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选调生考试心得范文(18篇)
总结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面镜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并做出改进。怎样制定合理的目标并达成它们?如果您对总结的写作方法还不太了解,可以参考以下几篇典型案例。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一
招录省选调生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条件,高质量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附件:1.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3.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4.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人员) (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管理后台打印)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4日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二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4、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须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6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山西省2013年及以前选聘,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现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4、山西省户籍或山西省生源、服务地在山西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6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相应地区。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三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不包括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3月22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由省市县三级选聘、任职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0月)、聘期内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以及2017年内服务期满、服务期内考核合格的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四
选调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2018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选调范围为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部分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津参加高考,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部分基层岗位面向12所重点高校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行定向招录。12所重点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主要包括2017年天津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10.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五
报名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外地考生报销往返车费,在肥食宿统一安排、免食宿费。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3月24日10:00至2017年3月31日17:00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登记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31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10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统一在合肥市进行,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中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电话:0551—62609436、62609726,邮编:230091)。
(五)面试
面试初步定于2017年5月中下旬统一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职位根据1:2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职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博士研究生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1.5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调剂的原则是先同一学历层次调剂,后跨学历层次调剂。
(六)体检和考察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博士研究生职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安徽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分配等其他事宜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六
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2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00人(本科213人、硕士76人、博士11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选调对象 1、201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1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2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志向,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只能选报1个志愿。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3月3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5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长途汽车北站北出站口向东200米,教学楼b座1楼108房间,咨询电话0371-65769317,邮编450011)。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3月5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到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于3月3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核、汇总整理后,于3月5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表5)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省委组织部报名处(郑州市金水路16号龙祥宾馆13楼1302房间,咨询电话:0371-65920357)。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3月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由省级各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3月6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各省辖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
(二)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12日8:00至3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3月22日8:00至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
3月24日,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下午2:00—4:30考申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4月14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4月21—2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2—11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本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网()发布。5月中下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选调结果公布后,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应届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分配安置;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含试用期),仍对应明确职级待遇。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专科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含试用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明确职级待遇。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3年(博士选调生至少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条件,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七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一)笔试时间(4月中下旬)。与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同步进行。
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申论
(二)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太原。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八
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服务项目所在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选调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经推荐的考生可在2016年3月中旬,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地区考试。考生报考地区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地区,改报时间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报考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地区或改报其他地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九
2018天津选调生考试:选调对象、范围
选调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2018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选调范围为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部分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津参加高考,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这次选调的范围内。
部分基层岗位面向12所重点高校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行定向招录。12所重点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主要包括2017年天津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文/天津中公教育(tjoffcn)
天津中公教育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8:00至2016年1月5日12:00。考生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点击“2016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专题”进行报名。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需修改《报名表》信息,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3)请按照《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一
在经过笔试通过的开心之后,很多小伙伴又进入了焦虑状态,那就是对于面试不知道从何下手,同时也非常紧张,总觉得自己没法超越前面的同学,或者是觉得自己会被后面的人超越,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就更需要调整好我们的心态来面对我们的面试,进行积极的备考,只有调整好心态才能让我们在面试备考中积累自身的能力和实力,在真正的面试中答出我们想要的成绩。
第一、在面试备考的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思考和在意我们的分数差距和我们的排名放空自己,只有不再去想这些事情而全心致志的进入到面试备考当中时,我们才能在学习的时候更加的专注,才能真正的在备考过程中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
第二、我们面临面试的前几天一定不要慌乱,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不要再去作新的题目这样只会让我们的思路更加混乱,这时候应该去稳住,最好在面试的前一天能够彻底放松下来,听听音乐,逛逛街舒缓一下自己的情绪,让自己能够静下心来不再烦躁。
在我们面试的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很多的突发情况和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时候,同学们一定要记住“稳”才能赢。
大家一定要记住,每当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的时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死定了”而是我们的“机会”来了。考场上出现了特殊的情况时高分的概率有时会远远大于平时情形。
稳!一定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自己稳住,发挥出我们应有的水平,做出正确的对策,让考官真正的能看到我们身上的闪光点,这时候我们就能够比别人更有优势。
当我们掌握了“静”和“稳”之后,为了能够让考官对我们的印象更深刻,对我们更认同我们还需要真正的去抓住考官的心!那就是“准”!
“准”就是要求我们在答题的时候能够真正的去审清题干的内容。关键点和内在逻辑。更好的去答题。真正的去答出我们的见解和水平。让考官能够看到我们的能力和积累这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千万不要粗糙的审题,精细的答题。这样的答案只能够答出我们会的内容而不是考官想听到的内容。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二
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行政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1.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2.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3.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4.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逻辑判断、类比推理等。
5.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图形、表格等形式的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与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二)申论
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三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或219.151.4.99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3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结果、报名确认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须认真阅读《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6日18:00。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对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对报考本辖区基层党政机关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以及考生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核。考生如需咨询报名有关事项,可直接咨询职位表上的联系电话。
资格初审单位对已提交的报考申请,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工作部门修改。2015年3月13日16: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15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在3月16日18:00前审核完毕。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考生:为了更好地引导考生报名,在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比例(以交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醒考生,请考生慎重选择职位。报名结束后,于3月底公布报名总人数和各职位报名人数。
3、报名确认及缴费。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考生于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7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请考生打印备用。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原件),以及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报名表》,于2015年3月17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间)办理免收费用相关手续。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办理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18:00前。报名缴费结束后,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考生须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申论》(分值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在贵阳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予以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证书或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应提供县级“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有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和年度考核情况。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各级“引导办”、“项目办”及省内各高校对相关考生进行初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审查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选调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选调对象。
(八)初任培训
确定选调对象后,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集中进行初任培训。
(九)报到录用
培训结束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手续完备的,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至2015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选调生在分配单位2年内,一律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在分配单位工作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在乡镇之间调动。
选调生安排到基层乡镇(办事处)的村(社区)工作的,同时明确为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村官,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至少1年。
(十)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十一)纪律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或各市(州)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址:
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网址: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
简章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5892143
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咨询电话: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86209103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86697733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咨询电话: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咨询电话: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四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由学校组织部推荐或网上自愿报名。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计划表”、“报考指南”、“职位编码表”等后,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6日上午9:00,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6日,由市(州)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通过的,须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同意推荐并签章后,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8日上午9: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求见附件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2月29日-3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定于2016年3月5日在成都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6年3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3月25日-27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3月30日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按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缩减选调名额或在参加笔试但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2016年4月16日前,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6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2016年4月17日进行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有关市(州)委组织部实施。试题全省统一命制。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市(州)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可统筹调配补录。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市(州)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省委组织部通过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四川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确定选调生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录用通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工作安排
被录用的2016年度选调生,按各市(州)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到所录用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参加各市(州)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到报到规定时间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缺额不再递补。
选调生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规定的编制及职务职数限额内,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工作需要等,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五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6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6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6年1月22日至1月28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网上报名时,可兼报江苏选聘大学生村官志愿,有关政策详见《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5、参加笔试。2016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985”“211”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同一省辖市其他普通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6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4∶3∶3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六
选调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选调高校包括“高校一”、“高校二”和“高校三”(附件1)。上述普通高校的定向生、委托生、独立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等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省选聘工作办公室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省教育厅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招聘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计划
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计划选调600名。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七
(一)选调生村官在所报考县(市、区)范围内统一调配,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二)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后,下派到村担任大学生村官3年,期间不得借用到乡镇及以上机关工作。试用1年期满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担任村官期间,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基本规定。
(三)选调生村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3年后,回所在乡镇(街道)工作,保留选调生身份。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到乡科级领导岗位。
(四)浙江省省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时,视情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五)各地各单位有计划地对工作满3年的选调生村官进行多岗位交流锻炼,既可安排从事党务工作,也可安排从事经济和社会管理等工作。担任乡科级职务的选调生村官,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跨县(市、区)交流。
附件:2016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计划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6年3月2日
选调生考试心得篇十八
(三)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 2015年12月25日前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