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范文(16篇)
一个好的报告应该结构合理,内容清晰,逻辑严密。在写报告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收集相关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和充分。请记住,写报告需要时间和细心,确保每个部分都得到充分的关注。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一
一、成立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政教处、级部主任、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园欺凌工作小组。分管校长抓好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安排和部署,政教处组织开展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具体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禁止,最终实现“校园欺凌”零数字化。
二、制定方案制度。
学校认真制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对各处室、各级部、班主任、任课老师都提出相关监督职责,全员总动员,人人参与到预防“校园欺凌”行为工作中来。
三、开展专题教育。
全校三十个班级定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对学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做到防范在前。通过组织学生观看影片、办手抄报等形式开展教育。加强对班级文化和班级活动的精心组织,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团结包容,健康快乐相处。
四、加强问题预防。
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定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欺凌行为调查,班主任老师密切关注学生的情绪状态,认真开展“我被谁欺负了”“我发现了校园的欺凌行为”等问题的调查和排查,确定目标,及时开展家校双边教育,彻底消除问题隐患。
五、做好自查自纠。
加强各班级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自查和研究,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学生之间纠纷,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针对小学生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易于受外界及网络影响的特点,学校组织开展对问题学生的帮扶疏导,让所有的学生都能无忧无虑快乐成长。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二
依据国家和市区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湟源县下发的《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一、领导重视,规章制度完善
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中层以上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孟海青(校长)
副组长:张旭林(副校长)陈永智(副校长)
办公室主任:张旭林(副校长)
成员:钟海(政治处主任)
袁小波(教务处主任)
尹希明(校办办主任)
许艳(团委书记)
曹守良(政治处干事)
景钦霞(政治处干事)
马田友(政治处干事))
2、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具体详实,包括治理目的、治理内容、安排及要求及重点工作等。
3、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相关制度、方案、措施等均在知校平台发布,强化监督和指导;学校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中均有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面的内容。
4、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等相关岗位教职工职责明晰。能够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能及时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学校能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特色鲜明,开展专题教育
1、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讲座,邀请家长代表、教师、学校保安出席。
2、学校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与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有效结合,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展示,是学生明确“什么是,为什么,怎么做等相关问题。
3、学校多次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使教职工知晓国家、市区相关政策要求、预防和处理的措施、方法。
4、学校通过知校平台、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体家长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相关培训,宣传国家、县教委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促进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开展,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三、注重宣传,加强预防工作
1、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多种途径开展校园欺凌治理的排查工作,及时预防、干预。
2、学校注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并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三防”相关管理机制与措施。
3、学校知校平台设置校园欺凌工作栏目,有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或校园文化展板等形式进行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普及和专题活动的宣传。
4、学校制定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方案、措施,能充分利用支持性资源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有详实的心理疏导与谈话记录。
5、学校在知校平台公布了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发现,处理得当
1、班主任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2、学校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3、通过排查和调查了解,暂未发现我校存在校园欺凌事件。
五、专项治理效果
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效果明显,特色突出??,学校法制教育全面,校风校貌有序,学生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发展,推动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六、存在的不足与需要完善与规范的工作。
经过第一阶段的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治理整顿,校容校貌焕然一新,新学期新气象,在后阶段专项治理工作中,学校要将校园欺凌工作继续融入到课堂教学、德育、安全教育等常规活动中,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三
从有效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市中小学中校园欺凌现象确实存在,但并不突出。
2、我市校园欺凌的主要形式
我们罗列了常见的10项校园暴力主要行为,被选择最多的选项是依次是:使用文具、棍棒、刀子等攻击同学,选择人数:29786人,占比;同学间发生肢体冲突,如故意冲撞、打架和威胁、恐吓同学等两项,选择人数分别为29407人和28907人,占比和。具体数据见图2和表2。
图2校园暴力行为比例前5项
从表3中可以看出,各年级段同学在进行“你认为的校园暴力行为”中选择一致,选择最多的3项分别为威胁、恐吓同学(1-3年级学生中占,4-6年级学生中占,初中学生中占,高中学生中占);同学间发生肢体冲突,如故意冲撞、打架(1-3年级学生中占,4-6年级学生中占,初中学生中占,高中学生中占);使用文具、棍棒、刀子等攻击同学(1-3年级学生中占,4-6年级学生中占,初中学生中占,高中学生中占)。其中不同点在于,1-6年级及初中同学选择最多的选项为“使用文具、棍棒、刀子等攻击同学”,高中同学选择最多的选项为“威胁、恐吓同学”。要注意的是,出现了新情况:
校园欺凌也进入了自媒体时代。欺凌经自媒体的传播,会造成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而且
3、我市校园欺凌的主要特点
(1)校园欺凌中同伴欺凌的比例较高。
被欺负学生群体对“你被什么样的人欺负?(多选)”的回答中,有6324人选择“同年级学生”,占比;有1929人选择“高年级学生”,占比。具体数据见图4及表4。
图4欺凌来源柱状统计
图5欺凌者选择对象统计
从欺凌者角度看,选择“同年级同学”的有2985人,占比,远高于选择“低年级同学”的603人和。
从图4、表4与图5的数据可以得出结论,校园欺凌在同年级学生中发生的比例要远高于不同年级间的学生发生的比例。
(2)校园欺凌有相对密集的年级段。
在选择“经常被欺负”的各年级人群中,4-6年级人数最多,有489人,占比;其次是1-3年级,有340人,占比。在选择“偶尔被欺负”的各类人群中,是1-3年级最多,有2691人,占比;其次4-6年级,有2398人,占比。具体数据见表4。
从表5和表6中可以看出,小学阶段属于欺凌现象高发期,尤其是4-6年级阶段,无论是受欺凌还是欺凌,相关数据都处于高位。
(3)校园欺凌有较明显的性别差别。
在回答“在学校经常被欺负”的选项时,有的男
生选择,高于女生的;选择“偶尔被欺负”的男生占比,女生占比;选择“经常欺负同学”的男生占比,女生占比;选择“偶尔欺负同学”的男生占比,女生占比。具体数据见表7。
从表7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男生中发生的校园欺凌比例要明显高于女生。但是,女生“经常欺负同学”和“偶尔欺负同学”两项比例相加,达到,说明女生的攻击性也不容忽视。这一现象也要引起注意。
(4)校园欺凌与学生生活环境的熟悉程度有一定联系。
生活环境熟悉与否,与校园欺凌现象存在着较为密集的关联。经过调查,因为父母外出而成为留守学生与跟随父母而外迁就读的学生遭遇到的校园欺凌现象在较为明显的差别。具体调查数据见表8。
表8的数据表明,无论是被动受欺负,还是主动欺负他
人,随迁学生的各项数值都比留守学生要高。这说明,随迁学生融入新环境的难度较大,受到的挑战也更多(经常被欺负和偶尔被欺负分别比留守学生高出和);面对困境,他们也采取了更为攻击性的行为(经常欺负同学和偶尔欺负同学分别比留守学生高出和)。
(5)我市学生对校园欺凌的态度较为正面。
在回答“如果你自己受到欺负,你会怎么做”这个问题时,全市有34118人、占比的学生选择“告诉老师、家长或报警”;在回答“如果你遇到他人正在实施校园暴力,你会怎么做”这个问题时,全市有320xx人、占比的学生选择“立即报告老师、找保安或报警”,有2298人、占比的学生选择“目前制止”;在回答“如果你的同学让你去参加校园暴力事件,你会怎么做”这个问题时,有19738人、占比的学生选择“不去参加并告知老师”,有15310人、占比的学生选择“不去参加并劝说同学也不要去”。具体统计数据见表9。
表10、表11则显示,无论是从男生与女生的性别差异调查数据来看,还是从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地区差异调查数据来看,我市中小学学生对校园欺凌的容忍度都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强。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校园欺凌大体可以梳理出以下原因:
1、家庭的负面影响。
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叛逆期,而在学校教育期间要经历两次,分别是小学低年级段(7-9岁)和初中阶段(13-15岁)。叛逆期的学生自我意识特别强,往往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反感各方面对自己的约束,自控能力较弱;二是常常将自己与约束自己的力量对立起来,甚至为了突出自己的主体性而故意忽视和挑战规则。所以,那些通过自己的暴力反抗而获得所谓“成功”的暴力型影视作品,能让叛逆期的学生产生强烈的共鸣,对他们有天然的吸引力。特别是随着身体的发育,学生已经有了较为强壮的肢体。这给他们践行“暴力理想”提供了物质条件。
如果学校及教师没有认为到这一规律,并运用心理学没有对学生进行及时、合理的引导,这些学生将自发地按规律发展。
我市的调研情况(如图3各年级学生遭遇校园暴力多发形式选择分布)基本符合心理学的一般规律,校园欺凌现象在初中阶段呈现出高发的特征。调查中发现,小学高年级段学生也呈现出高发状态,可能与我市这一阶段的学生身体发育较早、较快有关。小学高年级学生的身体条件与初中学生已经相差无几了。
3、法制教育仍需强化。
中小学生处于身心快速发展期,三观尚未形成,对社会规则尤其是法制的感受比较淡薄,所以,他们挑战权威和规则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往往会触及到违法的边缘,甚至跨入犯罪的行列。再加上,随着叛逆期的到来,师长对学生的影响日益式微,同伴的影响日益增强,学生常常会因为求得同伴的认同而一味追随同伴的行为。表12的数据表明,即使学生明知校园暴力不正当,但仍然应同学的要求而选择“去参加”的比例不低,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学校的学生,选择比例都高于50%。
这都说明,在学生的心目中,理智在与同伴影响的较量中处于下风,或者说,理智一方的砝码还不够重,缺少法制教育的强有力支撑。
4、学校教育的艺术性还不够。
虽然这次调研中,学校因素的排名靠后,并不说明学校
因素不重要。学生选择校园欺凌产生原因的学校因素有四个,且选择率都超过40%。涉及学校管理层面的有两个,即“学校管理松懈,重智轻德,不重视法制教育”和“学校对违纪学生处罚较轻”,涉及教师管理层面的有两个,即“‘问题学生’的帽子增加了学生的叛逆心理”和“师生间缺乏理解和信任”。这说明,部分学校的管理存在漏洞,没有与学生进行及时的沟通,缺乏艺术性,没有得到学生的理解和认同,造成学校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产生了隔阂。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调研统计的数据和原因的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家校沟通,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
要激发家长的参与热情,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家长认识到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
等重要。除了要让他们了解本校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外,还要重点介绍孩子即将面对一系列身心发展方面的困难,尤其是可能会出现的心理发展困惑,让家长有足够的准备来迎接孩子的成长。此外,学校还要提供对应的应对策略和建议方法,引导不懂心理学的家长熟悉孩子成长规律,并顺应规律来帮助孩子解决困难、健康成长。
(2)强化幼儿园阶段家校沟通的针对性。幼儿阶段,即2-3周岁,正进入人生
行为,增加了行为的不可控性。
目前,我市已经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但由于缺乏结构性的支撑(如专职教研员、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等),我市心理健康教育难以取得突破,难以向广大教师和家长普及心理学知识,也难以采取更为专业的心理预警和危机干预。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要求,我校制定校园欺凌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举行多种形式法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安稳办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保安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一是邀请法制副校长、镇派出所民警来我校开展法制安全报告会,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防范能力,预防、避免、抵制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动员学校师生及家长携起手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奉献爱心和力量,共同营造关爱学生的社会氛围。
二是通过国旗下讲话为学生做校园安全专题演讲,结合校园内一些案例进行了剖析。警示并教育学生要洁身自好,不通过言语侮辱别人,不与社会闲杂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敢于与来自校园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学会自我防范、自我保护,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性。并强调学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校园欺凌隐患,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从而使校园欺凌事件能够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开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分析、教师讲解、分析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了校园欺凌及其危害,校园周边哪些地方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点,知道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实施校园暴力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运动场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四定人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7、对特殊学生(留守儿童、好打架斗殴学生、体质差异生等)进行心理辅导,做了记录。
经过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治理整顿,校风又有了新的提升,校园内没有出现一例欺凌现象。在今年后的工作中,学校要将校园欺凌工作继续融入到课堂教学、德育、安全教育等常规活动中,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五
引言:中学作为青山年成长的摇篮和教育场所,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能力培养、性格爱好与习惯形成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在中学这个组织中难免会存在不协调、不和谐因素,由于这些不协调、不和谐因素会造成中学校园暴力的发生。近年来,各地中学不断出现了一些中学暴力事件。为此,研究中学生校园暴力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中学校园暴力成因的深入探索,进而再次基础上提出预防中学校园暴力的一系列措施,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积极作用。
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会影响到他的生活态度、精神面貌及为人 处世的原则。如果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指导,难免行为会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行为出现偏颇。
学生把大部分精力用于学习,很少有时间或精力去关注其他知识的汲取,尤其是法律常识。
学生在学习上、生活上、人际关系上遇到挫折的时候,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好心态,有的人便会产生挫败感乃至自卑感,这种不良情绪如果得不到合理的疏导极易产生暴力事件,暴力行为成为青少年宣泄自己不良情绪的一种途径。
离婚率的上升导致单亲家庭逐渐增多, 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中, 家庭生活的不和谐很容易使孩子感到缺少关爱和安全感, 从而形成攻击性人格。
心理学家王家绵指出, 家庭暴力是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父母虐待儿童与其自身在儿童时代所受到的待遇有关, 在这种暴力家庭环境中生活的孩子, 从小便性格孤僻、偏执和狂暴, 经常成为校园暴力的主角。
香港大学对325名学生和他们家长的调查表明, 父母的教育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孩子的性格和行为, 尤其是父亲苛刻严厉的教育方式对男孩的攻击行为影响很大。
在素质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学校本应该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己任,但在升学率和就业率的压力之下,很多学校往 往只重视学生的智育而忽视学生的德育教育。
目前很多学校都没有开设专门的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或者是虽然开设与此相关的课程也是应付了事,学生没有在学校内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很多学生根本不懂法,也就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不意外。
青少年学生处于特定成长时期,他们认识问题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薄弱,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这阶段会存在诸多心理问题,逆反心理强,容易冲动,走极端。学校大多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的重视。
校园治安管理主要依靠校园内的治安保卫部门进行,而学校的治安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素质的原因,不懂得如何与学生进行沟通,加之本身法制观念不强,会导致在处理校园内治安问题时的处理方式不当,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反 感,同时治安管理的松懈也导致校园治安违纪事件多发。
青少年生活在社会转轨的变化时期,市场经济带来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变化,也使他们受到很多负面的影响。例如,越来越多的游戏场所,网吧、歌厅、舞厅和游戏机室影响着青少年的学习生活。
另外,带有暴力倾向的影视作品、书刊、网页对青少年暴力行为的形成影响很大,致使中学生早恋现象日趋严重,很容易导致争风吃醋,发生暴力事件,这是在中学校园里发生校园暴力的主要因素。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心理问题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避免学生在遇到挫折时产生过激行为。教育学生掌握科学的自我心理调试方法,学会合理控制情绪。引导学生学会与人沟通的技巧,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父母要为儿童的行为发展树立良好的榜样, 成为儿童尊敬和模仿的对象, 避免家庭暴力。
首先,坚决杜绝家庭暴力,父母不能将打架作为解决冲突或争吵的方法。不能虐待孩子,要信任孩子,要与孩子建立友好、稳定的关系。家庭教育的误导与校园暴力案件的增长有很大的关系,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对青少年人格教育心理的形成能够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因而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校园暴力至关重要。
其次,校园暴力的干预需要父母的高度参与和积极的配合。研究表明,在家庭和学校之间加强沟通并积极开展活动,父母的参与水平能够促进健康、稳定的学习氛围的形成。父母参与水平与学生的成功、高出勤率、低辍学率呈正比例关系。家长的广泛参与及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这些都非常有利于学校暴力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干预。
建立和建全规章制度如建立护校队、夜间巡逻制度; 门卫制度等减少或杜绝校外闲杂人员出入, 防止暴力事件发生。
学校应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不良环境, 如网吧、麻将馆、录像厅、歌舞厅、夜市、娱乐场所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取缔、清理和整顿和严格管理, 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避免受到各种外来伤害。
既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又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同时又充实了学生的业余时间, 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
提高老师素质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打骂、体罚、变相体罚、人格侮辱是一种重要的校园暴力理象。因此、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对策: 首先,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管理。其次,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 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最后,提倡人性化管理, 在学生管理及班主任的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自尊心、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电视、电影中的暴力镜头对于模仿能力极强的儿童来说十分有害。我们一方面呼吁无暴力的、适宜儿童收看的电视节目出现, 另一方面建议家长在儿童收看电视节目时要起到指导作用, 和儿童一起收看, 如发现有渲染暴力的内容要及时引导, 使孩子懂得使用暴力并非是明智之举, 及时制止和消除孩子对暴力的猎奇心理。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六
亲爱的各位听众朋友大家晚上好,欢迎来到本期校园新动态节目,我是主持人xx。在当今校园中,室友这个词代表的不仅仅是在一个房间里生活,更多的是代表友谊,兄弟姐妹和互相帮助。但是最近在网上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叫做 感谢室友当年不杀之恩 。从字面意义看可能有些人会发问:有感谢室友帮助的,感谢室友支援的,为何还有感谢室友不杀之恩的呢?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校园安全与校园暴力问题。
在南航学生案中,冲突的起因简直简单的让人难以置信:校方微博上称,经过了解得知,当晚,一学生蒋某因为忘带钥匙,无法回宿舍休息,敲门宿舍内也无人应答,等他下楼向管理员借来钥匙打开宿舍门后,发现室友袁某正在房间内打游戏,对刚才的敲门声并没有理会。蒋某随后因此事与袁某发生争吵,最后还动起了手,混乱中,袁某拿起宿舍里的水果刀,对着蒋某猛刺,等发现事情闹大时,人已经不行了。10点多,多人将伤者抬出送去救治,可还是无力回天。同学蒋某因伤势过重,再也没有醒来。
校园本应该是纯净之地,却接连发生一起起惨剧。这是教育与社会的悲哀?还是这些丑恶正是当下社会投射在学校的缩影?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只毁掉了被害的学生,也毁掉了他自己,到底是多大的仇恨,到底是多扭曲的心灵,才会做出这种极端的选择。
当然,也不是说这种反思完全没有任何用处。不少学校已经注意到了这类事情的负面影响,逐步开始了对学生法律意识与心理教育的培养,例如有些学校里专门开设了心理健康学和通俗法律学,专门对学生心理健康进行辅导,同时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些举措不仅让学生们能得到新的知识,也从更基本的方面减少了校园暴力发生的可能。
在以后的校园生活里,希望更多的学校能够注意到学生心理健康的培养,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而不是一味的只在发生了之后,才“反思”,才“关注”。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未来只有经过真正的全面的培养,不仅拥有出色的学识,更要有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灵,这样,才能称为栋梁。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再见。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七
——对于构建和谐校园的思考与建议
调研人
调研时间2011年 2 月 3 日至5 日
正文
前言
大学校园暴力犯罪原因
根据nbc等媒体的公开报道统计,在“9·11”事件后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全球总共发生了2929起与恐怖主义相关的伤亡事件,其中仅2004年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就有1709件,占到了袭击总数的58%。 虽然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打击,但并没有遏止世界范围内恐怖事件上升的势头。在国内以“达赖”“热比亚”为代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与国外恐怖分子沆瀣一气,阴谋策划西藏、新疆独立,发动了一系列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事件,对西藏和新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也不可避免地渗透到大学校园。
首先传媒暴力文化的影响, 由于大学生尚处于成长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人生观、价值观和个性正处于形成之中,故媒体所传递的信息质量,会直接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和人格个性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一些反映恐怖分子犯罪记录的印刷品、录像带、淫秽画报、黄色书刊等,也通过各种渠道涌入我国。这些描绘淫秽色情、宣扬暴力以及腐朽生活方式的音像印刷制品,严重腐蚀着大学生心理和意志,埋下犯罪的种子。我国有关部门的抽样调查也显示,65%以上的工读学生,5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其违法犯罪之前均直接接触并受过各种不良信息的影响。我国台湾地区餐饮界名人萧某遭绑架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完全模仿网络犯罪游戏“生存游戏”的犯罪模式,要求被害人家属依约定前往指定地点“寻宝”,“过关”后再进行下阶段游戏。不难看出,传媒暴力与大学生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之间有着一定的关系。其次是贫困的影响。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贫富的悬殊差异通常容易让一些大学生产生心理上的落差和不平衡,加之受到恐怖主义的影响,看到社会上很多不公正的现象,自然容易让人产生蔑视社会甚至逆反的心理。当机会的障碍非常明显时,便会将实现不了自己的抱负归因于社会原因而不是自己的主观原因。有专家分析认为:弱势、贫困家庭的学生更易成为大学校园暴力犯罪的潜在主角。例如马加爵,就他从贫瘠的乡村到繁华的都市求学而言,在他身上体现出的两者之间的鸿沟、差异、生活水准,乃至社会的认同和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多么大的震荡。就边缘性而言,他是来自偏远农村,家庭贫困、个性内向,难以融入社会的大学生,属于城市边缘人群中的一员。2004年马加爵事件后,一些媒体围绕贫穷导致自卑是否是马加爵犯罪的根本原因有过争论。虽然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以及“自我中心” 的性格缺陷。但因为没有正确处理好贫困问题导致的心态变化对于马加爵犯罪的动机是有“促进”作用的。一份报告指出,在北京高校中,60%的贫困生对自己的经济状况感到“羞愧难当” ;22.5%的贫困生感到很自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可抑制地抗拒师生善意的同情。
家庭的影响是最早、最直接、也是最持久的,一个人最先接触到的环境就是家庭。父母是子女天然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表率作用是子女的最好教材。也是大学生人格形成的主要渊源。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代替不了的。一方面父母态度粗暴、争吵甚至漫骂殴打,长期的影响将使孩子形成无情、冷酷的心态,从而寻找发泄的目标导致暴力犯罪。一些因其父母离异或重组家庭后,易形成强烈的自卑心理,对自己、对生活缺乏信心,对于别人的批评敏感,其性格集自卑、孤僻、冷漠于一体。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的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子女的4.2倍。另一方面,现在有的家庭过多依赖学校教育,在进入大学以前只重视智力开发,而忽视了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当孩子进入大学后,一些家长更以孩子为中心,溺爱有加,无区别地满足孩子的一切欲望,对于子女思想变化和精神需求很少留意,使一些娇性的大学生处于一种放任的或以自我为中心的状态。养成了一些大学生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习性,在校园里一旦遇到“导火线”,欲望得不到满足或受到挫折,便容易发生暴力事件。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过的那样:“父母象牛马一样娇惯出来的子女,不是家庭的叛徒,就是社会的暴君。”
其一松散的校园环境的影响。大学校园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校园环境、管理制度、教师的教学态度、方式、为人等都对大学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有些学校忽视这一工作,控制功能弱化,客观上造成了校园环境的“真空”地带。目前,大学里普遍开设了政治理论课和法律基础课,老师、学生皆不重视,教师照本宣科,填鸭式的说教,缺少说服力,学生大多以应付考试了事。使一些大学生道德品质、法制观念下降,是非不分、善恶不辨,很容易被社会上消极因素所影响、腐蚀,而误入歧途。其二,学校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忽视。传统的教学方式认为“学习好,一切都好”。而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部分大学生存在着公德意识、社会责任、团体精神、诚实信用等道德修养的严重缺失,甚至荣辱不分。由于未能及时做好这些大学生的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使得部分大学生心理压力逐渐增加而无正当的发泄途径,很容易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
首先是理想信仰危机的影响。古人云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者不足以谋一时。有些大学生缺乏坚定的理想信仰,缺乏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的理性热爱,不能理智地表达爱国情感。受社会和媒体等负面影响,遇事缺乏理智分析而因易冲动,导致犯罪。其次是法制意识、道德观念淡薄的影响。大多犯罪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仅仅停留在书本上,没有与自己的社会行为联系起来,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的学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甚至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多数大学生犯罪后,都有程度不一的悔罪表现,归案后认罪态度比较好,都承认自己是一时冲动而为之。以上种种表现都说明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说出此类幼稚无知的话,更不会作出违法乱纪的事,走上犯罪的道路。第三是压力过大的影响.大学生所承受的压力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过级压力、经济压力,特别是在毕业即等于失业的就业压力,让大学生的致富梦、淘金梦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让一些大学生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出现心理障碍,从而引发了攻击性或者暴力犯罪行为。社会心理学家认为,当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攻击性的行为。当人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满足,受到阻力时,就会表现出人的攻击性的一面——使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利益。第四是不正确的恋爱观的影响。如:2007年9月中旬,发生在河北某大学校园杀人案就是因为恋爱问题。原本很要好的两名男同学,因为同时爱上一名女生,拔刀相见,致使一名男同学丧生。这种心理上的不成熟与所谓的“为爱决斗”注定是一场暴力。在校大学生如果没有形成良好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恋爱观,他们就极有可能在错误思想的引导下出现越轨行为。
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灵魂。在新形势下,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的创新力度,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效果,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思想和政治保障。要全面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清楚地了解当前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现状,使教育做到以人为本和有的放矢。学校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中坚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奋发图强、锐意创新,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凝聚人气,激发活力,打造合力,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思想教育、理论指导和实践实习等,为学生创造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建立适应社会需求的培养机制,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服务和指导功能,加强学生职业素质、爱岗敬业精神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培养学生在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基础上,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和健全的人格品质,做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学校要加强组织建设,重视组织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的组织框架。要精简行政部门办事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的教育和培养,注重梯队建设,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人才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水平和能力,保持组织管理与学校的和谐发展。
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观念新颖、思维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同时他们又具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和民主意识。因此,建设和谐校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首先考虑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的特点。要通过建章立制,真正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和激励人,为师生员工才能和潜力的发挥营造一种公平、公正、合理、有效、和谐、宽松的环境和良好氛围,建设充满活力的校园。
学校要善于发现人才和培养人才,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良性竞争机制和监督、服务体系,塑造宽松、协调、包容的校园氛围。学校要时时处处站在集体的高度,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为教师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创造条件,为他们排忧解难,做教师和学生的知心人。
学校要以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为中心,建立有助于教师工作的体制,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要以尊重人、激励人、关爱人、发展人为前提,为每个教师智慧和才能的发挥创造机会和条件,创建民主、务实、积极向上的学术科研氛围。支持教师学历进修,分批选送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给教师施展才华创造空间。发掘教师潜能,对在教学、科研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要加大表彰力度,树立典型。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学习的长效机制。要根据教师特点,分门别类地进行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关心、支持和重视新教师的发展,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新教师的业务本领。要引导教师弘扬正气,遵纪守法,对教育事业做到用心、耐心、细心、热心、爱心。同时,大力培植团队精神,特别是科研团队和集体意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一位教师都能爱岗敬业。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以“崇教厚德,教书育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培养学生成才是学校的根本目标,而人才培养环境又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站在有助于学生成才的角度,不断完善教育设施,开发教育资源,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和人才培养环境,为学生学习、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创建和谐的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学校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在管理模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教育的服务功能。要将现代化管理理念引入校园,增强服务意识,特别是对特困生、问题学生、后进生等弱势群体,要通过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引导,帮助他们找回信心,走上健康发展轨道。要对学生充满爱心、耐心、信心,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教育帮助和指导学生成长。要加强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科技活动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服务功能建设,为学生学习创造条件。要通过太空桥艺术节、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为师生交流搭建舞台。
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教育,创建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学会换位思考,特别是在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中广泛开展互帮互助等活动,发挥党员和干部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知识竞赛、风采之星大赛等,丰富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学会与人协作、与人沟通、与人相处。要发挥网络在学生教育中的作用,创建和谐的校园文化和健康的校园环境。
依法治校、民主决策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引入学校事务管理的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地提高校园结构的协调性和学校发展的合理性。和谐校园应是法制的校园,依法治校就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实施校园管理,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治校关键在行动。一是要转变观念,形成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二是要依法建章立制;三是要建立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四是要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做懂法、守法的人。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体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工代会制度,收集大家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置学校制度于众人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发挥规章体制的保障作用。建设和谐校园必须要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保持学校政策、规划的持续性、发展性和长远性。学校出台的各项政策、策略不能因领导班子的改变而改变,要在发展基础上保持一定的持续性,在稳定中求发展。规范管理制度,精简管理机构,以科学的理念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再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学校要定期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置广大领导干部于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之下,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适应新时期需要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突出提高谋求发展的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等。学校党委要把好干部的任用关,将优秀人才吸收到领导干部队伍,做好干部的培养工作。
参考文献: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八
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对典型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专项调研的报告,校园暴力犯罪到底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今天专访课题组成员冉容审判长。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九
近几年中学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极大地破坏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侵蚀了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欢迎阅读中学校园欺凌调查报告,本文主要通过对现在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详细的剖析,探讨出相应的对策,为制止校园欺凌事件提出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近期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据媒体报道: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云南富宁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拍裸上传空间;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药;重庆少年被同学殴打致死……校园欺凌逐渐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施暴人低龄化的趋势。
中学生独有的青春期心理特征
中学时期的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并且处于身体迅速成长的阶段,不管是在精力上还是在体力上都比较旺盛,在很多时候他们需要发泄自己身体里的躁动。但是中学时期的学生在心智方面还不够成熟,所以在处理事情的方发生经常出现不恰当的行为,经常会因为所谓的面子问题欺凌弱小。另外,就被欺凌的学生而言,也有在性格方面的明显弱点。有些学生性格懦弱,逆来顺受,缺乏同学之间的灵活应对能力,有些学生性格孤僻,不合群,又对同学的言行过分敏感,这是被欺凌者主观方面的原因。
家庭方面的教育方式不恰当
家庭教育对于学生来讲非常的重要,也是学生接受社会知识以及为人处世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对于学生价值观以及人生观的养成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在教育方面过多的宠溺孩子;另一方面,由于现在的生活压力比较大,很多的家长将时间与精力过多的放在了工作上,对孩子缺少一定的关心与照顾,导致很多的学生心理逐渐的变得偏激,没有地方发泄自己的情绪,这样的心理也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概率大大的提升。
同学之间相互的影响
不管是在中学期间还是在任何的学习期间,人都是具有合群性的心理,对于青春期的学生来讲这样的心理更加的强烈,他们比较重视那种团队归属感,并且重视自己在团队中的身份以及地位,但是也不能容忍其他团队的欺凌。正是因为这样的团队心理才会将校园中的暴力事件发生的机率提升。
加强对学生德育方面的教育,树立正确道德观念
教师应充分的发挥德育教育的有效性,在教育过程中严格遵守教育规定及教育方式,最好借鉴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案例,例如 “摔倒的老人扶不扶”、“公交车上应不应该让座”等问题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这案例可能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贴合性不够强,但是可以很好的进行导向教育,逐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当然教师也需要以身作则,坚持正确的道德行为,不断引导学生在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再三的考虑,不可莽撞的解决事情,须坚持自身的道德信仰。
加强校园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
首先,在校园法制教育层面,学校党政领导要充分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把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确定教育内容,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其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如案例分析、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有奖征文,邀请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等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法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
加强学校德育管理
学校德育工作,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加强学生道德意识的提升以及对于这方面的管理,在妥善的管理过程中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例如,可通过加强班级建设、文化活动、学科改革等发挥活动育人、日常育人、学科育人的三重功效,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团结意识,逐步消除欺凌行为产生的心理根基。另一方面,学校应针对学生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必要的引导、规范。因此,教育立法应当赋予学校必要、合理的惩戒权利,以便学校通过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学生行为。
由于中学校园欺凌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它比一般的暴力犯罪问题复杂很多,政府、学校、家长等各方力量都应参与到治理校园欺凌的系统工程中,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学校更需在第一时间激活学校的专项监管职责,从思想源头和管理实践上系统治理校园欺凌这一“顽疾”,营造出团结、友善、和谐、尊重的校园文化环境,真正为学生撑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十
孩子变野老师叫“累”
时下,在一些中小学校,常令校长或教师头痛的问题就是校园内外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打群架、勒索之类的校园暴力问题。
情景一看不惯你
某中学初二年级的学雪某头缠纱布,摸着红肿的脸颊向老师告状说:“本校初一的学生苏某昨天晚上找了七八个同学将他暴打了一顿。老师找来双方学生一问。事情调查清楚了:原来苏某经常走路时戴着耳机听mp3,雪某心怀嫉妒,以看不惯为理由,打了苏某。苏某把自己挨打的事情向几个哥们一说,便又七手八脚地把雪某狠揍了一顿。
情景二要点烟钱
某校六年级学生李某最近不肯上学,老师和家长都感纳闷,好端端的为什么不读书。通过老师耐心细致的教育,李某才吞吞吐吐地说出原因:同级的刘某因为瞒着父母染上了烟瘾。家长给的零用钱不够花,他就盯上了胆小怕事的李某,几次向他讨要烟钱。李某如说没有,刘某就威胁他说:“我要找人揍你。”李某便采取不读书的办法躲避刘某,导致学业荒废。 如此现象种种,其产生校园暴力问题的原因也很多:
一 暴力影视片是学生模仿的对象,是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一条导火线。 电视中、网络中、影碟机的“黑老大”式的打打杀杀镜头,让幼稚的学生认为通过暴力可以解决某些争执,于是他们产生了模仿、尝试的念头,在校园拉帮派,称王称霸,经常惹是生非。
二 受“文化垃圾”的干扰,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大多数的地方都有网吧,虽然网吧的门口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身穿校服的中小学生上网吧多着呢!他们花2元钱就能上网1个小时,什么刺激的、不健康的“文化垃圾”就渗透到学生的心灵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吧老板对笔者说:“一些临近街道的中学往往有学生三更半夜爬墙外出泡网吧、游戏机室,一上网就是一通宵。”由于上网,他们在校纪律松懈,无心向学,无钱时就勒索比自己小的学生,有时向他们收取保护费,遇到不快之事就打架。
三 部分中小学遭遇“亲情饥渴”。在农村,由于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他们将未成年的孩子留在家乡,交给年迈的双亲或其他亲人照顾。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管束,很多孩子在学习或生活上有了烦恼只能闷在心里,逐步形成孤僻、任性、自私的性格。据了解,特别在一些农村的学校中“留守学生”高达40%。“留守学生”打架、斗殴、偷窃等占了很大的比例。
四 一些学校分快慢班,学生感到自己受到歧视,对学生的感情和心理也是一种伤害。打架、勒索、偷窃之类的校园软硬暴力大都发生在慢班学生的身上。
在倡导和谐校园、安全校园的今天,我们要让中小学生远离校园的软暴力和硬暴力,这不仅仅是学校、家庭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更多关注和关爱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让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健康地成长,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真正做到平安、和谐和发展。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十一
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形势逼人的暴力袭警案件,已成为基层公安民警热议的话题。作为公安民警如果连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怎能担负起保护他人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人身权益,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从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频频发生的问题来看,暴力袭警已从口头挑衅、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使用凶器、武器、爆炸装置伤害执法民警,由个人突发性抗法向群体性抗法转变,并且具有公开性、盲从性、暴力性和残忍性。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化,暴力袭警案件仍会呈上升趋势,作为公安机关的决策者和警务督察部门应当认真应对,从维护民警身体乃至生命不受侵害这一最大的底线,筑起防御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防火墙。
一、三个暴力袭警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xx年9月5日晚,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公安局乐里镇派出所副所长梁芳荣同志(主持工作)在出警制止一起斗殴事件过程中,面对持刀歹徒,勇敢向前,身中七刀,仍然坚持战斗,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晚22时48分,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8岁宝贵生命。
案例二:20xx年4月23日,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入户开展重点人员的走访摸排时,遭遇暴力恐怖分子袭击。面对穷凶极恶手持斧头、长刀等凶器的暴徒,民警和社区干部与之在重点人员家的院内、屋内、巷道、警务室、镇政府、派出所和民警宿舍多个现场展开殊死搏斗,有9名公安民警及协警牺牲。案件发生后,巴楚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协调有力,调集精干力量组织增援,迅速开展现场勘查、罪犯抓捕审讯、案件深挖扩线、伤亡民警慰问、抚恤等工作。全体参战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英勇无畏、机智勇敢,充分发扬不怕牺牲、敢打敢拼的精神,当场击毙暴徒6名,抓获8名,有效地控制了现场事态,为维护社会和治安大局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案例三:20xx年3月1日晚发生在云南昆明火车站的严重暴力恐怖案,经公安部组织云南、新疆、铁路等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时的连续奋战,已于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现已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已落网。3月4日上午,受云南省公安厅杨嘉武同志和厅党委委托,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到医院,看望慰问在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处置中负伤的昆明市公安局、昆明铁路公安局的民警、协警及家属,并转达了公安部领导的问候。李刚主任详细询问了负伤民警和协警的受伤情况,对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没有退缩、挺身而出、冲得上去,与暴徒进行殊死搏斗的壮举表示充分肯定,嘱咐他们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并祝愿他们早日康复、重返岗位。
二、暴力袭警案件产生的原因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突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相对滞后、存有盲区以及执法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也有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和民警素质等方面因素。
公民意识强烈。现代民众有比较强烈的公民意识,十分关注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基层公安机关处在社会矛盾利益交织的风口浪尖,极易造成群众与公安机关的对立、对峙乃至冲突。少数群众不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一旦发现民警无法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就认为是处理不公,轻则恶意投诉、侮辱谩骂,重则暴力袭警。部分媒体盲目地报道一些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内部的负面消息,久而久之误导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看法和评价。敌对分子、黑恶势力趁机煽风点火、兴风作浪,把对不满与仇视情绪通过袭警形式表现出来,降低了人民群众安全感,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和警察能力的猜忌。
民警忽略防范。基层公安民警在抓社会安全防范工作中,却忽视了自身的安全防范,把遭袭的可能性放在抓捕、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环节上,却忽视了在执勤、办公地、住地等其他场所防范被侵害。少数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对执法中危险因素的正确认识及预防侵害行为发生的意识。与此同时,在治安环境不够稳定的偏远县(区),枪支“集中保管”方法应急性差,其他装备也相对欠缺,民警执行任务时赤手空拳,很难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纵观我国新疆、上海、贵州、云南、湖南等地多起暴力袭警案件,就能够看出基层公安机关对民警自身防范教育存在软肋,物防、技防形同虚设。
警民关系淡化。基层少数民警在执法理念上仍存在偏差,动辄以管人者自居,语言不文明,方法简单粗暴,易与被服务对象产生矛盾。少数民警实战业务技能不高,在接处警或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不能有效驾驭局势、平息事态,甚至还因方法失误导致矛盾激化或转移。少数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不多,警民关系日益淡漠。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民警与群众促膝谈心的情形越来越少见,取而代之的是以“群众有案报警,民警有案出警”的生硬、简单联系模式。还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为民观念,处理问题方法简单,对群众态度生硬,特别是在接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头脑不冷静,引发群众投诉,甚至造成暴力抗法案件的发生。
法律保护滞后。群众普遍认为,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他们更关注的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超越法定职权的行为。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民警执法权益予以保护的专门条款,有关保护警察安全的法律条文一直停留在理论上,缺少可操作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虽然规定了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但不少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未取得依法持枪资格,不能有效保护民警合法用枪的权力,以致在实际工作中,警用武器基本上处于“冬眠”状态。目前,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只对一些严重侵害民警的行为作出量刑规定,对袭警情节较轻的,大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处罚。而对实际工作中大量存在的揪打民警、撕扯衣服、谩骂侮辱民警的行为,没有适用的条款作为处理依据。
三、防范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的对策
从暴力袭警案件形成的原因,可以找出与之相对应的防御策略。基层公安机关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善抓真练,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
领导重视,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摆上重要位置。基层公安机关党委一班人必须统一思想,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基层公安民警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怎么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是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强化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强化法律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及时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成立民警“维权委员会”,“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与单位负责人日常工作捆绑,对发生执法民警正当权益被侵害案件,单位领导和督察维权办民警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认真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或恶意报复民警的投诉人依法严肃处理。
快侦快破,严惩暴力袭警违法犯罪嫌疑人。基层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对暴力袭警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办案单位认真调查,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对民警在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被侵害,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领导的决心是前提,而时间就是关键。为此,必须建立快速处置侵害案(事)件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对侵害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明确由督察部门牵头,法制、政工、刑侦、治安等部门配合,各业务部门在负责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五快”即:联动出警快、调查取证快、固定证据快、依法查处快、宣传报道快。
未雨绸缪,切实提高执法民警自我防范能力。基层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防御暴力袭警案件的讲座教育活动,为一线民警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增加辅警力量。切实增强取证意识,通过配备录音、录像等取证设备,固定现场相关证据,为事后依法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材料。要着力练体能、练擒拿格斗、练防身自卫、练协同配合、练战术运用,熟练掌握使用各种警用械具的技能。上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抓好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枪证和持枪证,并抓好对特种枪支使用和实战技术的训练指导工作,这是对基层民警的最大关爱和最大维权,要让基层民警合法配枪、依法用枪、敢于用枪、善于用枪。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争取多数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安民警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督察部门要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现场督察,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与群众的矛盾和冲突,促进民警严格、规范、文明、平和执法。
综上所述,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是作为国家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而又受到相应限制的权益。在新时期,基层公安机关只有积极预防和减少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才能够保障公安队伍旺盛的士气,从而更好的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十二
自以来,**镇妇联共接到各类妇女来访、来电投诉家庭暴力案件10起,其中自述家暴7起,占70%,通过邻居或亲戚举报的3起,占30%。其中丈夫对妻子的家暴行为8起、儿媳对婆婆的家暴行为占起,受害者均为家庭地位弱势、身体条件弱势的女性。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的重要性也日渐突出,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现从当前家庭暴力的基本表现情况、产生原因、危害和主要对策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表现情况
涉及家庭暴力的10个家庭,全部来自农村。施暴者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2人,占20%,36-50岁的6人,占60%,51岁以上的2人,占2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4人,占40%,初中、高中文化的6人,占60%;施暴者男性8人,占80%,施暴者女性2人,占20%。
这些家庭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丈夫赌博、酗酒后殴打妻子;2、丈夫有外遇,对妻子没有感情,经常借故暴打;3、家境贫困,丈夫性情暴躁无故殴打妻子;4、家庭矛盾尖锐,儿媳关系不和。
二、家庭暴力产生原因
1、女性在家庭经济上的弱势地位是家暴产生的主要因素。婚姻家暴中的女性,一是大多在婚姻中过度依赖家庭和丈夫,缺乏独立意识和自强自立的精神,由于女性在家庭经济地位上的不独立,或者在性格中的过分懦弱,在家中处于弱势地位,长期就形成了唾面自干的习惯,而把自己变成无足轻重失去价值感的“无形保姆”。二是处于婆媳关系中的农村老年女性,这些女性在家庭中毫无经济能力和地位,基本生活完全依靠子女供养,但同时因各种原因在家庭关系中长期和媳妇处于矛盾状态,其媳妇时常通过虐待、殴打等暴力行为来发泄积怨。
2、婚外情是导致家暴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前卫,婚外情现象逐渐出现,并有蔓延趋势。婚外两性关系不仅是破坏一夫一妻原则、妨碍婚姻家庭巩固的一种消极因素,而且很容易形成各种纠纷,一些男性因热衷于“养情人”、“养二奶”,对妻子和家庭逐渐产生逃避、厌恶的负面心理,妻子稍有愤怒反抗,就会实施家庭暴力,有的男性甚至将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手段。
3、“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意识使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大多数发生在施暴者与受害者共同居住的家庭里,其暴力行为很难让外人知晓。大多数受暴女性往往受传统道德的影响,认为丈夫因脾气暴躁施暴很正常,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暴行进行控诉和反抗,有的受暴女性出于自尊,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家庭暴力是个人的家庭隐私,为了不使家庭矛盾激化而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不向外张扬,更谈不上要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由此导致施暴者变本加厉,且不为外人知晓,隐蔽性很强。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1、严重侵害妇女身心健康。家庭暴力发生后,受暴女性不仅身体上会遭到严重伤害,心理上也会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和阴影。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惧、压抑的家庭氛围里,会导致逐渐丧失自尊和自信。
2、破坏家庭的和谐稳定。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就会容易陷入家庭暴力-家人反目-家庭矛盾-家庭暴力的恶性循环,夫妻或母子、婆媳之间的裂痕必然越来越深,最终导致家庭关系逐渐恶化。
3、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长期在家庭暴力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容易产生恐惧焦虑、孤独内向等心理障碍,生理、心理要承受更多的伤害和煎熬,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四、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
1、切实发挥妇女娘家人的维权作用。成立镇妇女法律援助站,同时对社会公开妇联维权电话,与本地公安、司法、各村分工合作,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打击力度,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与维权服务。同时与村、信访相关部门建成网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村妇联组织从源头防治,一旦发现某户发生家庭矛盾问题,及早参预,及时处理,做好第一时间保护人。
2、加强法律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二是积极协调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3、着力提升妇女劳动技能。促进社区及农村闲散妇女就业及劳动力转移,使妇女通过自身能力增加家庭收入。加强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引导中青年妇女实现自我就业和创业,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劳动技能,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推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
4、加强对妇女自身综合素质的教育。一是通过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在各社区全面开展邻里节活动,通过表彰“好妻子”、“好婆婆”等各类典型家庭角色,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加强对妇女文明知识、文化基础、家庭教育等多领域的培训,提升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关系处理能力,切实增强和谐家庭的稳定性。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十三
家庭暴力现象依然是造成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从我们接待的妇女信访案件来看,家庭暴力一直是造成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从20xx年以来,县妇联每年都要接待3-5件的家庭暴力引起的信访案件,约占上访案件总量的20%左右。由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当事人往往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所以即便是出现家庭暴力也往往选择掩盖,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求助,导致很多家暴案件反馈不上来。从妇联掌握的情况看,受害方都是女性。
尽管宪法、法律都有男女平等的规定,但是法律上的“平等”并不等于事实上的平等。“重男轻女”的观念以及“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还是存在的,就依仗男性身强体壮的优势,强迫女方服从自己。他们并不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只把它当作是“家务事”。这种观念在农村或是文化层次较低的群体中尤其有市场,而有些妇女在封建思想影响下,也将自己完全依附于丈夫,失去了独立人格,一旦被丈夫殴打,认为家庭丑事,不便声张,委曲求全,这样更纵容了丈夫的施暴行为。
很多家庭中男方仍是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妇女经济收入相对较少甚至有的根本没有,尤其是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的家庭内事务较多,没有更多创收的精力和途径,导致很多女性在家庭经济中依附于男性,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经济模式下,理想的婚姻家庭中,表现为男强女弱。女方希望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男性,而自己甘愿默默奉献于家庭。一些男性由于有了妻子的支持,抓住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所谓的“优越感”得到充分体现,于是要求妻子绝对服从其意志,否则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
通过我们在接访案件中发现,大多数家庭暴力发生之前都存在夫妻关系的恶化现象。一些家庭因夫妻性格不合、一方婚外情、家庭矛盾纠纷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继而出现了家庭暴力现象。这里要重点说一下,女性自身问题造成的夫妻关系恶化。一些女性因为自身修养不够或者性格缺陷,在处理夫妻关系和家庭矛盾时不注意方式方法,促使夫妻关系恶化,比如有的女性对一些小事就过分唠叨、喋喋不休,极易激怒男方,引发家暴;有一些女性处理婆媳关系、亲友关系及其他关系不当,极大挫伤男性自尊心;还有的女性性格过度懦弱、事事忍让,自己的合理要求长期得不到满足,长期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致使一些男性在家庭中滋生出霸道、自私、独断专行的心理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夫妻关系恶化,引发家庭暴力的诱因。
一些家庭中因男方在道德品质、性格、心理等方面存在缺陷,无缘无故的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
以上只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几个方面,而且很多家庭暴力现象的出现通常都不是一种原因造成的,往往包含了几种情况。
通过广泛宣传,一方面在社会上去营造促进男女平等,提升妇女社会地位的氛围;另一方面鼓励妇女树立自立、自强的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面要提倡妇女勇于走出家庭创业就业,全面提升自己在家庭经济中的地位,改变在经济上依附于男性的心理和状态;另一方面要鼓励妇女在人格上独立自主,争取在家庭重大决策上的话语权、决策权,摆脱依赖、逆来顺受等不良心理状态,培养独立自主、有主见的品格。
家庭中,女性在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承担的任务通常比男性要重很多,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女性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家庭生活质量的好坏,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克服自身缺陷,才能协调好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等婚姻家庭中重要关系,促进家庭和谐,杜绝家暴现象。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必须各部门协调联动,仅仅依靠妇联组织是不够的,必须各部门齐抓共管,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妇女要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十四
当今社会,国内多地连续发生民警执勤中被暴力袭击伤亡的恶劣事件。这种现象如不及时处理、任其发酵,极易引发连锁反应。血的教训,折射出许多问题,值得深刻反思。现就暴力袭警的现状及类型、原因、危害后果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暴力袭警现状及类型
我国被国际刑警组织认定为警察伤亡严重的国家之一,近20xx年来民警年均因公牺牲400人以上。而美国20xx年有126名警察因公殉职;香港20xx年来仅1名警察因公殉职。当前,除过劳死和意外事件外,暴力袭警已经成为导致我国公安民警伤亡的最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暴力恐怖类。近年来新疆暴恐分子为增强袭击效果,将反暴恐主力军的公安机关作为重点袭击目标,多次以公安分局、公安边防派出所为目标发动暴恐袭击,导致民警伤亡。
(二)暴力拒捕类。打击违法犯罪、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是民警的主要职责,也是民警负伤的首要因素。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面对民警抓捕负隅顽抗,铤而走险,暴力拒捕,往往导致民警伤亡。20xx年至20xx年,全国民警因公负伤20741人,其中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因遭受暴力袭击负伤的8880人,占42.8%,居第一位。今年6月9日,河北省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协警袁帅在抓捕行动中被犯罪嫌疑人用猎枪击中牺牲。
(三)报复袭击类。一些负案在逃犯和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前科劣迹人员,仇视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对办案民警实施诬告陷害,甚至报复袭击。今年6月2日晚,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局民警刘国群在辖区被一名曾被其打击处理的惯偷连捅14刀不幸牺牲。
(四)逃避执法类。面对民警盘查堵截,有的违法行为人侥幸心理突出、抵赖心理严重,拒不服从民警现场执法,为逃避处罚,涉险冲关,造成执勤民警伤亡。今年3月11日,上海民警茆盛泉在执勤中被违章宝马车拖行10米重伤不治牺牲。
(五)聚众滋事类。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爆发态势。群体性事件规模大、人员成分复杂、持续时间长,现场群众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行为激进。一旦局面失控,往往会演变为“打砸抢”事件,处置民警极易遭到围攻,受到伤害。
(六)公然挑衅类。少数群众面对民警执法,无理取闹,对民警撕扯殴打,侮辱谩骂,挑战执法权威,影响极其恶劣。5月7日,深圳一对母女乘坐地铁时拒不接受安检,侮辱谩骂处置民警达18小时,并打伤3名民警。
二、面对暴力袭警现象的困惑
屡次发生以身试法、暴力袭警、挑衅执法权威、侵害法律尊严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法律支持欠缺。一是我国法律尚未设立“袭警罪”。对袭警犯罪,现行法律没有专门法条,缺乏法律威慑力。对造成轻微伤害的,仅将其作为一个从重情节,以妨害公务罪处罚;造成民警重伤或死亡,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定罪处刑,无法凸显暴力袭警的本质特征;没有造成民警伤亡的其他行为,仅作为一般违法行为,不能实施有效打击。二是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情形过于复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了15种可以开枪的情况、2种不得开枪的情形、2种停止开枪的情形,内容很具体,但过于繁琐,不利于实战应用。在美国,警察开枪只需遵守四点规定:1、开枪是为了保护民众或自己的生命安全或者是为了防止更大的罪案发生;2、除了开枪以外,别无其他方法来解除威胁;3、警察开枪后,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开枪报告;4、违法开枪的警员,会受到纪律处分,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香港,警察开枪也只需遵守四个条件:1、为了保护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以免生命受到危害或身体受到严重损伤;2、有理由相信某人犯严重暴力罪行应当加以拘捕或犯严重暴力犯罪的疑犯企图拒捕;3、平息骚动或暴乱;4、警员开枪后,上级机关会立即对警员开枪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警员开枪不当,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另外,香港警察将执法中遇到的抵抗分为“心理威胁、口头不服从、消极抵抗、防卫性反抗、恶意攻击、致命攻击”六级。一旦遇有暴力袭警行为,武力使用手段自动上升一级。
(二)政策扶持不够。一是职能过于宽泛。上世纪90年代公安机关开展了频繁的非警务活动,倡导“四有四必”等无限制服务。非警务活动虽然短时间内树立起公安机关“亲民”形象,但长此以往,必然淡化主要职能,影响执法威信。二是权益保障不到位。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的《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规定》,对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引发的涉及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财产权益等予以保护。但是,这些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且多注重事后保障、忽视事前保障。三是工作保障不到位。比其他部门相比,公安民警政治待遇偏低,经济待遇与承担的任务和压力不适应。此外,虽然公安机关业务经费有保障,但是为应对突发事件进行的特殊训练保障尚存不足。
(三)装备配备不规范。一是武器警械配备不到位。目前,实行的枪支管理制度十分严格,虽然保证了武器警械的安全,但是忽略了执勤民警的安全,在处置紧急突发情况时没有绝对优势,导致民警频繁遭受袭击。二是应急装备配备不全。部分基层一线单位接处警、巡逻防控车辆的车载装备不全,一旦遇到歹徒袭击,无法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应对能力不足。一是危机意识淡薄。民警遭遇突发情况时思想准备不足,敌情意识不强,既容易贻误战机,也容易造成自身的伤亡。二是自我防护能力不足。传统的教学模式存在“重体能、轻谋略,重形式、轻应用,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由于实战训练不足,难以通过大量反复的动作刺激建立有效的条件反射,面对歹徒时自我保护意识、措施、能力不足。三是实战训练不足。缺乏常态性的盘查、堵截、抓捕、强制带离、突击攻坚、武器警械使用等实战训练。以致需要使用武器时出现打不准、不敢打等现象,需要执行任务时出现动作不熟练、配合不默契、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五)公共关系处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执法机关与公共媒体之间沟通不畅。一是缺乏主动宣传意识。部分公安机关缺乏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资源的意识,导致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得不到有效的正面宣传。二是缺乏接受舆论监督的勇气。个别公安机关对媒体报道的队伍问题,不敢正视,刻意回避。三是回应社会热点不及时。对涉及公安工作的社会热点,若不及时回应,将致使流言四起,引发工作被动。如庆安火车站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公开视频资料,引发社会热议,导致后期做了大量工作进行弥补。
三、暴力袭警的危害后果
(一)割裂了警民关系。暴力袭警作为文明法治社会的丑恶现象,如任其发酵,极易引发效仿,使个例成为常态,将产生严重后果。一方面,会导致群众误以为抵触民警执法甚至暴力袭警也是维权。另一方面,会导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产生消极情绪,认真履职的积极性降低,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警民关系的对立。
(二)恶化了警媒关系。戈培尔有一句名言“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特别是在网络发达的当今时代,如果暴力袭警这样一件错误的事情被媒体作为热点反复炒作,会引起一系列负面的社会效应,诱导群众将错误视为“正确”。同时,媒体报道也给公安机关带来了极大压力,导致在提供新闻资源时更加谨慎和抵触,影响了警媒关系的长远发展。
(三)影响了社会稳定。我国正处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和重任。如果民警的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一方面既侵害了民警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将降低民警的职业归属感,撼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
(四)践踏了法律尊严。暴力袭警不仅是对民警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性的挑战,也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藐视,是对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治秩序的严重破坏。
(五)助长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袭警案件屡屡发生,如不敢于处罚、不从严查处、不严厉打击,必将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其更加有恃无恐。
(六)挫伤了民警工作积极性。暴力袭警事件,不仅给当事民警造成了身体伤害,更对起本人以及周边民警造成了极大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如果心中的怨气和压抑的情绪无法得到排解,其执法思想、作战锐气和工作斗志必然受到冲击,工作起来顾虑重重,工作力度大打折扣。
四、应对处置暴力袭警事件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法律保障。一是研究设立袭警罪,保护民警人身安全,创造健康执法环境,防止袭警行为蔓延。二是用好现有法律,依法严厉打击袭警犯罪,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借鉴欧美、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制定简明扼要的武器警械使用条件,保障民警人身安全。
(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警自我防护意识训练、自我防护能力训练、技战术训练、装备应用训练,提高民警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制止暴力犯罪的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规范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落实公安机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健全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
(四)强化装备配备使用。为基层民警配备必要的武器警械和安全防护装备,落实相关使用管理制度,指导民警正确使用武器警械,为民警执法执勤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检查监督。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力度,整改隐患漏洞。把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工作目标和重要职责。发生问题的,倒查追究责任。
(六)强化案件侦破。对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要全面收集证据,重点督办。要与检法等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依法惩治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执法权威。
(七)强化民警维权。加强民警维权组织和维权力量的建设,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消除民警的恐慌心理,重塑民警执法形象。加大对伤亡民警、家属的慰问和抚恤力度,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加强警务宣传,推进警务公开,弘扬主旋律。尊重媒体,善待媒体,正确运用媒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十五
摘要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事关人权的保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涌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关于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被推至风口浪尖。本文就新婚姻法下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家庭暴力;婚姻法;反家庭暴力
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我国学者张曙、李熠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上、精神上或性方面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第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包括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第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具有故意。第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客观上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25.4%,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2000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2005年至2015年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妇联热线情况统计显示,2012年有12.6%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街道、居委会等途径求助,2015年初求助比例提高了38.8个百分点。对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遇到家庭暴力时,59%的人希望求助外界解决。在选择求助单位时,27.5%的人选择妇联、村居委会,20.6%的人选择法院或派出所,20.5%的人选择亲戚朋友,12.5%的人选择双方单位。妇联、居委会成为公众解决家庭法律力的首选单位。
从家庭暴力成因来看,主要有四点。一是思想上原因。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思想,妻子要三从四德,这固然是优良传统,但是男尊女卑思想过于严重,导致夫权统治思想是蔓延,妻子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封建礼教中的夫君成为一家之主,掌握家庭经济具有最高权力,从而对妇女不尊重也不重视。第二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婚姻基础不好。
2)对于一些有酗酒恶习的丈夫来说,酒后施暴常见。
3)经济地位不对等,夫妻双一方因失业等因素对另外一方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形成不平衡的家庭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略有不和,无深厚的感情基础,长期持续不平衡的经济地位可能导致出现经济控制等暴力现象。第三点是社会方面原因。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通常不愿声张,首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家庭纠纷法律不予干涉,其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导致家庭暴力有增无减,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也有可能使家暴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导致家庭暴力事件频发。最后是法律方面原因。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并不完善,在法律体系上,家庭暴力的规范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且家庭暴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执行力,明显跟不上去,还有家庭暴力发生地点通常都是个人场所,取证困难,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强,而对受害人救济的法律途径较少都成为家暴逐年增加的原因。
解决家庭暴力的对策
(一)注重立法
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成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开辟妇女热线电话,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等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人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障碍排解机制
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增加心理障碍排解途径,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以冷静处事,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五)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六)制定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
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严重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有许多的漏洞与缺失,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是建立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同时婚姻法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部门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合作的防治机制,并对负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而怠于履行、不履行的人员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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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调研报告篇十六
近年来,基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屡屡遭到违法者不同程度的抗拒、阻挠甚至暴力攻击,不但严重扰乱了公安部门正常的执法活动,破坏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侵害了公安民警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同时,也严重挫伤了基层一线民警执勤执法的工作积极性。如何解决基层一线民警执法执勤难的问题,从而更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和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就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一、执法执勤中遇到的问题
(一)寻衅滋事,无理取闹。一线民警在查处违法行为或执勤时,违法者故意大声喧闹,挑起事端,引起群众围观,有的违法者当众辱骂公安民警,或拦住民警阻碍处理,有的干脆躺在路上以死相威胁,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还有的违法者倚仗自己有钱或有后台,对民警的执勤执法不屑一顾,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甚至扬言要找人收拾民警,气焰嚣张。
(四)大打出手,暴力抗法。民警执法执勤过程中,被违法者大打出手,甚至使用石块、匕首、砍刀等凶器进行暴力攻击,给民警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五)聚众闹事,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基层民警执法难的原因
一是社会转型期,执法环境复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期,工人下岗、拖欠工资等社会问题较为突出,城乡贫富差距较大,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社会心态浮躁、道德观沦丧,功利性突出。因此,一些有钱人自以为财大气粗,横行霸道,既不遵章守法,也不服从民警的管理;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受历史、地理、经济条件、文化背景等因素制约,参与者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封闭,遇到民警执法往往一呼百应,对民警进行围攻。
二是社会整体法治水平不高。我国加入wto之后,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注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执法部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公安部门越来越倡导文明执法和服务意识,在队伍内部建立了一系列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许多部门还将投诉量作为衡量民警工作的标准。但由于社会整体法制水平和道德水准不高,大多数群众只讲法律对自己有利的方面,不讲对自己不利的方面,许多群众往往民警的文明执法为软弱的表现,在民警执法时百般阻挠甚至暴力袭击。许多民警受纪律约束,面对攻击时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忍气吞声流下委屈的泪水。
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相关配套法规规定不明确,对于公安民警执法执勤有很大的限制、尤其是现有法律对暴力袭警行为没有作专门规定,对袭警行为只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对“警察”这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特殊对象没有进行特别保护,量刑明显偏轻。由于对暴力袭警者的惩处力度不够,袭警的犯罪成本低,也导致暴力抗法事件屡屡发生。
四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警民关系不和谐。由于民警执法执勤时直接与广大群众接触,民警执法过程中,一旦“损害”了部分人的不合法利益,就极易产生矛盾。同时,广大群众对民警部门的工作职责、队伍建设等情况也缺乏了解,对民警执法执勤工作存在误会,有的群众认为民警开展整治是为了搞创收、发奖金,从而从思想上对民警的执法活动产生抵制。
五是部分民警执法水平不高。一些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执法不规范,甚至出现执法差错,导致群众不满。少数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规范,极易使执法对象产生抵触情绪。还有些民警执法水平不高,存在“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也不善于耐心做群众工作,对同一类违法行为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往往导致警民矛盾激化。
六是民警缺乏自我防范意识。一些基层民警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公安部配发的单警装备不能很好的利用或没有使用的意识,总认为处理一些小警情不需要带上单警装备,因而在执法过程中一旦遇到群众阻挠或暴力袭击,缺少应急处置措施,发生袭击事件时无法利用装备对自己进行保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同时,一些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警惕性不高,没有应付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对执法对象不注意观察、控制和防范。
三、应对之策
基层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遇到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公安机关管理职能的发展,解决执法执勤难问题刻不容缓。我们应从法制、机制、打击、宣传等多方面入手,给基层民警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树立“重塑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信念,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确保公安机关管理职能健康、稳步发展。
(一)法制保障。一是要尽快完善公安机关相关配套的法规及规章,要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凡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推搡、拉扯、殴打等行为,都可作为袭警罪来定罪,增加暴力抗法者的犯罪成本,保护公安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二是要设立“警察合法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为受到恶意投诉、诬告或暴力袭击的警察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对恶意投诉、诬告者进行惩处,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二)机制保障。一是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从管事率、遵章率等多个方面对民警的工作进行考评,重点考核民警的工作效能,不能简单将投诉量与民警工作业绩挂钩,在倡导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用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民警从严管理严重违法行为,鼓励民警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扭转“干多错多、干少错少”的错误思想。二是要建立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制定基层民警执法规范,用制度规范民警的具体执法行为,对民警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投诉查实的民警要按情节进行教育或处罚。三是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民警执法时一旦遭遇暴力袭击,其他警种应及时增援,迅速捉拿违法闹事者,树立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
(三)培训保障。要充分利用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使广大基层民警练就过硬的基本功,执法时能灵活应对各类不同的情况。首先,要广泛开展宗旨教育学习,教育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克服以管理者自居的作风,执勤执法时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说霸道话、不做霸道事,同时用反面典型教育民警廉洁自律,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其次,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民警学习《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及各类公安管理法律法规,通过自学、授课、考试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增强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切实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做法;再次,要重点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从规范执法、窗口业务、科技装备使用等多个方面对民警进行培训,切实解决“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的问题,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避免因民警的执法差错而引起矛盾;此外,还要开展执法艺术培训,通过对民警情商的开发,让民警执法时学会使用策略和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还要高度警惕,避免与违法者发生正面冲突。民警在执法时只有严得有理、宽得有度,才能以理服人,争取民心。
(四)宣传保障。一是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以“五进”宣传为载体,加大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针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及外来工集中的企业开展宣传,增强农民、外来工的法制意识。二是宣传公安机关管理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都来支持、配合钢安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好社会的安全稳定。三是对民警执法难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媒体报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通过对阻碍、抗拒民警执法活动的不法分子进行曝光,对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通过深入宣传,可以很好地融洽警民关系,增强群众对民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融洽、和谐的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五)装备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公安装备建设,为一线基层民警配备完善的装备,在人、财、物等各方面向基层民警倾斜,配齐、配足基层民警执勤执法用的警械装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暴力抗法对民警的伤害。
(六)打击惩治保障。对民通民警遭遇的恶意投诉、人身攻击等恶劣行为,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迅速调查取证,对恶意投诉乃至诬告者进行严肃警告,如不听告诫仍四处诬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辱骂、围攻、殴打执法民警的行为,公安治安部门要按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等极端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惩治,决不手软,只有通过“杀一儆百”、树立反面典型,才能在社会上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重塑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七)心理健康保障。民警受到恶意投诉、无理纠缠后,要安排专人对民警做必要的心理辅导和精神抚慰,帮助民警放下思想包袱,解除心理压力,积极投入工作。对遭暴力袭击而受伤的民警要及时救治,民警所在单位和相关领导要主动关心、慰问受伤民警,并将对违法者的惩处结果告知民警,为民警声张正义,还民警以清白。要定期举办民警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心理辅导座谈,或设置民警心理咨询辅导室,相关领导要经常与民警谈心、交流,倾听民警的委屈和心声,引导民警正确看待执法难等问题,消除基层民警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难度不断加大情况下产生的紧张心理。可以通过开展“心系民警冷暖”为主体等活动,切实关心基层民警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要通过建立加班补助制度、年休假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健康档案制度、就医保障制度、民警家属失业援助制度等一系列从优待警的措施,想方设法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让基层民警真正感受到集体的关心和温暖,确保民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