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用14篇)
方案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作的进展和成果的质量。对于选定的方案,需要详细制定实施计划和相关的步骤和措施。范文中的方案经过实践验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21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标语、宣传画报等,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办公场所、农村社区等,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nnsmwzfkyx@163.com,密码:zfk5530433。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洁霞,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nnsnyjjgk@。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21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标语、宣传画报等,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办公场所、农村社区等,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com,密码: zfk5530433。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洁霞,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email protected]。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以构建和谐开发区为目标,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增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开创开发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欢度“三月三”,弘扬民族文化。
(一)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今年是xx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xxx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把握民族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基本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要围绕“两个共同”主题,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大力宣传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管委办(信息中心)要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开发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美丽里建·生态乡村”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投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当中来。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善于发现、挖掘、培养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评比命名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四)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和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
(一)开展户外宣传。各农业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广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农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学校”等活动,在开发区广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合,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宣传。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是壮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民族传统节庆,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发展民族文化,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和促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充分利用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平台,组织开展山歌对唱、游园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
(三)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主要活动内容包括:
1.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到各重点企业参观。通过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参观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更好的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稳定、和谐、富裕的文明村。
2.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参加“一日城管”体验活动,和城管队员一道,向开发区群众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三轮车占道、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现象进行文明劝导,让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验到城市管理的难处,增进其对城市管理的理解,从而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3.举办一期开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制培训班,邀请民族团结、城市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讲解涉及民族团结、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政策和劳动权益保障知识,并就他们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和务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咨询和解答,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就业技能。
为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月暨“三月三”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开发区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三月三”各项活动开展。组长由管委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社管局、教育文体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农业单位、中心社区、华侨城社区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之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活动经费,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新颖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扎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多办实事。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结合起来,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多办实事和好事。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21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21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标语、宣传画报等,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办公场所、农村社区等,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nnsmwzfkyx@163.com,密码:zfk5530433。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洁霞,联系电话:5536745,邮箱:。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方案
4.6月,对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今年9月是我市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重要精神,根据保定市民总局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六进”活动,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在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悬挂张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条幅、标语,利用电视、广播、公益电子屏、短信、微信等现代媒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民族基本知识,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六项宣传内容。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三是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四是宣传中华文明史中各民族作出的突出贡献、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五是宣传我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六是宣传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授牌,拉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
2、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深化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宣传期间,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室外宣传等方式,围绕党的惠民政策、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自身感受等,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讲解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动员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中来,做学习的典范、民族团结的模范。
3、9月份在民族村举办一场送科技送健康送法律“三下乡”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选定在义和庄镇南任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普及科技、卫生健康知识,开展法律咨询,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一次帮扶慰问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活动。各部门及单位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当中,积极组织发动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
5、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教育部门要在秋季开学之际指导中小学开展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通过学习民族知识,增进各族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
6、组织一次清真食品检查。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形成统战、民宗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清真食品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清真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件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精心谋划,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
(一)加强防控,创新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减少人员聚集,做好防控措施。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式,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统筹做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并营造各民族和谐共进的社会氛围。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委统战部成立全市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部长、民宗局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也要开展好“自选动作”,唱好“地方戏”,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有成效,努力将宣传月活动打造成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品牌抓手。
(三)扎实推进,注意总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相结合,大力宣传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与我市创城工作相结合,宣传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视频和文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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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增强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引导各族师生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基础,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首善教育贡献智慧力量。根据学校实际,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学校利用电子屏和校园广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教育引导全校师生从点滴做起,热爱祖国,团结各族同胞。
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校还以“海河西岸民族情”为特色活动主题,围绕与台湾海峡两岸血脉同根、文化同源、民族同心的`内容,组织师生广泛开展涉台知识宣传教育。鼓励同学们利用假期时间搜集有关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并精心制作手抄报,表达早日实现两岸统一的殷殷期盼。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扎实推进各民族团结进步要把握政策,创新举措,发挥民族团结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使我校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9月19日,海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省驻市有关单位、平安区创建办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在平安广场上,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司法局、民政局等各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各自划分的区域内挂起了横幅,贴出了标语,展出了展板,为路过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市卫计委和平安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义诊活动,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海东市人民医院、平安区中医院,平安区疾控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分别在平安广场、平安路、平安大道等主要街道上为市民提供免费体检,免费测量体重、血压、血糖等,并耐心解答市民咨询的肝胆、脾胃、心血管疾病等方面的知识。68岁的市民老杨说:“我家就住在这附近,听说街上有免费义诊,就过来看看。不用去医院就能量血压看病,真是方便啊!”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主要围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内容,宣传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宣传中央、省、市、县(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相关精神。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我县民族团结进步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促进我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进一步维护全县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县食药局为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的精神,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县食药监局联合民宗局、质检局、工商局、农牧局,对我县9家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净化了清真食品发展环境,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清真食品市场安全。
我局于9月18日,在县城大十字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的意识,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现场共摆放民族宗教政策展板2个,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全县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县食药局联合县宗教局,在湟源县清真寺开展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
此次活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清真食品市场联合监督检查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抑恶扬善、共建和谐社会。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泰顺县民宗局《关于开展“共筑民族梦,聚力同心圆”20xx年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泰委统[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民族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共筑民族梦,聚力同心圆”的民族工作主题,突出民族工作在稳定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稳定的理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使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为贯彻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的精神,乡党委、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散居少数民族工作问题,制订了工作计划,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1。在包垟乡政府、中心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周一夜学、支部主题党日的方式,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了解掌握民族团结的目标和任务,加强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
2。借助新塘垟文化礼堂开展“庆国庆,迎中秋文艺晚会”,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乡党委、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我乡110余少数民族散居群众进行走访摸排,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并对其中低收入农户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1户少数民族家庭,乡党委、政府领导亲临走访,并发送慰问金。
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全乡范围内悬挂横幅标语1条、利用led屏幕2块,同时利用文化礼堂活动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总之,包垟乡把这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事业发展有利时机,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精神进一步落到实处,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民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8月27日上午,县民宗局干部职工在县城十字街头开展了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活动通过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普及民族文化,共促民族和谐。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族团结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放《民族》杂志500余份,向群众讲解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百余次。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文化,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延伸,有力地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扎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金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文明和谐新金阳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一是举办内地民族班新生“爱我中华——民族团结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新入学的内地民族班新生参观上合组织xx峰会会议场馆,开讲《让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第二故乡》民族团结进步课,进一步增强内地民族班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二是举办“金秋迎国庆,共叙民族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文艺演出,并在活动现场设立民族政策咨询宣讲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手册》,向社区居民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是评选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等6个单位被评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路小学等2个单位被评为“第六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四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主题宣传日活动。以《共建、共享、共融——民族工作纪实》为板块,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集中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利用全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图片展”,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
五是开展办实事、解难题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围绕“迎中秋、话团结、盼统一”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新生活,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新愿景。对少数民族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民族政策进车间”活动,讲解民族政策法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员工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