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六百字以上读后感范文(22篇)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或一段文学作品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进行的一种书面表达。在写读后感时,要尊重作品本身,不要陷入主观臆断和片面评价。2.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写作有所启发。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一
这两日忙里偷闲读完了姜戎的巨著――《狼图腾》。其实对于这种有一定厚度的书我是有些抵触的,但这本书给了我深深的震撼――不是精神的震撼,是灵魂的震撼。
狼都是自由的腾格里的孩子,它们骨子里有一种对于自由的不懈的追求。被陈阵饲养,或者说囚禁的小狼,虽然许多天性都被这种圈养的方式磨灭了,但是他的野性在群狼跑来寻找他的时候被悠长的蒙古狼嚎唤醒了。被人们猎杀、逼上绝路的狼,宁愿跳崖,宁愿被石堆活埋,也不愿落到人类手中。在人类的残酷追杀下,蒙古狼为争取更大的自由与生存的空间,以自杀式攻击围剿马群,把已经死亡的马群折腾得不成样子,以血腥的屠宰场和极大的愤怒给人们极大的震撼。
美丽富饶的额仑草原是在老一辈牧民和几百只蒙古狼与狡猾的食草动物之间的斗争中一点一点省下来的,可是在兵团到了,帮牧民除了“狼害”、“鼠害”、“兔害”后草原却一点一点衰竭了。很多人会对此感到疑惑,但实际上,正是“狼害”对羊群等数量的控制,才使得草场可以可持续发展,当“狼害”等被完全除掉,人们的贪心使得草原上的羊群越来越多,成为“羊害”――这比“狼害”还要恐怖,狼群最多杀掉一个500只的羊群,羊群吃草过多则使整个草场沙漠化,几千只的羊都面临着饿死的危险。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狼群对羊的杀戮反而保证了羊群的食物充足,保证了羊群可以大部分存活,而非大批死亡。
蒙古人对天,对狼都有一种敬畏,一种神圣的敬畏。他们遵循着腾格里给草原定下的规矩,不敢逾越;他们从不主动捕杀狼群,试图与狼群和平共处。狼对天也有深刻的敬畏,盛大的猎食活动后,狼以跑出的的圆圈以示对腾格里的感谢。而后来进入额仑草原的汉人们破“四旧”,对老一辈牧民的告诫不以为然,一味地围歼狼群,一味地增加羊群的数量,一味地增重草原的负担,破坏草原的生态环境,腾格里便给他们惩罚,草原上蚊灾、旱灾不断,牧民一点点陷入困境,这边是不敬畏腾格里后果。
狼性与人性。狼拥有一种至死不屈的精神,是流淌在血液里的倔强,是战斗中的勇敢与坚强。而人的天性却是像羊一样的懦弱,失去了野性,满满的奴性。当年成吉思汗狼一般的军队,以几万骑兵敲开富饶的农耕中原,以不可阻挡的气势与勇猛的狼兵吓坏了羊一般懦弱愚蠢的中原人。农耕社会的人们,远远比不上在草原与狼智斗,向狼学习的蒙古人。
这本书已经不只是一本描述知青生活的'书了,它用人类的视角切入狼的品格,相比之下人类远不如这样一群神奇睿智的狼群。不仅是精神上,更是本性中,更是灵魂深处的渺小与懦弱,让人类远远落后于狼。它引起了我对人类深深的思考,仿佛一点一点越来越迷惑。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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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像一个穿着金色衣裙的少女。她那宽大的衣袖拂去了夏天的较热。把明亮和清爽洒向大地。她用自己的身体抵抗着风寒,却捧起沉甸甸的果实奉献给人间。秋天来了,秋风阵阵拂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秋天的读后感六百字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秋天是一个美丽、凉爽的季节。它不像春天那样百花争艳,芳香怡人;也不像夏天那样有那么多的小生灵在歌唱;也不像冬天那样可以玩雪、赏雪景。可是,它却有独特的美。
我爱秋天的纷纷落叶。街道上,树木都已经换上了秋姑娘赐给它们的金灿灿的衣装,显得可神气咧!雄赳赳,气昂昂,一棵比一棵显得威武。渐渐地,它们把自己的孩子——树叶交给了大地妈妈抚养,那是因为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树妈妈担心自己的孩子着凉,感冒了。啊,到底还是母亲疼爱孩子!可小树叶却恋恋不舍,它们飘啊飘啊,飘了很久,才落到地上。
我喜爱秋天农田、稻田里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下的粮食也该丰收了。高梁一个一个都笑弯了腰,每当客人走来时,它们就鞠躬行礼,涨红了脸,像个羞答答的小姑娘。稻子成熟了,金灿灿的稻田里,那一串串饱满充实的稻穗,承载着的,是农人一年的寄托和梦想。稻子熟了,大地沸腾了。农人拿着镰刀,开着机车在田梗间来回穿梭。轰隆隆的声音响彻耳际,田地里到处是人们忙碌的身影,就连小孩儿,也都跟在大人的身后,帮着捡稻穗,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
看着这秋天的田野,我想,谁说秋天是凋零的季节?秋天是美丽的,秋天是充满着活力的!我们应该在这可爱的季节里,加紧努力,为我们的生活增添姿色!
在不知不觉中,凉爽的秋天来临了。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农民伯伯辛苦劳作了一年,终于得到了回报。在硕果累累的果园里,红彤彤的大苹果高挂在树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黄澄澄的橘子又大又圆,好像一个个玲珑小巧的灯笼;石榴咧着嘴笑,露出了红宝石般晶莹的籽;亮晶晶的葡萄好似一串串闪闪发光的珍珠,又仿佛一颗颗透亮的玛瑙。果农在园子里摘水果,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随着桂花香味的飘来,秋天已经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在乡村的田野里,沉甸甸的谷穗笑弯了腰,一阵秋风吹过,稻浪滚滚,谷香阵阵。金黄的玉米棒乐得合不拢嘴,火似的高粱骄傲的涨红了脸。看!片片果园也穿上了丰收的盛装,紫色的葡萄、红色的苹果、金黄的梨,笑盈盈地欢送南飞的小燕。
秋天也是人们最喜欢的季节。走在大街上,到处可以看到黄灿灿的树叶,远远望去,如同一片金色的海洋,微风吹过,树叶们就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展开了双翅,在空中飞舞。可我最喜欢的是那火红的枫叶,它形似手掌,好像喝了过量的美酒,要不,它为什么红得像一团火一样呢!
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田野里,沉甸甸的稻穗好像是黄金镶嵌的珍珠,一阵风吹过,掀起一层层起伏的波浪。
一朵朵棉花嘟真嘴儿绽开了,被秋风吹得蓬蓬松松,远远望去好像天上的星星一般,向你调皮地眨着眼睛。果园里,苹果乐红了脸,葡萄披上了紫风衣,鸭梨穿上了黄外套。石榴笑得忍不住咧开了嘴,露出了一颗颗玛瑙般的牙齿。火红的柿子如同一盏盏小灯笼挂满枝头。
公园里,菊花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
啊!秋天真美,我爱秋天的田野,我更爱秋天的树叶。
渐渐地,空气里多了些许凉意,秋——它以无限魅力吸引着我们一家去龙羊谷游玩。龙羊谷是温泉周边为数不多,植被保存完好的“天然氧吧”。这对亲近自然、热爱自然的我们全家来说,当然是周末出游的最佳去处。
在通往龙羊谷的景观大道上,银杏树叶已飘落了一地,我们的车边走边卷起落叶,银杏叶们像一只只黄蝴蝶被惊得一轰而散。真不愧是在“无处不飞花”的春城啊,两旁依然芳草鲜美,绿黄相间的灌木丛中,不服输地开着白的、红的、粉的花朵。
螳螂川两旁的田地早已收割,只剩下一排排作物黄色的桩子,正向人们诉说着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汗水和艰辛。公路上,一片丰收喜景!农人真会想办法,把谷穗铺在公路上,好让车轮把谷粒从穗干上分离下来。我们的车像行驶在金色海洋中,在这稻香中,我醉了。
走进山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被秋风浸染得黄、绿、红色相间的低矮草木,一条干涸多时的小溪早已铺上了厚厚的落叶,前年小溪清澈,而今年则干涸了,都是干旱惹的祸,我恨不得用水泵把世界上最清的水,从小溪那头,灌到这头。继续向林子深处爬,树木逐渐变高,依然葱翠,楮木树叶却已微微泛起了黄斑,上面挂满了松鼠爱吃的楮板栗,地上到处是从高树上成熟掉下来,被摔得稀啪烂的八叶瓜,引得几只蜜蜂争相吸食。
虫子藏在林子中奏着奏鸣曲,我模仿着叫了几声,还打了几个舌头,想终止它们的音乐会,可虫子们反而越演越欢。“喔!找到了!金针菇”,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金针菇,只见一根褐色的朽树桩上,傲然站着几朵金针菇,它黑油油的茎杆上顶着粉黄色的小帽子,别致而又精美,我蹲下一嗅,一股清甜即刻在我舌尖蔓延开来。往里走,空气湿度加深了,各种菌子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可爱。小溪里也有了一些水,又向前走了一会儿,溪已连汇成小谭,谭水静如镜面,水底小石,清晰可辨,我很不得俯下身去,喝个够。
春城的秋天,是多彩的,一切是多么的美好,让人如临春天,又如临秋天,让我们领悟着成长的快乐,体验着耕耘的辛劳、也品味着收获的喜悦。
早上,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丝丝凉气轻轻地钻进我的脖子里,我忽然意识到:“秋天来了。”
秋风像淘气的小孩子似的,时而温柔,时而闹点小情绪。温柔的时候,吹到脸上,爽到心里,带走了恼人的闷热,宛如一位身穿纱衣的女孩,让人赏心悦目。当这个温柔的孩子的犟脾气上来时,是谁也无法控制住的。它猛烈地吹动着一排排苍老的杨树上零零落落的几片黄叶,直到把最后的几片叶子吹落,成为一只只带着夕阳的色彩的蝴蝶,任它们漫天飞舞。
天上的云彩,到了秋天是极害羞的,它们不敢走近人们,只得在蓝天妈妈的怀抱里远远地望着人们忙碌的身影。站在阳光的身边,凝神细听,仿佛可以听到光线碰撞的声音,那绚丽的光彩让我感到无所适从,只能呆呆地凝望着天空,那样白的是云,那样蓝的是天,那样绚丽的是太阳,这一切的一切,仿佛可以把人的心,人的灵魂也过滤成悠远的蔚蓝。
我心头一抖,有了一个想法。
上课了,我微笑着走进教室,轻轻地说:“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到外面去找秋天”。话音刚落,教室里顿时沸腾起来。我摆了摆手,说:“这次我们是展开想象去不同地方找秋天。第一站,请同学们到我们的校园找秋天。”同学们眨巴着眼睛,陷入了想象当中。
过了一会儿,李敏站了起来,绘声绘色地说:操场四周有好几棵参天大树,枯黄的树叶已经活完了短暂的一生,纷纷从树上飘下来,落在潮湿寒冷的地面上。远远望去,仿佛是一只只美丽的金翅蝴蝶从树向下翩翩起舞。当树叶铺洒满地时,大地妈妈便敞开她宽阔的胸怀,像是在迎接在拥抱归来的孩子,落叶回到大地妈妈的怀里,甜蜜地笑着。树上还有不少摇摇欲坠的黄叶,它们俯瞰大地,一个接一个地向下跳,秋风轻拂,黄叶摇曳,好像一片跳动的火焰。多么绚丽洒脱的景色呀!
秋风送寒,花木谢了,古人说得好;“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想老师就是这样花尽心血教学生,当“桃李满天下”时,自己却鬓添银丝。辛勤的耕耘,换来了秋天收获的硕果。我赞美秋天,一年一度秋风劲,不是春光胜春光。我更赞美老师,他们无私地奉献了自己,成全了我们。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三
有三个小孩,都是牧羊的,他们彼此都很要好,常常一起把羊群赶到离村子很远的树林里去,树林里有一口老泉,已经不涌泉了,上面堆满了枯枝败叶。
有一天,一个牧童提议道:“我们把这口老泉清理清理吧!”“好啊!”他的同伴说。第二天,他们把老泉清理干净后,泉水就涌出来了,他们又在老泉旁边找了一些石头,摆在老泉的上面。这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这位姑娘问:“我可以喝你们的水吗?”他们答应了,姑娘喝完水后,又祝他们幸福,他们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于是,就去寻找幸福,十年后,他们相遇了,把自己寻找到的幸福说了出来,姑娘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走到他们面前,对他们说:“我真替你们高兴,你们找到了幸福。”三个人异口同声地问那个姑娘:“你是谁呀?”“我是智慧的女儿。”姑娘说完就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幸福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的,幸福是要靠劳动的,我们要很好地尽自己的义务,作出对人们有贡献的事情。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四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十九世纪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怎样丰富的知识底蕴啊!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着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五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真实的所见所闻!
1866年,上海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怪物,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捕捉行动中阿龙纳斯和一些人都不幸落水,于是,他意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后来才发现这不是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这个构造奇妙的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的生活,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海底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趣啊!他们每天都吃鱼,当他们的食物不够时他们还到海底“打猎”。他们环游了南极、大西洋。潜水艇里非常漂亮、繁华。如果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潜水艇我也要环游世界各地,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他们环游世界各地过着童话般的海底生活当然是不可能事事顺利的。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机器上的一根杠杆被弄断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副船长在那个人得旁边,他奋不顾身冲上去挡在那个人的前面经受杠杆撞击,结果那个船员后来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结果却是让人很伤心,那个船员只能活两个小时了。最后,其他人为他准备了海底葬礼。还有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努力冲了出去!
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这本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非常佩服他们都不自私自利。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不得不说,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海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六
很长时间没有写东西了,一是我真的很懒,二是很久没读到能打动我的书了。如果一本书,与我内心思想相契合,亦或是读它让我深感相见恨晚,那么往往这种时候我都按捺不住自己,总想为它写点什么。现在我发现,往往能打动我的书,经典书籍都排在第一位。经典书籍的力量真的不可估量,有时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平淡无奇,甚至让你觉得有点枯燥无味,但是认真读完,内心总是久久不能平静,总是能让你重新思考这个世界上的人和事。
这本书是《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的合集,也是巴尔扎克的名篇著作。两本书中心思想相同,而表达方式人物关系却截然相反。父亲葛朗台富裕至极,对女儿欧也妮却是吝啬至极。父亲一毛不拔,女儿却视钱如粪土。由此女儿谋生出反叛、谋求自由的新思想,一系列的变故,时光最终将这个小姑娘蜕变成精神独立,抛弃一些身外之物的慈善家。另一部作品父亲高老头,这位父亲为了女儿几乎放弃所有,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们了,可是女儿并不爱他,因为她们只爱钱爱上流社会。可他至死也不甘心,仍奢求儿时那般听话的女儿能回来。
读的过程其实很难过,我知道作者故意将文中父女的关系夸大化了,世上绝对坏的儿女很少,世上吝啬如葛朗台的父亲也很少。夸大化的人物表现是为了讽刺那个金钱至上的资本主义、道德败坏的社会,可是我还是认真了,也引发了我对父女关系的'诸多感触。
我想说,父母子女一场,不该这般艰难的啊。人活于世,亲人难道不是最重要的人吗?无论在精神还是在生活里,父母都是最重要的依靠。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是那么容易忘却的吗?每天能见到父母,吃一口家里的饭,跟他们闲聊几句,这是多么舒畅满足的事情啊。有家人,你的内心才会格外放松舒畅。有家人,你才会觉得自己在这世界上,有依靠。
父母子女一场,是用来好好相爱的。感谢世界,让我拥有相爱的人。更感恩家人,感谢你们,让我的爱有所安放。
《高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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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七
《海底两万里》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
后他受船长尼摩的邀请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这部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看了这部书,我不仅在想,假如我是他们中的一员会怎样呢?
假如我是龙纳斯教授,当我与一个仆人在茫茫的海洋中游水前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不,我是不可能象他那样因其顺变,积极自救。
假如我是龙纳斯的仆人,当龙纳斯落水后,我会象他那样落水救人吗?不,我会被下傻,不知怎样办而耽误时间,但我会的。
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么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谋计策。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八
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九
读完西游记,你知道怎么写一篇西游记读后感吗?中华民族泱泱大国,回首至今五千载,当一部部作品在人们脑海中浮现时,首次想到的为《西游记》。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搜索西游记的读后感六百字以上”,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暑假,我读了一本故事书,这本故事书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人保护唐僧去西天如来佛祖那里取经的故事,沿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孙悟空能打败妖怪,保护好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是妖怪们的克星。下面,让我来介绍这四个人物。
孙悟空:有无穷的本领和智慧,无论是活还是死,都保护唐僧打败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会喷火的红孩儿,黑水河妖、比丘二妖和金鼻白毛老鼠精。
猪八戒:好色好吃好玩,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沙和尚:忠厚老实,一心跟随着师父取到真经,她的决心和态度令人赞颂。
唐僧:啰嗦,取经路上不顾劳顿、是非不分、慈悲善良、不为财色迷惑;不畏困难退缩,她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言。
《西游记》这篇故事让我领会到了许多道理:做一件大事并不是非常容易,而且还可能困难重重。就比如我们自己:从小到大,虽然没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但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该取长补短,让自己更进步,这样才能更健康更快乐的成长。
看一本好书,如同认识一位良师益友。书在生活中必不可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更是精彩绝伦。 《西游记》是明代大文学家吴承恩笔下的作品。本书大概讲的是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辅保大唐高僧玄奘去西天取经,师徒四人一路抢滩涉险,降妖伏怪,历经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修正果的故事。告诉世人磨难是成功的基石 ,尽管路上艰难险阻,但办法总比困难多。
在这部著作中,人物刻画的各有特点。师傅唐僧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诚心向佛、严守戒律,目标明确、意志顽强,不怕困难,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顽固执着,容易听信于别人,以至于他在取经路上吃了不少苦头。大师兄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足智多谋,智慧卓绝,变化多端、敢于斗争,爱憎分明、自强不息,对师父更是知恩图报、忠心耿耿。二师兄猪八戒虽说他贪图安逸、偷懒散漫,也因为他的无知,致使师傅多次怀疑悟空,但是他身上也有闪光点,那就是他的那份纯朴天真,以及不畏艰难、勇敢坚强的精神。三师弟沙和尚是一位个性憨厚、稳重踏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人物。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一章,师徒四人成功见到佛祖,完成八十难,九九八十一,还有最后一难,看到在绝望中寻求光明的师徒四人,我不禁鼻子一酸 。为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的精神感动了,努力过的人,上天从来不会亏待。
西游记中的真经就犹如每个人的追求;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就犹如身边帮助你前行的父母、老师和朋友;八十一难可能很多,但也可能不多,困难虽然可怕,但只要有要有虔诚的信念,乐观的心情,成功每个人都能做到!
暑假里读了《西游记》,我被这本神话书深深吸引。
书中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他们每一次的历险都是那么的扣人心弦,看到紧张处,我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最后降伏妖怪,我才松了一口气。
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本领高强,有正义感,遇到妖怪总是毫不畏惧,碰到困难也从不放弃,保护师傅取到真经,他的功劳最大。猪八戒虽然有些小缺点:贪吃,还有点懒惰,但是他任劳任怨,常常会被孙悟空派去做一些苦差事。猪八戒经常会闹出一些可笑的事情来,每次看到这些地方,我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沙和尚和白龙马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一个挑担,一个驮师傅。师傅唐僧只会念经,不会降魔,可是他却有坚定地信念:不取到真经,就绝不回去。他常常分不清谁是妖怪,每次看到他把妖怪当好人,还常常冤枉孙悟空,我就很着急。好在最后师徒同心合力,终于克服所有的困难,取回了真经。
这本书讲的故事虽然是神话,但在现实中却很有意义。它告诉我,要想做成一件事,首先必须不怕艰苦,要付出努力,才能成功。其次,还要和同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
上个星期,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先生的《青铜葵花》。这是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把我带进了虽苦涩却甘甜,虽冷清却温馨的沁人心脾的纯美世界。整本书满满的都是爱,我被感动得几次落泪。
青铜一家生活很贫困,为了葵花能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葵花能照相,青铜一家不停地编织芦花鞋。在寒冷的冬天,青铜在凛冽的寒风中,把一双双芦花鞋卖出去,连同自己脚上的一双。在这里我感受到了青铜的善良,坚韧和刚强。为了葵花晚上能写作业,青铜把夏夜里的萤火虫放进南瓜花里,做成大麦地最美,最明亮的灯,葵花就能亮堂堂地做功课了。它胜过了任何一家灿烂的灯火,把一家人的心点亮了,把葵花的心点亮了。它发出的光把我的心也点亮了。为了避免葵花被骂,青铜勇敢地替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葵花被青铜呵护着,疼爱着。我想在葵花心中,青铜是一座山,一个永远的避风港!这个哥哥就是他心中最伟大的人。
读了这本书把我带进了虽苦涩却甘甜,虽冷清却温馨的沁人心脾的纯美世界。整本书满满的都是爱,我被感动得几次落泪。
青铜一家生活很贫困,为了葵花能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葵花能照相,青铜一家不停地编织芦花鞋。在寒冷的冬天,青铜在凛冽的寒风中,把一双双芦花鞋卖出去,连同自己脚上的一双。在这里我感受到了青铜的善良,坚韧和刚强。为了葵花晚上能写作业,青铜把夏夜里的萤火虫放进南瓜花里,做成大麦地最美,最明亮的灯,葵花就能亮堂堂地做功课了。它胜过了任何一家灿烂的灯火,把一家人的心点亮了,把葵花的心点亮了。它发出的光把我的心也点亮了。为了避免葵花被骂,青铜勇敢地替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葵花被青铜呵护着,疼爱着。我想在葵花心中,青铜是一座山,一个永远的避风港!这个哥哥就是他心中最伟大的人。
狂风暴雨摧毁了青铜家的茅草屋,但他们并没有向困难低头,他们一家老小相濡以沫,齐心协力,盖了一间很大的茅草屋。茅草在太阳的照射下,像金子一般闪闪发光。青铜一家正直勤恳,在灾害面前的坚韧,挺立的精神,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坚信,长大后,青铜,葵花一定是生活的强者。
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美,什么是爱。我们现在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爸爸,妈妈给我们创造了很好的生活条件。而书中的葵花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克服一切困难,还努力学习,深深地打动了我。青铜一家人无私的爱,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心灵美。现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努力学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一
近几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我感悟深处:我感到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素十分勇敢,还很聪明。
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相当一名航海家,可是他们的父母不同意。
终于有一天,主人公独自到海上闯荡。
他在海上遇到了种种困难,遇上了海盗、遇到了凶猛的海浪。
最终,他漂到了一个孤岛上,独自在孤岛上生存,并且用理智、勇敢、智慧、坚持不懈来解决在岛上遇上的一切困难。
经过他的努力,终于有一天,一艘来自英格兰的轮船把他接回了他的家乡。
我十分佩服他。
我认为做人就要这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勇于尝试。
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话,要理智,多动一动脑子,用自己的机智克服困难。
总之,只要做到我说的几点,你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的。
每本书中都蕴含着一个做人的道理,我以后要多读书,读书既能增长知识又能学到许多道理,我喜欢读书。
《长袜子皮皮》是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德著作。
皮皮是一个力气大的惊人的.小女孩,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
连衣裙上一块红一块蓝,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脚蹬一双黑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皮皮力大超群,可以举起一匹马,教训凶狠强盗。
她在马戏团中表演,跟警察做游戏。
就算有小强盗、大鲨鱼也不在话下,这说明了他乐观的性格,在她眼中,世界是任由小孩子玩耍、说谎的,这个世界的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因此,在小偷来访时给了他们金币,在强盗掉入海中施救上岸,在朋友被公牛顶伤时推开公牛,在邻居被鲨鱼咬时扔开鲨鱼。
他眼中没有发露,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他还买糖给小孩、举行各种活动,他从来不认为弱小、强大、邪恶、正义,有什么区别,快乐就是一切。
这就是皮皮,一个乐观、善良、充满爱心又力大无比的小女孩。
寒假里老师给同学们推荐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好书。
它是由意大利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卡尔洛?科洛迪写的。
这本书风靡世界各国,成为最受欢迎的儿童故事书。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个名叫杰比特的老头,他意外的得到了一块会说话的木头,他把它刻成了一个淘气、爱撒谎的小木偶。
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皮诺曹。
大名鼎鼎的皮诺曹到处捣蛋,经历了许多遭遇,又闯了许多祸,最后遇到了善良的仙女,把它变成了一个诚实、善良、好学上进的好孩子。
从文中我知道了一个淘气、爱捣蛋的木偶怎样变成了一个诚实、善良、好学上进的好孩子。
还知道了他如何摆脱各种困境,逃脱险境,最后又如何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小男孩。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回味无穷。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努力得面对各种困境,长大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好孩子。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二
华如水,心静如茶,充满书香,心怀温良。
那些荡涤心灵的文字,很适合在这静静的夜里细细品读那些清透的文字,让我疲惫的身心远离尘世的暄嚣,感觉温暖的灯光倪漫着幸福的味道。
总觉的杂志都属于精神快餐,信手占来,不觉深刻也不觉沉重,看过之后几乎悉数送人,太多行式大于内容的东西,像一些一次性的消费品,只图个常换常新罢了。
是让我难以割舍的,简洁、深刻、灵动、广博,我一读再读,从中读出了许多带着泪的微笑。她总是可以碰触到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部分,可以接近那个最本真的自已。
一路走来,她像个老朋有,不论欢乐还是忧伤,失落还是绝望,我总是可以在她那看到安慰,看到勇气,看到生命的质感,我知道了快乐和痛苦都是我生根的土壤,重要的是我一直都在努力,就像不是完美得每一片叶子都足够精彩,也会发现划痕和喑哑,可是瑕不掩瑜,她依然是值得期待的,因为她一直的努力我看得见。
我相信,有那么多的关注、期待、呵护和关爱,还会继续看下去的。
小时候读过很多文章,但都没有太深刻的记忆,唯有《骆驼祥子》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不是因为这篇文章有些什么特别之处,而是我很好奇祥子的名字前面为什么有“骆驼”二字。
我一直猜想,祥子是不是驼背或者他的背部长着如骆驼一样的驼峰,在我读完整部小说,我才知道,恰恰相反,祥子不但不是一个长相奇特,反而是一个健康、高大的男子!
不过老舍再给他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乎有些冤枉他,因为祥子与骆驼之间并没有太大关系,骆驼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就像一个妙龄女子在路边捡到一个鸡蛋,走到城里卖了之后,从此,便被人叫做鸡蛋妹一个道理。
祥子是一个车夫,一个有着人生理想、不甘堕落、为人谦和、勤劳朴实的年轻人。
命运总是戏弄善良的人,让他一次次与幸运擦肩而过,生活的无奈,人间的险恶,让他再也承受不住人生的打击,道德、良心、理想,他选择了放弃,是乎一切都与他无关。听天由命,自暴自弃,懒惰的意念不断爬上他的心头,他完全成了一个没有思想,毫无主见的行尸走肉。
最后,无情的社会彻底的把这个原本健康的人吞噬了,只留下一具残涵…
在读完这部小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一直沉浸在这个故事的情节里。在每一次打算放弃做某件事的时候,脑里总是出现祥子的阴影。
正因为有了“第一次”放弃的念头,所以生活中才会出现“很多次”!当“很多次”不断的在生活中复制,我们也就离失败不远了。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三
近日,断断续续读完那个岛黄武雄先生的《学校在窗外》一书,书中作者谈对教育的理解,并不是那种理论色彩很重的“教授之书”,而是用讲故事的形式亲切地娓娓道来,谈生活中的教育,谈孩子的成长历程和发展变化。开篇就用“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的问题直击人的心灵,一篇篇通俗的标题和故事阐释着自己对教育的理解,确实引人深思。作者以“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这个追问为引线,深入思考“受教育与不受教育有什么差别”、“知识是什么”、“学校要不要存在”、“教改发生了什么事”等涉及教育的本原问题,重新去认识知识、认识学校教育、认识当前社会。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作者认为,为了打开经验世界与发展抽象能力,以便与世界真正联结。作者的观点,简而言之就是,学校教育为个体的经验世界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对知识的系统学习,把自己的经验发展成抽象能力、理性能力,从而与真实世界形成真正的联结。
学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学习环境?我想起了第欧尼的那句名言:“不要挡住我的阳光”!可我们的学校教育,俨然成了束缚学生心智的场所。我的孩子在小学二年级就要做超出他们智力范围很多的题目,一到快考试就要做大量的卷子,题海战术。我曾经也去过一些中小学的校园,特别是到了中学,很难看到学生那种特有的阳光与灿烂,多数脸上写满的是疲惫与木讷。对我们的学生而言,他们在学校究竟学到了些什么?表面来看,学生在学校学到了很系统、很丰富的知识,但细一追问:这些知识是他们自己的吗?他们消化了多少?这些知识又帮助了他们什么?为他们打开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们会发觉我们的教育离我们的生活有多远!学校学到的这一套套装知识,正是忽略了知识与人的主体经验相互联结,造成我们的学生浮离于真实世界之上,只知道一些普遍法则,面对真实生活、真实世界只能以套公式的方式对待人生。后果就是,学生一旦离开了学校,曾经的知识便遗忘得所剩无己了。知识是什么?显然不只是书本或教科书上的套装知识,还包括人与世界互动形成的经验,教育的目的就在于让人认识自己,认识世界。
刚刚过去的高考,报纸上罗列出一长串的高考状元,细细看过这些状元的事迹,没有一个是死读书、读死书的孩子,他们都有大量的课外阅读和课外活动,所以才使他们有睿智的头脑和开阔的眼界。学校里传授的套装知识只是知识的一部分。一般说来,教科书上所铺陈的材料,是套装知识的典型。数学与语文的系列课程,尤其是其典型中的典型。习惯于学习套装知识,长期被遗忘了的是人最真实的经验知识。
解决之法是通过拓广知识视野,进行价值思辨,培养抽象能力,来培养、发展人的独立思考能力。教育者应该做的事就是创造人发展独立思考的环境及催化机制。让教育内容回归知识的本来面目,把知识还原为人与世界互动的经验,而非疏离于主体经验之外的概念与资讯。
目前学校的主流价值与教师正在扮演的角色,其实不利于学生心智的成长,它们严重压抑了学生的想象力,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教育成为复制知识的机器。实际上,人的学习大部分靠自己,而非依赖教师。教师最多从旁协助,所以教育的重点,首先在于解除学生身上的压抑,让他恢复童年时的好奇,让他想学。其次是向他提出问题,让他看到方向。再其次是营造讨论问题的环境。最后才是“教材与教法”。
有时看到很多孩子包括自己的孩子被大量的作业、补习班压得没有时间走出去玩一玩,我都觉得非常的不忍。窗外的世界,总能引发人们无尽的向往,抬头望向窗外,绿意盎然的风景在招摇。孩子们的眼光渴望与阳光、与芳草相遇,孩子们的心灵也期待与草地、与蓝天拥抱。学校的教育,理应架起一个联结窗内、窗外世界的桥梁。当学校教育卸下沉重与束缚,走向窗外,走向真实的世界,教育才真正回归到了它的原点。
学校在窗外,这本身也是一个隐喻。我们的学校教育,理应推开那一扇关闭的窗,看一看窗外的风景。其实,仅仅看一看窗外是不够的。画家马蒂斯一生不断地在画窗外,他自己说:“在我的意识中,窗内窗外已融而为一。”学校教育也一样,只有与个体经验相连、与真实世界相连,实现“窗内”与“窗外”的一体融合,才能让受教育者的人性特质得以健康地生长,成为人性健全的人。卢梭曾提出,“教育即生长”,可以说这就是教育的本义。“生长”需要一个良好的土壤,我们教育首先要做的也是,为“生长”提供一个良性的环境,提供一个有阳光雨露、花草树木、云霞虹影的彩色世界,让窗内的生活不再单调。
读完此书,深深觉得作为教师我们真的应该在埋头工作的时候,抬起头来看一看,看一看自己,看一看学生,看一看窗外。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四
生活的迷人之处在于,他既没有一劳永逸的开端,也没有无法拯救的结局
――读《幸福》龙应台有感
读龙应台女士的《幸福》后,印象最深的是她对幸福的描述,感触最深的是她对幸福的态度。
冰心女士曾说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追求凡人的幸福。”幸福在不同人眼里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对于幸福的体会和获取的能力也有差异。
龙女士在文中给了幸福三个定义: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幸福就是,寻常的人儿依旧。乍看之下,也许很多人会惊呼“这就算是幸福了?!”但在这位文学旅人心中,这的的确确就是幸福。
仔细想来,三点几乎包含了我们的所有生活需求,并且来之不易。
我们何以不恐惧?首先便需要一个制度健全,法律公正且有执行力的社会保障。居安者,莫忘思危,现在仍有许多生命在战火中挣扎求生,我们时刻享受的和平生活,却是他们渴望却不可及的奢求。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罢了,不知有多少先辈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次,恐惧来源于内心,又被约束于内心,唯有心中开满鲜花,才不会遍布荆棘。
后两点分别说到寻常的日子和寻常的人儿,幸福就是两者依旧。多少人执着于“求不得”和“放不下”,佛家的两大烦恼在现代社会被无限放大,我们在物欲横流中渐渐麻木了心灵,常忽略身边触手可及的感动,一次次与美好擦肩而过。这世间最珍贵的事物,难道不是已经被把握在手中的生活吗?或许平凡,或许枯燥,或许和你的理想相差很大,相距甚远,但即便你一直都在期盼,一直都在渴望,却从未曾在烈日阳光下凉晒自己的灵魂,逃不出过去的阴影,走不出未来的空想,殊不知,幸福已经在你的手中化为灰烬。
为什么这位不羁不绊的大女人会选择把寻常生活当做自己的幸福?我想还有一个原因。世事离戏只有一步之遥,平凡生活离梦想也是如此。顾城的诗中这样写“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爱情,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一样的现象映入不同的人的眼睛,便是不同的生活,人之观物,多着己之色彩,所以每个人对生活的态度不尽相同,于是每个人的人生意义便有了差别。其实生活的迷人之处便在于,他既没有一劳永逸的开端,也没有无法拯救的结局。
烈日下,工人的笑容融化在汗水里,去浇筑建造坚固的高楼;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孩子后面总是跟着满脸笑容的父母老人;婚礼场上,相恋多年的爱人终于牵手,共同迈向幸福,他们甜蜜的吻,述说着来之不易的爱。
其实只要你想,抬头便是天堂。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五
幸福是什么?有人说幸福是拥有财富和地位;也有人说幸福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还有人说幸福是对任何事情不要太计较就会幸福。
最近,读了一本书《持续的幸福》,读了之后感触颇多。它让我懂得了:幸福是一种心境,一种体验、一个过程。幸福是因人而异的,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尺,任何人都有得到幸福的权利。
《持续的幸福》这本书专注于如何建立人们的幸福感,并让幸福感持续下去。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阐释构建幸福的具体方法。让我们在轻松愉悦的阅读中远离烦恼,感知生活的美好,从而充满幸福感。
“你幸福吗?”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想法是不同的。小时候,觉得偶尔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是幸福的;再大一点,觉得考到好成绩就是幸福的;后来觉得能挣很多钱就幸福了简单一点来说,只要做了能让你感到幸福快乐有意义的事,你就感到幸福。其实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就会发现幸福的确如此。幸福不是遥不可及,其实是很简单的。
一个富人和一个穷人谈论什么是幸福。穷人说:“幸福就是现在。”富人望着穷人的茅舍和衣着,轻蔑地说:“这怎么能叫幸福呢?我的幸福可是百间豪宅,千名奴仆啊。”有一天,一场大火把富人的百间豪宅烧得片瓦不留,奴仆们各奔东西。一夜之间,富人沦为乞丐,过着比穷人还不如的生活。
金钱和名望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它只是我们获得幸福的一种手段。幸福是目标,金钱是手段。然而事实上,很多人却混淆目标和手段的区别,往往以牺牲幸福来换取金钱。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财富和声望不重要,追求财富和声望也是人类需求的一部分。每一个积极向上,有理想的人所追求的。但财富和声望不应该成为追求的核心。它只能代表个人成长的结果,只能证明你的实力,却并不是最终的目标。
无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残疾或是健康,都有获得幸福的权利。我们只要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用喜悦和期待的心情去接受每项任务,幸福就会伴随左右。
在工作过程中体验幸福。对于把工作看成使命的人来说,工作本身就是目标,他们对工作充满热情,在工作中达成自我实现。事实上,供电所这个大家庭的成员都在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幸福。大家团结一致,应对挑战,处理好各项抢修,完成好上级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得到领导认同的这个过程是幸福的。所以,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幸福。小时候,在父母的抚养呵护下成长,长大了,如愿走上自己选择的道路,这是一种幸福;在朋友之间得到信任和帮助,这是一种幸福。人生是福祸相依,苦乐参半,但你只要有一个积极向上,乐观的心态来对待任何事,你就会很幸福。幸福就是如此简单!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六
选择这一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ibmt回来感觉自己的表达能力真是弱,必须得补补,要找一本书让自己提升。但还没想好要哪一本书。二是我一直以来喜欢一个主持人――撒贝林,有一天天百度视频显示撒贝林被各名嘴陶侃他。所以带着好奇去看了金鹰颁奖典礼,看到主持人的妙语连珠,机智幽默我很是羡慕。而白岩松是主持人,他的很多fans手中都拿着他写的《痛并快乐着》。我怕这本书就像我以前看的哪些书,表面有趣实则无趣。于是在网上搜白岩松的书,看到了《幸福了吗?》,坦白说我喜欢这个题目,有关于幸福。于是就买了。
这本书是我继《因为痛,所以叫青春》之后看的,虽没有那本书那么多强烈的感受。但是对我的影响还是有的,就想写写些读后感。
这本书是白岩松一生的回忆录,从小到大、到中年、到现在(20xx年)。其中有他对一些事件的看法与见解。有两点让我印象深刻。一是他对高考制度的看法。中国13亿人口,要选出人才,必然要通过考试制度,这种制度虽然残酷,但不得不施行。而他确实这个制度的受益者,因为高考才使得他离开他那偏远的家乡去到大城市。于是乎,我在想,那么考研也是,所以这也或多或少坚定了我考研的选择。二是他回忆道他去央视主持,首要任务有两个:一是不用形容词;二是不要叫别人老师。正如他所说“新闻人讲实话,不需形容词。”而不说老师确实成长的一大步,现在就如我们到外面见到大的都不知道叫什么,于是都叫成老师。“老师”一次已经被我们叫了将近了,改掉其实也简单。换一个名称看着没什么影响,其实那代表着从学校进入了社会,从青年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一直在想,那些公司里的人交流起来感觉怎么都和我们不一样呢,他们那职场用语有什么不一样呢?一些细节的差别注定了职场与学校的区别,从呆了将近20年的校园离开,去一个陌生的环境,起初是不适应的。就像我仅有的两次面试,我是有一种面试官是老师的感觉,这样就将我和面试官放在了不平等的位置上,继而就有紧张与不安。面试不是考试,没有成绩,但却比成绩重要多了,那是对一个人的肯定。
其实这本书中提到幸福的次数并不多,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白岩松的幸福,家庭和睦的幸福,跟踪新闻的幸福,与朋友的幸福等等。当朋友们看到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问我:你幸福吗?我毫不犹豫回答:我不幸福。是的,我并不幸福,两年的时间没有将我与梦想的距离拉近,反而扯远了。我不幸福,因为逝去的不在回来。
所以,我整装待发,我要拉近我与幸福的距离!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奔跑的幸福》,书中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奔跑的幸福》告诉你,这里的人物把自己或多或少的芳香毫无保留地个给了世界。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徐逸焜的故事,《不怕》,书中讲述的徐逸焜他患上了可怕的疾病——癌症,他的腿被截肢了,但他有无数条可以带他去万水千山的“腿”——书本和知识。后来,癌细胞在他的体内疯狂的扩散,但他没有害怕,用清新的书香跟病魔作抗争,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非常伟大。他最后还将自己的书捐给了班级,同学们将他的书整齐的放在图书角上,我想这些书代表着徐逸焜的精神永远留在同学们心中。他的举动令我的心灵深深地触动,人活着不能只为了自己,也要把自己的芳香分享给别人,这样我们才会活得幸福、快乐、有意义。
还有葛楚乔,她为了帮助同学凑手术费,回家开始写书,想挣些稿费捐给同学治病,最后他终于成功了,得到了一笔稿费给同学买了一盆水仙花,帮助别人,自已才会更加的快乐。
所以,不论你是一朵什么样的花,你一定要努力开放,来回报社会这个“大花园”,让千千万万个滋养了你的露水,培养了你的土地因为你而感到骄傲、幸福!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八
幸福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多么美好的形容词呀!但人们却找不到真正的幸连我从小到大也对它没有真正的认识和了解。那么幸福到底是什么呢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三个勤劳闪亮的孩子,他们约定分别去寻找幸福,十年后再来一个地方相见。
幸福可以用许多词代表例如:吃喝玩乐有钱……都是现在人们心中的“幸福”。可是那几个孩子十年后见面时相互讲述自己的经历,那你知道他们的幸福是什么吗?帮人看病,当老师种地…他们全都把自己的一分微小的力量贡献给了大家。使别人快乐自己便感到了幸福。可有些人却整天只知吃喝玩乐浪费国家财产。他们不但不会幸福,还会先后到人民的训斥。相反,只要你能去帮助别人,使别人幸福,那么你的劳动就没有白费。而那些只知把幸福停留在物质享受上的人,他永远也不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十九
读了《慈母情深》,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
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梁小声小时候家里很穷,但他的母亲却毫不犹豫把自我当时一天的生活费——一元五角钱给了他买书,此文字里行间透出了浓浓的母爱,让人深受感动!
读了课文,我仿佛看见一个低头踩缝纫机的、瘦弱的、贫苦的女人正微笑着给儿子钱,她宁愿自我挨饿,也不愿儿子学不到知识,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神圣的母爱呀!
在生活中,母亲的这种爱不也是随处可见吗?
母亲的爱,不必须是轰轰烈烈的大事,平常生活中的一句叮咛;风雨中哪怕自我被雨水淋湿也要全力呵护好你,这都是妈妈爱的表现啊!记得有一次,我的脚扭伤了,脚肿得高高的,妈妈并没有嘘寒问暖,只是说:“不要紧的,去医院看看就好了”我当时很不理解平日里笑容可掬的母亲今日竟变得如此不近人情,那时心里还有隐隐的怨恨,但此刻回想起来,当时母亲额上的汗珠,不住向我瞟的急切眼神,来回踱步时那紧皱的眉头,这不正充分说明了母亲内心对我的疼爱和关心吗!她是想锻炼我坚强的意志,才故意表露出那冷淡的样貌啊!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其实,母爱有很多种表达的方式,有的母亲对孩子百依百顺,要什么给什么;有的母亲则对孩子训斥有加,恨铁不成钢;有的故意对孩子冷漠,让孩子自我做事情,想让孩子早日独立,但是不管怎样样,她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天下的母亲都有一颗真挚的爱子之心,都有一份浓浓的爱子之情。
母爱,似牛奶味的巧克力,清纯、甜美;母爱似冬日的暖阳,在我们寒冷时给予我们温暖。
母爱把自我的一切都无私地奉献给了我们,我们不妨扪心自问一下,我们又回报给了母亲什么呢?我想这天的我们只有好好珍惜时光,好好珍惜父母为我们创造的完美生活,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才能回报母亲的大恩大德!
母爱是伟大的!这是我读这篇文章的最大感受!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二十
《聊斋志异》中精彩故事颇多,而《田七郎》则是我最喜欢的篇章之一。
让我们来品味蒲松龄对该文的小结:
异史氏曰:“一钱不轻受,正一饭不敢忘者也。贤哉母乎!七郎者,愤未尽雪,死犹伸之,抑何其神?使荆卿能尔,则千载无遗恨矣。苟有其人,可以补天网之漏。世道茫茫,恨七郎少也。悲夫!”
所谓“一钱不轻受,正一饭不敢忘者也。贤哉母乎!”是对田七郎母亲的高度评价。文中对田母的描写,寥寥数语,却将田母之义跃然纸上,令人肃然起敬。富户武承休千方百计要结交猎户田七郎,但起初遭到了田母的拒绝,因为她不允许田七郎轻易接受别人的恩惠。田母说:“我适睹公子有晦纹,必罹奇祸。闻之:受人知者分人忧,受人恩者急人难。富人报人以财,贫人报人以义。无故而得重赂,不祥,恐将取死报于子矣。”但当田七郎殴人致死,依仗武承休的帮助才逃脱牢狱之灾时,她又改变了教育方法,田母慨然曰:“子发肤受之武公子耳,非老身所得而爱惜者。但祝公子百年无灾患,即儿福。”教导儿子不可忘却他人的“一饭之恩”,必须以命相报。
作者对田七郎的死添加了神话色彩,“愤未尽雪,死犹伸之,抑何其神”,是说田七郎诛杀贪官未果,遭役卒杀害,身首异处后,神奇般的站起,最终挺剑刺杀了贪官,报了武承休的知遇之恩。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拍案叫绝,大呼过瘾。“七郎尸弃原野月余,禽犬环守之”,更是讲故事的神奇推向了高潮,“环守之”三个字,其实是在表彰忠义,也渗透着作者对田七郎殒命的惋惜,同时也蕴含了作者宣扬善有善报的思想,读到此处,似乎田七郎人是死了,但神还留着。
“世道茫茫,恨七郎少也。悲夫!”这是作者对当时黑暗社会的控诉,蒲松龄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借助于笔下的英雄形象去扫荡现实生活中的贪官污吏,的确可悲!这最后一句真的叫人荡气回肠,如果你用心去读,一定能体会到蒲松龄当时的心境,如果联系目前的社会的种种不公,或许你的感悟会更多些,你也会更喜欢田七郎这个艺术形象,当然也会更为蒲松龄犀利的文笔所折服。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二十一
奔跑?幸福怎么奔跑?看了这本奔跑的幸福,你就知道了!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感动:这本书里有好多乐观的同学,他们虽然生了不好的病,但他们还是很乐观,他们非常的懂事,即使他们很伤心他们也不哭出声来,因为他们怕自己的父母为自己伤心!
书里有一位同学,他叫江奇,得了先天性残掌:我觉得他的内心是勇敢的,因为他看见伙伴们在骑自行车,他自己也想学,伙伴们嘲笑他:“一只手也能学?”但他没有受伙伴们的影响,他一次次的因为左手掌握不好“龙头”而跌倒,但他仍没有灰心,他一次次的爬起来直到精疲力竭为止!伙伴们担心的劝他:“不要逞能了!”可江奇不听,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成功的: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终于有一天江奇成功了,他感到自己像飞起来一样,他开心极了。只是这一件学自行车的事情,可是不同的人做同样的事,付出的努力也不一样,这位江奇同学比一般人付出的要多二三十倍,正是因为他付出的比别人多,他才有那么大的成就感!
六百字以上读后感篇二十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奔跑的幸福》,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和难忘的是《未曾凋谢的玫瑰》。书中的主人公成倩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不喊一声痛,还给别的病人讲故事,希望能帮助别的病人减轻痛苦。虽然她因为生病不能去上学,但她还是忍着痛继续写故事,从来没有停止过。如果换成是我,我可能就忍不下去了。何况成倩还是一个女孩子,她这种顽强的精神让我感到非常惭愧。
成倩把她短暂的一生全都用在了写故事上,这让一个上了网瘾的孩子深受感动,这个孩子最后改掉了上网的坏习惯,他从一个有网瘾的孩子变成了市三好学生。成倩的力量是强大的,她深深的感染了许多人。成倩写的书有《小不点胡洛奇遇记》《小青虫的故事》《没有下半截的窗帘》《善良的莎莎》,这些书我都读过。我相信所有看过她写的书的人都会被成倩打动,大家都希望成倩能够一直写下去,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成倩在20xx年3月26日去世了。虽然成倩不在了,可是她不向命运屈服、自强不息的精神会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
看完《奔跑的幸福》我们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我们的爸爸妈妈给我们创造了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们应该要好好珍惜。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不要轻易向苦难低头。我们要向成倩学习,做生活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