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大全(14篇)
合同应包括明确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可见。如何制定一份合同,是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需要签订合同时,可以参考下面的合同实例。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一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6、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 。
2、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 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 地区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用按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律师事务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二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刘强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限自20______年3月1日至20______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草拟甲方不能独立完成的法律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实务培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尽职尽责、优质及时地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遇到甲方有紧急法律事务需要处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乙方应委派有相当水平的其他律师代为处理。
2、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审慎严密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权益。乙方应就所办业务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于乙方合法性论证和重大法律风险预测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的利益冲突方和甲方公司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尽可能提前预约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合同的审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事务,一般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顾问律师,以便顾问律师充分审查和论证。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时,应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虚假或不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对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论证或重大法律风险预测意见及建议,甲方未予采纳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服务费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顾问费人民币?万元。顾问费分两期支付,每期各?万元。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3、诉讼、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费事项及具体收费办法按照______省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甲方付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因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以合同期内甲方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及仲裁、诉讼费)为限,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若有意见分歧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应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派律师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范围是:
2.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的业务方面的重大纠纷;
3.代理甲方参加业务中的诉讼或仲裁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代为发布有关声明、致函等文书;
6.为甲方的改制、转制、兼并、收购设计运作方案;
7.为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协助甲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四、甲方就上述2、3、4、6项委托乙方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代理费由双方协商,可按小时收费或按标的额收费。
五、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具体约定。
六、甲方应为应聘律师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1.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3.参加甲方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有关事项的论证或决策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所了解、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港币、美元),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顾问费用的,需支付法律顾问费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指派的律师如甲方认为其不能胜任、或认为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其他使甲方对乙方指派的律师不满意,甲方可以向乙方书面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甲方以书面答复。
如甲方要求更换律师,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师达成一致,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权视甲方之举为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所收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将依照法律规定正当履行职责,拒绝甲方可能提出的有关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相违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______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共同协商。
十二、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补充。
聘用法律顾问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四
乙方: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元,甲方选择方式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五
特此为证:
我,,特聘请为律师,代表我通过调解或审判,就我在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向,或其他人,或商号,或公司提出索赔。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师全权代表我,以我的名义、地位,在必要时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起诉;并委托他以他认为最恰当的方式,通过或不通过诉讼,以调解或审判,最终解决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师完全有权聘用一个或多个律师,以替代自己在准备起诉、审判或上诉过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职责;此种律师费用由我指定的律师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师费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鉴于所委托的律师对我提供的服务,在不经起诉而调解成功时,我将把三分之一(1/3)的索赔所得,或经起诉后再和解或判决时,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赔所得完全给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师或律师们。
未经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师不得就我提出的权利要求达成任何妥协。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字,特此证明。
(聘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电挂:
电传:
邮编: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六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______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______律师所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八
一、应甲方聘请,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间,甲方的职责为: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应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本单位法律方面的事务,收集本单位有关资料提供给法律顾问参考研究,及时处理。
(二)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应请法律顾问参加并听取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三)甲方发生经济纠纷应及时和法律顾问联系,并请法律顾问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并按规定承担差旅费。
三、合同期间,乙方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法律顾问经常主动到甲方了解情况,解答法律咨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务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拟定和完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顾问参加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经济合同等活动,并提供法律依据、意见和建议。
(三)乙方优先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参与有关纠纷的诉讼或调解、仲裁活动,并按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顾问酬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九
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受聘方: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武汉市汉口江大路特一号竹叶山创业大厦6楼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肖小勇等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如被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暂时代行职务。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约事宜。
三、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解答法律咨询,预防纠纷的发生;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应收帐款管理建议书等;
3、草拟、制订、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书;
4、参与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并可居中斡旋,促进共赢;
5、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及解决方案;
6、对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商业秘密等保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7、应邀列席甲方的重大决策会议,并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8、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9、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0、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免费私人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二)、诉讼和仲裁事宜:
1、乙方办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和仲裁案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争议标的额不超过万元的案件,按件收费元/件(外地办案除外),超过万元的案件另行支付律师费。
2、外地办案特别约定:如涉及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办理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和仲裁案件的,对争议标的额不超过万元的案件,甲方应当按元/件支付律师费用,超过万元的案件按本协议第三条(二)1条款标准执行。
(三)、专项代理事宜:
甲方拟改制、重组、发行股票或债券,在境内外上市;进行重大收购、兼并、控股等,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专向法律意见书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并向乙方交纳专项法律顾问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三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尊重律师的知情权。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除特殊情况(如开庭、出差等),随叫随到,上门服务或者以接发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处理不需要上门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因故不能处理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征得甲方同意安排其他律师暂时履行职务。
七、法律顾问费标准及支付:
1、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甲方就第三条第一款所列法律顾问事务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甲方就第三条第二、三款所列的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委托乙方办理时,依约定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的,双方应当另订委托代理合同,并优先予以办理。
3、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八、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经甲方同意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律师因业务需要支出的翻译费,复印费等;
3、律师因业务需要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认为乙方无法胜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
(4)违反第四条第4-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从生效之日起算。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达成补充或修改意见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乙方: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代表人:***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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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十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十一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学校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聘期为____年。
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甲方的重要会议,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三)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重大民事法律活动;
(四)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五)每年对师生进行____次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谈判等,收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议定。
第五条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十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日内或完成工作任务支付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乙方户名: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日期:
乙方: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个人篇十四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