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大全(18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加深对学习和工作的理解,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空间。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例和实例来充实心得体会的内容,增加说服力和可信度。这些心得体会涉及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和思考。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在语文课上,我们和苏老师一起学习了一篇语言生动的课文——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讲述了三件事,飞娥绝境求生,瓜苗砖缝生长,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这篇课文通过这三件事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明白了要珍惜生命,不让让它白白流失。这篇课文使我想起我以前的所作所为:以前,有时我练琴时不好好练习,妈妈向我指出缺点时我还大发脾气,有时我写作业磨磨蹭蹭……学过这篇课文,我决定要改自己的缺点,决不能白白地浪费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
我又想起了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她12岁时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百分之九十的关节都被病魔侵蚀,但是她从未放度,顽强地与病魔作抗争,靠着信心和毅力,成为台湾知名的作家。我一定要向她学习,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这篇课文是关于生命的,通过飞蛾求生;花苗从砖缝中生长;倾听自己的心跳;从这三个小故事让我们懂得了;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巴金所说的一句关于生命的名言;我的一生始终保持着这样一个信念,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虽然许多动植物是渺小的。但是,生命是宝贵的.,他们对生命也是珍惜的,从不浪费。
自然界上的生命不可计数,但生命对于个体是唯一的。我们不能浪费生命,应该多做一些有利于社会的事情。生命时短暂的,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以前我对生命的理解很浅薄,生命怎么好呢?不就是活一辈子吗?有啥可稀罕的!可是当我看见周围有那么多热爱生命的例子:绝境中奋力挣扎的飞蛾;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小瓜苗;一声声沉稳而又规律的心跳,都给予我极大的鼓励。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楼下和小朋友们玩耍,忽然发现了地上有蚂蚁,出于好玩,我捏起了一只蚂蚁,张开手指,想看看它是什么样的,可是我手中的蚂蚁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它还在和死亡搏斗,丝毫没有向命运屈服,仍然奋力挣扎着------过来一会儿,我被蚂蚁求生的精神所打动,忍不住放了它。
以上的几个实例中的主角,似乎都有一种力量在支持着它们,那是什么呢?对了,那是生命的力量!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会白活一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让我明白了许多。起初,我不明白怎么珍惜生命,但是读完了,我明白了生命就是活在的意义。
读了“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这一句,仿佛我也感受到那种生命力,种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就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虽然只活了几个小时,但是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从句话我联想到那些失业人士,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走进这个社会,而自行了断,一死了之。我想对他们说:“你们不能不爱惜生命,应该爱惜生命。败了,也应该自己站起来,应该充实自己,重新再来,用不放弃!
一想到自己,觉得很惭愧。以前,我看见一只小蚂蚁都要把这条小生命弄死。现在,每当我发现有一只蚂蚁在咬我,想弄死它的时候,就想起它毕竟也是一条小生命啊!我打消了这个念头,轻轻把它放到地上,让它回到自己的家。
学了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能放弃生命,我应该珍惜生命,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叫《生命生命》。
这篇文章选于杏林子,杏林子几乎全身不能动弹,头不能转洞,腿也不能行走。杏林子一生却写了40多篇文章,他们都这样热爱生命,向我们这样全身上下没有一丁点病的'人更应该热爱生命!杏林子几乎全身瘫痪,都很热爱学习,我们一定要热爱学习,天天向上。
杏林子这样热爱生命,热爱学习,我们应该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生命价值。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早晨,听着时时鸟语,闻着阵阵花香,顿时一种细微的震动涌上心头——这就是万物的生命啊!
如果问我生命是什么,我会说:“生命就像一盆水”,如果你好好地去利用它,让完成任务后的水流进下水道,那它就是值得的。如果你把这一盆洁净的水直接倒掉,那你就无法让它的价值发挥出来,从而损失了它宝贵的作用。生命就是这样的,它只是唯一的一次机会,如果你去把你的人生装饰地绚丽起来,你的人生就会丰富多彩,也不会感到后悔。如果你无知地糟蹋自己的人生,你就得承担起后果,甚至死后成为一名人人心目中都讨厌的人。当然,想发挥出生命的价值,也是不容易的。
蚕儿虽然对桑叶格外地贪婪,但它不畏牺牲而坚持自己的奉献——吐出洁白的蚕丝,它就是这样告诉我们对生命的热爱。
小溪,正常说它是没有生命的,可是它也掩藏了对生命的向往:它汇成江河湖海,推动大坝的发电机,托起轮船远航,默默地表达着自己对生命的憧憬。
从大自然想到人类,我们也应怎样去珍惜和诠释生命呢?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八
今天,我学了《生命生命》的课文,我对这篇课文感受非常深刻。
课文讲了三件事: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这三件事告诉我们,生命非常顽强......
令我感触很深的是两件事。第一件事写的是:有一次,作者在写稿,一只飞蛾在头顶上飞来飞去,作者一伸手抓住了它,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跃动,她忍不住放了它!
第二件事写的是:有一次,作者不小心把一粒香瓜子掉进了砖缝中,过了几天,竟然发芽了,即使它只活了几天。
学习了这篇课文,我的.感受很深,我们一定要热爱生命。即使我们的一生有着重重困难,我们不要被生命屈服。
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让我们把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九
杏林子在十二岁那年患风湿性关节炎,导致身体百分之八十关节损坏,但她仍不放弃写作,在病痛中写出几十多部剧本和许多散文,她对生活、对生命乐观的毅力,使她成为"台湾最有影响的作家”。
本文主要讲了三件事,第一是:作者在灯下写稿,一只飞蛾在她头顶上飞来飞去,她趁飞蛾停下来的时候捉住它,飞蛾那种求生欲望的精神使作者震惊,从中作者明白了生命就是在危急时刻决不放弃,有强烈的求生欲望才行。
第二是:墙角砖缝里掉进了一粒香瓜子,小瓜苗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让作者感受到,连这小小的种子也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更何况是我们,这使作者认识到生命的价值。
第三是:作者用医生的听诊器聆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带给了作者极大的震撼。由此,作者感悟: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读过这篇文章后,我也有很深的感悟: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身体,只要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乐观向上,就一定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
今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是我的感受非常深刻。
一只飞蛾在快要丧失生命时,都还在极立挣扎着,可能这只飞蛾知道自己的生命垂危,但是它却在挣扎着,最后靠着自己的挣扎和不懈努力获救了。
一粒掉进墙角的'香子,靠着自己的生命力强在这里存活了下来。它竟能在没有阳光和没有土的地方存活几天,这样的生命力令我震惊,同时也真实地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作者用听诊器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时,亲身经历了自己的生命迹象,最后发出了生命感叹。
我家养的一盆花,本是缺水植物,可是我好几天都忘了浇水,有一天我突然想起来,给它浇了些水,没过几天便又显得精神起来,一朵不能离开水的花,一连好几天没浇水竟能活下来,这需要多大的生命力啊!同学们!生命是可贵的也是有限的,让我们在这有限的生命里,发扬自己的特点,把每天都当成最后一天,刻苦学习,去帮助别人。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一
今天,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我深有体会。
接着,作者又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了一粒香瓜子,过来几天,竟冒出一节小瓜苗,这小小的`瓜苗竟然能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只存活了几天,但我感受到了这一颗小种子的生命力是多么强大啊。虽然它存活的时间十分短暂,但只要能存活一刻,幼苗就不会放弃生活的希望!
最后,作者向我们简述:有一次,我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我被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所震撼。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当我初读这句“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说可以使用生命,又可以糟蹋生命呢?仔细想了想才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要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这就是好好使用生命,而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就是在白白的糟蹋生命。
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不懈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二
你明白一群蚂蚁被火围困时,怎样逃生的吗?只见蚂蚁们快速抱成一团,成了一个大圆球,滚着冲出火海!在逃难时外围的蚂蚁一只只丧生于火海之中,大火吞噬着他们的生命,而他们的英勇献身却换来了其他蚂蚁的一丝生机,他们的生命在那一瞬间不再卑微和短暂,它变得伟大!变得那样长久!此刻,我明白了!我最终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舍己为人!
你想过一只蚊子被蜘蛛网粘住是什么样的吗?是等待死亡,还是垂死挣扎?可这只蚊子明知死亡已经找上门来,但他挣扎着,奋力鼓动双翅,似乎他心中的期望之火还未磨灭!一只蚊子在他生命的最终一秒也在挣扎着,试图逃脱,他渴望生命的精神是多么强烈!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就是:不要放弃期望!
再与蚊子一比,我们人类是不是更加渺小了呢?我们人类在大难临头时,脑子里留下的只是绝望,连一点挣扎都没有。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三
最近,我在语文课上学了《生命生命》。我被课文中“飞蛾求生”所感动了。课文中主要通过“飞蛾求生”,“瓜苗生长”和“静听心跳”等热爱生命的三件小事。说明了生命的意义。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时,我深深地领悟到了,作者对生命的了解有多深。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以及对生命的领悟令我敬佩。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起了贝多芬。他双耳失聪,本来这个消息令他绝望了。但是,后来他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凭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创作了许多音乐名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领悟到了:生命只有回头看时才了解,而生活必须向前,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我们对它的使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四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五
听,生命拔节的声音又响起了。他是那么清脆悠扬,却又婉约惆怅。而我,就在这一声声脆响中成长。
幼时——欢乐之音
在那个“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的季节,我们一起来到山间。清晨的露珠伏在绿叶上。阳光洒向大地,露珠也变得有几分晶莹,一阵阵微风拂过,露水从叶间悄悄滑落,滴在你我的额头——凉悠悠的。你蹦着,跳着,用手抚摸路边的小草。“哥,送你根仙草。”你从路边摘下一缕绿草,但还没等我将这根仙草接下,爸爸就先发话了:“臭丫头,弄根破草来糊弄你哥。”我顿时反映过来,你的脸变得绯红。“有本事就追到我。”你将小草向我扔来,然后转身边跑边说到:“你来追我啊,你来追我啊!”“你给我站住!”我快步向你追去,欢乐,嬉戏之声充满了整个森林。
这便是幼时,什么也不懂,无忧无虑。
少时——离别之音
时光老人的发丝渐渐变白,你渐渐长大,不像以前那么贪玩了,课间也就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颇有了几分淑女的气质。
“不行,为了你的发展,你必须走!”刚到家,便听到了姑姑对你的呵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你的双眸中充满了晶莹的液体,就如当年那山间的露珠,摇摇欲坠。
晚上,你来到我的房间中。“莹儿,你真的要走么?”我有些难受。你没有做声,默默地点来点头。“到了那边要学会照顾自己,你才小学毕业,英语的口语水平还需要提高。”我小声说到。“哥,妈妈非逼我去美国,我不想走,我舍不得你。”你再也控制不住,哭出声来。“好了,不就是去美国吗?那不是你一直都向往的地方吗?”我轻轻地将你搂入怀中,小声说到。你的哭泣渐渐地消失了。
那年,你走了,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思恋之音
秋来了,风中带着阵阵寒意,中秋的月儿依然是那么圆,窗外无事的东风勾起我阵阵回忆。“梧桐深院锁清秋。”我脱口而出。尽管天空中下着小雨,但天空中却无几抹乌云。“莹儿,你可安好?”我问到。月儿悄悄躲进了那仅有的几抹乌云中。我默默地坐着。不知道是秋雨碎了我的梦,还是我融入了凄苦的秋。
此时,我明白了,现在能做的,不只有回忆,还要有努力,只有努力才能重逢……
到那时,我们便可以又一起倾听那生命拔节的欢乐之音。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六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七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生命生命读书心得体会篇十八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