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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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一
1、各生产岗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的,对车间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项;违规操作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岗直至辞退。
2、各车间部门要健全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落实到人。
3、各车间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及护拦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每项罚款50—200元。
5、劳保用品要按规定要求佩戴,违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人次。
6、保卫科加强出入人员车辆登记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厂区安全,因保卫工作不力,出现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保卫科承担赔偿责任。
7、各部门要加强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门窗及时落锁,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因内部管理不当导致公司财物丢失,相关部门照价赔偿。
8、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相关部门、人员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处理不当或隐瞒不报、推诿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元直至辞退处理。
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评优一票否决。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二
;制衣公司安全生产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2019年12月2日 制衣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发布令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最大限度地防范控制事故,本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编写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最主要文件之一进行颁布。
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涉及到制度、安全会议、设备、事故、“三同时”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二十八条制度。它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本单位将结合实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本制度予以修订、完善 主要负责人:
批准日期:2019年12月2日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本公司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努力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保障本公司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和保护环境,全面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而成,本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恪守安全管理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它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本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具有保障性的档案,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近一年的实际管理经验修订,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公司负责人签发后正式实施。
目 录 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 四、安全建档制度 7 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 六、公司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 8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9 八、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4 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 十、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8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0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2 十三、绩效考核制度 24 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5 十五、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5 十六、劳保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27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28 十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2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 二十、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37 二十一、安全值班制度 40 二十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40 二十三、事故管理制度 42 二十四、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制度 45 二十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7 二十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49 二十七、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 51 二十八、通道、出口、危险部位和警示标语标志设置管理制度 52 二十九、操作现场违章表现范围 52 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安全生产会议效率。
二、适用范围 2.1与工厂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
2.2工厂有关人员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
三、职责 3.1班组长负责召开班前、班后会。
3.2厂长负责召开厂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3.3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召开专业性安全会议。
3.4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厂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会议,并做好记录,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四、会议管理规定 4.1厂级安全生产会议 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厂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会议要有记录并存档,下发会议纪要,安全主任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厂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最少一次。
4.2安委会会议 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会议要有记录并存档,下发会议纪要,安全主任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月最少一次。
4.3班组安全会议 学习本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组安全会议每周一次,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4专业性安全会议 主管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与工厂安全有关的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存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目的和范围 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 二、职责 2.1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 详细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工厂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员工持证上岗,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工厂在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基础上,提倡和鼓励进行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工厂范围内的工厂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上岗资格、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职责 4.1 厂长负责批准工厂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4.2 安全主任负责落实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3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工厂全体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工厂全体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并负责编制工厂一级年度培训计划。
4.4 保安队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来访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然后发给来访证。
4.5各车间负责提出本部门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识别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车间和班组安全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
5、工作程序 5.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1.1 工厂主要负责人(厂长或部门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资格培训48小时;
每年再培训16学时)。
5.1.2 工厂主要负责人(厂长或部门经理)发生改变时,培训部及时联系从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排参加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在其取得上岗资格后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其任命。
5.1.3 工厂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培训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
5.1.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培训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培训部方可报厂长办理任职手续。
5.1.5安委会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要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5.1.5.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5.1.5.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5.1.5.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2.1工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培训部不得招聘和录用。
5.2.3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生产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生产部和安全主任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2.4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2.5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不少于24学时)。
5.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工厂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了按照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工厂、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工厂级由行政部组织,安全主任负责实施,工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1.1有关的法律、法规;
5.3.1.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5.3.1.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5.3.1.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3.1.5有关事故案例等。
5.3.2 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2.1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特点;
5.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3.2.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5.3.2.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5.3.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5.3.3.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5.3.3.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5.3.3.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5.3.4 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均要填写员工教育卡,行政部依据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制做上岗证。
5.4其它人员培训教育 5.4.1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4.2保安人员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5.4.3 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5.5 日常安全教育 5.5.1 工厂各部门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组每月最少二次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日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工厂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日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工厂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5.2工厂安全主任或各部门负责人应结合工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5.5.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要填写安全日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5.5.3.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5.3.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5.3.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5.3.4开展防火、防爆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5.3.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5.5.3.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5.5.3.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5.5.3.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5.5.3.9其它安全活动。
5.6 培训教育管理 5.6.1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主任应经常征求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然后报行政部汇总,最后形成工厂《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报厂长批准。
5.6.2各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6.2.1在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人员拟订《培训通知》,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培训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训具体日期、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或者讲义、培训考核的方式。
5.6.2.2工厂内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来的员工由培训责任单位通知工厂行政部按照工厂有关劳动纪 律进行处罚。
5.6.2.3每次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培训评估表》。
5.6.2.4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培训考试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5.6.2.5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人单位应将《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交行政部记入《员工培训登记表》,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
5.6.2.6培训时间超过20个课时的跨部门培训,培训责任部门/人员需对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并对培训效果作整体评估报告,同时根据需要报告有关领导。
5.6.3培训部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主任分析评估反馈意见,调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行政部应记录变更情况。
5.6.4安全主任应配合行政部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5.6.5员工出外培训,须填写《员工出外培训申请表》,并按表上规定的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后,将培训取得的效果和证书反馈行政部 5.6.6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培训部负责建立工厂员工的培训档案, 在培训档案中记录每次培训的结果。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 培训档案, 并在档案中记录规定的内容。
5.6.7培训记录的保存 5.6.7.1工厂安委会负责保存工厂一级培训的记录。
5.6.7.2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负责保存各自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档。
5.6.7.3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记录复印一份给安全主任负责保存。
四、安全建档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包括公司安全管理概况、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安全防火设施器材情况和公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材料。
2、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指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的。并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印发各部门执行。
3、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不仅总结了我们多年来的经验教训,针对性比较强,而且是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教科书,明确了安全生产了重点、职责和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各部门应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
4、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补充和修改。要在执行中去完善,使适应工作需要。
5、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由各部门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公司保卫课负责和督促检查。
五、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并集中存放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2、安全生产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9)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0)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3)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6)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该上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
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5、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步完善和科学管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 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工会设立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网,并认真开展活动。
2、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部、义务消防队、保安队以及按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作为机构。而生产部主要负责人以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作为行政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
3、公司工会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消防队副队长、生产部安全员分别组成二、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4、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以及工会三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各自每月要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安委会及工会分别主持例会,主要议题为工作总结,讨论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等。
5、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月应对车间、班组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任务,并逐月检查、跟进与总结。
6、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季要填报安全生产季报表;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要填报安全生产月报表,由安全技术部汇总,审查、并处理报告书反映的重大问题。季报书、月报书要求填写规范。
7、各车间对安委会下达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未能完成的应在月度报告书加以说明。
8、安委会应对三级管理和监督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汇总整理成册,并且存档。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属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
3 术语:
3.1 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生产部、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回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3.2 专业检查:是根据工厂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3.3 定期检查:是工厂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公司内定期检查。
3.4 专项检查: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及工厂针对某项安全工作所组织的检查。
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3.5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3.6 不安全行为: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3.7 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3.8 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4 安全检查职责:
4.1 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4.2 安委会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4.3 各车间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组织对机械设备设施。参与公司安委会组织节假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4.4 安委会负责对建筑物的专业安全检查。
4.5 安委会组织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4.6 安委会负责制定防火、危险化学品、防汛、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对防火、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公司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4.7 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按检查表中的规定,组织对吊索、吊钩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
4.8 安委会组织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代表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4.9 公司各车间负责组织部门的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上报。
5 安全检查管理:
5.1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5.1.1检查公司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级人员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委会工作会议记要(录)等;
5.1.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
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5.1.3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5.1.4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5.2 经常性检查 5.2.1检查要求:
a、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b、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的“检查范围”进行日常检查,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进行互助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急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c、生产部安全员每天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d、公司消防队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报告。
e、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周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检查,填写周检表,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安全保卫科或上一级报告。
f、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责任人每月对本部位内的“检查范围”内容进行检查,填写月检表,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消防队或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5.2.2 检查频率:
序号 项 目 时 间 责 任 部 门 备 注 1 设备、设施日检 班前、班后 设备、设施操作人员 班组日检 每日一次 各车间班组的组长 各车间日检 每日一次 各车间安全员 各车间周检 每周一次 各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 行政部月检 每月一次 各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人 安全保安队 不定期 安全保安队安全管理人员 5.3 专业检查:
5.3.1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各部(室)、各生产科为单位,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
专项检查由公司安委会组织,针对公司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5.3.2 考评自查每月由各部(室)、各生产部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月度考核表报告报安全保安队。消防队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3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审批后执行。
5.3.4 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月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专项检查的时间为每年各开展一次。
5.3.5 专项检查由安全部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检查表》,按照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检查。
5.3.6专项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定专人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公司《事故隐患整改推进表》,报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同时通报公司各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3.7检查频率:
序号 项 目 时 间 责 任 部 门 备 注 1 考评自查 每月最后一周 公司各车间 2 用电检查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保安队、各车间 3 厂区交通安全检查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4 防暑降温检查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5 危险化学品(使用)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6 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7 防火、消防系统、器材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8 各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检查 每年一次(可结合季检和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5.4 定期检查:
序号 项 目 时 间 责 任 部 门 备 注 1 公司季检 第一、二、三、四季末(可结合节假日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2 节假日前检查 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前一周(可结合季检安全检查进行)
安全委员会 5.5 安全检查形式:
5.5.1 安全检查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召集相关人员以公司下发的安全检查表为标准,结合各部门情况进行,检查完毕应认真填写班组(安全员)日检、科周检、部月检等记录表。
5.5.2除了公司组织安全检查外,公司安委会工作组还应安排好对应上级安全部门对我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5.6 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5.6.1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由整改通知书发出部门(检查部门)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整改工作实施计划(推进)表,明确发现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指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5.6.2各整改部门责任人应积极组织人员对隐患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针对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回复(按公司oa流转系统中有关要求进行)。
5.6.3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发出部门应在整改期限结束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书复查栏内或计划表的结果评定栏内。如果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要求责任部门重新制订对策进行再次整改。
5.6.4责任部门收到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应立即进行整改,在要求期限内完成,如无法在期限内完成,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整改发出部门,列明原因及计划完成时间。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5.6.5责任部门如对整改项目有异议,应写明理由书面回复整改发出部门。整改发出部门与有关部门商量确认后,如仍认为必须整改的,应书面通知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必须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不得异议。
5.7 安全检查宣传教育:
安全检查完结后,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各部门应利用《生产快讯》以及报告、图片、墙报等形式向广大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身边事故隐患,从而自觉地加以注意和整改。
5.8 安全检查档案:
公司内各部、科应建立如下安全检查档案:
5.8.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5.8.2安全检查通知书、签到表、有关会议记录;
5.8.3安全检查记录表;
5.8.4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计划表);
5.8.5安全检查宣传教育资料;
5.8.6安全检查奖惩资料。
八、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设备检修的安全、顺利实施,本规定对设备检修的作业前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及检修中安全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设备的安全检修活动。
3 安全检修工作程序 3.1 各车间每年底编制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经安委会审核后,报厂长批准。
3.1.1根据设备(设施)检修项目要求,制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检修进度等。
3.2 在进行检维修前,各车间配合安委会对每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控制风险,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3.3 检修前准备 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要求,组织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3.3.3 设备检修若需要高空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3.3.4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3.4.1 检修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3.4.2安全教育内容:
(1)有关检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3)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
检修作业项目、人物、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3.4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3.4.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3.4.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 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4.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3.4.4 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3.4.5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4.6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4.7 夜间检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3.5 检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3.5.1 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5.2 检修作业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5.3 电器设备检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3.5.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3.5.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5.6 检修结束后,检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3.5.7 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
3.5.8 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3.5.9 检修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
3.6 检修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3.6.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3.6.2 使用铲车,拆装分散设备机关时,要注意防滑落;
3.6.3 分散机检修必须首先拆除分散盘。
3.7安全检修禁令:
3.7.1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禁止进入现场;
3.7.3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
3.7.4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3.7.5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剂清洗设备、机具和衣物;
3.7.6禁止随意泼洒油品、化学危险品;
3.7.6禁止阻塞消防通道;
3.7.7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设备。
3.8各车间负责检维修管理,安委会负责监督。
3.9设备(设施)在生产中出现故障,各车间按照上述规定及时修理。
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属各部门以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在本厂内正式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性用电。
3、 职责 3.1各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的归口管理。
3.2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临时用电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临时用电许可证”。
4.2各车间审核、安委会会签后,报厂长批准。
4.3各车间按“临时用电许可证”要求执行。
4.4保安队在临时用电的现场进行监督。
4.5对于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的临时用电作业,各车间需有专人进行巡回检查,保安队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4.6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仓库区内接临时用电。确属生产必须时,用电单位须规定先办理“动火许可证”,再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应与“动火许可证”相一致。
4.7“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份,第一联由临时用电使用人保存,第二联由安委会保管,第三联由各车间保存。
4.8“临时用电许可证”必须严格确定使用期限。要延长使用期限时,须提前办理手续;
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的临时用电延长使用时,要同时续办动火许可证。
4.9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其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和安装规范。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4.10凡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临时用电,必须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好防范措施。
4.11临时供电执行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12一张“临时用电许可证”只对一个用电点。若几个不同地点施工用电,由施工管理单位设置用电总开关,但“临时用电许可证”上要注明清楚。
4.13临时用电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14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通知机电负责人停电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临时用电使用单位或拆除单位和个人负责。
4.10临时用电许可证的保存期为一年。
十、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发生,保证工厂安、稳、长、满、优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本厂范围内各种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职责 4.1 各车间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监测;
指导部门(车间)对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4.2 各部门(车间)负责各自岗位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等工作。
4.3 安委会制定、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工作程序 5.1 生产部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对生产设施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应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
5.2各部门(车间)建立各自的“生产设施台帐”。
5.3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提或着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各车间负责将所有设施建立台账和定置管理图。安全设施要规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检查。安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5.4各车间编制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并通过短期培训及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使设备操作人员接受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5.5各车间制定生产设施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6各车间要加强监视与测量设备的管理,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和维护。具体按“监视 5.7 各车间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和档案,证件齐全并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要严格按规定运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安委会进行监督检查。
5.8生产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拆除报废按相关制度执行。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为工厂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使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得到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等所有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八十条 《高危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4. 职责 4.1厂长负责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负责非年度计划内安全费用投入的审批、保证安全投入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和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并监督其有效实施。
4.2安全主任根据各部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负责编制工厂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负责安全投入费用的审查、负责监督所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3各车间主管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和本车间安全投入的实施、监督本车间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4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保证安全专款的及时提供,将安全投入列入财务报表,并做到专款专用。
5. 工作程序 5.1 安全资金的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安排;
每年的安全资金应不少于 10 万。
5.2 安全投入包括范围 5.2.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5.2.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5.2.3安全设施,如:安全联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5.2.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保证重大隐患治 理所需费用;
5.2.5安全风险抵押金;
5.2.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5.2.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 关经费投入;
5.2.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5.2.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3 安全投入规定 5.3.1工厂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3.2安全投入作为本厂的安全投资专款专用项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转给其它项目;
5.3.3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3.4各车间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按时完成本车间的安全投入项目,项目完成后报安委会,安委会对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
5.3.5财务部建立安全投入台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5.3.6各车间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工厂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3.7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财务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5.3.8每个季度召开安全投入相关会议,对安全投入的效果等进行讨论、评估。
5.4 安全投入审批程序 5.4.1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 申请部门主管填写申请表,经安全主任审查是否属于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如属于报厂长审批后,即可到财务部提取资金。
5.4.2预计外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的审批 申请人填写安全投入申请表,经本部门主管和安全主任审查通过后,报厂长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即可到财务部领取资金。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加强本公司特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职责,保证生产正常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相矛盾,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 . 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特种作业范围及其管理规定,我司需操作特种设备的特殊工种有:电工。
4.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上岗 4.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1.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1.2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1.3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1.4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4.1.5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4.1.6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4.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4.3.1 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复印件),并自觉接受安全监察室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3.2 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3.3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3.4 拒绝违章指挥; 4.3.5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和单位领导报告; 4.3.6其他有关规定。
4.4除了要经三级安全教育,获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外,还要参加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业技能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安排上岗操作。
4.5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员工培训计划》,经本部门审核后交人事教育培训部审批后,并对外联系培训及考证事宜。
4.6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市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年审和复查。人事教育培训部负责对操作证统一管理(含年审工作)。
4.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考核,逾期缺考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再从事原特种作业,或重新参加培训。
4.8到期复审程序如下:凡到期参加复审的,需先经本部门同意,再由培训部审核,办好审批手续后,由人事教育培训部负责对外联系复审事宜。
4.9特种作业人员在考证前如需初步自行培训,应报生产部同意后,安排有操作经验并持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带教,带教期间带教人员要对培训人员的安全操作负责,禁止无证上岗操作。
4.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提高作业的安全保障水平。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告责任部门的领导,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不懂装懂,心存侥幸,强行冒险作业。
4.11特种作业的专用设备工具,要按规定进行申报、安装、验收、领取准用证和使用时的安全检查、保养、维修,并建立专用设备的档案,做好检查、保养、鉴定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应包括使用前的检查、保养、维修、零部件的更换等安全技术参数、经办人、经办日期及备忘说明。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5.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和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在作业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上级部门有关生产、防火、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3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做到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5.4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班长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5.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5.6认真爱护和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5.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8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十三、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明确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标准化的情况实行定期考核。
1、考核对象 主要负责人、副厂长、安全主任、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业务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员工。
2、考核人 由副厂长、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组对主要负责人考核;
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副厂长、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班组长、员工进行考核。
3、考核期 对主要负责人每年考核一次;
对各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考核一次;
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员工每季度考核一次。
4、考核形式 采用对安全责任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考核的形式。
5、考核评价 考核以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进行评判。
三个考核等级的确定原则:
(1)优良:安全目标责任书内所列项目全部完成,目标规划很好地按计划实施,考评周期内未出现责任事故。
(2)合格:安全目标责任书内所列项目全部完成,目标规划未能很好按计划实施,考评周期内出现小的责任事故。
(3)不合格:安全目标责任书有一项或几项未完成。
6、考核奖罚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奖惩。
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 基本要求 公司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于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及办法 2.1奖励范围 (1) 公司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2) 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3) 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措、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 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5) 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6)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7) 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2.2奖励办法 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2.3惩罚办法 公司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有安全部门组织行政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生产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
十五、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2)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二十平方米, (3)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 (4)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 (5)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有车辆进入的要留足车行道。
(6)滑动物件要有支架或稳固措施,园筒产品或物件滚动面不得面向安全通道. 2.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有纸皮包装箱(纸品属丙类物质)的库,其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6)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7)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8)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10)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11)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十六、劳保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例,生产公司必须为从事特种作业、一般作业的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所以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必须确保足额、及时拨付。
2、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由安全管理部对全厂往年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总结后对本年度劳动防护专项资金做出预算,经厂长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预算要合理,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调整。
3、财务部应保证劳动用品专项资金的充足,对于劳保用品费用的支付应给与优先处理。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便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劳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厂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耳塞、电焊面罩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安委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负责安全劳保用品、器具的技术把关,并对员工佩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
5.3各车间负责购买、保存、发放;
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
5.4各车间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安全部检验。
5.5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的日常检查,妥善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根据部门的人员情况、劳动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前一月10号前报安全部,发委会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厂长批准后,报各车间采购。
6.2采购 6.2.1各车间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
6.2.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6.3.1安委会对购买的劳保用品需要按相关国标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发放。
6.3.2安委会每年对库存及在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完后应记录和铅封,效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则该批劳动防护用品报废;
必要时外委校验和铅封。对已过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报废,无需再检验。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单申请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具(品)。
6.5.2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具(品)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及保健品发放登记表》。
6.5.3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在有效期内(从出厂日期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劳动防护用品自身的寿命)。
6.5.5安委会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但并不断的更新完善,保证公司标准不低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6.6 使用 6.6.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具(品),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视为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6.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各种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检查、保养。
6.6.6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具(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
6.6.7职工离职时,将一类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二类劳保用品也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
6.7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7.1个体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必须经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6.7.1.1严格保证质量 6.7.1.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 6.7.1.3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操作。
6.7.2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6.7.2.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护品。
6.7.2.2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
会正确使用用品;
会正确维护保养用品。
6.7.3手部保护 搬运有毒、刺激性或腐蚀性化学品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三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交通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原则,结合转换经营机制后公司的实际状况,为促进公司的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确保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杜绝特大责任事故,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降低因事故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岗轮训、发生事故再训”的原则;坚持“普教、严管、重处”的原则;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全体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是: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采取先进的手段,使驾驶员、乘务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采取经济处罚措施,增加驾驶员、乘务员的风险意识,使之承担经济损失,从而达到减少事故的目的。使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不断改善,从而达到减少事故的目的。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关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负事故的直接责任。
第六条公司和各部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在安全管理体系中,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认真履行各自相应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经理任副主任,有关部门的人员任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安委会制定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听取组成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审核对重大、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第八条安全经理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下达年度的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组织安管人员、驾驶员、乘务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与协调。按时上报事故报表和安全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贯彻安委会的决定,研究分析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传达当前公司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精神,对驾驶员、乘务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学习;负责事故的调查、定性处理等事宜;协助办理驾驶员的车审、补证、换证等;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和事故的索赔手续;解决存在的问题,行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各种记录,总结本公司安全工作并及时上报。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熟悉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的驾驶和技术状况等,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基础管理
(一)、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驾驶员聘用、行车安全、车辆检验、安全例会、事故处理、风险基金、档案管理、车辆保险、统计报表等。
(三)、公司必须建立驾驶员档案、车辆档案和技术档案。档案要由专人管理,及时填写,记载详细,随时备查。
(四)、公司的文档资料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五)、安检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工具和设备,以及简单的维修工具等。
第十二条驾驶员的管理
(一)、驾驶员选拔聘用:
1、驾驶员聘用的条件是:必须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代号为a1的,应具有5年以上驾龄并安全行车在20万公里以上的可驾驶客运车辆;准驾车辆代号为a2的,应具有3年以上驾龄并安全行车在10万公里以上的可驾驶客运车辆。同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驶,遵守劳动纪律,作风正派。
2、办公室负责驾驶员的初步考核,要进行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经理负责办理上岗证,并建立相关档案。
3、驾驶员办理上岗证由办公室负责,对无上岗证的安检室不予派车。
(二)、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驾驶员,公司安全经理有权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三)、公司所属驾驶员驾驶外单位车辆发生事故的,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方可参加营运,凡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标准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标准的车辆,不得参加高速公路营运。
(二)、为保证车辆的行车安全,各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防滑链、三角木、警示牌、应急锤、铁锹等设备。
(三)、营运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对不按时进行维护的车辆,公司不予报班。车辆发生技术故障必须及时修理,尤其是危及行车安全的,如制动、转向、灯光等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送修,否则公司不予报班。
第十四条运行管理
(一)、车辆行驶速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行。对于干线长途客运班车,可采取限时到达的方法进行限速,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营运客运班车不得超员,不得客货混装。
(三)、营运客车不得在载客的情况下,驶入加油站加油。
(四)、春运、黄金旅游期间车辆运行质量控制: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组,安全经理负责组织学习,下发文件和制定安全行车防范措施,签订专项安全责任书;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及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行车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和乘务员负责在行车途中旅客、行包、货物、车辆的安全;应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确保旅客在行车过程中安全、及时、便捷、舒适。
(六)、营运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间隔休息不得少于20分种,一天的总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对6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运班线,以及400公里以上的普通客运班线应至少配备两名驾驶员换班驾驶。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例会制度
公司每月26日(与休息日顺延)召开一次管理人员会议,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学习贯彻上级文件;解决当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工作,制定改进办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部署司乘人员安全例会。
第十六条司乘人员安全例会制度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司乘人员安全例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教育效果。对无故不参加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驾驶员上岗制度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要求按本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上岗证由公司统一制作。
第十八条事故分析制度
分析每一起事故的原因,要做到情节清楚、责任明确,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大小按发生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第十九条安全考核制度
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事故的车辆和驾驶员,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活动。定期检查或抽查中不达标的车辆和驾驶员,要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安全奖惩制度
年终要对在各项专题安全活动中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先进车辆和驾驶员给予表彰奖励,安全工作不达标的车辆和驾驶员要给予批评和处罚,如未到年终发生事故而造成指标突破者,可提前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是公司的一项安全管理规定,各单车必须按规定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的罚款和事故处理费用不足时的调节。
(二)、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检测,强制维护。
(三)、凡被保人不履行保险义务,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制造假案进行欺诈,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二条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事故处理过程
(一)、肇事后,驾驶员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通知当地交警部门,两小时内必须通知公司。事故处理人员赶赴现场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并做好记录,公司负责填写事故报告报安全部立案。
(二)、一般事故公司负责处理,重大事故由安全部协助公司处理。安全部负责会同保险公司就事故损失情况进行定损。交警队根据客观事实和法规认定事故责任(如不服认定由安全部认定后申请复议)。处理事故时,要求处理人员对事故做到情节清楚,责任明确。
(三)、索赔要求:事故处理人员负责将事故处理单、证、责任认定书、协议书、定损表、住院证、医疗发票等上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审核并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索赔。
(四)、结束后,由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案时要求:事故档案要内容完整、材料齐全、层次分明、台账清楚、报表准确。
第二十四条重、特大事故结案后当日内,要将《责任行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公司。
第二十五条事故报表必须在每月5号前上报。
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年同人民政府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驾驶员同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行车文明服务承诺书;在春运、黄金旅游期间签订专项安全责任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四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四条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六条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二十七条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第三十一条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日试运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五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第四条各单位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其它企业参照执行。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发布电力安全工器具相关信息。
第八条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安全工器具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应遵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购置和配足安全工器具。
第十条各级安监部门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各单位安监部门应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输变电、供电、发电、集中检修和施工企业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二)负责编制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三)单位安监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上级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四)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五)每半年对各车间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车间管理职责:
(一)车间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三)车间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安监部门。
(四)车间每季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班组、站、所管理职责:
(一)各班组、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二)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四)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车间、厂(局)等检查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十六条网省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实行入围制度。
(一)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每年公布一次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名单。
(二)各网省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每年在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名单中,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系统内可以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入围产品,并予以公布。
对于没有使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围试用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价后,方可参与招标入围。
(三)基层单位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反映,查实后,将取消该产品入围资格,并向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报。
第十七条基层单位必须在上级(网、省公司或国网直属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名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公司系统内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产品,采取招标的方式购置所需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条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一)必须对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二)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四)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备品、备件。
(五)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其同类产品的推荐资格。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六
面对电网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采取非常的手段、非常的举措来应对电网飞速发展对电网及设备管理的需求,做好迎接困难、迎接挑战的充分准备,抓住工作的关键,重点突出,求真务实,理清思路,优化流程,建立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加速与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对接,切实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快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建设,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二、突出安全生产超前管理,抓实抓细公司常态化专业管理和定期检查评比,强化安全生产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总结整改的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结合电网十八项反措及相关生产管理标准,加强对基建工程及改造工程设计、设备招标选型、监造、安装验收的把关,在基建工程及设备改造时彻底杜绝装置性违章,实现关口前移;并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高潮期输变电工程投产前的人员组织、电网及生产运行准备、标准化管理,确保一大批重点工程投运后电网管理、运行维护的顺利进行。
二是xx年开始全面加强输、变、配电及通讯、自动化专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恢复变电站“达标”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标准化考评考核管理办法,要突出各基层的日常专业标准化管理,逐级推动、责任上肩,加大公司层面的标准化抽查,xx年内从严、高标准对公司所有生产班组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并以此树立各专业“样板班站”,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各专业及班组的标准化水平和生产技术自主管理水平。11月份将集中组织进行变电标准化检查评比,并进行通报及奖励考核。
三是从各单位到公司都应在安全生产中时刻树立电网意识,逐级高度重视电网停电计划的管理,突出通盘考虑、强化停电计划的严肃性,并加大可靠性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尤其是3-5年内公司电网建设、设备改造任务繁重,电网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面临许多问题,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停电及检修计划预评估分析制度,结合停电计划分析把关,加强重要改造检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审查把关,切实实现责任下移。
四是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作计划体系、工作督导问责机制。
其一是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工作计划体系,以年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安排、季度专业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月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为主线,辅之以年度检修及预试计划、年度反措执行计划、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及设备消缺计划等,使各项常态工作、例行工作纳入计划体系,减少事务性管理,借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建立生产技术计划的闭环管理平台。
其二是职能部室通过周期性专业检查、“突击式、不打招呼检查”和“回头看”等针对性检查,重点督察安全生产任务的组织落实情况及基层生产管理到位情况、规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从班组抓起、从基础抓起,检查评估计划及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加大计划执行的闭环管理和督导问责,对基层单位例行工作或重点工作开展不力,通过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书进行警示,要加强规程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的考核、决不能姑息迁就,体现100%刚性,对执行生产指令不力或出现管理断层、管理弱化单位要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以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生产管理常态机制,以此逐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重心和安全生产关口的逐级下移。
三、以加强大修技改工程管理为突破口,加快设备改造。
四、突出实效、创新模式,尽快建立生产技术培训新机制。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七
公司各处室:
盛夏来临,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通知如下:
一、办公区域内安全防护:
1、不超负荷用电,在没有弄清楚线路的负载之前,不要在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用电器。
2、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杜绝安全隐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气,及时关好窗户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关机有序,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断开电源,避免电器长期通电引发事故,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电关。
5、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要惊慌,在使用中,如有异常的响声、气味、冒烟、火光等,不要试图去扑灭或徒手移开、调试设备,禁止带故障运行,首先要立即断开电源再根据情况处理、报修。
6、下班后,关闭办公室日光灯、空调,电脑,关闭打印机、微波炉(拔掉电源)等设备,防止电器线路长期使用加快老化,引发故障或事故。
7、所有用电设备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对固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拆卸,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和增加用电设备,如有必要,请专业电气人员或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上门安装。
二、职责范围:
1、公共区域的日光灯、储藏间微波炉、饮水机、窗户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
2、各处室日光灯、打印设备、空调、窗户等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
3、员工电脑由个人负责。
4、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5、加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三、执行措施:
1、个人电脑在下班后没有关掉和拔出电源,一次罚款100元。
2、当日值班人员在日光灯、窗户、微波炉(拔掉电源),未关的罚款100元。
3、各处室的打印设备、空调、日光灯未关的罚款500元。
4、行政处负责每日下班后的监督检查。
四、执行时间:xxx年xx月xx日。
xxxxxxx公司
20xx年6月17日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八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一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到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到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到2000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到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到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00到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到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突发事件处理及项目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并设立行政人员,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宏鲲建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每一年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
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在办公区域内外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完好、能使用,消防通道畅通。
第七条 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有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注意”、“禁止”标牌、标志、应醒目标准,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行政人力管理中心。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关掉一切电源,并利用附近灭火设备灭火。
第三章 财产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领导应全面负责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条 每天下班及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公司定期对下班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行政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所有房间是否上锁。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帐面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管理,对不按照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应分开存放(具体参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司机及驾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和行车规范,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关窗锁门、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具体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员工上下班途中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遇加班超时至深夜,尽量避免单人独行。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 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并由物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维护。
第十七条 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八条 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产生严重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引起的重大堵门事件、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公司财产事故、员工人身伤害等。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保护公司利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到位;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 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由公司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处理,相关部门及员工全力配合。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
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预警和预防的规定
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二十三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期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单位责任人负责向事故(件)相关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领导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整,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视。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报告人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进行汇报,由相关单位领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接办。单位领导接到事故(件)报告时,要做详细记录,接报时间要具体到分钟。发生在各项目现场的突发事件,及时与各项目现场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具体情况,根据突发事故的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作出解决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案供领导决策。
(二)报告。总经理将有关情况了解清楚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形成简明报告,并在5分钟内送董事长。
关于重大事故(件)的总经理具体负责批示意见,要迅速上报,并做好情况跟踪和详细记录。公司对处理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成立突发事故处理小组进行处理的,相关领导要及时进行沟通,掌握有关情况。
(三)跟踪。单位领导要准确了解和掌握事故(件)发展的动态和进程,随时搞好跟踪调度和信息反馈,及时将事故(件)进展和处理情况报告领导。
(四)结案。对重大事故(件)的处理过程,要形成完整的具体材料。处理完毕,要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至行政人员存档备案。
第二十四条 工作职责
(一)实行事故相关单位领导负责制,事故相关单位领导为主办领导,总经理负责,员工跟踪、协调责任。
(二)总经理要高度负责,做到不拖、不误,务求准确、及时。对迟报、漏报的,要追究主办领导的责任。
(三)总经理要准确领会公司意图,严格按照公司指示精神协调处理,不得擅做主张。
(四)总经理遇有难以独立处理的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副总,请有关人员协助处理。
第二十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一)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准随意泄露;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三)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新疆宏鲲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公司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本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出适合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贯彻ohsms18000标准后,各种安全台账和记录作为作业文件全部进入电脑,安全基础管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1、各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要到位,亲自组织落实上级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亲自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会、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
3、坚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按《管规》规定需要填写安全作业票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录用分包工程队伍时,确保建委的安全资格证和劳动部门的安全资格认可证齐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对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监部报出本单位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7、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一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当日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在事故发生一周之内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不得隐瞒事故。
8、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月组织召开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10、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的罚款要做为安全奖励经费,由分公司安监部门或专职安监员掌握使用。
11、每年终要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12、坚持开展班组班前会及班后会和周五安全日活动。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链等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做好记录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一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二
规范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稳定的'办公环境。
1、坚持“谁管理,谁负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
2、人事行政部归口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及各门店负责人为部门直接治安负责人。对所管范围的治安消防负全面领导责任。
3、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防火、防盗、防劫、防破坏、防诈骗、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据、单据必须入保险柜,现金原则上不过夜存放;2000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
3、下班最后离开工作现场的员工,必须做好电、门及窗户的检查。
4、仓库主管每周必须2次以上对仓库的门窗、货梯等地方进行常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遇紧急情况直接报警,同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6、仓库重地严禁外人进入;公事或工作联系必须仓库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
7、具体处罚内容参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三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制度、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制度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危险货物凭证运输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制度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五
1、不超负荷用电,在没有弄清楚线路的负载之前,不要在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用电器。
2、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杜绝安全隐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气,及时关好窗户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关机有序,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断开电源,避免电器长期通电引发事故,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电关。
5、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要惊慌,在使用中,如有异常的响声、气味、冒烟、火光等,不要试图去扑灭或徒手移开、调试设备,禁止带故障运行,首先要立即断开电源再根据情况处理、报修。
6、下班后,关闭办公室日光灯、空调,电脑,关闭打印机、微波炉(拔掉电源)等设备,防止电器线路长期使用加快老化,引发故障或事故。
7、所有用电设备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对固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拆卸,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和增加用电设备,如有必要,请专业电气人员或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上门安装。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六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加仆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急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平安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来宾,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须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咨询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伴随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从“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升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急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急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常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显然简单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重附近有无易燃物品,须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平安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重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光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庇护好现场,并立刻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认识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仔细履行下列义务。
3.1.1听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郑重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需公平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赌博、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记下、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急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全部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重公司员工及外宾客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记下。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重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帮助行政办收拾员工天天出、缺勤状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2巡逻时应仔细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话。
3.2.8.3遇故意外事故时应立刻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重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埋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赌博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七
1、各生产岗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的',对车间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项;违规操作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岗直至辞退。
2、各车间部门要健全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落实到人。
3、各车间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及护拦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每项罚款50—200元。
5、劳保用品要按规定要求佩戴,违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人次。
6、保卫科加强出入人员车辆登记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厂区安全,因保卫工作不力,出现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保卫科承担赔偿责任。
7、各部门要加强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门窗及时落锁,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因内部管理不当导致公司财物丢失,相关部门照价赔偿。
8、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相关部门、人员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处理不当或隐瞒不报、推诿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元直至辞退处理。
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评优一票否决。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八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
(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
(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白电油、片碱),有中毒、爆炸、火灾等方面危险;
(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
(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
(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具体的全措施详见附件)。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十九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二、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科研课题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行政部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二、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室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档案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门窗及箱柜应随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入库检查:
1档案出入库房要清点、登记。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2.入库底图应批边分类装袋,照片、磁带等声像档案应存放入专用档案盒(袋)内。
3.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库房门窗须安装窗帘,库房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期。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库房内应有空气调节和温湿度计等设施,及时做好温湿度记录,温度应控制在14度——24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6.库内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库房应专门安装空调设备。
7.库房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档案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9.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10.每年9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掌握档案管理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会同总工办核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
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六、档案保管统计制度
一、档案库房须与办公室、阅档室分开,并有防火、防光、防潮、防虫防尘、防霉、防盗和防高温等“八防”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档案库房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四、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七、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深刻领会上级档案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努力学习业务,钻研各类档案理论基础知识,充分掌握综合档案室库存档案的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操作自如。
三、检查督促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收集管理的文件材料和立卷归档的诸多环节应严格把关。
四、组织档案网络成员进行业务学习,交流档案管理经验与体会,开展档案工作的检查评比,不断促进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做好档案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六、组织制定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七、负责综合档案与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协调。
八、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二、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三、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四、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六、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篇二十
1、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项目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3、项目各级领导、各部室、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质量、环保、安全并重,方针、目标、措施预控,遵章、守法、文明创新;保护生态环境,关爱员工健康,铸造品牌工程。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
1、员工因工死亡率小于0。2、员工因工重伤率小于0.3‰。
3、员工职业病平均年发生率小于0.5‰。4、争创业主、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
第四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任树彬
副组长:赵祺、曹高越、刘孟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管理与项目施工生产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