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模板14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并总结过去的经验,为以后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然后,我们应该思考希望大家可以从这些范文中学到一些写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对这次的工作汇报有哪些材料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社区工作汇报材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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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深化社区的绿色创建工作,我们加强了对创建组织的建设。首先,我们深化了创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将成员构成细化。以社区书记一把手亲自抓、社区委员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实施创绿的具体工作。其次,我们还补充和更换创绿志愿者队伍,使创绿队伍更加富有活力。
我们制定了20xx年的创绿工作计划,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准则,并通过各种方式带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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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党团员、居民群众学习,并把环保知识作为学习内容之一。同时开展座谈,集思广议,制定创绿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实践经验,促进提高创绿工作水平。
在辖区的城区的改建过程中,我们都给予了很高的关注。20xx年,长城花园等高层小区的建设中,我们不定期的走访,及时谅解施工进度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督促建设单位把污染降为零。目前,新建小区已经投入使用,没有任何人对此进行投诉。
20xx年,不光是创文明城市年,我们积极宣传、走访。加大日常的信访工作力度,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走访了解,并形成材料上报有关部门。在走访过程中,也发现有些居民对污染的理解认识不到位,我们及时进行帮教,提高居民认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目前,社区辖区内无露天烧烤,晚间扰民声越来越少。
加强小区的环境治理,尤其是对春秋两季的小街小巷卫生清理。平时对小广告、小张贴也加强了管理,及时进行清理、粉刷。使社区居民生活在一个美化、亮化、绿化和谐的社区环境里。
近一年来,我们坚持开拓创新,加强日常的环境宣传工作,1、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的建设;结合“六五”世界环保日等重大节日的纪念宣传活动;结合社区党团组织、工会、计生协会等组织建设;结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进社区;结合文明楼道建设,开展绿色楼道建设。为做好“六个结合”,我们充分利用了文化广场、宣传板、宣传画和宣传条幅等宣传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那个,大力宣传创绿工作的意义,号召和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地参与到创绿活动中来。
2、为加强对未成年思想道德的建设,创绿工作从小孩抓起。利用暑假、社区集中中、小学生对辖区环境进行整治。
3、7月份,我们针对岩棉厂小区,组织党员、群众开展了垃圾清查、清运,等活动,对辖区内的主要小巷进行整治、清扫清理小广告30多张。
我们还结合每个月的社区党组织、工会、计生协会学习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规范居民的环境行为,倡导绿色消费、节能减排。20xx年年底,我们表彰了四德之星家庭,通过“评先选优”活动,树立更多的典型,把我们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把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目前,我们社区被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社区环境达到了环境优美,布局合理,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居民生活便利,无放养家禽,无卫生死角。社区绿化面积达到社区总面积的30%以上。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强烈,能自觉约束自己的环境行为。
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召开了汇报会,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发展好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角点,充分发挥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地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1、开展了以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办实事为主题的“为民”活动。在活动中,我们以“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急居民之所急,想居民之所想,帮居民之所需,共为老百姓办实事56件。
民主社区党组织为万众小区400余户居民解决长年自来水受到严重污染和暖气不热问题,多次与大东区自来水公司,大东区供暖公司,大东区房产局六所等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为老百姓真正办了实事,受到广大居民拍手称赞。
金星社区党委关心爱护居民群众,为社区居民386户办理了非政策冬季采暖减半收费,即帮助了困难家庭,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解决了堂子街6-1号、8-1号地下水渗漏问题,每天可节水400吨,居民们十分满意;为5户孤老、3个精神病人、4个残疾人办了敬老、养老,救治病人,安排工作,深得民心。
永保社区多次协调煤气公司,为大东路65号楼解决煤气安装问题,使居民群众使用上了煤气;多次协调大东自来水公司,为社区居民解决24小时供水问题;多次协调大东区房产局小区办,为元宝桥巷修路、铺方砖,解决道路泥泞问题,使老百姓出行方便。
华家社区党组织出资300元,在非典时期为标准件宿舍疏通下水井2次,经社区党组织积极努力,小区居民吃水由三峰供水改为24小时全天供水。
2、开展了以帮助失业职工再就业为主题的“富民”活动。
大东路党组织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再就业服务工程,采取自谋、推荐、社区介绍的形式,基本满足了就业需求。
华家党组织为12户双失业职工提供便民网点场地,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
金星党组织为失业党员15人次介绍了工作,帮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
民主社区党组织为失业职工拓宽就业渠道,广开就业门路,多次组织参加区、办事处举办的用工洽谈会,组织参加各种就业培训班,介绍用工信息,共安置了百余人,积极开办社区便民服务网点20多个,为失业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10个,为贫困居民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63户,享受最低保障金人数138人,为四户贫困户发放了彩色电视机。
舟泉社区党委为社区的特困户、8号楼的陈玉芝母女联系办理小食杂店,并多方联系了厂商为其送货上门,使她快速脱贫,又解决了家中无劳动力的困难。为28楼的特困户佟丽远母子在106中学附近联系办了一个学生用品小卖部,使其母子能够过上较好生活。
3、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为主题的“安民”活动。社区党组织积极配合大东门派出所搞好治安巡逻,看家网活动,并开展了清理“三无”自行车专项整治,清查出租房及“无毒社区”活动。净化了社区的治安环境,确保社区治安工作健康发展,无重大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率为零。
舟泉社区治安秩序良好,以楼栋、楼道、街巷和庭院为单位,普遍建立以共产党员为主体的义务巡逻队、责任区和看家网,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社区环境绿静美安。
4、开展了以活跃群众文体活动为主题的“乐民”活动。
民主社区党组织在庆祝建党82周年前夕召开文艺晚会并组织居民多次参加观看大东区、办事处组织的文艺演出。积极参加市、区组织家庭体育比赛及办事处组织的文艺活动。
大东路社区党组织每逢佳节时令都召开居民联欢会“七.一”赞美祖国,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新年春节,卡拉ok大联欢、“正月十五”闹元宵老少同乐等游戏活动。通过以上活动提高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提高了居民的道德水平,提升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舟泉社区党委以社区文化为链条,大力开展各项活动,自20xx年以来,社区成立了京剧队、评剧队、合唱队、舞蹈队四支业余文化活动队伍,参加人员达几百人,每逢节假日、纪念日,他们都结合形势自编自演文艺节目,为居民演出,他们还多次参加公益演出:到部队作拥军演出;到敬老院为老人演出;到大舞台为劳模演出;到兄弟社区演出,他们的演出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沈阳电视台、沈阳日报等新闻媒体都多次到社区采访并作了报道。
5、开展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主题的“便民”活动。各社区党组织为群众构建周到、便捷的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广大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建立了社区家政服务站,开展了20余项便民服务项目。有家庭小饭桌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开办了食杂店、理发店、杂修点、服装点等,方便了居民群众的生活;有的社区党委还组织开展了五个一奉献活动,即帮助一名特困户,帮助一名失业人员维护一栋楼的治安,调解一起民事纠纷,看护一片绿地。
6、开展了以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育民”活动。各社区党组织能经常加强和改进群众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定期向居民宣传学习公民道德纲要,推动了社区精神文明的建设,涌现出文明市民,五好文明先进典型,五进家庭活动先进典型25人,还有45名居民被区授予“文明市民”光荣称号,一名居民被区、市评为“敬老养老”先进个人,从而推动了社区精神文明不断深入发展。还有社区党组织利用市民学校和社区党校阵地,采取广播、墙报、宣传板、讲课、五好文明竞赛等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两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好党员、好婆媳、好夫妻、好孩子活动,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市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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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的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从总的情况看是好的,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中都能积极带领群众去工作,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如:在搞环境卫生、治安巡逻、计划生育、栽花种草、保护绿地、防治“非典”、禽流感,民事纠纷调解、除雪保洁等公益活动中都能起到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年龄偏大,而且有病不能参加活动,个别的根本起不到党员作用,为了生活长年在外地打工,有的一年就打一次召呼,有的根本就见不着面,个别失业党员流露出对党有埋怨情绪等问题。
1、党政机关退下来的党员参加活动较少,作用发挥的较差。
2、失业中青年党员由于在外打工,党日活动基本不能参加。
3、年老体弱的党员不能经常参加活动。
4、少数党员补交纳党费,如到外地打工、房屋出租、迁出、卧床不起等。
社区党费都有独立帐目,党费管理坚持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及时上缴,有独立帐目清楚规范。党费留成全部用于组织党员活动上,如:订党刊、党内表彰、党员教育、慰问党员、组织党员旅游、各种联欢会、座谈会等活动,做到收支清楚无差错。
街道党费设有专门帐目,做到按月收缴基层党费,及时上缴,及时记帐;设有每月收缴党费明细帐,每季度按比例返还社区留成党费,并有详细帐目,管理规范。
我们12个社区党组织,有党员活动室3个,舟泉社区党员活动室,设备有电视、vcd、录音机、音响、照相机、图书及书柜、会议桌椅现已全部投入使用;河沿社区党员活动室现有面积30平方米,有图书、会议桌椅、电视机、vcd、卡拉0k等设备,设施齐全可供党员阅览、会议、娱乐等。华家社区党员活动室面积54平方米,于20xx年9月开始使用,但无设备。有3个经常借用活动场所用于党员活动,其他社区由于办公用房所限,面积比较狭小,未有专用党员活动室,未有设备投入。
我街有下岗、失业党员210人,其中实现再就业198人,未就业12人。(其中有身体多病、正在办理退休的,在家伺候病人,代小孩的还有的与单位处理一些遗留问题的)。
在扶持社区对失业职工党员再就业工作中,首先帮助失业党员转变择业观念,组织他们参加区、街道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如计算机、面点师、机诫维修、美容美发等,为再就业创造条件。其次街道、社区多次举办用工洽谈会,向他们介绍用工信息,为他们搭建就业平台。再次街道、社区通过多种渠道安排他们实现再就业。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情况,在198人再就业中有30%以上是街道、社区给安置的,如;送水、送报、更夫、巡逻、推销化妆品、开食杂店、早点、物业、商场服务员等。有60%以上是自己自寻职业,因为他们年轻有一技之长,特别是男同志,有自谋职业的,到私营企业打工的,有开出租车的等等。一般社区给介绍的工作,他们嫌钱少,时间长,活累他们不愿意干。
建议市、区劳动部门制定安置失业职员优惠政策,拨一笔专用资金做为安置失业职工党员基金。
推荐大东副食商场、张久礼烧鸡店、沈阳精艺印务有限公司为失业职工党员再就业基地。
再就业明星典型:
舟泉社区王化儒同志失业后,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自谋职业,利用自己的特长,办起了沙石厂并安排了几名失业下岗人员。
河沿社区失业职工党员赵明宽,夫妻双失业,他家原是社区低保户,通过社区的扶持和他本人的努力,他家的仪芳化妆品店开业了,同时使他摘掉了贫困的帽子。
大东路社区失业党员孔建政自找了一份为环卫开清洁车当司机的工作,他工作积极,受到单位器重。业余时间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凡是社区组织的奉献日活动,他都积极主动参加。
仁安社区下岗党员秦起梅为摆脱困境,先后参加了多种技能培训,20xx年8月经社区推荐到弘禄化妆品公司作为社区经销点的销售员,作为推销员认真熟悉产品的性能特点。向顾客介绍产品时说得头头是道,厂家领导发现了他的能力将他调到弘禄化妆品公司任室内推销员。
魁星社区失业党员吴萍,经社区推荐到大东副食商场面食部工作,她十分珍惜这次再就业机会,任劳任怨得到食品部领导重用,现担任组长。
我建北二社区党员人数已达到238人,这支党员队伍,是社区和谐建设中一股强大的力量。今年,支部紧紧围绕争先创优活动,在党员中开展了“一抓、二做、三注重”系列活动。
(一)、一抓,即抓培训,提升党员素质。每月15日党员例会,支部已经坚持了五年,例会内容也由过去的宣读文件到今天的参观、交流、汇演。。。。。。内容日渐丰富。今年党员学习培训,支部紧紧围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首先采取了集中学习,参加党员达到178人。其次小组分组学习,并要求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至少要参加一次小组学习,由小组长做好记录并交到支部。第三是在七月份,全国热播电影“第一书记”,支部适时组织党员观看。观看党员达100人。之后又组织党员交流谈体会。参加党员达到了60%。第四是在庆祝建党八十九周年大会上,支部组织了百名党员诗朗诵活动,党员参与热情极高,上至八十多岁建国前的老党员,下至刚入党的预备党员,全部参与,将纪念活动推向高潮。
(二)、“二做”即做表率,强化党员责任。今年社区各项任务繁重,社区安保、创卫复检、人口普查等等,需要小区每个人的积极配合。根据各项工作需要,发挥党支部的优势,把社区做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阵地。社区安保义工队伍中党员占到了60%。为迎接创卫复检,先后组织党员清理绿地4次,清理楼道2次,擦拭小区内宣传栏等公共设施4次,基本做到了每月月底清洁日,党员就要集中活动一次。另外支部开展了以“带动家庭,带动邻居、带动楼门、带动居民”的“四带动”活动。搞好家庭、楼门、阳台卫生,以整洁的面貌迎接创卫复检。
(三)、“三注重”即注重服务,帮服社区居民。建北二社区党员90%为离退休党员,这些党员有的当过教师,有的当过工程师,有的怀揣各种技能。在社区中发挥党员余热,也是党员所盼。在社区七支义工服务队中,随处可见党员的身影。这些党员为社区的一助一帮扶、文化建设、社区安保、民意的收集采纳等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与此同时,支部同样注重对党员的服务,尤其是社区困难党员,更是给与了更多的关爱。例如支部主动向街道党工委申请,对身患癌症,但一直坚持社区安保工作的肖学成给与困难慰问,使肖学成在春节前领到困难慰问金5000元。工会困难补助1000元和米面油等。支部的这些做法,不仅感动了肖学成本人,也感动了社区许多党员。就向老党员勤云所说:“支部是我们温暖的家“。
我们建北二社区属于老旧小区,在办公用房等硬件方面虽然不可与新建小区比拟,但是我们从加强居委会人员管理、与共建单位资源共享等软件入手,提出“三到位“和”“三满意”。“三到位”即思想工作做到位、居民需要想到位、为民服务干到位;“三满意”即共建单位满意、社区党员满意,社区居民满意。
(一)、思想工作做到位
1、做社区专职工作者思想工作,达到爱岗敬业
居委会坚持“每周一学”制度,已有三年。规定每周一上午9点为学习日,在学习日上,学习有关文件,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服务心得。还可发泄一下在服务中受到的委屈。通过学习,社区工作者和协管员的业务知识得到提高,为居民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得到强化。思想得到统一后,工作效率有很大提高。如在今年人口普查中,人口办要求11月10日完成入户登记任务,我居委会在7日就已全部完成了入户登记工作。工作中虽然遇到诸多困难,但大家自己想办法克服,没有一人向组织提出,要求组织帮助解决。副主任周淑珍做为我居委会人口普查工作直接负责人,一个多月每天都晚上九点钟才回家,连续五个星期没有休息。在今年人口普查期间,绿植和水务也开始普查,加上创卫复检持续时间长,城建主任张敬在做好保洁员的思想工作,率先垂范,加班加点,毫无怨言。
2、做居民思想工作,达到社区和谐
居民思想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教育引导居民,参与到社区各项活动中来。一是利用身边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居民。如七一,我们评选出了32名先进党员进行表彰。在重阳节,评选出5名社区孝星和5名健康老人,在每年年底,我们会评选出先进楼门组长、党小组长、优秀义工、热心公益好居民等多个奖项,进行表彰,并利用精神文明宣传栏、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导。二是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现在我社区建有义工队伍7支,队员达到158人。党员队伍214人,再加上楼门组长90人,中小学生76名,长期参与社区建设的人数已达到常住人口40%。同时我们关注流动人口,积极号召流动人口参与到社区的各项活动之中。如30号楼4门楼门组长就是居住在小区5年之久的外来人员。三是在社区内提倡互帮互助,不仅帮助我们身边的人,还要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今年在向困难地区和灾区捐款中,由于思想工作到位,共收到居民捐款1.58万元。
(二)、居民需要想到位
建北二社区最大的特点是老人多,占社区人口30%,孩子多,主要为老人孙子女辈。社区无物业管理,各种设施老化严重,这些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做为社区居委会,就是要为居民想到位,才能服务好。
1、利用便民服务卡,为居民排忧解难。
在今年年初,我们向社区1113户居民全部发放了便民服务卡,一张小小卡片,方便居民的同时,也拉近了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就象许多居民所说的:我把服务卡就放在电话旁,有事就找它,真是方便多了。为居民排忧解难,采用多管其下的方式,除了便民服务卡,还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服务平台96156的作用,为居民排忧解难。
2、协调多家单位,为居民排忧解难。
作为政府直管小区,许多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如路面的维修、楼顶的防水、各种设施的维修维护等,都需要居委会协调好有关单位。这些年来,我们与有关单位合作愉快,并在合作中建立了深厚友情,许多工作做到了提前预防。如在入冬之前,排污中心会将我小区化粪池全部冲抽一遍,减少了冬季下水堵塞。在雨季之前,房屋维修所会对小区楼顶做一遍检修,预防漏雨发生。涉及到需做居民的工作,居委会竭尽全力做通,使居民和相关单位都达到满意。如今年防水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30楼4门501室屋顶墙皮脱落。居委会将施工方与事主座在一起,协商解决,居委会在其中做调解,最后达成双方都较满意的协议。
(三)、为民服务干到位
社区服务站的工作,可以说是包罗万象,我们对居民的承诺就是:对居民的服务要干到位。
1、政策性利民工程快速落实
居委会人员和协管员在有关科室的指导下,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做好为居民服务干到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执行政策中,即不违反原则,又要尽可能多为居民解决困难。如对社区内的弱势群体,符合低保条件,我们做到了应保尽保。对处在低保边缘的群体,建立低保边缘家庭台账,协助申请人向工会妇联申请困难救助达10人,求助金共计1.15万元。对社区内59名80岁以上的老人,为其建立详细的台帐,提供相应的服务与管理。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消灭了0就业家庭。目前正在进行的退休人员认证工作中,社区工作者与劳动协管员将通知发到每家每户,目前在我社区登记人数已达到500人。对51名独生子女户进行登记核实,并电话通知到每一个人领取独生子女费和一次性奖励费共计9505元。每年认真做好流动育龄群众的婚育证检验工作,为其提供免费孕检。认真协助住房困难家庭办理有关证明。
2、服务居民,解决实际困难
1)、帮扶就业困难居民,解决就业问题。
一是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站设立多项代办项目,方便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
二是经我们多方努力,与社区内小超市、小粮店签订协议,对居民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助老助残服务卷,可在这此店内流通使用,确实方便了老年人和残疾人。
三是与共建单位勤联系,多沟通,让居民得到更多的服务。如我们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起,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个季度聘请社区医务人员开办医疗卫生大讲堂活动。使居民从中受益。
3)、发挥信访代理优势,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到位。
民调信访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和谐与稳定。首先我们从民调工作入手,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找相关人员协调解决,化解矛盾,防止其升级为信访事件。对于信访事件,居民确实需要帮助解决的,积极协助,做好代理工作。如28号楼4门发生的漏水事件,虽然法院已判决,但因被执行人没有能力执行判决,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情急之下,一楼住户采取了非常手段,使此门5户家庭停水达一周之久,居民将此事信访到居委会,我们与街道信访办积极沟通,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居民对此非常满意,并送锦旗到街道表示感谢。
结全社区特点,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特色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居民得到实惠的同时,也提高了社区知名度。
(一)让科普走进社区,指引居民生活
结合社区老人多,孩子多的特点,今年开展了争创科普社区活动。首先我们争取到**区科协10万元资金的扶持,利用这笔资金,为居委会添置了电脑、摄像机等设备,建起两个科普活动室,一是以关注老年人健康,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夕阳红”老年科普活动室;二是以小科技,大舞台为主题的“春蕾”科普活动室;建成科普文化长廊200米。开展“低碳生活,从我做起”大型宣传活动,此活动得到电视台、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宣传报导,提升了社区知名度。
(二)建平安网络,提高居民安全指数
建北二社区属老旧小区,各种安全硬件设施欠缺。但我们充分发挥人防作用,保社区平安。由社区居民组成的义务巡逻队,已建队4年,他们一直守护着自己的社区,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每天在小区内巡逻达5个小时,对不法份子起到了震慑作用,营造了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重大节日期间,巡逻员与居委会干部密切配合,一有情况及时报告,重点人员特别观照,建立健全了平安网络。在非常时期,巡逻队员配合学校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巡逻队所做的一切,就是让居民生活在安全、舒心的环境中。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二季度,夺得了“平安社区流动红旗”,今年荣获了**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荣誉奖”。
(三)、邻居节,进一步拉近居民之间的关系
一年一度的邻居节,是我们的又一个特色。邻居节上居民公约的承诺,增加了居民的责任意识,也是我们邻居节上的一个亮点。邻居节上的问候语,许多居民现在还记忆犹新。
“巧手绘出新生活”,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培养了生活情趣,增强了情感,减少了矛盾。
在认真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中的不足,在明年工作中,围绕服务管理创新,要有更多新思路、新方法服务居民。
四、明年工作计划
(一)、做为胜利街道党员最多的党支部,在社区党建工作方面,要不断的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主题教育,调动社区支部党员、社区在职党员的积极性,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为做好社区党建工作,我社区将于20xx年,对支部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支部副书记专职抓党建工作。
(二)、我社区60岁以上的老人680人,80岁以上老人59人,这些老人基本上是自己独住,形成了社区空巢老人与独居老人多的情况,解决老人的用餐与托老问题,是为社区居民办的一件实事,我社区首先从老年人小餐桌入手,解决老年人在社区内用餐问题,在今后几年内逐步解决社区托老养老问题。
(三)、与建北社区卫生服务站联合,每年要为社区60周岁老人免费体检1到2次,并建立健康档案。每月为社区居民提供一次集中咨询或讲座活动。
(四)、争取到有关资金,为社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加强社区安保的技防力量,保证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区安定祥和。
(五)、社区各种志愿者服务队伍要不断增加,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和居民的聪明才智,完善社区的各项服务。二是在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解决居民的多方需求。
(六)、编写建北二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用手册。使社区设施情况、人员情况、家庭情况等一目了然,便于查找使用。设置电子触摸屏,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内容输入到电子屏中,方便居民使用。
(七)、不断促进社区科普文化建设,在社区内逐步推进楼门文化建设工作。
(八)、根据我社区老年人口占社区常住人口的30%的比例,社区老年人在户外活动时需要有充足的座椅,便于老年人休息使用,明年争取在社区内新增座椅五至十套。
(九)、继续开展送福进千家活动,援手弱势群体活动,组织邻居节,每月为老人过生日活动。
(十)、继续做好对肓龄群众的计生工作,科学宣传,对下岗失业妇女,做好健康检查服务工作。
(十一)、继续为社区楼门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份子和离休干部办理免费理发卡,今年至少达到100张。
(十二)、努力提高社区工作者自身素质,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专业技能交流、培训,鼓励有意愿的工作者继续学习深造,使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人员达到3%。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杨舍镇体育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工作,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区民主自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策、议事和监督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本社区内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社区议事会对社区的日常事务进行协商监督。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区(镇)、办事处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指导下实行社区民主自治,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第五条社区居民是指在本社区常住人员,包括户籍在本社区定的居民及户籍不在本社区的但在本社区购买住房并居住满一年以上人员。租住在本社区的暂住人员除无选举权和无被选举权及另有规定外,同等适用。
第六条本章程一经通过,本社区范围内的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及驻社区单位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全体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由本社区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选举组成。社区居民代表原则上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任期一致,每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社区居民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它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居民小组中补选产生。
第十条居民代表拥有以下权利:
1.表决权。在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二,可对某项议题进行表决,到会代表赞同票超过二分之一,可视此项议题形成决议。
2.罢免权。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不称职和因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有权实行罢免。罢免事项必须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并由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本社区发展规划、公共事务以及跟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实事工程改造等。
4.监督权。社区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社区居委会应对其予以说明或解答。
5.调查权。经代表大会的授权和委托,社区居民代表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调查时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社区单位、团体等,都应为其调查提供条件,并自觉接受调查。
6.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由几名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并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和反馈。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代表的义务
1.联系社区居民的义务。社区居民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居民,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居民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教育所代表的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3.带头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它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权威。
4.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应按时到会,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职责
1.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为广泛普及科学健康教育知识,全面提高辖区广大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我中心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在辖区内开展全面开展了卫生科普到社区活动,现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了科普宣传教育阵地,开展了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提供了免费上门巡诊服务,通过一系列的科普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居民健康行为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一是居民健康意识得到提高,二是居民个人卫生习惯得到提高,三是家居环境卫生环境得到了改善。
公卫办工作人员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主题日宣传等形式进行科普宣传,并深入街道社区居民集中地点设立咨询、义诊点,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活动。半年来,共组织开展科普教育知识讲座5次,主题日宣传活动6次,更新科普宣传栏2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8336余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20余条,卫生科普知识咨询约3500人次,义诊350人,免费发放常用药品642盒(价值3210元),叶酸23盒,避孕药具125人份。
主要科普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冬季心脑血管疾病病人养身保健知识,脑卒中的预防措施,冻疮的防治。
(二)春季常见病的预防,春节期间健康小常识,春节期间家庭急救措施,肠道疾病的预防知识。
(三)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的各类与如何预防,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的保健措施,结核病的防治知识。
(四)女性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子宫颈癌的早期预防,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
(五)儿童健康知识、预防接种相关知识讲座,手足口病的预防措施。
以辖区内学校健康教育为契机,加大对社区青少年健康行为的引导工作,深入学校、托幼园所开展健康科普教育课程,宣传毒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教育学生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与学习方式。
通过半年来的努力,使辖区居民个人卫生行为和卫生知识知晓率有了一定的提高。健康科普教育工作任务大,普及范围广,我们将继续为保障本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努力做好科普教育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今年以来,民政、慈善、残联等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秉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街道工作大局,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将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节日慰问温暖人心。以“送温暖、保民生、促和谐”为主题,积极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为985户各类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138万元,向366户困难家庭发放春节生活补助金13万元。
三、双拥优抚工作稳步推进。制订了20xx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协助街道领导班子开展了春节走访慰问驻地部队活动,配合莘岙、林头方、城东三支部队完成了土地证办理工作,组织召开了退伍军人座谈会,上门走访了19户参战参核人员,发放伤残军人抚恤金8万元、退伍老兵养老补助金15万元,春节生活补助金13万元。
四、综合减灾开局良好。顺利完成了坝头、高田王两个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太白、石湫两个区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
五、老龄工作扎实开展。调整充实了三个村、社区的老年协会班子,组织开展了20xx年新任老年协会常务副会长培训交流活动,完成了2066位老人的结对帮扶,举办了老年运动会六个比赛项目,保质保量做好了老年优待证和高龄补贴发放工作,3月街道还被市政府授予老龄工作先进街道称号。
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党的xx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区七次党代会精神的首战之年,做好民政、慈善、残联等工作具有不同寻常的重大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幸福美好新家园这一总体战略目标,按照区七次党代会关于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充分发挥民政、慈善、残联等工作“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坚持在“规范”上下功夫,“深化”上做文章,“创新”上出成绩,在服务街道稳定协调发展大局中实现整体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特色工作有所收获,各项工作努力走在全区前列。
一、规范救助管理,在保障弱势群体上求突破
今年将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社会保障基础。进一步整合民政、残联、慈善等各类救助平台,规范救助程序,丰富救助形式和救助手段,将社会救助与社会帮扶、社会关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个性化、人性化的救助模式,形成基本救助有保障、专项救助有特色、突发情况有应对的多元化救助机制,真正做到既统筹安排,又分类施保,全面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使社会救助更贴近民生,符合民情,深得民心。同时进一步强化低保工作规范化的动态管理,巩固低保制度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不断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在此基础上加强与街道劳动保障、殡葬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完善低保对象收入定期核实机制、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
二、强化示范引领,在综合减灾上求突破
一是全力夯实示范点引领作用。综合减灾是我们街道的亮点工作之一,目前我们街道综合减灾国家级示范点有4家。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人性化、创一家合格一家,确保今年申报的2家市级、2个区级综合减灾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成功。在此基础上以学苑社区减灾救灾工作创新为先导,积极进行载体平台的探索,推动现有各级示范点特色工作的巩固提升。二是全面检查避灾场所。针对西岙山避灾点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在5、6月份组织力量对街道内的避灾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整顿。三是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教。以5月12日全国 “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大防灾减灾活动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及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四是规范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按照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存放安全、监管到位的要求,建立街道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加强救灾物资储存和管理,做到随用随调,调之能用。
三、开展四项工作,在助残帮扶上求突破
今年是我区创建“助残、扶残爱心城区”验收关键年,为此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将残联工作作为今年的特色亮点来抓。在认真组织好残联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好残疾人档案信息,宣传落实好助残扶残政策,做好残疾人日常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开展四项工作,努力推动街道残联工作实现新跨越。一是成立区域性残疾人协会。依托九峰山社区区域化建设的良好基础,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区域内资源,探索建设区域性的残联工作阵地和助残扶残服务平台,让残疾人共享区域发展成果。二是建立街道残疾人培训学校。以街道成人学校为阵地,共享劳动力就业培训等资源,根据残疾人不同需求,组织开展康复保健、心理疏导、就业技能等不同类别的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人的参与和竞争能力。三是筹建街道残疾人康复中心。在巩固提高现有康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康复网络建设,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契机,积极争取区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街道残疾人(老年人)康复中心,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理疗、康复、心理辅导等服务。四是推动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在支持引导幸福托老院、安心敬老院两家民办养老机构吸纳有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入院安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残疾人服务体系,进一步挖掘、整合各类社会资源,通过九峰山自家人服务站、灵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助残志愿者等,精心组织开展特色性助残服务,提高居家安养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四、深化居家养老,在为老服务上求突破。
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动态化管理、规范化建设、星级化创争,进一步深化“爱心敲门”等为老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十个一”和“二访三看”活动。在杨岙村开办老年食堂的基础上,尝试在太白社区和烟墩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开设送餐服务,更好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为缓解街道现有敬老院床位少的压力,因地制宜对街道敬老院进行改造,协助做好安心敬老院搬迁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推动街道养老院工程成行。同时强化街道敬老院的规范管理,加大对两家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和监督力度,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作,优质化服务。积极做好各项优待老年人的落实,确保高龄补贴、慈善补助等工作公开、透明、准确。加强为老服务宣传教育,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办好老人节庆祝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市区老年人运动会,引导老年人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落实优抚政策 在双拥工作上求突破
“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我街道也是市“双拥模范街道”,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双拥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重点搞好八一、春节期间系列活动。积极主动地为部队排忧解难,帮助部队解决随军家属的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大力宣传双拥政策,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及时地把优抚金全额发放给各类优抚对象。加强退伍老兵的管理,按辖区落实管理职责,建立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八一节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思想,听取意见,化解矛盾,引导他们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进一步落实区有关复退军人的优抚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兑现政策。
六、树立四化理念,在慈善网络、资金上求突破。
今年我们将从倡导社会互助的新风尚出发,着力动员社会力量,在慈善组织网络、基金上求突破,努力促成慈善救助常态化、慈善服务品牌化、慈善宣传多样化、慈善募捐深度化的格局。一是利用街道慈善分会领导调整之际,充实、壮大街道慈善分会的组织力量,充分依靠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来共同做好街道慈善事业;二是充分利用慈善义工这支队伍,开展助残、助困、助老、助孤、助学及其他慈善活动,宣传贫民慈善、阳光慈善文化;三是严格按照《区慈善总会章程》, 开展慈善募捐、救助活动,做到慈善募集公开、透明,慈善救助公开、透明、规范,真正树立慈善组织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加强各企业基金单位联系,主动向各基金单位汇报街道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听取各基金单位对慈善资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借助街道工会、团委、妇联的沟通平台,了解企业困难职工情况,把企业困难职工及时纳入慈善救助;四是按照市、区慈善总会的工作要求,建立全面覆盖村、社区的慈善扶贫帮困基金,为此,今年计划新发展村、社区慈善基金17家,做到村、社区慈善基金覆盖70%;五是精心谋划20xx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紧密依靠街道各科室及商会、工会、慈善义工大队的力量,力争慈善资金募集有心突破。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建设服务,促进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管理有序、和谐的新型社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结合社区实际修订,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条社区党委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保证社区居民实行自治,促进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应自觉接受镇政府指导,充分发挥居民小组的作用。
第四条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那,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社区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利机构,是全体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视代表,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的基本形式。对社区实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每年召开1-2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居民代表有以下权利: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讨论制订社区居委会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制定、修改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5.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第八条居民代表有以下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2.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听取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反映。
3.带头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自觉维护居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4.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社区活动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委员2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提名对象由自荐、推荐、招聘等办法产生。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委员会。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工作。
2.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3.协助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为居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4.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5.接受居民的监督、及时反映并调查处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为学习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
2.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
3.评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居委工作的评议。
4.巨物公开制度。建立居务公开栏,财务收支、居务工作每季度向居民公布一次。
第三节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三条社区共划分16个居民小组和1个街道会。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小组组长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议,由居民小组召开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组织居民学习,办理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协助搞好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社区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遗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
第十七条加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教育。
第十八条允许任何个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在办理执照前提下)从事个体经营权利,依法文明经商,办理好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按照《兵役法》规定,每个适龄公民都由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不得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服现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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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xx社区居委会面积4平方公里,总户数7639,辖区有格力电器(xx)有限公司、xx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等300余家社会单位。科普工作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居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社区在开展科普工作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科普示范社区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普法》,努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贯彻实施,创新地开展好科普工作,加大科普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以社区单位为依托,以科普活动为载体,以创建科普示范社区为目标,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现结合社区实际,汇报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情况如下:
在石桥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xx社区两委十分重视科普工作的开展,把科普工作纳入了年度社区全年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每年专题研究科普工作3次以上。社区两委班子领导带头学习科普知识并且积极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成立了以王嘉陵为站长,李娅、樊毅为科普宣传员的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科普工作。建有30人以上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由社区干部、社区党员、科普志愿者、各行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一个较为系统、素质较高的科普工作者队伍,队伍当中包含科普志愿者45人,专门负责日常科普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社区书记、主任亲自负责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建立花名册,实行科学统一管理。
按照科普工作实际需要,全年投入科普专项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站的建设、各项科普活动的开展以及科普宣传栏的建设等。今年xx社区共制作了4幅科普宣传栏,共计10米;在社区二楼设有专门的科普活动室,内有科普图书400余册,订阅了2种科普报刊,配有科普影像设备等仪器。社区建有专门的博客网站,为广大居民提供科普交流服务。
xx年,xx社区共开展各类科普活动30余次,全年开展科普宣传活动5次,居民参与率达到了90%。每季度开展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报告会、科普培训、科普咨询、科普影视展映等科普活动。4月份由社区科普工作人员、科普志愿者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代表到海石公园开展科普旅游活动,7月文艺汇演上科普宣传员进行了科普文艺表演,9月初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开展消防知识科普竞赛活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积极参与到科普活动中来,使各单位之间形成了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一、建立科普活动站,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完善基层科普设施
第二、指定专人配备科普员,植根基层,直接为公众提供科学技术咨询服务的专兼职科普工作及科普志愿者。
第三、组建了一只强大的科普工作队伍。利用网络资源在xx社区博 客开设科普专栏,实现科普信息技术沟通网络化。
第四、为便于公众阅读,在人员聚集明显的区域安装科普宣传栏,定期更换科普内容,普及科普知识。
第五、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利用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载体,增加必要的科普设施设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同时做好活动记录。
第六、社区自行筹集资金估计社区力量参与投资捐助科普资源,开展公益性的科普宣传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居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接受居民委员会领导,对居民委员会负责。同时,建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居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社区居民意见基础上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本章程既是居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居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须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代表组成。居民代表由各居民小组按核定的名额推选产生,接受本社区民小组居民的监督,任期与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居民代表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
居民代表在任期内亡故、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居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不计入居民代表总数。严重违反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居民代表会议的,应终止其居民代表资格。
第七条居民代表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在居民会议闭会期间,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和其它法定事项。
第八条非居民代表的村党(总)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列席居民代表会议,具有本社区户籍的非居民代表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域内共建单位代表可以列席居民代表会议,上述人员均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居民代表会议履行下列职责:
(一)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1、本社区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社区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居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讨论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交居民会议决定;
(三)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办法、监计票工作人员和选举其他事宜;
(四)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
(五)听取、审议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监督评议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
(七)向村党(总)支部、居民委员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第十条居民代表有提出议题、监督评议、表决、调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每个居民代表均应联系若干个居民(户),经常性地征求、听取所联系居民(户)的意见;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带头执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协助居民委员会工作。
第十二条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五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第十三条居民代表会议议题由党(总)支部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居民或居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居民或居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报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列入议题。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应当列入会议议题。
第十四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3日前,将需要讨论的内容告知居民代表,重要事项应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会议需要讨论的内容应当及时张榜公布告知居民。
重要事项应通过民主听证(恳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但不得以此代替居民代表会议。
第十五条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居民代表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一)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代表签到,清点参加会议人数;
(二)主持人提出会议主要内容,介绍并说明提供决策的方案;
(三)对决议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
(五)会议小结;
(六)真实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归档。
第十七条居民代表会议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应参加会议人数、实际参加会议人数、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要内容(决策事项主要内容)、讨论情况、表决结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见等。
会议记录、决定文本、签名、表决结果等资料应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八条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告或以其他形式向居民公布。居民代表应当及时主动地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十九条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村级各类组织和全体居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二十条居民委员会在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三章村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社区村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村务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制度。
第二十二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和居民意见箱。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级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居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居民反映问题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居民意见箱由居民代表会议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箱,收集到的居民意见应在居民代表会议上宣读。村“两委”会要重视居民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在居民代表会议上通报,必要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
第二十五条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可以采取签订责任状形式下达给各个居民小组或有关组织,也可以和居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两委会根据情况决定。
第二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在管理本社区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社区的贯彻落实。本社区居民以及村内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依法承担的各项国家任务,居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督促完成。
第四章村干部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社区村干部都必须对居民负责,接受村党(总)支部的领导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服从居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的思想,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和居民义务,不准做特殊居民,不准侵占居民利益,不准依仗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不准贪图享受,不准违法乱纪。
第二十八条建立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居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社区工作,交流情况,落实任务。
第二十九条实行村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社区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全部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村干部。
第三十条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本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届居民委员会任期目标,研究落实实现任期目标的办法和措施,确定分年度工作目标。并将任期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根据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自评、互评和居民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个村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村干部的补贴直接挂钩。
建立完善履职承诺制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党的方针政策,制定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向居民作出履职承诺。
建立完善辞职承诺制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对辞去现任职务的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出现承诺辞职情况的,应当辞去现任职务。居民委员会成员出现承诺辞职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对调查意见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辩。调查属实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居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启动辞职程序要求的20日内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未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20日期满后的10日内指导、帮助召集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居民委员会成员辞职自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辞职决议应及时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备案。居民委员会成员因其他原因主动辞去职务的,应当由本人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同意辞职。工作有重大过失或明显经济问题的,须经审查或审计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居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议活动,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在居民代表会议上对每一位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要进行宣传、表彰;对不称职的村干部,要限期改正,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干部工作的,按产生程序进行罢免、劝辞。居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五章公共公益事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第三十三条建立居民生产服务组织,选用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技术专长、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小组,以便民利民、促进生产、发展经济为宗旨,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服务小组在村两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四条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组织居民参加社会保障。搞好五保户统筹供养,使其生活水平不低于一般居民。
第三十五条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也可以向村经济合作社、村办企业或者居民筹集。具体集资办法、集资对象和数额,由村两委会提出方案,居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三十六条对于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经费使用情况和收支账目,居民委员会应一事一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六章集体经济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居民委员会尊重和支持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三十八条本社区区域内所有土地、山林、矿产经营权均属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三十九条为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申请,并呈报乡镇(街道)审批,严格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十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民主管理;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两委会提出方案,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七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四十二条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部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负总责,实行居民委员会成员分片包干。设立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承担日常事务。凡居住在本社区的人员,包括本社区的居民、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服从村计划生育管理。对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村两委会有权报上级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符合婚姻法、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持有《计划生育证》的夫妻,允许生育子女。计划外生育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处理。
第四十四条实行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制度,掌握本社区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劝导进行人流引产,防止大月份引产。
第四十五条严禁弃婴、溺婴,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得藏匿包庇外来人员躲避计划生育。
第八章社会治安管理
第四十六条为了维护本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义务调解队伍,企业负责人、居民小组组长为义务调解员,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节本社区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四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勇于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四十八条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以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吸毒人员和利用封建迷信招摇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归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居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外来人员在本社区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登记,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场所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执行情况由居民委员会按年度作出总结,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定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年月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本章程由居委会具体负责实施,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委会
第三条:居委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三人组成,任期三年,受乡党委、政府指导,社区党总支的领导。
第四条:居委会工作职责:
1、组织居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协助乡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广大居民致富。
4、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活动,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居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本居委会所在规划区的地理位置,抓住机遇,立足长远,根据当前政府对新区规划要求,积极尽快配合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搞好规划;切实有效地对该社区内乱葬坟进行规范化管理。
本居委会将成立公墓管理小组,实行居民自治权利。将对社区内外所需在我社区境内葬坟户实行专人管理,统一地点,统一收取土地占用费,并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划要求,严禁私自葬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违者责任自负。
6、在党总支的组织领导下,组织居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条:居委会的工作制度
1、居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实行居务公开,时间不定期。公开内容:居委会财务收支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况等,“一事一议”工程内容等。
3、社区干部必须以身做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社区大事要事要与居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六条:充分发挥居民、党员的聪明才智,协助居委会解忧排难。
1、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治安工作:发动和依靠居民搞好本社区社会治安,签定有效责任书,全面协调做好政府、公安、保卫等部门的工作。
3、公共卫生工作:依靠群众,共同努力,做好本社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作,创建美好家园。
第三章居民小组
第七条:居民小组是居委会的下属机构,是实行居民自治的最基层单位,居委会应加强对居民小组的建设。
第八条:本社区共同划分37居民小组和一个街道,由本组居民选举产生一名组长,其主要职责:
1、向本组居民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执行居委会、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及时反映本组居民的合理化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本组居民的政治思想工作。
3、带领居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完成居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办好本居民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四章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九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召集本社区年满18周岁以上居民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或二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会议。
居民会议行使职权:
1、制定修改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听取和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居委会成员的工作。
3、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修改和否决居民代表资格,居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第五章居务公开制度
第十条:居委会应根据本村多数代表意见和建议,对社区财务、居务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机制措施,并成立由居民代表组成的`五人监督理财小组。
1、督促居委会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居委会落实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3、反映居民合理化建议、意见、督促居委会行使办理。
4、检查、督促居委会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开展对社区集体财务、财产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上墙。
第六章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此项工作由总支书记组织实施总负责。
2、上级乡党委政府下派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应吸收居委会、居民部分代表参加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章“一事一议”制度
1、社区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行党员议事制度,采取“一事一议”专题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2、实施项目结果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章社会秩序管理
每个居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遵守维护法律的尊严。各户家长应做到以身作则,教育好子女学法、懂法,增加自身防范意识。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1、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
2、禁止用猎枪捕野生动物。
3、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个人或集体财物,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害水利、交通、通讯、广电等公共财务。
5、加强道德修养、讲文明礼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6、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格执行“一上二扎”节育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
第九章违章处罚
1、情节较轻的由居民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情节较重的,但未能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由治安委员协同居委会给予相应处罚。
3、触犯法律的由司法公安等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机关部门新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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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九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区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七条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代表以及辖区单位代表组成。
第八条社区成员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它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原成员小组中补选产生。
第九条社区成员代表拥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二分之一,可对某项议题进行表决,到会代表赞同票超过二分之一,可视此项议题形成决议。可以行使选举权选举产生本社区居委会。可以撤换和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
2、罢免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不称职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
区居委会成员有权实行罢免。罢免事项必须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本社区发展规划,对社区居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社区居委会及职能部门应对其予以说明和解答。
4、监督权。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社区居委会应对其予以说明或解答。
5、调查权。经代表会议的授权和委托,社区成员代表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调查时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社区单位、团体等,都应为其调查提供条件,并自觉接受调查。
6、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由几名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并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和反馈。
第十条社区成员代表的义务:
1、联系社区成员的义务。社区成员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3、带头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它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权威。
4、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按时到会,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并动员和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坚持民主管理,必须有社区成员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决定问题,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其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全体社区成员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三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由社区党支部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在征求社区党支部意见的前提下主持召开。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可持续发展观的总体思路,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
第二条:“xx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指在街道办事处
计生办的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社区居民会议和协商议事会的监督下,在社区居委会组织下,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与本社区实际相结合,促进社区居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逐步形成“依法自治、有序管理、优质服务”的社区计生管理新格局,推进xx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宣传
第三条:大力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婚育观,在社区居民中形成“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婚育新风。
第四条:全体社区居民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五条:在本社区内积极倡导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非法收养;无溺婴、弃婴。
第六条:积极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正确教育和引导育龄群众
第三章组织保障
第七条:建立xx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机构,聘请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为顾问,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社区管片民警、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负责人,社区医疗卫生站负责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等为成员,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
第八条:在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体会员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计划生育宣传氛围;利用人口学校等宣传窗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教育,联系和组织育龄群众参加街道和社区举办的各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培训。
第九条:在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监督下,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考核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维护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
第四章措施到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居务公开、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项制度,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与社区医疗卫生站共同建立“xx社区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站”,扩大自我服务范围。在技术服务上,向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生殖保健咨询,配合卫生部门搞好计划生育专项干预。
第十二条: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冶安管理规定》,社区管片民警、流动人口管理站、小区物业公司与计生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按照《社区房屋租赁公约》规定,社区内房屋租赁实行备案登记制。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出租人要与承租人共同到社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有享受优质服务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有享受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权利,应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第十六条:房屋出租人与流动人口签定房屋租赁协议时,应及时检查婚育证明,发现计划外怀孕要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有参与、监督、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权利。发现有不符合计划生育的行为,积极举报,并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xx社区第六届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xx社区第六届居民会议负责解释。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一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建设服务,促进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管理有序、和谐的新型社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结合社区实际修订,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条社区党委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保证社区居民实行自治,促进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应自觉接受镇政府指导,充分发挥居民小组的作用。
第四条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那,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社区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利机构,是全体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视代表,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的基本形式。对社区实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每年召开1-2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居民代表有以下权利: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讨论制订社区居委会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制定、修改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5.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第八条居民代表有以下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2.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听取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反映。
3.带头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自觉维护居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4.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社区活动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委员2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提名对象由自荐、推荐、招聘等办法产生。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委员会。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工作。
2.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3.协助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为居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4.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5.接受居民的监督、及时反映并调查处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为学习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
2.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月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
3.评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居委工作的评议。
4.巨物公开制度。建立居务公开栏,财务收支、居务工作每季度向居民公布一次。
第三节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三条社区共划分16个居民小组和1个街道会。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小组组长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业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议,由居民小组召开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组织居民学习,办理辖区内的社会事务,协助搞好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社区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遗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
第十七条加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教育。
第十八条允许任何个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在办理执照前提下)从事个体经营权利,依法文明经商,办理好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按照《兵役法》规定,每个适龄公民都由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不得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服现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二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模板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为目标,调动居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居委会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居委会实际,由全体居民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居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居委会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居民的行为规范,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
第六条居民会议由户口在本居委会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是居委会最高权力机构。居民会议设立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及居委会里的各级人大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居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居民,同时能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协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居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居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召开居民会议。召开居民会议,要有本居委会18周岁以上的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居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居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居民会议也可分片召开。
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居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居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居委会财会人员和其他居委会事务管理人员;决定本居委会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居委会规划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居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居委会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居委会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居委会财务和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居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居委会居民自治章程、社区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居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居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居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为强化居民代表管理居委会事务作用,在居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从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发展组组长由社区“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居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居民(居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居民委员会不作为时,可以召集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居委事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居委事务监督和民主理财职能,负责监督居委事务、财务活动。有权否决居委会、不合理的开支。在讨论居委事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居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是居委会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居委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发展信息,提出本居委会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议,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居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居委事务管理人员,任期与居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居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居委事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三章居民委员会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街道办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居委会属于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居委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居委会财务,教育居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居委集体经济,管理本居委会居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居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居委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居委会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居委会规划建设,按照规划修建硬底化道路,指导居民建设民房,整顿环境,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居民团结和家庭和眭,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居委会处理与其它(村)居委会的纠纷,维护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居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居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向街道办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居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在上班时间都有一位成员在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居委事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居委事务公开制度。凡需要居民知道的居委事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
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5、居委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0、居委会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协助街道办开展工作情况;
14、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居委会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
第四章居民
第十四条凡户口在本居委会的居民在社区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居委事务活动,提出有关居委事务的批评和建议,对居委会干部和居委事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居委会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五条每个居民在社区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执行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居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居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居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五章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全居委会居民的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居民造福。要求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居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六章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居委会务管理制度。如居委事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居民代表议事规则;社区民约;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另行制定,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实现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群众主动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变“要我计划生育”为“我要计划生育”,推动计划生育事业向民主化、法制化发展。根据《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居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必须在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政策法律范围内活动。居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基本前提。
第三条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社区必须维护育龄群众的下列权益:
(一)获得依法生育和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权利。育龄夫妇属于以下情况;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多胞胎者;扎后复通生育者;生育后因患有不宜结扎疾病者;第二孩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导致夭上者;再婚生育者;合法抱养后又生育者,可以优先实行知情选择避孕方法。计划生育的实践证明:生一个孩子的育妇,在产后3个月内上环;生育两个孩子的夫妇,其中一方在小孩出生后42日内结扎,这是最可靠的避孕方法。
(二)获得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权利。一是婚前健康检查和优生检测服务。二是优生优育优教服务,每年举办1-3期的优生优育优教和生殖保健培训班。三是对患不孕症的夫妇,积极帮助联系治疗。四是帮助计生户(下岗职工)联系再就业服务;五是为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法规政策、优生优育优教、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咨询服务。六是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有生育能力的育妇每年进行三次的查环查孕查病服务。七是为育龄群众办理有关计生证件服务。八是为下岗职工,纯居民的育妇提供免费落实节育措施服务。
(三)获得实行计划生育中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和帮助的权利。对计划生育困难户(月收入低于190元),享受定额补助和救助贫困母亲。
(四)获得参与讨论制定本居民自治章程,监督本居民自治章程执行的权利。
(五)其他合法的权利。
第四条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广大居民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倡晚婚,推行晚育。晚婚年龄为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必须到县婚姻登记中心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必须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实行计划生育,生育一个孩子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生育第二孩;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有一个子女的,经审批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双方为下岗职工,纯居民一次性奖励500元。
(三)育妇持证怀孕3个月内必须向计生管理员申报怀孕时间;婴儿出生30天内,家长必须向计生管理员、秘书申报出生。
(四)49周岁以下已婚有生育能力的育龄妇女,每年必须到社区接受三次查环、查孕、查治妇科病服务。
(五)认真执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出育龄人口必须到街道流管站办理《婚育证》,外出一个月必须向社区提供联系地址;有生育能力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三月、九月必须将现居住地县(市、区)以上计生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寄回社区,或按时回社区接受查环查孕查病服务。有出租(借)房屋给流入育龄人口居住的房主,要与社区签订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确保流入人口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第五条社区计生协会要加强理事会和会员小组(中心户)的组织建设,发动会员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起模范作用,争做学政策、搞宣传、管自己、教子女、帮亲戚、带四邻、少生孩、快致富的带头人和育龄群众的贴心人。要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社区必须接受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每季度向居民公布下列情况:本居民自治章程的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居民的婚、孕、育、节育等情况;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人口与计生报表统计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情况。
第七条社区对模范执行本居民自治章程,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干部和群众给予奖励和表彰。
对群众满意的社区两委干部、少生快富带头人、少生快富文明幸福家庭、先进计生中心户(会员小组)长和“六好会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已婚育妇外出经商、务工应按时做好环情、孕情报告,及时落实节育措施。
第九条社区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干部群众,要协助街道办事处依照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罚与限制。
(一)避孕节育措施失败导致计划外怀孕的,育妇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落实补救措施,如社区反复做工作仍不落实,将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二)不按时参加查环查孕服务的,将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之后还要限期补查。有特殊原因不在家或暂外出的应在7天内主动到街道计生服务所补查。
(三)本社区育龄人口外出务工、经商未办理《婚育证》、或未按时提供联系地址,或已婚有生育能力的育妇未按时寄回查环查孕证明的`,将按照《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四)出租(借)房屋给流入人口居住的居民,若包庇居住者政策外生育,将按照《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五)育妇持证怀孕3个月内未向计生管理员申报怀孕时间,婴儿出生30天内家长未向计生管理员、秘书申报出生的,应给予批评教育。
(六)育妇持证怀孕后,不得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对擅自人流或引产的,社区将按上级计生部门的规定,收回《生育服务证》,是第一孩的,五年内不申报安排生育;是第二孩的,不申报批准再生育。
(七)两委干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抓紧抓好计生工作的,按照计生“一票否决”的决定,给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评奖和提拔资格,并视情节建议给予相关处分。如属自身多生育,是社区成员的,居民有权提议依法罢免;是党支部委员的,有权建议街道党工委给予免职处分,并且在经济上根据计生政策规定的征收幅度,建议街道办事处按最高额度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条本居民自治章程适用于本社区居民,本居民自治章程解释权属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本居民自治章程自9月1日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12月28日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进行第一次修正,8月5日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进行第二次修正。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四
以村民自治实施计划生育管理
村民自治是搞好计划生育的根本保证
村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
政策法规及村民自治标语口号
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以村民自治实施计划生育管理
村民自治是搞好计划生育的根本保证
村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措施
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宣传标语
实行计划生育,改善生态环境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
人口增长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计划生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控制人口增长加速经济发展
创造良好人口大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