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民事行政检察心得(汇总17篇)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是对未来的一种启示。通过总结,我们可以不断进步和成长。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在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时,大家可以思考其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以及有哪些可以借鉴和应用到自己的写作中。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一
第一段:引言(120字)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保障社会公正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我所参加了一期别开生面的检察行政培训活动。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切体会到了培训的重要性及其对提高工作效果的积极影响。
第二段:培训内容(260字)
这次检察行政培训的内容非常丰富多样,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强化、行政技能提升等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培训中我们还深入讨论了检察机构所面对的实际问题,并进行了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这不仅有助于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也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条理性思维。
第三段:学习收获(340字)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学习到了很多实用的工作技巧和方法。首先,培训中的小组合作模式让我意识到,通过团队合作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和取得成果。其次,从专家讲座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前沿的法律研究热点,对于提升我在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判断能力和专业水平大有裨益。最后,心理辅导环节让我更好地掌握了工作中应对压力和处理疲劳的方法,提高了自我管理和心理调适能力。
第四段:感悟与反思(320字)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切感觉到了持续学习的重要性。无论是政策法规的更新还是专业知识和技巧的提升,我们都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更注重将所学所思运用到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并加以总结。此外,我也意识到改变和创新是促进工作进步的重要因素,要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五段:结语(160字)
总而言之,这次检察行政培训不仅加深了我对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理解,也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和科学思维。通过与其他同事的交流和学习,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也丰富了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我相信,只要时刻保持学习的态度和对工作的热情,我一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鼓励其他检察同事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法治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二
行政检察培训是一种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的过程,参加培训能够使检察人员增长经验,提升自身能力,更好地胜任工作。近日,我参加了一次行政检察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第二段:感受职责使命
通过培训,我对行政检察的职责使命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深入的理解。行政检察是依法严肃监督和纠正公务员行为的重要环节,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监督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的尊严,保障公共利益的平等和公正,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三段:学习创新方法
在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创新的行政检察方法,这些方法对于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非常重要。例如,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如何有效运用信息技术来提升行政检察工作的效果和精确度。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行政检察工作提供了很多便利,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来快速获取必要的信息,精确判断和预测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第四段:倡导正道正义
行政检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和秩序监督者,我们检察人员应该在平时的工作中坚守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办事。培训中,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我们检察人员的责任重大,我们要为人民群众维护正义,为社会和谐稳定负责。我们要秉持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公正、不廉洁、滥用执法权力的行为,做到权责一致,责任到人。
第五段:启示与展望
通过这次行政检察培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对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更好地履行行政检察员的职责和使命。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与进步,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参加行政检察培训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必要性。通过学习创新的行政检察方法和倡导正义的原则,我相信我能够在今后的行政检察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三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行政检察培训,通过培训的过程,我深感收获颇丰。这次培训不仅提升了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激发了我对行政检察工作的热情。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在培训中得到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在培训中我学到了大量的专业知识。我意识到,作为一名行政检察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执法程序、行政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中,讲师通过丰富的案例实际,系统地介绍了行政检察的理论基础、执法原则等内容,使我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行政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通过学习,我明白了行政检察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这些知识将帮助我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的质量。
其次,培训使我掌握了行政检察工作的实践技能。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执法演练,这些实践环节增强了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与其他参训者的交流互动,我了解到不同地区、不同环境下的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学习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切实地参与培训,使我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锻炼了处理问题的能力和临场应变的能力。
再次,培训中的互动交流使我受益匪浅。在培训课程中,我们进行了小组讨论、案例分享、经验交流等形式,使我有机会与其他行业人员交流、沟通和合作。与其他参训者的交流中,我了解到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行政检察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做法,并从中学到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不仅如此,互动交流还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我能够向前辈请教,寻求帮助和指导,使自己的工作更加高效和规范。
此外,培训中的学习氛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个培训班中,我遇到了许多优秀、才华横溢的同事,他们在行政检察工作领域中有很高的造诣,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此外,讲师们也是行业的专业人士,他们的讲座内容专业而深入,让我们受益匪浅。同时,培训中的互动氛围友好和谐,同事们积极思考、积极讨论,使我们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更好地吸收知识和技能。
最后,这次培训使我对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热爱。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意识到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战略地位。行政检察工作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行政检察工作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深感作为一名行政检察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事业中,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
总之,这次行政检察培训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实践技能,加强了与他人的交流合作,我对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热爱。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行政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四
作为一名行政检察科普志愿者,我在这个夏天参与了一项有关行政检察的科普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对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让更多人了解并关注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段:行政检察的定义和职责
行政检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工作,旨在保障公共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行政检察的职责包括监督政府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法律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第三段:行政检察的工作方式和实践
行政检察是一项以案件为基础的工作。检察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从而有效维护行政法的实施和法治的发展。行政检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包括接受信访举报、自行发现违法行为、监督调查、提起诉讼等,力图将行政机关的不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
第四段:我在科普活动中的体会
在这次科普活动中,我参观了一些行政检察机关,并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通过亲身体验,我深刻感受到了行政检察的艰辛与重要性。行政检察人员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工作中要面对各种复杂的案件和利益纠纷。他们需要耐心倾听、细致调查、公正处理,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参与这次活动,使我更加明白了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行政检察人员所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段:行政检察对社会的意义和建议
行政检察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促使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有效的行政检察机制能够有效遏制腐败和滥用职权等问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检察的作用,我们应该加强对行政检察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行政检察机关应该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向公众普及行政检察的职责和工作方式,增强公众对行政检察的理解和支持。
总结:
通过参与行政检察科普活动,我对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行政检察在保障公共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加强对行政检察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行政检察的重要性,并支持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行政检察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充满挑战的工作,但它也是一项光荣而有意义的事业。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五
行政检察是一项重要的职责,作为一名行政检察官,我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心得和体会。在行政检察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行政法治的重要性,了解到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力量以及其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也在行政检察工作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和困难,但通过处理这些问题,我不断成长和进步。接下来,我将从对行政法治的理解、行政检察的实质目标、行政检察中的困难与挑战、行政检察中的应对策略以及行政检察带来的改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行政法治的重要性。行政法治是在行政活动中实施法治的一种方式,它通过制定规范、建立制度、明确权责、加强监督等手段,使行政活动得以规范、合理和公正运行。行政法治能够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在行政检察中,我们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法治建设,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行政法治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使其在行政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益的现象。
其次,行政检察的实质目标在于维护法律权益和推动行政效能。行政检察主要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其依法行政、公正执行职责。我们通过调查核实事实、查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公民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同时,行政检察也可以发挥预防和引导作用,促使行政机关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然而,在行政检察工作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与挑战。首先,由于行政机关的工作范围广泛,行政检察的工作内容也相对复杂,对行政检察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要求较高。其次,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常常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处理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案件时需谨慎权衡各种因素。此外,行政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行政检察官常常需要面对行政官员或政府机关的困扰和阻力,需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去独立地履行公正职责。
在面对困难与挑战时,我认为行政检察官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应对策略。首先,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深入学习和掌握行政法治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督促和指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我们也要与其他法律行政机关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行政法治建设,提升整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
最后,行政检察的工作在推动行政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我们通过加强行政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地治理了行政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同时,行政检察也通过对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了行政机关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了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总之,行政检察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逐渐认识到了行政法治的重要性,了解到了行政检察的实质目标,同时也面临了一系列的困难与挑战。但通过不断努力和提高,我们可以应对这些困难,推动行政法治的建设,为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行政检察培训课程是提升检察机关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过去的一周中,我参加了一次精彩的行政检察培训课程。通过这次培训,我受益匪浅,对于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以期能够与大家交流和学习。
第二段:课程内容(250字)
在行政检察培训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一系列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知识。课程包括行政检察职权与职责、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法规等内容。通过老师的生动讲解和案例分析,我对行政检察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实践操作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课程不仅仅是理论学习,还有实践操作环节,可以让我们在模拟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第三段:学习收获(350字)
通过这次行政检察培训,我收获颇丰。首先,我对行政检察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以往的工作中,我更多地注重案件办理的细节,但在培训中我明白了法律法规对整个办案过程的指引作用,并加深了对法律适用和证据收集的重要性的认识。其次,我在实践操作环节中,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如何处理有了更明确的思路。通过模拟实际情况,我掌握了如何进行行政检察,更加了解了如何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关系。最重要的是,我对于自身角色和责任的理解也得到了提升,明白了作为一名行政检察人员的使命和责任所在。
第四段:交流互动(250字)
行政检察培训课程中,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与同事的互动和讲解,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观点。阶段性的小组讨论和分享让大家有机会思考、交流和探讨一些工作中的难题,碰撞出火花,共同进步。与此同时,我们与老师的互动也非常重要。老师在课程中分享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践,引导我们在行政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课程结束后,我们纷纷表示要继续保持联系和交流,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段:总结(200字)
通过这次行政检察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行政检察的重要性和挑战性。纵观培训的收获,我不仅仅学习了专业知识,还提高了自身的思维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课程不仅仅是传递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们创造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深入挖掘和发掘问题的本质,为行政检察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期待未来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培训,不断提升自己,在行政检察岗位上做出更出色的成绩。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检察工作在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次行政检察科普活动,通过与专业人士的交流和学习,我对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行政检察的目标意义重大。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一部分,行政检察机关的任务是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法律秩序。行政检察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检察不仅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是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只有行政检察机关的稳定支持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
其次,行政检察的工作内容广泛。行政检察工作的范围涉及很广,包括行政机关的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法规合法性审查、行政违法监督等。同时,行政检察的工作还包括对公共利益案件的审理和公益诉讼的提起。行政检察的工作内容繁杂,需要检察人员精通法律,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再次,行政检察的职权权力巨大。行政检察机关作为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关,享有较大的职权。行政检察机关可以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可以提出监督意见,要求行政机关依法纠正。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检察机关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这些权力的行使,有效地限制了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行政检察机关的存在和工作对于维护公正、公平的行政法律秩序至关重要。
此外,行政检察的工作需要法治理念的支持。行政检察法治化是现代检察工作的核心要求。法治是行政检察工作能否得到有效推进的关键。行政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能滥用权力,要依法保护公民权益,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检察工作需要法治的全程参与,需要检察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和敏锐的判断能力。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确保行政检察工作的公正、公平。
总之,行政检察科普活动让我深刻认识到行政检察的重要意义和巨大作用。作为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检察工作内容广泛,职权权力巨大,需要法治理念的支持。我相信,在法治的引领下,行政检察工作会越来越好,在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行政检察工作中来。只有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更加法治、公正的社会。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八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法治建设一直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事检察作为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举措,更是近年来逐渐走进人们视野。近期,我参与了一次民事检察,通过这一过程,我深刻认识到了民事检察的作用和意义,并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民事检察的作用和意义
民事检察是一项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举措,能够防范和化解社会敏感问题,解决一些人民生活中的实际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作为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监督职能,能够确保法律公正的实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民事检察能够有效预防并修复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的升级和蔓延,从而更好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权利。
第三段:我的民事检察经历
在我的经历中,我参与了一些民事检察案件,其中一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案件中,当事人因为一宗房屋买卖纠纷解决不了出现矛盾,并想要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我和团队成员们深入调查,派工作人员进行劝导,最终成功协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达成和解,将纠纷解决了,避免了因为一件小事而引发的社会混乱。
第四段:我的体会
通过这次民事检察的实际操作,我体会到了的居民的信任和重视,同时也感受到了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正确沟通和合作。通过这个过程,我认识到在这个新时代的背景下,民事检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在法律意识提高和行政监管加强的时代,民事检察也应该更加细化和专业化。毕竟,在民生领域,确保公正、保障权益的实现,才是政府部门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维护与市场主体合作的重要途径。
第五段:总结
民事检察在维护社会公正、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需要具有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专业人员不断提升工艺,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在未来,民事检察将会在更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维护社会公正平和稳定,只有更加精准的面对和解决问题,才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的需求。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九
第一段:引言(总述民事检察课程的重要性和意义)
民事检察课程是法律学院中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民事案件的处理能力和法律素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我深刻理解到民事检察工作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将结合对于个案的分析、法条解读和课程实践等方面,进行本课程心得总结。
第二段:对于个案的分析(充分理解案情并找出问题)
在民事检察课程的学习中,我们通常需要阅读真实的案例,进行案情分析以及相关法条的解读。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充分理解案情,找出其中的矛盾与争议,以及缺漏与不足。例如,在某个案情中,当事人A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证明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时,我明确了案情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相关法条,解读了案件的关键点。
第三段:法条解读(通过法条提供依据和解决方案)
民事检察课程中,除了对案情的分析外,还需要对相关法条进行解读。通过解读法条,我们可以找到案件的依据,为法院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在以上述案情为例,我从相关法条中找到了保护个人权益的依据,同时结合案情中的具体情况,提出了诉讼补正的具体建议。这一过程不仅增强了我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增加了我实践应用法律的能力。
第四段:课程实践(通过模拟案件提高分析和辩论能力)
民事检察课程中,实践环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参与模拟案件的角色扮演,我在课堂上更好地理解了案件的流程和执法程序,提高了我的实际运用技能。在模拟案件中,我们需要担任检察官、律师等角色,通过辩论和争辩,进一步锻炼了我们的分析和辩论能力。通过真实模拟的案件,我更好地理解到民事检察的实际操作,同时也在团队合作中学到了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段:结语(总结学习收获和对未来的期望)
通过民事检察课程的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从个案分析到法条解读,再到课程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民事检察工作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这门课程不仅提高了我的分析和辩论能力,也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未来,我希望能将所学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做出自己的贡献,并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总字数:413字)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
我作为一名司法实习生,近期参加了一次民事检察任务,这次经历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对检察历程的亲身体会,我明白了许多法律实践操作上的细节,也更清晰地认识了民事检察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我的体会。
第二段:初步了解案件
在接手这个民事检察案件的开始,我首先对该案件进行了初步了解。在了解案件基本信息后,我对各方涉案人员进行了调查,以明确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行为构成。同时,我也与串通作案的一方进行了会谈,探寻出他们的实际动机。经过这一系列初步调查,我对该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三段:深入审查证据
随后,我开始深入审查证据。在文书审核过程中,我发现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存在一些缺漏,而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则明显不真实。在这种情况下,我审查了相关深层次的证据材料,并进行了进一步的讯问。通过这些深入的审查和讯问,我成功地发现了一些目前尚未被发现的细节,这对我的案件审理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宝贵素材。
第四段:权衡利弊并提供建议
经过对证据的审查和讯问,我向负责人汇报了我的发现和建议。在汇报中,我认真分析了双方的证据,权衡了利弊,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负责人在听了我的调查汇报后,发现了自己之前没有想到的问题重点,认真听取了我的建议和分析,也给了我相应的回馈。
第五段:总结体会
通过这次的民事检察历程,我深刻体会到了民事检察中的开展实务操作的重要性。在整个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如何熟练运用法律知识,更了解了如何更加全面地了解一个案件,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估。这次检察经历也让我更加认识到了自己在法律实践中的不足之处,使我能够更加深入了解和熟练运用法律知识。
总之,这次民事检察证明了民事检察在维权和调解中的价值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为公正权利提供更多服务,并保持持续学习的心态,这样才能更好地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一
行政检察是指在行政机关内设立的检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的工作。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次行政检察的讲话活动,深受启发和感动,下面我结合个人的体会,从“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检察的重要职责”、“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思路与建议”、“坚持纠错与保护权利的统一”五个方面,简述我对行政检察讲话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法治思维的重要性是本次讲话的重点之一。在讲话中,演讲人强调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只有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培养和弘扬全社会的法治思维,才能够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实施。这也是行政检察的重要任务之一,要通过监督和审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其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工作的核心。在讲话中,演讲人强调了行政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并从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提出了许多实用的建议。例如,在决策中要坚持合法、科学、有序,要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滥用职权等现象。这对于规范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水平,维护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行政检察的重要职责令人瞩目。行政检察机关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的机构。在讲话中,演讲人特别强调了行政检察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作用。通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审查,可以有效地防止滥用职权,打击腐败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安全。
第四,我们需要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并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其次,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职务犯罪行为。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最后,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能力。
第五,坚持纠错与保护权利的统一是行政检察工作的核心。在讲话中,演讲人提到要在检察工作中既要发现并纠正职务犯罪行为,又要保护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很关键,既要给予行政机关正确的指导和监督,又要对侵犯人民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只有通过纠错与保护权利的统一,才能够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综上所述,行政检察的讲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使我认识到法治是现代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让我明白行政机关应该在全面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水平,而行政检察的重要职责更是呼唤我们不断强化和提高行政检察工作。通过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和提出一些建议,才能够更好地发挥行政检察的作用,最终实现纠错与保护权利的统一。这次讲话使我认识到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激发了我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关注这个方面的动力。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二
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及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二、对本院受理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报请市院民行处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决定不予抗诉的案件,通知申诉人。
三、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调解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内容虚假的民事调解,以及支付令违法的,有权以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纠正。
四、对决定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并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五、对抗诉案件的再审判决、裁定、调解,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六、对同级法院确有错误的民事及行政判决、裁定、调解,符合抗诉条件的,经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七、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不予受理、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未审结案件等各种程序违法情形,有权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监督法院纠正。
八、对审判、执行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枉
1 法裁判行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渎职、违法行为,有权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提出监督意见。发现涉嫌贪污、受贿、民事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的,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并可以配合侦查。
九、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情形,有权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纠正。
十、对国有资产监管机关(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督促有关机关履行职责。
十一、结合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决定不立案、不抗诉案件的当事人做好息诉工作。
十二、完成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职责1.负责对全市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2.对下级人民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4.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第7篇: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职责1.负责对全国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2.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对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4.研究分析全国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5.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三
民事检察课程是我大学法学专业中极具实践性和指导性的一门课程。在这门课上,我学到了许多重要的知识和技能,深刻理解并体验了民事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课程学习,我对民事检察的意义、工作要求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体会。
第二段:课程内容及感悟
民事检察课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教学,包括民事检察基本原理、具体操作流程和实战案例分析等。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进行了模拟法庭、案例讨论和实地调研等实践活动。
通过课程学习,我深入了解了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职责和方法。在模拟法庭中,我扮演检察官的角色,通过案件调查、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等环节,加强了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而在实地调研中,我亲身参观了法院和检察院,与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并观察了他们的工作流程,使我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民事检察工作中的日常实践。
第三段:思维方式转变
民事检察课程的学习对于我的思维方式有了明显的转变。在学习中,我习得了一种注重细致分析和全面把握问题的方法,从而在判定案件真实性和合法性方面有了更为准确的判断能力。此外,我发现了自己的逻辑思维方式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更加注重良好的问题分析和合理论证能力。因此,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将更加注重这方面的提高,以适应我未来从事法律工作的需要。
第四段: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
通过民事检察课程的学习,我对团队协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模拟法庭和案例讨论中,我们以小组形式合作,大家共同研究案件并讨论最佳策略。每个人的不同观点和意见都能在团队中得到尊重和有效的沟通。这让我深刻意识到,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不亚于个人能力的发挥。只有通过良好的团队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对案件进行更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第五段:总结
通过民事检察课程的学习,我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也深刻体会到了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未来,我将持续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我相信,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我将成为一名专业、有能力的民事检察官。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四
材料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xx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委员,对我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及xx、xx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利辛县、谯城区检察院的书面汇报材料,调阅了两级人民检察院部分案卷资料,并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了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法制办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50件,省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8件,省法院再审审结6件,其中改判4件、调解结案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采纳8件,采纳后再审改判6件。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强化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把司法公正落实到执行工作中,推动执行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思路,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进行审查,对于经过审查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118件案件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检察监督质效显著提高。注重加强案源机制建设,加大以案释法和检察监督职能宣传的力度,不断拓展监督案源。建立分片指导制度,推动基层监督模式转变,不断强化一体化监督职能。实行办案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对全市办案工作予以通报,强化案件的考核评价,提升办案质量。健全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内部各部门之间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整体合力,监督质效显著提高。
(三)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公益保护实效持续增强。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案件线索排查和落实诉前程序,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职责,针对行政不作为或适格主体缺失,严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有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xx县检察院办理的过家和烈士墓保护案,是我省首例保护英雄烈士公益诉讼案件,被高检院、省检院分别评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经典案例。xx县检察院提起了我省非试点地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省高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例。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检察监督能力逐步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围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业务培训,通过邀请上级院业务专家授课、组织交流学习、采取专项培训、业务竞赛等形式,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等把握上还不够全面,“重刑事轻民行”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部分被监督者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够主动。个别县区存在检察机关调取、查阅、复印案卷资料等方面配合不够顺畅,对监督意见的落实反馈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监督方式有待改进、监督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对诉讼调解书、行政违法行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尚未深层次开展,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执行监督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对实质性违法事项审查、执行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及调查核实违法行为等方面有待加强。检察建议监督的违法情形,主要集中在公告送达不规范、笔录签字不一致、终止执行未书面通知当事人等非实质性问题,监督层次有待提升。
(三)外部配合协作机制仍需完善。由于缺乏完善的外部沟通和配合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检察机关难以及时全面掌握案件相关信息,不能及时实施有效的监督。与审判机关在执行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机制尚需健全。“两法衔接”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纳入平台的个别部门存在执法办案信息录入不够及时全面的情况。检察监督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配合协作机制仍需完善。
(四)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全市检察机关在宣传
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调研情况看,仍存在认可度低、知晓率不高等问题。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甚至个别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制度、程序了解也不全面,导致民行检察工作案源匮乏。对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不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五)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不均衡。调研中发现,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相对集中单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在公益诉讼线索、诉前程序及提起公益诉讼中占据了绝对高的比率,其他领域所涉及的案件相对较少。全市公益诉讼共立案254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01件,占79.1%。在对公益诉讼的宣传上,存在偏重于对公益案件典型个案的宣传,而忽视了诉前检察建议在维护公益中的重要作用。
一步提升。
三、意见和建议
(一)转变司法理念,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认识。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切实转变“重刑事轻民行“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多元化监督理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措施,加大对诉讼活动和执法行为中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行为发现和纠正力度。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增强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全力配合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和科学化。
围向监督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向延伸,依法运用督促履职与支持起诉等方式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逐步健全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增强检察监督实效。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行检察工作注入改革动力。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完善案件管理、业务流程规范等机制,规范监督行为,确保办案质量。健全和完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提请抗诉和再审案件的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常态化、长效监督机制,完善对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完善“两法衔接”平台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行政不作为、行政违法行为等案件线索。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发挥不同监督职能优势,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体系,推进综合监督工作方式,有效提升民事行zd律监督的实际效果。
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职能和民行抗诉规则;加强对民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意识,使民行检察理念深入人心;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扩大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营造全社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公益诉讼深入开展。要聚焦公益核心,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全面履职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同时,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坚持办案数量与质量并重理念,加强外部工作衔接,强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协作配合,提高发现和筛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能力。严格执行诉前程序,遵循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本意,把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置于同等重要位置,通过诉前程序、庭前会议、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促进行政机关履职纠错,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和标准,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逾期没有整改,有关社会组织未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增强公益诉讼实效。
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特别是提起公益诉讼的业务能力。加强对检察干警的廉政教育,自觉做到廉洁办案、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大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民事行政检察人才,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的办案能力和监督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基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执行监督、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司法体制的改革,民事检察工作成为了司法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作为一名民事检察工作人员,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民事检察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通过一些实践案例,我想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是民事检察的基础
作为一名民事检察人员,首先要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法规。只有清楚了解各项法律条款和相关司法解释,才能准确地进行案件分析和判断,并对检察工作提供指导。在实践中,我发现那些熟悉法律条文和案例的同事在处理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能够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帮助。
第二段:注重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是民事检察的要求
民事检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与这些部门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合作。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是保证案件顺利推进的关键。我曾经遇到一起侵权案件,在发现被告方拒不配合调查时,我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获得了必要的协助,最终成功搜集到了确凿的证据,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第三段:公正、公平、严格是民事检察的核心价值观
作为民事检察人员,公正、公平、严格是我们应当坚守的核心价值观。在一次民事纠纷中,我曾发现被告方伪造证据企图蒙骗法庭。在这个关键时刻,我毫不犹豫地就此立案,严肃追究了被告方的责任。这种坚决、公正的态度,让当事人对司法机关充满了信心,并在当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第四段:注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民事检察的使命
民事检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积极介入并进行规范化处置。在一个离婚纠纷案件中,我发现妻子遭受家暴的问题,并及时介入,通过调解和司法申诉,最终保障了当事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段: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是民事检察的内在要求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变革,民事检察的工作也在不断变化。作为一名民事检察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是我们的内在要求。只有保持学习和创新的心态,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需求。我始终坚信,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我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民事检察服务。
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我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注重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坚守公正、公平、严格的价值观,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我相信,通过这些心得体会的分享和沉淀,我能够更好地履行我的民事检察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六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式研究要论(2)
下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具体方式一、抗诉
(一)现行抗诉制度的优势
抗诉,是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唯一的检察监督方式。这种检察监督方式在50年代的检察实践中就有适用,不过在那个时候将抗诉称作抗议。1在90年代制订《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时候,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抗议统一称作抗诉。
抗诉制度原始于《苏俄民事诉讼法典》。在该法典中,对苏俄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中的抗诉权和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抗诉权,都作了完整的规定。其中第282条第二款规定:“检察长,不管他是否参加过该案件审理,都可以对不合法或无根据的法院判决提出抗诉。”按照该法典第319条和第320条规定,苏联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俄罗斯联邦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自治共和国、边疆区、州、自治州、民族州的检察长,都有权按照监督审程序提出抗诉。建国初期,中国司法制度借鉴了这些抗诉制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11982年制订《民事诉讼法(试行)》,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权;1990年制订《行政诉讼法》,正式规定了行政诉讼中的抗诉制度;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抗诉制度,构成了我国民事、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抗诉制度体系。
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制度以后,检察机关正式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自1990年办理第一件行政抗诉案件之后,每年办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逐步增多。至1999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4821件。人民法院再审审结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为12482件,其中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等改变原判决的为10246件,占总数的82.09%,发挥了审判监督的作用。
现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从总体上说,是具有一定的优势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抗诉的必然后果是引起再审,法院对此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能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再审。这就是抗诉的再审强行性原则。
(二)现行抗诉制度的局限性
但是,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抗诉程序是有严重局限性的。这些局限性表现在:
一是没有规定上诉程序的抗诉程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是完全不同的,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是诉讼参与人,是自始至终参加诉讼的国家司法机关。在这样的诉讼中,检察机关对于行使审判活动的监督,并不是仅仅有一种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还有上诉程序中的抗诉权,以及其他的监督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是在诉讼程序之外进行监督,在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才能够提出抗诉,使自己进入诉讼程序,参与到诉讼中来,实施法律监督。在庞大、复杂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中,仅仅依靠这样简单的、单一的监督方式,是绝对不够的。必须增加上诉程序的抗诉,以减少矛盾上交的程度,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同时,也能够保证检察监督的效果。
二是缺少抗诉程序的具体规范。就是现行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程序,也是不具体的,尤其是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规范。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抗诉程序的规定算为最详细的了,但是也仅仅只有分则的4个条文,只规定了抗诉条件、抗诉效果、抗诉书和抗诉再审。对于具体的抗诉应当怎样操作,法院怎样审理,法、检怎样配合,都是毫无规定,在实践中无法操作。例如,检察机关是否有权调阅人民法院的审判卷宗,就没有类似《苏俄民事诉讼法典》第322条关于“检察长在其职权范围内有权从相应的法院调阅民事案卷,以便解决是否有理由以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问题”的规定,致使对这样的问题在实践中一直得不到解决,成为“老大难”问题,争论了十年,至今还是没有结果。
三是规定终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才有权抗诉,就将大量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集中在省级和中央的司法机关,这不符合“将矛盾消灭在基层”的原则。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司法机关在具体执行抗诉的程序上,不能不存在不同的看法,激烈的争执和纷争由此而生。至于其他的一些不同看法,更是比比皆是。这些问题不解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就无法正常进行。
(三)抗诉制度的改革
无论是在审判监督程序改革作单轨制监督模式,还是作双轨制的监督模式,抗诉制度都应当进行改革。可以选择的方法:其一,继续坚持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但是将抗诉的权力下放到做出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由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诉。其二,在现有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上诉程序的.抗诉,使检察机关在一审判决作出以后,检察机关就有权进行抗诉,发生提起上诉审的法律效力。
我们的意见是选择第二种方法:
首先,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应当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就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抗诉。在具体的抗诉程序上,应当进一步完善,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认识不统一的问题上,制定统一的规范,防止任意解释。例如,在调卷、审级、审限、再审程序、检察机关在再审法庭上的职责等,都应当规定清楚。
第二,增加上诉程序的抗诉权。
现实生活中对司法权的不正当行使,造成错案,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抗诉权的基础。现行法律将检察机关的抗诉对象限定在生效裁判的范围之内,大大地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法律没有将未生效裁判列入抗诉的范围,大致基于以下理由:法律已经将上诉权赋予诉讼当事人;未生效裁判尚未取得执行力,对其抗诉没有实际意义。但是,这种理由并不具有说服力:
一是,尽管现行法律已经将上诉的权利赋予诉讼当事人,但是,在法院的裁判涉及的公共利益与当事人的自身利益没有直接的关系时,当事人往往不提出上诉。即使存在富有正义感的人,由于当事人资格的限制,他也难以依据现行法律找到可行的途径。
第三,如果不能建立上诉程序的抗诉制度,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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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心得篇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4条的规定,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就是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包括什么内容?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二是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的监督,三是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总的来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涵盖了从受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
什么是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仲裁、公证债权文书和行政行为等非由法院出具的文书的执行,包括民事非诉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它与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进行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时,人民法院须对执行依据进行审查,在进行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时,人民法院无需对执行依据进行审查。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就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
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进行监督的方式是什么?分别有什么样的效力? 不同类型诉讼监督案件的监督方式是不同的,效力也有所区别。一般而言,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的方式是抗诉,抗诉后人民法院必须启动再审程序。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的方式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其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则会启动再审程序。
检察机关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是提出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不必然启动纠正程序,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存在违法行为则会纠正。
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监督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一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二是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三是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也就是说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也需要先向法院寻求权利救济,在权利仍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检察监督。
当事人申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统一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提出,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监督,由作出该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对审判程序申请监督,由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对执行活动申请监督,由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监督需要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如果材料不齐全,检察机关会告知应补齐的全部材料,并限期补齐。如果申请人逾期未补齐,视为撤回监督申请。
检察机关承担的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是指什么?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对法律规定的损害公益的行为,经诉前程序公益仍得不到保护,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社会公众损害公益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针对的是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损害公益的行为。
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包括哪些?
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包括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目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限定在这两个领域之内。
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公益的行为,目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限定在这四个领域之内。
检察公益诉讼需要经过什么样的诉前程序?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需先进行公告,在法律没有授权起诉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授权的机关和组织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能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需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在行政机关不履职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能提起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是什么?人民群众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吗?
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是履职中发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是依职权行为,不接受申请监督,人民群众发现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内损害公益的行为,可以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会依法审查,审查结果无需向举报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