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案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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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一
学深学透让《规则》入心入脑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国共产党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的规则。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以身作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党员干部要切实将监督执纪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正确行使党章、宪法等赋予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力,把党的建设和人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不贪功冒进、不知法犯法、不以权谋私,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
《规则》是强化内部监控,让执纪权力受到严格监督。也真正回复了社会上一种声音――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实现了使监督者不应游离于监督之外,而应摆正自身位置,主动接受监督,筑牢纪检防火墙。要树立程序重于实体的理念,在执纪审查过程中,一旦出现程序性错误,案件质量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要认真学习原文,理解其实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将《规则》学深学透,做到学以致用,坚持纪严于法、法纪分开,将其它党内法规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精准把握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进一步对《规则》的重大意义与内涵进行深层次的学习与领悟,理解《规则》的制定施行与当前背景与形势的紧密关联,把握住《规则》的重要内容与关键环节。通过认真贯彻落实《规则》,仔细对照,认真自检,深刻查摆,找出工作中的问题与“软肋”,切实整改与完善,从而进一步达到工作水平与执纪能力的提升。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规则》,成为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的行家里手,才能做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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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忠诚做清正廉洁干部
《规则》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规范权利制度、严防灯下黑的决心,也表明了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我们既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让我们的作风、监督执纪在阳光下运行,让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真正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作出表率,才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做出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进一步严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克服慵懒散,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广大党员干部作表率,做一名“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打铁先做铁打的人,以更加严和实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执行《规则》以及各项工作纪律,坚决做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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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职严格监督执纪审查
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切实做好“三要”:一要监督更准更狠。对照党章标准,对照工作职责,按照“三转”要求,抓住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围绕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当前防疫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发力,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到位、监督调查处置到位。二要举措更锐更活。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举措更加有力、更加灵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创新,把各项工作做好,学会借力、借势,注重整合资源,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要实现成效更好更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创工作一流,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出水平,在重点工作中体现出水平,在交办工作中展示出水平。坚持以点带面,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作为突破口和抓手,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区域性、领域性问题以及当前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执纪工作成效无愧于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二
党的十九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党章赋予各级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由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既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监督,又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这是党中央的信任和重托,对纪检监察机关也是新的考验。在这个大背景下,党中央在中央纪委《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不仅仅是提升法规位阶,也不局限于内容补充完善,而是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必将极大地激励纪检监察机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修订规则能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
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亮点之一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和人民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纪律检查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全面规范了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和自身建设,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纪委书记,更要带头学、持续学、深入学,并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主动以《条例》精神引领工作,以《条例》准绳规范工作,不断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条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制定《条例》的目的就是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要聚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针对上城的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亚运会筹备、数字化改革、疫情防控、区委“八大工程”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项目标落地落实。要做实做细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净化上城区政治生态。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原则,并明确了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八个方面内容。要主动落实上级纪委部署要求,坚持定期汇报工作,严格执行案件审批,确保重要工作与上级步调一致。要坚持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制度,强化对分管派驻(出)机构和联系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定期对办信办案、巡视巡察整改、重点项目推进等进行指导。深化工作例会、交叉互查、片组协作,充分发挥“室组地”协同机制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条例》规定,“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深入纠治“四风”,密切关注隐形变异问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源集中、投资密集的领域和环节,紧盯风腐一体、官商勾结、小官大贪等腐败突出形态,深挖彻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推动打造亲清政商关系。要深化惩防结合,推进廉政风险精准排查精准防控,完善对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制约。要结合案件查办常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本地特色持续做强清廉文化品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条例》专设章节强调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并明确了相关纪律、机制、措施、要求。要严格落实政治学习、组织路线、作风建设、机关党建相关工作,持续锻钢铸魂,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要构建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守牢权力边界,主动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严肃执行报告、回避、保密、安全责任等制度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防“灯下黑”。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四
今天上午,当答完了最后一道题的时候,我紧绷的神经也终于松懈下来了。说起考试是一件并不陌生的事情,从小到大,经历过很多考试。当得知市纪委要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考试之后,我先是感到惊讶,因为工作以后,很少有考试。当时甚至觉得这是忙中添乱,后来才意识到市纪委组织这次考试的良苦用心。2017年1月8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颁布实施,使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可参照的标杆,既解决了工作标准的问题,又从具体工作程序环节对执纪监督工作流程进行完善。我也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充分掌握《工作规则》不仅是工作提档升级的需要,也是自身业务能力提升的需要。
说起这次考试的收获,其一是我感受到有压力的学习比起平时泛泛的学习更扎实,带着压力去学习效果更好,激发了短时间内记忆和学习的潜力。其二是,考试的题型不仅考察了《规则》中的条款,更模拟了相关违规情景,把《规则》条款变成了鲜活的事例,通过考试促进了对《工作规则》的理解和把握,拓宽了思路,激发了对工作实践的思考。考试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扎实的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严密的程序赋予了纪检监察工作新的标准,这次考试使我在认知上得到了提升,做好执纪监督工作的愿望更加强烈。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凝练为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规则》一开始就明确了制定的的目的,即:为了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就明确了《规则》的四个必要性,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关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制定规则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制定规则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纪检机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四是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认真学习《规则》。
《规则》共九章五十七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各环节的风险点,明确了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领导体制、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
规则的制定是中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规则着眼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权力制衡,是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政治高度,形成思想自觉,充分认识中央纪委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深学透,深刻理解规则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完善自我监督体系,在受监督环境下开展执纪工作,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努力当好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新征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总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经验,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现实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规则》把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作为立规目的,并贯彻到监督执纪各个环节。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一方面明确了党委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职责,强调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报告,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这样规定,有利于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肩负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监委的职责定位。党章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规则》明确了党的纪检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两者第一位职责都是监督。首先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其次要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三、进一步总结了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保持队伍纯洁,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七
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要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但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进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
5、派驻机构不全。20**年全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后,一些县直单位的纪检组(纪委)被撤销,纪检监察编制被划转到新组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了党委的县直单位均要设置纪委,但由于编制被划走,加上部份县直单位纪委书记退居二线,一些单位面临有机构而无人员的状况。按照中央纪委对直属各部门执纪监督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建议设立党委的县直单位保留纪检监察编制,配齐配强纪委书记。
5月19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提出“三转”就是要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中央“三转”要求为准绳,聚焦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八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我有三点认识:
一是政治性、法治性强。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深入推进这个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党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遵循。《规则》的出台不仅是监督执纪工作政治性的具体化,也充分表明这项工作加快了法治化制度化进程。通过学习与思考,我对党的治国理政方略加深了认识。更加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是统一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与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是统一的;更加深刻认识到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执政基础来此于人民,党的宗旨和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民;更加深刻认识到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推进治党治国,乃强基固本、兴邦圆梦的长效之举。
二是指导性、操作性强。《规则》对如何做好监督执纪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是监督执纪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宝典”。为此,今后监督执纪工作中,我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加强协调性,将监督执纪工作融入检察业务、事务,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利器,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促进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落细;二要增强纪律性,《规则》是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纪律规矩,在执行中绝对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三要确保规范性,自觉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强化对标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执行规定,确保所开展的监督执纪工作经得住检验。
三是自律性、约束性强。从《规则》的具体内容中可以看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思想和“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贯穿其中,对监督执纪队伍建设作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作为一名监督执纪人员,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增强职业尊荣感和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监督执纪方面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工作本领,做到学思践悟贯通;三要勇于担当作为,从事监督执纪工作,是组织对个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的信任,是一份责任担当。要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努力向组织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九
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明确规范了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深化内部监督和刚性约束,完善自我监督体系,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纪委监委第一位的职责都是监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规则》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对照条文学,对每一字、每一句深入细致地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掌握其精神实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坚持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协同,实事求是、精准科学,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十
一是显示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之前试行的《规则》,还只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规章规定,但这次由中办正式印发颁布,明显已经上升到中央党内法规的政治性、全局性高度上来了,由党中央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意义更大、分量更重、要求更严。《规则》第一条便开宗明义指出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决心,体现了监督执纪的政治性。
二是明确“两个责任”,突出监督职责。除总则、领导体制外,《规则》第三章就聚焦到监督这一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基础职责上来,充分体现把监督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强调了党委(党组)在党内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了监督为《规则》的首要职责,并对监督中应“重点检查遵守“的事项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还指出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规则》的出台是不断扎紧扎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具体表现,是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真正回应了社会上一种声音―谁来监督纪委?《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管监督等工作,都明确了具体的审批事项和操作要求,体现了全程管控、从严把关的要求,也体现出我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严防灯下黑的决心。也向全党全社会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让监督执纪在阳光下运行,让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
四是执纪和执法有效统一。习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规则》贯彻了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在领导体制上,规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十一
我们常说:“管党治党寸言必争、反腐倡廉寸土不让。”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后,我有了更深的思考。我认为,我们过去的工作在从严治党、纪检监督方面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无私无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更要转变固有思维、全面落实。
一是管党治党寸言必争。党的十九大前后,单位组织我们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且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最近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刻领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和要求。通过反复不断地学习,我认识到,要筑牢思想阵地,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作用,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必须符合党的要求、符合纪检干部的要求;要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绝不能藏头缩尾、装聋作哑,要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坚决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和影响发展稳定的杂音噪音争论、交锋、斗争,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最大程度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二是反腐倡廉上寸土不让。以问责倒逼各级干部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我认为,这就是“反腐无关事情大小,必须寸土不让”的表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反腐倡廉抓得越扎实,我们的干部才能成长得越好越健康,“阵地”才能越稳越牢固,发展才能越好越快。我们坚持正风肃纪、反腐惩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贪污腐败等行为,让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成为干部身上的“紧箍咒”“护身符”,坚决不让任何“堡垒”“阵地”有滋生腐败的土壤,确保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确保这片净土长久持续天朗气清、政通人和。
三是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抓好党建既然是最大的政绩,那就必须放在首要位置。如果“党的建设”抓不好,“党的领导”就会变弱,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难以发挥,所以必须把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十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规则》专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强调了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首先,要把好思想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在工作中要时刻不忘肩负的神圣职责,在矛盾和问题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
其次,要把好制度关。制度建设是遏制腐败现象的根本,强有力的制度才能保证优良的风气。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准则进一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最后,要把好监督关。纪检干部应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恪尽职守,强化自我监督,坚守工作底线。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时刻接受党内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为纪检干部“把脉问诊”。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十三
民事监督工作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检验、调查、监督的工作。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民事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实践中,我深刻领悟到民事监督工作规则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对规则的理解、实践中的体验以及未来的展望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对规则的理解是贯穿整个民事监督工作的核心。规则是行为的准则,是社会公共事务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够保持工作的正常运转,并起到及时纠错、监督制约的作用。在我实践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规则的重要性。例如,在协助处理消费纠纷时,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办案,确保公正公平。只有依法办案,才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序良俗。因此,对规则的理解必须要深入到位,才能更好地履行民事监督工作的职责。
然而,理解规则只是工作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的体验。在我的工作经验中,我发现了规则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例如,在处理消费纠纷时,我们常常会遇到复杂的案情,事实背后隐藏着种种的利益关系。但是,作为一名民事监督工作者,我们不能偏离规则,不能因个案情况而任意扩张权力。因此,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处事冷静,不偏不倚地处理案件,维护公正平等。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了解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则,准确把握工作的分寸,以免因个案情况的复杂性而迷失方向。
另外,在对规则进行理解和实践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思考未来的发展和如何改进工作。作为一名民事监督工作者,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并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在数字化时代,我们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的监管。通过建立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加强对网络消费领域的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此外,我们还应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民事监督工作的开展。只有不断学习、提升自己,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综上所述,民事监督工作的规则是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和发挥监督制约作用的基础。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刻理解规则,并在实际操作中积累经验,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同时,我们还需要紧跟社会发展的趋势,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推动民事监督工作的不断发展。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事务的公正与公平。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十四
7月2-3日,我参加了市纪委举办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前,我们参赛组每个人都进行了充分的赛前准备,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初赛后,虽然没有进入决赛,但通过与10个兄弟县市区参赛选手的交流,我受益匪浅。7月7日,我又参加了市纪委在桦南县组织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闭卷考试活动,我静下心来,答好每一道题,学思践悟,我深刻感受到,纪检监察战线工作者肩负责任,使命光荣。通过竞赛及闭卷考试,我体会很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属于程序法,属于纪检机关自我控权的法规,目的是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执行纪律的,如果自身不过硬,就没有底气去监督别人,就没有资格去执行纪律。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切实做到“淡如秋菊无妨瘦,清似莲花不染尘”。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200字)
监督执纪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深感监督执纪日常工作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特此总结和分享。
第二段:细化具体内容(400字)
监督执纪日常工作的核心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在这个过程中,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一些探索和尝试。首先,要注重严肃党纪国法,强化法制意识。通过加强法规学习和培训,推动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纪律观念,增强法纪观念,提高自觉遵守法纪的能力。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通过定期的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做到专业能力与监督执纪任务相匹配。第三,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才能更好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好的成效。
第三段:经验分享(300字)
在监督执纪日常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要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了解监督执纪的法律法规,并学会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处理案件和问题时,要准确把握政策,灵活运用制度,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同时,了解相关职责和权限,不越权,不枉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度,保持执纪一贯性,确保纪律的执行。
第四段:总结经验(200字)
在监督执纪日常工作中,要坚定政治方向,始终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核心,坚决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注重规范程序,始终按照纪律要求行事,不搞个人特权,不偏袒任何人,坚决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自我约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公正廉洁,不为外界干扰和诱惑动摇。
第五段:展望未来(100字)
展望未来,我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我的工作能够影响和激励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来,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在监督执纪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启发和借鉴。监督执纪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监督执纪工作,才能够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