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耕地保护工作方案(通用16篇)
方案的评估和反馈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更好地改进和提高方案的质量。与团队成员和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方案的实施和达成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灵感。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一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xx〕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
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
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
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
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
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
负责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鉴于江州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存在由于缺乏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农户信息漏缺重复等诸多困难及原因,截至目前还存在部分标段农户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结合江州区实际,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仍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乡镇政府、农场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的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各乡镇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华侨农场要将农户补贴原计税耕地面积进行汇总,于2021年5月20日前分别上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补贴标准。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农场登记、审核、汇总上报的面积,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再确定江州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资金分配。自治区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由江州区包干使用。在实际发放中因耕地面积等因素变化出现补贴资金不足的,由地方统筹解决;
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六)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
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等,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
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4月10日前)。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按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补贴面积核实、录入(2021年5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以工作组为单位统一采用《××乡(镇、街道)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情况表》进村入户核实农户补贴面积(面积核实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1)。一是签字确认,对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必须农户签字确认并按手印,进村入户核实的工作人员也需签字确认;
二是农户信息录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收集所辖各村的农户信息、补贴面积(已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经审核确认,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系统”。
(三)补贴面积公示、汇总、上报(2021年6月10日前)
由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负责补贴面积的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2),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公示说明及公示表加盖乡镇、街道办、农场公章后,由乡镇、街道办、农场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重新核实和调整,并及时更新农补系统数据。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以正式红头文件呈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上报文格式详见附件3)。
(四)补贴面积审核(2021年6月30日前)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计局部门参与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五)补贴面积资金分配报审和批复(2021年7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江州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六)公示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乡镇、街道办、农场名义,对所辖所有村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4)。
(七)发放补贴资金(2021年9月30前)
江州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审批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八)完善档案管理(2021年10月20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街道办、农场府盖章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公告等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
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各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面积核实表纸质材料;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上报补贴汇总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江州区政府负总责,成立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州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江州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审计局、农商行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管
1、各乡镇严格核实农补补贴面积,不得虚报漏报。对虚报漏报、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2、各农户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计入个人失信记录;
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3、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和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处罚的农户,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三)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二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落实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市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考核和下一步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刚才,县国土资源局利鹏同志通报了市政府对我县20xx年度耕地保护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责任制的考评情况,并对20xx年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工作作了说明。我代表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的责任。希望各镇、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动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提三点意见:
国土资源管理是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直把加强土地调控,落实耕地保护国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部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15.3万亩。特别是去年我县与市政府签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以来,我县各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xx年度我县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经市政府考核评为达标,同时在单项考评中获保护耕地奖。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在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土地利用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是xx年编制的,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不严;建设规划改动随意性较大,用地项目选址不科学,难以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甚至土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之间存在冲突、脱节现象;工业园区和市政建设用地未有整体详规,出现新增土地需求与供地不足的矛盾,部分建设项目无法供地;村、镇建设没有统一规划设计,农村旧宅基地难以调整,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二是土地开发利用粗放。一些单位和个人不能正确处理土地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一些项目用地特别是工业项目多占少用,盲目圈占土地,集约化水平不高,投资强度、单位产出率低。三是土地管理有待规范。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还不够细致,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章建房、私搭乱建等问题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我县科学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我县要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做强做大经济“蛋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提供有效的土地资源保障。省里已将我市定位为生态发展区,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这次签订的责任书就新增加了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负总责、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和避免耕地丢荒浪费等相关内容,对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圈占土地、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做到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充分保护好、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耕地是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本来就缺少。据20xx年统计,全县耕地资源只有44.98万亩,人均不足0.6亩,而且其中果园占了4万多亩。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紫河高速公路、产业转移园区、临江工业园区等建设都要占用部分耕地,有限的耕地资源还会减少,人地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县划进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已达41.47万亩,而全县现有耕地面积中除去果园不准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仅有40万亩多一点,也就是说我县已将本不可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划进去了。在基本农田面积不能减少的情况下,要想将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控制区,已没有耕地可调,这是我县发展遭遇的最大的瓶颈问题。为此,我们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好土地资源,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用地与长远发展用地的关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守住未来的发展空间。
一要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县在20xx年出台的《xx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中已经明确:各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抵于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各镇占用经依法批准的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补划的基本农田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占用的面积与质量。各镇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对准入的建设项目和农民建房,要避免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每年度要如实向县政府提交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情况和监测调查资料。县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二要继续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作。各镇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以此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满足各种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要。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已上报的义容、好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的跟踪,确保两个项目规划预算过关,尽快把项目审批下来,争取秋收后开工建设。对市政府下达的4000亩园地、山坡地、未利用地开发任务,要加快选址、立项、论证和规划设计,并落实资金投入开发。项目所在镇要密切配合,力争早日完成任务。同时,各镇要加强对开发补充耕地的管理和使用,全力抓好耕、种,避免耕地丢荒和浪费。
三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刚才,利鹏同志对2008年市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及其使用作了说明。根据计划,今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计划指标110.75公顷。市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政府掌握,主要用于县产业转移园区、临江中心镇建设和重要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计划分解到各镇。因此,各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严格土地审批,加强土地使用标准管理,坚决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控制建设用地增量。要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要求,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杜绝“规划跟着项目走,土地任由投资者圈占”的现象。要提高项目“入园”的条件,多引进占用土地少、内销比例大、创造税收多、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推动土地利用率实现重大突破。要着力挖掘潜力,盘活消化存量土地。去年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目前全县仍有2000多亩未作处置,这些闲置土地都要想方设去盘活利用。各中心镇或其他镇确实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在目前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未提交使用前,按现行规划执行,凡不符合规划的用地,县政府都不安排今年的用地指标。
四要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各镇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注重事前预防,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违法案件和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力度,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一定要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监察协调机制,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各镇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土资源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给予配合、支持和监督,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取得实效,有效地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持土地管理秩序的稳定。
依法征用土地,是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和谐xx”的高度,在土地征用、开发过程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严格按征地补偿标准执行。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给予补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政策法规进行丈量、登记和核算,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地听证公告,严格执行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的“二公告一登记”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等费用。
二要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坚持中央提出的“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确保群众“失地不失业,失房不失居”。积极研究探索征地补偿安置的多种途径和办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货币安置、劳力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等形式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和农民自择就业门路、自主创业;鼓励用地单位尽可能把适合农民就业的工作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要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各级要尽快将现有涉及土地的信访和上访案件处理到位,按政策可以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按政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作出承诺,分期解决;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还在继续上访的少数人要安排专人做工作,讲政策,争取息访。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xx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负责制,县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四
1、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
20xx年确定我县耕地保有量指标为42.58万亩,保证了市政府下达我县20xx年耕地保有量。
2、基本农田划定、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
20xx年我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49万亩,20xx年期间无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灾毁造成基本农田减少。保证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20xx年期间,我县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凡不符合规划的用地一律不予审批。对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用地,通过依法依规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办法予以解决。20xx年,我县新增建设用地按省、市分解下达的计划申报落实,没有超计划报批用地。
4、耕地保护制度情况
20xx年我县将耕地保护列入了政府目标考核,建立了耕地保护奖惩办法、耕地质量建设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等工作制度。对农民建房实行了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建房占地面积等工作措施。
1、强化耕地保护的领导,出台相关文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耕地保护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打击和制止违法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2、守住基本农田“高压线”,确保我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1)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我县20xx年已签订了三级耕地保护责任书,分别是市政府与县政府、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落实了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同时通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标注的形式,将确认的基本农田面积、位置和质量落实到农户,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掌握基本农田变化情况。我县已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300多份。
(2)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公示制度、动态监测制度、信访举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标志牌管护制度、严格审批和占补平衡制度、保护考核奖惩制度等。同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队对县域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动态巡查,乡镇国土资源执法中队对本辖区内的耕地进行动态巡查,设立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室,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查后必有结果。做到了“户户有保护责任,人人有保护义务”的全民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氛围。
3、群策群力,确保土地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我县把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保护耕地的重要举措。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动态巡查制度,聘请村级土地监察信息员294名,逐步建全了县、乡(镇)、村土地动态监察网络,对各乡镇村的用地信息有效实行监控。二是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积极与法院、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协同办案。涉及占用耕地的违法案件都能抑制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没有涉及占用耕地的违法案件。
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差距,如个别群众和干部素质不高,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监察阻力较大等等,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力争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五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县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正式文件上报。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根据《xx县农业局、xx县财政局、xx县农经局关于印发〈xx县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镇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我镇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调整完善后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20xx年《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数据以20xx年补贴兑付完成后为基数修改基础信息及增、减直补面积。
(二)核实好农户基础信息,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存折帐号(邮政储蓄存折户)、联系电话、开户银行栏,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存折信息与身份证件、户口本一致,身份证号码是第二代18位数身份证号码,农户联系电话真实。
(三)系统及“补贴面积汇审表”中农户总户数是有补贴面积的农户总户数,在系统中删除了没有补贴面积的农户信息。
我镇收集纸质资料存档的有:
1.分农户的补贴明细表。
2.分村补贴的汇总表。
3.《20xx年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审核表》(即表1、2、3)。
4.镇、村两级公示图片(含电子版)。
5.其他相关资料。
补贴资金发放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是镇政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我镇于20xx年7月1日收到今年经县审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在20xx年7月2日通知各村回镇领取公示表回村公示,于20xx年7月8日公示结束,镇级公示同步进行;在公示期间,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镇在公示结束后立即收集各村公示图片,并上传相关信息数据。
1.及时报送汇总审核表。我镇于20xx年6月11日上报经镇长签字、政府盖章后《20xx年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审核表》(即表1、2、3)到县农经局、财政局审核备案。
2.及时上传系统数据。我镇于20xx年6月18日上传《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补贴面积等准确数据给县财政局农业股413室。
3.及时报送书面文件。我镇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书面文件、后附经镇长签字、政府盖章的分乡镇、村补贴的汇总表,同时报送镇村两级公示图片。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七
20xx年,我处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10县(市、区)同仁和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全处同志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克服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双重压力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耕地保护工作
1、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的有关指标,完成了十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中基本农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等有关指标的分解,市政府与十县(市、区)主要领导签定了《太原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2、由我处牵头组织市局相关处室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相关处室组成联合检查组,于4月8日至10日对全市十个县(市、区)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和省厅,并进行了联合通报。
3、接受了山西省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和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局检查组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完成了接受检查的资料、数字收集、汇报材料的起草、相关部门及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的协调接待等工作。
4、为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按国土部新标准更新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针对多数县(市、区)经费不足的情况,我处申请市政府对十县(市、区)补助资金153万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的更换和完善,经市政府批准,资金已下拨,更换和完善工作正在进行。
5、由我处起草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太原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下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保护好耕地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20xx年第一批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8911.15亩,计划总投资566.1175万元,报市政府批准后,会同市财政下达了投资计划,现正在实施中。
2、完成了对阳曲县凌井店乡东郭湫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和古交市岔口乡关头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的踏勘;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以上2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10838.7亩。
3、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省厅委托的万柏林区化客头街办土地整理项目799.95亩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尖草坪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963亩、万柏林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799.5亩的验收工作。
4、会同建审处、整理中心完成了万柏林区、迎泽区申报的20xx年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现场踏勘和初步审查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已确定了20xx年万柏林区、迎泽区2个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总面积647.3亩。
5、制订了《太原市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程序》。
6、按照省厅要求,督促县(市、区)上报了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改报告。
7、按照省厅新的耕地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办法,向省厅申报了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申请。
8、组织进行了对《古交市原相、下白泉村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三)其它工作
1、为重点工程服务,积极支援省市重点工程建设。20xx年1至3月份,先后为重点工程补充耕地2558.49亩,主要包括小店区20xx年第一批次、20xx年报国务院批次等。
2、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局从20xx年4月耕保和建审分处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和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在职能上对接。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省厅耕保处、建审处职责分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处将占补平衡项目及新增耕地的入库登记、备案、牵头占补平衡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易地补充耕地项目的'合同管理与规范等工作移交建审处。
3、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和信息系统应用会议。传达了省厅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等工作。
4、牵头组织了全市10县(市、区)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初检,起草了《太原市基本农田分析报告》。
5、起草了《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规划的编制方案》。
6、随同局领导对娄烦县、阳曲县卫片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督导。
7、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山西清徐小回沟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的复核工作。
8、完成其他处室会审件61宗、征求意见稿6件、答复政协提案2件。
1、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太原市现有未利用土地大多位于山区,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选择中,一些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进行开发整理,虽有少量潜力,但投资越来越大,难度越来越高,并且大量的开发整理也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县(市、区)普遍缺少承担项目的积极性,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协调困难,项目实施难度增加。
2、依法补划基本农田潜力不足。我市半数县(市、区)已无补划潜力,多数城区在本区内无法完成重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任务,全市范围内占用中高产基本农田无同质量的一般耕地可补划。
3、在本市范围内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存在困难。符合项目立项条件,且投资少、效益高,能开发整理的地块大都已立项开发整理,集中连片的地块难以找到,有集中连片的地块,新增耕地率远远达不到立项要求。
1、组织做好迎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的准备工作。
2、组织协调县(市、区)完成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新增耕地任务和基本农田整理任务。
3、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4、督促县(市、区)及时完成已竣工的省、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资金审核,严格把关,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5、基本农田上图后,择时对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九
20xx年,我处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10县(市、区)同仁和兄弟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全处同志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克服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双重压力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耕地保护工作
1、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的有关指标,完成了十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中基本农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等有关指标的分解,市政府与十县(市、区)主要领导签定了《太原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2、由我处牵头组织市局相关处室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相关处室组成联合检查组,于4月8日至10日对全市十个县(市、区)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和省厅,并进行了联合通报。
3、接受了山西省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和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局检查组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完成了接受检查的资料、数字收集、汇报材料的起草、相关部门及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的协调接待等工作。
4、为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按国土部新标准更新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针对多数县(市、区)经费不足的情况,我处申请市政府对十县(市、区)补助资金153万元,用于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的更换和完善,经市政府批准,资金已下拨,更换和完善工作正在进行。
5、由我处起草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太原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下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保护好耕地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20xx年第一批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8911.15亩,计划总投资566.1175万元,报市政府批准后,会同市财政下达了投资计划,现正在实施中。
2、完成了对阳曲县凌井店乡东郭湫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和古交市岔口乡关头村基本农田整理申报项目的踏勘;组织水利、财政、农业等有关专家对以上2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和预算进行了评审论证,项目总面积10838.7亩。
3、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省厅委托的万柏林区化客头街办土地整理项目799.95亩的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完成了对尖草坪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963亩、万柏林区20xx年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799.5亩的验收工作。
4、会同建审处、整理中心完成了万柏林区、迎泽区申报的20xx年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现场踏勘和初步审查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已确定了20xx年万柏林区、迎泽区2个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总面积647.3亩。
5、制订了《太原市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程序》。
6、按照省厅要求,督促县(市、区)上报了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改报告。
7、按照省厅新的耕地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办法,向省厅申报了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申请。
8、组织进行了对《古交市原相、下白泉村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三)其它工作
1、为重点工程服务,积极支援省市重点工程建设。20xx年1至3月份,先后为重点工程补充耕地2558.49亩,主要包括小店区20xx年第一批次、20xx年报国务院批次等。
2、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局从20xx年4月耕保和建审分处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和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在职能上对接。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省厅耕保处、建审处职责分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处将占补平衡项目及新增耕地的入库登记、备案、牵头占补平衡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易地补充耕地项目的合同管理与规范等工作移交建审处。
3、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和信息系统应用会议。传达了省厅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等工作。
4、牵头组织了全市10县(市、区)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初检,起草了《太原市基本农田分析报告》。
5、起草了《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规划的编制方案》。
6、随同局领导对娄烦县、阳曲县卫片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督导。
7、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山西清徐小回沟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的复核工作。
8、完成其他处室会审件61宗、征求意见稿6件、答复政协提案2件。
1、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太原市现有未利用土地大多位于山区,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选择中,一些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进行开发整理,虽有少量潜力,但投资越来越大,难度越来越高,并且大量的开发整理也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县(市、区)普遍缺少承担项目的积极性,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协调困难,项目实施难度增加。
2、依法补划基本农田潜力不足。我市半数县(市、区)已无补划潜力,多数城区在本区内无法完成重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任务,全市范围内占用中高产基本农田无同质量的一般耕地可补划。
3、在本市范围内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存在困难。符合项目立项条件,且投资少、效益高,能开发整理的地块大都已立项开发整理,集中连片的地块难以找到,有集中连片的地块,新增耕地率远远达不到立项要求。
1、组织做好迎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的准备工作。
2、组织协调县(市、区)完成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新增耕地任务和基本农田整理任务。
3、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4、督促县(市、区)及时完成已竣工的省、市级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资金审核,严格把关,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5、基本农田上图后,择时对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20xx年十一月十一日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十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市、区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恢复耕地功能,稳定粮食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民以食为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的安全,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成立x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xx(乡长)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环办,xx任规环办主任
(二)成员单位:规环办、农服中心
(一)恢复目标。
xx乡20xx年耕地恢复目标x亩,涉及xx社区、xx、xx村等xx个村(居)。
(二)恢复原则。
一是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20xx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20xx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可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要求,以耕地“进出平衡”的方式恢复补足。二是坚决止住新增原则。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应在辖区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图斑运用
一是耕地恢复潜力图斑。该类图斑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即可恢复图斑是指被占用的耕地未破坏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去除地表物即可进行耕作;工程恢复图斑是指破坏了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即使去除了表面物还需要进行耕作层恢复工程、土地培肥、灌溉系统重建等工程才能恢复耕作。各村居可以在该图斑内优先选择即可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同时,可采取工程措施对工程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完成辖区内当年耕地恢复任务。二是耕地不实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变更调查显示仍为稳定耕地,但现状已变为园地、林地等其他用地,该类图斑是未来耕地流出的图斑。各村居必须提前谋划,实施整改恢复,遏制耕地再次新增流出。三是耕地流出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度变更调查中20xx年耕地减少的图斑。各村居要如实核查现状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
(四)验收确认。经乡政府自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级验收等程序,验收时须提供必要的地块信息、实地整治前后照片等佐证材料。
(五)恢复时间。年度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在20xx年x月x日前完成耕地功能恢复并种植符合要求的粮油或蔬菜作物。
(一)加强宣传引导
为防止以后出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应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标语、院坝会等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最新政策和配套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让耕地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在全乡形成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各村居主体责任,建立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机制,落实耕地网格化管理。村(社区)支书承担耕地保护组织、发动、管理、处置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四职干部同时承担包片第一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主任承担监督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村(居)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采用“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的方式,防止耕地无序减少,扛稳粮食生产政治责任。
(三)强化执法监督
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县20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是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镇村社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耕地面积核查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现。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性,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20x年必须按照国家“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农户。面积核查必须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确定、直发,保证资金足额兑现。
镇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站,邵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面积、工作进度,资金兑现的监管督查工作,不抵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拖延,否则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二
20xx年上半年以来,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局各股市队所的大力支持下,耕保股全体同志齐心协力,认真履行了股室的工作职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求,20xx年上半年我股室利用“二次调查”成果,按照周口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一些符合条件的.地块列入占补平衡项目库。从项目库中选取3000余亩地块编制了四个补充耕地项目,目前,该四个补充耕地项目已向市局提取立项申请,市局各相关科室正在会审中。
我县耕地占补平衡“五统筹”以前在建项目有三个,新增耕地155.0417公顷,20xx年上半年已全部竣工并经市局下文验收,目前已向省厅提交了核查确认材料,申请省厅核查确认。
20xx年上半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工作,共办理城市建设用地项目2批次。占用耕地56.4537公顷,补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56.4537公顷,实现了建设用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目标。截止目前,扣除已使用的指标,全县剩余可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2.5569公顷。
我们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作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大措施,建立了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了项目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建设速度。针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并联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法依规管理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10万亩以上新增费项目按照市局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我县拟申报xxx;xxx;xxx等四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目前该项目的前期测量、规划设计和预算的编制工作已完成,下一步申请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试点村综合整治项目我县申报了9个,现已完成前期测量、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认真自查总结。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对我县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了核对,20xx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基本农田面积均不低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经批准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全部补充了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实现了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相挂钩,达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县政府与乡政府、县国土部门与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1、坚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文件,进一步提高股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2、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照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3、做好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xx—20xx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0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厅及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县认真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我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情况
20xx年我县耕地总面积55091.06公顷,均为旱地。20xx年耕地减少45.02公顷,其中非农建设项目占用45.02公顷。20xx年,耕地增加2.44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2.44公顷。
20xx—20xx年增加耕地面积42.44公顷,其中土地开发4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2.44公顷;20xx—20xx年减少耕地面积65.02公顷,其中建设占用65.02公顷。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县政府和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每个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立了耕地保护的指标量化制。
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日常执法巡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制作专题宣传单、在电视台播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题节目、开展土地管理工作座谈会等。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人民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20xx年我县划定基本农田43467.50公顷,均为旱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79%。全县设立保护标志牌,17个,全县成立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3个,东中西3片各一个,村管护小组261个,确定村组联络人员作为保护监测员。全县基本农田的各乡镇村组均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xx年度,我县基本农田没有减少和增加情况。
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管理,开展了基本农田检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县政府文件制定下发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部署工作任务,安排落实工作措施。县上成立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监察局、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20xx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20公顷,实际占用耕地20公顷,批准占用耕地20公顷。20xx年我县补充耕地义务60公顷,任务60公顷,实际补充耕地13.5公顷。
加强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一是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二是严格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从严执行耕地保护“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和布局,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坚决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保护现有耕地面积长期稳定,总量平衡。三是在保护和节约用地的同时,与开发耕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作用,积极探索并形成一套从项目立项到规划设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储备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挂钩的运作机制,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加强验收跟踪,对每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并做好跟踪检查,做好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搞好水土保持和土壤改良,确保开垦耕地的质量。四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稳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四、耕地质量建设情况
根据我县耕地分等定级工作成果,我县有高等地16720.29公顷,中等地36876.6公顷,低等地1536.21公顷。
根据农业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县有高产田22040.87公顷,中产田22040.87公顷,低产田11020.92公顷,建立了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45个。
五、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五年来,我县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新增耕地质量参差不齐,补充耕地质量相对于被占耕地质量有差距;农业综合投入仍显不足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耕地计划补充任务历史欠帐多,后备资源匮乏,开发难度大;部分新增耕地由于产出低,肥力培植周期长,影响农民耕种积极性等。
六、今后工作的打算
今年我县项目建设保障用地的任务十分繁重,耕地保护仍然面临严峻的考验。我县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耕地保护精神,在保障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优化用地结构,强力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遏制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促进耕地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和追究制度。
2.继续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典型个案,都要排除阻力,敢于碰硬,坚决从严予以查处。
3.多渠道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向土地开发要耕地。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向土地综合整治要耕地。大力推进乡村土地整治工作,做到早踏勘、早规划、早设计、早施工;整合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资源,加大投入,向灾毁土地复垦要耕地;以农业技术推广和落实种粮补贴政策为手段,强化地力培肥,提高农田质量,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杜绝耕地撂荒现象。
4.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以实施《张家川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重点,加快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加强新农村建设步伐。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四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重要指示,重视和支持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认真组织在辖区内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生,做到不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全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定面积。在镇区主要路口、路段等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宣传保护耕地的意义和目的。
我们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我镇耕地。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镇村镇办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核定用地标准,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同时以建设中心村为契机,积极稳妥地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由分散建房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坚决杜绝中心村以外私批乱建现象的发生。
20xx年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真正将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对新村建设及工业项目用地进行了规范规划,主要靠增减挂钩方式解决。今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x亩,通过增减挂钩复耕面积x亩,努力实现占补平衡。20xx年居民点按规定数据减少面积x公顷。
近年来,镇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建立了土地巡查制度,由镇长亲自挂帅,成员有管区区长、各行政村主任等组成,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对土地违法案件能积极配合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到位。我们通过巡查并配合县土地中心所等部门,制止违法乱建占用土地行为37起,没有一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乱建现象。
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已经结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我镇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为创建“和谐耕地”提供了较好的资源保证。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坚持贯彻“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依法管地、节约用地”,认真抓好耕地保护和建设,国土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和执法力度,有效保护耕地,进一步提升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镇党委政府即根据汤沟的实际,将耕地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其他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镇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及时协调、解决耕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具体抓,确保了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并结合日常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街头咨询点、召开会议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国土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今年来先后共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方式上求新,在宣传内容上求实。宣传的内容设计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通俗性,重点宣传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对国土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落实国策、保护国土资源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今年来,我镇一方面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着力加强项目建设。争取省级20xx年度耕地灾毁复垦资金20万元完成了大新圩莲花闸、大新村机耕路修复;投资376万元的天定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于10月开工建设,将于今年底完成工程建设;另一方面着眼于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我镇从保护耕地、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汤沟发展的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掘资源,申报并组织实施申报实施了官锋窑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彭山村桂家宕坑塘土地复垦项目。目前彭山村桂家宕坑塘土地复垦项目已经安庆市国土局验收,实现新增耕地115亩,完成了年初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通过这些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又提高了耕地质量,促进土地利用和农业增产增效。在积极组织实施项目的同时,我镇还高度重视对所实施项目的管护,已实施项目的地块均落实了耕种,充分发挥项目的作用,真正变废为宝,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了我镇耕地保有量面积不减少,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国土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巡查,跟踪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耕种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所在村进行整改落实,防止了发生项目实施后抛荒或改变用途现象。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不仅仅是国土一个部门的责任,更需要政府领导、全民参与。年初,我镇政府即与行政村签订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力促资源保护由国土部门唱“独角戏”转化为全社会的“大合唱”。同时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工作方针,健全镇、村、组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在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息员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确保对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今年来,我镇未发生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现象,真正做到了依法保护耕地。
3呼图壁县20xx上半年耕地保护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了耕地保护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保护责任制落实到位
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加强了耕地保护力度,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耕保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并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并明确了县、乡(镇)、村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90份,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在各乡镇聘请土地信息员232名,上半年共巡查12次。每次巡查都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处,在24小时内上报国土资源局,认真地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发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情况
由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各7份。
呼图壁县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库建设工作由昌吉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承担,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面积51100.18公顷(766502。7亩),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8928.08公顷(733921.2亩),并多划基本农田2172.1公顷(32581.5亩)。共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349个,设立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牌1个、乡(镇)级基本农田保护牌8个、村级和地块级基本农田保护牌21个,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正在等待上级部门验收。
20xx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业局制定了呼图壁县耕地地力保护制度、呼图壁县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和监测制度、呼图壁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补划制度。
(三)、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我局依法审核报批用地,严格土地审核报批程序,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对依法批准占用的耕地认真落实占补平衡工作。20xx年截止目前收到建设用地批复3个,分别为呼图壁县实施城镇规划20xx年第一批建设用地的批复(占用耕地381.2295亩)、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二十里店村居民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占用耕地45.096亩)、呼图壁县五工台镇十户村居民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14.1705亩),共计占用耕地440.496亩,按照“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充在呼图壁县耕地储备库绿鹰农场耕地中,补充面积440.496亩,该项目剩余可补充面积879.6615亩,使补充的耕地的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达到了占补平衡的标准。
为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我局与新疆精诚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开展了呼图壁县5万多亩耕地储备库项目工作,项目共分145期,现已完成内外业工作,已提请上级部门验收。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城市建设及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占用耕地要从耕地储备库项目里进行补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四)、土地整治项目情况
通过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公开招标的项目3个,分别为二十里店镇宁州户村(一期)、种牛场草原站(一期)、呼图壁种牛场农六队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建设规模为1848.46公顷(27726.9亩)。新增耕地14.69公顷(220.35亩),总投资3022.01万元,即将开工建设。
可研阶段的项目三个:大丰镇大土古里村、二十里店镇宁州户村(二期)、石梯子乡东沟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一期),三个项目建设规模为20xx.83公顷(29517.45亩)。新增耕地49。17公顷(737。55亩),预算总投资为4105。48万元。有可能下半年招标。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2、监督管理实施好二十里店镇宁州户村(一期)、种牛场草原站(一期)、呼图壁种牛场农六队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3、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资料,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4、与昌吉州规划院、新疆精诚公司对接、沟通,争取使呼图壁县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库建设工作、5万亩耕地储备库工作早日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
5、利用广播、电视及“土地日”、“测绘日”、基本农田保护牌宣传,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
20xx年下半年,我股将继续严格按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耕地保护工作见实效,使项目管理更上一个台阶,确保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篇十六
现将我县20xx年度耕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县按照新的基本农田保护布局,重新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碑,层层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各种保护措施得到了落实,在今年征地过程中,没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挂账情况,认真执行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坚持“占多少,垦多少”和“先补后占”的原则,在确保我县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了市政府下达我县7.6242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和6.490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在今年的“金土地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都分别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金土地工程工作,解决了实施这项工作的具体问题,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2、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项目管理
在“金土地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把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20xx】46号)文件规定,依法按程序落实了项目招标(必选)制、监理制、公示制等各项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严格的专管和审计。在此基础上,县发改、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并组织县级相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项目监管和服务。在项目实施时,做好了调查研究,充分争取了项目区群众的意愿,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3、工作成效
20xx年,我县实施了劳动镇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中天、佛星、石湍、石佛4个县投资自求平衡土地整理项目,5个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8076万元,整理规模6.8万亩,新增耕地0.76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25万亩,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金土地工程”目标任务。目前,5个项目已通过初验,完成了工程审计,整理完善了工程竣工资料,待省国土资源厅的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