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社区服刑人员心得大全(23篇)
经过仔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管理不当。如何设计和打造一座具有创意和实用性的建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一
随着治安形势的严峻,社会对于刑罚的实施不再单纯追求惩罚,而是更加注重刑罚的教育和改造功能。社区服刑人员制度应运而生,成为一种新型刑罚执行方式。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参与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从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是理解和尊重。社区服刑人员来自各行各业,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教育水平。作为他们的社区服务对象,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理解和尊重他们的差异。通过与他们交流和接触,我们发现每个服刑人员背后都有自己的故事和有别于常人的生活经历。我们要以包容的心态对待他们,不去嫌弃和指责,而是给予他们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
其次是耐心和关爱。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在服刑期间面临着重重困难和心理压力。他们需要我们的耐心倾听和真切的关怀。我们作为社区工作人员,要经常与服刑人员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和需求。有时,他们只需要一个被理解的机会,一个温暖的怀抱,便能获得前进的力量。我们要将他们当作普通人对待,给予他们鼓励和支持,让他们在社区环境中逐渐走向自我价值的实现。
另外是引导和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是被剥夺了自由的人,但我们不能剥夺他们获取知识和提升能力的机会。在社区服刑期间,我们应尽量为他们创造学习和发展的条件。通过组织各类文化、艺术、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望。我们也要将社区作为一个社交平台,引导他们与正面人群交流互动,拓宽他们的社交圈子,同时也增加他们与外界联系的机会。只有通过引导和教育,我们才能真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摆脱犯罪的恶性循环。
再次是监督和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化刑罚执行需要监督和评估的机制。社区工作人员要经常与服刑人员的监护人、家属和其他社区成员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动态和进展情况。同时,我们也要定期对服刑人员进行评估,将他们的改造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以便对他们的表现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奖惩。监督和评估的目的是推动服刑人员的持续改造,使他们真正回归社会。
最后是合作和共享。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工作需要社区全体成员的共同参与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要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合作,共同制定并实施改造计划。只有各方的齐心协力,才能为服刑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他们得到及时的帮助和关爱。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共享改造的成果和喜悦,构建一个和谐而稳定的社区环境。
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接触,我深刻体会到了理解和尊重的重要性,也体验到了关爱和耐心带来的影响。同时,我认识到引导和教育的必要性以及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性。合作和共享则是社区服刑人员改造工作的保证和动力源泉。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真正帮助那些需要挽回的人,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二
第一段:引言(100字)
社区服刑是当今刑罚执行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旨在通过让服刑人员回归社区生活,参与正常社会经济活动,实现社会融入和再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汇报心得体会活动是一项必要而有益的举措,不仅有助于服刑人员审视自己的过错并寻找改正的途径,也为社区提供了一个了解服刑人员改造进程的机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将从服刑人员的心得体会、社区平台的作用、小组活动的影响、家庭参与的重要性以及改造目标的实现等五个方面探讨社区服刑人员汇报心得体会。
第二段:服刑人员的心得体会(200字)
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心得体会的汇报,可以梳理自己犯罪的原因和动机,对自己的错误有更深刻的认识。在汇报过程中,他们回顾自己所犯的罪行,并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审视自己的行为,这种反思有助于深入理解犯罪对社会造成的伤害,进而引发对改造和积极向上的渴望。同时,心得体会的汇报也是在公开场合站出来面对自己的过去,这种勇气和自觉表明了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态度。
第三段:社区平台的作用(200字)
社区平台扮演着承上启下的角色。首先,它为服刑人员提供一个向社区公众和相关部门展示自己改造成果和积极进取的机会,使他们得到了外部的认可和鼓励,增强了对自我价值的认同感。其次,社区平台为相关部门提供了一个直观了解服刑人员改造情况的窗口,便于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进行评估和调整。最后,它也为普通社区居民提供了理解服刑人员并协助他们回归社会的机会,有助于改变对其的偏见和歧视,增进社区的凝聚力。
第四段:小组活动的影响(200字)
社区服刑人员往往通过参加小组活动实现心得体会的汇报。小组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心理疏导和交流的方式,更是通过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体验,吸取他人的经验教训,从而促进他们的成长和改变。小组成员互相帮助、支持和监督,营造了一种让服刑人员感到温暖、关爱和归属的环境,这种关系有助于消除服刑人员的恐惧和孤立感,激发他们积极改造的动力。
第五段:家庭参与的重要性以及改造目标的实现(400字)
家庭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线支持网络,家庭成员的参与对于服刑人员的改造非常重要。家庭成员可以一起参加汇报心得体会的活动,包括发言和互动交流,以此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消除误解与隔阂。同时,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是服刑人员重建信心、走向正途的重要动力。此外,通过家庭参与的方式,也能对服刑人员的改造成效进行及时评估和调整,帮助他们实现改造目标。
总结(100字)
社区服刑人员汇报心得体会的活动是促进社区服刑改造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服刑人员通过汇报心得体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寻找改正途径;社区平台提供了一个了解服刑人员的改造进程的机会;小组活动使服刑人员感受到关爱和温暖;家庭参与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至关重要。通过这些努力,希望每位服刑人员都能从汇报心得体会的过程中,走出罪恶,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一员。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三
社区服刑人员是指被判刑入狱的罪犯,在服刑期满、刑满释放前,依法安置在社区里管理的一类特殊群体。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管理,重视其教育改造、帮助重返社会,是维护社会治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在进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过程中,我深受感动、启发和收获。在此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一、理解和尊重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尊严
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满前,已受到法律的严密制约和限制。其身份虽为服刑人员,但其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仍然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尊重。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尊重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性和人格尊严,以温和的态度与其沟通交流。采用人性化的方式实行执行和监督,以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
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
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不仅是要惩罚他们的犯罪行为,更是要帮助他们从根本上了解和认识犯罪行为、调整其价值观念,以达到预防再犯的效果。所以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过程中,应按照其个人情况采取不同的管教手段,注重思想转变,重视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建立起良好的社会支持体系,让他们认识到自我价值从而自我管理,避免再次犯罪。
三、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
社区服刑人员心理上的压力常常很大。释放后重新走回到社会生活中,需要面对种种困难和挑战。因此,需要密切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协助其处理心理障碍。在督查过程中,容易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异常的迹象,我们应该通过与其进行心理用语、鼓励、安慰等方法,帮助其安抚身心,逐步恢复自信,打造积极向上的人生。
四、保障社区服刑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权利
社区服刑人员在社会上的地位比较低,部分人在社会生活中往往遭遇到歧视和不公正对待。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权利,我们要及时掌握和跟进其身心健康状态,在必要时给予适当的补偿和服务保障,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尊重。
五、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多元化途径
多种形式的途径不仅有利于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智能水平,也能利于管理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更好地认识和理解。策划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和相关课程,可以扩大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生活水平或者职业技能,帮助其融入社会。同时,我们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发扬专业精神和人性关怀,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全方面的服务和管理,让他们在健康、有尊严、有希望的状态下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与生活价值的提升。
结语:通过这份管理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掌握正确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把这些心得贯彻到实际操作中,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专业化与人性化。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四
社区服刑是一种矫正手段,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判处社区服刑的人们需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从中汲取教训。为此,社区服务机构通常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汇报自己的心得体会。这篇文章旨在探讨社区服刑人员在汇报心得体会中的感受及其重要性。
第二段:社区服刑人员的感受
社区服刑人员在汇报心得体会时,往往会有种复杂的感受。一方面,他们可能感到难以面对自己的罪行和过去所犯的错误;另一方面,他们也可能感到自己是在为自己的改变和进步而骄傲。汇报心得体会是一个机会,让社区服刑人员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感受,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段:汇报心得体会的价值
汇报心得体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和复元过程非常有价值。通过汇报心得体会,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错误所带来的后果,并且从中吸取教训。此外,汇报心得体会还可以帮助他们从更广泛的社会视角审视问题,并且提供向社会道歉和弥补的机会。对于社区服务机构和社区成员来说,通过汇报心得体会,他们也可以更好地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想法和感受,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段:如何进行汇报心得体会
汇报心得体会的方式通常是面对面的,社区服刑人员在面对社区服务人员或指导员时,逐个回顾自己服刑期间的重要经历,并从中总结心得和体会。此外,社区服务机构还可以组织一些小组讨论或研讨会,让社区服刑人员分享和交流彼此的心得体会。这种交流和分享可以激发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互助和合作,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改造和复元。
第五段:总结
通过汇报心得体会,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更好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从中学习,促使他们更积极地面对未来。这种汇报不仅对社区服刑人员本身具有重要价值,也对社区服务机构和整个社会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重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得体会,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实现真正的改变和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五
多一份关怀,多一度温暖从教育系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年了,但我感觉到恍若昨天。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我觉得仿佛依然坚持在教育战线,一样的教育,不一样的方式,不一样的受教人群,但是始终坚守一颗爱心、保持一份耐心、坚定一种认真,一样会赢得矫正对象如同学生对老师般的尊敬!
古县镇位于永丰县中部,拥有215平方公里国土面积,2.5万人口,民风淳朴,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是阳丰县县治所在地。古县司法所到目前为此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7人,9人解教,8人还在服刑中。我所接受的基本上是盗伐林木、失火、盗窃等类型的服刑人员,其中女性1人,60岁以上2人。在平时的点滴工作中我感觉到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永葆“三心”,便一定能够感化教育好他们。
一是要有爱心。一颗爱己爱人的心,永远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一个充满爱心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给他的服刑生活带来更多的.尊重和理解。从服刑人员入矫谈话、组织入矫宣告到要求服刑人员思想汇报等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都秉承一颗爱心,就算是心肠再硬的矫正对象都会软化。陈某,男,62岁,古县镇营下村人,6月因一念之差盗窃邻居5000元被判盗窃罪管制两年。我9月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初次接触他时,神情低落、态度强硬,几次找他都爱理不理。我留心了他的家庭情况,陈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广东某高校教书,一个在家里做生意,家庭条件较好,出了这件事之后他觉得无脸见家人总觉得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他很是懊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我了解他的情况之后,与他的家人取得联系,经常主动走访他家,有意在村干部面前表扬他种田积极、为人诚恳等等,慢慢地他的心态放平稳了,敢于面对家人及村里人,大家也重新接受了他。是啊,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一念之差犯下的错误只要他会悔改,大家多包容一点,他一定会给点阳光就灿烂的!
二是要有细心。越是细微的细节,往往越是决定事件的关键。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来说细致的观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人群有他特有的诱发犯罪的环境,社区矫正工作者唯有搞清他所犯罪的最原始环境,才能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廖某,女,1976年出生,高中毕业,原是浙江省某水产公司会计,典型的白领,古县镇营下村人。丈夫在浙江务工收入尚可,儿子在上小学、公婆家生活富裕。203月因职务侵占3万元被浙江省某法院判管制两年。初次接触她时,感觉到她长相清秀、谈吐文雅、举止大方怎么也无法同犯罪份子联系在一块。凭着同为女性的身份,我试着想打开她的心结,于是带着疑团我打电话到她原来工作的公司详细了解她的情况,又驱车20里步行5里到她古县镇营下的家里。原来她本是古县镇朱溪人嫁到营下村,在浙江务工因肯吃苦善学习多年来从开始的保管员晋升到现在的会计,父母年岁已过花甲,唯有一个患肾衰竭的弟弟,家中为弟弟治病已经是家徒四壁又急需20万元换肾,她是实在是没有办法才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3万元公司款项为弟弟治病。我知道后马上到她娘家村里,做她娘家人的工作要她不要有思想负担,一定要遵守纪律,我们会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家的。后来她主动辞掉浙江的工作在家接受矫正教育。虽然我们后来由于能力有限并没有帮到她多少,但她还总是记着我。3月她解矫了,6月她同丈夫一起出去务工时还特别地向我请假,我笑着说:你已经解教了,不再是服刑人员了。是的,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女性矫正对象,她们往往在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者性方面并不突出,更多的是出于一时的无奈之举,细心真心对待她们,往往最后还能成为朋友呢。
三是要有耐心。对待任何事情一定要耐得下性子,这样才能出效果,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样。社区矫正对象为何当初会走向犯罪?很多源于他们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单薄、纪律观念的松散。古县镇是林业大镇,丰富的林业资源给一些犯罪份子可乘之机,所以我所17个社区矫正对象中有12个是盗伐林木罪,而且他们还是一个一个的小团体作案。谢某、涂某、邱某、张某,男,均为古县镇古县村坳上人,四人因年12月盗伐林木被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开始来报到时四人中三人超过7天的规定期限,唯有谢某按时到我所接受入矫教育。我一边做好谢的工作,一边要求他通知另外三人到所里来报到。可是左等右等还是等不来,于是我找到村干部到他们家中一一告知他们这样做法是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行为,在一次次耐心的教育下他们最后主动到所里报道,并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20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每次需矫正对象参加的活动均由这四人代表,并且他们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明白了违法要负责从而更加守法。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矫正对象也是人,只要认真耐心对待他们,要求他们做的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定会配合做好的。
“传道、授业、解惑”是师者的职业要求,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其实一定程度上担当了“解惑”的职责。我想,人性最初都是善良的,多给矫正对象一份关怀、一度温暖会更加和谐、更加美满。以上便是我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点点小体会。
年8月27日于古县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六
随着刑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区服刑制度逐渐成为刑法执行的重要一环。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人员,我有幸亲身参与其中,不仅深刻认识到社区服刑的重要性,更积累了一些工作的心得体会。
首先,社区服刑人员的关注和帮助是至关重要的。社区服刑人员是从监狱、感化院等被剥夺自由的场所转移到社区进行改造的一群人。他们不仅面临着失业、家庭困难等处境,还有可能面临社会歧视和排斥。因此,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人员,我们要尽力关注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心理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帮助和指导。只有建立起微信群、电话热线等联系方式,积极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交流,才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其次,积极创造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环境。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区后,他们所处的环境对其改造至关重要。而作为工作人员,我们要积极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环境,以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首先,要尽可能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促使他们通过劳动改造自身;其次,要加强社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包容和支持,减少歧视和排斥现象;还要与相关部门合作,组织各类活动,增进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理解。只有创造了积极向上的社区环境,才能更好地促使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与重返社会。
再次,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社区服刑人员一般都有犯罪的心理和行为问题,需要接受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作为工作人员,我们需要通过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心理辅导,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避免再次犯罪。此外,我们还要与心理专家合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的困惑和焦虑,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管控工作。社区服刑人员虽然在社区里服刑,但仍然需要严格的监管和管控,以防止他们再次犯罪。作为工作人员,我们要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履行监管要求。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详细记录他们的行踪动态和犯罪风险。其次,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巡查和核查,确保他们遵守监管规定。同时,要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会脱离监管,继续构成社会危险。
最后,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融入工作。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不仅仅是身体和心理上的改变,还需要逐渐融入社会。作为工作人员,我们要积极协助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各类户籍、教育、就业等手续,帮助他们重建社会关系网,重新融入社会。此外,还要组织各类职业培训、社会实践等活动,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他们创造了更多融入社会的机会和条件。
通过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社区服刑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的心得体会。作为工作人员,我们要关注社区服刑人员,创造改造环境,加强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监管和管控工作,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推动刑罚改革的进程,为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和重返社会铺平道路。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七
观看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观后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工作规划》的具体要求,3月30日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安排下,**市水务局组织水务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水利站站长、业务科室、关键岗位党员干部33位同志到沙子哨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观看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水利站站长、业务科室、关键岗位党员干部一致认为:一要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常思贪欲之害。面对各种诱惑,常算政治账、经济账、感情账这三笔账。二要追求做人、做事与做官的统一,常修为政之德。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三要坚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怀律己之心。四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筑防腐之堤。做到“三个切实”,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作为水利战线上的一名精兵,一定廉洁奉公,为水利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水务局召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第三阶段总结会
7月25日上午10:00时在水务局四楼召开了水务系统20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第三阶段总结会。水务局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全体人员、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聘请的.义务监督员及水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雷安辉同志主持,会上,水保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就行风评议工作作了述职,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义务监督员对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作评议报告。会上局班子成员对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长第三阶段工作作了总结及点评。
会上雷安辉同志就行风评议工作作了“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促进水务系统行评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主题讲话,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工作头绪多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要求全局上下必须注重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重点窗口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全员参与氛围;二是坚持开门纳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评出方向,评出效率,评出成果,积极塑造水务部门为民办事的部门形象。
在会上,局纪委书记金玉芳同志就行评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风行风工作认识。要求全局上下通过行风评议工作来提升水务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解决水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等问题,解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注重实效;要充分把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纠正,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上下联动,坚持公开透明;要联系实际,注重“五个结合”:把民主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工作与推行阳光政务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阶段性工作与建立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性机制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八
根据机关党委教育警示月活动的要求,市场中心党支部于6月30日下午13:00-14:30在总行五楼第十会议室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由市场中心党支部书记涂宏同志为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宣讲,开展了一堂题为“讲纪守规,警钟长鸣”的党课。结合前期支部组织开展的阅读《人民的名义》一书及《永远在路上》专题纪录片教育活动,我深刻认识了当前反腐败斗争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在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总行党委新“25条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的意识。
一个多月来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学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看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截然不同的结果,心灵受到极大震撼,思想得到深刻的洗涤。
抚案沉思,纵观警示教育这一幕幕____的典型案例,我们不难发现,那些因职务而犯罪的领导干部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他们当初在走上领导岗位时,也曾信誓旦旦,发誓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出一番成绩和事业回报组织和人民,回报国家和社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加大,诱惑的增强,他们渐渐忘记了当初的誓言,错位了责任和权力,丧失了警惕和防线,从开始忐忑不安地接受小恩小惠,到后来安心自然的大捞大贪,直至锒铛入狱。
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惨痛的教训,怎能不让人深思,不令人警醒。习近平主席在兰考县常委扩大会议上讲话中提到:“干部无论大小,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作为一名国有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更要努力做到“三个慎”,即:慎独、慎微、慎权。
我们要慎独。慎独既是一种修养方法,体现着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也是一种道德境界,体现着内在的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的坚定性。我们要时刻用自律磨练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时刻提醒自己要“慎独”,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常常自我克制、自我反思、自我完善,做一个高尚的、有品位的人。一般在公共场合,大家都能约束自己的言行,不会做出有违党纪国法的事情。但在一个人独处时,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怀着“他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的心理,就会做出一些违法乱纪之事。因此,慎独可以被看做是培养党员干部健康生活情趣的前提要素。
我们要慎微。挖掘各种腐败分子的犯罪历程,往往都是从细微小事开始、最终恰恰在小事面前栽了大跟头。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贪官赃官,一无是处的,也不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看不清楚、想不明白。而恰恰就是在一些所谓“小事”、“小节”的细微问题上模糊不清,重视不够,把握不住,最终使自己的思想道德防线被攻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以此为鉴,我觉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克服上述不正确、不健康心理,对于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大有裨益。古语道:“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在对待可能导致腐败的种种问题上,只有对错之分,并无大小多少之分。如果在一些看似小事的问题上不在乎、无所谓,把持不住,往往就会被由此打开缺口,胆子越来越大,胃口越来越高,一发而不可收,欲罢不能,酿成大错。
我们要慎权。官员手中的权是人民赋予的。正确使用,可以谋利于民,谋富于国;反之,不但会害人害己,还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谋福利,还是为自己谋私利,甚至被坏人所利用,这个问题想清楚了,我们才会慎重用权,正确用权。这既是为官者修身立行的重要体现,更是廉政风气养成的关键所在。在新时期,为官从政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我们要时刻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责任意识和“人微心系民富足,权重不移公仆心”的奉献意识,把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作为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时候都必须谦虚谨慎,正确运用手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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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九
在集团公司组织安排下,于5月25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片中讲述了一个个从道德模范到高官再到囚犯的历程,从自述中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忏悔,增强了我们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能力,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对我们触动很大,感受颇深:“警钟长鸣,头脑常清”是我们最深刻的体会。
从贪官的堕落轨迹我们不能难看出,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便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一个人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利,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如何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管的住小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就需要我们做到:为人民的罪人。
始终坚持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们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对单位管理、纪律处分和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牢记为国家创造效益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警自律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以案为鉴,以古为镜,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
路某自6月份参加工作以来,编制属于武安市西土山乡文化宣传服务中心人员,参与乡镇综合治理工作,工作期间2013年4月2日、2014年3月25日、2014年8月19日路某在接收韩某、刘某、李某某三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回执上签字。
2013年4月24日,假释犯裴某1到武安市司法局西土山乡司法所报到,被告人路某接收后,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回执上签字盖章,假释犯裴某1正式接受社区矫正期限至2015年4月23日。在假释犯裴某1社区矫正期间,被告人路某未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教,未及时发现假释犯裴某1长期离开居住地等情况,造成裴某1长时间处于脱管状态。直到2014年12月份,被告人路某才向武安市司法局书面报告假释犯裴某1的相关情况,并补写了裴某1的社区矫正虚假档案材料。
在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间,假释犯裴某1流窜至涉县实施盗窃,共参与作案19起,涉案价值14万余元。涉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裴某1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与前罪没有执行的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假释犯裴某1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有关证据材料:
1、书证
(10)被告人路某户籍证明证实,路某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12)武安市司法局2014年12月17日询问笔录证实,路某是司法所代管人员,裴某1到司法所报道后,其定期监管了3个月,后来联系不上了,因为自己长期到北京信访值班,2014年11月份才向司法局报告裴某1的情况。
2.证人证言
(1)证人裴某2证言:其村有一个叫裴某1的人,武安市西土山乡司法所没有通知其村委会成立矫正小组,司法所没有和村委会签订过矫正责任书,司法所没有到其村对裴某1进行实地核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没有到其村调查裴某1社区服务、参加社区活动情况和日常表现,没有将裴某1脱离监管的后果通知村委会。
(2)证人裴某1证言:其是在2012年12月份提出假释申请的,2013年4月16日假释出狱。假释后4月19日到武安市司法局报到,司法局给了其一份手续,当天到乡司法所报到,一名30多岁的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自己,并给了一个手机号,告诉每两个星期给他手机上发一次短信,每一个月打一次电话,后来其没有发过短信只打过一次电话,司法所的人也没有来找过。其从来没有在司法所学习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其要遵守哪些规定。其离开武安到涉县后没有向乡司法所报告,因为当时司法所只是告诉其出省的时候要汇报。矫正期间,没有向司法所汇报活动和表现,因为不知道要汇报,没有到司法所接受学习、劳动和思想汇报。司法所的人员从来没有到过其家,也没有给其打过电话。没有对其进行手机定位,其把手机号告诉他们了,没有交过手机定位费,没有成立帮教小组,社区矫正期间离开武安到涉县十几次,没有进行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给其建档。如果他们对其进行管教、帮教,其就不可能再重新犯罪。
(3)证人武某证言:其在武安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综合治理工作。路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在武安市西土乡司法所负责人。
(4)证人郭某证言:其在武安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路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武安市西土乡司法所负责人。
3、路某的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路某供述:年底郭爱和负责乡司法所工作,11月郭爱和因病去世,2014年11月份以后,韩创祥负责西土山乡司法所工作,任乡司法所所长。月至2014年11月份期间,没有专人负责,司法方面如果有事,由乡时任党委书记邓明兴或时任主管领导温金良安排人员办理,有时候是其,有时候是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他人员。其没有负责过西土山乡的司法所工作,在2014年11月份以前,其听从乡领导安排参与过乡司法所工作,在2013年的时候接收过一个叫裴某1社区矫正人员,并在他的社区矫正报到手续上签过其名字。这是上级领导安排其做的,不是武安市司法局安排的就是我们乡领导安排的。其接收完社区矫正人员裴某1后,只告诉他按司法局的要求做好,不明白的地方找武安市司法局,其不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没有为裴某1建档,这项工作不属于其管。事后,制作过一份社区矫正人员裴某1档案假材料。其没有对他成立帮教小组,没有告诉裴某1要定期向乡司法所报到,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义务劳动。裴某1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定期报到过,其只是在签字时见过裴某1一次,后来就再也没见过。没有告诉裴某1离开居住地在7日以内的,要报经乡司法所批准。没有对裴某1进行过任何告知。其当时只是对裴某1你有什么事可以去问武安市司法局,其对社区矫正这方面工作不了解。2014年10月份左右,武安市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打电话七才知道裴某1又重新犯罪了。是因为其当时在裴某1到乡司法所报到的手续上签过字,所以武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才给其打电话说裴某1重新犯罪这事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作为行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接受假释犯裴某1社区矫正期间,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假释犯在假释期间实施盗窃犯罪19起,财产损失14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辩称其不是司法所负责人,其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说明不属实,经查,路某在乡综治办工作期间,实际签收了多人的社区矫正手续,可以证实被告人路某实际行使了社区矫正的职责。量刑时考虑被告人的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假释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为可以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判决路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其刑事处罚。
原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司法所干部刘某滥用职权案
年5月,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西高寨村村民张某乙因犯抢夺罪、盗窃罪被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13年7月30日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裁定假释释放,假释考验期自2013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21日止。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张某乙出狱后到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根据规定该所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由张某乙父亲张某甲、社区干部朱某、司法所干部刘某组成,负责对张某乙进行监督、教育、帮助,并与司法所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2013年8月至12月,张某乙均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谈话,自2014年1月后,张某乙均不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谈话,刘某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自己便制作了谈话记录,模仿张某乙笔迹在谈话记录中签名。2014年2月9日,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乙因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经多次催促,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居住地报到,只在3月份,到司法所参加过一次集体学习。李村镇司法所经报牡丹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同意,决定给予张某乙警告,张某乙的矫正类别由之前的“普管”改为“严管”.后经多次催促,查找,张某乙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李村镇司法所再次提出警告。由于被告人刘某的疏于管理,张某乙于2014年1月至4月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窜至到山东省鄄城县、菏泽市牡丹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涉案盗窃金额103660元。
证据材料:
一、证人证言
(一)证人张某甲证言证实张某乙是其儿子,因盗窃被判刑,在监狱服刑三年多提前释放后,李村镇司法所长刘某通过村干部让其带张某乙到司法所报到,并让其在一些文书上摁手印。刘某安排让张某乙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张某乙是否去报到不知道,后刘某给其打电话找过张某乙,其给张某乙没打通电话。
(二)证人张某乙证言证实2013年7月,其在微湖监狱服刑被假释后,到李村镇司法所报到,司法所的人给其谈话,并要求每月去报到一次。2014年1月之前每月均去报到,之后没再去报到过,直到2014年3月集体学习才去了一次司法所。期间没收到过警告处罚,司法所的人也没告诉过其警告处罚。
(三)证人朱某证言证实2013年5月,张某乙被假释之前,张某乙父亲张某甲曾让其带他到李村镇司法所办手续,同年8月,张某乙被假释后,张某甲再次让自己带其和张某乙到李村镇司法所办理矫正手续。张某乙起初按时去司法所报到,几个月后,刘某打电话说张某乙有一个多月未到司法所报到,让其帮忙通知。
(四)证人赵某乙证言证实牡丹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管理方面的职责、依据。李村镇司法所未向其提请过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建议,关于张某乙脱离监管的事未向其汇报过。
(五)证人王某甲证言证实2014年4月8日左右,其家一辆电动轿车在家属院被盗。4月底,鄄城县城区派出所给其打电话说偷电轿的小偷被抓了,让去鄄城城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其到鄄城城区派出所后,民警做了一份笔录,说该电轿已被小偷卖掉,至今没追回,偷车的是从监狱出来的假释人员,假释期还没结束,还在接受矫正和监督,在假释期内又犯罪了。
(六)证人张某丙证言证实2014年3月16日下午,在鄄城县十二中家属院其居住的单元楼下,其家的电动车被偷。后没多长时间,偷其车的小偷被抓住,但其被盗的电动车至今没被追回。
(七)证人郭某证言证实2014年4月9号下午3点左右,借其姐姐家的电动三轮车在鄄城镇大李楼村娘家门南边被盗。
(八)证人王某乙证言证实2014年4月13日14时左右,其在“阳光顾景园”小区装修房子,房门没关,其在里屋转了一圈出来后发现包没有了,包里有现金3000多元,农行卡2张,身份证1张,购物卡1张,大概总价值3200多元。后派出所的人打电话说偷包的人抓住了,把包退还了,退赃时退给一部分钱。
(九)证人马某证言证实2014年4月8日下午,其下班回来把摩托车放在“国际舜城”小区楼道内,为了防止被盗,特意锁上了摩托车把锁,还在摩托车的后轮上锁了一把u型锁。第二天上午8时30分,发现摩托车不见了,当天下午在小区保安处调取了监控,发现摩托车是晚上11点多被两个人偷走的。过了一段时间后,派出所的打电话说摩托车找到了,其去派出所领回了摩托车。
(十)证人李某甲证言证实2014年4月12日晚8点左右,其去鄄城县“民生”小区朋友家串门,放在楼下的电动车被盗。后电动车没找到,但法院退赃时给了1000元钱。
(十一)证人李某乙证言证实2014年1月17日19时许,放在小区楼下单元楼门口的电动车被偷走,当时锁了电机锁。后通过看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当时来了三个人,不但偷了其家的电动车,13号楼也被偷一辆电动车,小区同时丢了两辆电动车。
二、书证
(一)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发破案经过证实该案由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2016年1月19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刘某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二)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西城派出所出具的刘某户籍证明。
(三)中国共产党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实刘某6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同年8月1日进入李村中学任教学,12月1日通过招考公务员进入李村镇政府工作,206月任李村镇司法所所长。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2010)鄄刑初字第56号刑事判决书证实2010年5月12日,张某乙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的刑事判决书。
(六)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罪犯出监鉴定表,罪犯出监评估表,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高寨行政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村干部朱某出具的保证书,张某乙及其父亲出具的保证书及张某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七)山东省微湖监狱假释证明书,假释人员通知书。
(八)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九)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社区矫正办公室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
(十)牡丹区司法局李村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乙签到表。
(十一)李村镇社区矫正人员谈话记录。
(十二)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存根。
(十三)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2014)鄄少刑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
(十四)张某乙等人于2014年涉嫌盗窃电动三轮车的侦查卷宗。
三、供述和辩解
刘某供述证实2013年7月30日张某乙到司法所报到后,依法成立了包括其在内的社区矫正小组,并对张某乙进行了宣告,起初确定张某乙的监管类别为普管,按规定要求每半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但其平时掌握的是一个月报到一次。2014年2月10日以前,张某乙均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司法所于2月11日对张某乙警告处罚,并由普管改为严管,之后直到2014年3月24日,张某乙才到司法所签到,脱离监管一个多月。按规定应给予警告处罚,报请同级司法局向同级公安机关和法院给予治安处罚以及撤销假释的建议,但其未按规定向相关机关提出上述建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导致辖区内被监管对象脱离监管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刘某提出的其行为与张某乙盗窃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直接的因果关系,末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宣告被告人刘某无罪意见。经查,被告人刘某发现所负责的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一个多月,应建议收监而未建议,属滥用职权行为,张某乙的盗窃行为与被告人的滥用职权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上述意见,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刘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原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中司法所所长玩忽职守案
被告人方某某于12月29日至案发前担任黄山市屯溪区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的全面工作。
2014年1月4日,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社区矫正期限为2014年1月15日至年1月14日,由昱中司法所负责朱某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昱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曹某担任责任人。
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朱某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屯溪区至外省数十次,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从事传销犯罪活动,并于2016年1月28日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撤销前罪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
昱中司法所在负责朱某社区矫正工作期间,被告人方某某及曹某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实际成立矫正小组,定期至朱某的家庭、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去了解、核实其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并在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社区矫正小组会议记录、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社区矫正档案材料上进行虚假记录,用于应付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对朱某长期怠于监管,致使朱某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另查:
一、被告人方某某于2016年5月18日主动至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玩忽职守的主要事实。
二、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被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方某某在从事拆迁工作同时亦兼顾本职工作。
相关证据:
一、书证
1.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关于汪武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屯组干字()48号)、干部履历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证明被告人方某某的基本身份信息,于2012月29日经区委决定提名任昱中司法所所长的事实。
2.《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证明被告人方某某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
3.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合同,证明朱某于2009年7月将位于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263号建工小区×幢×××室房屋出售给戴斌,后戴斌又于2010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何世兰的事实。
4.朱某乘车记录,证明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朱某私自离开黄山市屯溪区至南京市达十余次的事实。
5.朱某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系侦查机关依法向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及昱中司法所调取,证明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及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无朱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记载。结合方某某、曹某、朱某、赵某、王某2、詹某、王某3对上述档案内相关材料的辨认,证明该档案内矫正小组会议记录、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记录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相关材料均存在虚假记录情形,昱中司法所实际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建立矫正小组、走访、报告、组织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等制度,也未客观如实记载社区矫正对象朱某现实表现的事实。
6.朱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材料,证明被告人朱某于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至南京市浦口区,经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2016年1月,朱某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刑罚的事实。
7.安徽省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报告记录、昱中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相关材料、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月度汇报表,证明昱中司法所积极组织及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活动的事实。
8.黄山市华天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明、2014年酒厂拆迁地块工作人员安排表、屯溪区2015年拆迁项目安排计划表、2015年酒厂地块拆迁工作周计划倒排表、《关于重新确定各拆迁地块区直单位抽调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屯组字(2013)94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份,证明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经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同时,相关文件要求,抽调拆迁人员原则上不参与原单位日常工作,但鼓励在不影响拆迁工作前提下适当兼顾本职工作的事实。
二、证人证言
1.证人王某1的证言,证明2014年上半年,其介绍朱某加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活动,朱某购买了21份“份额”,后陆续介绍朋友加入该组织并购买“份额”.朱某加入该组织后会不定期来南京,每次都会待几天,现其与朱某均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的事实。
2.证人朱某的证言,证明其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4年1月4日被本院判处缓刑,并于同年1月22日至昱中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期间:(1)其从未向昱中司法所电话报告过;(2)其向昱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隐瞒自己的真实居住地,该所工作人员未对其真实居住地进行核实,也未至其家庭、单位及所在社区走访;(3)其至昱中司法所参加学习、劳动或思想汇报时,该所工作人员会拿空白访谈笔录让其签名,方某某有时也在场,笔录上记载地点在其家中均不属实;(4)其矫正档案内的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活动签到簿存在多次实际未参加事后补签情形;(5)其多次未经审批私自离开黄山市至外省市,主要去南京市从事传销活动,有几次司法所知情,工作人员也给其打过电话让其尽快返回屯溪,但事后并未按照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罚,致使其思想懈怠,没有将私自外出当回事。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主观上没有重视,另一方面是昱中司法所对其管理松懈,未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其亲属进行走访,核实其真实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也未对其私自外出行为给予处罚的事实。
3.证人赵某的证言,该证人系昱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证明方某某是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其与曹某负责所内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朱某在其所接受社区矫正,责任人是曹某,朱某部分访谈笔录、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记录簿由其在方某某默许下作了虚假记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活动也并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朱某并非每次都参加所里组织的学习和劳动。其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时曾有一两次监控到朱某有越界情形并向方某某汇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不够规范,未严格执行走访、电话汇报、教育学习等相关制度,但为了应付检查做虚假台账资料,方某某对此知情。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朱某不会有机会私自外出,重新犯罪的事实。
4.证人王某2的证言,该证人系朱某的妻子,证明朱某于2010年左右将屯溪区建工小区的房屋出售,租住在屯溪区阳湖镇。2014年至2015年期间,朱某在南京市浦口区又租赁房屋从事传销活动。其在黄山家中时未听说司法所工作人员至家中走访过,也没有对其和儿子进行走访。其并不知道自己是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也未参加过矫正小组会议的事实。
5.证人方某、刘某的证言,证明其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是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2015年新任所长来之前,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电话报告、组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走访等方面要求相对宽松的事实。
6.证人詹某的证言,证明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期间,其在屯溪区昱中街道柏树社区工作。其不认识朱某,对自己担任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不知情,也未参加过矫正小组会议,相关社区矫正资料上的签字均不是其本人签署。当时柏树社区并未实际参与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就矫正对象朱某至柏树社区走访的事实。
7.证人王某3的证言,证明其于2008年开始至屯溪区昱中街道柏树社区工作。其不认识朱某,对自己担任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社区矫正监督人不知情,相关社区矫正资料上的签字均不是其本人签署,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就矫正对象朱某至柏树社区走访的事实。
8.证人陈某的证言,该证人系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证明司法局接收法院的执行材料后会根据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至指定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接收矫正对象后,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要对矫正对象家庭进行走访,核实其居住地。朱某于2014年至其局报到,后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事实。
三、方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1.其于201月至昱中司法所担任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2.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屯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于2014年1月22日至其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3.其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走访朱某的家庭、单位,督促朱某履行电话报告和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义务,也未对朱某私自外出、变更居住地、不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行为予以处罚,同时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在朱某的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等社区矫正档案上作虚假记录,未在该矫正对象的季度考察表上如实记载其不正常行为表现,致使朱某隐瞒其真实居所、职业及家庭情况,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私自外出并重新犯罪。4.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其被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其在不影响拆迁工作前提下仍兼顾本职工作。5.2016年5月18日13时52分至14时26分询问笔录一份,证实方某某于2016年5月18日主动至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对朱某日常监管不力的事实。
四、同案犯曹某的供述和辩解,证明:1.其于2012年初被调至昱中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负责所内社区矫正文书档案整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2.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于2014年1月22日至其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其是朱某的矫正责任人。3.其对朱某的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做得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社区矫正监管、考察工作,同时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在朱某社区矫正档案中的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材料上做虚假记录,致使朱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脱漏管,多次外出从事传销犯罪活动。所长方某某对上述情况均知情并默许,同时要求其按照检查、考核要求补做部分虚假社区矫正台账资料的事实。
五、审讯视频资料,证明被告人方某某接受讯问的过程,不存在被刑讯逼供或诱供情形,与被告人方某某的供述印证一致。
方某某提出的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而非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辩解意见。经查,《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四)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措施,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的记录和考核,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进行监督、考察;……本院认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机构,根据上述规定,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该日常工作包含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监督和考察工作,故公诉机关指控“昱中司法所负责朱某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并无不当,被告人该辩解意见,依法不予采纳。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的履职行为存在过失,但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该履职行为与朱某重新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没有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
经查,在案方某某的任职文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合同、朱某乘车记录、朱某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朱某重新犯罪案件材料等书证、证人朱某、赵某、王某2、詹某、王某3等人的证言、同案犯曹某的供述与被告人朱某的供述相互印证,证实方某某作为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该所的全面工作,在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朱某的日常监管、考察过程中,因未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定期至朱某的家庭、所在单位及居住社区进行走访,落实朱某每周电话报告一次及每月参加八小时以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的要求,对其违反规定外出的行为亦未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为应付上级检查在相关社区矫正档案上进行虚假记录,致使朱某隐瞒其真实居住地,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离开居住地至外省未被发现或有效制止,进而从事传销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辩护人提出“即使昱中司法所没有伪造社区矫正档案,也不能保证朱某不会再次犯罪”的观点在逻辑本身上并无错误,但被告人方某某的职责关键在于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考察,同时如实记载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从而使被矫正人员从心理上受到教育和矫正、从行为上受到约束和管理。而方某某违反社区矫正工作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使社区矫正人员朱某在日常行为上没有受到约束和管理,在心理上也未受到教育和矫正,为其再次犯罪提供时间和空间便利,并最终导致朱某至外地重新犯罪。故其过失履职行为与朱某重新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中,因被告人方某某及所在司法所疏于监管,致使罪犯朱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刑罚,不仅严重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同时损害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依法应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综上,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及法律不符,依法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规定,不认真履行对社区矫正人员朱某的监管职责,对朱某长期怠于监管,致使其得以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方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可以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一
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是我们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是具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对他们进行歧视和排斥,而应该通过全面的管理和教育,帮助他们重建信心,回归社会。在长期的社区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些体会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建立信任
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接触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方式与他们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关注他们的需求,了解他们的家庭和社会背景。同时,我们也需要坚持原则,对他们的言行进行监管,确保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遵纪守法。
第三段:加强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不仅仅是监管,还包括教育和帮助他们改变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推广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引导他们重建正念,培养正确的行为习惯。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段:提供支持
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需要得到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我们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援助。例如: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协助他们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让他们感受到真正的关怀。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信心,帮助他们从心理上、行为上走出监狱。
第五段:建立联动机制
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我们需要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合作协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这需要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形成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完成服刑过程,重回社会。
结束语:
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提升自身素养,积极参与其中。作为社区工作者,我们的使命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建信心,回归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二
xx我儿:
你好!
你前段时间写回来的信,我和xxx已经收到了,本来是早就要给你回封信的,可是最近xxx身体一直不好,去老丁医生家那里打了七八日吊针也是不见好转,所以我才一直不有忙得来街上找人回信给你,拖到现在才写给你,还望我儿莫怪。兴山我儿,前两天晚上,xxx说她做梦见着你了,说是你在里边饭也不得吃饱,还要着人家打。这两天她一抬起碗来想着你就哭,不有好好的吃过一顿饭。我劝她好几回了,梦都是反呢!你在劳改队里样样都好好呢,我每回去瞧你,人家你们里面的队长(劳改队里面犯人对监狱警察的称呼)掺我说话也是客客气的,并且人家你们的队长还喊我不消拿钱给你,里边吃的用的都有呢!我这种和xxx说了,喊她不消挂着你,她也不听,催着我赶紧来瞧你,今日我来街上,xxx她还喊我买着几斤三线肉回去,说是要腌点萝卜丝,让我来瞧你的时候带着来给你,另外上个月她还喊我买了三十多个鸭蛋,腌好了,我和xxx一直舍不得吃,要留着拿来给你。
兴山我儿,从你被抓,到进监狱服刑改造,差不多有四年了,你有好多回写信来希望我和xxx妈能去瞧瞧你,不是我们不来瞧你,你认不得我跟xxx有多挂念你,每天都盼着你早点回来。我们也很想能够经常来瞧你,但是,这两年我掺xxx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三日两头的生病,前个星期我也感冒了两日,手上钱少也不有去打针,随便买了点感冒药吃吃,好倒是好点了,就是身上还有点酸。昨天晚上xxx都还和我讲,后天着赶七街了,让我请我家门前开农用车的老马来把她从山上撸(抓)来扭好的松毛草团拉去七街卖了么喊我拿着钱么坐着车来监狱瞧你,我说这点钱么要留着买米买药吃呢!还有我们吃的猪油也差不多要完了。可是xxx不得(不同意的意思),骂着叫着的要喊我赶紧来瞧你。
兴山我儿,出于目前家里这种情况呢,我就暂时不来看你了,等过段时间我们栽些萝卜卖卖,攒得点钱么又再来瞧你,希望我儿不要怪我们,今日呢我就先寄一百块钱来给你,这一百块钱是昨日你大表姐来瞧我和xxx的时候给我们留着买药吃的,我拿给你么,你自己省着点用,想吃哪样么买一点吃吃,还有你信上喊我们给你买的鼻炎康,牛黄解毒片,感冒清我一样给你买了三盒连你要的短裤也一起给你寄过来了。虽然我们不能来瞧你,你认得的,xxx她不能坐车,一坐坐车回来就要病好几日才会好,但是我们都很想你,希望你在里边好好地听队长的话,认认真真的改造,争取多减一点刑,早点回来和我跟xxx团圆。哦,另外xxx还让我跟你讲,喊你不消挂着我们,家里样样都好好呢!只消你在里面好好的改造就行了,兴山我儿,今日就掺你说这些了,其他的么等过段时间我来瞧你么又再说,你自己在里边多保重,别让我和xxx担心。
愿我儿:快乐平安,早日回家。
xxx
x年x月x日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三
尊敬的人民政府,敬爱的各位领导、全体同犯们:
尊敬的人民政府、敬爱的各位领导、热情关怀我们的全体“特殊园丁”真诚地道一声:谢谢你们的帮助!谢谢你们的教育!谢谢你们的真诚!向为减刑、假释工作辛勤操劳、竭尽努力、忠守职责、严格执法的中级人民法院、**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表示深深地感谢!向减刑、假释和获得自由回归社会的朋友们表示忠心的祝贺!
长期的改造生活使我们深切的感受到:虽然判刑入狱,咎由自取。但身陷囹圄是不幸的,然而,能在××监狱服刑改造是不幸中的万幸。在这里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人权得到尊重、诚实改造形成风气、贡献突出受到奖励。人人努力学习,个个积极劳动,发挥一技之长,报效政府关怀,形成改造新风气。人民政府忠实地执行党的监狱政策,监狱领导竭尽全力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使我们在改造中受到教益。在这里改造,我们反思——惭愧,无地自容,在这里改造,我们感悟——良知,备感自责;在这里改造,我们意识——人生,无限美好;在这里改造我们真正体会到:殊路同归唯有人间正道……。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有一句明言:我只相信一条,灵魂是在劳动时产生的,劳动是一切灵感的最好医生。请人民政府放心,我们一定遵守监规纪律,牢记罪犯行为规范,积极改造,用我们的劳动汗水洗涤灵魂。请让我以诗来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
在我崇拜你之前/我以为世界是个荒原/从我崇拜你开始/我才感受到世界是个乐园/过去的许多岁月/对我像一缕轻烟/当我接受改造时/虽然痛苦/却总感觉到许多庆幸在身边/你眼底一丝光彩/抵的住万语千言/你唇边灿烂一笑/就是我欢乐的源泉/在这个大墙内的世界/有了你/我才感受到命运是何等周全/总有那么一天/让我们牵手跨越那条白色的警戒线/如果有缘/让我们在墙外握手相见,共享兰天。
谢谢大家!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四
【最新消息】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首次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可根据自身就业状况,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通知,有用人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与其他职工一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保缴费。灵活就业的社区服刑人员按就业地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社区服刑人员退休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各地规定执行。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五
社区矫正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重新开始他们的生活。作为罪犯的一种替代性刑罚,社区矫正强调的是改造和再教育,往往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进行监管和辅导。我曾经是一个服刑人员,有幸能够参与服刑社区的矫正计划,这给了我一个宝贵的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去并重新定位自己的未来。
第二段:面对改变的挑战
在服刑社区的初期,我对这种改变感到非常困惑和不安。临时失去自由和与家人分离的事实让我感到很沮丧。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适应了社区生活的节奏。在监管人员的指导下,我参加了各种心理辅导、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这些使我对改变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这个过程是艰难的,但它让我重新评估自己,并意识到只有通过积极的行动才能改变自己的未来。
第三段:重建社会联系
在服刑社区期间,我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建立正面的社会联系。通过与其他服刑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合作,我深刻地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值得尊重和帮助。社区中的团队活动,如体育赛事、志愿者活动等,增强了我与他人之间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我结识了一些理解和支持我的人,这些人成为了我重新开始的动力和勇气。
第四段:对社会责任的认识
服刑社区使我意识到犯罪不仅会对我个人造成伤害,也会对社会造成伤害。通过参与社区服务和重建项目,我开始反思自己过去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我看到了犯罪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和痛苦,这让我下决心从根源上阻止犯罪,为社会做出正面的贡献。我深信只有更强调预防和教育,我们才能真正解决犯罪问题。
第五段:展望未来
通过服刑社区的经历,我深刻理解了改变自己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性。我决心成为一个积极的人,为社会做贡献。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在未来找到一份有意义的工作,并为自己创造一个新的生活。我希望能够成为一个积极的榜样,鼓励其他人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并给予他们希望和指导。
总结:服刑社区的经历让我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转变。从困惑和恐惧到接受和改变,我发现了我的内在潜力和重新建立社会联系的能力。通过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对犯罪行为造成的伤害,我决心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我非常感激这个机会,它不仅改变了我的生活,也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我来说,服刑社区是一个宝贵的挑战和成长的机会。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确保刑罚顺利执行, 防止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等规定,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是指对欲离开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到异地临时居住超过三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委托临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流动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异地委托管理。
第四条 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到异地就业、就学、就医、投亲等,拟在异地临时居住三个月以上的,适用异地委托管理。
异地就业是指离开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到异地从事贸易、投资或劳务活动等。
异地就学是指离开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到异地接受学习、培训等。
异地就医是指离开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到异地医院接受治疗等。
异地投亲是指离开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到异地投靠《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近-亲属。
第五条 在所居住乡镇(街道)被列为严管对象的,不适用本办法;对于累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犯罪的罪犯、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罪犯、涉及枪支、爆炸物品故意犯罪的罪犯、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经严格审查,未达到宽管对象条件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对于离开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拟在异地临时居住不满三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按 《福建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办理手续, 不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 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异地委托管理手续,由本人向居住地司法所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申请表》;
(2) 个人保证书;
(3) 监督人担保书;
( 4 )异地就业、就学、就医、 投 亲等证明材料;
第八条 司法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会同公安(边防)派出所进行初审;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由司法所和公安(边防)派出所分别签署意见后,连同社区服刑人员主要档案材料复印件,上报县(市、区)社区矫正办 审核。
第九条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在同一县(市、区)的 ,由 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审核批准。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临时居住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并将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申请材料和主要 档案材料复印件移交给临时居住地司法所和公安 (边防)派出所。同时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备案。不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由司法所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条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 将《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申请材料和主要 档案材料复印件 ,以挂号信形式送达 受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不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由司法所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
第十一条 受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收到委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的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申请材料和主要 档案材料复印件后,经审核,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受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应在五天之内将《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回执》以挂号信形式送达委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并将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申请材料和主要 档案材料复印件移交给临时居住地司法所和公安 (边防)派出所;不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受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应在五天之内将《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回执》以挂号信形式送达委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并退回 申请材料和主要档案材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 委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接到受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回执》后,符合异地委托管理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具《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报到通知书》,明确社区服刑人员应在五天之内到受托地司法所、 公安 (边防)派出所报到。异地委托管理报到通知书由司法所转递申请人。
第十三条 社区服刑人员到受托地司法所报到后,受托地司法所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报到通知书回执》,以挂号信的形式送达委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并将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管理委托书》、 《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报到通知书》 复印件 报受托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办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获准异地委托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未在五天之内到受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报到的,由委托地司法所会同 公安 (边防)派出所负责查找。查找未果的,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监狱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上网追逃、拘留、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措施。
第十五条 在办理异地委托管理手续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由委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负责管理;到受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报到后,社区服刑人员由受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 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原件由委托地司法所保管,并列入委托地司法所在册统计范围, 受托地司法所不做重复统计。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间,社区服刑人发生脱管、下落不明的,由受托地司法所会同公安 (边防)派出所负责查找,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委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委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应予配合查找 。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受托地司法所、 公安 (边防)派出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向委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通报。
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受托地司法所、 公安 (边防)派出所应当及时向委托地司法所、 公安 (边防)派出所通报,共同 协调解决。
第十八条 社区服刑人员委托管理期限结束前十日,受托地司法所应将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委托管理期间的档案及综合鉴定材料寄送给委托地司法所。 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回到委托地司法所办理解除矫正手续。
第十九条 委托地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委托管理之前,要对其进行个别教育,明确要求其必须遵守受托地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委托地司法所、 公安 (边防)派出所与受托地司法所、 公安 (边防)派出所应当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每月要定期询问和通报委托管理对象表现情况,做好记录工作,落实两头包、双列管措施 ,定期进行信息共享、情况沟通和工作协调。
第二十一条 委托管理期间,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奖惩,由受托地司法所和 公安 (边防)派出所提出意见,并依照受托地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委托地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应根据受托地社区矫正机构综合评议结果和提请的建议,依法运用减刑,撤销缓刑、假释,决定收监执行等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 检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办理异地委托管理的,要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限期整改。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期间,由受托地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皋司法局不断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创新,积极开发“电子围栏”定位管理软件,建立飞信跟踪反馈系统,开通官方微博服务平台,依托qq号组建单线对话网络,“四位一体”构建起社区服刑人员虚拟管理服务新机制,不断提高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如皋司法局开发的特殊人群管理软件,嵌入了“电子围栏”定位系统。即在软件系统地图上标记活动范围,生成“电子围栏”,将风险评估系为严管等级的和外出请假的两类社区服刑人员,以定位电话的形式限定在标记的“电子围栏”内,精确度设定为50米,同时,将定位电话与矫正工作者电话进行绑定,实行“捆-绑式”监督。一旦社区服刑人员越界,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者、“电子围栏”系统将同时发出报警信息。对于无意或短时间离开限定区域的,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对故意、多次离开限定区域不予改正的,依照《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进行处置。当前,如皋市已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电话119人,收到越界报警信息17条,对2名违规离开限定区域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处分。
如皋司法局飞信平台系统将全市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全部纳入其中,重点对办理定位电话的119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跟踪反馈。
以管理规定、法律知识、就业信息等短信内容,分类向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发送,对重点对象发送警示提醒、管理规定短信,强化其服刑意识,对一般对象发送法律宣传短信,强化其改造意识,对帮困对象以发送帮扶信息为主,强化其社会意识。
依托腾讯微博平台,如皋司法局开通了以雉水寿司命名的官方微博,利用微博特色优势服务社区服刑人员。
微博信息发出后,尤其是一个法律问题、监管问题提出后,可即时放大并得到多方回复,特别是同级司法行政博友提供了较多的可借之鉴,为社区服刑人员反馈的问题提供了更科学的解决之道。当前,雉水寿司微博已发送信息197条,吸引粉丝21万余人,发送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就业信息71条,答复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公众相关咨询44条。
如皋司法局依托qq平台,建立了司法行政qq群,以社矫办人员、司法所长、专业社工等为成员。同时,各镇(区)司法所开通司法所长qq账号,添加社区服刑人员qq联系人小组,将有qq号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入其中。这样,方便了社区矫正工作短信息即时交流发布,实现了司法所长qq账号实时同社区服刑人员单线联系教育,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网上交叉感染。如皋司法局依托qq群、qq分组的统一信息发布和单线沟通教育功能,形成了“上面一条线、下面千根针”的社区矫正虚拟管理服务新机制。当前,如皋司法行政qq群已吸引司法所长、专业社工等64人加入,20个镇(区)司法所qq也全部添加组建了社区服刑人员分组,将207名社区服刑人员qq号加入了各司法所qq号联系人分组,已发布qq信息数万条。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七
按照市区组织部统一安排,我于xx月xx日至xx日参加了上海、南京两地的街道、社区学习考察活动,本次考察学习内容针对性强、形式新颖,贴近实际实用性广,效果突出明显,具体感受总结为如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管理有效
外出学习考察时间虽短,但在考察期间,我找到了社区党建的前进方向,就是突出利用信息化和媒体手段大力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理论学习与观摩考察,我们一行人真切地感受到了社区党建工作的热烈气氛。党委、政府和驻街单位之间普遍形成了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各项工作的有效机制。党委和政府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的配合非常协调,街道社区与驻街单位之间的工作相互参与度极高。坚持了“党建引领、社团服务、特色鲜明”的工作基调,进而推进基层党建,推进社区服务。
二、环境优美,经费充足。
参观考察的几个社区除个别由于没有建设空间外,场所面积均在1000平米以上,特别是鼓楼区江东街道睿城社区面积达到了6902平方米,上海临汾街道的6个社区中心面积也在几千平方米以上。在社区内部建设上普遍进行了吊顶装修,各功能室也都结合实际进行了不同风格、各具特色的装修,没有一个是建成后简单的墙上贴几个字,挂几幅画,都进行了精心设计,给人一种温馨和谐顺畅的感觉,让人耳目一新。我们在社区内部设计上与他们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理念也不够先进。另外,这些城市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报酬普遍高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为社区工作者岗位吸引高素质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确保街道社区把全部精力都投放到发展社区事业、开展社区服务上,南京市鼓楼区出资雇用400名保安,专职从事社区治安管理。由于社区经费充裕,社区工作者待遇较高,直接带来了社区工作队伍的高素质,并确保了工作高层次、高水平发展。
三、社区发展特色鲜明
南京鼓楼区在社区建设上突出了一区一品、一区一特,各个社区在发展上紧密结合社区资源等实际,突出特色打造,睿城社区根据面积大、场所充足实际,以“智慧党建活力社区”为核心理念,以“党建引领社建,党建引领社团,社团凝聚群众”为主线,打造“党建引领、社会协、公众参与”的社区平台。宝船社区打造了廉政教育品牌,丁山社区打造了“电影文化主题品牌社区”,都各具特色。上海临汾街道社区重点打造了党建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6个中心,也都很有特点,值得借鉴和学习。
四,思考和建议
转变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当前,创建一个安全、整洁、方便的社区环境,是社区居民安居乐业,提高生活工作质量的保证。因此,要逐渐把街道社区党组织兴奋点和注意力转到社区建设和管理上来;要拓展社区党建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在领导方式上,要形成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体,与驻街单位党组织共同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格局;在组织形式上,要通过街道社区党的各级组织载体,把街道社区的不同行政级别的党组织协调起来,构筑条块结合网络化工作模式。
提高认识,转变角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社区服务工作还是不够完善的,不够细腻。当然,这包括有很多客观和主观的原因。从客观上来说,与我们的这项工作起步较晚,经济水平欠发达等有关。从主观上来说,就是我们的意识还跟不上,对抓好社区服务工作还缺乏一种紧迫感。只有我们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急起直追,才是我们抓好社区服务工作的根本,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社区服务工作是否能搞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和富有旺盛的生命力,当然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毋庸置疑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投入是密不可分的。只有相应的'投入,社区各类服务项目才能进一步完善。
整合资源,拓展领域。这次考察,虽然时间很短,行程匆匆,但是我们一行却强烈地感受到,就是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要有完善的服务内容和项目,有充足的服务设施和可供选择的多种服务类别,最主要的是能根据时代发展和居民群众的需求而开设新的服务内容,换言之,就是居民群众有什么需要,就应该开设什么内容的服务。我们要学习社区服务成功的做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强社区服务的功能,社区服务的方式可以是有偿、低偿或无偿,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去开展社区服务。服务的质量,手段也要与时俱进。总而言之,我们社区的定位是服务而不是经济,社区要能真正起到“小政府,大社会”的作用,作为最基层的一个政权组织,我们一定要充分地利用好这一阵地。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八
社区服刑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改造罪犯的工作,通过对犯人进行正面引导和良性引导,让他们在服刑期间进行改造和教育,以期望他们能够重获自新。在参与社区服刑教育的过程中,我深有感触,下面就分享我对社区服刑教育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社区服刑教育的意义
社区服刑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正义引导,让犯人认识到他们所犯的错误,并提供机会让他们反思自己的行为。社区服刑教育不仅限于法律知识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引导犯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技能。社区服刑教育的核心在于激发犯人的改造动力,让他们有能力重新融入社会。
第二段:社区服刑教育的实施方法
社区服刑教育采取了多元化的方法,包括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在思想教育方面,犯人通过参与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活动,帮助他们调整心态,认真面对自己的错误,重塑人生目标。在文化教育方面,犯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增加社会责任感。职业技能培训是社区服刑教育的重要环节,它为犯人提供了重新就业的能力,提高了他们回归社会的机会。
第三段:社区服刑教育的改造效果
社区服刑教育虽然没有法律刑罚那样严厉,但它在改造罪犯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社区服刑教育,犯人的心理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他们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犯人通过学习和思考,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再重蹈覆辙。一些犯人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学到了一门手艺,有效提高了他们在社会中的竞争力。
第四段:改进社区服刑教育的方法
尽管社区服刑教育的成果显著,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首先,社区服刑教育的人员配置和师资力量需要进一步优化,以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其次,社区服刑教育的资源投入仍不足,需要增加政府的资金支持,以确保教育的顺利进行。此外,社区服刑教育需要与社会各界配合,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机会,让犯人在更多领域得到发展和重生。
第五段:个人心得与体会
参与社区服刑教育工作,我深切体会到这项工作对犯人的重要性。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沟通,我发现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犯罪的根源往往是由于环境和教育的缺失。因此,我坚信社区服刑教育是改造罪犯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方向。我将继续投身于社区服刑教育工作中,希望能为更多犯人提供帮助和引导,让他们能够在正义与善良的环境中重获新生。
总结:社区服刑教育是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通过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元化的方式,它能够有效地改造罪犯,引导他们积极融入社会。然而,社区服刑教育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来解决。我将把个人的力量贡献给社区服刑教育,为改善犯人的命运做出自己的贡献。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十九
(xxx)
今天我代表锅炉公司水质化验人员进行大会表态发言,作为一名锅炉水质化验人员,为了能够做好2014-2015年锅炉软化水检验工作,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保障锅炉设备运行平稳。我们将严格把好水质化验的每一道检验工序,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保障锅炉供暖工作顺利开展,为冬季供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一、加强锅炉水质监管,做好检验工作 。
锅炉水质化验是锅炉运行检测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道工作流程,锅炉水质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锅炉能否正常运行。为了严把锅炉水质关,保证检验数据准确无误。锅炉水质化验员化将坚持水质第一的方针。当锅炉水质监测发生异常波动的时候,我们将会不厌其烦的进行留取样品分析,并与锅炉运行人员共同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锅炉水质检验合格。保障锅炉正常运行。
二、认真执行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首先抓好取样工作。在作业指导书中规范了原料、出炉热样的采取工作,确保分析样的真实性;其次对化验室的仪器进行重新校验,确保了各测量检测装置的准确;第三认真做好抽样对比工作,并将检测结果记录,确保锅炉水质的记录数据真实可靠。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公司遵循的安全原则,锅炉水质化验将对安全毫不放松,积极探索更安全的途径,把安全做实做细。常言道:安全高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冬季已经来临,我们将对取样化验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除。学习借鉴其它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并进行警示教育,提高自我防范、防护的措施,对存在着安全隐患的测定分析仪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保管发放设立一定的程序制度。水质化验人员坚决把安全时刻放在第一位。
四、团结同志,虚心学习,协作发展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团结就是力量。只有团结,才有和谐与凝聚力,工作才能形成合力。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与其他岗位的同事及服务的业主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遇事大家一起商量,真心实意地听取他人提出的意见,严于律己,诚恳待人,设身处地为同事及业主着想,努力创造宽松、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营造出一个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工作的协调高效开展。
2014-2015年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障供暖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水质化验人员将在工作中发扬勤学苦练、孜孜不倦的良好学风,发扬精益求精、精业敬业的工作精神,发扬精诚团结、众志成城的共同奋斗,确保完成2014-2015年冬季供暖的各项艰巨的任务。我们水质化验人员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不懈奋进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接下来的供暖工作当中,确保公司冬季供暖顺利平稳开展!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二十
第一段:
我参加了一个为期三个月的服刑社区项目,这段时间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这个社区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技能和知识,认识了一些有着相似经历的人,并找到了新的生活方向。通过这个经历,我对慈善事业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二段:
在服刑社区中,我参与了一些社区服务项目,例如志愿者活动和慈善募捐活动。这些经历使我明白了慈善的力量和影响力。看到我所做的工作如何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产生了真正的满足感。我开始认识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奉献,我可以对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段:
除了参与慈善活动,服刑社区还为我们提供了各种技能培训课程。我参加了一些关于职业技能和个人发展的课程,例如计算机技能、沟通技巧和领导能力培养等。这些课程让我学会了如何有效地与他人沟通,灵活运用计算机来解决问题,以及如何在工作中展现出领导才能。这些技能使我在将来的生活中更有竞争力,并为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第四段:
在服刑社区中,我还结识了一些有着类似经历的人。我们相互支持,分享自己的成就和挑战,并为彼此提供帮助和鼓励。这些人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并让我更加珍惜并感激我所拥有的一切。我们一起度过了很多困难的时刻,但同时也经历了许多快乐和成长。在与他们的交流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人性和坚持的道理。
第五段:
服刑社区的这段经历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在这里找到了重新开始的机会。我学到了如何成为一个对社区有所贡献的好公民,以及如何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最重要的是,服刑社区经历帮助我重新树立了自己的目标和追求。我决心回到社会后,努力工作,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总结:
通过参加服刑社区项目,我在心理和技能方面都得到了巨大的成长。我不再是一个被囚禁的人,而是一个有希望和追求的人。我深信,通过我的努力和奉献,我将对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并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服刑社区的经历将永远铭记在我心中,成为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页。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二十一
服刑社区是一个重犯在刑期即将结束时被安置的地方。社区提供庇护和秩序,旨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在服刑社区中,罪犯接受各种必要的教育和临时工作,同时接受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以便更好地适应重新获得自由的生活。
第二段:重新认识自我
在服刑社区中的这段时间给予我重新认识自我和审视自我价值的机会。过去,我一直被犯罪思维和行为所操控,远离正常的社会生活。然而,通过在社区中参与各种教育和心理辅导活动,我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去,并扪心自问:我为什么会走上这条错误的道路?通过意识到我的错误并对此负责,我开始重塑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三段:学习成长的机会
服刑社区为我提供了学习成长的宝贵机会。社区设有培训班和工作坊,我可以通过学习各种技能和知识来增加自己的就业竞争力。我参加了课程,学习了计算机技能、职业技能和社交技巧。这些课程不仅提供了我获得正当工作的机会,还为我提供了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
第四段:建立新的人际关系
服刑社区中与其他罪犯和工作人员建立联系也是一种奇妙的体验。通过与其他人分享相似的经历和困境,我意识到我并不孤单,也并非是唯一一个犯下过错误的人。在社区中,我结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一起度过了这段艰难的时光。与工作人员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也让我受益匪浅。他们给予我支持和激励,不仅帮助我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还给予了我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
第五段:重新融入社会
最后,服刑社区还提供了一个重返社会的桥梁。社区为我提供了一系列的辅导和计划,以确保我能够顺利地回归社会。社区监督我的行为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以确保我能够继续保持正确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通过服刑社区的机会,我已经为自己的未来做好了准备,并在重新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结论:
服刑社区为那些即将完成刑期的罪犯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重新认识自我、学习成长、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并重新融入社会。通过参与各种教育、培训和辅导活动,罪犯们有机会反思过去的错误,并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准备。服刑社区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尊严和自由,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二十二
第一段:引入社区服刑教育的背景和意义(约150字)
社区服刑教育是指将犯人从监狱中转移到社区,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矫治、教育和管理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社区服刑教育的目的是让罪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它的出现使得罪犯能够更好地接受个性化的教育和矫治,并且为他们提供了更多参与社会正常生活的机会。
第二段:提出自己参与社区服刑教育的体验和认识(约250字)
在过去一年里,我积极参与社区服刑教育,担任辅导员的角色。通过与服刑人员的交流,我意识到很多人犯罪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因为生活中的困境和无助导致的。“一时糊涂,一时失误”是很多人的心声。在服刑人员的心灵教育和行为矫治中,我看到了他们的悔过和改变的决心。我们通过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努力将他们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
第三段:探讨社区服刑教育的优点和挑战(约300字)
社区服刑教育相比传统的监狱制裁具有明显的优点。首先,社区服刑教育能够更好地满足服刑人员的个性化需求,因为在社区中,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人性化关怀和教育资源。其次,社区服刑教育能够更好地促使服刑人员与社会接轨,提高他们重返社会的机会。然而,社区服刑教育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社区资源有限,难以满足服刑人员的多样化需求;有些服刑人员在态度上不够积极主动,对改变和学习缺乏动力;社区中也存在着对服刑人员的歧视和偏见,给他们重返社会造成困扰。
第四段:总结社区服刑教育的意义和价值(约300字)
社区服刑教育的意义在于为服刑人员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交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服刑人员可以重塑自己的价值观念,并且为自己的未来做好规划。同时,社区服刑教育也有助于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减少犯罪的再发生。借助于社会的支持和资源,服刑人员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有更多机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第五段:个人反思和展望(约200字)
通过参与社区服刑教育,我深刻理解到每个人都应该给予错误者改正的机会,人是可以改变的。作为辅导员,我收获了很多满足感和成就感。我希望社会能够更加理解和包容服刑人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我也希望社区服刑教育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投入,为更多的罪犯提供精准的教育和矫正方案,帮助他们成为有用的社会人士。
总结:社区服刑教育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挑战。通过社区服刑教育,犯人能够得到更好的个性化教育和矫正,重新融入社会。这对于促进社会安全和减少再犯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给予错误者改正的机会,相信他们的改变和成长。社区服刑教育需要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投入,以更好地帮助服刑人员改过自新,迈向更好的人生。
社区服刑人员心得篇二十三
第一段:引言(总述社区服刑的重要性)
社区服刑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管制和教育,以实现社会惩罚和矫正的目的。社区服刑是一项重要而有效的刑罚形式,不仅可以减轻监狱系统的负担,更能为犯罪分子提供积极的改造机会。本文将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探讨在社区服刑期间的心得体会,旨在启发更多的犯罪分子能够真正反省并改过自新。
第二段:社区服刑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社区服刑作为一种刑罚形式,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社区服刑可以使犯罪分子真实地感受到社会的惩罚,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其次,社区服刑能够保障社会的安全,将犯罪分子限制在社区范围内,减少了他们再次犯罪的机会。同时,社区服刑还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方式,他们可以学习到更多有益于个人成长和社会融入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段:社区服刑的具体心得体会
在社区服刑期间,我切身体会到了社区服刑给我带来的改变和启迪。首先,通过与其他犯罪分子的交流和互动,我更深刻地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和后果的严重性。通过听取他们的故事和经历,我深感犯罪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努力不再以罪过伤害自己和社会。其次,社区服刑期间,我有机会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学习与培训,我掌握了一些实用的技能,并且更好地理解和尊重社会规则和价值观。最后,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中,我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如何与他人合作,这些都使我对社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积极的参与估计。
第四段:社区服刑的影响与启示
社区服刑对我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以及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态度。社区服刑使我意识到犯罪并不是唯一的选择,通过努力改过自新,每个人都有机会重新开始。社区服刑还教会了我如何正确对待与人沟通和冲突,通过尊重他人、倾听他人并寻求合作的方法,我更能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为自己创造更多的机会发展。社区服刑让我明白,无论过去犯下多么严重的错误,只要肯付诸努力,就能够走上正轨,重新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段:结语
社区服刑是一种有意义的刑罚形式,它在惩罚犯罪分子的同时,也给予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社区服刑,我深刻体会到了犯罪的后果和改过自新的重要性。我相信,只要每个犯罪分子都能积极面对自己的过去,努力学习和改造,社区服刑肯定能够对他们产生积极的影响,让他们焕发新的生活活力,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