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社会学的论文(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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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论文篇一
伴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和社会竞争加剧,我国城乡居民面临的心理压力和矛盾冲突日益增加,由此而引发的心理偏差与疾病问题已有蔓延之势.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全球负担“计划采用的”劳动能力丧失调整的生存年“指标测算,1990-,心理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位居榜首,各类心理问题的花费分别占疾病总负担的18.0%和20.0%,约占所有由疾病引起的'劳动能力丧失的五分之一,接近发达国家23.5%、高于中低收入国家10.5%的水平[1].由此可见,心理问题已成为目前我国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作者:周丽丽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刊名:理论学刊pku英文刊名:theoryjournal年,卷(期):”"(5)分类号:b849关键词:社会学的论文篇二
摘要...i
abstract.ii
一、前言...1
(一)问题的提出...1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1
1.国外研究现状...1
2.国内研究现状...1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2
1.研究目的...2
2.理论意义...2
3.现实意义...3
(四)研究方法和对象...3
1.研究思路...3
2.研究方法...3
3.研究对象...3
(五)相关理论概述...3
1.再社会化...3
2.社会排斥...3
3.社会互动...4
4.文化认同...4
(六)相关概念界定...4
1.农民工...4
2.城市融入...4
3.边缘人...4
二、农民工城市融入区域性分析――以j市为例...5
(一)j市农民工现状...5
1.基本情况...5
2.生活状况...5
3.工作状况...6
(二)j市农民工城市融入现状和需求...7
1.经济层面的融入...7
2.社会层面的融入...8
3.心理层面的融入...8
4.政治层面的融入...9
5.文化层面的融入...10
6.融入需求...10
(三)j市农民工城市融入存在问题及原因...11
1.存在问题...11
2.原因分析...11
三、建议和对策...13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13
(二)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13
(三)提高农民工在初级分配中的待遇...13
(四)减少对农民工的歧视...13
(五)逐渐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14
(六)建立属于农民工的工会组织...14
结论...15
注释...16
参考文献...17
致谢...18
社会学的论文篇三
2.《社会学主要思潮》雷蒙.阿隆华夏(或上海译文)出版社
3.《西方社会学》w.d.珀杜河北人民出版社
4.《社会学理论》d.p.约翰逊国际文化出版社
5.《现代社会学理论》马尔科姆.沃特斯华夏出版社
6.《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乔纳森.h.特纳华夏出版社(及天津、浙江)
7.《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下)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8.《社会学十大概念》让.卡泽纳弗上海人民出版社
9.《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马克斯.韦伯上海人民出版社
10.《十九世纪的思想运动》乔治.h.米德中国城市出版社
11.《通过社会学去思考》齐尔格特.鲍曼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2.《社会学二十讲》亚历山大华夏出版社
13.《世纪末社会理论》杰夫瑞.c.亚历山大上海人民出版社
14.《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5.《社会学的想像力》赖特.米尔斯三联书店
16.《社会理论与现代性》尼格尔.多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7.《结构主义的视野》汤姆.r.伯恩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8.《实用主义与社会学》爱弥尔.涂尔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社会学与社会组织》米尔斯、帕森斯等浙江人民出版社
20.《社会学思想名家》刘易斯.a.科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社会学的论文篇四
1.“乡土本色”产业的概述
依据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对“乡土社会”的阐述,结合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得出:当代“乡土社会”是一个保留有传统安土重迁观念的熟人社会,这样的社会有着地域性强烈的文化习俗和生活经验,并构成了当地的“乡土本色”,“乡土社会”注重对“乡土本色”的传承。同时这个社会的新一代正在兴起,使得整个“乡土社会”已然有了自我有机更新的需求与可能。而发展“乡土本色”产业正是一种有机结合以上特征,实现村镇产业现代化的规划途径。其更注重“乡土本色”这一本质,而非侧重于外在表现形式,因而区别于“乡土化”。
2.“乡土本色”产业发展规划途径
2.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探索
2.1.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的产生背景
在过往城镇化过程中,乡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但小城镇“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规划模式,往往使原有村民远离了耕地,提高了村民耕地成本,村民逐渐没有务农的意愿,纷纷投身非农产业,耕地得不到的充分的耕耘,导致占补平衡虽然实现了量的平衡,却在质的平衡上出现了问题,在事实上导致了耕地的减少,也使得“乡土社会”失去了原有不同于城市的田园风貌。农业的三产化途径正是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留住田园风貌,保证耕地质量为出发点的一种探索。农业三产化的提法早在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有所涉及,当时即强调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除了生产功能之外,还具有社会功能、历史传承功能、文化功能等。温铁军曾指出,只有把二产化、车间化的农业改造成具有三产化开发条件的农业,才是包含了一、二、三产多个产业门类的现代化农业,才有条件改变过去在生产相对过剩条件下过多强调二产化的农业,也才能改变二产化农业的双重外部性,即面源污染和食品的不安全问题7。
2.1.2“农业三产化”新途径——地产绑定农业
以湖北省大冶市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例,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约为15平方公里,而在湿地公园周边存在着大量的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都零散分布于湿地周边,若采用典型的“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小城镇规划模式,将面临土地整理的巨大困难,并且将造成村落形态的破坏。不难想象,若将村民积聚于小城镇,大量的村民必将远离自己的耕地,同时作为载体的居住形态遭到破坏后,“乡土本色”更是难以有效传承。但若采用“地产绑定农业”的新型农业三产化方式,则有望实现当地经济发展与“乡土本色”有机传承的双赢。
2.2当代“乡土工业”的发展模式
2.2.1“乡土工业”的思想内涵
农业从来就不是“乡土社会”中农民唯一的收入来源,在“乡土社会”中,“农工相辅”的生产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自然经济男耕女织的传统就已经表明,除农耕外,手工业同样是中国传统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11因此几乎每个村落都会有自己传统的手工业,这样的工业代代相传,村民们以此为生,技艺也愈发精湛,逐步成为了当地标志性的文化内容。而随着现代社会工业的迅猛发展,现代工业强劲的生产力使得很多传统的手工业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甚至导致其传统工艺失传。而主动应对时代变化的一些村落,则将自己的传统手工业外迁至临近城镇以设立工厂,青壮年也随之离开耕地进城务工,这些无疑都是对“乡土社会”的`“损蚀”。
2.2.2当代“乡土工业”的发展规划模式
而中国城市化率迅速提升的今天,为进一步发展当代“乡土工业”带来了契机。广布中国大地的小城镇为城乡之间构建了更为完整的联系平台,而当代电子商业的迅速崛起,网络购物平台的广泛普及,物流行业的日趋成熟,都使得“乡土工业”的产品不再依赖于积聚度高的实体交易平台,从而更容易走出村落,走向广大的国内市场,甚至走向国际市场。事实上,当代发展“乡土工业”的尝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开弦弓村为例,其传统的蚕丝工业不仅没有在与西方现代化工业的市场竞争中失败而消逝,反而通过工厂的社区化,进而走向大型工厂的本地化,使得这一传统工业成为了开弦弓村最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大幅改善了开弦弓村村民的生活水平。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887元,远远高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甚至超过了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的17226元12。其工业的贡献率在2010年就达到了87.2%13,已经成为了全村的支柱产业。同样,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的尹解元村更是在发展“乡土工业”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全村以祖传石雕手工业为核心产业,创立了多所石雕公司,借助当今发达的物流行业、电子商业、网络购物平台,将石雕销售到了全国各地,在国内成功地打响了尹解元的石雕品牌。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村人均收入已接近10万元,其中上亿元的就有两户,千万元的更是有二三十户。这些村落的成功,无疑都是对当代“乡土工业”发展前景的注脚。
2.3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发展模式
2.3.1基层村镇第三产业“乡土本色”的发展途径
由于中国大地上小城镇的建设如火如荼,村镇第三产业普遍有了发展基础和载体,增重第三产业比例有利于优化基层的产业结构。村镇的第三产业发展目前主要是以旅游产业为龙头,餐饮、交通、商业服务业等紧随其后。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亦是村镇的朝阳产业,若深度挖掘基层村镇“乡土本色”,包括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脉等,并予以有机的传承和开发,文化产业将释放出极大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2.3.2.1基层村镇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问题从已有的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案例来看,旅游产业对于“乡土社会”来说往往是双刃剑,即虽发展了经济,却“损蚀”了“乡土社会”。如某些传统古村落都在旅游产业的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的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然而其“韵味”,即“乡土本色”却在商业氛围过度蔓延、游客管理日益失控、项目盲目迎合市场等因素下逐渐褪色。而乡村旅游的核心旅游资源正是它的原真性,所以我们应针对目前不利于“乡土本色”传承的情况进行改善。
2.3.2.2以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
的旅游业发展规划模式鉴于以上两方面,我们在国外的乡村旅游模式中找到了相关经验。从生产者行为来看,法国的经验就值得我们借鉴。其生产者模式的构成同样是“政府、农户、协会、企业”这四者。但其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户(即村民),他们在经营农业的同时利用农业资源开发旅游产品15。没有人比村民更了解自己村落的风俗、文化,并且村民是旅游产业的主要受益者,这个思想跟费老“乡土工业”的思想吻合。但没有企业资金的注入,村民能有自主开发的启动资金吗?笔者看来,随着“还权赋能”16的政策推广开来,村民的耕地、宅基地、林地等产权界定清晰后,其交易成本的减少,可以使其更容易进入市场交易,这将为村民带来可观的资金收入17。那么村民是有望自主开发和经营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的。可是如果村民也“趋利迎合”游客,放弃原真的本地产物,引进外地,甚至城市产品或项目进行经营呢?协会将在当地政府政策指导下制定乡村旅游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推动行业自律;另外,协会作为联系政府与村民的桥梁,也将为村民提供咨询培训、网络信息平台、营销服务等。企业则是乡村旅游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联系村民与游客的桥梁,也是重要的旅游服务供给者,例如开发乡村文化主题的创意旅游产品等,以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增强旅游产品竞争力。不依赖企业投资的政府则采取社区为主导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提供资金资助村民,并提供政策支持,保证经营主体始终是本地村民15。这一套体系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保护旅游产品的原真性,这与保护“乡土本色”的思路是一致的。
3.结语
纵观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发展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村发展的关注,往往受到忽视。笔者立足于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土社会”的产业规划做出了相关探索与思考。分别对农村三次产业的发展模式提出了相关建议,初步探索了“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模式体系。该体系从宏观上把握了其核心目标——挖掘“乡土社会”自身特征,即“乡土本色”,探索“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途径,实现基层村镇产业的现代化,并以此反哺并支撑“乡土社会”的发展,使其“乡土本色”得到有机地传承,构成良性循环。而具体到微观层面,乡村发展问题往往更为具体,如具体到农民所有的林地、耕地、宅基地等确权问题,不同地区人文、政策环境细微差异等等,以上“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的构思能否落实,并实现对“乡土社会”的有效保护,还有待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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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论文篇五
社会学作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关注于当下社会现实与社会问题,以下是专门为你收集整理的社会学的论文,供参考阅读!
国际建筑学界有句名言:“城市建筑是长官、开发商、建筑师和市民合谋的产物。”[1]这句名言可以推广到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的各个环节。城市建筑就是一种制衡与博弈,在这场“制衡”之中,城市市民作为这场“战争”的主体,他的作用是不可或缺且举足轻重的。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出现了农民进城务工的潮流,开始进行城市运动。由于人口的大量迁入,在这一时期,中国出现了一大批的中小城镇,大约有1.6亿的农民改变阶层性质,转变成为工人、城市居民、商人等,这些农民极大地促进了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这就是中国农民造城运动所取得的巨大“胜利”。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出现贫富分化现象,社会阶层出现了极端化的分离,产生了更加严重的收入微薄、生活条件艰苦的底层群众。 [2]近年来,不少学术界的研究人员针对如何缩小收入差距,减轻贫富差距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减少此类现象的主要方法就是加大城市化的进程。目前,由于他们的生活水平比较低下,城中村的流动人口被边缘化现象也随之出现。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只有纠正歧视民工的心态,通过政府不断改进政策,才有可能逐步解决民工潮和农民进城的种种问题,才有可能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运动走向稳定、积极向上的道路。
(一)推进城市化进程
(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从目前的土地面积上看,已经无法满足我国70%的农民数量,加上现代生活成本的提高,农民无法依靠农业生产得到充足的收入来源,往往需要从事非农业生产才能满足。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加上剩余劳动力转移出现大量的阻碍,[5]所以分析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方式之一,积极改善城乡劳动力结构,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合理规划并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市场,有利于促进城市化进程的稳步发展。
(三)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高水平的城市化进程是同步的,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实现更高城市化的水平,而提高城市化水平则有利于促进实现全面小康。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表现为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更多的农民成为市民,农民的收入有了显著的提高,进而开辟一条农民实现全面小康的新路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 2008年,反映贫富差距的指标为“基尼系数”,城乡差别的指示为“城乡居民收入比”,这两项指标自2000年以来持续扩大,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存在着很大的程度上的差距,[6]使农民实现全面小康生活存在诸多的阻力。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尤其要解决城市化面临的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特别是要善待进城农民,要关心和保护农民和市民的利益。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
由于我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这就造成了农民为告别落后的农田生产耕作享受现代城市快捷方便的生活而进行的“跳龙门”现象,在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现象尤为严重,使得国内亿万农民汇成浩浩“民工潮”。[7]然而从目前国内城乡制度和政策上来看,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不仅仅面临着地域、收入条件的阻碍,同时由于落后思想文化、教育程度低等原因使得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变得更加缓慢。
(一)思想观念的障碍
近些年来,由于受到众多大中小城市的政策的影响,农民用地被很大程度地限制。由于教育条件的不足,导致农民文化程度低,这就造成了农民在与城市居民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加上城市居民为保护自身的城市不受伤害,在思想、行为上无法接受农民,进而形成了一道道的人为壁垒。[8]然而由于农民自身条件的缺失,加上长期受到压力,造成农民自身转化成市民的矛盾心理。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至于出现农民与市民之间相互排斥,因而使城市化进程的主题出现矛盾,严重地阻碍城市化的进程。
(二)利益的障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确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78年3月,国务院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镇”。1980年10月,又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199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10]在社会主义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严格控制”实际上就是控制农民进城的现象,同时控制农村人口进城的数量以及城市化,这就大大地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加上其他一些人为的限制政策也在阻碍农民发展,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四)经济发展的内在障碍
(五)户口障碍
由于我国长期坚持计划经济的体制,采用二元制户籍制度导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一直处于较大的状态,并且长期造成城乡的贫富差距,使得城乡之间长期处于对立的关系,严重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造成了农村的贫困与落后。在这样的对立中,城市市民由于承受心理、思想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自我膨胀的错误思想,将农民阻挡在城市的门外。农民为了城市的建设以及自身的发展,纷纷进城务工,为城市的建设付出青春年华,奉献一生。这种做法违背了历史的发展进程,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
(六)保障制度障碍
首先我国房价不断上升,房地产市场主要针对高要求、高薪资的客户。[12]其次,由于社会分层的不同,农民工子女在享受教育资源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由于当地出台的对农民工子女占用教育资源的反补偿政策,农民工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必须支付超出数倍的借读费用等,由于高额度的教育支出,使得大量的农民工子女面临着失学和辍学。第三,在今后几年,我国新增的劳动力市场不足,使得就业率仅在40%-50%之间。[13]这就使那些无法改善就业的底层人民生存、生活条件。这些问题都成了阻碍农民工进城的关键性问题。
(七)文化素质的障碍
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教育资源却相对不足,许多农民本身对教育也缺乏重视,受教育程度低,这就使农民与现代城市的高科技、高水平的生活格格不入。农民的精神生活依旧贫困,生活的行为方式和习惯始终保持着落后的习俗和不文明、不卫生、不科学的陋习,同时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都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
(一)构建合理的规划体系
由于社会的失衡,构建城市规划的过程就需要建设者从失衡中走出来,走向惠普,同时密切联系农民,关注他们的心声,既要尊重市民,又要维护农民们的利益和地位,提高农民、市民的参与度,增加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构建一个能统筹兼顾的全面协调的城市规划。
1.规划注重需求关系
2.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3.加大公共设施投入
要加大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高和改善底层群体生活区及聚居区的城市公交系统和公共设施系统的配套,缩小居住环境之间的各部分差异,重点抓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教育设施建设的公平性,让农民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体验优质的社会福利和公共资源。
4.公众参与机制
昔日农民工摇身一变成了城市的新主人,城市化进程引发的中底层社会问题应该予以重视,坚持底层群体的利益为本,使其始终保持在城市中的主体地位,才能更好的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社会学的论文篇六
法律社会学在西方国家首先兴起,时至今日其发展的历史将近百年,是一门发达和繁荣程度较高和较快的学科。在我国,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起始甚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社会实践的迫切需要,学者们才在大胆借鉴国外法律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我国法律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结构。并且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去推进法律社会学的研究,也是让人深省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相关的分析和阐释。
首先是对法律社会学称谓和含义的界定。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一致地认为:采用法律社会学的称谓是比较妥当的,也是更容易让人接受的。他们认为,法律社会学和社会学法学二者的含义在实质上是相同的。所不同的,仅是研究者本人在研究同一问题上所处的角度和着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在社会学法学中,一个社会学家要综合各种社会因素(包括法律因素)来研究这一问题。而在法律社会学中,法学家则重点研究这一问题的法律方面,但是又不仅限于法律方面。
其次是关于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学者们各持己见,仁智双全。有的学者认为,法律社会学是以社会中的法作为研究对象的,其任务在于研究法的作用、价值、以及法实施的运行机制。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更为广泛,包括法和社会之间的种种关系;既要研究社会中的法,也要考虑法的社会因素。所以说,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研究对象不可太过宽泛,否则就失去了学科划分的意义。通过对法律与社会现象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来解决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实施问题,从而推动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再次是法律社会学研究的理论特征。法律社会学并不是就法本身来孤立地研究法,而是将其置于丰富的社会实践生活中,通过法律和其它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来对其进行研究的。因此它首先具有综合整体性的特征。此外,法律社会学还是一门讲求实效的学科,它不奉行本本主义。我们必须把书本上的法的理论贯注到现实生活中去,并通过这些理论来解决实际的问题。我们不能高谈理论,而不注重实践;更不能置身于实践之外,而一味地关起门来皓首穷经般地研究理论。这样的做法是本末倒置,这样的理论则是无源之水。
最后是法律社会学研究所具有的现实意义。法律社会学虽然是一门边缘科学,但对它的研究几乎已经渗透到当今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和角落。随着法律与社会接触面的延展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新的法学理论问题,同时既有的法律规则也需要对这种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所以说,这种从法律制度和理论到社会实践、再从实践回归到理论的研究,不但使得法社会学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而且现实中集聚的经验也会对法学理论的创新作出相应的指导。
法律社会学着重研究法律的实行,而法律的实行正是当前法制建设中的关键问题。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很多阻力,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已制定的许多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不能真正实行,缺乏应有的实效。由于过去长期不重视法制,因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几年中人们注意力一般集中在加强立法,迅速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但随着立法的逐步增多,有法不依的问题就成为主要矛盾。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法制建设的一个最迫切的任务。制定法律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法律的实行,通过法律的实行才能实现法律的间接目的或主要目的,即维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如果很多法律不能真正实行、缺乏实效这种现象长期继续下去,将会带来严重后果。
开展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意义还体现在它将有助于法学研究中贯彻理论与实际联系的原则。法律社会学的任务既然是通过各种社会现实问题来研究法律在社会中的实行、功能和效果,那么它本身的研究必然要贯彻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原则,必然要“以社会为工厂”。如果一个法学论著,不接触社会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不研究人们的实际行为,就很难称为法律社会学的成果。我们寄希望于法律社会学,由于它所研究的特定对象,有可能在法学领域中为贯彻这一原则而作出突出成绩,从而推动整个法学学科向这一方面迈进。在法学领域中,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过去长期以来之所以贯彻得并不理想,其原因相当复杂,既有研究工作者本身主观上的原因,但也有很多客观上的原因,包括原有政治体制上的缺陷:统计资料的严重缺乏,难于进行定量分析以及人们对法学研究的错误观念,等等。过去法学研究工作者在贯彻理论与实际联系这一原则上的各种困难因素,对今后志在从事法律社会?学研究工作者来说,同样是存在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综上所述,由我国当前的法治现状以及法律社会学在现阶段的研究任务和特点所决定,对于西方法律社会学的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我们不能全盘否定或是一概拿来;我们要在借鉴吸收的同时,摸索创新出一些适合我国社会现实与国情的原理和本土方法论。惟其如此,法律社会学才能在我国不断地发展和壮大起来。
社会学的论文篇七
法社会学是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的是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门学科既涉及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包括影响法律的因素以及在社会中对法律的接受和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在学习法社会学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和相互影响,同时也对法律的本质、价值以及其与人类文明发展的密切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我认为法律的最根本的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保障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人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尊重法律,因为法律是一种公正和公平的说服力。同时,法律规定的条文不仅要适用于强者,而且也适用于弱者。因此,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要在维护社会公正的前提下,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的利益。
其次,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必然会对法律的形态和内容产生影响,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又会对社会的运行和发展产生诸多影响。法律是在社会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而社会因素制约着法律的实施和运行。因此,应该在法律的结构和内容上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其更符合实际需要,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法律效力和法律执行的问题。法律只有在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后才能发挥作用,而这需要法律在实施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和应用。只有当法律在实施中得到公正、公平且有效的执行时,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
法律的存在,往往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决定的,因此法律所面临的挑战也是多种多样的。对此,我们需要通过深入研究了解各种情况,不断推进法律的改革和完善。同时,我们还需要在法律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发挥群众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在学习法社会学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重要性,并且认识到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核心价值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进一步了解法律的真正意义,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创造更加公正和公平的社会。
社会学的论文篇八
参考资料:
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
丁玮《社会学法学思想探析》
吴玉章《社会学法学》
孙晓东、赵辉《试论社会学法学的流变》
概况:社会学法学,又称法律社会学、法社会学(最早出席显现于昂齐洛迪《法律哲学与社会学》),出现于19世纪末,主张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的实行、功能和效果。是继自然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之后的西方主要法学流派之一,可以与二者并称。
一、兴起及存在的原因
1、19世纪末期,资本主义经济有自由向垄断过渡,引发了一系列社会政治的变革,社会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导致法律必须顺应社会要求进行调整,法学研究必须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研究范式作出回应。
2、法学理论一直受其它学科影响颇深,比如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等,19世纪末期出现的社会思潮对法学理论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怀疑主义、经验主义、实用主义等)
3、发端于欧洲,后在美国获得充足发展,与美国的社会制度和司法制度有着较深的渊源。
二、发展历史
1、萌芽时期――社会学的方法和观念上的提出
孟德斯鸠:法存在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
孔德(社会学的开创人),《论实证精神》,注重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
斯宾塞(社会有机体说),《社会学原理》,社会发展是法律发展的'基础。
2、确立时期――独立研究并获得发展
(1)欧洲的社会学法学(古典法社会学派)
涂尔干“法――社会连带关系说”,“法不是别的,正是组织化社会中最稳定、最准确的因素”
社会学的论文篇九
1.“乡土本色”产业的概述
依据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对“乡土社会”的阐述,结合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得出:当代“乡土社会”是一个保留有传统安土重迁观念的熟人社会,这样的社会有着地域性强烈的文化习俗和生活经验,并构成了当地的“乡土本色”,“乡土社会”注重对“乡土本色”的传承。同时这个社会的新一代正在兴起,使得整个“乡土社会”已然有了自我有机更新的需求与可能。而发展“乡土本色”产业正是一种有机结合以上特征,实现村镇产业现代化的规划途径。其更注重“乡土本色”这一本质,而非侧重于外在表现形式,因而区别于“乡土化”。
2.“乡土本色”产业发展规划途径
2.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探索
2.1.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的产生背景
在过往城镇化过程中,乡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但小城镇“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规划模式,往往使原有村民远离了耕地,提高了村民耕地成本,村民逐渐没有务农的意愿,纷纷投身非农产业,耕地得不到的充分的耕耘,导致占补平衡虽然实现了量的平衡,却在质的平衡上出现了问题,在事实上导致了耕地的减少,也使得“乡土社会”失去了原有不同于城市的田园风貌。农业的三产化途径正是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留住田园风貌,保证耕地质量为出发点的一种探索。农业三产化的提法早在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有所涉及,当时即强调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除了生产功能之外,还具有社会功能、历史传承功能、文化功能等。温铁军曾指出,只有把二产化、车间化的农业改造成具有三产化开发条件的农业,才是包含了一、二、三产多个产业门类的现代化农业,才有条件改变过去在生产相对过剩条件下过多强调二产化的农业,也才能改变二产化农业的双重外部性,即面源污染和食品的不安全问题7。
2.1.2“农业三产化”新途径——地产绑定农业
以湖北省大冶市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例,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约为15平方公里,而在湿地公园周边存在着大量的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都零散分布于湿地周边,若采用典型的“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小城镇规划模式,将面临土地整理的巨大困难,并且将造成村落形态的破坏。不难想象,若将村民积聚于小城镇,大量的村民必将远离自己的耕地,同时作为载体的居住形态遭到破坏后,“乡土本色”更是难以有效传承。但若采用“地产绑定农业”的新型农业三产化方式,则有望实现当地经济发展与“乡土本色”有机传承的双赢。
2.2当代“乡土工业”的发展模式
2.2.1“乡土工业”的思想内涵
农业从来就不是“乡土社会”中农民唯一的收入来源,在“乡土社会”中,“农工相辅”的生产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自然经济男耕女织的传统就已经表明,除农耕外,手工业同样是中国传统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11因此几乎每个村落都会有自己传统的手工业,这样的工业代代相传,村民们以此为生,技艺也愈发精湛,逐步成为了当地标志性的文化内容。而随着现代社会工业的迅猛发展,现代工业强劲的生产力使得很多传统的手工业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甚至导致其传统工艺失传。而主动应对时代变化的一些村落,则将自己的传统手工业外迁至临近城镇以设立工厂,青壮年也随之离开耕地进城务工,这些无疑都是对“乡土社会”的`“损蚀”。
2.2.2当代“乡土工业”的发展规划模式
而中国城市化率迅速提升的今天,为进一步发展当代“乡土工业”带来了契机。广布中国大地的小城镇为城乡之间构建了更为完整的联系平台,而当代电子商业的迅速崛起,网络购物平台的广泛普及,物流行业的日趋成熟,都使得“乡土工业”的产品不再依赖于积聚度高的实体交易平台,从而更容易走出村落,走向广大的国内市场,甚至走向国际市场。事实上,当代发展“乡土工业”的尝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开弦弓村为例,其传统的蚕丝工业不仅没有在与西方现代化工业的市场竞争中失败而消逝,反而通过工厂的社区化,进而走向大型工厂的本地化,使得这一传统工业成为了开弦弓村最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大幅改善了开弦弓村村民的生活水平。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887元,远远高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甚至超过了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的17226元12。其工业的贡献率在年就达到了87.2%13,已经成为了全村的支柱产业。同样,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的尹解元村更是在发展“乡土工业”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全村以祖传石雕手工业为核心产业,创立了多所石雕公司,借助当今发达的物流行业、电子商业、网络购物平台,将石雕销售到了全国各地,在国内成功地打响了尹解元的石雕品牌。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村人均收入已接近10万元,其中上亿元的就有两户,千万元的更是有二三十户。这些村落的成功,无疑都是对当代“乡土工业”发展前景的注脚。
2.3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发展模式
2.3.1基层村镇第三产业“乡土本色”的发展途径
由于中国大地上小城镇的建设如火如荼,村镇第三产业普遍有了发展基础和载体,增重第三产业比例有利于优化基层的产业结构。村镇的第三产业发展目前主要是以旅游产业为龙头,餐饮、交通、商业服务业等紧随其后。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亦是村镇的朝阳产业,若深度挖掘基层村镇“乡土本色”,包括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脉等,并予以有机的传承和开发,文化产业将释放出极大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2.3.2.1基层村镇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问题从已有的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案例来看,旅游产业对于“乡土社会”来说往往是双刃剑,即虽发展了经济,却“损蚀”了“乡土社会”。如某些传统古村落都在旅游产业的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的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然而其“韵味”,即“乡土本色”却在商业氛围过度蔓延、游客管理日益失控、项目盲目迎合市场等因素下逐渐褪色。而乡村旅游的核心旅游资源正是它的原真性,所以我们应针对目前不利于“乡土本色”传承的情况进行改善。
2.3.2.2以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
的旅游业发展规划模式鉴于以上两方面,我们在国外的乡村旅游模式中找到了相关经验。从生产者行为来看,法国的经验就值得我们借鉴。其生产者模式的构成同样是“政府、农户、协会、企业”这四者。但其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户(即村民),他们在经营农业的同时利用农业资源开发旅游产品15。没有人比村民更了解自己村落的风俗、文化,并且村民是旅游产业的主要受益者,这个思想跟费老“乡土工业”的思想吻合。但没有企业资金的注入,村民能有自主开发的启动资金吗?笔者看来,随着“还权赋能”16的政策推广开来,村民的耕地、宅基地、林地等产权界定清晰后,其交易成本的减少,可以使其更容易进入市场交易,这将为村民带来可观的资金收入17。那么村民是有望自主开发和经营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的。可是如果村民也“趋利迎合”游客,放弃原真的本地产物,引进外地,甚至城市产品或项目进行经营呢?协会将在当地政府政策指导下制定乡村旅游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推动行业自律;另外,协会作为联系政府与村民的桥梁,也将为村民提供咨询培训、网络信息平台、营销服务等。企业则是乡村旅游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联系村民与游客的桥梁,也是重要的旅游服务供给者,例如开发乡村文化主题的创意旅游产品等,以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增强旅游产品竞争力。不依赖企业投资的政府则采取社区为主导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提供资金资助村民,并提供政策支持,保证经营主体始终是本地村民15。这一套体系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保护旅游产品的原真性,这与保护“乡土本色”的思路是一致的。
3.结语
纵观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发展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村发展的关注,往往受到忽视。笔者立足于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土社会”的产业规划做出了相关探索与思考。分别对农村三次产业的发展模式提出了相关建议,初步探索了“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模式体系。该体系从宏观上把握了其核心目标——挖掘“乡土社会”自身特征,即“乡土本色”,探索“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途径,实现基层村镇产业的现代化,并以此反哺并支撑“乡土社会”的发展,使其“乡土本色”得到有机地传承,构成良性循环。而具体到微观层面,乡村发展问题往往更为具体,如具体到农民所有的林地、耕地、宅基地等确权问题,不同地区人文、政策环境细微差异等等,以上“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的构思能否落实,并实现对“乡土社会”的有效保护,还有待实践检验。
社会学的论文篇十
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学科,其研究范围涉及到法律制度、社会变迁、经济发展等领域。在本学期的法社会学课程中,我学到了不少有关法律与社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案例。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制度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岂止是对法律的深入认识,我还对社会和人类的发展有了更多的认识。
第一段:法律制度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法律制度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至关重要。通过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建设,实现对社会成员的规范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国家法律体系,以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例如,在家庭暴力、离婚和商品买卖等问题中,法律制度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一些疑难辩护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来得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因此,法律制度在维护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繁荣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段:法律制度的进展与现实问题
法律制度虽然在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其发展也有着自身的问题和限制。例如,当前我国在司法公正、地区资源分配、对外贸易等方面仍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通常与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执行不严等因素相关。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推动社会发展。
第三段: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转型
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不仅有助于维护公民权利,也促进了经济社会转型。例如,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保证商业合同的执行,进而帮助企业吸引投资,扩大国际贸易。因此,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只有加强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和管理,才能促进经济社会转型。
第四段:法律制度的创新与调整
法律制度的创新与调整也是发展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法律制度的更新调整速度,主要应考虑社会经验的积累、思想和理论的进步、时代变迁等影响因素。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新的法律、修改现有法律等方式来解决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未来的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制度支撑。
第五段:结论与建议
总体而言,法律制度在社会中的作用是重大而又必要的。当然,它也具有自身的不足和限制。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正,加强对法律制度的调整与创新等,以实现更好的法律制度发展和推动社会发展的目标。只有在法律制度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推广和强化下,我们才能进一步提高国家社会的文明化程度和公民素质水平。
社会学的论文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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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档案是在财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它是全面记录了医院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史料证据,既是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也是相关医院管理研究、考核、评价的依据[1]。
但在医院的实际工作中,会计档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12月11日国家财政部和档案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下同),标志着会计档案的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仔细研究。
本文就目前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尝试做些探讨,并结合《新办法》要求和工作实践提出改进建议。
一、加强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会计档案作为医院经济活动的信息载体,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反映和监督。
这里的反映和监督功能一方面是按照国家财经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保管,使得会计档案具有法律依据功能,另一方面是医院加强自身内部管理的需要,积累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数据,为当前和未来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真实、完整的会计档案对医院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持、保证和促进作用,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二、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问题
《新办法》对会计档案定义中特别指出“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电子会计档案。
显然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类都属于其范畴,其涵盖收集、整理、保管和销毁过程。
其中行政事业会计档案定期保管年限分为和30年,较之前有很大区别。
近年来医院随着业务工作量的增长和经济活动的增加,以及新的结算形式给会计档案带来的冲击,使得会计档案的数量增长过快。
其中:总务、科研、教学等支出原始凭证44册,占全月总量的22.68%;药品报销支出原始凭证6册,占全月总量的3.1%,以上原始凭证中未含原始pos机小票约1.26万张,此部分档案单独存档。
通过对上述档案连续三年数据的测算,每年均以10%的速度进行增长。
会计档案涵盖了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信息,收集、整理、归档、储存、查阅工作都比较繁杂,往往是周期长、流程多、专业性强,有的资料还涉及核心敏感信息,其管理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规范的制度和敬业的精神。
笔者工作实践中觉得目前档案管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未设置独立的档案部门及未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新办法》规定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满之后原则上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医院均未设置专门档案机构,使得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工作缺乏统一指导、监督[2]。
财务部门不仅要为日益增加的会计档案寻求保存空间并负责妥善保管,还要承担接待各部门甚至外界查阅会计档案的服务工作。
由于未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导致查询效率低,工作量大等问题的产生。
2.未将电子财务档案完全纳入管理范围
《新办法》规定内部形成和外部接受且符合相关要求的会计资料可作为电子会计档案保存。
这是从制度上弥补了电子档案归档、保存的空白,可以说是档案管理里程碑式的进步。
用户服务卡及使用手册等资料也散落在各岗位手中,没有做到统一归档入库,不利于维护和查询工作[3]。
3.未充分利用开发档案的内涵价值
会计档案涵盖医院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会计档案的管理者要具备会计、档案、医学、信息等知识背景,才能更好地管理、利用会计档案资源,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目前会计管理机构和档案部门没有专门的管理会计档案的人才,没有充分开发利用档案资料的信息资源。
基于会计档案资料的丰富内涵,如果不能对其充分开发利用,不仅无法有效体现档案的价值,也直接影响管理者和使用者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4.未按规定及时销毁
《新办法》对会计档案的销毁流程做出明确规定。
而一直以来,作为会计档案管理重要环节的销毁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却并不“重要”,呈现无人来销、无人敢毁的局面。
这里面原因很复杂,既有主观上耗时耗力、怕有疏忽承担责任的顾虑,也有客观上缺乏专门管理机构、明确操作制度和可行操作流程,使得会计档案越积越多,占用大量库房空间,一旦需要转移就是浩大的搬迁工程,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新形势下加强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1.设置独立的档案部门并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设置独立档案部门既是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也是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保。
这样可以一方面逐步实现档案的归口管理,提升会计档案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档案的收集、归档进行指导和监督,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会计档案进行瘦身。
会计档案分类整理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对合同、pos机刷卡凭证等原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后,可随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销毁,这样可以达到提高档案的查询效率及工作质量,节约有效的空间,提升服务品质的目的。
2.加快会计电子档案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全方位提升档案管理的水平
根据《新办法》要求加快电子档案的归档、保存,一方面对于电子数据易被修改的特点,采取严格授权审批、权限管理、电子签名和及时备份等方式加强相关数据的安全保密措施;另一方面电子档案也要分类归档、安全存储,从而方便整理和查阅,提升会计档案的利用效率及价值。
3.切实转变观念提升档案的利用功能
会计档案管理不仅仅是对资料的整理保管以备查阅,还有对资料的开发、利用,从而最大程度实现档案的作用和价值。
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借助各种信息化手段,方便管理者和研究者使用档案资料,在加强档案管理的同时提升人们对档案管理认识。
4.做好保管期限届满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新办法》要求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同时对销毁的流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电子档案的销毁必须有信息部门参与监督。
各部门应该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存储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资源。
总之,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既要在思想上重视、制度上健全、流程上规范、保管上安全及操作上方便快捷,也要充分利用、发挥档案的内涵价值,加强管理者和使用者对档案管理的认识。
贯彻落实《新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重视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改进存储手段,以利用档案价值、服务医院管理为目的,为医院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社会学的论文篇十二
开题报告,就是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准备如何等问题,也可以说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开题报告是提高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下面是一份社会学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结构功能主义视野下5.12地震灾区社会工作研究
一:论文选题目的及意义
自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社会工作积极投入灾区的救援、临时安置和灾后重建中,三年来发挥了不可替替代的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科学的评估社会工作在灾区恢复重建中的功能和作用,在反应成效的同时探讨实际工作开展中的不足,并且及时总结经验和方法,也对今后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的地位及服务方向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同时本文结合了结构功能主义加以研究,更具深层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结构功能主义是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理论流派,它十分注重研究社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平衡、协调的机制,是一种维护型的社会学理论。在结构功能主义视野下进行灾区社会工作研究,不仅提供了明确的角度和方向,更对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综上所述,进行此课题的.研究,具有宏观和微观的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对5.12地震灾区社会工作的研究有一些相关的文献,但是数量不多,并且研究点较片面,涉及的面不够广。因此,我综合参考了相关文献,旨在对灾区社会工作进行较全面、较系统的的研究和分析。研究的主要著作有:
1.陈成文、孙嘉悦《论社会工作的功能:一个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视角》
2.王思斌《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后重建中的作用》
4.民政部人事司副司长柳拯《社会工作介入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报告》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
19世纪由西方社会学家涂尔干和斯宾塞兴起的结构功能论。结构功能主义是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理论流派,它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
莫泰基在《社会工作学新论》介绍的社会工作研究方法有:确定观察的对象和事物;观察事物的变化;建立一些对事物关系的解释和因素;作出逻辑上的推论和预测等。
王思斌阐述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社会工作理论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工作的实践,最终是以其实践效果作为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标准。
王思斌在《社会工作概论》中,介绍的社会工作研究主要方法论有实证主义方法论,是由19世纪30至40年代孔德首先提出,它是以自然主义和科学主义为基础的研究方法论。第二是反实证主义方法论,最后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
四:论文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综合分析法,比较法和调查研究等方法,既着眼理论分析,又注重现实分析。
五:论文研究的内容
1、社会工作在灾区的开展情况研究,有哪些成就和收获。
2、结合结构功能主义研究社会工作在灾区的功能研究,按照从小的子系统到大的社会体系的递进关系,从个体、群体和社会三个层面来考察。社会工作的个体层面功能主要包括人格塑造、情绪调节、行为转化三种功能;社会工作的群体层面功能主要包括目标导向、规范约束、价值整合三种功能;社会工作的社会层面功能主要包括社会整合、社会导向两种功能。
3、社会工作在灾区的实施有哪些问题存在,进行多方面的分析研究,结合结构功能论提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功能的建议。
六:阶段性工作计划
20xx年12月1日——12月18日确定选题、收集相关资料
20xx年12月19日——12月30日撰写开题报告与开题
20xx年1月4日——3月4日收集资料,开展研究,形成写作提纲
20xx年3月5日——5月15日深入研究,形成论文初稿
20xx年5月16日——6月15日论文修改、定稿、打印、答辩
七:参考文献
[2]王思斌.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区的作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6期).
[3]柳拯.社会工作介入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报告.
社会学的论文篇十三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多年以来,企业社会责任一直是企业理论界和企业法学界探讨较多的问题之一。笔者结合我国的法制建设,谈一下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原因和范畴。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
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理论在我国发展较晚,但从实践角度来看,我国企业过去和现在都承担了许多社会责任。从现状分析来看,主要有三种表现:
1企业责任与非企业责任界限不清,许多企业仍承担许多政府或社会的职能。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对社会责任承担过重,特别是国有企业集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于一体,承担许多非企业的责任。当然这里有些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有些是应该由社会保障完成的社会责任。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新旧体制上未能很好地衔接,企业仍然承担着许多本该由社会承担的责任。
2有些企业在经营中,自身素质逐步提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并不仅仅来自企业经营的结果,而且来自公众消费及企业所处的环境文化、政治原因的互动的结果。企业如果要长期经营,则必须要关心其周围的环境问题。只有良好的外围环境,才会带来长久的利润。因此有些企业注重形象发展,积极接纳下岗工人,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积极从事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
3有些企业过分强调自身利益,不愿承担社会责任。有的企业的经营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损害其盈利,因此不仅不愿承担社会责任,就连其自身应尽的义务都做不到。例如企业应该为职工上养老保险,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但仍有许多企业并不履行这一义务。更有甚者违反8小时工作制度,变相或是赤裸裸地增加职工的劳动强度,延长工作时间。
二、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原因探寻
企业既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因此一定要适应市场经济下的法制规则,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规范经营。法制是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市场主体规范运作、协调发展的必要的强制性调节手段。如果没有法律这一确定、强制、权威的天平,企业的利益不仅不会受到保护,而且可能受损。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可以避免国家直接干预的负面效应。国家干预经济是市场失灵的必然结果,但这种干预往往带有干预者的个人偏好、信息失真等缺陷。为保证国家干预的科学、准确,防止干预失灵,迫切需要法律加以规制。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更需要国家干预法律化。在计划年代,企业的功能发生严重的扭曲,企业办社会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当我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学术界重视的时候,一个首要问题就是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及其范围,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定化,避免政企不分、企业和社会职能混淆的消极后果。
2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方式,企业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行为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有着重要影响,其责任范畴势必影响整个社会的运行。要保证市场经济运行,首先要规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各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多通过立法或判例的形式确定企业的社会责任。19美国道齐诉福特汽车公司案表明企业盈利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与消费者利益存在矛盾。虽然法院判决福特公司继续分发股利,但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争议至今从未停止。1953年史密斯制造公司诉巴劳案被视为是公开、明确要求董事会放弃仅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行动指南的判例。此外,德国的《股份公司法》、英国的《公司法》分别肯定承认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对缓解劳资关系,保护消费者、提高产品质量都有一定促进作用。近年来,随着西方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有了新的意义。欧盟不久前在哥本哈根召开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专门讨论如何解决结构调整造成的失业问题。可以预料,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西方企业将会更加注重调整与社会的关系。
3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瓶颈在于如何激励企业的活力,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经验表明,如果企业社会责任过小,必将损害社会利益,导致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许多社会问题,从而间接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如果企业社会责任过大,必然影响其积极性的发挥,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在竞争中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破产现象将会增多。如果企业把多余的人员推给社会,别的什么也不管,那就会对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保障。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如果不解决或者解决不好,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进而波及社会稳定和国家竞争力,因此,迫切需要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
4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国际社会的重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提出了“全球协议”并在207月在联合国正式启动。该协议号召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这九项基本原则是国际社会对企业特别是公司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一种呼吁,它对各国如何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应该顺应此趋势,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避免法律空白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范畴的`理性分析
1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动因。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企业仅仅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益最大化是其关注的首要目标,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盈利最大化的目标越来越受到挑战。如果仅考虑企业和股东的盈利而忽视其他社会利益,将会引起社会对企业信誉的怀疑,从而引起企业产品滞销、工人失业等大量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完全抛弃社会责任,其自身利益也可能受损。因此,企业承担某些社会责任,不是完全放弃自身的盈利,而是在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进行考量中,把获得利益的方式与时间进行变更和延长而已。
2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可以包括:企业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等六个方面。
3企业社会责任的定性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既有道德责任,又有法律责任,而且首先是一种道德责任。但道德责任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各项制度不完善,企业又缺乏承担盈利以外的社会责任自律机制,势必造成一些不良状况发生,阻碍经济进步。因此需要将一些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法定化。在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过程中,要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分析,将纯粹的道德责任与非纯粹道德责任分开。因此,笔者从企业责任的利益状况进行分类,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直接影响企业利益的社会责任,影响社会效益的企业社会责任和对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
从企业发展来看,只有盈利才能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而直接影响企业利益的社会责任则不仅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也是直接影响企业利益的自身责任。如果企业以盈利来排斥这一问题,那么不仅不会带来更大的盈利,反而会损害企业的利益。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哈耶克曾指出:公司的首要责任是提高效率、赚取利润;公司以最低廉的价格提供最大量的产品,就是在履行其社会职责;赚钱与社会责任之间没有任何冲突。如果不这样的话,就会损害股东和全社会的利益。因此,企业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的强化与企业运作的经济性质是一致的,因此可以纳入企业的法律责任。
对于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如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这一问题不仅关系企业长远发展,而且关系社会的发展,但是企业作为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短视性造成其在追求盈利最大化时往往对此缺乏重视的问题,弥补的成本又会远远高出企业预防该问题发生的成本,因此应该提倡企业预防对社会效益的损害,强化可持续原则在经济运行中的贯彻,强化企业社会利益的责任,并将此问题法律化。
至于公益事业和社会、社区福利的责任,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这是一个道德责任,本应由社会承担,如果把所有的道德问题都法律化,那么只会损害企业的经营积极性,无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这种责任应该从加强企业文明,通过企业自发的行为来完成,而不应是法律强制完成。
四、结论
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对企业运行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但并不是每一个问题都可以法律化,将道德层面的东西法律化,只是表明企业道德文明的退化。然而当今企业发展自发的关注社会的行为是我们可以看到有些责任可以归入道德层面,不必法律化。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中,可以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对其分别规制,以求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笔者通过以上的分析,认为与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责任和直接关系社会利益的社会责任应该法定化,在企业立法中予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