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用17篇)
在现代社会中,方案成为了各行各业应对挑战和改进工作效率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在制定方案的时候,我们要主动预测和评估可能的风险和变数,做好应对策略。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方案范文可以互相参考和借鉴,促进交流和学习。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一
20**年学生资助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县教育局年度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推动我县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和“两级公示”制度。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4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分别于4月份、11月份做好文件制定、经费下拨工作。初中按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按每生每期500元发放。
3、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核查,争取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
4、做好中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完善免学费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免学费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落实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5、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参加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举办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提高审批通过率。
(3)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贷款的'催缴工作,提高履约率。
6、做好信息处理与上报工作。
(1)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
(2)在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3)在中职助学金系统及时更新资助信息。
(4)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年学生资助工作。
2、积极推进资助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年内达标。二是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资助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在全县建立资助工作qq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明确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所辖学校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4、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普通高中3—5%、中职5%),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导的责任。
5、扎实开展上学期资助经费的调研和督查工作。选择4个乡镇和2所普高开展20**年秋季资助经费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期末义务教育阶段下拨的54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求务必落实到学生手中。对普高学校资助等级评定和经费到位情况作重点抽查。为全县资助工作会议的召开提供一手资料。
6、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途径。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学校事业收入的4%作资助经费,用于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联系和努力做好校外的各种资助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通过清点人数、电话回访、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继续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加强对中职学校联合办学的督查力度;严格控制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完善日常工作进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
4、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点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2、拓宽渠道,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教育网、媒体专访、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展板、编印宣传单(手册)、校内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3、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成都市“鸡蛋牛奶工程”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资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四)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2、充分利用展板、led宣传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要在显眼位臵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要制发告家长书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三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一篇: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一个新的学年。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在过去的两年里一直担任班委为班集体服务。本学年课程量有所减少,我想把这些多出来的时间投入到学院的工作中,利用自己的特长为这所培养我的学校做些事,同时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争取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所以本学年我加入了学生资助中心的大家庭,隶属助学贷款部。现对本学年的工作、学习、生活做一个计划,内容如下:
助学贷款部的本职工作是:
1、协助学生资助中心做好国家贫困生的材料收集、审核、助学金发放等工作;
2、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3、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助学档案及贫困生管理数据库;
4、协助资助中心做好特困生学费缓交的相关工作;
5、协助学生工作部(处)做好特困补助及寒衣的发放工作;
6、负责部门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可以看出,以上工作对word以及excel等办公室软件操作能力有所要求。由于我以深入学习过这两种软件,所以在正式开展工作前,再将这些软件熟悉熟悉是很有必要的。其次是对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要求很高,所以在工作态度方面,我会做到严谨,耐心。
1、部门内部交流
助学贷款部共有八名成员,在工作中精诚合作,在生活中互帮互助,工作之余多多组织活动加强成员间的感情交流,不仅有利于日后工作的开展,更能把我们部门打造成为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大家庭。
2、部门间交流
由于院学生资助中心各部门分工不分家,所以我们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在其它部门组、织活动时给予大力配合。方便部门之间的合作,使学生资助中心正常运行。共同把资助中心办大办强!
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把自己的专业基础打扎实是第一要务,我会在学习和工作中找到平衡点,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同时帮助中心里的学弟学妹摆脱学习中的种种困惑,督促他们提高学习成绩,端正学习态度。
加入学生资助中心贷款部,我就不仅仅代表我个人了,作为资助中心的一名成员,我会时刻以中心的集体荣誉为重,尽自己所能,为中心增光添彩。
第二篇: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第三篇: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树典型、学典型”为重点,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工作形式和载体,加大力度,提高成效,推动我校宣传与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年级级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资助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
组长:张惠强
副组长:曾文亮林剑明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资助工作分管领导
成员:资助工作人员、年级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资助政策进班上墙,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高中学段的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渗透育人活动,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学科配合、各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一)宣传好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项目等内容的贯彻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惠州市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宣传到位。
(二)宣传好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加强对资助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流程的宣传介绍,做好各级资助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公示化。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利用学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积极推送“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资助信息平台;利用大型学生活动、新生入学、家长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先进典型。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挖掘生动感人的自强自立故事,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
(五)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利用好班主任、班干部队伍,在校园心理健康月、德育专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一)阶段一:六至八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诚信教育宣传、普及资助政策;
2.内容与形式: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资助育人为主线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招生工作期间,向学生及家长积极宣传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解读学生资助“助、免、奖”具体政策及相关知识,推荐关注“中国学生资助”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大力宣扬诚信事迹,树立诚信典型。在高三学生毕业前夕关键时间节点,宣传下一学段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阶段二:九至十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新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信息采集;
2.内容及形式: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新生入学前,面向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采集、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的宣传培训。新生入学后,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宣传队伍的作用,结合班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宣传高中学段各项资助政策;利用校园宣传资源,以展板、横幅、海报以及宣传栏等不同形式,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校园、进教室;做好《关于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的发放及收集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三)阶段三:十一至十二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
(四)阶段四:三至六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以获“宋庆龄”“旭日奖”等奖学金学生中选树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在全校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传及风采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班会课、校团活动、心理活动课为载体,利用好“525心理健康节”、心理健康月等时间节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一)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工作、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国家重大资助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在教育脱贫攻坚期内,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成效,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知晓受助情况。
(二)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探索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路径,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培育学生的健康人格和抗挫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公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资助宣传监管。学校要将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宣传、育人措施落地。
(五)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资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年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对于学生资助重点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资助宣传与育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主动谋划、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各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宣传与育人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教育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更好顺利实施。根据上级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为加强领导,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学管办工作人员,主要学生干部。
“诚信资助,励志前行”。
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一)张贴资助宣传政策海报。
认真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须将宣传海报按时按要求张贴在校内宣传栏。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将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内容展示给全院同学,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意义。
(二)开展征文活动。
在全院范围内征集资助育人主题作文。征文主要面向受助学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学生和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三)开展主题团课。
6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关于校园资助学生的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分享国家资助政策,邀请每班受资助同学,介绍亲身经历,强化榜样带头作用。
(四)开展“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评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以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为目标,以开展评选“励志之星”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推动、典型示范、重点宣传,在全院形成开拓创新、奋斗进取、励志成长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计划在我院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使学生能够更好的了解党,清楚的认知到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视和重要。
(七)开展“模范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
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的故事,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常态化宣传,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髙社会实践能力。选树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更多学生做资助政策的传播者、知恩感恩的践行者。
(八)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征集活动。
组织获奖受助学生学习百年党史、抒发学习感悟,引导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个人价值、奋斗目标、人生理想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在一起,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
(九)开展“知恩感恩、勇于担当”志愿者服务活动
计划开展主题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我院所有享受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对图书馆4楼机房及3号实训楼实训室进行清扫。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工作落实,强化督导。
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走形式的行为,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落实的活动必须加强督导,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总结,逐步建立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要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推进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更好地落实上级有关资助政策和教体局《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1、校内宣传做到“六个一”:即设立一幅永久性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放家长学生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期班级板报、举行一次主题培训会、悬挂一幅宣传标语。
2、适时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感恩活动。
(二)、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
组织受助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或结合教师“大家访” 行动,走进农村,走进家庭,消除盲区和死角。, (三)、做好“两课”宣讲和“两封信”印发工作。
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自治政策。“两信”是指开学为每一名在校学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后再为每一名享受资助的学生家孩子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两封信做好回执签字存档。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四)保持资助热线电话畅通。公布负责老师电话,随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
(五)加强队伍、制度建设 1、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是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解读第一责任人。要把班级管理与资助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把学生资助与立德树人结合起来,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邮寄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教育。
2、健全宣传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2、健全并创新宣传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多角度宣传资助政策,注重宣传的时效性与长效型,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资助育人工作健康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为不断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我校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充分利用宣传册、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举措、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争取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广大师生应知尽知、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进一步促进政策落实,提升资助效果。
(一)宣传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不断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资助项目宣传到位,让广大师生充分知晓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学校在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成效。
(二)设计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形式。加强与校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宣传手册、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媒体,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网络社区、班级群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融合传播体系。牢固利用好课堂、公寓、校园等教学生活区进行定点宣传,要抓住招生季、应征入伍季、新生入学季、毕业离校季等进行定时宣传。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要坚持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利用招生、开学、牛业、“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全面介绍资助政策。认真落实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在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传在校期间、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领流程;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前熟知有关政策内容,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好受助学生先进典型事迹。要着力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深入挖掘资助典型,传递资助声音,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并以此为契机,宣传资助政策,弘扬资助育人主旋律;注重培养和积累,争取推出富有特色的资助工作宣传形式和品牌活动。
(五)培养好资助工作宣传队伍。要安排有宣传工作经验、热爱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负责资助宣传;激发学生的广泛参与性,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正面引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学生资助工作中来;注重对资助宣传人员的指导,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严把资助宣传路径,正面宣传引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资助工作督导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利用宣传资源,把握宣传时点,改进宣传方式,增进宣传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学院要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信息发布机制、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宣传品发放制度、资助舆情处置机制、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保障机制,通过组织学习各级资助政策文件,把宣传重点统一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上来,把具体工作任务做细做实。
(三)注重总结提升。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挖掘已有经验,梳理存在问题;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精准定位,突出学院特色;深化活动总结,促进工作提升。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七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1、做好信用助学贷后诚信提醒工作。
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信用助学贷后诚信提醒工作,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迅速分解任务,让了解信贷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任提醒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针对原拆迁户多,搬迁后住址难找的特点,积极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协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
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提醒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育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信贷学生立志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校园电视台、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加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温暖,教育更和谐。二是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积极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学生资助必须要有资金来源,否则也是一句空话,为解决资金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形成我校校内资助资金预算制度。发动全校教师献爱心,把爱心捐款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实行专款专用,足额发放。
二是鼓励教师、学生捐物。学生实行自愿拿出自己的一部分零花钱,课外书籍,多少不限,教师可以捐赠一些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确保资助工作的资金基础。
三是与效益好、信誉好的企业沟通,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以情感人,使他们出手相助,筹集一部分资助资金。
5、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须把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入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八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及其他入园有困难的儿童。
(一)资助范围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资助面,并向乡镇、村级中心幼儿园倾斜。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困难的幼儿;家庭贫困单亲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投入的40%进行奖补。市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解决。
幼儿园要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幼儿园通过告家长书或幼儿园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5至7人的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上报各乡镇学区,由各乡镇学区填报《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按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直接打入幼儿家长的“惠民卡”,每学期发放一次。
1、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市、县(区)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规定的补助原则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予以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幼儿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74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xx〕5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xx〕914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徽省财政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等省市文件精神,现就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对高校给予资金支持。我省承担部分的分担原则是:分级分担,职责明晰;结合财力,区别对待;鼓励支持民办教育。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5.各方责任清晰。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实施范围、对象、内容与资金保障
(一)高校研究生资助制度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奖励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省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40%,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70%,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资助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制度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3%。从20xx年起,高职在校生资助面由3%提高到3.3%,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高职在校生资助面提高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
2.中职免学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xx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
3.中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我县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我县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4.资金分担。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职免学费补助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以下财政按比例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我省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6:4,我省承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县管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四)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高于本办法的,按照原政策继续实施。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具体标准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
3.资金分担。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以下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中央与我省的分担比例为6:4,我省承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县管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五)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公办普通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公办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中等职业学校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
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三、实施程序
年初制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各校按照下达的指标和资金,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加强数据共享,精准锁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按照组织学生申请、评议和认定;开展各类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逐级上报材料;发放资助资金;资助信息归档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各资助项目。
四、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逐项整改到位。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物价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对所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和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含超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定额的部分)的资金,确保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各普通高中学校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按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资助。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因资助对象变动等情况而结余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各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按月发放。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国家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除学杂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同时,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补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组长:孟素侠
成员:孙红兵 刘杰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春,按资助对象保教费600每年,生活补助400每年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段碧芳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上级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豫财教〔20xx〕477号)和《济源市财政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济财〔20xx〕42号)等文件精神,自20xx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为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前教育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对全市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有全国统一的46位机构代码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等教育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并适当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一)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不得超过三年。
(二)资助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工作在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学前教育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
1、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
2、提供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
(3)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
(5)双女绝育户: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和绝育证(结扎证、皮埋或其他绝育手术的证明)。
(6)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须有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二)审核、公示
1、各幼儿园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拟资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7天以上,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于秋学段的10月1日前报各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分别在秋学段的10月20日,春学段的4月1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资助材料报市教育局幼教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核批。
(三)资金拨付与发放
市财政通过代发银行涉农惠农资金专户,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学校账务处理。
(四)档案管理
各幼儿园要将受助学生的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学期建档备查,建立受助幼儿信息档案。受助幼儿信息要经过层层审核,每一级资助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都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幼儿园要把贫困家庭幼儿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资助经费安全、规范使用,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三)规范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下年度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四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xx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xx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x县总工会、xx县总工会、xx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xx。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46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以国家资助资金为主,扶贫、社会捐赠等其他资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协作配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团委、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难问题。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的生活费开支。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彩票公益金资助作为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补充,具体操作按照当年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每年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优秀学生奖励等助学。
(四)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
我校确定资助对象的基本申请条件:具有我校学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资助待遇(一票否决):
1、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经常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校规校纪者;不勤奋学习,经常无故旷课,经常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性场所者。
2、购买、使用电动车、摩托车作为上放学交通工具者;有吸烟、嚼槟榔、酗酒等不良嗜好者;佩戴不符合身份的首饰,染发,在校期间穿奇装异服不穿校服者;校内携带、使用手机者,购买或者长期借、租用电子游戏产品者。
3、无合理理由,不住学校学生公寓,支付租金租住校外。免费暂住亲属家,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工作与父母同租住者除外。
4、经查实在校期间谈恋爱且经教育不改者。
5、借生日为名,在校期间铺张浪费,举行生日宴会者。
6、拒不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公益活动者。
7、经查实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8、故意破坏学校、班级、同学等公私财物者。
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报班主任初步审核,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上报学校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向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初审、公示结果,并由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主任
(二)强化资金管理。
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将对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在资助工作中尤为重要,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种资助(免学费、助学金资助、彩票资助、慈善会救助、社会捐赠等)的材料都要按年度进行归档,形成专卷。资助档案的范围具体包括上级下发文件、本校实施方案、学生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公示表、发放花名册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六
坚持以x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10月份,学校召开救助工作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并上交《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逐个走访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逐个进行走访了解核实,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走访家庭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家长、社会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评定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学生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严把贫困学生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七
姜庄幼儿园事业经费对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和管理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园学生资助方案,规范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和管理使用办法。
1、幼儿园每年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
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2、园内助学金主要用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育费减免。
3、成立幼儿园资助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幼儿园各班班主任任
组员。负责园内困难学生评定、审批、公示、发放等工作。
4、园内资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申请、审核、公示等
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幼儿资助申请表 二、由评审小组评审。
三、评审组通过的资助人名单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上报。五、园内救助金由组长签字后,交高艳会老师发款。
5%作为校内资助资金。做到
六、特殊情况下,园内救助金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先批再补办审批手续。 九,将资助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十,认真总结经验,将资助工作做到实处。
姜庄幼儿园 2017年 9月
专业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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