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汇总13篇)
写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形成更为深刻的思考和思维方式。写心得体会时,要遵循逻辑思维和写作规范,注意段落衔接和语言流畅度。下方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进行参考和学习。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学习了解消防法规和实践知识讲座,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消防安全工作有了一些基本的理论知识,如消防工作的方针、目的和意义,燃烧灭火常识,常用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及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等。在这方面,主要有以下经验: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实施有效教学,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当前,导致课堂教学效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观念旧,拿着新教材,唱着过去的歌谣。二有惰性,常有“拿来主义”,鲜有创新精神。三是关注点有偏差,教学时只关注教,忽视学生的动态生成。四是反思少。
鉴于此,在新课程背景下实施有效教学,必然要求教师在以下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
1、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理念是灵魂。教学理念是指导教学行为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对于教师来说,具有明确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应该是基本的素质要求。在推行新课程中,教师必须以新观念来实施新课程。
2、丰富个人知识储备。课堂上,如果教师对教材的理解缺乏深度广度,那么教学就会肤浅,学生学习就无法深入。可见,作为新课程直接实施者的教师,一定要不断学习和探索,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内涵。知识的厚度增加了,课堂就能深入浅出,左右逢源。
3、做一个有反思力的教师。叶澜教授有一句著名的话:一个教师写一辈子教案不一定成为名师,如果一个教师写三年教学反思,就可能成为名师。教师应在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螺旋式上升中,实现专业成长。
大凡成功的课必定是充分准备的课,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有效的备课必须体现出:
目标的有效:清晰、简明。目标是方向,方向正确才能保证有的放矢,教学目标的高、多、空只能使教学任务难以在有限的时间完成。备课时制定明确、具体、科学的教学目标,围绕目标确立重点,优化教法,这样的课堂教学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内容的有效:适量、适度。一节课教师讲多少内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讲多了学生嚼不烂,讲少了学生又不够吃。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学原则,科学地安排与搭配教材内容,合理地组织各部分的练习,不能“贪多忽效”,也不能“求少图便”。
教法的有效:灵活、恰当。同一教学内容,不同的教法效果就会不同,教必须致力于“导”,服务于“学”。优化教学方法要从实际的教学内容、教材特点、学生情况出发,扬长避短选用教法。教法贴切,教学方有效。
这一环节,教师要做到:
语言组织准确、简练。纵观那些课堂教学效率低下的课,无一例外都是教师的喋喋不休、啰里啰嗦挤占了学生的学习时间。一个教师,课堂上一定要组织教学语言,增强语言表达的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做到清晰精炼、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时间组织恰到好处。教学各部分的时间分配,教者在备课时应预计,讲课时要调控。但有时候,因为课堂上不变的因素较多,也许不是重点内容的教学却占用了一些时间,这时候,教者一定要站在整堂课的角度来安排时间。不言而喻,课堂教学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任务越好,浪费的时间越少,课的密度越大,教学质量就越高。
教学组织面向全体学生。一位好的教师应该得到全体学生的尊敬与爱戴,一位好的教师应该使所有学生都受益。在课堂教学中,各环节的安排要尽可能以全体学生的参与为基础,以个别提问、小组交流、课堂检测等多种形式来了解大多数学生学习的情况。
课后练习不在多,贵在精。现在有的教师在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大搞题海战,使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反复的抄写上,思维与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提高练习的有效性就是要充分了解学情,因课设计练习,让学生在训练中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提升三种教学能力
(一)课堂调控能力。
上课是个动态的过程,课堂上许多生成性东西不可预见。面对课前没有估计到的这些教学问题,教师要根据课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课堂教学,改变既定教学环节,引导学生将注意力集中并保持在教学活动上。
(二)信息反馈能力
课堂教学反馈是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多向信息交流的过程。教师,站在讲台就是思想,就是智慧。这种思想与智慧,需要教师及时捕捉来自于学生的`各种信息,通过分析,转化为有效的教学资源,从而引发新的学习。
(三)评价指引能力
评价不是对结果简单的肯定与否定,而是对学生思维的点拨。如何让课堂评价真正起到激励、引导的作用?首先,语言要饱含激励,用真情去评价学生;其次,减少简单确定性评价,倡导发展性评价,做到这两点,评价的作用就能真正发挥。
心得体会:
读罢此文,让我明白了很多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真是茅塞顿开。下面简单的说说我的一些还不怎么成熟的想法。
学生的知识积累是教学有没有效的标准。所谓有效教学,并不是指教师有没有教完内容或教得认真不认真,而是指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生学得好不好。如果学生不想学或者学生没有收获,即使教师教得很辛苦也是无效教学,同样,如果学生学得很辛苦,但没有得到应有的知识积累,也是无效或低效教学。
打破传统观念,实现有效教学,我的体会是:
1、有效教学的意识有待提高
通过学习有效教学理论,我对我的语文教学有了新认识。我觉得一个教师绝不能凭感觉、凭经验、凭苦干去搞教学,不能让学生只停留在机械性记忆、浅层次理解和简单运用上。要深深懂得课堂上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课堂上的无效是最大的无效。要经常思考自己到底应该给学生一些什么东西,怎样教学才是最有效,要时时提醒自己不当那种一心只顾加班加点、两眼只盯着分数教学的教师。要钻研高效课堂理论及高效教学的实践,积极研究高效教学,借鉴经验,互相学习,加强交流,充分实现自己课堂上所有时间的有效性。
2、千锤百炼提高课堂效率
要实现教学的有效,一是在课堂教学的理念上,应明确教什么。我们应当围绕问题而教,而不是单纯为知识而教、为考试而教。要相信学生,不仅要关心学生的行为投入,还要关心学生的认知和情感投入。二是明确怎么教。师生应善于分别学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法或学法,只有引导学生实现由“学会”到“会学”,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才有可能得到张扬、主题精神得到凸现。三是如何实现高效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强集体教研,实现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减少各种虚拟教学行为和“正确的废话”,不乱抢占本该属于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时间和思维空间,让课堂教学更加和谐有效,使师生的教与学能最佳的呈现互动、互助、互进的效果。
3、多交流多总结
一个教师要想搞好有效教学,除了要加强自身的努力实践总结外,还要善于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集体教研提问题,个体备课找差距,要学会反思自己和别人开展有效教学的经验交流,经常反思自己课堂的优势和问题的存在,不断改进,实现高效的最终目标。
按照新课程理念要求,从关注学生终身发展的高度,不断优化课堂教学结构,积极地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教学氛围,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教学效果。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康关注的日益增加,药品管理成为社会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我国不断完善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药品安全政策。在参与药品管理规定的过程中,我深感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药品管理规定是确保药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规定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的原则和要求,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有效的药品。通过药品管理规定的实施,我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药品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人民的用药安全得到了保障。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和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药品管理规定对于药品安全的保障作用。在药品管理规定中,对于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例如,针对药品生产环节,我国规定了生产企业必须依法申请生产许可证,配备专业人员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这些规定严格要求生产企业保证药品的生产质量和质量控制,确保用户用药安全。此外,对于药品流通、销售和使用环节,也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药店必须持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销售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等。这些规定保证了药品的正常流通和销售,并且能够有效地遏制盗窃、走私和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的用药安全。
此外,我还体会到药品管理规定能够提高民众对药品安全意识的培养。在药品管理规定中,对于药品宣传和使用说明都有具体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实事求是地宣传药品的疗效,不能任意夸大或谎报。同时,要求药品的使用说明必须清晰、简明,方便患者正确使用药品。通过这些规定,能够提高民众对于药品宣传的警觉性,使人们能够客观理性地对待药品,提高其对于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
然而,我也发现药品管理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尽管药品管理规定已经健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给人民的用药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药品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确保规定的有效落地。
综上所述,药品管理规定对于保障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参与药品管理规定,我深刻认识到了药品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体会到了药品管理规定对于药品安全的保障作用,也提高了我对药品安全的意识。同时,我也认识到药品管理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措施。我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药品管理规定一定会越来越完善,用药安全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药品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以及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和了解药品管理规定,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意义,也收获了许多新的知识和经验。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药品管理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药品质量与疗效的重要性(200字)
药品质量和疗效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人们带来严重的危害。药品管理规定强调了药品质量和疗效的重要性,并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监管。通过规范药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可靠,确保病人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在药品管理规定中,对药品的注册、审评、监管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药品的疗效符合标准,能够帮助病人真正解决健康问题。
第三段: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性(200字)
药品监管是药品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严格的监管能够减少药品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药品,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管理规定对药品的注册、批准、备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药店、医院等单位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检测,并建立了相关的监管机构和制度。同时,药品管理规定还倡导加强公众对药品的监督和主动权,通过举报制度、消费者教育等方式,激发公众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和维权意识。
第四段:制订和执行药品管理规定的挑战(200字)
药品管理规定的制订和执行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首先,药品市场复杂多变,新药不断涌现,对监管机构的能力和监管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药品广告和销售渠道也是药品管理的难题,不法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和非法销售方式,对药品管理规定的落地实施提出了挑战。最后,社会对药品管理规定的理解和参与度不足,公众对药品质量和疗效的认知程度较低,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药品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公众的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应该增强对药品管理规定的认知和了解,提高自身的药品安全意识,摒弃盲目购买药品的行为,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督和维权。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药品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对药品质量和疗效的认知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相信药品管理规定的实施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人民的用药环境会更加安全和健康。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发现预防意识不够。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都应充分了解其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的火灾风险和消防相关设施,如消防通道。无论是火灾风险高的岗位还是其他人员,都要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相关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隐患及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火警、初期灭火和自救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一、野外作业前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措施,并确认好互保联保对子,报车间和安环科备案,必要时安全员要到场监督。
二、作业时必须认真对工作场地进行检查,特别要注意是否有毒蛇、毒蜂等危险因素,确认无危险因素后,方可工作。
三、夏季野外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暑工作,防止中暑。
四、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相隔摆放距离应达5米以上,并远离工作人员达5米以上。夏季时应使用东西遮挡,以防止高温曝晒发生爆炸。
五、涉及到使用电时,必须认真检查电源线的绝缘情况,相隔50米左右要安装电器控制开关。电源线摆放不能与其他备件、管子等同道,以防磨穿电源线。电源线不能沿公路、潮湿场所摆放。收线时,必须先停下电源并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
六、使用三脚架起吊重物时必须固定好,以防侧翻伤人。
七、涉及高空作业时必须有人监视,并系好安全带,搞好防范措施,严禁进行交叉作业。
八、起吊重物必须由起重工到场起吊并作指挥。
九、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十、注意防火工作,预防火灾。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留学生宿舍是留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文明、安静、整洁、安全,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此,特作以下规定,请全体留学生遵照执行。
第一条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及学校校规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组织宗教集会活动。
第二条新生入学凭入学通知书、住宿费缴款单和本人有效证件(护照、居留许可)办理住宿手续,领取门禁卡,按指定的宿舍入住。不得私自迁移、调换房间或多占家具设备。
第三条留学生原则上2人住一间房,学校不提供夫妇住宿条件。因特殊原因要求住单人间者,须向学生处宿舍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留学生应自批准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交清本学年单人间费用后方可调房。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积极参加“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做到铺面整洁、地面、墙面干净;椅子、水瓶、脸盆等物品摆放整齐;所有张贴物可用透明胶、图钉固定,不得使用胶水和钉子,家具上不得张贴挂钩;窗台、墙角无灰尘,地面干净不堆放各类杂物;每天打扫房间,垃圾一律倒在垃圾筐内,及时倾倒纸篓;不在室内拉绳晾晒衣物,不得向室外、走廊、窗外处吐痰、倒水、丢果皮、纸屑等垃圾,不得将鞋、杂物等堆放在门口或公寓走廊上。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存放自行车。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第五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第六条应主动服从并配合管理人员查房和清点人数的工作,对出现夜不归宿情况的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七条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与节约用电的习惯,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用电设备电源。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热的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毯、取暖器等),严禁使用明火和管制刀具,以防发生短路、触电、火灾等事故。管理人员可随时对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违反者除没收违章电器外,并依据情节处以罚款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出现任何危及公寓安全和危害学生自身安危的行为,如在楼内烧纸、打球、酗酒、吸烟、赌博、经商等,其它的不安全行为也严禁发生,如有发生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第九条遵守防火规定,爱护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学生在宿舍内安装、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应遵守与之相关的条例和法规。
第十一条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损坏或遗失公物须赔偿。
第十二条学校为每个房间宿舍内配备的设备和设施,如桌凳、橱柜、床、空调、水池等,如有丢失和损坏,由住宿学生自费维修或购置。学习期满或中途退学时,上述物品应完好交还。
第十三条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等。
第十四条严格禁止异性之间宿舍串门、禁止男女生同居。违反者将被记入档案并予以处分。
第十五条留学生宿舍的洗衣间和洗澡间为公用区域,学生须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并应妥善使用公用设施。
第十六条学校为每位留学生每月免费提供3吨水和10度电的用量,超出部分,则按学校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学生支付。
第十七条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
第十八条对因毕业、休学、退学或开除学籍者,自学校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起一周内或学校通知规定的离校期内,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并离开宿舍,逾期室内遗留物则作无主处理。
第十九条因出国、出差、外出实习、探亲及其它原因离开宿舍在三天以上,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到值班室登记。
第二十条由于宿舍统一安排或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对学生宿舍进行调整时,入住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妨碍宿舍安排。
第二十一条人人都要尊重管理人员劳动,不得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凡校内住宿者必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以及不服从管理者,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甚至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情况的好坏、个人在公寓内的言行举止与学校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持正常的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入住公司公寓楼的所有员工。
3职责
3.1保卫科是公司公寓楼管理的归口部门,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寓楼进行检查;
3.2公寓楼管理员(白班、夜班各一名)是综管部设在公司公寓楼的直接监管人员,其职责是:对整个公寓楼负一切管理责任,每日检查/监督整个公寓楼卫生、安全、纪律情况;负责清扫楼梯、楼道、厕所等公寓楼公共区域;负责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楼的登记、查访工作。
3.3保卫科负责协助公寓楼管理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每寝室设立舍长,其职责是:负责本宿舍内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监督轮值人员保持环境清洁。
3.5公寓楼每层设层长,其职责是:统管所辖区卫生、安全、劳动纪律、安全事件紧急处理等。
4相关规定
4.1职工出入管理
4.1.1《住宿证》由综管部根据人力资源科签发的《入厂住宿通知书》发放;
4.1.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凭《住宿证》进入公寓楼;
4.1.3职工公寓楼管理员严格根据《住宿证》控制人员进入;
4.1.4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换《来访证》并登记后由被访者带入寝室,但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2职工公寓楼内行为规定:
4.2.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不得乱晒衣服(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10夜间最迟应于22:00前返回公寓(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违者负激励20元);
4.2.19晚上21时后严禁与女职工在寝室内互串(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20对于男女混住的不道德行为,一经发现,对其负激励1000-元并予
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患有传染病者。b有不良嗜好者。
4.5.1违反公寓楼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4.5.2公寓楼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5.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严重者;
4.5.4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
4.6相关激励措施
4.7本规定自9月1日起实施
本页无正文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综合管理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保卫科
本办法起草人: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批准人:
本办法发放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留学生宿舍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在校留学生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温馨的住宿环境。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北京语言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持普通护照在我校注册有效的留学生,可申请在校内留学生宿舍居住。
1.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管理规定和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留学生住宿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护照及x1或x2签证、学习居留许可等符合居住要求的证件。校内留学生宿舍只提供给在读留学生本人居住,不提供夫妻和家属用房。
2.留学生居住期间,其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将到期时,须提前向管理老师提出办理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要求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办理延期手续。在证件办理延期期间,凭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的证明资料,应在24小时内重新办理住宿信息变更上传手续。当外出重新入境后,仍须在24小时内重新办理住宿信息上传手续。否则,不允许继续居住。
二、学生住宿的时间应与在校注册学习的时间一致,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的学生,宿费按学期交付;学习时间6个月以下的学生,宿费入住时一次性交清。住宿保证金按所住宿舍楼标准交纳。
1.自费生办理住宿手续时,须按要求先交齐宿费再入住。特殊情况经批准先入住后付费的,自入住之日起,欠交宿费不得超过3天,逾期未付(也没有电汇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结清欠费,搬离宿舍。
2.奖学金生应按照奖学金生标准住宿,服从留学生住宿中心统一安排和调整,有序办理入住。若学校内床位充足且自愿选择条件更好的宿舍居住时,经住宿部门同意后,应按要求交齐宿费差额再入住,学习6个月以上的奖学金生,每次付费不少于30天。宿费超过3天未付的,将调回到奖学金生居住标准宿舍。享受中国政府或孔子学院奖学金免住宿费资格的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提出去校外居住且申请住宿补贴的,可按规定(奖学金生申请校外住宿补贴规定)向所在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3.在校内入住已交纳宿费的同学,因个人原因需提前退房的,须事先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办理退费、退房手续的,应提前一周告知交费服务台(接待大厅或学17楼)。退房时间一般不超过宿费截止日的12:00,逾期按天补交宿费。未归还房卡的同学,宿费按退卡时间计算。
4.经学校批准已办理休学的同学,应及时办理校内退房手续。对于申请办理停留签证的同学,可申请在校内延期居住,具体的延长时间按管理部门批准时间安排。
三、遵守宿舍会客规定,在会客时段内接待访客。非会客时间,宿舍楼内不许接待客人。访客应持有效证件在服务台登记,并在当日22:00前离楼,严禁超时会客或留宿客人。
宿舍会客时间:工作日16:00—22:00,节假日9:00—22:00。
宿舍闭门时间:00:00—6:00,期间因特殊情况晚归的,请按门铃并进行晚归登记后再进宿舍。闭门时间,严禁带非本楼人员进入宿舍、长时间停留在值班室或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四、认真维护宿舍安全秩序。防止跑水、煤气泄漏及火灾事故发生。如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等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视情给予严肃处理。以下行为特别提醒:
1.严禁在宿舍楼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公安部门禁止个人持有的枪械、管制刀具、无人机等危险品。
2.禁止在宿舍楼内使用存放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燃具;禁止在宿舍内给机动车和各类电动车电瓶充电;禁止使用50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炒锅、电暖气、电褥子、电开水器等。违者,除将违规物品没收外,还将视情做出处理。
3.严禁在宿舍楼内赌博、卖淫或嫖娼、吸毒或贩毒、打架斗殴、涉恐滋事、传播淫秽音像制品或刊物等违反中国法律和规定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从事经商交易;禁止在楼道、厨房、盥洗间等公共区域存放个人物品。
4.禁止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线路,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者照价赔偿并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5.禁止在电器及灯具上覆盖或放置易燃物品。外出时关闭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和灯具电源,保持安全状态。
6.禁止损毁、搬移消防器材和用具,严禁遮挡监控探头、消防喷头、烟感探测器等安全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搬移宿舍楼内的家具和设备。
7.学生自行使用的插座和电器,应购买合格产品,并注意及时更新和正确使用。禁止私自乱拉或乱接电源;不许将插座放到暖气旁使用;不许将插座(串灯、彩灯)放到床头或卧具等易燃物上使用;不许在宿舍楼内燃烧纸质品,使用明火、点蜡烛、焚香等,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
8.遵守宿舍楼内的公共厨房、洗衣房等使用管理规定。
9.禁止在宿舍楼内举办生日、节日、宗教等聚会活动,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高声放音乐、激烈跳舞等影响他人的娱乐活动。
五、学生入住时应签订《北京语言大学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知晓书》(一式2份,学生和住宿部门各执一份),知晓书在1周内签字后交给楼内工作人员,拒签者不允许继续住宿。
六、学生住宿期间,配合宿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指定房间有序入住。
1.个人特殊原因确需调房时,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办理调房手续,严禁私自调换宿舍。
2.当宿舍床位出现“自然空缺”时,在住学生应积极配合宿舍工作人员合并房间。不允许学生强占、转让或转租宿舍。房卡钥匙只能自己使用,不准转借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
3.未经管理老师和住宿部门同意,私自在校外住宿超过2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了校内宿舍,校内不再安排其住宿。
4.住宿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给其他同学带来不便或恐慌时,住宿管理部门可将其调房到更安全、更安静的宿舍。
七、学生住宿期间不准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和执行公务,不允许侮辱、诬陷、咒骂、殴打工作人员。
八、学生入住宿舍时,应按照《物品登记卡》清单检查房间内的物品是否配齐,配套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如有缺少或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工作人员。否则,入住后若有物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损坏住宿公共区域物品,同样需照价赔偿。
九、学生住宿期间需爱护宿舍环境,不得在房间、房门、墙壁及公用设施设备上悬挂、粘贴和涂画。否则,因恢复原貌原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当事者承担。不准在窗帘杆上晾晒衣物,不准在宿舍楼内悬挂各类旗帜。
十、保持房间内清洁,将生活垃圾倒在垃圾桶里,并维护楼道畅通;不许在窗外悬挂、摆放物品或往窗外投弃物品;不许在宿舍内饲养家禽、家畜、小动物等宠物。
十一、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及时锁好门窗、抽屉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否则,若有贵重物品丢失,学校只协助调查,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学生毕业离校应及时办理退房手续。学校所配卧具、家具、电器、房门钥匙等应完好无损,丢失、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十三、对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同学,除按上述规定条款进行处理外,还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签订《住宿违规记录单》警告,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取消住宿资格。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段:介绍特战队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特战队,全称特种作战队,是军队中担负特殊任务的精锐部队。特战队在现代战争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高度专业化和战术灵活性能够使其在战场上具备更强的执行能力。为了保证特战队的高效运作,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特战队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循对于提高特战队作战能力、加强队伍凝聚力和保障战斗胜利至关重要。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在特战队管理规定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特战队管理规定的重要性(200字)
特战队管理规定涵盖了方方面面,包括队员选拔、训练计划、行动准备、装备保养等,它不仅仅是一份文件,更是特战队成员行动的指南和准则。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循能够使特战队的行动更加有序,提高战斗力,降低风险。特战队的任务往往具有高度风险和复杂性,如果没有规定的约束和执行,会导致混乱和错误的决策,甚至给整个队伍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特战队中,每个人都需要清楚了解管理规定,并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这是确保特战队成功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三段:个人的体会和感悟(400字)
作为特战队的一员,我深刻体会到管理规定对于我个人和整个队伍的重要性。首先,管理规定为我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在特种作战中,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导,会产生感性行动和混乱,导致任务失败。管理规定为我提供了决策的依据,让我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其次,管理规定有助于提高整个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在特战行动中,团队合作至关重要,任何一个战士的行动都会影响整个队伍的行动效果。管理规定规范了队员之间的协作方式和战术配合,使队员之间的默契度和信任度更高,从而提高了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最后,管理规定也是确保队员安全的保障措施。特战队的任务往往具有高度风险,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循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并保障队员的生命安全。
第四段:管理规定的改进和优化(200字)
虽然特战队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战术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改进和优化。特战队的任务形式复杂多变,管理规定也需要及时调整和适应。此外,管理规定必须兼顾严格性和灵活性,灵活性能够让队员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做出适当调整,严格性能够保证队员的安全和任务的顺利执行。在制定管理规定时,需要广泛听取特战队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适应实际战斗需要。
第五段:总结特战队管理规定的意义(200字)
特战队管理规定是保障战术执行和任务完成的必要条件,它的制定和遵循对于特战队的战斗力和团队凝聚力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遵守管理规定,特战队成员能够在高风险环境下作出正确、迅速的决策和行动,提高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并最大限度地保障队员的安全。同时,管理规定也需要根据实战需要不断改进和优化,以适应特战任务的复杂变化。特战队管理规定的有效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特战队的作战能力,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一
留学生公寓是留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对留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引导,把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创造安全、文明、优雅的生活和舒适、安逸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房规定
第一条所有申请校内住宿的留学生须按时交纳住宿费,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宿舍管理人员交纳房间物品押金;已安排校内住宿者,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留学生入住前需对房间配备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和宿舍管理人员提供的《房间物品清单》进行对照,二者相符后在《清单》上签字;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第三条校内住宿的留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在需要时必须接受宿舍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配,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宿者,原则上由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国际教育学院,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条留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就寝。留学生公寓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23:00关门,周五、周六晚上23:30关门。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回公寓者,须凭证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能进入。严禁从室外攀爬进入公寓。不得晚归,严禁夜不归宿。
第五条留学生公寓内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不得转让、转租自己的床位(房间)。未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留学生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经允许,不得向宿管人员借用他人房间钥匙。
第六条留学生假期回国、旅游、探亲访友,要在离校前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并按时回到学校。
第七条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房间;不得私自搬换、多占或拆除家具设备;不得擅自改造和损坏公寓内的公共设施;不得自行油刷和涂写室内外墙壁;不得私自增添大件家具设备,占用他人的生活空间。对违反者除责令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严禁赌博、酗酒、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违反中国法律和学校纪律的行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物品进入公寓;严禁在公寓内进行推销、传销或其它经商活动;严禁在公寓内生火或焚烧物品。严禁在公寓内抽烟及乱扔烟头。禁止在房间内饲养宠物。对携带物品离开宿舍者,宿舍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检查时,当事人应接受检查并登记备案。
二、用电规定
第九条留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自付电费。
第十条严禁在房间内使用电磁炉、电暖器、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没收所用电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禁盗用公用电源。
第十一条房间内电器或电路发生故障时,须报告宿舍管理人员,由学校物业维修中心派电工进行检修,严禁自行拆卸或修理。
第十二条严禁私拉电线及私拆电箱。房间内无人时,所有电器须断开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第十三条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火灾等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后果严重者,将受到校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会客制度
第十四条来访者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能会客。并须履行下述手续,遵守下列规定:
(一)来访者按规定凭有效证件做好登记,探访完毕,来访者应在管理员处签字并注明离开时间。无有效证件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寓。
(二)会客时间:周一至周四、周日:9:00——21:30
周五、周六、假日:9:00——23:30
(三)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请来访者离开公寓。
四、其它规定
第十五条遵守道德规范,养成文明习惯。公寓出入口、走道、楼梯等公共部位必须保持畅通和空旷,不得在以上地方停放自行车和堆放物品。若有私人物品放在公共场所超过二日,宿舍管理人员可作无主物品处理。保持公寓楼内整洁美观和盥洗室的清洁卫生。不向楼外投弃任何物品。垃圾要倒在指定地方。
第十六条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留学生平均分摊。
第十七条保持留学生公寓楼的安静,不得在留学生公寓楼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酗酒、大声放音乐、举办聚会等。由此引发和中外学生的争吵、冲突,产生不良影响,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凡使用留学生公寓计算机网络的留学生,须遵守校网络中心相关管理规定。用户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的信息和淫秽色情信息。
第十九条自觉维护公共厨房的设施,注意节约用水,定期打扫,保持公共厨房清洁卫生。在公共厨房做饭时应安全使用炉具,必须按使用说明和有关规定操作。严禁把厨余垃圾倒入水池内。做饭后及时把个人锅具带离厨房。切勿在使用厨房电器时离开厨房。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者,须赔偿损失,后果严重者,将受到校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禁止把厨房内的共用电器私自带离厨房使用。
第二十条毕(结)业离校时或搬往其他住所时,应做到文明离寝,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留学生公寓。在打扫干净房间、交回房间钥匙、房间物品无损坏、电费已交清的情况下退回房间押金。室内遗留物品,学校有权进行处理。如未经同意而继续滞留公寓或在公寓内存放物品者,因宿舍清扫、维修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留学生本人负责并须按规定交纳其滞留期间的住宿费用。
第二十一条留学生未向国际教育学院报告而擅自离校超过一个月,学校有权清理其房间和床位。个人物品代为保管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领取,学校有权处理。
第二十二条留学生应尊敬宿舍管理人员,认真配合国际教育学院、宿管科、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安全检查活动。留学生在公寓的表现与奖学金评定、奖学金评审挂钩。
第二十三条以上管理规定须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校纪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国际教育学院依规定勒令退学。
第二十四条对本规定中未涉及的影响留学生公寓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其它现象,将参照相近条文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留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和留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结合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留学生公寓由学校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占用或调整公寓做其他用途。
第三条物业管理中心依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的留学生名册,按留学生国籍、信仰、经费来源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安排住宿。入住公寓的留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
第二章住房管理
第四条留学生原则上应入住留学生公寓,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按照《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办理手续。
第五条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实,持普通护照和有效签证在我校注册的留学生,可入住留学生公寓,由物业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住宿。
第六条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入住指定房间和床位,严禁私自换房、转租或转借床位。
第七条学校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缴纳当年的住宿费,否则不能注册。
第八条宿管人员负责楼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寝室内务由学生自我管理。
第九条因毕业、结业、退学、休学等原因离校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留学生,应当向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结清住宿费、交还钥匙和交验家具等,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公寓,如有逾期,视同留学生自愿放弃室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学校有权处理,相关损失由留学生自行承担。
第十条申请换房、中途退房以及重新入住的留学生须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公寓异动审批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公寓设施维护
第十一条留学生要爱护公物,禁止随意拆卸、调换和破坏公寓设施;不得在房间和楼内张贴、悬挂、涂画各种物品和标记等;如对房间内配置物品和楼内公共设施造成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抽水马桶内严禁丢弃杂物,以免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留学生个人支付。
第十二条留学生应爱护使用公寓内的所有消防、报警、照明、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话等设施。公寓内所配备供水、供电设施及家具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派人修理,切勿私自处理。
第十三条留学生要注意节省水电,离开房间要关闭电灯、电视机、空调、水龙头、热水器等水电设备。
第十四条公费留学生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160度电、3吨水,超过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自费留学生用电须按使用量购买,用水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3吨,超过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学校对前述免费使用额度进行调整时,按照调整后的额度免费使用。
第四章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五条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楼内走廊不得放置杂物、个人物品,不得在窗外悬挂物品、随意往窗外抛掷垃圾,不得饲养猫、狗等宠物。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留学生公寓。
第十七条严格钥匙管理。留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不得随意使用值班室钥匙。如遇钥匙忘带,须在值班室验证登记后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借用,借用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第十八条留学生须保持公寓的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在公寓内进行妨碍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放音乐等;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第十九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留学生公寓开门时间为6:00,关门时间为23:00,23:00之后一般不允许外出。如无特殊情况,留学生必须在大门关闭前返回公寓。遇特殊情况要在23:00之后出入公寓时,须至门卫值班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严禁在留学生公寓擅自留宿客人。如在留学生公寓留宿客人,除批评教育外,责令客人退出,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留学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不得在留学生公寓传教或散发宗教宣传品,不得在公共区域张贴或悬挂有关宗教的图画、文字、饰品或活动海报。
第二十二条留学生不得利用公寓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和学校规定禁止的活动。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禁止传看淫秽书刊,播放淫秽音像;禁止留宿异性。
第二十四条公寓内严禁在公共厨房之外的区域内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磁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干鞋器等,以防止火灾发生。违者学校将严肃查处;因使用违规电器而引发事故,其全部损失由肇事者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留学生应该保管好个人证件及贵重物品,如遇失窃,应及时报案。学校有责任查找,但无义务赔偿。
第六章会客制度
第二十六条来访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方可由被访留学生带入并送出。
第二十七条所有来访者必须在22:00以前离开。超过22:00不离开者,值班人员将通知保卫处依法要求其离开。
第七章违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留学生有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批评和通报批评的处罚。涉嫌违纪的,依据《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财物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二十九条留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当事人口头批评处罚。
1.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隐患,尚未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
3.在公寓内私自装修,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的;
4.因过失导致公共财物损失的;
5.利用公寓房间和设施从事租赁、修理、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第三十条留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罚。
1.违反居留管理规定、住宿登记管理规定的;
2.私自将钥匙转借他人、配钥匙、更换门锁或另加门锁的;
3.制造噪音污染,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
4.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散发、张贴各种宣传品的;
5.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房间的;
6.违反会客制度,在公寓内留宿他人的;
7.私自转让、出租床位或将房间给他人使用的;
8.无故晚归或者夜不归宿的。
第三十一条留学生在一学期内受到两次口头批评的,给予通报批评;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述留学生公寓是指学校指定接受外国留学生住宿的公寓,包括校本部升华留学生公寓、湘雅医学院新校区8、9号楼以及湘雅大酒店十三楼及学校其他接受外国留学生住宿的公寓。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物业管理中心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依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公德,增强自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如触犯中国的法律,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二、留学生凡需在校外住宿者,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另一份送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校外租房者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者(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寄住亲友家中者需提交亲友在长沙的户籍证明、住址和联系电话。
三、留学生须在入住24小时内持《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房屋租赁合同或亲友长沙户籍证明以及本人护照由房东或亲友陪同去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未及时办理者将无法办理居留许可。拒不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学生,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校外住宿学生如变更住址,须按以上规定重新办理住宿登记。
五、校外住宿学生须每月第一周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到,反馈其在外居住情况。连续三个月未报到者,视同旷课三天,并按相关条例处理。
六、校外住宿学生因租房与出租者发生的一切纠纷,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可以提供帮助,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请假规定
为加强对我校留学生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精神及我校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在校学习的留学生要按时参加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教学活动。
二、留学生请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请假条》,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紧急事情外,不得事后补假。如确需续假,可以办理一次续假手续。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及时到批准假期的管理部门销假。
三、寒假、暑假和节假日期间,留学生如需外出,应请假,并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应先办理请假手续。
四、留学生因病请假应凭校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审批手续。
(一)病假在4天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二)病假在4天以上4周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三)病假超过四周者,应办理休学。
五、留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情况特殊确需请事假,应凭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办理审批手续。
(一)事假在3天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二)事假在3天以上1周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三)1周以上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管领导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六、留学生请假理由应当真实。如发现捏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七、留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离境,视同旷课,将按照《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八、研究生一学期内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四周、本科生一学期内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对旷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综合保险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教外司来〔20_〕107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来华留学时间6个月以上的留学生必须购买保险。保险是办理留学生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费用按国家政策执行,每个保期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公费生由教育部统一购买。自费生须自费购买,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代收代办,协助其投保。
三、公费留学生每学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门诊费用报销额度,大病住院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四、享受保险待遇的留学生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携带本人护照、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费用发票,费用总清单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对理赔案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赔付。
五、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相关费用一律自理:
(1)因打架斗殴及自杀、自伤、酗酒、交通肇事、吸毒等造成的伤病;
(2)挂号费、交通费、会诊费、一次性消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等;
(4)怀孕、流产或分娩所产生费用;
(5)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不予理赔的情形。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寓管理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三
留学生宿舍是留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文明、安静、整洁、安全,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此,特作以下规定,请全体留学生遵照执行。
第一条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及学校校规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组织宗教集会活动。
第二条新生入学凭入学通知书、住宿费缴款单和本人有效证件(护照、居留许可)办理住宿手续,领取门禁卡,按指定的宿舍入住。不得私自迁移、调换房间或多占家具设备。
第三条留学生原则上2人住一间房,学校不提供夫妇住宿条件。因特殊原因要求住单人间者,须向学生处宿舍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留学生应自批准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交清本学年单人间费用后方可调房。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积极参加“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做到铺面整洁、地面、墙面干净;椅子、水瓶、脸盆等物品摆放整齐;所有张贴物可用透明胶、图钉固定,不得使用胶水和钉子,家具上不得张贴挂钩;窗台、墙角无灰尘,地面干净不堆放各类杂物;每天打扫房间,垃圾一律倒在垃圾筐内,及时倾倒纸篓;不在室内拉绳晾晒衣物,不得向室外、走廊、窗外处吐痰、倒水、丢果皮、纸屑等垃圾,不得将鞋、杂物等堆放在门口或公寓走廊上。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存放自行车。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第五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第六条应主动服从并配合管理人员查房和清点人数的工作,对出现夜不归宿情况的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七条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与节约用电的习惯,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用电设备电源。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热的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毯、取暖器等),严禁使用明火和管制刀具,以防发生短路、触电、火灾等事故。管理人员可随时对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违反者除没收违章电器外,并依据情节处以罚款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出现任何危及公寓安全和危害学生自身安危的行为,如在楼内烧纸、打球、酗酒、吸烟、赌博、经商等,其它的不安全行为也严禁发生,如有发生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第九条遵守防火规定,爱护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学生在宿舍内安装、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应遵守与之相关的条例和法规。
第十一条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损坏或遗失公物须赔偿。
第十二条学校为每个房间宿舍内配备的设备和设施,如桌凳、橱柜、床、空调、水池等,如有丢失和损坏,由住宿学生自费维修或购置。学习期满或中途退学时,上述物品应完好交还。
第十三条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等。
第十四条严格禁止异性之间宿舍串门、禁止男女生同居。违反者将被记入档案并予以处分。
第十五条留学生宿舍的洗衣间和洗澡间为公用区域,学生须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并应妥善使用公用设施。
第十六条学校为每位留学生每月免费提供3吨水和10度电的用量,超出部分,则按学校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学生支付。
第十七条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
第十八条对因毕业、休学、退学或开除学籍者,自学校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起一周内或学校通知规定的离校期内,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并离开宿舍,逾期室内遗留物则作无主处理。
第十九条因出国、出差、外出实习、探亲及其它原因离开宿舍在三天以上,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到值班室登记。
第二十条由于宿舍统一安排或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对学生宿舍进行调整时,入住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妨碍宿舍安排。
第二十一条人人都要尊重管理人员劳动,不得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凡校内住宿者必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以及不服从管理者,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甚至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情况的好坏、个人在公寓内的言行举止与学校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