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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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一
被申请人: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等)。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二
被申请人:___
申请请求:
二、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三、本案的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案件,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豫14__民初___号判决书,裁判文书生效之后,被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影响了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严肃性,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现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
时间: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沈民(1)终字第__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 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__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_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_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_)皇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__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_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__】沈民(1)终字第__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xx,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1:x机床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电话:
被执行人2:xxx(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3:xxx(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4:ccc(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5:vvv(公司股东),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五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 )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被申请人:____市____厂
地址:____市__区__街道__号
法定代表人:郑__ 职务:厂长
电话:________ 邮编:______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李__诉被申请人______厂工伤索赔一案,贵院于____年__月__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_____法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__市__厂在本判决生效后__日内赔偿给__工伤期间工资、医药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等共计____万元。可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归还的____万元,至今分文未付,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付给限定期间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年__月__日
附件: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六
执行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xx)民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即俩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元。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利息自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3、本案执行费用由俩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俩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xx年xx月xx日由上海市区人民法院做出(20xx)民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元;被申请人对归还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七
劳社监申字〔 〕第号
人民法院
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被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已于年月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1:2:3: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份
2.有关材料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八
被申请人: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xx份。
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xxxx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请求事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因_________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庭并作出办字第_________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判令:
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因违反服务期条款支付申请人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
现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九
被申请人:___
申请请求:
二、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三、本案的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案件,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豫14__民初___号判决书,裁判文书生效之后,被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影响了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严肃性,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现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
时间: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十
被申请人:________、男,生于____年__月__、汉族、住址:
溪县塘坊乡塘坊村一社。联系电话:关于李____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房屋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以于____年__月__日送达,______未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申请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月__日,______在渝巫公路451km+200m处公路左侧修建房屋,该房屋顺公路长12m,左前方(塘坊方向)退出公路边缘5.5m,右前方(县城方向)退出公路边缘1.6m该房屋基础已经形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六条第一款,《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列》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的规定,确定李本全修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列》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责令______于____年3月10前拆除修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处罚决定书。
此致
敬礼!
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机关:
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执行人刘备(又名刘玄德),男,74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西蜀国人,系西蜀国皇帝,住西蜀国四川成都皇宫。
被执行人曹操(又名曹孟德),男,74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魏国人,系魏国皇帝,住魏国首都洛阳皇宫。
请求事项:要求按(987)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的返还战马五十万匹和战衣战袍六十万套,以及赔偿经济损失费三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财物返还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审理结案,被执行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于987年5月11日生效。截止今日,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曹操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了体现法律权威性和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震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此申请,请求贵院及时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履行上述申请事项,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此致
三国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备
xxxx年8月11日
附:
1、三国人民法院(987)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1份。
2、刘备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十二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被申请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请求事项: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经市人民法院(20__)朝经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元二。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签定协议书,协议约定,被申请人作为申请人在北京西部区域内的分销商负责申请人的销售。1999年6月至11月期间,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了价值人民币万元的.洗涤用品,被申请人收货后于1月9日、17日、18日退给申请人元的货物(_____),12月2日,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五万元。另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返利六万七千六百零一元九角四分、支付被申请人代垫陈列费三万八千八百三十元、扣除残损七万六千一百三十元三角七分,被申请人实欠申请人货款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故申请人起诉至你院,经你院判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上述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申请书篇十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
法定代表人:张xx,经理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xx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雅园小区西部阳光广场公寓xx号
法定代表人:张xx,经理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剩余58万元债权并让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贵院出具调解书(文号:)并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已经偿还大部分款项,尚欠58万元至今未予清偿。
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并未全部履行还款义务,故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第229条之规定,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剩余58万元债权并让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