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借贷投资合同范文(18篇)
合同的解除应该按照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的编写要综合考虑各方的需求和可能发生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模板,希望对大家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借贷投资合同篇一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背景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截止到底,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0484户,合同外资金额达7459.0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3954.69亿美元。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已经占据重要地位。20,fdi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为10.73%,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为24.06%;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占工业资产总额的10.1%,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4.6%,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的26.8%,利润占利润总额的29.2%,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8%;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占全国增值税总额的比重达25.91%(江小涓,见图1)。
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行为是否合理,国内一直存在担心和争论。争论的'核心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量投资,是否会产生垄断。如果形成垄断,就会抑制国内投资,阻碍新投资者进入,并且向消费者索取高价,产生垄断利润,从而损害国内生产者和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这种情况存在,就意味着吸引外资导致的投资增加、技术进步和效率改善等多方面的利益,不是以更适用产品和较低价格的形式转移给我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以较高利润的形式被跨国公司吸收。
附图
图1fies在中国重要经济指标中的比重
这种担心和争论在近几年有所加强。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著名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一些项目的规模很大,远远超过中国国内同类企业,占据着企业规模排名的前列,产量占全行业产量的较高比重。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微电子、移动通讯设备、轿车、制药、工程机械等行业中排名前10位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投资企业都占据着2/3以上的席位。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占据手机市场九成的份额,占据着轿车2/3以上的份额。其中一些企业,独家占据了市场很大份额,市场集中度很高。从理论上推论,有产生垄断的可能性。
当然,所有的商业性公司都在追逐利润最大化,而不论其是国内公司还是全球性公司。如果市场监管力量薄弱,无论跨国公司还是国内企业,都有可能产生垄断行为。但是,跨国公司具有规模、品牌和技术等许多方面的优势,市场影响力更强,因此其行为特别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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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投资合同篇二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加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借贷投资合同篇三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 85)2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借贷投资合同篇四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借贷投资合同篇五
随着国际化竞争的加剧,一场波澜壮阔的战役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战役旨在赢得中国消费者的倾心青睐,赢得全球发展最快的市场,笔者在与一些外资企业的营销人员沟通时,他们都感慨中国市场的“变”与“不变”,一方面感觉真正洞察中国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及多样性不容易,另一方面发现在中国市场做营销,需要道与术的有效结合。其中,首先需要真正洞察消费者心理与行为,特别是在市场上的表现,总体来说,中国市场营销中消费行为和心理存在如下几种特征:
一是品牌忠诚度不高。尽管中国消费者钟情于品牌,但却不会持久地购买同一品牌,即使是对自己偏好的品牌也不例外,因为价格差异和销售场所的营销活动都可以改变消费者的行为,因为许多中国消费者对价格高度敏感,但同时对尝试新东西乐此不疲,品牌忠诚度的不高使得企业在营销宣传和传播过程中费用日趋增高。
消费者的这种对价格和店内促销的态度,使消费者和品牌之间产生一种“交易关系”,不管消费者在跨进店门时对品牌具有何种偏好,他们最后的选择往往并不固定,受终端促销和情景因素影响较大。
三是广告的感性诉求和对产品功能的理性追求。中国大多数的消费者对许多产品的实用功能非常重视,追求产品的功能和使用价值,但随着中国消费市场的成熟,品牌之间的品质差异也逐渐不再明显,而情感诉求可能会变得越发重要,但是这种改变的速度和程度可能会因产品种类和消费者群体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如强生药业、樱花油烟机等的广告诉求就十分明显。
五是隐性需求与显性需求杂交。在中国,许多消费者的需求无论是水平状态还是强烈程度表现的都难以琢磨,如其言行可能不一,如攀比和盲目模仿现象比较突出,如喜欢尝试新鲜等等。
总之,发展中的中国市场一直在变化,要想“赢”销中国,各公司必须不断重新评估其目标客户群和营销战略,并重点关注能左右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关键要素,洞察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与心理。
借贷投资合同篇六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年月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借贷投资合同篇七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背景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截止到底,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0484户,合同外资金额达7459.0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3954.69亿美元。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已经占据重要地位。20,fdi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为10.73%,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为24.06%;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占工业资产总额的10.1%,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4.6%,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的26.8%,利润占利润总额的29.2%,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8%;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占全国增值税总额的比重达25.91%(江小涓,见图1)。
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行为是否合理,国内一直存在担心和争论。争论的核心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量投资,是否会产生垄断。如果形成垄断,就会抑制国内投资,阻碍新投资者进入,并且向消费者索取高价,产生垄断利润,从而损害国内生产者和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这种情况存在,就意味着吸引外资导致的投资增加、技术进步和效率改善等多方面的利益,不是以更适用产品和较低价格的形式转移给我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以较高利润的形式被跨国公司吸收。
附图
图1fies在中国重要经济指标中的比重
这种担心和争论在近几年有所加强。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著名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一些项目的规模很大,远远超过中国国内同类企业,占据着企业规模排名的前列,产量占全行业产量的较高比重。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微电子、移动通讯设备、轿车、制药、工程机械等行业中排名前10位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投资企业都占据着2/3以上的席位。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占据手机市场九成的份额,占据着轿车2/3以上的份额。其中一些企业,独家占据了市场很大份额,市场集中度很高。从理论上推论,有产生垄断的可能性。
当然,所有的商业性公司都在追逐利润最大化,而不论其是国内公司还是全球性公司。如果市场监管力量薄弱,无论跨国公司还是国内企业,都有可能产生垄断行为。但是,跨国公司具有规模、品牌和技术等许多方面的优势,市场影响力更强,因此其行为特别引人关注。
对跨国公司在海外市场上竞争行为的分析,是产业组织理论和跨国投资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跨国投资理论在它的形成阶段,就认为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目的之一,是控制不同国家内的企业,消除竞争,使自己企业处于有利地位,获取超额利润。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实质上是垄断优势的扩张,本身就是一种市场扭曲,它会产生反竞争的不良效果(hymer,1970,1976)。有学者认为,跨国公司在母国和东道国都有垄断意愿,但其在海外比在其母国更易形成垄断行为,这是因为在海外市场上竞争的对手较少,串谋容易,企业就会产生进行串谋的意愿和行为。(注:串谋是产业组织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主要厂商之间组成公开默认的价格同盟,对市场进行人为分割的行为。)通过串谋,将价格维持在一个相对的高位,企业就有可能获取相对稳定的较高利润(caves,1982)。相反的观点也同样存在:由于跨国公司海外投资,增加了东道国市场上的企业数目,使生产和市场的集中度降低,因此加强而不是削弱了东道国市场上的竞争(fishwick1981;gorechi,1976)。稍后一些,有学者注重研究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假定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具有垄断优势,而东道国企业间却是彼此竞争的关系,在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的较早时期,有可能增加东道国市场的垄断性,但从长期看,技术外溢是一种必然现象,因而是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一种潜在成本,因为免费搭车的当地企业迟早会变得足以与跨国公司相抗衡。最终结果,增加了东道国市场的竞争性(das,1987)。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跨国投资增长很快,相关研究更加丰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中东欧转轨国家大量吸引fdi,提供了新的研究素材,有不少基于多国情况和大样本案例的研究成果问世。但是,研究得出的结论仍然不一致。有一些研究表明,大型跨国投资特别是采用购并方式的投资,往往被用来消灭竞争(unctad,);另一些研究却表明,跨国投资引起竞争结构的变化只是暂时的,因为一旦一家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扰乱了市场上已经建立起来的均衡,其竞争对手必然会作出强烈反应以确保其市场地位。他们或者扩大投资,或者结盟,或者寻求购并,总之要努力使市场不被其竞争对手所控制。实证研究的结论也不一致。印度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获取了市场支配地位,例如联合利华获得了印度香皂市场75%的份额和洗涤剂市场30%的份额(mehta,1999);一项对捷克87个制造业集中率变化的研究却表明,虽然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捷克制造业的集中度加强和fdi大量进入同时发生,但数据分析却表明,跨国投资与市场集中度之间并没有相关性(zemplinerovaandjarolim,)。
本文分析fdi与中国制造业市场结构的变化及对外商投资企业竞争行为的影响。技术开发和技术引进行为、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和定价行为,是衡量外商投资企业竞争行为的三个主要因素。
二、独占和寡头市场中外商投资企业的垄断行为(注:如没有另外注明,本文中各个行业的情况,来自作者在1997、2001年的两次调研,其中洗涤用品行业的第一次调研是。两次调研都包括对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的访谈及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的调研成果反映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跨国投资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究辑刊》第一辑中,2001年的调研成果反映在江小涓《中国的外资经济:对增长、结构升级和经济国际化的影响》中。凡引自这两次调研的内容,文中不再加注。李蕊女士参加了洗涤用品行业的第二次调研,并计算整理了部分数据。)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某些重要的产品市场上地位突出,一、两家企业占有很高的市场份额。在这种独占和寡头市场中,外商投资企业确有垄断动机和垄断行为,典型的表现是不开发不引进先进技术、产品更新换代慢和产品价格居高不。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和整个20世纪80年代,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中,被认定为技术先进企业的仅为2%左右,技术先进企业的投资额也仅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额的5%左右。不过,此时外商投资企业以海外华人资本的中小型企业为主,不转移先进技术的主要原因,是其本身的技术水平不高(江小涓1993)。
据来源、技术先进性定义等,参见本文第四部分中对表5的说明。)
下面是三个典型行业的案例。
1.轿车制造业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中国轿车生产的集中度很高,市场竞争很不充分,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和上海汽车总公司合资成立的上海大众汽车公司市场地位突出。1983年4月,第一辆桑塔纳轿车在上海组装成功,1985年3月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此后,上海大众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在中国的轿车市场上占据着垄断地位,20世纪80年代末期,桑塔纳轿车几乎占有国内同档轿车100%的市场份额,90年代初期占有90%左右的市场份额,直到90年代中期,仍然占有60%以上的市场份额。到3月,上海大众在中国已累计生产了100万辆桑塔纳系列轿车。其间,1995年上海第二代桑塔纳轿车(桑塔纳2000)下线和投入市场。
从1983年到长达的时间内,上海大众的主导产品一直是第一代桑塔纳,车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在这个期间,上海大众的外方母公司已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全球市场上淘汰了第一代桑塔纳这个车型,但上海大众却长期继续生产第一代桑塔纳,并没有引进其母公司在全球市场上推出的换代车型。桑塔纳的市场价格也始终处于高位,在19年底之前,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水平,高出其先前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近一倍。
上海大众这种基于市场垄断地位而产生的行为,长期受到国内各方面舆论批评,包括中方合作者上海汽车总公司,也对其不愿转移先进车型的行为不满意。1998年,上汽公司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合资成立了上海通用汽车公司,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通用愿意将较新的车型放在中国生产。
2.无线通讯设备制造业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通讯业以极高的速度增长。通讯线路由1990年的1200万条,增加到的1.7亿条。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移动通讯业的增长速度尤其突出,以手机制造业为例,到2001年8月,中国的手机拥有量已经超过美国,居全球第一位。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高速成长的无线寻呼市场和模拟手机市场几乎由摩托罗拉一家公司垄断,我国消费者以明显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使用其生产的落后于国际市场的产品,这个时期,摩托罗拉在中国获得了丰厚回报。
3.洗涤用品行业
英荷联合利华公司和美国p&g公司分别于1986年和1988年开始在中国投资。1992-1995年,除p&g公司和联合利华公司继续大规模增加在华投资外,全球洗涤用品行业三巨头之一的德国汉高公司,也在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p&g公司、联合利华公司和汉高公司,都是名列“财富500强”的.跨国巨头,19,联合利华总资产280亿美元,总销售额440亿美元;p&g公司总资产321亿美元,总销售额381亿美元。而中国洗涤用品行业1999年的总销售额仅为192.82亿元人民币,约折合23亿美元,(注:这里的洗涤用品行业是指我国工业统计分类中的“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业”,统计口径为国家统计局使用的“分地区轻工业系统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提供。)全行业产值仅为联合利华公司的1/19,p&g公司的1/17。规模如此悬殊,致使当时国内存在许多观点,认为中国洗涤用品制造业将会受到严重冲击,洗涤用品市场将由跨国公司垄断,甚至导致中国洗涤用品行业“全军覆灭”。
到1995年底,我国洗涤用品行业中较大规模的合资企业有15家,全部是我国洗涤用品行业中排名前20位的大企业。这15家企业洗衣粉和香皂的产量,约占全行业产量的35%-40%。在这15家合资企业中,p&g公司投资的有5家,联合利华公司投资的有5家,德国汉高公司投资的有3家。在15家合资企业中,只有两家为中方控股,其余均为外方控股。在外方控股的企业中,大多数企业的外方股份比较高。外方股份在80%-98%之间的有3家,在60%-79%之间的有7家,在50%-59%之间的有3家。总体上看,当时我国洗涤用品行业中的主力企业已经由国外大跨国公司控股(15家企业的情况见表1)。
表1洗涤用品行业排头兵企业的合资情况(1995年底)
企业名称合资企业的中方与外方
上海利华公司上海制皂厂,英国利华公司
上海制皂有限公司上海制皂厂,英国利华公司
上海联合利华公司上海合成洗涤剂厂,上海日化公司、联合利华公司
上海白猫有限公司上海合成洗涤剂厂,香港新鸿基公司
北京熊猫宝洁洗剂用品有限公司北京日化二厂、美国p&g公司
成都宝洁公司成都合成洗涤剂厂、美国p&g公司
广州浪奇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广州浪奇公司、美国p&c公司
天津汉高洗涤剂有限公司天津合成洗涤剂厂、德国汉高公司
广州宝洁公司广州肥皂厂、美国p&g公司
张家口联合利华公司张家口合成洗涤剂厂、荷兰联合利华公司
桂林汉高洗涤剂有限公司桂林合成洗涤剂厂、德国汉高公司
天津宝洁有限公司天津香皂厂、美国p&g公司
四平汉高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四平市油脂化工总厂、德国汉高公司
合肥利华公司合肥日用化工厂英国利华公司
沙市活力奔腾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沙市活力28集团公司、德国奔腾公司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这些合资企业当时在中国市场上的行为令政府管理部门、合资企业中的中方及更多的方面都不满意。合资企业生产的外方品牌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国内企业同类产品的价格,20世纪90年代中期,质量相差不多的外方品牌产品的价格要比中方品牌的产品高出50%左右。合资企业在广告宣传上,都将外方品牌放在主导地位,对中方品牌的宣传很少。1997-1999年,在35个大中城市中,宝洁和联合利华对其麾下品牌的广告费用一直排在所有产品广告的前列,这些企业当时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中方企业合资前的品牌,因此实际上是用中方产品的销售收入为其产品促销。1995年,某合资企业销售收入的95%来自中方原有品牌的产品,但企业每年投入5000万巨额资金为外方品牌作广告,中方原有品牌的广告费却仅占其1/20。
当时,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这些企业的扩建规模和发展设想推算,到20,合资企业生产的洗涤用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达到很高份额,例如合资企业的洗衣粉将占我国洗衣粉市场的60%以上,其中外方品牌产品的占有率会大幅度上升。管理部门还认为,这些合资企业在站稳脚跟后,会通过再合资、合作、兼并、收购等方式,收编有实力的国内其它洗涤用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对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因此,中国洗涤用品市场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由世界三大洗涤剂跨国公司控制的市场,产品价格将处于高位,这些公司将从中国获取高额利润。
三、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进口、多家跨国公司
进入和国内企业的成长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以往少数跨国公司居垄断地位的若干行业,市场结构迅速发生变化。三个方面的因素起到了重要作用。
1.入世后进口商品竞争预期
多年来,较高的进口关税和过多的非关税措施,对我国境内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都有显著的保护作用。在外商投资企业占有重要地位的行业中,贸易壁垒主要保护了外资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即将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已成定局,对国内产业降低保护前景明确。
进口商品竞争预期是市场竞争性的重要因素。如果跨国公司继续在中国使用其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失去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或者向中国消费者索取明显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消费者就会转向购买进口商品。中国境内的汽车制造商在1999年后多次下调产品价格,应对入世后进口汽车的竞争是一个重要因素。
2.跨国巨头之间在中国市场上展开竞争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政府在一些行业中放弃了以往坚持的“一个行业中只引进少数几家跨国公司,以便给国内企业留下市场空间”的政策取向,开始允许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从跨国公司的角度,当一两家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并获得较高收益时,其它跨国公司不会长期对这个潜力极大的市场视而不见,而是跟随先行的投资者,也竞相进入中国市场。多家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使跨国公司之间在中国市场上相互竞争。
在手机制造业中,中国市场的高成长性和投资于这个市场的高回报率,吸引了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1994年中国数字移动通讯网建成后,诺基亚、爱立信开始迅速扩大在中国的生产规模,摩托罗拉的垄断地位开始动摇,三家企业一直在中国市场上进行着激烈竞争,市场份额此起彼伏,交错变化。其它几家制造手机的跨国公司也相继续进入中国市场,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形成了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西门子、松下、三星等众多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局面。
轿车制造业中,以往坚持多年的轿车布点“三大三小”的原则,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明显松动。按近几年全球汽车业收购兼并后形成的九大汽车集团考察,到2001年底,这九大集团全部在我国有大规模的投资,建立了合资汽车制造企业。通用集团的投资项目有上海通用汽车公司、金杯通用汽车公司、长安铃木公司、昌河铃木公司、江铃公司、庆铃公司、北京轻型汽车公司、北铃专用车公司、南亚公司、南京依维柯公司和云雀公司。大众集团的投资项目有一汽大众和上海大众。福特集团的投资项目有江铃公司、长安福特和海南马自达。丰田公司的投资项目有天津丰田公司和四川丰田客车。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的投资项目有北京吉普公司、亚星奔驰公司、北方奔驰公司、湖南长丰公司、沈阳飞机公司、东南汽车公司和起亚悦达公司等。本田公司的投资项目有广州本田。雪铁龙―标致集团的投资项目有神龙公司。雷诺日产集团的投资项目有三江雷诺、郑州日产、杭州东风日产柴和风神公司。宝马公司的投资项目有沈阳华晨宝马。全球主要汽车制造商正在中国市场上展开激烈竞争。
3.国内竞争者的形成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有一批内资企业竞争力迅速提高,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强有力的竞争者。轿车行业中,已经有天津夏利、一汽红旗、安徽奇瑞、沈阳中华、浙江吉利等多款颇具市场竞争力的国内品牌车出现在市场上,而且不断扩大着市场份额。中国的程控交换机市场也出现了同样趋势,国内企业的贡献突出。一批内资企业如华为、中兴、大唐的兴起和发展,使得程控交换机市场由原来外资品牌产品之间竞争的局面,转变为外资品牌与内资品牌产品之间交错竞争的局面。
洗涤用品行业的情况更典型。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时,外商投资企业将产品价格定在高位。外商原先的市场战略,是以国外流行的大比重高活性物的浓缩洗衣粉取代普通洗衣粉,并为此进行了密集的广告投资,但由于国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洗涤用品市场仍以中方品牌产品为主。
这个时期的市场结构的变化是合资企业中中外双方都不愿看到的:合资企业大力促销的外方品牌产品,由于价格居高不下,国内市场占有率上升缓慢;而合资企业对中方原有品牌的销售力度很小,使这些原先市场份额很高的产品的影响力下降。这种状况给国内一些原先居于“第二梯队”的企业提供了扩张机遇。一批改制后的上市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抓住机遇,迅速发展。表2是1992年和2000年洗衣粉产量排名前10位的企业(集团)名录,入围企业有较大变化。在2000年洗衣粉产量排名前四位的企业中,排名第一、第三和第四位的企业分别是南风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全力公司(集体企业)和纳爱斯公司(股份制企业)。跨国公司的市场份额和排序并没有明显上升,在2000年洗衣粉产量排名前四位的企业中,仅有汉高一家跨国公司排名第二,在前10位大企业中,利华公司和宝洁公司分别列在第6位和第8位(见表2)。
表2排名前10位的洗衣粉生产企业(1992年,2000年)
序号1992年产量最大的10家2000年产量最大的10家
企业(集团)企业(集团)
1广州浪奇实业公司南风公司
2天津汉高公司汉高公司
3上海合洗厂全力(集团)公司
4徐州合洗总厂纳爱斯公司
5南京莞基苯厂白猫公司
6北京日化二厂利华公司
7成都合洗厂活力美洁时公司
8潍坊合洗厂宝洁公司
9济宁合洗厂杭州万里公司
10武汉油化厂开封矛盾(集团)公司
资料来源:作者19、2001年两次调研。
如果以单个企业为统计口径,合资企业在全行业排头兵企业中的地位有所下降。按工厂法统计,洗衣粉产量排名前10位企业中的合资企业,19为4家,产量占全国比重18.6%;1998年3家,产量占全国比重13.4%;1999年3家,产量占全国比重11.4%;2000年4家,产量占全国比重15.2%。产量排名入前10强的合资企业,产量比重2000年较1997年降低了3.4个百分点。
表3洗衣粉行业外资产量比重
年份外资企业产量占外方控股企业产量
全国产量的比重占全国产量的比重
35%25%
199735%26%
199828%19%
199922%17%
200022%19%
资
料来源:作者2001年的调研收集整理。
表3是1996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方品牌产品在我国洗衣粉产量中的地位。可以看出,外商投资企业的产量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较快增长后,90年代下半期的市场份额有明显的下降。总之,由于国内竞争者的出现,洗涤用品市场竞争激烈,大型跨国公司并没有在中国市场上取得明显的优势地位。
本部分的分析表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共同发挥作用,使中国制造业中的大多数行业形成了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变化:技术转移和定价
1.产品价格下调
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长期坚持的产品高价位战略发生了变化。
合资品牌轿车价格开始持续下降。以上海大众汽车公司的第一代桑塔纳为例,1998年底到2001年底三年时间,第一代桑塔纳在北京汽车市场上的价格下降了近40%。通讯设备行业中,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内资企业提供低价位产品的能力,使交换机的价格成倍地下降,例如局用程控交换机由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每线300美元左右降到90年代末期的每线35美元左右。同时,各个公司提供的服务增多,包括融资、安装、售后服务等。各主要的手机制造商,都开始在中国采用其在全球市场上的定价机制:新款手机在市场上露面两、三个月之后,价格就开始大幅度下滑。以往那种产品更新缓慢、价格长期处于高位的现象已经消失。
面对激烈竞争,外方品牌洗涤用品的价格大幅度下调。以宝洁麾下的碧浪为例,1998年碧浪超效(第二代)400克装全年均价7.99元,1999年碧浪超效(第二代)400克装全年均价6.14元,到2000年底,碧浪超效(第二代)400克装市场价已经低到5.16元,三年时间,产品价格下降了35%,而同期国内大致相同质量的洗衣粉价格仅下降了不到8%。2001年底,宝洁公司在市场上出售的主流产品是声称为第三代产品的碧浪漂渍(400克),价格已降至4.98元,与国内品牌产品的价格基本上持平。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由于价格持续下降,合资企业外方品牌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重开始有所上升,占合资企业产量的比重有明显上升(见表4)。
2.加快转移先进技术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的速度明显加快。2001年,笔者主持了一个系列的调研项目,对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四个城市127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研,企业的技术水平是调研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前1997年,笔者曾主持了一项类似的调研,将这两次调研结果进行对比,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行为的明显变化。
两次调研,我们都以其母公司为参照系,考察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相对技术水平。(注:同时,我们还有另外一个参照系:国内同行业的技术水平,按这个参照系,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绝大多数提供了等同于我国国内的先进技术。详细情况参见江小涓(2002),第三章。)对比两次调研结果可以发现,2001年与1997年相比,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母公司最先进技术和产品的比率大大上升(见表5)。
表4洗衣粉行业外资品牌产量比重
年份合资企业外方品牌产外方品牌产量占合
量占全国产量的比重资企业产量的比重
19968%22.86%
19977%20.00%
19984%14.29%
19997.73%34.60%
20009.50%42.81%
资料来源:作者2001年的调研收集整理。
表5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
1997年(%)2001年(%)
与母公司相比
使用最先进技术1442
使用比较先进技术5345
使用一般技术3313
注:1997年样本为96户企业,2001年样本为127户企业。绝大部分企业都是来自美、日、欧盟和韩国的著名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为了避免技术水平认定时产生歧义,我们简单地以时间作为技术水平划分的标准:母公司最先进技术,指在母国企业使用不足三年的技术或投放市场不足三年的产品;母公司比较先进的技术,指虽然在母国企业使用时间已达三年以上,但至今仍然在使用的技术或生产的产品;母公司的一般技术,指母国公司已经不使用的技术或不生产的产品。
1997年,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母公司最先进产品和技术的比重很低。向其在华企业转移最先进产品和技术的跨国公司,仅占被调研企业的14%;转移比较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所占比重最高,达53%;还有33%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中国转移的技术和产品,是其母公司已经不再使用的技术和不再生产的产品。
到2001年,使用其母公司最先进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占到了41%,有45%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使用母公司比较先进的技术,使用母公司已经淘汰技术的企业仅占13%。
几个行业的案例也很典型。从1998年开始,上海大众桑塔纳的市场份额开始被一汽捷达、二汽富康和天津夏利等产品分割,同时还有更多的新车型上马,特别是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的上马,才迫使德国大众改变态度,于1999年底将其全球流行车型帕萨特引入上海大众,使b2级的桑塔纳跃升三个等级,一次性升为b5级的帕萨特。此后,中国轿车车型乏善可陈的局面迅速改变,2001年和,跨国汽车巨头至少将11款全球流行新车型提供给了中国的消费者。手机制造业中,激烈的竞争迫使各家跨国公司都在不断地引进新产品、新技术和降低产品价格。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的消费者已经完全能够享受到与国际市场同档次、同价格的手机消费。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我国手机市场的产品换代档次和价格水平已经与国际市场同步变化,每个季度甚至每个月都有新款手机问世。
五、简短的结论
中获胜。
中国的经验还表明,在一国经济的全球化程度已经较高、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占据较高市场份额的时候,东道国政府对国内产业实施较高的保护措施和限制国外投资者的数量,实际上是保护了现有的国外投资者的利益,使其在东道国市场上的垄断能力,比在其母国市场上更强。
从中国的实践看,虽然跨国公司规模巨大,而且在海外市场上有垄断愿望和垄断行为,但是,与许多国家较早时期的封闭状况相比,进口商品的竞争、多家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以及东道国国内企业的竞争,会大大减少少数巨型企业在东道国市场上居于控制地位、谋取垄断利润的可能性。中国国内市场容量巨大,只要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和国内改革政策,被少数跨国公司长期垄断市场的可能性更小。可以说,迄今为止,跨国公司垄断市场的行为在中国市场上不普遍和不能持久。
国内企业与跨国巨头的规模差距,并不是一个必然导致跨国公司具有优势地位的因素。引进外资的同时,技术、管理、观念等诸多因素必然产生外溢效应,推动国内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汽车、移动通讯设备和洗涤用品这三个技术特性和经济规模有较大差异行业的开放实践,都展示了中外企业在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巨大空间。
最后要着重指出一个长期误传的概念。许多提出“跨国公司已经垄断了中国市场”的观点,是将“跨国公司”视为一个利益整体,计算其市场份额。这个概念是不恰当的,不同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自不同的跨国公司,有各自独立的利益,在中国市场上主要是竞争关系而不是稳定的串谋关系,因此,即使外商投资企业总体上占有较高份额,但若这个份额由多家跨国公司分割,就应该视其为竞争性的市场而不是垄断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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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投资合同篇八
乙方: 借款人
丙方: 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 种担保方式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 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借贷投资合同篇九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借款人为基本建设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 年_______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 借款人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人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借款人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人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人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 份。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借款合同的概述
借款合同的名片: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借款人还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同期限内返还。但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的规定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
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
借款人: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六、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附则
1、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借款人: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
借用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二
甲方(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调整资金余缺,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资金合作条款:
第二条每笔借款,甲乙双方应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借款利率按《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执行。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在《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约定的借款时间当日以转账方式汇款,并计息。该款项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汇入对方账户,终止。
第四条利息按日或按月计算,在贷款人还本时向贷款人支付。
第五条资金借贷双方必须恪守信用,维护各自的信誉。借款人必须保证按期还本付息,不得借故拖延占用。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时间将还款汇入贷款人指定账户的,视为逾期。
第六条除法定或约定的原因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必须征得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市场借款价格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调整的,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不予调整。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权干涉资金的运作。拆解资金产生的利润由甲方按60%分配,乙方按40%分配。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三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略)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财会人: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公 证 单 位
公证机关:(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四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20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五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借贷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贷款月利率为 %,即每万元月息 元,甲方以每一个月为单位给乙方支付利息一次,贷款为先付利息方式,放款时先扣除第一个月利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得拖欠.
第四条 逾期拖欠利息一个月,利息转为本金,逾期三个月不还利息和本金的乙方可经地方法院起诉追还甲方所借贷款及利息,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利息按整月计算。
第六条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贷款,逾期未还清贷款本金的,乙方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日滞纳金。
第七条 丙方为甲方还贷担保人,如甲方偿还贷款及利息存在问题时,丙方应付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属辖区法院裁决。
第九条 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10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六
借款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条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xxx 。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应按本合同3.2条的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同意可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4 甲方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款申请,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确定:
4.2.1 年利率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2.2 本合同利率确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年/半年/季/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期利率。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合同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内无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或对应日确定的当期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同时调整。
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是指贷款合同生效日满一期之后的相应日期,如,贷款合同生效日为某年5月9日,则以一月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6月9日;以一季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8月9日;以半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11月9日,以一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类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4.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5.1 借款发放账户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
户名:
账号:
5.2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单笔提款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在提款申请书中予以确认,乙方认为提款申请书中选择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变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乙方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与甲方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甲方信用评级未达到乙方内部要求;
b.提款申请时支付对象明确(有明确的账户、户名)且单笔金额超过 万元; (提款申请时,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中信用评级达到乙方内部要求且无贷款挪用记录的客户,可不受此条标准约束。)
c. 乙方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除前款约定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资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自主支付。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七
借款方: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____外汇贷款(大写)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____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____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公章)借款方:____(公章)
法定代表:____(签章)法定代表:____(签章)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经办人:____(签章)
年月日
借贷投资合同篇十八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金钱消费借贷,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借贷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金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贷与乙方,而乙方愿依本约借用。
第二条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金钱如数交付乙方亲收点讫。
第三条本借贷金钱约定利息,其计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币________分________厘。
第四条前条约定利息的支付期为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第五条本借贷金钱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乙方于借贷期间届满时,应将借用金钱向甲方全部清偿,不得为部分清偿或怠于履行。
第七条乙方如逾期偿期限时,期逾期后违约金定为每百元按日人民币________分计算。
第八条乙方如有怠于支付利息贰次以上时,虽在借贷期间存续中,甲方不得随时终止本借贷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借贷合同依前条为终止时,乙方应即将借用金钱全部及积欠利息一并清还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第十条本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对于借贷金钱不为清偿时,应径受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