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七

一、为加强食品添加剂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就餐者的利益,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食品添加剂必须由中心统一采购,所购的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示,其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

三、食品添加剂种类繁多,主要分成天然与合成两大类。现将我中心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体规定如下:

(一)常用食品添加剂。如食用盐、食用碱、酵母、味精、鸡精、天然调料等,这类食品添加剂只要按经验或口味食用都是安全的。

(二)专用食品添加剂。如葡萄糖内脂、拉面剂、蛋糕油、嫩肉粉,泡打粉等、这些食品添加剂,只要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也是安全的。

(三)控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下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但使用单位首先要报请中心批准,在使用时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国家规定的剂量、办法使用,在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上必须有明显标记,要做到单独存放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剂量。

1、防腐剂,允许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仅限糕点制作时使用。

2、甜味剂,允许使用甜叶菊苷,可用于任何食品制作,其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

3、食用色素,可以使用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允许在加工糕点时使用,不提倡在加工凉菜、酱制品中使用。

4、食用香精,可以使用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人工食用香精,允许在加工糕点时使用,不提倡在其他方面使用。

5、亚硝酸盐(硝酸钠)。亚硝酸盐是一种发色剂,加入肉制品中,可使肉色鲜红,我国规定亚硝酸盐(硝酸钠)可用于肉类制品,其最大使用量为0.5克/千克,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肉制品不得超过003克/千克。为严防残留量超标,淹制后的肉类要充分浸泡和漂洗。

四、严禁使用甲醛、硼酸、硼砂、吊白块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八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自律建设,强化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规范、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意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局根据《 *****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局书面告知***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其对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和卫生部公告名单(以下统称规定名单),自查其生产加工过程有无使用规定名单外的物质,或者扩大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情况。并填写相关表格。通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意识明显提高,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从生产源头有效遏制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了人民群众普遍欢迎。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我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盟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我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局长为组长成立专项小组,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工作职责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生产小作坊,重点品种涉及糕点,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对小作坊业主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树立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自查自纠,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要求各小作坊业主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此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经调查,现阶段管理区无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截至6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人次,车辆15车次,检查食品加工企业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32家,管理区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00%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状》、《食品添加剂采购配料岗位责任状》,印制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宣传单及小作坊标准210余份。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经营、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此外我局联合药监、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管理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在调查中未发现使用规定名单外的物质,或者扩大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情况。

切实做好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是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我局要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情况,明确企业责任,强化监管职责,以确保本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九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诸城本明兔业公司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价格:订购数量________箱,每箱单价_____元。

3、总计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十

21.抗坏血酸它本身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22.

(1)也能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

(2)与肌红蛋白反应,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

24.举例子是说明贴近读者生活,更容易被读者理解和接受。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目的

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防止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确保食品安全。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

3

使用原则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三)食品添加剂标准

按照gb2760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四)带入原则(不直接添加,通过配料带入)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中:

1、根据gb2760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使用管理流程

(一)采购规范:

1、食品添加剂厂家应具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标识内容应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包含名称、型号、规格、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量限制、有效期等内容。

(二)使用前准备:

1、确认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均应为gb2760标准以及相关增补公告中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

2、确认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不超过gb2760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三)实施“五专”管理

1、专人管理。由经过被授权的、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领取、配置、使用。

2、专柜存放。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存放高风险添加剂的专柜应上锁),不得与其他原料或物资混放,存放处应加贴标识。对于需要从大包装分装使用的,应在分装的产品上加贴标识,防止误用。

3、专本登记。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本”专门登记使用情况。

4、专用计量器具。配置专门的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每次领用食品添加剂应准确称量,并记录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工具应专管专用,保持卫生状况,不得污染。

5、专人添加。安排专人进行配料、投料,按作业指导书操作。

食品添加剂应按生产需要量领用,当天未使用的应退回保存,不得擅自放于专柜以外,并做好退回登记。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组员:

时间:

地点:

2010年10月27日

食品安全问题绐终是广大消费者所关心的根本问题,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直接影响食品的安全性,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此,我们小组对一些食品的添加剂进行了调查。

我们小组共选择了饮料、饼干、果糖、巧克力、薯片(条)等五大类20个样本进行了调研。其中,饮料类包括:卡夫果珍、优乐美、康师傅乌龙茗茶、康师傅冰红茶、统一绿茶、口可口乐、美年达、鲜的每日c、脉动等。果糖类包括:阿尔卑斯蜜桃牛奶硬糖、阿尔卑斯意式咖啡味牛奶硬糖等。饼干类包括:奥利奥威化饼干、康师傅3+2饼干、米老头青稞饼干等。薯片(条)类包括:可比克、上好佳、亲亲虾条、田园薯条等。巧克力包括:金帝巧克力、德芙巧克力等。

一 本次调查结果

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食用香精等被广泛使用饮料中,辣椒油树酯被广泛用于薯片(条)中,大豆磷脂被广泛用于巧克力中,二氧化钛被广泛用于硬糖中,食用香料被广泛用于饼干中。

二 建议

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合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1.主要分类

1)抗氧化剂

2)漂白剂

3)着色剂

4)护色剂

5)酶制剂

6)增味剂

7)防腐剂

8)甜味剂

2.一些食品添加剂的利害

a)甜蜜素(甜味剂)

甜蜜素是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甜味剂,成分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经英、法、德等国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卫生当局指定可使用之新合成甜味料。调配于清凉饮料,加味水及果汁汽水最适宜。罐头、酱菜、饼干、蜜饯凉果等均有使用。

副作用:对肝脏及神经系统有影响,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的危害则更为明显,目前我国常出现食品甜蜜素使用过量的情况,出口食口也曾因甜蜜素超标被退回。

b)二氧化硅(矽)(抗结剂)

能解决产品因吸潮受压形成的结块,同时具有吸附作用,是一种优良的流动促进剂。用于蛋粉、奶粉、可可粉、糖粉、植物性粉末、速溶咖啡、粉状汤料。

c)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增白剂)

过氧化苯甲酰中含有微量砷和铅,欧盟等发达国家1997年已禁止将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主要是通过氧化作用,使面粉中的色素氧化分解达到增白的目的,本身还原为苯甲酸残留在面粉中。

副作用:过氧化苯甲酰除了增白作用外,不能改善小麦粉的质量。

d)阿斯巴甜(甜味剂)

又称甜味素、天苯糖等。这种低热量甜味剂比普通糖甜约200倍,1克的阿斯巴甜约有4千卡的热量。

副作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规定,阿斯巴甜每日允许的摄取量为每公斤体重40毫克,且孕妇及哺乳的母亲最好不要食用。不过,国内食品包装上一般都不标注添加量,阿斯巴甜不适合苯丙酮酸尿患者使用,美国使用商家要求在标签上标明“苯丙酮尿患者不宜使用”的警示。有医生建议,怀孕的妇女最好不要食用阿斯巴甜。

e)安赛蜜(甜味剂)

它是一种常见人工合成的新型甜味剂,是中老年人、肥胖病人、糖尿病患者理想的甜味剂,具有对热和酸稳定性好等特点,是目前世界上第四代合成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主要在焙烤食品和酸性饮料中使用。

副作用:摄入过量会对代谢排毒能力差的老人和儿童构成危害,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在葡萄酒生产中禁止使用这种甜味剂。

f)柠檬酸钠(酸味剂)

制备柠檬酸钠的原料基本来源于粮食,因而安全可靠,对人类健康不会产生危害。g)柠檬酸(酸味剂)。

柠檬酸普遍用于各种饮料、糖果、点心、乳制品等食品的制造。

副作用:过量摄取,儿童可能表现出神经系统不稳定、易兴奋;大人则为肌肉痉挛等。基于柠檬酸对钙的代谢可产生的影响,经常食用罐头、饮料、果酱、酸味糖果的人们,要注意补钙。胃酸过多、龋齿和糖尿病患者不宜经常食用柠檬酸。柠檬酸不能加在纯奶里,否则会引起纯奶凝固。

h)木糖醇(甜味剂)

甜味剂。

1)康师傅乌龙名茶:食用香精、d-异抗坏血酸钠、柠檬酸钠、六偏磷酸钠、维生素c

2)统一冰红茶:同上

3)康师傅冰红茶:柠檬酸、柠檬酸钠、食用香精、维生素c、焦色糖

4)鲜的每日c:柠檬酸、柠檬酸钠、食用香精、果胶、维生素c、乳化硅油、胡萝卜素

5)脉动: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冰醋酸、蔗糖素、抗氧化剂

6)可口可乐:二氧化碳、焦糖素、磷酸、咖啡因

7)美年达:二氧化碳、柠檬酸、柠檬酸钠、苯甲酸钠、食用香精、日落黄、胭脂红

8)优乐美:二氧化钛、食用香精

9)卡夫果珍:食用香精、羧甲基纤维素钠、磷酸三钙、二氧化钛、柠檬黄、落日黄

10)金帝香浓牛奶巧克力:食用香料、大豆磷脂

11)德芙巧克力:同上

12)阿尔卑斯蜜桃牛奶硬糖:乳酸、乳酸钠、磷脂、二氧化钛、胭脂虫红、辣椒红

13)阿尔卑斯意式咖啡味牛奶硬糖:磷脂、焦糖素、二氧化钛

14)奥利奥威化饼干:焦糖素、大豆磷脂、碳酸氢钠、食用香精

15)康师傅3+2饼干:膨松剂、乳化剂、食用香料、焦亚硫酸钠、酶制剂、胡萝卜素

16)米老头青稞饼干:同上

17)上好佳芝士条:柠檬黄、二氧化硅、辣椒油树酯

18)亲亲虾条:同上

19)可比克:同上

20)田园薯片:抗结剂、抗氧化剂、辣椒油树酯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

(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第四条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应当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二)不应当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三)不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不应当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五)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六)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规定允许残留量的除外。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查许可工作,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评价和审查规范。

第六条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

(五)标签、说明书和食品添加剂产品样品;

(六)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但是技术评审中要求补充提供的除外。

第七条申请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除提交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后果。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在其提交的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材料中注明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

对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反映的有关意见作为技术评审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卫生部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组织医学、农业、食品、营养、工艺等方面的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并作出技术评审结论。对技术评审中需要补充有关资料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有关材料。

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研制及生产现场进行核实、评价。

需要对相关资料和检验结果进行验证检验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安全性验证检验应当在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检验方法标准的,应当首先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根据技术评审结论,卫生部决定对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准予许可并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予以公布。

对缺乏技术上必要性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发现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执行。

第十三条卫生部根据技术上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程序,制定、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部应当及时组织对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

(一)科学研究结果或者有证据表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的;

(二)不再具备技术上必要性的。

对重新审查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卫生部可以公告撤销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或者修订其使用范围和用量。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为了使厂对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

技术部指定所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生产部根据技术部提出的工艺要求做小批量生产试验;副厂长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审批;厂长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调查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的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根据这些做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货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货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厂《不合格品控制秩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销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

对主要原辅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厂长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保管。

4、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的验证按《原辅料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执行。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1)、国产采购产品(即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

必要时由质检部抽样检测有关理化、微生物项目,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2)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储存;

原辅料包装材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储存,具体要求见《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中有关储存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心得体会篇十五

班级: 10机自5班

姓名: 干洪伟

学号: 1021080512

成绩:

2013年 6月 14日 浅析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

添加剂

食品质量

身体健康

一、食品添加剂的定义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二、添加剂的种类及作用

食品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质量、档次和色香味,对于食品原料乃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于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对于食品加工工艺的顺利进行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尽管食品添加剂在加工食品中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如果在生产过程中过量或违规使用添加剂则会影响食品的安全。

(一)抗氧化剂 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是比较复杂的,存在着多种可能性。如有的抗氧化剂是由于本身极易被氧化,首先与氧反应,从而保护了食品。

(二)漂白剂

原性,能消耗果蔬组织中的氧,抑制氧化酶的活性,可防止果蔬中的维生素c的氧化破坏。

(三)着色剂

又称色素,是使食品着色后提高其感官性状的一类物质。食用色素按其性质和来源,可分为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两大类。食用合成色素,属于人工合成色素。食用合成色素的特点:色彩鲜艳、性质稳定、着色力强、牢固度大、可取得任意色彩,加上成本低廉,使用方便。但合成色素大多数对人体有害。

(四)增味剂

是指为补充、增强、改进食品中的原有口味或滋味的物质。有的称为鲜味剂或品味剂。

(五)防腐剂

是指能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的物质。防腐剂一般分为酸型防腐剂、酯型防腐剂和生物防腐剂。

(六)甜味剂

是指赋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添加剂。按来源可分为:(1)天然甜味剂:木糖醇、甘草、罗汉果素等。(2)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阿斯巴甜等。

三、滥用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危害

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执法力度显著加强,但食品安全的形势却不容乐观,相继出现了一系列由添加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拥有较好的利润,但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异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经营者不能摆正心态,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不按有关规定标准操作,由此引发出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

(一)注胶虾事件

时间:2012-2-16

地点:天津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

罪魁祸首:胶

冷冻虾解冻后会变得瘦小干瘪,分量也会减轻。所以现在比较流行的做法就是往虾头、虾的腹部注射明胶。这样既能增加虾的重量,还可以避免虾头出现凹陷、塌瘪等现象。

目前胶的种类比较多,有硅胶类的、琼脂类的、明胶类的,还分工业用的和食用的。若是添加工业用胶,就可能含有重金属和致癌物。

(二)硫磺竹笋事件

时间:3月27日

地点:温州市

罪魁祸首:硫磺。温州市查出8000斤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这些被硫磺熏过的竹笋在端上消费者餐桌前的最后一步被成功截获了,很多家庭也因此无法品尝到硫磺的味道了。

(三)“皮鞋酸奶果冻”事件

时间:4月初

地点:浙江

罪魁祸首:皮革废料

用皮革废料制作的工业明胶,作为食用明胶加入酸奶和果冻中。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陈敏称,制革厂在鞣制皮革时,要使用一些含有金属元素铬的化学制剂。鞣制、整理后才舍弃一些碎皮,这些碎皮就含有对人体有害的金属铬。金属铬会破坏人体骨骼以及造血干细胞,长期食用会导致骨质疏松,严重的会患上癌症。铬对人体健康的这种危害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一般在2年以上才会显现出来。

(四)杭州毒蜜饯事件

时间:2012-4-24

地点:杭州

罪魁祸首:食品添加剂 有毒蜜饯”添加剂超标3倍多,过量食用将会致癌。央视二台《消费主张》记者调查显示:甜蜜素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甜,研究表明甜蜜素在生物体内可转化为毒性强的环己基氨,有致癌性。二氧化硫用作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二氧化硫可与血中硫胺素结合,长期可致脑、肝、脾等退行性变性。苋菜红为红棕色至暗红色粉末或颗粒,它在胃肠道还原物为亚胺类致癌物。柠檬黄为橙黄色粉末或颗粒,其主要问题是致敏性,过敏症状包括风疹、哮喘和血管浮肿等。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可基分析称:“日落黄、苋菜红等色素,如超量、超范围长期食用存在隐患,可能会对肝脏肾脏增加负担,对敏感的人存在一些危害”、“甜蜜素是代替糖,过量也可以引起健康隐患,目前在美国不许用,糖精在非常大的使用量的情况下曾经观察到,在动物身上引起睾丸癌等变化,日常使用量范围内担心可以免除。”

(五)违禁“红烧肉添加剂”事件

时间:2012-5-1

地点:南京

罪魁祸首:食品添加剂“肉宝王中王”

做红烧肉的时候,加上一点这个„肉宝王中王‟,有一股很特别的香味,让人越吃越想吃,跟罂粟一样。堪比罂粟易上瘾,对身体有危害。

香料大部分都是通过人工合成的,一般用氯做它的催化剂,氯通过添加剂吃到胃里面,一方面对胃肠道有很大的刺激作用,另外氯气进去可能跟水结合变成盐酸,导致胃黏膜会受到损伤。”莫教授直言,这种添加剂对人体会造成伤害。

四 我国食品行业添加剂行业现状改善措施

整个食品添加剂行业虽然存在着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有的无法避免但是有的却是人为造成的。

(一)发布权威食品安全信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为了保证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就要加强添加剂的管理措施,首先政府应该高度的重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关于食品的卫生安全法、管理办法、规范等条例等内容要做到统一规范,被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其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模式,做到生产、使用、管理科学规范。

(二)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建立食品安全营养评价体系

医学院校对于食品卫生、食品营养等都有研究,而轻工业院校注重食品的加工工艺和食品设备制造等方面的知识,二者应该注重交际,如果可以联办食品卫生专业,那培养的食品专业的人才将是更加全面的。

食品添加剂自推广以来,许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使大众的神经一直绷得很紧,这与食品的生产企业有着直接的关系,企业只有足够的自律,我国的食品添加剂行业才可以走上健康的轨道。

《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环节的监管作出明确的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2010年,《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在北京召开,“规定”要求,拟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应当补充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名称、组分及各组分含量的有关资料。

五 结论

纵观这几年的食品安全事故,事故之源不是食品添加剂本身,而是那些不法商人的掺杂作假,非法的使用了食品使用的添加剂,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对于非法的企业或商人我们处于弱势的地位,只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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