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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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书篇一
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现与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如下安全责任状。
1、由食堂管理员统一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工作。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
3、肉类供应商向食堂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须向采购员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肉类食品无病菌、无病毒,并系当天所宰杀的生鲜肉品。
5、若不遵守协议,造成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经调查系此类食品所致,由其负完全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富乐小学、食品供应商各执一份。
富乐小学:(盖章)
年月日
供应商(签字)单位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立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xx县创立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立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全我乡实际,与你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职责书具体资料和要求如下:
一、你单位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内的食品安全负领导职责。
二、要高度重视创立食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
三、进取完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四、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五、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责任人:
日期: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三
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园内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现与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安全责任状。
1、由幼儿园负责人统一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工作。
2、供应商须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
3、肉类供应商每日向幼儿园送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须向采购员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肉类食品无病菌、无病毒,并系当天所宰杀的生鲜肉品。
5、供应商必须按幼儿园的要求按时、按量、按质配送食品。若不遵守协议,造成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经调查系此类食品所致,由其负完全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中心小学幼儿园、食品供应商各执一份。
中心小学幼儿园(盖章):xx
内类食品供应商(签章):xx
校(园)长(签章):xx
采购员(签章):xx
20xx年9月1日
20xx年9月1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四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面完成xx年食品安全战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一把手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明晰。
二、严格遵守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学校食堂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校园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系列活动,并取得实效。积极参加市、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做好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率达标,杨叶中学、杨叶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以a级放心食堂为建设标准,消除c级食堂;食堂、小卖部建立进货台账率达100%、索证索票率、可追溯率达100%;食堂食品留样率达100%。
五、每年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治不少于3次。关停教学点小卖店,逐步关停中小学小卖店。
六、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积极参加市、区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关于食品安全各类会议,按要求报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信息简报。
八、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中心学校后勤负责人组织进行年度检查考评。
镇中心学校:
单位负责人: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食堂、超市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第二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市必须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相关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堂负责人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超市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要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超市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七条学校食堂、超市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学校食堂、超市要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学校食堂、超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八)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仔细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冷却后及时冷藏;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分开存放。制作凉菜要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不制售生晕凉菜。
第十一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食品一律不得出售。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留样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每餐每样菜要各取至少100克作为留样食品,盛放在已消毒的容器中。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要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不得采购、贮存、加工、使用亚硝酸盐。
第十四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十五条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第十六条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八条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要做好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第十九条须由专人负责于每餐后对餐具、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二十条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超市应当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若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医务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超市管理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六
为明确商品质量管理责任,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格权益,强化经营者的.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拟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1、食品经营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落实食品质量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者管理自律制度。
2、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帐,对所购食品的产地、日期、质量检验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对所经营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登记。
3、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查验制度,对购进仓储、销售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详细查验商品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变质、“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
4、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质量承诺,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建立食品自检和食品退市制度,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积极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5、食品经营者对因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
承诺人:
日期: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七
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制与职责追究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职责书。
(一)村委会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职责重点品种,以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厂矿)团体食堂、餐馆为职责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职责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贴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报告、依法销毁不贴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供给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构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责任人:
日期: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八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镇政府与各村(居)、各部门签订20____年食品安全责任书。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九
医院食堂是医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是落实医院"安全第一"的基本策略。为了增强食堂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食堂负责人的职责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责任
1、注意食堂人员的身体状况,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马上催促离开工作岗位。
2、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强化食堂人员卫生法制观念。督促炊事人员食品知识的'学习,提高炊事员卫生意识。
3、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4、加大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建,及时修理一些设施、设备,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5、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6、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严禁生食水产品(海产品)上桌供应,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冷盆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7、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8、经常督促全体炊事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9、督促炊事人员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用电、用气结束时,要马上关闭。食堂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10、按食品卫生制度,督促炊事人员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1、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采用综合治理,做到无蚊蝇蟑螂。
12、严格食品原料的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确保来源的安全可靠。
13、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马上报告。
二、处理
1、食堂负责人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饮食事故,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经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食堂负责人和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单位(盖章)xxx
食堂负责人xxx
主管领导:(签字)xxx
二零xx年五月十一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十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异常规定》、市编办《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景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各级有关食品安全会议、文件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书。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职责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资料,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制与职责追究制。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沂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配合食药、疾控等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经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学生不吃霉烂变质食品,拒绝食用垃圾食品。
3、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堂、小卖部(超市)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4、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食堂业主按时办理食堂食品安全职责险,按照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学校工作职责,协助执法部门严格对所属食堂、超市(小卖部)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将平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集中整治有机结合,督促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时更换、食品原材料及时全面索证、饭菜足时足量留样备查、餐具用品规范消毒、防蝇防鼠措施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质量有效保证等各项工作。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和《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传递、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6、切实提高应急反应本事。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7、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案件)查办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督察督办制度》,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案(事)件,及时移交其他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遏制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学校。
8、进取完成县教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部署的食品安全其它监管任务。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人以上(含10人)团体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职责的领导和直接职责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职责追究办法》规定予以职责追究。
本职责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职责书执行期间,如学校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十一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十二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学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责任状。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3.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安全责任。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8.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
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超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超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12、责任时限:xxx年七月三十日至xxx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人(签字):xx
学校(签字):xx
食品安全责任书篇十四
公司根据安全卫生相关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责任书。
1、餐厅经理及时向厨师长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指示精神,定期向厨师长布置厨房食品卫生要求。
2、由餐厅经理定期对厨师长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检查监督其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3、根据厨师长的工作表现和能力,餐厅经理定期安排厨师长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
4、厨师长若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能履行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和职责,一经查实公司有权立即作出辞退处理。
1、厨师长接受每年的健康体检,做到持证上岗。
2、熟悉和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3、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佩带金银首饰,在工作岗位上不吸烟、喝酒。
4、上岗前加强自身检查,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放入帽子内),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患有妨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服从领导安排,调离本岗位。
5、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6、做好物品进出仓库的索证、登记工作,储存食品必须挂牌明示,拒收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食品存放必须隔墙、离地、分类、分架。
7、食品加工做到分池、分台,工用具分开、不着地操作;操作时做到先洗后切,避免营养素流失。
8、洗刷餐饮具必须用专用水池,餐具洗净无残留食物,容器用具等必须有生熟标记,并严格分开使用。
9、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在操作前做好餐具、工用具的消毒,做好事后清洁工作,并做好有记录。
10、冷荤间间专人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保证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空气不少于2小时,保证食品在做好两小时内食用,食品出冷荤间间必须加盖,并做好食品留样(200g/样,48小时),并有记录。
11、保持厨房环境卫生,做好除四害工作。
12、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进人厨房,确保厨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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