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16篇)
总结让我明白了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需要更有计划和目标,不能盲目行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但同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形成独特的见解和思考。以下是一些心得体会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司法案例研究是法律教育与实践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通过积极参与司法案例研究,法律工作者可以掌握法律实践中真实的案例情况,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最近,我参加了司法案例研究培训,我深感这是一门非常有益的学问,并在这一过程中有了很多收获和体会。
段落二:培训内容和方法
司法案例研究培训比较系统地讲解了案例分析和判决的基本流程和方法,例如如何确定案件要素,如何推导裁判理由等。由于我们已经有法学的基础,所以理解这些内容并不算困难。然而,这种培训的重点是实践。我们被分组,每组被分配到一个真实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并最终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段落三:提高了对法律实践的认识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意识到了法律规定和案例解释之间的关系。一些法律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总是那么明确,有时需要进行慎重的解释,反过来,一些前置措施可能会影响裁判结果。通过与组员讨论和辩论,我更好地理解了法律的灰色地带,并对裁判结果的确定方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段落四:提高了分析和表达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我认识到了我在分析和表达方面的启示。我们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走完研究分析过程,以便及时开展讨论。这迫使我更加严谨地思考,并更加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使我的表述更加简明扼要,深入人心。
段落五:有效地提高了职业能力
参加司法案例研究培训使我们更加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同时还能够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在我们处理案例时,我们还学到了力求真实陈述和透明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当我们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我们也可以更加透明和诚信,并准确地诊断并解决实际问题。这种成功的经验使我对未来的职业发展充满信心。
总之,司法案例研究是法律教育和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参加司法案例研究培训,使我对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使我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这对我们每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都是很宝贵的。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司法案例研究是法律人员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最近,我参加了一次司法案例研究培训,深刻认识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与大家一起探讨司法案例研究的重要性和其对法律工作的影响。
第二段:案例研究的重要性
通过案例研究,我们可以了解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和法律适用,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指导性。案例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条文,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处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此外,案例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了解案例研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从而更好地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更好地为当事人维权服务。
第三段:案例研究的方法
案例研究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讨论、案例分析等。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选择案例,包括判例和非判例,这些案例应体现实际问题和法律适用。
2、对案例进行理解和分析,在分析中需要重点关注案件的关键问题、判决结果、法律适用等。
3、进行案例讲解、讨论和解答疑问,结合生动的案例分析,掌握法律知识和理解法律条文。
第四段:案例研究对法律工作的影响
通过案例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更好地服务当事人,更好地推进司法事业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将案例研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案例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帮助当事人维权,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使司法事业更加公正高效。
此外,案例研究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环境和司法实践,了解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为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第五段:总结
通过司法案例研究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案例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体会到了案例研究对于我们法律工作者的影响和帮助。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案例研究的学习和应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不断为当事人维权服务,推进司法事业的发展。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司法案例培训,通过实地考察,案例分析和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了司法案例的运用和价值。在此次培训中,我收获了很多,深刻感悟到司法案例在法律教育和实践中的重要性。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司法案例培训为我们提供了接触真实案例的机会,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情况。在培训中,我们重点讲解了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分析案件事实、程序和争议焦点,带领我们深入理解法律的适用原则和依据。与此同时,我们还参观了法庭并亲身体验了庭审过程,真切感受到了法律适用的现实情景。通过接触真实案例,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和背后的逻辑,使我们在日后的法律实践中更加得心应手。
其次,司法案例培训为我们提供了碰撞想法和交流的机会,促进了参训者之间的深入讨论和互动。在小组讨论环节中,我们就所学案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享了自己的分析和见解。在交流过程中,我们不仅能够倾听到不同的观点和经验,还能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理解。这种互动和碰撞激发了我们学习的热情,提高了我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第三,司法案例培训培养了我们运用案例分析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案例分析和解答,更是通过自己的思考和讨论,寻找问题的关键点,寻求解决方案。培训中的案例分析和讨论本身就是一种思维的训练,培养了我们运用案例分析进行法律推理和问题解决的能力。这种能力在日后的法律实践中非常重要,能够帮助我们快速找到问题的关键,提供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法。
第四,司法案例培训加深了我们对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的认识。通过学习实际案例,我们深入了解到司法案例在维护公平正义和解决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案例中的情节和争议,让我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适用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通过案例分析过程中的思考和讨论,我们认识到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基石,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后,司法案例培训激发了我们对法律教育的兴趣和热情,提高了我们的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司法案例是法律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训中的案例学习,我们对法律学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深了我们的法律素养和专业学识。司法案例培训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一次全方位的教育,激发了我们对法律的深入思考和追求。培训后,我们更加热衷于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研究法律案例,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实践中。
综上所述,司法案例培训是一次非常有收获的学习过程,通过培训,我们接触了真实案例,碰撞了思想,培养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了对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的认识,提高了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这次培训不仅促进了我们的个人成长和进步,也对我们未来的法律实践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森工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必须克服企业改制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失衡的现象,建立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利用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董事会和监事会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可以增设外部董事和监事,形成共同治理机制;解决内部各种问题,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
张学勤书记在最近的林区干部大会上提出要落实好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经过修改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面规范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新《公司法》的精髓。作为林业党干校的一名法律讲师,在学习新《公司法》的过程中,我认真思考了森工集团作为国有企业,它的法人治理怎样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解决哪些关键问题?为此,我把这些问题结合学习新《公司法》谈谈我的几点浅薄的认识。
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常是:资产所有者(即全体股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为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经理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就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公平分配利益,建立有效地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提高公司效率,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我们森工集团作为国有企业,我国的公司制改造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进行的,实行公司制以后,由于国有股仍然占绝对控股或独资地位,企业最大和唯一的股东还是国家。国资委根据授权,对企业资产进行监管,但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他们既要代表国家,替国家负责,又要代表职工,对职工负责,同时还是企业的一员。因此,就出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在某种程度上错位的现象。而且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班子都是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的。这种公司权力的高度重合,不仅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而且在具体工作中往往造成党内监督无法落实,企业监事会难以操作。还有就是对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地激励与约束机制。这主要表现经理人员激励机制失缺,经理人员往往是凭责任心、事业心去工作,其收益没有与承担的风险、付出的劳动以及和取得的成果挂钩,人力资本价值未能得到真正重视。
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必须克服企业改制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失衡的现象,建立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不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前提。对于森工集团这样的林业产业企业来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主要有:在国有资产分级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可以吸收新的国有股东、吸引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通过债权转股权、贷改投等方式形成多元股东;在企业并购、技改、搬迁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与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实行高层管理人员持股;通过中外合资或法人相互持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积极引入共同治理机制。企业的目标既要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也应为利益相关者服务。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利于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克服企业监督不力的问题;在设计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时,可以增设外部董事和监事,以弥补其他董事和监事专业知识的不足,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水平,克服局限于本位利益,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等缺陷。
(三)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我认为要明确在实践中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明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平等的主体地位,正确划分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的管理界限;二是明确按照“双向进入”的原则,构造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党委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妥善解决党委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问题,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也应当分设;三是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四是明确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五是明确集团公司履行母公司的职责,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集团公司的产权代表要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六是明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加强和改进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七是明确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条件具备时可试行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金报酬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长期艰巨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森工集团的改革也会不断深入,改革将会有更多地创新,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在新《公司法》的指引下,也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李桂梅)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段:引言(100字)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不断提升自己的司法案例分析能力是很重要的。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司法案例培训,深感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我学会了如何系统地分析案例,并从中汲取法律智慧。在此,我将分享我在司法案例培训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案例分析方法(250字)
在培训中,我学习了如何进行有效的司法案例分析。首先,要针对案例背景进行仔细的阅读,理解案件各个方面的关键信息。随后,要对案例的法律问题进行剖析,并分析其中的法律争议点。切记不要忽视细节,在分析中尽量全面、客观地考虑各种因素。不仅如此,我还学会了运用支撑性材料,如法律条文和先例判决等,来支持自己的分析与论断,使其更有说服力。通过不断练习,我逐渐掌握了一套有效的案例分析方法。
第三段:培养批判性思维(250字)
在司法案例培训中,我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得到了有效的培养。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我不仅要看到事实,还要思考背后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我将法律问题从多个角度进行审视,并不断推敲其中的合理性和不足之处。与此同时,我也收获了质疑和批判他人观点的勇气,并能够做出有力的反驳。这种批判性思维的培养不仅在司法案例分析中有用,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也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四段:加强团队合作(250字)
在司法案例培训中,我还体验到了团队合作的力量。在小组讨论中,我们共同分析案例,通过分享不同的观点和分析结果,促进了思维的碰撞和交流。每个人都能从中获得更全面的案例分析思路,同时也为他人提供了更多的思考方向。通过团队合作,我们能够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培养了良好的集体合作意识。这种团队精神与合作能力对于司法领域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350字)
通过司法案例培训,我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案例分析方法,还培养了批判性思维和团队合作意识。这对于我的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未来,我将进一步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我也希望能够积极参与各类司法案例培训,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我相信,在不断学习和锻炼中,我会成为一名更出色的法律从业者,并为社会正义与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以上是我在司法案例培训中的心得体会。通过培训,我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案例分析方法,还培养了批判性思维和团队合作意识。我相信这些能力将在我的职业道路上大显身手,也将为法律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司法案例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作为法律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司法案例研究培训,并在学习过程中获得了一些收获和体会。
第二段:收获
在这次培训中,我学会了如何分析司法案例、如何评价司法裁判和如何制作司法案例报告。这些技能不仅对于我的学习有所帮助,而且在以后的职业发展中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外,通过对一些具体的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我也深刻认识到法理思维和独立思考的重要性。
第三段:体会
在这次培训中,我最有感触的是老师们对我们学生的耐心指导和鼓励。他们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各种学习资源和教学材料,而且通过课堂上的案例分析教学和实践训练来帮助我们真正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此外,我也发现,司法案例研究需要强调团队协作和交流,因为不同的人员会有不同的观点和见解,通过集思广益和交换意见来达成共识,也是非常重要的过程。
第四段:思考
通过这次学习,我也深刻认识到司法案例对于司法实践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性。司法案例记录了各种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裁判结果,每一个案例背后都蕴含着相应的法律和道德原理,值得我们认真探究和研究。而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仅要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和技巧,更要具备道德操守和专业素养,演绎着正义和公平的核心价值观。
第五段:总结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掌握了一些实用技能和学科知识,更重要的是增强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意识。我相信,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倍加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不断探索和实践,为推进司法公正和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新公司法在旧法的基础上作了很大的修改,是在旧法的基本框架之下进行完善。这次修改中,不仅在结构、具体条文的叙述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动,而且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例如,一人公司的规定、股东诉权、分缴制度等等。笔者在对新旧公司法的比较思考和查阅相关理论资料之后,本文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问题为切入点,并由此分析新法的一些特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协议在新法的第八十条中,新增了“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明确设立中的事项;一方面,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反映了新法中投资者意思自治的立法倾向;另一方面,以协议来协调和保证公司的设立能够有序地进行。并且,此条规定并非鼓励性条文,而是明确了此协议为公司发起阶段的必备条件。由于在设立过程中有许多灵活的问题存在,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法律化、制度化,通过协议约定,能更好的调节实际中的问题。另外,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能让发起人更好地了解之间的信息和情况,有助于在公司设立之后的各项事务的进行。
2、取消审批制度新法取消了旧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设立批准的内容,仅进行设立登记的申请。又一次强调了新法中的公司自治的立法倾向,减少了政府的干预,并且因减少了这一环节节约了资源和提高了效率。这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同时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中。在取消审批而以登记制度取代它的同时,新法中处处可见的是对登记的多次强调。
3、发起方式新法第八十一条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分缴制是这次新法一大变化,发起设立方式的明确和其实行分缴制是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的做法,也是这次公司法的立法倾向之一的体现。有专家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行分缴制是效仿国外的普通做法,而以“折中资本制”代替旧法中的“法定资本制”;并认为,在旧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制”是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并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而导致部分资金的限制;这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适用的分缴制是否同等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仅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情况适用分缴制。对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实行分缴制的内容,其履行方式基本一致,但在最低限额上,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大,其最低限为五百万元,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而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可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的情况,限制了在缴足总额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在保证该设立的公司在资本上有设立和经营的能力的同时,使社会资源和公司个体的资源有效的利用和配置。因此也算是新法修改的中进步的一种体现。但在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折中资本制”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授权资本制”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募足,公司即可合法成立;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募足的资本额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期间内募足。两种制度的比较之下,后者更有益于提高效率,而前者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而实际操作较为复杂。“授权资本制”在新法修订前在学界中的呼声很高,但在新法的修订中并没有采纳。
二、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取消了旧法中的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的关于募股的审批的规定,新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中将原来的“审批”改为“核准”。新法第五章取消了股票发行价格的批准方面的规定和发行审批条件的规定。和公司设立的审批相比,此处所表明的立法倾向相同;而且,这是在新法修订前人们提到的减轻证券监管机构担子的实际措施;另外,这也是为适应现实状况改变而做出的一种变化。在我国建立证券市场初期,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参与者的不成熟,因而采取了审批制度的宏观调控手段。而在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之后,法律化、制度化的加强,行政的强制力量应该适当的减少,即人治的色彩应当减弱。另外,在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的原则的基础上,其遵循的理念应是“卖者自行小心”和“买者自行小心”。而由“审批”向“核准”转变可以视为,由“实质审”转变为“形式审”。
20xx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通知》;而证券法第十一条、十三条等也做出了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司法中有关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由“核准”代替“审批”乃是势在必行。
三、知情权新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对股东有权查阅的内容规定中增加了: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视会议决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为新增内容。关于第一百四十六条的公开公司相关情况的内容是为适应核准制度做出的规定,再此就不重复分析。但关于股东的知情权上,学界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这是维护股东的知情权、保护股东利益、对股东重视的表现;但也有观点认为,股东的知情权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控制,因为在查阅各项决议的同时可能会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利,且可能会出现对察看资料的私自修改情况。笔者比较倾向于前一种观点,因为股东查阅各项资料是为了保护公司及个人的利益,如果在公司章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情况下,这项权利的行使应该是利大于弊的。
四、投票制度和民主新法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都是新增内容。一人一票制和累计投票制在新法制定之前学界中已有一定的呼声,而在我国的实践中一些公司也出现了一人一票制的使用。尤其是在股东大会上规定的累积投票制代替一股一票制,有益于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使各股东的利益得到均衡。这正是新法立法中的另一个立法倾向--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另外,这些投票制度的具体规定,有利于更科学地实现投票决议中的民主。民主的体现并非只体现在投票制度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增加了职工与职工代表的内容,再结合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和总则看关于职工及职工代表的规定,如职工代表在监事会中的比例、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不难看出,在许多细微的条文之下新法对职工和职工代表利益的保护。
五、监事会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对监事会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增加和更改,对监事会的重视是新法的一大特点,而在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监督职能更是不能轻视。例如监事会召开的规定,监事会费用的承担,监事会特定情况下代替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等内容就是最好的体现。
结语:在对新旧公司法的对比中,最直观的感觉是,新法的结构和法律语言的阐述上更严谨和具有科学性,更深的体会到了初入课堂时老师所说的立法的艺术和法律的严谨思维。另外,还有关于“制度化”的重视,即“法治”与“人治”的问题,这一点尤其是在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度或核准制度这一部分感受最深。在众多修改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属于改变较多的内容之一,且它和其他的内容在修改的性质上具有一定的共性,笔者故以此为切入点,结合之前了解的一些新法的立法背景,总结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上仅为一些分析,并没有对新法的批判或提意见的内容。 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已经从06年就要开始实施了。
回顾中国的证券市场从91年成立以来,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历程,由摸着石头过河到99年7月第一部证券法出台,经隔数年的证券市场检验,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急需一部适合资本市场发展、适合金融业务创新、适合券商生存、适合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合监管层监管和操作的新法。这次新两法的同时出台,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在推出“国九条”后,大力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决心和魄力。这既适应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走高背景下的新形势需要,也是为了更好地在法制上促进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两法的推出,特别是取消诸多的限制性条款,拓宽了资本市场的边界,更是为今后几年证券业的发展,提供了阳光政策的指引,对我们这些证券从业人员和广大投资者而言,是长期和实质性的利好。
此次新证券法在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明确了证券公司;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以及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均做出了较大调整,其现实和长远意义我个人认为主要由以下几点:
1、建立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新坐标体系,进入了证券立法的新时代。
2、能够积极地应对世贸组织和金融对外开放的挑战。
4、从法律角度和市场良性发展的需求,加强了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
5、为深化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预设了明确的监管制度;法律制度和责任;
6、实现了责权利的分置和监管流程。
本人通过学习两法,深切地感到,此次两法的修改,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历程碑,将对今后未来的中国证券市场及证券行业的发展指明一条阳光大道,并且不容置疑的提供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法律保障作用。
作为国信证券总部及天津营业部来说,对于此次两法的修改也给予了高度重视。除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新两法学习会议。同时公司专门安排了公司范围的全员专题视频培训,邀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成员陆泽峰博士亲自给大家讲解。
为了让国信的每一位投资者对新两法能有充分了解,按照公司统一安排,结合天津地区的特色,营业部通过横幅宣传、设置两法学习专栏、公告两法主要修订内容、设立两法咨询台、安排专人进行咨询活动等方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普及宣传,从回馈结果看,客户对我部的宣传十分认可,效果和成效相当显著。
归纳起来,我认为旧证券法主要是一部,以规避风险为主的偏保守型、限制性法规,而新《证券法》则是承上启下的一部开拓性法规,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早先的诸多束缚现在决策层能放手的基本上都已经放开手了,而且从上层公开地提倡了市场和业务创新,这对于沉寂已久的证券行业来说,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曙光,对于我公司一个创新类券商更是具有重大的机会和内涵。在全新的法律法规规范下,在证券业协会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我们全体证券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证券市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时机,祝中国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和我们的前景无限光明!
感受和认识比较肤浅,希望协会领导和与会同志批评指正。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司法案例培训班是针对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开展的一种培训形式,旨在提高他们的案件审理能力和司法水平。近日,笔者参加了一次司法案例培训班,获得了不少收获和启示。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到司法案例的重要性
在本次培训班中,我认识到了司法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学习案例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更好地交流与研讨各类案例审理情况。通过案例学习,我们能够了解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掌握案件审理的思路与方法,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因此,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案例学习的意识,积极参加案例学习和交流。
第三段:提升对案例学习的重视程度
在培训中,我也认识到了自己对案例学习重视程度的不足。以往,我虽然也不断参加相关活动,但很多时候,出于工作压力、时间安排等各种原因,我未能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不能充分吸取培训内容和经验教训。这次培训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持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能力和司法水平。通过培训,我更加坚信,只有高度重视案例学习,才能提升审判知识和实践经验,更好地应对各类案件。
第四段:加强个人专业素养和团队合作
在培训中,我还发现,不仅个人专业素养应该被注重,还需要加强团队的配合和协作。司法人员不仅是独立智能的个体,更在司法办案的道路上需要各类人员共同合作协同,共同推动案件的顺利审理。在团队合作中,大家要加强沟通,深入了解各自在工作中的专长和不足,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力求将每个人的优点发掘到最大化,做到各司其职,共同协作。身为法官,我们必须学会与各类人员合作,并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结尾
总之,我参加司法案例培训班,获得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我将时刻保持思考来解决案件,提高专业素质,不断加强个人实力提高与团队配合协作能力,为各类复杂案件的审理尽力而为。相信这次培训会成为我司法办案道路中的重要追求和丰富法律知识的基石。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九
司法案例培训班是法律工作者职业生涯中的必经之路。在此期间,我们有机会深入学习案例与法律的关系,加深对法律实践的理解和把握,积累宝贵的法律运用经验。本文将分享我在司法案例培训班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正文——案例学习的必要性
学习案例是一种高效的培训方式。通过研读案例并探究背后的法律原理,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挖掘案件的实际意义,了解判决依据和理由,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案例学习也能让我们获得广泛的经验,从中汲取教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
第三段:实践案例受益匪浅
在实践案例分析时,我们需要精益求精。通过挑战一系列具挑战性的案件,我们能制定更优质的、基于案例的法律材料,这种材料令律师或律所更具创意。实践案例旨在提高我们在独立情况下能够明确问题,并制订针对性计划的能力。我们能够有效地制定计划,以化解任何司法棘手之事。
第四段:司法案例培训班的收获
当我参加司法案例培训班时,我注意到,这种学习方式极大地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水平。我进一步理解了我所面临的案件,并以更细致且较准确的方式解决它们。对我而言,最有收获的案例分析包括那些复杂、精细的法律事实,这些案件要求我在团队中或独自工作时都能胜任。另外,我发现了模板和法律条文是相辅相成的,考虑到案例对客户的绵长期限和法律的依据,我的归纳心得愈加精深。
第五段:结束语
在司法案例培训班中,我领悟了若干关于案例研究的好处,其中一大优势是逐渐增强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有助于提高实务素质,同时也能促进个人职业发展,拓展职业和人脉资源。司法案例培训班是一个最佳的运用人才成果的平台,能有效地提高个人的法律技术水平、职业素养和软实力水平。我相信,在这样的平台上,我能不断探索、实践,拓展自己的能力和思维。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
司法案例培训是法律从业人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学习和讨论真实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的运作和实践。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司法案例培训,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司法案例培训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在案例研讨中,我们会根据不同的案件,分析相关的法律条文,从而深入了解条文的适用和解释。通过与他人的讨论和交流,我发现在理解法律的过程中,专业知识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如何将法律条文与案例事实相结合,在复杂的背景下作出正确的判断。这种实践锻炼加深了我对法律的理解,提升了我在解决实际问题时的能力。
其次,司法案例培训让我更加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和内部机制。在培训中,我们模拟了司法案例的审理过程,从案件受理到审讯、辩论、判决,每个环节都需要我们全面考虑各方利益和案件法律关系,并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通过这个过程,我了解到司法工作的复杂性和精细性,一个案件的审理需要各方的配合和专业的技能。这种全面的了解让我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更加有信心,也明确了自己在司法行业中的定位和责任。
第三,司法案例培训培养了我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讨论中,我们不仅仅需要了解法律,还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有些案例并不是那么明确,需要我们去分析和权衡各种利弊,才能做出有根据的最终决定。这种思维方式培养了我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使我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地看待问题,不被表面的现象所蒙蔽。
第四,司法案例培训增强了我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在培训中,我们经常需要与他人合作,共同研究案例和解决问题。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观点和见解,要达到一个共识需要大量的交流和沟通。我清楚地感受到,只有通过有效的团队沟通和协作,才能最终取得好的结果。同时,我也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尊重不同的观点,并能够从中学习和吸取经验。
最后,通过司法案例培训,我也更加明确了法律行业的责任和担当。作为一名从业者,我们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公平的司法服务。司法案例培训让我深入了解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了在这个职业中的责任和挑战。我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为法律的公正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起来,司法案例培训是我法律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这次培训,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深入,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和内部机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同时也培养了我的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我明确了团队合作和沟通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我明确了自己在法律行业中的责任和担当。这次培训让我更加坚定了继续追求法律职业的信心,并为此制定了更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一定能够将这次培训的收获发挥到最大,并为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司法培训是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司法工作者提高自身专业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为期三天的司法培训,这次经历不仅让我对司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深刻体会到了培训对于司法职业发展的重要性。
第二段:提升司法专业素养(250字)
在司法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法律的理论知识,还接受了实践能力的训练。特别是通过模拟法庭的训练,我深刻意识到自己对于法律案件的分析和辩论能力还需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与其他培训学员辩论的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其他人的观点,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这让我明白了在提升个人司法素养方面,批判性思维和专业知识的深度都是重要的。
第三段:培养司法敏感力(250字)
参加司法培训的过程中,我们还进行了案例分析和法律伦理的研讨。通过这些活动,我发现了司法工作背后隐藏的伦理困境和社会问题。同时,我也开始与法律进行了更为深度的亲密接触,了解到法律与道德、公平正义等等之间的关系。这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要时刻保持敏感和理性的态度,不仅要根据法律判断,还要考虑伦理和公共利益。
第四段:加强团队合作意识(250字)
在司法培训中,我们不只是个体,还是一个团队。通过合作、协商和沟通,我们一起解决了一个个挑战,亲身体验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模拟法庭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每个人都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我们不得不相互合作,完成任务。这让我明白,在司法工作中,团队合作是促进案件正常运行,更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没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将很难达到我们的目标。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350字)
通过这次司法培训,我在专业知识、法律伦理和团队合作等方面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提高了自身的能力。但我也意识到,司法培训只是一个起点,我们需要将所学所感付诸实践,持续不断地提升自己。下一步,我将继续加强与其他司法工作者的交流和学习,互相切磋,共同进步。同时,我也会关注司法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法律的修订,以保持自身的敏感度和专业性。我相信,随着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司法工作者,为社会公正与法治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通过这次司法培训,我在司法职业发展方面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培养司法专业素养、敏感力,加强团队合作意识,这些都是司法工作者不可或缺的能力和素质。而司法培训不仅是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更是我们不断成长与进步的桥梁。我会将这次培训心得投入实践,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者,为社会公正与法治不断努力。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二
在司法领域中,安保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我参加了一次为期三个月的司法安保培训课程。这次培训不仅使我学到了专业技能,还让我认识到了保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培训让我们了解了司法体系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学习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知识,深入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我认识到了司法体系对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安保人员在司法过程中承担的责任。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这次培训注重实践训练。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模拟案例训练,学习了安保人员在司法实践中的应对策略和技巧。我们了解了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各种复杂的案件和事件。通过模拟训练,我不仅学会了如何正确运用武器和装备,还培养了临场应变和决策能力。这对于我将来在实践中保护司法公正非常重要。
第三,这次培训强调团队合作。安保工作往往需要多人协作完成,所以团队合作能力十分重要。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多项团队合作项目,例如模拟一起抓捕任务、备考策划等等。通过这些项目,我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运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完成任务。团队合作的经验使我明白了一个团队的力量是无限大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更好地完成使命。
第四,这次培训还重点强调了道德和职业操守。安保人员是行业的门面和形象代表,应该具备高度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在培训中学习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要求我们做到公正、廉洁、勇敢、可靠。这次培训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安保人员,我必须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时刻以身作则,秉持正直和公义。
最后,这次培训的收获不仅是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更是一次成长的过程。通过和其他同学的交流和互动,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背景,但都怀着同样的目标和追求。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一同成长。这种集体的力量激励着我,让我坚定了在司法安保领域不断学习和进步的信心。
总之,这次司法安保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学会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还明白了保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我会将所学所用,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安保人员,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将来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领域中,与我一起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守护司法公正的道义和法律的底线。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也日益重视,司法机关的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司法培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司法培训班,通过学习与交流,我深感受益匪浅。在这次培训中,我领悟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学到了专业知识、提升了综合能力,并形成了对司法职业的新认识。
首先,这次培训让我更加明白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司法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实现。在培训中,我了解到司法公正是法治的核心要求,司法工作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参与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我深刻体会到司法工作的严肃性和责任感,明白了司法人员的角色在维护法律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更加信心百倍地投身到司法事业中。
其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大量司法理论和实务知识,为我的司法工作提供了丰富的学术支持。通过专家讲座、法律文献研究等学习方式,我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判例等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培训中,我还了解到司法技能是司法工作的核心内容,参与了相关实践操作和角色扮演等活动,提高了我在案件审理、侦查和仲裁等方面的技能。这些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直接提升了我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使我更加有能力胜任司法工作。
第三,参加此次培训还让我有机会提高了自身的综合能力。在培训过程中,不仅可以学习法律课程,还可以接触到其他专业的知识,如心理学、社会学等。这些跨学科的知识使我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更好地与当事人沟通,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此外,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司法人员交流,还拓宽了我的思路和视野,让我更能够在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中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这些综合能力的提升不仅对我的司法工作有着积极的影响,也对我的个人发展有着长远的促进作用。
最后,通过这次培训,我形成了对司法职业的新认识。司法职业是一项高尚的职业,需要司法人员具备操守正直、公正廉洁的品质。司法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司法人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我认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履行司法使命。同时,我也深感司法工作充满挑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思考,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这次培训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司法职业本质的机会,让我更加坚定了我投身司法事业的信心和决心。
总之,参加这次司法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我深刻体会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学到了专业知识,提升了综合能力,并形成了对司法职业的新认识。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好地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为司法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四
通过一周紧张而有秩序的学习,聆听老师深入浅出的授课,使自己的思维豁然开朗,受益非浅。下面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浅谈一下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方面的体会。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公司通过切实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约束和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1、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并在不断发展中建立完善了300多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每项经营活动、每个工作环节员工的行为规范有规可循,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与奖惩、升迁等挂钩。
2、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经理层由股东组成,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从不同角度审查、监督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和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管理创新,使各项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提高。
3、通过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视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避免了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管理创新、激励作用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
现代的竞争,资源不是优势,钱不是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组织结构、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公司制胜必须发挥激励的作用。
1、没有创新的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工作,缺乏创新精神的干部不是优秀的干部。公司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管理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把“超越自我、创新求优”确定为公司核心价值观。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围绕主价值链再造,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把“做强做大,打造一流企业”确立为公司的共同愿景。
3、将“严格自律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争当表率,关心厚爱严暖结合,全员同心共创佳绩”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将“设计师、仆人、教练”作为领导者的角色。企业领导者成为企业文化的代表。
4、将薪酬、目标、培训、工作设计、职业生涯、员工参与等作为重要的激励因素,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总之,作为企业管理的实践者,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必须体察到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的脉搏,了解国际管理发展趋势,找到现实差距与当代管理“接口”的途径,把握管理创新可行和适度的进程,努力创造推进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使企业管理“更上一层楼”。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五
尊敬的x院长:
全省中级法院宣教处长会议暨司法宣传人员培训班于20xx年11月8号至10号在陕西省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我有幸代表佛坪县人民法院参加培训,现将培训的会议精神及心得体会作出如下报告:
一.会议概况
培训时间为期三天,参加人员有全省中级法院宣教处处长及全省法院负责宣传的同志,共140人参会。培训内容及培训课程安排见附表(一)。
二.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 前期全省法院宣传情况简介。今年全省法院系统发布信息一万多条, 法院网有4000多条,点击量达到每天15万左右。全省各地市法院小报道多,大报道少,典型人物、经验推出的少。司法宣传特别是直接宣传法院的工作,各地法院普遍存在着领导不重视、人、财、物投入不足的现状。
二.司法宣传的技巧。全省法院新闻报道多,宣传策划少。良好的宣传主要靠策划,即有目的、有步骤的推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在宣传方面要注意稿子的质量,图片的处理等等。发动“全民投稿”,让宣传工作成为法院的重点工作。
三. 后期宣传工作的安排与要求。今年后期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xx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宣传,结合实际做好法院文化建设。二是要重视法院的典型人物、典型经验的推出工作,做好宣传策划。三是注意舆情引导,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检测防范工作。一旦发现要快速报告,快速处理。四是做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提出是利用两会和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制宣传。
三.培训心得
司法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六
通过了半个学期的公司法要义课程的学习,我认为对于公司法,自己感觉收获了不少,并对企业的法律法规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认识。在市场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法律社会的背景下,这样的一门课程的学习真的是非常的必要。学习的目的不过是从中感悟一些道理,对法律条文有一定了解和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工作中要自觉的考虑有关利用法律问题。要知道什么样的法坚决不能违;也要知道如果违了某些法的后果是什么,值不值得违的问题 在我看来,学习公司法,可以使我们学会掌握公司组织的规律;学会运用规律,认识指导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学会对公司依法进行管理,让公司组织最大限度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许多种类,比如,按照规模可以分为大公司、中型公司。小公司;按照公司的内部关系和设立的基础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按照公司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母公司、子公司等。在法律上一般是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来区分公司的种类,有些国家将公司分成四种,即:无限公司,就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直接的无限的连带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就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一起组成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在上述四种公司中,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不占主导地位,且在一些国家逐渐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被普遍采用,在许多国家中居主导地位。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作了规定,因为这两种公司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已经被广泛运用,是公司中的基本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 其次,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公司法覆盖范围广,相关的条例和案例多,深入讨论公司管理的各个领域,分析起来需要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归纳能力。学习公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用于我们经济生活的实践,如果我们能把公司法的知识,与我国当前正进行的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其他企业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联系起来,和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联系起来分析,那么学习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错。学习公司法,不是要成为知识的奴隶,一方面它是我们行为中必须要遵守的规范。另一方面作为学习者来讲也是我们学习的资料。通过这个。我们可以了解很多东西,思考很多问题,可以提高我们思维的能力。对我而言,通过学习,已经达到目标,系统地学习经营管理理论,为今后的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 公司法学是研究公司法律的科学,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在我国的出现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产生巨大的、深刻的影响,会改变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观念。然而,公司的操作又是非常严格的。离开法制的轨道,公司也会给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制造混乱。同时,公司法是商法学科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学的分支学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对这些学科的需求明显得越来越迫切和突出。
公司法既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公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仅所有投资者,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经营者、董事们、监视们、经理们都应该认真地学习公司法。只有用公司法的精神才能办好公司,如果离开公司法的精神,公司就脱离开健康的轨道,就会走向斜路。因此,必须用公司法的精神来发展公司、经营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断地向前发展。 同时,在学习公司法时一定要结合我国改革的实际,我国的公司法也在修改当中不断完善。在学习中要关注有关公司法的修改,以及围绕修改在进行的各种学术研讨,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同时掌握我国公司法发展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现在对公司运作方面在法律上有了一个宏观的认识,它能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公司制定出企业发展规划,对我们以后工作能力的提升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最后,为什么实行经济法?
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而且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
再者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学习公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用于我们经济生活的实践,如果我们能把公司法的知识,与我国当前正进行的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其他企业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联系起来,和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例联系起来分析,那么学习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错。
学习经营管理理论,为今后的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
综上所述,我通过学习了半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