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物流合同法律法规范文(16篇)
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一份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何撰写一份合同,关键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及合同约定的有效性。阅读以下案例,您可以了解到如何使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v^民法典》及《^v^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
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
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v^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
起租时间20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
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
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
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
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
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
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
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
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
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
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
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
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
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
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
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
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
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
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的税金。
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四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五
在实际经营中,常常有承运人为了交易简便,不与托运人签订书面货物运输合同,把货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情况,这样不能够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货运单往往被法院认为是格式合同,在发生纠纷时,是不利于承运人的。
因此,物流公司要尽量同托运人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效力是优于货运单的。书面合同务必体现出双方当事人的参与。如果合同时由物流公司提供,一定要合理提示托运人合同中对其不利的条款,并让托运人确定。如果合同由双方代理人或者其他代表签字,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有当事人的签章。
二、 采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时要尽到提醒说明的义务
格式条款方便、省时,但是格式条款在法律上会受到一些限制,容易面临无效的风险。
物流企业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要遵循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承运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合同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这样才可确保格式条款的有效性。在签订格式合同的结尾处,可以通过让托运人亲笔书写“本合同全部内容承运人已尽说明义务,本人已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并同意合同全部内容。”这样,格式条款将作为生效的合同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 依法同托运人约定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往往会在合同中增加有条件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但一旦双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该条款容易被法院认定为强制性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
运输合同的约定不应当违法法律规定,对合同中加强对方责任或者减轻自己法律责任的条款,一定要作为特别条款加以约定,对合同订立的背景、原因以及双方对条款内容均有确切的了解加以说明,从而避免法院排除适用合同约定导致条款无效的情形。
四、 要同托运人详细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托运人在货物交付收货人前可以同承运人解除合同,此规定对物流公司非常不利,如果承运人付出了大部分的成本,为货物运输做好了准备,托运人此时想要解除合同,就会给承运人造成损失,承运人索赔的难度会很大。所以,承运人一定要在合同中,结合行业惯例,详细列举可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情形,对托运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进行限制,避免因托运人的解除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综上所述,在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首先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不要图方便以其他单据替代,否则在出现纠纷后对承运方较为不利,如果合同中有格式化条款内容一定要向托运方解释情况,同时,双方要就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和合同取消的情况进行约定。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在签订本货物运输合同之前应当对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承运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五、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六、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_______日期限后自行处理。
七、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为_______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七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v^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执行。
存货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八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根据《^v^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参照附件一:《运输服务价格》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以 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发生服务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将货物信息反馈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出现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索赔证明文件;
b、如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据货物的情况为甲方代办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货物成本数据资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将进行投保,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毁损、灭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拒绝乙方办理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毁损、灭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标准进行赔偿。
c、如因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承担。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供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给其他方造成额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能够继续履行协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v^、骚乱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担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九
《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特征
在承揽合同中,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按约定获取报酬的一方称为承揽人。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就是说,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的权利意味着对方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此处仅就双方的义务进行阐述。
1.承揽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2)材料检验的义务。
(3)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的义务。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的义务。
2.定作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
(4)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四、承揽合同的解除
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这种信赖关系遭到破坏,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是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除此之外,当事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_______日止。运费结算为10天结算日。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车辆及手续归乙方所有,如不改变车辆档案,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仟圆整的管理费用。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圆整预付定金,当甲方通知乙方缴纳剩余款项后,乙方须在两天内向甲方缴纳剩余人民币壹拾玖万圆整,如在20xx年11月15日前甲方仍未开始项目运营,甲方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6、承包经营期间,车辆年检,二保等检验及商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以甲方提供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汽车,车架号 ,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车辆使用费用及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v^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3、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4、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5、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7、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v^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____ _____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一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间,它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但是,试用期条款并非必备条款.
如果双方同意约定试用期,不同的合同期限应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二
物流法律法规已成为职业教育阶段一个独立的科目,主要内容由法律基础理论和应用能力两大部分组成,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的,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职业教育的目的出发,从培养既要专于物流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中职学校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和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此特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一、关联性课程的设置安排要合理
物流法律法规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物流专业知识,而目前中职学校开设的法律基础作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开设,并且为各个专业所普及开设的课程。但物流法律法规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却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甚至也有的学校物流专业先开设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再开设法律基础课,完全没有考虑学生的知识层次结构的递进,理解接受能力逐级提升的过程。未接受过基础的法律知识教学,学生学习物流法律法规过程晦涩难懂。
法律基础的开设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间隔时间不宜太长。
其次,由于我国现行的不少物流法规主要涉及的是运输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的签订执行、保险赔偿、海上运输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物流法律法规课程中涉及了大量此类案例,同步或之前开设如现代物流基础、国际贸易等物流专业的必修专业课是学习物流法律法规的必要前提。
二、教材的选取要考虑到“先进性”和“适用性”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深度适宜,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充斥市场的物流法律法规的专业教材和辅助教材大多适合高职院校使用,且多雷同,不齐全,缺乏规范性,适合中职学校的物流法律教学教材更是少之又少,这与当前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本身亟待完善有关。因此,在选取教材时专业教师应多方考察学习,参与教材选取,尽量考虑到本专业及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对于提高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效率至关重要。
所谓任务驱动教学法是以布置任务的方式引入课题,任务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我们已经知道,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普遍适用,物流法律法规教学当然也不例外。在物流法律法规学习中涉及了大量国际贸易和通关知识、仓储运输知识,要求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商贸活动中的问题。因此这门学科综合性、实践性都很强,要求理论教育和操作技能紧密结合。任务驱动教学法和案例教学相辅相成地运用,对于提高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效率至关重要。
例如在《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教学中,我先布置了本单元的总任务,要求学生会订立货运合同。学生们像炸了锅似的议论纷纷:“我们怎么可能完成?”“不知道该约定那些内容?”接着我导入一则物流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案例,在黑板上标出货运合同订立的主体,启发学生思考:“这些主体为什么要订立这样的合同?”“他们将在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订立货运合同都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这些问题,紧紧地扣住了学生的思绪,让学生明确了任务,并带着任务去学习。
对于新内容或一些有难度的任务,教师最好能事先演示或给出清晰、详尽的操作步骤,便于学生自主学习。对于一些简单的任务,可以让个别学生进行演示,这样在学习的过程中他们会更用心,做到学以致用。一旦学生能利用所学知识自己独立完成任务并能举一反三,就说明我们的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作为教学的组织者,教师要深刻理解任务的含义,仔细推敲知识点,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适当的案例,用案例为学生设计出与教学内容相符、有明确目标、难度适宜,符合学生特点、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任务,让任务贯穿于整个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活动中。
四、提升物流法律教学师资水平,制订长期的教师培养计划,创造进修的机会和条件
物流师资水平决定物流法律教学水平。目前,我国中职学校的物流法律教师大部分是从经济学、管理学、交通运输学或法律等相关专业转变过来的,知识结构单一,整体水平较低,数量较少,所以,应大力提高物流教学师资水平。近年来国家有意扶持职业教育,中职学校应利用一切可能条件,为教师提供校外进修培训、校内岗位培养等,鼓励讲师以上的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学术交流;建立能力突出的教师到外参观、考察,接受各种培训的制度;制订长期的教师培养计划,创造进修的机会和条件,以实现教学目标,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五、结语
现代物流业在我国已成为充满旺盛生命力、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我国国家经济发展计划亦将物流业作为第三产业的发展重点。正如任何一项活动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则一样,物流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依靠完善的法律环境。作为学习现代物流专业的中职学生,非常有必要系统地学习和了解有关物流法律法规的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掌握基本物流法律法规常识,将所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用于生产实际。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物流运输的不断扩大,物流行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物流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为了规范物流市场,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物流法律法规。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关于宣传物流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并在学习中深感法律法规对物流行业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宣传物流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培训学习中,我意识到宣传物流法律法规的必要性。物流涉及到产品的流通和交付,直接关系到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宣传物流法律法规可以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同时,宣传物流法律法规还可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立合法合规的理念,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物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宣传物流法律法规还可以帮助企业和从业人员提升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在物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和风险众多,如货物损毁、运输延误、侵权纠纷等。了解、宣传和遵守物流法律法规可以帮助企业和从业人员预防和应对风险,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宣传物流法律法规还可以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让从业人员在遭遇问题时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寻求合法解决途径,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宣传物流法律法规还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物流行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与时俱进、与法律同行。宣传物流法律法规可以让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到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引导行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转型。例如,法律法规对于推动绿色物流、建立良好的运输秩序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宣传物流法律法规可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宣传物流法律法规还可以加强行业监管和维权保护。物流行业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容易出现不法行为和违规操作。宣传物流法律法规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和队伍建设,定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认识,增强自律意识。同时,宣传物流法律法规还可以使从业人员了解到自身权益和责任,学会依法维权,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宣传物流法律法规是推动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宣传物流法律法规,可以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强行业监管和维权保护。作为物流从业人员,我们应该将学习宣传物流法律法规作为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积极参与宣传工作,推动物流行业朝着合法合规、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我们还应该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法规知识,与时俱进,为物流行业做出更大贡献。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十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获取生产资料的途径与产品营销的范围日趋扩大,现代企业竞争的结果使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都进入了一个微利时代,产品的成本和利润变得非常透明;电子商务的推广,加快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在网上实现商流活动后,需要一个有效的现代物流对实物提供低成本、高效率、适时、适量的转移服务,这使现代物流在整个商务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商务带来对物流的巨大需求,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性也日益突出。这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变革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我国电子商务物流业的现状与问题
物流在20世纪80年代才一传入中国,我国的电子商务只有二十多年的发展。这客观上决定了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物流观念落后,管理体制滞后
观念落后导致我国不论是国民经济或企业管理均不重视物流,缺乏规划,投资严重不足,现有的储运被看做是物流的全部内容,更谈不上电子商务物流。体制上,中国物流业仍然是分散的或者称多元的管理方式,涉及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商务部、能源部、农业部等专业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综合部门。由于体制没有理顺,各部门之间分工又有交叉,造成了物流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部门分割、重复建设等种种问题。
1.2物流设施陈旧,利用率不高
在物流硬件上,物流设施如物流站、场,物流中心、仓库,物流线路,建筑、公路、铁路、港口等;物流装备如仓库货架、进出库设备、加工设备、运输设备、装卸机械、包装工具、维护保养工具等都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陈旧装备,功能单一,无法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且工作效率低下。此外,由于物流管理跟不上造成使用效率低下,使原本陈旧的物流设施更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需要,如我国仓库的利用率只有50%。
1.3物流与电子商务脱节,重电子商务轻物流
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将使传统的物流与商流、信息流、资金流重新整合,但我国实际却呈现出重商流、轻物流,重硬件、轻软件,重电子、轻商务的倾向。运作的相对独立性,导致传统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的运作效率较低,成本居高不下,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快速、准确、及时的物流服务要求。
1.4物流业经营管理低效,缺乏规模效应
我国企业物流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横向联合薄弱,物流管理手段落后,没有充分发挥城市的规模效应和整体协同效应。物流时间、物流速度就是例证。
2.我国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策略
2.1必须得高个社会对申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电子商务是商业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而现代物流则是物流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国家与企业共同参与,共建电子信息化环境。政府要在公路、铁路、航空、信息网络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交通流和信息流的通畅,形成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企业要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商贸活动,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制造企业和商业企业上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从而促进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电子商务企业不宜普遍采用自建物流中心的物流模式,应采用综合物流代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共同配送模式,削减物流企业间的不当竞争,从整体上提高供方取得价格优惠的能力,并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企业走向联合的规模经济之路。
2.3整合业务流程,提供优质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
目前世界许多大公司都拥有“一流三网”,即以订单信息流,全球供应链资源网络、全球用户资源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同步模式”,来实现零库存、零距离、零营运资本的“三零”目标。电子商务的个性化、多样化特点,企业在商品生产、经营和配送上充分对应不同区域,不同时间和不同消费需求的客户需要,客观上也要求多品种、少批量、大频度的现代物流服务。通过电子化、集成化现代物流管理把供应链上各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对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做出快速反应,保证电子商务物流通畅。如采用电子商务的“量身定制”方式,客户可以利用互联网或手机来决定包裹何时送达目的地,而包裹送到后,信息将自动反馈到客户指定的计算机或手机上。
2.4建立以信息化为核心的信息平台,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极为有利
搭建信息平台是运用互联网对企业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电子商务是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度对称、融合与互动,信息流贯穿于商务活动的始终,引导着商务活动的发展,现代物流是商流的继续,是商务活动中实际的物资流通过程,同样需要信息流的引导和整合。信息流在现代物流过程中起到了事前测算流通路径、即时监控输送过程、事后反馈分析等作用。在环环相扣的现代物流过程中,虚拟的场景和路径简化了操作程序,极大地减少了失误和误差,使得每个环节之间的停顿时间大幅度降低。现代物流朝着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柔性化方向发展,具有良好的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刁能快速、准确地获取销售反馈信息和配送货物跟踪信息,从而大大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赢得客户信赖,并不断降低成本。
2.5制定一套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的可行性方案
根据消费者的'收入、需求偏好、地理分布等条件的不同,合理定位销售区域,对不同的销售区域采取差别性的物流服务政策;认真筛选销售品种,确定最适合自己销售的商品,将品种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减少流通中的过多费用;再由专业人员精心设计配送细节,一个好的配送方案应该考虑订货状况信息、库存的可供性、反应速度、送货的可靠性、送货频率等;要根据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不同,扬长避短,实现供应链集成,共同完成向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工作;要扩大在特定的销售区域内消费者群体的基数,不断降低物流成本,合理控制库存,规范库存控制技术,对实时数据、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参照模型对未来需求进行短期预测和中长期预测,或对时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合理确定库存,并充分考虑配送途径和结算方式等。
2.6高度重视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把国外先进物流的经验与本土化人刁有机结合起来
随着许多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和物流企业信息密集程度的提高,对物流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物流从业人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是彻底改变物流领域信息技术水平落后的关键。政府应当拓宽教育和培训渠道,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大专院校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培训工作,加快培育物流领域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人刁,要培养从事现代物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门人刁,懂电子商务理论和实务的专门人刁,使其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电子商务的网络经济人,成为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的有创新思想的复合型人刁。
3.结语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通过电子商务将所有的商品买卖虚拟成一个大的商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可以买到世界上任何一种商品。但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快捷的交易方式,只有将虚拟活动与实体形式有效结合,才可能具有整体优势。而现代物流能够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协调电子商务的目标,扩大电子商务的市场范围,使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集成。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现代物流的支持,现代物流必须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五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物流合同法律法规篇十六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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