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

江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冀勤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作为县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应发挥以下几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在政府决策上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决策是政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府各项工作的成败。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形势下,因决策上的失误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要改变这种状况,保证县级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应把握以下两点:

(一)县级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均应由法制机构起草或参与起草,各乡镇、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均应报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为使决策事项充分反映民意,凝凝聚人心,政府法制机构要通过听证等多种公开的形式,扩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知晓面,增进政府与群众的相互理解,充分反映和保护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使群众能积极参与决策、理解决策、支持决策和自觉执行决策。

(二)认真审查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参谋决策时,一定要从“行政指导”的角度为政府出谋划策。

从《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政府职能正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的管理范围也正从无限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政府在决策时,首先想到的是应该管什么,应该如何管的问题,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产业结构的调整、招商引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等应当市场化、社会化的事务就不能再由政府来组织推动,否则政府会时常处于一种管不了又放不下的尴尬境地。所以县级政府法制机构除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为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参谋作用外,还应从指导和服务的角度,发挥行政指导行为的作用,通过非强制的手段,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沟通理解,谋求相对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2、科学、理性行使自由裁量量权

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县级政府及其所很属部门享有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自由裁量权事关法律的公平、公正,关系到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在前述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违法行为责任与后果的标准,使责任与后果相适应,避免决策的畸轻畸重,特别是慎重行使强制措施,确保行政权的公平行使。

二、在行政权力运行中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近年来,基层的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文明,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有所上升,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中追求利益化的趋向,有乱收费、乱罚款,以罚款代替其他处罚,甚至权钱交易的现象。二是权责不清或有权无责的问题,权力与责任没有明确界定和真正挂钩,没有真正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的意识。这些问题的存在,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产生了许多不稳定因素。不利依法行政和和谐社会的建立。所以,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承担在对日常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审批及行政不作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审核监督

1、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

(1)凡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和组织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同等价值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同等价值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必须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并附情况说明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各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在程序上和实体上严格把关,对公民个人进行罚款或没收财物在5000元以上的,对单位在5万元以上的及价值5万元以上的物资暂扣、查封和责令停产停业、强制拆迁等行政行为应当报法制办审查后方可执行。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的重点是:行政处罚决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是否超越或滥用执法权;是否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2、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包括运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主管部门拨入资金、单位自有资金、接受捐赠资金、国债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益、政府贷款、国有资产存量转让或运营收益等各项政府性专项基金、资金以及单位土地等进行的因定资产投资项目、多元投资主体项目签订的合同,必须将合同文件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同意的,按约定签定合同,并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如审核有不同意见的,依法进行修改完善;如经审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签订该合同。

(二)强化制度监督

县政府应将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绩效作为考评单位和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中。县政府要制定全县行政执法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评议具体考核办法,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过错责任,如造成国家赔偿的,依法追偿。

(三)强化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县级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对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评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单位,由县政府予以通报。对考核中被评为及格和不及格的单位,取消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及格的单位主要领导,可责令辞去现任职务,建立由组织部门预以调整。

(四)强化救济监督

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理赔工作,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处理中发挥疏导作用。

众的监督之下,消除群众的疑虑。在案件处理方式上,要妥善、灵活、不拘形式。要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作为与群众沟通联系的过程;要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坚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二)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当前,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仍然处于分化调整之中,不断有新的深层次矛盾显露出来。县级政府面临的矛盾多、压力重。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在信访接待、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村级财务清理、群体性信访等具有敏感性、牵制性的工作中,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准确分析、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预测事态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矛盾纠纷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防止社会矛盾纠纷的失控和冲突升级,确保社会的安定和谐。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一

(一)会计电算化的动态性。会计电算化,是将会计学与计算机科学紧密结合、相互交叉以推动会计行业的长久发展,因此,会计电算化是学科融合、创新发展的过程。但是,现实并不尽如人意,目前所开发出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缺乏应用的改革、创新,仅是对手工工作过程的简单模仿,只是一个仿真系统。这样的软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会计的管理职能和控制职能,只是实现了核算的改善,这当然不是电算化最终实现目标。

(二)确立会计电算化的目标。会计电算化最终工作目标,是企业的会计原理和会计方法以及现代计算机应用技术相结合,对过去手工会计的工作方式、处理流程以及对会计信息进行进行改革与完善后所建立的以电算化为基本工作方式的会计信息系统。而该系统的创建,是了个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付出世巨大的努力。

二、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意义

(一)减轻劳动量,提高工作效率。电算化的实现,使日常繁杂的工作,变得轻松快捷,我们把需要的会计数据依据要求的格式输入到计算机,数据的加工处理、存储检验等工作便能够高效完成,使会计人员的工作轻松快捷,因为计算机处理数据的速度快、准确率高,使我们得到信息更加准确、及时。这不仅减轻了会计工作人员的劳动量,而且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二)准确、及时提供会计信息。电算化的实现,使得更多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准确、及时地被处理,可以使用网络快速传递到管理部门,企业管理者可以及时掌握企业最新经济情况并了解存在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于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也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促进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电算化的实现使工作人员的劳动量减轻、劳动强度降低,他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由于行业的需要使得他们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中去,两者的有效结合不仅使得他们的知识结构得到了及时的更新,无形中也使员工的自身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和提高,轻松实现通过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会计事务的管理。会计电算化的实现为企业财务改革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后盾,而会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为财务改革在人员方面提供了基础。

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现状。计算机技术和会计专业相结合,即会计电算化在企业在应用,是会计制度的大胆创新和改革,这种科学的会计管理方法不仅更有效地和国际接轨也更加适应了多种经济成分发展的要求,加快了会计与外界的专业合作和交流,有力促进了会计管理发展的国际化进程;同时计算机技术和会计专业的紧密结合,改变了会计的核算方法和手段,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使会计管理水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推动了会计的现代化步伐。

(二)会计电算化存在的问题。当然由于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的原因,会计电算化在企业的实际应用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在一些企业,领导不能真正了解会计电算化,把会计电算化等同于办公自动化,因而缺少相应的政策方面的引导和支持,在会计人员电算化培训上力度不够,这一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积极性难以提高,他们缺乏对本职工作的热情,影响了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的一些企业是国有企业,这种体制的弊端是责权不分、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管理不合理,企业相对封闭管理,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利,缺乏竞争,这使得他们缺少进行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及动力;另外,部分企业虽然在体制上私营的,但企业管理层缺乏改革力度,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方法,缺乏对会计电算化在企业中管理的正确认识。种种原因使电算化在会计管理中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更谈不上深入的应用。企业缺乏对员工的专业培训。企业会计工作对从业人员的要求高。衡量会计人员是否合格的标准不仅是其娴熟的基本功、过硬的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历,还要其对新知识的熟练掌握。而会计电算化在企业的广泛应用,对会计从业人员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既对计算机的熟练使用。而企业恰恰缺乏这方面的培训,在企业财务中往往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将会计电算化应用在会计工作中;而新的工会计工作人员虽然能熟练使用电算化软件,但他们对复杂的会计工作却没有头绪,这使得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培训工作在企业会计工作中更显得尤其重要。

四、会计优和化完善电算化应用的.基本策略

(一)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使用电算化软件的会计工作人员制订的,用来明确使用人员的权限以及规范使用人员的具体行为,这是对软件使用人员制度方面的规范,另外在软件具体操作上也要做严格的规范,以确保会计电算化软件的高效使用及安全工作环境。

(二)建立对计算机管理制度。对于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电算化的专业硬件由企业财务专门管理,其他部门一般不允许使用,而会计人员使用必须由账务部门批准方可,并统一分配账号及规范使用权限;另外,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发挥设备更高的性能,要为设备设立专门工作环境;其次机房也要由专人负责机器维护及环境保护。

在软件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机房管理人员除对硬件管理以外,也要负责软件的管理及维护,并且在操作过程中对财务数据不得进行任何的操作;为了保证软件的运行安全,在机器除安装正版会计电算化软件外,也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且要及时升级,为了保证环境的安全,所有外来的硬件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杀毒;机器上不允许安装其他和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三)完善会计数据管理机制。会计电算化在企业实行,使得数据的存储由传统的纸质档案存储逐渐被电子介质的存储所代替,这给档案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相应的档案观念也要随之更新,这就要求对档案的管理不仅有针对性地进行纸质数据的保存,也要求对数据的电子版的妥善保存,要有专门人员进行数据存储,并且也要存储在专门的设备上,如专门的硬盘或者移动硬盘等,更要注意存储数据的备份工作,而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要求企业足够重视,而且还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参考文献:

[2]张明丽.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二

摘 要: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行业企业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搭建专业平台,切实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作用。

关键词: 高技能人才 经济发展 作用

据报道,我国的企业产品平均合格率只有70%,不良品种每年损失近200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15%左右,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35%,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这些数据说明,我国制造业正面临着人才瓶颈、技术工人的结构失衡和高技能人才的断档,成为制约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严重障碍。随着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我们必须加快培养一批掌握精湛技艺和高超技能的高技能人才,以便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高技能人才的涵义

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7月6日发布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指出,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根据国家职业大典,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根据这些描述,高技能人才应当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员。

二、正确认识高技能人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大力倡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背景之下,更多更快地培养高技能人才,是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高技能人才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人才是科技进步的基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只有加快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造就一大批高技能人才为我所用,才能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不可持续性向可持续性转变,由投资拉动型向技术进步型转变,由技术引进型向自主创新型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2.高技能人才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

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和竞争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个企业在同行业中是否具有竞争能力,是这个企业能否生存下去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拥有各种高技能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又是一个企业竞争能力的大小的核心因素。企业只有真正重视技能人才,加快培养技能人才,合理使用技能人才,才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才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3.高技能人才能够促进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高技能人才是有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骨干力量之一,没有一支技术精湛、手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企业就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就难以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产品更新换代的要求。企业只有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才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促进企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才能在发展的道路上稳健而强劲。

4.高技能人才能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高技能人才是技术技能劳动者的优秀代表,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现代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骨干力量之一。企业只有通过培养一支掌握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操作技能、具有较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才能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才能屹立于竞争的潮头。

三、有效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的途径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不在“人才”之列,干部和工人身份不同,工资、奖金、住房、福利待遇等都不一样。必须切实改变这种传统的人才观和用人观,树立“能力本位”的人才评价标准,把技能人才作为人才对待,创造适合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当前尤其应当营造“能工巧匠与科技精英一样光荣”的舆论氛围,如继续组织“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弘扬高技能人才踏实敬业、潜心钻研、勇攀技能高峰的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不断调整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留住高技能人才,用好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主观能动性。要保障高技能人才的待遇,使其待遇与其贡献和能力挂钩,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建立特殊津贴。加大奖励力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有吸引力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双重激励的作用。大胆起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技能人才,让他们成为项目牵头人,让他们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甚至成为领导人。

3.科学评价和培养高技能人才。要适应社会需要,积极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手段和方法,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和身份限制,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劳动者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多元化考核与评价体系,逐步提高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及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使高技能人才评价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等环节形成有效联动,并作为岗位使用与兑现待遇的依据,引导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

4.切实搭建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平台。高技能人才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的使用者,必须为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舞台,搭建平台,通过设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示范岗位、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技术创新小组等方式,激发高技能人才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发挥高技能人才作为职业领军人物的带头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5.积极开展师带徒活动,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选拔技能水平较高、具有传帮带能力的高技能人才作为师傅,选拔优秀的青年技术工人作为徒弟,开展“师带徒”活动,积极培养青年技术骨干,加快改善技术工人队伍结构的步伐。在师带徒活动中,要强调一个新字,针对生产中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开展传帮带活动,并要立足技术传承和应用,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2011,7.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三

试论供应商角度浅谈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制度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可知,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中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政府采购监督是指政府采购监督主体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而进行的监督。它的监督对象是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供应商。任何国家和地区实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有效监督,一般来说,必须具备五个构成要素,即:政府采购的监督主体、监督的客体、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的权力与权利、监督的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

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一)政府采购权的本质决定了必须坚持严格的监督加以防范。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其资金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税款所形成的公共资金,政府在使用公共资金实现公共目的时,所掌握、使用的仍然是行政权力,如果权力不加控制与监督,就极易走向腐败。近年来发生在政府采购中的一系列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如,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因受贿上百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等等。因此,我们只有长期坚持,执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才能防患于未然。

(二)政府采购制度本身不完善必须以监督制度加以保障。《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采购运行的实践来看,我国尚处在摸索实践阶段,政府采购的一些具体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执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存在有法难依的现象,如用技术标准和商务条件等排除某一供应商产品问题等。特别是当前正处于社会经济转轨时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存在着人治与法治并存现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违规操作的问题屡禁不止,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显得尤为突出。

(三)政府采购的执行过程环节多必须健全监督机制加以保证。政府采购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如果控制不严,监督不力,则可能出现“权力寻租”现象,比原来的分散采购,后果更为可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将给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灾难性打击。显然,这与政府采购设置时的初衷相违背,所以,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全程严格的监督制度。

三、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行为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政府采购监督制度,以我国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可划分为:财政部门对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采购单位对整个采购过程、评标专家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供应商对采购行为、社会对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对采购过程六个方面的监督和制约。以下将是从供应商这一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

(一)政府作为采购活动的买方市场,拥有巨大的权力,很容易形成对供应商权利的侵害。因政府采购行为引起的争议,主要集中在采购方式选择和操作阶段。由于采购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在招标采购中众多的供应商,采购机构如何依照法定程序选择供应商,直接涉及到供应商的利益。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程序规范严格,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现矛盾。从已有政府采购诉讼案件来看,基本上是由于采购机关在招投标过程中疏于管理,或由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而产。

(二)质疑是一种内部救济制度,我国虽然赋予了供应商质疑和询问的权利,但实际执行下来却未达到预期效果,原因在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受理质疑和投诉的机构主要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主体,利益是一致的。他们同时作为质疑程序的受理机关,不可能自己主动否定自己的采购成果,这样不仅付出巨大的采购成本,也会产生社会负面影响。所以多数采购人是不会主动承担责任去矫正自己的错误。相反,由于供应商在提起投诉前必须经过质疑程序这一阶段,否则财政部门就不受理投诉,这就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赢取了心理准备和舞弊的时间,增加供应商的救济难度和时间长度。

(三)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仅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这给投诉质疑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性条件:一是投诉的范围在上述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之内,二是投诉的主体仅限于供应商,必须是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投诉的范围过于狭窄,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受害的不仅仅是供应商,而是整个社会。这样的质疑投诉体制限制了社会公众维护社会利益的机会。

(四)法律规定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时,可向采购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是行政程序,属于外部救济方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即使如此,也很难保证供应商权益不受损害。因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置了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人,与财政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做到评判的公平、公正。

四、完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监督的建议

第一,整个招投标过程必须透明公开。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具体而言,一是政府采购的评标方法与标准透明,供应商才能更好地有针对性的投标,评委才能有名确的评标尺度,社会各方面才能更好的监督评标的公正性;二是政府采购的结果必须透明,能使投标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对照自身情况,衡量采购结果是否存在问题;三是政府采购的记录透明,可以更方便的为供应商查询提供依据;四是政府采购纠纷处理结果必须透明,可为公众所了解和评判。

第二,设置多元化投诉渠道,并保证投诉渠道畅通,便于供应商有效投诉。投诉的主体不应仅限于供应商,还应包括社会公众。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受害的不仅是供应商,而是整个社会。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直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间接救济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投诉回访制度。对经查属实的投诉,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进一步征求投诉人对被投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回访,保证处理决定的落实,达到查处投诉、教育干部的目的。

第四,质疑的`机构应由一家法院或与采购活动无利益关系的独立公正的审议机构进行审理。“任何人不得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是正当程序原则之一的朴素表达。我国的采购主体如采购中心、财政部门,作为质疑程序的受理机构,与采购活动存在密切的利益联系,很容易危及供应商的利益。

第五,质疑、投诉、复议、诉讼,整个程序下来,历时较长。由于缺乏完善的暂停制度,加上政府采购监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供应商救济制度在实践中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质疑和投诉中对供应商的商业机会和利益造成损害。所以对供应商的商业机会和利益造成损害,作为被质疑和投诉对象的政府部门应该给以相应的金钱补偿,切实保障供应商的权利。罪;三是接受财物与作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同时发生的。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往往是在接受他人财物后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其二,尽管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曾作出过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的承诺,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在事实上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且其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与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接受财物是因,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果。司法实践中这种形式的受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方式:一是接受财物在先,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后,这是最为通常的受贿形式;二是为相对人谋取利益在先,接受他人财物在后。这种形式虽然较少,但只要查明为他人谋取利益与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具有因果关系,即可以受贿罪论处;三是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发生,这种情况的受贿也比较少见,因此同样需要查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综上,在被动接受他人财物的受贿案件中,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要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仅仅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接受了他人财物,还不能据此足以认定。还必须同时证明行为人确曾承诺(不论是事前还是事后)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虽然没有承诺,但在事实上、客观上为相对人谋取了利益或者已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其承诺或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与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显然,刑法将“为他人谋取利益”规定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背离了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义务的理念,同时也造成了司法实践中认定上的困难:如果行为人在客观上、实际上为相对人谋取了利益,这属于客观存在、客观事实,对此,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证明,在具体定罪时也不会产生争论;但问题是如果行为人仅仅承诺为相对人谋取利益,由于这种承诺属于主观性的东西,司法实践中往往比较难以认定,从而造成受贿案件的定性困难;有的甚至是虽然作出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承诺,但后来又不想为相对人谋取利益,从而对造成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认定上的困难。

因此,为了准确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我们建议,刑法应当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修改:要么将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规定为纯记述性的、不需要法官进行价值评价就能作出决定的客观要件,并解释为行为人在实际上为相对人谋取到了利益;要么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在理论上引起争论、在实践中不好证明、不利于操作并与受贿罪的直接客体相矛盾的模棱两可的东西从受贿罪的法定要件中删去,直接将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规定为受贿罪,因为,收受贿赂的行为本身即背离了其廉洁义务。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四

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含初审)

办理时限:

1、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申报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文;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方案);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5、规划意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7、环保意见: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8、资金落实证明:项目资本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函/其他来源资金证明;

9、能耗情况汇总表。

二、如有必要,应提供以下资料

1、市政配套初步意见;

2、政府有关部门(如绿化、卫生防疫、消防、市政、安全生产等)的初步意见;

3、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4、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三、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资料

审批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

5、未影响经济安全。

6、合理有效利用土地、水、电、气等资源。

7、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8、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符合项目建议书批复意见。

办理程序:

1、市级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市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级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由市、区政府联合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以区(县)投资为主,由市级政府投资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列入《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附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范围内,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属于国家审批权限的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如有必要需经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评审。

3、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备的条件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审核,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第412号令)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2005年令第4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6、《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发[2008]6号)

7、《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加强和规范本市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3号)

8、《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沪发改投[2008]169号)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五

首先,应强化企业领导支持会计电算化的自觉认识。企业领导要充分认识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大力支持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和运作。具体可采取的措施有:

3、2提高会计软件的利用率

3、2、1培养会计电算化人才

3、2、2实现电算化信息资源的共享

3、3原始凭证电子化,实现人机交互

3、4完善会计电算化的配套法规

鉴于财务软件处理对象的特殊性,处理结果要求高度可靠,在满足一致性、安全性等普通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电算化会计系统宏观管理。

3、5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

4结论

经济改革至今我国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财会方面的制度改革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我国的会计电算化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与国外相比之下,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要加大发展的力度,培养高科技的计算机人才,来开发计算机软件,要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水平,培养一批既懂计算机又懂会计的人员,要加大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力度,废除会计法规中的一些不符合会计电算化的制度,会计电算化制度中的一些法规和条例应该不断改进和完善,来适应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在我国电算化事业中要吸取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不断总结、不断进步。

会计信息网络化是大趋势,在当今信息经济时代,高效准确地掌握信息资源对企业来讲意义重大,企业拥有的信息资源越多越准确,企业的竞争力就越大。所以作为企业信息重要来源的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必将随着信息网络化技术的发展而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以电算化为基础的财务信息网络化必将成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参照。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决策系统必将朝着远程交易控制,实时财务数据处理分析等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储《会计电算化与会计工作》北京:财会出版社,、

[2]刘红《对会计电算化发展现状的思考》现代会计,、

[3]王鑫则《会计电算化之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刘语成《中国会计电算化的实践分析》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

[5]张拥民《会计电算化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12期。

[7]孙杰“完善会计电算化的几点建议”《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第10期。

[8]黄晓明“对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理性思考”当代经济科学,(3):23、

致谢

三年的读书生活在这个季节即将划上一个句号,在本文完成之际,无论我的设计是否能够真的投入使用,这里面每一个控件的绘制,每一行语句的调试,每一段文本的输入之中都有我辛勤的汗水。半年的设计时间虽然短暂,我却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由衷地感谢关怀、教诲、帮助、支持和鼓励我完成学业的老师、朋友和亲人。

特别感谢我的导师赵霞老师,是您的悉心指导,严格要求、热情鼓励,为我创造了很多锻炼提高的机会。为我的论文的顺利完成指出了很好的方向,您诲人不倦的教师风范和对问题的敏锐观察力,都将使我毕生受益。

另外,感谢校方给予我这样一次机会,使我们在即将离校的最后一段时间里,能够更多学习一些实践应用知识,增强了我们实践操作和动手应用能力,提高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再一次对我的母校表示感谢。

感谢我的爸爸妈妈,感谢一直支持我的老师,同学,你们无言的支持给了莫大的力量,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谢意!同时也感谢学院为我提供良好的做毕业设计的环境。

最后再一次感谢在设计中被我引用或参考的论着的作者。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六

提要中原经济区正式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标志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投资拉动型”仍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原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本文将大中原经济区建设与地方政府二者结合起来,站在宏观视角,提出政府区域投资规划实施构想。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七

我国电算化事业起步较晚,人们的思维观念还未充分认识到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对中小企业,或者是那些发展不规范的企业,这一点更为突出。一些人认为会计电算化为时过早,实现会计电算化就是编程序的过程,是单纯利用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是会计部门的责任等等。其次,有些企业觉得投资会计电算化要花很多钱,相比较,劳动力成本又较低,故延缓了会计电算化的步伐。更多的企业电算化都是应用于代替手工核算,仅仅是从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提高核算效率方面入手,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使现有会计提供的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为企业决策及管理服务。思想观念落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有些人怀疑电算化数据的可靠性,而在软件更新及硬件投入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

2、2会计基础工作不能满足电算化的要求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指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核算规程是否规范,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等。这是搞好电算化工作的重要保证。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必须是事先设置好的处理方法,因而要求会计数据输入、业务处理及有关制度都必须规范化、标准化,才能使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顺利进行[2]。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健全,从而使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无法处理无规律、不规范的会计数据。而人员素质较低,也阻碍了电算化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单位上的会计人员在计算机技能方面素质较差,他们只能机械性的使用财务软件,对计算机的软硬件知识了解甚少,一旦计算机出现故障,就束手无策。

2、3财务软件使用混乱,阻碍了会计电算化的`统一协调发展

由于财务软件的开发没有实行统一的标准,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是各自向软件开发商购买的,再加上有的软件开发商还别出心裁地搞出自己的特色,结果使会计电算化所用财务软件比较混乱,就是同一行业的不同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也不尽相同。此外部分从事财务软件销售和代理的公司往往只重视自身的经济效益,追求量的突破,而没有真正在服务和技术上下功夫,致使部分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由于购买的财务软件不合格,经常出故障,出了问题又无处问,没人管,严重地影响了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此外,不同的财务软件在数据接口,使用方法上不一样,也导致了报表汇总、数据查询、数据传输的不方便。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一些具体法规或者是通过行业会计协会制定统一的财务软件标准,甚至可以直接通过政府行政手段规定哪些行业必须使用哪种财务软件,加强对财务软件销售公司和开发商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电算化软件市场。

3会计信息化是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信息管理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3]:

(一)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是企业内部的信息“孤岛”。生产、采购、库存、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子系统。但彼此孤立,没有与会计信息系统很好地衔接起来。

(二)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是人工会计信息系统的模拟,没有很好地利用计算机的特点,也没有触动现行的会计规则。

(三)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是封闭的系统,缺乏信息共享机制,而现代经济发展要求会计信息高度透明和会计信息资源高度共享。

(四)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与企业外部的信息系统隔离,没有成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所有的商务交易还是要通过手工方式先开据纸张单据,然后再输人电脑。这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商业环境中越来越不适应。

会计信息化是电算化的发展方向,会计信息系统应该有以下特点:

(四)传递的双向性和资源高度共享性和信息处理的智能化。

参考文献:

[1]毛华扬、会计电算化原理与应用、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3)、

[2]魏锋、会计电算化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2)、

[3]仰华胄、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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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八

回顾本科室半年的工作,根据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认真查找,现将发现的问题总结如下:

2、工作中经常出现在订购货物后供货方到货不及时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

2、在维修工作中,不能第一时间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深入钻研不够,对楼内的一些管线走向、设备等不是很熟悉。

3、工作中单打独斗时多,科室人员相互配合、交流的少。信息没能及时共享,出现工作中有时衔接跟不上。

4、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大多是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

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心,责任比能力更重要。

现在我们维修后及时跟进,测算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确认;有问题采用工作联系单方式上报,避免工作的推诿扯皮;钥匙使用采用单位提交申请的方式,整改措施:增强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了解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具体政策,这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前提条件。

整改措施:根据到货不及时的现象应在签订订单同时要确定大致到货时间,了解供方发货渠道和发货信息,掌握到货的主动权,尽量避免到货不及时的影响。

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管理,坚持原则。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十九

正常人情往来被道德绑架,随份子、拼彩礼等现象在农村仍然在一定程度上盛行,令一些农村家庭陷入入不敷出,下面是天涯涛源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2022年县乡村振兴背景下县域移风易俗的思考与对策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移风易俗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的号召,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做好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相关工作。

郡县治,天下安,作为国家行政层级结构中承上启下的重要节点,县域历来是安邦定国的基础。县域治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家治理的实际效能,深刻地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总体格局。

本文依托**县近年来开展“移风易俗”社会治理活动,厚植乡村治理文明新风的治理行动路径思考。以下将从时代背景、现实做法和未来思考三方面展开。

一、移风易俗的新时代背景

1.乡村振兴的时代使命

移风易俗风气兴,乡村振兴动力足,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魂”。党的十九大报告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高度凝练了乡村治理的总要求,而五个维度的协同发展,则决定了乡村振兴的整体性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百姓借势改革春风,凭借勤劳双手,逐渐走上了富裕的道路。然而由于传统文化当中部分糟粕的影响,农村的乡风建设还面临着紧迫的问题,掣肘着乡村振兴的整体协同发展。

“人情勿算债,尺四镬挈去卖”,正常人情往来被道德绑架,随份子、拼彩礼等现象在农村仍然在一定程度上盛行,令一些农村家庭陷入入不敷出,加剧了农村家庭的贫困现象。风成于上,俗形于下。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建设,书写出一幅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画卷,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时代使命。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指示

“风俗之变,迁染民志,关之盛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虽然强调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但并不否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而是认为这种反作用有时是十分巨大的。良风美俗能够改变群众的生活方式,规范社会生活,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文章指出,移风易俗是乡风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破旧习、开新风、固机制,疏堵并举力戒“舌尖剩宴”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命题。

二、**县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主要做法

**县坚持把移风易俗作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切入点,在对基层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教化、全面整治、细化机制、守正出新等四维发力,持续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20**年*月开展试点以来,全县共简办丧事****余场、新办婚事****场,少办或简办各类一般喜事****场。20**年*-*月,节约办酒开支****余万元。全县餐厨垃圾同比减少****吨。

总体成效上,村内脏、乱、差的状况得到有效治理,劳动力、金钱和劳动力得到有效节约,县内呈现婚事新办、喜事省办、葬事简办、捐助公益等新风尚。勤俭朴素的乡风民风在全县逐步形成,社会秩序明显改善。

1.加强宣传教化,立好良风美俗“风向标”

一是媒体大张旗鼓“宣”。通过掌心**、文明**公众号、**发布等网络媒体,曝光一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反面典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批评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二是文体活动潜移默化“宣”。创编一批体现移风易俗主题的文艺节目,通过文化下乡和乡村村晚送到广大农村,如原创歌曲《文明新风尚》、相声《今年过年不一样》、小品《取经》等,受到了普遍欢迎。

三是村规民约名正言顺“宣”。各村通过户主大会将移风易俗、酒席餐标、摆酒报备和治理事会纳入本村的村规民约,并纳入一户一档的文明诚信档案建设工作。各村在村文化广场、村民聚集地等显著位置设立移风易俗宣传栏,张贴、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镇村干部一对一的入户宣传移风易俗,形成了浓厚氛围。

四是宣讲队伍有的放矢“宣”。以餐厅酒店、单位食堂为重点,通过组建文明餐桌宣传员队伍,发挥“老施来了”宣讲团及市民督导团等作用,开展“适量点餐、健康饮食”宣传和督导。将违规吃喝纳入巡察范围,同时借助“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开展监督。

五是公职人员率先垂范“宣”。倡导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做到带头引领。规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生只办*场酒宴,取消生育、升学、入伍、购车、购房等传统摆酒习俗。在公务接待中倡导和推行“分餐制、公勺公筷制”,确需在包厢就餐的,推行“n-*”点餐模式。并把人员主体扩展至“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后备干部。

2.化全面整治,管好协同治理“责任田

一是面上牵头抓总。县文明办对外公布移风易俗监督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抽调*名退二线的老同志组成移风易俗督导组,分三组对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每月进行打分晾晒。今年以来共开展了**批次督导,编发专题督查简报*期。

二是农村全面实施。各乡镇成立由副书记牵头的移风易俗工作推进组,每月对辖区内行政村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结果按照优秀、一般、相对落后三等次公开晾晒。

各村推选德高望重的乡贤成立“和治理事会”队伍,目前,全县***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和治理事会”队伍全覆盖,共有****余名理事会成员,并相应制定了“和治理事会”章程和奖励办法,由“和治理事会”成员全程指导移风易俗相关工作,只要谁家中有红白事,会员主动上门,把不良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实行农村家宴报备制,户主需提前一周报所在村(居)及和治理事会。既要充分发挥党政引领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加强协同共治。

三是城市重点推进。围绕酒店、婚庆重点行业,出台《关于推进酒店、婚庆企业实施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使酒店、婚庆行业移风易俗有章可循。开展“绿色餐厅”创建活动,推行小份菜、半份菜、预定制等,引导客人按需取餐,避免浪费。

围绕丧事简办,**县民政局出台《**县丧事简办实施细则》,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明办成立丧葬用品联合督查组开展不定期巡查,通过部门间的横向协同强化行动力度,目前共开展*次专项检查,没收焚烧非法丧葬用品****公斤。

3.细化机制建设,写好长效监管“运算符”

一是“积分制”柔性引导。通过积分奖励、点餐打折、停车优惠等方式对节约消费行为给予激励。如**国际大酒店自助餐厅让消费者在用餐前交20元押金,用餐结束后若满足“节约达人”要求,可退回押金。

各酒店餐厅、行政中心和实验中学食堂力推“你光盘,我赠菜”行动。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村规民约,对节约模范及浪费严重者实行诚信积分加扣分,在季度“红黑榜”及年度“户主大会”上晾晒通报。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商务、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制订制止餐饮浪费行业规范,在餐前提醒、菜品规格、剩食打包、节约奖励等方面出台指导性规范。如**街道齐北社区实行“商社居”联合模式,社区居民可凭“诚信码”绿码在指定商圈“当钱花”,提高居民不浪费的自觉性。

二是“立规矩”刚性约束。建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为总召集人的移风易俗制止餐饮浪费联席会议制度。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各单位每月“文明指数”考评范围,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的重要指标。县纪委监委、县文明办联合制定《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

三是“智慧化”集中监管。将各餐饮单位可视化厨房接入“**厨房革命”智慧监管平台,监管人员可随机抽查、实时监督餐饮食品加工处理以及就餐中是否存在浪费行为。与世界自然基金会携手开展减少食物浪费试点,探索“厨余垃圾减量示范”等评价机制,每户每天只发一个厨余垃圾袋,倒逼居民减少浪费。

运用winnow食物测量技术大数据分析,精确指导酒店餐厅减少食物浪费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如**紫金大酒店试点三个月已累计节省废食总量****公斤。

4.坚持守正出新,画好新旧文化“同心圆”

一方面,保留传统。移风易俗经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在工作推进中,注重对中国传统文化习俗的保护,不搞“一刀切”,注意移风易俗的“姿势”和“尺度”,结合**本土的风土人情,适当保留一些必要的红白喜事项目,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另一方面,用新风代替旧俗。坚持疏堵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新风优秀案例**个,并将案例拍成视频影像在全县推广,洪桥镇、团县委编印新风画册向全县进行推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集思广益,敢于向陋俗、封建迷信亮剑,逐渐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策的喜人局面。

如:**镇结合红色老区的特色推出“红色家宴”,降低了宴请标准,**街道在孔庙组织“千人成人礼”代替生日宴请,吕山乡雁陶村“重阳敬老”代替“祝寿酒”……如今,在**,“开蒙礼”代替了“书包酒”,“高考经验交流会”代替了“升学酒”,“成人礼”代替了“十六岁生日酒”,农村白事再无出现“道士”、“和尚”等迷信活动。酒席少了,负担轻了、人舒服了、关系也更融洽了。

三、以系统思维提升移风易俗治理成效的路径思考

**实践可以看出,移风易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治理过程中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政府主动与群众被动问题;二是柔性有余与刚性不足的问题;三是重点突破与整体不调的问题;四是当前有效与常抓长效的问题;五是破旧有力与立新不够的问题。

如何避免移风易俗成为落入运动式治理的陷阱?需要对政策逻辑做系统性优化,结合数字化改造提升,注重政策的精细化制定与执行。移风易俗需要政策之间的配合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要求政府政策实施的过程当中,既关注单一方法的有效性,也要关注政策工具间相互协同的系统性与层次性。

1.党政推动与群众自治相结合

一是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移风易俗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群众虽是主体,但其行动面临着“社会失灵”的困境,限于小农意识及其心理惯性,村民在移风易俗中的主观能动性不常发挥,需引导、激发。但政府引导不是替代,而是引领、指导,发挥发起、组织、协助、监控和调整等作用。

在启动过程中,政府应通过成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地群众传统生活中移风易俗具体简化环节进行充分调研,再围绕减轻群众负担这一根本宗旨,编制各项政策措施。

在动员过程中,召开动员大会,把移风易俗写进村规民约,同时会上要细致解读政策措施,会前会后要下发群众易懂、易理解的宣传资料,镇村干部要利用走访农户的机会加强宣讲,以为群众减轻负担为导向,让移风易俗行动深入人心。

在规约制定时,党和政府应该把好“方向之舵”,重视对村规民约的指导工作,制定示范文本,完善备案程序等,防止盲目立规、以约代法,使村规民约合乎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在政策执行中,以党建统领全局,借助网络问政、“增情解难大走访”、驻村会诊日等制度,倾听百姓声音,实实在在解百姓之困。

二是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内的自治事务。民众自我意识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动力所在,若政府在推动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只注重完成任务,追求可视化效果,而忽视了人民主体地位,加深政府与民众在风俗认知方面的裂痕,那么任何移风易俗都不能成功。

移风易俗应当充分遵循群众路线,既要发挥“一约四会”的作用,也要注重其“本土化整合”。首先,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他们的价值认同自己制定的行为规范,具有内生性,应坚持民主化、科学化制定移风易俗村规民约。

其次,重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发挥家族中的长者、具有威信的能人精英及有群众基础的村干部在“四会”当中的群众凝聚力。

还要利用互联网,提高小微权力运行的效率,引导村民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此外,还可展开“我者”村志工程建设,动员村民深入梳理“我村”的不良风习,讨论改良方案。令民众从被卷入到移风易俗中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到文化变迁中的主动创造者。

2.柔性治理与强化约束相结合

一是综合运用激励惩罚等市场手段和道德约束等柔性手段寻求社会对于移风易俗的信任、配合和参与。移风易俗改革应以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和维护为根本价值取向。

一方面顺应市场经济社会的规律,采取市场化手段,将破除陈规陋习行为纳入文明家庭的评分体系中,将文明积分转化为经济激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以“活动引领”,发挥家庭的能动性。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从家庭这个社会的基本单位出发,才能有效调动移风易俗的家庭内驱力。

首先,倡导通过家规家训来实现教化作用,结合评选“最美家庭”、“德孝之星”的榜样示范和行为示范。进而在敬老孝亲活动中融入党建内容,以倡导孝老敬亲充分调动各种力量。

在家庭美德上不断加入新的元素:不仅涉及仅限于乡贤、家庭和志愿者系列,也要关注涉及红白喜事、宗教迷信、黄赌毒等风俗移易;既使用宣传、评选、台展等传统方式,也结合墙报、征文、漫画、演讲、竞赛、书法和网络等生动的活动形式,使活动引领常做常新,具有鲜活的生命力。

二是要强化制度约束,以数字化赋能制度执行力,保障机制运转的刚柔相济。首先,要管好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要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申报办酒工作制度,将领导干部婚丧事宜纳入数字化审批。强化党章党规的规范约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相关规定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将移风易俗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及考核内容,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新增移风易俗网络举报渠道和投诉热线,为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上报开设正规通道。其次,对于企业和个人,建立移风易俗数据库,将数字化与积分制奖惩制度相结合,不仅要有激励引导,也要有惩罚警示,以增强柔性化手段的刚性成分。

完善“一户一档”、“一人一卡”诚信体系,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村民诚信积分考核,形成家庭及个人的数字化“文明档案”,推广“乡村道德银行”等奖励模式,实行“每周一巡查、每月一整理、每季一亮晒”,对表现突出者实施表彰,对失德者、不文明事件通报批评,形成广泛约束。真正让有德者有得,无德者无所得。

3.重点突破与多点发力相结合

一是通过试点重点突破的形式,鼓励地方创新移风易俗举措的积极性。移风易俗需要认识到其具有特殊文化形态的特性,“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在移风易俗中,移易的对象不同,所采取的措施也应该有所不同,可以以试点先行,实行差异化治理。

政府应调研并数字化整理社会乡镇需“移”和“易”的陋俗恶俗,通过指定或自主申报试点,鼓励乡镇政府结合基层实际,引导地方对本地移风易俗改革中的痛点难点进行攻克。

给予试点乡镇一定的组织支持、资金支持、宣传支持,激励地方深入推进核心价值融入、婚丧礼俗整治、殡葬改革等行动,把丧事大操大办、占道搭棚等行为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于地方移风易俗当中出现问题和产生较大社会不稳定性风险的做法及时停止,减少改革失败的风险和成本;对于试点中比较有成效的做法,建立有效的集成和推广机制,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推送与面对面交流会相结合的形式,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

二是因势利导开展全面整治行动,注重移风易俗的整体效益,通过重点突破、多点发力的网络效应,最大化发挥移风易俗改革的影响力。鼓励地方创新并不意味着移风易俗工作的非组织化,基层的差异化实践应当保持有序的分工和总体的协同性,是在注重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试点先行,从而建立起可预见的改革过程,实现试点改革与全面整治并行不悖的改革秩序。

为了提高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建议移风易俗改革连片实施。以“一盘棋”的思想认识,整合各方资源,推出移风易俗“常态版”。建立工商、食药、文化、环保、公安、民政、农业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分部门条线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4.常态建设与渐进治理相结合

一是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从“运动式”到“常态化”的转变。一方面,为了防止口号式、迎合式的“一阵风”工作,避免政绩取向的“治理剧场化”,移风易俗需要从“政策之治”转向“制度之治”,精细化移风易俗治理格局的总体制度规划。

既宜有《移风易俗指导意见》《村规民约》等综合性规定,也应有《红白喜事章程》《殡葬改革办法》等专题性办法,所定制度均需包含指导思想、目标、内容、方法、步骤、人员、预算等具体内容,确保科学性、可行性。

另一方面,伴随着运动式治理中上级政府行政激励随着时间的不断弱化,应当在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允许基层多元主体参与,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理念指引下,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风习改良政策的传播使者、宣讲人和执行主体功能,以“多元共治”助力良好人文环境的形成。

二是改革举措上考虑移风易俗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细事细治,以渐进治理换治理长效。民俗作为一种大规模的时空文化的连续体,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移风易俗也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用红头文件、行政命令简单地介入,对民风民俗进行“行政格式化”,处理不好极易伤害干群关系。在移风易俗过程中,应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尊重理解和关照个体情感,并允许合理习俗以适当形式存在;对包含文化遗产内容的移风易俗要选择性治理,留有一定弹性空间。

相关部门应秉持循循善诱的人性化理念,一村一策,梳理出每一个村组应该“移什么风”“易什么俗”,找准问题、抓住重点,理解乡土社会复杂的情感因素,在政策中加入更多人文因素的考量。

积极利用数字平台中的网络问政渠道汲取村民对于移风易俗的意见、建议;同时,也要重视改革中的舆情反馈,及时捕捉村民网络社群中对改革的意见,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在动态调整的过程中,逐步推进移风易俗。

5.迈向移风易俗*新阶段

文化变迁理论认为,文化变迁机制包括涵化、有指导的变迁等强制性变迁和创新、传播等自主性变迁。为此,应把握移风易俗改革中的阶段性规律,精准施策,推动乡风转变由强制性革陋的*阶段,向政府引导式立新的*阶段,再向村民自主式立新的*阶段“迭代升级”。

具体而言,对于处于移风易俗*阶段的改革初期,政府根据当下的一些陈规陋习出台一些制约手段引导村民不敢去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以政府强力主导的移风易俗实践因为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力、物力、财力及运用多重力量进行动员,但此时可能会面临破旧有力与立新不够的问题。

此时,政府宜引导立新,出台符合当下新时代生活民俗方式代替陈规陋习,形成可替代接续的新风尚,令村民不会去铺张浪费、盲目攀比,推动移风易俗向*升级版转变。

根据习惯理论,“坏习惯”难以直接消除,但可以被“新习惯”替代。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充分学习先进地方与典型试点的成功经验,破解其优秀文化基因密码,既维持本土文化主体性又借鉴其它文化形式和风格,为村民立新风出点子、给方案,引导村民融入新的生活民俗方式。

结合各种大数据、信息库给乡风文化俗注入新变迁机制,推广微信朋友圈拜年、网络教育、网上扫墓祭拜等。通过除旧布新,填补人们在旧风俗移去后的心理空白,以巩固移风易俗成果,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型”。

进而,应注重提高群众的精神秩序和精神依靠,让正能量、好风气成为新时尚,令村民能够自主自愿地采取新的生活方式,确保村民不想去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使移风易俗向*版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移风易俗归根结底要提高思想觉悟建立良好的精神秩序。唤起民众“文化自觉”的认知要素,有利于提升政策行为转化率。此阶段,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理念转变,把握移风易俗的大政、方针、政策,为民众守正出新创造良好场所与环境。

在硬环境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文明+’积分超市”、“礼仪堂”、“风俗评议中心”、“文化广场”、“风俗公园”;在网络空间上搭建数字服务平台,集成移风易俗事项审批、信息查询、服务提供、服务申请等,助力老百姓践行移风易俗的“最后一公里”。在软环境上,以行为认知政策工具“助推”政策转化。

首先,可通过案例宣传、先锋示范、宣讲团、文化墙和乡村春晚等别开生面的宣传方式,突出乡村良风美俗。其次,建立健全基础教育体系,经由学校教育唤起学生移风易俗的文化自觉,并以学生为辐射点,带动家庭、家族、村落参与到移风易俗行动中。

此外,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要充分发挥数字化融媒体优势,通过流量平台向村民定期推送科普移风易俗知识,宣传良风美俗案例,引导民众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过渡,共同保护绿水青山。

综合以上手段,令民众由被动文化变迁转向“文化自觉意义上的主体自参与治理”。如此,才能使得移风易俗行动真正实现治理现代化,体现国家战略、促进文化振兴、达致社会善治。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二十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政府采购实践的大力推广,许多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地方性规章相继颁布施行,如1998年1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999年4月22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法》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目录》;1998年11月3日和1999年4月13日云南省分别发布了《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暂行规定》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实施细则》;1998年12月21日安徽省发布了《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9年1月13日陕西省发布了《陕西小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9年2月12日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等。此外,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广播电影电视部、铁道部、交通部、电力部、煤炭工业部、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也都分别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性文件和部门规章。[2]

虽然以上所有这些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切实解决了目前我国各省、市以及国务院各部门有关政府采购的很多具体问题,但是由于政出多门,没有进行统一的论证和科学的制度设计,条块分割状况十分严重,而且立法层次低,可操作性不强,在立法目的和具体规范上过于强调财政资金的管理,不能反映出《政府采购法》多元的价值取向,不具有政府采购制度的真正涵义和意义。

二、我国加入wto对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挑战

加入wto要求我国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财政职能,建立政府公共预算体系,开放政府采购市场。而我国现有的实践水平和制度框架根本不能适应这一要求。这对于我国正在建立的政府采购制度来说,无疑意味着多方面的挑战。

1.时间异常紧迫。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西方国家,并随着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过渡而逐步完善。也就是说,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20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而我国目前正处于政治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相对于世界大多数国家而言,我国的政府采购改革和立法才刚刚开始,而且这不是一项孤立的活动,它涉及到预算管理改革乃至整个政府和市场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也涉及到政府参与市场交易活动方式的根本变革。虽然我们可以大胆借鉴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的理论和方法,但同时要顾及我国政治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许多问题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所以,这一系列的变革仍需要一个过程。1995年12月,在日本大阪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江泽民主席代表我国承诺,将于2020年向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对等开放政府采购。1996年,我国政府向亚太经合组织提交的单边行动计划中,明确最迟于2020年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加入wto,我国就得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承担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义务,无疑大大地缩短了这一过程。概而言之,我们在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时,面临着制定法律和使其现代化的双重任务,不仅任务艰巨,而且时间也异常紧迫。

2.观念难以转变。虽然改革已进行了20多年,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一些思想观念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依然存在,他们对政府采购缺乏基本的了解,对这一创新的改革还缺乏应有的认识,甚至个别部门还会因利益的调整产生抵触情绪。如有些预算采购单位认为,根据预算分配的资金,应该由自己支配,不需要政府统一采购。又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还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朝南坐”,等人上门办事,没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服务意识。所以他们往往把采购搞成控购。更为严重的是,长期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形成了重审批、轻管理的制度模式,注重采购审批程序和对采购进行监督的权力归属,忽视对采购过程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不能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国正式加入wto的时间不长,不可能要求大家对与wto相关的规则都有深入的了解,但是,当时间表指向我国承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时,就不能以此为借口来避免成为被告的尴尬。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表明,观念和思维方式转变的难度,远远胜于建立制度本身。

3.转型时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wto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制度已不仅仅是一国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它已经融入到世界性贸易组织、地区性贸易组织的有关制度协定中,体现了一国在国际贸易中相关领域的权利义务。因此,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政府采购协议》和具体国家或地区制定的'《政府采购法》,在目标上有很大差异。国际间的政府采购协议旨在扩大各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追求国际经济的一体化;而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采购法则旨在使本国企业尽可能进入外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同时极力保护本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所以,我们在制定政府采购法的时候,就不能“摸着石头过河”,而是要与发达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尽可能地保护我国企业的利益。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大多数都是建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的。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后期过渡阶段,与政府采购制度息息相关的行政管理体制、财政预算体制、国有企业等,正进行着轰轰烈烈的改革,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而建立政府采购制度要考虑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如政府采购主体如何界定,是我们在制定政府采购法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中,由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改革呈现出多元化走向,对他们的主体地位不能做简单的取舍。这样不仅增加了立法技术上的难度,而且对立法的效果难以形成可靠的预期。

4.国内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政府采购市场一直是个高度保护的市场,甚至在政府采购走向国际化之初,世界各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中随处可见歧视政策与手段。可见,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之初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人为地制造贸易壁垒,保护国内产品不受冲击。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历程相比,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和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几乎是同步的,国内企业显然就失去了一个既发展又受保护的宝贵时机。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后,国外供应商就要进入我国市场与国内企业竞争,使国内企业不出国门也将面临国际竞争。但长期以来,我国产品多是低水平的重复生产,技术含量不高,根本无法与实力雄厚的国外厂家竞争市场。现在我国虽然没有对外声称开放采购市场,但由于我们很多项目是靠外国或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所以这些金融机构也就顺理成章地进入了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致使该市场事实上已经部分开放。因为在外国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项目采购中,必须按照国际规则,实行国际性竞争招标投标。国外许多企业通过这个渠道已经进入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据统计,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实际开放度大约为15%,外国供应商已经基本垄断了我国的电梯、照明、灯具、彩色胶卷、橡胶、轿车、碳酸饮料以及一部分家用电器行业。如果不改变国内产品的现状,等待我们的将是残酷的结局。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设置的门槛金额虽然会比香港地区的高,但大陆的采购规模仍会远远超过香港。据有关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消费大约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0%,按199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约8万亿元的规模,政府支出大约有8千亿元之巨。[4]规模之大,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政府采购需要一支十分庞大的、高素质的专业采购队伍。这是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人力资源,其缺位可能构成制约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础瓶颈。

6.信息发布不畅,发布与接收不对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综合的系统或机构来传播政府采购信息。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信息要么由媒体传播,要么由采购发起人直接发送给有资格的国内外供应商,只有少量的信息通过政府网页发布。相反,外国政府采购大都采用了电子技术,信息发布快捷、简便、高效。如美国,设有查找采购信息较快捷的“采购改革网络”,该网的信息窗、最佳资产采购方式、采购方法培训等栏目,分别发布政府采购的法律文件、采购计划、采购信息、采购实践中的成功的创新实例及采购培训方法等。同时,采购金额高于25000美元的采购,都可刊登在美国《商业时报》特设网络或《商业日报》的报纸上。此外,美国政府机构还使用了电子目录及电子合同网络系统,对一切合同进行了分类安排。这样,大家随时都可以免费浏览和提取这些信息。相比之下,我国不仅采购信息的发布渠道少,而且对外国采购信息接收的障碍更多。信息发布的渠道少,表明信息公开的程度不够;接收的信息少,就会无端失去很多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这都会置我国政府于被动地位。

三、挑战背后隐藏的机遇

1.加快法制建设的进程。目前,我国虽有政府采购行为和活动,但还没有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将涉及部门利益调整,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难以得到有效的约束和规范。同时,由于政府采购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国内,还要面向国际市场,单靠一个红头文件,在国际贸易中是行不通的。虽然统一的政府采购法被纳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于1999年4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成立了政府采购法起草小组,但是,从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来看,整体上有保守的倾向。“成熟一个制定一个”,也就是说可能要相关的体制改革就绪,才能制定政府采购法。加入wto,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无疑形成了一股现实的、强大的外部压力。它不仅会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相关体制的加速改革和相应法律法规的修改,而且也会促使千呼万唤的政府采购法早日出台,从而加快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

2.有效遏制腐败。政府采购本是政府利用权力管理社会经济的一种方法,但权力的运行不可避免伴有权力的寻租。政府采购中的重大丑闻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有发生,我国也屡见不鲜。近年来查处的经济案件,作案团伙化、钱权交易十分突出,手段更加隐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公开招标投标的形式将置政府采购于社会监督之下,建立内部制约、外部审计和供应商投诉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维护采购过程的平等竞争,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我国率先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领域暴露出的腐败问题,说明目前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度不够,使我们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期望值有所下降。这一问题中一个体制方面的原因,就是在我国政府部门掌握的权力往往是一种复合的权力,它可能对权力行使的对象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当某一供应商在参与竞争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在决定是否投诉时,通常就会权衡被投诉方的权力对自己其他利益的影响。这样,供应商投诉制度的预期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后,外国供应商也参与竞争,一方面他们的维权意识较强,另一方面,他们对政府权力的顾忌相对较少,这对政府采购主体的权力寻租行为构成了一种潜在的威慑力。深圳市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第一个将政府采购部门告上法庭的就是一家外资企业。外资企业虽然不属于外国供应商,但从一定程度上也能证明这一点。因此,我国加入wto、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后,外国供应商的参与和政府采购制度本身的优越性有机结合,将会有效地遏制采购中的腐败。

3.扩大产品的国际市场。签定《政府采购协议》后,成员国之间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是对等的,我们在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取得了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虽然我国的企业整体缺乏国际竞争力,目前在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投标中标的可能性不大,但我们可以把占领国外政府采购市场作为一个长远的目标。除此之外,我国也有部分产品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但部分国内企业经营观念落后,缺乏现代营销思想,不熟悉国际贸易规则,不顾成本竞相降价,不做市场调查而盲目出口,造成企业亏损又被外国征收反倾销税。加入wto后,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国内企业整体规范化发展,发挥自身优势,早日以强大实力参与到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中去。同时,利用国际分工,大力发展我国在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的行业,通过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有效地引导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产品的国际市场。

三星集团等世界一流企业,主动提出要考虑将他们在中国生产的产品的技术含量达到50%,作为在中国办厂的附加值。这无疑有利于我国对世界先进技术的引进。

总之,加入wto,就意味着我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指日可待。这对于我国正在建立之中的政府采购制度,可谓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应把握机遇,及时调整战略,从容面对挑战,使我们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2]转引自王小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初探[j].法学研究,2000,(1):80~94.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二十一

1、1会计电算化产生的背景

管理的现代化需要会计电算化。在管理信息系统中,会计信息系统处于中枢地位。如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那么管理所需的大量会计信息就需手工操作,降低了管理信息系统的效益,实行会计电算化,大量的会计信息无需手工操作,有利于推动各单位管理手段的进步。

时代进步需要会计电算化。在现代化大生产中,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随之会计的计算方法更为复杂,计算量更大。显然,在这样的条件下,传统的手工核算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会计工作必须实现会计电算化。

知识经济要求发展会计电算化。在知识经济下,要求信息高速的传递,信息科学技术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各单位要提供更为标准、及时和相关的信息,以利于知识经济下投资者的决策,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将是确定无疑的,也只有如此才能满足知识经济对于会计信息的需要。

1、2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在各个领域都有了广泛的应用,会计电算化也应运而生。会计电算化改变了会计核算方式、数据储存形式、数据处理程序和方法,扩大了会计数据领域,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改变了会计内部控制与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因而推动了会计理论与会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完善,促进了会计管理制度的改革,是整个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的一次根本性变革。会计电算化的使用必然会引起会计工作组织和人员分工的改变,促进会计人员素质和知识结构的提高,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会计工作职能的转变,推动会计理论和会计技术的进步,提高整个会计工作水平大幅度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会计理论和实务的方方面面都将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2我国会计电算化的现状

2、1对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许多企业还未充分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首先,许多企业领导者对会计电算化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会计电算化只是会计核算工具的改变,看不到其对会计职能、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流程的深刻影响,有的领导甚至认为会计电算化只是用计算机代替账册,仅把会计电算化当作树立企业形象的一种手段。其次,在会计电算化的具体应用中,多数单位缺乏对手工系统进行充分分析的意识,没有针对本企业自身的管理要求和运行模式,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设置和调整。在不少财务人员看来,电算化仅仅是代替了手工核算,提高了核算效率,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

2、2利用率不高

早期的软件对用户的使用水平没能准确定位,使软件很难使用。

2、2、1会计人员计算机业务素质偏低,缺乏复合型人才

2、2、2会计电算化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由于我国目前的财务软件都是各软件公司自行开发的,各自使用不同的操作平台和支持软件,数据结构不同,编程风格各异,为技术保密,相互没有交流和沟通,没有业界的协议,自然也没有统一的数据接口,在系统与系统之间很难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同时,很多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只满足财务部门会计核算业务的需要,没有考虑相关部门如人事、仓库、生产等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从而难以为企业决策提供更科学的动态信息;不能充分利用网络,有关的原始资料还没有实现通过互联网来传递、存储、网上开票等;忽视了网络信息传递方便、快捷的功能,不同商品软件发展的孤立性,也决定了各软件之间很难对同一数据进行解读、转移。

2、3会计原始凭证仍是纸张数据

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仅仅实现了财务会计的电算化,还没有实现管理会计电算化,还不是完整意义的会计电算化。大多数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中所采集的原始凭证都是纸张数据,而这些原始凭证在手工输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差错又未能审核出来,再者纸张凭证本身的真实性及信息的完整性也要打个问号[2]、这些问题都是因原始凭证未能电子化而产生的。

2、4会计电算化的政策法规不完备

由于我国前些年对于软件开发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重视不够,没有制定保护软件技术开发的法律法规,结果使得大部分高科技企业的软件开发缺乏活力,这当中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也不例外。从而客观上导致一定程度限制了会计电算化的普及[3]、当今对于会计电算化有规定的法律法规只是《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一些常规的法律法规,缺乏专门针对会计电算化的法律法规,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会一定程度上阻碍电算化的发展的。

2、5会计电算化下的财务信息存在安全问题

财务数据是企业的秘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电子符号代替了会计数据,磁介质代替了纸介质,财务信息面临安全风险。目前,我国的财务软件生产还处于模仿和加工阶段,没有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多数财务软件的开发都是把重点放在理财和提供多功能管理和决策上,很少放在数据的安全保密上。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在给企业带来无限商机的同时,网络财务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安全问题[4]、网络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很有可能遭受或病毒的侵扰,很多企业没有针对网络环境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问题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二十二

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而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在于培育和发展能在未来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的区域核心竞争力。因此,核心竞争力才是一个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最佳方式。为实现中原经济区经济快速加快发展,提升其在我国经济竞争中的影响力和地位,必须培育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

一、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内涵

区域核心竞争力是在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竞争优势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指一个区域在长期发展中通过实现可支配核心资源的有效优化配置,形成自我发展机制和自组织能力,创建并保持长期、持久、独特、稳定竞争优势,带来超额利润和创造区域财富、支撑和保持区域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一种独特能力。

区域核心竞争力是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竞争力。竞争力具有不同于一般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本质特征。是指区域所特有的,在资源利用、产品开发、生产、市场开拓及服务中,与其他地区相比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且不易被其他地区所模仿或学习的综合能力与素质。其特点是:具有独特性,是其他地区所没有或程度不及的,在竞争中能获得较大的差别利益;具有充分的经济和市场价值,能够极大地满足经济和市场不断发展的要求;具有发展的长远性和持续性,就是符合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能为区域经济带来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的潜在基础

通常认为,区域核心竞争力有两个基本组成部分: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中原经济区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源于其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比较优势和资源有关,是指本地区在经济和生产发展中所独具的资源与有利条件。比较优势对核心竞争力的贡献主要在于是形成了某种差异性,如资源成本方面的差异,形成特色产品等,这种差异性能使区域在竞争中获得较大的差别利益。竞争优势和资源的利用有关,是区域竞争中表现出来的产业创新和升级的能力,区域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产业能否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力,并能持续地保持和发展这种生产力,而不仅仅是依赖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强调的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内生能力,特别是创新力。中原经济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独特的区位优势。

中原经济区位于我国腹地,承东启西、连南贯北,在全国区域格局中具有枢纽地位。它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重要基地之一,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它的物产和劳动力资源以及巨大的购买力市场,对东部沿海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它处于我国由东向西的技术梯度和由西向东的资源梯度交汇区,对我国东西部发展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增长潜力较大、成长力较强。

2、显著的人口优势。

河南省拥有约1亿人口,占全国的十三分之一,再加上周边地区,中原经济区大概有1.6亿人口,甚至会达到两亿人口。人力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从某种程度上讲是,这一种负担,但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种资源,如何有效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把人口大区变成人才大区,是实现中原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命题。

3、深厚的文化底蕴。

中原经济区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中原文化博大精深,文化底蕴深厚。中原是“甲骨文”的故乡,是《周易》的诞生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邯郸、安阳、聊城、鹤壁的浚县。同时,中原经济区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如山河壮丽的太行风光、巧夺天工的人工天河红旗渠等。发挥中原的文化旅游优势,培育以根文化为重点的中原文化品牌,对于增强海内外同胞的向心力、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众多的产业集聚区。

经过近年的发展与提升,中原经济区已经形成约180个产业集聚区,例如,临颍县的休闲食品产业集聚区、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主导的洛阳伊滨产业集聚区、郑州航空港产业集聚区等。产业集聚区建设不仅具备相当基础,而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产业集聚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突破口,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农民转移就业的主阵地,改革创新的示范区。可以说,产业集聚区已成为中原经济区经济发展的竞争优势。

三、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路径

从核心竞争力的角度来看,中原经济区的比较优势赋予区域经济竞争力及其发展以独特性,并影响着区域创新活动的开展,因此具有极大的意义。然而竞争优势相对于比较优势更为重要,主要是因为它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趋势,突出了区域内生能力的重要性。因此,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应该以比较优势的独特性为基础,以竞争优势为主导,实现两者有机结合。同时,要突出地区的品牌特色和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大力提升特色产业的创新和竞争能力。具体路径是:

1、增强产业集聚的竞争优势。

产业经济是区域经济的主体和重点,对要素功能的整合提升具有重要作用,是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产业集聚对区域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体现在整体效应形成的竞争优势。培育和提升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应加强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促进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创新型、开放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等产业集聚区创建。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二十三

在国务院《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基础上,河南省制订了“大中原经济区”规划。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原经济区正式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标志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已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该规划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原城市群在经济密度、可达性、辐射带动等方面都优于中部其他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经济密度为1,799.3万元/平方公里,在全国七大城市群中仅次于山东半岛城市群。此外,中原经济区本身是内外需的一个交汇点,有内外需兼顾的增长模式特点。因此,在我国下一步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上,中原经济区应该有重要的位置。(图1)

二、区域经济增长与地方政府投资

(一)地方政府投资界定。地方政府投资行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地方政府投资行为是指地方政府通过预算内财政收入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行为以及通过预算外收入和对外借债进行的投资行为。这些投资在整个社会总投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广义的地方政府投资行为是指所有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资行为,不仅包括上述地方政府从各个渠道筹资资金进行的基础建设等投资,还包括地方政府为其他投资主体进行投资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本文中的地方政府投资行为是指广义上的地方政府涵义。

(二)区域经济增长与地方政府投资。历史经验证明,一个地区在经济加速发展阶段,必然要经历大规模的投资建设过程。“十一五”以来,河南在基础设施、城市发展以及能源化工和房地产业等资本性商品生产行业,都对投资形成巨大需求,进而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投资拉动型”仍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原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

本文选择地方政府投资作为投资研究的切入点,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乔治・斯蒂格勒《地方政府功能的有效范围》一文指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自己的民众。其隐含的思想是: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了解它所管辖的选民的效用与需求。目前理论界宏观和微观上对投资的研究颇多,而中观投资(地方)的研究则相对薄弱;其次,目前对大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研究把大中原经济区建设与地方政府二者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地、具体地研究还很少见。这也是笔者写作这篇文章的初衷。

我国的政府投资理论现状,大致有两种研究模式:一类是从微观上入手,主要研究具体投资项目的评估与决策、筹资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另一类是从宏观角度研究投资领域的重大问题,如投资规模膨胀、投资结构失调、投资效益低下以及投资规划探讨,等等。本文从总体上说属于第二种模式,站在宏观视角对政府投资规划进行研究。

三、地方政府区域投资规划探讨

规划是一种比较全面的长远发展计划,是对未来发展的预见安排。区域规划在大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处于“龙头”地位,作为地方权威机构的地方政府,应该也只能由它担负起制定和落实区域规划的责任。

(一)区域规划的制定原则。地方政府在制定区域规划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第一,要着眼于长远,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结合。制定城镇规划,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一味追求高水平、高档次,也不能只顾眼前,看不到未来,放弃长远规划,失去发展的动力;第二,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特色。中原各地经济状况、资源分布、文化特征千差万别,地方政府在制定区域规划时,要从本地的地理位置、区位条件、经济发展、历史文化传统等实际情况出发,突出自身特点,制定适合本地区区域建设的规划。

当前,中原区地方政府必须面对许多重大的社会问题,如汹涌澎湃的民工潮、城镇人员的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三农”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急需解决的`大问题,都是与大中原经济区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地方政府在区域化建设中投资作用的发挥急需我们认真地研究。

(二)区域投资规划构想

1、构建工农业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大农业”投资。中原经济区是我国农业主产区,在探索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方面也有战略意义。应该说,中原经济区如果能够在这个领域探索出一条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保护农业、发展农业的新型道路,对全国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将对全国“三农”问题的破解提供范例。例如,在农业地区的城镇化中,对怎样防止贫富差距继续扩大给出借鉴。因此,中原经济区应围绕大农业来做文章,在发展大农业的过程中,自然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所谓大农业,应该是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实际上是切实落实“三农”的含义。地方政府投资应包括种子、种植、养殖、加工、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也涉及农化产品、农机具制造与销售、加工机械制造与销售等,还要有现代农业、立体种植、观光农业、特色种植与养殖,围绕农耕文化开发旅游业;同时要做好新农村建设投资,全面提升农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原有的工业可以做适当调整,使之更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新建的工业企业最好是围绕大农业来设计;城镇化也必须围绕大农业提供配套服务。河南在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产为代价的前提下加快“三化”进程,按照这样一个发展道路来建设中原经济区,形成一个工农业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在全国发展中将具有重要意义。

2、提升城市群的竞争力――“超大城市群”建设投资。21世纪区域竞争的真正焦点是城市群的竞争力。有报告显示,珠三角、京津环渤海和长三角三大城市群创造了全国4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直接带动了东部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成为我国参与世界竞争最重要的核心区域。在这样的背景下,河南省要在未来激烈的经济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提升中原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就成为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必然选择。

城市的规模越大,其聚集效应越大,带动能力越强。地方政府投资要着力于建立一个合理的城镇体系。一是中心城市带动。以省辖市为中心,形成辐射能力,培育经济增长极;此前,河南规划的中原城市群以郑州为中心,以洛阳为副中心,加上开封,形成河南城市发展的第一梯队,而许昌、焦作、新乡作为第二梯队存在。目前围绕郑州,上述城市已经初步形成一小时经济圈;二是发展县域中心城市,将一批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三是培育特色中心镇,把一些重点建设成为城市组团、小城市和新型农村服务社区等。当中原城市群的辐射范围突破河南省边界,也就达到了研讨中的中原经济区的范围。而这将是一个拥有超过40个城市、人口超过1.5亿规模的超大城市群。

3、破解河南之难,强化土地管理投资。依据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经历,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大部分粮田已经不可逆的成为城镇和工业区。目前,河南成为演绎这一困扰中国发展的“中国命题”的最典型样本。河南的粮食生产需要土地,河南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也需要土地,保证粮食生产也就演化成了保证土地,这一切共同铸成了“河南之难”.

各级地方政府在经济区建设时要努力在土地管理上进行制度创新,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健全土地的一级、二级市场,利用土地的价格机制促进土地的合理配置。解决土地供求矛盾,要着重在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上下功夫,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新上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应能动地利用土地流转和转让,土地要素同其他生产要素合理组合并产生较好的综合效益,为城镇化建设开发提供大量资金。为解决土地资源紧张的状况,各地政府要不断地探索新方法、新路子,缓解在经济区城市化建设中土地资源匮乏的突出矛盾。

4、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社保投资。工业化就是农民脱离土地的过程,而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农民进城的过程,通过这样两个过程使我们的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在这个意义上,河南是中国的缩影,河南是人口大省,有近1亿人口,要完成这两个任务,必须将人口转移出去,如果中部地区发展起来,承载更多的就业人口,整个中国发展将更加平衡,我们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也会更快完成。因此,要实现城市化,要工业化,关键是怎么解决好农民市民化问题,而市民化过程中又涉及一系列的公共政策问题。农民变成城市户籍人口,这是政府要考虑的事情。各级地方政府要在经济上、社会地位上,甚至政治地位上给予他们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进城农村人口得不到城镇社会保障使他们不能真正在城镇定居下来,所以地方政府应采取措施把进城农村人口纳入到城镇保障范围中来,让他们在城镇定居下来。

5、构筑全国生态屏障――生态投资。河南是全国非常明显的生态腹地,而且正好处在气候变化区的地带。因此,它为全国提供了生态功能、生态价值、生态服务、生态安全和安全屏障。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其实是一个相互协调齐头并进的问题。一是有利于构筑全国生态屏障。中原经济区涵盖暖温带和亚热带,区域生态系统类型和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生态投资有利于统筹和加强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为维护全国生态稳定和平衡提供重要支撑;二是有利于改善全国环境质量。中原经济区区域是淮河源头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关系着下游省份尤其是京津地区的饮水安全,并将对全国水、气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三是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要达到河南省粮食生产能力提高300亿斤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必须有一个完整、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因此,地方政府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义务对生态环境进行控制性保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设生态城镇,真正发挥区域化建设和谐有序进行的控制作用。

6、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软实力”投资。文化资源丰富是河南很明显、很独特的优势,也是河南最根本、最重要的优势。进入21世纪,文化不仅是软实力,也是经济发展的硬支撑。为此,文化支撑体系成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的十大支撑体系之一。

河南有很好的文化资源:根文化、汉字文化、姓氏文化、都城文化、商业文化,经过几千年的积淀,博大精深。近年来还不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挖掘传统文化符号,古老的禅宗文化被一部《禅宗少林音乐大典》搬上舞台,不仅向海内外传播着中原文化,也为河南赢得了“真金白银”;以“宋文化”为核心的开封等8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也进入实质性进展;此外,中原地区是海内外华人的主要祖根地,这赋予了河南丰富的根文化资源。未来,地方政府投资要着力扭住“根文化”这根主干,夯实中原经济区的文化支撑体系,必须加强历史文化遗迹的勘探、发掘、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培育和打造以“根”文化为代表的中原文化品牌,重点培育以郑州、洛阳、开封和安阳为主体的中原大古都群,以少林和太极为代表的中国功夫以及以新郑黄帝故里和淮阳羲皇故都为代表的拜祖寻根旅游目的地等。中原文化必然成为中原经济区无可比拟又不可复制的优势所在。如果规划到位、政策到位,经过努力,中原地区必将成为未来10――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主要参考文献:

[1]喻新安。建设中原经济区若干问题研究[j].中州学刊,.5.

车波。转型时期我国地方政府投资制度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2010.

张超力。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d].郑州大学,

浅谈政府会计论文篇二十四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政府法制机构正式定位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这既是赋予政府法制机构的光荣使命,也是对多年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的一个总的评价。一直以来,各级政府的法制部门和法制机构在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立足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忠实履行了政府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作为政府领导的重要智囊机构,其独特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已经日益突出,成为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部门。下面,就政府法制部门如何在市政府重大决策中发挥的参谋、助手作用以及对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谈几点看法。

一、必须明确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深刻内涵

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一定要立足于本职工作,在做好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上,为政府在依法行政规划的编制、重大决策的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项工作提出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政府涉法事务方面,提供法律服务。首先,政府法制工作本身,就承担着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的职责。政府立法,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构建地方规章体系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监督,以建立和实施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应诉,以合法合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出庭应诉,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其次,政府法制机构具备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必要条件。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对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种程序非常熟悉,在政府及其部门需求的信息的掌握和领会把握行政决策意图上,都具有独特的优势,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符合实际,真正解决问题。第三,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具有精深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涉法工作实践经验,这支队伍懂政治、顾大局、精法律、通管理,融法律知识与政府工作经验于一身,具备当参谋助手的得天独厚人才优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细化的《纲要》具体实施的34项工作中,涉及政府法制部门承担的有22项,因此,《纲要》对政府法制机构的定位不应局限于政府法制工作本身,对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定位,必须站在政府工作的角度上,参与到依法行政实施规划的制定、政府决策和重大事项的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项工作当中。特别是政府法律顾问,更要围绕政府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领导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参与意识、参谋能力、法律素质是做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基本要求

出建议,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当中,得到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在编制过程中,我办将《专项规划》的重点放在了基本完成《纲要》规定的主要制度的制定上,以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基本制度和机制。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的制度和机制环境。四是积极介入市政府涉法问题的处理,为政府当好法律顾问。几年来,我办在为市政府的行政行为、民事行为、经济行为等其他法律事物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民事方面,我办代市政府对《市政府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市政府机关局征地补偿协议》、《市政府信息网络建设协议》等合同进行把关;经济方面,对《关于企业登记实行准注册官制》、《关于以限制房屋产权交易等办法解决热费收缴问题有关意见》、《关于推进**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的有关意见》提出法律意见;体制改革方面,参与了《关于市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的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

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提升工作质量,拓展政府法制发展空间

近年来,政府的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不断转变,改革的进程要求各级政府向有限、责任、阳光、服务型转变,要将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纲要》对此已经提出了十分明确的目标和措施。相对以往的环境,政府工作与“法”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政府工作的责任性、公开性特点越来越突出。政府工作在许多方面都要求有一个专门的部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表政府处理日常的法律事物。《纲要》对政府法制部门的职能定位,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应当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契机,乘势而上,真正发挥政府法制在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要使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制度化,形成惯例。经过努力,要达到使政府法制的参谋和法律顾问行为成为政府工作运转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一个必经程序这样一个共识,并将这一共识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二是要结合实际,对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具体细化。例如,要在政府重要政策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谈判、签约等方面明确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职能;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提供法律支持;代表市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对涉法的、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处理的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等。三是苦练内功,提高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实战能力。在提高办内工作人员法学理论和专业素质,培养人才、提升参谋能力的同时,注意引进优秀的参谋人才、研究人才,聘请有研究成果,有突出成就的科研人员作为“外脑”,实现参谋和顾问的能力整体飞跃。四是积极宣传政府法制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壮大声势、营造氛围。做到各级政府须臾离不开政府法制部门,形成政府想大事、做大事必须依法进行,重视法制部门、依赖法制部门这样一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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