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大全(17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撰写心得体会时,首先要明确写作的目的与对象。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灵感和借鉴。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一
一年来,我乡纪委在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纪委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大胆履行职责。从全乡工作大局出发,积极发挥纪委委员及各支部作用,通过进-对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制度、开展财务检查、教育收费进行督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了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维护了全乡的政治稳定,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我乡纪委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__乡_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及__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责任制,与各支部、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题和责任人。继续实行纪委包抓联系三星、闫坪2个村党支部制度。今年是村级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年,乡纪委对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集体谈话,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好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围绕和谐__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新农村建设中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补贴及时、足额得到兑付,特别是加强对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一折通”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卫生收费监管力度,重点对__年经乡财政所专项资金元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乡属各单位执行党委、政府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有效推进工作。并将检查、考评结果,作为乡党委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结合市、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以党委组织集中为主,结合支部会和干部职工培训会,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发放反腐倡廉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强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方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结合在全乡开展的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以“强素质、树形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年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弘扬亲风正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利用七一期间为13个基层党组织近300多名党员讲廉政党课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强公民二十字道德纲要和____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
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长假前会议的大好时机大力宣传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防止出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发展环境。
(三)加强政风行风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乡党委、政府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__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继续完善并深入执行《干部职工双月考核评比制度》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责任追究制度》。乡纪委组织编写了__乡机关干部制度汇编,在全乡开展了政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扶贫救灾、能繁母猪补助、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工作进行督察,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站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规范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落实,让群众看到透明的党_力运行机制,解决和查处了一些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二
线索处置是公安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是保证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基础和前提。在线索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线索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犯罪。在长期的实践经验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线索处置的重要性和难度,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审查线索
对线索进行认真审查是线索处置工作的第一步,也是保证线索处置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在接到线索后,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初核,对线索的可靠性、真实性、完整性、重要性进行评估,深入了解线索来源和情况,并适时采取合法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从客观上评估线索价值和可操作性。
第三段:合理正确的线索处置
在线索处置过程中,必须坚持合理正确的原则,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不得违法操作。在采取行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任何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操作人员要认真审慎,避免盲目决策和过度扩大侦查的情况,确保依法果断,精准高效。
第四段:加强沟通和协调
在线索处置过程中,对于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以及涉及多个层面的案件,需要各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侦查工作。公安机关要注重信息共享,及时将相关情报和线索共享给其他相关部门,当有必要时,采取联合行动,强化对案件的综合研判和分析,实现协同作战和资源互补。
第五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线索处置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之一,对于违规操作、严重瑕疵和贻误工作等问题,必须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公安机关要强化管理、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工作不力和瑕疵严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不断提高线索处置的质量和效率。
结尾
综上所述,线索处置是公安机关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警务人员质量和工作水平,制定科学规范的线索处置操作规程和标准,坚持合理正确的原则,加强沟通和协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线索处置工作的效能,为建设平安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三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四
线索处置是对于各类问题的处理,而从警工作中线索处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节。它说的是在工作中将所有的线索抽丝剥茧,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便于抓获犯罪嫌疑人。然而,在线索处置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一些常见的问题,以确保线索的准确性和形成最终的证据。下面,本文将分享线索处置的心得和体会。
二、对于线索的收集
线索的收集是整个案件的关键,因为它通常是案件的起点。因此,在收集线索时,必须要具有从混乱信息中提取质量信息的技能。这需要警方在警觉性、情报分析以及基本营销技能等方面进行不断的学习和训练。毕竟,得到的线索中,可能会涉及一些误解和伪装的内容。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能够识别和抓住线索的核心,以解决我们的问题或者案件。
三、线索的确认和验证
在收集线索后,需要将其进行分析和调查验证。这包括对线索的真实性、可靠性的评估,并寻找支持或前往其他线索的证据。即使一些线索看上去很可信,在不能证实之前也不能轻易地接受并相信。考虑到该部分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问题,警方需要学习如何在案件中进行正确的分析,并保留可能会在未来的调查中使用的信息。
四、对于线索的分类和组织
成功的线索处置不仅仅是分析和验证单个线索,而且也需要对所有收集到的线索进行组织和分类。对线索进行分类和组织,可以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事件发展的模式,并更好地推导出嫌疑人和其他相关方的所在位置。如果信息杂乱无章,时间和精力就会浪费在从混乱的信息堆中搜索和排序上。
五、线索处置的过程优化
除了上文所提到的那些技术和教练,优化线索处置过程也是必要的。该过程的优化程序,一方面,可以通过使调查工作更高效来节省时间和成本。另一方面,优化可以确保每项任务得到充分的跟踪和更新。然后,可视化分析可以帮助警方在案件概览和线索建立方面做出更好的决策。最后,使用优秀的案例来评估线索处置过程的优化水平,选择成功的案例,来总结线索处置的实践经验和堆积的经验基础,最终使线索处置变得更强劲和高效。
六、总结
在整个线索处置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对信息和线索收集的谨慎,并才能最终获得成功的识别并破案。与此同时,对于线索的正确操作和分类也是需要得到恰当的关注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最后,只有通过优秀的线索处置过程和经验的积累,才能攀登出更高的成就并得到更强大的支持。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五
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其中群众来信25件,来访8人(次),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31件;检察长参加接待12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12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刑事赔偿案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赔偿金额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
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24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11件11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13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3件,其余的2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2件已按期反馈1件1人,正在办理的1件1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4月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4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
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2件2人;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1件1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1件1人;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9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活动。这项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动员、抓布置,各部门积极配合。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出动干警46人,展出宣传挂图25册,张贴宣传标语100多幅,通过宣传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范围、立案标准、检务公开、举报常识、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我院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34件,立案侦查23件25人,挽回经济损失25余万元,为预防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挖掘案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院控告申诉部门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制约”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开展好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公正的专项活动。。
(一)立案复查不服本院扣押款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我院受理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后,及时调卷立案复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协调各方面关系,排除阻力,现正在办理之中。
(二)我院依法受理并审结刑事赔偿案件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国家赔偿元,并在二个月内全部办结。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控申部门人员少,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首办责任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在市院“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活动中,要创控申品牌,与之相匹配的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在来年的工作中,加强对外联系,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立足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和20-年立案复查的不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办理情况质量检查两个专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来年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考核任务。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六
人类的思想和文明的发展,源于对所面临的问题的不断思考和探究。然而在解决问题时,如何找到问题的线索成为必须要面对的突出难点。问题线索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核心,了解问题线索的方法和技巧对于自身发展和成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实践和感悟,探讨如何理解问题线索。
【正文1】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线索的概念和特点。问题线索是指在解决一个具体问题的时候所需要寻找的一系列线索,通过这些线索我们能够查明问题的本质和原因,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关键的依据。问题线索不是从空气中凭空生成的,它的来源有很多,比如问题本身的表面状况、旁证协证的事实证据、相关的背景信息等等。因为这些线索分散在我们所接触的各个方面,一旦我们找到了问题的线索那么解决问题也就不再是难事。
【正文2】
其次,了解问题线索的好处。掌握问题线索的方法和技巧具有非常实用的好处,能够帮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高效、有逻辑地解决问题。通过有计划的去发掘和筛选问题线索,我们能够减少在问题处理中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同时也减少解决问题的难度,提高了问题处理的效率和成果。
【正文3】
进一步,掌握问题线索的方法和技巧。问题线索是信息的集合,而解决问题的基本要素则是信息。因此,在我们寻找问题线索时,我们要具备坚韧不拔、敏锐的思维能力和敏感度,同时也要具有开放性,面对各种可能性。从问题表面入手,逐渐深入到最中心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按照线索推异,才能够寻找到问题的本质,让解决问题变得顺畅。我们还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广泛的收集信息、多方面的了解真相、分析原因,以找出适合解决问题的方法。
【正文4】
此外,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对于问题线索管理,我们不仅是针对单一问题的管理,还包括针对所有可能的未来问题的管理。这里我们要牢记一个原则,平时的积累是关键,发现问题的时候不要慌张,要保持冷静和清晰头脑,进行有效的处理和运用,积极的寻找问题线索而不是闭门造车地直接处理问题。
【结论】
总而言之,在解决问题时,问题线索是寻找答案的关键和核心。了解问题线索的概念、好处和方法,以及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能够提高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速度,从而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成功和快乐。最后打个比喻: 如果几个盲人摸象,发现瘤子,有的拉长肚子里,有的摸出料子磨镜子,可这只是断片,在整合所有的线索之后,才能有完整的解答。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引言(150字)
线索处置是公安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之一。在警察工作中,线索是关键信息,它们有助于解决案件和让警方了解犯罪模式。然而,在线索处置的过程中,警方必须保持警觉、警惕和敬畏,以确保不会对事件或可疑人员造成伤害。本篇文章将总结线索处置实践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警惕与保密(250字)
在线索处置过程中,警惕应该是第一优先考虑的事项。警方需要学会监视他们所采集的线索,以避免任何威胁到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同时,保密也是线索处置的重要环节之一。警方在处理线索时必须保持机密性,因为线索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此外,警方还需要小心处理任何被视为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线索。
第三段:信息有效性(250字)
在处理线索时,警方必须确保线索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线索不能被验证,那么这个线索就不能用作证据。同时,如果线索是虚假的,那么任何计划和行动都可能会失败。虚假的线索也可能导致警方浪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去调查这个线索。因此,警方需要学会验证所有的线索,并且将解释和证明没能被验证的线索该怎样处理的信息传递给所有相关部门。
第四段:协同和反馈(250字)
线索处置的另一个重点是协同和反馈。警方必须学会与其他部门和机构合作,以便更好地处置线索。共享信息和协商行动计划可以更好地协调行动,提高犯罪打击的效果。此外,反馈也是线索处置中的重要环节。警方需要向上级领导反馈破案进展情况,以便前进方向能够得到有效掌控,提升破案成功率。
第五段:总结(300字)
在线索处置中,警方需要遵循许多规则和指南,同时还需维持高度的警惕和谨慎。警方必须学会评估每一个线索,以便决定该线索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如果线索是伪造的,那么警方必须仔细考虑它的真实性,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将其排除掉。协同合作也是线索处置的重要环节。警方必须学会与其他部门和机构协商行动,以更好地协调行动计划,提高抓捕和破案的效果。最重要的是,警方必须始终保持警觉和谨慎,以便在处理线索时保护公民、保护社会和保护他们自己。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八
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乡按照市里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根据本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乡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到位,现将我乡的二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以改进基层站所(基层干部)的作风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低下和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群众评议原则,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为此我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和通过本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工作方案,制定了民主评议监督员聘规定和工作规定,并在3月份召开了全乡2012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基层干部)活动动员大会,同时召开了民主评议监督员会议,宣布民主评议监督员的工作要求,并对各站所存在的问题指出来。在4月9日上午,我乡召开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第一季度测评会,人员由各站所负责人、评议监督员、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共有65人参加,其中有效票64张、废票1张,通过一上午的测评,发现信用社、卫生院、电信所、供电站存在的问题,并将具体结果和存在问题上报市纠风办,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乡评议基层站所领导小组跟踪整改过程,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整改,以便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民生领域一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扎实开展好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涉及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乡成立了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本乡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对乡村干部进行以会代训、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政策规定。
1、我乡2009年以来未征用过土地和林地不存在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2、在07年市里下发文件取消农民建房收费的事,我乡取消了农民建房收费。总之,我乡根据市里要求,认真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和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九
线索处置归档工作是保证社会治安的重要环节,也是一项需要细心、精确和耐心的工作。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体会,通过长时间的实践,我逐渐领悟到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心得,让我能更好地完成线索处置归档工作。下面,我将分享一些关于线索处置归档工作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注重信息收集和整理
线索处置归档工作是以信息为基础的,因此,我意识到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是至关重要的。每次接收到线索时,我会根据分类建立一个系统的信息收集流程,包括记录收到的线索时间、地点、来源等基本信息,并对线索进行初步的梳理和分析。同时,我会紧密配合公安部门的信息系统,及时将线索信息录入系统,并做好实时更新。这样,不仅能够提高我们处理线索的效率,还能更好地保证线索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查性。
第三段:科学的线索分析和研判
在线索处置归档工作中,线索的分析和研判是确保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在处理线索时,我会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线索进行拆解和梳理,分析线索的可信度和价值,并结合案件特点和调查需要,制定合理的线索处置方案。同时,我会搭建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与同事们共同研究和评估线索的可行性,形成多人智慧的集体研判。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线索处置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第四段:充分利用技术手段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可以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来辅助线索处置归档工作。作为一名从业人员,我会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视频监控等,对线索进行更加精准和全面的分析和处理。尤其是对于大量的线索数据,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筛选和提取,能够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处理线索的及时性。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信息化水平,为线索处置归档工作提供更加高效和精确的支持。
第五段:注重团队合作和个人成长
对于线索处置归档工作而言,一个团队的力量是无可替代的。在团队合作中,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学会了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共同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团队的力量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促进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在线索处置归档的工作过程中,我会经常与同事分享心得和经验,共同探讨解决难题的方法,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结尾段:
通过长时间的实践和总结,我深知线索处置归档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摸索出更加科学和有效的工作方法,并将这些心得体会与同事们共享,共同进步。我相信,在团队的合作和个人的努力下,线索处置归档工作一定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价值,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线索办理人员,我深感自己在这一岗位上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通过对过去几年的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我认为在线索处置归档工作中需要具备深入分析能力、敏锐发现问题的能力、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及高效率的执行能力。
首先,深入分析能力是我在线索处置归档工作中最为重要的能力之一。我们接收到的线索来自于不同的渠道,信息交织复杂,往往需要我们通过深入分析,抓住其中的关键信息,找出线索的证据链条,以便更好地开展后续的工作。我记得有一次,我接收到一条涉及经济犯罪的线索,经过我多次阅读、分析,最终确定了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将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具备深入分析能力,才能从众多线索中找到突破口,最大限度地发挥线索处置归档工作的价值。
其次,敏锐发现问题的能力也是我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能力。对于线索处置归档工作来说,我们所接收到的线索往往暗含着一定的问题或者矛盾。要推动线索的处置工作,就需要我们能够快速检验线索真实性,并敏锐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我记得有一次接收到一条举报邮件,涉及到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我在阅读邮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多处不合理的地方,通过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最终确认了邮件中存在虚假信息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在线索处置归档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以便准确推动问题的解决。
再次,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至关重要。线索处置归档工作需要我们仔细研读每一份线索资料,进行认真的归类和整理。只有这样,才能在后续的工作中更好地查证和使用这些线索。我曾经遇到过一些线索资料被不小心遗漏或者混乱归档的情况,这给我提醒了一次次。我意识到,只有对每一份线索都进行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效果。所以,我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对线索资料的认真处理,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为线索归档提供了有效保障。
最后,高效率的执行能力对于线索的及时处置至关重要。作为线索办理人员,我们需要在接收到线索后迅速展开工作,并尽快找到线索处置的最佳方案。在我的工作经验中,我曾经处理过一些紧急情况,这时候我需要保持冷静,高效地展开工作。通过准确定位问题、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的协作以及及时向上级汇报,我成功化解了一场社会矛盾。这次经历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具备高效率的执行能力,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准确决策,并最大限度地发挥我们的工作价值。
总结来看,线索处置归档工作需要我们具备深入分析能力、敏锐发现问题的能力、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及高效率的执行能力。它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也是一项需要专业技能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一
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群众的连心桥,是依靠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主渠道,是观察分析一个地方或单位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状况的晴雨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日前,**省**市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三类问题相对突出
从举报对象分析,“抱团”违纪不容忽视。从信访举报涉及人员分析,乡镇(街道)党员干部、村(社区)干部是群众反映的主体。****年全市收到的信访举报中,反映村(社区)人员***件,占**.**%。从村(社区)干部受处理具体案例来分析,两人或两人以上“抱团”违纪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主,其他村组干部共同参与的利益“小团体”,成为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群体。
从举报频率分析,多次受处分问题仍时有发生。从党的十八大以来被举报查处人员情况来看,党员干部受两次及以上举报并被查处的共有***名,其中有***名党员共受到*次处分,**人受到*次处分,受处分次数最多的达到*次。在多次被举报受处分人员中,国家工作人员**人,农村党员干部***人。其中,村(社区)主职干部被举报频率较高,受处分达**人,占比**.**%。
从反映问题分析,变相违纪比较突出。从近年来群众举报问题分析,部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台前转向幕后,作案手段也更加隐蔽。这些表现主要集中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如,一些党员干部通过虚列开支、巧立名目、化整为零、变相支出等方式,达到非法支出或解决不合理费用的目的。
数据特点及原因分析
信访举报数据呈现“三增三降”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复访”增加,“越级访”下降。20**年重复反映信访***件,占信访举报总量的**.**%,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由于各地各单位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不同,举报人担心信访件未被受理或重视不够,在等待的过程中重复反映问题。20**年“越级访”**件次,同比下降**.**%。这项数据下降得益于干部主动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缓解了信访压力。二是自办案件增加,上级转交件下降。20**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本级自收***件,占**.**%,同比增长**.**%;上级转交办***件,占**.**%,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信访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不断增强,办信能力增强,信访渠道日益通畅,群众在本级信访诉求多数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三是信访反映村级干部增加,乡科级以上干部减少。20**年信访反映村(社区)干部问题数量同比增长**.**%,反映乡科级以上干部问题数量同比下降**.*%。从村干部信访举报持续增长的趋势显示,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不够彻底,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信访办理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近年来,基层信访压力逐步增大,部分信访干部思想上出现了“疲劳”状态,工作中更多的是等待群众上访或上级转交办,下访不多,约访的主动性不强。少数基层干部只把处理信访问题当作程序任务,没有把牢初信初访第一道关口,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二是措施落实不到位。20**年共受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占比为**.**%,反映出“有问题找纪委”的现象仍然存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职能、定位、归口处理方式的宣传不细致、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病急乱投医,额外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办信办案工作量。三是能力素质不到位。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熟纪不熟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办信办案能力不足,化解信访矛盾能力不强,对一些疑难信访件束手无策、无计可施。有的乡镇纪委人少事多,基层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相对较多,有时会分散业务范围内问题线索的调查精力,信访举报成案率受到一定影响。
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
提高思想认识,站稳群众立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站稳群众立场,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理念,坚持把干部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意愿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好每一件可能侵害干部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要常态化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带件下访、定点接访和入户走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要大力推行挂牌督办机制,对重点事项、疑难信访、重复信访的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及其领导要挂牌督办、直查快办。
坚持源头治理,压实首访责任。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大对信访举报件的研判力度,对初信初访坚持优先分流交办,跟踪督办,快查快办,着力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加强办信质量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办信质量“签字背书”制度,一方面依托办案协作区对本片区内办理的信访件质量进行纵向审核把关,另一方面建立以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为单位的横向审核体系,对办结的信访件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坚持部门联动,建立协作机制。首先,要构建“大信访”格局,针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业务内外交织、重复访突出的问题,在组织力量认真调查的同时,切实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督促相关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其次,要针对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点多面广,土地流转、农村债务、拆迁征地、涉教涉众、邻里纠纷、历史遗留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客观现状,建立健全提级办理和片区联动制度,对问题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信访举报件,可以由上一级组织力量直接提级办理或者交叉办理。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技能。要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职能职责、受理范围、办理原则,努力提高纪法贯通、调查研究、甄别筛选、研判分析和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效提升初信初访和问题线索处置水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导致矛盾激化的,压信不查或查处不力、弄虚作假的,泄露举报人身份和信访举报内容的,故意隐匿、销毁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二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总目标为统领,严格按照自治区南疆地区群众工作督导组问题线索移交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切实增强移交问题线索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
为此,本县由县委书记王新革牵头成立落实自治区纪委群众工作督导问题线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沙雅县落实自治区群众工作督导问题线索整改方案》,分管政法、纪检、组织、统战工作的县委常委班子分别牵头抓好群众工作督导反应突出的维稳措施落实不力类问题、干部作风类问题、群众利益类问题和宗教事务管理类问题,明确核查时限、整改时限,县四套班子成员深入所联系乡镇(场)组织召开乡、村两级干部动员会,讲清楚此次自治区督导组反馈问题线索核查、整改的要求,对照问题线索清单,亲自深入乡镇、村组进行核查,抓好问题整改。各级党组织对所有移交的各类问题要虚心接受,一个不落、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按照“问责类、线索移交类、立案审查类、移送司法类、群众诉求类”五个方面,逐项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核实办理。
要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等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些方面群众意见大就下气力解决哪些方面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回应群众关切。要针对自治区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事实,也要查找监管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实现问责一个、教育一批、警醒一片的效果。
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彻底解决。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三
20**年7月,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俊星带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同志,深入各旗县区纪委监委及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通过座谈汇报、现场答疑、实地查看、变上访为下访等形式,就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区在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贯彻落实信访举报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上积极作为,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厘清职能职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在厘清职责上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在准确把握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受理方面的变化上狠下功夫,深入学习。并通过在各类媒体发布公告、印发宣传手册和信访举报明白卡、更新宣传展板、基层宣讲、规范统一来访接待口径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六个受理、三个不受理”的认识。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上创新形式。各地区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渠道的畅通和拓宽上创新形式,通过在街镇张贴宣传专项受理问题公告,构建区、街道两级视频“信访直通车”,创建“流动信访室”等形式,努力构建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全方位的信访举报平台。在来访接待窗口建设上不断改进。各地区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统一信访接待室标识和展板内容、对信访接待室和等候室合理布局、配备安全管理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安装远程接访系统等,提升了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提高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接访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二)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地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包头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从受理原则、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等完善了信访举报在接收、登记、分流、处置、反馈、了结、归档,以及监督、汇总、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及时规范,确保基层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同时,结合地区实际,昆区建立“听、记、讲、问、谈、办、答”的七步走机制,确保全时段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青山区出台《街镇纪(工)委受理信访举报及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信访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镇纪(工)委信访工作的意见》;东河区实行划片联组工作办法,整合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工作资源,解决信访力量不足问题;石拐区建立领导接访首接负责制,制定班子成员包联苏木、镇、街道工作办法;土右旗编印《信访举报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基层乡镇信访举报工作。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为新形势下规范、高效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强化协调服务,进一步确保领导接访常态化
各地区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落实定期接访、限时办结、包案督办,有效化解矛盾,切实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的过程,变成倾听群众呼声、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截至2018年11月底,各旗县区纪委监委、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286批次316人,受理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148件次,正在处置69件,其中,谈话函询4件,初步核实58件,立案审查7件。共办结了结79件,其中,直接了结13件,谈话函询了结8件,初核了结53件,立案审结5件。共处分处理7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组织处理3人次。
(四)变上访为下访,进一步化解基层矛盾
2018年7月份,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区旗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要求及市纪委监委配套制定的工作方案,各旗县区纪委监委、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强化领导,明晰责任,带案下访,活动取得阶段成效。九原区纪委监委坚持信访案件告知、答复、回访等“三个面对面”办理程序,并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跟踪回访;白云矿区纪委监委变“等线索”为“找线索”,开展以“进家入户贴生活、进店入铺接地气”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达茂旗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信访问题,采取定向专访、上门走访、定期回访措施深入农牧民家中调研走访;固阳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排查化解积案,打造“流动信访室”,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稀土高新区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常态化,采取不定时间、不定方式、不定地点的“三不定”方式开展下访调研,将“上访变下访”活动作为化解基层矛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综合施治“组合拳”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措。2018年1-11月,共有350名纪检干部进村入户985次,走访372个嘎查村(社区)、走访群众2285人。设立信访工作联系点101个。共梳理出信访问题194件,其中重复访89件,已通过下访解决98件,正在解决96件。下访发现问题109个,已解决81个。
(一)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突出。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广撒网”引起重视的心理。目前“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受理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部分群众基于“广撒网”、多举报更重视等心理,会采取多次、多渠道、多部门反映问题。二是承办部门对初信初访处置不当。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初信初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上级交办和应由本级受理的初信初访没有及时处置或因办案力量薄弱、工作思路不清、采用方法过于草率简单,信访举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群众的不信任,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继而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存在重查办轻反馈的问题。问题线索办结后反馈环节较为薄弱,甚至不反馈、不回复,导致信访群众没有及时掌握办结情况或者因为少数纪检干部对政策法规、党纪条规学习不透、理解不透,沟通上有偏差,不能对群众作出令人信服的反馈而导致重复访。四是个人诉求难以满足。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老账旧翻,土地征拆、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大量重信重访,这些信访问题繁琐复杂,调查取证困难,没有政策和法律支撑,难以解决,信访人得不到满意反馈造成重复访;还有一些是虽然已经有了结论且已答复反映人,但反映人紧凭主观臆断认为与其个人诉求和自我意愿存在差距,导致重复访、越级访。
(二)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占比较高。一方面,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瞩目成果,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期待值、信任度进一步提高,认为纪委监委出面一切问题都能解决;另一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扩大了,但是群众的认识比较模糊,从直觉印象误认为纪委“啥都管”,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不明了,造成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数量增加;第三,由于部分群众以达到自身利益诉求为目的,为了能够契合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问题范围,有意给所反映问题“插上标签”进行“贴牌”举报。特别是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举报人往往由于个人利益诉求未达成,于是将原因归结为司法人员失职渎职、枉法裁判,造成问题类型界定和甄别难度增大。
(三)反映嘎查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占比较大。首先,一些村干部党纪国法观念仍然淡漠,在征地拆迁、低保金分配、危房改造、发放各类惠农补贴款等工作中存在侵占集体利益、弄虚作假、私分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拉帮结派、横行乡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次,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纳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后,也必然的导致了反映嘎查村干部的信访量增加,同时由于专项整治工作焦点集中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三务公开”等基层腐败作风问题,产生了“重点工作部署到哪,信访举报工作就聚焦到哪”的导向效应。
(四)纪检监察信访分析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足。目前各地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普遍存在对信访分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分析水平能力滞后的问题,对于如何通过信访举报数据分析研判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政治生态情况,从中发现规律、掌握趋势,进而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技术手段滞后,大数据技术基础建设支撑乏力,严重制约了信访分析向精准化、精细化、联动化方向发展;二是对信访分析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信访分析只停留在对信访数据的基础汇总的初级阶段;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范围扩大,总量大幅增长,在改革初期的一段时间内,信访分办流转工作压力大,信访工作人员主要精力侧重于日常信访工作运转。因此从事信访工作人员开展分析研判工作的手段滞后、认识不足、力量不够等问题凸显。
(五)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信访人员对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变化等新政策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加之业务素质不够扎实,严重影响了信访举报受理效率和质量,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状态。二是基层纪检干部流动性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普遍存在“上岗前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能力素质与新形式下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基层信访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办法不多,业务不精,例如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接待口径不够规范统一,解释问题不够清楚明白,造成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误解和疑虑。
(一)完善机制,从根本上减少重复信访的发生
重复信访分散了反腐败工作的效率和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一是建立快查快结处理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置,落实承办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列出时间表,切实做到“零拖延”和无积压,防止演变为重复访。对证据确凿、合情合理的多渠道多部门接受的重复信访举报快查快结,防止再次重复信访。二是落实化解回复机制。对于快查快结的信访举报办结后要及时反馈信访人;对于部分属实要对查实部分给予及时答复、对失实的要与反映人解释沟通、说服教育;对于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要实行带案下访、挂牌督办,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信访部门要在建立运行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反馈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信访台帐掌握信访举报的运行轨迹,对于重复的来电、来访及时给予答复,减少重复受理。三是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对于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要在一定范围予以了结澄清,同时,对查实的诬告陷害者要进行通报曝光,营造合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四是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对于一些个人诉求无法满足的上访老户,其思想转化往往需要一个过程,经常会反复出现,仅靠信访部门和职能部门多次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成员、工作单位以及所在社区(村)的支持与配合,协同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解释工作,依法规范信访人的行为。对于缠访闹访、无事生非、无理取闹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二)精准界定,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处置水平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的实际、信访举报数量的激增、信访问题的复杂化等现状,要牢牢把握改革机遇,扭住主责主业不动摇,进一步深化“三转”,扎实掌握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界定好“涉法涉诉”问题和司法机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检举控告,界定好“信访终结”的问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检举控告,界定好“土地征拆”和村干部侵占村民利益、村霸的检举控告等问题。建立集体研判协调机制,准确理解、甄别业务内与业务外、与“大信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沟通对接协调机制和信访举报双向移送机制,明晰各相关部门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职责边界,特别是要落实好新出台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受理范围,严格办理程序,做好涉法涉诉问题线索的移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访件准确分流、妥善处置,做到业务内外分得清楚,相互衔接理的顺。同时,要利用好群众来访的好时机,特别是针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通过和群众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直接沟通交流,做好对新政策、新情况、新内容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到底“管什么事”“什么事不管”“我的事到底应该谁来管”,经过耐心解释疏导,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尽可能从政策、法律、情理层面作出统一规范的答复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能简单粗暴、一推了之。必要时及时协调转送并督促主管部门妥善解决,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切实得到群众信任和认可,努力把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为宣传党纪国法的过程,起到解疑释惑、统一认识、凝心顺气的效果。
(三)跟进落实,为化解基层矛盾助力施策
针对当前信访举报反映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持续走高的现状,要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对基层组织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入手,同时通过开展下访活动深入群众,主动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将下访活动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综合施治“组合拳”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群众密切关注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大“三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惠农政策、集体“三资”、“一事一议”等政策项目公布于众,接受村民的监督;落实好“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村级延伸;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上访变下访”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发现信访苗头,排查信访隐患,第一时间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通过经常下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矛盾问题集中的地方多做工作,能够达到解疑释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显著效果。因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上访变下访”活动常态化,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乡镇苏木嘎查开展带案下访、入户走访和定期回访,以推动问题解决为根本,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详细了解基层群众反映问题,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妥善解决。同时,结合当前精准帮扶脱贫工作,主动下沉入户,了解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三务公开”,民生资金使用情况,深挖问题线索,进一步将信访举报渠道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市纪委监委要加强督查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进督促,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对超期办理、压案不查的,严肃约谈、通报、问责。
(四)强化认识,提升信访举报分析水平
信访举报是研判一个地区、领域和行业政治生态的“晴雨表”“风向标”,信访举报分析是新时代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职能和基本要求,信访举报的分析水平体现的是信访举报工作的核心价值。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能满足于“收收转转”的基本功,也不能满足于当个“统计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占据“政治生态分析师”的高点,把信访举报分析作为研判政治生态、发现突出问题、服务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抓手。在进一步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的基础上,围绕“六个分析重点”做好政治生态把脉。一是重视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化综合分析职能。对每一个信访举报件做到更细更实的分类登记汇总,进一步加强关键数据指标的采集,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和重点事件开展综合分析。特别是有大数据应用实践基础的地区,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大数据应用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主动运用大数据思维审视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处置、分析等各环节工作,围绕提高效率、解决问题提出大数据应用的需求。二是不断建立健全分析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定期分析、综合分析、专题分析机制,同时建立分析成果向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工作转化运用机制,把分析成果转化为合理建议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举措中去。
(五)加强培训,提升基层信访干部业务素质
信访举报工作是连接党和群众关系的重要纽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深化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性提升。一是要教育引导信访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特别要牢固树立保密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的意识,时刻保持政治清醒、站稳政治立场。要进一步树立“群众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做到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勇于担当风险;二是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信访干部业务技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新时期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苦练内功。针对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流动快、新人多的现状,及时开展学习培训显得尤为迫切。通过个人自学研学、组织集中培训、选派人员调训、集中交流座谈等形式,紧跟形势任务要求,尽快适应准确把握当前信访举报的职能职责、受理范围、办理原则,努力提高法纪贯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甄别筛选能力、研判分析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大数据运用能力。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日,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中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的有关要求,重点围绕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动态监管、及时报告、全程留痕等关键环节开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情况自检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全州各级纪检机关,特别是少数派出(驻)纪检机构,乡镇一级纪委还存在未指定专人管理问题线索,信访问题与问题线索混同管理;有的地方未建立问题线索电子台账,动态管理跟不上;少数地方未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存在领导分级审批处置的情况;处置过程不规范,审批、经手签名不完备;谈话函询、初核处置过程中,少量存在超过时限要求仍不能办结;交办督办跟踪通报进展情况力度不够;处置材料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规范审批程序;聚焦主责主业,问题线索与普通信访区分管理,按规范要求指定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对账;加大交办督办件跟踪力度,及时掌握报送有关情况;五是处置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依纪依规监督执纪问责。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五
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关系到干部作风问题和党在基层的形象,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特点,探求解决信访所反映问题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持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十分必要。通过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分析,可以找出引发群众信访的诸种因素,探求、预测、调控、解决其信访原由的对策,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需要。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依靠人民群众执纪办案、惩治腐败的主要形式,对从严治党治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基层群众信访行为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当前信访群众最关注的几个问题
1、盼望信访部门公正处置信访问题,担心办案人员徇私枉法;
2、盼望把自己反映的问题当成大事,能够迅速得到解决,担心久拖不办,互相推诿;
3、盼望工作人员讲真话、办实事,担心找借口敷衍搪塞,言而无信;
4、盼望“大官”能够接待,担心领导不予理睬;
5、盼望接待人员服务热情,以诚相待,担心面冷、心硬、话横;
6、盼望自己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能解答圆满,担心态度冷漠不耐烦;
7、盼望自己的“官司”能打赢,担心办案人员偏袒一方不公正。
(二)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不少基层群众不了解信访举报的有关工作制度,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使能够行使权利的,也因自身的文化因素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访举报的效果,诸如匿名举报多,不便于答复信访人,反映问题内容不具体,道听途说,造成查办难度大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查处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人的心理活动从根本上讲,是由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要求这个基本因素决定的。群众信访行为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个体所处的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与个体为维护自己权益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新形势下,群众信访的主要诱因是:
1、行政行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部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实际情况把握不准,对群众切身利益考虑不周,只顾及部门及团体利益,做出了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
2、部分党员干部素质低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但少数基层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个别基层干部甚至欺压百姓,违法乱纪,引起群众极度不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腐败现象成为刺激群众信访的社会原因。当前存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和现象,尽管由于近年来不断加大惩治力度而有所收敛,但作为一定历史阶段内的社会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还要有个过程,而这些不正之风的存在与人民群众大量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所形成的强烈反差,已成为导致群众信访的一个社会原因。
当前,我国的主要任务是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使全国人民尽快步入小康社会。因此,社会稳定就显得尤其重要。要解决好信访和上访工作,笔者有以下几点想法:
(一)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将苗头型、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哨阵地,信访信息工作是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和意愿的一个窗口。同时,它又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的渠道和桥梁。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形式,只有畅通信访渠道,才能及时地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一切工作才能有主动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其体察民情、与民参政的职能。把信访信息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注意抓住倾向性、苗头型问题,善于从小处入手,选准角度,快速反应,并通过信访信息的加工、提炼,使信访信息发挥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把信访信息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把掌握准确的信访信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坚实基础,经常研究、布置,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效果,以便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自觉地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闹事苗头的信访问题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极早处理,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问题恶化;要通过这些信访问题的查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在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做到对来访不回避,不推诿,不上交矛盾,并注意一次性解决问题,提高成功率。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对待,深入基层,主动了解,逐个分析。要以为群众办事为己任,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对待群众上访,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工人、农民,都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陈述,作好记录,启示他们正确地反映问题。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有的来访者思想比较偏激,言重口粗,要向他们耐心解释政策,帮助他们认识问题,解开思想上的疑惑。对群众反映的不属受理范围的事情也要热情帮助,尽量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在办理来访工作中,要有强烈的政策和法律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同时要注意区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细心扎实的工作,较好地处理反映的各类上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减少重复、越级上访。要加强信访调研工作,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有目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基层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将这些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倾向性、必然性的东西,供领导决策参考。这不仅有助于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而且有助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查处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认真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各类违纪问题得到处理,才能化解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只有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果断处理,给群众一个明白,才能取信于民。因此,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倾听群众的呼声、围绕群众的要求、站在群众的立场、解决群众的困难”上。对每一件来信来访,从阅信、接待到调查的全过程,都坚持做到快传递、快审批、快结案、快答复;对批转下去的信访件,要勤催办、勤指导,努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反映的事情尽快得到解决。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要以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热情,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化解民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个一个去解决,一件一件去落实。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人和事,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惩腐纠风工作同样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努力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一是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切实为民谋利益。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群众信访呈现出“三多”现象,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经济发展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体访增多。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解决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时要重在整改。根据信访工作中梳理出来的情况和行风监督员提供的情况组织暗访组,从查到的问题中举一反三,抓好单位行风建设。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化,要建立健全评议行风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推进依法行政。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从领导机关作起,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作表率,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在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时,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纠正和治理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
总之,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坚决查办信访案件,有效惩治腐败。查办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腐败问题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查办信访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体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也极大地鼓舞着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热情和信心。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路子,要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在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视觉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细心分析,找准突破口;严格按办理信访案件要求,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大力查办信访案件,展现信访成果,取信于民,才能有效惩治腐败,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三)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建立健全解决热点问题的运行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从解决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看,纪检监察体制自身改革也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第一,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掌握纪检监察的主动权。要主动了解民情民意,根据各地的经验,主要是拓宽信访渠道。信访渠道便利畅通才能全面及时地了解民情民意。要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来访,解答群众迫切关心的一些问题,增强信访举报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及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激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为此,要创造条件,努力构筑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快速通道。
一是完善传统信访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公布举报通讯地址一直是传统有效的信访渠道。要经常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
二是开辟网上信访渠道,让群众“说出想说的话”。一般信访主要来源于写信、来电、来访三个渠道,但一些举报者都有所顾忌,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客观上导致了信访渠道不是很畅通。“因特网”是当今人们最方便、快捷的交流沟通方式。要专门设置“网上监督举报”,网站开通人民群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举报。这个更加直接、更加透明的渠道可以完全消除举报者的疑虑,能够大胆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三是建立社会信访渠道。要改变等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被动局面,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组成行风监督员,基层各单位层层聘请行风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全方位主动收集人民群众对各个行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行风监督员这样相对固定的社会信访信息渠道,及时了解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从而大大减少群众来信来访次数。
四是完善领导接待来访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即规定具体时日,由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到纪检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来信来访的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所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到领导手中。为了使来访者“访到了想访的人”,要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群众和领导之间的面对面对话变成现实。领导走到前台,让群众“访到想访的人”。领导要轮流排班,以一颗坦诚的心,放下手中其他的工作,专心坐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当面解答群众疑虑,解决群众合理要求。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接访日的制度与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及部门每天实行的领导带班接访制度相配套,形成各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处理信访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而减少越级信访。
第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首先,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以及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转的信件一律由信访室统一登记,提出承办建议,由分管领导阅批。其次,对群众举报问题重大和案情明显可直查快结的,交各室自办;对转交基层办理的信访件,各有关室负责跟踪督办至结案。再次,信访件办结后,除转立案处理的外,一律将查核材料和处理结果交信访室,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归档;需向上级报结果的,由信访室统一报告;对于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和群众对处理不满意的,退回有关室进一步查处,直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身满意为止。
第三,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应进一步规范化。实行信访办案的工作制度,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明确要求查办信访案件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查办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工作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熟的经验,要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即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明确各自分工,落实责任,以促使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做到统一承办,统一协调督办,形成从领导到经办人,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良好局面。对信访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果等,也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对查办的信访案件在质量上必须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信访案件重新查处。注重信访初查,提高办信质量,使信访问题得到落实。在信访中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要注重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自办、多办。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难易程度,确定由信访室或其他职能室进行办理或初查。
二是联办、协办。群众的举报,有的涉及党纪、法纪多种情况交叉,有的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有关部门协办或联办,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遇到这种情况,纪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牵头办案。
三是督办、催办。纪委建立信访跟踪督办制度,对转出的信访件要求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信访室负责把好报结的时间观、质量关;对有关报结材料,规定五个不收,即:事实不清不收,证据不足不收,定性不准不收,处理不当不收,手续不完备不收,确保信访的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率不断提高,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六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____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区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在区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更加深入。三年来,全区各级党政组织不断加大落实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我区率先在全市制定并实施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年都层层签定责任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处级领导以及各部门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量化考核,充分发挥了激励约束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较好地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作的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和自省自警教育活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政方针,不断推进述廉、考廉、评廉的规范化、制度化,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了微机化管理,成为干部交流、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认真实施《__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管理办法》,对全区车辆管理、新建办公楼、差旅费开支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会议和庆典活动,节约了财政支出。按照“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对新提拔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性谈话也做到了经常化,收到较好效果。加强了党风巡视工作,聘请了5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领导作为党风巡视员,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三)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在案件查处上,不断加大对重点部门,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部门、实权单位、执法执纪机关的违纪违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使一些危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等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和配合,攻克了多起重特大疑难案件;实施了办案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办案责任追究制以及与司法、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等制度,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三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0余件(次),受理率100。共立案27起,结案27起,处理处分违纪人员27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以及重处分的14人,移送司法机关并受到法律制裁的3人。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每年都把纠风工作重点落实到责任部门,确立工作目标,建立了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对区属学校收费标准、项目、金额向社会进行公示,清理取缔违规办班60余个。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行单病种医疗收费最高限价,建立价格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制度,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通过落实“一免两补”政策、推行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和开辟秋收“绿色通道”等工作,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改进评议的方式方法,把工作的重心放在“纠”与“建”上,督促各参评部门积极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组织经常性地明察暗访,扩大了监督的范围。及时调整听证评议代表构成范围,严格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保证评议工作的科学公正。
(五)源头预防治理腐败工作逐步深化。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加强了对源头治理工作的领导,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形成。利用区政府网站、__纪检网站等媒体,认真组织学习《__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读本》,先后开展了刑犯现身说法、现场旁听庭审、观看反腐话剧、剖析身边典型案例、举办反腐倡廉漫画展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等项改革,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用车辆管理办法》等内部规定,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了对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集中支付等项工作的监察力度,对重大采购招标项目和较敏感的政府活动进行跟踪监控,共参与让杜路工程招投标、乘风商场改制等现场监察15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六)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争做学习型、开拓型、事业型、廉洁型“四型”干部活动,提出了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五种形象”,做到“十要十不要”的要求。从思想教育入手,依靠制度保证,加强了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党纪条规、业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全区有5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省、市举办的培训班,20余篇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并获奖。在区、镇、街道相继实行了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在基层党支部配齐了纪检委员,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其中,我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在全市五区四县评比中获得了第一名。
过去三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也应该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实施纲要》工作还不够深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还不够健全;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个别单位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相关保障措施还不到位,个别单位和部门制定的有关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制度还没得到很好的执行;四是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还不够优化,个别部门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的意识还有待于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过去的三年中,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了一些思想共识,有一些较深的体会,今后的工作中要很好地坚持。主要是: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坚持这一工作机制,就能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反腐败工作就有了组织保证和群众基础,才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坚决保改革、保发展、保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来开展,才能把握正确前进方向,才能切实履行职能,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推进机制体制制度改革,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只有在坚持治标,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同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只有按照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和时代要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持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为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今后五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繁荣、和谐、美好西城区的重要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任务还相当艰巨繁重。我们既要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增强必胜信心。特别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实现西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党,根本在人。今后五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依据党章的规定,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围绕区委的决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繁荣、和谐、美好的西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__中央颁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重要战略举措。今后五年是落实《实施纲要》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纲要要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三种手段,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政正职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在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实施纲要》的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抓这项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担负相应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明确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所肩负的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每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好分工的各项工作。掌管人、财、物和行政许可权的重点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决防止分工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中心维护大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新形势下我区经济发展的新特点,着重查办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混乱造成财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继续加强基层办案工作,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案件。特别是,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拓宽案源。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整合信访资源。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举报内部监督机制、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协调机制。要组织好专项信访举报活动,动员群众举报。要主动搜寻违纪违法线索,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通过和基层群众交流和沟通,从中挖掘线索。
(三)切实转变政风行风,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要站在维护建设和谐社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止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
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治理”。一是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要把治理教师乱办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通过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严肃处理,减少违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要巩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成果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二是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突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管,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超范围检查、乱开高价药及开单提成和收受“红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三是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力度。要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点,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区镇财政体制改革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要进一步探索和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继续坚持“纠、评、建”并举,以“纠”促“建”,以“评”促“建”,“纠、评、建”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注重行风建设的全过程,把行风评议作为推进各参评单位自觉加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改变个别参评单位只重视结果,不重视过程;只重视评议,不重视建设的错误做法和认识。
(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腐力度。要把反腐倡廉置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重点,解决“不想为”的问题;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解决“不能为”的问题;以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为重点,解决“不敢为”的问题,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本着“教育为本,关口前移,超前防范,重在建设”的原则,大力开展以廉洁勤政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构筑“大宣教”格局。要通过充实教育内容、活化教育形式、细化教育对象、创新教育载体等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力争见到实效。
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的改革措施之中,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五项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健全政务、厂务、村务工作“三个公开”。
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事宜敛财和参加赌博等问题。继续纠正一些单位和部门巧立名目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
(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切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积极搞好协调,坚决维护区委决策的权威性。要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第一要务,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质快捷的服务环境,努力把我区建设成发展前景好、交易成本低、投资风险小、社会信誉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城区。
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对于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贪赃枉法等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占用企业资金、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严重违法、违纪、违反政策损害企业利益的一律清除执法队伍。
切实加强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岗位的监督。严格禁止各行其是、上下梗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对于不想事、不干事、慢干事的,要给予坚决纠正。对于不成事、坏事的,一律视为违纪,给予严肃处理。
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制止“衙门作风”,大力倡导热情周到、快捷高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良好风气。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就办好的原则。大力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尤其要做好对现有企业的服务,增强说服力和号召力,以商招商,使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在我区放心大胆地发展。严厉禁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金钱化问题。
(六)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部门要各负其责。要抓好典型示范,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利用专题节目,宣传典型事例,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要加强监督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重点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发生大案要案的,要依据责任制的有关内容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七)提高素质适应形势,为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要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决维护区委决策的权威性。要紧密围绕我区经济发展,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切实保护想事、干事、成事的干部,坚决惩处躲事、误事、坏事的干部,确保区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顺利实施。要加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各种新知识,认真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等领域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研究新情况,推广新经验,创造性地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纪检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条规,带头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真正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坚强队伍。
同志们,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艰巨而繁重。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建设繁荣、和谐、美好的西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问题线索处置心得体会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鼓励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二)依规依纪依法。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
(三)保障合法权利。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分级负责、分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科学研判政治生态,更好服务群众。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
(一)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的;
(二)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的;
(三)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的;
(五)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的。
对其他机关、部门、单位转送的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按规定予以接收。
第八条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
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问题。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有关负责人应当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第十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
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应当定期梳理汇总,并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反映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作机关、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机关、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三)基层纪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受理检举控告。
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本机关干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第十二条对反映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检举控告的,经与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可以按规定受理。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事项,通过来信反映的,应当及时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第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应当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将移送情况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逐件登记、建立台账。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反映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扩大知情范围,不得复制、摘抄检举控告内容,不得将有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
第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予以转送。
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转送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登记,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者转办工作。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沟通研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
第十八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
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发函交办:
(一)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明显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对检举控告问题久拖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需要交办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交办的检举控告后,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并报送核查处理情况;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再次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对交办的检举控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经交办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发函、听取汇报、审阅案卷、检查督促等方式督办:
(一)超过期限仍未办结的;
(二)组织不力、核查处理不认真,或者推诿敷衍的;
(三)需要补充核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者补报有关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检举控告承办机关对拟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应当集体审核研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二十四条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第二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第二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
第二十七条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九条匿名检举控告,属于受理范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受理。
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信息。对检举控告人涉嫌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确有需要采取上述方式追查其身份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纪委监委批准。
第三十条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第三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必要时向同级党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以及检举控告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
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单位,可以将相关分析情况向有关党组织通报。
第三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机构要求,及时提供涉及被巡视巡察地区、部门、单位的检举控告情况。
第三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当对检举控告情况进行收集、研判,综合各方面信息,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四条对检举控告较多的地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经了解核实后,发现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的,应当向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十五条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二)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三)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四)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五)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被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被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说明、辩解;
(二)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自身处理、处分时,可以参加和进行申辩;
(三)申请反馈核查处理结论;
(四)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申请复审;
(五)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九条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四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一)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三)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第四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第四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
第四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应当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对于不予受理事项或者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说明,不得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不得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
第四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二)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检举控告人信息转给或者告知被检举控告的组织、人员;
(三)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四)宣传报道检举控告有功人员,涉及公开其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四十八条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回避决定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
(一)本人是被检举控告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检举控告问题公正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出保护申请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提供保护。必要时,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商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
被检举控告人有危害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名誉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十条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澄清:
(二)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情况;
(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十一条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出纠正建议。
第五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私存、扣压、篡改、伪造、撤换、隐匿、遗失或者私自销毁检举控告材料的;
(二)超越权限,擅自处理检举控告材料的;
(四)隐瞒、谎报、未按规定期限上报重大检举控告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利用检举控告材料谋取个人利益或者为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提供便利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五十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指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中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的部门和跨部门组建的审查调查组。
第五十四条对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机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信访举报以外的问题线索的处理,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