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路政执法协议书(通用14篇)
总结需要真实客观,不回避问题,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在解决这个挑战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方案。在写总结之前,可以查阅一些相关的书籍或文章,扩宽自己的视野。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一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因_______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授权代理事项:
一、代为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二、代为应诉,提出答辩状。
三、代为提交证据,参与本案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代为起草、提出、收取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经委托人授权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二
20xx年,我们xxx路政大队在省高管局的正确领导和热情关怀下,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全国干线公路大检查为动力,以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今年全省高速公路路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化功能,创新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较好地履行了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职责。
(一)截止十月底,共发现路政案件x起,发现率达x%,查处并结案起,结案率达x%。
(二)收回路产赔偿款x元,索赔比率达x%。
(四)恢复路产x起,路产恢复率达x%。
(五)清障x辆次,收取清障费x元,其中免费清障x辆次,累计费用x元。
(六)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发现率达100x%,查处率达100x%。x完成行政许可项。
(七)安全四项指标均为“零”。
(八)未发生有理投诉和责任暴光事件,有理投诉率为“零”。
(九)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十)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未发生刑事案件,无火灾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
(一)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效率。
“高效率的管理”,是高速公路“快捷、高效”的服务属性对路政管理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一年来,围绕这一目标,我们从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入手,扎扎实实地抓了以下几个环节。
1、完善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在坚持时间范围、频率“三到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整巡查时段,建立了严格的路产逃逸案件责任追究制,有效地促进了路政巡查效率的提高;同时,严格实行了“路上路下双巡查”制度,各中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路下全面巡查,并且严格落实巡查班组包段负责制和违章建筑查处清理等工作的首办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地下采矿掘进、各种穿跨越以及护网等设施的安全控制,全年共发现制止挖掘护坡、桥台案件x起,发现并制止和清理违章建筑5处。
2、完善清障制度,切实保证清障救援的快捷高效。积极建立安全高效的清障运行机制,继续采取“待命+机动”和“清障车合理布点”等措施,在全路段设立了6个清障车待命点,形成了有效的清障网络化布局,较好地保证了故障车、事故车的及时清拖,确保5分钟出发,30分钟到达现场,未发生一次延误。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今年,我们继续以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为主线,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春运安全。春运期间我们严格执行省厅、省局关于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在降雪多、封路多的情况下,积极与交警、养护等部门配合,队领导以身作则,两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坐阵指挥,综合协调,圆满完成了春运安全任务。二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了《施工现场安全管逐日检查制度》,对重点施工现场,实行了专人进行轮班守候,为大修施工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证。三是道路的安全控制,在中央带活动护拦处设了相应的安全标志,在全线的事故易发段增加了安全震荡带,减少了违章调头等带来的安全隐患,此外,加大了行车环境的整治力度,对沿线游商小贩和加水摊点先后进行了多次专项治理,对从而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了安全的行车环境。
4、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编印了《工作标准》和《执法手册》,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特别是内业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做到了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数据准确、整理规范,多次受到省局的好评,被确定为全省高速公路规范化管理样板。
三是继续实行和完善以“一联合、两负责、双服务、三分离”为主要内容的“1223”工作模式,使全队各个环节的管理更加严密有序,做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应急处置程序化,协作互动网络化,在管理机制上较好地实现了从常规型管理到规范化管理的跨越。四是进一步巩固《路政管理系统》的应用成果,完成了《路政车载移动办公系统》和《车载现场监控指挥系统》应用的前期准备工作,逐步建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数字化网络,为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功能提供良好的科技保。
(二)以加强“三大能力”建设为基础,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层面,不断提升路政管理的服务品位。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是省局提出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能力建设的基本思路,也是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职能,提高路政和服务品位的重要手段和战略措施。为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把加强“三大能力”建设作为基础,贯穿始终。
一、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我们坚持继续落实“1123”工作模式中的“双服务”理念,努力提升路政管理的服务内涵,不断提高路政服务的针对性和效能性。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路况信息通报等对内服务的同时,坚持从与管理对象最密切的环节入手,抓好对外服务。在保持巡查车、清障车“四常备”等传统服务项目,千方百计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向社会推出了事故车免费清障的承诺,共免费清障x辆次,免收清障费x元。同时充实和完善了路政办案大厅的服务功能,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路政案件限时办结制》和《路政业务“一站式”办结制》,为群众办理业务,处理案件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此外,我们还积极与交警联系,建立全省首家“路政、交警联合办案大厅”,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功能。
2、在提高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方面。我们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结合省局路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出台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紧急求援预案》,对重大交通事故,雨雪雾恶劣天气,重大自然灾害等各类特殊情况和重大事件的应对做了详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了路政管理的能动性,超前性和渗透性。
3、在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方面。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渗透,针对普遍存在的沿线村民、中小学生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先后在沿线开展了两次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法律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同时,与沿线各村分别签订了“爱路护路”共建协议,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收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效果。
(三)以确立“四大支柱”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路政队伍。
队伍素质是搞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加强队伍建设当作生存和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今年,我们在提高队伍素质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严教育,确立思想保证支柱。
路政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每个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为此,我们在全体队员中坚持不懈地开展“四项教育”,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教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秉公执法、服务群众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有法必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观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队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和影响,树立了太旧路政队伍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抓落实,确立制度保证支柱。
对全队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定和完善,特别是人员考核上,制定了《内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巡查人员百分考核办法》、《清障人员任务定额浮动计酬综合考评办法》,使考核工作更具体、更科学、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靠严格的考核、严格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保证了全队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重培训,确立业务保证支柱。
我们认真开展了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了“学习+激励”的考核制度,对业务培训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制。同时,尝试开展了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队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
扬正气,确立文化保证支柱。
坚持以先进的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以正面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体行为,以丰富的主题活动陶冶队员情操,成立了宣传工作组,利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导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同时利用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首届运动会,充分展现了路政队员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建设高素质的路政队伍培育和奠定了丰厚的文化底蕴。
(四)以实施“阳光执法”战略为主线,健全约束机制,完善监督手段,精心打造太旧路政的“阳光品牌”。
推进“阳光光工程”建设,是促进路政管理队伍提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更是推动路政管理职能向社会化服务化转变的可靠保证。今年以来,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创建“五佳路政队和“十佳路政员”活动为导线。继续贯彻落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严格执法、优质服务的管理原则,首先,要求全体队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举止端庄,行为规范,严格遵守省厅“六条禁令”,同时,制定了“路政人员文明执法六项纪律”和“上岗执法十不准”,建立了严格的班前检查制度和班中稽查制度,使全体队员时时刻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每一位走上太旧路的司乘人员。
同时,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实施“阳光执法”战略,在坚持做到路赔标准、清障收费标准、办案程序、审批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开”的基础上,设立了执法监督台,建立了社会问卷调查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聘请了“义务路风监督员”,把路政执法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效地杜绝了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树立了路政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同时,在“阳光办案大厅”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齐全,不仅大大方便了广大司乘人员,而且有效地增强了路政许可、案件处理等的公开度、透明度,更好地杜绝了“暗箱操作”。
在此基础上,完善了《案件勘察和结果录入程序》、《案件处理逐级备案、审批和集体讨论程序》、《路产恢复通知和检查验收程序》,较好地实现了内部权力的相互约束和制衡,使案件查处等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打造太旧路政执法“阳光”品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创建目标,树立太旧路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我们从构建创建机制入手,成立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组”,建立完善了领导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保证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方案》、《创建标准》、《创建规划》、《考核办法》等,并将创建工作与大队的各项管理目标紧密相连,形成了创建工作与管理工作、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和态势。在具体的创建工作中,我们重点开展了三项“工程”。
一是执法形象工程。要求全体人员要做到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蛮横、故意刁难和各种形式的吃、拿、卡、要现象,对来队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和有关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年、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充分展示路政队伍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执法形象。
求必应、有需必办、有困必帮、有难必解”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千方百计为过往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受到了广大司乘人员的称赞。为了拓展服务层面,我们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开展多渠道的共建活动,如路警共建、路医共建,为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快速救助事故伤员提供了保证。为保证“顾客满意度”、减少顾客有理投诉,我们积极实施“阳光执法”战略,实行了“青年文明号”信用卡和服务监督卡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服务行为的规范,保证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是窗口建设工程。在创建活动中,我们还十分重视驻地的形象建设和巡查车、清障车的车容、车貌管理。投资50余万元装修了办公楼,工作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了保持环境的整洁,我们确定责任人员,建立检查制度,小事当作大事抓,坚持杜绝办公、住宿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努力营造优美、舒适、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对巡查车、清障车坚持逐日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树立路政大队良好的“窗口”形象。
20xx年,我们的工作取的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许多工作都处于逐步调整和整合阶段,有很多课题和问题还需我们认真地去面对、去研究、去解决,20xx年,我们的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从思想上、作风上、业务上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采取有效措施,使路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一个质的变化。
二、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强化社会监督,x健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认真落实“三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增加路政执法的公开度、透明度。
三、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提升路政服务品位和文明形象,力争把路政大队创建成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四、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机制,重点在提高巡查工作的.有效性、清障工作的及时性和内业工作的规范性上做文章。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三
路政管理部门(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公路管理局
沿线被管理者(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公路的完好畅通和标准化美化,维护公路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非因公路建设管理需要不得无端干涉乙方之正常活动。
二、乙方须负责门前达到“一低三化”要求。乙方门前地面要低于公路路面;门前场地须硬化;门前环境按甲方规划加以绿化美化;门前边沟按甲方标准浆砌化。
三、乙方保证门前“三包”。乙方包门前无声无杂物,公路设施无损坏、边沟畅通无淤塞。
四、乙方设置的平交道口须低于公路路面,并按甲方要求硬化规范。确因地形条件所限高于公路路面的,必须设漏水暗涵,确保雨水不排向路面。因公路建设管理需要须及时无偿拆除。
五、乙方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在公路、路面用地范围内为下列行为:
1.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类似临时设施。
2.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类似堆积物。
3.挖掘、排放污水、种植作物、沤肥及其他类似作业。
4.甲方依法禁止或限制的任何行为。
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若乙方无任何违反协议之行为,则于协议期满后退还全部保证金及相应银行存款利息,反之,则由甲方用此保证金代乙方履行协议事宜,多退少补。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上报烟台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委托綦江县赶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行使行政执法权:
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的名义对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水上安全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人或生产经营单位有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违规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纠正违章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金额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须报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处罚,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污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xx年十月一日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五
进入路政治超检测站工作一年了,在局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本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投入到日常工作中,虚心好学、务实奉献,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工作之余,平时注重专业理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较为熟练地掌握了《公路法》、《行政处罚法》、《公路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执法程序的学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神圣职责。为规范执法,树立好行业形象。对每次组织的相关学习教育活动中,都积极做好笔记,及时与大家探讨和交流心得。通过学习,我将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人生观塑造的前题保证,并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了牢固的政治信念、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了自身交通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为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外,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因人而异的处理方式,努力做到处罚与教育并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让处理相对人心服口服。此外,对因客观因素而造成超载超限的行为人,一般采取教育放行的处理办法,凸现人性化管理。如遇情节轻微、知错即改的人,在认真听取违法人的解释后,采用教育放行的处理办法。
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关、程序关,从细节入手,认真谨慎的审核每一起案由,决不放过错误文书进入卷宗及驾驶员手中,全年所开具法律文书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法规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时刻牢记行风工作是治超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在治超执法工作中,常遇见违章车辆驾驶员为减轻和逃避打击,掏出钱、物进行贿赂,我都会彻底拒绝。
规范运输的执行者,这样让司乘人员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学习了政策、增强了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六
申请人:
代理人:
我(们/单位)不服(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代理人姓名)在我(们/单位)与(被申请人全称)一案中,作为我(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申请人:
代理人:
日期: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七
一、引言(200字)
路政执法,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一环,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执法中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围绕“路政 执法心得体会”这一主题展开,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二、执法目标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200字)
执法中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始终保持目标明确,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要果断地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能有任何犹豫。对于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整个交通环境的安全性,为公民提供安全的道路环境。
三、执法方法灵活,着重改善交通秩序(200字)
路政执法并不仅仅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更重要的是着重改善交通秩序。在执法工作中,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执法方法。有时候,只靠罚则可能无法起到很好的效果,此时我们要通过警示教育的方式去改变驾驶员的交通意识。执法的目的并不在于让驾驶员感到恐惧,而是希望他们明白交通秩序对于他们自身和其他人的安全的重要性。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改善整个交通秩序。
四、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非法人员的法律意识(200字)
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非法人员对交通法规的知识了解不够,从而引发交通违法行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非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这可以通过发布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教育活动等方式实施。通过宣传工作,我们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法规,并自觉地遵守法律。只有进行宣传工作,才能够在源头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自身素质,提升执法工作水平(200字)
作为路政执法人员,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觉,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把握新的执法理念和方法。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改进,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此外,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共同努力,共同提高道路交通的管理水平。
六、结尾(200字)
在路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应当坚持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通过合理的执法方法和手段,不仅要惩罚交通违法行为,更要改善交通秩序,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非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路政执法的目标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让道路交通更加安全、畅通。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八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7年)
现行最新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于2017年5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1999年1月22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订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7年5月2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路政管理和服务,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政管理及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其周边区域等公路路域实施保护和管理的行政活动。《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对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将公路路政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路路产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公路路产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路建设规划和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对公路使用土地范围及其周边区域依法进行规划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新建、改建公路使用土地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用地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八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路产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建立健全公路路产档案资料。新建公路竣工时,应当同时建立公路路产档案资料。
第九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服务所需砂石场、土料场、生产用地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划定并办理土地使用、矿产开采、规划建设等有关手续。
因公路建设、养护需要,依法在划定的砂石场、土料场内采石、挖砂、取土,以及在生产用地内建设公路管理站所和服务设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养护中心、服务区、安全防护和技术监控设施设备、路政执法站点等公路附属设施应当纳入公路建设计划,由公路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收费公路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纳入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成本。
第十条改建公路涉及改变公路线路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改建公路立项时,确定原有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单位,并在改建公路建成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办理管理和养护移交手续。
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整公路报废后土地的用途。
第十一条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应当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办理,并自调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移交手续。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有关部门接收并履行管理和养护职责。
第十二条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挖掘公路;(二)损坏、涂改、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三)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四)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违规停车、设置障碍、倾倒垃圾、焚烧物品、破坏绿化物、采石、取土、采空作业、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五)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六)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七)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八)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九)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十)其他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审批涉路施工活动时,应当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作业,并采取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和周期,确保公路安全和畅通;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三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制作巡查记录,并共享巡查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时,发现公路路产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并协助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公路等级、里程、路况、养护定额、养护规范、检测评定结果和隐患评估报告等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并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时间和周期,加强公路养护通行秩序管理;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疏导预案。
第三章公路路域管理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告。
已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依法划定并公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已划定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外缘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该标桩、界桩。
第十九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建设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公路一侧建设。
第二十一条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邻近区域的,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并注明建筑物、构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林业、水行政等部门对公路沿线的江河、湖泊、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等进行整治,优化公路通行环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养护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平整场地、恢复植被等措施,对施工作业场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实施修复和治理。
第四章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实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问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运输、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实施的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公路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情况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第二十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际公路路网的实际,加强与相邻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协调,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协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或者设施。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二十七条禁止生产、销售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
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现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煤炭、钢材、水泥、矿石、砂石、商品车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并建立货物装载台账,防止超限货运车辆出场(站)。
第二十九条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不得超限装载货物,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第三十条货运经营者应当对所属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依法装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
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违法超限货运车辆。
第三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
货运车辆途经超限检测站点和收费公路入口处时,应当按照执法人员的引导接受检测。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超限车辆的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经确认可以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证据。
第三十二条新建收费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入口处安装超限检测设备。已建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对收费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检测设备。
经检测超限的货运车辆,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拒绝其通行,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经检测认定超限的货运车辆,应当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一)对运载可解体物品的,责令当事人卸载;(二)对未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后,需要继续上路行驶的,责令当事人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拒不接受调查、处理,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第五章服务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加强对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建设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服务区、休息区、停车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建设,并保持服务设施完好,为司乘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汇总、发布公路基础设施、养护施工作业、公路交通阻断等与公路通行有关的信息,实现公众查询、网上办理路政业务、路网运行信息发布等功能。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收集、报送和发布公路养护、通行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确保满足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编制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以及其他影响、破坏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因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引导车辆泊停服务区等措施对车辆进行疏导。
第三十九条公路建设和养护单位应当做好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更新工作。标志、标线应当规范、准确、易于识别和理解。
第四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擅自占用公路的联合治理工作,建立共同治理的联动机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破坏、损坏、违法占(利)用公路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一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并接受社会监督。
用于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车身标志、示警灯。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执行紧急救援任务、处理公路突发事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标志、标线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四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公路保护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依法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为其保密;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非公路标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依法确定的第三方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从事货物装载活动的经营者超限装载货物,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和公路发展规划实施的;(二)编制城乡规划或者审批建设用地,致使新批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三)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涉路施工许可的;(四)未按照规定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导致涉路施工活动、非公路标志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五)未依法履行公路超限运输联合治理职责的;(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九
自20xx年州路政支队深入开展“路政执法形象提升”活动以来,我大队通过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半军事化管理、加强思想教育等方式,大力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路政执法形象,狠抓内部管理,使我大队路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树立了路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为提高我大队路政队员的业务水平,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我大队把对队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工作列为开展“路政执法形象提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加强队员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路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依据学习及掌握,提高队员执法能力。由孙健大队长统一领导、安排、考核、监督,坚持每月不少于3天的法规学习制度,做到大队各执法人员能手中有书、胸中有底、脑中牢记。
我大队以以前参加过支队安排的军训的执法人员为组长,对全队进行半军事化管理,针对办公室要做到统一整洁,着装要求统一整洁,问卷归档齐全整洁安全,保证各项制度上墙,各文具茶杯摆放统一;对于超限检测站,要求着装统一整洁,并佩戴相关交通执法标志,保证各“治超”仪器正常安全运转,并保持表面干净整齐,寝室卫生要形成轮流值班打扫制度,各自床被要叠放整齐整洁并保持统一摆放,在进行“治超”工作时,敬礼执法,并运用统一交通执法手势,不得随意执法;在路政执法巡查时,严格要求仪容仪表整洁,佩戴统一交通执法标志,亮证执法,巡查车要进行巡查前检测,确保运行安全,确保相关执法标志齐全整洁,确保严格依法行政。
大队领导坚持每月一次的例会,主要讲大队执法工作人员作风转变工作,强调交通执法“五 不准”和“七条禁令”,从思想上着手,教育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要端正态度,明确自身职责,明白我大队路政执法工作是为切实保护好我县公路安全畅通,为全县人民提供安全畅通的出行通道,为我县更好更快发展做贡献,为此要从公出发,要从大局出发,在日常工作中,不受小利所惑,时刻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人,廉洁执法。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十
路政管理相对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挖掘占用公路设置广告牌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准予乙方挖掘占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设置地点期限与《______________》公路广告(非公路标志)许可证》相同。
二、乙方施工期间不得侵占路面,不得损坏公路设施,不准影响交通安全。
三、因广告牌施工和占用期间倒塌等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期无偿自行拆除。
五、到期后十五日内乙方自行拆除,逾期不拆者,甲方将强行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到期后继续保留的',由乙方于到期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另行办理许可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十一
路政管理部门作为交通行业的“窗口”,路政工作又是社会的一个窗口行业,是代表国家履行管理职能的一种执法活动,路政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国家和交通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所以,路政工作人员应该具备较为全面的素质。
一、必须具备优秀的政治素养。
首先,树立坚定的政治观点与立场。
始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真正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树立为国执法,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成为建设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社会主义路政队伍的合格一员。
其次,陶冶自我高尚的道德情操。
自觉与贪图享乐的腐朽生活思想作斗争,做一个真正明志淡薄的人。
在工作与生活中,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注意个人的“生活圈”、“交际圈”和“娱乐圈”,努力塑造自身的高尚灵魂,养成一身正气的优良作风,养成合乎规律而又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再次,培养自身崇高的道德修养。
合格的政治素质来源于崇高的道德修养,崇高的道德修养又来源于不懈的学习,所以,要在努力不懈的学习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
同时,要以古人“吾日三省吾身”的认识时刻审视反省自我,在工作与生活中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以自我的完美人格魅力来展示路政人员的风采。
二、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
路政管理具有严格的规律性和规范性,实际工作中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将决定着路政管理的成效,过硬的业务能力是路政管理人员最基本的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能力。
一是处理问题的能力。
公路路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除具有行政执法的普遍性外,还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这就要求路政人员不但要具有广博的知识,而且还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公路法规、交通指挥和交通工程等专业知识。
同时,还要注重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和总结,才能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组织协调的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运用组织力量协调外部的各种关系,建立对外协作的良好秩序。
不但要与本系统的兄弟单位搞好协调,而且要与其它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同时还要与运营单位和司乘人员处好关系。
既要注重发挥其它部门的职能作用,又要调动被管理者服从管理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保障路政管理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开拓创新的能力。
路政工作的特殊性在于路政人员要随时面对不断变化的事物、不断变化的人和人们不断变化的需求,只有在不断地探索中,才能总结出不拘于已有的新经验和新方法。
所以,路政人员要正确认识事物的变化发展,大胆地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学习和借鉴国外和其它进步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这样才能结合自身的实际,创造出适合自身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开创路政管理的新局面。
三、必须具备全面的综合素质。
路政管理是一项牵涉面广的社会工作,没有一定的预见性,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和情况。
在面对这些问题与情况时,路政人员要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定,就必须得具备全面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一,广博的知识。
知识作为个人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名合格路政人员的前提。
作为新时期的路政管理人员必须在精通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广泛涉猎社会、自然、法学、哲学、心理、经济、工程、公共关系学等知识,才能在具体工作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才能自信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第二,敏捷的思维。
古语讲“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驾行之”,只有在实践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才能锻炼和提高个人的思维能力,才能将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在处理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做到行动迅速、思维敏捷、判断准确、处理合理。
第三,健康的体魄。
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操作性较强的工作,不但要处理一般性的工作事务,而且需要随时到实际工作一线巡查检查,只有在工作一线才能真正维护路产路权,才能维护公路的正当权益不受到侵害。
所以,路政人员不但要以端庄的仪容仪表出现在公众面前,还需要以一个健康的体魄战斗在公路一线,真正发挥路政管理的权力效能。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十二
我工区现有干部职工99人,列养路线3条,总列养里程为73.779公里(国道107线25.965公里、省道津保北线38.382公里、张石高速路连接线9.432公里)。
一年来,我工区在市局、市处的正确领导下,以迎国检为契机,努力践行“京畿坦途、上善大道”创建工作,本着畅、洁、绿、美的养护原则,在保畅、保洁、保安全、绿化、美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但优化、美化了公路环境,而且大大提升了“文明服务、安全畅通”的服务理念。现将我工区一年来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路面保洁保畅,加强公路养护规范化管理
我们始终把路面保洁、保畅作为养护的重点:一是清扫车坚持每日清扫两遍,个别路段随脏随扫,常年保持了路面洁、净;二是加强小修保养工作,及时处理路面病害,保证行车安全顺畅;三是加强日常督导,抽调办公室、督查室人员成立督查组,每周不少于三次上路对各路段进行检查,把养路工的上路率作为督查重点,每月都下发督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养路工不按时出勤者,给予经济处罚,大大提高了上路率。四是遇到水毁、绿化、清理垃圾等集中性任务时,临时整合养护力量,统一调度,集中突击,常年保持了公路的洁净、安全、畅通。
二、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提升公路形象
我工区以迎接国、省检为契机,始终把107国道和京昆高速连接线的绿化、美化作为重点之一,下大力量抓好。按照经济、适用、美观、和-谐的要求,以提升道路整体环境,增加道路植物多样性、立体性为宗旨,将107线25.965公里的绿化补植作为重中之重,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总的原则是乔、灌、花不留一处空白段,加强管护达到最佳效果。具体措施:一是内边坡紫穗槐由原来的一行补齐至三行,实现边坡绿色全覆盖;二是绿化平台内的桧柏按每25米一棵补齐。三是绿化平台内的紫叶小檗、女贞、百日红等,以“豆腐块”图形为标准缺失一株补一株,花草以种植芙蓉、蜀葵相间,年内将对蜀葵进行二次修剪,达到最好的绿化美化效果。汛前天气是一年中最炎热、最干旱,为确保成活及时浇水至为关键。出动四台水罐车,不间断地对绿化进行浇水作业。截止6月5日, 107线补植紫叶小檗16万株、桧柏186株、紫穗槐20万株、女贞10万余株、月季花5万株,种植臭芙蓉、蜀葵共计31200平方米。绿化后的107国道是花灌相间,杨柳辉映,层层叠韵,郁郁葱葱,成为了一条初具效果的生态路、景观路。此外,认真搞好京昆高速徐水连接线的绿化补植工作,完成补栽法国梧桐2795株、油松150株、桧柏186株、花碧桃142株、紫穗槐30万株、女贞4万株。
三、首次实施新工艺机械化处理路面病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自5月29日至6月27日, 107线徐水段25.956公里和津保北线徐水至大王店段10公里的路面病害处治工程全面完成。107线徐水段改建于1997-1998年,已到大修年限,超期服役,造成该路段路面龟裂、网裂及部分路段严重沉陷,路面破损面积较大,给公路交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今年是国检年,107线是重要迎检路线,我们按照市处统一部署,对107线徐水段路面病害组织实施高标准处治。为做到既高标准、又快速施工、工作效率最大化,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达到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良好效果。一是采用德国产维特根牌w1900-c冷铣刨机铣刨旧路面,该机械能够一次性对两米宽病害路面结构层进行铣刨,具有良好的牵引力,强大的行走驱动、高铣刨能力,确保该机具作业、生产的高效率,破损深度可控制性, xx多平米的路面病害,不到一天时间就铣刨完毕,铣刨后的路槽底面平整、四壁顺直整齐。相同的数量,人工挖补,需要一周才能完成,且质量很难保证。该机大尺寸的输料系统能使铣刨下的材料迅速、可靠地输往运料卡车,直接运走。二是在施工现场采取了措施,使工程施工对道路通行的影响降到最低。具体措施:严格依据《交通疏导方案》封闭施工路段,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疏导,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摆放反光标志墩等;三是安排专门人员随时清扫铣刨现场残留的沥青渣土,用大功率吹风机吹净路槽内的沙土,以利新旧路面的紧密结合,减少浮尘对过往路人的不适;四是及时进行喷洒乳化沥青作为结合油,以利新旧路面结合紧密,同时紧密衔接路面铺装工作。做到随挖、随补、随碾压、随放行。五是铣刨时对起点、终点、桥头等接缝处进行接顺处理,降低因施工给过往车辆带来的不适感。
在施工过程中,市处领导多次莅临指导工作,工区全体施工人员放弃节假日,每天早上5点天刚亮上路,晚上天黑收工,中午不休息。顶烈日、战酷暑,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发扬不畏艰难、无私奉献、拼搏奋进的精神,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施工任务。107线完成挖补6736.1平方米、津保北线徐水至大王店段完成挖补5587平方米。
四、 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路政管理力度,重点对107国道及津保北线的平交道口、非交通标志牌进行集中规范治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侵街占道现象。在平交道口治理上,采取私人的由个人负担,公益的.由工区负担的原则,共治理平交道口15个,同时对非交通标牌进行综合治理,使非交通标牌的手续齐全率达到了100%。
一年来,路政管理收取路损索赔(补)偿费178840元,发生路政案件148起,查处148起,结案率100% ,清除非交通标志97块,清理路界内垃圾杂物87处,970立方米,堆放物料51处,12.1立方米,并出动挖掘机5台班,装载机8台班,翻斗车27台班,汽车翻46台班,人工374工日。在辖区内主要村庄道口张贴县政府《关于优化公路环境,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的通告,计44份,出动宣传车16车次,散发路政管理宣传单、路政举报案件联系卡900份。
五、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联合治超工作
县政府十分重视联合治超工作,牵头组建了“徐水县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领导小组”,霍玉鹏副任组长,负责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统一协调和调度。积极协调各相关治超成员单位(政府办、监察局、养路工区、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发改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每月由主管召集治超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例会,就治超工作中发生的难点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对治超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真正成为治超工作的发动机撑腰人。具体做法是:
(1)联合治超相关成员单位挑选精兵强将,充实联合治超队伍。针对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县纪委同志常驻治超检测站,加强监督。
(2)严格制度保障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对治超检测站工作人员加强了执法意识教育,提高认识整顿思想作风;要求治超工作人员有亲属从事运输业的,要主动调离治超工作岗位。
二是建立健全考勤、督查、办案、值班、数据上报、治超车辆使用、超载超限车辆处罚、工作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治超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为把日常事务经常化,坚持每天早上交接-班时召开简短例会,对工作中出现新问题相互交流经验,以及时改进工作。对治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进行表扬,并上报联合治超领导小组,作为各成员单位考核重用的对象。治超工作文件文书及时归档并派专人保管。
四是坚决与带车人、暴-力抗法者及阻挠执法的分子斗争到底,
在治超工作中坚决与带车人、暴-力抗法者及阻挠执法的分子斗争到底,决不与违法分子沆瀣一气。摸清“车托”有关情况后,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车托”带车、强行闯关和暴-力抗法等行为,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是严格纪律。对治超工作人员为违规车主提供治超信息的,违纪轻微人员调离路政执法队伍,严重违纪的经研究对其本人给予纪律处分,在治超工作中严禁携带手机;严禁治超工作人员饮酒上岗。
(3)发挥流动治超的优势加大道路联合治超力度
徐水县县域内国、省、县等干线公路四通八达,比邻保定市,治理难度较大,为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主的各种伎俩,我们加大了道路联合治超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工作,发挥流动治超的优势,治超检测站的两个执法中队,采取两班倒制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在主要干线公路巡查执守。充分挖掘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的稽查方式,力阻恶意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一年来,通过这些有力措施使我县境内的超限超载车辆得到了有效遏制。共计检测出超限超载车辆1591辆,源头劝返517辆,卸载20626.2多吨,罚款2214700余元。
六、强化责任,确保桥梁安全
107国道5米以上的桥涵共9座,津保北线4座,京昆高速连接线1座。为保障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消除桥梁安全事故隐患,一是平时做到勤管、勤看,坚持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二是实行桥梁工程师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施行一桥一个应急管护预案,并做到责任到人,对列养桥涵摸清底数,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桥梁处于完好状态,杜绝了事故隐患,保证了通车安全。多年来,从未出现过一起因桥梁安全引发的交通事故。
七、强化“爱心驿站”功能,方便服务群众我工区坚持“公路管理寓服务之中”的理念,在107国道荆塘铺养护中心设立了“爱心驿站”,并不断拓展其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助民便民活动,配备有急救包、修理箱、打气筒、保温水桶、灭火器等便民工具和药品,同时提供临时休息、交通咨询等服务,免费为过往司机、行人提供便利。并在公路沿线适当位置设置路政投诉举报电话,为过往车辆举报、救助提供方便。在日常巡逻中,路政执法车辆携带工具箱、医药箱,为过往司机及群众提供帮助,给困境司机及群众提供救助。一年来,共实施各类救助17次。
八、加大信息宣传报道力度。
一年来共向市局、处报送信息30余条,采纳2条,在《河北法制报》刊载报道5篇,《保定晚报》刊载报道2篇,《河北交通》刊载报道4篇,《保定日报》刊载报道2篇,《市公路处信息平台》采用3篇;保定电视台《交通纵横》栏目对我工区工作进行了9次报道;我工区自办《徐水公路简报》11期。
一年来,我们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市局、市处领导的要求还很远,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深化“文明服务、安全畅通”的服务意识,力争打造更多的工作亮点,使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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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十三
一、引言:路政执法的重要性和意义(200字)
路政执法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执法人员承担着各种责任和压力。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路政执法的重要性和意义。路政执法不仅是保障交通安全的保障者,更是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者。通过执法工作,我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全力以赴,尽职履责,以确保道路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和舒适。
二、良好的执法态度和素质(200字)
路政执法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素质和态度。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认为首要的是要保持良好的执法态度。执法过程中,我努力保持冷静、理性的心态,倾听当事人的陈述,耐心解答其疑问,确保自己的从容和得体。此外,执法人员还需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力,准确判断事态,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三、合理的执法方式和手段(200字)
在执法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执法方式和手段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合理的执法方式需要基于法律本身的原则和制度,遵循法律的框架和程序。在工作中,我始终以法律为准绳,坚守执法的底线;其次,针对不同的情况和当事人,我会采取不同的执法手段,使执法过程更加公正、高效。
四、依法行政和服务为民心态(200字)
执法的基本准则是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同时,我也秉持服务为民的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尽力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解决问题,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和规定。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我了解到绝大部分违法行为并非恶意,而是由于疏忽或不了解相关法律而产生。因此,在执法工作中,我注重引导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交通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五、尊重法治和规范自我行为(200字)
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我时刻牢记做事要以法治为依据。我坚决摒弃一切以个人意志或偏见为执法依据的行为,严谨地执行法律法规。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我始终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与公正地完成工作。同时,我将自我要求以尊重他人权益为前提,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避免使用不当的言语或行为,保持执法过程的公平和和谐。
六、结论(100字)
通过我的工作体会和心得,我深刻认识到路政执法的重要性和意义。合理的执法方式、良好的执法态度和素质,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处理,使得执法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公正地开展。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我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道路交通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路政执法协议书篇十四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增强路政执法人员工作责任感,提高路政执法水平,规范路政执法行为,保障路政执法正确有效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奖惩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原则,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是指政治素质、思想修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能:是指行政执法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及组织管理才能。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等。
绩:是指执法工作数量、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免、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年终考核或单项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的;
(二)在宣传贯彻公路法律法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表现突出的;
(五)按其他规定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的。
第七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给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的;
(三)违法扣留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工具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五)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违法实施路政许可的;
(七)有其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
第八条 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违反交通执法禁令或忌语以及其他不适合继续在路政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取消路政执法资格,调离路政执法队伍。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自觉接受监督,根据《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规章、规定,结合我局路政执法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应当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 日内报上一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 一) 对当事人处以2000 元以上罚款的;
( 三) 减轻或从重处罚的。
第三条 报送备案时,应提交备案报告和案件立案报告、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印件。备案报告应包括主送机关、备案内容及说明、备案的年月日及备案机关内容。
第四条 报送备案材料应审查以下内容:
( 一)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定职权;
( 二) 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 三) 适用的处罚依据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
第五条 上一级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查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如需调阅案卷材料,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
第六条 对报送备案材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 二)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规范的,应立即改正。
第七条 报送备案材料如上一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应当按意见处理,不得拒绝执行监督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辩报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凡与当事人有关的事项都必须按规定予以公开。
第四条路政执法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人员资格;
(二)管辖线路图;
(三)路政许可事项;
(四)执法依据;
(五)办事程序(路政处罚程序、路政许可程序);
(六)工作纪律;
(七)公路赔(补)偿标准;
(八)监督、举报电话;
(九)办理结果。
第五条路政执法公开的方式:
(二)在大众媒体、政府网站公示;
(三)在管辖路段设立公示牌;
(四)发放宣传资料;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路政执法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