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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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一
第一条为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控告、检举,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控告、检举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条例所称信访请求,是指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向国家机关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述、控告、检举。
本条例所称信访事项,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受理的信访请求。
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三条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按程序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的事项,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国家机关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其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所需信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
第六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信访工作人员培训、交流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并为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信访人依法信访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对在信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信访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下列信访请求:
(一)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三)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四)对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第十条信访人在信访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
(二)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与其信访请求有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三)对与信访人或者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四)要求受理或者办理机关告知其所反映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依法申请复查、复核或者听证;
(六)对其控告、检举的有关事宜要求保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信访人在信访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信访活动,遵守信访秩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信访人提出信访请求,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不得再向受理、办理机关及其上级国家机关提出同一信访请求。
第十三条信访人提出信访请求,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
信访人采用口头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应当在公布的接待时间内到有关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
多人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事先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代表应当如实向其他信访人转达处理或者答复意见。
第十五条信访人不能正常表述本人意愿或者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不宜采用走访形式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委托其近亲属提出信访请求。相关工作部门根据需要,也可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章信访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信访工作机构代表本机关接待信访人和处理信访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三)向下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或者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四)调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信访工作;
(六)研究、分析、反映信访情况,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向信访人提供有关的法律、政策咨询;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七条各级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下列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以及回避制度;
(二)国家机关负责人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研究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的制度;
(三)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办理、回复、报告、归档制度;
(四)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五)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应急处理制度以及排查调处制度;
(六)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七)其他信访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接待时间、地点和值班电话;在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改善接待场所的环境和条件,方便信访人反映问题。
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下级国家机关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请求、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信访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国家机关出具的有关信访凭证到当地信访工作机构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信访请求的办理情况。
第二十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选派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热心做群众工作的人员从事信访工作。
第二十一条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信访工作中开展调查、提出建议、处置紧急事项。
信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文明接待,尊重信访人的信访权利,不得粗暴对待和歧视信访人;
(二)按照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六)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第二十三条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或者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信访工作人员的回避,由本人或者信访人提出,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人决定;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其所在国家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二十四条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可以邀请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参与信访工作并提供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的咨询服务。
第四章信访请求的受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下列信访请求:
(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
(七)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的其他信访请求。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下列信访请求:
(一)对本辖区内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下级人民政府规章、命令、决定等的意见和建议;
(九)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应当予以解决的合法、正当的要求的申请;
(十)应当由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请求。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级分别受理下列信访请求:
(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依法提出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三)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控告、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
(五)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提出的赔偿请求;
(六)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请求。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下列信访请求:
(一)对本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三)对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的控告或者检举;
(四)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五)对应当立案侦查而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案件的控告、申诉;
(六)要求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刑事赔偿的请求;
(七)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申诉;
(九)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收到信访请求,应当予以登记,并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访请求,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请求,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或者将信访材料转送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到涉及诉讼案件的信访请求,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有关国家机关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对属于其他有关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转交责任归属机关及时处理;对属于重大、紧急信访信息的,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国家机关。
第五章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三十二条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请求,应当予以登记。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作为信访事项受理,并告知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除外。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已经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程序的信访请求,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途径提出。
第三十三条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照要求通报转送、交办的信访工作机构。
收到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认为该信访事项不属于其受理范围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附上书面意见,退回转送、交办的信访工作机构,不得自行转送、交办。
第三十四条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由首先收到该信访事项的机关会同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办理;对办理责任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协调,指定办理或者直接办理。
对信访事项负有办理责任的国家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机关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办理。
第三十五条处理信访事项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六条国家机关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二)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请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审查终结制度。
办理或者复查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行政机关受理信访人复查或者复核请求之日起5日内,向复查或者复核机关提交作出办理或者复查意见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八条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了解信访事项的基本事实;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或者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当配合。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负责承办信访事项的机构、人员应当对信访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一条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应当向信访人送达盖有本机关印章或者信访专用章的信访处理意见。
信访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其请求,办理机关查证认定的事实、依据和办理结论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执行。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信访处理意见,信访人应当接受。
第四十三条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信访人提出撤回信访请求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后,终止办理信访事项。
第四十四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举行听证。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向下一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通报信访事项转送情况,下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向上一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四十六条对转送的信访事项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工作机构可以要求被转送机关在指定的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理报告。
第六章信访督办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信访事项的督办工作,确定负责督办的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派专人了解信访法规、信访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信访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检查、指导信访工作,协调和督办重点、疑难信访事项。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对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阅卷审查、听取汇报、实地调查、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各级国家监察机关依法对有关机关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察。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国家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或者提出改进建议:
(一)信访事项的处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
(三)不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信访处理意见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或者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督办意见和改进建议的国家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对于重大、紧急的信访信息和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机关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一)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在处理信访工作过程中失职、渎职,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其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
收到行政处分建议的国家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采纳的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本级国家机关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一)接收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以及接待来访等情况;
(二)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和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三)承办和协调有关信访事项的情况;
(四)转送、交办、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五)有关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的情况;
(六)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及其被采纳的情况。
第七章信访秩序
第五十四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并且建立畅通的信访工作机制。
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应当共同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秩序。
第五十五条禁止以信访为名,从事下列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
(四)组织、策划、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六)故意损坏接待场所的公共设施、公共财物;
(八)散布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九)其他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信访中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的情况时,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及时与有关地方和部门联系,有关部门和上访群众所在地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到场维持秩序,并依法处置。
第五十七条对信访中正在发生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经疏导说服无效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二)责令和疏散信访聚集人员离开现场;
(三)收缴信访人携带的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标语、横幅、传单等物品;
(四)对组织、策划、煽动和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置。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重大决策失误,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五)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五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或者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拒不按照规定受理、办理的;
(二)处理信访事项超过办理时限而不报告办理结果或者报告虚假办理结果的;
(三)对重大信访事项不及时报告或者不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对国家机关有关信访事项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拒不执行或者推诿、拖延执行的;
(五)在处理信访事项中违法、违纪、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压制、打击报复信访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十条信访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可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有关集会游行示威、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1990年11月27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信访条例》同时废止。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对近期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组织机关全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本单位要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
2.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实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规定(试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台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要求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党中央新制定出台的其他党内法规文件。把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头上,全面协调推进学习贯彻工作的开展,针对学习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学习贯彻推进有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理解其要义、吃透其内涵、掌握其重点。
制定和完善了走访台胞制度和台胞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台胞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两岸发展形势,努力促进祖国统一。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
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提高文件运转时效,严格精简各种简报,无实质性工作部署的、照搬照抄照转的、能通过电话或者微信通知的,一律不行文;
改进宣传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原则,尽量压缩宣传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
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
二是缺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
经核查,我单位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
无考核过多过滥、重复考核,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强化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熟练掌握、严格遵循,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切实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坚决践行“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工作全过程。强化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三
1、《信访申诉书》,是信访人初信初访时提出信访事项的信访材料;
3、《信访请求复核书》,是信访人不服有权机关复查意见,向再上一级有权机关请求复核的信访材料。
三、信访材料内容
1、《信访申诉书》提出信访事项要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十九条
的规定,最后提出信访要求解决的问题;
2、《信访请求复查书》先写明不服×年×月×日,××××单位办理××××信访事项的意见(注明有权机关办理回复文号)、然后提出复查理由,最后为信访复查要求解决的问题。
3、《信访请求复核书》先写明不服×年×月×日,××××单位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注明有权机关办理回复文号),然后提出复核理由,最后为信访复核要求解决的问题。
三、信访材料首尾
三类信访材料的台头都要写清楚所送交的有权机关或信访机构的单
位名称,如:红花岗区建设局、遵义市信访局等;最后写清楚信访人姓名(或信访单位名称)、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信访时间。
四、注意问题
信访材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语言通顺、简单清楚、内容短小。一件信访材料只提出一个信访事项,一件信访材料只要求解决一个问题,一件信访材料台头只写一个单位,一件信访材料只能送交一个单位。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四
然而,向上负责、下管一级的现行政府体制,也决定了位于北京的中央政府实际上并没有处理地方事务的足够信息和组织资源乃至精力。中央政府只能管到省部级。面对潮水一样涌来的进京越级上访者,中央政府实际上难以判断哪些上访者的控诉更真实,而信访者也难以证明自己的问题比别人的问题更重要,需要优先解决。中央政府有时需要派工作组到当地调查,也就是直接获得信息,但实际上中央政府不可能事事都派工作组。只能对下级党委政府考核信访量,从而进入恶性循环。即越是考核量,信访量越大。
不过,对于上级政府来说,上访者所提供的个案材料虽然无法作为直接处理个案的依据,但汇总起来,信访材料还是可以作为发现总体情况的依据。比如,北京市1995年《信访条例》就规定,“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本机关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是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之一。如果中央政府发现,强制拆迁已经在地方上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倘若上访者理解了信访制度的这一逻辑,那么,他就会有意识地把自己的个案问题普遍化,以期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以此显示问题的严重程度。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时指出:“自1993年全国群众来信来访总量出现回升以来,已经持续上升了十年。……其他地区群众来访特别是群众集体上访上升趋势也很明显。”
对于集体上访,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信访条例》并不鼓励。比如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新《信访条例》也沿用了这一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各省市自治区《信访条例》也大都沿用了集体上访代表不超过五人的规定。
集体上访的持续增加和日趋严重说明了信访制度又一个错位:上访者的目的是解决个人或群体的具体问题,而上级机关却希望从个别的信访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因为上级机关是政策的制定者,制定或改变政策的依据是普遍性问题,而不是具体问题。上级机关并不是具体问题的解决者,具体问题的解决仍然要通过下级政府。现行信访制度的设计者希望,普遍性问题能够通过一种个别化的形式反映出来,这样反映的时候不会对社会稳定带来太大震动。
上访者在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反而容易采取一些反其道而行之的策略。上访者相信,要使自己的具体问题得到解决或者优先解决,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方式使问题显示出其普遍和严重的一面,而集体上访和反复上访就是一种向政府和社会表明问题普遍和严重的有效手段。一旦一起集体上访的个案得到优先处理,产生的示范效应往往鼓励其他上访者群起仿效。这就是民间流传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上访经验的由来。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五
第一条为了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信访人,是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条例所称各级国家机关,是指本省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公开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
第四条本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利于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
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是代表各级国家机关处理信访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机关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四)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机关提供信息和意见、建议;
(五)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六)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处理信访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方便信访人,注重工作效能;
(四)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五)处理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第六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将依法、及时、就地处理信访事项,作为单位工作效能评估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国家机关负责人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情况,应当列入其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将处理信访事项所需专项经费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信访工作人员培训、交流机制,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并为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信访人有权依法提出信访事项,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
(二)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与其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
(三)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四)向受理和办理机关查询与其有关的信访事项的处理进展情况及结果,并得到答复;
(五)依法提出复查、复核或者举行听证的申请。
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信访活动应当依法、有序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社会秩序。
第九条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受理范围和渠道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二)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建议和意见;
(五)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申诉和意见;
(六)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的建议和意见;
(七)依法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辖区内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建议和意见;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下级人民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四)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意见;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应予解决的合法、正当的要求的申请;
(七)依法应当由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二)对本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申诉和控告;
(三)对刑事自诉、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受理而没有受理的申诉;
(五)对本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六)对本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七)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二)对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的控告或者举报;
(四)对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的申诉;
(六)对本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七)对本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或者举报;
(八)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四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通过公告或者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其信访工作机构的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信访接待的地点、时间和电话,查询信访事项的处理进展情况及结果的方式,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建立互联互通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国家机关之间的信访工作资源共享。
第十五条各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到基层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第十六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的突出问题预约信访人或者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为主导、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各界联动的有利于迅速解决信访事项的工作机制,整合信访工作资源,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方便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由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接待,统一登记、分流办理信访事项;对于重大复杂信访事项,可以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八条提倡信访人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使用真实姓名(名称),载明联系方式。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求书面告知、答复的,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
第十九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在公布的接待时间内到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第二十条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尚未办结的,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二十一条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需要走访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二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区分情况,在十五日内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处理的,应当直接处理;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应当转送其他机关;
(四)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二十四条有权直接处理的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不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重复信访、信访人姓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家机关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依法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信访人和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出席听证会,陈述意见,出示证据。
第二十七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限期执行。
第二十八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查、复核。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予以终结处理,各级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信访人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机关应当依法进行疏导、教育,做好稳定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办理,并按照规定期限反馈办理结果。国家权力机关可以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促进有关机关解决人民群众合理的信访请求。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可以依法对转送、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可以采取阅卷审查、听取汇报或者直接调查等方法进行。
各级国家监察机关依法对有关机关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察。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可以对所督办的信访事项的处理提出改进建议。收到改进建议的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书面反馈改进情况。
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对信访人反映的法律性和重要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机关报告,并提出对策性建议。
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瞒报、弄虚作假以及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向下一级机关信访工作机构通报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督办的情况;下一级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有关国家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三十五条对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近向有关国家机关报告。
有关国家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并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妥善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第五章信访秩序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聚众闹事,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四)拦截车辆,或者静坐妨碍交通和社会秩序;
(五)伪造文件,造谣惑众,或者诬告陷害他人;
(七)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寻衅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八)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围信访秩序的维护,由其所在地公安机关具体负责。
第三十八条信访工作机构在走访人员中发现精神病患者,应当通知其所在单位、监护人或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负责接回看管、治疗;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患者,由信访工作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将其带离信访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九条信访工作机构在走访人员中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由信访工作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信访工作机构可以通知其所在单位、监护人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将其带回。
第四十条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被弃留在接待场所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通知其所在单位、监护人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将其带回。
第四十一条对信访人进入接待场所时携带的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第四十二条对信访人在接待场所自杀、自残或者以传染疾病等相要挟的,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及时处理。
第四十三条信访人经接待完毕,应当及时离开信访接待场所。对信访人滞留不走,妨碍机关公务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经说服教育无效的,由信访工作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强制其离开。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
第四十五条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照规定登记、转送、交办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四)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丢弃、隐匿、毁损、篡改信访材料的;
(三)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的;
(五)打击报复信访人的;
(六)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八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疏导教育。
经劝阻、批评或者疏导教育无效的,由其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并将其带离现场;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其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必要时可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条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10月17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信访条例》同时废止。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六
根据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尽快落实工作执行力重点工作的通知》(兴效能办发〔〕5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这一重点工作执行力情况及时开展自查,进行深入剖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县、乡、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均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要求,按照“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的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建立、健全县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相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有相关股室具体抓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步是建立、健全乡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乡镇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相应地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服务站兼管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了一名安全生产监察员,监察员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做到持证上岗。第三步是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明确了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一名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员。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随着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得到落实,从而相应地、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着力在两个方向上做文章:一是横向扩展。xx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改变了原来的在领导层面上安全生产责任只由政府、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承担,扩展为现在的在政府、部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纵向延伸。通过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与下属单位、企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所辖企业,村委会与村小组、所属企业,企业与车间、班组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3.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围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这一重点工作执行力情况进行自查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是推广“一岗双责”制度力度不平衡。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在推行“一岗双责”制度的进度不一致,有的部门、乡镇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各自实际,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行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而有的部门、乡镇还未完全推广、落实。
二是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特别是乡镇一级,虽然乡镇都有抓安全生产的股室,并配备了安全监察员,但都不是专职,抓安全生产的同志往往还要兼做许多安全生产以外的工作,不能集中力量去抓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还达不到当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不到实处。
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针对自查中寻找到的突出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进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妥善地加以解决。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七
【篇一】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是党的各级组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局党组、党支部,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对基层而言,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哪里的工作需要正确的思想引领,哪里就是意识形态工作渗透的重要阵地。我单位着重从五个融合方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组中心组学习相融合。发挥中心组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领作用。严格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将过去每季进行一次,全年4次的学习,更正、补充到每季两次,全年不少于8次,今年至9月已学习5次。中心组专门安排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一书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一书中《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学习内容,党支部书记专门就意识形态工作在中心组学习上作了《提升意识形态鉴别力,找准意识形态北斗星》的专题发言,启发大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站稳立场、把握原则,确保思想不迷途、队伍不发散。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与党支部学习相融合。结合党日主题活动,发挥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职责、管理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到每月至少一次的党日主题活动中。今年7月24日,专门组织党员收看收听州委党校胡波老师作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10月11日支部学习中安排《新时代面对面》一书中《凝心聚气铸国魂》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学习。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与团支部青年工作相融合。加强党组、党支部对青年工作的领导,通过专题培训、文化浸润等多种方式,给青年员工引路子、教点子、压担子,调动青年员工干事创业的青春激情,推动局履职成效上台阶。
2018年5月3日,支行选送4位员工积极参加凉山中支“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2018年9月,支行积极组织青年员工参加“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从严治党,央行青年在行动”主题征文活动,3位同志,撰写5篇征文上报中支。
四是意识形态工作与履职重点工作相融合。从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认识传导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从行政审批“放管服”是更好体现执政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重视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积极开展每周一次的暗访,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工作作风,让客户只跑一次路,实现“2+2”工作日开户。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利益的视角,做实国家网络宣传周、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深入学校、贫困村、公共汽车站扎实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从支付为民、支付便民的根本目的,大力推进移动支付在农村助农取款点、公交车、超市等场景的应用,做到思想提升和业务实践二合一。
五是意识形态工作与扶贫攻坚工作相融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讲话精神,把金融精准扶贫和驻村帮扶作为践行党的宗旨,履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一个民族、一个人掉队的庄严承诺。
2018年5月31日,组织党员、团员到帮扶联系乡、村,开展“金融文化助小康,自强奋进感党恩”主题活动。通过讲授金融知识,散发金融宣传资料,赠送日常用品,冒雨走访马龙村二组贫困户张斗文,到助农取款点宣传银联云闪付等多种方式,体现“党心系民心,小手牵大手,共逐中国梦”的活动意义。学习2018年4月27日16版《人民日报》来自凉山州昭觉等县的调查《这377名扶贫干部为何被提拔重用》,动员青年参与脱贫攻坚金融精准扶贫及驻村帮扶工作。
通过教育为先,思想渗透,提高站位,促进履职,意识形态工作初步取得一定成效。支行无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而被处理的人和事。
目前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主旋律意识已被支行党组、党支部重视。但是部分员工仍存在以下几种错误思想认识。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简单化。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就是不要乱说,不乱说就是做好了意识形态工作。因而只注重表面形式,管信嘴、管住微信,缺乏意识形态工作丰富内涵的认识,缺乏政治站位高度,缺乏思想引领深度。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推诿化。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政宣专门部门的事,借口业务工作多、借口工作人手少等,忽视意识形态工作对所有工作的引领、导向作用。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虚无化。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软任务,加之量化考核难,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积极性不高。
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形式化。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参加参加会议,学习学习政策,记录记录笔记,缺乏本质性的内化于心的认同和外化于行的实干。会上表态高、会下行动少;学习比群众多,做事却比群众少;讲政治头头是道,遇工作处处提困难。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培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离不开人,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培训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建议中心支行采取走出去学习,请进来讲课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本领的培训。
二是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让人人讲政治、个个有责任、事事敢担当。
三是重视把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当前,基层各项工作任务都很重,纪律要求很严,员工利益追求多样化、均等化,限于县支行的手段、条件,在财务指标分配、正常福利考虑、人员晋升方面应给予县支行应有的关心,让员工发自内心的认同基层岗位的价值,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央行事业的发展。
【篇二】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人民艰苦奋斗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更是历史性、革命性改革开放和中国文化传承的见证之年。上半年,集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力推进集团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集团经营工作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一)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
1.聚焦上级部署强化政治建设。以党史教育活动为契机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家授课、党校轮训等学习党史知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内法规,以政治建设引领党建。
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结合集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集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6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11条,明确了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年度重点任务。集团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各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各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均按要求签订了全年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共计98份,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向基层延伸。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将各所属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督查和调研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集团的党建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
3.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持续将意识形态领域新思想纳入各层次学习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督查内容,强化意识形态安全,将意识形态与人民防线工作结合开展,加强对微信工作平台、新媒体平台等阵地的管理,落实业务意识形态审查责任制。
4.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集团党委不断完善党建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提高集团党委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完成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集团及所属公司制度体系搭建,持续完善党建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集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三)务实笃行,增强组织活力
1.维护组织架构优化党员队伍。一是按照集团党组织架构及党员调整情况,积极与上级党委进行对接,及时办理e先锋系统党员接收转出,定期对党员信息进行维护。二是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三评一考”及党支部评星定级、民主测评工作,形成各党组织民主测评报告,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及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好基础。三是着力加强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并规范所属各级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持续优化党员结构,指导各所属党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四是落实党管人才工作。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按照国企领导人员“20字”标准选人用人,深入开展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上半年,集团党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集团各所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建党百年活动期间得到了充分的彰显。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通过生动活泼文艺汇演的形式加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效果,掀起党史学习教育高潮,同时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与业务活动融合,在业务创新中彰显党史学习教育实效。集团党委将重点在班子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特色党建品牌打造、基层党组织力提升、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典型培树等方面进行重点和持续用力,总结提炼党史学习教育的学习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用来指导和服务集团经营工作的开展,用经营工作的发展效果来检验党建工作开展成效。
【篇三】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根据《中共**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支委会认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工作方案,客观分析和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主动把机关党支部的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之中,同步推进、部署和组织实施。
一是坚持抓好思想建设。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区机关党工委各项学习要求,坚持每季度向党员发放《党员学习要点》,要求各位党员对照要点开展自学。
二是坚持抓好组织建设。年初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在完成机关党工委规定动作后,又结合部门实际确定自选动作,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切实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2018年共安排支部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12次,支委会12次。支部大会中,各类学习或组织讨论6次,党课报告3次,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活动2次,观看红色电影1次。此外还经常性走访结对的基层党支部,加强党员作用建设。全体党员都能做到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全年共收缴党费**元。
三是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在职党员立足岗位争当先锋模范,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区的各项重大任务,以及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员志愿者活动。认真做好支部“双结对”工作,带领党员定期上门走访结对的困难党员和群众,给予关心慰问。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机关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廉政建设同步考虑,重新修订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纪律明、执行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查找部门经费执行和管理中的不足,完善经费报销流程,使经费管理使用更加规范有序。
近期,机关党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支部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全覆盖,大家敞开心扉,以诚相见,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力求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通、意见谈好。前不久,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与党员谈心谈话情况,认真分析和查摆了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组织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往往由于阶段性工作任务重,挤压了集中学习的时间,导致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学习方式还比较单一,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大部分还是落实规定动作,方式比较单一,比较多的是照本宣科,泛泛而读。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还存在学用脱节的问题,切实提高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的能力上还有待提高。落实党内制度流于形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缺乏创新,形式单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
二是教育管理党员方面。主动意识不强,习惯于上传下达,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过于依赖上级党组织的布置和推动;方法途径比较单一,党员教育基本以学文件、读报纸、看录像为主,对党员吸引力不足;党员教育管理的标准不高,对本部门党员的经常性提醒督促还不够。
三是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方面。抓党员思想教育不够,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务,找党员谈心不多,缺乏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如何在部门重点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很好思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
针对存在的问题,支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工作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党章》;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重要指导精神,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2、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不断探索机关党建的新方法、新路子,以党建工作实效推动业务工作开展。精心策划和运用新载体推动工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不断延伸党建工作领域。不断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努力开展主题鲜明、载体丰富的活动。
3、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关心党员思想生活,与党员做贴心朋友,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让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篇四】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本人能认真按照(y市发[2011]4号)文件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正确处理安全与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检查,严于整改,消除了一批危险隐患,有效地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镇生产呈现安全平稳的良好局面。
回顾本年度,本人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本人坚决贯彻年度来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精神,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职责。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将安全生产统一到“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平安yy”的大局上来,并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一手抓组织,一手抓督查。组织成立“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生产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等多个领导小组,为做好本年度安全生产的各项重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督促各领导小组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确保能按时、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我镇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xx镇的实际情况,明确各线条、部门、单元和村(居)安全生产工作上的相关责任。要求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委副职干部起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逐级签订,层层抓好落实。同时责令分管组织的干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考核标准,将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在各次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中履职情况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做好动态管理工作。三是针对行业特点,落实安全防患措施。重点是加强对易燃易爆行业、私营企业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无证照的油、气站经营点的检查整改力度。四是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重点落实职能部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专职人员配置以及安全设施配置,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五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战役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契机,要求各有关分管领导、单元领导要躬身深入现场检查,进行宣传,在全镇营造浓烈的氛围,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民心,同时提高广大干部和企业主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
2014年度,在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力合作,较好地实现了本年度的责任目标,确保我镇辖区内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生产环境。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体系和保障体系仍需继续健全。本人有信心、有决心在2015年继续努力工作,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促使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确保xx镇的平安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篇五】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和年初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情况。我办党支部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使意识形态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班子理论培训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三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有效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长春市和我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办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总结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在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方面,积极响应市委宣传部的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农业创新发展、农产品特色、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调研信息,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大力发展献计献策。
(三)党委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情况。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亲自调度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健全维护网络意识安全体系,制定网络上网安全工作制度。在网络上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宣传国家、省、市的政策精神,积极倡导社会正能量,坚决抵制不良思想在网络上漫延。
(四)党委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情况。始终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时刻警惕错误思潮,不断与错误动态倾向作斗争。年初以来,我办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
(五)落实市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的情况。坚决落实市纪委监委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的要求,毫不动摇地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第一位来抓。在党员执行纪律监督检查方面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在纪律监督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采用不定期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条例》《党章》等党纪法规。
(六)落实市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情况。在干部平时及年终考核过程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作为干部奖惩和评优选先的的重要依据。同时,在中层干部配备上也重点考察干部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的表现能力,不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基层科室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落实市纪委监委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的情况。认真履行对出现“十种情形”的单位个人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问责,在本年度里我单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人员,也没有被纪委监委问责和追责人员。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把握得还不够精准。个别同志对意识形态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深刻,还没能完全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发生的新变化,对新观念、新知识、新手段的运用还需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主要是由于与时俱进的动力不足,不能很好地及时掌握上级新动态、新思想。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举措研究得还不够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高,常常满足于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应对新问题新现象的探索和研究上还不到位,工作方法相对传统单一。
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力度抓得还不够大。在抓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还不足,更多侧重于重点工作及时部署、按时完成,缺乏对工作推进过程的有效监督和指导。比如,理论学习效果主要是体现在学习笔记上,对学习成果的实践运用缺乏有效监督和指导。
一要提高看齐意识,着力加强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领域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纳入党总支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和长春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支部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当中去。
二要提高担当意识,着力强化阵地建设。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大中国传统文化成就正面宣传,既体现组织意图,又反映群众意愿。坚持发挥理论教育阵地作用,继续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三创”等活动有机结合,科学制定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科室责任,凝聚干事担当氛围,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
三要提高短板意识,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紧起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不断巩固“一把手”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充分调动办公室同志共同参与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向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先进单位学习,着力补齐短板,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六】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按照中共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x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x年度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组通〔x〕x号)要求,x月x日,x区委常委班子组织召开了x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x到会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__精神为主题,围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照中央、省委巡视“回头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区委书记x代表区委班子作了对照检查,x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区委常委班子x年度民主生活会于x月x日上午x点x分在x区委三楼中间会议室开始召开,到x点x分结束。会议由区委书记x主持,会议主要有x项议程:一是x同志组织学xxxxxx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x同志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三是x同志代表区委常委班子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四是x同志代表区委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五是x同志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接受常委班子成员批评。区委常委班子成员逐人发言作自我批评,每人发言后其他同志对其开展批评;六是市委常委x同志作点评讲话;七是x同志代表区委常委班子作总结表态发言。
x同志首先代表区委常委班子做了对照检查,主要从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作风方面、担当作为方面、组织生活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x个方面进行了查摆,并剖析出理想信念不够牢、为民观念不够强、道德修养不够高、自我要求不够严四个方面原因,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具体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x同志代表班子对照检查后,首先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然后班子成员逐一对x同志提了意见。
随后,区委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一一提出批评意见。大家在发言中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实事求是提意见、真心实意帮同志,体现了“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的要求,x同志认真听取发言,不时同大家交流互动、点评指导。
x同志对x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这次x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了党的__精神和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备充分,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开出了高质量,达到了预期目的。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查摆问题全面,敢于揭短亮丑。区委常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深刻、实事求是。常委同志个人查找问题的态度诚恳,查摆出的问题比较准、比较实、比较透。二是剖析原因深刻,整改措施明确。常委同志能够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做到了查摆有事实、分析有深度。把查摆出来的问题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x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衔接,明确了整改措施。三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会议民主氛围很浓,既有自我批评,也有相互批评,自我批评剖析全面,对所提意见都能不回避、不掩饰,并且主动对号入座,虚心采纳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祛病排毒、提神醒脑的效果。
x同志提出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后的几项工作:一是抓紧制定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要把这次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明确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做到立行立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组织指导好本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肃认真的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确保各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编辑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达到好效果。三是以开展本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推动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常态化。要以自身严格遵守《准则》《条例》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时时铭记、在行动中处处践行,推动《准则》《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x代表区委常委班子作总结发言。他表示,区委常委会班子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按照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对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研究、细化解决方案;对相互批评提出的问题,认真反思、剖析根源;对区委常委班子存在的问题,做到主动认领、主动负责、主动落实,不断加强区委常委会班子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切实开好x年度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区委常委统筹做好制定方案、深化学习、问题查找、对照检查、谈心交心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开出好气氛、好效果,达到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
(一)及时制定方案。结合x实际,及时制定了《中共x区委常委班子x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了会议议程、会前准备等各项内容,按照“有利于常委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利于责任认领,有利于下一步整改措施的落实”的思路,制定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方案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另外,专门制定了会务方案,确保民主生活会的顺利召开。
(二)持续深化学习。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领导干部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xxxxx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__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省第x次党代会、市第x次党代会精神,及时回顾了xxx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深悟透。针对班子成员可能存在的思想顾虑,注重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引导班子成员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真正认清民主生活会的重大政治意义,以理论水平提升带动政治素养提升,使同志们打消顾虑、解开心结、卸下担子、轻装前行,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三)找准找全问题。区委常委班子重点围绕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作风方面、担当作为方面、组织生活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x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查摆。一是自己查。班子成员认真对照x个方面,结合自身实际,查找缺点不足,并有具体事例,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互相帮。区委班子成员充分利用区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加强交流讨论,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互帮互助、毫无保留的查找问题。三是群众提。面向社会各界、全区各级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发放意见征求表x份,其中,干部x份、群众x份、社区工作人员x份、其他同志x份。x月x日,又组织召开了x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召集了辖区企业、科研院所、垂直部门、区直各部门、各办事处、双拥(部队)、社区和民间组织的同志,共收集了“党风廉政建设、自创区和自贸区建设、招商引资、民生改善”等六个方面,共x条问题,为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认真对照检查。为了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区委常委领导班子着力把握好三个方面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反复修改。班子成员充分发扬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在x月x日形成征求意见稿,经过先后x次征求区委常委的意见,又经过x轮较大修改,终于在x月x日定稿;常委同志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修改次数均在x次以上。二是见人见事、实证实例。不管是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还是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都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做到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坚决避免遮遮掩掩,确保每一项问题都紧密联系实际,列举出了具体实例。三是严格要求、层层审核。区委常委自己动手撰写和认真修改个人发言提纲,区委常委会集体对常委班子和每个常委的个人发言提纲严格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区委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征求意见。区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党政正职的发言提纲报x同志进行了审定,区委书记对区委常委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核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确保了对照检查材料质量过关过硬。
(五)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常委成员面对面、一对一,认真进行谈心交心,把自己的问题、班子的问题、其他成员的问题说开、说清、说透彻,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通过深入谈心,说清了民主生活会要谈的问题、相互开展批评要提的问题,常委之间相互提出了x-x条批评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活动要求,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充分、有效,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辣味、有鲜味、有暖味、有特色,各位常委面对批评听得见、受得住,各自表态真诚务实,达到了促进团结的目的。
(一)思想认识到位,能放得开、讲的开。经过前期的学习和听取意见,常委班子对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具备了一定的思想基础,能做到放下包袱、敞开心扉。比如,各位常委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后都纷纷表示批评意见很中肯,自己都能虚心接受。
(二)“一把手”树立标杆,充分带动班子热情。民主生活会开得质量高不高,辣味足不足,主要看“一把手”。会上,区委书记x同志带头拿起批评武器,作自我批评,查摆问题见人见事,剖析原因深刻入骨,整改措施实在可行,为班子成员作出了表率,在之后批评中,各位常委结合实际对x同志展开批评,辣味十足,x同志之后的表态非常诚恳,为会议开出好氛围树立了标杆。
(三)批评真诚严厉,辣味中带着暖意。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十分中肯地相互提出批评,共提出了x条意见建议。很多常委表示参加工作以来,这次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最深刻也是最触及灵魂的一次。比如,有的同志提出“有时会在公务招待中追求菜多,造成浪费”“有依靠领导指示去工作的“等、靠、要思想”“安于现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批评意见,直奔主题,不绕弯路,充分体现了有辣味。有些同志提出了“对下属关心不够,批评他人不注意方式方法”“对群众合理诉求不够关心,没有做到深入群众、倾听声音”等批评意见,既中肯,又有暖意,饱含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四)整改决心坚定,措施切实可行。在民主生活会上,各常委都结合个人对照检查表态,要在接下来的整改环节对照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比如有的同志提出“要即知即改、真改切改、真抓实改”等等。x同志代表班子从x个方面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决心以持之以恒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这些措施与x区实际相符合,坚决贯彻了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批评与自我批评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下步,我们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对照查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提升自身建设,不断树牢理想信念、夯实为民宗旨、提升能力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对党忠诚。始终把增强政治意识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坚定不移地带领全区各级保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带头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定自觉地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各项要求不打折扣、不绕弯路,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强化岗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组织把我们安排在这个岗位上,我们就必须珍惜岗位、不负重托。作为区委班子,将注重把岗位意识作为应有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政治品格,守土有责、在岗尽责,科学谋划x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在重大项目推进、城乡征迁改造、信访稳定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冲在一线,以实际行动真正做出对得起事业、对得起组织、对得起岗位的良好业绩。
(三)强化宗旨意识,扎实为民服务。坚持把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全过程,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把群众最关注、最期盼、最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好,把群众最急需、最根本、最普惠的公共服务保障好,让每一位x群众都真切地感到生活得更安逸、更安心、更安全。
(四)强化底线意识,永葆清正廉洁。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思想道德防线。
【篇七】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20_年,我校党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和教师队伍建设,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学校党支部被评为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以及上级党政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使党员从正面典型中得到启发,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从而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
3、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教职工,为学生服务。进一步落实校级干部联系年段、处室、教研组制度,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为教师脱颖而出搭设平台。进一步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切实解决教师的生活工作困难,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使教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4、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制,制订《纠风目标责任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动员师生和家长等积极参与,使民评工作顺利进行。
5、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组织师生观看廉政图片展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学生廉洁自律的良好品质,从而奠定终身廉洁做人的品格。
6、做好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员、评优、评先、评职称,都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为了便于教师了解学校各部门工作情况,把重要的文件和措施都上传到学校网盘,供老师查阅。设立了校长信箱,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校的《启明之窗》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把学校的动态及时公布,也方便了家长对学校的了解。
7、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按照有关法律及上级规定,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等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倡勤俭办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学习纪律、考试纪律,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行政干部继续实行坐班制以及值日制度,并切实负起责任,提高办事效率。
8、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校长接待日、家长会等多种渠道做好社情民意的沟通工作,引导社会群众关心、理解、支持学校工作。学校建立了群众来访制度,及时有效回复了群众来访及有关诉求件。经常性地征求和听取党内外教师、群众意见,为党内监督创造良好的机制和氛围。着力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保证公平公正地做好招生等密切关系到社会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文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
根据形势发展,组织教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五四”、“六一”、“教师节”期间分别组织师生学习习总书记在这些时期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用学习成果指导教育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2、继续开展“我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校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实践,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全校掀起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活动,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育处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利用国旗下讲话、手抄报、黑板报、橱窗专栏和校园广播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人人熟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人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1)加强学习。组织广大教师,学习贯彻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法》、《教育系统警示教育材料汇编》等文件。党支部正副书记、校长分别进行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讲座,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提升教师的品德修养。
(2)加强廉洁从教管理。签订了《师德承诺书》,促进教师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校领导在教工大会上反复强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从而有效地制止了有偿补课、有偿托管、乱收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良现象,整个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优良。
(3)把师德建设纳入教师的考核体系。学校制定的多种制度和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办法,将规范师德行为列入其中条项。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网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评、职务评定晋升等方面提供参考。
(4)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在9月份全省“师德师风教育月”中,开展“当人民满意教师”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__年教师节《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讲话精神。教师节期间对师德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和奖励,以激励教师学习先进,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切实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5、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1)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充分发挥校囩文化建设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德育活动,利用文化长廊、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外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宣传时事政策、教育教学业务知识、校园活动动态,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以达到鼓舞人、教育人、引导人的目的。
(2)丰富感恩教育形式。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节日小抄报制作活动。利用各种纪念日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使学生学会对祖国、学校、家长、老师的感恩。组织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和孝心少年活动,教育学生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5)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通过年段、团委、少先队组织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文明礼仪、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少先队牵头组织的劝导队发挥了文明劝导功能,有力地促进了同学们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推动了我校精神文明建设。
(6)开展“三爱”教育。积极开展“三爱”教育(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组织以“三爱”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手抄报评比等活动;进行了以“三爱”为主的主题班会;利用led和广播站宣传“三爱”,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学习和践行“三爱”的热潮。
(7)、加强诚信教育。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诚信建设制度化部署要求,通过全校大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对师生进行诚信教育。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及宣传诚信人物,在每次大考前都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提出倡议,让学生遵循诚信,考出水平。
(8)、设立道德讲坛。学校在实验楼一层阶梯教室设道德讲堂,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适时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主要是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讲座和交流,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教育工作力度。
(9)、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邀请县检察院兼我校法制辅导员吴晓敏、李一龙检察员进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让学生们深刻懂的如何更好的作为一名知法、守法、遵法的合格公民。切实做到依法治校,确保广大教职工和学生遵纪守法。
(10)、全方位強化德育工作。根据各个时期教育重点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主题班会、班干部会、班主任会、家长会研讨德育工作,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力度,以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通过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启明之星、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评比工作,激发全体师生的工作热情,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通过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活动,推进学校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党员政治学习等,做到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时间保证,内容充实,记录认真,管理规范。按时向上级交纳党费。积极撰写党建工作的信息,扩大党建工作的影响。
2、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规定和新颂布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努力做好骨干教师入党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及入党积极分子靠拢党组织,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奠定坚实基础。对3名预备党员进行跟踪考察,并及时召开了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现已上报到党委审批;对__年确定的两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同时又确定了3名入党积极分子。因受上级党委发展党员名额限制,今年沒有发展预备党员。
3、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树立党员的先锋形象。教师党员争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承担高质量的公开课,并成为学习组、教研组交流发言的带头人,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了__年度5名优秀党员。
4、开好党员组织(民主)生活会。按上级规定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今年召开2次民主党员干部生活会,以及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既参加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又按时参加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通过民主(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汇报思想、谈心通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不断警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5、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年初根据党员的标准、义务和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党员工作实际,制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个党员半年及年终进行自评,年终进行了党内外同志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教职工婚丧嫁娶等重大事情,工会就送去学校的问候和组织的温暖。教职工生病、分娩,党组织和工会干部把学校的关心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在每位教师的生日之时,工会为他们定制生日蛋糕和鲜花以示祝贺。
利用节假日、暑期等组织教师郊游或外出旅游。今年暑期,组织教师到印尼巴厘岛参观旅游;“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党员教师和女教师到深圳等地参观考察。老师们通过外出观光考察,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陶冶了身心,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教育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了启明中学首届教工歌唱比赛与首届教工羽毛球比赛等活动。组织8名教师参加教育局主办的教师才艺比赛,并获得奖项。现正组织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学校的乒乓球比赛。平时校内的羽毛球活动开展得非常热烈,参与人数不断增加。打乒乓球、篮球的教师也不断增加,教师的影社活动也经常开展。这些活动增强了教师们的身心健康。
1、加强党对团队工作的领导。
带领团委不断加强团员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学生的团员意识,促进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和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团章》,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今年共发展初二、初三新团员500人,并在初一少先队中开展“推优入团”工作。此外,团队组织开展了学雷锋“一日捐”主题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功、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活动、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大会、少先大队成立大会等活动。此外,开展了团员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了团队的活动。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制定并实施《校园文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该规划以管理文化、课程文化、活动文化、环境文化、标识文化为主项目,用三年时间跟进式推进项目建设,拓展“启智博学明德奋进”校训内涵,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兴趣小组活动,通过开展歌咏比赛及重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同时利用本校师生艺术作品编印了《书画、摄影作品集(二)》、“__年挂历”。开展了爭创福州市文明校,福建省4a级民办学校活动,通过全体师生共同努力,打造了健康、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提升了教学质量,推进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今年学校荣获福建省民办学校先进单位、__县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并通过了福州市文明学校检查。
一年来,我校党建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深入理论学习,创新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篇八】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总结报告
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本人对国家和人民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业务上也取得了些许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办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八
下面对20xx年市体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 “强化四个意识”的要求。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是 主要责任人,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
二要强化警醒意识,思想要跟上新形势,要敬畏法律、敬畏纪律、敬 畏组织。
三要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高各级讲政治的能力,无 论干什么事情都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
四要强化效率意识,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今天 的事要今天干,防止工作拖沓影响成效。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新旧动能 转换重大工程的全面启动之年,是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 城”建设进入“三年有突破”的决战决胜之年,市体育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各级都要做到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 现全市体育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九
过去一年,全县政府系统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政纪、惩腐败、转作风、建机制,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台账、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通过拉清单、明分工、定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努力清除阻碍发展的“堵点”和政务服务的“盲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大力推行局长进大厅和“六个一”政务服务新模式,群众即办件办结率达100%;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二十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新增市场主体6620户。四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惩治扶贫、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实施等领域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审查党员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71件200人,有力遏制了新“四风”问题反弹和蔓延。五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9件、政协提案92件,办复率100%。六是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七破七立”要求和省政府“十不准”规定,持续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政府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社县服务群众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态度消极,缺乏敢于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勇气和担当。二是个别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证件、审批手续时还存在拖着不办、办了不发,等着要态度、要表示的现象,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项目建设管理还不规范,特别是一些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假招标、串标、围标、资质挂靠等问题,影响了项目建设公平、公正、高效推进。四是村社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部分村干部优亲厚友、假公济私、挥霍浪费集体钱物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压力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我们要充分做好打硬仗的准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信心、决心和恒心,加大干劲、拼劲和闯劲,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处腐败问题、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只要能做到清正廉洁、一心奉公,干工作就能底气十足。政府各部门党组要有强烈的政治担当意识,把政府系统、行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同时,也要管好家属、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也要认真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坚持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实现两促进、双提升。
二是聚焦“关键少数”,持续推动党风政风转变。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关键少数”,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不碰纪律规矩红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要认真遵守《准则》《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述廉述责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规定要求,洁身自好,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的形象,而且影响着单位的作风和形象,在工作中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情亲自到场、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带头作为、主动作为。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切实筑牢廉洁从政底线。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四是狠抓执纪问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反复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已成为常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警醒起来,坚决摒弃“管好自己就没事”“出了问题各算各的帐”的错误观念,既要履行好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也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管理责任,对任何工作都要抓细抓实、抓小抓早。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一方面要发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从群众举报、明察暗访、违纪违规线索中,严肃查处一批不守纪律、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要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部署要求,着力营造鼓励干事、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决不能让工作中的“领头羊”成为失误的“替罪羊”,切实保护好干事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好干部消除后顾之忧,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全身心投入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去。
同志们,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严峻,任务重、压力大。做好当前政府工作,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我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希望大家集中精力,只争朝夕,切实把心思放在抓发展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把项目一个一个抓实,把事情一件一件办好,确保上半年“双过半”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
市人大各位主任、副主任:
今天,我受人民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实施五年多来我市宣传贯彻和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是新的《工会法》颁布五周年,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各企事业、机关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会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工作,于3月1日—3月10日分三个组对全市11个系统88个企事业、机关以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掌握了我市《工会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听取了建议。
一、新的《工会法》颁布后取得的成绩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程《工会法》)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工会法的规定》并颁布实施的。五年多来我们在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工会法》在实际工作中较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贯彻落实《工会法》的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法》修改颁布实施五年多来,政府支持工会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高度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把《工会法》列入“四五”普法中,作为宣传普及各项法律法规的重点。市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大好时机,把《工会法》的宣传达到“各级工会熟知,每位职工皆知,全社会广知”的目标,采取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电视讲座、举办一条街宣传活动等形式,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工会法》的高-潮,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系统、企事业工会也采取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工会法》进行宣传。《工会法》的宣传,提高了各级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重视,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增强了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加大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大贯彻力度,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1)、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建会工作。
工会组建速度明显,占新建工会组织的93%。同时加大了在进城务工人员中组建工会的步伐,尽可能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去年参加工会组织的进城务工人员有5866人,入会率达75%。
(2)、强化维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1、推进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为深入推行集体合同工作,以突出重点,主攻难点,不断扩大建制面为目标,选树典型,着重抓巩固、提高、完善,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规范化。截至目前,我市签订集体合同建制率分别有国有集体企业80%,外商投资企业12%,私营企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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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一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学习传达。文件下发后,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的精神,并对文件及时向各支部进行了转发,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四个长效机制文件贯彻落实的重要性,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落实四个文件的具体行动当中。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我局充分运用党务公开栏、专题讲座等多种载体,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四个文件的主要资料和精神实质,发放学习资料200多份,举办学习培训班61多场次,为学习和贯彻四个文件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夯实领导职责,修订完善制度。结合今年年初全局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局党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落实。系统党委及时修订完善了《先进性长效机制》,各支部详细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对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督查。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把改善工作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作为有效激发党员活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方便帮带的原则,动员党员与困难户结成联系对子,机关支部与xx-xx小学组成帮扶对子,xx公司党员和困难学生组成帮扶对子。透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广大党员作用的发挥搭建了新的平台,辐射带动我局党建工作进一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我委注重总结和汲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措施、好办法,着眼于从根本上、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抓紧建立健全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建立常抓不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日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增强持续先进性的潜力等方面,在教育培训的途径、方式上,用心进行创新,探索适应形势发展和党员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采取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典型教育、集中教育等形式,重点对党员进行六个方面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梦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执政潜力教育;履行岗位职责的潜力教育。二是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我们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情景和理论考核的成绩与党员评议、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结合起来,透过这些措施,切实改变了一些部门和干部“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与学少一个样,学深与学浅一个样”的情景。
(二)建立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制度,我们着力抓好“查、整、带”三个环节,对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活动开展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因地制宜,及时解决,抓好整顿工作。“查”,即派出调研组,结合机构调整,深入对全系统七个党支部逐一排队摸底;“整”,即根据每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具体情景,认真分析其主要原因,找准存在的突出“症结”,针对各自的问题,采取不一样的措施予以整顿。到目前,共调整基层党支部6个;“带”,即透过在全局系统党支部中开展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树立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带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2009年全局共表彰优秀基层党支部5个,表彰优秀党员10多人。透过这些措施,建立起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规范化。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典型激励机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高度重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树立了4名先进典型,全系统广大党员透过学习身边典型先进事迹,以实际行动体现先进性,极大激发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为此,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进一步健全典型激励机制,做好典型引路。我们透过各单的工作位简报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及时推荐到上级进行大力宣传。此举,为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激励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把优秀品质挖掘出来,可贵精神弘扬开来,切实把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树立起来。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唤起党员内在动力,使党员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实现自身需要,我局在各企业窗口单位中推行了“党员示范岗”,从而有效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用心性,充分激发了他们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有效地持续了党员的先进性。此举不但有效地发挥作用,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四)建立健全领导联系点制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系统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了第一职责人职责,坚持“四个双重”和“六个带头”,即履行双重职责、明确双重身份、过好双重生活、取得双重效果,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带头查摆、带头剖析、带头整改,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切实发挥了表率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包单位工作制度,每个领导干部都建立了1-2个联系点,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3次,构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全面的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改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群众的工作制度,近年来,我局的联系服务制度得到了很好的坚持,为对挂钩村带给资金、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帮扶,仅2009年我局就为该村落实了3万元的帮扶资金,为全系统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了1。8万元的救济金。2009年,全局系统帮忙群众解决各种困难207件,解决生活困难57件。
(六)建立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务必注重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吐故纳新、自我纯洁的机制。一是加强入党用心分子培养,严把党员“入口”关。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用心分子的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育,认真把好政治审查、党员标准、入党手续、上报审批等关口。二是坚持从严党方针,疏通党员“出口”关。我们不断探索和改善方式方法,努力拓展评议途径,切实提高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在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党员的党内监督约束。强化对党员的党内外监督,个性对领导班子的监督。
一是部分企业支部各项机制落实情景不好。部分企业主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各项机制坚持和落实的不够好。
二是在教育管理特殊类型党员方面缺乏长效机制。失去联系的党员,我们采取了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但这部分党员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居无定所,不能象其他党员一样按时正常的参加组织生活,也在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全局各项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离退休党员,这部分党员因身体原因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都有困难。
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有效地推了全局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真正到达了“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目的,为做好全县交通工作工作,建设“和-谐交通”带给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二
镇党委、政府要求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加快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紧紧围绕全镇“一个主题”,实施“两大战略”,坚持“六个打造”,做好“十大工程”,完成“五大指标”,到达“一个目的”的总体布署,提高认识、开阔眼界、理清思路、找准问题、科学定位,切实增强更快更好发展的紧迫感、压力感和职责感,紧紧把握发展新机遇,努力建设幸福太平。
(一)围绕“畜、蔬、果”,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一是培育生猪年出栏100头以上的大户3户、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10户。新发展年出栏肉牛20头以上的2户,年出栏旧院黑鸡5000只以上的2户。抓好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完成防控目标;二是在先农坛、毛坝子、鞠家坝、洪岭寺等村新发展蔬菜1000亩,其中发展高山错季蔬菜200亩;三是在庙沟、新庙子、水窝子新发展青脆李等优质果树500亩。四是实施水稻、玉米、红苕丰产示范片各500亩,实施油菜、洋玉丰产示范片各200亩。五是加大劳务输转力度,实现劳务收入3500万元。
(二)围绕共同致富,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围绕“五个一”,即培养一批创业骨干、征集一批创业项目、建设一批创业基地、推广一批创业成果和宣传一批创业典型。年内新成立4个专业合作社:水窝子果业专业合作社、牛卯坪旧院黑鸡专业合作社、洪岭寺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快活坪果茶股份专业合作社。以土地流转、股份合作方式,年内新发展3个产业项目:新发展牛卯坪村美国樱桃200亩、新发展水窝子村青脆李300亩、新发展洪岭寺村蔬菜200亩。
(三)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全力推进新村建设。继续推进四合胡家坝新村建设示范点建设:修建河堤300米、广场2个1000平方米、公路4千米、下水管道(清、污水管道)2400米,建成300立方米人畜饮水蓄水池1个和3000米自来水管道,完成堡坎1500立方米、新建房屋14户;继续推进庙沟斑竹园安置点建设:完成河堤堡坎200米,修建公路260米,安装清、污水管道60米,完成新建房屋19户。以示范村建设成果,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新村建设和创立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镇的主体意识和进取性。
(四)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后劲。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完成快活坪5公里村道公路硬化,二是进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启动毛坝子至天马山5公里步行道建设。三是利用“五小水利”项目资金,整治病险塘库1口,维修整治渠道2公里,进取配合市水务局完成庙沟河小流域治理,修建蓄水池,解决先农坛村3.4.5社300余户1000余人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四是对牛卯坪、斑竹溪村道公路进行整治维修。五是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太平小学分校建设,完成镇政府办公楼装修回迁。六是继续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分线负责制,深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强对失地农民办理社保政策、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确保达陕高速公路、殡仪馆迁建、廉租房建设、中心广场建设、变电站建设等城市重点项目工程加快推进,顺利竣工。
(五)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建设。突出“四个重点”(硬件设施建设、网格化管理、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理事会作用“四个重点”),创新“三大机制”(创新民情畅通机制、创新群众评议机制、创新工作保障机制),强力推进状元社区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并将试点经验在全镇推广。新建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社区结合各自特点进取组织群众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文艺宣传活动、小区文艺宣传活动、院坝文艺宣传活动等,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大型文化宣传活动.
(六)围绕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优化人居环境。以创立“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目标,加大工业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治理、高效能管理。进取推进城乡一体化、治理标准化、机制长效化和管理常态化。严格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机制,加大对保洁人员工作监督,确保小街小巷24小时保洁。加大对市民教育,规范市民行为。努力优化人居环境。
(七)围绕构建幸福太平,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镇司法所要在七所小学每学期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课,着力培养学生法制意识;认真组织实施好“十佳好公婆”、“十佳好儿媳”、星级礼貌户等评选活动;推进政务、村务、校务公开,强化群众民-主监督;扎实抓好农村(城镇)低保、农村“五保”、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等保障和救助;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安全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作用,巩固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群防工作机制;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参合率达95%以上,继续扩大城镇医保覆盖范围;贴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0%以上,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扎实抓好“三结合”,推进人口与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资源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土地、林业、河道、矿山等资源,坚决制止滥砍乱伐和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建设及非法交易土地的行为,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八)围绕优化政务环境,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一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搞好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取为群众供给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以铁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坚持分管领导带班,主要领导经常巡查制度,大力推行“5+2”,“白+黑”敬业精神,讲团结,顾大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深化治理庸懒散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确保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为实现全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三
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决策、要求、安排、部署,扎实全面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我们始终坚持思想建党的理念,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先后32次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增强“四个意识”等内容举办了全局党员干部专题研讨班,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讨论,使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把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在思想行动上,体现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此基础上,我局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意识,及时把握网上舆情走势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问题处理在萌芽,化解在初始状态。
(二)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先后11次召开党组会,传达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要求,部署推进学习工作。班子成员每周组织集中学习,每天坚持自学,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读原文、悟原理,谈体会、写心得,坚持不懈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支部坚持每周一次地集体学习、讨论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党的十九大以来,组织大家集中收看十九大电视直播和“改革开放40周年”直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三)坚持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补钙铸魂。局党组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动员部署会、中期推动会,持续进行思想发动,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围绕“三个专题”广泛开展讨论交流、积极组织开展“迎冬奥·做文明有礼河北人”“亮身份、戴党徽、尽职责”等6项活动,签订《承诺践诺责任书》,组织党员观看了《榜样》等5部专题片。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激励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
(一)严格落实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坚持把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全局党的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发展的总体布局,结合行政审批系统干部队伍实际,研究制定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分析全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每月都要召开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专题工作会议,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计划督促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全局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监督其他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要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对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局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时,监督分管科室、落实全局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部署,督促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听取分管科室的落实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分管科室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对发现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四)严格落实科室责任。严格落实科室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履行起职责范围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定期分析本科室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强化廉政教育,严格执行纪律,狠抓作风建设,真正肩负起带队伍、正风气的责任。
(一)坚持不懈地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持之以恒抓好行政审批系统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带着党性、责任和感情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以及吃拿卡要、庸懒散等现象和问题,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对行政审批工作全局性问题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围绕行政审批工作经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容易发生执行政策不严、办事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内控制度,加强对经办过程的监督制约,确保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各项行政审批业务政策的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流程、办理结果,将行政审批工作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扎实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通过规范服务行为、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加强对服务过程的有效控制,使每一名干部清楚知道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加强对全局领导班子各位成员的管理,强化对“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全局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抓早、抓细、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发生在干部身边案例的教训,注重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时刻警醒全局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
(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党组主要负责人带领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对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明责、履责、担责、问责,提高局领导班子各位成员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不违规、不越线、不出格。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发挥带头、带领、带动的表率作用。
2020年,我局虽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理解把握还不到位,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构筑起来,全局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招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运用正向激励与追责问责等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021年,我局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行政审批工作的新局面。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四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词汇,指的是一系列思想。它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这是对事物的感官思考。它是思想、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和其他元素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篇: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厂党委的安排部署,从活动一开始就注意认真的把自己摆进去,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自己找、领导点、互相帮,对自己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认真仔细进行了查摆。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紧紧联系自己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剖析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无论工作如何变动、岗位有何变化,都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自觉从点滴做起,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纯洁的思想道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充满信心。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厂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念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禁区”,讲政治、守规矩,使言行始终在政策纪律的约束之中。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把讲政治、举旗帜落到实处。
问题想,在解决问题中主动自觉运用所学知识。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遵守和模范践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认真执行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发表过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义相反的言论,也没有制造和传播过政治谣言,更没有与组织决策相违背的行为,时时处处注重维护党的形象和威望。
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工作中,自知任务重、责任大,工作必须特别用心、特别努力。虽然工作有困难,但因为有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我坚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认真研究探索我厂工会管理的路子和方法,克服了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了我厂工会工作的开展。工作中,坚持常到车间现场。到基层一线时,一律在食堂吃工作餐,决不能给基层增加麻烦。并在车辆管理、节约、安全等方面严格要求,着力在内部树立了一种良好风气。
由于自身经历和受党的教育多年,在思想和行为上对“四风”是厌恶的。但是,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也知道自身还有较大差距。
(一)在形式主义方面。一是学风不够端正。过多忙于日常事务,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满足于一般性了解,缺乏深入研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不主动、不系统,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不够;感兴趣的学得多,不感兴趣的一扫而过,在解决全局性、疑难性问题上思考不深、办法不多,在指导实际工作中力度不大。二是实际工作中,参与了一些活动和接待,有时觉得讲形式也很重要,也做了一些讲形式的事,认识还不够到位。三是调研不够深入。梳理自己的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多于在基层一线。到基层现场,有时是走马观花,花费了时间和精力,对真实情况了解不够全面深入。四是抓落实不够到位。安排部署工作,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工作的办法还不够。主动谋划开展工作的力度不够,还有怕越位、怕揽责任的思想,有等靠思想,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在官僚主义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够强。虽然按要求开展了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但去基层与群众联系交流的次数还是偏少,对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了解的不够充分。二是在推进工作过程中,按要求讲程序的多,注重研究、灵活把握处理问题还不够到位。在组织一些活动时,习惯按老套路办事,有时会急躁心理。三是压任务多、提要求多、谈心交流少,以及批评教育多、表扬鼓励少。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一是多年来自己感觉在尽心竭力的工作,但在主观上有求稳的心态,缺乏工作激情,进取心还不够。二是在工作过程中,存有好事快办,遇到矛盾会有碍于情面、心存顾虑的思想。三是对一些棘手的问题,有时会有依靠领导指示的心理和“等一等、缓一缓”的思想,为领导出谋划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做得还不够。四是社会交往虽然不多,但偶尔也会参加迎来送往,防微杜渐做的还不够。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勤俭节约的意识还不够牢。在日常办公的过程中,有时过度追求效果,对笔墨纸张有浪费现象。自己虽然一直坚守平淡是真的生活准则,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也有看法,但挺身抵制做的不够,偶尔也参加公款吃请活动。
通过学习和查摆问题,自己深刻感受到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刻感受到以前很多想法和做法的危害性,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己工作、思想实际进行深入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有: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上还不够到位。在主观上存在“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的懒惰思想,认为已有的经验足以做好日常工作。虽然平时也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但仍存在主动学习少、深入研究少的问题。二是放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系统的学习,没有完全把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三是所学知识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创造性开展工作锐气不足,进取精神有所松懈。因为思想上有求稳的意识,积极进取精神不足。工作中一怕越位,对工会工作自主决策少,主动承担方面做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二是怕出现失误,处理事务谨慎有余,追求稳妥。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强,工作中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少了,不知不觉会与群众感情疏远的问题,为群众服务做的还不够。在日常工作中,忙于日常事务多,踏实搞调研少,在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时,多凭着老经验、老做法,“接地气”还不够。
(四)廉洁自律的警惕性有所放松,对奢靡之风的危害认识还不够深刻。虽然能够始终警醒自己自觉尊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应酬,也从没有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但对社会上享乐思想、人情往来的抵制意识有所减弱,没有从党性原则的高度认识腐朽奢靡生活方式的严重危害。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4、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我厂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篇: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2020年,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宣传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很大进步,现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党建统领,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亲自主抓。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机关支部书记认真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把住重点关口,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制度。凡需上报或在内网、互联网上发表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均由局领导审核签发后报送,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工作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结合党建工作,建立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狠抓学习教育,深化理论武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高举思想旗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把强大的精神能量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一是抓好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条例,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机关支部学习方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切实让党员干部在“学经典”中不忘初心,在“学思想”中牢记使命,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有助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学习强国”“川报观察”等学习软件的推广使用。拓展党员教育新阵地,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旋律进行宣传,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言论,自觉担负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切实把党员干部士气鼓舞起来,精神振奋起来,确保主旋律和正能量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有主导地位。一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qq工作交流群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执行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二是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局党组主动探索新的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黄文秀、周永开等先进事迹,学习他们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魂。
(四)强化责任考核,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一是党支部定期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尽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进一步加强。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二)意识形态干部队伍能力不足。我局目前人员配备不齐,工作事务繁重,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透、缺乏热情。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理论功底有限,缺乏专业培训,思想观念相对滞后,难以达到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三)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由于目前我局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有效抓手,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今后我局将继续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领导,教育引导全局职工深刻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极端性,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主动地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做到主动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局党组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专门研究安排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负责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应对各种舆情的能力培养,严格纪律约束,履行使命责任,把握工作底线,确保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推进全局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三篇: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区管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调研方案》文件要求,我紧紧围绕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建设“八个方面”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自我检查、深入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20xx年11月我任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以来,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大队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带领大队“一班人”,履职尽责,切实解决了城市管理方面的部分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至今,我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法治建设、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爱卫、信访工作先后荣获洪江区先进单位,并于2016年获评区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总结任职以来的工作,自我评价,我做到了对党忠诚、勤奋敬业、廉洁自律、想事干事。
1、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到“三会一课”中,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先后开展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等一系列主题教育,采取党课专题学习研讨、支部集中学习、班子学习讨论等方式,并邀请区纪工委驻派纪检组组长谢智渊上课,反复学、扎实学,确保将精神深刻领会,学以致用贯彻到学习和工作中,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第一时间组织全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按照“弄懂、学通、做实”的要求,带头学、带头用。去年以来,我参加了洪江区工委组织的科级领导干部多轮集中学习培训,还在大队支委、党员大会组织了多次十九大专题学习会,通过持续学、认真悟,进一步对准了十九大“航向标”,夯实了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三是增强业务水平,为民办实事。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工委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我在强化全队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以案释法”、“七五普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个人及全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确保在新常态下执法人员熟练运用创新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2、勤奋敬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坚定“四个自信”不动摇。我始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充满自信,坚信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二是坚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不动摇。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落实习近平对湖南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区工委扶贫走访要求,我于2018年前后走访了大队定点帮扶村楠木田村所有贫困户;三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燃气行业监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每年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0次。
3、廉洁自律,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确保制度纪律过硬。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通过党员自查、民主评议、支部教育、调查问卷等形式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牢牢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以过硬的纪律约束作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坚决防止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问题滋生,不搞任何形式的小圈子。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进行汇报。旗帜鲜明反对“四风”,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纠‘四风’、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管好家人和亲属,从严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坚决不允许以我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带头弘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腐朽、庸俗文化的侵蚀,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三是敢于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强自身修养,不断锤炼党性,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敢于同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作坚决斗争。先后对大队两名同志违规使用公车、两名同志执法程序不当进行了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廉洁从政。
4、想事干事,坚决从实际出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扶贫结对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全队43名职工结对帮扶49户贫困户,做到精准扶贫。全队25名在职党员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了城管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工作信息报道。先后在洪福洪江、怀化新闻网、红网等新闻媒介发稿100余篇,重点宣传我队在党建、扶贫攻坚、市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成效,让群众更加了解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信任度;三是做好舆情工作。截至目前,已妥善处理和回复信访交办件、投诉件和人大、政协办理件共50余件。同时制定完善执法过程中应急处理方案,创建洪江区城管工作群,切实做到城区内管理情况第一时间知晓,服务和处理第一时间到位,执法效果和执法方式得到明显提升;四是全力服务区重点项目建设。先后协助城南棚户区改造,嵩云山嵩云路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开展征拆工作;配合区河长办开展沅巫两水岸位于金牛大酒店对面河岸坡养鸡棚屋、进行查处,对沅江沿线蒋家湾、下瓦厂、竹瓦溪、大溪口,巫水沿线纺织厂宿舍、创业路等路段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及“两违”建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五是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共施划人行道摩托车停车位1500余个,城区人行道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逐年改善;六是众志成城抗洪救灾。在20xx年“6·29”洪灾中,全队干部职工连续3天3夜奋战在抗洪一线,并全员参与塘坨市场的灾后清理工作。
1.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的理解认识上还不深刻透彻,有时认为提高政治能力对党的高级干部更有现实针对性,自己身处科级层面主要是按区工委、区管委要求抓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和遵守党规政纪,没有从实现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的高度,来深刻理解和领会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经常对照党章自我反省做得不够。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日常请示汇报以作汇报为主,思想汇报主动性不够,内容上也欠深刻具体,有以点代面、避重就轻、报喜藏忧的情况。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一是工作措施不力。会上讲得多、学的多,会下跟踪监管检查少。有时为了照顾干部情绪,抹不开面子,仅停留于口头提醒,“雷声不大、雨也不下”,没有达到当头棒喝、触及灵魂的效果;二是有关规定执行不够严格。一些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没有严格执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动疏于及时请示报告。
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方面。一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没有完全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去思考谋划,存在一些向上看看政策形势、横向看看其他地方做法、等上头拿主意的“怕”“看”“等”现象,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有时产生的新想法只是停留在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致使工作有时创新少、亮点少;二是有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潮坚决斗争不够,对少数干部的不当言论严厉批评和严肃教育不够,还存在重行政职能、轻党建的现象。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没有此方面问题。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坚持班子会末位发言制度,但有时因为议题多、赶时间,对一些内容简单的议题,没有充分讨论。与干部谈心交心时,谈工作较多,谈思想比较少,对干部思想动态把握不够全面准确。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方面。没有此方面问题。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整治“四风”方面。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但在动真碰硬上还不能完全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信心和决心不足。对于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真正动真碰硬,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有时认为一线执法人员不容易,惩处之剑高举轻放,“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不够。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还不够到位,工作中习惯于凭经验办事。
8.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在执行党的纪律的过程中,重制度建设,轻监督执行,没有很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要求。总觉得身在基层,腐败离我们很遥远,没有真正做到警钟长鸣、让纪律制度成为硬性约束,对干部作风纪律等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力度也不够大,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
1、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日常工作中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认为自己理论丰富,足够胜任需要,对新理论、新要求、新政策学习不够,钻研的不深、不透,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抓理论学习没有像抓行政工作这么主动,没有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在学习形式上,主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的次数不多;在学习内容上,对中央和省、市、区有明确要求的和与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学得多一些,原原本本读原著、学经典不多;在成果运用上,讲的多,写的多,结合学习思考深入基层解决具体问题还不够。
2、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面对社会一些不良现象,有时候自己也会感到困惑和不解,对是否该继续坚持自己一贯的共产党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时感到迷茫。扪心自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当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明显出现烦躁情绪,总想推脱,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觉、清醒。
3、党性修养还不够深刻。这些年来,真正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来要求自己、塑造自己、锤炼自己、磨砺自己做得还不够,考虑到城市管理工作的繁杂性,存在以执法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的现象。受功利思想影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时还存在“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老观念,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的情况还没有杜绝,总怕因此伤了和气、坏了面子、影响了团结。
4、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近年来,随着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在思想上紧密关心群众,感情上紧密贴近群众,工作上紧密联系群众,行动上紧密照顾群众。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缺乏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的民本思想,没有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主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至于宗旨意识出现了情况。
5、纪律观念还不够严格。随着年龄和党龄的增长,认为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敬畏,自认为严格遵守、不越红线,就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了,对自身建设、自身要求有所放松,没有严格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提高。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真正把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体现在执法工作中,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2、提升政治能力,汇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一是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担当,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抓好大队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组织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将班子成员紧密地团结在一起,成为引领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对于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自觉提交大队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民主决策中切实做到“末位发言”,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决不搞个人说了算。
3、带头遵规守纪,永葆清廉形象。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艰苦朴素、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坚决防范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按照规矩程序办事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坚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工委的系列廉政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主体责任。
4、勇于担当作为,锤炼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质、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下半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重点将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纳入集中学习,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二是强调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遭受群众不理解时要能忍,以自觉顾全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篇: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
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分设的一般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总经理、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党建工作。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班子中的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确需兼任的,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第十九条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有效做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二十条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和改进青年党员、农民工党员、出国(境)党员、流动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的管理服务。有针对性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员、兼并重组和破产企业职工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走访慰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经常联系关心因公伤残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第二十一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
第二十二条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重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党的政治建设
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第二十四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
第二十五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队伍。
第二十六条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党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意在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破产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第二十七条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第七章党内民主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落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积极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
第二十九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条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纪检组织、党委工作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善用企业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第三十一条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
各级纪委监委派驻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企业党委(党组)实行监督,督促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八章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党组(党委)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指导为主,企业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协助。
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垂直领导本系统的党组织,负责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
第三十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应当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企业党建工作。
各级党组织应当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十四条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考察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企业党组织每年年初向上级党组织全面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本企业党组织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第三十六条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
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建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
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注重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平台,增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吸引力、实效性。
第三十八条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结合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光明日报》(2020年01月06日01版)
第五篇: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五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年2月18日举行。会后,市教育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市纪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书记周春雨同志在全会上作重要讲话、顾世平同志的《严明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科学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参加会议的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们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高度来领会***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张宝顺在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十届三次会议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指导性、针对性强,对我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在2013年的工作中,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经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2012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教育发展这条主线,加强对教育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蚌埠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以重返安徽第一方阵、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深化教育内涵建设为核心、着力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创新举措,真抓实干,推进蚌埠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加大对教育民生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确保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城市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提高特教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加强考核监管,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提高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标准,落实困难家庭儿童入园资助。完成年度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做好校舍安全工程、校内留守儿童之家总结工作。加快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蚌埠二中新校区、特教中心新校区一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确保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享受各项民生工程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热情服务群众。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和局县级干部每人联系一所局属学校,听取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畅通意见渠道,健全蚌埠教育热线和教育网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完善信访接待,局领导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坚持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精简会议活动。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管理,控制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以市教育局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精简文件简报。认真执行公文处理规定,严格行文规则和拟制程序,严格公文审核,减少发文数量。精简工作简报,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
控制检查评比。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教育局组织的单项考核归并到年度目标考核。到学校开展评估、验收等评价性工作产生的费用,由组织单位全额负责。严禁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执行报批程序,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控制出访天数和团组规模。公务接待一般在定点饭店安排工作餐。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
廉政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落实《蚌埠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意见》,在全市施行地方课程《廉洁教育读本》使用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做到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五结合”,即:一是与党员创先争优教育相结合。二是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开展“三风”建设相结合。四是与校园“阳光工程”相结合。五是与学校素质教育相结合。
一是继续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以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二是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三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继续实行收费投诉按季度通报制度。四是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精神,与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使教育系统遏制有偿家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学校管理职能,进一步形成优良的师风、教风、校风,在充分发挥各学校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加大督查力度,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实行禁止有偿家教季报告制度,即每季度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向市教育局上报查处有偿家教工作情况。二是市教育局适时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追踪调研、考评各校禁止有偿家教工作情况。三是市教育局设立有偿家教投诉情况季通报制度。四是市教育局把各校禁止有偿家教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进行专项考核评比。
市教育局党委将在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指导下,开拓进取,务实工作,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为蚌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战略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六
市纪委:
接市纪委转发的济宁市《关于坚决制止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紧急通知》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成立了减负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利用3天时间对农民减负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减负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识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党委、政府定期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今年,结合张庄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2万余元,为各家各户统一免费配备了减负档案袋。三是定期开展农民减负监督检查工作。镇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全镇74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大检查。9月7日至9日,我镇组织3个工作小组,组织纪检、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开展了一次农民减负工作大检查。
(二)各项减负政策宣传到位。我镇多次组织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和村干部会议,对中央、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进行传达与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悬挂标语口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民减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广造社会舆-论,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村电网改造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未出现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四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在银龄保险、学生保险、警铃入户险各类保险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群众自愿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收费,杜绝了乱摊派现象。
(四)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执行到位。制度建设
是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基础。因此,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狠抓落实。一是完善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今年我镇进一步完善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要求各村对所有涉农收费项目一律利用“一牌”、“一栏”、“一卡”进行公示。镇纪委、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全面、及时、合法、准确”,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全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我镇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镇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村级基层组织、学校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范于前,把不稳定因素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减
负信访问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对交办的'信访案件能及时查处。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
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报刊订阅超标问题。镇减负整改领导小组到镇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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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总结篇十七
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系统党委高度重视,及时转发了县委有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了文件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了贯彻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了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主要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了中央、省市委和区委的要求上来。各总支、支部也讨论制定了强化贯彻落实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实现了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坚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供给了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学习传达。文件下发后,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的精神,并对文件及时向各支部进行了转发,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四个长效机制文件贯彻落实的重要性,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落实四个文件的具体行动当中。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我局充分运用党务公开栏、专题讲座等多种载体,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四个文件的主要资料和精神实质,发放学习资料200多份,举办学习培训班61多场次,为学习和贯彻四个文件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夯实领导职责,修订完善制度。结合今年年初全局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局党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落实。系统党委及时修订完善了《先进性长效机制》,各支部详细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对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督查。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把改善工作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作为有效激发党员活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方便帮带的原则,动员党员与困难户结成联系对子,机关支部与xx-xx小学组成帮扶对子,xx公司党员和困难学生组成帮扶对子。经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广大党员作用的发挥搭建了新的平台,辐射带动我局党建工作进一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我委注重总结和汲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措施、好办法,着眼于从根本上、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抓紧建立健全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建立常抓不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日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增强坚持先进性的本事等方面,在教育培训的途径、方式上,进取进行创新,探索适应形势发展和党员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采取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典型教育、集中教育等形式,重点对党员进行六个方面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梦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执政本事教育;履行岗位职责的本事教育。二是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我们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情景和理论考核的成绩与党员评议、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结合起来,经过这些措施,切实改变了一些部门和干部“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与学少一个样,学深与学浅一个样”的状况。
(二)建立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制度,我们着力抓好“查、整、带”三个环节,对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活动开展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因地制宜,及时解决,抓好整顿工作。“查”,即派出调研组,结合机构调整,深入对全系统七个党支部逐一排队摸底;“整”,即根据每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具体情景,认真分析其主要原因,找准存在的突出“症结”,针对各自的问题,采取不一样的措施予以整顿。到目前,共调整基层党支部6个;“带”,即经过在全局系统党支部中开展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树立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带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2009年全局共表彰优秀基层党支部5个,表彰优秀党员10多人。经过这些措施,建立起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规范化。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典型激励机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高度重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树立了4名先进典型,全系统广大党员经过学习身边典型先进事迹,以实际行动体现先进性,极大激发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为此,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进一步健全典型激励机制,做好典型引路。我们经过各单的工作位简报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及时推荐到上级进行大力宣传。此举,为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激励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把优秀品质挖掘出来,可贵精神弘扬开来,切实把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树立起来。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唤起党员内在动力,使党员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实现自身需要,我局在各企业窗口单位中推行了“党员示范岗”,从而有效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进取性,充分激发了他们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有效地坚持了党员的先进性。此举不但有效地发挥作用,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四)建立健全领导联系点制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系统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了第一职责人职责,坚持“四个双重”和“六个带头”,即履行双重职责、明确双重身份、过好双重生活、取得双重效果,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带头查摆、带头剖析、带头整改,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切实发挥了表率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包单位工作制度,每个领导干部都建立了1-2个联系点,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3次,构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全面的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改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群众的工作制度,近年来,我局的联系服务制度得到了很好的坚持,为对挂钩村供给资金、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帮扶,仅2009年我局就为该村落实了3万元的帮扶资金,为全系统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了1、8万元的救济金。2009年,全局系统帮忙群众解决各种困难207件,解决生活困难57件。
(六)建立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必须注重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吐故纳新、自我纯洁的机制。一是加强入党进取分子培养,严把党员“入口”关。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育,认真把好政治审查、党员标准、入党手续、上报审批等关口。二是坚持从严党方针,疏通党员“出口”关。我们不断探索和改善方式方法,努力拓展评议途径,切实提高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在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党员的党内监督约束。强化对党员的党内外监督,异常对领导班子的监督。
一是部分企业支部各项机制落实情景不好。部分企业主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各项机制坚持和落实的不够好。
二是在教育管理特殊类型党员方面缺乏长效机制。失去联系的党员,我们采取了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但这部分党员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居无定所,不能象其他党员一样按时正常的参加组织生活,也在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全局各项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离退休党员,这部分党员因身体原因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都有困难。
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有效地推了全局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真正到达了“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目的,为做好全县交通工作工作,建设“和-谐交通”供给了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