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汇总18篇)
人生中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因此我们需要学会合理地进行决策和判断。总结的前提是要对自己的所学所得进行充分的回顾和思考。以下是小编搜集到的一些优秀的总结例句,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一
10月19日, 山西省禁毒委在临汾召开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临汾禁毒经验现场会,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贵阳禁毒经验现场会精神,学习借鉴临汾市尧都区等地先进经验,总结交流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全面部署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山西省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刘杰出席会议。
据介绍,20xx年8月,国家禁毒委决定启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后,山西省禁毒委立即对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了规划研究与安排部署。省禁毒委、禁毒办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深入运城夏县、临汾尧都、忻州静乐等基层一线单位,调研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专项经费、明确招录比例、统一下达指标、纳入考核范围等形式,着力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省通过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效巩固了戒毒效果,减少了毒品危害,促进了治安稳定。随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不断深入,决定数、报到率、管控率明显提升。
刘杰指出,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关系整个禁毒工作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持续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不断减少吸毒人员数量,萎缩毒品消费,进而减少毒品供给,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今年是此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不仅要完成本年度的任务目标,也要为整个五年的工作奠定基础。当前全省面临的禁毒形势严峻复杂,预防打击制贩毒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戒毒康复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末端管控、专项整治,实现从根本上铲除毒患的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大。对此,各级领导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力度不够大等突出问题,创新思路,强化责任,真抓实干,锲而不舍,扎实推动禁毒工作特别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刘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机构、建设队伍、加强保障,不断夯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做好落实,持续强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各项措施;积极引导、示范引领、创新手段,不断丰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方式;统筹谋划、整体联动、社会共治,积极推进禁毒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会上,山西省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传达了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贵阳禁毒经验现场会精神,通报了全省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临汾市副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马德荣介绍了临汾市禁毒工作情况。太原市、运城市、阳泉市矿区和临汾市尧都区分别作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验介绍。
会后,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临汾市尧都区三元社区、段店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临汾二中毒品预防教育示范点。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二
12月9日,市旅发委举办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推进会,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进行再推进。会议强调,尊重公平竞争,确保公平交易,杜绝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消除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等行为,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会议传达了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立即行动起来在全国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整治行动》的讲话、《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通报了我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以来,对有关旅游景区处理和处罚的决定。
市政协副主席、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叶兆泉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正视差距,迎难而上,不断增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旅游经营企业、旅游购物网点、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方位的清查彻查,坚决防止“一阵风”效应,逐步逐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关机制,标本兼治,有效巩固整治行动工作成果。
市旅发委主任、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对近段时间旅游市场整治情况作了介绍,同时强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我市决定开展“十大行动,两大专项整治”,其中,旅游景区游览秩序整治、旅游购物环境整治作为两大行动,是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整治的重点包括旅游景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非法设立假冒宗教活动场所,非法设立功德箱,假冒宗教教职人员以抽签、燃香、祈福、算卦等形式骗取游客钱财;各类旅游经营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销售质价不符的旅游商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其他不正当经营等。
桂林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长席国际在会上发言倡议,完善更新各种基础设施、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等手段维护景区的已得荣誉,展现景区的良好形象。5a景区代表王城景区副总经理严文杰、4a景区代表两江四湖景区总经理龚晓东、3a景区代表桂林旅苑景区杨慧敏、旅游购物企业代表珍珠文化博物馆总经理任自力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副主任肖立华、市旅发委党组成员娄志强、市工商联、市物价、市旅游监督管理所、市旅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三
新的一年,新的计划,社区如何制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下面是本站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四
我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7)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工作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具体落实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xx村禁毒
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沈小华同志为组长,金培忠同志为副组长,陈忠海、徐宝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全村戒毒康复帮教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禁毒预防性教育,开展禁毒日常事物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全面掌握被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并做到“六知”。任命陈忠海同志为我村禁毒信息员,在居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收集禁毒信息,并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反馈,定期接受禁毒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搜集、发现涉毒信息的能力。
二、落实“无毒社区”工作。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我村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任务,与其他工作一样,抓好我村内的`创建工作。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有小结,使创建工作有步骤地进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禁毒工作。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片、分块进行,有专人负责,对出租房、外来人口和辖区内服务行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完善规范各项制约措施的落实,与毒品作斗争,建立月排摸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毒品的危害和禁毒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对村民日常生活经常关心过问,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期的视线工作,预防和控制村民吸、贩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没有新增一例吸毒、贩毒案例,顺利地完成了创建“无毒社区”的任务。
xxx居委会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五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六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
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
戒毒工作。
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工作,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区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成立社区戒毒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市公安局:
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人员严格实行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偷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环境。
市卫生局:
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监护工作。
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
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
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
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
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
区戒毒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
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人员就业
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市、乡禁毒志愿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工作。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基层社区戒毒工作。
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公安、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协作机制。
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以便社区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结束后,社区、乡要依法对在社区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决定书》,对社区戒毒人员撤管。
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动态管理机制。
由市社区戒毒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建立社区戒毒督查机制。
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社区戒毒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工作职责的部门、乡,由市社区戒毒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五是建立社区戒毒激励机制。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200元,以调动社区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工作的重任。
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七
简报一:
9月27日,武威市民勤县组织召开了全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推进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禁毒委副主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妙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副主任李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禁毒委23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15个涉毒乡镇(街道)、城区7个社区主要负责人、禁毒专干及派出所禁毒民警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妙军传达了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贵阳经验现场会精神和全省禁毒办主任会议精神。
李文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县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全县面临的严峻毒情形势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深入开展“8·31”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文仁要求,一要认真查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弱项上下功夫,补齐工作短板。二要认真学习借鉴“贵阳经验”,进一步坚定做好戒毒康复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主动作为、勇于探索,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职务,健全制度规范强化检查指导,扎扎实实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向深入。
简报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6号、自治区5号和市委17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禁毒办、中央综治办等11部门《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年)》,学习推广集宁、商都等地的典型经验,加快推进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开展,10月8日,乌兰察布市禁毒委在集宁区召开了全市社区戒毒(康复)“8·31”工程现场会。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市禁毒委第一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宝音德力格尔,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郭全运,市法制办主任、市禁毒委副主任李晓帆,市司法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吉福,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毒办主任张威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法制办主任、禁毒委副主任李晓帆主持。会议以现场观摩和会议交流形式召开。
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强调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是党和国家积极应对严峻毒情形势,全面推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面加快平安、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工程。二要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努力搭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中央6号文件、中办49号文件、自治区5号文件、市委17号文件和《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督导考核三个方面,通过个性化、刚性化的考核机制为抓手,激发工作责任感,让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责任有效落实。
简报三:
为及时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9月11日下午,平凉市崆峒区召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暨“8·31”工程推进会,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同时对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及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现场会筹备情况进行了调度推进。本次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禁毒委主任、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小林主持。
赵小林指出,今年是崆峒区背水一战,下大决心、下死决心扭转禁毒工作被动局面的关键之年。各责任单位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迅速开展自查,全面落实工作措施,以攻城拔寨的决心打赢翻身仗。目前,距全省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及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现场会召开不到40天,各责任单位要精力上再集中、措施上再精准,力度上再加大,全身心投入到各项筹备工作中来。一是“求实”。要充实,对每一个观摩点的各项工作,都要逐条、逐项分析和细化,务求全面体现全区的禁毒成绩;要真实,资料、数据和措施都必须从实践中来,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推敲,是可操作、值得推广的东西,要确保迎检现场经得起看,数据经得起查,人员经得起问。二是“求新”。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努力从一般性的工作中归纳提炼出来与众不同的做法和耳目一新的说法,充分体现全区禁毒工作取得的新突破。三是“求精”。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干一件、成一件、出精品”的理念,注重精细管理。
赵小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省禁毒委考核验收及全省现场会筹备工作,动员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盯时限要求,迅速查漏补缺,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全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提高认识,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二要瞄准差距,全力抓好整改提升;三要精细精致,充分展示特色亮点;四要紧密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成效。确保顺利通过省禁毒委考核验收,圆满办好全省禁毒工作现场会。
区政协副主席谷林,平凉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禁毒委副主任、崆峒公安分局局长朱天祥出席会议,区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及示范区主要负责人及区禁毒办、禁毒大队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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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八
9月27日,武威市民勤县组织召开了全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推进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禁毒委副主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妙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副主任李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禁毒委23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15个涉毒乡镇(街道)、城区7个社区主要负责人、禁毒专干及派出所禁毒民警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妙军传达了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贵阳经验现场会精神和全省禁毒办主任会议精神。
李文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县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全县面临的严峻毒情形势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深入开展“8·31”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文仁要求,一要认真查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弱项上下功夫,补齐工作短板。二要认真学习借鉴“贵阳经验”,进一步坚定做好戒毒康复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主动作为、勇于探索,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职务,健全制度规范强化检查指导,扎扎实实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向深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6号、自治区5号和市委17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禁毒办、中央综治办等11部门《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xx-20xx年)》,学习推广集宁、商都等地的典型经验,加快推进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开展,10月8日,乌兰察布市禁毒委在集宁区召开了全市社区戒毒(康复)“8·31”工程现场会。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市禁毒委第一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宝音德力格尔,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郭全运,市法制办主任、市禁毒委副主任李晓帆,市司法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吉福,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禁毒办主任张威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法制办主任、禁毒委副主任李晓帆主持。会议以现场观摩和会议交流形式召开。
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强调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是党和国家积极应对严峻毒情形势,全面推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全面加快平安、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工程。二要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努力搭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中央6号文件、中办49号文件、自治区5号文件、市委17号文件和《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xx—20xx年)》等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督导考核三个方面,通过个性化、刚性化的考核机制为抓手,激发工作责任感,让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责任有效落实。
为及时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9月11日下午,平凉市崆峒区召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暨“8·31”工程推进会,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同时对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及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现场会筹备情况进行了调度推进。本次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禁毒委主任、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小林主持。
赵小林指出,今年是崆峒区背水一战,下大决心、下死决心扭转禁毒工作被动局面的关键之年。各责任单位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迅速开展自查,全面落实工作措施,以攻城拔寨的决心打赢翻身仗。目前,距全省重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及全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现场会召开不到40天,各责任单位要精力上再集中、措施上再精准,力度上再加大,全身心投入到各项筹备工作中来。一是“求实”。要充实,对每一个观摩点的各项工作,都要逐条、逐项分析和细化,务求全面体现全区的禁毒成绩;要真实,资料、数据和措施都必须从实践中来,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推敲,是可操作、值得推广的东西,要确保迎检现场经得起看,数据经得起查,人员经得起问。二是“求新”。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努力从一般性的工作中归纳提炼出来与众不同的做法和耳目一新的说法,充分体现全区禁毒工作取得的新突破。三是“求精”。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干一件、成一件、出精品”的理念,注重精细管理。
赵小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省禁毒委考核验收及全省现场会筹备工作,动员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盯时限要求,迅速查漏补缺,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全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提高认识,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二要瞄准差距,全力抓好整改提升;三要精细精致,充分展示特色亮点;四要紧密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成效。确保顺利通过省禁毒委考核验收,圆满办好全省禁毒工作现场会。
区政协副主席谷林,平凉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禁毒委副主任、崆峒公安分局局长朱天祥出席会议,区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及示范区主要负责人及区禁毒办、禁毒大队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九
xx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查获^v^违法犯罪案件 件,抓获涉毒人员 人,其中刑事拘留 人,强制戒毒 人,社区戒毒 人。^v^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机制
针对我镇^v^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的指导部署,先后开展了以打击^v^违法犯罪为重点的冬季行动、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把打击^v^违法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直接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工作重点,确定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层层部署,全面抓好落实。我镇分别召开了党委会议、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体中层骨干会议,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隆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维苇、派出所所长郑敏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成员、派出所民警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打击^v^违法犯罪进行了专门部署,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评;二是指定了专人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明确xx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负责,从打击犯罪、查缉吸^v^行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及禁毒协管员的考核等进行落实。三是加强对禁毒协管员的管理,两次组织禁毒协管员培训,落实责任,出台考核办法,制定了《xx镇集中整治涉毒犯罪工作整治方案》和《禁毒协管员考核办法》,形成了打击^v^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堵源截流,专案侦查,开展专项行动
三、开展排查,重点整治,推进动态管控
四、强化预防,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发动
在全镇开展禁毒人员大排查的基础上,突出在校学生、无业人员、流动人口3个重点,加强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的同时进社区、农村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v^危害,拒毒防毒。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营造打击^v^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针对社会各阶层对^v^犯罪危害认识不深,^v^防范意识不强,我们从大力宣传入手,协调开展宣传活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配合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禁毒宣传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板报、宣传画册开展宣传,开展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在全镇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在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在禁毒宣传周期间,社区民警及镇机关人员分别到各社区、单位去,深入调查、指导和宣传,增强了本辖区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确实做到禁毒、防毒人人有责及构建平安文明和谐xx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通过宣传,不但教育了广大群众,而且使我镇的打击^v^违法犯罪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
二、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戒毒康复协议,确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三、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尿样现场检测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指导和援助。
五、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
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七、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档案,及时将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信息通报给当地派出所。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考评。
社区戒毒(康复)尿检制度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不定时尿样现场检测工作由执行地公安机关负责。戒毒康复人员要按照协议规定,定期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尿样现场检测。工作站专职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定期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发出书面检测通知,并提示、督促其按时接受检测。经专门培训合格的社工也可以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初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复检。工作站保存检测通知单、现场检测结果报告复印件。社区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载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档案。派出所民警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江西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3 年内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样现场检测次数分别不少于 22 次(第一次每月 1 次、第二年每二个月 1 次、第三年每季度 1 次)、12 次(第一年每二个月 1 次、第二年每季度 1 次,第三年为每半年 1 次)。
社区戒毒社区康 复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严守党和^v^,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2、档案库房每天检查一次,做到门、窗、橱柜牢固无损,非工作时间将库房门、窗关严锁好,并切断电源库房电源。
3、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物品,注意清洁卫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努力做到“九防”: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
4、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以确保安全。
5、库房内备有温度计,每天按时记载库内温度,并选择有利时机通风。
6、对破损、字迹不清等不易继续保管而又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裱糊和复制。
7、爱护室内一切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8、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严格执行交换手续,在没有交换前,不得离职。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一
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那么具体的工作计划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20xx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xx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建立“社区戒毒”的模式和工作机制,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镇长、镇禁毒委主任)
副主任:(综治副书记、镇禁毒委副主任)
(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卫生院院长)
(社会事务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团委书记)(沙县二中校长)
(妇联负责人)(派出所禁毒民警)
28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由洪华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贤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康复)专业队伍,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1*年6月1日开始,对具备条件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范围:从6月中旬开始,全镇28个村(社区)全面铺开。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
(三)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村为基础、以村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网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必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按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我镇需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按适合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每20名配置1名社区专职人员的比例配置,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治保主任、社区医生、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工作完成后,由镇党委、政府同意分配到各村(社区)与监护小组一道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并承担社区主要负责人职责,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2、明确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派出所职责: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即将出场出所吸毒人员,并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并将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介,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漏管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配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康复)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社区戒毒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至少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七是对及时发现拒绝接受、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将其送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本辖区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 长:张集智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 市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
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戒,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失控。
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
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毒品行为,及时发现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
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七是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依法将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八是及时对辖区内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
市卫生局: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健康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七是指定所属范围有资质的一家医疗机构为自愿戒毒的专门医疗机构。
市人劳社保局:一是对全市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二是组织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市教育局:
一是做好学校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
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有关费用。
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
团市委:
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三是组织市、乡禁毒志愿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妇联: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组建市、乡巾帼禁毒志愿队伍,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毒品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民政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
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需要临时医疗救助、生活困难救助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市司法局:
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市、乡禁毒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的接茬转戒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康复,防止漏管失控。
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基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建立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队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0人以下的,可由社区(村)治保主任兼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并明确1名社区(村)干部专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0人以上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市中办的七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复兴、官渡、长期三镇要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其余乡镇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协助其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也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从“4050”人员、巡防队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的工资按650元/月计算,由市乡两级财政解决。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应具备学习并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类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以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条件,并经市禁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任职资格。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公安、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协作机制。
公安机关查获吸毒成瘾人员、从拘押场所刑释解戒毒吸毒成瘾人员自愿申请以后,社区民警应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一道对吸毒人员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社区(村)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进程中,不履行戒毒协议,经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社区(村)、乡(镇、街道)要依法对在社区(村)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
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动态管理机制。
由市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督查机制。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市委、市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五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激励机制。
按照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5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两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100元,阶段性社区戒毒(康复)三年一名吸毒人员奖励社区(村)200元,以调动社区(村)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章立制。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地点变更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等其他制度,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
(二)探索摸式,全面推进。9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争第一年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制度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保证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身心健康、减轻戒断症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第二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同时组织社区戒毒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帮助就业,力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逐渐融入社会大家庭。第三年继续对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彻底康复,使其回归社会过上健康良好的生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实施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以《赤水市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二
我村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1997)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工作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具体落实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禁毒
二、落实“无毒社区”工作。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我村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任务,与其他工作一样,抓好我村内的创建工作。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有小结,使创建工作有步骤地进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禁毒工作。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片、分块进行,有专人负责,对出租房、外来人口和辖区内服务行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完善规范各项制约措施的落实,与^v^作斗争,建立月排摸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v^的危害和禁毒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对村民日常生活经常关心过问,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期的视线工作,预防和控制村民吸、^v^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没有新增一例吸毒、^v^案例,顺利地完成了创建“无毒社区”的任务。
**居委会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三
注意保留
第 期( 总第 期)
调研专刊之二
4 月 12 日
福田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调研汇报
[ 编者按]社区戒毒作为一种全新的戒毒制度的提出, 彻底改变了以往实行的“ 凡吸毒必强戒、 凡复吸必强戒” 禁毒制度, 是以人为本社会管理理念在戒毒工作的重要体现。
一、 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总体来讲, 我区社区戒毒工作在缺乏可借鉴经验, 受限于职能机构设臵和行政人员编制的条件下, 在区委、 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积极探索开展路径, 促使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有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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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领导高度重视, 创新工作模式。
一方面, 市禁毒办为贯彻落实《 禁毒法》 精神, 推动全市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结合深圳市大力发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契机, 于 10 月, 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 引入全市第一批专职禁毒社工, 并在我区开展社工介入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的试点工作。
另一方面, 我区于 8 月正式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为^v^类成瘾者提供社区内的替换性治疗方式, 是社区戒毒工作的又一突破。
, 区政府由区财政购买 5 名禁毒社工补充到现有社工队伍中, 并为禁毒社工提供包含办公场地、 活动经费、 培训补助等工作保障措施, 确保社工顺利、 有用开展帮教工作。
( 二) 社工介入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
禁毒社工开展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服务已有两年半的时间, 通过此阶段实践, 我区已探索出一套社工工作模式, 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 个案帮教是社工开展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服务的最主要工作手法, 是社工零距离接触戒毒康复人员、 为其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基础。
当前, 社工个案帮教工作范围已推广至全区; 个案帮教来源由单一的社区排查扩展至社区排查、 ^v^门诊、 无缝接轨( 市戒毒所) 、 学校及通过媒体了解禁毒社工而主动求助等多元化渠道。
截止 底, 社工开展个案服务工作 200 多例, 其中不乏在服务协议期限内保持戒毒成果、 家庭工作生活稳定的戒毒康复人员。
第二, 社区宣传是社工开展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服务的重要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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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技巧、 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及对社区戒毒人员的熟悉有了明显提升。
第三, 学校禁毒教育是预防工作的重要阵地。
我区重视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工作, 连续两年开展系列校园宣讲活动, 结合作品大赛、 体验式学习等形式, 使得全区中小学生增加对^v^特别是新型^v^的熟悉, 学习防毒技巧; 并在基层教育基础上, 开展中层防范试点工作, 针对学校高危学生给予提早介入, 以更深入推进青少年禁毒预防工作。
第四, 针对进入戒毒所接纳强制戒毒的戒毒人员, 未能在出所后第一时间接纳康复服务而导致难以开展跟踪帮教、 复吸风险增加的情况, 区禁毒办与市戒毒所于 5 月份签定合作“ 无缝接轨” 合作协议。
此合作由社工在戒毒人员出所前一个月入所与其面谈, 建立关系, 于出所当日接其出所并确定回归社区后帮教计划及跟进, 预防复吸, 协助其更好适应社会。
无缝接轨项目是对现有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的创新, 是完善服务链条的重要举措, 对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的专业化、 科学化具有创新意义。
第五, 多部门合作开展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
区禁毒办重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戒毒工作, 指导社工与北大医院、 康宁医院、 深圳大学等建立合作机制, 在戒毒康复人员转介、 心理干预等层面协力开展戒毒康复工作, 取得积极成效。
( 三) 落实推进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作。
福田区药物( ^v^) 维持治疗门诊建立后, 区禁毒办第一时间委派一名禁毒社工驻守门诊, 协助门诊统筹社工开展服务工作。
截止 12 月, 门诊新入组受治者人数到达 100 人, 天天服药人数约为 7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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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检查规定》 、 《 ^v^门诊综合干预措施规范》 、 《 社工服务流程与规范》 等规章制度, 建立了各项登记记录本, 使各项操作走向了正规化、 规范化。
因为受治者为特殊人群, 遵循服药规则仍有一定的困难, 社工在工作中协助门诊对治疗者入组时及每月进行尿^v^定性检测, 帮助阳性者进行分析、 正面引导, 帮助和关爱, 及时为她们排除各种情绪问题, 提高她们的尿检阴性率, 预防偷吸^v^。
受治者反馈此治疗安全有用, 多数人生活有规律, 工作服药两不误, 家庭、 社会功能得到了改善。
为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v^, 禁毒社工还协助^v^门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物( ^v^) 维持治疗系列宣传活动, 提高了门诊在治人数, 并接待更多有需要市民的咨询和求助。
二、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用开展的制约因素及存在问题
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开展以来, 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此项工作是一个全新戒毒模式的实施, 没有现成经验可遵循, 所以, 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正视和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一) 工作机制不健全, 配套政策 不完善 。
《 禁毒法》 颁布并实施以来, 对于如何执行社区戒毒等相关的戒毒条例迟迟没有出台, 相关的戒毒政策、 制度、 措施也就难以制订, 这给具体戒毒康复工作带来了政策不明确、 标准不统一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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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成效。
( 二) 责任划分模糊, 缺乏有用协调机制。
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涉及多部门的配合、 联动, 而各类戒毒部门或戒毒工作又分属于差别主管部门, 如公安、 司法、 卫生、 禁毒等, 各主管部门有各自的工作立场和指标, 责任边界的模糊, 不仅导致各司其职, 整体协力不足, 甚至影响整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展, 使有限的戒毒资源未能得到充足利用, 最终影响戒毒康复人员的利益。
( 三) 社会资源严重不足, 未建立有用就业安臵渠道。
《 禁毒法》 提出社区戒毒这一全新戒毒措施, 旨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戒毒工作。
结合当前我区工作实际, 社工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教导、 社会功能修复、 保持戒毒成效等工作的过程中, 最大的障碍就是缺乏社会资源的支持, 如无缝接轨服务中, 出所学员的交通、 就业、 住所安臵等中转性资源缺失, 导致后续社区跟踪帮教难以开展。
三、 下一步工作思绪和建议
一 是健全法规政策, 完善工作机制。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地方性规章, 明确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的适用条件和执行、 解除、 中止等适用程序, 使工作有依可循; 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相关评估考核体系中, 建立科学系统的监督考核机制, 调动禁毒工作人员积极性, 保证工作开展成效。
二 是明确 工作 责任, 协调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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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用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 保持工作平衡局面, 如^v^门应严格掌握抓送强戒的标准, 与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保持有用合作; 有针对性、 具体化、 多元化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完善工作激励机制, 保证戒毒康复工作的有用开展。
三 是拓宽经费渠道, 整合社会资源。
禁毒主管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应该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
各部门通过社会宣传和提倡, 呼吁有社会责任的企业、 个人、 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提供物质、 经费、 就业岗位等资源, 由禁毒主管部门联合市禁毒基金会、 民政部门等给予一定激励措施, 以吸引社会关注戒毒康复人员的生活改善。
四 是 充足 发挥社工 作用, 创新思绪解决安臵。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四
根据《^v^禁毒法》有关规定和延庆县公安局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康复)时限为三年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基本情况:
一、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本协议,接受甲方监督。
(二)戒毒过程中出现急性戒断症状的,应当主动到^v^门指定的戒毒医疗机构接受脱毒治疗或者请求甲方协助。
(三)自觉服从和配合甲方的管理,每两周主动向甲方如实报告戒毒(康复)情况,每季度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戒毒(康复)情况。
(四)按照《禁毒法》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检测,并随时接受抽检。
(五)短期(五日内)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应当提前两天就离开事由、时间、随行人员等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及时销假。
(六)确需变更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点的,应当提前15日就变更事由、新执行地详细地址及亲属(监护人)意见等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社区戒毒(康复)决定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新执行地执行。
(七)经批准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各成员根据本协议和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第一年每两周,第二、三年每月至少一名成员与乙方见面一次,了解其在社区戒毒(康复)治疗、生活、工作以及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提供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矫治、司法救助等方面的辅导和帮助。
(三)积极协助解决乙方的实际困难和推荐就业;动员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四)发现乙方出现急性戒断症状或其他疾病危及生命的,应当协助其亲属(监护人)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五)督促乙方定期接受公安机关检测。
(六)对乙方提出短期(五日以内)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或者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申请的,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
(七)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吸食、注射^v^的,立即向执行地公安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成员不履行职责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纪律或者行政处分,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乙方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v^的,由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五
9月1日,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在景德镇乐平市召开。省禁毒委副主任、省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国兵,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孙勇,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杨金平,省禁毒办、景德镇市公安局、乐平市相关领导及各市禁毒工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乐平市洎阳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通过实地察看、翻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当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情况。
叶国兵对乐平市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叶国兵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抓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要进一步统筹资源,不断丰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方式方法;要进一步优化措施,着力提升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持续推动戒毒康复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叶国兵要求,下一步各地要从预防宣传教育、缉毒执法破案、戒毒康复就业三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六个重点事项,推进禁毒办实体化建设,增加禁毒经费保障额度,健全禁毒缉毒考评体系,加快禁毒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吸毒人员帮扶就业回归社会,同时要求禁毒委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六
10月19日,省禁毒委在临汾召开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临汾禁毒经验现场会,总结交流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全面部署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厅长刘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8月,国家禁毒委决定启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后,省禁毒委立即对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了规划研究与安排部署。目前,全省通过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效巩固了戒毒效果,减少了毒品危害,促进了治安稳定。
刘杰指出,今年是此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不仅要完成本年度的任务目标,也要为整个五年的工作奠定基础。对此,各级领导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力度不够大等突出问题,创新思路,强化责任,真抓实干,锲而不舍,扎实推动禁毒工作特别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10月19日, 山西省禁毒委在临汾召开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临汾禁毒经验现场会,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贵阳禁毒经验现场会精神,学习借鉴临汾市尧都区等地先进经验,总结交流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全面部署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山西省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刘杰出席会议。
据介绍,20xx年8月,国家禁毒委决定启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后,山西省禁毒委立即对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了规划研究与安排部署。省禁毒委、禁毒办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深入运城夏县、临汾尧都、忻州静乐等基层一线单位,调研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专项经费、明确招录比例、统一下达指标、纳入考核范围等形式,着力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省通过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效巩固了戒毒效果,减少了毒品危害,促进了治安稳定。随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不断深入,决定数、报到率、管控率明显提升。
刘杰指出,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关系整个禁毒工作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持续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不断减少吸毒人员数量,萎缩毒品消费,进而减少毒品供给,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今年是此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不仅要完成本年度的任务目标,也要为整个五年的工作奠定基础。当前全省面临的禁毒形势严峻复杂,预防打击制贩毒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戒毒康复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末端管控、专项整治,实现从根本上铲除毒患的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大。对此,各级领导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力度不够大等突出问题,创新思路,强化责任,真抓实干,锲而不舍,扎实推动禁毒工作特别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刘杰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机构、建设队伍、加强保障,不断夯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做好落实,持续强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各项措施;积极引导、示范引领、创新手段,不断丰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方式;统筹谋划、整体联动、社会共治,积极推进禁毒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会上,山西省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传达了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贵阳禁毒经验现场会精神,通报了全省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临汾市副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马德荣介绍了临汾市禁毒工作情况。太原市、运城市、阳泉市矿区和临汾市尧都区分别作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验介绍。
会后,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临汾市尧都区三元社区、段店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临汾二中毒品预防教育示范点。
今后,我省将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其家庭作为社区服务对象,纳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范畴,并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推进会暨临汾禁毒经验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山西省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刘杰出席今天的会议并讲话。刘杰指出,我省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以来,有效巩固了戒毒效果,减少了毒品危害,促进了治安稳定。今年是该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面对当前全省严峻复杂的禁毒形势,必须建立健全戒毒康复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末端管控、专项整治,实现从根本上铲除毒患。
刘杰要求全省各级公安部门和禁毒队伍领导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一是要夯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基础。乡镇、街道有吸毒人员的在年底前要全部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并建设禁毒工作专职干部、禁毒社工、志愿者和社区网格员“四支力量”队伍,全面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二是要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强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如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列为社区服务对象纳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范畴,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家庭要给予临时救助等。三是要引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扶持救助和禁毒宣传教育等禁毒社会化工作,引起全社会关爱重视。四是要预防、戒治、管控齐抓共管,加强吸毒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推进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精准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并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从根本上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七
(一)产业发展方面
1、20xx年官塘社区按照镇党委*发展思路,超额完成茶叶、猕猴桃种植面积。
2、发展了场镇商贸加工业,特*品牌一家、提档升级二家。
(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官塘5组游巷街水泥路路面硬化200米长,米宽。
(三)社会管理方面
1、我社区按照常态化做好安全维稳工作,调处矛盾纠纷共10起,有效化解8起,还有2起正在调处中,确保年前将有效得到化解。社区今年组织治安巡逻队366人次,在年前将超出年初计划,继续不定期做好巡查工作。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共挖堆肥池个,聘请农垃人员
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话稿篇十八
10月8日,乌兰察布市召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现场会。旨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副市长宝音德力格尔出席会议。
宝音德力格尔指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减少毒品危害、遏制毒品蔓延的治本之策,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更是破解禁毒工作难题、巩固禁吸戒毒成果的根本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各个环节有序衔接、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长远布局、重点部署、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努力实现全市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
据了解,为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现我国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大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化戒毒康复工程,全面提升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国家禁毒办、中央统治办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全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此规划简称为“8·31”工程。
会上,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集宁区新体路街道办事处红楼社区“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商都县、集宁区禁毒办、集宁区新体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作了典型发言。
市政法委、司法局等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及各旗县市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