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长期合作合同协议范文(16篇)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如何写一份合同,是每个人在签订合同时都需要思考的问题。接下来是一些合同解读及解释,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一
甲方:(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又甲乙双方自行商谈,执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
2、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简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施工队进行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3、乙方所对派出人员进行甲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十、工程支付款: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长期合作协议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区)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乙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长期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因工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购材料。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其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1.协议主内容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现场业主确认的样品和颜色送货。
3.确认方法:按现场确认数量。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清点验收,数目以甲方签收回单为准(甲方的签收必须有现场主管或收货员的签字。)
4.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送到工地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5.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乙方送货到,供货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并承担运输费用,如果卸货产生吊卸机械费应由甲方承担。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7.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8.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一个月中无任何材料供应则在次月中协议解除,并结清所有余货款。
9.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付给乙方货款总额的0.1%作为滞纳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货款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10.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的追加协议以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到费用的增减的确认单、承诺书、协议书、白条等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或亲自签字确认,一律视为无效!
2)货到现场,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12.本协议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公司盖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人:电话(手机):电话(手机):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二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本着长期合作、互惠有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双方投入资金、资源承接建设各种类型的项目工程。
1、甲方负责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承接各种类型的项目工程。
2、甲方投入资金______万元,占股______%。
3、甲方派出______名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工程的管理。
4、甲方派出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收入在项目上支取,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1、工程项目实际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投入资金______万元,占股______%。
3、工程实际承建过程中涉及到的前期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支出,待双方投入资金到账后偿还乙方所垫付资金。
4、因承接工程需要挂靠其他公司的,寻找挂靠公司的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1、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份进行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
2、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______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
1、本协议作为机密文件,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生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应将此协议透露或出示任何公司或个人,也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
2、双方承诺对对方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双方的合作内容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涉密人员范围:双方领导、项目组成员及有关人员。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给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盖章后长期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地点为______市。
甲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三
*方:(公司名称)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执行期限:
二、*方权利:
1、*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方有权对乙方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三、*方责任:
1、*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
2、开工前*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简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方与施工队进行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乙方有权要求*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3、乙方所对派出人员进行*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乙方应遵守*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同
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按*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十、工程支付款: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
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税金另计)。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产品单价随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调整,调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质量要求
以供方产品说明书的参数为准。
三、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和订货单
1每一批次产品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需方须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订货单;
供方合理安排,将最终确定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向需方复函。
四、起运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双方同意如下起运量:_____桶。
等于或超过起运量,供方发货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不足起运量,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货,运费由需方承担)。
需方须提供卸货工具或派专人卸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铁桶】包装,净重:_____kg/桶(上下误差____公斤)。桶回收(桶丢失,按_____元/只赔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产品质量验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需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产品3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产品质量问题判定为供方质量责任,供方承担该产品的直接损失,即退换货和往返运费。
产品数量须在收货当日验收。若对数量有异议,需方须在收货即日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双方核对后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同意:将每月的_____日至次月的_____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
每月的_____日供方将上一个结算周期货款的发票开至需方,需方在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该结算周期的货款。
支付方式为支票或转帐。
若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供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根据供方要求即时结清货款。
1)连续_____日不订货;
2)月订货量不足_____吨;
3)拖欠货款。
八、违约责任
供方逾期发货,按逾期货物总金额每日万分之__承担违约金。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货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__承担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双方确定如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方上述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五
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1。2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
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逸马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_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
合伙人需要逸马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本协议为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3、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4、甲乙双方资源共享。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5、在日常业务经营中,如有需要则甲乙双方或双方共同认可授权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水务集团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业务合作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出现,共同进行市场开发。
二、甲方职责
1、甲方积极指导配合乙方为推广所发生的包括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项目调研立项,项目落地等系列工作。
2、为便于双方联系及业务开展,甲方在郑州设立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环保事业部办事处,委派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及日常业务。
3、甲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维护双方的信誉。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市场开发,信息跟踪筛选。
2、乙方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在联合开发市场及项目合作中竭尽全力。
3、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的市场开发代表,负责成功开拓和实施在某地的项目开发。
4、项目开发限定于政府采购,政府服务,bot,ppp及甲方独立中标项目的辅助服务。
四、保密条款:
6.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6.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的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建议及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6.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6.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公共领域中的信息。
(2)、非由于具有保密义务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3)、由具有保密义务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4)、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八、协议期限
8.1本协议有效期长期,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
九、协议解除
9.1一方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9.2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十、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七
来源: 作者: 时间:20xx/10/22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 系 地 址: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 系 地 址:邮政编码:
鉴于: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八
甲方:中国水x集团有限公司环保事业部乙方:河南康恩格斯x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本协议为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3、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4、甲乙双方资源共享。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5、在日常业务经营中,如有需要则甲乙双方或双方共同认可授权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水x集团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业务合作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出现,共同进行市场开发。
1、甲方积极指导配合乙方为推广所发生的包括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项目调研立项,项目落地等系列工作。
2、为便于双方联系及业务开展,甲方在郑州设立中国水x集团有限公司环保事业部办事处,委派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及日常业务。
3、甲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维护双方的信誉。
1、乙方负责市场开发,信息跟踪筛选。
2、乙方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在联合开发市场及项目合作中竭尽全力。
3、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的市场开发代表,负责成功开拓和实施在某地的项目开发。
4、项目开发限定于政府采购,政府服务,bot,ppp及甲方独立中标项目的辅助服务。
6.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6.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的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建议及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6.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6.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公共领域中的信息。
(2)、非由于具有保密义务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3)、由具有保密义务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4)、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8.1本协议有效期长期,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
9.1一方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9.2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九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十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十一
协议供货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领域较为通行的一种做法,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交易次数频繁等特点。长期协议供货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期协议供货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协议编号 :
本主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 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与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就 类货物建立长期的诚信合作而签定。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旨在建立买卖双方最基本的供货信誉及供货品质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买卖双方协议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持续改进
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供货或服务缺陷,买卖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有义务遵守零缺陷原则,并承诺执行、维护持续改进过程。
第四条 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相支持、诚信守约”的原则,就长期供货价格达成以下事宜:
1、 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原则是: ;
3、 为体现供货协议价格的有效性,卖方同意
第五条 质量检验
5.1产品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就双方约定的验收事项达成协议。以及其它买方要求的、能证明其供货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文件证明材料。
5.2自我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应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参数进行核实,保证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2.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人员应同时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不符合部分予以无偿更换、补发短缺部分或征得买方同意后贬值货价,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买方检测费和利息等损失。
第六条 质量、服务保证与处罚
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双方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需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且绝不向买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买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给予警告,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3)若卖方未经买方确认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关规格参数,一旦发现给予本批货款2倍处罚;若卖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给予本批货款的3倍处罚!
(4)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定期服务,除按照服务差异情况,扣除其部分服务费用,必要时可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七条 验收
7.1.预验收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供货。 如有任何偏离合同或协议之处,卖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买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在装运前到卖方处进行现场预验收。
7.2.终验收
货物的最终验收在买方的生产现场进行。
第八条 供货结算方式
第九条 保质期及索赔
9.1保质期
卖方对本合同所订购货物的质保期规定为在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按合同约定。
9.2索赔
9.3质保期延长
第十条 卖方表现评估
买方对卖方在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行为规范等五个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总分为100分,如卖方评分未达到60分,卖方应与买方协议达成书面的改进计划。
如卖方连续三个季度均未达到60分,买方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及其关联机构从卖方及其关联机构采购的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物资及相关服务(技术、维修、维护、专业培训等)。关联机构定义:一方的关联机构是指由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影响某公司或实体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无论是通过所有权还是有投票权的股票,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买方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十二
甲方:风险提示:
签订合同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的身份,重点是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凡不是代表本人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代表企业的还要加盖公章(不能用部门或财务章等代替,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带来举证上的麻烦)。 授权委托书上应记明授权范围、权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应清晰可见,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乙方:风险提示:
如签约方为个人请将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清晰准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风险提示:
因广告的形式和方式多种多样,本合同主要针对户外广告制作及发布维护,合作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补充完善。
1、甲方提供广告图案及相关文字,由乙方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后,进行广告制作。
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为甲方提供广告制作、安装维护等事宜,确保甲方广告的正常使用,甲方具体指定的位置以合同附件的方式另行确定。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风险提示:
因《广告法》对广告的内容要求比较严格,设置了很多限制及惩罚条款,该处约定乙方承担审查责任,即乙方需要对广告发布的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的要求,承担审查的义务,如广告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故在此提醒乙方,注意该条款。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______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9、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发布原画面。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元,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用元(定金可折抵),发布、维护费用____月结算一次,以______(现金转账)支付。
五、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广告制作及安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告发布、维护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违约处理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______%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并要去乙方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
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耽误工期或乙方所制作画面与制作元素、效果图不相符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______%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4、乙方未按约定的发布期间发布广告,发布时间每减少一天,按合同价款%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广告制作、安装期限顺延情形
1、甲方要求变更工作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八、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协商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____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九、双方相关事宜
1、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2、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3、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颗粒燃料指定供应商,在甲方采购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工程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在协议期内均采用乙方提供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2、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设备使用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市场上其它公司产品。
2、乙方收到传真后,核定单价、总价后回传甲方,甲方确定后领导签字确定发货。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赔偿三倍差价。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
生物质颗粒燃料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为4500千卡/kg)。
2、纯度
生物质颗粒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10;密度(kg1.12;灰分(%)﹤1.5;全硫(%)﹤0.0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
4、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时间不超过双方约定的`供货期。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1、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十四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 合作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 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 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___
2、___
3、___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___
2、___
3、___
4、___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则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民法典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开户行: 开户行: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十五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设备租赁事宜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租赁演艺设备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合作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自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等继续有效;本合同签订后的约定,除具体合同外,以本合同为准。
2.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业务往来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订单、传真、图标、信函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限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具体合同:在合作期内如双方需签订具体合同,则以《设备租赁合同》为准,该具体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双方的最后一笔租赁业务交易完成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甲方向乙方租赁的设备品种、数量,设备的价格以及租赁期限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对账单为准。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租赁的设备按时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经甲方检查无误后,移交甲方投入使用。该指定地点双方应在订单上明确。
1.付款金额:
1.1、支付时间:合作期间内,在双方每一笔单独的设备租赁业务往来中,在将租赁设备投入的项目活动搭建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设备租赁费用总价款的余款在该项目活动结束后内付清。如甲方逾期支付价款,则应向乙方加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应付金额×_______%/日(利息率)。
2.付款方式:
2.1.甲方应将货款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应以乙方出具的书面公函为准)。
2.2.乙方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3.甲方如将应付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经办人员或其他账户,则该支付行为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效力。
2.4.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给甲方开具(普通/专用)发票或收具(盖有乙方公司财务章有效)。
在合作期内,甲方每次向乙方租赁设备后,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不按时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本次设备租赁费用总金额的_______%违约金。
本合同另附有《附加条款》,该《附加条款》针对甲乙双方在长期合作期内的每一笔单独的设备租赁业务往来。该附加条款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徐诉讼解决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长期合作合同协议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因工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购材料。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其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1.协议主内容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现场业主确认的样品和颜色送货。
3.确认方法:按现场确认数量。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清点验收,数目以甲方签收回单为准(甲方的签收必须有现场主管或收货员的签字。)
4.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送到工地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5.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乙方送货到,供货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并承担运输费用,如果卸货产生吊卸机械费应由甲方承担。
7.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8.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一个月中无任何材料供应则在次月中协议解除,并结清所有余货款。
9.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付给乙方货款总额的0.1%作为滞纳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货款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10.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的追加协议以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到费用的增减的确认单、承诺书、协议书、白条等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或亲自签字确认,一律视为无效!
2)货到现场,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12.本协议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公司盖合同章即行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