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违建整治方案大全(18篇)
制定方案还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与相关方的沟通和合作有助于方案的顺利实施。方案的成功案例可以激励我们相信自己能够实现目标。
违建整治方案篇一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定实施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县(市)区为主体抓落实、部门监管抓督导、企业自律抓达标、齐抓共管治扬尘”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34号)要求,集中开展各类扬尘污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头防范、过程监理、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到20xx年底,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全部符合要求;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现渣土处置规范化。
(二)到20xx年底,主城区主次道路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等指标分别达到73%、97%、80%以上,20xx年上半年分别达到74%、97.5%、85%以上,20xx年底达 到75%、98%、90%以上。
(三)到20xx年底,各区、济南高新区完成裸露土地绿化任务的50%;20xx年xx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 降尘强度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xx%以上。
(四)到20xx年底,pmxx同比改善xx%;20xx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xx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围绕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渣土运输、公路交通等领域,以土石方开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洁、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绿化、物料堆放、石料厂整治等为重点,分阶段、分行业治理,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督促各类建筑、拆迁、道路、管线、水利、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施工管理。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道路保洁内容,推广使用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白天进行湿式清扫,夜间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采用人工清扫的道路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道路养护单位清挖雨污井,做到清疏污泥日产日清;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并落实防尘措施。
(三)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运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落实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撒漏。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四)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加快破
损山体恢复,加强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积极推进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五)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各类堆场、露天仓库必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六)小石料厂综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重点,全面取缔非法石料厂。
一是市环保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开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等环节管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包括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排水及防护措施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单独计列扬尘防护费用并作为招投标依据;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三是市发改委、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在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渣土处置审批等源头环节,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市城乡建设委要强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监 管力度。20xx年xx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台账,摸清底数,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20xx年底前,新增建筑工地要在开工建设之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对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控数据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市城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同时在全市推行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实现监理工作全覆盖。
一是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建筑和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工地、园林绿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遇到雾霾或四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二是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视频监控和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严厉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根据工地类型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三是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关部门,于20xx年底前完善建筑、市政、园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标、资质、信贷、评奖方面实行受限等惩戒措施。四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凡落实不到位 的必须停工整顿,不达标准不得继续施工。
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化管理,提升市区清扫保洁标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道路扬尘易发路段排查摸底,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损严重以及各类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加强道路保洁力度。二是进一步扩大道路规范化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保洁频次。对全市主次道路采取夜间全覆盖冲刷作业、白天增加一遍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方式,对主次道路行车道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的清洗作业;人工保洁采取一天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的方式,清除辅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类尘土积存死角,主次道路尘土计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内。三是遇雾霾、重污染等特殊天气,增加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延长保洁时间,落实应急强化保洁措施。四是及时做好雨季道路冲刷、清淤保洁工作,地势平坦道路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桥洞桥涵等积水消除后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加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破损路面摸底排查,并及时修复。二是科学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实行分段封闭道路开挖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三是雨污井清疏污泥日产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违建整治方案篇二
为了解决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卫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开展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全区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废品收购行业双创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整治后的废品收购企业达到清除视觉污染的要求。(由区双创办检查验收)
1、经营者必须做到台帐完整,物品分类存放,整齐、规范有序,不得乱摆乱放。
2、废品收购站(点)经营场地应设置围墙,围墙不得用竹、木篱笆、废旧铁皮搭建,有色金属储存应设置库房。
3、经营场所内应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卫生设施等。
4、经营场所应搭建厂房或加盖棚顶,主要通道应硬化,最好铺设水泥路。
1、保持墙面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和刷写回收广告标语,并及时清除各类垃圾广告。
2、环境卫生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自觉执行,场外保持整洁,周边不得乱堆废旧物资;场内废旧物资要划定存放区域,分类堆放,每个区域要有明显标牌,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生产和生活污水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对回收的纸张、塑料制品及容易携带病苗的回收物要定期消毒,喷洒消毒药液。要做好四害防治工作,做好诱发蚊、蝇孳生处所的治理和防鼠、灭鼠毒饵器械的投放等工作。
回收和出售的废旧金属要有完整的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与产废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约定所回收的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1、建立各类安全生产制度,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
2、生产经营场地内严禁设置集体员工宿舍。
3、对回收的物品不宜大量堆放,要及时上解,要远离火源。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镇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废品收购行业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废品收购企业的宣传动员,使企业法人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参与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6月6日—6月20日)。各镇办对辖区的废品收购站逐一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原则上主城区范围内(乐育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毕塬路以南,渭河以北)主要街道两侧不设废品收购站。各镇办对辖区范围内废品收购点进行拉网式清查登记,并于6月15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区经济发展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8月20日)。按照城市每个居民社区设置1个回收点,农村每1500—20xx户设1个回收点,每个镇办至少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一个废旧回收企业的要求,整合辖区废旧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布点建立回收网络,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组织企业合法经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坚决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站(场)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搭建、非法占地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整治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整治阶段由区双创办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镇办实施。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一10月底)。各镇办、区双创办及相关部门逐级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高完善。对于达标的废品收购企业由区、市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废品收购示范点标示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是创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办、相关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在一线指挥、指导,确保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废品收购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各镇办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从严执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无照废品收购站点和使用临时、简易、违章建筑的废品收购站点,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废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严格考评,保证成效。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点(场)整治情况的检查,凡是整治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的要责令重新整治,限期完成。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6月底开始对各镇办的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违建整治方案篇三
为了加快我镇环境卫生整治步伐,提升环境整治质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根据区、市县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的总目标。
争取在九月底以前,我镇环境卫生有明显提升,一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是实现辖区内水域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切实改善全镇生态环境;四是切实推进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五是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六是工业企业污染有效避免。
(一)xx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xx段
2、重点村庄点:xx村1队、2队、5队、9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 君
责任站所:卫计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二)红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黄宝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红光3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王建礼
责任站所:党政办
完成时限:9月底
(三)通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09国道、简滨路
2、重点整治村庄点:1队、2队、4队
3、其他:加大对五四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孙 涛 王尚忠
责任站所:林业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四)居委会整治内容:居委会负责对接市场保洁公司整治xx街道、文化街及文化街新居、市场。
责任领导: 李 波 杨会兰
责任站所: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五)五星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头石路、4队、5队、6队、8队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原惠北乡政府周围、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六)惠北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5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二支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代 兵
责任站所:畜牧站
完成时限:9月底
(七)渠中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简滨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8队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第五排水沟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杨晓君
责任站所:文化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八)西润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灵路、5、6队中心路、村部门前道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4队、7队、8队、9队村庄点整治
3、其他:加大对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冯连茂
责任站所:农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九)万家营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黄宝路
2、重点村庄点:4队、5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任生虎 李永峰
责任站所:财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中心路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2队、3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红一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学云
责任站所:民政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一)侯家梁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侯家梁段
2、重点村庄点:3队和村部新居
3、其他:监管村庄内小型养殖场,加大对盐湖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魏学敏 田万仁
责任站所:水利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二)前光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团结路前光段
2、重点村庄点:3队、5队
3、其他:重点监管前光种禽养殖产,加大对五四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两侧五垃圾,沟渠内五漂浮物。
责任领导: 张素玲 付万军
责任站所:农经站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三)联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4队中心路、4—6队中心路
2、重点村庄点:1队、5队、6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和五五支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四)通惠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惠灵路至头石路、中心沟油路
2、重点村庄点:3队、4队、5队、7队
3、其他:加大对第五排水沟的巡查和整治力度,确保沟渠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责任领导: 何立明 毛永礼
责任站所:国土所
完成时限:9月底
(十五)永丰村整治内容
1、主干道路:1队、2队、3队、4队、8队柏油路两侧,中心沟6队两侧
2、重点村庄点:1队、8队
责任领导: 李 波 王建利
责任站所:综治中心
完成时限:9月底
1、整治时间:20xx年6月11日——20xx年9月31日
2、整治验收时间:20xx年9月31日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为保证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xx镇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督察小组,并制定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生虎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素玲 镇政府镇长
孙 涛 镇政府副镇长
魏学敏
成 员:马继明 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
何兴玉 镇水利站主任
徐 敏 镇畜牧站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二)督察小组:
组 长:何立明 镇纪委书记
成 员:赵红军 马继明 王治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计办,马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协调、机械调用;督察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进度进行督察、通报,并与领导小组一同对专项整治进行质量验收。保洁员队伍建设上,完善环卫人员聘用、环卫工作职责,环卫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建设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考核督查机制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督查方案和考核细则。
(三)奖惩办法
督察小组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利的除根据督查结果扣除当月部分环境整治资金外,将每次督查结果计入年底考核,每通报一次,年底考核扣0.5分。
违建整治方案篇四
“无违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其他工作总
结范文
“无违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根据要求我社区成立以***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社区主任董国兴同志为副组长,村委班子工作人员及组长为成员的***“无违建”村创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创建工作。
进行多层面、全方位宣传。
3、在“无违建”村创建、拆除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的不雅观建筑的整治过程中,杜绝出现漏报、瞒报现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整治工作必须公开透明,要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依法办事,有效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握政策、依法整治的原则。对辖区农户“一户多宅”要求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区分不同的类型开展分类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等建(构)筑物,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四边三化”整治、“五水共治”等专项工作,进行有效治理。整治过程必须注重方式方法,要一抓到底,敢于碰硬。对拒不整治或者阻挠整治等违法行为,必须及时依法查处。今年来,我社区拆除违建和不雅观建筑26处,面积达平方米。
5、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通过“无违建”村创建、拆除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不雅观建筑的整治活动,根据土地性质,分类利用拆违后的土地,今年全村拆后利用有26处,再利用的面积达平方米。
作,集中精力开展“无违建”村创建工作、拆除两路两侧的不雅观建筑的整治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进一步创新防违控违拆违体制机制,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为***争创“无违建”村打下良好基础。
***居委会 2018年11月7日
违建整治方案篇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由城区向镇村延伸,由主干道路向镇村道路延伸,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让全市人民共享创卫成果。
这次环境卫生整治,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路域范围,以及河道、塘坝、渠道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路面及两侧垃圾清理、破损设施维修、作物秸秆清运、河道漂浮杂物清除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国、省道路域。范围包括国道309线、省道102线、省道242线、省道243线、省道244线、省道321线、省道327线等7条道路。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公路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公路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城区范围内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县道路域。范围包括世纪大道、潘王路、普雪路、平普路、梭石线等。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交运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交运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世纪大道、潘王路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沿线各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镇村道路路域及河道流域。
1、路域流域卫生清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道路路域,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路域和河道流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彻底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实现两侧无垃圾堆积,河道无杂物飘浮,路面无积水污泥,树立乡村整洁新形象。
2、道路设施维护。各镇街负责。要加大乡村道路的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路沿石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交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调、服务镇街搞好乡村道路养护和道路设施维修工作。
3、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阶段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日常化,有效杜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
违建整治方案篇六
各区商务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主要在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即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以及堆放垃圾﹑污水﹑建渣;治理商场﹑超市货物摆放不合理堆积造成的场所美观以及安全隐患。
按照“由外到内,由表及深”的思想,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检查商场﹑超市门前外围卫生维护状况,同时检查该营业场所是否存在规定包干范围内乱倒或者堆积垃圾以及建渣的情况。
2.检查商场,超市内部是否有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痰盂,清洁卫生工具是否齐全。
3.检查商场,超市走道及各处是否存在果皮﹑纸屑﹑口痰﹑烟头等垃圾。
4.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垃圾堆放不及时处理到指定地点的情况。
5.检查商场﹑超市内一些排水管道是否有污水向外任意排出,影响环境的情况。
6.检查商场﹑超市内货物﹑货架是否有严重的污垢现象。
7.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货物摆放不合理,堆积堵塞过道以及安全出口的安全隐患。
8.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设有“讲文明,树新风”相关内容的宣传小标语,例如“请勿乱扔果皮纸屑”达到群众自觉维护的效果。
1.建议痰盂为30米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垃圾箱50~100米至少设置一个。
2.建议商场设专人(卫生人员﹑保安等)维护以及及时制止三乱现象,或动员争强全体员工参与维护及时制止三乱现象的责任和义务感。
违建整治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大竹县自然资源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关于开展大竹县农村宅基地建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摸清情况,查清全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底数,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摸清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底数,建立农村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建房、不按规定审批宅基地问题工作台账,为限期整治存量问题奠定基础,确保农村宅基地建房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建。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精神,本次清理的是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职能划转后的宅基地建房审批事项,即2020年6月1日以后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
(一)清理范围。全镇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村组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审批规范性,是否按照审批证书建房等。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情况和建设手续审批情况等,最终形成统计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应当在组、村(社区)、公告栏予以公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非住宅类房屋不在本次摸排范围之内。
指标解释。农村宅基地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院坝)等用地。
(二)清理内容
1.申请、审批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查审批资料);
2.村(组)审查、乡镇审批规范性(查审批资料);
5.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巡查记录、图片佐证);
7.宅基地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审批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备检);
9.是否存在违规收取管理费、审批费等违法行为;
10.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情况;
11.农村宅基地管理与住房建设的.其他重点工作。
本次专项清理从2022年7月底开始,至2022年10月底结束,前2个月为摸排阶段,后期为整治阶段,以组为基本单元网格清理,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村组具体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规建办等部门负责行业指导。要求在2022年8月5前完成村组级数据摸底调查,8月7日前完成镇级全面汇总,9月5日前迎接县级抽查核实,10月底前迎接市级巡查抽查和整治。
(一)摸排方式。调查摸底主要以统计、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各地要细化摸排方式,规范摸排程序,保证摸排质量,充分利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台账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数据,避免重复摸排和增加基层工作量,做到一组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薄,确保2020年6月1日以后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情况全面摸排到位。
(二)摸排程序。组级统计填写《农村宅基地建房排查统计表》报村(社区)汇总审核后加盖公章报乡镇(街道)汇总(组表作附件同报),村级汇总审核组数据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7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总(组、村〔社区〕表作为附件同报,纸质、电子版双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镇域数据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8日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宅基地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关耕地保护和农村稳定安宁,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建房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对管辖范围内的宅基地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
(二)压实属地责任。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房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审联办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要认真核查农户信息,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台账,实行“一户一档”管理。村(社区)要自觉承担起信息审核审查职责,指导建房农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协助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巡查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严格巡查执法。镇、村要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巡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从严要求,不走过场,把准把实问题。
违建整治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全镇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出租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类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排查时要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体见附件2、附件3),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系统。排查建档要同时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摸底排查。
1、重点排查(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各村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xx年6月30日)。各村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4、台账建立。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落实经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支书作用,组织各村做好入户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复查工作。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村庄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调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村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违建整治方案篇九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7月3日省委骆惠宁书记在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业公司透水事故现场的讲话精神,按照7月全县安全生产例会的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局有关科室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强化措施和“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停非法违法企业和工程项目,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抢险职务
公司职务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
今年,我镇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总体原则和目标任务是:主攻马铃薯,大力发展“两菜”(油菜、蔬菜),广种绿肥,坚决消灭冬闲田。全镇规划秋播生产总面积 *万亩,其中,脱毒马铃薯 *万亩 ,油菜 *万,蔬菜 *万亩 ,其它夏粮 0.*万亩,绿肥、青饲料 *万亩。
总体要求是:坚持实施“山上再造”战略,田地以无空闲耕地为前提,做到宜油则油、宜菜则菜、宜肥则肥、宜粮则粮,实现种满种足种绿。镇党委政府规划在*、*、*、*、*等村沿线建成一个马铃薯千亩示范片;各村都要搞好规划布局,保证种满种足,坚决不留空闲田。
秋冬季农业开发是全年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转变传统耕作观念的制度改革,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克服畏难和埋怨情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切实抓好今年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
各村要结合村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秋播生产规划种植任务面积分解到组到户,落实到田块,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1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开好动员会,广泛宣传秋冬季农业开发的重要性和目标任务要求,宣传脱毒马铃薯、油菜、蔬菜、绿肥等作物的有关生产技术,介绍当地秋播生产中涌现的高产高效典型经验。
2 、创新开发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转变单一由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秋播方式。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对外来客商和种植大户投资进行秋冬季农业开发的,村组要密切配合,负责办理好土地流转手续。
3 、办好示范样板,实行以点带面。重点是办好*、*、*、*、*线沿线千亩示范片,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四个专班,组织落实品种、面积和示范地点,做好土地流转协议签订等工作,并一抓到底,确保办出成效。
4 、优化种植品种,提高开发质效。秋播生产主推马铃薯种植,种植品种主要为早熟型、菜用型的克新 6号、中薯 5号等高产品种,蔬菜生产为甘蓝、大白菜、小白菜、萝卜、大蒜等为主;油菜主推中油 2号、华杂 9号等。镇农技部门要大力推广马铃薯高产栽培、化学调控、测土配方施肥、免耕栽培等技术;特别是对秋播品种、育苗、移栽、管理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保证秋播生产种出质量,种出效益。
5 、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实行以奖代补。对连片种植 500亩以上的马铃薯和油菜、蔬菜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凡种植马铃薯和种植油菜的农户一样享受良种补贴政策;镇将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基地验收工作专班,到各村、到基地,实地丈量面积,据实奖补。
6 、强化部门职责,搞好配套服务。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尽最大努力为秋冬季农业开发,特别是示范点基地建设搞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农技、金融、供销、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切实抓好种子、技术、信息、资金、物质、机械等各方面的服务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积极维护生产、收获、销售环节的秩序,保护好开发者的权益。
各村包保干部总体负责所
住村的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副职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联系村的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镇将组建秋播生产督查专班,对秋播生产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为切实搞好我镇今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秋播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建房有关规定精神,深挖细找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有效整改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现制定xx市深入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明确整治政策,落实有力有效整治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和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腐败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态度坚决、方法科学、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稳妥推进,坚决有效遏制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乱象。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重点为5个类型:
(三)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违规建房;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的“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1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2021年8月下旬—2021年9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和xx高新区管委会、xx集团有限公司、xx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16+3”)要在上一轮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类型,开展全域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各地要深入发动群众提供非法违规建房线索,采取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xx),让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行为无处藏身。大排查要深入细致,全面、准确掌握非法违规建房的房屋及附属建筑情况、建房户情况、非法违规事实,逐户逐栋建立问题台账;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审核专班,对“16+3”排查问题逐一现场查验、会审把关,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清理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因审批环节滞后导致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完善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已纳入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按照相关政策处置)。
2.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户口迁移方式骗取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由公安机关对户口迁移行为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整改户口迁移。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3.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假冒或借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违规建房的,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4.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非法违规建房,区分两种情形处置:一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破旧,不适合居住),并对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二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新建住宅上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具备良好居住功能),并对新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
5.违法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河湖岸线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非法违规建房,由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速严肃作出处置,确保整改到位。
6.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拟定处置意见,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审定同意后,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确保整改到位。
“16+3”清理整治情况,经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按“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深刻剖析产生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严格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一线把关的农村建房管理机制,着重围绕审批、监管、查处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各地要统筹考虑以下4个方面因素,着力构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新格局新思路:
1.乡级政府要合理保障正常工作经费,采取务实举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决堵死乡镇(街道)、村(居)收取建房费用的利益驱动。
2.乡镇公安机关要对城镇居民户口迁往农村居民户口认真甄别、严格控制,提级至市公安局审核把关。
3.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建房“开绿灯”、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处理,将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负面清单及廉政意见回复。
4.建立市级农村建房大数据平台,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居等数据资源,健全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堵住审批漏洞。
“16+3”建章立制情况,由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盖章,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一)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
针对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做好风险评估,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的性事件和恶性的事件。
(二)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具体操作主体,“16+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上述责任人务必靠前指挥,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审查排查、整治成果,对排查、整治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负总责。市、乡两级纪委(监委)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发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虚报瞒报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项目。
2021年8月下旬及之后新开工和在建续建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按“顶风作案”问题坚决拆除,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有关责任人。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全天候监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对新增违建问题“零容忍”。
(四)强化联合处置举措。
“16+3”要建立行政、纪检和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违建问题线索,要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生态恢复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坚决执行到位。行政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对在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审判刑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明确处置政策。
“16+3”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规,根据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依法采取完善手续、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置;对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建房主体和地方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
(六)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市、乡两级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建房管理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整治工作涉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指导意见处理。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的,要带头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为整治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深化推进全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取得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革除丧葬陋习,推行规范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殡葬改革。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违建墓地(穴)进行整治,依法去存量,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墓地(穴),恢复生态环境。本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镇辖区内省道、县道、乡道沿线两侧及水源保护区的可视范围内。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联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公室,由乡村振兴组负责干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办成员为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引起重视,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四、整治标淮
本次专项整治的违建墓地是指在整治区域内的“活人墓”和己葬墓(穴)。
(一)“活人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活人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的多穴墓均未安葬遗体(骨灰)的墓地。
整治标准: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
整治方式: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二)已葬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已葬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葬有遗体(骨灰)的墓地。
整治标准:单穴墓(土葬墓)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两个墓穴组成的墓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
墓地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
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目视不能判定为墓地的效果。
整治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采取“迁、拆、埋、挡”的方式综合整改。(1)迁。能够迁移的墓地一律迁移至合法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2)拆。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部分葬有遗体(骨灰)的,尽量拆除空穴。(3)埋。不能够迁移的墓地,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提倡不立碑或立面积不大于0.48平方米、离地高度不超过0.2米的卧式碑;
确需使用立式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4)挡。通过植树、植花、植草进行遮挡。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5月13日-5月25日)
1、召开会议。镇村两级召开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措施、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动员部署,召开村支两委会、党小组会、党员骨干会,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2、摸清底数。**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整治范围内的违建墓地按照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摸排核实,务必精确到村(社区)、道路和村组,并填写摸排情况汇总表,于5月23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村村响、村组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政策、绿色安葬方式等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联合治理阶段(5月26日-7月15日)
1、突出重点人群。“活人墓”和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以下简称“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是本次整治的重点。全镇所有“活人墓”以及涉及“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6月15日。己葬墓及“五类人群”以外其他人员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7月15日。
2、建立整治台账。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列明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不定期适时到各村(社区)开展督查和调度。
3、妥处应急事件。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对不实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炒作予以打击处置,稳妥处置整治行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等。
(三)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8月5日)
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镇专项整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宣传发动、联合执法、应急处置、整治效果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进行评估验收。
六、职责任务
**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民政办)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按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督导督查和检查验收;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协调调度会;
收集整治信息,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全镇殡葬事务的日常管理。
镇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依规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问责。
宣传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移风易俗工作整体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负责组织各村(社区)移风易俗志愿者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宣传,动员群众自行拆除违建墓地,倡导厚养薄葬,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派出所负责对干扰、破坏、阻碍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按照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
自然资源**所负责协助摸排情况和整治情况的复核,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造坟墓的行为,督促指导复耕复绿,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原则做好整治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协调机构,确保部署统一。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行动有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合作,配合互助,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对殡葬政策的解读,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各部门单位要服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文明执法。各村(社区)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不准对群众颐指气使,不准简单粗暴、蛮干硬推。严格按照殡葬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执法力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坚持“依法去存量、杜绝新增量”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安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坟墓迁移、整改的方式深化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实现违建墓地清零的工作目标,同时在禁葬坟区域设立禁葬标志等,杜绝在禁葬坟区域新增坟墓;
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作用,培育和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五)严格督查问责。将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情況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结束后,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情况及效果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敷衍塞责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湖建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二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三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第四检查组组长:z 成员:z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以及县监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关于在职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扎实开展“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活动,使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人人喊打的氛围,认真开展“三拒绝”活动,即:拒绝有偿补课、拒绝有偿带生、拒绝有偿办班,进一步规范全体教师的执教行为,使每位教师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有偿补课(指在职教师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介绍或辅导,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有偿补课、作业辅导等)、有偿带生(指在职教师有偿带学生吃住在本人家里或其它场所,由本人辅导或其他变相有偿带生行为)、有偿办班(指在职教师直接举办或受聘任教,面向在校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方面的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等行为不仅给教育工作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而且损害教育和教师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扎实措施,狠抓活动落实。
1、学校成立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分年级包干,中层干部落实到人,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若遇有举报,立即查办,同时做好检查记载,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每位教师要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情况自查表》,签订《承诺书》,在学校门口公布湖建教育局和湖建县第二中学“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监督举报电话(局监察室:zz 局组织人事科:zz 湖建县第二中学:zz)。
3、进一步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内部管理及师德师风建设的硬性规定,进一步明确师德考核内容、方法及结果的运用,设置行为“红线”,增强执行刚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发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1、9月8日,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传达县局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就会议精神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
2、9月8日,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装订,印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3、9月9日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校长与副校长、副校长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包干对象,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所有教师在承诺书上签名;政教处组织发放《告全县学生家长书》,并在10日上午全部收齐,装订成册,汇总上报;印发《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明确工作要求。
4、9月10日,学校各检查组深入社区,开展分地段检查,查到所有人,盯到关键人,并及时填交《整治有偿家教及收受礼品礼金巡查记录表》。
5、9月10日,教师签名承诺书张贴到校园橱窗对外公布,收齐、汇总《教师自查表》。
6、9月11日,就整治活动的情况,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管理,促进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改善我镇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废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以省“811”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为指针,以“规范整顿、清理取缔、标本兼治”为工作方针,确保规范整顿和清理取缔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彻底改变“三废银”冶炼的无序状况和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促进“三废银”冶炼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通过政治专项行动,规范全镇“三废银”冶炼加工单位经营行为,全面清理取缔非法冶炼,引导散户无序冶炼向工业集聚区加工企业积聚加工冶炼,促进“三废银”行业走上有序的成业道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修复区域生态环境。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8月10日。本次专项行动对没有通过环保审批或原已审批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三废银”回收加工店和企业进行整治,并督促帮助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加快项目竣工验收。
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1、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镇冶炼户动员会;
2、开展辖区内“三废银”的排查摸底工作,明确各冶炼点清理目标、要求;
3、制定相关宣传手册和标语并发放到各冶炼点,营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此阶段非为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2)镇机关将对辖区内的“三废银”冶炼户进行取缔督查、抓典型,并通过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建设、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实行综合执法。
2、集中清理取缔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3)对一些阻挠、破坏专项行动的反面典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在镇机关对各冶炼点考评验收的基础上,县级部门将进行最后的考评验收。
(四)长效巩固阶段(20xx年8月以后)
总结工作经验,制订落实长效目标管理制,坚决杜绝“三废银”冶炼死灰复燃。
(一)加强领导,搞好发动。为做好此次整治工作,镇里成立“三废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废银”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或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三废银”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搞好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教育,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各村要从本村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废银”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强化协调与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把“三废银”行业整治工作做到位。
(三)加强监督,落实制度。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对区域内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实施跟踪,对于因工作不利,消极应付的的人员,要给予严厉处罚。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实现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无事故。
1、整治的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2、整治的内容:
(1)不准公车私用。禁止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
(2)不准警车他用。禁止司法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警的同学、朋友、战友、老乡借用。
(3)不准违规驾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不准有超速、闯红灯、逆行或在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等违规驾驶的行为;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公务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4)不准乱停乱放。严禁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定,在市区内不得将公车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
(5)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全系统公务用车应当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0日以前)
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聘用驾驶员)学习省厅制定的《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提高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自觉性。
2、全面自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
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找准自身的不足和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针对全系统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集中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26至11月30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责任制。
1、组织领导。局成立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责任。各基层司法所主要负责人对本所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中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纠正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出将依纪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拒不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从重处理。
3、强化督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个别抽查、重点督察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六
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卫处: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xx〕71号文件)。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xx〕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xx〕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1.严格执行《**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裸露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违建整治方案篇十八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全县中小学校。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