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民族团结进步方案(通用22篇)
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所采取的一系列步骤或方法,我们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方案的改进和调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处理。接下来是一些方案制定的注意事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一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二
县江苏医院党委、中医医院党委,县直医疗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
按照霍城县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县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霍教育年活动办[2017]05号)安排,根据卫生局党委《关于印发霍城县卫生系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年”暨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通过学习并对照县民族团结教育年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系统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本系统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开展了本系统以“增进团结、推动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的整改工作, 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经讨论,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查摆出的问题
精神纽带”等专题调研报告发现,仍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仍需加强。 二是仍然有少部分人有亲民族的思想,认为同民族的人比同一国家的人从感情上更亲近,同时也更强调本民族的文化胜于强调中华文化,并认为民族之间的思想文化、风俗、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成为同其他民族的人成为好朋友的阻碍。
三是一部分人认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和对民族关系的团结、和谐信心不强而感到不适应。
四是少部分人容易把不同民族干部群众之间发生的一般性个体之间的争吵或矛盾,不恰当地认为是民-族-矛-盾的体现,把简单的矛盾复杂化。
五是群众反映的“看病贵”问题依然较突出。“看病贵”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也是群众对卫生行业存在不满意看法的根源所在,党的惠民政策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
六是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还不够。大多是承办上级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超前思考、提前预测方面还需加强;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凝聚人心、进一步提高认识。
1、继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各党委、党支部要始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把“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及形式任务相结合,采取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相结合,将本区域发展同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相结合,与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及形式任务相结合,民族团结教育和依法集中整治相结合、民族团结教育同创建群众满意医院相结合的教育方法、深入广泛宣传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使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更加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3、加强晨会学习、集中组织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考学机制,将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意义与形式任务作为宣传重点,大力做好学习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对新疆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大好形式,通过学习,增强各族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营造卫生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责任人:局党委书记任鸿宾,党政办主任、组织、宣传干事李雪莲,文秘干事丁玲。)
(二)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全院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宣传工作,继续加强内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霍城卫生简报》,上报好卫生信息、外宣稿件,通过宣传和学习,开阔思维和眼界。
2、在各党委、党支部举办板报展览、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等活动,集中宣传卫生系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新疆、加强民族团结、艰苦创业奉献的先进典型,激励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为创建群众满意医院贡献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大力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职工参与面广、参与率高且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增强全卫生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为建设美好医院而努力奋斗。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责任人:局党委书记任鸿宾,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李连喜,党政办主任、组织、宣传干事李雪莲,党政办干事曹雪华。)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共建活动,正确化解矛盾,服务于民,升华感情,确保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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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三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州市民族团结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林业领域及林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干部大局意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支持林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开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干部人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促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经营实体、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共同进步、和谐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积极营造林业领域及林区平等、团结、奋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组织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组会议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二是把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历史风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意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凝聚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在市林业系统得到体现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二)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局本机关、市直林业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板报、“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4篇(次)以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根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实效。以多民族联谊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三)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
以党组统领全局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采取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并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3号)要求,完成“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在兴边富民行动、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林业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林业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从事造林、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创业发展,参与应聘生态护林员、红树林保护巡视员、乡村振兴产业车间工作人员等岗位,在技术指导、政策优惠、审批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想法子、找路子,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优良发展环境。同时拓宽创业渠道,大力培育少数民族林农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进少数民族经营个体以及民族品牌专业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业主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林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民族旅游为主导,打造一批民族示范产业和本土林业旅游品牌,释放旅游“虹吸”效应。(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生态科、产业科、种苗站、资源科、保护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产业技术水平、保护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打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名片,以典型示范效应推进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林业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林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垭山、林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组织实施果苗抚育、竹荪种植、蜜桔种植、鱼塘养鱼、建设出租养猪场等项目帮助发展垭山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培训、林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村屯绿化提升工程、绿美乡村、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等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从而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14-25岁)、知识分子等群体,加大林业科技、绿化、造林、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创建力度。(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产业科、生态科、推广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全面领导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抓协调指导,各科站长、局二层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工作职能以及本方案工作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汇总。
(二)保障政策落实
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林业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杜绝出现应享受的未享受到、应发放的未发放等现象。
(三)强化考核
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按工作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各单位落实相关分工的成效好坏,将作为局绩效二次分配的依据。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敷衍而导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问效。
(四)多部门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互通有无、步调一致,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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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五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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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__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__〕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__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七
9月22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启动,正式拉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副市长刘文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刘文军要求,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集中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工作,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念。
启动仪式上,刘文军为获得“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白塔区跃进街道新世纪社区授匾。新世纪社区的居民表演了舞蹈、诗朗诵、萨克斯、小提琴演奏等节目。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八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14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20-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今年6月,是全省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之后的第一个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我区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紧扣主线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使宣传月成为“宣讲学习月”创建落实月”风险防控月”。
(一)开展宣讲学习教育活动
1.举办启动仪式。参加全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专场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动员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热潮。
2.组织集中宣讲。积极组织参加省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宣讲团关于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全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暨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十场千人”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3.深化学习研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4.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和网络竞答活动。结合**市“电信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暨民族团结进步标识征集活动,举办全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深入挖掘与**有关的历史名人和先烈前辈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我区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的真挚情感和优良传统。组织参加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奖知识网络竞答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参加电视访谈。参加全市“学统战工作条例、谈民族团结进步”系列访谈节目,分别由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
7.加强社会宣传。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宣传墙、板报等,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学习长廊等宣传教育阵地,在全区各类场所的电子显示屏、led大屏上密集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
8.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度,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组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观看《凉州会盟》《生根》《丝路拾遗》《达玛花开》《红色甘南》《花开河州》《金色马鞭》《爱在夏日塔拉》等精品剧目,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及示范单位、家庭的典型事迹,不断凝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丽**的强大正能量。
(二)紧盯创建工作落实
9.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纵深开展。积极培育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扩大影响力,巩固创建成果。
10.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区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切实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做好风险隐患防控
11.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涉民族法规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深化平安**建设,组织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负面有害信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清真”概念泛化。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学术研究等领域集中专项检查,清理清查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分裂、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问题,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2.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努力为各族群众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法律咨询援助等方面的具体实事,推动民族团结与城市文明、生态环保、文旅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相互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精心谋划,开展活动,切实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拓宽活动内容,打造特色亮点,突出宣传教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各镇各街道要加大对各村、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及时发现先进做法,总结典型经验区委统战部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和谐,即使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多民族聚居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少数名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第一乡”,快速提升大河乡经济跨越式发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村组、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面向社会、面向各族群众、面向广大党员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为载体,在全乡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新高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组、民族团结活动示范活动场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延伸到各个领域,力争三年内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今年继续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20**年继续在清真寺、学校、回汉杂居村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活动。以点带面引导示范,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结合“三进两创一公开”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民族大团结氛围。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二中、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条主线,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奠定共同推进我县和谐发展的坚实思想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主题实践、主题文化活动和树选进步模范,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一)组织民族团结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七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活动,总结、提炼军队开展的“一对一”共建文化阵地活动等好形式、好经验,不断延伸拓展,大力促进军民团结、民族团结。
(二)开展新疆“三史”和“一反两讲”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的特点,深入贯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纲要》,使各族师生正确认识“三史”。要针对2.14、3.01、4.30等暴力恐怖事件,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和批驳种.种歪曲和杜撰新疆“三史”的谬论,正本清源,澄清模糊认识,宣传--“深刻认识新疆分裂和反对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坚决把暴力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重要指示。深入揭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师生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将“两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落到实处。宣传我县铲除滋生暴力恐怖活动土壤的坚强意志,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攻势。使各族干部师生不断提高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觉悟,引导各族师生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三)开展学习民族团结大宣讲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学习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联名书和祖木来提〃阿不力克木署名文章、暴恐案件声讨揭批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我县教育系统理论宣讲团人才资源,编撰民族团结教育宣讲提纲,组织宣讲团分赴各学校进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宣讲,用事实说话,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家访、学生家长交流会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以多种方式学习宣传,真正实现校园严禁宗教活动、严禁宗教行为、严禁宗教言论、严禁宗教思想、严禁宗教服饰、严禁宗教信仰,开展形势政策报告进校园活动。邀请专家教授为中小学校师生作形势报告,开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学校”宣讲。组织各族师生发声亮剑,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提高师生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引导教育师生正确区分宗教和宗教极端势力的界限、宗教和恐怖主义犯罪的界限,正常信教和宗教狂热分子的界限。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一心一意”开展活动。
(五)开展民族团结树先进创建活动。
要继续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活动,争创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示范班级、先进个人等细胞创建活动,发挥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师生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学校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调研活动,探讨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评价方式,撰写学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专题报告。抓好第三届“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实践活动的养成作用,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深深扎根于青少年的心灵深处。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征集民族团结歌曲,遴选部分优秀歌曲向社会公布,组织各学校传唱。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大美乌什”教职工系列活动,各级工会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大合唱、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最美阿克苏人——每月之星”之“团结友爱之星”和“最美新疆人”、“时代楷模”评选活动,选树和培养一批近年来教师行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典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投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染大家、带动大家,用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各族干部群众为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六)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
五月下旬,教育局将适时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各学校要总结提炼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探索出的好措施、好办法,探索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典型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做法固定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七)组织观看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
各学校要组织师生观看一次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主要是近年来地区投资拍摄的电影《阿克苏的馕》、《马背电影队》和电视剧《拾花妹》、《兄弟》和“八部红色电影”等优秀影视片,结合“四个意识”主题教育影片播送,使各族干部、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和谐力量,深化爱国情感。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影视展播展映活动。组织好以阿尼帕为原形的电影《真爱》的放映工作。做好优秀民族团结影视作品集中展播转播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各学校要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丰富载体,形成合力。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充分发挥座谈会、文艺晚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创新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生动有效的活动,使教育活动既有强大声势、广泛覆盖,又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3.树立典型,营造氛围。领导干部要在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讲团结、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模范。同时,各学校要发现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引导作用,达到以先进典型鼓舞人、激励人的目的。
4.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县教育局将把督促检查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环节,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将本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教育局;并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总结于6月5日前分阶段报送至县教育局政教股。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九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________,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________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______,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文明和谐的富强________”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_____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广大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________小组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三、实施范围
________全体干部群众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______和______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____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______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______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______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____________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______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______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______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______的______,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6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________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______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__________做到对______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________________花名册。
3、有________特困________花名册和被救助________花名册。
(五)积极为________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________排忧解难,每年为________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积极开展对________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______风俗习惯,积极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六)创建________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一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州委七届十五次全会、州委七届十六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以“五个认同”为核心,以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抓手,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
围绕示范州成果持续巩固和深化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方案》,抓紧抓牢抓实抓好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一要对照《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4),立足各县(市)、义龙新区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本部门中心工作中,与各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民委复核验收。二要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贵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两个文件,深入研究,充分用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政策,项目化、具体化推动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建立健全各级各政府、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制,推进协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大统战格局优势,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继续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纳入”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和细则,指导各级各部门围绕落实专项考评指标任务,发挥专项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指导,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要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典型,挖掘和提炼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
(二)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在兴义市、册亨县、晴隆县在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市)基础上,继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实现新的提升和突破。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望谟县要继续加大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精神,完善创建示范方案,力争2022年创建1个以上全国示范县(市)。
(三)深入推进“十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景区、园区、红色圣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示范户、示范商铺、示范街、两新组织“十五进”活动。我州将继续创建、命名和申报推荐一批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县(市)、义龙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精准创建,拓展融合,示范创新,培塑一批全省和全国示范和典型,在推动创建中强化创新和融入特色,在总结示范成效中提升经验和扩大影响。
(四)持续打造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各县(市)、义龙新区要将深化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创建全国示范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新市民计划”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水平,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将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各县(市、新区)打造一批新的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积极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的“五共”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和社会结构,不断巩固民族团结新阵地,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五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十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宣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把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上来,提高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能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促进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全力开创门源跨越式科学发展新局面,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海北州委、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北发〔〕22号),决定在全县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县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实施五大战略,建设五个特色发展区;着力推动五大工程,积极打造五个门源”的发展思路为切入点,以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维护稳定、共创和谐为重点,广泛动员各族群众,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组织推动作用,统筹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动员全民广泛参与,共创共建,使创建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理,牢牢把握主动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
——重在基层,贵在创新。坚持重心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健全完善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创建工作实效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尊重实践,鼓励探索,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增强创建工作创新性。
——典型引路,全面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大力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增强创建工作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注重贴近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领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三、总体目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州乃至全省前列,推动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与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初步建成现代冷凉特色农业示范区、海北州生物园区、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示范区和全州乃至全省牧区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区,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区域经济长足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
——民族团结更加稳固。民族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族群众亲如一家,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领导干部总数的比例均达到60%以上,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走在全州前列。全县90%的乡镇、80%的村(社区)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寺院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或示范单位。全面建成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具有综合示范效应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大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狠抓义务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县乡联通共享的教育信息中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完成教育布局调整工程,推动教育体制改革走在全州乃至全省牧区前列。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1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学前教育在全州乃至全省实现领先;实现村村都有科技指导员和明白人,乡镇都有科技副乡(镇)长,建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农牧区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0%以上。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争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全科医生培养五个方面走在全州乃至全省牧区前列,力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型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各民族文化艺术得到保护和发展,华热服饰、回族宴席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品牌力和影响力得到提升。县乡建成一批文化骨干工程,所有建制村实现有文化活动室、农(牧)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广播电视、通信全覆盖的“四有两覆盖”目标。发展地域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层次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共同理想弘扬升华。持之以恒用社会主义理想引领社会思潮,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各民族共识,不断增强“两个共同”、“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展示点、民族文化特色村,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创建活动,培育形成特色鲜明、内涵深刻的门源精神,全民素质显著提升。
——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完善提升“八大工作体系”,全面实现“五个有效”、“五个防止发生”、五个“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目标;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继续巩固和提高“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成果。
——民生保障改善提升。力争民生保障水平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100%的行政村通水、通电、通路,基本解决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城镇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特色鲜明,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宜居水平不断提升。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1岁。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农牧区70%以上的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2%和18%,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过万元。健全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力实施扶贫解困,完成各专项扶贫攻坚计划,减少贫困人口。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走在全州前列,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示范区。
——基层基础不断强化。多途径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多层面提高基层工作待遇,强化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全方位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全面加强各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实施步骤
在推进步骤上,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年强基础。到12月底,通过宣传动员、强化举措,全面建立和健全创建机制,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实施,认真查找和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推动维稳由较多依靠应急处置向更好依靠长效机制转变,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两年创示范。从1月到209月,全面达到创建标准。到年底,推动全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成效,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依法治县基本方略有效落实,各族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届时,全县创建活动各项机制更加完善,为建设繁荣发展人民幸福的新门源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
——五年再提升。从至,主要任务是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差距显著缩小,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长治久安的局面全面形成,与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主要任务
根据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抓住重点,创新载体,不断把门源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开展“四项行动”、力求“三个突破”。
——实施“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经济跨越发展工程。牢牢把握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规划深入实施,山东省对口援建力度进一步加大的有利机遇,紧紧围绕特色农牧业优势资源、特色工业经济建设和特色旅游资源优势,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步伐。实施农牧稳县战略。不断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区和特色养殖区,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设施农牧业生产基地,规范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农牧业集约化经营和生态畜牧业建设,种植业争取建成北方小油菜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藏区青稞繁种和生产基地、脑山饲草料种植基地、甘蓝型油菜制种基地、特色蔬菜生产和多汁饲料生产基地五大生产基地,畜牧业重点建设优质无公害羔羊生产和优良种畜繁育基地、奶牛和肉牛养殖基地、肉羊养殖基地、良种绒山羊养殖基地、生猪生产基地、特色养殖基地六大生产基地。同时,推动农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培育农牧区多种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扶持培育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着力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市场吸引强的农牧业特色品牌,推动农牧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工业富县战略。以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为方向,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立足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发展煤炭、农畜产品加工、金属及非金属、电力四大产业,辅助发展新型建材、旅游产品和特色手工业,带动配套服务业,打造煤炭生产加工基地、有色金属采选基地和水电开发基地。煤炭产业通过资源整合,重点开发宁缠、卡洼掌、铁迈等地区的煤炭资源,加快发展相关联的其他产业,延伸产业链。农畜产品加工业通过兴办精深加工企业,重点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保健食品、饲料、饮料和有机肥料产业,促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金属及非金属产业加快东、西部两个重点地区有色金属及非金属资源的开发,延长加工深度,并向轻工产业、新型材料等产业延伸。电力产业坚持梯级开发、滚动发展,强化协调服务,确保石头峡、纳子峡等重大水电站按期建成投产。新型建材产业引导传统建材企业挖潜改造,大力发展免烧砖等新型建材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同时,加快海北州生物园区和泉口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区建设进度,着力完善园区基础功能,提升园区整体发展水平,努力打造产业发展平台。实施旅游活县战略。着眼建设高原旅游名县,按照打造升级“一海(百里油菜花海)、一山(岗什卡雪山)、一河(浩门河)、一城(浩门镇)、一园(仙米国家森林公园)”景点景区的“五个一”旅游发展思路,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旅游宣传,做好重点景区规划建设工作,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实施好泉口镇生态文化体验走廊项目和珠固乡东旭村“高原桃花源”二期项目等,努力把百里油菜花海打造成为中国知名品牌旅游目的地,把岗什卡打造成全国知名的高山探险主题公园和登山滑雪圣地,把仙米国家森林公园打造成为国家4a级景区和高原生态体验主题公园,提升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并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建设重要的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是实施宜居门源建设工程。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最有效途径,着力实施县城外延拓展区建设、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暨村容村貌整治、小集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工程,切实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城乡建设方面把小城镇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宜居门源的关键来抓,继续抓好县城外延拓展区各类项目建设进度,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加大城镇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县城自我发展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同时抓好小集镇建设,推动全县小城镇建设再上新水平。把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作为打造宜居门源的重点,扎实开展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暨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建设成果,积极培育符合各村实际的特色优势产业,努力创造农牧区更加舒适的宜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县域独特的生态优势,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工程治理和自然修复相结合,加强矿山、水电开发和道路建设等重点领域生态恢复治理,切实解决公路沿线脏乱差和城镇污染、工业污染等问题,扎实推进浩门河河道综合治理,认真组织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草补助等各类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着力推进“绿色门源”建设。道路交通方面继续推进镇县路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加快发展公共客运交通,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重点争取落实和建设浩门镇至青石嘴镇一级公路项目、省道仙小公路改建工程和岗木公路改建工程门源段等道路桥梁建设项目。对口受援方面加强与援建单位的沟通,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持帮扶,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好已落实项目,进一步提升对口受援工作水平。
三是实施民生质量改善工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拿出更多精力和财力解决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基本民生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多渠道争取落实项目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全面完成教育布局调整建设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管理,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科技事业发展。加强科普宣传,抓好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富民,努力提高科技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积极培育公众的科技意识和创新精神,建设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同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多元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医疗卫生监管体制和实用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等,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条件,继续保持好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促进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实施“康福家行动”,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着力推动就业创业。加快构建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施好“金桥工程”,支持和鼓励城乡群众多形式自主创业,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农牧区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农牧民实用技能技术培训,提升农牧民整体素质,实现转产农牧民更高质量的就业。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鼓励城乡居民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和创业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加强物价调控,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深入推进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草原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社保扩面提标,有效增加转移性收入。大力推进扶贫开发,以增加收入、缩小差距为重点,抓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易地搬迁、联点帮扶、产业扶贫、牧区农事队扶贫攻坚工作,构建社会扶贫、行业扶贫、专业扶贫的大格局,力争今后三年年均减少贫困人口0.8万人。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统筹推进城镇化发展,抓好城乡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力做好“9·20”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农牧区保障及奖励性住房建设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任务。
四是实施平安门源巩固工程。以巩固提高“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成果为目标,深入推进“三无县”创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整体协调发展。整合基层社会管理资源和力量,构建社会管理网络,延伸政府公共服务,建立“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的社会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基层“一站式”管理,实现社会管理、便民服务全覆盖。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加强矛盾纠纷调处队伍建设,坚持“三官两员”进村入户、领导干部大接访、“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诉求表达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社情民意信息预警网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及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坚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碰头叠加,蔓延升级,推动维稳由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转变。健全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技防网络建设,加强常态维稳能力建设,充实城乡社区警务力量,注重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居委会、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联防队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专群结合,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
五是实施基层基础夯实工程。坚持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各族群众上,努力把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发展生产、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战斗堡垒。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级联创”、“三培双带”等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为打造活力门源提供组织保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党支部创建活动,积极探索规范管用的基层组织工作模式。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各基层组织建设。注重建立健全推进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乡镇党委在推进基层创建中的组织推动作用,村党支部的组织带领作用,社区党组织的管理服务作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宣传动员作用,依靠基层组织推动基层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重视发挥好农牧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
——开展“四项行动”:
一是先进文化建设行动。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民俗,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展示点、民族文化特色村,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创建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好文化惠民工程和明长城遗址保护工程等,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所有建制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广播电视、通信全覆盖。进一步丰富百里油菜花海景区旅游产品的内涵,组织回族宴席曲、华热服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景区景点进行商业化的演出,编写好反映地方历史、宗教、民俗风情的系列丛书和音乐作品,积极开发特色旅游商品,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大力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积极打造文化门源。
二是和顺宗教促进行动。贯彻落实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门源县宗教寺院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和《门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依法、管用、和谐的寺院管理模式,加强对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解决好伊斯兰教各教派矛盾、擅自改扩建寺院、无证阿訇开学及非法经文班等问题,严密防范打击“达哇”宣教等非法传教活动,认真解决宗教领域内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不断创新和深入推进以“三比一促”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寺院”创建活动,严格推行宗教场所年检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鼓励支持寺院提高以寺养寺能力,统筹解决寺院通路、通电、通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寺院殿堂维修、文物保护、古籍抢救、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严格宗教建筑物的新、改、扩建工程的审批。加强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确保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加强宗教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落实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抑恶扬善、共建和谐,促进不同宗教之间、宗教内部不同教派之间的团结;鼓励宗教界探索服务社会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依法治理促进行动。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加强民族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具有门源特点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有针对性地将现行民族政策法规中比较原则的规定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加强地方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立法听证、立法论证和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估等制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促进依法治县进程。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按照法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提高各项决策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政务事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绩效评估和考核、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惠民工程,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案件,着力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维护稳定,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依法处置危及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不稳定事件。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县上下形成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环境,积极打造法治门源。
四是全民素质提升行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全面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创建工作凝聚强大精神动力。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领社会思潮,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五个特别”青藏高原精神,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以增强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的创新动力、创造活力和创业能力为主要内容,提炼特色鲜明、内涵深刻的门源精神,使之成为门源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创造学习机会、学习条件、学习支持的平台,综合运用学校、行政、社会等各类教育资源和渠道,有重点、分层次强化对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青少年学生的素质教育培训,尤其要注重拓展民族文化、科学技术、生产技能、法律道德、家庭教育等多方面的学习内容,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为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思想和智力支持。
——力求“三个突破”:
一是力求在城乡统筹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要素配置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城镇对“四化”同步发展的带动作用,以县城外延拓展区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异地搬迁等工程为依托,不断完善城镇框架体系,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城镇服务功能,培育壮大城镇特色支撑产业,提高集中建设水平,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牧区人口向城镇集中。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基础设施、水利骨干项目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实施乡村规划、自来水、道路硬化、通电、通信、安居、文化体育、科技服务到农家工程,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促进生态保护建设从分散治理向集中治理转变,构建生态文明新格局。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严格执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发展设施畜牧业和人工草场,提高草原森林防火防灾减灾能力。强化目标责任和政策引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排放和高附加值、高增长的循环经济产业,确保完成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约束性指标。
二是力求在宣传教育引导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舆论宣传,建立完善内外联动、上下协调的新闻宣传体系,形成多媒体、多层次的集中宣传态势。大力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中央和省州委在农牧区的方针政策,门源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社会主义法制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活动,以及以“感恩家庭、感恩人民、感恩社会、感恩自然”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十个讲清楚”、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等深入人心。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八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延伸到所有单位、公共场所、边远牧区。扎实做好“法律、亲情、理想、感恩、爱国、时事、民族团结”七进校园活动,创新开展“爱国爱教、守法持戒、民族团结、政策形势、感恩利民、服务信众”六进寺院活动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民族团结”五进社区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突出涉藏维稳宣传引导,打好“攻心战”,牢控“话语权”,在党内公开揭批十四世**分裂祖国的行径。针对党员干部、各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学生等不同群体编写宣讲材料,做到有的放矢。组织专门宣讲队伍特别是发挥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优势,运用法律的语言、群众的语言广泛宣讲,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适应现代传播手段的新变化,增强宣传实效。重视运用少数民族语言声像资料,增强宣传载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公民道德宣传月”等活动,以重要纪念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发挥好基地实践教育的功能。
三是力求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全面提升素质,建立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途径和方式。统筹推进基层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工作,继续选派各类干部多岗位挂职锻炼,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干部下乡”等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大力培养和用好本地成长的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熟悉本民族本地区情况的优势,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多层面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对在乡镇工作得力、表现突出的乡镇干部及时提拔使用;把反分裂斗争中表现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六、创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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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三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2.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
3.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4.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
5.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6.团结才有力量团结就有希望!
7.各族人民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8.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9.让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各族群众心坎里!
10.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11.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12.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13.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正确道路!
14.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5.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16.坚持维护祖国统一!
17.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18.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21.各族人民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2.各族群众要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3.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
24.坚持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25.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
26.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27.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
28.民族团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29.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30.促进各民族走动互动加强交往交流交融!
31.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和法治环境!
32.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34.加强军政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兵地团结!
35.把对口援疆工作打造成加强民族团结工程!
36.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7.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
38.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
我叫 ,来自顺河回族区;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维护民族团结,共同团结奋进》。
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每当我听到这首歌,都会激-情澎湃,作为中国的炎皇子孙,倍加感受到我们团结奋进,共创美好幸福生活的重大意义。
当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庄严写进党章时,当“科学
发展观”春风般吹遍祖国大江南北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就是这个时代最振奋人心的号角,它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强音。弹指一挥间,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了他的六十一华诞。回顾这波澜壮阔的六十一年,回顾这六十一年的沧海桑田,许许多多的动人画面被永远留在了各族人民的记忆深处。
全国56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一起用双手创造了美好的生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共同建设我们的祖国。在共同团结奋斗的历程中,结成的是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凝结的是各民族心手相连的真情实感。
“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家和万事兴,有你也有我”,几十年来,全国各族人民朝夕相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结下了血浓于水的深厚情谊,有什么理由不感受到党和人民给我们创造的幸福生活呢?我们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在我们的生活中涌现出许许多多民族团结的感人事迹:有为抢救少数民族孩子而从自己身上取下13块皮肤的吴登云;有为挽救尿毒症晚期的维吾尔族学生无偿捐赠一颗肾的汉族女青年王艳娜;有23年如一日帮助边疆孩子尽快适应异乡大学生活的大连理工大学教授邵春亮;有含辛茹苦收养了汉、回、维吾尔、哈萨克四个民族10个孤儿的新疆首届十大杰出母亲阿尼帕。这些事迹早已深深印在各族人民的心中,他们的精神传遍了大江南北,影响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各族人民。
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一块块砖只有堆砌在一起,才能盖起万丈高楼;一滴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获得永存。这就是团结,团结可以铸就和-谐,和-谐才能促进发展。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如果在维护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不了大海的滚滚波涛,那就做一股山间的潺潺溪流吧;如果做不了峰顶的参天大树,那做一棵河边的青青小草吧。让我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一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乘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浪潮,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共同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爱我中华,共创祖国辉煌的明天。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五
通过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正确把握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关系,正确处理一体与多元、当前与长远、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方法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核,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重新明确___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
副组长:
····
····
成
员:
___办公室,兼任主任。其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要职责是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符合物价工作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坚决防止人为扩大民族差异,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各族干部职工多方面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共同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珍惜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
····
善基础设施,提升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发展致富项目和特色产业,不断激发扶贫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结对活动中。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日等活动,安排我队工作人员进社区,与社区共建、共学、共帮,推动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建设。
四、创建活动具体要求
····
····
的贡献。
····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六
今年9月,青海省乌兰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乌兰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在乌兰县商业广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宣传通过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了集中的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展板4块,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自行印制的宣传品500余份,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地宣传至社会各界,以检察院自身的`力量促进全县各族群众提升创建意识,树立培养民族荣耀感和正确的民族观。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20xx年度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八
2.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
3.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
4.民族法制进万家民族团结花盛开
5.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
6.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7.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
8.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
9.坚持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发展主旋律
10.全面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11.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共建和谐小康社会
12.汇聚民族团结之力创建和谐文明蚌埠
13.平等是民族团结之本和谐是民族发展之魂
14.携手共建努力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5.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谋发展
16.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
17.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18.讲团结学典型争当民族团结楷模
19.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0.为建设团结和谐的民族大家庭而努力奋斗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十九
以在形式上为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与群众息息相关,成果上由群众共享为要求,不断丰富创建载体,开展好六项活动,确保创建活动看得见、摸得着、能量化、可检验、见实效。
(一)坚持示范推动、典型带动、表彰拉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坚持示范带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寺院和先进个人活动,先期建立一批创建先进示范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引领全县创建。要注重培养不同类型的典型,在农村牧区注重培育和树立示范村典型;在各族群众中培育和树立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十星级文明户、文化中心户、互帮互助等先进典型;在城镇社区注重培育和树立践行“三个离不开”思想、各民族水乳交融团结的典型;在宗教寺院注重培育和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利益众生的典型;在学校注重培育和树立各族师生互尊互学、自立自强的典型;在企业注重培育和树立热衷民族事业、扶助各族群众发展的典型;在部队注重培育和树立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军民鱼水情深的典型,使典型榜样成为带动创建示范县的强大精神动力。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到2015年,每年8月县乡分别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结大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单位、寺院进行命名挂牌;2015年底对创建示范县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表彰,提高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坚持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我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积极推动城乡共建、企地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援建,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与村、社区、学校“一对一”结成共建对子,丰富共建内容,帮助梳理发展思路,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生产,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共建中接受教育、改进作风。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实惠。
(三)坚持整合资源、行业配合、齐抓共管,广泛开展联动联创活动。建立健全联动联创机制,把创建示范县与“文明门源”、“平安门源”、“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模范单位”、寺院“三比一促”、“美丽乡村”、“劳动模范”、“巾帼建功”、“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纳入并作为各级典型评比命名的前置条件,同时在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票”否决,整合力量,资源互用,成果共享,相互促进,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共生和睦的联动联创局面。
(四)坚持注重特色、突出效果、营造氛围,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突出创建工作的群众性、实践性和时代性,精心设计开展符合门源实际的系列特色主题活动,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寺院、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以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机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要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民族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征文、知识讲座等活动;在农牧区广泛开展联谊互动、走访慰问、治安联防、民间运动会等活动;在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家庭”和“民族团结楼栋”评比活动和系列文化体育活动,创建民族特色社区;在学校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各族师生互动、民族知识讲座,以及组织学生深入农牧区参观考察、体验少数民族生活,为少数民族家庭困难的学生送温暖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出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板报、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横幅及用电子屏展示等方式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的氛围。
(五)坚持睦邻友好、互帮互建、共同提高,广泛开展友好村邻活动。农牧区村社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战场,也是矛盾纠纷集中、困难问题最多的环节。要把友好村邻的结对建设作为推进创建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引导汉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先进村与后进村和有历史矛盾积怨的村之间开展友好村邻结对建设,开展节日互访慰问,生产互帮互促,联办文体活动,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取长补短、团结进步,以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谐进步推动全县团结和谐进步。
(六)坚持梳理矛盾、解决问题、整体提高,广泛开展集中攻坚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全力推动,集中攻坚。各乡镇、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梳理影响本乡镇、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逐项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列出解决时间表,明确责任,全力攻坚,确保全县创建目标的如期顺利完成。
七、保障机制
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根据新形势需要,不断完善七项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创建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创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党委(党组)定期议事制度,县委常委会和乡镇、单位党委(党组)会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本乡镇本单位创建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问题。探索建立各方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思想教育、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工作局面。
三是建立共创共建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干部下乡、下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县城外延拓展区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活动,不断丰富军民共建、企地共建、城乡共建、对口援建内容。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社、学校、寺院、家庭等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做到全面参与、共建共享。
四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与评价办法,强化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项目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乡、村(社区)三级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按照县级每年50万元、乡镇10万元、社区2万元和牧业村、人口3000人以上的农业村1.5万元、其他村1万元的标准,分别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县人大、政协的作用,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探索制定开展创建工作的地方法规,为创建活动建言献策。加强民主法制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确保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县创建办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任务分工方案,并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创建活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七是建立评选表彰机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寺院等评选标准和考核细则,规范评选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至2015年全县每年考核命名挂牌一批,2015年底县乡分别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集中表彰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20起每五年集中表彰一次。对获得先进典型称号的单位,给予其干部职工月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其他先进典型的奖励由县委、县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二十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新疆农业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学校在4月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年”系列动员、座谈、调研活动。
4月6日下午,新疆农业大学在会堂学术报告厅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校党委书记李宝城作动员讲话。李宝城书记结合学校实际,从抓好学习教育、抓好主题宣讲、加强融情实践、抓好微行动、加强阵地建设、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帮扶解困、抓好访惠聚和扶贫工作、抓好文化引领、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和抓好创建工作十个方面,对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全校师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求实效的精神,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各项活动当中,切实把新疆农业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为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更贴近实际,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各层面的座谈和调研活动。围绕李宝城书记在动员讲话中要重点抓好的10项工作,就学校民族团结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在师生中开展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向全校师生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4月11日下午,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学工系统、各族学生三个层面的座谈会,进一步征求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方案的意见建议。100余名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
4月12日-15日,学校开展全面调研工作。校领导分9组分别赴分管和联系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调研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二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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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方案篇二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治区党委决定,今年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民族团结进步年”进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专程来疆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张春贤在讲话中说,党中央非常重视新疆民族团结工作。、俞正声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新疆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特殊重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张春贤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正确方向。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援疆省市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多措并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的民心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法治基础、情感基础、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种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采取一些实质性、大力度的举措,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把新疆的民族团结再大大向前推进一步,既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目前也具备了初步条件。
张春贤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总要求: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即“八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
适应民族工作新特征。即“五个并存”: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
把握好三个问题,处理好三个关系。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处理好民族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关系,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关系。
坚持“三个引领”。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
实现“四个目标”。一是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