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七

目的:

规范保洁管理及日常工作,保持医院环境清洁卫生,减少医院内相关感染的发生,保证患者及医院职工的安全。依据: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ws/t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适用范围:

保洁机构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医疗废物收取人员 内容:

一、保洁机构管理要求:

1.保洁机构应定期与医院签署规范的保洁工作协议,保证保洁质量。2.保洁机构应为保洁员制定标准的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定期考核并纳入绩效管理。

3.保洁机构应对保洁员进行上岗培训及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保洁工作的重要性;医院感染预防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清洁与消毒原则;保洁员标准化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保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4.保洁机构采购的保洁及医疗废物相关用品:拖把、抹布、地巾、医疗废物桶、医疗废物袋、利器盒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规范的采购途径,保留采购合同、供货商资质、采购记录等资料备案。5.保洁机构为保洁员配备的保洁工具数量、保洁复用处理设施应满足病区或科室规模的需要。

二、保洁工作标准

1.保持病房空气清新,每天开窗通风,上、下午各一次,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在空气传播疾病高发时,应增加通风次数,保持空气流通无异味。

2.普通病区病房及走廊,日常打扫采用湿式清扫,病房地面用清水拖地每日1-2次,如被血液、呕吐物、排泄物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详见血液、体液溅洒处理流程)。

3.病房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消毒。

4.病区内病房、走廊、厕所等区域的扫把、抹布、拖把应有明显标记,严格分色、分区使用。

5.清洁工具要求:一床单元一抹布;清洁顺序:从洁到污,用后更换。

6.病区内所有抹布、拖把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后再规范消毒,擦拭抹布消毒: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拖把或地巾的消毒: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特殊感染患者使用的抹布,拖把、地巾清洗干净后消毒:在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7.对于多重耐药菌患者,应使用专用的抹布、拖把,清洁其床单元地面、床栏杆、床头柜、门把手等,每日清洁、消毒2次,如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保洁用具使用后与其它区域洁具分开清洗、消毒,晾干备用。患者出院或解除隔离后应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8.病区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所有医疗废物装入医疗废物袋内,四分之三满鹅颈式封扎,转运医疗废物时做好职业防护,交接登记清楚,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9.保洁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手卫生,严禁戴手套代替手卫生,脱手套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

10.本制度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2017年5月制定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八

xx年是万众期待的花博盛会举办之年,也是我区“超越期待”的关键之年。做好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优质的花博会环境是全局的工作重心。在认真总结xx年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xx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提出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更加重视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举全局之力、汇全局之智、全力投入、全力以赴,为花博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保障。力争xx年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实现月度考评排名前6,年度考评排名前5,所有案卷整改率100%,结案率98%以上。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无论是城市长效管理,还是建设生态文明区,市民的素质决定着城市的面貌。我们要以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为核心,充分发挥媒体舆论、执法力量、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联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全面提升公众环保素质。

2、完善机制,提升环境保护合力。城市长效管理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主要手段。xx年,要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城市管理中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手段,特别重视环境保护的责任分工和考核机制的建设。以此为导向,引领各方关注环保,倒逼工作。研究和落实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尽最大努力加快问题的整改,促进城市向更好方向发展。

3、强化督查,推进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营造天蓝、水净、地洁的自然生态。加强日常的环境监察,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加大违法问题的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水平。

1、强化内部责任分工。针对城市长效管理中涉及的“五小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地管理”等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局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到科室,任务落实到专人。环境大队牵头组织年度城市长效管理中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负责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上报等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废油、医疗废物等危废管理由固废和辐射监督科具体负责,环境噪声屏的日常维护管理由监测站具体负责。法制宣教科负责环保宣教及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2、强化案卷处理。三级平台及时将受理的案卷转发至承办部门,明确各承办部门案卷处理时限、处理要求。同时,强化处理效能,局各承办部门必须按内部程序规范及时将整改情况汇总到大队,由大队回复区考评办,确保不发生问题整改超时、回复敷衍了事,彻底杜绝该改不改现象。

3、强化案卷后督查。加强对所有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的督查,确保所有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对不配合整改、预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运用执法手段,促使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4、强化沟通协调。局内部各承办部门之间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所有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对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加强与市、区二级考评部门以及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将疑难问题整改到位。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九

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多数保洁员均来自农村和下岗工人,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缺乏医学知识,接受新知识能力较差,卫生习惯差,加上保洁员的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虽经过岗前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保洁员工作不规范保洁员工作直接关系医院的感染率和医疗护理工作安全。由于保洁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工作中存在盲目性,往往把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带到工作中,如:一条毛巾擦拭所有的床头柜,拖把使用后不悬挂,各区域拖把不分开使用等。

缺乏消毒隔离知识由于保洁员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消毒隔离观念淡薄,尽管在上岗前已接受了保洁方面的培训,但仍对与保洁相关的医院感染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认识到疾病传播的危害性。常出现不戴口罩、不戴手套直接接触污物,处理污物后不摘手套 就直接接触洁净甚至无菌物品,手部皮肤经常沾染患者的血液、体液或被锐器刺伤等情况。在配制消毒液时不能严格按照要求的浓度配制,导致消毒效果失败也会造成微生物传播引发感染。

自我防护意识差由于保洁员缺乏相关医学知识,对感染认识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再加上职业的特殊性,每天都要接触处理一些医疗废弃物和病人的生活垃圾,接触污物时不戴手套或不摘去手套即接触洁净物品。加上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已,很容易被丢弃的锐器刺伤 造成疾病的传播,增加了自身感染机会。

加强保洁人员岗前培训,提高控制感染意识医院应有计划、有目的、系统地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保洁人员的医学、医院感染等基础知识培训,使他们能初步了解清洁、消毒、无菌的概念,遵守清洁、消毒、隔离及保洁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使其逐渐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知识、技能,提高控制感染意识,以达到有效控制和预防医院感染的目的。加强保洁人员工作的规范化保洁人员做清洁消毒工作大多在无人监督下进行。因此首先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行清洁消毒规范的自觉性。平时注意对保洁人员工作的督导,培养其规范的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的意识,自觉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保洁工作质量,降低医院感染的替在危险性。

加强保洁人员的自身防护教育和宣传、强化保洁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并指导他们如何正确防护,如有损伤要及时处理及正确的处理方法。强化洗手意识,指导六步洗手法,注意个人卫生,凡接触血液、分泌物、污染物均戴手套予以隔离,以确保保洁员的自身健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及清洁、消毒、隔离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保洁员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安全防护制度等,使他们在工作中有理论指导、有行动依据。做到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奖罚分明。

医院的保洁工作具有特殊性,将医院保洁工作予以物业化管理,是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加强对保洁员的岗前培训,提高保洁员对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的意识,增强保洁员对自身的防护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导和检查,使他们在工作中有理论指导、有行动依据,自觉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他们能真正认识医院感染对个人、家庭、医院和社会的重要性。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

为加快实施省政府湘江治理与保护“一号重点工程”,推进株洲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城乡河道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株洲,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保洁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河道保洁范围

1.全市境内所有河道、撇洪渠、排水干渠;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水水源地;

3.全市所有大中小型水库。

(二)河道保洁内容

根据河道保洁特点,将保洁内容分为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两种。

1.日常保洁:一是强化河道巡查,加强对河岸、水库岸线周边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的清理。二是清理河道水域岸线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的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2.突发保洁:一是河道水域内发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通知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发现疑似病疫,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向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四是山洪、暴雨过后的3日内,相关保洁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岸线的干净整洁。

(三)河道保洁目标

以城乡河道和重要水域的保洁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确保,三个强化”,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一是以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垃圾不入河;二是以实施河道垃圾面上处置、集中打捞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各县市区负责本地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力度,实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强化河道保洁责任,切实明晰河道保洁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县城以上城区河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城镇河道保洁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全市各责任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强化河道垃圾清理打捞,重点是饮用水源地、县城以上城区河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和城镇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实现河道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三、责任划分

(一)属地责任

1.湘江风光带河道保洁工作由其管护单位负责,其余范围内及“四港”(含水面)河道保洁工作由辖区政府负责。

2.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自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

3.湘江株洲县和天元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以湘江主航道为界线,天元区负责湘江左岸三门至雷打石段,株洲县负责湘江右岸洲坪至渌口段。

4.白石港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垃圾清理按共管区域范围,由各区政府商定统一安排专业化队伍清理。

5.洮水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洮水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及其水库大坝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保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酒埠江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酒埠江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水库大坝和电站等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酒埠江灌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干渠及电站管理范围内所有工程。

7.官庄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官庄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官庄水库醴陵灌区管理所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官庄水库浏阳灌区管理处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

(二)部门责任

市湘江保护和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湘江办”)负责将河道保洁纳入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并强化督查、调度和考核。

水利部门负责全市河道保洁管理的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沟渠垃圾清理,依照水法律法规处理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的案件,取缔水上餐饮。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利用及其设施的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

交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分类集中并转运到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点,监督管理港口经营人在港口码头内船舶的垃圾接收与码头内生成垃圾的处理工作,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并依法打击船舶乱丢垃圾、乱倒油污的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督促指导,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理念。

城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确保建筑垃圾不入河。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指导沿河垃圾集中站点的建设,上岸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并依法对向城区段河岸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卫生环境监管,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成果。负责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协助做好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

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河道保洁宣传、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在文明县城、文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部门职责,负责河道保洁的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将河道保洁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20xx年9月开始,行动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

制定我市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明确河道保洁工作的主要内容、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监督举报机制、考评机制,明确由各县市区湘江保护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主抓,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成河道保洁工作的部署动员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二)摸底竖牌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1.摸底清查: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河道保洁的工作内容,对辖区内河道、水域进行摸底调查,据实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并将资料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2.竖牌公示: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并在河道、水域显著位置设立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公示牌,公示河道、水域名称、长度(面积)、起止点,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建立河道水域保洁监控。每个县市区建设2个在线视频监控点,实施实时监测。

2.开展集中整治。各县市区以创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撇洪渠、水库干渠水域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并对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废点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倒、乱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整章建制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1.实现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专业化队伍全覆盖。

2.建立河道、水域巡查制度,明确专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与查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县市区长和属地管理的乡镇长双重管理的“双河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

(五)总结阶段(20xx年7月)

各县市区要对河道保洁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河道保洁工作实施职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形成县市区、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道保洁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工作组要建立健全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与湘江保护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形成市、县、乡、村联动,全流域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按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将本区域内河道保洁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确保经费落实。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保洁。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河道保洁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水务(利)、环保、住建、交通、城管、农业、卫计、新闻宣传、公安、财政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分工负责的有关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要以开展河道水域清理整顿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组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督查考核。省政府将对河道保洁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省考评。市政府已将河道保洁工作作为20xx年湘江保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根据各县市区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情况,以及12345市长热线、市湘江办、水务局湘江保护微博(微信)及在线管理平台的投诉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及时交办、督办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投诉处理不及时的将通报问责。

(六)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以及标示标牌、标语、宣传车、展板等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宣传,深度挖掘新闻线索,大力推介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的氛围。

(七)突出示范带动。市、县两级水务(利)部门要以湘江保护志愿者队伍为基础,联合“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株洲晚报义工联合会、株洲志愿者联合会等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毅行湘江等保护湘江母亲河志愿者服务行动,通过示范带动,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爱水、护水的自觉行动,推动河道保洁。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xxxxxx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依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近年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镇片大面广,既有环城村屯、也有山区村落,区域性环境特点明显。环城村屯占道摆摊、私搭乱建、房前屋后杂物乱放;山区村屯地多粮多秸秆多,饲养畜禽多、粪污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未能完全解决。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是各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对各村“两委”干部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发动群众能力的严峻考验。是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的一场“歼灭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力有序地开展村庄清洁整治,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将村庄清洁整治纳入“两委”日常工作,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集体组织动员能力,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垃圾收集转运等服务,同时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开展环境整治。要消除人居环境卫生治理已承包给大连明日集团,环境整治与村里无关的这种思想误区,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避免互相推诿扯皮现象。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村及社区卫生清洁整治情况并监督指导大连明日集团具体工作,协调运用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第二,全面清理越冬垃圾。开展春季大扫除,以村为单位,充分利用机械设施设备优势,将冬季积存下来的垃圾污物以及雪堆融化后污渍、杂物等清理干净。重点对垃圾池、散倒垃圾、生产废弃物、林带沟渠、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区域及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治。

第三,综合整治农户庭院。各村普遍存在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畜禽乱走等突出问。要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卫生,及时清理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和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拆除废弃的房屋、仓房、圈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残垣断壁等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要积极迁移柴草垛、玉米楼子,实行统一堆放。针对没有能力自行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的老弱病残人员,村里要召开专门会议解决并形成管护长效机制。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以身作则做表率,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再打造一大批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

第四,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重点是解决粮食秸秆综合利用、散养户畜禽粪污治理、废弃菌袋有效治理问题。要通过教育引导、建章建制、加强监督等多种措施,规范和落实散养户清理畜禽粪污责任,做到日产日清,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污染农村环境。同时要抓好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抓薄弱、促平衡,实现农村环境整体提升。

第五,尽快改变农民不良生活习惯。全民动手、人人参与,使每个人都成为爱护卫生、爱护环境的倡导者和模范执行者。积极教育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落实农户门前包卫生管理、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等。疫情期间,要引导村民少出门、少聚会,勤打扫、讲卫生,带口罩、常消毒,掌握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加强安全防护。要建立经常消杀消毒习惯,定期对村庄垃圾点、厕所、畜禽圈舍、室内外等重点部位的消杀和消毒,及时消灭病毒病菌,消除农村蚊蝇等孳生繁殖,切断传染源。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监督执行,引导多方参与。镇辖区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村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村牵头组落实,以农民为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各村民小组负责组织动员本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层层落实到户,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主力军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突出重点问题,全面统筹推进。重点整治农村垃圾围村、围河、围田、围路,解决好畜禽粪污露天、农村污水横流问题,改变农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等不良习惯。统筹推进农村改厕、道路、栅栏、排水沟建设、绿化美化美丽乡村、文明村屯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农村面貌。

四、主要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三清一改一建”村庄清洁行动任务,镇将积极推进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24项任务。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各类清理工作,结合当前疫病防治工作,各村屯要减少集中清理,化整为零,以农户为单位,做好自家庭院环境卫生治理,规范生活垃圾堆放、物品摆放。乡村保洁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清理生活垃圾,清扫村内路面、沟塘,以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抓好具体实施。镇、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镇、村“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要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共同实施村庄清洁行动。

(二)督查考核,强化调度。加强对村庄清洁行动的督查考核,形成层层抓、层层推进、层层落实行动的大好局面。制定村庄清洁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对标对表验收,突出问题导向考核。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掌握进度,把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加强明察暗访,拍照片和视频资料,反馈给各级领导,督促整改。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二

甲方:落霞苑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乙方:

我社区为了落实好建设新农村,推进城市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我社区两整两创卫生环境整治质量,做到环境卫生无死角和河道家塘管理无盲区,进一步加大河道家塘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管理长效群众满意和谐宜人的人居环境,甲方特招聘乙方为河道保洁员。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朱巷上浜(蠡河至朱巷上河浜)

2、谢湾里浜(前谢至后谢河段)

3、薛甲里浜(沙金江至姚甲里河段)

二、保洁标准:按照上级河道、家塘长效管理评分。

三、保洁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天工作,每周6个工作日,“春节、元旦、国庆”长效期间隔天工作,每日工作6小时以上。(河岸两边每天清理1个小事,河面每天清理5个小时)。

四、保洁工具:甲方提供乙方街道配发河道保洁专用船一只,救生背心2件,雨衣1套雨鞋1双,其他所需工具乙方自行解决。

五、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规范操作,在河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背心、雨鞋,做到安全第一,在工作时间内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

六、乙方的工作及其它包干费用:乙方的工资、奖金全年 壹万 元人民币,奖金按上级考核情况定,如曝光一次扣50.00元、曝光二次扣100.00元,每季领取1000元。余额年终结清。

七、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区、街道、社区三级检察监督,如发现达不到保洁要求连续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聘请其他人员。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既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甲方需继续清理河道,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乙方: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加快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保洁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环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我区居民打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方案。

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

标准化作业是指在标准时间内,按照科学的工作方法进行作业,是精细作业、高效作业、安全作业的必要保障。通过实行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规范管理,细化流程,量化考核,促进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达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周末与平时一个样”、“放假与不放假一个样”、“管理与不管理一个样”的标准。

二)具体方案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项工作的重要性,理解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明确标准化工作实现的目标,使广大保洁员积极参与,落实执行。

2.教育学习阶段(4月1日-5月30日)

各一线保洁单位要成立学习小组,由相关所、队负责人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和内容。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标准化作业方式后逐级对包路队长、保洁员、公厕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指导,各项标准化工作方法要做到层层落实,人人掌握,以标准化要求指导日常保洁工作。

业务科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培训指导及修订解释工作。

3.示范指导阶段(6月1日-8月31日)

选择动员、培训及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示范试点。试点期间,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设施管理、作业标准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完全按照标准化作业标准执行。业务科随时督促指导,同时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准化管理规范进行适时修订。

4.全面推进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各所、队管理人员、队长、保洁员等轮流到试点所、队进行现场观摩、培训学习。各环卫所日常保洁作业、公厕保洁、机械化作业等各分项工作应完全达到标准化文件规定的作业标准。环卫科联系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所、队标准化作业推广工作进行逐一验收。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好标准化作业推广年活动的"各项内容。活动领导小组要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使“标准化推广年”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见成效。要把标准化作业的推广工作与年终考评挂钩,抓实抓牢,勇于创新,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做好标准化推广工作。

2.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标准化作业的制定和推广工作是20xx年我局的最重要的活动之一,关系到我局全面提升保洁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大局。各单位要以“推广年”活动为契机,突出“标准化作业”主题,广泛开展保洁上水平、服务上档次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3.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开展学习和观摩活动与正常业务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周密计划,严格纪律,严禁“走过场”,保证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的落实。

4.措施得力,监督到位。活动期间要广泛开展学习与考核活动。环卫科随时监督指导,各单位应全力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障碍,强力推进。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xxx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顺利将我镇xxx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服务采购要求:

承包作业范围为xxx主干道范围内的道路、内街内巷、公共场所、旧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各住宅小区街巷等,其中县道部分不含机动车道。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xxx平方米(详见下表)。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牛皮癣”清理、下水口沉池清理、道路路面洒水和冲洗、闲置地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等工作。

2、每日(雨天除外)喷洒马路两次,小区一次;

4、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00前完成,中午12至14时前完成;

5、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一通:下水道口通。

6、人行道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桥栏杆保持整洁;

7、道路路面、人行道、立交桥面(匝道)、隧道、人行天桥面(人行隧道)

保洁率要达100%,保洁时间为18小时(即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

8、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两次),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

9、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需经甲方审定)上岗;

10、对发现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1、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2、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夜间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灰、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污染面积50平方米以内需在30分钟清理干净,污染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酌情延长清理时间)。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12、专人负责清理“牛皮癣”。

13、做好下水道沉沙井、明渠和防蚊闸的清理及疏通工作(沉沙井、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一次,防蚊闸每天清理一次),要保证沙井、地漏不堵塞。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街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15、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6、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7、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18、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抓好全市河道水库、骨干水电站、主要拦河坝的水岸及水域保洁工作,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实现人水和谐相处,建设秀美xx,根据xx省河道管理暨农村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河道水库保洁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确保城乡垃圾不入河不入库;河道水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确保河道水库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水库脏、乱、差现象,逐步实现全市河道水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河道水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改善河容库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一)保洁工作内容

1.加强日常性保洁。

一是加强河岸、水库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全面清除河岸、水库大坝及岸线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依法取缔河岸、水库大坝及岸线周边的无证堆场和废旧收购点。

为避免对河道水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水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河岸、水库大坝周边随意堆放。

二是加强河道水库水面水体垃圾清理。全面清理河道水库河面垃圾,改善水域环境;督促水电站、航电枢纽等拦河工程配备保洁设施设备及打捞人员,每天定时清理打捞河面垃圾并转运到城镇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严禁非行洪时期向下游冲泄垃圾;加快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尾堆、障碍物及垃圾。

三是加强船舶垃圾管理。船舶产生的垃圾,分类集中后,转运到港口码头船舶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严禁倾倒入河。

2.抓好特殊情况保洁。

四是山洪、暴雨过后3日内,河道水库保洁责任单位或保洁责任人应组织清理河道水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水库干净整洁。

3.明确垃圾、打捞物清运方式。城区河道水库的垃圾和打捞物,河道水库保洁单位或保洁责任人可按城市垃圾处置方式,清运至垃圾填埋点或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农村河道水库的垃圾和打捞物应集中堆放,逐步推进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

4.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河道水库保洁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保洁作业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具有河道水库保洁经验的工作人员。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招标、委托相关单位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等方式确定河道水库保洁单位。

(二)保洁工作责任。

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河道水库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河道水库保洁责任单位及其保洁责任区;确定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处置单位;河道水库保洁所需经费应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河道水库保洁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河道水库保洁范围、保洁单位和保洁责任人,探索建立“河段长”管理制度,加强保洁监管、巡查,劝阻和查处破坏堤防安全和污染河道水库的违法行为。

2.相关部门职责。

(1)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河道水库保洁的宣传;

(2)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有关资金,保障河道水库保洁工作经费;

(3)公安部门负责涉水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5)住建部门负责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加大垃圾资源化的利用;

(6)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

(10)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卫生防疫监管;

(11)水利部门负责拦河工程保洁工作实时监控系统的建设及考评工作及全市河道水库保洁日常事务。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依照工作职责,负责河道水库保洁的有关工作。

3.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划定。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确定河道水库保洁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1)根据河道岸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洁工作;界河河道,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协调决定相关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范围。

(2)水库的保洁由水库管理单位或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组负责。水电站、拦河坝、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场所内河道水库保洁,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实施。

(3)机关、团体、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内部河道保洁工作。

各河道水库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做好保洁台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负责在责任区河道水库岸边的显著位置设立河道水库保洁公告牌,标明河道水库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河道水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辖区域内河道水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水库保洁工作责任机制,制定河道水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市、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河道水库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道水库保洁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河道水库保洁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河道水库保洁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河道水库保洁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统筹安排有关资金。河道水库保洁责任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保洁经费。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入河道水库保洁公益事业。

(三)严格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水库保洁综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乱堆乱建乱弃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对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水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考核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河道水库保洁组织,落实河道水库常年保洁责任制,实行“定河道水库、定人员、定职责”的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河道水库保洁工作的情况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范畴。

(五)开展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河道水库保洁志愿者行动,宣传参与河道水库保洁工作的先进典型,倡导群众共同参与河道水库保洁。扩大环保志愿者保护湘江“绿色卫士”行动计划范围,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河道水库保洁志愿者服务活动。

为切实做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功能,确保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水利设施的'完好,实现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鄞州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xx〕21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浙水河〔20xx〕11号)精神,结合鄞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洁目标

(一)河道保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人水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巩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二)保洁覆盖率目标全区范围内的河道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及河道护岸、行洪桥梁、两岸绿化均纳入保洁养护范围,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河道、集镇及农村集居区所在地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确定全区河道保洁各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1.市级河道(甬新河、沿山干河等)由区水利局承担日常保洁工作。

2.区级河道由区提供工作经费委托所在镇乡(街道)承担具体保洁工作。

3.镇村级河道由所在镇乡(街道)为主、镇乡(街道)与村共同实施保洁工作。

4.鄞州新城区内河(包括首南、钟公庙、中河等三个街道)由区城管局承担保洁工作。

5.望春工业园区内河道由望春工业园区承担保洁工作。

6.皎口、横溪、三溪浦、梅溪和溪下等五座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分别由章水、横溪、东吴、塘溪、横街等五个镇负责具体保洁工作。

7.各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内河道保洁公告牌。公告牌应设置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标明河道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

三、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

河道保洁走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道路,以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采用公开招标、专业化队伍打捞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通过招标或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承担河道保洁任务。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河道内出现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等情况,区水利局可确定专门保洁单位,实施河道专门保洁工作。

四、工作要求

河道保洁要求有专人每天巡回保洁,实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水库上游集雨区内无较大工业污染源,无经营性群养畜牧业;河道护岸、行洪桥梁等及两岸绿化养护完好率在98%以上。

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

(一)日常性保洁区级以上河道,原则上每2~3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其他河道,每5~6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特殊性保洁对于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或台风暴雨过后等特殊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要求做好特殊期间河道保洁工作。

1.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区应对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的专门保洁单位,由专门保洁单位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专门保洁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立即向所在的镇乡(街道)或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费用组成及经费保障

河道保洁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人员各类保险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用品费、打捞工具费、船只等设施设备使用及运行费、机物料消耗费、日常管理维修费、水草及垃圾清运处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年度河道保洁财政预算。按河道责任范围,区水利局、城管局河道保洁费用由区财政预算核拨,镇乡(街道)和其他部门自行筹措解决,但经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补助;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费用由区财政对各所在镇实行定额补助。河道保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一)河道保洁补助标准

1.区级及以上河道1200元/公里·每年;

2.镇村级河道1000元/公里·每年。

(二)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补助标准

各所在镇12万元/年。

(三)考核得分与资金补助

1.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给予全额补助;

2.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镇乡(街道),按70%补助;

3.得分在70分以下的镇乡(街道),不予补助。

六、保洁安全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河道保洁安全生产主体组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河道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在工作过程中,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包括人身保险、救生设备等)有效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

同时,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也应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有关应对台风、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等。

七、保洁检查考核

(一)考核机构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具体由区水利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河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经费、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台帐、保洁质量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等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1至2)。

(三)考核形式河道保洁实行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机制。区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区河道及大中型水库集雨区保洁情况进行检查。

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应做好建章立制、自查等工作,每月自查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帐,迎接区检查考核。

(四)奖励机制实行河道保洁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及年终奖励相挂钩机制。区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乡(街道)河道保洁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补助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

同时,区里每年底对符合考核要求、长效保洁效果显著的部门、镇乡(街道)等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保洁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春季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开展,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创建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农村环境,为有效抗击疫情创造有利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xxx、xxx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严格按照《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标准》和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清洁整治由村内公共空间向庭院延伸,实现由村村干净向家家干净转变”规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对标对表开展工作。

(二)聚焦重点任务。突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私搭乱建、农户乱堆乱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任务。

(三)注重实际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防止陷于形式主义。瞄准任务目标,对照各项整治标准,逐项、逐点排查整治,拿出实实在在的干劲,彰显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从4月初开始在全街道深入开展为期6个月的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院内越冬积存垃圾、边沟渠道积存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塑料袋、“三小五堆”:柴堆、草堆、粪堆、土石堆、垃圾堆)等。各村要组织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坚持以村为单位,负责本域内的垃圾收集投放、环保深埋桶盖的开闭及安全,保证垃圾日产日清。根据各村的实际,申报购买相应的垃圾收集及清扫工具(三轮车、扫帚)等,逐步改造或者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备。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垃圾的有效收集。

(三)清理畜禽养殖类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舍尸体、农药包装物、肥料包装物、废旧农膜、废旧农菌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各村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类污影响村庄环境。散养户畜禽类污治理始终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难点,也是今年春季整治的重中之重。要教育引导广大饲养户发展畜禽与粪污治理同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治理机制,通过教育引导、建章建制、加强监督等多种措施,规范和落实散养户清理畜禽粪污责任,做到随产随清、日产日清,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污染农村环境。

(四)清理拆除“八乱”建筑物。各村要重点解决好庭院私搭乱建、乱摆乱放问题。要组织群众拆除和迁移柴草垛杂物,具备条件的村提倡迁移玉米楼子,实行统一堆放。要继续加大力度拆除废弃的房屋、仓房、圈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残垣断壁等八乱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综合治理脏乱差。

(五)全面加强庭院整治。庭院整治是今年村庄清洁行动的主要任务,从5月份开始由“村村干净”转向“家家干净”整治行动。各村要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以治理“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为重点,村干部分区包保以家庭为单位搞好农户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农户周边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

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等。建立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的长效机制,推动以点带面辐射效应,推动全区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

(七)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各村要把建立健全村庄清洁整治管理长效机制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循序推进。要通过建章建制和持续不断的整治,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八)坚持清理消毒并重。各村要继续消毒消杀力度不放松,坚持在清理中及时搞好消杀消毒工作。要以抗击疫情为重点,全面加强对村庄垃圾点、厕所、畜禽圈舍、室内外等重点部位的消杀和消毒,及时消灭病毒病菌,消除农村蚊蝇等擎生繁殖,切断传染源。发挥好基层战斗堡垒的作用、村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各村要对照目标,快速推进工作,确保9月末完成工作目标。

(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工作成效宣传,各村要通过悬挂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村庄清洁行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村三委”自治组织作用,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中,依靠群众力量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三)加强协作综合施策。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靠前,深入百姓,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到村庄清洁行动中,及时有效地完成村庄整治各项任务。

(四)强化监督、考核、通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经纳入到年底绩效考核,各村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继续强化互检制和督查制。由两办成立联合督查组,随时全覆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在电视台、微刊及微信平台上曝光。要发现一处,曝光一处,整改一处。各村要紧盯问题不放,直到整改完成。9月末,由区人居办牵头组成验收组对各村进行全面验收打分,将验收结果与政府绩效考校直接挂钩并纳入各村年末考核。同时,针对任务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的慢作为、懒作为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五)建立激励机制。区政府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并给予一定奖励,激励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全面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这场硬仗。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抓好《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地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地可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工作部署。20xx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省(区、市)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各地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20xx年要抓住新年春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地要将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村屯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地方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宣传一批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构建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鼓励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森林乡村创建等,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六)及时调度情况。各地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各省(区、市)每半年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篇十九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开放思维、科技思维、市场思维、法治思维,按照建设“生态任县、绿色任县、和谐任县”的总体要求,建立“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新体系,努力创造环境优美、人际和谐的城乡环境,全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乡镇(区)主体、分类实施”的工作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健全“委托管理、城乡一体、全面负责、一杆到底”的城乡环卫管理新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基本完成“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体制完善”的工作目标,最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理顺管理体制。组建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环卫局),隶属县政府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各乡镇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环卫所),负责各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各连片村(社区)设立包片管理员,负责各包片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构筑和完善“县、乡镇区、村(社区)三级环境卫生管理网络,打破“条块分割、权责不清”的被动局面,加快形成“规范化、一体化、日常化”的管理体制,适应城市化管理的"需要,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全覆盖。

(二)规范运作程序。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乡镇区驻地及所辖行政村(社区、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全部委托给县环卫局负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尽快实现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目标。到20xx年底,全县各乡镇区驻地、经济开发区、城中村环卫托管率达到100%,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底,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底,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全部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环卫托管率达到100%。

(三)夯实托管基础。各乡镇区要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改善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提升环卫托管基础。要加快村庄主干道路硬化步伐,对“三边、三线、村围”(三边:河边、沟边、坑边;三线:公路、高速、高铁沿线;村围:村庄进出口及村周围)陈积垃圾的分批清理力度,到20xx年基本完成。要做好农村“三大堆”(柴草堆、垃圾堆、建筑废料堆)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逐步取消村内“三大堆”,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规范管理好“三大堆”。

(五)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农村日常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资源化利用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实现资金筹集的多元化。三是按照“谁产出、谁负责、谁买单”的原则,逐步向村民适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乡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进程,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各有关部门、乡镇区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现实好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标识,规范群众日常行为,将文明规划延伸到村到人。积极动员党员、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等骨干带头示范,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列入各乡镇区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区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中,并会同县环卫局对各乡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各乡镇区要把环卫托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区、村两级干部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其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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