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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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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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今年上半年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按照本镇九九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20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九至九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一年来,司法所在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着眼构建和谐社会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为落实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任务,进一步促进日常业务的规范化。我所在今年由县局出资统一了司法所外观标识,“一所三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全部上墙。所容所貌焕然一新,使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1、坚持每月一排查一分析制度,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工作。全所全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走“大调解”模式,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起,成功6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各村调委会全年累计调解民间纠纷290件,调解成功285件,成功率98%。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所有调解案卷均按照县局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未调解成功纠纷均已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要求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乡司法所、各村调委会均按照回访制度规定,对所调解纠纷进行了回访。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2、强化调解人民的培训利用乡政府召开各种会议以会代训和年初集中培训的方法,对135名调解员进行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了他们的调解技能。
3、按照县局文件要求,在我乡新场坪村和太和街村成立了法务前沿工作站,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送到群众身边,目前,试点村的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矛盾纠纷逐步减少。
1、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帮教安置工作层次负责制,责任到人的措施要求,加大了组织协调力度。结合我乡社情复杂的实情,使帮教工作做到“五清”,心里有底,并协助村居委会、村、乡直单位解决了“两劳”回归人员生活、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为他们送法律读本与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帮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三是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理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四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截至年底,我乡共排摸出近5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24名,其中:刑释19名,解教5名,并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98%。安置率95%。24名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为司法干部与解教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乡村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中心、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2、今年,我所继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们克服人员少,对象居住分散等多方面困难,进行“一帮一”的管理和教育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全所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现到期顺利解矫4人,7人在矫,到期个案矫正档案已移交县矫正办归档。目前,在矫对象均能按时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没有脱漏管现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矫正效果良好。
1、今年是“六五”普法的xx年,我所在总结“六五”普法经验基础上,通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抓重点单位的依法治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我们协调与乡各服务中心、站所,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法制湖北建设纲要》等政策法规,目前共开展各项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600份,宣传挂历800份,参加各项专项整治4次,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在对两委干部培训的基础上,xx年6月18日,近100名两委干部和乡政府机关公务员参加了“xx普法”考试。极大地提高了全乡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掀起学法守法用法高潮。
2、开展法律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提供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增加了知识。如“12.4”活动期间,乡普法办在集镇设法律咨询台,并悬挂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宣传标语,使过往司机和群众抬头即可感受到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
3、“六五”普法顺利通过县人大工作组的验收,检查结果名次排位居全县前列。
今年,县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继续纳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内。我所密切同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年初,县法援中心给乡所下达了全年完成19件法援案件和19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经过两所同志的辛勤努力,目前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8件(其中,司法所负责办理15件,法律服务所办理13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47%,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98件。为困难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社会效果反响良好。
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我所干警已经与阳坡村和三岔沟村建立了政法干警联系基层制度,司法所干警进村入户开展5项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司法所工作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按照县司法局建司发通(xx)3号文件要求。司法所于今年4月20日开始,逐步在加强司法所工作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以村(居)、社区自治组织为依托,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和社区干部、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种力量,融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为一体,将“一所三中心”职能下移到村(居)、社区自治组织,使之成为基层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综合体系。我所认真研究部署,积极争取xx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一是由乡政府下发(茅党政办发[xx]39号)文件成立了xx乡法务前沿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5月13日在我乡太和街村和新场坪村挂牌成立了两个基层“法务前沿”试点工作站和“法务前沿工作室”,办公室做到了上级机关“八有四落实十四上墙十二台帐”的要求,司法所干警在现场为两个试点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就法务前沿的工作模式和工作要求作了详细的指导,目前试点工作站已经投入运转,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作用的综合维稳机制,运行效果良好。二、司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xx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外宣工作方面还有待提高,工作创新、特色工作尚需加强;
(四)社区矫正对象、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五)办公经费保障欠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需要继续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一)学习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好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培训好基层人民调解员。
(二)贯彻执行《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启动全乡“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利用综治平台发送普法短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使全乡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
(三)按照县局要求,继续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开展好监管帮教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完成上级下达的法援工作任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努力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构建“平安”“和谐”踏踏实实地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与其他部门有机衔接,使我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争取在新的一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向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大队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局年初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经全体执法人员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强化群众水法规意识,使水法规真正走入千家万户,渗透到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今年三月份,我们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联合xx市电视台和黄骅报社在顺意购物广场共同开展水法宣传。整个活动悬挂宣传横幅2条、分发宣传单与宣传物品4000余份,取得了良好效果。
大队从提升人员执法水平着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今年五月份,部分没有执法证的队员参加了xx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以优异的成绩全部通过考核。截至目前为止,我大队共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主办的执法培训3次,并按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成功举办了两次我局执法人员的培训活动。通过学习,提升了水政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水政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一年来,水政执法人员坚持河道巡查制度,大力开展整治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做到了及时把握水事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倾向,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工作中,我大队按照“一河一档”的工作要求,安排人员开展河道检查工作,掌握河道现状、找准问题,做到记录详尽,将检查情况、影像和资料及时备案存档。
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我大队参照河北省水利厅、xx市水务局自由裁量处罚标准为依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完善了xx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歪风,对所有案件坚持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为更好的完成收费工作,我大队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大力强化征收措施,狠抓任务目标的落实,坚持宣传工作,增强企业法制观念,提高企业纳费意识。截止10月底,我大队共计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13万元。
20xx年工作谋划
1、在20xx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我大队准备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全面做好水法宣传工作,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制作宣传牌匾、进行报纸宣传、定制相应的宣传物品和宣传材料,让守法意识更深刻的传递到人们的脑海中。
2、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主动、服务热情、办事高效的水政监察队伍。
3、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从严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河道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4、进一步加大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力度,严格征收,确保缴费单位按时足额缴纳。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2011年度,沙埠司法所在沙埠镇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主题,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了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为沙埠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根据黄岩区司法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2011年上半年起我所不断拓展源头治理,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从思想上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从制度上检查司法所成员是否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是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专项教育和日常教育的结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注重社会形象建设,逐步实现从 “不敢为”、“不能为”的他律意识向“不愿为”和“不必为”的自律意识的转变。还在村干部中聘请了3名党风廉政监督员,来监督我所落实党风廉政情况,同时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3、规范纠纷调处,建立一案一档,实行调解纠纷公开制度,确保调解纠纷
合理、合法;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管理,任何人不得有不按时报到、不服监管的情形发生,推行人性化管理、公平公正做事,获取管理相对人尊重。
随着工作作风的进一步改进,司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得到了提升,工作的社会效果也更好了。
二、进一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我们立足于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司法所的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制教育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及“强防控、打盗抢”、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等活动,有效地保障了我镇的平安。平时工作中,司法所十分重视镇政府和区司法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做好企业法人、公民和群众组织在涉法、用法上的保障服务工作。我们以普法学习培训为核心,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大力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作用,重点强化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普法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为全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继续推动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公务人员普法教育,继续坚持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今年我镇组织了镇干部职工100余人次,村干部1000多人次,参加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等法律知识培训。
2、认真抓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充实完善工作。本着“法治文化进校园”的活动目标,坚持政法部门与学校挂钩联系制度,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司法所、综治办有关人员到各中学、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讲解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今年我们共上法制课8场次,参加师生2700余人次。
3、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制素质。我们通过“法制下村”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人大执法检查等活动,分别对党员、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督促各村根据自身实际,积极配合,利用宣传资料、法制橱窗等多种形式,认真完成本村的普法任务。
4、坚持依法治理。在普法的基础上,各村、企事业单位完善了各种管理规章和自治章程,依法治村、依法治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土地、城建、交通、社会治安的专项治理工作,积极依法查处各类违章违法现象。镇人大还专门组织了人大代表对依法行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加大了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促进了全镇依法治理的顺利开展。
5、民主法治村创建任务100%完成,全镇33个村,已有1个村被评为五星级民主法治村,1个村被评为四星级民主法治村,31个村被评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栅溪村已经申报市级民主法治村。
三、进一步规范调解活动、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随着“舒心解结”和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大练兵等活动的开展,对本镇的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效果也很明显:
1、加强组织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网络。我镇形成了以沙埠镇调解委员会为中心、4个镇级专门调解委员会为纽带、33个村调委会和3个企业调委会为经络、140多个调解员为基本单元的调解组织网络。调解组织覆盖全面、重点加强,整体战斗力大幅提升。
2、加强调解队伍培训,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干好任
何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我所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工作人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司法所全年对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2次,小组和个别培训数十次。目前我镇已形成一支高中文化以上、有一定调解技能、主任级、准专业、高素质的调解队伍。
3、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着力化解各类矛盾。平时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信访苗头的排摸解决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一是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每月28日的排查上报不安定因素,包括各类纠纷和易激化、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事件苗头。在平时的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我们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或事件苗头,专门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二是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到访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自杀等激化案件,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件件得到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截止11月,全镇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80件,其中沙埠镇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24件,其中:婚姻家庭邻里纠纷19件、建房纠纷2件、土地权属纠纷3件,调处成功2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100%,未发生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三是认真开展防激化工作。在不安定因素排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的基础上,我们对易激化的纠纷及苗头及时处理控制,与派出所协调,对每月新发生的易激化纠纷及疑难、遗留纠纷进行备案,并落实村、派出所、镇三级责任制,定期汇总调处,控制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措施到位,有力地防范了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推行人性化管理,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归正人员管理力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已经是司法所工作的一个重心。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我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司法所、村委会矫正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各村的治保调解主任担任各村社区矫正主任,进一步促进工作。从3月中旬至4月中旬,我们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展开了一次全面走访,进村入户,面对面交流。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实际生存状况和平时表现情况,需要加强管控的就加强,需要给予救助的积极联系民政部门给予救助。这次大走访,不仅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而且对我们监管帮扶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对于新增矫正对象,衔接问题目前还是需要进一步改进,为了不脱管不漏管,我们定时和法院、派出所核对,每天核查信息系统,积极争取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到所后,我们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宣告,并与其签定帮教协议,做到无一脱管。为更好地掌握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我所对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gprs定位,不定时核查定位手机使用情况。截至2011年11月,沙埠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8人,其中缓刑34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社区服刑人员普遍思想稳定,表现良好。今年我们为2名常年在常州经商以及1名在贵州从事餐饮业务的矫正对象办理异地委托管理,我们坚信人性化管理才是得人心的长效管理。
对接收的归正人员对象及时靠上去做工作,实行所长谈话制,了解其目前的工作、生活状况。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归正人员,我们及时向镇政府和所在村反映,从镇政府和所在村两方面给予救济和帮困。四是充分发挥“三帮一”和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员(涉黑、涉毒、三无、未成年人)的管理和帮教,对归正人员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对实行一般管理的归正人员,要求“三帮一”成员每季度上门或电话访谈一次并进行登记;对重点人员则要求“三帮一”成员或志愿者每月必须找其见面访谈一次,了解其近期的工作、生活、去向情况和思想活动,并进行谈话纪录。截止11月,我所在册归正人员80人,帮教率达到100%。对于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我们发放了每人300-500的补助,来解决他们的头餐饭问题。建立安置帮教基地3个,积极为他们推荐工作。并联合沙埠镇成教办,积极引导他们参加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资本。
3、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我们以“警校共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成立由民警、教师、家长(亲属)、镇村干部组成的帮教小组,完善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机制,定期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课外辅导,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设“家长学校”,建立失足未成年人档案,树立改正典型。另外,我们将积极为刑释解教青少年建立“阳光驿站”,本着“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命名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逐步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肃清黄毒、打击黑网吧,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干净的环境。
五、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格局。我们积极发挥镇村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平时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在沙埠镇集市日数次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今年,我们一共为2名经济困难的农民提供了法律援助,1名是唐山陈村的车海国,主要是为了离婚后儿子的归属抚养问题;另1名是金余村的丁学根,主要是妻子发生交通事故而由于家庭条件困难无法再医而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最后,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为他们解决了问题,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们一定要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六、强化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升整体形象
换区局统一制作的标识牌、桌牌、工作证,使司法所的面貌焕然一新。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使得我们更好地发挥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从而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1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创新、特色工作尚需加强;二是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需要进一步争取沙埠镇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在下一年度做进一步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开创司法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沙埠而踏踏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年又是公司迅猛发展的一年,无论是内部战斗力,还是外部影响力,均有很大提升,比如房屋销售营业额破亿再上新台阶,称雄为国争光,作为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我也很有自豪感。随着年底的临近,年的工作接近尾声,也到了该对这一年工作进行总结的时候,对比公司的重大成就,总结自身日常工作中的进步与不足,以作为对自己日后工作的加油与鞭策。
作为合同管理部的一名普通员工,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自认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到了勤勉尽责,能够达到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当然在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值得总结教训。
一、合同审核方面
年我先后负责的合同审核范围包括:、、、、…..全过程合同及年度合同的审核以及全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抽查审核工作,并配合招投标部、采购部、营销部等部门针对这些项目进行招文会审、招标策划以及开标工作。起草、审核或抽查合同约800份,其中除根据工程正常进展报审合同外,解除合同约10份,变更合同约60份,发审核意见函约50份。个人认为,在合同报审中,合同管理部主要是一个服务配合部门,其职责是积极配合业务需求部门,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既要尽量杜绝或降低法律风险,又要满足公司发展进度需求,不耽误合同的签订下发。我也是以此为导向进行工作的,应该说年合同审核工作,基本满足了公司发展进度,达到了风险防范的需求。
二、法律事务方面
在诉讼方面,先后处理公司诉技术(委托)合同纠纷案;莱芜金碧项目、等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项目、两煤气中毒侵权责任纠纷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虽经历立案时的不顺,但最终以完胜结案,通过诉讼追收回款544万元,调解、判决的违约金比例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的6%-7%,追究违约金43万元。、两侵权责任案件属于标的额不大(共计五万余元)的“小案子”,但该案的复杂程度及运用的诉讼手段远超一般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取证、开庭、协调关系前后十多次,导致案件拖延时间很长。当然经过各方面努力,结果应该比较理想,现经沟通主办法官,将于近日下发判决书,判决我司胜诉。分析本案拖延的原因,主要因为我司保安煤气中毒发生前后,物业公司经办人员未留下任何书面证据。缺乏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直接证据,全部为申请法院调取。
经过这些案子的处理,我认为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确实至关重要,比如,商品房买卖纠纷应该做好过程取证工作,催款、解除函件应做到及时、完整、闭合,环环相扣,东营营销部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到位,可以作为借鉴。煤气中毒案给我的启发是处理公司事务过程中,一定要防患未然,落实到直接证据,比如合同、收据、录音录像等。淄博文物局行政处罚案给我的体会是,针对政府机关部门的管理行为或处罚措施,不能回避、怠慢,应根据法定程序积极回应,及时提出疑问、异议,并及时决策、处理,以免错失法律上的程序救济。
在非诉方面,主要处理的问题有业主索赔谈判、起草或审核对外发函、解答各专业部门的法律咨询以及物业公司专项用工纠纷的处理等。其中参加及交楼项目业主索赔谈判约20次,谈判业主近80户;根据招投标部、预决算部等需求部门的要求起草或审核相关函件70余份;物业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圆满解决,公司成功将法律责任全部转移。应该说我负责项目的法律咨询、谈判、发函等日常非诉法律事务均能满足公司正常法律保障需求。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年的工作中,虽然能够在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处理中满足公司工作需求,没有实质性大的错误,但确实存在一定的过失,被问责过两次,值得反思与检讨。
其中一次问责是因为商品房案件未能与同一批次的其他地区同类案件同时立案;另一次问责,是因为开发部进度紧急,未按照正常程序走审批流程,盖章时的合同版本被对方篡改,未能及时发现,虽然后来得以弥补,但毕竟给领导工作带来了被动。
尽管都是事出有因,比如第一次是因为法院立案庭受被告业主社会关系影响违法办案(故意刁难、拖延立案),直到我司到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控告督办,才得以成功立案。但作为公司管理来讲,公司或领导要的是结果,解决问题是关键,过程如何特殊是次要的。所以,不管原因如何,结果出了问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日后的工作就应该接受教训。一件事情的失败或过错,先不要讲原因,不需要为失败找理由,而应该尽快为成功找出路。
我相信,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只是一种手段,能够藉此促使自身进步,为未来的工作提供规律、经验、教训、方式方法才是最终目的。在20年度工作中,我应该继续做到严谨、细心、多观察、多学习、多总结,以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为导向,立足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争取有新的提高和发展。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局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发展地方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题,全面推动“四五”普法向纵深发展,认真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服务于“苏中争第一、跨江争位次、全国争百强”的宏伟目标,大力推进创建“安全大仪”的进程,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二、工作目标
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调委会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均达上级要求,努力争创“人民满意司法所”,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居于全市上游。三、工作任务
一抓普法,推进依法治镇工作深入开展2009年是全面实施“四五”普法和开展安全创建活动的决战之年。法制宣传工作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镇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改革发展的法治氛围。1、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我们将以广播、橱窗、电视、横幅、戗牌、标语等媒体为主渠道,法制宣传咨询台为依托,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社会法制宣传模式,突破就普法而普法的浅层次运作,为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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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学法培训、学法笔记本、学法考试和学法登记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的法制培训,组织好外来务工人员学习相关法律。
3、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巩固拓展宣传阵地。严格按照市法治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工作重点示范点的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有关要求。强力推进“平安大仪”的创建工作和依法治镇的工作,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调动城乡基层干群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抓基础,加强网络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市政法委、市局的有关部署,成立由党政统一领导、镇综治委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为主、有关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会同周边秦楠、天山、公道、甘泉、刘集、陈集等乡镇成立我市北片联合调委会,构建并完善“大调解”机制。规范化镇调委会、规范化村级调委会的建设始终贯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态运行的理念。加强对村级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基层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年内无上访、集访,矛盾纠纷调解率98%,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2、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六有”的要求,立足我镇实际,在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取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筹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争创“人民满意司法所”。
3、落实各项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及时向上汇报情况。探索并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4、做好信息调研工作。时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重点,及时报送反映我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动态的信息,力争圆满完成年初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抓业务,全力推进“平安大仪”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我镇关于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三年创建”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六个不发生”、“七个较低水平”的工作目标,确保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诚信的发展环境、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等五大环境建设取得新的成就,为大仪镇继续保持“社会治安先进乡镇”荣誉称号进一步夯实基础。gongwen123免费提供四抓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素质狠抓本所工作人员思想素质的提高,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总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五抓服务,全方位服务招商引资突出服务经济这一工作重心,选准突破口,进一步跟进服务,贴近经济建设的每个环节,铺就招商引资的绿色通道,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协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等之间的矛盾,竭力营造“亲商、便商、富商、安商”的投资氛围,为我镇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司法所2009年度工作计划》免费公文之家。欢迎阅读司法所2009年度工作计划。其他网友还浏览了以下文章:关于县科协发展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建议关于加强科学发展观科普宣传的意见纪检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科学发展观之我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实施意见我市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法治城市建设工作意见政府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畜牧局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电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意见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乡镇司法所是我国基层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誉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乡镇司法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县司法局年初工作安排意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争创“平安##”为目标,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夯实基层求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普法治理创平安,刑释安帮杜犯罪,全面工作上台阶”的工作目标,为##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一、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工作网络
调解队伍建设,是建设第一道防线,确保社会安定的重要关口。因此,司法所在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配齐了组级纠纷信息员。全镇配备了组级纠纷信息员219名,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二是改变例会方式。我们把每月十八日纠纷排查例会由镇里召开搬到各村召开,这样增强各村书记主任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同时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效果。三是开展了业务培训,讲授了《伤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几种特殊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及其处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等业务课,通过业务知识的培训,调解主任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司法所内务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推进全镇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是按司法部对司法所上墙内容全部上墙。二是建立了各项制度。建立了纠纷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普法学习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三是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全年上报信息材料3篇。其中,报送的《##司法所开展法制副校长讲座》在市司法行政简报进行了刊登。所报送的信息材料及时地反馈了##司法所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对金融风险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国庆期间的稳定所做的工作。四是建立了“三个”台帐。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刑释安帮工作实行了台帐管理,分类建帐,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一目了然。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突出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
一是落实了矛盾纠纷调解承包责任制。各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各村办点干部协调,村调委会调解处理。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凭村调委会签署意见,当事人书面申请,由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组成合议庭调解。今年全镇受理矛盾纠纷18起,司法所调处6起。调处率、成功率为100%。
二是开展专项维稳,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我们以“应对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契机,排查化解了塘头村16组与塘头村委会征地纠纷。塘头村是个烂村,历年农业税、统筹款难以到农户家里摧收上来。1998年,塘头村为了方便上缴农业税、乡统筹,避免到农户上门收缴,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把地处江边低洼土地164亩划归村里统一经营管理,用于解决村民农业税、统筹款上交,由村里统一交纳。划归的164亩摊派到各组。农业税、统筹款取消后,##村于##年将江边靠公路边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公开招标开发建房。受利益驱动,今年3月份,##村16组以江边开发建房土地系本组土地为由,组织百多人集体上访到镇政府,要求镇政府解决归还土地,由他们本组开发建房。为了及时遏止群体闹事事件,镇党委、政府决定,由司法所牵头协调处理。司法所就这起土地纠纷的原委迅速在塘头村展开了调查。查清纠纷事实后,司法所立即召集##村和##村16组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宣传有关国土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讲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为了便于新农村建设,江边土地仍然由##村组织开发;考虑土地权属组的利益,由##村从开发取得的收入款中补偿##16组3。6万元。这起纠缠几年的土地纠纷通过经济补偿形式就这样化解了,避免了矛盾激化。##大桥阻工纠纷,##村与##村河沙采挖纠纷,##村9组与国土所办公楼征地补偿纠纷,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得到了化解。
三是及时处置群体事件。今年10月23日下午,##村电信塔安装施工人##,未征得##村陈姓的许可,在黄湖村陈姓牛形山场开挖道路中,损毁陈姓坟墓和牛形山场林木,引发两村群体械斗。司法所在主管政法的领导带领下,迅速赶赴闹事现场,开展了处置工作。说服了黄湖村陈姓同意给施工人江朱苟在牛形山场开挖道路安装电信塔,施工人江朱苟负责用片石混泥土浆砌修复陈姓损毁坟墓,赔偿牛形山场林木损失5000元。这场即将流血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平息。
四是开展了国庆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9月15日,镇综治委主持召开了镇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村调解主任参加的国庆期间专项维稳工作会议。司法所针对全镇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排查。排查了七九临战兵、民办教师、企业改制辞退人员、兽医站辞退人员、基金会辞退人员,要求解决待遇,落实养老保险可能引发的上访事件。针对上述人员的稳控,报请党委由分管领导负责,部门配合,做好稳控工作,妥善处置。
五是##了国庆期间##事件。井和村一组62岁的老村妇,于##年9月11日上午10时许,与本村支部书记在##村相遇,老村妇因其女婚嫁他乡,村里停止其女儿享受当地国家粮食直补,因而与村书记发生口角。老村妇辱骂村书记言语过重,村书记认为有损他的人格,在纠缠推撞时,村书记气愤之下动手打了老村妇,致伤老村妇头部、右手下臂。为此,老村妇两个儿子、女婿跑到政府状告村书记,向政府提出了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全村检讨、赔偿医疗费的要求。否则,他们要带着母亲国庆节前夕到上面去##。为了杜绝矛盾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而引起的群众上访,9月14日,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赶赴##村现场调处。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和调处,对村书记工作方法简单,在外村殴打老村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通过反复做工作,取得了老村妇、老村妇儿子、女婿的谅解,老村妇方对原有提出的请求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的要求自动放弃。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一、村书记当面向老村妇赔礼道歉:二、村书记赔偿老村妇医疗等费用800元。这场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国庆期间##事件的发生。
四、普法治理立足基层,全面铺开。
为了使“##”普法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水平,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在全镇上下形成学法、守法、护法的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
一是阵地普法。
我们充分利用镇党校阵地,开办法律分校,由法制分校教员,每周星期一开展法制讲座,分期分批分层次,因人施教,培训普法骨干。今年7月13日,司法所利用镇党校阵地,集中镇干部开展了《行政处罚法》法制讲座。通过《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案释法。
我们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在调处民事纠纷中,发现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违法,导致矛盾激化。因此,我们抓住矛盾纠纷调处契机,根据该案矛盾纠纷的特点,向当事人宣传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实践证明,以案释法比课堂讲授效果更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事人易懂易接受。
三是中心工作宣传法。
我们根据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宣传相关法律。计划生育突出月,我们就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使计育对象和处罚对象按期孕检、接受处罚。每月的企业生产安全大检查,我们就宣传《安全生产法》,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税收清查,我们就宣传《税法》,使纳税义务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四是法制宣讲团讲法。
9月22日下午,全镇600多名党员、组长以上干部聚集在政府礼堂旁听县政法委组织的送法下乡宣讲团的法律讲课。宣讲团讲授了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等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课题。宣讲团用农村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有关规定,与会党员干部鸦雀无声耸着耳朵认真听课,许多党员干部听了法律讲课后恍然大悟,自责自己不懂法权益遭受损害而感慨万端。
五是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
我们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发放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懂法,消灭普法死角。总之,通过阵地普法,以案释法,中心工作宣传法,法制宣讲团讲法,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推动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收到了实效。
五、安置帮教工作动态管理,就业得到落实
安置帮教工作是稳定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工作。
一是成立了班子。我们成立了以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建立了台帐。我们对全镇x年以后回家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制作了登记卡,实行台帐管理。
三是落实了帮教记录。在册人员都与安帮办签订了安置帮教责任状,都有支村两委1—2名专人帮教。帮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帮教,并有帮教记录。
四是落实了就业。全镇1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有的帮助他们安排到镇办企业,有的发挥他们的技术特长,扶持他们创办个体私营企业,为社会作贡献,有的帮助他们落实了低保,解决了后顾之忧。总之,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向他们宣传现行政策法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帮助他们解决实行问题,鼓励他们守法经营,诚实劳动,贡献社会,重新做人。
20xx年,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府谷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镇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xx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府谷”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我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村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上半年由于土地征用引发的各种上访、纠纷较多,我们除上门调解外还极时的宣传《土管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在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墙报、版报,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宪法、刑法等进行宣传。据统计、各村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在此次活动中,书写标语240多条,办板报8块、墙报8块。
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xx普法工作。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所根据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6.26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期间,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今年在金三角广场、海富商城、河滨公园举办法律咨询活动1次,发放《宪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多份,接待咨询人数200多人。还不定期的下乡讲授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机关干部、村干部举办集中培训1期,专门法律讲座2期,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府谷”,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20xx年共调解各类纠纷 起,调解成功 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集访案件5起,全部予以化解并妥善处置,全年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针对今年以来我镇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整理思路,调整重心,重点加强了对涉及土地征用、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引发的劳资纠纷等社会突出问题的控制力度。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受到来访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20xx年刑满释放人员 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府谷镇在5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5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20_年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为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努力,具体工作如下:
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筑守维稳防线
1、抓好“两”和“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今年“两”和“抗战胜利日”期间,司法所首先召开社区调委工作议,传达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同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劳动所等科室工作人员分组到社区排查纠纷苗头,及时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司法所和综治办等部门尽全力劝阻辖区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确保“两”和“抗战胜利日”期间辖区平安稳定。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今年1-10月份,在街道调委、社区调委、区域性调委和警民联调的共同努力下共调处各类纠纷1653宗,其中社区调委107宗,东门步行街区调委36宗,警民联调室1350宗,地铁老街站人民调解室160宗,继续筑守维稳第一道防线。
3、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区司法局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通知精神,我所制定《东门街道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专门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展板,印刷一批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和宣传标语横幅。司法所、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妇联等科室一起在东门步行街文化广场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挂图展板,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4、按照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东门街道7个工作站_个居委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我们召开了居委调委成立大,并对调解员进行了有关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了相关的调解宣传资料,各社区居委的调委工作有序开展。
5、抓好居委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今年8月,我街道举办了居委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驻点律师给_个居委的人民调解员以及东门步行街区域性调委调解员进行讲课,专家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深受基层调解员的欢迎。
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维护人大权力机关的地位,认真贯彻落实人大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应尽义务。全年工作中,我们坚持自觉把整个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置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提案。去年人大代表“关于建立晋城市企业及个人信用惩戒制度的议案”涉及到我们的法律服务行业。虽然,诚实守信是我们开展的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主要内容,已进行了安排部署,但我们还是即刻就此问题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就我们计划采取的`强化措施,向提案人进行反馈,提案人对我们采取的措施表示满意。
(一)以普法重点对象培训工作为核心,大力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1、抓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去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重点抓了普法重点对象的培训。20xx年x月,组织了建市以来规模的一次国家依法行政及wto知识培训,用一个月时间对市直及各县(市、区)5000余名科级以下分期分批进行了培训。x月中旬,依据我局年初制定的《农村“三职”干部及调委主任法律道德知识培训大纲》,又对全市的农村“三职”干部及调委主任进行了培训、考试。与市经贸委对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培训进行了安排。x月,又分别对全市地厅级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在青少年的培训上,我们落实了中小学生法律教材进课堂,开展了“普法进校”活动,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上法制课。通过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普法对象定期接受了法律教育,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去年在我省举办的“大运杯”山西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市代表队获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
2、抓创新,普法宣传更加新颖、活泼。为了使普法宣传能够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通俗易懂,我们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将法律知识由干巴巴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实践,收到良好成效。一是收集整理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的几十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讲身边事,说身边人,用活生生的案例启发教育人;二是充分发挥文艺宣传的作用,将相关法律编成脍炙人口的文艺节目,深受百姓的欢迎;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庙会、集市等有利时机开展了“公检法司赶庙会”和“三下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了农民群众的手里;四是与市电台联合推出了《律师热线》专栏,每周指定一名律师到电台回答听众的咨询;五是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如我市今年举办的村官法律道德知识竞赛开了全省的先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我市举办的领导干部及相关法律知识竞赛,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六是通过开展优秀法制宣传作品“金剑奖”评选活动,提高了新闻媒体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宣传法律知识的热情,涌现出了一批好的法制宣传作品。
特别是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与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晋城电视台等单位合作,推出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项系列活动。在《太行日报》举办了知识百题竞赛;在《太行日报》、晋城电视台、晋城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全国法制宣传日专栏;举办了知识专场报告会和法制宣传文艺晚会;举办了法制宣传日街头咨询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在我市又一次掀起了学习宪法和法律的热潮。
3、抓典型,依法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实施。20xx年,我们在全市实施了普法依法治理“322258”示范工程,(即抓好3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县、20个示范乡镇(办)、200个村(居)委、200所中小学、50个示范行政机关和80个示范企业)。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督查方案,由市委、市政府发文,组织已退下来的处级领导分别担任检查组组长,对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从检查的情况看,“322258”示范工程已全面完成,从党政机关到乡镇村委,从执法机关到社会团体,从城市到农村,从企业到学校,各个行业,各个层面都有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有些典型不但在我市,而且还受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的认可和推广。比如,泽州县的东四义、北义城、陵川县的小召村等。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建设,维护基层稳定,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发展。
1、大力加强司法所和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去年我们以县乡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省编办128号文件关于司法所立户立编和收归县区司法局直管的精神,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理顺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管理体制。同时通过督促检查、积极引导、流动观摩等形式,全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目前,我市84个乡镇(办)已全部建立起了司法所,其中40%实现了“四到位”的工作目标(人员编制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软硬件建设到位、职能作用到位)。并且涌现出一大批标准比较高的规范化司法所。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在领导的关怀下,组织的帮助下,同事们的团结下,我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积极适应角色转变,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现就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和参加党内的一系列活动,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二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我学的并非法律专业,基层司法工作对于我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司法局领导和同事们都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我虚心向他们学习工作中的经验和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使自己尽快转变“门外汉”的角色,以胜任自己的工作。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自己的业务知识得到不断充实,工作能力也有了长足进步。
二、踏踏实实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以务实的作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决不落空。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所日常业务和法律条文及常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学习。
在所长的指导下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去年通过全所人员的努力,××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对刑事解教人员和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使其顺利完成监狱到社会生活的过渡,有效预防重新犯罪。通过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积极协助和参与镇政府群工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综治办的综合治理工作。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今年,xxx司法所在xxx区司法局和xxx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城东新区建设,严格按照区司法局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以构建“平安xxx”、“和谐xxx”为主题,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业务有序开展,现将司法所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我所对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目前,我镇有调解委员会17个,调节小组225个,人民调解员279人。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社区、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深入村、社区排查,向村居民了解矛盾隐患,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三是做好重要和节假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春节”、“国庆”、十八届四中全会等敏感时期会同镇综治办等部门分别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尽量使群访集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及时化解了一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难点纠纷,为城东新区建设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年来,我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2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40件,邻里纠纷3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8件,合同纠纷24件,生产经营纠纷9件,损害赔偿纠纷37件,山林土地纠纷1件,征地拆迁纠纷86件,环境污染纠纷8件,调解成功52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最大限度的化解了基层的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重难点纠纷,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普法宣传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xxx区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正在开展的依法治区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对《宪法》、《行政许可法》、《人民调解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年底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是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课,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活动当中。
三是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悬挂标语、张贴专栏、会议学习、收听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四是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工作,通过开展街头宣传、“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发放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积极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利用“3.15”、“6.26”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年来,我所共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11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解答群众咨询23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5000余人。
(三)积极开展依法治镇工作。
我所将依法治镇工作同实际相结合,将依法治镇工作同“六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做到两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工作中,我所以“法律七进”工作为着力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各类人群的法律意识,将依法治镇工作推向纵深。
三、社区矫正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局工作安排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局社区矫正股的具体指导下,一年来,我所以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作为工作思路,通过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措施、注重关心帮扶社区服刑人员等工作举措,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悔罪自新,全力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今年1月到11月,我所登记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共计28人,其中一人为管制对象,其余全部为缓刑对象。
四、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所注重加强同镇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帮教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彼此间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向,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帮教网络。
我所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给予临时救济,及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定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信念,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全镇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9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8人,截至目前,刑释解教人员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五、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xxx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台帐,并有咨询内容和解答记录。一年来,xxx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群众16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非诉讼援助案件28件,代书18件,有力维护了辖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是六五普法第五年,xx司法所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启动这个工作中心,牢牢把握化解社会矛盾这条主线,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地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年工作回顾
(一)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xx年,全镇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216件,调解成功205件,成功率96.7%。主要工作如下:
1.继续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和调解六统一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每月召开调解工作例会,及时总结本月情况,部署下月重点任务。还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的方式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专门讲解,并组织全体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建立与调解协议书制作进行培训,培训时把装订规范的调解卷宗下发到每个调委会用以参考,以此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年对人民调解员开展4次专门培训,共培训148人次,参训率达到100%。
2.落实人民调解三个第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怀北司法所坚持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保证各种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掌握,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认真落实调解员纠纷分析排查例会制度,及时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分析预测并提供相应对策建议,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进一步发挥xx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作用
20xx年xx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围绕全镇重点工作开展,及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部署各村开展矛盾排查工作,保平安迎两会、保平安迎国庆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共排查出纠纷37件。为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各村动向提供了重要信息,为正确、主动、有准备地处理好矛盾纠纷赢得了先机。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xx年xx司法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工作中心,紧紧抓住一条主线,做到三个突出,即以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突出重点人群、突出阵地建设、突出时效性。主要工作有:
1.以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契机,开展覆盖全镇,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即:抓重点工作,抓重要时期。结合镇党委、政府查处土地违法建设,党委、人大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法律舆论导向。我们采用广播、橱窗、横幅、标语、致村民告知书、致选民一封信、入村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重要节假日和国家法律政策颁布实施之际,积极组织元宵节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打击违法建设专项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法律讲座入农村、 12.4法律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参与单位和科室十余个,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做到季季有重点,月月有高潮。
2.以镇村(社区)干部为重点,开展学法、用法、提高廉政意识的法律宣传活动。为深入落实法律六进工作,xx司法所针对镇村两级干部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通过开展怀北镇法律知识大赛、机关干部廉政法制演讲、各村两委班子法制培训等活动很好完成了年初计划,并取得良好效果。
3.以巩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为手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强化普法阵地软件建设,20xx年xx镇聘请11名法制宣传员和97名普法志愿者,其中包含了村干部、普通村民、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使法制宣传教育实现了家门口看法、田间地头学法的宣传模式,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与此同时,在原有八个一(即一村、一街、一校、一园、一墙、一亭、一书、一窗)的法制宣传硬件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着手打造贯穿xx两个村的xx镇廉政法制一条街并且对xx普法公园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新了公园的宣传内容,还完成了各村法制宣传橱窗标准化建设,真正做到法制宣传有声、有影、有形。
(三)强化基础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矫正帮教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20xx年我镇共接收矫正对象6人,现在册13人;接收帮教对象 15人,现在册71人。主要工作如下:
1.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我镇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xx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方案 》,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做好两类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以两会安保****防控国庆安保等重点时期排查为契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逐一进行了走访,详细掌握重点人情况,坚持每月与社区民警召开联席会,研究重点人情况。今年年初,xx司法所聘请16名矫正志愿者,参与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管理中来并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强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今年我镇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
2.以人为本,注重对两类人员的帮扶。
安置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是做好矫正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今年我们坚持人性化帮教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本年度,为2名生活困难人员提供了临时救济;帮助1名矫正对象依法维权。截止目前我镇没有两类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四)积极发挥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各村法律服务室作用
1.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见成效。为深入落实法律服务三进工作,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村,开展法律咨询,为百姓答疑解惑解决涉法问题。一年来,xx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解答群众咨询52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8份,参与调解纠纷70件,参与普法宣传32次。扎实的工作让仅成立一年的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得到全镇群众的广泛认可,有问题先咨询逐渐成为百姓解决问题的首选。
2.认真指导村级法律服务室工作,更好发挥其服务职能。今年我们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将为百姓服务的关口下移,及时了解百姓需求,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指导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一年来,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共接待解答群众咨询780人次,调解纠纷216件,参与普法宣传16次。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由于工作人员的调整_路司法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分工,责任落实到人,重新组建了_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并对9个社区调解委员调解人员重新确定,在辖区内7家企事业单位成立了人民矛盾处理调解中心,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别成立了矫正帮教、法律宣传、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司法体制。
二、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按照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司法所加强了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对每个矫正对象做到了定期谈话、定期组织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及时掌握他们的信息,对他们的能够做到认真查看,制定了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档。在街道范围内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到目前为止我街道共有_34名,一年以来没有发生重新犯罪和脱离管辖的情况。
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75人,分布在辖区9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司法所围绕区、街道的重点工作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8条,社区法律宣传黑板报25期。
精华司法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1.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55.5万册, 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 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91515.26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 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 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 “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 %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 、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