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案例18篇)
总结心得体会是一个自我反馈和自我激励的过程,能够提升我们的工作和学习效果。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提出问题和反思的部分,以启发读者的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一
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检察机关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提高检察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近年来各级检察院广泛开展了读书班活动。我有幸参加了一次读书班,深感受益匪浅。本文将结合我个人的体会,谈一谈这次读书班所带给我的启示。
第二段:专业知识的拓宽
作为一个检察长,我们常常需要处理各类案件,同时也会面临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读书班中,我选择了专业领域的经典书籍,如《刑法通则解释与批示》等。通过深入阅读,我对刑法的相关条文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对于适用法律的能力也有了极大的提升。同时,在跟读这些书籍的过程中,我也注意到了我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之处,这让我深感到了自己在专业知识上的不断深化的必要性。
第三段:价值观的提升
在读书班中,我经常与其他同事一同探讨书籍中的内容,对于一些重大案件的判决结果和评价方式等进行深入的讨论。通过这次读书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的价值观对于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只有拥有正确的价值观,才能够在完成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这种理念在今天的中国尤为重要,因为我们的国家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我们才能避免一些不正当的行为。
第四段:思维模式的转变
通过读书班,我不仅仅是对书中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关注到了自己的思维模式的转变。在遇到问题时,我们常常惯性地思考,但往往忽略了应该从一个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问题。读书班中,我学到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综合思维。而综合思维不同于单一思维方式,它能够将问题置于更广泛的背景中,并运用系统性、整合性的方式进行思考。这对于一个检察长尤为重要,因为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往往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
第五段:能力的提升
通过这次读书班,我的专业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不仅在专业知识上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还在能力和实践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读书班中,我们经常与其他同事分享经验,这使我对于一些工作方法和技巧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同时,我们还会邀请一些法学界的专家教授给我们授课,让我们从他们的教导中,获得更为实际的办案经验。在这样的学习和交流过程中,我不仅拓宽了自己的眼界,也增强了自己的综合能力。
总结:
通过这次读书班,我深感到持续学习的重要性。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和幸福指数。作为一名检察长,我们不仅仅是承担着执法的责任,更是在推动国家法治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国家的繁荣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因此,我将继续参加读书班,并努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二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任何组织均由微末的个体单元组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正是为了固本强基,从每个党员开始,锻造一个个坚强的领导核心,组成一支支强健的干部队伍。
组织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结合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把学习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学懂,通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严从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检察机关党内监督制度;三要切实担当职责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以对党和人民事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四要加大对司法活动监督力度,规范和约束司法权的行使,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要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部署,通过督促起诉、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六要继续把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紧研究、思考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努力以学习成效推动全区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三
近日,本地区检察长受邀为干部职工讲授党史课,我有幸参加了这次课程,并深受启发。通过听取检察长的课程,我认为自己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党的先进性、以及党的团结统一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以下是我对这次课程的主要体会和感受。
一、加强党性教育,深入领会党的先进性和伟大理论
在课程中,检察长用身临其境的语言,引领我们走进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程中。他详细地介绍了党从成立之初到建政以来的一系列伟大历程,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革新的决心和毅力。更重要的是,课程中检察长详细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让我们看到党的领导能力的源头。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前进大军在思想路线和组织方面都异常正确,才能得以屹立于民族复兴的历史洪流之中。
二、坚定道路自信,认识党的奋斗目标
通过这次课程,我们彻底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进行革命斗争和建设伟大社会的过程中所追求的奋斗目标和发展道路,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大有可为的前景和美好未来。在听课中,我深刻感受到,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让中国走得更加稳健、远大。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坚定自己的道路信心,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党和人民对未来的追求,这才是我们作为一名有抱负的人所需要做的。
三、学习党的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
党的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党派的显著特性之一。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形象,也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形象。通过检察长的讲述,我深刻认识到科学又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关系到我们的工作实践、生活采访,还反映在我们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表现得良好,是否有更好的进步空间。因此,我们要不断学习党的优良作风,并将之运用到实践中,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做好工作。
四、强化自身党性修养,进一步巩固思想认识
在听取检察长的课程时,我们更明晰地认识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这也深刻地净化了我们的思想认识和行事理念。然而,我们在学党史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自身思想信仰,反思自身,力求进一步巩固思想认识。只有在不断的思想洗礼和党性修养中,才能保持坚定的爱国之心和奋斗之魂。
五、党的团结统一,促进整体向好发展
不管是在党内还是在社会中,团结统一都是必要的。而检察长在课程中所讲述的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力量便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在风雨历程中挺起正义,就在于团结和合作。所以我们要学习和推广党的团结思想,相互协助,实现整体向好发展。
总之,我认为这次党史课让我们受益匪浅,不仅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的方向,而且也让我们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团结力量。希望我们能够在实践中融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四个自信”,勇往直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梦”的梦想路上奋斗不息!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来宾:
首先,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对各位企业界的朋友们前来参加检察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表示热烈欢迎!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而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又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几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指出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6月份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也把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三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和积累的新经验之一。当前,我市检察机关面临着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企业这样一个长期而重大的课题,这就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必须牢固树立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座谈和探讨检察机关如何才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这个问题。我先谈几点看法,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检察工作必须服务大局,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检察工作所面临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服务大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个永恒的工作目标,检察机关必须寓服务大局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时刻关注大局、时刻想着大局,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只有坚持服务大局,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才能进一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自身发展。
首先,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xx大、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确立这一根本任务和宏伟目标的同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和伟大目标郑重地提了出来,并载入我国宪法。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本目标。党的xx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根本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必须认清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不懈努力。
第二,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概括,也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服务大局既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检察机关、检察干警所从事的工作,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就是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服务大局是解决检察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实践证明,坚持服务大局,检察工作就能取得良好成效,不断实现创新发展。只有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克服自身工作的局限性,使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大局,摆正位置,抓住重点,发挥作用,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服务大局,首先要了解熟悉大局。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善于从方方面面中了解大局,把握大局。在这基础上,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选准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突出服务重点,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工作合拍、同步,始终做到贴紧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实际上,也只有具备和发挥出这种能力,检察工作才会有生命力,检察工作的空间才会更加开阔。
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
的要求。三是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研究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研究工作新思路,增添工作新举措,确保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效性。具体到我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滁州奋力崛起服务的意见》,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特别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要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充分考虑办案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慎重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违法犯罪与改革失误之间的界限;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各类诉讼主体,积极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改进办案方式,慎重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法律手段以及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讲究办案时机和方法,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自律意识,严禁越权办案、吃拿卡要、向企业乱拉赞助、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经营,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大局必须通过具体的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去实现和体现。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根本职责是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
(一)充分运用刑事与非刑事的手段,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效打击和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有多种手段,包括刑事手段和行政、经济等非刑事手段。针对目前经济领域犯罪日趋严重的现状,亟待整合办案资源,组织专门力量,各部门携手合作,综合运用刑事和非刑事等手段,多管齐下,形成打击的合力,进行重点惩治,方能加以有效遏制。
一方面,刑事手段是最严厉的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最终保障。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就是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位置和角色,决定了其在保障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大有可为。检察机关拥有批捕和公诉权、查处职务犯罪及法律监督等职能,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是检察机关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根本目的所在。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发展服务过程中,就是要正确运用手中检察权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坚持不懈的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能将有力地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及审判机关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打击惩治的主动性,更有利于整合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促成打击惩治犯罪的合力,形成对经济领域犯罪多管齐下的高压态势,遏制当前经济领域犯罪日益蔓延之势。同时,在预防经济领域犯罪、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检察机关也以其特有的职能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运用多种非刑事手段,积极拓宽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法。在运用刑事手段的同时,拥有强大国家公信力的检察机关在发挥自身的专业、信息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多种非刑事手段,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净化投资环境等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1、强化服务企业的意识,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机制,积极提供法律方面的有效服务,净化投资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性质、成分的企业广泛存在,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服务体系显然不能充分满足广大企业的需求。如何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净化和保障投资环境,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切入点和立足点。因此,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力所能及地为辖区内企业分忧解难,优化投资环境,推动一方经济发展,达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首先,检察机关应自觉、主动的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改变原有的“坐堂办案”状况,积极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座谈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力所能及地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其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同时,重视对混合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更容易处于弱势地位,其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更容易被忽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一个区域的投资环境如何,对投资商的合法权益保护的状况如何往往决定了其投资吸引力的大小。因此,检察机关在为企业服务、维权的过程中,更应重视对这些经济性质的企业的保护和服务。
2、通过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领域的犯罪往往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之普通暴力犯罪、自然犯罪,其危害性往往在表面上难以洞察。经济领域的犯罪对社会经济基础、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传统道德体系的冲击和危害是旷日持久的,人民群众对其危害性的认识往往也要经历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因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这一宣传教育的使命。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运用刑事手段的教育、震慑功能,通过开展宣传报道,举办法律咨询、选取典型案例深入案发地开公开庭等方式,给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直观、生动而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舆论,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奠定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外,通过选择成功案例,以简报、新闻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还能增强检察机关在打击惩治经济犯罪的社会影响,显示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决心,树立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良好形象,将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这种双向良性互动将能持久而深远地对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发展大局产生积极影响。
3、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加强追赃力度,积极为被害人及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将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经济领域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其直接表现在经济上会给被害人带来严重损失,有些损失甚至是惊人的[文章来源第一范文:]。这些案件直接危及社会稳定,较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等事件。因此,广大检察干警应注意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不仅要严惩罪犯,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锐性,在打击的同时,加强追赃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战果,积极为被害人及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将犯罪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以安抚被害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重视《检察建议》的作用,帮助被害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机制漏洞。在导致经济犯罪发生的因素中,很多单位或企业在制度上的不健全和管理上的混乱是其中一大因素。因此,检察机关应结合办案情况,强化《检察建议》的运用,向有关部门或企业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可利用丰富的办案资源,通过统计分析、犯罪预测以及实践经验的累积掌握经济领域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其发展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防治犯罪的检察建议,以促进有关单位或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控制犯罪。针对一定时期内的办案情况反映,对该类案件呈现出的共同特点,则可向辖区内企业发出书面通告、建议,帮助改进预防犯罪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告诫、警示犯罪,防范犯罪。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正确履行职责是服务大局的关键,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具体办案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把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结合起来,既不能离开定法定的职责去“服务”大局,也不能不顾大局单纯强调“发挥职能”。二是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办案中,要严格区分民事经济纠纷、一般违法行为、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和执行政策中的偏差与犯罪的界限,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三是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司法的本质和规律的要求。法律效果侧重于司法职能的发挥,社会效果侧重于司法目的的实现,要以法律效果为基础,追求好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样才有利于推动司法实质公正的实现,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也有利于缓解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冲突的对抗。我们强调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注重办案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同步提升和协调发展,就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在决定查办一个案件之前,要综合考虑,这个案件如果办了会带来哪些直接和间接的后果、对大局有什么影响,怎么样办才能把案件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等等。我们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又要避免死扣法律条文。既不能就案办案,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也不能借口社会效果而违背司法的职能。无论是办理一般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还是办理涉检上访案件,都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要把它放到党和国家整体工作大局中去考虑,放到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正义中去考虑,放到维护宪法、法律和法治的权威中去考虑,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
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要规范执法行为,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纠正执法不公、司法不公为重点,实现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目的。二要加强自我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严格执法上必须自身正、自身硬。三要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检察官队伍。当前,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岗位练兵、争创业务标兵、专门培训等多种措施,使检察官及时掌握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法律原理,成为一支精通检察业务、能征善战的高素质队伍,为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上下联动,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等专项活动,各项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滁州奋力崛起,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执法活动中,将各种办案制度、规范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并连续两年在全省综合业务考评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位企业界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来宾:
这次检察服务企业座谈会是我市检察机关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探索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途径和方法的有益尝试。通过座谈,面对面地听取了各位企业老总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感到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增强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企业大有可为。今后,我们还将不定期召开类似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家座谈会,不断总结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方法、措施、经验,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子,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发展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为促进我市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五
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相继在北京召开,全国各地的检察长们汇聚一堂,聆听党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共同探讨为推进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的道路。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总结其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综述会议精神与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为打造法治中国提供了思想引领和政策指引。检察长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第三段: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强调了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检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察工作的法律保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监察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必须坚决贯彻党的领导,把党的要求作为最高指导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能够贯彻落实。
第四段: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宪法法律空间与国家治理空间的契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时刻保持人民供认依法的真实意愿,保持人民的权益,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同时,还要加强与各级政府、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打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段:提高工作能力,创造更好的检察业绩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的要求。我们作为基层检察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的思想状态,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律师、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沟通,共同打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目标。各级检察长要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坚决贯彻“两个维护”的原则,积极履行监察职能,为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广大检察官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六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视,检察机关也积极参与到乡村工作中,检察长下乡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本文将就检察长下乡的体验和心得进行探讨,以期能够更好地了解农村基层实际情况,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第二段:体验检察长下乡的意义与感受
检察长下乡并非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目的明确的行为。通过深入基层,了解乡村实际,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为农村群众提供服务和支持,协助他们解决合法权益问题。此外,检察长下乡还能够增进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在下乡的过程中,检察长能够切实感受到农民的艰辛与需求,进而调整工作重点与方向,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检察服务。
第三段:相较于城市的差异和问题
在下乡的过程中,检察长首先能够目睹城乡之间的差异。与城市相比,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基层法律服务相对不足。农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法律问题的处理常常依赖于上访或其他非正规途径。此外,农村地区对环保、食品安全等问题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违规行为的不作为现象。检察长下乡的经历让他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进而能够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监督和处理。
第四段:检察长下乡的价值和应当关注的问题
检察长下乡不仅有助于了解农村实际问题,更能够提供便利服务和帮助。通过下乡,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基层上的法律问题,帮助农民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好的法律指导和支持,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然而,检察长下乡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乡村干部的素质、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以及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等。因此,检察机关应当在下乡的同时,关注并解决这些问题,以更好地为农村群众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检察长下乡是一种积极探索和实践,通过此举,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基层与农村,并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然而,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推动相关法律服务的普及和建设,提高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应当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与能力,为农村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让农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和富足。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七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拓宽检察工作视野,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的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检察工作在参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是目前检察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薄弱甚至空缺的环节。对此,要利用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理论调研和探索,不断拓宽检察工作视野。要加强对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加大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公害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以促进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八
检察机关是党的法律维护者,担负着捍卫国家法制权威和公平正义的重任。为了提高检察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能力,近年来,各级检察院相继组织开展了政治轮训,使检察长成为了政治修养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政治轮训的重要性和对我个人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
第二段:政治轮训的内容和目标
政治轮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政治轮训,我们深入了解和领会了党的民族理论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增强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心和决心。同时,政治轮训也注重提高我们的政治判断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敏锐地洞察问题的本质,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第三段:政治轮训对我个人的影响
政治轮训让我认识到作为检察长,除了在法律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熟练,还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政治轮训不仅使我对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丰富了我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在以往的工作中,我往往只注重表面问题的解决,而政治轮训使我认识到在解决问题时,必须站在党和国家的大局考虑,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把握问题。这种经验也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使我在审查案件和决策时能够更加审慎和全面。
第四段:政治轮训对检察机关发展的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党委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定地红!牢记党的领导地位,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法制的职责。而政治轮训对于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至关重要。政治轮训不仅能够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内干部的忠诚度和纪律性,也能够提高检察机关对党的领导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凝聚机关全体干部的共识和合力,推动机关工作的开展。
第五段:总结回顾
政治轮训是提高检察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和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政治轮训,我心灵深处的党的初心和使命得到有效唤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铭记使命,强化服务意识,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立场,克己奉公,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九
第一段:介绍政治轮训的重要性(200字)
政治轮训是对检察机关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目的是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增强党性修养,并指导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作为一名检察长,我深刻体会到政治轮训的重要性,它不仅是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必经之路,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在政治轮训过程中,我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第二段: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收获(200字)
政治轮训过程中,我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通过系统学习这些理论知识,我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和伟大责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使我进一步坚定了党的先进性和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同时,我也加深了对党的历史使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为更好地履行检察工作职责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第三段:政治轮训带来的工作方法和策略的改进(200字)
政治轮训过程中,我不仅学习了理论知识,还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反思和总结。这一过程使我深入思考检察工作的本质和核心任务,重新审视工作方法和策略。在检察机关的工作中,我更加注重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强化政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此外,我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展开。这些改进措施使我的工作更加高效和有成效。
第四段:检察长政治轮训心得(200字)
通过政治轮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检察长,敬畏法律、敬畏职责是我们的底线。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党的宗旨和法律纪律的清醒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政治轮训也让我更加懂得了团结拼搏的重要性,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有效推进工作,实现既定目标。此外,政治轮训还加深了我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我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中心,以身作则,带头廉洁奉公。
第五段:未来工作展望(200字)
政治轮训给予我新的思想启示和工作动力,我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来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创造更好的成绩。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积极学习和运用先进的工作方法,为检察机关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将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履职能力,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实绩回报党和人民的期望。
总结(94字)
政治轮训是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改进工作方法和策略,我对检察工作的本质和核心任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这次政治轮训使我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提高了党性修养,也激发了我为检察机关的发展贡献力量的动力。我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求自己,为检察机关的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矗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h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s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孝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一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行动纲领和重大方针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同时也必将极大地推动和促进检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们所面对的发展机遇。从全国看,党中央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一系列要求。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将发挥更加基础性的作用,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将更加期待。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我们信心满满。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引导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领导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来,把行动落实到抓好各项措施上来,不折不扣地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坚持正确的履职方向。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从十九大报告中整体理解和把握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维护稳定、惩治犯罪、综合治理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围绕“脱贫攻坚”“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战略部署,加大对扶贫领域、食品安全领域以及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探索加强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关护帮教等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稳步推动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审”“检律”关系。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探索创新刑事、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各类检察监督的新机制、新手段,大力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检察监督新作为。
坚持正确的队伍建设方向。与时俱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检的制度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的措施和要求,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积极思考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的策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激发干警立足岗位尽职履责、担当奉献的工作热情,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高昂的斗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续写检察新篇章。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二
发挥交通教育研究会功能推进交通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地位平行的四大教育板块之一,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教育是基础和保障,交通职业教育既是交通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体系。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和智力的保障。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建立交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为交通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持续提升交通从业队伍素质,是我省交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两个率先”目标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交通事业的发展既为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机遇,也对交通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火如荼的建设高潮和大量的行业管理引发了对高素质交通从业人员的需求。落实人才强交战略,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实施交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交通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这已成为交通事业的发展的主导因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作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我们必须对交通职业教育予以更多的关心、更高的重视、更大的投入,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和水平,持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对交通事业的保障和支持能力。同时,针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对交通职业教育的需求、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有规模和成果、职业教育发展的困难和前景等,我们要不断地探求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新的服务载体,加强对交通职业教育的研究、指导和服务。
一、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现状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交通部、省政府专门召开了职业教育会议,对发展职业教育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需求,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大环境、大气候。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省交通教育已形成相当的规模。据统计,到底,我省交通系统共有各类学校24所。从主管部门来分析,厅管厅属学校有5所,市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有13所,交通企业主办的有6所;从教育与培训来分类,全日制学校有15所,培训机构有9所;从地域分布来看,除舟山市以外,其他各市均有1所以上学校。24所学校占地面积达137.76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47.2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2329人,在校生规模达3万余名。五年共输送全日制毕业生2.5万名,组织岗位培训30万人次。特别是厅管厅属4所院校办学规模、质量与效益都显著增长,在交通职业教育中始终发挥着骨干和引领的作用,为我省交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劳动力保障。4所院校占地面积达76.6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达25.17万平方米;教职工总数达878人,其中专任教师533人;20共招收全日制学生5211名、成人教育招生2332名;年全日制教育毕业生2538名、成人教育毕业生845名;组织各类岗位培训达到16064人次。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是宏观性的教育问题在交通教育上的反映,而有些是交通职业教育自身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结构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学主体多样化,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目前,交通系统职业学校,有交通主管部门创办、交通企业创办、民间社会办学以及校企联合办学等多种模式,这种办学体制扩大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参与性、竞争性,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但是也出现了有的学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行为,如恶性竞争生源、不注重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混乱、就业欺诈等。
二是有的学校办学定位不明确,需要加强宏观的指导与资源整合。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只注重生存,不注重发展,没有长远的办学方向和目标,对行业的需求、市场的需求缺乏调查研究,办学的盲目性较大。
三是办学质量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健全教学评估与淘汰机制。有的学校专业设置不规范、课程设计不合理、教材不配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教学内容与方法也有待改进。
四是办学条件不一,教育经费总量不足。24所学校中纳入财政预算拨款的学校只有7所,而市县学校的主管部门拨款又非常少甚至没有拨款,由此导致部分学校很少有基建投入。教学环境差,校舍破烂、陈旧、狭小;教师收入低微,教学设备、实训基地等硬件设施严重缺乏,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科教部门一直在考虑的课题。从2005年开始,我们就在积极探索和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做了大量的筹备,目前研究会已经通过民政部门的社团登记,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组建。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就是要充分发挥研究会对主管部门的专业咨询和决策参谋作用,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整合我省交通教育资源,促进院校与行业的双向联系,建立院校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更好地为交通教育的发展做好服务,推进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是我省交通行业教育团体和教育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由全省交通行业的教育部门、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关心交通教育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组织,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因此,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在机构的性质上明确属于非政府组织。其基本特性体现为:
一是非政府性和民间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不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内设、直属或下属机构,而是为了实现发展交通教育的职能,由兴趣、志向相同的院校倡导和推动,为成员和行业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特定的作用,因此,具有民间自发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特征。
二是合法性和非政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省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依法成立,并在遵循法律、道德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研究会是学术性质的社会团体,不得参与宗教性活动,不卷入推选公职候选人等政治活动,因此,具有非宗教性和非政治性的特征。
三是组织性和自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以章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订或修改,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和职能由章程赋予,成员入会或退会完全自愿。因此,具有高度自治的特征。
四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围绕浙江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开展交通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指导各院校转变办学理念、优化办学结构、形成品牌特色、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校园环境的跨越式发展,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的保障和支持。研究会是公益性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开展的业务活动不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
三、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必要性
(一)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作用,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建立在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之上的,市场要素主要由企业组织构成,而政府要素和市民社会要素分别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称为第三部门)构成。如美国就是利用政府系统之外的各种行业协会,抢先制定和发布各自行业的市场、技术准入和从业标准,对国外商品、资本、劳务的进入设置限制和障碍,从而实现了不由政府出面照样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标;著名的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其特点就是通过行业协会、教育基金会等社团机构,制订职业教育的标准规范、协调企业与培训机构的关系、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等,在事实上代替政府的某些职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转型有了一定的进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机会。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数量大幅增加,一方面作用日益显现,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经济结构的三大支柱。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联合和团结全国的职工、青年、妇女以及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协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等社会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因此,积极发展非政府组织,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既有客观需求的必要性,又有现实的紧迫性。
由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决定,教育研究会将以其学术性、专业性特征和行业自律性、自治性的运作特点,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显现其行业调查、决策支持、校企合作、学术交流等功能,以促进交通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加强和改善交通职业院校管理的必然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问题指出,要“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设置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培育并发挥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管理和指导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善对交通院校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交通院校自主管理和良性发展的机制。
交通院校既是为交通行业服务的教育机构,同时又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既要紧紧围绕交通事业发展这个中心,又要遵循其教育教学的特殊规律,既要注重办学的社会效益,也要充分考虑办学的经济效益和院校的自身发展。在对交通院校的许多管理领域就出现了不该管、不便管、管不好的状况。一是主管部门不便直接管理的事务,如院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生就业、师资引进与培养、院校内部管理以及院校间的竞争和协作等,但这些事务从院校和社会需要来看,又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二是需要主管部门管理,但是单靠主管部门难以管到位或管理效率低的事务,如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调查、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教育教学标准的制定与质量评估、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和规范、院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等,都需要有一个学术性、专业性很强的机构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三是交通院校有需要,但是单个院校难以做到,或即使能做到但会付出高额成本的事务。如行业信息收集,人才、技术和职业培训,师资力量的培养与交流、向社会反映院校的共同诉求以及其他行业性的社会公益性等,需要有一个民间性的、院校自愿集结产生的机构来协作完成这些事务。
因此,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既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是主管部门有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延伸手段,又是交通院校与行业之间、交通院校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与协作的良好平台。
(三)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促进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由于行业或企业办学的性质所决定,教育主管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都有局限性,而交通主管部门不可能把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在这方面,尤其是市县交通部门在教育业务指导上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力量。因此,对交通职业教育缺乏有效组织、指导和服务,有的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业务交流及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校际、校企缺乏合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院校的培养与行业需求上的脱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办学主体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把握教育市场准入资格,严肃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保障办学质量;必须加强教育指导,帮助其掌握市场信息、把握行业需求,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发挥好重点院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培育其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形成其办学特色。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联合各院校力量,共同研究和探讨交通职业教育问题,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为交通院校提供专业服务,为交通教育秩序提供自律规范,为校际、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可行性分析
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离不开主管部门的主导与支持、骨干院校的发起与倡导、行业与院校的响应和参与。
(一)法律许可是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结社自由是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结社通常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结社,以及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政治、宗教、学术、慈善等结社。宪法规定的结社主要是指非营利性的结社。结社自由有利于公民之间的交流,互相学习,群策群力,促进某项事业的进步繁荣。但是结社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规定,我国对公民结社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的。根据条例规定,公民的结社自由,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法进行登记。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筹建得到了省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目前已经顺利地进行了社团登记,也为今后研究会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是保障。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关怀和支持,在政策上引导,在资金上扶持,在信息上提供服务,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行业准入上给予政策支持,这是交通职业教育得以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市交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认识逐步深化,支持与指导的图谋也正在不断加强。如衢州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当地市政府和交通局的支持下,正在实施搬迁工程,新校园占地200亩,投资1.1亿;湖州市交通局从教育结构调整入手,对交通学校和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了联合党总支,由局领导担任党总支书记,促进了两个学校的优势互补。同时,公路、港航、运管、质监等行业管理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也非常重视,为交通职业院校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三)交通职业院校的共同意愿是基础。
交通职业教育具有其特殊的处境,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感到自己是游离于交通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既得不到相关的政策支持,也得不到相应的业务指导,处于“孤军作战”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成立交通教育研究会能够了解交通行业的需求、指导学校的发展、构筑合作的平台、反映学校的诉求,对成立研究会非常支持,并寄予厚望。
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主要发起单位和共同发起单位均为省属院校,经过重点扶持和学校自身努力,现已积蓄了较强的实力,而市县所属学校办学力量则相对较弱,通过教育研究会这个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省属院校的带动和示范功能,促使省属院校为各市属学校提供更多的帮助,带动全省交通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四)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
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也是我省交通职业院校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参与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地提高我省交通教育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需要。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是在八十年代成立的交通部高等教育研究会、交通部航海教育研究会、交通中专教育研究会、交通职工教育研究会及交通技工教育研究会的基础上组建的。现有团体会员540个。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均有成立省级研究会的意愿和要求。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省、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成立了相应的教育研究会,在承担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考察与交流、举办干部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主持课题项目鉴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有兄弟省市教育研究会成功经验的借鉴,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定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浙江交通教育研究会职能定位
在交通事业发展中,交通教育研究会担负着培养交通人才,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研究和探索人才教育培训途径的重要职责,对交通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其职能主要体现为:
1、参谋职能。组织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做好参谋;如提供交通行业人才现状、交通教育现状及人才需求、院校发展预测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的规划建议,为交通教育的发展提供专业分析依据。
2、协调职能。对各院校的办学特色、优势专业、师资力量、生源素质等进行综合性分析研究,为交通院校的发展定位提供信息,协调整合资源,形势优势互补的交通教育格局;协调开展校际合作,发挥好厅管厅属院校的示范作用,为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教育水平做好服务。
3、指导职能。研究制定交通教育办学行业性自律标准,指导各院校做好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组织编写有关专业的统编教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师资培养职能。建立交通教育师资人才库,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部门、企业的联系,搜集和掌握具有“双师型”素质的人才,为院校教学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供师资支持;采取校际间教师互派学习、挂职锻炼,组织到企业进行实践等方式,组织对现有师资的学习培训,不断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素质;组织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公开课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
5、学术交流职能。结合交通建设和交通教育的实际,每年确定相关的研究课题,定期组织论文交流、研讨、评比活动,活跃学术气氛;要编办好《浙江交通教育》内部刊物,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6、沟通与服务职能。要积极反映成员的诉求,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联系,解决各院校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交通企业的协作,为教师的实践和学生的实习联系基地,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运作机制
浙江省教育研究会是学术性的群众团体组织,其章程是研究会内部最高的组织法规和行为规范。因此,教育研究会的宗旨和原则、会员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业务活动的开展、资产管理等都必须在章程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日常活动中严格遵循。在具体的运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重点:
(一)交通教育研究会作为一个与交通行业紧密联系产为交通行业服务的专业性、学术性群众团体组织,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交通厅的业务管理以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接受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二)在会员管理上,必须明确相应的入会条件和程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在研究会起步阶段,我们主要以吸收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职业教育部门的团体会员为主,随着研究会的发展,我们将逐步扩大范围,努力引导和吸收交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参加,同时要积极吸纳在我省交通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及关心、支持交通教育事业的人士作为个人会员参加,逐步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要健全组织机构。一是要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按照按照的规定行使其相应的职责。二是要成立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等。三是要重点研究建立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按照“服务面覆盖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和企业、面涉及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的主要”的要求,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拟设立交通专业技术类和院校综合管理类两块。专业技术类拟设立公路专业、汽运专业、航运港口专业、运输管理专业四个分会;院校综合管理类拟设立职工教育与培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四个分会。分会的设立要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保障相应的活动能有效开展。
(四)业务活动的开展。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和职责,制定每年的计划,认真落实,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审议。研究会秘书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开展调研活动,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作好助手;创办好《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刊物和浙江交通教育网,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指导业务,履行服务职能;加强内外的沟通、联络和协调,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各分支机构开展协助开展学术交流、师资培养、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等,紧紧围绕交通行业开展,发挥作用。
(五)资产管理。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会费,捐赠,政府部门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研究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开展。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组建,在我省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努力实现其“主管部门的参谋、院校合作的平台、学术研讨的园地、校企联系的桥梁、对外宣传的窗口”的职能,推进我省交通院校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是我省交通行业教育团体和教育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由全省交通行业的教育部门、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关心交通教育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组织,经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因此,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在机构的性质上明确属于非政府组织。其基本特性体现为:
一是非政府性和民间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不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内设、直属或下属机构,而是为了实现发展交通教育的职能,由兴趣、志向相同的院校倡导和推动,为成员和行业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特定的作用,因此,具有民间自发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特征。
二是合法性和非政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省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依法成立,并在遵循法律、道德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研究会是学术性质的社会团体,不得参与宗教性活动,不卷入推选公职候选人等政治活动,因此,具有非宗教性和非政治性的特征。
三是组织性和自治性。交通教育研究会以章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订或修改,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和职能由章程赋予,成员入会或退会完全自愿。因此,具有高度自治的特征。
四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交通教育研究会围绕浙江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开展交通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指导各院校转变办学理念、优化办学结构、形成品牌特色、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师资队伍、校园环境的跨越式发展,培养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的保障和支持。研究会是公益性组织,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开展的业务活动不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
三、组建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必要性
(一)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作用,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是建立在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之上的,市场要素主要由企业组织构成,而政府要素和市民社会要素分别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称为第三部门)构成。如美国就是利用政府系统之外的各种行业协会,抢先制定和发布各自行业的市场、技术准入和从业标准,对国外商品、资本、劳务的进入设置限制和障碍,从而实现了不由政府出面照样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标;著名的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其特点就是通过行业协会、教育基金会等社团机构,制订职业教育的标准规范、协调企业与培训机构的关系、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等,在事实上代替政府的某些职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转型有了一定的进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机会。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数量大幅增加,一方面作用日益显现,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经济结构的三大支柱。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联合和团结全国的职工、青年、妇女以及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协调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等社会团体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因此,积极发展非政府组织,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既有客观需求的必要性,又有现实的紧迫性。
由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性质决定,教育研究会将以其学术性、专业性特征和行业自律性、自治性的运作特点,在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显现其行业调查、决策支持、校企合作、学术交流等功能,以促进交通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加强和改善交通职业院校管理的必然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问题指出,要“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设置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培育并发挥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管理和指导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善对交通院校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交通院校自主管理和良性发展的机制。
交通院校既是为交通行业服务的教育机构,同时又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既要紧紧围绕交通事业发展这个中心,又要遵循其教育教学的特殊规律,既要注重办学的社会效益,也要充分考虑办学的经济效益和院校的自身发展。在对交通院校的许多管理领域就出现了不该管、不便管、管不好的状况。一是主管部门不便直接管理的事务,如院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生就业、师资引进与培养、院校内部管理以及院校间的竞争和协作等,但这些事务从院校和社会需要来看,又迫切需要有相应的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二是需要主管部门管理,但是单靠主管部门难以管到位或管理效率低的事务,如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调查、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教育教学标准的制定与质量评估、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和规范、院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等,都需要有一个学术性、专业性很强的机构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三是交通院校有需要,但是单个院校难以做到,或即使能做到但会付出高额成本的事务。如行业信息收集,人才、技术和职业培训,师资力量的培养与交流、向社会反映院校的共同诉求以及其他行业性的社会公益性等,需要有一个民间性的、院校自愿集结产生的机构来协作完成这些事务。
因此,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既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是主管部门有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延伸手段,又是交通院校与行业之间、交通院校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与协作的良好平台。
(三)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是促进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由于行业或企业办学的性质所决定,教育主管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都有局限性,而交通主管部门不可能把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在这方面,尤其是市县交通部门在教育业务指导上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力量。因此,对交通职业教育缺乏有效组织、指导和服务,有的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与教材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业务交流及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校际、校企缺乏合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院校的培养与行业需求上的脱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办学主体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把握教育市场准入资格,严肃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保障办学质量;必须加强教育指导,帮助其掌握市场信息、把握行业需求,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发挥好重点院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培育其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形成其办学特色。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联合各院校力量,共同研究和探讨交通职业教育问题,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为交通院校提供专业服务,为交通教育秩序提供自律规范,为校际、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交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可行性分析
组建交通教育研究会,离不开主管部门的主导与支持、骨干院校的发起与倡导、行业与院校的响应和参与。
(一)法律许可是组建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结社自由是公民依法结成某种社会团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结社通常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结社,以及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政治、宗教、学术、慈善等结社。宪法规定的结社主要是指非营利性的结社。结社自由有利于公民之间的交流,互相学习,群策群力,促进某项事业的进步繁荣。但是结社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规定,我国对公民结社是根据国务院19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的。根据条例规定,公民的结社自由,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法进行登记。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筹建得到了省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目前已经顺利地进行了社团登记,也为今后研究会相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是保障。
我省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关怀和支持,在政策上引导,在资金上扶持,在信息上提供服务,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行业准入上给予政策支持,这是交通职业教育得以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市交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认识逐步深化,支持与指导的图谋也正在不断加强。如衢州市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当地市政府和交通局的支持下,正在实施搬迁工程,新校园占地200亩,投资1.1亿;湖州市交通局从教育结构调整入手,对交通学校和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了联合党总支,由局领导担任党总支书记,促进了两个学校的优势互补。同时,公路、港航、运管、质监等行业管理部门对交通职业教育也非常重视,为交通职业院校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三)交通职业院校的共同意愿是基础。
交通职业教育具有其特殊的处境,特别是有的市(县)交通学校感到自己是游离于交通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既得不到相关的政策支持,也得不到相应的业务指导,处于“孤军作战”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成立交通教育研究会能够了解交通行业的需求、指导学校的发展、构筑合作的平台、反映学校的诉求,对成立研究会非常支持,并寄予厚望。
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主要发起单位和共同发起单位均为省属院校,经过重点扶持和学校自身努力,现已积蓄了较强的实力,而市县所属学校办学力量则相对较弱,通过教育研究会这个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省属院校的带动和示范功能,促使省属院校为各市属学校提供更多的帮助,带动全省交通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四)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
成立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也是我省交通职业院校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参与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地提高我省交通教育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需要。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是在八十年代成立的交通部高等教育研究会、交通部航海教育研究会、交通中专教育研究会、交通职工教育研究会及交通技工教育研究会的基础上组建的。现有团体会员540个。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均有成立省级研究会的意愿和要求。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省、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成立了相应的教育研究会,在承担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考察与交流、举办干部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主持课题项目鉴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交通部科教司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有兄弟省市教育研究会成功经验的借鉴,我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定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浙江交通教育研究会职能定位
在交通事业发展中,交通教育研究会担负着培养交通人才,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研究和探索人才教育培训途径的重要职责,对交通事业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其职能主要体现为:
1、参谋职能。组织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做好参谋;如提供交通行业人才现状、交通教育现状及人才需求、院校发展预测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的规划建议,为交通教育的发展提供专业分析依据。
2、协调职能。对各院校的办学特色、优势专业、师资力量、生源素质等进行综合性分析研究,为交通院校的发展定位提供信息,协调整合资源,形势优势互补的交通教育格局;协调开展校际合作,发挥好厅管厅属院校的示范作用,为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教育水平做好服务。
3、指导职能。研究制定交通教育办学行业性自律标准,指导各院校做好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组织编写有关专业的统编教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师资培养职能。建立交通教育师资人才库,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部门、企业的联系,搜集和掌握具有“双师型”素质的人才,为院校教学与实际的紧密结合提供师资支持;采取校际间教师互派学习、挂职锻炼,组织到企业进行实践等方式,组织对现有师资的学习培训,不断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素质;组织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公开课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
5、学术交流职能。结合交通建设和交通教育的实际,每年确定相关的研究课题,定期组织论文交流、研讨、评比活动,活跃学术气氛;要编办好《浙江交通教育》内部刊物,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
6、沟通与服务职能。要积极反映成员的诉求,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和联系,解决各院校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交通企业的协作,为教师的实践和学生的实习联系基地,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运作机制
浙江省教育研究会是学术性的群众团体组织,其章程是研究会内部最高的组织法规和行为规范。因此,教育研究会的宗旨和原则、会员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业务活动的开展、资产管理等都必须在章程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在日常活动中严格遵循。在具体的运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个重点:
(一)交通教育研究会作为一个与交通行业紧密联系产为交通行业服务的专业性、学术性群众团体组织,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交通厅的业务管理以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指导,接受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二)在会员管理上,必须明确相应的入会条件和程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在研究会起步阶段,我们主要以吸收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交通职业教育部门的团体会员为主,随着研究会的发展,我们将逐步扩大范围,努力引导和吸收交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参加,同时要积极吸纳在我省交通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及关心、支持交通教育事业的人士作为个人会员参加,逐步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要健全组织机构。一是要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并按照按照的规定行使其相应的职责。二是要成立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开展日常,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等。三是要重点研究建立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按照“服务面覆盖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和企业、面涉及浙江交通系统各级各类院校的主要”的要求,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拟设立交通专业技术类和院校综合管理类两块。专业技术类拟设立公路专业、汽运专业、航运港口专业、运输管理专业四个分会;院校综合管理类拟设立职工教育与培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四个分会。分会的设立要本着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保障相应的活动能有效开展。
(四)业务活动的开展。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和职责,制定每年的计划,认真落实,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审议。研究会秘书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开展调研活动,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谋、作好助手;创办好《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刊物和浙江交通教育网,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指导业务,履行服务职能;加强内外的沟通、联络和协调,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好各分支机构开展协助开展学术交流、师资培养、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等,紧紧围绕交通行业开展,发挥作用。
(五)资产管理。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会费,捐赠,政府部门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研究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开展。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的组建,在我省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努力实现其“主管部门的参谋、院校合作的平台、学术研讨的园地、校企联系的桥梁、对外宣传的窗口”的职能,推进我省交通院校的健康发展,从而为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三
尊敬的****检察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检察长莅临****检查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
****区位于****市城区西部,是一个以工业为主、综合发展的新兴城区。****的特点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一是人口小区。辖10个办事处,总人口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万人,城市人口8万人。二是面积大区。辖区面积162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78平方公里,在焦作五城区中面积最大。三是工业重区。****区因煤而兴,采煤业始于20世纪初。新中国成立后,辖区****三大煤矿产量占据****半壁江山,奠定了****现代工业发展的基础,并一直是****市重要的工业基地,规划面积21平方公里的西部产业集聚区就在****。目前,集聚区入驻企业总数达到113家,其中有****等4家上市企业。四是文化厚区。****区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被评为全国考古十大发现之一的'府城早商遗址把焦作的历史提前了3000多年。焦作市最早的市委机关就在****十二会村。****是元代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天文学家许衡的故里,现在****区12万人中有近4万人是许衡后裔。现代著名油画家靳尚谊,“新中国成立以来100位感动中国人物”、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谢延信就生活在这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围绕建设西部工业城、打造北部后花园、构建和谐新****总体目标,抢抓焦作市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重大机遇,着力推进思想转型、工业转型、三产转型和城市转型,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20xx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4亿元,同比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6亿元,同比增长2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4亿元,同比增长1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8亿元,同比增长1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155元,同比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317元,同比增长14%。今年元至3月份,预计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7亿元,同比增长9.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亿元,同比增长2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2亿元,同比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131万元,同比增长9.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4亿元,同比增长25.7%。****区连续六次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先后荣获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全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区、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区、全省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区等荣誉。
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全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参与服务西部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大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为****经济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区检察院的软硬件建设,大力支持区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及编制增额,先后增设后勤服务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同时明确政治处、反贪局、反渎局正职为正科级,其他内设机构正职为副科级,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级别待遇。在支持区检察院“两房建设”中,已为区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工程拨付500余万元并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340万元,同时每年及时全额拨付检察办案经费100万余元,极大的改善了检察机关的办案环境。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检察长这次来****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切实做到政治上把好关,组织上多关心,保障上多倾斜,努力创造更好的条件,使检察机关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四
去年,省教研室开展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学设计与实施策略研究”的课题研究。我们缙云县品德教研组也有幸加入了课题组,并结合我们的地域实际,承担了“农村课程资源的开发与有效利用”这一子课题,而我和吴利强老师也自然成为了县课题组的成员之一。基于这样的参与身份,我们便开始特别留意我们身边的课程资源,寻找研究的突破口。
我们的学校是缙云新区新建的一所小学,学校地处新城区,但学生大部分是周边村落,原来七所村小撤并后学生。因为家离学校远,每天,这些学生由专门的接送车接到学校,中午在校就餐,放学后,又乘接送车回家。
这是不是一种独特而丰富的课程资源呢?我们进一步进行了思考,结合品德课的教育点,我们又整理出了这么一张表格:有兴趣的老师不防跟着我的思路看一看:
幻灯片示:
教育点
教材链接(浙教版、人教版)
行为落实点
互助教育
一下《我帮你你帮我》
五上《让我们同行》
乘车时互相帮助
乘车时互相帮助
惜时教育
三上《寸金难买寸光阴》
利用等车与乘车时间进行学习
勤学教育
三上《做学习的有心人》
利用等车与乘车时间进行学习
劳动教育
三上《生活中的你我他》
了解司机叔叔的职业特点
宽容教育
和谐教育
四上《当冲突发生后》
五上《退一步海阔天空》
六下《发生冲突怎么办》
分析处理乘车时发生的冲突
宽容同伴在乘车时不小心的错误
分析处理乘车时发生的冲突
规则教育
四下《集体处处有规则》
遵守相关的乘车规则
交通信息教育
四下《交通连四方》
从接送车入手了解家乡的交通
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五上《红绿灯》
利用乘车机会,一路了解交通知识,认识交通标志
大家看,红色字体的是我们品德课程标准中需要落实的一些教育点,紫色部分的是与教育点相链接的品德教材,而蓝色字体部分,是我们可以利用“乘接送车”这么一个大课程资源去落实教育点的行为落实点。
当我们整理出这一系列的材料后,这个学期,我们学校的思品教研组在组长吴利强的带领下,就把本学期的教研组活动主题定为――开发乘车资源,服务品德课堂。
今年三月中旬,我们紫薇小学三位不同年级的品德老师就利用乘接送车这么一件大家都熟悉的事作为资源开发基点,设计并实践了三堂品德课,它们分别是:浙教版一年级的下册的《我帮你,你帮我》,浙教版四年级的《集体处处有规则》,人教版六年级下册的《发生冲突怎么办》。
教研员徐卫东也特意将县里的教研活动与我们学校的教研组活动结合起来。让全县各校的品德教研员,品德教师都参加了这次课程资源开发研讨活动。更让我们感动的是,省教研员邬老师,不辞辛苦,连续坐了五个小时的车子,来听了我们的课。
因为是第一次作这样的尝试,课堂教学活动过程并非行云流水,天衣无缝,但也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并且,虽然是不同年级,不同教材,不同教学目标,但教学过程中,三位教师都非常巧妙地利用地了“乘接送车”这一课程资源。
例一:
王双莉老师组织一年级的《你帮我我帮你》一课,在“受人帮助”活动环节中,老师就作了这样的引导:
学生们因为有亲身的经历与感受,于是纷纷举手说:“我们刚上一年级时,放学了,也不知道在哪排队。”
“学校很大,放学时人又多,我差点走丢了。”
“车子很高,我们个子小,上不了车。”……
例二:
“找问题”这一活动的目的是让学生回顾自己的乘车经历。寻找集体乘车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另外,吴老师还把个别值日教师请进了课堂,把对接送车司机的采访录音带入课堂,让他们一起从多角度提出乘车问题,吴教师再把所有的问题进行归纳。
接下来,就请学生利用自己的智慧,分小组想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实也就是制定乘车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则。
最后,老师授予一部分做得特别好的同学以“乘车管理员”的称号,挂上“乘车管理员工作证”,让这些同学行动起来,去督促大家,也督促自己守规则。这样的品德教学活动取材于学生的生活实际,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的规则意识,同时,又发挥了超越在课堂之外的独特价值――为学校的接送车管理工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例三:
胡伟敏老师(我)在上《发生冲突怎么办》一课时,特意对乘车学生进行了课前调查,了解了发生在乘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冲突,并选取了较为典型的事例,创设了非常真实的问题情境,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分析,讨论。事例a:
针对这样的事例子,老师引导学生思考:
晓林错在哪?李东错在哪?
假如晓琳怎么做,冲突就可以避免?
假如李东怎么做,冲突就可以避免?
面对这样的冲突,你觉得他们应该怎么做?
通过辩证性的引导,学生明白了:冲突的发生源于不守规则,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而解决冲突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学会换位思考,宽以待人,严于律已”。
上课后,邬老师对三堂课都作了精彩的点评,使我们品德教研组既收获了创造性尝试的喜悦,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接着,在今年四月份,我们又对“利用等车与乘车时间进行学习”的'“惜时教育”活动作了进一步的尝试。经过课堂上组织的积极讨论,经过值日教师及班主任的共同指导,我们的品德教育行为落实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现在,每天放学铃声响后五分钟,校园里就准时响起了英语老师甜润的嗓音,每一个排队等车的孩子可以利用排队等车时间,轻轻松松,自然而然地跟着广播学习英语会话。而上了车后,坐在接送车中,每辆车每天都有专门的活动组织者,在车上,他们或是唱唱歌,或是背背古诗,说说故事,把零星时间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起来。同时,许多学生也把接送车当作了自我展示的小舞台。
这一次特殊的主题研究活动中,有成功,有不足,但最重要的是让每一个参与活动的教研组成员都对课程资源的开发有了新的思考,得到了一些小小的启发:
启发一:特有资源就在你身边。
看似身边最寻常的东西,看着它,想着它,也许你的灵感会告诉你,这可以成为品德教学的资源。而对我们身边特有的东西,我们更要多多留心。因为特有的资源,对当地的老师学生来说,都是熟悉的,真实的,难得的,一拿出来讨论,大家都是容易产生共鸣的。
像我们学校,有那么多的学生乘接送车,那么乘接送车就是一种特有的课程资源;而有的学校,它有很多的寄宿生,那么,寄宿生就是一种特有的资源;有的学校,它有一块属于学校的果园,那么这片果园就是一种特有的资源;有的学校节日文化特别丰富,那么学校在节日里搞的一系列活动就是一种特有的资源;有的学校有许多的学生在校就餐,那么在校就餐就是一种特有的资源;有的学校位处敬老院旁边,敬老院就是一种特有的资源……当然,我们可以将眼光放远些,我所在的县又有什么特有的资源呢?我们也可以将眼光放近些,我的班里有什么特有的资源呢?等我们发现它以后,一定不要忽略了它,我们完全可以让这些特有的资源为我们的品德课“作贡献”。
启发二:同一资源含有多效性。
一块石头,你可以用它铺路,你也可以用它垫凳脚,你还可以用它打水漂玩。同样,对我们已发现的特有课程资源,我们还可以作进一步的思考:能否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它,更充分、更有效地利用它呢?我们的实践证明,是完全可以的。例如:同样是乘接送车这么件事,我们可以利用它进行安全教育,可以利用它进行互助教育,可以利用它进行和谐教育,可以利用它进行惜时教育等等。再如:我们县的左库小学,学校有一块空地,上面种了好多柿子树,那么,在管理这几棵果树的同时,老师就恰当地进行了劳动教育,守纪教育,分享教育。这样的成功例子很多很多。但是我想,等待我们去发现的还有更多更多。
最后我想表达我最朴实的想法:留心了,才会有灵感,思考了,才会有发现,实践了,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只要用心发掘,资源就在你身边!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五
检察长下乡是检察机关开展“走基层、听声音、解民忧、化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走进农村,检察长可以亲身感受基层群众的需求和心声,帮助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次下乡活动中,我作为一名检察长,深感收获颇丰,体会到了基层群众最真实的需求和困境,也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使命。
【主体段1】
下乡心得体会的第一点是了解民情。在下乡活动中,我深入农村居民中,与他们面对面交流。通过与农民沟通,我得知了他们在农田环境、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村土地纠纷等方面所面临的实际问题。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只有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真实需求,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保护。
【主体段2】
下乡心得体会的第二点是感受农民工处境。农民工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力量,但他们的权益保护仍然存在问题。在下乡活动中,我见到了许多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中有的遭受了工资拖欠的困扰,有的面临劳动合同不明确的情况。这让我深感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了进一步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和保护工作的迫切性。
【主体段3】
下乡心得体会的第三点是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农村土地问题一直是基层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之一,也是农民群众最深刻的痛点。在下乡活动中,我与一位农村村民进行了深入交流,他反映了他与邻村发生的土地争议,担忧土地被侵占,影响农田承包户的合法权益。通过与当事人仔细探讨,我们最终成功化解了纠纷,并推动了双方达成和解。这使我更加相信,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是最有效的途径,也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主体段4】
下乡心得体会的第四点是深入了解困扰农村农田环境状况。农田环境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在下乡活动中,我看到了许多农田被严重污染的情况,这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与农民交流,我了解到他们对农田环境保护的期待和需要。这让我深感保护农田环境的紧迫性,也强化了我在工作中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的决心。
【结论】
通过本次下乡活动,我进一步认识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和检察工作的使命。只有走进农村、了解群众需求,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护。下乡活动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村土地纠纷解决、农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这将成为我今后工作中重点关注和努力解决的方向。作为一名检察长,我将继续发挥职能,为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贡献力量,履行好检察机关维护法律尊严、推动社会进步的职责。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六
同志们:
魂,把城市特色贯穿于文化的内涵,把文化延续于城市的文脉,彰显于城市的形象,使城市文化在经营中增值,在发展中升华,培育具有江河独特的城市形象。要按照城市定位要求科学做好县城建设性详规,做好城北新区的控制性和修建性详规,做好老县城的修建性详规和几条道路的控制性详规,在注重整体性、协调性的同时,做好单体建筑设计,既要考虑到造型、风格、色彩、绿化、亮化等方面要求,也要注意立面轮廓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做好每一个细节,力求美观、大气、实用,决不能留下遗憾、留下败笔。整个县城建设就必须以规划为准,今后的城市建设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先造环境后建设、先拆迁后建设、先安置后建设。坚决取缔不按规划建设的项目,坚决制止乱建设、乱改造现象,坚决查处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我同意李县长讲的意见,抓紧组建规划局,请县政府尽快提出方案送常委会审定。
翔宇公司和城投集团要发挥投融资平台主体作用,通过用活政策、招商引资、综合开发、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大力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银行融资等方式突破城市建设的资金瓶颈,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对于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会后,李县长将作全面部署,我总的要求是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协办单位,明确时间进度,建立倒逼机制,加快工作进程,大力度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第三,整治环境,打造城市良好形象。一是酉城河的改造。酉城河是县城的母亲河,现在已成为一条“下水道”、“烂水沟”,已经没有了水的灵性。要重新赋予其灵性,就要对酉城河实施“清水工程”,对县城“一河五溪”进行疏浚和整治。该工程由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出具体的改造方案,总的要求是要大手笔、高标准,按照打造小桥流水的水乡特色的要求来做,做到水清、路畅、景美。二是加快酉城河两岸民族风情步行街建设,以提升城市人气和形象。三是加快推进老城道路建设,由县建委、交通局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畅通城市交通。突出县城“三纵八横”骨架通道建设重点,新建、整治、拓宽城市道路,所有杆线下地、迁移,改造城区“烂泥路”、“黑巷道”,整治背街小巷“脏乱差”。四是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门前三包”,发挥城建、交通、卫生、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职能,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公安要对城市的卡车进行限制通行,严厉查处各种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章违法行为。由市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整治、整理、整洁、整齐”活动,重点治理乱涂鸦“牛皮癣”、乱摆摊、乱搭建、乱设广告牌、乱抛垃圾、乱挂店照、乱停车等现象,推进城市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管理。五是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加快县城公厕、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逐步将环境整治活动向乡镇延伸,推动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加强督查,推动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县委办、督查室、政府办要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任何影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人和事要坚决的予以处理,对不按要求办事的领导要坚决实行问责制度。县四大指挥部和我们即将成立的两领导小组都有用干部、提拔干部、撤干部的权利,可以先撤后报县委常委会讨论。
同志们:江河的城市建设已经错过了许多历史性发展机遇,存在明显的历史性欠账,离宜居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努力将江河县城打造成为富有山水特色的园林城市。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七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我是阜南二初的英语老师房金华,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参与调研,近几年我陆续参加了国培、省培、市培等各级各类培训,这些培训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我的专业能力,确实受益匪浅,如去年暑假我参加了在阜阳师范学校举办市骨干教师培训,有幸与杜效明、赵杰等一线教研员面对面交流,他们为我们解答了教学中的很多困惑,觉得很好。当然,我们中培训中也有一些遗憾,总结如下:
1、时间安排不太合理,有些培训安排在工作日,我们都是自调课去参加的,回来还要补回调的课,太累。
2、证书发放太慢,如去年到淮北煤师院参加国培的证书还没有发放给我们。
除了参加上述培训外,我还应阜南县继续教育师训科要求,担任去年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辅导员,下面我把学员方面存在问题和辅导员方面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学员:
1、部分学员功利性太强,认为评过职称后没有必要再学习。
2、个别学员电脑知识太差,连基本的注册手续都搞不好,给学习带来困难。
3、流于形式,很多学员是疲与应付,一个人同时看几台电脑。
4、学员提交的作业雷同的多。
辅导员:
通知部分学员有困难,如有的学员因为进修、生病或者不愿意学习,联系不上,有的只好找同事转告,就是这样效果也不大。
建议:
以后多让辅导员到外地培训培训,参考别人的做法,在结合自己的实情,效果会更好。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心得体会检察长发言篇十八
最近,作为一名检察长,我有幸参加了一次下乡调研活动。这次活动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基层群众所面临的困境和需求,也让我对改善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对这次下乡活动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民生问题
在下乡调研活动中,我首先了解到了一些普遍存在的民生问题。例如,在一些偏远山区,基础教育资源相对贫乏,孩子们的学习条件很差;一些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不足,农民们往往需要长途跋涉才能就医;还有一些老年人因为生活困难得不到基本的照料等等。这些问题让我深感责任重大,法律服务的不完善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
第三段:加强法律教育宣传
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普遍较低,对于法律应用和权益保护的了解非常有限。在下乡调研活动中,我与群众们进行了沟通交流,发现他们对于基本的法律知识普遍缺乏了解。因此,加强法律教育宣传是非常必要的。我认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开展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向基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权、防范风险。
第四段:促进法治环境建设
除了加强法律教育宣传,为基层群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在下乡调研活动中,我发现一些农民面临土地纠纷、工资拖欠等问题时,由于司法资源不足、司法机关的办案能力相对较弱,解决问题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为了提高基层群众的法院保障能力,我们需要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支持力度,提高其办案效率和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五段:创新法律服务形式
在这次下乡调研活动中,我还意识到传统的法律服务模式并不能完全满足基层群众的需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法律服务带来了新的机遇。因此,建设法律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对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创新的尝试。此外,我们还可以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机构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的合作,共同为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结尾段:总结
通过这次下乡调研活动,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基层群众面临的困境和需求。加强法律教育宣传、促进法治环境建设、创新法律服务形式,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努力去做的事情。作为一名检察长,我将始终保持对基层人民群众的关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