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范文(16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学习与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的方法之一。总结要围绕主题进行,避免跑题和赘述。通过阅读这些总结实例,我们可以了解到总结的基本结构和常用表达方式。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一
为切实有效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铺张浪费现象,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我局组织开展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为彻底治理铺张浪费行为,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铺张浪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并在9月10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让全局干部职工明确整治的意义、目标和内容,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方案要求,开展了六项整治。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出差经费开支核销管理,严禁经费超预算,超标准。
二是严格落实局关于禁止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单位、部门之间吃请,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和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加强了对各项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的审核把关,坚决制止违规报账。
四是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员数,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无食宿会议。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庆典等礼仪性活动。
五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全局资产进行统一调配,统一处置,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出租、出借以及变卖资产。
六是开展节电、节油、节水等各项节约活动,大力压缩文件、通信等费用的支出,实现一般公务性、消费性支出负增长。
集中整治结束后,着眼长远,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主要有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等,从制度上控制铺张浪费现象。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官渡区旅游管理关于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了预防和杜绝火灾危害,确保**宾馆旅客、员工人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保障兰花宾馆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的稳定,兰花宾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大队、旅游局、太和办事处的帮助和指导下,宾馆总经室及防火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消防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坚决杜绝违反消防法律行为,加大防火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努力提高宾馆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和宾馆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认真完成了本阶段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宾馆经营工作的开展和宾馆旅客、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宾馆领导一向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宾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宾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每季度都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安排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带领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宾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xx年1月2日宾馆接到官渡区旅游局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宾馆防火委员领导小组会,安排各部门防火领导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协作配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以及监督检查到位。
2、认真执行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杜绝一切违反消防法律的行为,努力做到“不增新量、减少存量”,20xx年1月2日同宾馆各部门、租赁户签订责任书共计27份。
3、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学习“三会一标”,宾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干部员工全面掌握“三会一标”相关具体内容,要求宾馆各部门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4、对责任区内火灾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采取相应保障安全措施,报相关部门处理和宾馆防火委员会备案。
5、按照区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及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宾馆切实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各主管单位及部门。
提高宾馆的自防、自救能力,只有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才能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才能推动宾馆消防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中层干部会和让保卫科主动到各部门培训消防知识。20xx年全年共计培训6次,其中全宾馆员工集中培训1次,下到部门培训5次,通过一系列的消防培训活动使宾馆各部门员工不仅掌握了灭火、逃生、自救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使员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是要以积极、自觉、主动的态度消除火灾隐患,认识到“预防为主”是保证安全生产消灭火灾最明智、最根本、最重要的安全工作方法。
开展放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是宾馆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所在,宾馆在经济效益差、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不能全面按现行消防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自动系统的实际情况。一面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投入;一面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的方针,除每月、每季定期检查外,宾馆要求保卫部全体人员坚持执行每日、每班巡查制度,20xx年共计查出和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内容22次,双头应急灯、安全标志灯及标志牌损坏报工程部维修 60次,为消火栓水喉上油保养一次,确保宾馆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防范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在宾馆领导的重视下,宾馆经过开展多次培训活动及消防安全的检查,增强了员工的防火、灭火、自救能力,为宾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宾馆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制内容,强化消防管理,在现有条件下继续加强消防管理,做到群防群治,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投入的力度,提高宾馆预防、抵御火灾的能力,有效开展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官渡区政府及辖区的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坚持把宾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宾馆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宾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扩大公共服务为重点,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为村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将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两委会班子为成员。负责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建章立制、明确具体责任
为了使相关整治工作能有章可寻,各类工作人员能各尽其责,村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保洁员工作职责》《保洁员百分制考核办法》、《垃圾处理责任书》。
(三)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素质
为让更多居民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村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一是进行自上而下的发动,利用村干部工作会议、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强调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这项工作带给每个群众的好处。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同时,发放了致全村居民的一封信,号召全村居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保护环境设施,珍惜环境卫生。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生等开展“你扔我捡、共建家园”义务活动,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人人参与。
(四)狠抓落实,改善农村环境
1、建立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村建立了一支由__名保洁员组成的保洁队伍,实行“户集、组收、村运、村处理”的管理模式,做到了整个村保洁全覆盖,确保了条条道路有人扫、处处垃圾有人清。
保洁员具体工作由村委会安排,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辆板车、一把扫帚、一把铁锹、一只袖标、一件红马甲)标准规范化保洁;同时,要求“两扫两保一巡查”,即上午、下午各扫一遍,各保一次,下班前巡查一次。
2、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村共设置了1个垃圾填埋场和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都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和日常维护。
3、彻底消灭朝天粪池,改厕户新增__户,现全村改厕率达到__%。
4、组织人员清除、打捞的河面漂浮物,并落实长效河道保洁制度。
(五)严格考核、及时督促整改
成立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保洁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出考核简报,公布考核成绩,列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同时,根据考核成绩对相关工作人员发放绩效考核奖。
通过这次农村环境整治使本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此作为新起点,以更高的要求,更实的工作,总结经验,狠抓长效管理,长期保洁,使环境更整治,村容村貌更美化,为下一步的整治建设工作起好头。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四
镇人民政府:
为着力解决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我所认真学习自治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区综治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此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今年2月25日,自治区召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迅速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问题研讨,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工作对策,落实排查整治措施。
二、 全面排查,明确重点
的现象,作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重点整治。
三、集中力量,强化整治
(一)5月5日晚至5月8日晚我派出所会同工商所、文化站对辖区内的网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发现有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同时我所加强对网吧内文化内容的监管,在每台电脑上安装绿色上网软件。
(二)6月10日晚至6月15日我所对辖区内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娱乐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中小旅馆落实旅客身份查验、登记制度;查处黄、赌、毒现象;对出租房居住人员登记;对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情进行突击检查。
(三)8月9日至8月13日对辖区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站、车站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废旧金属收购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偷盗、销脏行为;落实客运重点地区及周边治安防范措施。
(四)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刑解教人员进行稳控、帮教工作。通过整治,辖区内治安形势得到了较大改善。
四、巩固成果,务求长效
为了使整治工作取得长效,我所在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机制。目前,我所在xx村设有警务室一个,安排警员值班。同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大力营造 “严管、严治、严打”的高压态势,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建设“平安xx”作出贡献。
xx派出所
二0一七年一月
xx镇第三季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
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促进xx镇经济的快速
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xx镇综治委把开展好社会治安
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深化推进“平安xx”建
设的一条主线,摆上重要位置,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清查摸底、落实整改整治、加强督导检查,
重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保障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确实加强对
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副书
记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会同xx镇派出
所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细致地摸底排查,使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
处,扎实开展。
2、对照要求,强化保障。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xx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园区排
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到问题没有找准的不放过,原因
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面貌没有改变的不放过。组织协调、解决重
点地区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问题,坚决做到稳定压倒一切,强化专
项整治工作保障。
(二)强化措施,加大排查,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坚持按照先广泛摸排、后集中梳理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园
区企业摸底排查,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发动群众举报等
方式,全面掌握了园区内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做到了底数清、
情况明、问题准。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进
行了梳理分析研判,查找原因,提出工作对策。坚持排查和整治
齐头并进,深入研究,因情施策,突出了打击重点。
1、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一是在辖区内建设巡逻执勤点,构
建“网格化”治安巡逻机制,强化治安秩序管理;二是在主要道
路、商贸区域等地安装技防监控系统,及时了解并记录园区各个
角落的情况。三是区内各在建和投产企业要按照公安部门要求,
加大必要的物防和技防投入。
2、建立治安防控体系。坚持突出平安创建工作的严密性,
建立起全方位的治安防控体系。一是通过整合警力、科学配置警
力,实现警力下沉,防范阵地前移,建立健全一套“贴近实战、
富有效能、攻防兼备、企业满意”的治安防控机制。二是完善企
业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对条件具备的企业一律建立保安队
伍,公安部门与企业联合对保安队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3、建全十户联防体制。今年以来,根据州政法委与移动公
司合作,不断加强十户联防体系建设,镇综治办积极贯彻落实县
综治委的实施意见,加强完善信息采集工作,为加快十户联防建
设,维护本镇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坚持将此次整治工作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加
以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
1、坚持例会制度。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邀请相
关部门和企业参加,通报形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创新宣传方式。xx派出所、司法所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发
放宣传材料并上门进行宣讲,创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阵地,丰
富普法内容,不断提高了公民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
益的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辖区内部分企业的负责人对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熟
悉程度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二是部分企业没有很好地处
理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这两方面的协调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了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的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目前镇辖区内仍有部分站所尚未达到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规范化
标准,存在办公用房不足,站所、村委会调解员不足等问题,影响了
工作的开展。
(三)经营性排查纠纷调处力度不够。
一是在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中有漏排现象发生,数据上报
不准确;二是治安问题调处员对治安问题动态分析不够,造成工
作滞后。
三、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坚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
同时,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在开发区深入推进以技防建设为
重点,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增强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二)加大排查调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问题排查
调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排查、通报、领导包案调处、督查督办
等工作制度,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防止敷衍推诿、酿成大事。
xx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贯彻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行政慢作为”作为治理重点,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党支部、各股室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深入开展。
二、 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
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三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股室、分局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 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效果。对新、续建项目实行“一一二三”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即:每月一统计、一分析;根据项目建设进展要素每两个月赴县区和项目实施地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每季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进行重点督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在投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对招商引资、营造环境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 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
我局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内强能力素质、外树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富有活力、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和遵纪守法、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工商队伍。
五、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
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意识,助力企业发展,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为企业服务,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努力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好对日常来访投资商的接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服务制,从政策咨询、证照办理、土地使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减少了办事环节,给每一位投资商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刻吸取昆明官渡区“5·10”火灾事故和xx社区历年来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保证xx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社区居民防火意识,及时排除火灾隐患,xx社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开展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总结如下:
1 成立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社区干部和社区民警的情况,随即调整社区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安排社区安全人员24小时值班,对社区内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力度;通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社区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对社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社区先后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社区干部进行安全消防工作文件学习,要求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由主任亲自带队深入走访、检查、登记,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深入社区内进行全面排查
根据社区两委人员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包括居民住宅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对经营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居民住宅电路、闸刀盒、液化罐、胶管、卡子及有无灭火设备等进行了逐一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如: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应急照明灯未插插座、线头未用绝缘胶布包裹、消防通道上放杂物等),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管,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将这些安全隐患列为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实施跟踪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4、努力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使居民能全面、快捷的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社区在近期通过黑板报、安全标语、播放消防安全影视作品,并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民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通过宣传,居民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做到自检自查,排除家中的一般常见隐患,为整个社区的安全生产环境稳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x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社区三委班子把居民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将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为x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的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平果市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新一轮(20xx-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吸取全市近年以来发生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载人上路行驶造成伤亡道路事故的教训,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严厉查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超员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全市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专项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打击非法营运、超员上路行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非法改装、人货混装、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坚持“政府领导,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二是坚持以教育引导、鼓励和劝返为主的原则,积极劝导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员上路行驶行为;三是坚持查纠并重、依法治理的原则。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日常整治工作,特成立平果市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勇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建光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整治工作,办公室下设设卡扣押组、处置组、宣传组、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源头治理组
组长:
成员:从市场监督管理局(10人)、质监局(3人)、城管大队(5人)、公安局交警大队(5人)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工作组,加强对城区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各销售点开展地毯式检查,对违规经营商家进行处罚。重点检查我市市场在售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生产许可情况,是否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和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二)设卡整治组
组长:
成员: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0人)、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人)、城管大队(5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5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队(25人)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限行区域(路段)设限行标志。
2.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力量采取固定设卡和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各工作组将扣押的车辆送到指定地点。
4.配合查处市城区内“黑出租车”。
(三)处置组
组长:
成员: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0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人)、市场监督管理局(5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扣押的改装、加装的三轮车辆、电动四轮车恢复原状。
2.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无牌无照、报废车辆、盗牌、无保险等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非法载客进行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视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或处罚。
4.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工作组,对市城区内违法加装改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篷的店面进行查处。
5.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联合查处市城区内的“黑出租车”。
(四)宣传组
组长:任
副组长:
成员:从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不良舆情动向,收集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正面引导和回应。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在所属新闻平台上不间断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及市城区限行区域(路段)有关规定,把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报道。
2.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编印整治工作相关宣传资料,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张贴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宣传标语及市城区限行区域(路段)有关标志牌;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市各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制进校园”等活动。
3.市司法局负责利用宣传车在市城区范围内反复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及市城区限行区域(路段)有关规定。
4.市教育局负责加强校园内部宣传,杜绝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五)应急处置(信访维稳)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整治活动中出现的上访人员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2.负责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置。
3.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及时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涉稳事件。
4.对整治活动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财政局等单位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
1.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各派车1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派车2辆作为行动工作用车。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联系拖车及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貌工作。
3.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联系停车场所并恢复车辆原貌,恢复原貌后通知车主领回,并做好登记。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经费预算,含拖车费、停车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恢复费、宣传费等费用。
5.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整治活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划定出市城区非法营运车辆限行区域(路段),并制作出相关示意图,示意图明确规划内主城区、次城区和郊区非法营运车辆禁行区域(路段),分红、绿、黄进行标注。
(一)凡是未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办理注册登记等法定手续,无驾驶证、无牌照、无行驶证、未参加交强险上道路行驶的车辆。
(二)违法违规加装改装的三轮车和电动车。
(三)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从事摆摊卖货的车辆。
(四)外地牌照的非法营运车辆。
(五)擅自驶入限行区域(路段)的非法营运车辆。
(六)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占用人行步道的车辆。
(七)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或者应报废的车辆。
(八)非法涂改、伪造相关证件,或出租、转借、转让证件的车辆。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27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一)宣传公告阶段(20xx年9月27日至20xx年10月11日)
1.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监督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对照整治范围中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列出相应的处罚措施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并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限行区域(路段)和处罚措施;市司法局对通告内容进行审核。
3.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旅局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相关内容;市司法局负责落实宣传车在市城区范围内反复宣传整治非法营运车辆通告等内容。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在市城区范围内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悬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横幅、标语及限行区域(路段)等。
5.市人社局负责收集城区和工业园区就业招聘岗位,向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提供就业服务咨询和引导;平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统计工业园区各企业招聘岗位清单。
6.市信访局负责信访解释工作及信访舆情监控。
7.市公安局负责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加强源头管控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组装、改装、拼装不合格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涉嫌无照经营、销售超标车辆的行为。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非法生产、组装、改装及拼装车辆的行为。
2.坚决堵住增量、消除存量
(1)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市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不予办理机动三轮车注册登记和营运手续。
(2)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牵头对外地牌照机动三轮车进行逐台清理。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1)加强整治工作领导。由市府办农忠想副主任牵头,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4人临时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整治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设置固定执法卡口。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整治工作实际进行布点。
(3)加强日常管控。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管控和夜间查控相结合等方式,对城区道路进行严密管控,保证重点路段、路口、区域不漏管、不失控。
(4)加强违规查处。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准备好法律文书和法律文本资料,并规范使用。整治期间,凡不配合整治工作的非法营运车辆车主要依法依规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以后)
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在长效管理工作中具体负责非法营运车辆的日常规范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形成工作常态,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各责任部门将长效管理措施以及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出整治和管理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意见、建议和规划。同时,有序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确保市城区范围内非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退出营运市场后群众的出行不受影响。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农忠想牵头,市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的4人临时指挥机构对本次整治行动负责,4人临时指挥机构要积极谋划、靠前指挥,充分调动抽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次整治行动分工,围绕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请示汇报。4人临时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快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汇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定期督查汇报。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照部门分工和时间节点,采取查看台账材料和实地检查等形式,严格督查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将每个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八
为净化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区关于城市提升行动和中心城区机动车综合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李家沱街道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组织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打击非法、规范秩序、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原则,采取规范管理、分类整治、源头监管和帮扶疏导等措施,依法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百日”重点整治,推动建立完善“街镇吹哨、部门报道”的综合治理模式,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街道统筹、齐抓共管”的共建共治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三轮车治理社会化、系统化、精准化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成立街道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由分管城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三轮车整治工作。综合组下设宣传摸底组、执法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困难帮扶组、信访维稳组。
(一)宣传摸底组
成员单位:党群办(牵头)、应急办、城管大队、经发办、社事办、社保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执法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
成员单位:应急办(牵头)、城管大队、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李家沱派出所、交通执法巴南大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查处三轮车闯限、违停、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速现场处置,打击处理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三)困难帮扶组
成员单位:社事办(牵头)、社保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解决三轮车整治对象中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再就业等帮扶工作。
(四)信访维稳组
成员单位:平安办(牵头)、应急办、城管大队、社事办、社保所、党群办、李家沱派出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不稳定因素的摸排、重点人员稳控、办理来信来访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一)严格限行。按照《巴南区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68号)的文件精神,李家沱全域为三轮车限行区,每天7:00至24:00,除由市残联统一核准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代步三轮车辆、由市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准的从事快递业的三轮车辆外的其他三轮车,禁止在李家沱街道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二)严格查处。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占道违停、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乱象的查处力度。
(一)党政办: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导协调。
(二)党群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三)平安办:负责整治中的维稳工作,拟定风险化解预案、开展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应急办:协调组织交巡警、交通执法、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配合邮政部门规范管理快递行业。
(五)经发办:配合区经信委做好三轮车生产、市场准入和产品的认证管理工作;配合区经信委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取缔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车企业。
(六)社事办:配合辖区学校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发放宣传资料,要求学生并号召其家长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负责核查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代步车摸底工作;配合区残联做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工作,统一核发残疾人三轮车专用标志;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非法营运的处置;牵头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救助等工作;牵头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
(七)社保所:负责将三轮车综合整治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负责对三轮车综合整治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帮扶,对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培训。
(八)城管服务中心:负责道路设施完好、安全和畅通,划定无障碍停车位以及快递专用停车位。
(九)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严格控制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占道停车行为,查处人行道非划定位置停放机动车和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专用停车位的监管执法。
(十)司法所: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财政办:负责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二)李家沱派出所:负责打击涉恶涉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聚众闹事、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组织者和牵头人实施重点掌控,依法进行打击。
(十三)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负责三轮车综合整治路面执法工作,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十四)交通执法巴南大队:负责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执法查处工作。
(十五)李家沱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监管三轮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非法改装、无证经销、销售超标三轮车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销售的三轮车合格条件进行核查。
(十六)各村(社区):负责开展本辖区三轮车的摸排、宣传、维稳、帮扶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17日前)
1.广泛宣传。一是组织网络媒体等媒介,通过“劝导+警示+直播+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宣传行动,引导舆论、营造声势。二是组织召开座谈会、院坝会,听取各方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深入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店堂门市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告知整治标准和要求。四是组织辖区各学校加强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号召学生及家长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五是由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牵头,开展一次守法出行的宣传教育活动,讲清说明违法危害后果。
2.调查摸底。一是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以辖区快递公司企业和管理网点等为主,对辖区快递公司企业的加盟品牌平台、企业分支机构、站点名称及地址、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配送人员、配送车辆等相关信息开展摸排调查,并建立台账;二是社事办负责摸清辖区残疾人驾驶的三轮车数量、三轮车辆情况及车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体情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及收入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中是否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三是各村(社区)负责,摸清辖区除快递以及残疾人以外三轮车数量,包括三轮车辆情况及车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及收入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中是否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
3.重点排查。平安办负责,对辖区驾驶三轮车的人员进行排查,对有号召力、影响力的和极力阻扰整治工作的人员会同派出所进行法制教育,采取重点掌控措施,消除工作障碍。
4.规范管理。社事办配合区残联,对残疾人驾驶的代步车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统一核发残疾人专用标志,确保车辆专用标志和驾驶人残疾证明“两对应”,方便辨识查证;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六分局,对快递行业的三轮车实行“六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核发行业车辆专用标志,做到“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
1.强化规范停车。城管服务中心负责,根据道路条件在残疾人、快递停车需求量大的区域,规范施划无障碍停车位及快递专用停车位,完善标志、标线、物理隔离等交通设施,城管大队、各村(社区)加强对停车秩序的管护。
2.强化违法整治。9月18日起,区公安分局牵头组建李家沱片区整治组。由应急办牵头,在李家沱辖区设立1至2个执法管控点,每个执法管控点由联合执法队伍负责(每个执法管控点11人,街道应急办1人带队,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2人、李家沱派出所1人、城管4人、交通2人、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1人,每个单位的执勤人员至少由1名正式工作人员或民警带领),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每天以7时30分至21时30分为重点,每天集中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3.强化分类处理。一是查处重点。李家沱片区整治组要依法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停放、违反限行规定、逆行、不按规定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二是分段推进。20xx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为管控宣传劝导阶段,对闯禁三轮车要进行宣传教育并进行登记,告知其再次闯禁将被处罚。三是明确任务。9月21日至12月18日,李家沱片区整治组每天查处三轮车违反限行规定不少于15件,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不少于2件,查处违法占用人行道和占道摆摊设点不少于2件,扣留三轮车不少于4辆。四是分类处置。对于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巡警进行处罚;对于查处的非法营运,由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对于三轮车摆摊设点、占用人行道等行为,由城管进行处罚;对于需要扣留车辆的,由交巡警负责拖移扣留;对于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行为,由社事办协调区残联配合执法人员进行疏导稳控;对于快递业三轮车,由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进行甄别并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人员车辆情况通报给所属单位;对于不配合执法的三轮车驾驶人,由平安办负责引导至疏导点进行疏导稳控,不属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要及时通报区信访办及所属镇街;对于涉嫌拒绝、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派出所牵头进行处置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对于扣留的车辆,由区三轮车整治办负责统一处置。
4.强化源头监管。李家沱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三轮车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取缔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企业;加强车辆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车辆经营网点的非法改装、无证经销、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进行查处,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经营网点进行取缔;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定期对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快递公司企业进行警示约谈,抄送对应企业总部,提升“自上而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和效果。
5.强化救助帮扶。社保所牵头负责。一是符合低保条件的,按低保政策纳入低保范围;二是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纳入建档特殊困难家庭;三是纳入低保和建档特殊困难家庭的人员,符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和程序给予救助;四是不符合低保和建档特殊困难家庭条件,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向街道办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
6.强化出行保障。应急办配合交通部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9号)要求,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挤压三轮车非法运营空间。
7.强化矛盾化解。平安办牵头,各村(社区)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掌握三轮车驾驶员不稳定苗头,对整治中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街道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做好思想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确保一旦发生集访等事件能够依法妥善处置。
(三)提升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9日至长期)
贯彻落实区三轮车整治办的部署,适时调度开展综合整治,维持高压整治的态势。应急办配合交通部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合理增加运力,优化公交线路,延长营运时间,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按照区三轮车整治办制定的考核细则,将三轮车的整治纳入街道日常考核内容,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村(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引导。党群办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阐明其危害性,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党群办和平安办要对有关网络舆情进行监督和研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置。
(三)强化督促考核。按照区三轮车整治办制定的考核细则,街道将三轮车整治工作纳入街道日常考核内容,对整治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导、限期整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矛盾化解。平安办牵头负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将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整治中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街道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做好思想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派出所要依法进行快速处置、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九
消防安全,重在防范。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和冬季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结合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13日上午,由公司领导带队,分珙电、黄厂两个片区对所属生产和生活区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现将工作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得力。
为了更好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公司消防管理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公司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地进行两厂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负责人评先晋级的资格。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四川公司《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公司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防火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带领检查人员深入两厂生产现场和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等情况。
本次检查共查出珙电片区整改项39项、黄厂片区整改项3项,并迅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全力确保公司消防安全。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公司利用橱窗、门户网站等媒介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了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家属的消防安全素质。
五、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加强对生产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进一步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4、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做到全面防控。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
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集中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遵循“依法合规、平稳有序、彻底根治”的原则,在城区依法禁止各类三轮车(含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行驶,规范城区二轮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凤台整体形象和城市品位,为加快推进五大发展美好凤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成立凤台县城管局集中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一大队,并抽调专人办公,负责集中整治组织协调工作。
(一)整治区域
1.主城区:即由南湖大道(不含)—永幸大道—环城东路—环城西路合围的区域。
2.凤凰湖新区。
上述区域所有道路禁止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通行。整治工作先期从主城区开始,逐步推进到凤凰湖新区。
(二)整治重点
1、各类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和二轮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城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2、利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
(一)加强宣传。按照工作安排,8月8日-8月25日,向沿街商户和群众发放《致全县广大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公开信》,同时向周边乡镇社区发放,扩大宣传范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圆盘广告灯箱等设施做好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各大队、市政管理处)
(二)调查摸底。城管一大队要全面摸清城区占道经营、销售三四轮车的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各单位对城管执法、环卫、园林、市政等特殊车辆进行调查摸底,报局办公室备案,制作统一标识、证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公开承诺。一是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承诺。制发《凤台县城管局干部职工不乘坐和使用各类三轮车、无牌电动四轮电动车公开承诺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不得违规乘坐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二轮电动车不得加装遮阳篷。如出现违规行为,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全局通报,第三次予以经济和纪律处理。二是商家承诺。与城区沿街商铺经营户签订《公开承诺书》,要求商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店前电动车停放,配合做好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如违反规定,第一次进行提醒,第二次媒体进行曝光,第三次依法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加强整治。8月26日起,集中整治利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行为;对摊点群经营户使用的三轮车进行统一更换。(责任单位:城管一大队)
(五)规范专用车辆。管理城管执法、环卫、园林、市政管理等专用电动车辆,加强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乱停乱放,在行驶过程中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辆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六)做好公共自行车管理。扎实做好城区公共自行车的运营管理工作,服务群众,满足市民的出行需要。(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处)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的重要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尽职尽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迅速开展整治行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整治行动。
(三)健全机制,建立长效。以开展依法整治城区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出行需求,防止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出现反弹现象,全面构建安全、畅通、快捷、有序、便民的城市道路交通新格局。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一
三轮车是一种由黄包车和自行车衍变而成的交通工具,可以载人也可运货,但三轮车并不安全,所以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整治。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三轮车整治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营造良好的县城区道路通行安全环境,规范营运秩序,构建和谐沈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xx年4月11日起,我县依法对三轮车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但仍有一些三轮车在整治区域内非法载客、上路行驶,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东环路(含)以西、宁洛高速以南、西环路(含)以东、华佗路(含)以北区域内。
二、整治对象:本通告所称三轮车是指整车设计质量大于40公斤,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以电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辆,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辆,包括接送学生的自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
三、整治目标:从20xx年5月11日(农历四月初五)起,全面禁止上述整治对象在整治区域内道路上非法载人、上路行驶。今后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和春节期间持续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反弹。
四、法律依据
1.对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从事非法客运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以及《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暂扣营运车辆,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违法乱停乱放、占道停放的三轮、四轮车车辆,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予以依法处罚;对在人行道、广场、商场等密集场所附近等客、载客,乱停乱放的三轮、四轮车辆,由县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城市管理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3.对驾驶拼装、改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并收缴车辆。
4.对生产或者销售拼装、改装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动三轮、四轮车辆的企业或个人,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有营业执照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时间要求:凡列为本次整治对象的三轮、四轮车辆,应自行停止营运及上路行驶;自20xx年5月11日(农历四月初五)起,对仍在整治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三轮、四轮车辆,县公安、交通、城管、住建、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4月28日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老城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老城区是指黔江区行政区域内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每日7:00―22:00禁止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在老城区新华大道、行署街、城西六路、城西七路、城西八路、城西九路、解放路、丹兴路、石城路、县府路、杨柳街、民主街、联合街、建设街、黔龙街、长征路中段、长征南路17条道路上通行及停放。
三、在城区道路上通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牌证,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下肢残疾人可使用机动轮椅车代步,但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四、禁止利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市政、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轮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xx〕20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2月5日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管理,规范客运营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市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电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二、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外地号牌(含四市号牌)、拼装、非法改(组)装以及报废的机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三、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人力三轮车在市区营运。严禁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醉酒驾驶、非法安装动力装置。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和销售电动三轮车、拼装和非法改(组)装的机动三轮车。
五、本通告所称的市区是指兴泰南路以西、永定路以北、祥泰路以东、扬州路与南通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南形成的封闭区域。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xx市交通运输局
xx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商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5月1日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二
目前,我市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形成“产业化”,营运车辆所有人已从单纯残疾人发展到非残疾人、营运车型已从三轮车发展到四轮车、车辆行驶区域已从原来的一两个区域发展到全市各个区域,非法营运车辆与公交车争抢客源,严重扰乱了城市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非法营运车辆没有手续和保险,驾驶人无证驾驶,不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切实解决三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违法、通行无序等突出问题,打造合法经营、遵章守法、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交管局决定自3月12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在市公安局于真昕副局长领导下,交管局成立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吴立宾任组长,费晓明、王纯学、曲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政工监督室、车管所、综合室、法制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指挥中心、后装科以及铁东、站前、铁西、立山、千山、高新、经开、千景、广场、机动大队。集中整治期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秩序管理大队。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方案中所提“三轮车”主要包括以下车型:
(一)客车
1、残疾人三轮车;
2、残疾人四轮车。
(二)货车
1、电动三轮车;
2、正三轮摩托车;
3、改装三轮车。
1、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交通违法行为。
2、未悬挂或挂假牌、套牌。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且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已经公告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而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可以按照无牌处理。车辆涉嫌报废的,不能处理其未悬挂号牌的行为。
3、车辆改型,私自安装货栏、加装驾驶室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数据。
4、闯信号、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等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定的行为。
5、超长、超宽等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1、各大队(铁东、站前、铁西、立山、千山、高新、经开、千景、机动、广场)
负责对三轮车未注册登记、驶入禁行区域或路线、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三轮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三轮车未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能够注册登记而未注册登记的,督促所有人限期到车管所注册登记;对无法注册登记的,依法进行处理。
2、指挥中心
负责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指挥调度各大队查处机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驶入禁行区域或路线交通违法行为。
3、秩序管理大队
负责规划已经注册的登记三轮车行驶区域、路线,设定禁行区域,并为进入禁行区域的残疾人合法代步车办理通行标识。
4、车管所
负责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
5、政工监督室
负责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集中报导我局集中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情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集中整治的社会效果。
6、法制大队
负责整治三轮车公告制定及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法律支撑和指导。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集中整治三轮车是全面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所采取的有力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通力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推进,达到预期效果。
(二)狠抓落实,有效作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既要坚持依法工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有情操作,按照各级要求,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妥善解决和处理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三)规范执法,依法严惩。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语言,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避免因过度执法而引发社会负面舆情。严格依法从快从严打击,特别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应当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待疫情解除后投送拘留所执行。
(四)密切防控,确保稳定。各成员单位要超前准备,过细工作,对于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及时果断应对。对聚众滋事、妨碍公务、制造事端的重点人员,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立足长远,长效监管。集中整治后,各辖区大队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始终保持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改善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根据《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中心城市综合提升总体要求,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城区道路秩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三轮车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交通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力)通行秩序,完善城市道路管理设施,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全民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城区交通环境满意率明显提高。
市城区实行三轮车限时限区管理。
限行区域:市直区域:濮上路(含)以东,长庆路以西,中原路(含)以南,石化路(含)以北;油田区域:长庆路(含)以东,盘锦路(含)以西,苏北路(含)以南,建设路(含)以北。
(一)三轮车违反限时限区规定上路行驶、非法参与营运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抢行猛拐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不完善、不规范、不合理;擅自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禁令标志、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停车场建设、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擅自设置、挪作他用或停止使用;沿街门店和单位门前乱停乱放、占道经营。
(一)宣传发动(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发布通告。
2.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达到家喻户晓。
(二)集中整治(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集中力量,严格查处三轮车在市城区限时限区道路上通行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巩固治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结合城市综合提升工程整体要求,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治理成果,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新闻媒体开办专题节目和栏目,利用宣传车辆上路、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和发放传单的方式,广泛宣传三轮车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舆论声势,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二)集中整治违反市城区道路通行规定的三轮车
1.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发布设置市城区三轮车限时限行禁令标志的公告,并做好标志设置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源头治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三轮车的企业、商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3.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具有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居民,确需以电动或人力三轮车为代步工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市老龄办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由市老龄办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濮老代步临时标识”。
对于具有市城区常住户口且符合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可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xx)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为代步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到市残联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由市残联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濮残代步临时标识”。
濮阳市瑞宏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旅行社人力三轮车客运车队、濮阳市京港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祥和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濮阳市濮上人力三轮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人力三轮车客运有限公司对登记注册的三轮车重新认证后,统一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重新申领“濮人力三轮车营运标识”,并实行总量控制,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新增三轮车数量。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集中开展三轮车整治工作。对违反限时限区规定行驶的三轮车,由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组成三轮车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队,依照《濮阳市城区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查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次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组织、联络、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坚持文明执法。城市三轮车管理整治工作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涉及多种矛盾和利益群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加强管理与创造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关系。要明确执法指导思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认真抓好落实。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县根据省、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院实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行动。共对23家食品生产企业,320家食用油经营企业,184家餐饮单位,46家养殖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地沟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动员会,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全县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达到控制生产源头,净化市场环境,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的工作目标。
二、发动群众、注重宣传:为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并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用油安全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地沟油清理专项整治在我县全面铺开,重点对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部和批发店、餐饮大排档和街边流动临时小食摊、学校集体食堂等单位加工、销售、使用食用油的情况进行检查,取缔非法收集、加工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并将“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
四、大力监督、严厉查处:我县出动共车辆25车次,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重点对经营户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责令整改。查处过程中,督促餐饮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脂的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工作。
五、加强协作,及时通报:为认真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加强协作,做好信息沟通,监督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不合格及来历不明油脂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开展追溯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打击力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强对食用油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五
加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根据《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实施三项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江公告[2000]5号)要求,现决定对中心城区内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实行交通管制。即日起,禁止上述车辆在蓬江区城区(由北环路-西环路-江门河-西江河的范围内)、江海区主要路段(东海路、江海一路、江南路、蓬江桥南大道、勤政路)、新会区城区范围内通行。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作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年8月16日
三轮车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武平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切实加强畅通工程建设,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城区市容市貌,依法开展武平县城区三轮车(含不符合国标的燃油、电动四轮车;下同)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整治工作对象为城区内各类人力、电动、燃油驱动的三轮车。
县政府成立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李福民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思洪、县公安局副局长钟福增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公安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残联、农机站、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电话:xx,传真: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伟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认真细致做好综合协调落实整改工作。加大路面执法执勤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城”和三轮车整治工作意义、要求、方法以及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点宣传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消除三轮车所有人及从业人员的抵触心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三)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扣、处置占道经营销售三轮车等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处置阻碍执法、抗拒执法以及暴力抗法当事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大力推进源头治理。5月1日前,组织开展三轮车销售单位的检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三轮车的商家,由各单位依据职能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三轮车、组装、拼装三轮车和未经许可发布车身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商务局
(五)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摸清可供残疾人就业岗位的基本情况,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安置三轮车残疾从业人员,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六)高度重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明确信访职责,落实信访责任人和联系人。做好信访问题登记、督办、反馈工作;指导协调平川街道及城厢镇政府排查信访隐患,及时接待处理本辖区上访群众,做好越级上访以及非法上访、闹访、缠访人员的劝解、疏导、集会、稳控等工作;对带头闹访、缠访人员以及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上访人员、幕后指挥策划人员,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处理;协调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0日)
1.由县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武平城区三轮车车主、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公布依法整治三轮车的政策要求、时间节点、整治措施。
2.平川街道、城厢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新闻媒体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舆论氛围。
3.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销售三轮车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严禁非法销售三轮车,并告知禁行区域内三轮车销售商家。
4.县公安局组织专班开展专项行动,对路面行驶的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违法三轮车进行打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应严厉查处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5.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发现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的三轮车,要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及时纠正,有效减少三轮车违法行为。
6.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出行教育,动员全体学校学生拒绝乘坐三轮车,切实维护学生安全;各机关、团体、事(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出行教育,动员干部职工拒绝乘坐三轮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1.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未办理注册登记等法定手续,无号牌、无驾驶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进行专项整治,依法予以扣留。加大上路执法执勤力度,严格规范禁行区外三轮车使用管理,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擅自改装等三轮车上路行驶,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2.由县城管局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对在城区背街小巷、占用人行道开展经营活动的三轮车进行查处。
3.由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制定方案,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给予就业安置或救助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有劳动能力的,安置一部分到福利企业工作,或者其他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有返回农村发展种养殖业的残疾人,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现行政策给予优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程序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重点扶持;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制定方案,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4.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对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进行统计和核实,做好本地户籍的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的退养分流、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工作。
各部门对照本方案的具体措施以及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推进,做好三轮车从业人员分流安置、善后安抚工作。
(三)全面规范严管阶段(20xx年9月1日开始)。在禁行区域的通告依法向社会发布后,对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摩托车依法严管,促进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并逐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加强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平川街道、城厢镇和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依法整治三轮车是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确保按时完成三轮车整治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任务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负责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得成效。
(三)依法整治,文明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对依法整治工作中的上访事件,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疏导化解;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取证,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依法整治三轮车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就业指导、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县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城管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区禁行区域内三轮车的查纠工作,保持常态严管氛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的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