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案例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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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山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以安全、质量为前提,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内容和要求
工程范围:甲方提供的采石场地形图规定的范围内;
工程内容:**方案的设计、**说明书的编制。
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作业现场安全、充足的动力及照明用电;
5、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设计,按深孔**技术要求进行钻孔,并负责验孔和护孔。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施工方案设计、施工指导书、技术安全措施;
4、乙方负责协同甲方指导施爆过程的安全和警戒工作
露天中深孔**
1、工程费用
中深孔**炸药用量:按设计方案确定孔数和装药量,按实际施工的双方确认的用药量,结算单价(按实际炸药用量): 元/吨,不足一吨按一吨收取(大写 元/吨)。
2、结算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经签字生效,**施工前,甲乙双方根据现场钻孔情况核实**器材使用量。乙方据此办理审批手续,手续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费用。下一期项目可循环,以此类推执行。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有效期为1年;
2、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关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山西**工程**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二
乙方:中国石油xxx分公司
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更好地界定《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配合支持对方工作。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3、甲方明确所属的营运稽查部代表甲方执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检查协调本出租场地安全工作。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本企业租赁区域内(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7、对租赁区域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由于事故殃及的其它社会单位、人员负完全处理责任,并负责事故处理和事故的上报工作,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有效期一致,直到双方租赁经营合同期满。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石油xxx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三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合同(主合同),为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路网工程(二期)国光大道工程的项目施工风险责任承包方进行择优选择,最终甲方决定选择乙方作为该工程的项目施工风险责任承包方,为明确项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项目施工风险责任承包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业主单位:。
4、项目内容:
6、协议工期:
二、项目承包范围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补充协议(如有)中规定的施工内容(不含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完成的工作)。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等内容,乙方同意工程主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由乙方全面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从施工准备、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过程中的工期、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成本核算、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款回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竣工后回访、保修等工作。
具体项目内容:。
三、协议价款
1、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主合同,本协议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960万元,计价方式亦同主合同。最终以结算价为准。
2、工程款支付:
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在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款后,甲方在扣除相应管理费、履约保证金、风险责任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后,5 天之内支付业主拨付工程款剩余款项给乙方。
3、如业主未能按主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甲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业主追索,乙方保证不向甲方追索,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管理费用及税费承担
本协议书约定乙方按照总造价(或每次工程款)的2%上缴甲方管理费(建安劳保费归甲方所有),管理费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扣除,管理费可以列入项目核算成本。
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必须严格按营改增税务规定执行,甲方按规定在拨付每笔工程款时代扣代缴,或乙方自行缴纳税费,税费底单交甲方留存。
五、履约保证金和风险责任抵押金
为保证乙方履约,本协议约定,甲方收取乙方总造价 2 %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每次到账的工程款中同比例扣除并代为保管,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且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在质保期满后,连同业主返还的质保金一起全部返还(无息)乙方。
为了更加明确风险责任,本协议约定,甲方收取乙方总造价 1 %的风险责任抵押金,由甲方在每次到账的工程款中同比例扣除并代为保管,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且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一周内全部返还(无息)。
六、安全保证金
甲方收取乙方总造价 1 %的安全保证金,由甲方在每次到账的工程款中同比例扣除并代为保管,工程完工且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一周内全部返还(无息)。
七、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费用
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实报实销,其余探亲、通讯、食宿等费用按照乙方自行配备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全面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业主主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时间要求,负责编制工程结算并送给业主审批。若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结算资料给业主,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结算的认可以业主的审批为准,甲方对结算的时间、金额等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结算上的任何签字、盖章均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的结算。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分管和对口负责人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并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就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及甲方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配备的人员、设备等进行必要的考核,对不胜任岗位或不满足施工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更换;对乙方自购材料进行质量监督。
5、甲方可配合乙方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履行上报程序,但不承担费用和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其他应付账款的付款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十、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工程主合同及本协议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安排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上岗。
3、乙方有责任认真处理好债务关系,一旦有涉及甲方之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在纠纷或诉讼产生之时起24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甲方。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被人民法院冻结存款、查封或扣押财产,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导致甲方财产损失,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将损失的款项(包括前述违约金)从工程款或乙方其他款项中扣除。
4、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的任何第三方因为本协议工程对甲方的诉讼,所有诉讼费用、甲方律师费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甲方支付义务,以及甲方处理纠纷发生的其他诸如交通、通讯、食宿、查询等实际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为完成本项目投入的资金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工程项目所需资金不能及时或不能足额到位造成本项目工期拖延、停建、解除合同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偿。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融资,如存在以甲方名义进行融资的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放弃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6、本项目如因业主和政策等因素无法顺利实施,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偿。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保证不再转包、分包,保证不拖欠人工费、材料款等一切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如有资金拆借、拖欠费用、工伤(安全)事故等各种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理,与甲方无关。如出现因未及时支付材料款、民工工资、设备租金、工伤(安全)事故等而发生的纠纷,造成材料供应商、民工、设备租赁户群体上访或故意伤害等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8、项目完成后,由乙方全面负责工程结算,如结算值不理想,与甲方无关;如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与甲方无关;如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业主追索,保证不向甲方追索,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保证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债权的情况,如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四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联系方式:
甲方为了工程的顺利施工,将(共约平方米)的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将现状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并将所有的拆除物清理出场并运送出去,甲方所需物归于甲方并交接放好。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人民币,分次付清。进场施工首日付元,拆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传余款。
二、拆除时间(总计天):年月日—年月日。
三、拆除要求:
1、乙方拆除工作必须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若没有达到,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对工程进行返工,直到达到甲方标准为止。
2、按甲方现场人员的要求,按照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进行拆除。
3甲方要求乙方雇用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注意安全要求,并做好安全保护设施,对于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拆除的物品移走,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拆除期间所有涉及的室内手续由甲方办理,室外手续及相关事宜由乙方处理,城管方面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由于一方应办理或处理好的手续事宜未协调处理好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由有责任一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支票或转账。乙方凭合法正式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领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在拆除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现场的供水、进排水、消防、空调、供气、排污等设施设备受到破坏或损失或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2、乙方未在规定之日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六、附加条件
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份,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五
乙方:
根据双方20xx年x月xx日签约的“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就沪委办发〔20xx〕26号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就本次xxxxxx的举办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次大型活动负总责,并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治安案件发生、防来宾拥挤、防物品坠落、防临时构(建)物倒塌和防危险品进入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按规定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5个工作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0个工作日向市消防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手续。如果在活动场所内需搭建临时(构)筑物及提供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还需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20个工作日到活动所在地的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质量技监部门备案(备案内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活动安全保卫组,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组工作,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安保人员的岗位培训,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租用场馆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承担安全责任。
4、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与安全保卫队伍(人数配置标准另附)。
5、乙方应与场馆安全保卫部门密切联系,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管辖范围,互相配合,同时要接受展馆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展馆保卫部门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临时活动安全许可证》;举办活动预定日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活动计划、基本情况、出席对象(特别对出席的领导、各类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关情况(含上述备案材料)。对临时变更活动计划、内容要随时向甲方报告。
7、闭馆时,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
8、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甲方的责任
9、甲方对乙方所举办的大型公共临时活动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如发现有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及可能影响到公众与甲方的安全时,有劝阻、责成整改和制止的责任。
10、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场所、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活动场所核定的人员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技防设施等活动场所使用的安全数据与资料,并提供安全责任区域平面图。
12、甲方提供的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设施应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仅可供用的停车场地,指挥好车辆有序停放。
14、甲方负责展馆门口的安全,闭馆时,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闭馆后,场馆内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违约责任
16、乙方违反约定,甲方以囗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如未被采纳或在要求的时限内未得到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来促使乙方纠正违反约定或违反法律的安全隐患现象。这些措施包括赔偿、暂停辅助服务,直至关闭展馆。
17、当甲方根据本约定第三条第1项规定而采取必要措施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单位(盖章):上海展览中心浦东开发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于 承包给乙方拆除,具体内容如下:
一、拆除工程内容:
1、一幢房屋及地坪全部拆除。
2、所有涉及工程拆除及其所拆除废旧建材以及废渣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3、房屋拆除并将所有废渣、地坪由乙方运走,其间环卫、运输等涉及拆除该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4、乙方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施工。
二、施工安全:
在乙方拆除施工时,乙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和出入施工场地人员安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内,如因此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所有责任和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三、拆除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除房屋及废渣地坪处理费 元(大写: 元整)。在甲方按双方约定拆除清理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拆除时间和违约:
双方约定拆除清理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天。给甲方,如推迟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200元计取,如乙方中途停工连续超过两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行处理。甲方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合同。
本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七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部门)、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性
社区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落脚点,社区的环境对未成年人生活习惯的养成和道德情操的培养,乃至个人品质、思想抱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是基础。目前,社区内拥有的各种小型文化、教育、体育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不少喜闻乐见的服务,但还远不适应当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是社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和载体。作为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负责城市社区建设的民政部门,在加强社区未成年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责任。
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高度,从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规划为龙头,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切实把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积极支持的原则,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力争在三至五年时间内,使全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有较大的改观,使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严格规划管理,切实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
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包括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公共设施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为搞好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建设部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04]167号),提出大城市要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市、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中小城市要重点建设好市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一是各地要加大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力度,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在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县城关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居住区规划的编制、审批中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用地。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规划时,要把是否按国家标准配置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审查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是各地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必须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以上的居住区应(按照每千人用地200—60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100—200平方米)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用地40—6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20—30平方米)建设文化活动站;重点镇和县城关镇也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对未配套规划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三、部门密切配合,把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未成年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事关居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事关城市基层的.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狠抓落实。
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建设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小区规划,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实施情况,对未按规划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要责令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检查。
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严把工序验收关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不合格的工程决不允许交付使用。确保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施工质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建成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权属,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为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使用安全,要建立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社区组织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发挥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综合效益。
一、使用娱乐设施必须遵守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排。
因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架斗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四、共同维护公共娱乐场所卫生,不准乱丢、乱吐、乱涂画、乱张贴,违者马上纠正。
五、允许外借之物必须经管理人员允许并登记,同时交一定押金后方能带走,不得私自带出。
六、节约用水、用电,严防火灾隐患,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安全。
七、在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进行非法的活动。
八、使用有偿娱乐场所应按价交费。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八
为了预防本会所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会所有效的运行,特制定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本会所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设计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安全,安全通道畅通。
3、严格检查洗浴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4、洗浴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本会所。
5、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九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认真落实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网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么网吧的火灾隐患才能可能避免。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十
乙方:施工队各班(组)长
为齐抓共管,确保安全施工生产,争创文明安全工地,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制度,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为此制定本责任书。
一、班(组)长必须担任义务安全小组长,全面组织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指导,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整个施工中去,班(组)自选1-2名义务安全员.
二、班(组)长充分发挥义务安全员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做到;措施有人定,制度有人抓,隐患有人查,违章有人纠,建立班(组)安全档案。
三、上级部门的安全会议经精神必须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安全隐患一查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根据工作特点和进度,认真做好安全交底,无安全交底,班(组)不得施工。
五、重点防火、防漏点、防事故、防物体打击、防附物伤人,工地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带入工地,严禁违章操作和盲目施工以及蛮干,如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或班(组)负责。
六、严禁不假外出,凡不因公事外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行安全通道;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入工地,不系安全带不得进行高空作业。如不遵守制度罚款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由班(组)自行负责。
八、注意室内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由其是高压电。生活区的卫生轮流值班值日,铺被整齐,室内干净,违者一次,班(组)罚款50-200元。
九、严禁打架斗殴,说话和气,礼貌待人,有问题找工地领导解决,如出现打架斗殴,无论何种原因,参与者罚款1000-5000元。如出现第二次打架斗殴的班(组)。一律逐出工地,不得结算帐务。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办理三证手续,不办理者不得进入工地。
十二、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施工规范,确保安全操作,非机械操作手,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械及电闸箱。
十三、凡违背上述安全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由班(组)长自行解决,自行处理。
此责任书仪式两份,施工队和班(组)各执一份。
乙方:
××××年××月××日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x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三)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第八条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九条商店、宾馆、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咖啡馆、茶室、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学生宿舍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需控制人员进出的安全出口应当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便于人员疏散,并符合以下规定:
(二)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十一条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三)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四)地下、半地下的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与地上部分分隔并直通室外。
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内应在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且地面照度应能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四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厅室或房间及疏散走道内设置应急事故广播,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急事故广播应能在火灾情况下自动切换,其声音应明显高于背景音乐;
(二)歌舞厅、夜总会、宾馆客房、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报警,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厅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放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或声光报警器。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籍贯: 联系电话:
由于乙方承租甲方 的房屋位于顶层,四周虽有栏杆等防护措施,但乙方带有两个小孩,为防范未知风险,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公平、友好协商,特制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因为乙方带有小孩,且甲方出租房屋位于顶层,存在未知风险,因此甲方不愿将房屋租赁给乙方,现乙方愿意承担小孩的一切风险责任,并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因此甲方才将房屋租赁给乙方。
二、乙方系小孩监护人,并保证尽到监护人责任,看好两个小孩(如有其他小孩到乙方承租房屋,其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小孩出现在屋顶的时候,负责其安全,如有意外,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四、乙方保证不随意带人到出租房屋,如发生第三人侵害,其责
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到其安全注意义务;乙方自愿承担小孩的一切风险责任,并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同时放弃针对甲方的一切诉讼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十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x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 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三)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第八条 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 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九条 商店、宾馆、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咖啡馆、茶室、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学生宿舍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需控制人员进出的安全出口应当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第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便于人员疏散,并符合以下规定:
(二)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三)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四)地下、半地下的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与地上部分分隔并直通室外。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内应在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且地面照度应能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四条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厅室或房间及疏散走道内设置应急事故广播,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急事故广播应能在火灾情况下自动切换,其声音应明显高于背景音乐;
(二)歌舞厅、夜总会、宾馆客房、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报警,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厅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放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或声光报警器。
活动场所安全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1、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3、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4、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