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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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一
“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准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严”当头,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党之所以能在90多年间始终成为领航中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带领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除了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严密的组织体系,依靠的正是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举头三尺有纲纪”,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对规矩的敬畏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严以律己,贵在防微杜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慎初、慎微、慎行,方可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
清廉之行,方有清正之誉。严以律己,重在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应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倘若只把“律己”当做口号、流于形式,难免出现台上台下“两个样”,所言所行“两张皮”的现象。部分官员曾以公正、廉洁、清正自诩,言犹在耳,却在实际行动中越过“红线”,因沾不义之财、染不正之风、干违法之事“落马”,教训深刻、值得深思。
严以律己,自律必不可少,他律也不可缺。在着力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的同时,要不断筑牢法治防火墙,完善遏制权力“越线”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切实消除权力寻租、腐化变质的“空间”与“土壤”;更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严以律己,是摆在所有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永恒课题,值得时时警醒、事事谨记。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二
近日,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xx年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学习情况,作为公司班子成员,对如何完成公司“转型发展、挖潜提效”的中心工作,推进公司的作风建设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提出是继“八项规定”之后,对党的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明确指出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在于领导带头。
一个单位作风建设做的好不好,群众主要看得是基层党员,基层党员主要看得是中层干部,而中层干部看得就是领导班子成员,上行下效。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给中层干部带一个好头,中层干部给普通党员带一个好头,形成一层带一层,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公司的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精神动力。我作为公司领导班子的一员,在作风建设上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身要正。领导班子成员杜绝“四风”,持身以正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班子成员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用权为民,不以权谋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时刻遵守“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身正气,在工作中忌人心浮躁,忌作风浮夸,才能树立威望、赢得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指出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就是为领导干部指明了作风建设的方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学习弘扬焦裕禄“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真正能够低下头、弯下腰地走到基层职工中去,加强同基层职工的联系,大力弘扬团结奋斗、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切实解决职工反映的困难。
在工作中,要继续加强一线联络点的作用,及时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分析原因。对有能力解决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可行办法,限期进行整改;暂无能力解决的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并积极思考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给予职工回复,说明情况,寻求理解和支持。
二、讲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团结一致是一个公司想干事、能干事、干大事的保障。做人要实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团结的基本要求。一个对同志忠诚老实、襟怀坦白、公道正派的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任。作为公司领导班子的一员,要坚决抵制拉帮结派的情况,杜绝互相拆台、拖后腿的不良现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公司“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根本任务上。需要注意的是,团结不是沉默,在工作有分歧的时候,要积极进行交流和讨论,沟通思想,相互学习,坚持在大局下求同存异。
三、业务要精。领导班子成员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其精湛的业务水平是一个公司凝聚人心、促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以德服人,以才服众,德才兼备是一个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有的素质。目前公司正处于经营困难期,盈利能力不断下降。
我作为公司班子成员,深刻意识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公司突破经营瓶颈,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发展的关键。我要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自觉加强学习,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坚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同时经常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基层调研,深入研究自身分管工作,了解各项工作实际,杜绝形式主义,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会在处理问题中深化学习效果,切实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分管业务部门及基层职工的工作交流,对分管业务的状况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从以前扎紧制度藩篱、严格实行他律,到现在自我约束成为习惯、变成自律自觉,我深刻认识到杜绝“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完成现阶段中心工作就是我们破题的关键,持之以恒的决心和制度建设的长远打算就是我们解题的捷径。我们要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完善已有的制度,清理不适用的制度,制定实用的新制度,将作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为公司健康发展尽职尽责。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
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调整下来,打破“金饭碗"的铁律,需要更加清晰可操作性的规制性要求。此次出台的新规,就在要求的细化上下足了工夫。比如,为增强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下;“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下,等等。总体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而突出。
推进于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
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该《规定》全文共十九条,明确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被各界称为“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一、打破“金饭碗“铁律,是整治干部不作为的战术突破
向下调整的主要渠道有六个方面,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中组部负责人在印发《规定》答记者问中表示,“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
显然,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为有效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反腐高压下,乱作为明显被控制住了,但是不作为、缓作为却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多的人中出现了。由于没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级机制,一些“懒官”和“庸官”在领导岗位上熬日子、混饭吃,造成了懒政怠政的氛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
所以,《规定》侧重于以整治不作为来打好“能下”这场关键战役。对那些不作为、不称职甚至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干部,坚决地调整下来,正是为了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因此,上得来、下得去,其实只是起点,关键还要上得好、下得好,这才是“能上能下“真正的含金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夺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可谓“重构政治生态”和“制度治党”的战术突破。
当然,要实现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
激励机制作为平衡。对此,《规定》不仅为干部能下划出“硬杠杠",并以科学合理的设计,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而且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通道”。这就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真正实现“人岗匹配”“职得其人,才得其用”,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规定》还明确强调,对于问题干部,在被组织调整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拨任职。这为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复出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可谓既是“破冰”更是“融冰”。
二、关闭“潜规则"暗道,是整肃官场用人歪风的新制度常态
事的所谓“能官”,等等。同时,有的领导干部即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仍然“稳坐钓鱼台”;有的官员被问责免职后,又悄悄复出,或异地异岗为官,被群众嗤为“金蝉脱壳”;有的看似是降职降级或免职,实则得到了提拔。
此次中央新规的出台,不仅彻底杜绝以往的“牛栏关猫”现象,而且严丝合缝地关紧了领导干部只上不下的“潜规则”暗道。铁的纪律面前,干部的“上”与“下”成为关系其“乌纱帽"的最直接约束。实际上,解决和打通官场“能下”机制,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已见政策风向,多名违纪的副省级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中央新规此时的出台,无疑十分明确地传递了强烈的信号:将以降级的“下”的方式来有效震慑官场、警示官员。
《规定》明确提出,坚决调整“四不干部”,即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于成事的于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中央还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个通知一个规定一个条例”形成了干部管理三驾马车,作为调整干部职务、职级、辞退的重要依据。这显然是推进官员“能上能下”成为制度常态,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官场选人用人歪风邪气“开刀”,有利于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
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于部考核评价方式。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由此可见,我党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党建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干部队伍建设。好的干部队伍是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前提,从严治党就应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随着世情、国情的复杂变化,受市场经济浪潮的侵袭,我们党内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根源上出现了问题,其实就是“总开关”的问题,种种问题毫无保留的体现在了干部的作风表现上,使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和高度关注。就此我们应该加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力度,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消除精神倦怠的危险,用可持续学习和实践的能力消除能力不足的危险,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消除脱离群众的危险,用严格的制度消除消极腐败的危险,使我党的干部整体具备接受考验和面对危险的思想政治保障。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培养工作。俗话说的好,鸟择木而栖,士为知己而博。我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创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毫无疑问地说明了我党的执政地位,而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是执政地位的体现,体现的好坏主要是看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能力表现,这就要看领导干部是否具备高效的常规工作能力、迅速处理应急事件的工作能力。《曾国藩家书》有这样的话,凡吏治之最忌者,在不分皂白,使贤者寒心,不肖者无忌惮。若犯此症,则百病丛生,不可救药。也就是说,凡是地方长官处理问题,最怕出现的弊病就是不分青红皂白,使好人寒心失望,使坏人肆无忌惮。如犯此病,就会百病丛生,不可救药。这句话告诉我们,当领导干部的能力与职务职位不相匹配时,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党内工作人员和群众寒心失望,从而使党在人民群众中丧失公信力。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如果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问题将极大地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也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领导干部有般标的作用,群众最需要的就是敢担当、敢负责、敢碰硬、敢闯敢干的干部。不能让那些碰到困难绕着走、吹牛皮说大话、敷衍塞责的干部我行我素、自由自在、左右逢源甚至如鱼得水。严把干部选拔关,规范领导干部的选任工作,把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民办事。着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改进人选产生方式,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退的机制,使干部队伍充满活力。
严抓党员领导干部制度监管工作。领导岗位的干部不应该有特权思想,也不应该有官本位的思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职权行为。应该构建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严格执行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等制度,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诫勉谈话、询问和函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干部预警谈话机制,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履职用权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改进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言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使用,会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良现象在很大程度得到扼杀,对重塑我党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我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五
我局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我局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必须继续保持先进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听了“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动员报告、学习会议精神,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学习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遵守机关作风建设,并且以提出的“六个坚持”为标准,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以基本理论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要自觉地加强思想改造,清除头脑中非无产阶级思想,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真正理解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履行一个干部的职责。正如所说的那样:领导干部讲政治,最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实践,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上。无论自己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 的工作作风,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
要善于学习,掌握工作的本领。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没有雄厚的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尽管有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事倍功半。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一个合格的干部,就要克勤克俭,生活上严要求。古人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铮铮言词,现代教育家陶行知也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今天,我们干部应继承先贤的优良品质,具有更高尚的情操。我们孜孜追求的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争取全人类的解放。当然,这不是说干部要做苦行僧,干部也同样需要一定的物质享受;但是,在物质享受面前,每个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用党纪国法管好自己的头脑,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今天,面对着灯红酒绿、花花世界,有些同志变得昏昏然,在物质享受面前翻了船。这方面的例子太多太多,在我们身边就有为了几百元、几千元的赢头小利,而不择手段的人,有在公款宴会上大吃大喝的人,当然更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达数百万元者,这些人尽管只是干部中的少数,但他们的行为已经给我们党抹了黑,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一现实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我们每个干部在生活中应该做到:
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业绩;一比待遇,就会比出问题来。
2、非分之想不可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你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
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
在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里,我们每个干部只有把握时代的脉搏,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xx大文件,时刻不忘党的性质和宗旨,才能永远保持我们干部的纯洁性;也只有这样,我干部才能不辱使命,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带头人。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六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党员在作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作风问题由来已久,且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转变作风很难一蹴而就。如果前热后冷、上热下冷,忽热忽冷,或者前紧后松,上紧下松,时紧时松,就会功亏一篑。因此,要以“三严三实”取得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不仅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也是党员干部立身为官的作风准则,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其中,“严以律己”的要求既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老话题,更是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课题。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对古今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前,领导干部面临的考验和诱惑十分复杂,能否常怀律己之心,是其永葆政治本色的内在保障。
“严以律己”就是要突破定位这个关口。“木自腐而后虫生”,分析那些滑入歧途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在“糖衣炮弹”面前放松了要求,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最后葬送了自己。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面对的考验十分复杂,受到的诱惑多种多样。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慎独慎微、勤于自省,才能坚守道德防线,永葆政治本色。这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
“严以律己”就是要突破慎独这个关口。慎独,就是要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见异思迁、见利忘义,恪守自己的为人风范和处事品格,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慎独也是要求必须强化自律精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省才能做到自知,自知才能达到自律。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守住理想信念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以律己”更要突破慎微这个关口。细节决定成败,祸患积于忽微。许多干部半世勤勉,最终锒铛入狱,令人扼腕,往往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小节开始的。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领导干部在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方面,也面临许多必须慎微的度量关节线。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通往的是公款、公权;老婆、孩子,被撬动的是为人为官的基础防线。要一辈子“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就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把慎独慎微作为个人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的理性界碑,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
《官箴》曰:“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只要全体党员检察干警坚持严以律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就能以良好的党风促检风带民风,全体黄龙检察人就能朝着建设“全市第一、全省一流”检察院的目标砥砺前行。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七
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践行党的宗旨贯穿到抢抓机遇、推动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各项工作中,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向实现历史性跨越目标奋进。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事,满腔热忱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古人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干部就是要办事,领导就是要服务。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在其职,履其责,勤奋敬业,做出实绩,才能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表率作用。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行动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切实办好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真正让群众满意。
“公生明,廉生威”。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淡泊名利,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开展践行宗旨教育,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这次教育,省委要求采取抓日常教育的方式进行,但是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新的要求。教育的主要任务和抓落实的措施十分明确,就是要着重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在充分履行职责上下功夫,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尤其要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整改任务的逐一落实;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依法清理、简化和下放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这些办法和措施,既是用日常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教育,又是对深化日常教育工作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教育的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不能认为是抓日常教育就不重视,更不能因为刚刚才搞学习实践活动,又搞集中教育而产生厌倦情绪。要把践行宗旨教育与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日常学习教育的计划、规定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好整个教育。对于教育的重点任务措施,做到早准备、早部署,在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找准开展教育的着力点,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各地要注意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针对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医院、农村、街道等单位的不同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要求,对具体时间和措施作出安排。
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是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只要我们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教育当中,就一定能确保践行宗旨教育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八
在为期20天的春季科级干部培训学习中,我又饱尝了一顿“理论大餐”,接受了一次“精神洗礼”,思想上充了“电”,能力上加了“油”。培训期间,紧凑高效的教学安排、科学设计的培训内容、认真严谨的师资水平、和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我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基层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勤学善思,夯实理论基础。这次学习培训的目的在于促进工作,推动发展,新常态、新形势下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作为一名在农村一线工作了10年的青年干部,在处理一些矛盾、解决一些问题时,有时会感到力不从心。如何在处理解决新难题、新矛盾面前做到游刃有余,我认为,只有勤学善思科级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科级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周围同事学,向基层群众学,做到理论政策学透、业务知识学精、基本技能学熟。并用学到的知识提升自己的内在素质和业务技能,将学到的理论和方法指导自己今后的本职工作,从而提高自己在基层一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实践,提升实干能力。能干事、善干事体现了一种责任,会干事、干成事则体现了一种能力。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更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做好当前农村一线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作为一名年轻干部,除了要有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还要具备务实创新、勇于实践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紧密联系实际,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同时,要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争创一流作为一种使命、作为一种追求,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面对、敢于解决,确保每项工作都能立足一个“早”字,落实一个“快”字,突出一个“好”字,把农村的广阔天地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缤纷舞台,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农村工作新局面。
严于律己,永葆清廉形象。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着很多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在基层一线的工作就是与群众直接打交道,所以,我们必须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坚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和青年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时,作为一名乡镇纪检书记,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提出的“三严三实”为总体要求,继续在全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为期20天短暂而充实的学习培训,使我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我将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广泛涉猎,兼收并蓄,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为临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九
“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在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不仅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切看到了中央持之以恒深入反腐的政治定力,同时也是对有关反腐错误认识的有力回应。
党的以来,我们党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局,打虎拍蝇,形成雷霆万钧之势,极大振奋了党心民心。然而,社会上也不时出现一些杂音、噪音。这些错误认识,不管是出于认识浅薄还是别有用心,都会混淆视听,干扰反腐大业。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事,与普通群众没有多大关系。这是一种错误甚至危险的思想。无数案件告诉我们,腐败的背后恰是对群众利益的侵害。如果人人都认为反腐败“与自己关系不大”,或与己无关,甘当冷漠的观众,对消极腐败现象听之任之,不作坚决斗争,就会纵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最后必然导致党和国家利益、自身利益受到更大侵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反腐败斗争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群众支持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动力,群众举报是获得腐败线索的重要来源。因此,我们既要做反腐败最坚定的支持者,也要做最积极的参与者。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鼓吹“为官不易”“为官不为”。这种观点十分错误。假设有干部在反腐面前玩起花样,或者很不适应对腐败的高压环境,整天松松垮垮、拖拖沓沓、得过且过混日子,那只能说明这类干部思想和行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或者说有的本身已经腐败变质。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岂可将清官、能官与庸官、贪官混为一谈?随便问问身边的老百姓,又有几个认为“官不聊生”了?常言道:“心底无私天地宽。”在风清气正的创业干事环境中,严以律己、克己奉公,本来就应是干部的常态;管住嘴、管住手,从来都不是对干部的苛求。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打击面过大,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这简直是无稽之谈。附着于权力的各种腐败对经济发展有致命伤害。事实一再证明,一个地方贪腐越厉害,公平竞争环境就会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发展就很难激发活力,老百姓的利益受损也最大。当前中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为中高速是一个必经阶段,与反腐败没有因果联系。事实上,反腐败不仅不是经济发展的对立面,相反还是助推器,因为它斩断了政商之间不正当利益的输送渠道,挤掉了“消费泡沫”,释放了真正的内需,压缩了寻租空间,优化了发展环境,使市场机制、创新驱动进一步凸显,将经济运行推上一条可持续良性发展轨道。
一些人认为,反腐败是权力斗争和权力更替的表现,是打压对手的政治手段。毫无疑问,这是把严肃的反腐败斗争庸俗化为极为荒谬的阴谋论。纵观中外历史,执政党内部的严重腐败是最危险的因素,甚至是致命因素。即使是先进的政党,如果不能采取得力措施全面从严治党,抓紧解决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也会失去人心,最终丧失执政地位。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本上是为了解决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的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无论职务有多高、影响有多大,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其中没有什么权力斗争,没有什么“纸牌屋”。
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大病、重病、顽疾,必须大治、重医、用猛药。社会上之所以会出现和传播这些错误认识,正说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碰到了腐败分子的痛处,其目的就是希望调整当前正风反腐的方针政策,让正在拧紧的作风建设发条松下来,正在前行的反腐败战车停下来。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政治定力,认清反腐败的重要性、艰巨性,及时澄清、坚决破除这四种错误认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进一步落实好已部署的各项重大反腐举措,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
按照州委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领导小组的安排,近期通过组织聆听高德荣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以及对杨跃国、李云忠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后,深有感触。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折射出了人生道路的不同选择:高德荣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而典型案例令人扼腕、发人深思。
领导干部严以修身,是提高人生境界的必修课。我国古代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宋代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反映出古人的高尚情怀。共产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就在于严以修身。党章明确规定党员的第一条义务,就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素养,有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
从报告、报道中看出,高德荣同志之所以做出那么多动人的事迹,就在于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一颗朴实为民的心。他虽然文化理论水平不高,但他务实为民,致力帮助生活在贫穷落后山区的民族群众脱贫致富,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呕心沥血,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的具体表现。而同样身处在领导干部岗位上的杨跃国、李云忠,也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可为何会跌入腐败犯罪的深渊,成为反面典型?剖析其案件原因,是由于他们的理想信念滑坡,人生追求转向,一个“私”字在作怪。他们可以在各种场合把党的理论、人生观价值观讲得娴熟,谆谆教导别人,而自己却表里不一。外表一副正人君子,心中却打着“公”权“私”用的小算盘,暗地里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虽然外壳是共产党人,内核却己经变质。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从严从实、从心灵深处上修好为民服务的身,才导致私欲膨胀,人生坐标倾斜,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勤学善思,加强党性锻炼,筑牢理想信念。惟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好党员好干部。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是构筑为官造福民众的根本基石。高德荣、杨跃国、李云忠他们同样肩负着富民兴邦的重任,而高德荣的先进典型就在于他对权力的正确理解和运用。他始终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一份神圣的责任,在位履职时不是当“太平官”,而是数十年如一日,扎根边疆山区,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深入到群众中间,千方百计地带群众走出贫困。为了群众,他宁愿离开优越的工作环境,置身到穷山沟与民同甘共苦,最终闯出了一条脱贫之路,赢得了广泛赞誉。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成为新时期共产党人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光辉典范。
反观杨跃国和李云忠则不然,他们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私利的手段。如杨跃国,声称自己在瑞丽没有办不了的事,他利用手中权力为私企老板大量输送利益,从中捞得“盆满钵满”,最后被权力搞得身败名裂。再如李云忠,也是玩弄权术的高手,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他,凭借考察干部、人事调动、发官帽之机,大肆敛财,最后成了别人利用的工具,自己也逃不了跌入犯罪深渊的噩运。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来自人民的。常怀感激之情,常守忠诚之志,常视责任作为一种使命,任何时候都要严以用权。如果错误把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走上邪路就成为必然,心存侥幸的人等于自掘坟墓。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人民办好事,为社会造福,用不好就会被这把利剑扼杀,成为刀下鬼。现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在位履职,一定要敬畏法纪、严以用权,切实做到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只有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政治本色。
领导干部严以律己,是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规矩则乱。党员有党章规范其行为,领导干部也有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无视纪律,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难以自拔。杨跃国、李云忠的违纪违法事实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剖析杨跃国、李云忠案不难发现,他们所追求的,是自己的升迁,自己的钱袋,自己的后路,子女的“前程”,为给子女留下钱财而不惜吞噬人民的血汗。照理说,对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他们是清楚的,但为什么置之不顾呢?他们明知受贿是犯罪,为何还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除了他们在人生观价值观上发生扭曲外,与他们的法纪意识淡薄密切相关。正是由于对纪律约束的轻视和不严谨,导致最终酿大祸,将自己送上历史的审判台。历史表明,奢欲无度,必会人亡政息;制欲止奢,多会成就一番大业。杨跃国和李云忠在他们忏悔中作了深刻的反思,值得我们警钟长呜。
与此相比,高德荣则是严以律己的楷模,他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特别是廉政的纪律。在其事迹报告中,我们看到他从不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家人谋取一己之私,这种严以律己的作风,真是难能可贵,可谓是我们奋发向上的动力。
党性强,则百毒不侵;党性弱,腐蚀必后生。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领导干部如何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关键是要严以律己,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时刻怀有敬畏之心,时时处处以党规党纪为行动准则,在自己的心理上筑牢一道永不溃口的反腐大堤,在拒腐防变中经受考验。
总之,通过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管好自己,安全无虞;放纵自己,危险在即。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五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五)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第九条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二)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应当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
(三)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四)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从干部调整岗位的次月起,调整其级别和工资待遇。
第十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二条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第十三条干部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
第十四条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第十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7月19日起施行。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上列机关中的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二章到龄免职(退休)
第六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
第七条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干部到龄前3个月,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延迟理由、延迟时间等具体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延迟免职(退休)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干部工作年限、年龄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党委(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研究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第三章任期届满离任和任内调整
第九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领导干部达到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应当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延长。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交流任职、改任非领导职务、保留级别待遇等方式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
第十条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被中止任期、免去现职的干部,应当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第四章问责追究调整
第十一条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具有下列应当履行而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职责情形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追究其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具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所列问责情形的。
(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外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具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所列问责情形的。
(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有效治理,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治理不力的。
(四)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五)因工作失职或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或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六)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七)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列问责情形的。
(十)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不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十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
(十三)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不力、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或恶劣影响,具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列情形的。
(十四)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不力,具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所列问责情形的。
(十五)虚报浮夸、谎报政绩,造假数字、假典型,或者好大喜功,违背发展规律、脱离工作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十六)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不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
(十七)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督办交办的问题不及时回应、整改和查处,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十八)精准扶贫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应当承担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
(十九)在上级部署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和抗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非因客观原因而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十)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十二条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应予问责的,应当区分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根据所承担责任大小、问责情形等具体情节确定问责方式。
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第十三条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启动问责调查。如有第十一条规定之情形发生,党委(党组)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原则上,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对干部管理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二)提出问责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党委(党组)提出问责建议。问责建议提交党委(党组)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核实有关情况。
(三)作出问责决定。党委(党组)根据问责建议,经集体讨论作出问责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党委(党组)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四)执行问责决定。党委(党组)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党委(党组)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问责涉及干部任免的,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党委(党组)或上一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五)反馈执行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将有关问责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将执行情况报告党委(党组),并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责令公开道歉的领导干部,不认真整改、不纠正错误的;停职检查的领导干部,停职期间没有认识错误、深刻反省、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复职后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况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可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专业特长等因素,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不得担任原任职务或者原任职务监管部门的领导职务,一般不安排担任党政正职。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符合条件重新任职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程序。
第五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
第十五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应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等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没有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经党委(党组)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的;在领导班子中搞自由主义、团团伙伙或者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的。
(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的;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的。
(五)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为谋取个人利益或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欺骗组织的;在组织谈话、函询或者调查有关情况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或反映情况的。
(六)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七)作风飘浮,不求实效,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维护群众权利,严重脱离群众,违背我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中有关作风建设要求的。
(八)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不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成效不大,推进中心任务、重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为官不为、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对改革发展新问题新矛盾不主动作为、不积极破解,得过且过,当“太平官”,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十)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畏缩不前、迟疑观望、不敢挺身而出的。
(十一)不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管理混乱、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在上级组织的年度考核和目标考评中,问题突出,群众满意度不高,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
(十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经组织认定工作不得力、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三)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提前结束试用期的;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十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分管领域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损害等事故或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情节不适用问责处理,需要调整的。
(十五)经纪律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反映问题较多,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六)品行不端,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七)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八)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为自身或者相关利益人骗取利益或荣誉的。
(十九)能力素质、精神状态不能适宜新形势、新常态要求,又不积极改进提高或改进提高效果不明显,经组织认定人岗不相适、不宜担任现职的。
(二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第十六条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除试用期不合格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外,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调整动议。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档案审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初步认定具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所列情形,需要启动调整程序的,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调整动议,也可以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拟调整干部的分管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向党委(党组)提出调整动议建议。
(二)考察核实。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综合分析情况和有关方面反映,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考察核实应当听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分管领导的意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三)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应当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并作出回复。
(四)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五)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从干部调整岗位的次月起,调整其级别和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及严重程序,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于调离岗位的干部,另行安排工作不得平级转任重要职务。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
第十八条因不适应担任现职被调整的干部,同时需要问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十九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对免职后暂时不安排职务的,可酌情安排临时性、专项性工作。暂时不安排职务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期间其待遇按同级非领导职务对待。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度较高,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任用。
第二十条不属于上述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因工作需要进行的正常干部交流、工作调动和岗位调整,按干部工作例行规定进行。
第六章不能正常履职调整
第二十一条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保留职级待遇等方式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能够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可以调整到适合的岗位。调整前,党委(党组)应当与被调整干部谈心,听取个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职务调整后,保留原职务层次的医疗待遇,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健康原因调整的干部恢复健康后,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干部自身条件,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干部非组织选派,经组织批准,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同意、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学习结束后,可安排相应职务。
第二十三条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应当免职。
第七章自愿辞职
第二十四条领导干部因家庭困难、身体不适应等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有更适合干部成长发展机会的,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或辞去公职。
自愿申请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者公职的,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报经任免机关批准,办理免职手续。其中,辞去领导职务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保留级别待遇等方式予以安排。
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个人认为自己不能适应岗位,主动要求转任非领导职务,应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关规定,经任免机关批准,予以调整。
第八章违纪违法免职
第二十六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需要免职的,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建议意见,在处分之前作出决定,也可在党委(党组)研究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并明确。
第二十七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应当及时予以免职。
第九章工作责任和纪律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综合表现,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
第三十条正确把握干部问责、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等认定标准,注意联系干部工作基础、外部环境、复杂矛盾、岗位特点等因素客观评价干部,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第三十一条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出发,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激励干部奋发有为。
第三十二条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对干扰组织调查、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决定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具体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中共江西省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省已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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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三
作为一名公选干部,我很荣幸的参加了9月14日至9月16日市委组织部举办的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也非常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市委书记蔡晓春的开班讲话,以及后来市相关领导针对不同主题相继做的报告都异常精彩,让我受益匪浅。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谈谈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进一步了解到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战无不胜、永葆生机的优势所在。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各方面的矛盾凸显期,而乡镇作为国家基层工作的桥头堡,很容易成为矛盾爆发的聚焦点。因此,我作为一名新任乡镇副职领导,为了适应工作的需求,更要在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工作方法、与人沟通技巧等多方面狠下功夫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与工作实践能力。
摆正位置,强化全局意识
立足全局,就是要把分管的工作纳入整体目标之中,对全局性的工作积极思考,当好参谋。作为一名副职领导,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具有全局观念。古语有云:“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城;不谋万世者,不足于谋一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不仅要熟悉自己分管的工作,而且对其他工作也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既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精心策划、科学指导,又要对全局性工作积极参与,专心思考,出谋划策,当好“高参”。
摆正位置,就是力求与主要领导出于同步合拍的状态,在日常工作中当好“配角”。没有配角意识,就找不到角色的恰当位置,当不好配角,就当不好助手。作为一名新人领导,面对新环境、新事情,遇到问题要多思考、多请示,做到工作主动而不越权,当好正职的左右臂。
真抓实干,坚持“五个带头”
总之,我要切实把这次培训精神贯彻落实到以后的工作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踏实的作风投入到乡镇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自己的粗浅认识,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领导干部心得体会篇4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同志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
指出,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要特别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
强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要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
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5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组织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强调,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党组织要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要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指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提出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此来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都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对广大基层干部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多为他们办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
指出,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调,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带头改进作风,继承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和维护组织部门良好形象。组织部门改进作风,最核心的是坚持公道正派。要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敢于坚持原则,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真正没市场、受惩戒。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指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部门担负着抓好自身活动和参与组织指导整个活动的双重责任,要自觉走在活动前列,努力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这次会议研究部署了今后5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我们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学透,用于指导的日常组织工作。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六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增创环境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要求。总之,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大局。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呢?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观念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社会制度的一项根本性的变革。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从而使各种法律关系深入到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整个社会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能有效的得以化解。这些都需要政府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仍然仅仅依靠运用简单的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解决经济领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和利益冲突。因此,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党政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能否驾驭市场经济,能否代表人民群众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因此,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维护法律的尊严。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法制讲座、学*训、中心组学法,还要有重点的学习《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与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只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才能更有效地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发生。要按照“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以“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懂法、用法、守法、护法。
【三】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关键,全面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行政执法队伍,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全面加强法纪教育和法律服务意识教育,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决纠正那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因此,加强行政执法就是要严字当头,从严治政,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坚持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于违法者,不管是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以深化监督机制为突破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
一、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是党的xx大确定的战略任务,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将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一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党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要逐步健全统一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界定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明确追究方式,追究程度。错案追究不到位的,特别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重就轻,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时,要努力拓展监督面,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行政执法之所以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阻力,之所以还有的群众不理解、不支持,说到底还是因为执法公开性不强,透明度不高、群众不信任、社会不公认。因此,要把公示、公开作为公平、公正执法的重中之重;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和体会到行政执法是公正、公开、透明的。
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化,是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阻力,但我们相信,只要始终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就一定能够将依法行政向深入推进,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七
从20xx年7月6日来报到参加工作,至今已近三年时间。根据组织部门安排,我先后在依果觉乡党委工作,在县委群众工作局和县委办公室两个部门学习锻炼,现在县委办公室从事县委主要领导秘书工作。近三年来,在各位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同事们的大力支持下,我逐步适应工作环境,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我也亲身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团结奋斗的快乐。现将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举旗帜、学习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在思想上,政治立场更加坚定,牢固地树立并深化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能够及时关注世界形势发展变化趋势,全面系统地学习了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州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州第七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时刻做到保持头脑清醒、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履行公务员职责。面对艰苦的基层工作环境,我发扬延安精神,端正工作态度,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逐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积极从学校人向社会人转变,逐步培养并加深了对基层农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坚定了在艰苦民族地区长期扎根服务的决心和信心。
(二)在学习上,能够主动挤出业余时间钻研理论知识,不断充实提高自身素质。近三年来,我认真阅读了大量涉及领导学、秘书学、民族政治学、基层党建等专业领域的书籍和理论文章。利用业余时间共撰写言论、散文、诗歌等文章111篇,其中《倡导彝族优秀传统文化回归本位》、《为开展新生活运动积累物质财富》等近30篇言论文章在《凉山日报》头版公开发表,获得读者较好评价。多篇原创文章被网络媒体转载,其中《公务员招录专业要求何必求全责备》在《半月谈网》“基层之声”栏目发表,先后被腾讯网、新浪网、新华网、中国青年网、中青在线、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等转载。20xx年9月成功考取广西民族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目前正在攻读政治学硕士学位;20xx年10月参加州委党校选调生主体培训班学习1次,完成2万字的学习笔记,结业时被评为“优秀学员”。20xx年1月被凉山日报社聘为《凉山日报》“议论风生”栏目专栏作者。 20xx年6月诗歌《六月里,我们唱响绿色的歌谣》获xx县20xx年度“六·五”世界环境日有奖征文活动三等奖;20xx年6月论文《用延安精神哺育民族地区青年干部成长》先后获得xx县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理论征文活动一等奖、凉山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理论研讨会三等奖和陕西省“延安精神与中国共产党90年”理论研讨会优秀奖。
二、求真务实、踏实肯干,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近三年来,根据组织部门的安排,我先后经历了基层乡镇、信访部门、县委部门三个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依果觉乡党委工作期间(20xx年7月至12月)。我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文秘工作,通过办文办会办事,参与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我不仅掌握了乡镇党委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运作模式,明确认识了乡镇机构在整个行政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今后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还提高了独立分析问题、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日常工作中,我及时地为前来办事的老百姓盖章、开证明、办介绍信……争取做到不拖不等,随叫随到。我还对全乡教育“两基”工作验收必查资料分门别类、统一标签、登记造册,顺利通过了省、州专家组检查,并受到了表扬。在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同时,我和同事先后深入依德阿门村给猪打疫苗,深入依果觉村五、六组多次察看易地移民、沼气节能灶工作,去尔玛村给“三房改造”前的113户老房子拍照存档,帮助同事到处洪觉村搞林权改制摸底调查工作。在工作中,我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心系群众,勤动手、勤动口、勤动脑,勤动笔,虚心求教老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争取做到了工作“零”失误,和领导、同事、广大人民群众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在县委群众工作局学习锻炼期间(20xx年9月至10月)。我被分配在接待室,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我先后共接待上访群众5批22人次(其中个体访2批3人次、集体访3批19人次)。在处理每一个信访案件的时候,我都和同事们积极讨论,认真思考分析,寻求解决方案,提高自己能力。经过仔细询问、登记备案、协调处理,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了有效解决,部分案件经县领导同意后移交相关部门办理落实。我经常登录中央、省、州信访部门网站,及时了解信访工作动态,学习信访政策法规,努力理解和掌握信访工作业务知识。在同事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具体工作实践,我逐步地掌握了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县情,学习并掌握了处理急、难、险、重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受到了启发,得到了锻炼,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期间,我还协助同事完成了《xx县信访ww工作调研报告》上报到州信访工作督导组,获得较好评价。
(三)在县委办公室学习锻炼期间(20xx年12月至今)。我被分配在秘书一股,负责县委主要领导秘书工作。我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办文、办会、办事,努力做好“三服务”工作。两年多来,共撰写领导讲话稿、会议纪要、情况报告、汇报材料、县委文件草稿等各类公务文稿100余万字;参与服务县委会议、县委工作会议、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县委办公室工作会议等大小会议100余次;跟随领导下乡40余次,去过全县20多个乡(镇),对xx县情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20xx年12月为县委主要领导撰写的署名文章发表于省委政研室刊物《调查与决策》。20xx年11月全程参与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筹备工作,主笔承担了县党代会报告起草工作,圆满完成了州第七次党代会xx代表团简报编写、联络工作任务。此外,还积极协助同事承担了县委政研室、县委保密局、县委办公室综合股等科室的部分工作,20xx年3月协助县委政研室编辑完成约11万字的《xx县20xx年度调研论文选编》,20xx年9月协助同事编辑完成了约11万字的《凉山彝族民间故事传说集》。我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让领导交待的任何事情在我身上延误,没有让任何文稿在我手中出错,没有让前来办事的同事在我这里受到冷落,没有让县委办公室的形象在我面前受到影响,力争做到了工作“零”失误。20xx年3月被县委评为“20xx年度全县政策研究工作先进个人”; 20xx年12月被州委政研室评为“20xx年度全州党委政研系统先进个人”。20xx、20xx连续两年被单位测评为“优秀公务员”。
三、艰苦朴素、真诚待人,逐渐适应彝区生活环境
面对迥异于北方的语言、气候、环境、风俗习惯、人际关系……我努力地克服着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日常饮食中,我逐步学会了“干”坨坨肉、喝泡水酒、吃荞麦饼,争取做到入乡尊俗、入乡随俗。在乡镇工作期间,我和同事一起深入农民田间地头,帮助他们打荞麦、挖土豆、割猪草,共同分享丰收的喜悦。为了深入了解彝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我认真阅读了《凉山彝族哲学与社会思想》、《大凉山彝族民间艺术研究》、《毕摩文化》等专业书籍;在晚上专门抽时间到同事家中观看过毕摩做法活动;以参加彝历新年、火把节等民风民俗活动为契机,充分感受彝族群众的热情和豪放,逐步融入到当地的生活圈子中来。我尽可能地学习民族语言,了解民族风俗习惯,千方百计和同事、群众打成一片,尽快熟悉彝区环境,适应彝区生活。在生活上,艰苦朴素,作风正派,结交了许多优秀的各民族朋友。利用放假时间和学习机会,去了雷波、普格、冕宁、木里、盐源、昭觉、西昌等州内各县(市)以及广西南宁、云南昆明、甘肃兰州等地,对不同地方的人文风情、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20xx年8月,记者以我在凉山彝区工作、生活为素材撰写的人物通讯《我是永久牌,不是飞鸽牌——记xx县20xx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陈虎》在《凉山日报》发表,更加激励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热情。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近三年来我做了不少工作,但细细查找,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和组织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没有很好处理工学矛盾。经常忙于工作,以工代学的现象突出,即使学习了也不深入,不能够静下心来系统地学习,尤其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只停留在表面文字的理解上,不能够很好地予以领悟和践行;在英语的学习上只停留在简单的抄抄写写,不能集中精力完成。同时,由于参加了在职研究生学习,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致使工作面接触不深入,工作上偶尔存在断层现象。
(二)接触基层一线时间少。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平时忙于文案工作多,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时间少;和领导干部接触时间多,和基层群众接触少;了解的表面现象多,获得的一手资料少。加之语言不通,即便是和彝族群众接触、获得一些信息,仍然不能够真实、全面、及时、系统地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对于我而言,无论从基层公务员的角度,还是从年轻人的角度来讲,都是一种极大的痛苦甚至悲哀。
(三)无法脱除书生气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小的失误,偶尔的不仔细、不认真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不符合秘书工作的要求。也许是没有完全摆脱书生气的因素,也许是远离家乡、远离亲人的缘故,很多时候难免孤单,往往一些很小的事情就会使自己变得寂寞和无助,加之性格的缘故,一些不好的情绪在心底慢慢滋生,导致工作热情受到影响。
(四)工作积极性有所松懈。工作中大多时候按照老套路出牌、根据旧习惯办事,创新性措施比较少。也许是年轻气盛、人生历练不够的缘故,很多时候对名利追求的多了一些,静下心来为群众服务的心思有所减退;对固有知识和思维的依赖多了一些,对创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个地方久了,随着人际圈子的不断扩大,平时也会忙于各种场合的应酬,偶尔存在一些吃吃喝喝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时间。
五、今后整改的方向和措施
来工作已近三年时间,无论今后处于什么岗位、从事任何工作,我都会服从组织部门安排,一如既往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以下方面努力进行整改: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自身素质。要始终保持思考和学习的习惯,始终保持奋斗者的状态和惯性。具体来讲,就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基层党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金融财贸管理等理论知识,不断更新、充实、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理论储备;要加大彝语学习力度,掌握更多的工作技巧,逐步适应并且熟悉彝区生活;向各级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同事以及广大普通群众学习,从更加广泛、更加全面的角度充分感知这片陌生而又熟悉的土地。
(二)减少应酬,集中精力攻坚克难,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工作和学习上。要分清主次,把握重点,把有限的时间充分利用好,不能够迷茫,不能够徘徊,不能在日常的觥筹交错中迷失自己,不能在酒精的麻痹下放松自己的信仰,不能在平淡的生活中放纵自己的散漫,不能在程式化的工作中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工作和生活、生活和学习的关系,力争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发展。
(三)正视矛盾,处理棘手问题,切实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公务员,日常从事的行政工作是一项全面、复杂、系统的工程,突发性事件随处可见。要时刻做好准备工作,注重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在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凡事做到“三思而后行”。注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拓宽视野,不断调整思维方式,以全新的理念和思路面对工作、学习和生活。在面对现实生活的时候,不能够一味地停留在温室的阳光沐浴中。要紧紧抓住参加在职学习、回家探亲等机会,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多找机会去云南、广西、重庆、陕西、甘肃、内蒙古等地走一走、看一看,知晓各地风情,了解各方风俗,结交各路朋友,向社会学习,向生活学习,不断丰富人生阅历,不断完善自我认知,以全新的理念和思路面对工作、学习和生活。
广阔的基层是选调生成长的良好平台。虽然入川工作仅短短的近三年时间,虽然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但是我深深地热爱着这片神秘而又充满生机的土地。在各位领导、同事、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学习到了许多知识,初步积累了基层工作经验。然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时刻保持自己的先锋意识和旗帜意识,积极参加锻炼,丝毫不敢懈怠,努力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争取做到“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今后成长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石,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社会价值20xx年度三年个人工作总结20xx年度三年个人工作总结。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八
按照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连日来,区委书记李连庆,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亚明,区人大会主任杨文璁,区政协主席温继平等区级领导同志和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到分管部门、联系点和所在支部讲党课,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结合“四个攻坚战”和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使讲党课成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提高思想、促进发展的过程。
李连庆日前来到二号桥街道,以“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题,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
李连庆指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守信仰、坚定理想、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加快建设美丽河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连庆就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与 会同志交流了心得体会。一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干净干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既守大节又重小节,既有本事又守本分,既能干事又不出事。三要担当作为,推动区域发展,党员干部对事业要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善做群众工作、勇破发展难题。他指出,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强化大局意识,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用发展解决遇到的问题,用发展改善民生,善于开动脑筋,敢于突破创新,整合资源,使区域经济发展起来,城区面貌漂亮起来,百姓生活富裕起来。
王亚明来到唐家口街道,以“开展‘两学一做’,争当先锋表率”为主题,为街道党员干部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王亚明指出,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教育,时刻不忘初心,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真信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做合格党员,争当为民表率。
王亚明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落在实处,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当前正值河东区“四个攻坚战”的攻坚期,街道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上取得新成效;围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在提高群众对居住环境满意度上取得新经验;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进步;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树立良好公仆形象,激发内生动力取得新突破。
杨文璁来到富民路街道,为街道全 体党员干部讲党课。杨文璁指出,要在学党章党规上下真功、求实效;在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下真功、求实效;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上下真功、求实效;在做合格党员领导干部上下真功、求实效。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用学习教育的新成效推动街道工作再上新水平。要发扬好的传统和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全力打好“四个攻坚战”。要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完善措施,攻坚突破,全面提升街道、社区工作水平。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总结维稳信访工作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温继平就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讲党课。温继平指出,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及广大政协委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履职的成效检验学习的成果。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着力提高“四种能力”,把“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求贯穿政协工作全过程。要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政协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提高履职能力的有效举措,促进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按照区委统一要求,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单位或分管部门 党支部讲一次党课。区委组建由党员领导干部、党校老师、先进模范代表、离退休老党员等组成的宣讲团,采取送课到机关、送课到社区、送课到企业的“三送”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宣讲活动。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十九
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了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了永葆党员本色的意识,强化了“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党性观念和党员干部的履职尽责意识,坚定了政治立场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我觉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忠于党的信念,以党的各项纪律、规矩为指南和准则,在一言一行上体现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时时、处处、事事从党的事业出发,谨言慎行;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思想、言行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维护各级党委及领导的权威;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积极参加组织活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接受组织安排,贯彻组织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要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以群众利益为重,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保持和群众的密切关系,维护群众利益,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矛盾。
努力的方向和打算
1.在政治上用“守纪律、讲规矩”明“方向”。守纪律、讲规矩,是对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一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安排、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要顾全大局。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自觉围绕大局依法履职。三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要坚持原则,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
2.在工作上用“守纪律、讲规矩”作“垂范”。在工作上要以身作则,带头讲党性、讲政治、讲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坚持党性原则,自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二要坚持责任担当,依法履行职责。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带头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该自己干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去干好,不等不拖;该自己配合的工作,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善于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及时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党委的人事安排得到实现。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程序办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四要坚持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五要坚持求真务实,转变作风。要强化人大工作“一线”意识,求真务实,积极作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各项规定。
3.在作风上用“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领导干部来说,小节不小,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要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二要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念,始终对身外之物“看得透、想得通、放得下、忘得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慎始、慎微、慎独、慎行、慎权,管好自己的口、手和脚。三要树立廉政意识。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努力抓好班子及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管好亲属和身边的人,守住廉洁底线,正确行使权力。四要树立敬畏意识。敬畏纪律和规矩。准确把握自己的角色和定位,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把使命扛在肩上、把法纪悬在头上,做到敬畏群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舆论、敬畏历史,常怀敬畏之心,常握戒尺在手,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不踩“底线”。
守纪律,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既是限制更是保护。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是做好工作、干好事业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一块“试金石”。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要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努力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为建设“五个咸安”、打造“鄂南首善之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心得体会篇二十
现代政党都是有纪律和规矩要求的,没有纪律规范不能成其为政党,没有规矩约束就更不能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任务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
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光有成文的规矩不够,还得有不成文的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
党的纪律和规矩涉及党内生活方方面面,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中国的事情,向来是上行则下效。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对党忠诚、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淡薄,对纪律熟视无睹,不按规矩办事,终将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彻底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必须挺身而出、进行坚决斗争。
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组织疏于教育、怠于管理、惮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处理不严肃,就可能导致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教训极为深刻,必须引以为鉴。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担负起来,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管理监督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要自觉对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表现,逐条进行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