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器官捐献申请书大全(15篇)
总结让我们明白过往的经验和教训,为未来的决策提供依据。深入挖掘思考,将过去的经验和教训转化为写一篇完美总结的动力。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样本,您可以从中汲取写作的灵感和技巧。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一
亲爱的朋友们:
你知道遗体(器官)捐献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献是咋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的解剖使用、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97年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遗体(器官)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地意义。在发达地区和国家,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眼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的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已经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天葬、土葬、海葬、火葬、花葬、树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标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地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学!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珍惜生命,更应该厚养薄葬!如果我们在厚葬时仍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陈规陋习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文明的建设不相符合。捐献遗体(器官)更有利于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社会风气的毒害!
在此我们呼吁,一切相信科学和富有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的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医学事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这对促进自身与人类健康的进步,提高医学生培养与教育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衷心的期盼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亲属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人类的健康出一把力,感谢你们的理解、支持和宣传。
愿“志愿捐躯”的文明新风吹遍大江南北!
愿盛开的文明“医葬”奉献之花香溢万户千家!
生命因短暂而珍贵,生命因奉献而美丽。最初的晨曦和最后的晚霞同样光照人间!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二
亲爱的朋友们:
你知道遗体(器官)捐献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献是怎么一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的解剖使用、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目前,人体(器官)来源不足,已成为严重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角膜病致残者约400万,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万例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而对那些器官衰竭患者及角膜病致残者来说,(器官),角膜移植是延续生命及传递光明的唯一希望,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许多患者承受着与生死搏斗及失明的煎熬焦急地苦苦等待着,遗憾的是有相当多的患者未等到移植便离开了这个可爱的世界与家庭......
在此向广大群众及志愿者发起倡议并呼吁: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都应该行动起来,抛弃传统落后旧观念,树立科学人生观,正确对待生,老,病,死,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心脏在他人胸膛中继续跳动;做到太阳落山了,却把光明留给了月亮;同时也衷心地希望,捐献者的亲属能够深明大义满足支持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藉!衷心地感谢您,永生的勇气!及您所有的亲人!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持续与传承!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三
亲爱的朋友们: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州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的号召,在全县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倡议活动,通过此项活动让居民朋友了解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器官自愿无偿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遗体来源的稀缺已成为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颈”。由于供体不足,很多人在等待中去世。
器官捐献是一种勇于摒弃传统陈规旧俗和偏见,无偿地将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高尚行为,为此,我们国家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从而推动“捐遗”工作健康发展。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向我县居民发起倡议: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士,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积极投身于器官捐献事业中来,正确对待疾病与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器官在他人身上重生!同时也衷心希望,捐献者亲属乃至全社会理解与支持捐献器官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以延续!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四
广大人民群众:
家(族)谱,是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族)谱记录着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在整个家族中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它是寻根问祖、追本溯源的重要依据。
传统家谱的收藏由于没有专业的保管设施和科学的管理,很容易造成家(族)谱损坏。定安县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定安县范围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档案的基地,档案馆采取集中化管理,采取七防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紫外线、防破坏)使档案资料永久保存。因此,我县各姓氏家(族)谱和新修订的家(族)谱捐献一套给县档案馆,我馆将无偿进行永久保存,家族成员有需要到档案馆查阅,档案馆将随时提供方便。
为确保您的家(族)谱得到科学保管,代代延续,家史文化得以传承,请踊跃响应我们的倡议,积极向县档案馆捐献您的家(族)谱,我们将用心为您保管,竭立为您服务。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五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的解剖使用、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97年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遗体(器官)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地意义。在发达地区和国家,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眼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的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已经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土葬、海葬、火葬、花葬、树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标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地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学!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珍惜生命,更应该厚养薄葬!如果我们在厚葬时仍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陈规陋习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文明的建设不相符合。捐献遗体(器官)更有利于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社会风气的毒害!
在此我们呼吁,一切相信科学和富有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的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医学事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这对促进自身与人类健康的进步,提高医学生培养与教育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衷心的期盼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亲属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人类的健康出一把力,感谢你们的理解、支持和宣传。
愿“志愿捐躯”的文明新风吹遍大江南北!
愿盛开的文明“医葬”奉献之花香溢万户千家!
生命因短暂而珍贵,生命因奉献而美丽。最初的晨曦和最后的`晚霞同样光照人间!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六
据山东省红十字会统计,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山东省共有3348人报名遗体捐献,但其中仅有381人实现了遗体捐献,遗体资源非常缺乏,远远无法满足教学需求。
理想的教学效果是每4名学生解剖一具遗体,但由于解剖教学遗体严重不足,有的学校20名甚至40名学生才能分到一具解剖遗体,有的学校因遗体严重不足,甚至已取消遗体解剖内容,仅让学生看看已经解剖好的标本、录像及图片,读书5年无缘解剖一具遗体。
而在美国,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配备四五具遗体进行实践!而我们却无奈的,眼睁睁的看着无数宝贵的遗体、器官资源化为灰烬,随风而去!
您不觉得惋惜?您不觉得该干点什么吗?
为了你,为了他(她),为了子孙,更为了我们自己,行动起来吧!勇敢的破除千年以来人死“入土为安”的风俗,打破封建迷信的紧箍咒,树立唯物主义的生死观,移风易俗,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给予他人生的希望!
来吧,加入到志愿遗体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吧!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七
xxx:
据山东省红十字会统计,截止到xxx年12月31日,山东省共有3348人报名遗体捐献,但其中仅有381人实现了遗体捐献,遗体资源非常缺乏,远远无法满足教学需求。
理想的教学效果是每4名学生解剖一具遗体,但由于解剖教学遗体严重不足,有的学校20名甚至40名学生才能分到一具解剖遗体,有的学校因遗体严重不足,甚至已取消遗体解剖内容,仅让学生看看已经解剖好的标本、录像及图片,读书5年无缘解剖一具遗体。
而在美国,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配备四五具遗体进行实践!而我们却无奈的,眼睁睁的看着无数宝贵的遗体、器官资源化为灰烬,随风而去!
您不觉得惋惜?您不觉得该干点什么吗?
为了你,为了他(她),为了子孙,更为了我们自己,行动起来吧!勇敢的破除千年以来人死“入土为安”的风俗,打破封建迷信的紧箍咒,树立唯物主义的生死观,移风易俗,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给予他人生的希望!
来吧,加入到志愿遗体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吧!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八
市民朋友们:
您知道遗体(器官)捐献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献是怎么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人类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日趋完善,给许多脏器衰竭患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同时也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万例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对那些器官衰竭患者来说,器官移植是延续生命的唯一希望,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许多患者忍受着与死亡搏斗的煎熬苦苦等待着!
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受几千年的旧传统,旧观念,旧风俗的影响,对于器官捐献还存在诸多顾虑和疑惑,还有人崇尚厚葬,甚至在葬礼上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这些陋习也是严重制约器官捐献的重要因素。
自愿无偿捐献器官无论对于医学教研,救死扶伤,延续生命,传递光明,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筑和谐社会都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为此,全椒县红十字会向广大市民发起倡议并呼吁: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都应该行动起来,正确对待生、老、病、死,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心脏在他人胸膛中继续跳动,同时也衷心地希望,捐献者的亲属能够深明大义满足支持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持续与传承!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九
广大市民朋友们:
对某些器官衰竭患者来说,器官移植是延续生命的唯一希望。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器官捐献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
为此,区红十字会向广大市民发起倡议并呼吁: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正确对待生、老、病、死,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心脏在他人胸膛中继续跳动,同时也衷心地希望,捐献者的亲属能够深明大义满足支持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持续与传承!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群众关心、关注、支持器官捐献事业,了解器官捐献、参与器官捐献、加入到捐献志愿者的行列,为那些苦苦挣扎在生死线上的生命奉献一片爱心,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发挥积极的作用。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
捐献器官是一种无私奉献的行为,它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给予他们新的希望。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患者等待器官移植手术,然而,由于现实中的供需不平衡,许多人最终无法等到合适的器官。作为一个有机会捐献器官的人,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捐献器官的重要性,下面将分享我在这个过程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鼓励他人参与捐献
捐献器官是一种高度人道主义的行为,通过捐献器官,我们可以给予他人第二次生命的机会。然而,由于许多人对器官捐献的认识不足,导致了捐献器官的人数相对较少。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当积极地鼓励他人参与捐献器官的行动。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来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它的重要性和意义。此外,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可以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如给予捐献者相应的经济和荣誉待遇,以进一步鼓励他们的参与。
第三段:加强法律保护
为了更好地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机制来保护捐献者和受益人的权益。在我国,目前已经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规范器官捐献的行为。然而,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法律,并加强执行力度。首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规范的器官捐献登记和分配系统,以确保器官能够被合理地分配给那些需要的人。其次,我们应加强对捐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和惩处机制,对违法者进行制裁,保护捐献者和受益人的权益。
第四段:重视心理辅导
捐献器官是一项伟大而意义深远的行为,但它也可能对捐献者的身心造成一定的负担。因此,在进行器官捐献前后,我们应给予捐献者充分的心理支持和辅导。首先,我们可以为捐献者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整个捐献过程和可能面临的问题。其次,我们可以为捐献者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缓解捐献带来的压力和焦虑。此外,我们还可以鼓励捐献者与其他经历过同样经历的人进行交流和分享,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第五段:传播正能量
作为一个捐献器官的人,我深刻地体会到捐献的重要性和意义。因此,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地向身边的人传播器官捐献的正能量。我们可以通过亲身经历的分享,向他们讲述捐献器官对我们的改变和对受益人的帮助。此外,我们还可以积极参与相关的公益活动,为捐献器官的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过这些方式,我们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意义,从而推动整个捐献事业的发展。
总结:捐献器官是一种无私奉献的行为,它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给予他们希望。作为一个有机会捐献器官的人,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捐献器官的重要性。通过鼓励他人参与捐献、加强法律保护、重视心理辅导和传播正能量,我们可以共同努力,推动捐献器官事业的发展,为更多的人带去新的生命和希望。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一
器官捐献是指一个人在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无偿提供给需要的人,以拯救他人的生命或改善他人的生活质量。器官捐献可以帮助那些等待移植的患者获得第二次生命的机会。这是一种非常伟大和宝贵的行为,可以展现人性中最崇高的一面。作为一个活跃的器官捐献者,我想分享一些心得体会,以希望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献的队伍中。
段落二:认识生命的珍贵和脆弱
参与器官捐献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生命的珍贵和脆弱。生命是无价的,在我们生命的旅途中,我们需要关心和尊重他人的生命。我们经常听到有关器官等待名单上的病患等待数年,有些人甚至不幸去世,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器官。这让我深感惋惜,也激发了我不断加入器官捐献事业的决心。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这个世界上的英雄,通过捐献我们逝去的器官,为其他人的生命带去希望和机会。
段落三:克服困难与担忧
参与器官捐献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困难和担忧。有人担心自己死后的尊严问题,有人担心器官移植手术的风险,还有人对自己死后所留下的尸体是否完整有所疑虑。这是理解的,毕竟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面对死亡和改变自己身体的想法都是非常重大和微妙的。然而,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心态和更全面的了解来克服这些困难和担忧。在参与器官捐献之前,我仔细研究了相关资料,并与医生和家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我发现这些举措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和重要性,并最终决定加入器官捐献行列。
段落四:对生命的尊重和感恩
通过参与器官捐献,我学会了更加尊重和感恩生命。生命来之不易,在我们有生之年,我们应该珍惜并充分利用它。当我们有机会帮助他人并给予他们生命的延续时,我们应该心存感激和善意。每一个能够成为器官捐献者的人都值得我们敬仰。虽然我们无法具体知道我们的器官会给予何人新的希望与生命,但我们有责任以真诚和坚定的态度去参与这样一项至关重要的事业。
段落五:呼吁更多人加入器官捐献行列
正如罗伯特·霍尔德恩所说:“我们都知道,捐献一个器官,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生命,但很少能意识到,接受一个器官移植可以拯救无数的人。”让我们积极参与器官捐献,为这个世界带去更多的别样希望与奇迹。
总结:
这篇文章介绍了器官捐献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醒了人们关注生命的珍贵和脆弱性,并克服了困难和担忧对器官捐献的积极性。作者强调了对生命的尊重和感恩,呼吁更多人加入器官捐献行列。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唤起更多人对器官捐献的重视和参与,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带去希望和新生。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二
亲爱的朋友们: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州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的号召,在全县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倡议活动,通过此项活动让居民朋友了解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器官自愿无偿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遗体来源的稀缺已成为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颈”。由于供体不足,很多人在等待中去世。
器官捐献是一种勇于摒弃传统陈规旧俗和偏见,无偿地将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高尚行为,为此,我们国家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从而推动“捐遗”工作健康发展。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向我县居民发起倡议: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士,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积极投身于器官捐献事业中来,正确对待疾病与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器官在他人身上重生!同时也衷心希望,捐献者亲属乃至全社会理解与支持捐献器官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以延续!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器官移植成为了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措施。然而,由于器官供应短缺,导致许多患者无法及时得到合适的器官移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社会各界积极推动器官捐献,促进器官移植的发展。作为一个积极参与器官捐献推广活动的志愿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促进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首先,加强宣传是促进器官捐献的关键措施之一。事实上,许多人对器官移植缺乏了解,并存在着对手术的恐惧和对捐献后遗体的担忧。因此,宣传工作至关重要。作为志愿者,我积极参与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我们利用社交媒体、公共场所的展板和宣传册等方式,向人们普及相关知识,解答他们的疑问,以期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和过程。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我发现,许多人对器官捐献抱有积极的态度,只是因为缺乏了解而犹豫不决。因此,加强宣传对于推动器官捐献至关重要。
其次,加强法律保障也是促进器官捐献的重要手段。由于器官移植涉及到人体,因此必须要有法律的支持和规范。我注意到,我所参与的宣传活动中,许多人对器官移植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也不知道相关权益的保障措施。因此,我们积极向人们介绍有关法律和政策。同时,也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倡导制定更全面、完善的器官移植相关法律,以进一步保障器官捐献者和受助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努力的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法律对于推动器官捐献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到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推广当中来。
另外,促进器官捐献还需要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支持。器官移植手术需要高度的专业技术和配合,因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参与至关重要。通过我参与的一些座谈会和交流活动,我了解到很多医务人员对于器官移植非常支持,并愿意积极参与其中。然而,他们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比如手术技术的提升和组织协调等。因此,作为志愿者,我积极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包括组织培训班和座谈会,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以期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最后,个人参与也是促进器官捐献的不可忽视的力量。作为一个志愿者,我自己也参与了器官捐献,捐献了自己的角膜。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行动,但我深信每个人的努力都是对推动器官捐献的一种贡献。我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他人传递了器官捐献的正能量,并鼓励他们加入到这个伟大的事业中来。而作为一名捐献者,我也切身体会到了器官捐献的意义和价值,因为我的角膜将帮助别人重获明亮的视力。这种个人参与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它不仅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还可以为整个社会带来积极的变化。
总之,通过参与促进器官捐献的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宣传、法律、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支持和个人参与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才能够真正实现器官供应的充足,让更多的患者得以重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促进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为推动器官移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四
上海21岁打工男子逝后捐献器官救3人,其父母均为残障人士
适用话题:爱心、奉献、温暖、生命的延续
“与其让孩子无意义地离去,不如让他身体的一部分继续活在世上,也是一种精神的寄托和生命的延续。”
4月3日中午,面对年仅21岁、因被工地调臂砸中而不幸脑死亡、无法救治的小周,小周的父母与多名亲友、器官捐献协调员,经历了数小时的讨论沟通,最终决定,将小周的1个肝脏、2个肾脏捐献出来。
获悉,这一例器官捐献发生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捐献者小周是一名福建来沪打工人员,也是家中独子,由他捐献出的1个肝、2个肾最终通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自动实施分配。
4月4日清明节的凌晨,3名器官受者的移植手术顺利实施。这是上海自2013年以来的全市第324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实现案例,也是今年的第49例。来自上海市红十字会官方数据统计显示,近年来随着器官捐献理念的宣传与普及,全市器官捐献比例增长迅速,仅去年器官捐献实现案例增幅就达到75%。
捐献者为家中独子,父母均为残障人士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方面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这名男子姓周,年仅21岁,3月31日,他在工地不幸被吊臂砸中,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该院的宝山分院,被诊断为重型颅脑外伤、失血性休克、脑挫伤、脑疝形成。
“由于创伤非常严重,虽然我们积极实施了抢救性的手术,他在第二天还是出现了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等情况,进入重度昏迷状态,血压也需要升压药物维持,到达脑死亡状态。”院方icu专家表示,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和志愿者获知上述情况后,初步判定患者情况可能符合器官捐献条件,于是立刻启动捐献紧急预案并联系患者家属。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器官获取组织(简称opo)的器官捐献协调员茅啸秋、王娉莲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小周的父母都是残障人士,当时还远在福建老家,按照整个捐献流程,必须要征得父母同意。在父母到达医院前,协调员们先和小周的堂兄堂姐取得了联系,并讲述了小周的病情。等4月2日凌晨,他的父母先后赶到医院,陆续还来了近十位亲友。
协调员茅啸秋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起初,多数的'亲友对器官捐献持反对意见,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悲剧,大家都很难接受,尤其小周又是家里的独子,也是家中的经济顶梁柱,父亲接受不了打击,当场晕厥了。”
作为器官协调员,王娉莲坦言自己和其他同事一样,绝不会直接劝说家属捐献器官,“协调员并不是劝捐员,我们会告诉家属,医生会尽力地去抢救病人,不会放弃一丝希望,但在现有医学条件下,只有当病人生命无法挽回、病人病情不可逆的情况下,才会告诉家属,可以有另外一个选择,那就是用无法挽回的生命中,尚有功能的器官去救治更多人的生命,这是一件很伟大、也很有意义的事情。”
小周有一位堂姐就职于一家媒体,她最能理解器官捐献的理念,她表示:“当时看着弟弟伤情这么重,没有人愿意忍心看他继续受苦。”她慢慢地把这种理念传达给其他家属,姑父、舅舅……慢慢地到小周的父亲,“最后他(小周)父亲也认识到,与其让孩子无意义地离去,不如让他身体的一部分继续活在世上,也是一种精神的寄托和生命的延续。”
整个沟通协调时间长达数小时,4月3日中午12时许,父母正式签署器官捐献同意书,同意捐献出小周的1个肝、2个肾。
去年上海器官捐赠实现案例增幅达75%
4月3日13点44分,器官获取手术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的手术室里顺利进行,整个过程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共同见证。
此后,器官捐献信息上传至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开始进入器官自动匹配。匹配完成并获得确认后,医务人员用最短的时间将捐献的器官装入转运箱,大约1小时后,送达相应的目的地。
4月4日清明节凌晨,移植手术顺利完成,三名垂危的病人获得新生。这是本市第324例器官捐献,同时也是今年第49例。
2010年3月,上海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试点省市之一,直到2013年8月,上海首例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的案例产生,这两年来,全市器官捐献比例增长迅速。澎湃新闻记者4月7日从上海市红十字会获悉,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经达到6349人,累计实现逝世后器官捐献275例,实现案例数比2015年增加了75%。
与此同时,器官捐献登记流程也在缩短,相比以往实地登记,去年年底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系统登录支付宝,并将登记流程简化,时间缩短至10秒,器官捐献志愿注册人数迎来较快增长。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沈兵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当前,器官捐献宣传理念逐步普及推广,临床上器官捐献案例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人感受到,这是一种延续亲人的‘生命’的方式,也是一种‘大爱’,帮助他人的同时,也让人感受到,逝去的亲人用另一种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人的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是指身故后仍然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等人体器官。
第三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本市鼓励捐献人体器官。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捐献人体器官的行为,应当给予支持。
分配和利用捐献的人体器官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卫生、民政、交通、公安、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积极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第五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宣传,促进形成有利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社会氛围。
第六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红十字会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的科学知识,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市红十字会对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八条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捐献颁证、人道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第九条市红十字会应当在红十字会组织和医疗机构的人员中选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并具有相应的沟通协调能力。
市红十字会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进行培训,统一登记注册,颁发证件,并对其开展业务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咨询、信息报送,与具有捐献意愿的人员及其亲属沟通交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活动。
第十一条本市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科学知识,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捐献登记
第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及其委托的区县红十字会是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应当将其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建立并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应当包括人体器官捐献的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器官移植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捐献人体器官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捐献意愿,并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协助其完成捐献登记。
捐献意愿登记后,市红十字会应当为捐献意愿表达人颁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证。
第十五条捐献意愿表达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尊重捐献意愿表达人的捐献意愿。
第十六条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有权查询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中的本人登记情况,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七条生前未明示不捐献人体器官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死者的人体器官。
以前款规定形式捐献人体器官的,有关捐献信息应当记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第四章权利保障
第十八条捐献意愿表达人和捐献者的捐献意愿、捐献行为、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
第十九条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可以优先排序。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对捐献者遗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尊重捐献者的尊严。
第二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第二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
红十字会及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应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捐献者亲属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医务人员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并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捐献及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市红十字会应当将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信息、完成捐献的信息和相关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关器官获取、器官移植等信息及时报告市红十字会。
第二十七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红十字会、相关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与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第二十八条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司法部门举报涉及人体器官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亲属之间捐献活体器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捐献信息应当纳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捐献人体角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捐献意愿表达人在办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的同时,表达捐献遗体意愿的,红十字会应当一并办理捐献遗体登记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