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英语我的挚友范文(17篇)
总结是一个自我成长的机会,我们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总结要有层次感,结构清晰,避免内容杂乱无章。以下是一些写作中的总结范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英语我的挚友篇一
在生活中,我有许多朋友。但和我最要好的却是那一本本摆在书桌上、书架上的书。
宋真宗赵恒说过:“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也因此与书形影不离,更找到了只属于我的“黄金屋”。
记得那次我和爸爸妈妈玩“词语接龙”这个游戏,可真让我难忘。爸爸随口说:“来之不易”。妈妈赶紧接上:“一本正经”。听到这儿,我有点不明白,问妈妈: “您为什么要用‘一’来接‘易’的班呢?”她哈哈的笑了起来,她告诉我:“孩子,那是因为‘一’和‘易’谐音呀!你呀,还要多看些书吧。”说完,她拍拍我的头,便笑着走去厨房炒菜了。听了,我还是觉得弄不明白,在想着:“那样接能行吗?”
在那以后,我一直都拼命地去用功读书。一天,爸爸看到我这样只是把书的内容过滤一遍后就直接把书丢到一边去的行为后,面带愠色地向我走来,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认真读书是件好事,但是不可以这样直接把书的内容看一遍后就不看了。你必须要把书读懂,读透才算真正的读懂一本书。爸爸说完后就转身回书房,继续做他要做的事情去了。”客厅里剩下的是我和被遗弃在沙发上平躺着的书。
在书中,我找到了一座巨大的宝库——知识;在书中,我找到了一座能够给予我们无限财富的“黄金屋”。也因为如此,我与书结下了最深厚的情谊。
英语我的挚友篇二
暑假不能抹去我对往事的回忆和对哥们们的思念。暑假里,课外班多了,玩伴却少了,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赫一涵---我的好伙伴。
赫一涵,瘦瘦的,黑黑的,很结实。他的性情很温和、善良,也很讲义气,从不说别人的坏话,在别人危难之时,总爱帮助别人。他踏实能干,凡事做在前面乃是他的最大特点。
我们俩结交不早不晚,在二年级。那时,他已比较出名了,因为他是我班双胞胎兄弟(他的哥哥叫赫一楠)之一。甚至当时是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但我们成为朋友却是在四年级。俗话说“不打不相识”,真的,朋友是打出来的。就在四年级的某个星期四,我们在操场上打了起来,他和哥哥一起联合攻击我,我恼了,一下将他打倒在地…,但就是从那一次,我们成了朋友。
五年级时,我和他成了同桌,可以称得上“至交”。每天,我们都在一起讨论“国家大事”,我把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也一样。真可谓亲密无间!在小组讨论中,我们俩也是最佳“搭档”呢!
“小赫”我都是这样称呼他。他人老实,话也不多,所以总是有人欺负他,不过他还有另一个哥们于恒总会“挺身而出”,而我也会“拔刀相助”的。
小赫成绩很不错,就说这次期终考试吧,它以语文98·5,数学100,英语98位居班级前三名呢!小赫有时在小考中会失利,但在大考中,便会令人瞠目结舌,刮目相看呢!他已连续五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威信很高哦!嘿嘿!
小赫很爱创作,尤其是诗词改编,什么“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等等都是他的杰作。为此,他在班上可是小有名气的哦,我们都愿意和他交朋友。
开学就是六年级了,听说我们可能会重新分班。我还没有买同学录送他以作纪念,我只希望我们还能一班。若有缘,还做同桌。
英语我的挚友篇三
谈起挚友,往事如潮水一般涌上心头,在我心灵的沙滩上留下她点点滴滴。
她是个极富诗意的`女孩,总喜欢唐诗宋词。和她在一起我的文学知识长进不少。傍晚我们坐在河边的柳树下乘凉,夏风亲昵着周围的一切,她突然抓住我的手指着飞舞的柳条说:“快看,哪像不像‘万条垂下绿丝绦’?只可惜月亮太暗,不然就是‘山月皎如昼,清风爽,银波秀,明月笑吻金丝柳。’那多美呀!”说完瞪着欣喜的丹凤眼望着我。
看着她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忍不住扑哧一声。她那长长的睫毛忽上忽下,满口狐疑地说:“我说错了吗?干吗那样笑?”说完便低下头,手指不停地拨弄着。
诗意的品性带给她内敛的性格。就拿男女生交往来说,现在已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是很平常的,可她就不一样。一次班上一个男生借她的语文笔记本用,她向那男生要,那男生却说没用完,搞的她几天都郁郁寡欢的。那天,她刚进宿舍,小艳就喊道:“哎,他借你的笔记本不给有啥企图呀!”
“我看,他是喜欢上咱们这个才女了吧!”小宁顺口接到。
“嗯,我看有点像,你俩真是宝黛啊!”我溜了一句。
“什么呀,你们胡说些什么?才没那回事呢!”她说话时脸涨得通红,手不停地摩挲着耳朵。“他是弄丢了,还没找到呢!”她嘟囔着,飞出了宿舍。那讪讪的样子至今我都记忆犹新。
学生时代的生活是人生中最美的一段回忆,喜怒哀乐、酸甜苦辣,都将留在我们的记忆中。如果学生时代是现在的大观园,那么,我的挚友她是“林黛玉”应当之无愧。
英语我的挚友篇四
大量的友谊是生命坚强,爱与被爱是生活中最大的幸福。
——题记
朋友,这个词既复杂,有简单。对我来说的话朋友便是朱熹说的一样“朋友,以义合者。”朋友,“义”字很重要,有了朋友,生命的价值会显现出来。而“义”才会将生命变得有价值。
而我的朋友便是书,书或许不能与我交流,但它却能清楚的知道我的想法,告诉我解决的方法。书,很好的诠释了“义”字,当我身处顺境,只在接受邀请的时候才来访,而当我身处逆境时候不用邀请便自己来访。
在平时,我身处顺境时,书带我遨游中国。
书,带我鸟瞰世界。
书,带我飞向太空。
我的不仅在我顺境时帮助我,也在我逆境时帮助我。
书,在我悲伤时让我欢乐。
书,在你失望时让人振奋。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人类最诚的挚友呀!
英语我的挚友篇五
“那么,我来说一下成绩。”老师手中一摞试卷就像一张生死卡,全班同学的'心都悬在了半空。“最高分,徐琰玲。”呀!这孩子真幸运。叫什么来着?徐琰。。。什么是我?我诧异的接过试卷试卷,对试卷看了又看,最后在相信这试卷是我的。
“说好的哦!”我拿着试卷往你眼前晃了晃。你皱了皱眉,叹了口气:“我的伙食费!”
金黄色的沙滩上洋溢着暖意。我手里拿着几串烧烤,对着烤炉旁的你说:“再来几串鸡翅,小二。”谁叫你说我考到班级第一就带我烧烤来着。我得意洋洋的享受着战利品,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面上倒映着蓝白相映的天空。美,好美!
“喏。”你递过几串鸡翅,在我身旁坐下。“我还记得,你说过你最喜欢看天。因为湛蓝湛蓝的,像宝石一般。”我看看天,微微一笑,心里竟有些开心。难得你还记得小时候。
此时,我望着天,却望不到边际,云翻浪涌,天像海的影子,海像天的影子。
你像个影子一样,填充了整个天空。
那年枫叶,很美
始终还记得见你最后一面的场景。你穿着t恤配着运动裤,身上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橙香。脸上依旧是衣服“放宽心”的眉宇间的那股稚气已褪变成了一种成熟。脸上标致的大眼睛眨巴着,眨巴着。嘴唇的淡红散发出男性同胞的一丝感性。
“再见了,小丫头。以后不要吃太多零食和油炸食品。少喝点饮料,不要秋天还吃冰淇淋。要听你妈妈的话。”你温声说着,我却情不自禁地流下了雷。没错,你要走了,去一个我听都没听过的地方。
你家那颗枫树叶“哗哗”的落着。很凄凉叶很凄美。你却笑着说:“看,枫叶也为我送行,别哭了。”你摸摸我的头,依旧是那双大手。
你是个挚友,让枫叶也落了泪。
你是我的哥哥,你是我的影子,你是我的挚友。
英语我的挚友篇六
在我们班上有个四人小组,我、刘兄便是其二。虽然说我们四人初中三年来感情一直都很不错,但若论起认识时间来,我和刘兄便是最早的。在小学的时候我就曾因为一个电脑比赛认识了刘兄,本以为今后没有机会见面了,谁知几个月以后进入初中竟然与他出人意料的分在同一班,而恰巧他又坐在我后排,从此我们正式有了交往。当然仅凭这些的经历是难以使我们日后有如此好的关系,让我们成为真正的挚友是在初二的一年。
那年学校组织去桂林,由于我们都去过了,便向老师请假和另外两位同学一起去长沙。
清晨我们出发了,伴着岳麓山徐徐凉风,我们很快的到达了山顶,刘兄站在山顶上对我说:“如果今后做事都能站在高处才不枉此生。”我回答道:“这是可以的,只要我们都尽力去做。”下午下起了雨,到我们下山时,倾盆的大雨早使我们全身湿透。我们搭上的士迫不及待地向宾馆赶去。在长沙,我们4个人一起度过了一晚。也许是首次在没有家长陪同下与同学一起旅游,我们都显得很兴奋,在宾馆里我们整整一夜都没有睡觉。第二日拂晓,我们一同坐上了回家的车。不知为何,至今那次郊游我都记忆深刻,仿佛那一日就在昨天,或许是因为那一夜的彻夜长谈使我们成为真正的交心好友吧!
刘兄酷爱篮球,虽然身高不占优势,但他打起球来却是把好手。他的钩手技术至今仍是他难以破解的一大杀手锏,再加上他的跳投,他的确有能力成为一个不错的球员。然而,他酷爱篮球却不仅仅是在球技上,而是他对篮球这个运动的理解。记得初二年级时一次意外,一个同学把他推倒,使他起跳后没法正确落地,造成了脚踝骨折。本来按道理他应该休息几个月,然而他看见班上有比赛,便忍着伤痛参加了。更出人意料的是,他还不计前嫌与那位使他受伤的同学进行了精妙的配合,并非别人所想的展开争吵,因为在他心中知道篮球是5个人的运动,要打好就得团结。
刘兄不仅是一位篮球爱好者,同时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时尚达人。你只要观察他的鞋子和衣服能得出结论,无论在什么时候他总忘不了对他热爱的系列进行一番宣传。每个月他都定期购买《鞋帮》等杂志,以至于在他的熏陶下我们班不少人都对这些时尚用品产生了深厚兴趣,甚至外班都知道我们班有个时尚先锋。
刘兄虽有这样那样多的业余爱好,学习上却从未含糊过。即使在他因病休假后的考试,他也考出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尽管一直在进步,他却从未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毕竟他一直有一个梦——在初中毕业考到新加坡。
对于新加坡他一直有着一份执著地追求。也许是在他小时候曾听过有关于新加坡的故事,从那开始他便萌生了这个梦想。
刚刚进入初一时,刘兄对于留学的理想还尚有迷茫并不知道要如何去做。那时他还没有体现出如此渴望去新加坡留学愿望,很快刘兄在徘徊和犹豫中结束了初一。但如果事情就此结束也未免太过简单。
果不其然,刘兄在初二开始了追求新加坡留学的实际行动。在那一年他曾因脚踝骨折而停课。但在回到学校的几个月中。刘兄依靠自己的不懈努力考进了前30。这次经历让刘兄难以忘怀,不仅因为他在自己的努力下取得了成绩,更让他意识到或许在将来某一天,他可能会不再有健康的身体来支持他的奋斗,而这样的结局绝对不是刘兄想要的。
就这样他开始了漫长的追赶。尽管与别人相比起来,他落后了一年时间,但凭着坚强的意志,刘兄的成绩日益提升。在刘兄的奋起直追下他与对手的差距被一点点缩小,最终到了刘兄可以与他们在同一个擂台上放手一搏的时候。
可惜天公并不作美,他并没如愿以偿,但他却没放弃留学的梦想。他咬咬牙对我们说道:他会将初中的努力延续下去,也许初中没能如愿是因为犹豫和徘徊导致的准备不足,但在进入高中之后他决不允许自己再犯初一犯下的错误,一定会加倍努力为出国留学准备。希望有朝一日真的能完成他出国留学的理想。
刘兄不是个完美的人,或多或少存在缺点。但对作为朋友的他却着实是真诚可交的。不仅是因为我从他身上所学到的优点,更重要的是他面对失败与困难的积极态度。正是因为如此,刘兄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英语我的挚友篇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一直牢记在我的心中。这些年来,书一直是我的一位挚友,我只要一有空就会多陪陪它,最近我又迷上了一本名著——《三国演义》。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拿着一本《三国演义》在教室里兴致勃勃地看着,正当我陶醉在三国的历史中时。突然,一阵“呜-呜-”的警报声把我从“硝烟弥漫的火烧赤壁”的意境中暂时地拉了出来,紧接着窗外就传来“着火啦!”“着火啦!”此起彼伏的叫喊声。当我抬头才发现,教室临街的窗户旁早已被好奇的同学们围得严严实实,只见同学们挤的挤、瞧的瞧、望的望,有的同学在教室里没有抢到有利“地势”,索性跑出教室去寻找最佳视觉角度去了。通过同学们的对话,我似乎了解到了这场火灾的起因和经过,但此时我更关心“被熊熊火焰包围的曹营”。我刚准备再探“曹营火势”时,只见弟弟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对我说:“姐姐快点!学校外的一个仓库着火了,你不去看看吗?”我的目光只好暂时地再次移开了书本。“啊?那仓库里没人吧?”,“应该没人,消防员正在灭火呢!”既无大碍,此时我只想安安静静地看书。弟弟看我并没有去看热闹的意识,只好悻悻地走开了。看着他的样子,我有些不忍,本想跟弟弟再询问几句灭火的情况,但我更担心“赤壁之火”容不得我再耽搁分秒,我的目光只得迅速又回到了书中。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目光从未离开书本,我感觉与其看一场火灾,还不如把时间用来看一本好书。教室外渐渐平静了,同学们陆续回到了座位上,有的同学似乎还意犹未尽,开始激烈的讨论起刚才消防员如何灭火的经过。唉!用你们看“戏”的时间,还不如去看一点好书呢!
现在我们很多同学都忽略了读书,所以他们不能体会书中的乐趣。一本书,如果你仔细去看,你就会被它深深的吸引,甚至还能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每天看一本好书,你就会从中收获快乐。当你看的书足够多以后,你就会发现“书,才是你最好的朋友”!
书在我眼里是什么?书是天使,它给了我无限的憧憬和欢乐;书是老师,它教会了我知识,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冬天的太阳,它让我在阅读时不再感到寒冷……。
啊!书——我永远的挚友!
英语我的挚友篇八
书常能带给我不一样的惊喜,告诉我人世间的冷暖以及人情世故。
《傅雷家书》便是那本于我而言十分惊喜的书。它是傅雷及其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的家书摘编;是一本汇集了傅雷的教子之道、父子情深、道德、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的教子篇;更是一本寄托了父母对儿子深厚感情及关爱的一本书。
在傅聪出国的那段时间里,傅雷几乎日日与他通信,言语中总是满含着急切的关怀,那样地慈爱,和蔼可亲。可在此之前,却一直是扮演着“严父”的角色,每天要求傅聪学习,在固定的时间里弹钢琴,一弹就是好几个小时,每次都练到手指酸痛。以至于傅聪从小就没有童年,过得很辛苦,他的母亲常在一旁落泪,但也不敢阻止。
我想,在这个时候,傅聪的内心一定是对父亲充满畏惧,却又十分不满的,毕竟在好玩的年纪里,没有谁不想出去玩耍,但也正是因为傅雷的严加管教,才有了后来获得巨大成就的傅聪。
《傅雷家书》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的不足,回想自己,心里就一阵脸红,我何尝不是让父母操碎了心!就拿“手机事件”来说,因为手机,我与父母冲突的次数大大增加。我常认为自己能管住自己,希望父母给我足够的信任。而父母其实给了我比较足够的.使用手机时间,只是晚上睡觉前收走罢了。但我仍不满足,不想上交,为此与父母在言语上总有冲突,甚至与父母叫板。虽然后来父母妥协了,但是,我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有自控力,直至视力略有下滑,才猛然被警醒。
我知道,其实我的父母也很无奈,不想用“高压”制服我,却又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彼此之间常出现“冷战”。读完《傅雷家书》后,我才真正理解了父母的良苦用心,之所以对我们严厉,之所以叮嘱不断,是为了我们将来能过上生活的幸福,为了以后能活得更加体面,能在一个相对舒适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在读书的过程中,让我感觉到了一本好书的魅力。就像《傅雷家书》那样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明白,书是我的挚友,常能告诫我,帮助我,教导我。与书为友,终生相伴,受益匪浅。
英语我的挚友篇九
读书真好,它给了我优秀的成绩,给了我阳光的心态,还给了我包容的性格。
忽然,我想起了刚刚读过的一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让几分心平气和。”对啊,我为什么要耿耿于怀呢?我应该宽容她,和她心平气和地谈一谈,一起找出她丢失的那只水晶杯才对呀!
到了第二天,我主动去找小红,并把我的那只水晶杯的来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我原谅她的误解,她感到很抱歉,向我认了错。我也因运用书中的那句话化干戈为玉帛。
于是,我又帮她回顾杯子丢失前的具体细节,并帮她一块寻找,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在她的阳台角落里找到那只丢失的杯子。
“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当你浮躁时,它教会你冷静;当你面对困难时,它教会你坚强;当你面对矛盾时,它教会你解决问题的方法。我深深感受到:,我爱书,它会陪伴着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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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我的挚友篇十
我走在小巷子里,看路灯撒下一片金黄,影子也随之出现了,似乎光与影总是相依而生。
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只记得科学中学到过它出现的原理:光是沿直线传播的,所以会有一部分被物体或人遮挡,产生阴影,即影子。它总是出现在光源的对面,好像它就是传播光明的使者。
影子还是岁月的`良师。路灯在我的正上方时,影子在我的脚下,缩成一团,小小的,像是刚出生的婴儿;随着我向前走去,影子逐渐被拉长,长成一个瘦高的青年;当身后的路灯渐渐远去,身前的路灯慢慢靠近,影子在我身后,慢慢变短,这是衰老;当我走到路灯正下方,影子又缩成了一团,成了一个小小的婴儿,这样又长成孩童、青年到中年,最后又衰老,就像是在我面前一次又一次地演着生命的历程,仿佛是在告诫我要珍惜时光,人的一生那么短暂,稍不留神就老了,到时候后悔莫及,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影子我一生的挚友,我一生的良师,它伴随着光明,指引着我前进的道路。
英语我的挚友篇十一
夕阳西下时,听着那优美的钢琴曲,捧着唯美的文,闻着淡淡墨香,领悟书中的世界,徜徉在神圣的天堂。
--题记
还记得年幼之时,常常缠着父母让他们为我讲述童话故事,那时,我是百听不厌。后来识字了,还记得第一本书也是童话书,那本书里有善良的白雪公主,可怜的灰姑娘,美丽的睡美人……那本书里有智慧有美丽有圆满的结局,不知从何时起,大概是天生吧!我对书便有一种敬仰,总觉得书中的世界是神圣的,纯净的,是不可侵犯的,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的爱护,不忍心弄脏一个墨点,怕触犯了那片纯洁。
长大些,上了小学,对于那些花花绿绿的课本,总想要一口气看完,总想先了解什么,上课总是特别认真,书上有工整的笔记,但也是小心翼翼的圈画,不想触及那不可侵犯的神圣地方。我总是想着,羡慕着,羡慕古人的出口成章,羡慕古人的知书达理,羡慕古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以我喜欢看哲思的书,那样子对书细读慢咽,仔细理解,仿佛也觉得自己博览群书,那时书满足了我一个小小的虚荣心。
再长大些,脑子里有了自己的思想,懂得一些什么,家里书架上的书也越来越多,有时候觉得作者真是写到我心里去了。那时候,我的同桌是优等生,他碰巧和我在一家书店借书,我们也算是志同道合,也喜欢感悟人生,我们会一起探讨,一起思考,我们曾一起看《狼王梦》说说自己的理想并坚定自己对梦而追逐的心,我们一起看过《朝花夕拾》,领略鲁迅的文采,我们看《草房子》,感悟男孩的经历,感悟他对尊严的守护,我们也一起看古文,对作者一字一句,细细斟酌,思考作者的心境。那时仿佛被带入了全新的一个世界,一个无人的境界,只有思考,还伴着点点墨香。
还记得曾经我总是在闲来无事时盯着整齐的摆放在书架上的书静静的发呆,那时候,我就希望自己可以有一个超大的图书室,每到黄昏时刻,逆着夕阳从窗外透来的光,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像品尝花茶一样优雅的享用,时不时倚着书架抬头看看天空或在下雨时看一本深思的书,体会字里行间的温暖,耳边是滴滴嗒嗒的雨声。那时候只是一个小小的梦,一直到现在心中还有那个梦的位置。
对于书,我曾一整天捧着,不懂不说话,像机器一样只重复翻书的动作,我也可以为了书放弃心爱的玩具。我希望自己可以永远沉睡在书的世界里,经历一个又一个别样的故事,远离浮夸的凡尘,去聆听书的声音。
我对书,无所保留,付出所有,它也给我教导,教给我三思而后行,教给我如何面对人生。
英语我的挚友篇十二
我漫步在辽阔的草原上,地面尽是浑黄的泥土和枯萎的庄稼。猛一抬头,啊,眼前是什么?只见二十多米高的空中,呈现着一座花园般的城市,花木扶疏,错落有致,苍翠欲滴的叶子趁着朝霞的繁花,一座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掩映在绿树红花之间……这,并非梦境,也不是童话世界,而是我在书本上遨游古今世界,看到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古巴比伦空中公园。
上小学时,我就非常喜欢看书,常常沉迷在《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我喜欢的白雪公主和艾丽莎,她们代表着善良和正义;我也喜欢《海的女儿》中的美人鱼,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和自由,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变成海上泡沫。正如裴多菲的始诗中所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从这些书中的到了极大的快乐,它们是我童年最亲密的伙伴。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开始阅读一些自然科学和社会方面的书。这里虽然没有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却有着比故事更加迷人的知识。小时候,我听奶奶说过“天狗”吃日的故事,看了书才知道那不是天狗吃日,而是月亮落在地球上的影子。我原以为打雷闪电是老天爷派“雷公”、“电母”来惩罚坏人的,后来看了书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还有许许多多问题,我都在书中找到了答案。
这些年,父母说我变了,他们说我小时候爱哭,现在坚强多了;说我从前话很多,现在比较深沉内向;说我现在比较有礼貌,也懂得自觉做家务。唉,说的我怪不好意思的。记不得我小时候是怎样的性格,不过,我确实从书上知道女儿有泪不轻弹,因为眼泪征服不了困难,甚至洗刷不了痛苦;我从树上懂得了要尊敬长辈,学会思考。
如果我确实有了点进步,那么书给我的教育可是其中一个重要元素啊!!
英语我的挚友篇十三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只有书声伴着花落,才从不间断,只有读更多的书,才能行更多的路,更能走向成功,实现伟大的理想,飞向广阔的蓝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生幸福的伴侣。有了书,就像黑夜有了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有了书,就像一座知识的宝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永远不会忧愁;有了书,就像一个个老师在教育我们做人的道理,我时刻都在书海中成长。
首先引领我走进书海的是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历史谱写了一篇篇辉煌;读《上下五千年》我仿佛又看见了当年秦始皇的威武、强大。他统一了六国,统一了文字,统一了货币。还建成了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看了《三国演义》,让我看到了刀光剑影的一场场心惊动魄的战斗;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精彩绝伦、离奇曲折的故事。读了《西游记》又看到了!唐三藏一心向佛;孙悟空勇敢正义、神通广大、除妖降魔,为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共破一个个难关;猪八戒花天酒地、好吃懒做、贪财有善心;沙僧任劳任怨、心地善良、忠心耿耿。读了《水浒传》自然不会忘记“孙行者”武松打虎的英勇故事,“智多星”吴用足智多谋,遇到困难时千方百计地想出办法应对。读了《红楼梦》看到那凄婉的《葬花词》将林黛玉的自尊、自卑表达的淋漓尽致,令人心酸。一本本好书就如我的挚友陪伴我一路前行。
一天又一天的成长,一年又一年的积累,度过了十二个春秋。都与书一起成长,都与书成为挚友。因为读书,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读完了一本书,你如掘出了一片财富,书可以让你知识渊博,书香中含着生命的气息;书可以送给你无边无际的知识。让我们在书海中遨游。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知识的路是学无止境的,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下放飞自己的.理想吧!
英语我的挚友篇十四
挚友挚友是交情深厚的朋友,是我们一起犯了错,被批评了,不离不弃,那才是真正的挚友。脑海里呈现出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一起去文具店购物;一起在车库等待某个身影;一起在办公室挨批;一起紧张的复习;一起……好多好多的“一起”喷涌而至,像放电影一样记录了我们彼此的回忆。下课了,我们一起玩耍,休息时,我们一起聊天。平常,我们常在一起玩儿,但是也有时候会闹翻。有一次,我们在课间不知危险的玩“警察抓小偷”,在一次,“警察”找“小偷”的过程中,“警察”无意间被老师像“猫”抓“老鼠”一样,被“拉”回了教室,同学们在一旁看笑话,而我们玩的人一个都不敢站出来。但是呢,我和他互为朋友,朋友被挨批怎么能放着不管呀!我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其实,我是不想站出来的,可是,批评的话语是抵不上朋友之间的友情,友情比什么更重要(当然,亲情在友情的前面啦!)。我觉得在一起被挨骂,心里不会有阴影,因为,我对的起自己和朋友之间的友情了,俗话说得好:有难同享,有福同当。我和王扬帆之间的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平常,我们常在一起玩儿,但是我们也有闹翻的时候,有时候,我们碰到好东西的时候,通常会抢来抢去的',但是每次我们之间都会进行一次拍卖,谁出的价高,谁就能拥有那一个好东西,所以,我们在进行拍卖的时候,我们俩都会带很多钱,因为理由很简单,都想得到那个好东西,所以,每一次提价时,我们俩都会非常的紧张,经常会为一点小东西或一点儿鸡毛蒜皮而互相闹翻或吵起来。王扬帆,你永远是我的挚友!
英语我的挚友篇十五
朋友像一本笑话书,时刻让你开心;朋友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心头;朋友像一盏明亮的台灯,照亮黑暗;我就有这么个朋友,他就是葛铭元。
记得,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星期天下午我约了三个同学去打篮球,正当我们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天突然暗了下来,太阳也不知道藏到了哪里。篮球也打不成了,大家沮丧地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家。可正在这时忽然就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就当我想着怎么回家的时候,我的好朋友葛铭元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张很大的塑料纸,他气喘吁吁说:“我们一人抓住一个角,慢慢往家跑。”大家立马同意。可我看到那张塑料纸有个角明显烂了,而且有个洞,谁要抓住那个角肯定会被淋湿的,所以我心想,不如我来抓这个角吧!可就要我马上要抓住时,葛铭元一把抓住了那个角,并让我们抓住另外三个角,快速跑回家。
雨越下越大,我的袖子快被淋湿了,所以我用力把塑料纸往我这边拉了拉。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了葛铭元,雨水正从那个烂了的地方淋了下来,他全身都湿透了,那个烂了的角根本挡不住雨水,雨不停地打在他身上。看到他这个样子我不禁有点感动。我为自己刚才自私的行为感到羞愧,于是我对他说:“往这边来点吧!你都淋湿了。”他打了打身上的水笑笑说:“没事,没事,赶紧走吧!”我很是感动,只好继续往家跑!
终于,我们跑到了我家,看见他湿淋淋的样子,头发全部压了下来,衣服全部贴在身上,不禁有点好笑而又感动。我让他去我家换个衣服,可他却摇摇手说:“不用了,你快点回家吧!别感冒了,我先走了。”说罢,他就飞快地往他家里跑去。
通过今天这个事情,他,让我感觉到了有一个朋友真好。
英语我的挚友篇十六
我漫步在辽阔的草原上,地面尽是浑黄的泥土和枯萎的庄稼。猛一抬头,啊,眼前是什么?只见在二十多米高的空中,呈现着一座花园般的世界,花木扶疏,错落有致,苍翠欲滴的叶子树着朝霞般的繁花,一座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掩映在绿树红花之间这并非梦境,也不是童话世界,而是我在《邀游古今世界》这本书上看见的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古巴比伦空中花园。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喜爱看书。常常沉迷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喜欢白雪公主和艾丽莎,她们代表善良与正义;我也喜欢《海的女儿》中的人鱼公主,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与自由,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变成海上的泡沫。确如裴多菲的诗中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无抛。我从这些书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它是我童年的亲密伙伴。
这些年,爸爸妈妈说我变了,他们说我小时候很喜欢哭,现在坚强多了;说我从前不爱说话,现在变得活泼开朗外向了;说我现在比原来有礼貌,也懂得自觉做家务了。哎,说得我怪不好意思的。记不得我小时侯什么性格,不过,我确实从书上懂得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因为眼泪征服不了困难,甚至也洗刷不掉痛苦。我从书里懂得应该尊敬长辈,学会换位思考知道我还有许多缺点。如果说我确实有了点进步,那么,书给我的教育可真是功不可没啊!
书,我的挚友!
英语我的挚友篇十七
时光倒流,思绪飘回。记得那是小时候的事了,一日,我陪妈妈去我家附近的书店买书。一进书店,我变像一只自由的鱼儿一样穿梭在书架之间,早已忘记了自己“陪买”的任务。无意之间我看到了一本名为《父与子》漫画,便把它拿下来翻了几页,看了几页觉得里面的故事很幽默有趣,就倚在书架上看了起来。看着看着脚都酸了,索性就“席地而坐”,直接坐到地板上看书了。
在我看的时候发现这本漫画是一本无字漫画,但是里面的图画却描绘着一个又一个简单易懂的小故事,让人看了情不自禁的笑起来。我仔细的阅读每一篇小故事,体会着父子二人每天那简单的快乐。慢慢的`,我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总感觉其中那调皮的小孩就是我,总感觉我在利用图画来展现我与父亲之间的感情和我生活中的那平凡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