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通用15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目标、资源、时间等。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可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您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的方案应用和案例分析。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一
各科室(中心)、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所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分管规划的副总经理、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和规划人员为组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园区规划情况: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二)园区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是否依法备案并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三)园区企业履职情况: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二)强化整治园区企业消防薄弱环节
各科室(中心)应高度重视园区消防安全隐患,要将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园区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工作的落实。
(三)提升园区企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科室(中心)应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自身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同时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消防志愿队伍,熟练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园区企业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抓好园区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培训,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园区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结合本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各科室(中心)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园区企业有关消防设计、审批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企业内存在隐患而又条件整改的单位,按规范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对确实没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与业主义道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动员
各科室(中心)要迅速动员部署园区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指导、强力推进
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要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出谋划策,确保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反馈,注重实效
各科室(中心)要及时反馈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和亮点工作。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二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_至_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2、布置实施阶段。_至_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检查落实阶段。_至__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四、工作标准
1、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2、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3、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4、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___%,党员、团员达___%,重点人员达___%,家属子女达__%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__%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5、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___%,调处成功率达到__%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6、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五、具体要求
1、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_事件。
2、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__%以上,成功率__%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3、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___%,家属子女__%,重点人口___%,党团员___%。
4、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5、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农村公路治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我县治超工作,现就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各部门、乡镇、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继续坚持政府主抓、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治超工作,并在治理中不断完善、在不断完善中深化治理,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夯实基础,规范行为,确保治超工作持续长效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为了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建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民
县交通局局长
高西虹
县公安局局长
欧炳和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冰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交通局副局长
陈明华
县法制办主任
黄建成县纠风办主任
尤东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应忠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建安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薛文继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王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的实施。
(一)交通部门
1、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地超限运输车辆;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物价部门
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四)安全监管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法制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超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六)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纠风办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为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为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一)路面治理
1、交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继续保持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统一标准,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2、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全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全面加强公路保护。同时坚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干线公路路面治超可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规律开展流动稽查。对农村公路,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3、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
4、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地区,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仿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政保发[20xx]2号)要求,积极协调军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以及逃缴国家相关税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10吨以上的悬挂军车号牌、运载非军事 装备的载货类假冒军车,一律先暂扣车辆,追缴其欠逃规费,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治超检测站点要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并逐步实现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二)源头监管
1、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安全生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当地经贸和质监部门。
2、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3、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驾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4、交通部门应加强道路运输货物装载场(站)检查,条件具备和地方要大力推行重要货物装卸点、厂矿企业以及蔬菜基地等源头地点的运政管理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治超工作列入作的重点,明确人员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和重要组成部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2、完善工作机构。保持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执法制度,加强工合力,保持治理工作力度,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实施严管重罚,推进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明确或设立专门的超限运输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落实治超管理工作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治超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并按照职责做好各自工作。县安监局要强化监管,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履行到位情况。
4、强化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宣传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各地新闻媒体应根据超限超载治理要求,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5、规范治超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载的有关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有关问题。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六
为全面展示我县良好形象,以更加整洁优美、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迎接正博会的召开,结合我县实际,从即日起至正博会前,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容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开‘总阀门’、融入主城区、三年大变样”发展思路,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城区主要街道和各旅游景点周边为重点,按照“打造样板、以点带面,标准高档、管理精细”的要求,全民参与,大力度整治,深入推进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等各项工作,以崭新的城市容貌迎接’中国·(正定)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召开,提高正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主要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抓好拆违及沿街建筑美化包装
参照省市“穿衣戴帽”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因楼制宜、彰显特色、提升品味”的要求,对城区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整修装饰,对电力、网通设施、交通设施、阅报栏、宣传栏等进行美化包装,保证其造型、色调、风格等与周边环境协调配套,整洁完好,焕然一新。同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查处各街道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
此项工作拆违由规划局负责;美化包装工作由规划局统一设计,涉及单位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涉及居民户的由街道办负责,涉及农业户的由正定镇负责。
2.抓好亮化整治
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全面实施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亮化“扩面提升”工程。对新建建筑物按照规划与建筑主体同步实施亮化工程,确保一次到位,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城区各主要街道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商店、文化娱乐场所要及时维修、清洗和更换夜景亮化设施,保证设施安全、功能良好,灯光、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外观干净整洁,按规定时间开启亮灯,美化城市景观。
此项工作由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3.抓好绿化整治
一方面,高标准完成107国道北段、小商品三期对面、正中南侧、华安路东段、旺泉街等区域的绿化任务,增加绿化面积,培育新的绿化亮点;另一方面,按照“既注重生态效应,更注重观赏效应”的要求,根据道路等级和性质,对主要街道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或更换;实行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减少黄土裸露现象;加强园林绿地管理,对花草树木定期整形,死株断垄及时补植,垃圾杂物及时清理,枯枝败叶及时修剪,花草树木定期冲洗,打造绿化精品。正博会前,在常山路、恒山路、中山路、华安路、府西街、恒州街、燕赵大街等道路两侧摆放花卉。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4.抓好市政设施整治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对城区内各街道现有灯杆进行油漆、维修;对府西街路灯进行更新;对损坏的路灯、彩灯、路沿砖、便道、井篦、侧篦等公用设施及时检修或更换;对各街道坑洼不平和破损的便道及路面进行整修改造,对不按要求设置的`路沿斜坡进行清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挖掘、翻新城市道路和便道,保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整洁完好和美观。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5.抓好占道经营治理
整治沿街固定门店。以建筑主墙体为界,店外严禁摆放任何商品及杂物;经营加工制作、维修、洗车、烧烤、小吃等,一律进入院(店)内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严禁随意占道搭设舞台、使用高功率音响设备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活动。
规范各类占道市场。城区梅山路、恒州街等固定市场内的摊点不得出市场经营;历史文化街区经营摊点要退出大十字街路口50米,并且不准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恒山市场沿街商户不许占用便道经营,市场周边不得乱摆摊点、乱停车辆。
整治临时摊点。所有冷饮、修鞋、修自行车、早夜市摊点一律实行分级、划线、定点管理,按规定要求规范经营。取缔未经批准影响交通的早市、夜市和各种临时性占道市场。
清理各街道流动摊贩,拆除有碍观瞻、乱搭乱建的违章棚亭和占道饮食炉灶,保持道路的顺畅美观。
此项工作中,店外经营由工商局负责;市场周边摊点由市场办负责;临时摊点由城管局负责;露天烧烤由环保局负责;占道汽修由交通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6.抓好户外广告治理
按照“视觉通畅、昼夜兼顾、疏密有序、规范美观”的要求,继续推进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更新、清洗、维护现有广告牌匾。加强新设广告的审批、监控、验收“一条龙”全过程监管,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实现户外广告的规范、安全、整洁、美观。
严格查处违章散发、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对各街道小广告要做到夜涂晨清,粉刷涂料的配色接近墙体颜色,确保清理效果良好;清理不文明的车体广告;清理沿街门店门窗贴字、贴画和乱挂条幅,保持门窗干净通透。
此项工作中,户外广告整治由城管局负责;小广告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城管局及各责任单位负责。
7.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全面加大国、省道及城区各街道、出入市口等处环境卫生管理,高标准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便道上堆放的煤堆、沙石及各种杂物;及时查处垃圾乱倒、污水乱泼、运输车辆抛撒遗漏等违章现象,做到目之所及,全部干净整洁。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城内主要街道合理设置封闭垃圾箱、果皮箱,并及时清掏,定期擦拭;垃圾转运站、公厕每日保洁,及时维修、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整洁美观。
加强“门前三包”管理,落实保洁制度;积极开展小街巷、农业村街、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理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环境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街巷有人扫、垃圾有人运、违章有人管。
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街道办、市场办分别负责。
8.抓好施工工地管理
加强城区沿街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门店装修等施工场地管理。主要街道临街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围档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高标准硬化,并指派专人洒水降尘、清扫保洁;施工或装修现场的装修物料、机具等应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设施和其他应该拆除的建筑物,清理平整场地;道路施工完毕要原样恢复损坏的路面、便道及各类设施。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城管局负责。
9.抓好交通秩序整治
规范道路标志标线,检修交通信号指挥灯等交通设施;清理整顿城区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市口和各停车场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其他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清理随意停靠招揽乘客的公交车。划有停车泊位线的街道,各种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泊位线内;对自行车存放处进行规范管理,达到车辆停放有序、街道畅通无阻的目标。规范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位,满足正博会需要。
此项工作由公安局、交通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负责。
10.开展集中清理日活动
4月20日,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迎正博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按照“门前三包”和职责分工,彻底清理城区各街道、小区、广场、绿地、国道、省道、县道、村道、单位院落等各处的积存垃圾、杂草、杂物、建筑堆料、小广告、门店贴字,清洗擦拭果皮箱、广场栏杆、标志牌、座椅、灯杆等公共设施,营造全民动手,当好东道主、办好正博会的浓厚氛围。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威同志为组长,县政协副主席蒲月英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迎正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单位都要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强化督导检查
此次整治活动作为迎接正博会总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纳入全县考核范畴,实行定量考评、统一考核。领导小组将通过日常督导、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两办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整治活动情况及时进行督查通报,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3.实施精细管理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七
2014
年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
(pm2.5)
污染为重点,以“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为着力点,加大监管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着力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深入开展污染源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护胶州湾、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统筹规划、完善设施、截污治污、恢复生态”为着力点,明确责任、加大投入、理顺机制、强化考核,深入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市北。
(二)基本原则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一统筹兼顾,防治并重。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坚持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既要强化污染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存量,又要以环境空气质量倒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增量。二突出重点,联防联控。既要突出抓好颗粒物的污染防治,也要注重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项污染物实行协同控制;既要突出抓好燃煤污染控制,也要加强对扬尘、机动车尾气以及工业、服务业废气的污染治理;实施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三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一治河先治污。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先治污、后景观的顺序推进河道治理工程,消除污水直排现象。二辖区负责,跨界统筹。明确河流整治辖区负责制,对跨界河流实行全域统筹。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创新环境监管体系和工作制度,增强环境监管能力,扩大社会参与度,落实流域污染防治责任,保障工作成效。
(三)目标任务
2014
年市北区细颗粒物
(pm2.5)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浓度在
2013
年
69
微克
/
立方米、
102
微克
/
立方米的基础上分别降低
6%
、
14%
,力争分别降低至
65
微克
/
立方米、
88
微克
/
立方米,遏制灰霾加重趋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2016
年底前,全区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
鱼类可稳定生长,实现“水清、河净、富有生机”的水生态景观;
2015
年底前,各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满足流域污染防治实际需要;重点河流水质达到年度改善目标。
2014
21
处污水直排口,配套建设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排水管网建设任务。
二、大气污染治理
(一)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1.
不再审批新上传统燃煤项目,新上项目需要热源的,使用清洁能源或清洁燃料供热。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7
月底
2.
挖掘集中供热潜力,优先满足普通居民供热需求。新建建筑集中供热全部实行分户计量,配合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鼓励公共建筑和有经济承受能力的企业退出燃煤集中供热;逐步改造市区供热管网,实现热网互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3.
开展建筑节能改造。采用清洁能源供热的区域,优先进行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改造。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4.2014
年实施
5680
户棚户区改造,逐年推进,争取用
5
年时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
4.45
万户,逐步实现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
完成时限:
2017
年
12
月底
(二)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
1.
治理燃煤锅炉废气污染。采取限期治理措施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对全区
24
台燃煤锅炉进行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低氮燃烧改造,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行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2.
实施最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在线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实施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对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新建扩建项目限批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3.
按照青岛市政策规定,实施燃煤质量控制。全面提高现有工业、供热和民用燃煤的煤质标准,禁止销售燃用硫份、灰份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从源头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7
月底
(三)提升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防治各类扬尘污染
1.
采取措施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做到房屋拆除前、拆除中采取加压洒水、封闭等措施抑制扬尘飞散,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2.
抓好建筑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制定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撒漏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和措施,及时查处市级执法平台转办的运输撒漏视频信息。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3.
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废物以及加热、熔融沥青不使用密闭装置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4.
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依法关停中心城区非法石子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
责任单位:区政府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5.
100%
2
次,高压冲洗每周
3
次,次干道每周冲洗
1
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7
月底
(四)继续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
定期组织成品油市场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实施检测。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2.
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3.
继续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落实国
i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2000
267
号)关于黄标车禁行的规定。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五)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
1.
6
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煤场封闭改造工作。
2014
年石炭线煤场完成防风抑尘墙建设,
2015
年实施车辆出场冲洗轮胎、煤堆覆盖和喷淋。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5
年
12
月底
2.
加强服务业大气污染控制。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开展餐饮业环保审批改革试点,强化执法监管。
2014
年试点汽车
4s
店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
2015
年在重庆路汽车大道开展喷漆房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5
年
12
月底
(六)加强城乡绿化生态建设
,
加快补绿添绿,恢复绿化,实施浮山、双山等山头绿化整治,有效解决“因裸致脏、由露扬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三、流域污染治理
(一)整治污染河流,消除污水直排
1.
按照全市河流污染治理规划,制定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和整治工程方案,优先安排截污治污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4
月底
2.
做好有关河道整治项目主体责任下放各项工作的接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6
月底
3.
组织实施河道截污工程,完成水清沟河等河道截污整治任务,沿河没有排污管网的,建设截污箱涵,使沿河污水得到全部收集与处理。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4.
整治规划已确定的
21
处污水直排口,组织开展河道环境日常巡查监管,对新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及时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5.
配合市有关部门在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等重点河流实施垃圾清理、清淤、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一体化综合整治,改善重点区域环境面貌,突出生态效应和民生效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三)加强排水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严格环境准入
1.
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对污水管网不配套、不贯通、不衔接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不予审批新建涉及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要求
2.
强化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推行重点涉水企业排污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排水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实施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循环利用,减少尾水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3.
强化刚性执法监管。全面推行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每季开展“整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执法行动。
环保、公安部门联勤联动执法,坚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对恶意倾倒污水、破坏污染防治设施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4.
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定期通报水质状况。实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理清上下游污染责任。落实“超标即应急”制度,发现超标快速查清污染来源,限期整治达标。对没有按期整治达标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批、约谈等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四)完善河流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制度
1.
推行“河长制”管理。在重点河流五个断面确定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河道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河段长,落实流域污染治理与保护责任。河长制实施情况与政绩挂钩、与干部使用考核挂钩。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2.
加强社会监督。开展“随手拍”活动,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环保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完成时限:
2014
年
12
月底
四、保障措施
1.
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定期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和考核,保障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2.
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优先安排财政投入,保障各项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鼓励通过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拓宽大气和流域污染治理资金渠道。
3.
加强宣传,公开信息。大力宣传大气和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环境保护,组建环保志愿者组织,广泛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大气和流域污染监管信息。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八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3
〕
37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辽政发〔
2014
〕
8
号
)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
2016
〕
2
,
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治理颗粒物(
pm10
、
pm2.5
)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多种大气污染物减排,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到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浓度、细颗粒物
(pm2.5)
、在
2015
年基础上下降
6%
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即:到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不高于
84
微克
/
立方米,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54
微克
/
立方米。
1.
拆除改造原煤散烧小锅炉。
2016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
383
台
(
凌河区
78
台、古塔区
139
台、太和区
122
台、松山新区
31
台、滨海新区
13
台
)
浴池等原煤散烧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实施
)
2.
加快建成区供暖锅炉并网工作。
依据供热能力制定拆除并网方案,对大唐供热区域内9
台共计
119
吨供暖锅炉
(
供暖面积
113
万平方米
)
,节能热电铁北供热区域内
21
台共计
391
吨
(
供暖面积
396.2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节能热电铁南供热区域内
16
台共计
330
吨
(
供暖面积
308.5
万平方米
)
77
台,
1230
吨
(
供暖面积
866.7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拆除并网准备工作。
(
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
3.
拆除、改造建成区生产燃煤锅炉。
制定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完成10
吨及以下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经信委牵头,各区政府实施
)
4.
加快集中供热设施达标排放工作。
推动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和滨海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供热设施在2016
年内实现达标排放,逐步实现一县
(
市
)
区一热源。
(
各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
。
5.
加快重点项目提标改造。
“十二五”未完成重点项目: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
、
2#
、
3#
机组完成脱硫、除尘改造
(
市环保局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1#
、
2#
机组完成脱硝改造,锦州三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完成脱硝改造
(
凌海市政府
)
;“十三五”重点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
(
市环保局
)
;锦州锦兴钢厂
50
吨炼钢转炉完成除尘改造
(
太和区政府
)
;其他提标改造项目,根据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
市环保局
)
6.
加强燃煤锅炉监督管理。
65
吨以上燃煤锅炉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
)
7.
所有燃煤锅炉按时限要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
各县(市)区政府
)
8.
完成应注销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注销任务。
(
市公安局
)
9.
按照上级规定注销营运黄标车的营运资质。
(
市交通局
)
10.
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110
辆。
(
市交通局
)
11.
严禁黄标车在绿标区范围(百股桥以西、南广路以北,凌西大街以东、松坡路以南)内行驶,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对违规黄标车实施处罚。
(
市公安局
)
12.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
(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13.
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
2016
100%
”要求,推进湿法作业和车辆冲洗工作。
(
市住建委
)
14.
加强道路清扫扬尘管理。
建成区主要道路(
除两侧步行道
)
实现低尘机械化清扫,清扫率达到
85%
以上。
(
市住建委
)
15.
严格监督管理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
(
市综合执法局
)
16.
加强港口扬尘监督管理。
(
滨海新区管委会
)
17.
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
市农委
)
18.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
各县(市)区政府
)
19.
取缔露天烧烤。
(
市城监局
)
20.
督促锦州石化公司完成年度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污染治理。
(
市环保局
)
21.2016
年
12
月,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
)
22.
加强空气监测子站半径
1
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督管理。
重点是百股子站、南山子站周边环境治理及滨海新区子站迁址。(
市环保局牵头,凌河区政府、太和区政府、松山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区管委会配合
)
23.2016
年
12
月,依托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的全省预报预警体系,完成我市预警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做好预警工作。(
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
成立锦州市治理雾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政绩考评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城监局。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将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政绩考评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雾霾治理工作督查力度,市政绩考评办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限和标准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在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还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合作运营模式,推进治理项目建设。企业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治理改造任务。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九
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动各村社、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
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xx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xx、xx派出所xx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xx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村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的落实主体。各村社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出租房房东、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自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镇安委会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反馈检查整改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时间为20x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重点治理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重点要发动本辖区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开展排查和宣传;xx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雷州市领导的高度关注。xx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督促各辖区的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示范点的创建,及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规范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按要求,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实职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镇安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并通报各村(社)、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乡村环境,制定此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路灯和体育器材等公共设施维护以及村庄绿化管护等工作,严格考核奖惩,逐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一)推行“一户一桶”。各村收取卫生费,用于购置垃圾桶,主要体现:
1、由乡环卫所联系,各村统一购买。
2、垃圾桶每个容积不少于120升,各单位和商店垃圾桶每个容积不少于200升。
3、编号建立台账,如张某某是某某村1号,李某某是某某村2号,以此类推,同时在垃圾桶上对应喷号,明确谁家桶谁负责,丢失后,自行购置垃圾桶。
4、推行垃圾桶的村组取缔垃圾池,垃圾实行到户清运。
(二)面向社会购买第三方服务。
1、购买第三方服务严格“四议两公开”程序,“四议”即支部提议(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各村依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标的是多少,标的中含发票,采取向下装标法,第三方服务必须有驾驶本,车辆手续齐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由第三方服务方承担,明确清运的范围、时间,“到户清运”原则上3天以内必须清运1次,确保用桶户垃圾无外溢,清运地点就是各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垃圾掩埋点堆积的垃圾每周填土覆盖,村级公路两侧和河套垃圾处理无垃圾积存等事项)、两委商议(依据支部会议记录有无变动,若有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准)和村民代表决议(依据党员会议记录,参会代表人数达到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达到全体代表半数以上方可通过),“两公开”即村民代表决议公开和最后运行的结果公开。
2、时间要求:西区、江湖峪、三道川、草场于20xx年2月上旬进入“四议两公开”程序,程序结束后及时与乡招投标监管中心联系,乡招投标监管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等事项3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东区、珍珠和冷咀头村2月下旬进入“四议两公开”程序,程序结束后及时与乡招投标监管中心联系,乡招投标监管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等事项。
3、引导2-3个村使用同1个第三方服务。
4、建档。各村将“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第三方购买服务协议建档并报乡环卫所1份。
(三)明确固定垃圾掩埋点位置。西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三车间后。江湖峪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刺峪沟沟口。东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马道岭大北沟。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鹰沟山。三道川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待定。草场村固定垃圾掩埋点:孔家沟。珍珠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黄花峪。冷咀头村固定垃圾掩埋点:铁厂子红旗矿业尾矿库。
1.乡镇环卫队伍。乡成立环卫所,制定完善保洁环卫工作标准和检查评比、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环境卫生管理。
2.村级环卫队伍。村环卫人员人数依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工资标准由村确定,环卫人员由村与环卫人员签订雇佣合同,负责该村范围内主干街巷、沟渠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支持各村建立农户轮流清扫制度,探索实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模式。
路灯维修、体育器材维修和绿化管护由乡主导,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统一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原则上绿化管护人员和村内卫生保洁人员一致。
县财政负责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和环卫设施建设投资。各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一事一议”,原则上向常驻人口收取每月每人不低于1元的卫生费。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
20xx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
组长:
成员:
(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
(二)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扬尘、噪音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突出抓好“散乱污”“小字头”企业检查整治。
(三)企业的`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情况。检查企业的污水、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明确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及走向;是否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是否畅通。
(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环保验收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进驻企业履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检查相关工作,按照“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彻底检查,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留痕,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监管责任。
(二)迅速行动,排查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无法消除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建章立制,完善资料。督促企业建立环保基础档案和台账,把各项环保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筑牢环保管理基础。
(四)严格督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处理。对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不到位的企业,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市局依法查处。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检验**工厂质量保证中心环境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公司安环部门相关要求,特制订**工厂质量保证中心环境应急演练实施方案,本次演练的主要内容为化学品溢出造成安全事故处理。
设定时间为20xx.5.20早晨,发生时间岗位随机自行安排
质量保证中心全体人员四、应急演练接警汇报与组织抢修具体安排:
1、接警汇报:5月20日,质量保证中心安全环保员梁强接到理化岗位报警,岗位使用的盐酸存放玻璃容器发生破损,现场洒落较多盐酸。
2、质量保证中心部应做到:第一时间通知该区域其它检验人员,安排无关人员远离事故现场。通知部门领导、上级环保部门、公司相关领导。
3、在安全环保员以及现场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察看情况、制定有效解决措施,合理安排检修工序。
3.1如现场洒落的为浓度较大盐酸,有较大腐蚀性和酸性气体产生。
3.1.1则就近取用酸性过滤防毒面具,佩戴手套,穿好防滑防腐蚀的胶底鞋。
3.1.2待基本确认无明显酸性气体残留时,使用广泛ph试纸,确认中和后的溶液基本为中性。
3.1.3使用大量水进行清洗现场,保证事故现场地面及角落无大量酸溶液残留,清洗同时用ph试纸进行检测。
3.1.4使用清洁工具将现场水进行清理。
3.2如现场洒落的为浓度较低盐酸,或洒落量不足以产生有较大腐蚀性和危害性酸性气体产生。
3.2.1佩戴手套,穿好防滑防腐蚀的胶底鞋。
3.2.2使用大量水进行清洗现场,保证事故现场地面及角落无大量酸溶液残留,清洗同时用ph试纸进行检测。
3.2.3使用清洁工具将现场水进行清理。
4、外围组织疏散人员应做到:带好检修工具、更换配件等相关物品,及时赶往现场,进行抢修,抢修过程中做好事故警戒,防范其他事故。
1、检查是否还存有其他隐患,做好善后处理。
2、组织事故带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3、及时向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汇报。
4、做好事故处理报告总结。
5、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20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四
唐登杰省长、尤猛军市长十分关注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近期对闽江两岸江心岛、无人岛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尤猛军市长于9月4日,亲自乘船视察闽江闽侯段岛屿整治情况。8月14日,县政府召开环保专题会,研究部署闽江流域(闽侯段)岛屿违章搭盖和环境整治工作。9月2日,县委李永祥书记亲自点题,要求县政协就闽江无人岛整治、保护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可持续利用的建议。9月3日,县政协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推进江心岛、无人岛整治课题专题会,就整治目标、保护措施、可持续利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9月4日开始,县政协位主席、副主席带队深入闽江江心岛一线实地调查,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闽江(乌龙江)闽侯段江心岛、无人岛沙洲地整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现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供决策参考。
根据市规划部门提供的数据并与县自规局和县水利部门及相关乡镇对照,初步明确闽江(闽侯段)岛、洲共14个,另外调查竹岐乡苏洋村堤坝外滩涂1处,共15处。具体如下(见附表):
1.荆溪段共3处。一是连头沙洲,位于港头村对面,约500亩,种植瓜果树木,无人居住;二是中房洲,位于光明村对面,约350亩,种植瓜果,无人居住;三是过江洲,位于古山洲村对面,约622亩,原有养殖奶牛,现已迁出。
2.上街段共4处。一是港里岛,鲤鱼洲国宾馆对面,约220亩,岛上有三座古民居,无人居住,已由国宾馆征收建成休闲生态公园,自行管理;二是厚美洲,属厚美村,约1201亩,用于园林种植;三是洪塘大桥下无名岛,约643亩,岛上种有果树、西瓜等。四是橘园洲大桥边浦口洲,约1066亩,其中农用地470亩,设施农用地11.9亩。
3.南通段1处。即马腾洲,位于文山洲对面,约19亩,荒岛。(另:大樟溪南港大桥桥下无名沙洲,南屿南通各属一半,约204亩,荒岛,地势较低,水涨则淹没。)
4.祥谦段共6处。一是文山洲岛,位于上里尾村对面,约1041亩,原住民约460人均已搬至江中安置房,102、103电台和一个部队在岛上;二是龙祥岛(含江中岛),约7821亩,人口约7600人,以渔业、种植无花果、甘蔗、火龙果等作物为主;三是塔礁洲岛,约3977亩,人口约800人,以渔业、鱼塘养殖、种植蔬菜为主;四是新垱洲,位于泮洋村对面,约965亩,人口约500人,以渔业、种植蔬菜、外出务工为主;五是南州岛,属中院村,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六是学堂洲(俗名打架洲),江中村、禄家村各一半所有,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
5.苏洋村堤坝外沙洲地。该沙洲地面积约有1200亩,其中村民种植果树、蔬菜、茉莉花等约800亩,穿插一些村民自建的过渡房及违建房。另外400亩被搅拌站、砂石场侵占土地硬化。
综上,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屿、沙洲地整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主要涉及荆溪、祥谦、上街、竹岐四个乡镇的13个岛屿、沙洲。即:荆溪段的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上街段的厚美洲、浦口洲、洪塘大桥下无名岛,南通段的马腾洲,祥谦段的龙祥岛、塔礁洲岛、新垱洲、南洲岛、学堂洲以及竹岐乡苏洋村堤坝外沙洲地。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可分为三类:一是有村落的岛。共3个,即龙祥岛(含江中岛)、塔礁洲岛、新垱洲,都在祥谦镇;二是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岛洲。共6个,即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厚美洲、浦口洲以及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三是无人岛(湿地)。共4个,即学堂洲、南洲岛、洪塘大桥下无名岛、马腾洲,多系江中湿地,基本保持原生态。
今年7月以来,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涉及的荆溪、祥谦、上街、竹岐等乡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有村落的岛以清除垃圾、整治排污、清理乱搭、乱建、乱盖为重点,被占用的岛洲以拆除建建、生产设备,恢复原貌为主,无人岛则以清理乱栽种、农业临时设施与管理房等为着力点,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卫生状况有所改善、被占用的岛洲与无人岛基本清场到位,个别岛整治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诸多问题:
1.整治目标不明,没有明确的治理方案。闽江岛、洲涉及的各乡镇自7月中旬起均开展了整治,也取得明显成绩,但没有整治方案,缺乏明确的目标要求,整治什么?治理到什么程度?特别是对保持整治效果、岛洲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思路和有效措施,目前,基本上停留在拆除乱搭盖、清理垃圾的层面上。
2.河长制作用发挥不足。河长制明确河长对河道生态环境建设负责,不论是闽江有人岛无人岛都在河道中,本应由河长管理,但河长制的河长职责并未涉及闽江岛、洲的内容,河长在落实职能的过程中更多的只是注意河道污染和河岸排污等,对江中岛、洲不论是有人还是无人岛都关注不足,即便是在整治开展后明确了对无人岛的河长制责任人员,但因职责不明,综合措施缺失,后续保护和管理难以落实。
3.岛、洲、湿地、滩涂的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缺失。水口电站建成后,水口大坝以下闽江常水位有所下降,且基本不变,原有一些时常被淹没的洲、湿地形成了岛。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护措施,一些岛洲附近的村民便自行上岛从事种养活动,甚至还有企业也上岛从事生活经营活动。因用地调整的原因,15个岛洲仅有2个岛没有规划中耕地、林地,13个岛洲均有规划中的耕地或是林地,甚至大多数还有基本农田。而我县没有江心岛生态系统保护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造成我县岛洲及滩涂地类性质复杂、保护管理缺位等问题。
4.无人岛乱占、乱建现象严重,基本处于失管状态。除塔礁洲边上的湿地保护较好外,其他无人岛及湿地由于人为的过渡干预和缺乏严格的保护,存在无序耕作,存在乱搭盖、乱建设问题,大多湿地部分岸线周边建筑垃圾、废旧器械、破损船只堆放,破坏了原有的湿地环境,部分地块植被破坏严重,湿地面积萎缩,生态功能退化,河道淤积,水质降低。
5.有村落的岛屿环境生态问题较突出。基础设施不到位,乡村文明建设滞后。除塔礁洲岛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有一定基础外,祥谦的龙祥岛、新垱洲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垃圾池、排水沟等很多设施没有普及,整治效果较好的塔礁洲上环岛路没有一个垃圾桶,也没有公厕,一些其他的生活旧习也被保留,存在诸多生态环境隐患。同时,村民环保意识不强,传统陋习顽固,加上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足,岛洲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6.祥谦诸岛形成白色污染清理难。随着仓山金山片区迅速发展,乌龙江北岸高楼林立,还有大樟溪汇入,因乌江在祥谦诸岛处水流较缓,且有涨潮回流,特别是在龙祥岛、塔礁洲这2个较大岛屿堤坝外江面垃圾滞留,形成白色污染。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仅塔礁洲清理岛内和岸线垃圾每个月需要费用15万多元,一年近200万元,长期保护是一个村落和一个乡镇是难以承受的。还有新垱洲以及其他岛洲来自河道的白色污染也是治理的难点。同时,河道岸线河砂盗采现象也依然存在。
7.岛洲村落历史文化挖掘开发不够。龙祥岛居民已有200年历史,新档洲历史上就是闽江重要渡口,潜藏着较为丰富的人文资源,是一笔重要的财富。而这些岛洲建设缺乏丰富的水文化内涵,尚未被挖掘开发成体现闽侯、福州历史文化和江南水乡风情的特色滨水空间,造成闽江两岸及岛洲景观单调、内涵不足,福州闽侯本土传统文化未能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
8.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岛洲及河道岸线治理、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统一有效的工作机制。目前,岛洲、河岸治理主要由乡镇负责,水利、住建、交通、自然资源与规划等县直相关部门间存在“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现象,工作合力不够。
闽江流经闽侯段涉及鸿尾、竹岐、白沙、甘蔗、荆溪、上街、南通、尚干、祥谦等除青口镇外的所有平原区乡镇,闽江真正是养育我们的母亲河。岛洲、湿地是地球的“肺”和“肾”,闽江的岛洲更是我们重要的、也是最美的自然资源。其优越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有机物质,为野生动植物繁衍和生物多样性的提供保障,是开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的理想场所。多年的工业化发展,让我们忽视了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蒙上了黑纱、被污染侵蚀的“仙子”--静卧在闽江上的岛洲湿地,现在是到了她洗去尘埃、褪却污淖、披上绿妆、点亮明珠的时候了。
要坚持“持续治理、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闽江岛洲生态保护系统。近期集中力量重点做好清理整治工作,中远期立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好整体规划。遵循“整治规范,统筹规划,分类提升,分期实施,生态保护”的原则,突出闽江两岸生态资源保护,将闽江两岸打造成“沙欧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葱葱”的秀美岸线。因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闽江(闽侯段)江心岛、洲的整治保护和利用,要本着“少干预、少建设、少改造”的原则,以保护好各岛的自然生态、人文资源为主,统一规划,一岛一策、分类指导、分期实施,有序推进、逐步提升,努力做到“一岛一品、一岛一景、一岛一特色。”
(一)明确近远期目标规划
1.近期要突出抓好整治。
2.要制定中远期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
建议聘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规划设计院对闽江(乌龙江)闽侯各岛、洲及岸线进行规划设计,制定《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岸线保护规划工作方案》,坚持“综合整治与统筹规划并行,因岛制宜与分期实施并举,生态保护与文旅融合并容,资金保障与长效管理并重”的原则,从岛洲现状分析,明确保护与利用的目标及原则、保护与控制体系等,作出专业的中、远期整体保护规划,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利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岛洲中远期保护和利用规划。同时,严格按规划要求执行,全面推进闽江岛洲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坚持“一岛一策,分类实施”
要在保护好原有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坚持“一岛一策”,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根据现状条件和生态特点将闽江岛、洲建议分为三类保护控制:
1.严格保护无人岛洲。
对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岛、洲及湿地控制为生态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生态恢复。要加强无居民岛、洲管理,保护无居民岛、洲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无居民岛、洲的可持续利用。建议对无人岛洲实行统一规划、严格保护,严格限制利用,重点在修复湿地植被,保持自然风貌。即对祥谦的学堂洲、南洲岛、洪塘大桥下无名岛、马腾洲4个岛,浦口洲:可打造成景观公园,如桃花岛、樱花洲。以保持原生态为主,补植修复湿地。如,可适合湿地种植的芦苇、菖蒲、狗牙根、结缕草以及湿地沿岸红树林植物等,打造多样性的生态群落景观。
2.限制利用有生产活动的岛洲。
对荆溪的连头沙洲、中房洲、过江洲,上街的厚美洲、浦口洲以及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这6个岛洲,保留原有农事活动的现状,实行限制开发,低强度利用,除了个别公益性、功能性设施外,坚决杜绝除农事之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房地产开发。建议:
连头沙洲、过江洲:可与县城江滨湿地公园贯通,打造沿江生态湿地公园。
中房洲:鉴于省摄影协会有意在中房洲发展,可发展为省级摄影基地。
厚美洲:在整治提升的基础上,周边有省委党校和侯官要美丽乡村建设,可打造江滨生态公园和堤坝外景观公园。美化省委党校,(示范点)
竹岐苏洋堤坝外滩涂:紧邻地铁2号线终点站,周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闽侯的形象。应尽快整治提升。目前,该地点有400亩茉莉花,央视也进行了采访。建议先行打造以茉莉花为主的花海观赏基地。(要摆上重要位置。景观提升,(示范点先行打造)。(提升闽侯形象,上盖物流,城市综合体)
3.规划建设有村落的岛洲。
对祥谦镇的龙祥岛、塔礁洲、新垱洲这三个岛洲,要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强化治理,合理规划,进一步美化环境,完善岛洲交通及公共服务,围绕“生态保护与农业观光、休闲康养、民宿文旅”融合发展,建设闽江明星村落。
龙祥岛:(岛大、人多)脏乱差十分严重,要加强整治,注重乡村治理,围绕生态保护与农业观光、民宿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康养、采摘、农家乐、垂钓等休闲业。
4.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塔礁、苏洋、连头洲、过江洲、厚美洲。)
5.加强河(堤)岸管理,修复生态环境。
切实落实岛长制,加强河岸管理。建议加强河道巡视,对河道进行生态整治,加大农村环境整治与污水治理力度,可实行投放封闭式垃圾处理箱,规范农村垃圾的收集与转运填埋,加强污水排放的监督与管理,改善水体水质。加强采砂管理,杜绝沿河挖砂、筑坝等行为。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努力使闽江湿地内的生物多样性愈来愈丰富,让湿地成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乐园。要注重岛、洲增植补绿,恢复两岸绿化,形成植物群落,恢复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通道,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突出生态,兼顾景观,采取措施鼓励河道滩地保护和护堤林建设,通过种植树木既可以恢复植被,保护河滩地和堤防,提高防洪减灾效益。让绿色植被成为岛、洲生态屏障和野生植物基因库,成为涵养水源、固化土壤、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坚强卫士。
(三)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在近段时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闽江闽侯段岛、洲长制等长效治理机制,保证闽江闽侯段河清、岸绿、生态优美。制定《闽侯县“闽江(乌龙江)岛洲”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岛、洲涉及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批启动、分类实施,以点带面,全面规划建设闽江岛洲。
1.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虽然有河长制,但未涉及岛洲,建议建立闽江闽侯段岛长制,统筹综合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在整治的基础上,坚决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乱搭建行为,做好岛内及岸线的复绿、补绿工作,建设生态防护林,修复保护生态湿地,美化、绿化防洪堤及岸线。
2.部门配合,强化整治工作落实。
要结合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加强对岛洲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建议建立闽江闽侯段岛洲治理综合执法队伍,由公安、水利、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林业、住建、交通等部门组成,发挥公安部门强力作用,各部门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乡镇政府紧密配合,开展巡河整治,严厉惩处非法盗伐林木、乱采乱挖野生植物、非法猎捕等行为,坚决制止非法筑坝、乱搭滥建屋舍、无证采砂等问题。
3.要加大财政投入。
切实落实财政支持农业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用好用活闽江环境保护、水路交通等资金。建议将相对分散在各部门的资金归并、整合成闽江岛洲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建立更为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县财政对试点示范的岛洲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奖励,促进其尽快形成经验复制推广。涉及县级事权的“岛洲”生态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统筹纳入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将闽江岛洲及岸线范围内的生态治理、景观改造等项目实施,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建设。重点打造,以岛养岛。
4.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众筹全民智慧,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移动端等媒介,引导公众参与、支持“闽江岛洲”治理提升工作,畅通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打造群众满意的闽江岛洲生态绿色工程。
5.要强化目标管理
守住底线,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五年大变样。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有任务的乡镇给予鼓励,建议建立“闽江(乌龙江)闽侯段岛洲”治理提升工作考核机制,将治理提升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县政绩考核和乡镇及职能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要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结合起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小组长或代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镇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