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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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一
家庭地址:xx县xx镇平西路xx号
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联系手机:xxxxxxxxxxx
被申请人:陈男21岁浙江xx人、
家庭住址:xx县xx镇xx村154号
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消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公交认字[20xx]第00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7日1时许,申请人驾驶浙xxxxxx号大型卧铺车,从福建省石狮开往xxx方向,途径104国道线xx县xx镇xxxxx路段,在车辆临近被申请人大约2米距离时遇被申请人突然自左向右横穿公路,造成采取无法避及无法预见事故的紧急措施后,仍以致被申请人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请人认为:20xx年1月17日1时许,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在于被申请人突然加速横穿公路的行为,被申请人它的违法之处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很显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请人在有意识地在横穿公路时,是在车辆临近行人距离约2米时突然加速横穿公路而导致申请人采取措施来不及,车头碰撞到被申请人而发生的事故。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引起的原因。
(2)申请人在本起事故中没有过错,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应当避让”。的规定,因为这条规定是在车辆车辆可控制的安全区行驶的情况下适用,而并不适用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的行为。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这是任何人是无法预见的,也是无法避让和无法克服的,并不是申请人思想麻痹而导致的,所以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申请人套上这一条法律是错误的。
(3)申请人没有超速行驶,是在规定的正常的行驶速度,当时发生事故准确时间是20xx年1月17日1:05:07,这是当时车辆上gps卫星定位系统测出的,当时行驶速度是65.95公里/小时。(附:提供原始当时在xxxx集团信息中心测试的卫星定位数据库资料作为证据)。申请人并没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事实上车辆正常行驶即速度在65.95公里/小时,车辆可控制非安全区内应大于2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标准推算:车辆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停车距离(包括反应距离和制动距离)约为56米,车辆以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停车距离(包括反应距离和制动距离)约为42米,而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2米突然横穿公路,根据计算行驶速度65.95公里/小时,(包括反应距离和制动距离)应是45米,显然是无法躲避和采取任何措施能避免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申请人认为本起事故的过错完全在于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是具有严重的过错,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完全没有过错,不应当认定为主要责任。这是完全颠倒黑白的事故认定,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事实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依法撤消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公交认字[20xx]第00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此致
x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林xx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二
尊敬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我叫刘安荣,身份证号码:是四川省亚成驾校的一名学员,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别参加了两次场地技能考试,均没有通过。
第一次考试的项目为坡道起步、侧方停车、绕圆饼三项,其中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压了两个圆饼而没有通过;第二次为补考侧方停车和绕圆饼,其中侧方停车没有问题,但又轧两个圆饼而仍然没有通过考试。
对于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没有理由,因为侧方位停车本是没有悬念的,只是看错了杆,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轧了两个圆饼是因技术不佳造成的。
对于第二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提出一点意见:
1、公安机关对驾驶证申请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权,赋予申请人驾驶资格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一般原则。
据我所知,在最近较长一段时间里,场地考试均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这两项考试,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这两次场地考试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的抽考。
为什么2月11日这天突然要进行圆饼的考试呢?并且是当天进了考场才知道要抽考的。这样有违行政行为公平原则!
2、对于第二次考试轧两个圆饼,我也有意见:根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之规定,本人前后轮都轧了第四个圆饼,并没有碰擦其他圆饼,应当为“只轧了一个圆饼”,仅该扣20分,而考试员(没有警号,没穿警服)说只要是两个轮子轧了就算是轧了两个圆饼——本人当场向考试员说明了这种情况只算轧一个圆饼的,但他没有听取我的申辩,依然按他所讲扣了40分。
综上,肯请所领导对本人考试经过进行调查,对本人考试情况进入复核。
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三
申请人贾某某,男,某岁,住址:湖南省某某县景港某镇某某街某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某某,男,某岁,住址:重庆市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某某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现特申请贵局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
20xx年x月x日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四
本人参加了青岛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对初试中以下科目的成绩存在疑问,自愿申请对其进行复核并交纳100元/科目的费用。
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代码及名称:
交纳费用:(元)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五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六
申请人:赵xx,男,1965年01月03日生,xx省曲靖市人,现住xx省曲靖市xxxx小区,身份证号53220xxxxxxxxx,准驾车型“b1”类机动车,档案号530300xxxxxx,系“云d-xxxxx”轿车驾驶人。
被申请人:杨xx,男,1983年5月05日生,xx省怒江州泸水县人,系怒江州xx局职工,身份证号53332xxxxxxx,准驾车型“b,2”类机动车,系“云qxxxxx”小型三菱越野车驾驶人。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错误,划分责任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云qxxxxx车驾驶人员杨xx未按安全速度行驶,在无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占用我方道路强行超车造成的。云龙县交警大队xx中队经过调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xx(云qxxxxx)违反超车规定,负第一次事故主要责任,认定赵xx(云d-xxxxx)负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申请人认为,此次事故责任完全在于杨xx(云q-xxx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后车应当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应认定杨晓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按照行车规定行驶,在自己的车道
内按照安全车速正常行进,“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与事实不符。
三、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证据不足。
该事故认定书裁明“该路段限速标志为40公里/小时”,并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界定超速与否的唯一依据,而该事故发生路段在事故发生前,道路右侧边缘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
1、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再次认真对该路段,省道二级路s-228(瓦贡)线、瓦窑镇零公里开始至30公里处(0-k30+00米)事故路段进行核查,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第二款: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因此,由于该事故发生路段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据以认定申请人超速的依据不明。
2、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依据相关法规不能认定为超速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该事发路段应该属于上述第(2)项之规定,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据此申请人每小时58公里的车速应该属于安全车速,不应该认定为超速。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请人杨xx在道路路面潮湿的情况下,在无充足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超速(超过70公里)行驶,强行超车,并且超过该路段最高行驶速度70公里/小时,达到每小时78公里,是造成该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不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人特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撤销“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此呈
xx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赵xx
20xx年03月25日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信访秩序,根据xxx《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复查(复核),是指信访人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书面处理(复查)意见不服,向原处理(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复核),上一级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复查(复核)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以下简称复查复核)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公正、公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依法履行复查复核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复查复核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查复核的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本部门承担复查复核日常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其有关工作部门对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进行审查。
第六条
各级复查复核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复查复核机构依法办理复查复核申请,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保证与复查复核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七条
复查复核机构受理复查复核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复查复核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2
第二章 复查复核范围
第八条
信访人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有权处理(复查)的行政机关作出书面处理(复查)意见后,信访人仍不服,可以申请复查(复核):
第九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申请复查复核的范围:
第三章 复查复核申请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人是申请人,原处理(复查)机关是被申请人。
多人提出同一复查(复核)申请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可以依法委托1至2名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参加复查复核。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向复查复核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申请人接触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复查复核机构。
第十二条
申请复查(复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4 (四)属于复查复核的范围,且属于接受申请机关的职权范围。 申请人在复查(复核)申请中提出新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另行提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申请复查(复核)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五) 申请的日期。
申请人提出复查(复核)申请时应当提交原处理(复查)意见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复查复核机关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5 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复查。
申请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权受理的,申请人只能向其中一个提出。
第四章 复查复核受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其他部门,应自收
6 到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移送有权受理的复查复核机构。
第十六条
复查复核机构收到复查复核申请,应当予以登记,并在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复查复核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复查复核办理期限。
第十七条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作出处理(复查)意见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八条
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都收到复查或复核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申请的,由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受理机关。
第十九条
受理后发现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与被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或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的具体操作程序适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
7
第五章 复查复核办理 第一节
审
查
第二十条
复查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处理(复查)意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政策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
复查复核机构审查时,应当听取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被申请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其有关工作部门审查的,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在收到指定审查函及相关材料后15日内审查完毕,并出具加盖本工作部门印章的复查(复核)建议意见书。
第二节 调查、勘验、鉴定、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复查复核机构办理复查复核申请时,认为有必要调查、勘验,或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申请复查复核机构调查、勘验的,复查复核机构可以进行调查、勘验。
第二十四条
复查复核工作人员调查时,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调查笔录,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现场调查、勘验时,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单位任何人员出示有关证件表明身份。
8 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对调查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二十五条
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涉及专业性问题需要鉴定,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申请鉴定并承担相关鉴定费用的,复查复核机构可以依法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复查复核机关可以成立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专家论证小组,就重大、复杂、疑难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组织专家审查论证。
第三节
听
证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或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决定听证。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xxx、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听证主持人应当由复查复核机构负责人指定。听证的具体操作程序使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节 和解、调解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可以与被申请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自行和解。
复查复核机构可以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进行调解。
原处理(复查)机关可以组织申请人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进行
9 调解。
第三十条
和解或调解达成书面协议的,复查复核机关不再作出复查(复核)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信访程序终结。
和解或调解未能达成书面协议的,复查复核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复查(复核)意见。
第五节
决
定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在复查(复核)意见作出前自愿撤回复查(复核)申请的,经复查复核机构审查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信访程序终结,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查(复核)申请。但是,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撤回复查(复核)申请违背真实意思表达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复查复核机构受理复查(复核)申请后,发现该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理案件的,决定驳回复查(复核)申请。
复查复核机构受理复查(复核)申请后,发现原处理(复查)机关受理错误的,决定撤消原处理(复查)意见,并驳回复查(复核)申请。
第三十三条
复查复核机关经过审查,原处理(复查)意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原处理(复查)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变更、部分变更;或者撤消、部分撤消并责令重新办理:
10 (一)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 适用依据错误的; (三) 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 明显不当的。
被申请人未作出书面答辩或未提交作出原处理(复查)意见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处理(复查)意见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消。
第三十四条
责令重新办理的,被申请人应该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复查 )意见,且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处理(复查)意见内容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意见。因违反法定程序被责令重新办理除外。
第三十五条
复查(复核)意见应当自复查复核机构收到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复核)期间举行听证、鉴定、勘察、专家论证、指定审查、和解、调解的,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但是,专家认证、指定审查、和解、调解程序单独适用的时间不得超过15日,合并适用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20日。
复查复核机关作出复查(复核)决定,应当制作复查(复核)意见书,并加盖复查复核机关印章或复查复核专用章。
复查(复核)意见书应当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处理(复查)情况、复查复核机关查明的事实、作出复查(复核)
11 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和理由、复查(复核)意见。复查意见书应告知申请人复核的权利,复核意见书应告知申请人复核意见为信访终结意见。
信访人对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六节
送达、归档
第三十六条
复查复核机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复查(复核)意见书等有关文书。
送达的具体操作程序参照《xxx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复查复核机构应当将信访事项终结意见报上一级复查复核机关备案,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
第三十七条
复查(复核)有关文书资料应及时整理、装卷、归档,装卷顺序为:复查(复核)意见书,呈审单,受理审批表,协调会议记录、听证记录、调查笔录、电话笔录等工作记录,指定审查函,复查(复核)建议意见书,复查(复核)申请表、申请书,原处理(复查)意见书,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其他资料,送达回证。
12
第六章 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复查复核机关应当加强对其复查复核机构履行复查复核职责的监督。
复查复核机构在复查复核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下级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组织业务培训。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复查复核工作责任制,将复查复核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处理(复查)意见被上级撤消后拒不改正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复查(复核)意见的; (四)未按规定作出复查(复核)建议意见书的。
第四十一条
信访人对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
13 理由重复或者越级信访的,有关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和批评教育;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复查复核工作,适用本办法。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复查复核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向其有权处理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申请复查。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日”指工作日,“以上”“以内”包括
14 本数。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5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八
很多人的考研成绩出来了,对考研成绩是否有异议呢,那么有异议的话需要通过什么方法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考研成绩复核有成功过吗,希望大家喜欢!
考研成绩出来以后,很多考生的分数跟自己预估的有很大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复查的。考生需要明白的是,复查成绩是考生应该享有的权利,不管复查的结果怎么样,如果对分数存疑,还是很有必要申请复查的。
但是,考生需要明白一点,成绩复核一般只核查此考生的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的总分。正因如此,在提出考研成绩复核之后,考研成绩出现变化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
考研成绩复核申请的办法以及申请时间,要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高校发布的通知为准,不同学校复核时间及入口略有不同。
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2月2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如需要申请考研成绩复核,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系统将在2月22日9:00开放),凭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考生编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即可提交复核申请。申请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每位考生仅有一次提交申请的机会。
考研分数复核出结果的时间一般是3月上旬,具体日期各高校略有不同。
例如,湖北省考研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复试是考研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无论初试成绩怎样都不予录取。
复试备考要做好规划。从初试结束到复试一般就两个月的时间留给复试的时间其实并不多。把要做的学习任务列出来,根据任务确立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再对目标进行分解。
有些学校和专业复试会考听力测试,形式类似于四六级听力,这个除了有针对性地用六级听力和复试听力网课练习之外,还可以找一些英语的音视频来练习,如ted演讲、听力口语app等。口语和听力不是短期内可以突击的,建议大家现在词汇量还可以的情况下坚持每天刻意听说练习。
英语口语大体上以英文自我介绍为主,部分院校会考一到两个专业性问题。除了日常练习发音,还需要掌握一些常用的表达方法。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九
被申请人xx,男,19x年3月26日出生,住xxx
事实与理由:
xx年年10月18日18时在220国道x县xx园饭店门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在庄景雷,庄景雷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1、xx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xx无牌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3、xxx侵犯xx的路权。《^v^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4、xx事逃逸应承担全部责任。《^v^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总之,xx市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xx』第0025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特申请复核,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十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2、恳请贵部核查券四成绩录入、合成是否准确;复核卷四应得分;
3、恳请贵部予以书面通知复核结果。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杭州区考生。于xx年9月11日,12日在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长德校区参加贵办组织的xx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号码为:xxxxxxxxxxx,申请人现查询得分卷一至卷四依次为xx、xx、xx、xx,总分计xxx,此为申请人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距司法部部商最高院、最高检后所公布的答案的估分与实际成绩相差巨大。
申请人对卷一、卷二、卷三科目考试成绩亦存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前三券虽系机器阅读,但在系统录入、核校等方面仍由人工辅助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
且就前三卷微机读卡阅卷,鉴于技术本身即利用红外线感应炭(石墨)技术存在各种误读的可能,申请人亦存有疑义。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并被“电脑读卡设备”进行“阅卷”。读卡设备“读卷”时通过炭对红外线的敏感反应两项指标:指标一,铅笔中炭(石墨)的浓度;指标二,被涂黑区域的面积的大小。正是根据这两项指标对申请人的答题做出判断。但正是这种看似快速的阅卷方式却存在明显误判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但却未被提供2b铅笔,尽管被收取220元考试费,而一支2b铅笔的市场价只有2元左右,因此申请人只能去市场另行购买并使用,但市场上的2b铅笔却充斥大量假货或不合格商品(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部分铅笔中碳浓度不达标,达不到“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中国制笔协会副秘书长陈三元告诉《北京科技报》,“现在虽然一些用假冒的2b铅笔涂写的答题卡阅卷机也能够识别,但是制假者由于缺乏严格的统一质量标准,其生产的`铅笔质量并不稳定,他们的铅笔也许某一支的识别率可以达到100%,而另外一支的识别率就只有80%,中国制笔协会的专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们用真、假2b铅笔在满分为100分的三张答题卡上分别规范填涂了相同的标准答案,让阅卷机进行判分。结果,真2b铅笔填的答题卡得了100分,而假2b铅笔填的答题卡分别得了99分和87分,并且单读识别和连续识别得出的结果都是如此。”(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而申请人考试用铅笔经证实,其中确有一支属不合格商品,铅笔的浓度太浅,接近h级别的铅笔。因此涂出来的笔迹就会稍淡,光标阅读机极有可能将申请人用此铅笔(考试中共有三支铅笔,部分题使用此铅笔)涂得比较淡的答案忽略而当作没有选,“误解”申请人的正确答题意图,从而导致指标一所欲反应的申请人对答案的选择出现误判。
2、针对指标二,考试时申请人被要求按照答题卡填涂“格式”进行填涂,且同时既被告知要“涂满”,又被告知“不能超出填涂方框”,而格式例为印刷式,在事实填涂过程中,人工不可能完整的涂画出被告知的印刷式格式例。而在上述前提下申请人在考试时并未被告知“涂黑面积”确切大小才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即便是现在,申请人亦不得知“涂黑面积”的恰当大小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而这是国家司法考试,并非美术学院招生,即便是美术学院招生,也难有几个人涂画出完美的“格式”例。因此,考试时被告知的填涂方式本身必然导致申请人的答题意图被“电脑读卡设备”误判。
3、申请人部分题目在重新思考、检查后需要更正,或由于位置填涂错误而需要擦掉重改,因此修改是必然的。但因铅笔浓度及答题卡设置空间等原因,包括题与题设置间隔、选项与选项之间设置的间隔过小等原因。当再要擦掉时就会很难完全擦干净,再用力擦的话,就很有可能会把答题卡擦破,这样一个“错误”的痕迹就留在了答题卡上,光电阅读机在扫描的时候,就“可能”把这一痕迹识别出来而错误地认为申请人的答案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其对申请人答案的误判。
4、若答题卡在交卷后被折叠、弄脏、或部分位置被其他异物覆盖(比如相邻两张答题卡的上一张背面粘有异物)、弄破等,导致机器无法读卡或错误读取部分信息,难免偏差。
基于以上四点,仅进行“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而对于前三卷非零分试卷不予复核的权利,难免偏差。
综上,难免偏差,基于“小概率事件必然发生”,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申请人特申请成绩复核,恳请贵部予以处理。
此致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十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xxx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x月x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x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x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x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x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xx年第xx期和xx年第xx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v^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十二
我来自于农村家庭,我的家人都是农民。我是农民的女儿,同时我也是农民的骄傲。我是一个乐观好强的女孩。年迈的爷爷奶奶曾经是家里的帮手,可如今也成了家庭的负担。父亲去年卧病在床数月后,身体就大不如从前了,再也顶不起家里这根大梁,而母亲更是连一份工作都没有,家中还有个不学无术的弟弟,荒废学业,成天闯祸,害得全家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而我高额的学费早已压弯了家人的脊梁骨。虽然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但我从来都不曾放弃过,始终相信有努力就会有收获。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和可以顺利的进行下去的学业,也为了将来可以更好的回报父母、感恩社会,我郑重地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请院、系领导给予审核。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求有更优异的表现!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20**年**月**日
在学习上,我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也很优秀。在今年的综合素质考评中,成绩排在本专业的第7名。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一入校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按时写思想汇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参加了我校第34期的党校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xxx理论、xxx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学校、系部以及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工作上,我担任班长一职,我对工作认真负责,曾经及时制止我班几位女生去东莞打工,后经证实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案。我大胆创新,锐志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主动帮助其他同学,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还成功申请上辅导员的助理。
在生活上,我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勤俭节约,利用勤工俭学为父母减轻了很多的负担。如果这次申请上国家励志奖学金,我会更加的把握机会,为社会、学校、老师、同学和父母做出更大的贡献。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十三
一、评选项目及奖励金额:
1、优秀管理人员一名,奖金60元,荣誉证书一本;
2、先进管理人员二名,奖金3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3、“泉美之星”按部门编制的10%名评选,奖金5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4、“服务之星”五名,在部门上报名单里选拔,奖金3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5、“优秀团队“1个,奖金200元,流动奖旗一面 ;
6、“总经理”特别奖1名,奖金8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
7、“鼓励奖”各部门名,奖金2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先进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1、在连续酒店工作3个月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无病、事假 ;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和严重违反酒店制度的行为;
4、无打架斗殴及赌博和盗窃等不良现象的。
(二)评选先进的条件细则:
1、优秀管理人员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先进管理人员评选推荐表》;
2、先进管理人员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先进管理人员评选推荐表》;
3、优秀员工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4、服务之星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5、优秀团队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团队评选推荐表》;
6、总经理特别奖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7、鼓励奖具体细则参照《优秀员工评选推荐表》;
三、评选名额:
酒店根据各部门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候选人的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时则按分配名额的10%的比例上报于行政人事部。
四、评选方法: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
(一)部门提名期。时间每月27日———30 日。
(二)人事审核期。时间为每月1日-7日
1、行政人事部收到各部门提交的《评选推荐表》,根据评优资格有关条件进行复核,以确定所有进入公示阶段的候选人符合条件。
2、各部门上报的候选员工必须符合评优资格,若行政人事部在复核阶段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候选员工,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不再给予所在部门补充名额。
(三)酒店投票期。时间为 每月8日下午14点开始
1、酒店要成立由酒店领导、部门负责人、10名员工代表组成的评选投票小组,名额必须是单数。
2、凡各部门申报先进候选人名单超出酒店核定的总数量时,由行政人事部召集评选小组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小组成员每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规定的名额;若同一名额有多人得票相同,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直至按得票高低决定。
(四)张榜公示期。时间为每月9-11日
1、公示时间为期3天,;
2、监督内容:凡先进候选人有不符合评选必备条件的现象或其它不良表现的,员工可通过电话、短信、总经理意见信或面谈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反映,但要求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酒店将会为其保密。
3、酒店公示接待人员:
总经理意见箱 ;
4、若有员工提出被选人员存在不符合评优资格,经查证属实后,取消其资格。
5、如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投票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五)总经理室审批期。时间为每月11日
1、行政人事部根据张榜公示后的最后名单,确定本次“优秀员工”名单,并于11号上报酒店领导审批。
2、行政人事部为酒店领导审批后的各类先进制作荣誉证书、奖旗及奖金等。
(六)颁奖表彰期。时间为每月15日14点
1、时间为每月15日15点在12层多功能厅召开酒店年度员工大会,会上由酒店总经理等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奖旗和奖金;现场给“优秀员工”拍照留念。
2、行政人事部在员工天地张贴红榜及照片,并把评选结果列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提薪的依据。
附件:
1、《酒店评选各类先进明细表》
2、优秀班组或部门、优秀管理人员的评选在__年元3月开始评选。
成绩复核申请书成功篇十四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软09-2班的_ _。在大一第二学期担任班长一职,经过半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现自荐申请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希望学校能给予我一个肯定自我的机会。以下是我的工作、学习情况及优秀事迹,请校领导予以考核。
漫漫人生路,我想如果我能勇于尝试新的东西,不断挑战极限,并尽我所能努力做好。这样的话,即使到了人生的终点,我也能坦然地告诉别人:我能,我行,我是一个真正的成功者。因此,在进入大学初,我就为自己设立了四年的短期目标,以达到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的目标。同时还送给自己八个字:但行耕耘,莫问收获。争取能够在大学四年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身综合学习的能力。 在政治思想上,我要求积极上进,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平时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且在学习生活中努力实践,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常常能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入校后,我就向党组织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并与第二学期开学第一个月通过院党课考试,现正等待参加校级党课培训。在生活中,我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积极分子,有一点的思想觉悟,团结同学、振奋精神、镜意进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与党员、预备党员和老师进行交流,发现自己存在的不足、努力改正,使得自己的思想有不断的提高和飞跃。
在工作上,作为一班之长,必须更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处处发挥表率作用,这样才能赢得广大同学的支持和尊重,同时,这也是做好班内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本人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修养,在班级内外工作中,本人严于律已,宽厚待人,特别是在校内开展的一些活动中,本人处处以身作则,事事起带头作用。在学校组织的一些活动中,本人除积极参加外,并动员他们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我会把班级的各项基本日常活动做好,全心全意为班级同学服务。我积极组织、策划各项集体活动。在班长例会方面,我从不迟到早退,在开会期间认真听讲,认真做好记录,深刻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回到班级后及时向班级同学传达上级的精神。我会积极准备和组织班级会议,认真传达学校会议精神,高效率的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在学习方面,我会积极配合学习委员等其他干部,每天都组织上自习,带领大家共同进步,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使班级的学习风气得到提高和改善。用我较高的热情与责任心去感染同学积极地参与到班级活动上来,在这个熔炉中得到不少的锻炼,办事精干、处事果断等能力慢慢得到了提高。
在学习方面,在过去的两个学期中,我牢记“学习是大学的主题”,我从不迟到早退,不旷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并认真做好笔记,及时完成作业,每天我都坚持上自习,以提高自己的成绩。积极主动地思考各类问题,对于不懂的问题就虚心的向老师请教,在课余时间主动查找书籍,或向更多的人请教。在期末的班级综合排名和考试排名中名列前茅,我积极上进,努力进取,大一成绩比较优秀,所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无挂科并且成绩比较优异。在第一学期得到“二等奖学金”。除了学好专业知识外,我还积极阅读课外科技读物,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我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自己。
在生活方面,我生活俭朴节约,团结同学。身为一班之长及寝室长,带头做好宿舍的卫生工作,杜绝一切不良的生活作风。能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解决问题,及时了解寝室成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宿舍和谐氛围。课余时间,我不仅参加了班上的活动,也加入了体育爱好者协会“跆拳道”部等组织,以便自己阔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自身修养,提高身体素质。在班级里,和同学们相处的十分融洽,平时我很注意工作方法,我能积极带头能加学校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较强。平时养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但能够真诚的指出同学的错误缺点,也能够正确的对待同学的批评和意见。面对同学的误解,我总是一笑而过,不会因为同学的误解和批评而耿耿于怀,而是诚恳的接受,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在生活上,虽然家中还算宽裕,但我没有独生子女的娇气和散漫,从不铺张浪费,也从不乱花一分钱。但是,只要哪个同学在生活上遇到了困难,都能力尽所能的帮助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生活中,我将更加的努力,为广大同学树立榜样作用。
当然,我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学习成绩还有待更好的提高,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工作过程中有时显得过于严肃,在一些具体环节的工作方法还有待改进。但我会继续努力,将和其他班级干部一起把我们的班级工作做得更好。
大学期间,能有当学生干部这种机会,我真的觉得很充实很有意义。而在平时的工作中,我的能力和才华得到了体现和大幅度地提高,这是我值得庆贺的。对于未来,我满怀希望,信心十足,我深信我会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当然成功的背后凝结着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和鼓励。我坚信在未来是几年,我会竭尽所能使我班的同学更加团结一致、锐意进取,齐心协力,秉承“诚朴求是,博学笃行”的校训,发扬“太阳石精神”,用我们青春的热情,迎接明天新的挑战!
敬礼!
申请人: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