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大全(18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认识自己和他人。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用简洁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核心思想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一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新疆地区大力推动法治建设,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在亲身参与新疆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有一些个人体会和感悟,下面就我在新疆法治建设中的心得和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在过去,由于新疆地区存在一些民族矛盾,社会稳定面临很大的挑战。但是,随着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法制建设的推进,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法治建设将各个群体的权益固定在法律之中,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依法行事、享受法律保护。这为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让人们更加安定和谐地生活。
其次,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法律是公民的底线,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在新疆地区,政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各个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也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够形成法治建设的合力。
再次,法治需要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法治不仅仅是依靠法律的规范,还需要执法机关的严格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在新疆地区,当地政府一直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履行了公正司法的职责,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判和裁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的实施离不开执法和司法的有力支持,只有执法和司法的严肃性才能给予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和依靠。
最后,法治建设需要兼顾和谐发展。在法治建设中,重要的是要做到统筹兼顾,兼顾各方利益,兼顾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亟待解决,法治建设也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使法治建设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在兼顾和谐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总而言之,法治新疆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我个人的参与,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只有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才能够实现法治在新疆地区的全面建设和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和人民群众的福祉。我将继续关注和参与新疆法治建设,为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追求的目标。在实践中,我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并深入思考和体会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培养
法治建设需要良好的法治观念作为基础。我的法治观念形成主要得益于法治教育的培养。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中,我接受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教育,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是人民的保障,更是我自己的底线。这些教育不仅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还培养了我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段: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
作为一名学生,我积极参与了学校组织的法治活动,如参加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运作的流程,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我扮演过法官角色,体验了依法行事、公正判断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裁判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第四段:法治建设中的难点与挑战
推进法治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首先是法治观念的培养需要时间和深入。目前,部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水平还不高,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其次,法治的实施需要配套措施和制度的健全。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体系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和改进。最后,执法环节的规范和公正性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难点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保证,确保法律在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
第五段:总结与建议
推进法治建设是长期的任务,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有自觉遵守法律、守护法治的意识;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的习惯。同时,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提高法治水平,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的共识和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参与法治教育和实践,我明白了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也加深了我对法治观念的认知。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义务,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三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5年)》,强调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这一重要要求,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近年来,从各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情况来看,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途径。例如,多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基层信访接待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场所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接待来访群众,实现信访引导分流、调解对接移交、法律援助后续补充的有效衔接,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
“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首先应当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各地应当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有效整合基层力量资源,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起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包括调解、仲裁、公证等在内的各种形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要加强统一部署和安排;对于各类调解组织,要建立配套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要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以“枫桥经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还要在精细化、专业化上下功夫。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治理必然朝着精细化、专业化方向迈进,需要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比如,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领域建设专业性调解组织,引导那些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的专业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在家事领域,建立专业的家事调查员制度,协助法官就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等问题进行专业评估。在制度领域,则需要深入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动各类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更好地对接,积极贯彻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健全调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制度。
当前,社会治理正朝着智慧化方向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的“智慧治理”,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与治理成本。例如,一些互联网平台运用大众评审方式,解决了大量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保险理赔纠纷。这种低成本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又不影响当事人诉诸司法的权利。各地在线调解平台的搭建,甚至能让部分纠纷的解决不用迈出家门。相信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加丰富的可能性,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四
“权力制约”可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常谈常新的话题,权力必须有理性和刚性的手段——法律——加以制约。当前,权力理论可分为两大主要流派。一个是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韦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某种社会关系中一个行动者所拥有的不顾反对而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不管这种可能性所依据的基础是什么。”“我所理解的权力,就是一个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制,仍然有机会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另一个是帕森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一种系统资源,“是一种保证集体组织系统中各单位履行有约束力的义务的普遍化能力。”加尔布雷斯则认为,“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行为之上的能力”。
近代的法治是从古代法治理论中发展而来的,早在古希腊就有人治和法治之争。柏拉图早期是典型的人治论者,其在《理想国》中主张贤人治国或“知识专政”,他认为“哲学王统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理想国家是靠贤人的智慧和知识而不是靠法律来掌管的。理由是“尚法不如尚智,尚律不如尚学”。不过晚年的柏拉图却认识到法治的合理性,将法律当作人们追随的“上帝”。“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氏的这句名言在人治法治之争中显得尤为耀眼。他从一开始就反对先师的“哲学王统治”,而主张“法治”。他认为:“凡是不凭感情治事的统治者总是比感情用事的人们优良,法律恰正是没有感情的”“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平衡”,继而,亚氏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指出了今日我们早已熟知的关于“法治”的经典定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到了近代,法治的光芒穿透了人治的黑暗。英国成为法治实践的策源地,英国哲学家哈林顿对人治与法治也有精彩论述,他认为“有完备的法,则有善良的人”,而不是“有善良的人,则有完备的法”。现代法治理论关注的核心是国家权力,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尤其是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诚如洛克所论证的:法治的真实含义就是对一切政体下的权力都有所限制。
由此可见,法治从精神到形式都对政府权力的行使提出了要求。法治精神的实质是关于法在与国家和权力交互作用时人们对这一关系所选择的价值标准和持有的稳定心态,既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问题,它回答的是法律是否具有最高权威问题。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而是什么所谓的“人格魅力”、“权力道德”,那么这个社会肯定不是法治社会,即便不是“赤裸裸的人治社会”也只能是“法治面纱下的人治幽灵”。在凡有权力高于法的地方,法都是随执掌权力人的意志而被随意塑造的。这种社会里的法是呈“人格化”的,没有理性而且多变,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这样只能专而投向“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结果就是“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不好的现象横行于世。当法律的权威远不及一人之言时,其结果便是人人自危、无法无天、国将不国。
在权力制约理论方面,西方先哲先行一步。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政治家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作为构成的基础,即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机能。亚里士多德的分权论可以看作是一种萌芽形态的国家权力制约论。继亚氏之后古希腊政治家波利比阿认为在罗马的制度中存在着一种各个权力互相制约、防止对方无限扩张的关系,并认为这是罗马兴盛的重要原因。他断言,如果国家由各种权力互相帮助,互相牵制,那么无论在什么危急的时候,都可以成为一种很坚固的团体,除了这种政制之外,再也不能找出更好的政制。近代资产阶级权力制约学说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了立法权、执行权和联盟权分立的主张。他认为,政府权力如果成为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就会成为专制的,而必然会危害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并且明确地提出“用强力对付强力”的原则。孟德斯鸠在国家权力制约与分权理论方面比洛克又前进了一步。他认为,自由只存在于权力不被滥用的国家,但是有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却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保障自由的条件就是防止权力的滥用。他主张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建立一种能够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体制,以确保人们的自由。
从上述西方学者对国家权力制约的论述和历史实践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一切法治国家都需要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否则就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这是一条被人类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2.国家权力制约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没有社会公正的国家,人民是没有自由可言的。3.只有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才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显然,国家权力制约与依法治国是密不可分的。权力制约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手段,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内涵。法治意味着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必然存在权力制约;凡是法治成熟的国家,人民的权利定会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因此,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制约,就不会实现法治国家的状态。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五
当今时代是法治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顺应时代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在学法上做“加法”,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一方面是理论学习。在法律广度上,广大党员干部应广泛了解和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利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相关学法公共平台,关注年度重点学法的课程,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党纪知识,打牢法律框架楼的“地基”;在知识深度上,可选择准备司法考试,阅读所在领域内最有代表性的法学教材,砌好法律框架楼的“外墙”;另一方面是工作实践。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可积极了解本单位关于民事、行政等多类型的案件审理的过程,认真倾听群众问题和需求,运用法律语言进行讲解,以法服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的“百科全书”,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在尊法上做“加法”,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西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尊法追求的是把法律铭刻在内心的境界,是法治社会的一种美好愿景,值得我们大力倡导,并在实际生活中去努力追求。广大党员干部学法之外更要尊法,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的重点要点后,更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守法上做“加法”,更加严格遵守,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正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上应做到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让党纪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不仅都是履行职责的依据和标尺,也是“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客观要求。党政机关作为常见的民事主体,党员干部不仅参与主体所属领域的活动,也必须服从对应的规则,遵从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同时,党员干部在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群众信访纠纷等问题时,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才能更好地以法解决群众问题,使群众信服。
在用法上做“加法”,更加积极主动,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会上提到:各级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可通过奖励、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提拔任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到实处,自觉养成积极主动用法、依法、找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党员干部须以解决地方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以身传教,教育引导农村广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才能真正把民情、民意、民智、民利写进法治篇章。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多下功夫,才能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六
近年我国法治工作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要让法治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路要走。
一要从建立健全法制入手。有法可依要求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孟子曾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韩非子曾说“国有常法,虽危不乱”,亚里士多德也曾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今中外的名人都意识到了良法对治国的重要性。那么何为良法?韩非子认为,“法与时转则治”。意思就是说良好的法律只有随时代变化,社会才有可能变得稳定。而就目前我国法制体系来说,虽较为完备,但确也存在一些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就拿近年来频频曝出的有关城管暴力执法、校园欺凌、“医闹”等事件来说,就突显了法制不够健全、法律惩罚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都有待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来解决。
二要坚持“法律至上”。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并具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否至上,特别是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区分法治与非法治的主要标志。这就要求任何单位、团体、个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执政党要依法执政,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对法律要有尊崇之心,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要严格执法。韩非子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意思就是执行法令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令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严格执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秉公执法,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只有这样,才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四还须公正司法。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庭是一切纠纷的终极裁判所,这是法治社会有别于其他权治社会的根本特征。西方法谚有云:“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为害尤烈,因为犯罪污染的不过是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污染的却是水源。”司法的不公正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英国的拜伦曾说过,“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如果审判机关在审判每起司法案件时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他是何种身份,只要胆敢无视法律、作奸犯科,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绝不法外施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实现依法治国还须从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简化司法程序等方面着手。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七
xx路社区位于南京市中心地区,东起太平南路,西止洪武路,南接户部街,北抵游府西街,占地面积0.193平方公里,总户数3744户,总人口10799人。xx路社区是12月26日由社区居民户代表实行民主差额选举产生的,同时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近年来,通过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成立了社工站。建立了中介组织和社区服务网络,军人家庭服务网络及两支900多人组成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民58项以上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并从社区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群众,稳定社会,组织下岗职工自办社区小饭桌,老少特色娱乐服务等,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综合服务,创建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的社区生活。多次接受省、市领导的检查,连续多年被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先后被评为全国交通示范社区、省文明社区、省级禁毒先进集体、市文明示范社区、市信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社区成立后,始终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作为主要奋斗目标之一,详细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社委会、社区警务人员、驻区单位、群众等组成的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各专业小组,围绕社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工作,把为社区居民做实事、做好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使社区建设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社区党建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社区基层的任务,所以我们党总支在原有“金点子”信箱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居民接待日活动,直接将信访工作做到居民的家门口,定时、定点、定人,将原有被动式的信箱,转为直接面向群众征集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并将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转交相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给全体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发了一封征求意见书、建议书,召开了党风监督员、社区党建联络员联席会议,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了由117名社区党员,158名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一个党员一面旗”我为社区做贡献的活动,通过以上的工作,加强了社区党组织与广大居民群众的联系,知道了群众的需求,了解了群众的疾苦,倾听了群众的`呼声。社区党组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做到“群众有困难我们帮”“群众有意见我们改”从而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合力,使党的工作贴近群众,融入到群众中去,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到“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把居民现实中的聚居区建设成为邻里大家庭的理念,通过社区党建给我们xx路社区居民营造一种舒适的生活环境。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是确保新形势下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xx路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0余人,为此社区和他们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并与社区管段民警,社区志愿者,被帮教人家属组成了三载一体帮教小组,在思想上教育疏导,生活上关心帮助,根据他们实际情况为其中15名生活困难的被帮教人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其他人员依据他们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例如,刑释解教人员姚公强元月回归,社区及时与驻区单位联系,帮其找工作,经多方联系,使其很快就去金陵刻经处做了门卫,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今年上半年因家里有人生病,需要照顾,就辞去工作,现家里的病人已经康复,他又来到社区,望社区再帮他找工作,社区经多方努力,现已安置他上岗,本人非常感谢,并送社区一面“为民谋利、分忧解难”的锦旗。目前他们很多人生活安定,思想稳定。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八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实现,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只有推进社区法治化建设,才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加强社区治理法治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报告还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结合十九大报告的要求,根据当前社区现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升城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推进民主自治
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以及各种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积极拓展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依法保障和落实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促进社区民主自治。
一是全面推行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要将贯彻落实“社区级权力清单”纳入居民民主自治建设规范化内容,让“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社区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明确社区干部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实施阳光社务,把权力关进“笼子”,严格规范社区干部权利范围和行为,增加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提高民主参与决策力度,加强社区民主监督权利。
二是积极推广“社区居民说事”制度。突出“居民说事”这一基层民主法治制度创新,对“居民说事”、“社务会商”的规范性作为落实社区民主自治的一个重要载体,加强具体指导,并全面推广。形成以“说、商、办、评”为核心内容的制度体系,搭建起协商民主新平台,构筑社务管理、决策、治理、监督的全流程,创建共商共信、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路子。
三是积极“立法”“立规”提高社区治理水平。要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积极引导群众自主依法起草,让社区居民自己“立法”“立规”建立管理制度。并以法治化为手段,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规范管理,做到为邻里和谐“立法”、为绿色生态“立法”、为慈善公益“立法”,将平安建设、城乡环境大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村(社区)级权力清单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有力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治理水平。
二、完善法治保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社区改革发展,把社区各项改革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综合运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壮大社区法治共建力量,完善社区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社区法治治理法律体系。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社区治理法治化会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社区的法律,应尽快制定针对社区的法律法规,对社区自治机构、职责界定、组织体系等做统一、明确规定。其次,《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满足不了社区自治的需求,应尽快对该法进行修订。再次,完善包含社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整治、教育、文化建设、建设经费保障等在内的社区治理配套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政府依法治理社区的体制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探索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权力边界,捋顺政府部门、街道与社区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真正保障公民自治权的实现;贯彻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规定;加强社区法治队伍建设,为社区依法治理开展提供人才保障等。
三是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社区治理主体包含党委、政府、社会与公众,任何一个主体的缺失都会导致社区治理的失衡,因此应建立、完善多元化主体治理体系,完善社区自治体系。培育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区治理,拓宽民主渠道,增加居民依法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统筹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法治建设,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犯罪预防、矫正帮教、禁毒禁赌、安全监管、治安防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与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整合社会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共建。坚持“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北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级实体平台,在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一窗式”法律服务站,整合优化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基本服务功能,积极推行村公共法律服务“一厅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确保寻求法律帮助时找得到门、找得对人。同时深入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固定接待日,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凡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决策,必须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慎重听取、充分尊重法律顾问意见建议。
三、强化德法兼治
中,稳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传统道德对法治的滋养、支撑作用,为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建设作出积极探索。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德法意识。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建立完善多元化宣传普法机制创建智慧社区。利用社区大数据平台、以及qq、微信工作群向村民宣传法律条文、鲜活案例,主动占领社区宣传阵地。定期举办法治文化讲堂,培训一批法律明白人,带动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见实效,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以社区领导、社区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学法为重点,促进社区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充分运用法治宣传手段为道德建设“保驾护航”,促进德法融合、法治惠民。
二是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德守法氛围。各个社区要将道德文明宣传阵地与法治文化阵地共同建设,法治文化素材与道德文化素材资源共享,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推陈出新,丰富法治内涵和道德精神,倾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街区、广场、公园,形成“一地一品”社区德育法治文化实体,建设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文化墙和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宣传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道德常识,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公平诚信正义,实现情理法的互融互通,使“崇德向善、循法而为”观念深入民心,在潜移默化中润泽社区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时通过发挥社区书屋、社区广播和远程教育等平台作用,将传统道德文化融入到社区普法活动中,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宣传巡展等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涵,着力加强社区民俗文化活动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形成优良乡风、淳朴民风、和谐社风。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九
社区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而社区文化建设是促进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通过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工作,我有幸深入了解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了一些重要的感悟和体会。
首先,社区文化建设是社区居民心灵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文化建设意味着给予社区居民一个健康、丰富、美好的精神生活环境,让社区成为他们的心灵寄托。在我参与的社区文化建设活动中,我看到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各种文化艺术类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等,得到了心灵上的满足和愉悦。这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使社区成为了一个温馨而有活力的大家庭。
其次,社区文化建设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一个社区的文化建设不能忽视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在社区文化建设中,我们应该注重挖掘和传播社区的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使之成为社区的独特和鲜明符号。例如,在我们社区的文化活动中,我们经常组织传统节日庆祝活动,如春节联欢晚会、中秋文化晚会等,这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豪感,也促进了邻里之间的亲近和交流。
而且,社区文化建设是培养社区居民良好社会行为的有效手段。通过积极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活动,我们能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观念。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和义工活动,我们可以鼓励居民遵守社区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等公共事务的意识,培养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最后,社区文化建设是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一个和谐的社区需要文化建设作为基础。社区文化建设可以促进居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协作,减少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在我们社区的文化活动中,我们经常组织居民一起参与社区劳动,如公园清洁等活动,让居民有机会相互了解和合作,增强社区凝聚力,形成一个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社区。
总之,通过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我深刻体会到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影响力。社区文化建设不仅是社区居民心灵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养良好社会行为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社区居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活动,共同营造一个美好而和谐的社区。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严格执法”的要求。党的xx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设方针。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xx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必将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红利,达到强国富民的目的。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国上下同心协力,需要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窃以为,还需“四个结合”。
与xx大精神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实际工作中,结合xx大会议精神,致力于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建立警务室,确保基层防治防治组织覆盖率达100%,建立居(村)民轮流夜间巡逻责任制以及居(村)民小组监督管理制的多级联防体系,调动群众群防群治的积极性。
与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强《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容貌管理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执法责任制,统一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和文书,推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保障文明城市建设。
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法治中国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中,采取普法学习和执法业务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以案释法相结合,普法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广泛开展送法下基层。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专题活动,维护辖区的合谐稳定。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中国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意义重大,必须以高度严谨的态度落实好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xx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成了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重要支柱和改革内容。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机制和方式的综合体现。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高效便民,实现公平正义,达到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严格执法”的要求。党的xx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设方针。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我们之所以要抓住“严格执法”这一关键,是因为中国当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显然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这一法治建设的“短板”已经困扰了我们几十年。执法不严、执法疲软,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弱作为、乱作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一
有网络视频显示,2月5日,云南镇雄一刚上任派出所长在疫情卡点,对涉嫌违法超载的摩托车驾驶员连续狂扇3记耳光,并大声质问:“哪个喊你骑的?你还带那么多人,你带几个人?熄火!”其霸道作风令人咋舌。令人欣慰是,镇雄县委回应社会关切迅速,免去其派出所长职务,由县纪委监委对其立案调查。
近期,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赢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广大基层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放弃春节假期,奔赴疫情第一线,展现了前所未有的“硬核”力量。他们走村串户开展宣传教育、设卡定点排查流动人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网络上,晒出了各个地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实招”和“硬招”,如“高音喇叭喊话”“硬核标语”“铲车封路”“铁锤砸麻将桌”等等,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其紧张气氛不言而喻。一些“霸气村长”“霸气警察”成为“网红”,受到不少网民热捧。
疫情当前,我们不妨多些理性思考。庚子鼠年,一场突入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冲淡了新春佳节的喜庆气氛,人们谈“疫”色变,“宅”于家中寸步难行,绝大多数群众表示理解和支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自觉遵守法令制度,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坚信中国一定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然而,少数群众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阻碍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盛怒之下,出现了言辞过激、粗暴执法的行为,广大人民群众难以接受。
大疫必大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疫情防控是一场大考,不仅检验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更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出了挑战。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和执法工作者要树立法治思维,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疫”线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硬核不是暴力,霸气不是霸道。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执法人员要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疫情防控法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二
党的以来,法治中国作为一组信仰和价值的集合,其观念、价值、论说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主题。落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转型时期诸多社会难题终将克服。在此过程中,司法作为法律适用的中心场所,传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其实效的发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法治中国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新时期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中国的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社会诉求和具体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中国不是政治变革和经济改革的副产品,而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谋求现代化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实现法治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改造旧的法律观念,塑造新的行为和认知方式,在改变原有社会结构的同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国的正当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而是希望通过理性的检视,使其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而得以彻底实施。
法治应以维护合法权益为核心
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既加剧了社会竞争,也使得社会内部越来越动荡和不安定。这种情况表现在法律上,便是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度供给不足所造成。与此同时,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会在变迁过程中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冲突。中国社会必须同时面对和解决其他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遇到和处理的问题: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合法行使。
同时,法治在文化层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它涉及人们观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质与功用,涉及人们对规则的看法,也涉及人们对司法(法律)与正义关系的认识。在一般意义上,传统中国人并不否认法律、规则及其与正义的关系。相反,他们常常诉诸法律和运用规则,肯定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只不过,司法(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结果的公正,就可能被违反甚至抛弃。同样,为了实现实质正义,人们经常漠视和牺牲必要的程序。在这样一种传统中,司法(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被视为手段。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义传统。
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
把公正司法置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审视,是准确认识其历史和现实意义,进一步明确其性质、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视角。公正本身就是对司法裁判的要求,司法与公正在字源上的联系实际是通过“司法”的概念实现的。由公正方面去讨论司法,后者的重要性尤为彰显。实际上,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司法(法律)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动态关系,既是我们理解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发挥实际功效的关键所在。
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司法是社会中的司法,司法是民众可以直接感受的法治。在现代社会,法律主要通过司法机构予以系统地适用。人们很容易了解到立法的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经验而言,我们在大多数时间生活在规章制度构成的现实生活秩序之中,而非宪法、民法通则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下。从实效方面看,对我们发生实际作用和令我们感受到的规则总是经过执行机构解释和适用的那些。与此同时,对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可能只靠宣传和教育达到,而要靠对具体的法尤其是法的适用的经验。归根到底,法治是一种生活经验,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经验一样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获得、积累和改变。而历史和经验都已经表明,中国的普通民众从来都不缺乏对自己利益作出判断和根据环境变化调整其行为模式的实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会公众累积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如果法治不能被认真对待和实施,人们将对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则法治中国建设的正当性也就将荡然无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冲突的最佳选择。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包括政府及其机构)和社会结构甚至个人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改造的对象。当国家本身成为改革的对象,而社会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实现这一任务时,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项复杂的事业,不仅涉及原则和制度,而且涉及认知方式和生活经验。要使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减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机制,依靠司法这样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适度平衡,即在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建立起权责利明确界分的有机结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司法保障个人权利、如何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不当行使,比对政府提出积极有为的要求更来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人们对通过运用规则来建构社会秩序的要求,对法律本身的正义和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实施的基础,也是今天推行和实现法治不可或缺的资源。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强调当代法治所欲保护和促进的诸多基本价值,对于一个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会来说,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中国今天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重修宪法和法律,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后一种任务,正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三
两天的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丰富的学习内容却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既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明确了肩负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依法法国、治省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而大力建设法治交通,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实际工作,我谈几点学习贯彻体会:
一、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良好习惯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让法治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信仰。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就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一是要把“按法规程序办事”、“合不合法”当成自己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二是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主动运用正当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要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就是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使行业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加强,行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全员培训教育、执法责任量化到个人、执法岗位交流、交叉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要着力减少制度执行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处罚标准、处罚程序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保障裁决合法、合理、公正。要建立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报备制度和重大责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出台应对和防范措施,保障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行业重大矛盾的决策,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区别决策。严格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事后评估等手段,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违法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提升服务水平,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
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武器,是为民众谋福利的工具。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出发,法治建设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更有影响力和说服力。要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的过程。作为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行业,我们要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服务能力。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要进一步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优化和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真正做到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二是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交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交线路开辟调整、运力投放、运输票价制定调整等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三是拓宽外部执法监督渠道。增加来自营运车辆驾驶员、经营业户和普通市民的执法监督员,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四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事故原因之一就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此,调查报告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势在必行。
培育法治理念,破除思想根基不牢。培育法治理念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基础,领导干部是国家治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培育法治理念就是培育领导干部崇尚法律、尊崇法律的理念,学会运用法律理论来分析利益关系,依靠法律逻辑来解决矛盾纠纷。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引导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做到权由法定,权责一致;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监督,划出权利的分水岭,指明责任的边界线,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
提升法治素养,破除思维方式滞后。提升法治素养是养成法治思维的途径,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行的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提升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运用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培训,既要学习法律的具体条文,又要学习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法治素养,就是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法规为遵循指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尺度评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决策做事,不另搞一套、不另辟蹊径、不另立标准。
规范法治实践,破除依法行政不严。法治实践与法治思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运用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开展实践活动的行为方式。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按制度、程序和规则办事,无论是执政、行政、立法、执法、司法,都必须做到守制度、守规则、讲程序,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对于违背法治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惩戒,坚持有责必问。
法治思维,是增强领导干部政治领导本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提升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才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才不会“不虑前事之失,复循覆车之轨”!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五
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觉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通过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动和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六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公正司法。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要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七
近年来,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文化建设逐渐成为各地关注的重要话题。社区文化建设不仅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种种感悟和体会。
首先,社区文化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居民的一个集中居住区域,社区的文化建设不仅仅是指社区内的文化氛围和文化设施的建设,更重要的是指居民的文化素养的培养和提升。社区文化建设不仅仅关注到居民的物质需求,更重要的是注重居民的精神需求。通过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使居民能够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文化的滋养和熏陶,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其次,社区文化建设需要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共建共享。我所在的社区积极倡导文化共建共享的理念,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鼓励居民参与其中。比如,社区组织了亲子阅读活动,吸引了很多家庭参与其中,不仅促进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同时也培养了孩子们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读书习惯。另外,社区还定期组织各种课程和讲座,包括健康养生、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内容,丰富了居民的业余生活,提高了居民的文化素养。
再次,社区文化建设需要社区居民的共识和共同努力。社区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居民们的共同努力。社区居民应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认同感,共同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中。例如,社区号召居民绿化美化周边环境,减少噪音和尾气排放,提倡低碳生活,鼓励居民自觉保护环境,共同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同时,社区也鼓励居民自主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居民的智慧和创造力,让社区文化建设真正成为居民共同努力的成果。
最后,社区文化建设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社区文化建设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投入,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社区文化建设能够有序进行和不断深入。政府可以鼓励社区建立文化促进会,或者设立专门的文化导向机构,负责社区文化建设的规划和统筹。同时,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促进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和活动。
总之,社区文化建设是推动社区发展和提高居民幸福感的重要途径。通过参与和共建共享,塑造共识和共同努力,配合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社区文化建设可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美好的社区环境和生活方式。相信在社区文化建设的推动下,社区的居民将会更加团结和谐,更加有活力和幸福感。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八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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