告进行查处的机构;人员素质不到位,不少工商执法人员不了解网络广告经营的特点与现状,缺乏鉴别违法网络广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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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广告费用认定难。一些企业委托广告经营单位发布网络广告是有时间期限的,有一个设计、维护的过程,如果工商机关发现某一时段的网络广告有违法现象,把合同涉及的全部费用作为发布违法广告的费用显然是不妥的,维护网络广告的次数又是不确定的,所以发布违法广告的费用难以计算。
四、对于网络广告监管的一些思考和对策
网络广告监管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同时考虑我国具体国情和工商部门的实际,对症下药。由于网络广告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将会不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网络广告监管也将会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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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六
广告作为一种商业行为,旨在通过各种手段向消费者传达产品的信息并促使其购买。然而,广告行业经常面临着各种不端行为和虚假宣传的问题,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各国都设立了广告监管机构。在我参与广告监管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广告监管的重要性和困难之处,同时也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广告监管需要明确的政策和法规作为依据。广告是一种商业活动,各国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广告行为。监管部门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解读,明确广告行业的底线和限制。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广告监管工作的宣传,让广大民众了解广告法规的存在和重要性,增加对违规广告的监督和举报。
其次,广告监管需要严谨的审核和判定机制。广告监管部门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核机制,对广告进行审查和判定。一方面,广告监管部门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定广告中的虚假宣传和不当行为。另一方面,广告监管部门还需要设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对广告的投诉和举报。
第三,广告监管需要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广告涉及的领域广泛,不仅与商务、媒体等行业相关,还涉及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广告监管部门需要与各相关部门展开合作,共同制定和推进广告监管的各项工作。同时,广告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与媒体机构之间的合作,及时掌握媒体平台上的违规广告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教育措施。
第四,广告监管需要加强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广告出现了爆炸式增长,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广告监管部门需要及时更新监管政策,完善对新媒体广告的审查和判定标准。同时,广告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新媒体广告的监测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广告行为。
最后,广告监管需要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广告行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广告监管部门需要与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建立一套完善的广告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体系。同时,广告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广告监管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在广告监管工作中,我们需要依据明确的政策和法规,建立严谨的审核和判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强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不断加强,我们才能够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七
引言
广告学是经济学,也是艺术学,它是策划、设计、开发、创新等全方位的学科,既是宏观的人文社会学,又是微观的跨学科、多学科交叉的复合性应用学,它的学术性高、应用广泛、涉及面广。如何使老师教好、学生学好,如何使广告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切实落实到实际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如何使毕业生真正达到社会和市场对广告学人才提出的高要求,成为社会应用型人才。也是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广告学专业人才培养管理和教学实践的重点和关键。
一、培养方案高标准,编写教案讲实际
三本院校要办好广告学专业,首先要解决学生底子薄和广告学的高端性之间的矛盾。广告学科必须站在市场经济的前沿,引领科研导向,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它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因此,需要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社会实践能力。面对三本院校学生底子薄、综合素质差距大等现状,我们认为,要教出好学生,必须要先做好老师。老师必须学好,研究透课文的全部内容,总结出知识点、难点、重点,有针对性地把理论讲活,把难点讲透,并且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在实践中解析课文,在生活中讲清案例,做到决不“照本宣科”,决不死板教条,决不误人子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艺术设计系结合教学实际,制定出《责任制教学管理模式》,明确提出素质教育的新思路,强调教学思想要高起点,要求保证教材的权威性、保持学术的时代性,坚持使用高水准的教材。在教学设置上,第一学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自信心。把实践性强的创意类课程安排在一年级,旨在树立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创造精神,训练动手能力;第二学年,介入市场、服务社会,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赛事,进一步消化理论知识,提高创作水平,训练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第三学年,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学生在企业文化研修专业方向的锻炼,掌握市场营销学、广告策划学、公共关系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积累实践经验;第四学年,重在社会实践,提高专业能力,开始就业准备。
(一)素质教育通全局,全力抓好一年级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艺术设计系十分重视新生第一课,并由骨干教授和讲师使用自编教案授课。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课文的内容不能改变,变动课文的次序,把先理后实践改为先实践后理论;把费解的专业术语和艺术原理生活化,深入浅出地讲课文;把理论知识转移到作业、作品解析的过程中去诠释。其二,在讲课文、做练习的同时,要教技能、教方法,让每一个学生在一两周内出成绩,激发学生的自信心和对课程的浓厚兴趣,树立良好学风,加强学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团结精神。其三,全面地补充与实践课题相关的交叉知识,如文学上的`短板限制了学生的理解能力,哲学、美学的欠缺限制了学生的鉴赏能力,艺术学的缺席妨碍了学生想象力的发挥。所有这些,都要在讲课与实践中得到补充,在讲线性写生时,要讲清楚中国传统绘画的抽象性和线的精神因素;在讲画面气韵时,要讲舞蹈的形体语言和动作的运动情绪;在讲构成时,要讲阴阳开合中的布势和脉动的起伏作用;在讲内容和形式时,要讲音乐中的词与曲的关系。使学生明白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研修相关交叉的课题。在专业创意训练上从一年级专业基础课开始,让学生初步设计“印花布”“图案”以及“平面构成”;让学生了解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中所应用的各种构成因素和设计元素,如黑白灰的对比关系、圆与方、虚与实的生成关系等;让学生尽早懂得设计原理、设计程序和行业特点。
(二)强调课堂示范,实行跟进式辅导
广告学专业的学生虽然都是没有艺术基础的文理科考生,但他们不乏聪明,只要尊重他们的个性,发现他们的潜能,他们很快就能进入“角色”。授课教师要通过示范与启发等多种教学形式,调动每个学生的特长和兴趣点,及时地“点化”他们,时常肯定学生的进步,抓住时机在全班或全系范围内,讲评好的作业、好的作品,在讲评中理出知识点,解析成功的关键点,使全班、全系都能觉悟,同时进步。与此同时,老师要跟进式辅导,使学生在艺术创作中一环扣一环的递进式发展,明确强调第一步的成功不能代表后面的成功,让每一位学生认识到艺术创作的不易之处。因此,老师上课时,要步步不离学生,时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普遍的问题全班讲,个别与个性的问题耐心给每个学生分析、启发。这种“推波助澜”的课堂实践让全班“好戏连台”,不断出现的好作业、好成绩让学生深感意外,让老师感到“自愧不如”。
二、以项目带动教学质量,以创作检验实践能力
《广告学》专业人才必须在社会实践中培养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经受锻炼。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艺术设计系的实践教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课堂实践,围绕课文的学术知识和创作要求进行作业。课题作业不能照搬书本案例,要应用课文的专业原理来自己创作。每个单元都从研究物质形态开始,经过写生―解析―重构―草图―创作,这样一个程序来完成,在每个环节中,第一步是发挥个性,自己构思;第二步是老师讲评、辅导和修改;第三步是在全班比较的基础上,讲解理论知识,重视知识点、重点和难点,以期提高审美水平和作业的专业高度。在评判的标准上不唯分数,为学识;不唯表象,为能力。要看个性化成份,要看创新思维的展现。第二部分是实践课,参与社会项目,参加全国及全省的设计、才艺比赛。根据专业、项目不同,分别组织若干学习小组,由相关专业的老师组织实施。在实践过程中涉及的周边课目,再由专业教师讲解,如软件问题,遇到桌面系统、三维系统、动漫系统,都由软件老师巡回讲解、轮流辅导。在创作过程中,采用灵活有效的授课方法,运用集体讲授、重点示范、个别辅导相结合,以实践验证理论,以讲解诠释知识,在整个实践的过程中,让学生既要弄懂课文,又要学会运用。在实践中,广告学专业的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甘肃省各项比赛,包括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甘肃省书画摄影展、甘肃省创新杯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以及甘肃艺术大展等,并获得了43个奖项,其中国家专利2项。实践证明,在动手中学理论,在消化理论的同时辅导创作是三本院校学生学习的好方法。第三部分是社会调查、市场调研和认知实习。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是广告学专业的基本功。素质教育不只是琴棋书画,更重要的是健康的大脑和心灵,灵活的双手与智商。同时还具备不断学习的能力。所以走向社会,学会交往和内省,学会独立思考,学会担当是广告学实践教学的重要任务。理论课程重调研是艺术设计系多年的主张,无论是市场营销学,还是社会学概论,所有社会性理论课都由教师带队去商场、企业、设计公司等单位实习,做到在调研中写论文、写总结,有时还编故事、编剧本,以多样形式诠释课文,演示心得体会,展示才艺水平。
三、分阶段总结,不断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
在实践课堂上,学生完成作业后,不能正确讲出作品的韵律关系和点线面的构成原理,作品的美学原则和命脉关联以及可改进的地方。所以,教师分时段的总结讲评十分关键,在大二、大三的讲授中应该及时地讲课文、讲案例,讲定义。要把课文前后贯通,把理论课、实践课形成双轨阶梯形,使之有联系、有论证、有提高、有回旋、有秩序。形成课与课的衔接、理论与实践的沟通,各科之间的融合与对接,如在讲“设计素描”时,联系平面构成、立体构成来诠释;在讲“三大构成”时要引证设计素描的基本观点;在项目创作中,要联系色彩的情绪表达和民族特点,要讲清楚美学与民俗、地域文化间的区别与联系等等。使学生明白所学课程的设计是科学性,实用性。
在第三学年,指导学生整理归纳个人学养与爱好,选择就业方向,不断深化知识结构,归纳清楚实用知识和学科理论,解析明白艺术的高度和工艺的难度,使实用技能应用自如,把专业理念层层深入,使素质水平得到升华。
四、注重科学的教学秩序,端正教风学风是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要求师生严格遵守国法校规、遵守《师生守则》。大力提倡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升,把教师的职业道德、学生的素质教育和教学质量当作事业发展的关键;教师的敬业要体现在授课态度和备课水平上;教师的责任性要落实在课堂辅导和课余的答疑解难上;把“量化考核”落实要在学生的到课率、及格率、就业率和获奖率的综合评估上;把先进点要放在改进授课方法、科研教学双丰收的制高点上。以课代表带动全班的学风,以优秀班带动全系的纪律,形成全系范围的学业交流、学术竞赛和全方位的校园文化,有效的解决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抓好教学管理,系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全体党团员的带头作用,要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和全系班干部的爱岗敬业精神,使干部有凝聚力,让教工有向心力,形成一个团结奋进、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共同进步的先进团队,争取在素质教育和广告学教学上更上层楼,取得好成绩。
五、y语
探索三本院校广告学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模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如想培养出具有广告学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专业设计技能,较全面地掌握广告的本质特征及营销、策划、创意、设计、媒体、广告运作等领域知识,能在文化创意产业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广告公司、媒介机构、广告业务部门、出版单位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具有较强实际工作与研究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就要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过硬,发展意识超前,重视团结协作精神,甘于奉献的教师团队。搭建一个师生相互学习、学术交流以及自我展示和自我提升的平台,构建一种科学化衔接基础课和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的递进式教学方法与优化教案的教学体系,是结合实际、与时俱进探索三本院校广告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科学、实效的正确之路。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八
广告监管也可作为从事广告监管和广告经营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参考读物。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xx广告监管半年总结,供大家阅读和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20xx年,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立足辖区实际,围绕“增量、提质、促亮点”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商标品牌建设,促进广告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和广告战略的实施。
一、商标监管工作
(一)以宣传为抓手,突出“广和深”,为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分局一是广泛扩大宣传面。主动向xx区政府汇报商标品牌工作现状、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积极向xx区委、政府建言献策,争取地方党政对商标品牌工作的重视与关心。重视与各级人大代表沟通,提出发展商标工作的建议,由人大代表联名形成代表建议向政府提出,以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发展商标工作的层次,促进形成全社会重视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加强对xx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业园区管理人员、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商标品牌建设政策的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各级经济管理人员重视品牌建设、重视商标作用的意识。组织开展“3.15”消费者保护日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知识竞赛、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介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商标品牌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政府发展商标品牌的各项扶持政策,形成全社会从上至下“重商标、创品牌”的浓厚氛围,促进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的顺利推进。坚持抓好商标品牌建设培训,配合实施商标品牌建设责任全覆盖,重点落实工商所在发展商标工作中的责任的年度工作要求,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网上考核等方式,强化对工商所长、工商所商标指导员的商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人员服务企业实施品牌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思想根源,提升认识高度。明确责任促认识提高,不断增强商标战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进一步增加,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明确差距促认识提高,认真盘点20xx年商标工作,清醒认识与兄弟县市在商标数量、商标质量、商标使用、商标管理等方面的差距,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明确任务促认识提高,进一步落实工商所对辖区商标培育、监管和发展的“户籍化”管理责任,继续开展商标企业大走访活动。今年以来,分局对志辉源石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等4家注册商标企业进行了走访。
(二)以培育为抓手,突出“优和强”,为进一步加强高知名度商标推荐力度。今年以来,分局一是抓商标注册增量奠定品牌发展基础。分局及各工商所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指导市场主体进行商标注册。认真落实“四书两卡”制度,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分类、侧重点不同的指导,持续提高xx区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20xx年度新申请注册商标34件,同比增长36%。实现年度商标增量25%目标,在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的同时,将商标服务、监管的工作重点向各工商所延伸,通过日常监管巡查,在各工商所普遍健全商标档案,建立商标联系点制度,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的商标注册、使用、信誉情况,做到数字清、市场占有率清、销售收入清、利税额清、广告投入清、社会贡献清;发挥工商所属地化监管作用,了解帮助辖区企业和经营者解决商标注册、使用、转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引导企业走品牌之路;实行注册商标的“户籍化”管理,建立工商所“有效注册商标登记台账”和“拟培育发展驰、著名商标登记台账”,及时掌握辖区注册商标数量以及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各企业注册商标的意向,及时锁定重点企业实施跟踪服务指导;以工商所为主,对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防范商标使用不规范的风险。继续深化商标工作行政指导,全面推开企业字号与商标一体化工作。有重点地支持辖区的区域品牌、新兴产业等运用商标扩展市场,提升竞争力。积极开展有效指导,帮助企业通过各种形式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切实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和指导企业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许可转让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进闲置商标的盘活利用,提高商标的使用价值。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商标维权机制,提供咨询服务,减少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是以树立商标品牌意识为主题,以各工商所为单位,广泛开展以“商标进企业”、“商标进园区”、“商标进农村”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努力形成各级重视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主动运用商标、自觉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中国商标节和中阿经贸论坛等国内外大型展会,组织驰名、著名、地标企业展示自己的产品,扩大本地驰、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本地企业创建自主品牌,走品牌发展之路,扩大对外宣传力度。
三是按照“重点关注、梯级培育、分类发展、递次推进”的商标发展策略,立足实际按照驰、著名商标培育五年规划,即时更新商标数据库数据。建立驰、著名商标培育联系点,对这些企业从政策上、商标正确使用上、广告宣传上、资料准备上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指导其把握申报技巧,有效申报驰、著名名商标。通过开展驰、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引导企业向“品牌经营”的方向努力,通过商标的市场运用,形成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被消费者认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商标培育发展工作数据库,搭建好培育平台,形成有层次、有梯度、循序渐进的滚动发展态势。规范驰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强驰著名商标培育、申报、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坚持标准从严、审查从紧、评选从优的原则,大力提高申报实效。20xx年,分局将“沙湖”牌大米1件商标确定为驰名商标培育对象,“昊惠”、“滚钟口”、“沐琳”等5件商标确定为著名商标培育对象。组织“沙湖”等15件商标参加20xx年百姓喜爱的商标(品牌)申报活动。
(三)以农村为抓手,突出“引和扶”,为进一步加强商标富农效应推广力度。今年以来,分局一是抓农字号商标快速增长。结合xx区实际,大力推进商标富农工作,积极促进“三农”发展。深入开展了“商标知识上山下乡”活动,加大农村地区商标知识的宣传普及。立足实际,积极开展农产品调研工作,分局及各工商所对辖区内主要生产、加工、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摸底和登记,全面掌握辖区农产品的种类、规模、特色以及产品的商标注册、使用、声誉等情况,建立起农产品商标资源档案。积极引导创农业品牌,促进农业增效、促农民增收。把商标品牌工作从城市延伸到农村,积极开展农村商标注册工作,加大涉农商标注册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商标法律意识,推进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工作;充分利用xx区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支持涉农企业申报具有辖区特色的系列商标。20xx年,分局帮扶指导涉农企业申报注册商标10件。
二是抓地理标志商标的发掘、培育、申报和保护。今年以来,分局通过深入乡(镇)开展调研普查,了解地理标志资源分布、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市场发展前景等情况,充分挖掘和发挥地理标志优势资源,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区域品牌经济。对已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指导其规范许可使用,全面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品牌,以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开拓市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作用;对发展充分,资源条件好,具有传统地方特色和独特品质、知名度高、辐射作用大、生产较集中和产销量较大的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种植加工产业,积极引导其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农产品虽有特色,但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尚形不成产业优势的,协调政府、部门、协会各方力量,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促进其加快发展,一旦时机成熟,即引导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与此同时,在商标印制、商标规范使用、广告宣传、商标保护、商标维权等方面对协会、企业、合作社进行有效指导,积极配合地理标志商标所有人制定行业地方标准,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加强会员生产过程监督,强化品质管理,不断提高地理标志商标产品质量,确保商标品牌稳定快速发展。与各产业骨干企业进行座谈,指导行业内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机制,增强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有关举报和投诉线索,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及时上报。加强与质监、农业、卫生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地理标志商标侵权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是抓农村专业合作社商标的申报和使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商标,引导合作社成员运用商标品牌增收致富。组织商标指导员对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植基地进行全面走访,掌握农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植农户的生产经营、商标注册、品牌培育等情况,提出具体的商标培育发展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各级政府汇报获取支持。因地制宜,深入农村专业合作社实地帮扶,在商标设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使用和管理、商标保护等方面提供现场服务和指导。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植农户及涉农企业树立商标意识,提高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和正确使用管理商标、经营品牌的能力。20xx年,分局帮扶银川园富葡萄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5件商标。
(四)以监管为抓手,突出“打和保”,为进一步加强商标权益保护力度。今年以来,分局一是继续按照区、市局关于“双打”工作部署,以产品制售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分局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件,收缴罚没款3.43万元。组织针对“樱花”电器、“日丰”管件、“五粮春、青花瓷”白酒等商标侵权违法行为集中进行了专项打假行动。
二是重点保护,织好维权网。今年以来,分局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工商所商标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发挥工商所在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使各工商所把开展商标办案、保护商标专用权列为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开展维权服务的重点内容,将规范市场主体商标经营使用列为日常巡查的重点项目,作为经常性工作。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畅通联络渠道,建立健全联手打假机制。积极维护涉外商标专用权,对该类投诉案件快速处理、专人跟踪,加强走访沟通工作,对投诉多的商品采取集中力量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健全跨部门商标联合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和广度。加大对商标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对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案件可提请相关司法部门提前介入,以提高案件移送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商标犯罪行为。
三是指导企业内外兼顾,维护自身权益。组建企业自己的商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商标管理员,专门负责商标的申请、防御和维权事务,定期组织商标专管员参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课程,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办法,规范自主商标使用,积极创建自主品牌并不断发展提升品牌层次。关注品牌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发现权益受侵害时,主动与工商、知识产权、公安、法院等行政执法部门联系,提供证据线索,配合执法部门有效维权。
(五)以运用为抓手,突出“活和实”,为进一步提高商标价值发挥力度。今年以来,分局一是注重挖掘,用好闲置库。建立闲置商标资料档案,主动与发改、经贸等单位沟通联系,积极为改制、兼并、联营、重组等企业出谋划策,指导企业通过转让、拍卖等形式盘活闲置商标。二是大力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引导大中型商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对进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关口前移。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运用商标特许经营、品牌连锁等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总结经验,规范运作,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商标许可使用示范点。三是注重发挥商标品牌价值,推动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贷款和用商标权出资设立企业,积极推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增强动力。四是认真调研,选择一批骨干企业,综合运用培育指导、宣传引导、政策调动等手段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商标战略,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五是把实施商标战略与招商引资密切结合,利用中阿经贸洽谈会和中国商标节等时机,积极组织辖区驰、著名商标参会参展,进一步扩展辖区商标的知名度。
二、广告监管工作
(一)统一思想、推进广告战略深入实施。今年以来,分局认真组织干部学习领会党的精神以及区、市局广告发展战略精神,一是深刻理解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丰富内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促进xx区广告业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广告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二是结合xx区实际,认真落实区、市广告业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细化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广告战略实施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广告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对实施广告战略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总结评估实施情况,确保实施广告战略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实现预期目标。20xx年,分局组织9家广告经营单位参加市局举办的广告业培训班,9家广告经营单位及时准确上报了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数据。
(二)争取支持,打造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分局加强了协调沟通工作,一是积极协调xx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把推动广告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动,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部门助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共建大格局。二是强化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城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配合“创卫”工作,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加强虚假违法户外广告监管,进一步提升城市户外广告发布品位,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三是积极履行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牵头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主的查处力度,做到重点打击,严厉惩处。对查办虚假违法广告过程中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提请相关部门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暂停产品销售、吊销医疗机构有关诊疗科目、关闭网站和删除非法信息等措施,形成整体合力。20xx年,分局对5家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0.98万元,对1家新闻媒体代理发布违法广告进行了查处,收缴罚没款1.7万元。
(三)从严监管,树立良好执法权威。为了加强传媒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分局一是认真落实全区十一部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实施意见,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以及虚假房地产、收藏品、招商加盟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广告市场持续好转。二是坚持在从严处罚的同时,采取违法广告提示、约谈、集中培训、违法广告公告、责令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停止广告业务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资格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对于执法中发现的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问题,组织广告发布者的广告部门负责人进行广告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使其能深刻认识违法问题的严重性。三是加大虚假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把重点放在查处大要案件上,严查快办典型案件,突破疑难复杂案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虚假广告案件,加大对虚假广告责任人的惩治和震慑力度。20xx年,查处违法广告8件,收缴罚没款3.3万元。
(四)创新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分局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广告业地位作用及发展成就,为实施广告战略和推动xx区广告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深入重点广告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掌握企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帮助广告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广告业发展环境。三是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发布活动。继续鼓励引导主流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投入和参与各类公益广告活动,开展公益广告研究、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公益广告的多元化运作模式和激励机制。20xx年,分局组织6家广告主参与各类公益广告活动,共发布6条公益广告,组织经营户126家,运用led广告发布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口号130余条。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分局将紧紧围绕区、市局党组和xx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以治庸问责为纪律保障,进一步深化执法手段,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促进分局商标广告工作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实施商标、广告两大战略。大力推进商标、广告战略实施。
(二)进一步加大商标帮扶力度。巩固商标战略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大对创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帮扶力度,力争帮扶1件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三)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案的查处,对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案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今年以来,广告科在局党支部的正确领导和热心关怀下,在其他科室中队的支持与配合下,按照以人为本、热情服务、长效管理、规范高效的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长效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共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申请74件,征收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664978元(去年去除公交车车体广告使用费后为569835元)同比增长16%,拆除立柱式大型广告牌4块,取缔其他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设施52余处,总面积约1700余平方米。现就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科室人员业务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我们组织全科队员参加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专业性文件培训学习,并请法制科的同事为科室人员讲解了广告管理相关执法文书的书写。很好的组织了每次由局办要求的周末学习活动,及时做好笔记。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组织人员修改了《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中法律责任内容。按照收支分离,将所开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用全额上缴代收银行,并及时向局财务科做好汇报统计,定期与财务科做好季度核对工作,确保了所开票据的无误性。对20xx年至今20xx年的开具的法律文书、所报广告效果图等资料文档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归档,建立了广告审批备案档案由专人管理。同时我们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职信息员坚持报送每周、每月工作计划,方便局办编辑《城管信息》。
二、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成绩更加突出;
一)、做好原设置广告设施的续审工作
年初,我科列出了详细的20xx年工作计划,制作了20xx年广告设施审批明细表,明确了审批广告设施的续审时间表。确定了全年的总体目标为:把广告设施的美化与资源的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把户外广告管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切实加强了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得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共为原审批的22处广告设施办理了续审手续,征收户外广告有偿使用费478345元。续审率为95%(公交车车体广告因特殊原因未能续审)。
二)、严把设置关、控制新广告设施的审批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曲阜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我科组织全体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细则,在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联审联办制度。户外广告审批工作坚持做到科学、规范、高效,按照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材质、高标准安装的原则,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一年来,共受理行户外广告审批项目103件,办结74件,共开具《曲阜市广告设施使用协议》167份,新设置大型广告设施13处,征收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182833元,同比增长12%。
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缔违法广告设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户外广告业发展迅速,为城市增添了色彩,同时也出现了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档次低劣、特色不鲜明、破坏城市景观效果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形象。我科对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所有广告位登记造册。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设施,组织强制拆除。一年来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47份,拆除面积达1700余平方米。特别是今年8月份拆除了杏坛路西首总面积达350平方米的大型落地式广告牌。孔子文化节期间,根据领导安排,联系160吨大型专业吊车,历经5个小时,直至深夜11点,拆除了京福高速20号口处三面大型立柱式广告牌。
20xx年度上半年,我局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在市局广告科的精心指导下,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县局的总体工作思路和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搞好监管服务工作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局,现将发展提升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告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2户,共登记31件户外广告。
1、为了不断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半年来,开展了《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册),悬挂横幅1幅(块),制作宣传展示牌1块,现场接受咨询100余人次。今年开办企业法人和企业业务人员学习班2期,参加人员80余人,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广告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广告效应,开创企业名牌战略,半年来帮助指导10余户企业建立完善了广告管理制度,使之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3、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以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活动为契机,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标语等宣传工具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商标知识。
4、举办《广告》等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水平。
二、提高广告行政许可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我局印制一次性告知单100余份,公开办事程序,接待服务咨询100余人次,户外广告登记申请立即办结,去年上半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34件,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31件。目前,没有涉及农业产品及项目的户外广告登记数。
三、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1、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广告监测台帐制度。落实广告监测台帐和广告市场巡查记录,对监测中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及时进行查处。
2、对各类广告进行全方位监测,建立健全的广告市场巡查制度,对药品、保健品、医疗、房地产等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
3、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切实开展打击虚假宣传活动。半年来监测广告1035条。
四、组织开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应检22户,参检户22户,参检率100%,通过率100%。在广告监测、巡查中运用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方式,制止虚假违法广告2份数,纠正违法广告条数2条。查处广告案件2件,罚没款4000元。设立举报电话12315(xx),受理消费者咨询100余人次。
半年来,广告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充分履行监管职能,争取工作进一步提高。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十九
从二者设计的主要原则方面展开论述比较二者的异同点。
【论文关键词】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的原则异同点
广告培植了企业形象,企业形象成就了现代商业的“神话”。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现代企业已经踏上了促进其企业形象的语境传播和消费认同之间良性循环的探索之旅,努力以更加亲和更具诱惑的面孔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从印在产品上的区别性标识到企业用以攻破市场、维护其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武器,品牌研究和品牌经营已经走过了大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
二者的设计准则主要都是提升企业在民众心中的企业良好形象。
首先,广告设计的主要准则为:
一、广告传播的真实性原则
广告的真实性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必须强调它的经济信息,文稿内容要真实准确,不能虚夸,更不能伪造。真实性是广告的生命,广告是传达信息的,是对商品、劳务、企业以及企业经营思想、经营观念的反映。只有真实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商品和服务,反映企业本来面貌的广告才是有生命力的。广告要取信于人,就必须以真实的信息去打动人、去影响消费者。广告内容应如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广告创作人应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消费者,本着“顾客至上,诚信第一”的宗旨策划广告,忌用虚假空洞不切实际的广告。如某口服液的广告里,一个头戴博士帽的少年,一边喝着该口服液,一边念着广告语:“易聪明,易增高,快快服用xx一号”,似乎只要喝了这种口服液,学习上不要用功也能成为博士,而且天底下就再无矮子了。这种广告不但不能吸引消费者,反而使他们更反感,从而达不到促销产品的目的。实践证明,只有真实可靠的广告才会带来经济效益。德国奔驰汽车公司在世界汽车行业能独树一帜,与其奉行质量至上、诚信第一的商业宗旨是分不开的。该公司的广告词是:“如果有人发现我们的奔驰汽车发生了故障,被修理车拖走,我们将赠送奖金一万美元。”没有抽象而空洞的文字,而是用事实和承诺表达了其产品的质量。因此,真实是广告创作的灵魂和生命。
二、广告传播的道德性原则
广告传播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手段之一。广告除了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外,在传播时还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观念。广告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广告应当为扬“善”贬“恶”做出相应的努力,也就是说,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广告还应当承担一种社会伦理导向的责任。笔者认为,广告传播应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原则是:1)诚信原则,即广告必须讲究信用,禁止传播任何虚假广告。2)无伤原则,即广告不能损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如张贴在一些公共场所的治疗性病、不孕不育症等广告,侵犯了人们的公共生活空间,影响了人们的视觉。还有在居民楼门上、墙壁上张贴的广告宣传单,侵犯了私人生活的空间。3)有益原则,即广告必须是健康向上的,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等内容。如某方便面的一个路牌广告的标题叫“泡的就是你”,画面上白色的浴盆里泡着一位女子,在丰富的泡沫中扬起骄傲的头,翘着苗条的腿,目光充满挑逗,手中拿着一碗该品牌方便面。尽管图文并茂,略带幽默,却格调低俗,这样的广告既污染人们的视觉,又污染人们的精神。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广告在传播产品信息、促销产品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品位并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由此可见,广告不能仅仅追求一种技术上的实用或艺术上的美观,它应当把伦理道德上的“善”价值也看成自身追求的目标;广告不能停留在简单地引导消费的层面上,它应当是对当前可行且正当的生活方式的一种诊释,并对导向全社会普遍认可的“善”价值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
三、广告传播的艺术性原则
(一)广告语言的艺术性
广告不是单纯为了欣赏,而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引发消费者的联想,刺激他们的需求欲望。为了更好地传达广告信息和思想内容,应将思想、信息、知识、情趣寓于富有美感的美术、摄影、歌曲、诗词、戏剧、舞蹈、文艺等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中去表现广告的主题和创意。这是广告艺术的内在的感人力量所在。广告以其艺术性来增强它的娱乐性、趣味性和欣赏性,让人们通过广告作品的形象获得丰富的文化内涵,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达到广告的目的性和手段性的统一。广告内容是通过广告的主题表现出来。广告主题必须借助语言文字,才能得到准确的阐释和揭示。同时,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如果没有语言文字,很难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广告语言能打破时空的限制,较之其它视觉形象更富有说服力和吸引力。语言的这种特性决定了语言艺术是达到“广而告之”这一综合艺术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构成广告艺术总体的支柱。因此,语言是表达广告主题、塑造广告形象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或媒介。所以,广告艺术在语言文字上应力求简洁,寓意深刻,令人回味。
广告在语言文字上还要讲究一定的文采,譬如运用人们所熟悉而且通俗易懂的双关语、成语、谚语、俗语、比喻、口头禅等来传递广告信息,往往更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和购买欲。广告语言中首先要写好广告标题,因为广告标题是广告艺术的眼睛。好的广告标题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美国一位广告专家对获奖的广告作品所进行的分析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广告标题使用了谚语。如美国的一家银器制造公司,用“发光的不全是黄金”这句谚语作为广告标题,以此来说明他们公司制造的银器也是发光程亮的。拟人也是广告语言中的常见用法,就是把商品人格化。例如,诗人流沙河写过一首关于火柴的广告诗:“磷是你的灵魂,隧人氏是你的祖辈,你烧毁自己,点火给人类,短促的一生不过几秒钟,却比虚度百年的人更可贵。”虽是寥寥数语,却把火柴的成分、历史功用、价值介绍得一清二楚,并赋予深远的诗意。可见,在广告艺术中适当地运用一些修辞手法,既可以丰富广告标题的内涵,又能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
(二)广告传播方式的艺术性
广告的艺术性除了体现在语言上,还体现在其传播方式上。广告在传播时必须符合人们的审美需求和审美标准,广告传播时应注意广告的形象美和视听效果,其形象应使消费者易于接受,乐于接受。一句话,广告形象要有利于培养和激发消费者的兴趣和美感。俗话说:“远看颜色、近看花。”这句话说明了色彩对人的刺激作用,一幅具有个性和色彩的广告往往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更能抓住人们的视线。在传播广告时,其声音、音乐要以和谐为美。玛克思·德索在《审美经验》一书中说:“当倾听某种歌声时,我们还没有听清其歌词与旋律,便觉得已深受感动了。有些音色会使人立即兴奋或松弛,有时会使人狂怒,有时会像微风一样轻抚我们。它们作为生动性情感的美感激发,只在几秒钟对我们起作用。”因此,广告时的音乐应当用和谐优美的曲调在极短的时间里打动受众的心,既给受众以美的享受,又达到了广告的效果。
(三)广告的意境
对意境的追求源于人们对美的热爱。因此,一则成功的广告在制作手法上要有意境,给人们一种留连忘返的感觉。唐代司空图的《计论》曾把有关艺术“空白”的理论概括为“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是说诗歌语言要精确含蓄,在空间范畴中有意用空旷的形式来蕴涵。
广告监管的论文篇二十
市场准入是证券业开放中的一项特定义务,我国已在加入wto的《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承诺了允许外国证券业经营者市场准入的相关事项。然而,我国现有各立法层面对于证券业开放中市场准入的法律形态和业务范围的规制要求与上述义务的转化实现不无矛盾冲突之处或缺乏应有的前瞻性,因而构成我国履行入世承诺的现实或隐性的障碍。此外,如何把握市场准入中的审慎措施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wto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意义尤其重大。
第一节市场准入的法律形态和业务范围
一、市场准入的法律形态
市场准入的法律形态是指外国证券业经营机构在参与我国证券业务时所拥有的实体组织形式。
一国证券业开放最主要的两个途径是外国证券经营者跨境提供证券服务以及通过在境内设立经营实体直接从事证券业务。就前者而言,外国证券经营机构的组织形式由其本国法律规制,后者所设立的经营实体本质上是境内法人,其组织形式及业务范围均受当地法律规制。我国对于证券服务贸易中的跨境提供方式承诺:外国证券机构可直接(不通过中国中介)从事b股交易。为此,2002年6月19日和2002年7月15日,我国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实施了《境外机构b股席位管理规则》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申请b股席位暂行办法》,为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并取得b股交易席位建立了行为规范,使得外国证券经营机构不通过中国中介直接从事(并仅限于)b股交易成为可能。然而以上规则仅规定了“境外机构指在中国境外注册的经其所在国或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批准可以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对其实体组织形式没有提出任何限制性要求。可见,在涉及我国证券业开市场准入的法律形态问题上,实际上仅有一种情况属于我国国内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即外国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在我国境内设立经营实体的方式从事证券业务、提供证券服务。
(一)现有法律形态的辨识
我国证券业开放过程中对于外国证券经营机构在我国设立经营实体应当采取何种法律形态呢?对此,我国入世承诺的具体内容同有关的国内法律法规存在差异,使人产生疑惑。
我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承诺的证券服务商业存在的法律形态为合资企业(jointventures),而根据减让表在水平承诺部分对此的解释,“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foreigncapitalenterprises)包括外资企业(也称为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jointventureenterprises),合资企业有两种类型:股权式合资企业(equityjointventures)和契约式合资企业(contractualjointventures),股权式合资企业中的外资比例不得少于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5%。”就此而言,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与我国投资者举办合资企业究竟是股权式还是契约式仍不明确。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在我国则分别称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此,证券服务的商业存在在我国似乎可以采取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两种法律形态。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境外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其业务范围以及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第4条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可见,我国国内法律法规将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与我国投资者举办的合资企业仅界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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